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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司法考试题

中国法制史司法考试题
中国法制史司法考试题

5、律 ,最早源于_____ 。

32、秦朝的具五刑就是一种以极端残忍的_____ 与________ 并用的刑罚。

33、秦朝的______ 就是一种活着投入水中使其淹死的刑名。

34、秦朝强制男犯去山林砍柴以供宗庙祭祀用的刑罚叫做____ 。

35、在秦朝 ,偷偷移动田界标志的犯罪就是___ 。

36、秦朝以______ 确定责任年龄 ,汉朝以____ 确定责任年龄。

37、秦律中故意称______ ,过失为_______ 。

38、秦朝对控告别人犯罪而与事实不符但非出于故意者叫做_____ 。

39、_______ 就是目前瞧到的我国历史上最早的货币立法。

40、秦在战国时已设有______ 为最高司法审判机关。

41、秦朝根据诉讼人在案件中的地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致把诉讼形式分为两种 :一就是, 二就是

42、秦律有“公室告”与“非公室告”之分。官府对“公室告”的案件必须____ ,

“非公室告”不得______ 。

一、名词解释

1.法律答问

答案 :就是官方用问答的形式对法律的内容、法律的适用、诉讼程序等问题所作的解释。它就是秦重要的法律形式之一 ,与律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秦的法律答问开创

官方律疏的先河, 对后世影响极大。

2.封诊式

答案 :秦朝的法律形式之一 ,即朝廷统一发布的关于审理案件程序的法律文件,其

中有对司法

官听审的指令 ,有对案件进行调查、现场勘验与审讯程序的规定;此外还附有一些可供司法审

判参照的案例。封诊式的这些内容说明秦朝审理案件的程序与处理纠纷的手续已经相当完备。

3.廷行事

答案 :司法机关判案的成例 ,就是秦朝法律形式之一 , 在司法实践中也可以作为判

案的依据,与其她法律形式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以古非今罪

答案 :就是指引用三代历史事例 ,非议当朝政策法令。秦始皇曾明令: “以古非今

者 ,以古非今罪

反映了秦朝实行思想文化专制的暴虐。

6.盗徙封罪

答案:

非法变动田界的犯罪行为。封就就是田界,就是土地所有权范围的界定物 ,非法变动田界即意

味着侵犯了土地所有者的所有权。秦律规定对犯盗徙封罪的人处以赎耐的刑罚

7.具五刑

答案 :就是对犯有重罪的罪犯执行各种肉刑之后,再执行死刑 ,以加重刑罚的残酷

程度。通常情

况下 ,具五刑只适用于夷三族的重罪。

8.族刑

答案 :也称夷三族 ,就就是对犯罪者本人与与其有特定亲属关系的三族亲属一并连坐处死。关于三族亲属 ,一说就是父母、兄弟、妻子 ;一说就是父族、母族、妻族。9.耐刑

答案 :就就是剔去罪犯鬓毛与胡须而完其发的一种耻辱刑,又称完刑。它常作为附加刑与徒刑

结合适用。

10.迁

答案 :就是强迫罪犯迁徙到边远地区或新开垦地区从事苦役的一种刑罚。适用迁刑时

,罪犯的家属必须随同迁徙。迁刑具有后世流刑的性质,但较流刑为轻。

11.赀刑

答案 :就是秦财产刑的一种 ,就就是对一般违法失职行为给予经济制裁的刑罚。秦律规定赀刑分为赀物、赀金、赀役三种 ,其适用范围十分广泛。

12.公室告

答案 :秦律规定 ,当事人向官府呈诉的发生在一般民众之间的杀人、伤害、盗窃等案件 ,称为公

室告。对于公室告 ,官府必须受理 ,并依法定罪量刑。

13.非公室告

答案: 依照秦律规定 ,儿子私自盗窃父母的财产 ,父母擅自杀死、处罚儿子以及奴

妾 ,这类案件称为非公室告。对于非公室告 ,官府不得受理 ,以维护封建尊卑关系

与主奴关系。

14.廷尉

答案 :就是秦最高司法审判机关。秦统一全国以后,廷尉成为中央九卿之一。它主要负责皇帝

诏令审理的案件与地方上诉案件以及全国的疑难案件。但就是重大案件需要皇帝裁决

,才能定案。

15.读鞠

答案 :秦律规定 ,审讯之后须作出判决 ,并公开宣读判决书 ,称为读鞠。读鞠有利于当事人及其她人了解判决内容 ,以求得相对的司法公正。

16.乞鞠

答案 :判决以后 ,如果当事人不服判决 ,可以要求重新审判 ,称为乞鞠。乞鞠可以由当事人提出 ,也可以由她人提出 ;但乞鞠必须在一审判决以后提出才能受理。

二、简答题

1.秦朝的法律形式主要有哪些?

参考答案 :

1、秦朝的法律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

(1)制、诏。制、诏就就是皇帝针对特定事项发布的命令。自秦始皇改命为制、改令

为诏起, 即确立了这种法律形式的名称。因为皇帝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因此由皇帝发布的制、诏具

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律。律就是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由朝廷正式颁布的比较稳定的规范性文件。自商鞅改法为律 ,即确立了这种法律形式。 (3) 程。程就是确定劳动额度的法律规范 ,如《工人程》。(4)课。课就是关于工作人员考核标准的法律规范,如《牛羊课》。(5)法律

答问。它就是官方对秦律所作的解释,类似后来的律疏 ,与律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6)式。它

就是关于办事程序、公文程式的法律规范,如《封诊式》。(7) 廷行事。它就是司法机关判案的

成例 ,在司法实践中也可以作为判案的依据。

2.秦律的主要特点就是什么?

参考答案 :作为封建社会建立初期的立法 ,秦律具有以下三方面的特点 :(1) 秦律在打击奴隶制的同时 ,又承认了占有奴隶的合法性。秦律之中既有限制与打击奴隶制残余的种种规定,总体上体现了历史的进步 ;但也有承认奴隶制为合法的规定。 (2)秦律内容丰富 ,但条文繁杂 ,缺乏系统性。秦律的内容涉及到各个部门法 ,但有些条文界限不清 ,内容多有重复 ,甚至有互相矛盾之处。 (3)体现了法家重刑轻罪的理论 ,刑罚严酷。秦律继承了战国以来的传统,有用徒刑与罚金

取代肉刑的趋势 ; 但在刑罚的适用上秦代贯彻了重刑轻罪的原则,在奴隶制五刑的基础上 ,广

泛使用肉刑 ,株连甚广。

3.法家“以法治国”的理论与近代以来的法治有哪些本质区别?

参考答案 :法家的法治理论 ,相对于儒家的德治、礼治、人治而言 ,更强调法律在治理国家过程中的作用。就法律的本质而言 ,法家的法治理论与儒家的人治理论就是相同的,她们都把法律

视为维护君主专制的工具 ;法家法治之法不就是至高无上的 ,只有君主就是至高无上的。近代法治就是民主政治的产物 ,就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近代法治不允许任何个人、阶层、团体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它平等地维护全民的合法权利。

4.秦朝的诉讼形式有哪两种?参考答案 :秦朝的诉讼形式 ,一种就是由官吏代表国家纠举犯罪,提起诉讼 ;另一种就是由当事

人直接向官府呈诉。按照秦律的规定,当事人向官府呈诉的案件又分为“公室告”与“非公室

告”。贼杀、伤、盗她人为公室告 ;子盗父母 ,父母擅杀、刑、髡子以及奴妾 ,为非公室告。对

于属于公室告的案件 ,官府应予受理 ;对于属于非公室告的案件 ,官府不予受理。5.秦朝对司法官如何进行审讯有哪些具体要求?参考答案 :首先 ,要求司法官在审讯中要注重收集证据。司法官对死伤尸身进行检验、对犯罪现场进行勘验都要制作笔录 ,作为以后裁判的证据。其

次 ,要求司法官注重审讯方法 ,以讯得客观的口供。司法官要先听取被询问者陈

述 ,并记录下来 ;虽明知她在说假话 ,也不要马上诘问。等被询问人陈述完毕 ,再根据其口供矛盾之处与不清楚的地方进行诘问。再次 ,要求司法官慎用刑讯。秦律

规定 ,只有对多次改变口供、不老实认罪的者,才可施加刑讯。司法官不施用刑

讯,从口供中即获得案件实情 ,就是最好的 ;施用刑讯才获得实情 ,就是下策 ;通过恐吓手段进行审讯则就是失败。

6.简述秦朝的司法机关。

参考答案 :按管辖范围来划分 ,秦朝的司法机关可分为中央司法机关与地方司法机

关 : (1) 廷卫就是秦朝中央最高司法机关 ,位列九卿之一。其职责就是审理皇帝诏令审理的案件 ,以及地方上诉案件与复审郡县不能裁断的疑难案件。重大案件须经皇帝裁决 ,才能定案。皇帝实际掌握着最高司法权。

(2)地方行政长官郡守县令兼理司法,自行审断辖区内的一般案件 ,重大疑难案件要报送中央

廷卫审理。县以下的基层组织乡、亭、里,也有一定司法权。

三、论述题 1.试述秦朝的立法指导思想。参考答案 :

商鞅变法时确立的法律思想与韩非的法治理论,成为秦统一后的立法指导思想。具

体而

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以法为本 ,事皆决于法。“以法为本”就是以韩非为代表的法家“法治”理论的核心 , “事皆决于法”就是先秦法家“事断于法”思想的继承与发展。秦统一以后 , 摒弃礼义而专任法治 ,把韩非以法为本的思想推向极端 ;在修订、补充秦国原有法律的基础上 , 形成了涉及各个领域的较为完备的法律规范,以求达到处理各种问题皆有法律依据。

(2)君主

独断 ,法自君出。秦统一以后实行郡县制 ,建立了以皇帝为中心的封建官僚体系。为了维护皇帝在封建官僚体系中至高无上的权威,秦朝统治者特别强调要维护君主专制,皇帝集立法、司

法、行政大权于一身。皇帝的命令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皇帝本人就是最高司法长官。

(3)严刑

峻法 ,深督轻罪。秦朝统治者迷信法律万能,自然奉行先秦法家严刑峻罚的思想。她们把严刑

峻罚作为镇压人民的有效手段 ,期望通过重罚轻罪 ,达到以刑去刑的目的。 (4)法令由一统 ,民以吏为师。实现君主专制国家的统一 ,必须以法令的统一为其前提条

件 ;要达到法令的统一 ,又需要普通民众对国家法令有一致的理解。因此,秦朝统治者强制民间向官吏学习法律知识,不允

许民间传授、评议法律 ;以保证法律内容的统一、人们思想的统一。

2.试述秦朝主要的刑罚种类。

参考答案 :秦朝的刑罚可分为以下几类 :(1)死刑 ,就是剥夺罪犯生命的极刑。秦朝死刑又分为戮刑、磔刑、弃市、腰斩、枭首、具五刑、族刑等多种 ,执行方式极为残酷。 (2)肉刑 ,又称体刑 , 就是残人肢体的刑罚。既包括传统的奴隶制肉刑黥、劓、斩左止、宫,还包括以竹木棍捶击

人身体的笞刑。 (3)徒刑 ,就是限制罪犯人身自由并强制服劳役的刑罚。秦朝的徒刑有城旦舂、

鬼薪白粲、隶臣妾、司寇、候。 (4) 耻辱刑 ,剃去罪犯的鬓毛、胡须或头发 ,以异于常人。秦朝的耻辱刑有髡刑、耐刑或完刑 ,耻辱刑常作为徒刑的附加刑适用。

(5) 类似于后世流刑的迁

谪,强迫罪犯迁徙到边远地区或新开辟地区从事苦役。(6)身份刑 ,包括收刑与废刑。收刑就是

将一般平民籍没为官奴婢 ,废刑就是剥夺为官吏资格的刑罚。 (7) 财产刑 ,主要就是赀刑 ,强令犯罪人交纳财物、金钱或无偿服劳役。赎刑就是通过交纳一定财物或服劳役 ,而赎免其她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 ,它不就是一种独立的刑罚 ,却具有财产惩罚的性质。

3.秦朝的徒刑有哪些?

参考答案 :徒刑就是限制罪犯人身自由并强制劳役的刑罚。秦朝的徒刑有以下五种

:(1) 城旦

舂。这就是一种男子服筑城苦役、女子服舂米苦役的徒刑,最初以强制筑城而得名 ,在实际执

行中不限于男女罪犯筑城、舂米。以有无附加肉刑为依据,此种徒刑又分为两类 ,无附加肉刑

的称为“完为城旦舂”附;加肉刑的称为“刑为城旦舂”服,苦役的同时可以附加黥刑、劓刑、斩左趾、髡刑之中的一种肉刑。 (2) 鬼薪、白粲。男子为鬼薪 ,即为宗庙采薪 ;女子为白粲 ,即为宗庙择米。实际执行中 ,鬼薪、白粲不限于采薪、择米两种苦役 ,它就是轻于城旦舂的一种徒刑。

(3)隶臣妾。男子为隶臣 ,女子为隶妾 ,即强制男女罪犯服各种杂役的一种徒刑。隶臣妾又轻于鬼薪、白粲。 (4) 司寇。男犯伺察贼寇 ,女犯服相当于司寇的苦役。在各种徒刑之中,司寇就是

仅重于侯 ,而较其她徒刑轻。 (5)候 ,就是伺望敌情的一种刑罚 ,在徒刑中其严厉程度最轻。

4.秦代试述秦朝主要的刑罚原则。

参考答案 :秦朝的刑罚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 对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能力与主观要件

加以区分 ,作为定罪量刑法定依据。首先 ,秦律规定以身高作为确定刑事责任能力的标准,男子身高六尺五寸为成年 ,女子六尺二寸为成年 ,未成年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其次 ,把有无犯罪意识作为认定罪与非罪的依据 ,缺乏认识要件的一般不予论罪。再次 ,区分故意与过失 ,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构成不同的罪名 ,故意犯罪所受处罚较重。

(2) 对一些具备法定情节的犯罪加重处罚。教唆犯与实行犯同罪 ,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加重处罚 ;累犯加重处罚 ;五人以上聚众犯罪构成集团犯罪 ,加重处罚。 (3)对一些具备法定情节的犯罪减轻或免于刑事处罚。秦律称自首为“自

出”犯,罪以后能够自首的 ,可以减免刑罚 ;犯罪以后能够消除危害后果的 ,可以减免刑罚。 (4) 秦朝实行广泛的连坐 ,无罪者因与犯罪人有亲属关系、邻伍关系或职务关系而牵连入罪;还实行诬告反坐 ,对诬告者处以所诬告她人之罪的刑罚。

中国法制史司法考试题

5、律,最早源于__________。 32、秦朝的具五刑是一种以极端残忍的__________与__________并用的刑罚。 33、秦朝的__________是一种活着投入水中使其淹死的刑名。 34、秦朝强制男犯去山林砍柴以供宗庙祭祀用的刑罚叫做__________。 35、在秦朝,偷偷移动田界标志的犯罪是__________。 36、秦朝以__________确定责任年龄,汉朝以__________确定责任年龄。 37、秦律中故意称__________,过失为__________。 38、秦朝对控告别人犯罪而与事实不符但非出于故意者叫做___________。 39、__________是目前看到的我国历史上最早的货币立法。 40、秦在战国时已设有__________为最高司法审判机关。 41、秦朝根据诉讼人在案件中的地位,大致把诉讼形式分为两种:一是__________,二是__________。 42、秦律有“公室告”和“非公室告”之分。官府对“公室告”的案件必须__________,对“非公室告”不得__________。 一、名词解释 1.法律答问 答案:是官方用问答的形式对法律的内容、法律的适用、诉讼程序等问题所作的解释。它是秦重要的法律形式之一,与律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秦的法律答问开创官方律疏的先河,对后世影响极大。 2.封诊式 答案:秦朝的法律形式之一,即朝廷统一发布的关于审理案件程序的法律文件,其中有对司法官听审的指令,有对案件进行调查、现场勘验和审讯程序的规定;此外还附有一些可供司法审判参照的案例。封诊式的这些内容说明秦朝审理案件的程序和处理纠纷的手续已经相当完备。 3.廷行事 答案:司法机关判案的成例,是秦朝法律形式之一,在司法实践中也可以作为判案的依据,与其他法律形式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以古非今罪 答案:是指引用三代历史事例,非议当朝政策法令。秦始皇曾明令:“以古非今者,以古非今罪反映了秦朝实行思想文化专制的暴虐。 6.盗徙封罪 答案: 非法变动田界的犯罪行为。封就是田界,是土地所有权范围的界定物,非法变动田界即意味着侵犯了土地所有者的所有权。秦律规定对犯盗徙封罪的人处以赎耐的刑罚 7.具五刑 答案:是对犯有重罪的罪犯执行各种肉刑之后,再执行死刑,以加重刑罚的残酷程度。通常情况下,具五刑只适用于夷三族的重罪。 8.族刑 答案:也称夷三族,就是对犯罪者本人和与其有特定亲属关系的三族亲属一并连坐处死。关于三族亲属,一说是父母、兄弟、妻子;一说是父族、母族、妻族。 9.耐刑 答案:就是剔去罪犯鬓毛和胡须而完其发的一种耻辱刑,又称完刑。它常作为附加刑和徒刑

证据法司考真题(无复习资料)

一、单项选择题 (2012-2-27).关于辨认程序不符合有关规定,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辨认笔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情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 B.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 C.案卷中只有辨认笔录,没有被辨认对象的照片、录像等资料,无法获悉辨认的真实情况的 D.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 (2012-2-28).下列哪一选项表明我国基本确立了自白任意性规则? A.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B.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C.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交看守所羁押 D.不得以连续拘传的方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012-2-40).关于补强证据,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应当具有证据能力 B.可以和被补强证据来源相同 C.对整个待证事实有证明作用 D.应当是物证或者书证 (2012-2-42).关于证人证言的收集程序和方式存在瑕疵,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情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询问证人时没有个别进行的 B.询问笔录反映出在同一时间内,同一询问人员询问不同证人的 C.询问聋哑人时应当提供翻译而未提供的 D.没有经证人核对确认并签名(盖章)、捺指印的 (2011-2-25).张某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案的下列哪一证据既属于言词证据,又属于间接证据? A.用于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设备、工具 B.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 C.张某关于实施伪造、变造行为的供述 D.判别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真伪的鉴定结论 (2011-2-26).“证人猜测性、评论性、推断性的证言,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系下列哪一证据规则的要求? A.传闻证据规则 B.意见证据规则 C.补强证据规则 D.最佳证据规则 (2011-2-27).关于证据的审查判断,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被害人有生理缺陷,对案件事实的认知和表达存在一定困难,故其陈述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采信B.与被告人有利害冲突的证人提供的对被告人不利的证言,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采信 C.公安机关制作的放火案的勘验、检查笔录没有见证人签名,一律不得采信 D.搜查获得的杀人案凶器,未附搜查笔录,不能证明该凶器来源,一律不得采信 (10-2-23).法院审理一起受贿案时,被告人石某称因侦查人员刑讯不得已承认犯罪事实,并讲述受到刑讯的具体时间。检察机关为证明侦查讯问程序合法,当庭播放了有关讯问的录音录像,并提交了书面说明。关于该录音录像的证据种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法理学-主观题

案例分析题: (2003年) 案情:某市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日益混乱的交通秩序,决定出台一项新举措,由交通管理部门向市民发布通告,凡自行摄录下机动车辆违章行驶、停放的照片、录像资料,送经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被采用并在当地电视台播出的,一律奖励人民币200 元-300 元。此举使许多市民踊跃参与,积极举报违章车辆,当地的交通秩序一时间明显好转,市民满意。新闻报道后,省内甚至外省不少城市都来取经、学习。但与此同时,也发生了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有违章驾车者去往不愿被别人知道的地方,电视台将车辆及背景播出后,引起家庭关系、同事关系紧张,甚至影响了当事人此后的正常生活的;有乘车人以肖像权、名誉权受到侵害,把电视台、交管部门告上法庭的;有违章司机被单位开除,认为是交管部门超范围行使权力引起的;有抢拍者被违章车辆故意撞伤后,向交管部门索赔的;甚至有利用偷拍照片向驾车人索要高额“保密费”的,等等。报刊将上述新闻披露后,某市治理交通秩序的举措引起了社会不同看法和较大争议。 问题:请谈谈你对某市治理交通秩序新举措合法性、合理性的认识。(注意:不能仅就此举引发的一些问题、个案谈具体适用法律的意见) 答题要求:1.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阐释你认为正确的观点和理由;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述准确;3.答题文体不限,字数要求800 -1000字。 解题思路:这一题按照要求从合法性、合理性两方面进行认识。合法性问题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思考:(1)立法和执法的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2)法律渊源、法律效力方面,下位法不能违反上位法;(3)委托社会组织、个人执法的合法性。从这些方面衡量,交通管理部门向市民发布的这一通告应当说有合法性依据。 合理性问题可以从以下角度进行思考:(1)法律价值。如秩序与自由,维持秩序与限制自由关系的处理,是否考虑了价值排序原则、比例原则;如正义与效率,提高行政效率与实现社会正义关系的处理,是否实现最大多数人的利益。(2)法律与道德。法律的道德基础,法律规定与社会常理的一致,善法与恶法的判断。(3)法治社会的权利保障。法治的目的、意义。从这些方面考虑,交通管理部门的这一做法缺乏合理性根据。 论述题 (2009年) 一、(本题20分) 材料:1840年鸦片战争前,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中国农业社会是封闭保守的。鸦片战争后,中国的封建法律面临挑战。清朝统治者迫于内外压力,于20世纪初下诏修律,以收回领事裁判权为契机,法的现代化从制度层面上在中国正式启动。 新中国成立后60年来,伴随着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进程,中国法的现代化以社会主义的民主法制为建设目标,历经曲折考验,取得巨大成就。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社会主义的法治思想和观念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总结凝练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地指引中国法治现代化建设不断发展并推向深入,形成了以“三个至上”重要观点为精神实质和根本原则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问题: 请结合中国法治现代化发展进程,简答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三个至上”重要观点的认识。 答题要求:

司考中国法制史:两宋的法律

司考中国法制史:两宋的法律 司考中国法制史:两宋的法律。2014年司法考试复习的大幕已经拉开,很多考生投入了新一年的复习之中。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更好地进行复习,法律教育网整理了两宋的法律的名师讲义,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精彩链接: 司考中国法制史:唐律与中华法系 司考中国法制史:魏晋南北朝法制 司考中国法制史:汉代法制 司考中国法制史:秦代法制 (一)《宋刑统》与编敕 1.《宋刑统》 宋太祖建隆四年(公元963年),在工部尚书判大理寺卿窦仪等人的奏请下,开始修订宋朝新的法典。同年7月完成,由太祖诏“付大理寺刻板摹印,颁行天下”,成为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全称《宋建隆重详定刑统》,简称《宋刑统》。 《刑统》的编纂体例可以追溯至唐宣宗时颁布的《大中刑律统类》。北宋初一度沿用的《大周刑统》,便是《刑统》体例在五代时发展的结果。《刑统》在编纂上,以传统的刑律为主,同时将有关敕令格式和朝廷禁令、州县常科等条文编附于后,使其成为一部具有统括性和综合性的法典。 《宋刑统》和《唐律疏议》相比有这样一些特点: (1)两者的篇目、内容大体相同。 (2)《宋刑统》在12篇的502条中又分为213门,将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律条及有关的敕、令、格、式、起请等条文作为一门。 (3)《宋刑统》收录了五代时通行的部分敕、令、格、式,形成一种律令合编的法典结构。 (4)《宋刑统》删去《唐律疏议》每篇前的历史渊源部分,因避讳对个别字也有改动,如将“大不敬”的“敬”字改为“恭”等。 【记忆口诀】刊印颁行宋刑统,篇下分门体例新。

2.编敕。 敕的本意是尊长对卑幼的一种训诫。南北朝以后成为皇帝诏令的一种。宋代的敕是指皇帝对特定的人或事所作的命令。敕的效力往往高于律,成为断案的依据。依宋代成法,皇帝的这种临时命令须经过中书省“制论”和门下省“封驳”,才被赋予通行全国的“敕”的法律效力。 编敕,是将一个个单行的敕令整理成册,上升为一般法律形式的一种立法过程。神宗时设有专门的编敕机构“编敕所”。 3.律与敕的关系 (1)仁宗前基本是“敕律并行”,编敕一般依律的体例分类,但独立于《宋刑统》之外。 (2)神宗朝敕地位提高,“凡律所不载者,一断于敕”,敕已到足以破律、代律的地步。 (3)敕主要是关于犯罪与刑罚方面的规定,所谓“丽刑名轻重者,皆为敕”。 (二)刑罚的变化 1.折杖法。 建隆四年颁行“折杖法”,改变五代以来刑罚严苛的弊端。新的“折杖法”规定:除死刑外,其他笞、杖、徒、流四刑均折换成臀杖和脊杖。折杖法对缓和社会矛盾曾有一定作用。但对反逆、强盗等重罪不予适用。 2.配役。 配役刑渊源于隋唐的流配刑。推行折杖法之后,原有的流刑实际上便称为配役。为补死刑和折杖后的诸刑刑差太大,有轻重失平之弊,朝廷遂增加配役刑的种类和一些附加刑,使配役刑成为一种非常复杂的刑名。 配役刑在两宋多为刺配,刺是刺字,即古代黥刑的复活;配指流刑的配役。刺配源于后晋天福年间的刺面之法,太祖时偶尔用之,仁宗后成为常制。刺配对后世刑罚制度影响极坏,是刑罚制度上的一种倒退,在宋代和后世都曾颇遭非议。 (关键词记忆:刺配、刺面、太祖、仁宗) 3.凌迟。 (1)作为死刑的一种,凌迟始于五代时的西辽。是一种碎而割之,使被刑者极端痛苦,慢慢致人死亡的一种酷刑。

(完整word版)证据法期末考试复习题(案例)

证据法期末复习指南(案例分析) 一、案情:于1998年5月借给B人民币2万元,但是A因为与B是好朋友就没要B立借据。还款期已过多时,B仍然不向A偿还该借款。A欲起诉B,但因没有证据就没有起诉。A非常愤恨,于是在B的房间里偷偷地安放了一台窃听器,录下了B对其妻子谈到了他曾向A借了人民币2万元的话语。于是,1999年2月,A提起诉讼,请求B偿还2万元的借款,并向法院提供了该证据。 问:(1)法院审查核实该证据是A通过窃听取得的,没有采纳该证据。法院的做法是否合法? (2)在案件审理过程中,B承认自己于1998年5月向A借了人民币2万元,法院可否根据B的承认作出A胜诉的判决?为什么? 二、甲地A公司将3辆进口车卖给乙地B公司,B公司将汽车运回期间受到乙地工商局查处。工商局以A公司无进口汽车证明,B公司无准运证从事非法运输为由,决定没收3辆汽车。A公司不服该决定提起诉讼。 请问:下列哪一内容是本案受理法院的主要审查对象?并说明理由。 (1)3辆汽车的性质 (2)公司销售行为的合法性 (3)B公司购买行为的合法性 (4)工商局处罚决定的合法性 三、案情:原告在沈阳某商厦买了一批黑木耳,发现质量不好,送技术监察局检验,鉴定为不合格,原告诉至法院,但被告否认原告在其商场购买。 问:(1)案件证明对象有哪些? (2)应当如何分明证明责任? 四、深圳市A公司将3套进口设备卖给长沙市B公司,B公司将成套设备运回至长沙以后,被长沙市工商局查处。长沙工商局以A公司无进成套设备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B公司也没有准运证从事非法运输为由,决定对A公司和B公司进行处罚。A公司不服该决定提起诉讼。 请问:法院受理应当审查的主要对象是什么?并说明理由。 五、赵某被杀害在家中,侦查人员发现一个笔记本和一张纸条,但与案件几乎每一关系。侦查人员通过对笔记本和纸条的笔迹鉴定分析,最后找到了犯罪嫌疑人。 问:(1)在本案中,笔记本和纸条属于何种证据? (2)结合本案件分析物证和书证的关系。 六、吴某诉王某,要求王某支付其拖欠的货款80万元。被告王某则认为,他仅仅拖欠原告吴某货款18万元,而且诉讼时效已经超过,因此拒绝支付货款。吴某则认为他一直向被告王某主张支付货款,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问:(1)吴某应当对哪些实事承担证明责任? (2)哪些实事应当由王某承担证明责任? 七、张某由某地购进了属国家一极保护的珍稀动物的皮革250张,打算转卖给王某,双方用手机约定于10月10号在王某家交货.按事先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由张某乘马某的出租车将货物运到王某的家中,但并未告知马某所运何物.当张某叫马某从车上卸货时,马某才发现此物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皮革,于是表明自己不参与此事的立场.在张某刚将货物搬下车,公安人员突然出现在现场,并将张某,王某和马某三个一起抓获,同时扣押了面包

2002-2016年司法考试民法历年主观题真题及答案

精心整理2002-2016年司法考试民法历年主观题真题及答案 2016 四、(本题22分) 自然人甲与乙订立借款合同,其中约定甲将自己的一辆汽车作为担保物让与给乙。借款合同订立后,甲向乙交付了汽车并办理了车辆的登记过户手续。乙向甲提供了约定的50万元借款。 一个月后,乙与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将该汽车卖给对前述事实不知情的丙公司并实际交付给了丙公司,但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丙公司仅支付了一半购车款。某天,丙公司将该汽车停放在停车场时,该车被丁盗走。丁很快就将汽车出租给不知该车来历的自然人戊,戊在使用过程中因汽车故障送到己公司修理。己公司以戊上次来修另一辆汽车时未付修理费为由扣留该汽车。汽车扣留期间,己公司的修理人员庚偷开上路,违章驾驶撞伤行人辛,辛为此花去医药费2000元。现丙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法院已受理其破产申请。 问题: 1.甲与乙关于将汽车让与给债权人乙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约定效力如何?为什么?乙对汽车享有什么权利? 2.甲主张乙将汽车出卖给丙公司的合同无效,该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 3.丙公司请求乙将汽车登记在自己名下是否具有法律依据?为什么? 4.丁与戊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丁获得的租金属于什么性质?

5.己公司是否有权扣留汽车并享有留置权?为什么? 6.如不考虑交强险责任,辛的2000元损失有权向谁请求损害赔偿?为什么? 7.丙公司与乙之间的财产诉讼管辖应如何确定?法院受理丙公司破产申请后,乙能否就其债权对丙公司另行起诉并按照民事诉讼程序申请执行? 参考答案: 1.有效。因为我国物权法虽然没有规定这种让与担保方式,但并无禁止性规定。通过合同约定,再转移所有权的方式达到担保目的,是不违反法律的,也符合合同自由、鼓励交易的立法目的。 对于乙对汽车享有什么权利,答案一:乙享有的不是所有权,而是以所有权人的名义享有担保权。 答案二:由于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乙享有所有权。 2.不能成立。答案一:乙对汽车享有所有权,其有权处分该汽车。没有导致合同无效的其他因素。 答案二:虽然乙将汽车出卖给丙公司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对甲也是违约行为,但无权处分不影响合同效力,法律并不要求出卖人在订立买卖合同时对标的物享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 3.有法律依据。因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汽车属于特殊动产,交付即转移所有权,登记只是产生对外的效力,不登记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本案中因为汽车已经交付,丙公司已取得汽车所有权。

外国法制史考试试题大全

全国2008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外国法制史试题 课程代码:00263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乌尔那姆法典》的结构是() A.序言和正文29条B.序言和正文23条 C.总则和正文D.序言、正文和结束语 2.导致古代印度法律结构体系异常复杂的原因主要是() A.伊斯兰法的影响B.种姓制度盛行 C.宗教众多D.希伯来法的影响 3.首先将罗马法划分为公法和私法的罗马法学家是() A.盖尤斯B.毛特思丁 C.沙比努士D.乌尔比安 4.罗马法上的无夫权婚姻最早出现于() A.共和国初期B.共和国末期 C.帝国初期D.帝国末期 5.罗马法规定因死者生前未立遗嘱,而按法律规定确定继承人顺序的制度是()A.家督继承B.法定继承 C.宗亲继承D.血亲继承 6.公元12世纪罗马法复兴以前,西欧罗马法的主要渊源为() A.尤列克法典B.阿拉克利罗马法辑要 C.撒利克法典D.伊尼法典 7.中世纪北欧适用的法律主要是() A。日耳曼法B.罗马法 C.教会法D.伊斯兰法 8.公元9世纪—13世纪法兰西王国法律的主要形式是() A.成文的习惯法B.国王政府直接颁布的法令 C.巴黎高等法院判例D.不成文的习惯法 9.中世纪英国财产法所特有的一种法律制度是() A.利他制度B.保管制度 C.信托制度D.担保制度

10.西欧中世纪形成的商法和海商法是() A.习惯法和判例法的记载 B.在各城市原有商业习惯外另行制定的商业法律规范 C.各国自己制定的商法典 D.英国实行的民商分立制度 11.12世纪中叶由意大利僧侣私人编集的历代教皇教令集,通常被称为() A.教会法大全B.宗规法大全 C.美诺森教令集D.格拉蒂安教令集 12.伊斯兰法规定在举行仪式时,穆斯林要向着麦加克而伯庙方向作诵经、鞠躬跪拜等一系列动作,这种宗教仪式称之为() A。念功B.拜功 C.朝功D.课功 13.在赋予普通法以资产阶级内容方面起了先导作用的英国法学家是() A.科克B.曼斯菲尔德 C.格兰威尔D.梅特兰 14.美国1789年第一届国会制定的宪法修正案被称为() A.《人权法案》B.《权利法案》 C.《人权宣言》D.《权利宣言》 15.1803年《英国法注释》在美国出版,该书的作者为() A.边沁B.肯特 C.布拉克斯顿D.斯托利 16.系统地确认了宗教自由、教会与国家分离等原则,巩固和维护了宗教信仰自由的法典是() A.1804年法国民法典B.1810年法国刑法典 C.1871年德国刑法典D.1900年德国民法典 17.法国第三共和国后期宪法的重要变化是() A.参议院地位提高B.充分规定了人民的权利 C.单独规定了司法权D.总统权力提高 18.第一次尝试制定的全德宪法是() A.普鲁士王国宪法B.法兰克福宪法 C.北德意志联邦宪法D.德意志帝国宪法 19.依1871年德国宪法,联邦议会议员产生的方式是() A.选民直接选举产生B.选民间接选举产生 C.各邦元首任命D.皇帝任命

中国法制史(2003-2011)司考真题及解析(单项选择题部分)

中国法制史(2003-2011)司考真题及解析(单项选择题部分) (2011年) 16.据史书载,以下均为秦朝刑事罪名。下列哪一选项最不具有秦朝法律文化的专制特色?()(2011年卷一单选第16题) A.“偶语诗书” B.“以古非今” C.“非所宜言” D.“失刑” 【答案】D 【考点】秦代的罪名与法律 【解析】选项A、B、C错误。秦代以法家思想为治国指导思想,实行严刑峻法,在危害皇权类犯罪中规定了谋反;泄露机密;偶语诗书、以古非今;诽谤、妖言;诅咒、妄言;非所宜言;投书;不行君令等。秦亡以后,在汉代出现法律儒家化,偶语诗书,以古非今,非所宜言等罪名被取消,因此,“偶语诗书”,“以古非今”,“非所宜言”都具有秦朝法律文化的专制特色。 选项D正确。“凡因过失使判决量刑不当的,构成失刑罪”。这是中国古代官吏职务犯罪的罪名,并非秦代特有,没有反映秦朝法律文化的专制特色。 17.关于明代法律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1年卷一单选第17题) A.明朱元璋认为,“夫法度者,朝廷所以治天下也” B.明律确立“重其所重,轻其所轻”刑罚原则 C.《大明会典》仿《元六典》,以六部官制为纲 D.明会审制度为九卿会审、朝审、大审 【答案】C 【考点】明代法律制度 【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鉴于元末法制败坏的教育,朱元璋曾说,“夫法度者,朝廷所以治天下也”。 选项B说法正确。明代对于贼盗及有关钱粮等事,明律较唐律处刑为重。唐律一般根据情节轻重作出不同处理,牵连范围相对较狭;而明律则不分情节,一律处以重刑,且扩大株连范围,此即“重其所重”原则。对于“典礼及风俗教化”等一般性犯罪,明律处罚轻于唐律,此即“轻其所轻”的原则。对某些危害不大的“轻罪”从轻处罚是为了突出“重其所重”的原则。 选项C说法错误。《大明会典》基本仿制《唐六典》,以六部官制为纲,分述各行政机关执掌与事例。这里说仿照《元六典》错误。 选项D说法正确。明代的会审制度为九卿会审、朝审、大审。 18.清乾隆律学家、名幕王又槐对谋杀和故杀的有关论述: ①“谋杀者,蓄念于未杀之先;故杀者,起意于殴杀之时。” ②“谋杀则定计而行,死者猝不及防、势不能敌,或以金刃,或以毒药,或以他物,或驱赴水火,或伺于隐蔽处所,即时致死,并无争斗情形,方为谋杀。” ③“故杀乃因斗殴、谋殴而起,或因忆及夙嫌,或因畏其报复,或虑其控官难制,或恶其无耻滋事,或恐其遗祸受害。在兄弟,或利其赀财肥己;在夫妻,或恨其妒悍不逊。临时起意,故打重伤、多伤,伤多及致死处所而死者是也。” 据此,下列最可能被认定为谋杀者的是哪一选项?()(2011年卷一单选第18题) A.张某将浦某拖倒在地,骑于身将其打伤。浦某胞弟见状,情急之下用木耙击中张某顶心,张某立时毙命 B.洪某因父为赵某所杀,立志复仇。后,洪某趁赵某独自上山之机,将其杀死 C.卢某欲拉林某入伙盗窃,林某不允并声称将其送官。卢某恐其败露欲杀之,当即将林某推倒在地,揢伤其咽喉并用腰带套其脖颈,林某窒息而死 D.雇主李朱氏责骂刘某干活不勤,刘某愧忿不甘,拿起菜刀将李朱氏砍倒。刘某逃跑之际,被李朱氏4岁的外孙韩某拉住衣服并大声呼救,刘某将其推倒在地并连砍数刀,致其立时毙命 【答案】B 【考点】“谋杀”与“故杀” 【解析】根据王又槐对谋杀和故杀的有关论述,谋杀是有预谋的故意杀人;故杀是没有预谋、突然起意的故意杀人。 选项A错误。浦某胞弟见浦某被张某殴打,为解救浦某而上前攻击张某,过失造成其死亡,这里并无事先预谋,故不成立谋杀。 选项B正确。“洪某因父为赵某所杀,立志复仇”,属于事先有预谋的故意杀人,应认定为“谋杀”。 选项C错误。“卢某恐其败露欲杀之”,属于临

2019司法考试主观题:刑事诉讼法真题1

2019司法考试主观题:刑事诉讼法真题 刑事诉讼法真题 一、案情 王某系A市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2016年9月,王某在审理本市吴某抢劫案中,违反法律规定认为吴某有立功情节,对吴某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10年,吴某的弟弟为此向王某行贿50万元。王某为规避法律让其侄子王小六收钱并保管。2018年11月,A市监察委接到举报后对王某立案调查,调查中另查明王某在担任审判监督庭法官时犯有徇私舞弊减刑的犯罪事实,A市监察委对本案调查终结,移送检查机关审查起诉,检查机关以王某涉嫌受贿罪和徇私舞弊减刑罪向A市法院提起公诉,同时以王小六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另案起诉。法院审理期间,王某改变了在监察委调查和检查机关审查起诉期间不认罪的态度,主动承认被指控的犯罪并自愿接受处罚,法院按照认罪认罚从宽的规定,对王某从轻做出了判决。一审判决后检查机关没有抗诉,王某未上诉,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二、问题 1.本案在管辖上有无问题,请说明理由。 2.王小六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在未经立案调查或侦查的前提下,检查机关能否径行起诉,为什么? 3.如本案中王某的行为即涉及监察机关管辖的犯罪,又涉及公安机关、检查机关管辖的犯罪,关于管辖处理的原则是什么? 4.A市法院按照认罪认罚从宽的规定对王某从轻做出判决是否符合

法律规定?请说明理由。 三、参考答案 问题:本案在管辖上有无问题,请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本案在管辖上存在部分问题,具体分析如下: (一)就立案管辖而言: 1、王某涉嫌受贿和徇私舞弊減刑罪由监察委调查,符合法律规定(预估4分)。 根据《监察法》第11条第2款: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据此,监察委立案调查王某涉嫌受贿罪于法有据。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本案中王法官虽然涉嫌徇私舞弊减刑罪,但是不属于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王法官仍然属于职务犯罪行为,应当由监察机关进行调查。 2、王小六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应当交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预估2分)。 根据《监察法》第11条以及《刑事诉讼法》第19条的规定,王小

司法考试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附答案)

2002-2008年司法考试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来源: (2003年) 6.《法经》在中国法律制度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下列有关《法经》的表述哪一项是不准确的? A.《法经》为李悝所制定 B.《盗法》、《贼法》两篇列为《法经》之首,体现了“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的思想 C.《法经》的篇目为秦汉律及以后封建法律所继承并不断发展 D.《法经》系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 答案:D 解析:《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故D不准确。它是战国时期魏国李悝在总结春秋以来各国公布成文 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故A是准确的。《法经》共六篇:《盗法》,《贼法》,《网法》,《捕法》,《杂法》,《具法》。其中《盗法》、《贼法》是关于惩罚危害国家安全、危害他人及侵犯财产的法律规定。李悝认为“王者之政

莫急于盗贼”,所以将此两篇列为法典之首。故B准确。《法经》的体例和内容,为后世封建成文法典的进一步完善奠定了重要的基础。故C准确。 7.中国清末修订法律馆于1911年8月完成《大清民律草案》。下列有关该草案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A.《大清民律草案》的结构顺序是: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 B.日本法学家参与了《大清民律草案》的起草工作 C.《大清民律草案》的基本思路体现了“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精神 D.《大清民律草案》经正式公布,但未及实施,清王朝即告崩溃 答案:D 解析:《大清民律草案》共分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等五编,故A正确。其中,总则、债、物权三编由松冈正义等人仿照德、日民法典的体例和内容草拟而成,吸收了大量

的西方资产阶级民法的理论、制度和原则。故B正确。而亲属、继承两编则由修订法律馆会同保守的礼学馆起草,其制度、风格带有浓厚的封建色彩,保留了许多封建法律的精神。修订民律的基本思路,仍然没有超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思想格局。故C正确。在《大清民律草案》完成后仅2个多月,辛亥革命武昌起义爆发,清王朝的腐败统治随即迅速崩溃。因此,这部民律草案并未正式颁布与施行。故D错误,选D. (2004年) 15.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我国西周婚姻制度中婚姻缔结的原则? A.一夫一妻制 B.同姓不婚 C.“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D.“七出”、“三不去” 答案:D 解析:本题考点为西周的婚姻制度。西周婚姻缔结的三大原则是:一夫一妻、同姓不婚、

证据法期末考试复习题(案例)

证据法期末考试复习题(案例)

证据法期末复习指南(案例分析) 一、案情:于1998年5月借给B人民币2万元,但是A因为与B是好朋友就没要B立借据。还款期已过多时,B仍然不向A偿还该借款。A欲起诉B,但因没有证据就没有起诉。A非常愤恨,于是在B的房间里偷偷地安放了一台窃听器,录下了B对其妻子谈到了他曾向A借了人民币2万元的话语。于是,1999年2月,A提起诉讼,请求B偿还2万元的借款,并向法院提供了该证据。 问:(1)法院审查核实该证据是A通过窃听取得的,没有采纳该证据。法院的做法是否合法? (2)在案件审理过程中,B承认自己于1998年5月向A借了人民币2万元,法院可否根据B 的承认作出A胜诉的判决?为什么? 二、甲地A公司将3辆进口车卖给乙地B公司,B公司将汽车运回期间受到乙地工商局查处。工商局以A公司无进口汽车证明,B公司无准运证从事非法运输为由,决定没收3辆汽车。A公司不服该决定提起诉讼。 请问:下列哪一内容是本案受理法院的主要审查

对象?并说明理由。 (1)3辆汽车的性质 (2)公司销售行为的合法性 (3)B公司购买行为的合法性 (4)工商局处罚决定的合法性 三、案情:原告在沈阳某商厦买了一批黑木耳,发现质量不好,送技术监察局检验,鉴定为不合格,原告诉至法院,但被告否认原告在其商场购买。 问:(1)案件证明对象有哪些? (2)应当如何分明证明责任? 四、深圳市A公司将3套进口设备卖给长沙市B 公司,B公司将成套设备运回至长沙以后,被长沙市工商局查处。长沙工商局以A公司无进成套设备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B公司也没有准运证从事非法运输为由,决定对A公司和B公司进行处罚。A公司不服该决定提起诉讼。 请问:法院受理应当审查的主要对象是什么?并说明理由。 五、赵某被杀害在家中,侦查人员发现一个笔记本和一张纸条,但与案件几乎每一关系。侦查人员通过对笔记本和纸条的笔迹鉴定分析,最后找

最新司法考试主观题

2018司法考试主观题 考试结束后,来重新审视一下折磨了你4个小时的真题吧!本真题据网友回忆汇编,如有差错,也在情理之中,请大家谅解,总结这些内容目的希望学法律的各位童鞋一起学习,共同进步。 司法部公告今年并未发布真题及答案的公布时间,因此可能永远不会有官方版的真题,暂时把这个版本做个参考吧!废话不多说,上题! 本版本是大多数网友辛苦及网上来源,如有侵权,请告知本人,本人及时删除。(放到这个只是方便大家交流学习,没有其他目的,同时让我们一起感谢为这个版本付出的所有人!)一、 结合工作和学习,谈谈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 二、 王某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者,某日和刘某一起到餐厅吃饭时,消费3000元,刷卡付款时,服务员吴某将金额输入为30000元,王某果然没有注意到,遂刷卡付款。 离开前,王某发现银行卡少了30000元,于是大怒,欲和刘某一起劫持吴某,在捆绑过程中不慎将吴某摔成重伤,王某怕工作人员报警,就放弃劫持,和刘某迅速逃离。 在王某和刘某走出酒店时,在门口被武某等四名保安拦截。王某遂让刘某打电话喊人,刘某给林某、丁某打电话,并私下叫二人带枪过来,林某二人将枪支藏在衣服里,护送王某上了私家车。 武某等人见状遂让私人离开。王某上车以后气不过,让刘某“好好教训一下他们”,然后就驾车离开。 王某离开后,刘某指使林某、丁某向保安武某开枪,二人同时开枪,一人朝武某腿部、一人朝腹部开枪,只有一枪击中武某腹部,导致其死亡,现在无法查明是谁击中。 问题: 1、对于吴某行为的定性,有几种观点?须说明理由。 2、对于王某劫持吴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为什么? 3、对于武某的死亡,王某、刘某、林某、丁某如何定性?为什么?(其中对王某行为性质的认定有不同见解,分别写出)

司法考试外国法制史

司法考试外国法制史 2012 19.18至20世纪,英美法德等国在宪法和法律中,分别对公民选举权作出规定,其中影响深远的是一些国家在法律上确立了男女平等权利。分析西方法律制度,下列哪一情形可以成立? A.1791年,法国某地区身无分文流浪汉以“特别公民”身份当选为国民议会代表 B.1932年,英国某地区一女店主参加了该区下院议员选举的投票 C.1936年,德国某些地区仍有少量共产党人当选为联邦议会议员 D.1975年,美国某地区一女职员要求根据国会参众两院通过的修正案取得男女平等权 利 B 【考点】法国宪法的特点;英国宪政;德国法;美国宪法 【详解】1791年宪法以《人权宣言》为序言,正文由前言和8篇组成。其基本内容是以孟德斯鸠的 君主立宪和分权思想为指导,宣布法国为君主立宪国,实行三权分立。其特点是以纳税与否把公民划分为“积极公民”和“消极公民”。A项中,身无分文流浪属于“消极公民”,由于没有纳税,故不能选为代表。故A项说法错误。1928年《人民代表法》使英国实现了男女平等具有选举权,实现了真正的普选。B项中,1932年,女店主参加下议院的选举的投票是可能的。故B项说法正确。1933年,希特勒出任总理,开始了法西斯独裁统治,颁布了《消除人民和国家痛苦法》、《保护德意志人民紧急条例》、《禁止组织新党法》、《德国改造法》等一系列法西斯法令,C项中,在1936年是不可能有共产党人当选为议员的。故C项说法错误。D项中,1972年,美国众议院通过了《男女平等修正案》后,一直处于等待州批准的状态,目前还处于待批准情形,D项中,1975年要求男女平等还没有法律的依据,D项说法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点评】本题在一定程度上属于超纲题,特别是B选项的内容,并没有在大纲中出现。但是,本题可以用排除法进行答题。 58.①美国《独立宣言》与《美国联邦宪法》给予了人权充分保障 ②法国《人权宣言》明确宣布“人们生来并且始终是自由的,并在权利上是平等的”,该宣言成为此后多部法国宪法的序言 ③日本《明治宪法》对公民自由权作出充分规定,促进了日本现代民主政体的建立 ④德国《魏玛宪法》扩大了人权范围,将“社会权”纳入到宪法保护范围 关于各国“人权与宪法”问题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不成立?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考点】美国宪法;日本宪法;德国宪法;法国宪法 【详解】美国的《联邦宪法》在正文中并没有对人权进行规定,而是用修正案来进行补充,故①项 说法不成立。《人权宣言》第1条明确指出:“人们生来并且始终是自由的,在权利上是平等

中国法制史司法考试题

l.早期奴隶制法的鼎盛时期是:( c ). A.夏 B.商 C.西周 D.春秋 2.中国古代法制由早期习惯法向成文法转变的重要阶段是:( a )。 A.战国时期 B.秦汉时期 C.隋唐时期 D.宋元明清时期 3.中国古代成文法法律体系全面确立时期是( b)。 A.战国时期 B.秦汉时期 C.隋唐时期 D.宋元明清时期 4.中国古代传统法制的成熟、定型阶段是:(c )。 A.秦汉时期 B.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 C.隋唐时期 D.宋元明清时期 ( )。 5.中国古代法制走向极端专制的时期是:(d )。 A.秦汉时期 B.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 C.隋唐时期 D.宋元明清时期 6.从1927年到1949年的国民党南京国民政府统治时期,进行了广泛的立法,颁布了大量的法律、法令以及判例,形成了:( c ) A.判例法体系 B.习惯法体系

C.六法体系 D.中华法体系 7.在中国历史上,对法律制度影响最深的思想理论是:( a )。 A.儒家学派 B.法家学派 C.道家学派 D.墨家学派 二、多项选择题 l.中国奴隶制时代的法律制度,是指哪几个时期的法律制度:( abcd )。 A.夏 B.商 C. 西周 D.春秋 E.战国 2.中国早期法制的突出特点是:( abd )。 A.以习惯法为基本形态 B.法律是不公开的 C.法律是公之于众的 D.法律是不成文的 E.以成文法为基本形态 3.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意义有: A.有利于继承和发扬中国优秀的法律文化 B.有利于充实学生的专业知识

C.古代立法思想可以直接指导现代 D.古代法制可以指导具体司法办案 E. 有利于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 4.关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伦理特性表述正确的是:( abcde )。 A.与中国文化中重家族、重血缘、重理的固有特征相对应 B.传统法律中表现出“依伦理而轻重其刑”的特征 C.此决定了古代司法办案中罪的有无、刑的轻重 D.在法律上,同样一种行为,由不同主体实施,或是施加予不同的对象,其法律后果截然不同 E.“伦理法”的制度在中国古代法中比比皆是

司法考试历年证据法试题{解析版}

2002-2011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 2011 48.郭某诉张某财产损害一案,法院进行了庭前调解,张某承认对郭某财产造成损害,但在赔偿数额上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单选第48题) A.张某承认对郭某财产造成损害,已构成自认 B.张某承认对郭某财产造成损害,可作为对张某不利的证据使用 C.郭某仍需对张某造成财产损害的事实举证证明 D.法院无需开庭审理,本案事实清楚可直接作出判决 【答案】C 【考点】自认 【解析】选项A、B错误,选项C正确。《民诉证据规定》第67条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选项D错误。第一审民事案件,法院未经开庭审理,不得径行裁判。 多项选择题: 83.根据证据理论和《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证人证言,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多选第83题) A.限制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可以附条件地作为证人 B.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承担 C.证人在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 D.“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关于证人证言证明力的规定 【答案】ACD 【考点】证人证言 【解析】选项A、D正确。《证据规定》第六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该条是对证人证言证明力的规定,由此可知,限制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可以附条件地作为证人。 选项B错误。《证据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三款规定,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据此可知,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先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垫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选项C正确。《证据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证人在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

民事诉讼法司考真题主观题

民事诉讼法司考真题-主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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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案情:孙某与钱某合伙经营一家五金店,后因经营理念不合,孙某唆使赵龙、赵虎兄弟寻衅将钱某打伤,钱某花费医疗费2万元,营养费3000元,交通费2000元。钱某委托李律师向甲县法院起诉赵家兄弟,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2.5万元,精神损失5000元,并提供了医院诊断书、处方、出租车票、发票、目击者周某的书面证言等证据。甲县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二被告没有提供证据,庭审中承认将钱某打伤,但对赔偿金额提出异议。甲县法院最终支持了钱某的所有主张。 二被告不服,向乙市中院提起上诉,并向该法院承认,二人是受孙某唆使。钱某要求追加孙某为共同被告,赔偿损失,并要求退伙析产。乙市中院经过审查,认定孙某是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遂通知孙某参加调解。后各方达成调解协议,钱某放弃精神损害赔偿,孙某即时向钱某支付赔偿金1.5万元,赵家兄弟在7日内向钱某支付赔偿金1万元,孙某和钱某同意继续合伙经营。乙市中院制作调解书送达各方后结案。 问题: 1.请结合本案,简要概括钱某的起诉状或法院的一审判决书的结构和内容。(起诉状或一审判决书择一作答;二者均答时,评判排列在先者) 2.如果乙市中院调解无效,应当如何处理? 3.如果甲县法院重审本案,应当在程序上注意哪些特殊事项? 4.近年来,随着社会转型的深入,社会管理领域面临许多挑战,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民事诉讼等多种渠道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成为社会治理的必然选择;同时,司法改革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根本出发点,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让公平正义通过司法渠道得到彰显。请结合本案和社会发展情况,试述调解和审判在转型时期的关系。 答题要求: 1.根据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理知识作答; 2.观点明确,逻辑清晰,说理充分,文字通畅; 3.请按提问顺序逐一作答,总字数不得少于600字。 1.法院应当受理此案。根据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作为不服向法院起诉的,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被告为复议机关,且

2002--2016证据法司考真题

2002-2016年证据法司法考试历年真题解析 (2016年) 27.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律师收集到的下列哪一证据应及时告知公安机关、检察院? A.强奸案中被害人系精神病人的证据 B.故意伤害案中犯罪嫌疑人系正当防卫的证据 C.投放危险物质案中犯罪嫌疑人案发时在外地出差的证据 D.制造毒品案中犯罪嫌疑人犯罪时刚满16周岁的证据 【答案】C 29.公安机关发现一具被焚烧过的尸体,因地处偏僻且天气恶劣,无法找到见证人,于是对勘验过程进行了全程录像,并在笔录中注明原因。法庭审理时,辩护人以勘验时没有见证人在场为由,申请排除勘验现场收集的物证。关于本案证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违反取证程序的一般规定,应当排除 B.应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否则予以排除 C.不仅物证应当排除,对物证的鉴定意见等衍生证据也应排除 D.有勘验过程全程录像并在笔录中已注明理由,不予排除 【答案】D 甲、乙(户籍地均为M省A市)共同运营一条登记注册于A市的远洋渔船。某次在公海捕鱼时,甲乙二人共谋杀害了与他们素有嫌隙的水手丙。该船回国后首泊于M省B市港口以作休整,然后再航行至A市。从B市起航后,在途经M 省C市航行至A市过程中,甲因害怕乙投案自首一直将乙捆绑拘禁于船舱。该船于A市靠岸后案发。 94.本案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关于侦查措施,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讯问甲的过程应当同步录音或录像 B.可在讯问乙的过程中一并收集乙作为非法拘禁案的被害人的述 C.在该船只上进行犯罪现场勘查时,应邀请见证人在场 D.可查封该船只进一步收集证据 【答案】ACD 41.某起诉王某要求返还10万元借款并支付利息5000元,并向法院提交了王某亲笔书写的借条。王某辩称,已还2万元,某还出具了收条,但王某并未在法院要求的时间提交证据。法院一审判决王某返还某10万元并支付5000元利息,王某不服提起上诉,并称一审期间未找到收条,现找到了并提交法院。关于王某迟延提交收条的法律后果,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不属于新证据,法院不予采纳B.法院应采纳该证据,并对王某进行训诫 C.如果某同意,法院可以采纳该证据D.法院应当责令王某说明理由,视情况决定是否采纳该证据 【答案】B (2015年) 23.关于证人证言与鉴定意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证人证言只能由自然人提供,鉴定意见可由单位出具 B.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的人有时可以提供证人证言,但不能出具鉴定意见 C.如控辩双方对证人证言和鉴定意见有异议的,相应证人和鉴定人均应出庭 D.证人应出庭而不出庭的,其庭前证言仍可能作为证据;鉴定人应出庭而不出庭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根据 【答案】D 24.关于网络犯罪案件证据的收集与审查,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询问异地证人、被害人的,应由办案地公安机关通过远程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 B.收集、提取电子数据,能够获取原始存储介质的应封存原始存储介质,并对相关活动录像 C.远程提取电子数据的,应说明原因,并对相关活动录像 D.对电子数据涉及的专门性问题难以确定的,可由公安部指定的机构出具检验报告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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