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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EPA水环境中129种优先污染物名单

美国EPA水环境中129种优先污染物名单
美国EPA水环境中129种优先污染物名单

水体中的优先控制污染物

1、国家环保总局初步筛查的优控污染物名单 表1列出了国家环保总局初步筛查的优控污染物名单共计14个大类,其中12个大类属于有机化合物,只有2个大类属于无机化合物。 表1国家环保总局初步筛查的优控污染物名单 2、目标污染物选择 初步选择的目标污染物包括:二氯甲烷、苯、六氯苯、多氯联苯、苯酚、硝基苯、苯胺、苯并(a)芘、肽酸二甲酯(邻苯二甲酸二甲酯)、六六六、丙烯腈、N-亚硝基二甲胺、氰化物和砷。 3、水样采集及前处理 3.1 有机样品的采集 3.1.1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本方法适用于二氯甲烷测试样品的采集。 采样瓶选用20mL带有聚四氟乙烯密封垫的螺口玻璃瓶(如安捷伦公司的VOC测试瓶),洗净烘干。采样时先用预采集的水样荡洗两三次,再向样品瓶中充样至溢流,以水样充满,顶部不留任何空间,封瓶时水样中不能有气泡,瓶壁有气泡时应轻摇瓶壁将气泡赶出;4℃下保存。 3.1.1其它有机化合物的采集及样品前处理 本方法适用于苯、六氯苯、多氯联苯、苯酚、硝基苯、苯胺、苯并(a)芘、肽酸二甲

酯(邻苯二甲酸二甲酯)、六六六、丙烯腈、N-亚硝基二甲胺测试样品的采集(如表2所示)。具体步骤如下: (1)水样采集 采样瓶采用10 L容量的棕色带塞细口玻璃瓶,样品瓶经重铬酸钾洗液润洗浸泡20 min 以上,以自来水、蒸馏水洗净后倒置晾干,待用。 污水、地表水每个样品采集30L,饮用水、地下水每个样品采集45 L。样品运回实验室后如不立即处理需4℃下保存;在存放样品时,应尽量注意存放在没有有机气体干扰的区域,以免交叉污染。所采集样品应在2日内过滤完毕,7日内富集完毕。 (2)水样过滤 过滤装置:直径为142mm的Millipore微滤系统; 滤膜:APFF玻璃纤维滤膜; 将25 L(污水、地表水)或40 L(饮用水、地下水)滤过水样收集于已洗净的带塞棕色玻璃瓶保存,加入5‰体积的甲醇,以抑制微生物的生长,待富集; 剩余5 L滤过水样用于常规水质分析(250 mL,注意pH值、温度需立即测量)、金属分析(250 mL,加入1 mL硝酸酸化)、氮磷分析(500 mL),均收集于其余备用; 悬浮物的收集:将滤过水样的滤膜用铝箔包好,4℃保存。 (3)样品的富集 富集 采用500 mg的HLB固相萃取柱用于水样的富集。先安装好真空抽滤装置及固相萃取装置,HLB柱在使用前依次用二氯甲烷、甲醇、蒸馏水各5 mL清洗,加液后保持5 min,开真空泵抽取液体,处理完后小柱处于活化状态。调节好真空度,使水样过柱的流速恒定在5 mL/min。 洗脱 富集完毕后,将水抽干。首先以5 mL甲醇/水(甲醇%=5%)为清洗剂,浸泡5 min 后,抽干30 min以上;然后以10 mL甲醇/二氯甲烷(1:9,v/v)为淋洗剂分三次(4 mL、3 mL、3 mL)进行第一级洗脱,洗脱组分为中等极性至非极性组分;再以5 mL正己烷/二氯甲烷(2:1,v/v)为淋洗剂进行第二级洗脱,洗脱组分为非极性组分。洗脱液均收集于K-D 浓缩器中。将同一样品的第一级洗脱液集中于一个250 mL烧瓶中,添加3药匙无水硫酸钠,放置过夜;转移出清液后旋蒸浓缩,过无水硫酸钠小柱(装柱见净化部分),用15mL二氯甲烷淋洗脱水,用柔和高纯氮气(注意氮气流量要小,表面刚好产生漩涡即可,以免组分损失)吹蒸并置换溶剂为正己烷。第二级洗脱液集中于另一个150 mL烧瓶中,旋蒸浓缩并置换溶剂为正己烷。将两级组分合并吹氮浓缩,转移至大容量样品管,定容至6 mL。 3.2 无机样品的采集 本方法适用于氰化物、砷测试样品的采集。 采集水样需贮存于用清洗并干燥后的聚乙烯塑料瓶或硬质玻璃瓶中。现场采样时需用所采水样淋洗3 次后采集水样各500mL,供实验室分析所用。采来的样品应及时进行测定。如果不能及时测定样品,必须将样品存放在4℃的冰箱内,并在采样后24h 内分析样品。

中国美国日本欧盟四国饮用水质标准比较

. 快适水水质卫生标准 1、快适水概念 水质指标达到美国、欧盟、日本和中国现行饮用水标准中最高要求,适合于婴幼儿等对水中污染物较为敏感的人群长期饮用的优质饮用水。 2、美国、日本、欧盟和中国四国或地区饮用水水质标准比较 2.1分类的区别 (1)美国水质标准分为国家一级饮用水水质标准和二级饮用水标准。国家一级饮用水水质标准中又有最大污染物浓度(MCL)和最大污染物浓度目标(MCLG)两个指标,MCL为强制性的标准,MCLG是非强制性的更高目标值。美国一级饮用水指标共有78个,分为:无机物、有机物、放射性物质、微生物学指标,其中无机物指标有15个,有机物指标54个,放射性物质指标有3个,微生物学指标有6个;二级饮用水污染物指标共有15个,没有细分。 (2)欧盟水质标准并没有特别分类,水质指标分为微生物学指标、化学物质指标和指示指标,其中微生物学指标2个(瓶桶装水是5个),化学物质指标26个,指示指标20个。 (3)日本水质标准分为水质基准项目和水质管理目标设定项目。水质指标项目分为病原微生物、重金属、无机物、金属类、有机物、消毒剂残留及消毒副生成物、基本特性、其他类。日本水质基准项目共50个,其中病原微生物指标有2个,重金属指标有10个,无机物指标有9个,有机物指标有11个,消毒剂和消毒副生成物10个,基本特性指标5个,其他类指标2个;水质管理目标设定项目共27个,其中重金属和金属指标有4个,无机物指标有2个,有机物指标有9个,消毒剂和消毒副生成物6个,其他类6个。 (4)中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分为水质常规指标及限值、饮用水中消毒剂常规指标及要求、水质非常规指标及限值,共计106项。饮用水标准水质常规指标分为微生物指标、毒理指标、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放射性指标四类共1 / 19 . 38个,其中微生物指标有4个,毒理指标有15个,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有17个,放射性指标2个;饮用水中消毒剂常规指标4个;水质非常规指标及限值分为微生物指标2个、毒理指标59个、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3个。 2.2水质指标对比 以中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中水质常规指标及限值、水质非常规指标及限值为参照,中国、美国、日本和欧盟4个国家和地区的水质指标对比见表1和表2。 表1 水质常规指标及限值对比 限指中美日欧 GB5749-20MC6MCL标 、微生物指 总大肠菌51MPN/100m不得检CFU/100m 耐热大肠菌群MPN/100m不得检 CFU/100m

水中优先控制污染物黑名单

水中优先控制污染物黑名单 随着工业技术发展,环境排放的污染物与日俱增,其中大多数是化学污染物,如表1-1所示。此外,世界上每年约有1000多种新的化学品进入市场。以农药为例,全球使用量以12.4%的速度递增。科学研究表明,这类化学污染物,大多数是有毒有害的,然而,这些化学污染物,特别是有毒有机化学污染物在环境中的行为(光解、水解、微生物降解、挥发、生物富集、吸附、淋溶等)及其可能产生的潜在危害迄今尚无所知或知之甚微。科学研究进一步证明,有一些有毒污染物往往难于降解,并具有生物积累性和三致(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或慢性毒性,有的通过迁移、转化、富集,浓度水平可提高数倍甚至上百倍,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是一种潜在威胁,因而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但是由于有毒物质品种繁多,不可能对每一种污染物都制定控制标准,因而提出在众多污染物中筛选出潜在危险大的作为优先研究和控制对象,称之为优先污染物(Priority Pollutant)或称为优先控制污染物。美国是最早开展优先监测的国家,早在70年代中期,就..;清洁水法'中明确规定了129种优先污染物,其中有114种是有毒有机污染物。日本1986年底,环境厅公布了1974-1985年间对600种优先有毒化学品环境安全性综合调查,其中检出率高的有毒污染物为189种。前苏联1975年公布了496种有机污染物在综合用水中的极限容许浓度,十年后公布修改了的561种有机污染物在水中的极限容许浓度。前联邦德国于1980年公布了120种水中有毒

污染物名单,并按毒性大小分类。欧洲经济共同体在'关于水质项目的排放标准'的技术报告中,也列出了'黑名单'和'灰名单'。总之,有毒化学物质的污染问题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和关注。 表1-1 部分工业企业产生的有害废物 我国的环境保护是一项基本国策,有毒化学物质污染防治工作已经列入国家环境保护科技计划,开展了大量研究工作。为了更好地控制有毒污染物排放,近年来我国也开展了水中优先污染物筛选工作,提出初筛名单249种,通过多次专家研讨会,初步提出我国的水中优先控制污染物黑名单68种(见表1-2),将为我国优先污染物控制和监测提供依 据。

《美国饮用水水质标准》

《美国饮用水水质标准》 国家一级饮用水规程(NPDWRs或一级标准),是法定强制性的标准,它适用于公用给水系统。一级标准限制了那些有害公众健康的及已知的或在公用给水系统中出现的有害污染物浓度,从而保护饮用水水质。 表1将污染物划分为:无机物,有机物,放射性核素及微生物。 表1

国家二级饮用水规程: 二级饮用水规程(NSDWRs或二级标准),为非强制性准则,用于控制水中对美容(皮肤,牙齿变色),或对感官(如嗅,味,色度,)有影响的污染物浓度。 美国环保局(EPA)为给水系统推荐二级标准但没有规定必须遵守,然而,各州可选择性采纳,作为强制性标准。 表2 注: ①、污染物最高浓度目标MCLG-对人体健康无影响或预期无不良影响的水中污染物浓度。它规定了确当的安全限量,MCLGs是非强制性公共健康目标。 ②、污染物最高浓度-它是供给用户的水中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MCLGs它是强制性标准,MCLG是安全限量,确保略微超过MCL限量时对公众健康不产生显著风险。 ③、TT处理技术-公共给水系统必须遵循的强制性步骤或技术水平以确保对污染物的控制。 ④、除非有特别注释,一般单位为mg/L。 ⑤、1986年安全饮水法修正案通过前,未建立MCLGs指标,所以,此污染物无MCLGs值。 ⑥、在水处理技术中规定,对用铅管或用铅焊的或由铅管送水的铜管现场取龙头水样,如果所取自来水样品中超过铜的作用浓度1.3mg/L,铅的作用浓度0.015mg/L的10%,则需进行处理。 ⑦、如给水系统采用丙烯酰胺及熏杀环(1-氯-2,3环氧丙烷),它们必须向州政府提出书面形式证明(采用第三方或制造厂的证书),它们的使用剂量及单体浓度不超过下列规定;丙烯酰胺=0.05%,剂量为1mg/L(或相当量) 熏杀环=0.01%,剂量为20mg/L(或相当量) ⑧、地表水处理规则要求采用地表水或受地面水直接影响的地下水的给水系统,(1)进行水的消毒,并(2)为满足无须过滤的准则,要求进行水的过滤,以满足污染物能控制到下列浓度: 贾第氏虫,99.9%杀死或灭活 病毒99.99%杀死或灭活

治理水体污染的措施

治理水体污染的措施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发展,各种工业废水、废气急剧增加,重大污染事故时有发生,大气、河流、海洋的污染日益严重,森林在萎缩,沙漠在扩大,生物物种在减少,臭氧层正出现越来越大的空洞……人类的共同家园已千疮百孔,生态环境正在加速恶化,高温、洪涝、干旱、台风、寒害等极端天气频繁发生,这些既是大自然给人类的惩罚,也是大自然向人类敲响的一次次警钟。 “一些工厂和企业经营业主环保意识和法律观念淡薄,为了追逐自己的短期经济效益,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有的甚至将违法排放废水废气作为降低成本、追求利润的捷径。”据该案二审承办法官季金华介绍,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都规定了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其中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同时,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本案中,资源再生厂经营业主隋某在增加工艺流程、产品类别、新生废物的情况下,应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但隋某在未获得批准的情况下依然坚持生产,其行为违反了排污申报登记等相关法律规定,对环境造成了污染,环保局作出的处罚决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应予以支持。 “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离不开良好的生态环境。”季金华法官提醒,各级环保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环保监测职责,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的行为;广大生产企业要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从思想上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共同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还地球一个碧水蓝天 对于污水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1:资金、行政、法律保障措施

美国EPA通用土壤筛选值

美国EPA通用土壤筛选值

美国EPA通用土壤筛选值

CAS 号污染 物 土壤(mg/kg) 地下 (μg/L 居 住 备 注 工 业 备 注 基于 地下 水保 护 饮用 水 1 +04 E+0 5 +00 +04 75-86- 5 丙酮氰 醇 2.0E +02 n 2.1 E+0 3 n 1.2E -02 5.8E +01 75-05- 8 乙腈 8.7E +02 n 3.7 E+0 3 n 2.6E -02 1.3E +02 98-86- 2 乙酰苯 7.8E +03 ns 1.0 E+0nms 1.1E +00 3.7E +03

CAS 号污染 物 土壤(mg/kg) 地下 (μg/L 居 住 备 注 工 业 备 注 基于 地下 水保 护 饮用 水 -8 -01 E-0 1 -06 -02 79-06- 1 丙烯酰 胺 2.3E -01 c 3.4 E+0 c 9.1E -06 4.3E -02 79-10- 7 丙烯酸 3.0E +04 n 2.9 E+0 5 nm 3.7E +00 1.8E +04 107-13 -1 丙烯腈 2.4E -01 c* 1.2 E+0c* 9.9E -06 4.5E -02

CAS 号污染 物 土壤(mg/kg) 地下 (μg/L 居 住 备 注 工 业 备 注 基于 地下 水保 护 饮用 水 60-8 +00 E+0 1 -04 +00 116-06 -3 涕灭威 6.1E +01 n 6.2 E+0 2 n 9.1E -03 3.7E +01 1646-8 8-4 涕灭威 砜 6.1E +01 n 6.2 E+0 2 n 8.0E -03 3.7E +01 309-00 -2 艾氏剂 2.9E -02 c* 1.0 E-0 c 6.5E -04 4.0E -03

中国水中优先控制污染物黑名单的确定

中国水中优先控制污染物黑名单的确定 周文敏傅德黔孙宗光(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一、引言 面对我国水环境污染逐年加重的事实,国家环境保护局从”七五’开始,开展“中国环境优先监测研究”,加强水污染控制与监测,改善环境质量,“中国水中优先控制污染物黑名单研究”是该项目的一个分课题。 我国的水污染来自工业废水、生活污水,以及非点源排放,但主要来自数十种类型的工业污染源排放废水对水体造成的污染。进入水环境的有毒化学物质成千上万,不可能一一予以控制,制定标准,限制排放,实施监测,只能是从众多有毒有害的化学污染物中筛选出那些面广量大,对人体健康和生态平衡危害大的并具潜在威胁的污染物作为控制对象.这些优选出来作为水污染控制对象的有毒污染物就是本文所说的“水中优先控制污染物”,对优先控制污染物实施的监测即“优先监测”。 正因为水污染主要来自工业污染源废水排放.因此,“中国水中优先控制污染物黑名单”将首先用于对占全国等标污染负荷65%、75%、85%的3000家、6000家、9000家重点工业污染源排人废水污染物的控制与监测。有关这方面的内容,可参阅《重点工业污染源监测暂行技术要求(废水部分)》。抓源的污染控制与监测是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加强污染控制,改善环境质量的关键,这正是本项研究立题的主要目标:

环境水质和污染源排放是有机联系在一起的,环境水质反映污染控制程度,而污染源排放又势必影响及至决定环境水质,因此,按照分步实施的原则,“黑名单’将逐步用到环境水质指标的制定与监测上来.必须看到,我国目前的地而水.地下水标准均还不能反映我国水环境污染是以有机污染为主这一基本事实,标准的指标体系仅相当于美国等先进国家六十年代末的水平。“黑名单”的建立为我国环境水质标准的修订和完善提供了依据。 与先进国家比,我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最大的不足是没有把那些具有“三致”毒性的对人体健康危害大的有毒有机物列入,如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溴仿、苯、甲笨、氯苯等。因此,“黑名单”的建立为我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修订提供了科学依据。需要指出的是,不少外国友人对我国现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已提出异议,同时为保护我国人民的健康也有必要进行适当的修订。 水污染控制,科学标准体系的建立、依赖于配套的分析测试技术。“中国环境优先监测研究”立足于建立配套“黑名单”的监测技术。如采样技术,监测方法,有机标准物质,全过程质量保证技术等,它的推广、应用将促进我国水污染监测技术的发展。 二、筛选原则 污染物种类繁多、成千上万,如何才能从中筛选出我国水中优先控制的污染物黑名单呢?首先应当确定筛选原则。迄今,国内外大体上有二类筛选原则可供参考:其一是定量评分系统,如基于多介质环境目标值 (MEG)的模式法;基于暴露毒性、降解性的公式计算法等。

美国饮用水水质标准

美国饮用水水质标准 1996年10月版 —————————————————————————————————— ————— 美国国家一级饮用水水质标准是应用于公众给水系统的强制性法律标准。一级饮用水水质标准通过限制对损害公众健康的污染物的浓度水平以到达保护饮用水水质的目的。二级饮用水标准为非强制性标准。 国家一级饮用水法规

国家二级饮用水法规

注:1.最大污染物浓度指标值(MCLG)--饮用水中的污染物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未知或不利影响的最大浓度。MCLG是非强制性健康指标。 2.最大污染物浓度(MCL)--公共供水系统的用户水中污染物的最大允许浓度。MCL是强制性标准。MCLG中的安全极限要确保检测值略微超过MCL不会对公共健康产生重大危害。 3.处理技术--公共供水系统必须遵循的强制性处理方法,以保证污染物的控制。 4.除特别指明外,单位微mg/L。 5.1986年安全饮用水法案修正案颁布前没有建立MCLG,因此该污染物没有MCLG。 6.当采用含铅管道和铜管时,需要在用户水龙头处取样。当10%自来水水样中铅和铜超标时,需要考虑采用技术处理的活性浓度分别为:铅0.015mg/L和铜0.3mg/L。 7.每个供水系统必须书面向政府保证,在饮用水系统中使用丙烯酰胺和3-氯-1,2-环氧丙烷时,聚合体投加量和单体浓度不应超过以下规定: 丙烯酰胺=0.05%(投加量为1 mg/L时) 环氧氯丙烷=0.01%(投加量为20 mg/L时) 8.地表水处理法规(SWTR)规定,采用地表水的处理系统必须做到消毒和过滤工艺,确保以下污染物得到控制: 兰伯氏贾第虫:99.9%失活 病毒:99.9%失活 军团菌:没有限值。EPA认为如果贾第氏虫和病毒失活,军团菌也能得到控制 浊度:任何时候浊度不准许大于5NTU;对有滤池的系统,任何连续2个月中,95%的每日所取水样浊度不能大于1NTU(直接过滤不能大于0.5NTU) HPC:每毫升不大于500个细菌群 9.每月总大肠菌超标水样不大于5.0%(对每月采集不足40个水样的供水系统,总大肠菌超标数不大于1个)。含有大肠菌的水样必须进一步分析粪型大肠菌。水样中不应含有大肠菌。

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

环境保护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告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 会 公告 2017年第83号 关于发布《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的公告 为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环境保护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计生委制定了《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现予公布。 对列入《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的化学品,应当针对其产生环境与健康风险的主要环节,依据相关政策法规,结合经济技术可行性,采取风险管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重大影响。 附件: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 环境保护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卫生计生委 2017年12月27日 抄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计生委、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12月28日印发 附件: 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

附录 优先控制化学品风险管控政策和措施 《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重点识别和关注固有危害属性较大,环境中可能长期存在的并可能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较大风险的化学品。对列入《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的化学品,应当针对其产生环境与健康风险的主要环节,依据相关政策法规,结合经济技术可行性,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风险管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重大影响。 一、纳入排污许可制度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布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排放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公布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排放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对排污口和周边环境进行监测,公开

美国饮用水水质标准

美国饮用水水质标准 美国国家一级饮用水水质标准是应用于公众给水系统的强制性法律标准。一级饮用水水质标准通过限制对损害公众健康的污染物的浓度水平以到达保护饮用水水质的目的。二级饮用水标准为非强制性标准。 国家一级饮用水法规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水质指标、水质分级、标准限值、水质检验以及标准的监督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城乡集中式生活饮用水的水源水质(包括各单位自备生活饮用水的水源)。分散式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水质,亦应参照使用。 序号污染物MCLG1(MG/L) 4 MCL2或TT3(MG/L) 无机物 1 锑0.006 0.006 2 砷无5 0.05 3 石棉(纤维>10微米)7×106纤维/L 7×106纤维/L 4 钡 2 2 5 铍0.004 0.004 6 镉0.005 0.005 7 铬(总)0.1 0.1 8 铜 1.3 参考指标=1.3 TT6 9 氟化物 4.0 4.0 10 铅0 参考指标=0.015 TT6 11 无机汞0.002 0.002 12 硝酸盐(以氮计)10 10 13 亚硝酸盐(以氮计) 1 1 14 硒0.05 0.05 15 铊0.0005 0.002 有机物 16 丙烯酰胺0 TT 17 草不绿0 0.002 18 莠去津0.003 0.003 19 苯0 0.005 20 苯并[a]芘0 0.0002 21 呋喃丹0.04 0.04 22 四氯化碳0 0.005 23 氯丹0 0.002 24 氯苯0.1 0.1 25 2,4-D 0.07 0.07 26 茅草枯0.2 0.2 27 1,2-二溴-3-氯丙烷(DBCP)0 0.0002 28 对二氯苯0.6 0.6 29 邻二氯苯0.075 0.075 30 1,2-二氯乙烷0 0.005

大气环境污染与保护

大气环境污染与保护 知识讲座发言稿 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由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组成。自然环境是人类生活和生产所必需的自然条件和自然资源的总和,即阳关、温度、气候、地磁、空气、水、岩石、土壤、动植物、微生物以及地壳的稳定性等自然因素的总和。而社会环境是人类在自然环境的基础上,为不断提高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通过长期有计划、有目的地发展,逐步创造和建立起来的一种人工环境。社会环境是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发展的标志,它随着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而不断地变化。社会环境的质量对人类的生活和工作,对社会的进步都有极大的影响。 地球表面覆盖着多种气体组成的大气,称为大气层。一般是将随地球旋转的大气层称为大气圈。由于大气圈中空气质量的分布不均匀,通常将从地球表面到1000-1400千米的气层称为大气圈的厚度。 大气在垂直方向上的温度、组成与物理性质也是不均匀的。根据大气温度垂直分布的特点,在结构上可将大气圈分为五个气层:(一)对流层:对流层是大气中最接近地面的一层,它具有气温随高度增加而降低和空气具有强烈的对流运动两个特点;(二)平流层:对流层层顶之上的大气为平流层,其上界伸展到约55千米处。(三)中间层:由平流层顶至85千米高处范围内的大气称为中间层。(四)暖层:暖层位于85-800千米的高度之间。(五)散逸层:暖层层顶以上的大气,统称为散逸层。如果按空气组成成分划分大气圈层结构,又可将大气层分为均质层及非均质层。 大气是由多种成分组成的混合气体,这些混合气体的组成通常包括以下几部分:(一)干洁空气:它的主要成分为氮、氧、氩,它们在空气中的总容积约占99.96%。此外还有少量其他成分,如二氧化碳、氖、氦、臭氧等。干洁空气是大气中的不变组成。(二)水汽:大气中的水汽含量比较低,但它在大气中的含量随时间、地域、气象条件的不同而变化很大,在干旱地区可低到0.02%,而在温湿地带可达6%。水汽对天气起着重要的作用。(三)悬浮微粒:悬浮微粒是指由于自然因素而生成的颗粒物,如岩石的风化、火山爆发、宇宙落物以及海水溅沫等。无论是它的含量、种类,还是化学成分都是变化的。大气污染通常是指由于人类活动和自然过程引起某种物质进入大气中,呈现出足够的浓度,达到了足够的时间并因此而危害了人体的舒适,健康和福利或危害了环境环境的现象。按污染的范围,大气污染可分为:局部地区大气污染,区域性大气污染,广域性大气污染和全球性大气污染。燃料的燃烧是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石油工业和化工工业大规模的发展也增加了空气中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在农业方面,由于各种农药的喷洒而造成的大气污染也是不可忽视的问题。主要公认的综合性大气污染现象有:(一)汽车尾气:汽车是近代重要的交通运输工具,随着汽车数量的增加,汽车尾气造成的环境污染也日益严重。汽车尾气中的有害成分主要有CO,NO,HC,颗粒物和臭氧等。CO存在于所有燃烧器的尾气之中,它极易与血红蛋白结合。CO浓度低时会使人慢性中毒,浓度高时则会导致窒息死亡。(二)光化学烟雾:大气中的大气中的HC和NO等为一次污染物,他在太阳光中紫外线的照射下能发生化学反应,衍生出二次污染物.由一次污染物和二次污染物混合所形成的烟雾污染现象称为光化学烟雾.NOX是这种烟雾的主要成分.(三)酸雨:酸雨

美国环保局 EPA 试验 方法 3520c

METHOD 3520C CONTINUOUS LIQUID-LIQUID EXTRACTION 1.0SCOPE AND APPLICATION 1.1This method describes a procedure for isolating organic compounds from aqueous samples. The method also describes concentration techniques suitable for preparing the extract for the appropriate determinative steps described in Sec. 4.3 of Chapter Four. 1.2This method is applicable to the isolation and concentration of water-insoluble and slightly soluble organics in preparation for a variety of chromatographic procedures. 1.3Method 3520 is designed for extraction solvents with greater density than the sample. Continuous extraction devices are available for extraction solvents that are less dense than the sample. The analyst must demonstrate the effectiveness of any such automatic extraction device before employing it in sample extraction. 1.4This method is restricted to use by or under the supervision of trained analysts. Each analyst must demonstrate the ability to generate acceptable results with this method. 2.0SUMMARY OF METHOD 2.1 A measured volume of sample, usually 1 liter, is placed into a continuous liquid-liquid extractor, adjusted, if necessary, to a specific pH (see Table 1), and extracted with organic solvent for 18 - 24 hours. 2.2The extract is dried, concentrated (if necessary), and, as necessary, exchanged into a solvent compatible with the cleanup or determinative method being employed (see Table 1 for appropriate exchange solvents). 3.0INTERFERENCES 3.1Refer to Method 3500. 3.2The decomposition of some analytes has been demonstrated under basic extraction conditions required to separate analytes. Organochlorine pesticides may dechlorinate, phthalate esters may exchange, and phenols may react to form tannates. These reactions increase with increasing pH, and are decreased by the shorter reaction times available in Method 3510. Method 3510 is preferred over Method 3520 for the analysis of these classes of compounds. However, the recovery of phenols may be optimized by using Method 3520 and performing the initial extraction at the acid pH. 4.0APPARATUS AND MATERIALS 4.1Continuous liquid-liquid extractor - Equipped with polytetrafluoroethylene (PTFE) or glass connecting joints and stopcocks requiring no lubrication (Kontes 584200-0000, 584500-0000, 583250-0000, or equivalent). CD-ROM3520C - 1Revision 3 December 1996

1-3-4环境优先污染物和优先监测

四、环境优先污染物和优先监测 有毒化学污染物的监测和控制,无疑是环境监测的重点。世界上已知的化学品有700万种之多,而进入环境的化学物质已达10万种。因此不论从人力、物力、财力或从化学毒物的危害程度和出现频率的实际情况而言,某一实验室不可能对每种化学品都进行监测、实行控制,而只能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部分污染物进行监测和控制。这就必须确定一个筛选原则,对众多有毒污染物进行分级排序,从中筛选出潜在危害性大、在环境中出现频率高的污染物作为监测和控制的对象。这一筛选过程就是数学上的优先过程,经过优先选择的污染物称为环境优先污染物,简称优先污染物(priority pollutants)。对优先污染物进行的监测称为优先监测。 早期人们控制污染的对象主要是一些进入环境数量大(或浓度高)、毒性强的物质,如重金属等,其毒性多以急性毒性反映,且数据容易获得。而有机污染物则由于种类多、含量低、分析水平有限,故以综合指标COD、BOD、TOC 等来反映。但随着生产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一批有毒污染物(其中绝大部分是有机物),可在极低的浓度下在生物体内积累,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的甚至不可逆的影响。许多痕量有毒有机物对综合指标COD、BOD、TOC等影响甚小,但对环境的危害很大,此时,综合指标已不能反映有机污染状况。这些就是需要优先控制的污染物,它们具有如下特点:难以降解,在环境中有一定残留水平,出现频率较高,具有生物积累性,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三致”)性质、毒性较大,以及目前已有检测方法的一类物质。 美国是最早开展优先监测的国家。早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就在《清洁水法案》中明确规定了129种优先污染物,它一方面要求排放优先污染物的工

美国饮用水水质标准EPA

《美国饮用水水质标准》(EPA) [标题]:《美国饮用水水质标准》 [颁布者]:美国 [编号]: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有效性]:有效 国家一级饮用水规程(NPDWRs或一级标准),是法定强制性的标准,它适用于公用给水系统。一级标准限制了那些有害公众健康的及已知的或在公用给水系统中出现的有害污染物浓度,从而保护饮用水水质。 表1将污染物划分为:无机物,有机物,放射性核素及微生物。 表1

国家二级饮用水规程:

二级饮用水规程(NSDWRs或二级标准),为非强制性准则,用于控制水中对美容(皮肤,牙齿变色),或对感官(如嗅,味,色度,)有影响的污染物浓度。 美国环保局(EPA)为给水系统推荐二级标准但没有规定必须遵守,然而,各州可选择性采纳,作为强制性标准。 表2 注: ①、污染物最高浓度目标MCLG-对人体健康无影响或预期无不良影响的水中污染物浓度。它规定了确当的安全限量,MCLGs是非强制性公共健康目标。 ②、污染物最高浓度-它是供给用户的水中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MCLGs它是强制性标准,MCLG是安全限量,确保略微超过MCL限量时对公众健康不产生显著风险。 ③、TT处理技术-公共给水系统必须遵循的强制性步骤或技术水平以确保对污染物的控制。 ④、除非有特别注释,一般单位为mg/L。 ⑤、1986年安全饮水法修正案通过前,未建立MCLGs指标,所以,此污染物无MCLGs值。 ⑥、在水处理技术中规定,对用铅管或用铅焊的或由铅管送水的铜管现场取龙头水样,如果所取自来水样品中超过铜的作用浓度1.3mg/L,铅的作用浓度

0.015mg/L的10%,则需进行处理。 ⑦、如给水系统采用丙烯酰胺及熏杀环(1-氯-2,3环氧丙烷),它们必须向州政府提出书面形式证明(采用第三方或制造厂的证书),它们的使用剂量及单体浓度不超过下列规定; 丙烯酰胺=0.05%,剂量为1mg/L(或相当量) 熏杀环=0.01%,剂量为20mg/L(或相当量) ⑧、地表水处理规则要求采用地表水或受地面水直接影响的地下水的给水系统,(1)进行水的消毒,并(2)为满足无须过滤的准则,要求进行水的过滤,以满足污染物能控制到下列浓度: 贾第氏虫,99.9%杀死或灭活 病毒99.99%杀死或灭活 军团菌未列限值,EPA认为,如果一旦贾第氏虫和病毒被灭活,则它就已得到控制。 浊度,任何时候浊度不超过5NTU,采用过滤的供水系统确保浊度不大于是NTU,(采用常规过滤或直接过滤则不大于0.5NTU),连续两个月内,每天的水样品中合格率至少大于95%。 HPC每毫升不超过500细菌数。 ⑨、每月总大肠杆菌阳性水样不超过5%,于每月例行检测总大肠杆菌的样品少于40只的给水系统,总大肠菌阳性水样不得超过1个。含有总大肠菌水样,要分析粪型大肠杆菌,粪型大肠杆菌不容许存在。 ⑩、粪型及艾氏大肠杆菌的存在表明水体受到人类和动物排泄物的污染,这些排泄物中的微生物可引起腹泻,痉挛,恶心,头痛或其它症状。 岳宇明译 岳舜琳校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精选文档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精选文档 TTMS system office room 【TTMS16H-TTMS2A-TTMS8Q8-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大气环境标准按其用途可分为: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控制技术标准及大气污染警报标准等。按其适用范围可分为: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 一、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系以保障人体健康和一定的生态环境为目标而对各种污染物在大气环境中的容许含量所作的限制规定。它是进行大气环境质量管理及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依据,是环境管理部门的执行依据。 制定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原则,首先要考虑保障人体健康和保护生态环境这一大气质量目标,为此需综合这一目标的污染物容许浓度。 目前各国判断空气质量时,一般多依据世界卫生组织(WHO)1963年提出的的空气质量四级水平。 一级:在处于或低于所规定的浓度和接触时间,观察不到直接或间接的反应(包括反射性或保护性反应) 二级:在达到或高于所规定的浓度和接触时间内,对人的感觉器官有刺激,对植物有损害或对环境产生其他有害作用。 三级:在达到或高于所规定的浓度和接触时间内,可以使人的生理功能发生障碍或衰退,引起慢性病或生命缩短。 四级:在达到或高于所规定的浓度和接触时间内,对敏感的人发生急性中毒或死亡。 其次,要合理地协调与平衡实现标准所需的代价与社会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为此需进行损益分析,以求得为实施环境质量标准投入的费用最少,收益最大。此外,还应遵循区域差异的原则。特别是像我国这样地域广阔的大国,要充分注意各地区的人群构成、生态系统结构功能、技术经济发展水平等的差异性。因此,除了制定国家标准外,还应根据各地区的情况,制定地方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为了准确地认识和评价大气质量状况以及对大气环境进行必要的管理,我国陆续制定和颁发了有关的大气质量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1982年制定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82),1996年又作了修订(GB 3095-1996),它是为控制和改善大气质量,创造清洁适宜的环境,防止生态破坏,保护人民健康,促进经济发展而制定的。这个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的大气环境。 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系以大气环境质量标准为目标,而对从污染源排人大气的污染物容许含量所作的限制规定。它是控制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实行净化装置设计的依据,同时也是环境管理部门的执法依据。

美国EPA200种潜在致癌物的危害等级

潜在致癌剂的危害等 级 致癌性是筛选优先污染物的重要依据之一,下表列出了美国EPA公布的200种致癌剂的危害等级。其中的参数含义为: 1、证据的充分程度(Degree of Evidence) 化学品对人体的致癌性证据之充分程度可以分为下列几类。 (1)证据充分,指致癌剂和人体癌症之间有因果关系。 (2)证据有限,指能提供一些可信的致癌性证据,但证据尚有限,还需作进一步补充。 (3)证据不充分,可能有3种情况,①能获取的致癌性数据很少;②与证据有关的研究尚不能排除偶然性、误差及混淆等情况;③研究结果无致癌性证据。 根据动物实验取得的致癌性证据的充分程度可分4级。 1级,致癌性证据充分。 2级,致癌性证据有限。 3级,致癌性证据不充分。 4级,无致癌性证据。 2、IARC标准分组 国际癌症研究所 (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简称IARC)将人类的肿瘤风险分为3组。 1组:列在此组内的化学品属致癌物,流行病学和暴露实验均已肯定,基致癌证据是充分的。 2组:化学品可能对人体有致癌性。其中有的对人体的致癌性证据几乎是“充分的”,另一类的证据不够充分。证据程度较高的为A组,较低的为B 组。例如,2A指对人体的致癌性至少存在着有限证据。当动物证据充分而人体数据不充分时,归入2B。 3组:列在本组中的化学品对人类没有致癌性。

3、潜力因素值F(Potency Factor Estimate) 潜力因素值F定义为1/ED 10。ED 10 等于10%终身致癌风险的致癌剂剂量。 F可以和致癌性的确认证据一起,用来划分化学品潜在致癌性的危险等级。 4、潜力因素分组(Potency factor Grouping) 由于潜力因素值F可表示致癌危险性的相对大小,因而,可将潜在致癌剂的相对潜力因素分为4组。潜力因素最高的化学品分在1组,中等潜力因素的为2组,低潜力因素的为3组,最低潜力因素的为4组。 5、致癌危害等级(Cancer Hazard Ranking) 根据人和动物试验所取得的致癌性证据,结合潜力因素分组数据,可将化学品致癌危害等级分为高、中、低3级。

全球饮用水水质标准

全球饮用水水质标准 人类对饮用水安全的关注 饮用水的安全性对人体健康至关重要。进入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微量分析和生物检测技术的进步,以及流行病学数据的统计积累,人们对水中微生物的致病风险和致癌有机物、无机物对健康的危害,认识不断深化,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各国相关机构纷纷修改原有的或制订新的水质标准。了解和把握国际水质的现状与趋势,对于我们重新审视和修订已沿用多年的现行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满足新形势下我国城乡居民对饮水水质新的需求,加强对人体健康的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饮用水水质标准的现状 目前,全世界具有国际权威性、代表性的饮用水水质标准有三部:世界卫生组织(WHO)的《饮用水水质准则》、欧盟(EC)的《饮用水水质指令》以及美国环保局(USEPA)的《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其它国家或地区的饮用水标准大都以这三种标准为基础或重要参考,来制订本国国家标准。如东南亚的越南、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香港,以及南美的巴西、阿根廷,还有南非、匈牙利和捷克等国家都是采用WHO的饮用水标准;欧洲的法国、德国、英国(英格兰和威尔士、苏格兰)等欧盟成员国和澳门则均以EC指令为指导;而其它一些国家如澳大利亚、加拿大、俄罗斯、日本同时参考WHO、EC、USEPA标准;我国和我国的台湾省则有自行的饮用水标准。 三部重要的水质标准 世界卫生组织制订的《饮用水水质准则》作为世界性的权威水质标准,是各国制订水质标准的重要参考,并随着全球经济的迅猛增长和人类对健康的日益重视而不断发展。考虑到全球多个国家地方社会习俗、经济、文化、环境的差异,因而水质指标较完整,但指标值并非是严格的限定标准,各国可根据本国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在1993年到1997年期间,WHO分三卷出版了《饮用水水质准则》第二版,其中包括:第一卷,建议书(1993);第二卷,健康标准及其它相关信息(1996);第三卷,公共供水的监控(1997)。最近WHO在《准则》中增加了"微囊藻毒素"指标,表明对蓝藻产生的藻毒素的健康影响给予高度重视。 欧共体(欧盟前身)理事会在1980年对各成员国提出《饮用水水质指令》(80/778/EC),指标比较完整,要求也比较高。该指令成为欧洲各国制订本国水质标准的主要框架。1991年底,欧盟成员国供水协会对《饮用水水质指令》80/778/EC实施以来的情况作了总结,认为尽管该指令对10年来欧洲饮用水水质的改善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但在执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缺点:未能提供合适的法律架构以应对原水水质的变化,以及生产、输送饮用水所遇到技术困难;此外,该指令在1975年开始起草,其中的指导思想和水质参数在当时的情况下是适宜的,但没有将近年来水行业的科技进步纳入其中。由此,1995年,欧盟对80/778/EEC进行了修正,1998年11月通过了新指令98/83/EC。指标参数由66项减少至48项(瓶装水为50项)。新指令更加强调指标值的科学性,与WHO指导标准的一致性。 美国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分一级规则和二级规则两部分。一级规则是强制性标准,通过规定最大污染物浓度或处理技术来执行。美国最新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2001年3月颁布),共列了101项(包括计划实施的),分为两部分,一级法规(强制性标准),共86项指标,其中无机物16项,有机物35项,农药19项,消毒剂及消毒副产物7项,微生物学指标7项,放射性指标4项;二级法规(非强制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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