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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水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创业操作办法

吉水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创业操作办法
吉水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创业操作办法

吉水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创业操作办法

为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制度改革进一步激励创业创新就业的意见》(吉发…2013?18号)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民创业的实施意见》(吉办字[2013]20号),鼓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与创业,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吉安市干部职工离岗创业操作办法》(吉人社发[2013]1号),并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我县各事业单位在编的工作人员。机关在编的工勤人员可参照执行。

二、基本要求

(一)创业项目要求

1、必须是在本县范围内投资创办的农业开发、现代服务业、工业企业和林业发展等符合吉办字[2013]20号文件规定的项目。

2、必须办理相关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等相关证照,并为本县创造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

3、必须按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不得拖欠劳动者工资,不得以法律规定之外的理由拒绝劳动监察部门的正常监督检查。

(二)离岗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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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岗创业半年以上的,必须参加离岗创业年度考核。具体考核由原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本操作办法和《吉水县事业单位人员离岗创业考核办法》(附件4)执行。

2、创业期满申请回原单位的,必须与创业项目脱钩。

三、期限及待遇

(一)期限为叁年。叁年期满后,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返岗手续或辞职手续。

(二)离岗创业期间待遇

1、不再享受原单位的工资、津补贴等薪酬待遇。

2、保留其职级和职称,任职时间和工龄可连续计算。

3、可保留原单位的社会保险关系和住房公积金关系,但不享受原单位待遇,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全部由个人承担,并自行缴纳,也可在新企业重新参加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四、办理程序

(一)离岗手续

1、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交离岗创业申请书。

2、申请人与所在单位签订离岗创业协议书(附件3)。

3、申请人填写《吉水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创业备案表》(附件1),经本单位负责人、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局备案,送县编办和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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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返岗手续

离岗创业期满后,如本人要回原单位工作的,按以下程序办理返岗手续:

1、由本人向原单位提交返岗工作申请书。

2、申请人填写《吉水县离岗创业人员期满回单位工作备案表》(附件2),经原单位负责人、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局备案,送县编办和县财政局。

(三)辞职手续

叁年期满后,如本人有意愿辞职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辞职手续。

五、违规处理

(一)对未经批准或手续未办理齐全而擅自离岗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单位和主管部门未按本办法擅自批准离岗的,或对违规离岗现象隐瞒不报的,将按有关规定对单位负责人、主管部门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叁年期满后既未办理辞职手续,又未办理返岗手续的,将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予以解聘或辞退。

六、其它事项

(一)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离岗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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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吉水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创业备案表》

2、《吉水县离岗创业人员期满回单位工作备案表》

3、《吉水县事业单位人员离岗创业协议书(例样)》

4、《吉水县事业单位人员离岗创业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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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吉水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创业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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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吉水县离岗创业人员期满回单位工作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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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吉水县事业单位人员离岗创业协议书(例样)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根据《吉水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创业操作办法》,由乙方本人申请,甲方经研究,同意乙方离岗创业,现甲乙双方特订立协议如下:

一、离岗创业期为叁年: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叁年期满后,乙方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返岗手续或辞职手续。

二、离岗创业期间,甲方给予乙方的待遇如下:

1、不再享受原单位的工资、津补贴等薪酬待遇;

2、保留其职级和职称,任职时间和工龄可连续计算。

3、保留原单位的社会保险关系和住房公积金关系,但不享受原单位待遇,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全部由个人承担,并自行缴纳。

三、离岗创业期间,乙方从事的经营活动与甲方无关,如确需甲方出具证明的,甲方可以证明乙方实属离岗创业人员。

四、离岗创业期间,乙方与单位工作脱钩,乙方的人身安全及由个人不良行为产生的影响均与甲方无关。

五、离岗创业期间,乙方必须遵纪守法,不得违反国家计生政策,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声誉的行为。

六、离岗创业期间,乙方须每半年向甲方汇报一次离岗创业情况,并接受核查。

七、乙方如有意愿在离岗创业期满后返岗工作, 须在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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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个月提出申请,以便甲方安排工作。期满后,乙方既未办理辞职手续,又未办理返岗工作手续的,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予以解聘或辞退。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协议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按《吉水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创业操作办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主管部门、组织或人社部门、县编办、县财政局各留存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 负责人(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8 -

附件4:

吉水县事业单位人员离岗创业考核办法

为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民创业的实施意见》(吉办字…2013?20号)文件,鼓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与创业,规范创业行为,现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和《吉水县事业单位人员离岗创业操作办法》,结合本县实际,制定考核办法以下:

一、考核对象

按《吉水县事业单位人员离岗创业操作办法》办理离岗创业手续,且创业满半年以上的人员。

二、考核内容

(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

(三)创业项目必须满足以下考核要求:

1、在本县范围内创办经济实体,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依法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照。畜牧业项目必须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并在县畜牧兽医局登记备案;水产业项目必须办理水产养殖证;野生动物驯养项目必须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合作社项目必须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开办银行账户;合伙经营项目必须签订经国家公证机构公证的合伙协议或股权变更协议。

3、依法纳税,个人年平均缴纳税收5万元以上,免税项目除外。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

4、创造就业机会,并为应当参保的劳动者办理社保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提供社保经办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

四、考核标准

(一)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其考核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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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创业项目达到了考核要求。

2、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创业项目未达到考核要求。

(二)对于创业项目投入产出周期长,未能达到纳税要求的,第一年考核可以定为“合格”。

五、考核组织

由原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考核时间与在岗人员考核相同。

六、考核程序

考核实行平时和定期相结合,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具体程序如下:

(一)被考核人每半年向原单位汇报一次离岗创业情况,并接受核查。

(二)年度考核时,被考核人向原单位书面提交年度创业情况汇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包括:创业项目的证照、纳税证明、参保证明等。

(三)原单位负责人根据平时核查情况和年度创业情况汇报,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四)主管部门组织考核人员进行年度核查,撰写离岗创业年度考核报告,考核报告内容应以事实和数据,说明离岗人员落实创业要求的情况,并确定考核等次。

(五)离岗创业核查报告由考核人员、原单位负责人、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后,报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局备案。

七、考核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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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人员要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地进行核查,正确反映被核查对象真实情况。对在考核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由县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二)被考核人应按考核要求准备好各种资料,不能虚报假报,否则年度考核等次可不确定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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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教育园管理办法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教育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多层次、全方位鼓励大学生开展创造、创新和创业实践活动, 倡导创业意识、培养创业精神、提高创业能力和素质,我院建立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教育园(简称创业教育园X为规范创业教育园运行机制,发挥其更大作用,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创业教育园宗旨: 1?帮助大学生就业,给在校大学生提供丰富的社会实践机会,使其了解就业环境,积累工作经验,准确评估自己的能力和价值,为毕业后的顺利就业打下基础。 2?帮助大学生创业。给有创业意向的大学生提供社会实践和参与创业的机会,积累相关经验和社会资源直至实现自主创业。 3?给企事业提供人才后备力量,形成企事业与校园人才培养的互动,为企事业提供所需要的人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创业教育园的管理机构为园区管理中心。管理中心在学院大学生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领导下,在学生工作处、团委、教务处、科技产业处、招生就业办公室、后勤管理处、体育部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四条园区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园区的建设发展规划、经费管理和日常管理工作; 2?对进入园区的项目及学生团队进行管理、指导; 3?邀请专家、教授、专业教师为创业教育园决策、发展提供指导,提供管

理、营销、技术、法律、财务、心理等方面的咨询;进行创业教育园宣传、校企合作及市场推广。 4?向学院有关工作部门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报告。 第三章创业教育园管理 第四条经营管理 1?创业教育园为团队提供经营性场地及相关水电设施,并收取一定费用,用于支付创业教育园管理中心招聘的工作人员工资。 2?科技开发类团队在园区取得的科硏成果所有权归属学院。 3?团队在创业教育园的统一管理与指导下,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五条规划管理 1?团队在指定区域内经营项目; 2?各团队的"门面"设计要规范化和个性化结合,美观大方,符合园区统—风格。 第六条监控与指导 :L?创业教育园对团队项目进行监督检查,保证经营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 2?创业教育园对团队实行监控,防止其出现转租等违规行为; 3?创业教育园对园区设施严格监控,防止其被损坏、转移; 4?创业教育园对团队经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纠正。 第七条考核、评价与奖惩 1?创业教育园为团队及成员建立考评档案,严格管理;

离职人员工作交接流程

离职人员工作交接 工作交接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结束劳动关系时的重要环节,劳动者需要将因工作原因取得或使用的用人单位的一切文件、工具、信息材料等归还用人单位,并按要求在每一部门办理相应交接手续。在工作交接中如果有任何问题,用人单位可以提出并要求劳动者依法交接。 一、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1)提前一个月(开除、辞退除外)向部门领导提交《员工离职申请表》,待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资部。 (2)由人资部逐级报请,经总经理批准后,人资部通知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 (3)员工需要按《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表》内容依次交接,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完成。 (4)工资中涉及保险,人资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 (5)人资部统计其本月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工资。 (6)人资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员工离职申请表》

《工作交接明细表》 《物品交接表》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员工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该员工自愿与本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办理离职手续。工资发至___月份。同时公司为该员工缴纳的社保、福利待遇等相应终止。双方约定补偿金________元。合计支付___________元。以上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性结清。员工签订的保密协议在员工离职后一年内有效。 特此证明。如有异议,双方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员工签字确认单位盖章 (手印) 年月日年月日

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管理办法(试行)

*********医院 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管理办法(试行)为贯彻落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河北省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人社字[2017]****号)的政策要求,鼓励专业技术人员的创业积极性,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创新创业范围 医院全体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科研项目不可间断或涉密等不便离岗的除外)。创新创业要与自己的专业技术相关,主要目的是将专业技术进行高效的传播及成果转化。离岗创业期限为3年。 二、创新创业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 凡有创新创业意愿的专业技术人员,本人填写《创新创业登记表》或《创新创业申报表》,提交《创新创业项目书》,明确创业意向和方式,创新创业项目书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等。担任中层干部及以上领导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免去职务后按申报程序报批。 2.部门审核 经申请人所在科室领导对其创新创业项目进行初审。 3.主管院领导审批

科主任定拟同意的交由所在部门主管科室进行审批后报主管院领导。 4.医院集体审议 人事科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审议,评价其项目是否符合创新创业项目要求。经审议同意的报院长办公会议批准。 5.签订协议 经批准同意的创新创业人员,须与医院签订创新创业协议书。医院在3年内为创新创业人员保留人事关系,并连续计算其工龄,档案工资正常晋升,享有参加专家评选、职称评聘、年度考核和岗位晋升等权利。创新创业期间,保证主动与医院保持经常联系,每年不少于两次的书面工作情况汇报;不享受单位任何工资(包括绩效工资)、福利待遇和各种资金补贴、优惠待遇;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均由其本人承担,各类费用需按时交至财务科。 6.备案 创新创业人员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备案表》,附个人书面申请、创新创业项目书、创新创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由人事科报市卫计委和人社局备案。 7、公示 将创新创业名单在院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离岗创业期间管理 1.管理主体 对于创新创业人员,由医院和所在创业单位共同管理,以所在创业单位管理为主。

工作人员离岗移交规定

工作人员离岗移交规定 搞好离岗移交工作,是保证工作连续性,推进廉政建设,保持良好领导作风的重要措施。为了搞好此项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本规定涉及的移交对象。单位领导及单位里其他工作人员,因调动、免职及其他原因而离开原工作岗位的,应办理离岗移交手续。 二、单位领导离岗移交的事项: 1、本人岗位职责完成的工作情况和应继续解决或单位理的事项; 2、对所管工作今后的设想和建议; 3、个人保存的各类文件和应移交的各类资料; 4、本人使用及办公室配备、个人借用的一切公共财物; 5、涉及本人的经济手续; 6、单位认为应移交的其他事项。 三、单位里科室领导干部离岗必须移交的事项: 1、本人岗位职责完成的工作情况和应继续解决或单位理的事项; 2、对所管科室今后工作的设想和建议; 3、个人保存的各类文件和应移交的各类资料; 4、本科室经本人签字使用的公共财物; 5、本人使用及办公室配备、个人借用的一切公共财物; 6、涉及本人的经济手续;

7、监交人和科室认为应该移交的其他事项。 四、一般工作人员离岗应移交的事项: 1、本人岗位职责应完成的工作情况和需继续解决或单位理的事项; 2、对本岗位今后工作的设想或建议; 3、个人保存的各类文件和应移交的各类资料; 4、本人使用及办公室配备、个人借用的一切公共财物; 5、涉及本人的经济手续; 6、单位认为应移交的其他事项。 移交人因丢失、损坏而不能移交的物品,应由移交人列具清单报单位里按有关规定单位理。 五、移交程序: 1、移交事项在监交组监督下进行。监交组由正(副)主任和综合科正(副)科长、主管纪检、监察、财务的同志临时组成,主任或副主任牵头。 2、移交人在接交人到达岗位后,由综合科安排移交事项。 3、移交人离岗前须事先对个人应移交的事项列出清单或书面文字材料一式三份,接交人,原工作单位、移交组各保留一份,以备查对。 4、正式履行移交手续时,继任领导干部或同志作为接收人接交。若继任领导干部或同志缺职,由组织指定主持本单位或部门工作的负责同志接交。一切接交手续须有移交人、接交人、监督人分别签字。 5、移交前,本单位或部门请单位财务内审对移交人在

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办法

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为鼓励大学生积极开展创新实践活动,倡导创业意识,培养创业精神,提高创业能力和素质,保证大学生创业园(以下简称“创业园”)的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业园是学生的校内创业实践基地,具有孵化器功能,为在校学生提供创业服务。创业园通过提供创业场地及相关扶持政策,为大学生提供创业实践平台,使学生在开办经营实体及运营过程中,培养和提升专业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充分发挥学生的创业主体性作用。 第三条申请入驻创业园的经营业户必须是本校在籍学生为主体创办的经营实体,负责人及其成员必须是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品行端正、学习成绩优良,在校期间表现良好。 第四条经营业户分为“校内登记业户”和“工商登记业户”(如无特别声明,以下将两者统称“业户”)。所有“校内登记业户”和经学校核准的“工商登记业户”均可入驻创业园。“校内登记业户”指为满足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需要,由学校审核批准颁发创业园经营许可证,仅在校园内登记、运行的经营实体;“工商登记业户”指由大学生组建的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法人或

其他经济组织,工商登记业户须经学校核准后方可入驻创业园。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在学校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创服中心”),创服中心在招生就业处具体指导下负责创业园的管理与运作,创服中心由相关指导老师组成。创服中心下设“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创管办”),具体负责创业园的日常管理工作,创管办成员通过在全校学生中公开招聘选拨,由具有较强服务意识、具备相应岗位工作能力的学生担任。 第六条创服中心主要职责: 1、全面负责、统筹规划创业园的各项工作,制定创业园管理制度和发展规划。 2、聘请校内外专家、专业教师、创业人士为创业团队提供指导和培训,主要包括管理、营销、技术、法律、财务、心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落实指导老师值班制度。 3、负责创业园的宣传及市场推广。 4、办理创业团队的校内登记手续;核准工商登记业户的入园资格。 5、协助工商登记业户办理相关工商、税务等手续,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6、负责审批业户经营区域的内部装修方案。

离职交接规范

岗位离职交接管理规范 为了加强公司员工在工作交接过程中的管理,保持交接岗位工作的有效链接,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如下规范: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二、定义 离职:指员工因内部工作调动、轮岗、晋升或者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岗位或者公司的情况。 三、权责 1.综合办公室负责制定员工离职交接管理制度与程序。 2.员工辞职须先向本部门主管递交辞职申请、交由人力资源部批准后, 再进行工作交接。主管级以上员工辞职,须亲自向分公司总经理提交辞呈,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开始办理交接手续。? 3.员工的辞退经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主管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生效。? 4.综合办公室负责办理员工离职的结算手续,包括档案与物品的转移和 清点。 四、原则 1.员工离职必须履行完整的工作交接程序,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财务部 方可对其进行工资结算。

2.离职交接须以文字形式记录备案,保证资产、财产、账务、资料、钥匙、工作证件等全部移交无误。 3.档案交接必须由移交人、接收人与监交人共同签字,并签注时间地点。? 4.公司重要证照、档案文件、材料的交接须呈主管副总确认签字。 5.若移交人在正常条件下无进行交接或交接不请,公司有权扣发当月工资,直至将工作交接清楚。 五、交接程序 1.员工离职须向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离职申请表》(见附表1)及《离职交接表》(见附表2)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内容包括:? 离职岗位、离职原因、入职、离职日期、部门意见、离职约谈内容等个人工作信息;办公资产、办公用品、钥匙、门禁卡、技术资料、参数、客户资料、工作记录、设备及工具、工作证等公司资产财产。? 2.离职员工部门主管负责组织工作交接,综合办公室负责监督交接。 3.固定资产的验收:部门主管须按照部门台账、个人台账、领用单与实物核对,无误后方可填写交接单。交接单须由部门主管共同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 4.交接完毕后,《离职手续清单》递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无误后存档。 5.财务部负责核算离职员工的应付工资,并于下个月工资发放日发放。 一、交接内容 (一)网络系统 1、网络拓扑。

石家庄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实施细则

石家庄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 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冀政发…2015?33号)及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石政发…2015?44号)等政策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离岗创业申办程序 (一)个人申请。凡有离岗创业意愿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本人向单位提交书面申请、离岗创业项目书,明确创业意向和方式。离岗创业项目主要指创办科技型企业或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等,离岗创业项目书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等。离岗创业期限为3年。 (二)单位审核。单位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离岗创业条件,除从事科研项目不可间断或涉及国家秘密等不便离岗的,予以批准。 (三)签订协议。经单位同意的离岗创业人员,要与单位签订离岗创业协议书。离岗创业协议书应明确离岗创业起止时间、单位和离岗创业人员的有关权利义务、发生争议处理方式等。离岗创业人员要自觉服从单位的管理和考核,按时报告创业情况和履行约定情况。原单位要对离岗创业人员停发工资,保留其人事关系,继续为其缴纳单位部分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档案工资正常晋升,享有参加专家评选、职称评聘、年度考核和岗位晋升等权利。 (四)备案。单位填写《石家庄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备案表》,附个人书面申请、离岗创业项目书、离岗创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报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备案。按照管理权限,属于上级行政机关任命职务的人员提出离岗创业申请的,应由任免机关核准后备案。 二、离岗创业期间管理

档案管理人员离岗交接清点制度

档案管理人员离岗交接清点制度 1、为正规档案管理人员交接制度,规范档案工作交接程序,明确交接内容,确定交接双方的责任义务,保证档案工作的连续性和安全性,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档案工作管理人员。 3、档案交接包括工程档案、文书档案、财务档案、信贷业务档案、工程图纸、内部资料、实物档案、照片档案、录音录像档案。 4、交接时间为离岗人员确定离岗后7日完成档案工作的交接,交接地点为档案室。 5、档案交接应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要求,清点数目保证归档材料的完整、准确与系统。 6、档案交接应填写档案移交清单,移交清单应分别载明日期、类别、应交数量、实交数量、移交人员、接收人员、监交人登记栏,清单必须一式三份,移交人员一份、接收人员一份、档案室留存一份监交人员应在清单上签字。 7、交接清单应分别填写《档案文件交接目录》,由移交人员和接收人员签字,签字后视为接收。《档案文件交接目录》应装订成册,置于档案室,以备后查。 8、移交人员必须保证移交的档案完好无损,能够正常使用,接收人员负有检查验收的责任。

9、对于已经外借的档案尚未归还的,移交人员应详细说明档案情况,并且在“档案查借阅登记薄”上说明并备注。 10、档案库房内的物品应当在交接工作时清点数目并核对,例如计算机、扫描仪、打印机等。 11、工作交接完毕后双方对照移交清单复核无误后三方签名认可。 12、交接双方对整个交接工作负主要责任。移交人员交接后以清单内容对档案工作负责,接收人员以清单内容为依据负后续责任,监交人员对整个交接工作负领导责任。 13、工作交接不清, 致使档案资料丢失,单位利益受到损害或工作不能延续的,交接双方按各自过失程度负相应的责任。 14、因档案损坏、丢失,致使无法正常使用的,交接前损坏、丢失的由移交人员负责,交接后损坏、丢失的由接收人员负责。

创业园区管理办法

创业园区管理办法 1、创业园面向的人群: 1)拥有较好创业项目的在校大学生; 2)专科以上学历(包含大专)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 2、创业园入驻条件: 1)取得《徐州市大学生创业证》的大学生创业企业。 2)符合国家和江苏省、徐州市产业政策相关规定,创业项目较成熟,并具备以下条件: ①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市场竞争力较强,并有利于形成或培育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②无知识产权纠纷; ③已拥有被评审专家认可的创新性较高的使用技术和经营构想,并有明确的市场应用目标和完整、合理及有效的市场经营计划; ④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如医药、医疗器械、邮电、通信、电力、农作物新品种及生物制品、公安及安全等)的项目,申请时须有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证明和有关测试报告; ⑤对我市大学生创业具有典型示范和推动作用; ⑥节能降耗,有利于环境保护等。 3)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风险承担能力。 4)具有较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入园后能保证在园区正常开展工作。同时承诺其研发成果在徐州市域范围内转化。 5)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 6)自觉遵守创业园相关管理规定。 (一)提出入园申请提交入园材料

1、《徐州市大学生创业园入驻申请表》(徐州大学生创业网下载) 2、项目创业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或创业个人(团队)的简历和一吋近期彩色照片两张,以及《徐州市大学生创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院校证明在校生须提交所在学校推荐信、学生证复印件以及家长意见表 4、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创业服务中心要求出具的其它证明材料 (二)入园评审 1、创业企业如实提供申请材料 2、本着“好中选优”的原则,对创业企业及其项目进行调查论证和评审筛选,确定入驻资格 (三)签署入园协议 1、通过审批的创业企业在接到进驻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创业服务中心签署入园协议书,并办理其它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办理入园手续 2、创业企业正式入园开展创业活动 (四)场地配置标准 1、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免费提供卡座区三年期限、建筑面积20平方米左右的创业办公场所;隔断区域10平方米免费,剩下每平方米按照每平方米35元计算 2、对具有高新技术和拥有知识产权的项目,可根据创业项目的实施情况,经报批后适当增加创业办公场所配置面积或延长驻园时限 二、管理制度 (一)管理主体 大学生创业园由中国矿业大学大学科技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园公司)进行管理和运营,具体工作由创业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及服务工作。

中国科学院科技人员离岗创业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科技人员离岗创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科发人字〔2016〕111号 院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中国科学院科技人员离岗创业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中国科学院 2016年9月18日 1

中国科学院科技人员离岗创业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更好地促进我院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鼓励科技人员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事业,保障离岗创业人员的权益,根据国家关于科技人员离岗创业有关政策,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离岗创业是我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一项具体措施,申请离岗创业的科技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连续工作满3年的事业编制人员; (二)离岗创业期间从事的工作与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科技成果转化相关。 第三条现主持国家或我院重大科技项目的人员,原则上不得离岗创业。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离岗创业。 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管理人员符合第二条规定的,在辞去领导职务后,可以申请离岗创业。 现从事军工项目或涉及国家秘密的人员(含在脱密期的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科技人员离岗创业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科技人员向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离岗创业计划; 2

(二)人事管理、科研管理等相关部门对科技人员的条件进行审核; (三)人事关系所在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四)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科技人员和离岗创业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各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五)签订或变更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科技人员离岗创业的,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合理确定其离岗创业时限,原则上在不超过3年时间内保留其人事关系。离岗创业期满确需延期的,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可适当延长,延长期最多不超过2年。 第六条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离岗创业人员和离岗创业所在单位,应当约定离岗创业时限、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知识产权、技术秘密保护、研究生培养、返回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工作相关事宜、违约责任处理、发生争议处理等。 第七条离岗创业期间,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停发离岗创业人员工资,其工资由离岗创业所在单位发放;如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代发,所需经费由离岗创业所在单位列支。 离岗创业人员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缴纳,缴费基数参照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类人员缴费工资基数确定,缴费所需经费由离岗创业所在单位列支。离岗创业人员的住房、医疗等待遇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予以保留。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离岗创业人员档案工资管理。 3

员工离岗交接制度

员工离岗交接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员工离岗交接工作,防止企业的财产和重要资料的流失,经市局(公司)研究决定,对原执行的《员工离岗交接制度》重新进行修订,现规定如下: 一、离岗交接的对象 指因岗位变动或调离工作单位、退休、病退、被解聘等原因离开工作岗位的所有玉林市局(公司)的在职员工。 二、离岗交接的要求 离岗员工必须在在接到人事部门通知3-5天的时间内,办好离岗交接手续,审计科负责督促办好工作交接手续(各县(市)、玉林城区局(营销部)由综合股负责)。 三、离岗交接的范围 (一)配备个人保管、使用的单位财产。 1、办公用品; 2、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 3、生活用品; 4、其它财产。 (二)工作、职责范围内保管或使用的物品。 1、电脑及机动车辆; 2、文件、档案、资料等; 3、各类软件、电子出版物、书籍等; 4、公章、印章、财务印鉴等; 5、各种证件、执照等; 6、各类帐表、凭证、发票等; 7、现金; 8、其它物品。 四、离岗交接前的准备 (一)人事部门必须将离岗员工的有关通知及时发给所在部门、财

务部门和负责监督交接的部门,市局(公司)机关员工离岗还必须通知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市局(公司)机关员工交接的参与部门是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监督部门是审计科, 负责各县(市)、玉林市城区局(营销部)员工交接的监督部门是综合股。 (二)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县(市)局营销部由综合股]接到离岗员工的有关离岗通知后,如离岗员工是居住在本单位宿舍的,后勤服务中心应通知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出房间锁匙,并到财务部门交清房租费、水电费等。 (三)财务部门接到离岗员工的有关离岗通知后,应立即进行查帐,检查离岗人员是否尚欠单位的公款,如有欠款应负责督促其在交接前还清。 五、离岗交接的程序 (一)交接时必须由移交人与接收人以及所在单位的部门领导、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和审计科(营销部综合股)的人员共同参与完成。 1、财产、物品清点核实后,先由具体交接工作的移交人、接收人共同签字,然后由交接工作的监督人(即部门领导、审计科或综合股人员)签字证明。交接清单[格式见附表,县(市)、玉林市城区局(营销部)员工只填表1,市局(公司)机关员工填表1-表2]表1一式四份,表2一式三份,参与人员各执一份。交接部门、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和审计科[各县(市)、玉林市城区营销部综合股]必须把交接清单作为部门备查档案妥善保管好。 2、财产、物品交接后,由接收人负责保管。 3、移交人移交的现金,接收人必须及时交到财务部门入帐; 4、移交人移交的帐本或收据发票类,必须先与财务部门进行核对后才能进行移交。 5、移交人未完成的工作事宜,由移交人和接收人做好衔接,原则是确保工作不脱节。 六、人事部门必须凭交接清单和财务部门出具的移交人已交清房租、水电费及未欠本单位公款的证明后,方能办理移交人的调动、退休、病退或解聘等手续。 七、责任追究

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办法

XX区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办法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充分发挥人才的引领作用,大力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在XX自主创业,有序规范大学生创业园的综合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XX区大学生(留学生)创业园(以下简称创业园)是普通高校大学生(留学生)在XX自主创业、实施创业项目孵化的基地。通过提供创业场地、创业创新服务、创业扶持等,使高校毕业生增强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以创业带动就业。 第二条创业园位于XX区XX街道,总面积6400平方米。 第三条成立XX区大学生创业园管委会,由县人力社保局牵头、县财税、科技、工商、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组成,管委会负责园区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入驻人资格初审、项目评估、协议签约、优惠政策落实和日常管理,协助申请其它各部门的各类创业扶持优惠政策补助。 二、项目入驻 第四条入园条件:自2011年起,在XX自主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及毕业后5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获得本科以上学历的海外留学生),以本人名义到创业园创办企业并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第五条优惠政策: 1、租金补贴:入园企业,园区提供3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第1、2年租金全免,第3年租金免半。 2、创业补贴:入住园区的企业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不超过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3、贷款贴息:入住园区的大学生创业者可申请15万元以内的贷款贴息,贴息次数不超过三年。 4、住房补助:毕业3年内,博士每月补助XXX元,硕士每月补助XX元,大专及本科每月补助XX元,补贴期限最多不超过3年。入驻创业园创业工作三年以上,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人才公寓政策。 5、安家补助:对正式落户并签约的博士等高层次人才按规定给予2-10万元的安家补助。 6、创业带动就业补助:入住园区企业业执照满1年,吸纳5名(含5名)以上本县户籍劳动力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可申请不超过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奖励。 7、社保补贴: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和XX区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入园创办企业的,补贴标准为其应缴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的三分之二,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8、税收补助:入驻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其3年

西南交通大学教职工离岗创业管理暂行办法

西南交通大学教职工离岗创业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发〔2016〕1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5]3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离岗创业”,是指学校在岗教职工个人自愿申请、学校批准后,离开学校进行创业,学校与其签订相关协议,约定权利义务,学校在其离岗创业期内保留其人事关系。 离岗创业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离岗创业期间取得巨大成就或为学校作出巨大贡献的教职工,可申请适当延长离岗创业期限。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具有事业编制身份、与学校依法建立人事关系的教职工(原则上为教师)。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的教职工需要离岗创业的,须与学校终止劳动合同。 申请离岗创业涉及干部管理相关事项的,同时按照学校干部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离岗创业申请管理 第四条学校教职工申请离岗创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教职工个人提出“离岗创业”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创业报告等),填写《西南交通大学教职工离岗创业审批表》(附件); (二)教职工个人所在二级单位集体决策、且主要负责人签批同意; (三)党委组织部、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或文科建设处)、研究生院、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计划财务处会签意见; (四)人事处审批; (五)签订离岗创业相关协议。 第五条学校教职工未按规定程序、或未经学校批准离岗的,由学校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相关规定,按照“旷工”处理。 第六条学校根据离岗创业人员创业的实际情况,在其正式离岗之前,签订或变更聘用合同,明确相关权利义务。 第三章相关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离岗创业期内,学校停发工资和各类津补贴。各类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金额,由离岗创业人员自行承担,应按年度预交。正常进行经费预交的,档案工资正常晋升。 各类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金额,离岗创业期内,由学校按照四川省、成都市最低缴费基数进行缴费。 第八条离岗创业期内,离岗创业人员可根据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相关规定,申请参加职称评审。

集团公司人员离职交接规定

南京金陵饭店集团公司 员工离职交接规定 为规范离职人员的工作交接,进一步明确离职交接内容和交接各方的责任、义务,以确保公司经营、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离职交接内容 1.1离职交接分为业务交接、资产交接、一般物品交接和特殊交接。 1.2业务交接:包括工程资料、财务资料、文档资料、业务资源以及工作衔 接。 1.2.1工程资料:工程图纸、工程合同、设计变更、施工签证、竣工验收资料等由离职申请人经手的一切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建议:工程资料:建设项目调研认证评估、报批立项、规划设计,征地、招投标,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结项等阶段形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报告批复、规划环测、协议合同、各类证书,会议纪要、各类往来函件,变更签证、技术交底汇签,设备安装测试材料,竣工验收文件、图纸,项目结算材料,管理制度、规范标准等与建设项目相关联的文字、图表。) 1.2.2财务资料:印章、票据、帐册、报表、会计凭证等由离职申请人经手的所有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相关的资料。 1.2.3文档资料包括:规章制度、合同协议、报告批复(含企业及部门职能工作)、开展职能工作过程中形成的相关材料(如政策性文件、填报的图表等),往来文函、数据报表、档案资料(建议删除)、策划文案、设计图纸,电子文存(含密码)、证照(企业信用证照)、常委、纪检、行政会议记录,各类活动音视图像(片),工具图书等资料。 (1)业务资源包括:与公司有业务来往的相关客商、关系单位、业务单位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2)工作衔接包括:离职申请人正在进行的工作、刚被指派的工作、阶段性完成或尚未完成的工作等。 1.3资产交接

西安交大科技园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西安交大科技园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管理实施办法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集成社会优势资源,优化创业就业环境,规范机构管理,发挥科技园区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以创业带动就业方面的作用,建立政策引导、孵化器支撑、产学研结合的大学生科技创业育成机制,进一步建设好西安交大科技园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为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和建设创新型国家持续不断培养和储备大学生创新创业人才,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西安交大科技园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以下简称“创业基地” )以国家教育部、科技部印发的《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认定办法(试行)》及《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为指导思想,依托西安交通大学的优势科技资源和西安交大科技园的良好创业环境,扶持高等院校大学生开展科技创业活动,是全方位、深层次、高效率的大学生创业孵化服务平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入驻创业基地的大学生团队及大学生企业。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能 第四条西安交大科技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理办公室)是创业基地的指导机构,负责协调基地与高校的衔接,负责基地的政策制定,负责大学生创业团队和创业项目的审核,指导入驻基地的大学生开展创业活动。

第五条西安博源春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基地的实体运作机构,接受管理办公室指导,负责大学生创业团队和项目的筛选;负责创业孵化基金及扶持项目的监督与管理,跟踪入驻企业的经营管理;组织创业培训和技术人才交流活动;协助创业团队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提供创业咨询等服务;协助大学生创业团队和企业进行项目申报、基金申请、科技成果鉴定和专利申请;负责基地固定资产的管理以及基地的对外宣传与信息发布等。 第三章基地入驻条件及流程 第六条入驻条件 创业个人或创业团队入驻条件: (一)创业个人或创业团队的负责人或主要人员是大学生(大学生是指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和毕业两年内(含两年)的往届毕业生); (二)具有明确的创业目标、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三) 3 个月内可注册形成企业法人实体单位的; (四)严格遵守基地各项规章制度,并自愿接受管理。 企业入驻条件: (一)企业创办人为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和毕业两年内(含两年)的往届毕业生; (二)企业创办人或团队所占公司股份不低于30% ; (三)企业成立时间一般不超过3 年;企业一般应为科技型企业。 (四) 3 个月内可完成工商、税务关系转入交大科技园范围内。 (五)严格遵守基地各项规章制度,并自愿接受管理。

离岗离职工作交接管理办法.doc

***********公司工作交接管理办法 1目的:为了完善公司管理,规范工作交接流程,在发生人员变动时,保证工作的顺利衔接和持续稳定,提高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因员工离职或岗位调整而引起工作变动时,需要对原岗位的工作及相关事项、工具和资料进行工作交接。 3工作交接角色:工作移交至少涉及两方:移交方和接收方,在必要的时候,公司可安排第三方,即监交方对工作交接进展和质量进行监督和确认。 4工作交接内容及形式: 4.1事项交接:移交方以书面形式将所承担的工作的一部分或全部移交给接收方,包含但不仅限于岗位职责、主要工作事项、业务流程、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具体内容、进展情况、注意事项、心得总结等等。 附:《事项交接报告》 4.2实物交接:包括与交接岗位相关的所有纸质及电子档案、文件及相关资料,以及包括办公工具在内的其它资产等,编制清单,并在移交后由接收方签字确认。 附:《实物交接清单》 4.3资源交接:包括与交接岗位工作相关的客户、供应商及厂家、关系单位、业务单位及联系人、联系方式、以及以实物或电子文档存在的工作成果等,编制清单,并在移交后由接收方签字确认。

附:《资源交接清单》 4.4财务审计:移交方必须经财务部门审计并确认所有经济账目结算清理完毕,并无相关欠款。 4.5监督交接:副总或总经理助理进行工作交接时,由总经理监交,并对相关交接内容签字确认;部门负责人进行工作交接时,由分管领导监交,并对相关交接内容签字确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存档;其他人员的工作交接视工作需要安排监交人员。 5工作交接期限: 离职交接:因员工离职发生的工作交接,在正式办理离职手续前需完成工作交接; 离岗交接:因员工岗位调整发生的工作交接,在发布岗位调整通知当天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 6交接管理: 6.1交接原则: 6.1.1移交方必须根据公司要求,认真整理相关材料,不得有意隐藏、删除或破坏,本着对企业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交接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6.1.2接收方应积极推进工作交接进程,主动沟通,并有义务对工作交接所涉及的内容进行确认; 6.1.3监交方应本着客观公正的态度,对工作交接的及时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协调、监督和管理。 6.2交接考核:

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管理办法

. 荆楚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精神,依据《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教高厅[2012]4号)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以扶持大学生创业为核心目标,以公益性、示范性、专业性为主要特征,以科技研发、文化创意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体,搭建集创新创业教育、创业实践、创业孵化、创业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创业管理体系。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管理职责 第三条设立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管委会,领导、统筹和协调全校的大学生创业工作。负责创新创业教育、创业基地建设、创业基金管理和重大活动安排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委员会主任由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就业指导中心、教务处、科研处、学工处、校园资产与设备处负责人担任,成员由财务处、后勤处、保卫处等部门负责人及各学院

院长(主任)、书记组成。 第四条设立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以下简称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具体负责创新创业教育、创业实践、创业孵化、创业服务、创业基地、创业基金、政策咨询等日常管理、咨询和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设立创业园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创业基地日常管理工作。 . . 第三章创新创业教育 第五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负责创业教育课程建设,在教务处的指导下,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全校人才培养方案中,提高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基本能力。组织开展各类形式的创新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践活动。第六条编写适合大学生实际的创业指导教材,收集整理创业校友材料,教育、引导、激励学生创业。 第七条聘请校内外创业导师,建立创业导师信息库。不定期邀请创业成功人士开展创业讲座。 第八条组织开展各类创业培训,提高大学生创业能力。 第九条注重科技成果转化,做好创新创业项目的孵化工作。 第四章创业基地管理 第十条学校大学生创业基地包括校内创业基地和校外创业基地。校

广西离岗创业文档5篇

广西离岗创业文档5篇 Guangxi post leaving entrepreneurship document 编订:JinTai College

广西离岗创业文档5篇 前言:细则也称实施细则,是有关机关或部门为使下级机关或人员更 好地贯彻执行某一法令、条例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其所做的详 细的、具体的解释和补充。本文档根据细则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 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广西离岗创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可离岗创业文档 2、篇章2:广西离岗创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创业文档 3、篇章3:河南支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文档 4、篇章4:吉林离岗创业细则:解读文档 5、篇章5:吉林离岗创业细则:关注重点文档 篇章1:广西离岗创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可离岗创业文档

离岗创业人员经原单位同意,可在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以及保留基本工资等待遇。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日前,我市出台《武汉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新创业实施办法》(下简称《办法》),用一系列激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创新创业的新政策举措,为他们创新创业“搭台铺路”。 《办法》是国家授权我市先行先试的改革项目。《办法》细化了对事业单位离岗创新创业人员范围、期限、批准权限、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职称评聘等人事政策。离岗创业人员经原单位同意,可在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期间,原单位发放基本工资,保留其参加职称评审、岗位等级晋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益。同时明确,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含担任六级以上管理岗位领导职务人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可以辞去领导职务以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离岗创业。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说,“与目前已出台离岗创业政策的其他省会城市相比,武汉在政策措施上最大限度地体现了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的支持。”如我市放宽了适用范围和对象,目前,国家、省和外省市政策大多限于高校、科研院所,对象限于科研人员,xxx小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和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外的所有事业单位,对象从科研人员放宽至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及流程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及流 程 LEKIBM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5AB- LEKIBMK08- LEKIBM2C】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及流程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离职管理,维护正常的人才流动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离职类型 离职分为辞职、辞退、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关系、自动离职、协议解除劳动合同、退休等。 第四条办理流程 一、离职申请: 1、正式员工本人主动辞职需提前1个月申请,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 2、试用期员工需提前3天申请; 3、公司辞退的员工,收到《辞退通知》之日应立即结束工作,由部门负责人填 写《员工辞退申请表》进行交接,即为最后工作日。 4、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日或连续旷工两天及以上者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7天者 旷工达7天的员工,视为自动离职,《员工辞退申请表》由其部门负责人填写。(此条是否需要) 二、离职审批: 1、员工提出离职后,部门负责人审查其填写的《员工离职申请表》、《离职交 接表》,如无问题,在上面签字确认。同时,于员工申请离职当日将员工离职情况上报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2、员工的离职手续一经核准,应根据公司规定办理工作交接及物品移交手 续。相关部门根据移交手续办理情况,在《员工离职交接表》(附表2)上填写意见并签名。 3、 4、人力资源中心将《员工离职申请表》上交总裁审批,待总裁签字确认后,该 申请单正式生效; 5、人力资源中心将打印《离职交接表》、《离职结算表》、《解除劳动协议 书》,交员工本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公司总裁签名或盖公章生效。

三、离职办理 四、 (一)员工的辞职报告经审批同意后,由各部门做好离职清理的工作交接,具体如下: 1、用人部门:尽快完成离职者的工作交接;应将未完成之工作造册登记,将常规工作、待办工作、工作文件、技术资料、客户资料等分类汇总并进行移交等; 2、行政部:收回离职员工使用的资产、工具、办公用品、各种证照等; 3、 2、信息管理部:收回离职员工使用的电脑、软件、U盘等物品,检查电脑配置、取消公司邮箱、OA地址等; 3、财务部及时做好该员工的财务清点等工作; 4、财务管理中心:核实欠款、费用报销,清理个人帐务等; 5、人力资源中心:做好离职面谈、培训赔偿、OA权限禁登、档案托管费、港澳通行证、指纹权限删除、五险一金的停缴、确认离职日期及薪资核算截止日期等工作。 (二)员工自提出离职申请之日起,至离职到期日,应逐项办理交接手续,填写《离职交接表》; 1、离职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部门应收回下发员工的工作工具、资料等,由部门负责人及相关部门在 《离职交接表》上签名确认,主管级以上人员离职,应在人力资源中心 协助下完成交接; b)员工持部门负责人签字生效后的《员工离职申请表》、《离职交接 表》,到公司财务中心,请相关负责人对其借支状况进行审核,由经办 人及财务中心负责人签名确认后交人力资源中心留底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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