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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如何解决就业问题

政府如何解决就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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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如何解决就业问题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了实现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解决就业问题主要应实行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引导就业,不应该也不可能由政府包下来。但是,由于就业问题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事关社会公平的实现,又不能只靠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发挥作用,政府要有所作为,把解决就业问题作为优先目标,采取有力的政策措施,积极促进就业,避免市场失灵。根据我国当前面临的就业形势,政府应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促进发展,扩大就业。失业问题的产生,首先是因为就业需求不足,政府应采取积极的政策措施,保证经济较快增长,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促进就业问题的解决。今后几年,我国城镇新增劳动力将升至峰值,每年增加近1000万人;“十五”期间约有1.5亿农村劳动力需要转移;随着改革和结构调整的深入,还有职工要下岗分流;从去年开始,在“中心”的下岗职工陆续到期,出“中心”进入高峰。这几个因素的共同作用,使我国今后一个时期的就业压力加大。在世界经济发展存在不确定因素,通货紧缩压力依然存在,社会投资还没有真正启动的情况下,为了解决就业问题,中央确定的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必须坚持,特别是扩大内需的方针不能改变,积极的财政政策短期不能淡出。

调整结构,增加岗位。从今后的发展趋势看,解决就业问题的出路主要是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社区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近年来的统计数据表明,我国经济每增长一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只能带动17万人就业,而第三产业可以带动85万人就业。从1991年到2000年,我国第一产业从业人员减少2850万人,第二产业净增2350万人,第三产业则净增7728万人。从1996年到2001年,城镇个体私营从业人员增加了近3000万人,约占城镇新增就业人员的75%。全国工业部门1.5亿劳动力中,有1.1亿在中小企业就业,中小企业提供的城镇新增就业岗位达到80%。促进新形势下就业问题的解决,应注意调整经济结构,哪些产业吸纳就业能力强,政策引导就要跟上去,以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

建设市场,连接供求。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架起沟通劳动力供给与需求之间的桥梁,是政府促进就业的一项重要措施。要按照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信息化的要求,加大投入,搞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的建设,使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覆盖所有街道、社区、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机构。在用工信息的采集发布、劳动力供给信息的分析预测上下功夫,把供需双方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同时,要打破地区封锁,为劳动力跨城乡、跨区域就业创造条件。这样做不仅可以促进就业,而且有利于劳动力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优化配置;既能增强沿海等经济发达地区的竞争力,也可以促进落后地区经济发展。这方面应尽快完善政策,加强管理,使跨城乡、跨地区劳动就业有序化、规范化。

抓好培训,改进服务。我国城镇部分人员失业,是由于在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知识技能不适应造成的。要解决我国城镇失业问题,就要着力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的技能和再就业能力,并提供全面的就业服务。一是各级财政增加投入,建立就业培训中心和各种培训机构,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就业培训,形成公平竞争局面。二是在大型企业普遍建立培训中心,对下岗职工实行转岗培训,

更新知识和技能,帮助他们再就业。同时要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对职工进行在职培训,预防失业。三是建立就业服务机构,为各类下岗和失业人员求职和自主创业提供全方位、全程式服务。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建立健全就业服务机构,做到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把就业服务覆盖到基层和全社会。

制定政策,帮扶特困。一些下岗失业人员年龄大、文化水平低、技能单一,完全靠市场调节很难实现再就业。对这些人员,在鼓励自主就业的同时,政府要给予特殊的政策支持,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这是市场经济国家的一般做法,我国一些地方的经验也值得参考。一是对吸收困难人员就业的企业给予一定经济补助。如英国对雇佣长期失业者6个月以上的雇主,给予每周75英镑的工资补贴;韩国政府对雇佣55岁以上老年失业者达到职工人数6%以上的企业,每雇一人补贴9万韩元和工资的三分之一。二是对企业特别是新办企业、吸收就业困难人员达到一定比例的,一定时期内给予税收优惠。三是对自谋职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在一定时间内免收税费。四是对特困人员提供公益性就业岗位。五是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就业援助和服务,如上门指导、送岗位、贴近服务、接续社保关系等。

广造舆论,转变观念。应动员新闻、文化、艺术等方面的力量,通过各种途径,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劳动者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就业制度的竞争性、流动性、市场导向的特征,树立新的就业观念,树立自主就业的观念。改变依赖政府安排就业的观念,适应劳动力市场需求,自己主动寻找就业机会或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摒弃把工作分为贵贱高低的陈旧观念,改变只有在工业部门就业才算就业的观念,主要转向在第三产业和服务业就业。

政府促进就业的途径与手段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市场应该在劳动力资源的配置中起基础作用,政府不再直接介入劳动力配置和工资决定,而是通过制定发展战略、实施宏观经济政策和建立有利于扩大就业的宏观政策环境来促进就业。 制定符合比较优势的发展战略。一个国家或地区实施什么样的发展战略,不仅决定其经济增长的绩效,也决定其经济增长的就业容量。对于劳动力丰富的发展中国家来说,选择符合自身比较优势的发展战略,就意味着劳动密集型产业应该成为产业的主体,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创造就业机会,并且使尽可能多的劳动者享受发展的成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人均收入的提高有两种途径:一是就业人口的工资水平不断提高,但另一部分人口由于没有就业或就业不充分,收入没有提高;二是更广泛的人口参与就业,平均工资可能增长不快,但总体人均收入水平仍然可以快速提高,而且收入分配比较均等。显然,在劳动力资源丰富的国情下,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收入差距的缩小,主要应靠后一种途径来实现。一方面,工资水平和人工成本上涨过快,不利于扩大就业;另一方面,加快城镇化进程,转移农村劳动力,进而增加农民收入、解决“三农”问题,需要创造大量就业机会。因此,在制定经济发展战略时,应按照比较优势来选择产业结构。除了在一些必要的高科技领域赶超世界前沿水平,大多数地区的主导产业都应该是劳动密集型的。实践证明,非国有经济、中小企业和服务业通常具有以较少投资吸纳较多就业的特点,应该得到更多的政策鼓励,加快其发展。 把就业纳入宏观反周期政策中。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就业被列为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首要目标。这些国家实施的宏观经济反周期政策,无一例外地根据就业信号做出反应,采取财政手段或货币手段降低失业率。我国过去长期认为,只要保证一定的经济增长速度,就业的增长就会自然而然地得到保障。经济增长固然是就业增长的前提和必要条件,但并不是充分条件。实际上,我国在计划经济时期推行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由于倾斜性地对重工业投资,造成的就业量损失达40%以上。因此,把就业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独立和优先目标,就可以更有力地保障这一目标的实现。也就是说,不仅要依靠经济总量的增长,同时要通过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适宜的技术选择战略来实现就业增长的目标。新一届中央政府把新增800万人就业和经济增长率达到7%,同时作为2003年宏观经济调控目标,这是一个良好开端,将有助于解决就业问题。 针对特殊困难群众的就业扶助政策。除了有劳动障碍的群体外,我国经济体制转轨时期还涉及一部分因历史原因造成的特困群体,特别是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中女性40岁以上、男性50岁以上的人群(“4050”人员)。他们的困难在于很难通过市场自动解决其就业问题。因此,除了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还要实行积极的就业促进政策,给予特困群体以相应的政策扶持。首先,为特殊困难群众创造公共就业岗位和公益性就业岗位。在政府的公共服务中,能够提供一些就业岗位。这些公共部门的就业岗位应遵循就业最大化原则,不宜过度资

四大举措助力韩国政府促进就业政策 https://www.docsj.com/doc/e318019252.html,金吉列留学 源自:金吉列留学【浏览方式:大中小】 韩国政府在危机过程中接受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建议,进行了迅速和大规模的经济结构 调整,特别是对金融、公共部门、大企业的改革,促进了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从而带动了就业 的增长。 自从金大中就任韩国总统后,政府对就业问题非常重视。金大中政府被誉为“人民的政府”,内阁被称为“反失业内阁”,由总理牵头成立了“反失业方法委员会”,帮助韩国促进就业、恢复 经济。 韩国政府促进就业的措施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投资和产业政策促进就业创造 首先,要形成有利于持续创造就业的环境,消除经济的不稳定和不确定性,增加国家在国 际上的信誉,吸引外资流入以创造就业;通过法制改革和完善鼓励商业和经济活动,特别是建 立新的企业。韩国在1999年已有142 个企业建立帮助中心,到2000年末计划增加到222个。2000年建立了风险投资基金,政府的公共部门设入1万亿韩元,帮助约1000家风险公司;劳 动部与信息和通迅部及科学技术部合作,向中小企业管理局投资2000亿韩元帮助小企业成长。其次,通过产业政策促进就业。如促进信息和通迅工业的发展以吸纳劳动力。在1999年已有 11个软件中心,2000年要增加到19个;支持文化和旅游业的发展;促进海外就业,对于已登 记的求职者提供一揽子的就业入息,包括海外就业信息网站的建设,尽量为求职者提供海外就 业的评估和咨询。再次,对企业雇用下岗人员提供经济补偿,如企业雇用一名下岗工人,企业 可获得该工人 1/3至1/2工资的补助。此外,韩国为促进就业还制定了一系列临时就业措施, 包括通过公共就业过程创造就业岗位。韩国政府规定,公共就业工程首先应雇用低收入家庭成 员和长期失业者,计划在2000年度投入11000亿韩元的资金支持,其中中央政府投入8000亿 韩元,地方政府支付3000亿韩元。 2.促进社会不利群体——青年、老年、妇女、残疾人、长期失业者的就业 2000 年将投入650亿韩元用于对失业青年进行培训,增加他们的工作技能和经验,为 18~30岁的大学毕业生提供培训机会。为了适应知识经济的需要和青年未来的发展,要求在2000年13.5%的青年人应受到知识经济方面的培训,到2001年这一比例应达到20.8%。对于 老年人(55岁以上),政府的鼓励措施主要是:当企业有55岁以上的工人超过职工人数的6%时,每雇用一个老年工人企业可获得9万韩元的资助,并可获得1/3至1/4的工资,期限为6

树立新发展观积极扩大就业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蔡昉 胡锦涛同志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把如何扩大就业和促进再就业提升到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重要课题的高度,并指出解决这些重要课题,必须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做到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不久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全面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转变传统发展观,树立新的发展观,是解放思想,实现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扩大就业和促进再就业的基础和关键。 传统的发展观往往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速度,把经济发展等同于GDP总量的增加。这样的经济增长很可能不是以人为本的。例如,如果增大的“蛋糕”不能比较公平地在全部的参与人群中进行分配,经济增长的成果不能共同分享,一部分人就会在增长过程中受到损害。从经济发展的历史来看,如果促成经济增长的产业结构是扭曲的,如在一个劳动力丰富的国家,反而以资本密集型的产业为主导,经济增长未能带来就业最大化,就会导致那些没有机会参与就业或就业不充分的人群不能从增长中获益,这样的增长就不可能实现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发展经济学在总结和分析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一些新的发展理念,如强调经济发展不仅意味着经济总量的增加,同时也要求产业结构的变迁,以及劳动者对经济增长过程参与程度的提高。作为这种发展理念的反映,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联合国发展计划署开始编制人文发展指数。这个指数把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人口的受教育程度以及健康程度结合起来,考察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发展水平。虽然还不能说这个指数完整地反映了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状况,但比起单一的国内生产总值指标,它更接近于反映发展的真实含义。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要把众多人口转变为人力资源充分的经济优势,有赖于走一条中国特色的新的发展道路。同时,我国又处于二元经济结构转变和经济体制转轨的双重过程中,树立和运用新的发展观,扩大就业和促进再就业,既有助于解决我们面临的现实难题,加快现代化步伐,也可以对整个人类形成正确的发展观念作出贡献。 在经济增长中实现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一个直接的目标就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在这个过程中,人均收入的提高可以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就业人口的工资水平不断提高,这虽然可以使总体收入水平提高,但由于另一部分人口没有就业或就业不充分,其收入提高缓慢,经济增长就不是成果分享型的;另一种是

论公共就业服务在促进就业中的地位和作用 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是实践就业优先理念的重要举措,是将一系列“民生工程”落到实处的关键路径。展望“十二五”时期,就业形势复杂化程度进一步加剧,迫切需要各级政府继续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不断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在政府促进就业中的地位和作用。 公共就业服务是政府促进就业的法定职责,是政府促进就业的行政职责,也是贯彻积极就业政策的具体职责。我国30多年改革开放的就业实践充分证明,探索适合国情的就业体制必须不断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就业服务在不同历史时期被赋予了不同内涵,对于目前取得的就业成就具有十分重要的奠基作用。 公共就业服务的现实作用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是促进就业的正规“主力军”、核心“动力源”、长效“保护伞”。 现阶段围绕公共就业服务的各项政策制度已逐步完善,但仍存在着服务体系运行不畅、服务方式有待发展等诸多问题,迫切需要各级政府强化工作落实,着力发挥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就业的作用。 (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是促进就业的正规“主力军”。依据法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具有四个基本要素:一是以促进就业为目的,二是以提供公益服务来定性,三是以政府服务群众的职能为定位,四是公共政策和财政给予保障支持。目前,我国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已经形成基本覆盖省、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90%以上的街道和70%以上的乡镇都建立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加上教育部门主办的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残联举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共同承担着促进就业的具体职责。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连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满足双方需求,是就业服务主要提供者,在促进就业中切实起到了“主力军”作用。随着“两个市场”的整合,还将承担更为繁重的任务。 (二)公共就业服务工作是促进就业的核心“动力源”。国际劳工组织认为就业服务是组织劳动力和维持充分就业的最佳方式。作为促进就业的核心推动因素,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体现了鲜明特点:一是既宏观,又微观。公共就业服务涵盖了对劳动者就业前、就业中和就业后的各项服务工作,包括就业服务、技能培训、劳动关系三大领域;微观上涉及面向劳动者提供的各项补贴发放、就业援助、创业指导、就业与失业社会化管理等。二是既抽象,又具体。要参与系列就业政策的起草、研究、论证和修改,针对就业领域问题开展调研和调查,形成市场供求分析报告等;还要负责经办工作,包括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打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等具体事务。三是既借鉴,又创新。我国的公共就业服务要借鉴发达国家就业领域的实践经验,结合本国国情不断完善和发展。同时,公共就业服务内容、制度、方式、手段等需要在实践中开拓创新,以适应社会发展变化。 (三)公共就业服务制度是促进就业的长效“保护伞”。制度化是公共就业服务发展的方向,也是就业服务效能发挥的重要保障。公共就业服务制度设计标准既维护劳动者利益,也要调动就业服务队伍积极性。根据《就业促进法》及有关规定,公共就业服务制度保障作用发挥主要体现了以下特点:一是普惠性。免费服务制度是面向全体劳动者;市场信息服务与发布制度,可以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有效信息。二是公平性。公共就业服务统筹管理制度可以使求职者和用人单位在同一地域得到统一规范的服务;就业与失业登记制度保证了城乡劳动者在异地享受有关就业扶持政策。三是区别性。公共就业服务经费保障制度是强化促进就业职责的关键,责任落实指向各级政府;就业援助制度则主要针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特定人群。 公共就业服务的发展趋势 公共就业服务不仅涉及民生问题,也事关经济发展。未来,对公共就业服务的发展势必提出更高的要求。 (一)服务民生的地位更加突出。民生问题涵盖了就业、住房、教育、医疗、保障等,其中

政府如何解决就业问题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了实现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解决就业问题主要应实行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引导就业,不应该也不可能由政府包下来。但是,由于就业问题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事关社会公平的实现,又不能只靠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发挥作用,政府要有所作为,把解决就业问题作为优先目标,采取有力的政策措施,积极促进就业,避免市场失灵。根据我国当前面临的就业形势,政府应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促进发展,扩大就业。失业问题的产生,首先是因为就业需求不足,政府应采取积极的政策措施,保证经济较快增长,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促进就业问题的解决。今后几年,我国城镇新增劳动力将升至峰值,每年增加近1000万人;“十五”期间约有1.5亿农村劳动力需要转移;随着改革和结构调整的深入,还有职工要下岗分流;从去年开始,在“中心”的下岗职工陆续到期,出“中心”进入高峰。这几个因素的共同作用,使我国今后一个时期的就业压力加大。在世界经济发展存在不确定因素,通货紧缩压力依然存在,社会投资还没有真正启动的情况下,为了解决就业问题,中央确定的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必须坚持,特别是扩大内需的方针不能改变,积极的财政政策短期不能淡出。 调整结构,增加岗位。从今后的发展趋势看,解决就业问题的出路主要是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社区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近年来的统计数据表明,我国经济每增长一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只能带动17万人就业,而第三产业可以带动85万人就业。从1991年到2000年,我国第一产业从业人员减少2850万人,第二产业净增2350万人,第三产业则净增7728万人。从1996年到2001年,城镇个体私营从业人员增加了近3000万人,约占城镇新增就业人员的75%。全国工业部门1.5亿劳动力中,有1.1亿在中小企业就业,中小企业提供的城镇新增就业岗位达到80%。促进新形势下就业问题的解决,应注意调整经济结构,哪些产业吸纳就业能力强,政策引导就要跟上去,以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 建设市场,连接供求。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架起沟通劳动力供给与需求之间的桥梁,是政府促进就业的一项重要措施。要按照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信息化的要求,加大投入,搞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的建设,使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覆盖所有街道、社区、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机构。在用工信息的采集发布、劳动力供给信息的分析预测上下功夫,把供需双方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同时,要打破地区封锁,为劳动力跨城乡、跨区域就业创造条件。这样做不仅可以促进就业,而且有利于劳动力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优化配置;既能增强沿海等经济发达地区的竞争力,也可以促进落后地区经济发展。这方面应尽快完善政策,加强管理,使跨城乡、跨地区劳动就业有序化、规范化。 抓好培训,改进服务。我国城镇部分人员失业,是由于在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知识技能不适应造成的。要解决我国城镇失业问题,就要着力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的技能和再就业能力,并提供全面的就业服务。一是各级财政增加投入,建立就业培训中心和各种培训机构,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就业培训,形成公平竞争局面。二是在大型企业普遍建立培训中心,对下岗职工实行转岗培训,

促进就业将成政府法定职责 一部旨在建立促进就业长效机制的《就业促进法草案》,今天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进行初次审议。草案突出强调了政府在解决和促进就业中的作用,明确促进就业工作的机制和政府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在促进就业工作中的职责,这些重大规定意味着政府解决和促进就业成为一项法定职责。 国务院建立就业工作协调机制 草案规定国务院建立研究就业工作重大问题、协调推动全国促进就业工作的协调工作机制,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具体负责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就业工作重大问题的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促进就业工作。 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 草案中出现了一系列体现促进就业的政策支持体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扩大就业作为重要因素考虑,统筹协调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国家鼓励各类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国家发展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拓宽劳动者就业渠道。 草案特别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安排政府投资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应当发挥投资和建设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县级以上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适当的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扶持失业人员再就业;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信贷政策,对自主创业人员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等扶持。 县级以上政府建失业预警制度 为了规范人才和劳动力市场秩序,促进劳动者通过市场实现就业,草案规定政府应当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才和劳动力市场,规范市场秩序 按照草案,企业成规模裁减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失业预警制度,预防、调节和控制可能出现的较大规模的失业。 目前我国人才和劳动力市场不规范。一些非法中介机构提供虚假信息,损害劳动者权益现象突出;相貌、身高、年龄等就业歧视成为一些求职者门槛。为此,草案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不得以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年龄、身体残疾等因素歧视劳动者,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的劳动权利。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 课程考试论文(案例)考核 社会保障概论 作者王爱华 考试批次2010年3月 学籍批次0903 学习中心天津大港奥鹏学习中心 层次专升本 专业行政管理 完成时间2011年3月4日

如何促进就业与再就业 一、促进就业与再就业的积极意义 再就业工程的推行手段也是双重性的,一是市场手段,即通过健全市场机制和扩大市场的劳动力容量来吸纳原体制内的成员,以实现向市场化转移的目标,为此,劳动部颁发了《职业指导办法》、《就业训练规定》、《就业登记规定》、《职业介绍规定》等法规,各地也纷纷出台了加强对企业用工的规范化管理的政策。国家推行再就业工程的第二个手段就是援用政府命令、财政补助、行政干预、社会动员等非市场手段来强化该政策的力度,如对城市企业招用农民工的限制。我国农村还存在大约1.2亿左右的剩余劳动力急需转移安置随着国有企业深化改革过程中“鼓励兼并,规范破产,减员增效,下岗分流”工作的不断开展和深入,我国传统就业体制下所掩盖的隐性失业人员显性化、社会化的压力也不断增加,就业矛盾更趋尖锐。在宏观经济成功实现“软着陆”之后,如何妥善安置日益增长的劳动力资源和消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富余人员,不仅直接关系到我国国民经济能否实现快速、持续、稳定地增长,关系到国有企业能否通过深化改革实现脱困目标,也直接影响到我国社会稳定。经济转轨、转型过程中的就业再就业问题已成为我国跨世纪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之一。用工单位招用失业、下岗职工的经济鼓励,对企业破产后变卖资产的使用规定。 二、解决我国就业与再就业存在问题的措施 (一)对下岗和失业劳动者进行劳动关系的清偿 失业问题现在是全球性的问题,失业问题几乎在全世界都在发生,这就需要在劳动者下岗失业时应对他们进行劳动关系的清偿。具体办法可以采取一次性清算,如广东省一些城市实行的一次性工龄买断的办法,也可以考虑以国有资产的债权、股票甚至住房等非货币形式支付。或者在职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下,将这部分资金适当集中建立一种基金,用于失业劳动者的培训,为失业者自我创业的开业提供贷款或为他们到银行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等等。 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拓宽就业门路。发展经济,创造岗位,是解决再就业问题的根本所在。要广泛动员,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拓展就业渠道,使下岗和分流安置相衔接。鼓励私营经济和个体经济吸纳下岗人员。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的产业,主要是劳动密集型为主的服务业,如饮食业、商业、信息服务业、文不以浸务业等。大力引导和鼓励寻找空当的分工就业,注意分工就业的多层次性和多方位性。寻补市场中的分工就业空当,不是简单地通过找到劳动力市场上空位或缺员来解决。而是要求空当首先出现在消费者的需求意识中,而潜在的就业者时刻都要去寻找和捕捉,找到了空档自然就有了就业的机会,然后在提供产品或服务中获得收人。加强技能培训,增加有效需求。中国人口多,但是缺少掌握技能的劳动力,而且服务行业相对少,人口相对过剩。在推进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事业中,需要一支具有现代素质的劳动大军.加强就业培训,是劳动者适应就业市场的重要前提。因此,国有企业职工要逐步接受一种高度自主、自由与自担风险的就业观念,主动、及时进行转业、转岗技能培训,解决由于技能、素质不高所带来的结构性就业矛盾。可见,对下岗职工的针对性培训,以及在岗职工的职业培训,已成为当务之急。通过开展市场信息顶测,掌握劳动力供需情况,为

申论热点:我国就业存在的问题及促进就业政策措施 一、我国就业形势及存在的问题 就业是民生之本和安国之策。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就业工作,近几年来,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有关促进就业的政策,并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到年末,全国城乡就业人员达到.亿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达.亿多人,比年末增加亿多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以下;“十五”期间,城镇新增就业万人,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万人。但是,我们还应当看到,“十一五”期间,我国的就业工作仍然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形势,就业压力越来越大,主要表现为: 一是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突出。到年,全国劳动力总量将达到.亿人,城镇新增劳动力供给万人,而劳动力就业需求岗位只能新增万个,劳动力供求缺口在万个左右。 二是劳动力结构性矛盾突出。一些传统行业出现大批下岗失业人员,而一些新兴的产业、行业和技术职业需要的素质较高的人员又供不应求,劳动者的职业能力和素质亟待提高。 三是人才和劳动力市场不规范。一些非法中介机构提供虚假信息,损害劳动者权益现象突出;一些职业中介机构、用人单位因劳动者性别、年龄、身体残疾等原因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是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相对滞后。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

和市场国际化趋势,对劳动者的职业能力和素质提出更高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加强就业前培训、在职职工培训以及对进城就业农村劳动者的技能培训等十分迫切。 五是目前下岗失业人员就业难问题比较普遍,需要对其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建立和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以及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制度,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扶持力度。此外,针对目前存在的 六是严重侵害劳动者就业合法权益的行为普遍存在。 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增长,但就业率增长却并不同步。主要有四大因素抑制了高经济增长带动高就业。 这四大因素是:城乡二元结构影响就业总规模的扩大;经济结构的升级和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使经济增长吸纳劳动力的作用减弱;企业改制、关闭破产使就业岗位减少;一些人找不到工作,有些岗位却没人去做,就业存在结构性矛盾。 二、促进就业的原则、方针和工作机制 一是坚持经济发展同扩大就业良性互动,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逐步实现社会就业比较充分的目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发展和

如何促进就业与再就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稳定之基。我国是世界人口第一大国,总量性就业压力大,是中国的一个基本国情。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过去的隐形失业逐渐转化为显性失业,而且每年新增劳动力数量庞大。在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实践中,由于主管部门缺乏对此项工作的深刻认识,政策落实不到位,再就业人员素质偏低等多种原因,仍有大量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困难”或出现“二次下岗失业”现象。因此,如何促进就业与再就业工作的良性循环就迫在眉睫,笔者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 转变传统发展观,树立新的科学发展观,是解放思想,实现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基础和关键。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在产业类型上,注重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在企业规模上,注重扶持中小企业;在经济类型上,注重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在就业方式上,注重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这“四个注重”极强的现实针对性,是现阶段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指导方针。在这个方针的指导下,具体需要做到: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二是加快发展,推进改革,调整结构,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三是继续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努力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让更多的人找到岗位,改善生活;四是强化就业服务,大力开展职业培训;五是统筹兼顾城乡就业,做好大学生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问题;六是注意把握政策调整的力度和节奏,切实做好失业调控工作;七是抓紧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探索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因此,各级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上来,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自觉性和积极性,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推动促进再就业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 (一)、实现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加快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是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经济和就业增长的引擎。打破城乡分割,取消对农民工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实现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必将大大加快农民向城镇的转移;大规模的城镇化和由此带来的数以亿计的农民生活方式和消费结构的改变,必将诱发出巨大的市场需求,从而成为推动经济发展和就业增长的强劲动力。 (二)、实现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将在产业结构调整层面上对扩大就业产生积极影响。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是发挥比较优势,而我国最大的比较优势就是劳动力资源丰富,劳动力成本较低。如果不彻底根除城乡和地区分割,不消除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限制和歧视,城市就业和工资的各种行政性保护就无法打破,就会出现一方面人工成本降不下来、另一方面存在大规模失业的局面,从而最终使我国的劳动力资源优势难以发挥,产业结构调整也就不

如何促进就业和扩大再就业 树立新发展观积极扩大就业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蔡昉 胡锦涛同志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把如何扩大就业和促进再就业提升到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重要课题的高度,并指出解决这些重要课题,必须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做到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不久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全面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转变传统发展观,树立新的发展观,是解放思想,实现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扩大就业和促进再就业的基础和关键。 传统的发展观往往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速度,把经济发展等同于GDP 总量的增加。这样的经济增长很可能不是以人为本的。例如,如果增大的“蛋糕”不能比较公平地在全部的参与人群中进行分配,经济增长的成果不能共同分享,一部分人就会在增长过程中受到损害。从经济发展的历史来看,如果促成经济增长的产业结构是扭曲的,如在一

个劳动力丰富的国家,反而以资本密集型的产业为主导,经济增长未能带来就业最大化,就会导致那些没有机会参与就业或就业不充分的人群不能从增长中获益,这样的增长就不可能实现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发展经济学在总结和分析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一些新的发展理念,如强调经济发展不仅意味着经济总量的增加,同时也要求产业结构的变迁,以及劳动者对经济增长过程参与程度的提高。作为这种发展理念的反映,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联合国发展计划署开始编制人文发展指数。这个指数把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人口的受教育程度以及健康程度结合起来,考察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发展水平。虽然还不能说这个指数完整地反映了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状况,但比起单一的国内生产总值指标,它更接近于反映发展的真实含义。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要把众多人口转变为人力资源充分的经济优势,有赖于走一条中国特色的新的发展道路。同时,我国又处于二元经济结构转变和经济体制转轨的双重过程中,树立和运用新的发展观,扩大就业和促进再就业,既有助于解决我们面临的现实难题,加快现代化步伐,也可以对整个人类形成正确的发展观念作出贡献。 在经济增长中实现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一个直接的目标就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在这个过程中,人均收入的提高可以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就业人口的工资水平不断提高,这虽然可以使

“十三五”时期促进就业工作对策研究 一、“十三五”期间就业形势基本判断 “十三五”期间将是江左经济总量上台阶、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逐步显成效的时期,就业工作将呈现以下特点: ——企业用工需求明显增加。以经济开发区为龙头的工业平台将陆续进入“产出期”,用工需求随之大量增加。本地可供劳动力将无法满足需求。 ——对劳动者素质要求提高。信息化技术等高新技术的普及将对劳动者文化和技能素质提出新要求,劳动者培训的内容、方式等都将会有新的变化。 ——本地一般居民就业压力趋缓。生态经济的发展、服务业发展的增速、农村土地和山林流转将为城市居民和农民就业带来更多机会。 ——外来务工者仍将是本地就业的主力军。在企业就业的主体将是外来务工者,来源地将更广,务工者年龄、知识结构将发生较大变化,年轻化(80后、90后)、知识化务工者占比将明显提高。 ——劳动者就业服务要求将提高。新生代劳动者将更加重视工作环境的舒适化、人性化,并将政府能否提供信息化、专业化、个性化

的就业服务作为就业者选择就业地的重要因素,政府就业服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特殊困难群体就业仍需援助。零就业家庭人员、困难家庭人员、“4050”人员、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等群体的就业状况会有所改善,但仍是就业者中的弱势群体,需要继续加大援助力度。 ——经济波动的影响仍可能存在。经济的短期波动仍有可能发生,仍会造成就业波动性,稳定就业队伍压力仍不小。 二、对策研究 (一)围绕供需关系关注四个问题 1.着力巩固扩大就业市场。就业市场既要保存量更要扩增量。保存量就是要使已有的就业岗位稳定不减少,已实现就业者持续就业不失业或少失业;扩增量就是要不断开辟新的更多的劳动岗位,让更多的人实现就业。 (1)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保增长就是保就业。要保持经济可持续、稳定增长就必须转变发展方式,加快产业转型升级,调整产业结构。一要坚定不移地大力发展工业经济。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正确处理劳动密集型企业与技术密集型企业的关系。竭尽全力、持之以恒地建好省科研机构创新基地(科技城)、江左高新技术产业园、经济开发区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充分发挥引擎和龙头作用。要以各类国家和省级基地、试点、示范建设为载体,加大传统产业的研发投入、研发人

政府如何促进社会公平 改革开放以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战略以初见成效。我国GDP总量目前位居世界前列,经济增长迅速。但随之也产生了更多的社会问题,因贫富分化引发的资源及财富分配不均资源享用不公平等矛盾日益突出,这些“不公平”的问题应如何解决?社会呼吁一个公平,和谐社会。 社会的不公比不富更能破坏人们的幸福感。不公,人心就不稳,人心不稳则易乱。能否妥善解决社会的“不公平”问题,直接关系着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政府作为公权力的掌管者,完善并实施促进社会公平公方面的政府行为是非常重要的。 促进社会公平,首先要好、关注困难群体。在先现代社会里,济贫首先是政府的责任,民间救助与社会救助只能起辅助作用。对于社会的困难群体来讲,“权利是结论,而不是前提。”解决困难群体问题的根本措施并不在于税收调节,而在于教育的发达。从个人来讲,因接受教育而提高素质给就业创造更多机会;从社会来讲,确认个人的创造价值与收入相适应,从而扩大中等、高等收入阶层。 促进社会公平,就要制约垄断。要解决社会财富分配不公、贫富分化问题,最重要的是搞政府的公共政策。在这里,除了政府进行社会救济、通过提高人口素质,就业率外,还必须对垄断行业加以限制。全国政协常委安启元指出,“国有经济单位中,电力、烟草、自来水、燃气生产与供应业、电信业、航空运输业、铁路运输业等行业依靠垄断经营的优势,获取比其他行业平均工资高的多的收入。”相比之下,

有的行业职工收入仅够温饱。因此,垄断行业的公共产品应通过举行价格听证会定价;政府应制定工资指导线。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给垄断行业的职工中等稍偏上的工资,以社会平均利润率作为企业平均利润率。最后才计算产品价位,即生产成本加职工工资,在加上平均利润。加强对垄断行业分配活动的调控,特别是对工资福利过高、增长过快行业的职工收入的调控,可以对某些自然垄断性行业实行高于一般行业的税收,将其获得的超额利润收归国有。 促进社会公平,要严惩腐败。对于公共权力进入市场所造成的腐败问题,则必须从法治上予以根本性消除。在中国的社会转型期,由于政绩积累和个人直接利益的两大驱动力,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遭受极大的扭曲。其中一个恶果就是导致灰色、黑色收入极度膨胀。特别值得强调的是,在体制转型过程中又蔓延着特殊领域的腐败现象,其中之一是以改革的名义侵吞国有资产。要解决这类腐败问题所引起的收入差距。绝不仅仅是一个思想教育与道德修养问题,必须以制度去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和完善竞争性市场体系,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与提供高效率的制度性保障。同时,要矫正由于行政干预造成价格扭曲,弱化政府配置资源的权力,建立有限政府和有效政府。 俗话说“不患寡而患不均”,如何将做大的“蛋糕”更加合理、更加公正的进行分配,这不仅关系到今后我国经济更加持续快速的增长,更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目标的实现。各级政府应本着为人民群众负责的宗旨,努力做好促进社会“公平”的工作。

促进就业和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工作汇报 去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各级人大代表的监督指导和关心支持下,区政府把就业工作作为全区的重要民生工程,纳入了科学发展观考核内容。我们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百姓、保障民生”的工作理念,开拓奋进,科学发展,统筹推进城乡就业工作。去年以来,全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2995人,困难群体就业2120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5867人。促进了我区经济社会高效跨越发展。我局先后荣获全省人社系统优秀服务窗口、全省就业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我区被省政府表彰为就业工作先进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先进区。今年7月,省人社厅副厅长李柏平、厅长韩金峰先后来我区视察,对我区的就业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一、加强领导,严格考核,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在每年年初的全区人社工作会议上,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都出席会议做主要讲话,区政府与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签订人社工作目标责任书,将目标分解到各乡镇办事处和区直有关部门,明确责任分工,严格奖惩追究。同时,区委、区政府研究制定《牡丹区就业和社会保障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对年度考核荣获一、二、三等奖的乡镇办事处给予表彰奖励;完不成任务的取消综合奖受奖资格。区人社部门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定期通报,形成了科学、高效的人社工作机制。

二、落实扶持政策,强化就业服务,统筹推进各类群体就业再就业 (一)积极落实就业扶持政策。一是积极落实财政补贴政策。去年以来,上级及区财政安排就业资金1143万元,已落实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性支出874万元。 二是落实税费减免和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的,按规定落实了税费减免政策。将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纳入小额担保贷款范围,简化贷款手续,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对微利项目实行财政全额贴息。去年以来,我区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70余万元,贷款回收率达到100%。在全省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会议上,我区做了典型发言。 (二)统筹推进各类群体就业。一是积极为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支持。随着高新区企业蓬勃发展,对劳动力需求大幅增加,部分企业“招工难”与劳动者“就业难”的矛盾日益显现。为此,我们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及时召开高新区企业用工座谈会,并深入部分企业开展用工调研,了解企业用工情况,并与一线工人和班组长座谈,详实掌握企业在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工作环境等方面的情况,指导企业加强人文关怀,稳定职工队伍;同时,通过举办周三招聘会、高新区企业用工专场招聘会等活动,积极为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支持。

一部旨在建立促进就业长效机制的《就业促进法草案》,今天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进行初次审议。草案突出强调了政府在解决和促进就业中的作用,明确促进就业工作的机制和政府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在促进就业工作中的职责,这些重大规定意味着政府解决和促进就业成为一项法定职责。 国务院建立就业工作协调机制 草案规定国务院建立研究就业工作重大问题、协调推动全国促进就业工作的协调工作机制,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具体负责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就业工作重大问题的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促进就业工作。 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 草案中出现了一系列体现促进就业的政策支持体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扩大就业作为重要因素考虑,统筹协调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国家鼓励各类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国家发展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拓宽劳动者就业渠道。 草案特别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安排政府投资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应当发挥投资和建设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县级以上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适当的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扶持失业人员再就业;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信贷政策,对自主创业人员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等扶持。 县级以上政府建失业预警制度 为了规范人才和劳动力市场秩序,促进劳动者通过市场实现就业,草案规定政府应当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才和劳动力市场,规范市场秩序按照草案,企业成规模裁减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失业预警制度,预防、调节和控制可能出现的较大规模的失业。

经济生活知识整合之:政府应该怎么做? 主干部分 第三课:政府应该如何提高居民的消费水平? ①大力发展经济,增加就业,增加居民收入,提高居民消费能力。 ②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增强居民的消费信心。 ③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缩小收入差距,提高社会总体消费水平。 ④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和整顿市场秩序,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⑤实施科学的宏观调控,制定合理的财政、货币政策,稳定物价。 ⑥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技术,研发新产品,刺激消费需求,培育新的消费热点。 ⑦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增加有效供给,满足优质需求。 ⑧引导居民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改善消费结构,提高消费水平。 第四课: 1、如何大力发展生产力? ①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搞建设。 ②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科教兴国战略,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 ③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科技进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④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生产关系同生产力,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相适应,

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⑤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实施科学的宏观调控,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 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⑦顺应经济全球化趋势,加强国际经济竞争与合作,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促进生产发展。 2、如何坚持和完善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①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 ②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 ③国家要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经济、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依法监管各种所有制经济。 3、如何增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①总:必须推进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 ②一方面,要深化国企改革,推动国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使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竞争力和影响力。 ③另一方面,要推进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提高集体经济发展的活力和效益。

新时期政府在就业工作中的职能定位 丁榕芳* 提要:就业是各国政府共同关注和全力解决的问题。但不同经济、社会制度和文化背景的国家所采取的方针、政策各不相同。在我国当前处于经济转轨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就业问题更显突出和重要。政府在就业问题上扮演什么样的角色、职能如何定位,是一个值得进一步探讨的问题。本文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运用社会学的理论,从政府的角色、功能和行为等角度,对建立“劳动者自主择业为主导,市场调节就业为基础,政府促进就业为动力”的就业机制作了深入探讨。从实现社会协调、健康、稳定发展,处理公平和效率关系、抑制两极分化、实现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等方面,对政府促进就业的角色进行了阐述。对政府在就业工作中的功能着重从政策引导、信息服务、依法行政等方面作了论述,在政策引导方面提出,建立以教育为核心的产业政策,以一体化为内容的区域政策,以失业保障为重点的社会保障政策,以帮助下岗失业人员为重点的弱势群体再就业的积极就业政策等。对政府促进就业的具体措施,重点对如何确立和落实“就业优先”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措施。 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当今世界性的社会问题。因此,许多国家的政府都把促进就业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我国是一个人口多、农村人口比重大、低技能劳动力长期供大于求的农业大国,促进就业将是我国政府当前和今后长时期重大而艰巨的任务。在经济转轨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政府在就业工作中的职能如何准确定位日显重要,而且具有新的特点:既不能象计划经济体制下那样大包大揽,也不能把职工推向社会撒手不管;既要讲效率,引导国有企事业深化改革、解决冗员过多的问题,又要讲公平,切实做好促进就业,特别是弱势群体就业。因此,向市场经济过渡绝不是要弱化而是要重新定位政府的作用,特别要依法明确和定位政府在就业工作中的职能,做到到位不错位,把促进就业工作作为各级政府的重要责任,将我国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化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劳动力资源优势,探索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促进就业之路。本文拟就这些问题做进一步的探讨。 一、政府角色的意义 研究政府在就业工作中的职能定位问题,首先要弄清政府的角色。角色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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