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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管理暂行办法

大学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管理暂行办法
大学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管理暂行办法

****大学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校科技成果转化,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保障离岗创业人员权益,根据国家和青海省有关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离岗创业是指专业技术人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带着自有科研成果和专利离岗开展创新创业,领办、创办企业。

第三条学校鼓励和支持专业技术人员离岗领办、创办企业。经学校批准的离岗创业人员,离岗创业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四条离岗创业申报条件:

(一)学校在编在岗的连续工作满3年,且距离国家法定退休年龄3年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且的事业编制人员。

(二)离岗创业应以经过学校审核的自有科研项目成果(含专利、专有权等)为基础,依托相关企业开展创新创业,领办、创办企业。

(三)与他人合作完成的科研项目成果,须征得合作者同意后方可转化。

第三章申办程序

第五条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申请离岗创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请。教师离岗创业需提前一学期提交书面申请,主要对本人离岗意向、创业计划、企业情况等相关事项进行说明,填写《****大学科研人员离岗创业申请表》;

(二)单位审核。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离岗创业”书面申请,所在单位集体决策、且主要负责人签批意见;

(三)科学技术处、财务处、实验设备管理中心、研究生院会签意见后,由科学技术处提交校长办公会;

(四)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常委会审定通过;

(五)人事处与离岗创业教师签订相关协议及变更聘用合同;

(六)签订离岗创业相关协议,签订协议前需提交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的相关手续。

第四章政策措施

第六条离岗创业期内,学校保留离岗创业人员编制和人事关系,保留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离岗创业期内,各类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金额,由学校按照青海省缴费基数进行缴费;各类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金额,由离岗创业人员自行承担,应按年度预交。

第七条离岗创业期内,离岗创业人员可根据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相关规定,申请参加职称评审;取得的科技开发和

转化成果,****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可作为其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离岗创业期内,离岗创业人员可根据学校岗位晋升相关规定,申请岗位晋升;为学校取得的经济效益,可作为其岗位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离岗创业期内,离岗创业人员原在校内所承担的国家科技计划和基金项目原则上不得中止,如因创业无法完成项目,根据相关管理办法变更项目负责人。

第十条离岗创业期间,离岗创业人员如需要使用学校持有的科技成果,按照《****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大学关于创办科技型企业的实施意见》等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离岗创业期内,涉及离岗创业人员占用的国有资产、学校财务管理相关事项的,按照学校资产、财务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离岗创业期内,离岗创业人员应按照自然年度向学校科技处报告创业进展情况,提交报告的时间为每年12月30日前。

(一)科技处根据离岗创业人员的创业进展报告和上年度分配收入等情况对其进行年度考核。

(二)除受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情况外,一般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可正常调整档案工资;创业业绩突出定为优秀等次,可不占单位优秀比例。

第十三条有以下情形的,离岗创业人员在离岗创业期内的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

(一)未按照年度预交各类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经催缴后仍未缴纳的;

(二)未按照自然年度向学校报告创业进展情况;

(三)未按照相关协议向学校上交年度分配收入。

(四)年度考核不合格,停止离岗创业人员继续创业,并按年度考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返岗与解聘

第十四条离岗创业人员创业期内或期满需要返回学校的,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返岗工作,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个人申请。本人提前30日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创业总结报告;

(二)单位审核。所在单位(学院)、学校科技处、审计监察处了解离岗创业人员离岗创业期间工作表现、业绩等情况,并审核其与企业、项目脱离关系的证明材料后,提出岗位安排意见;

(三)岗位聘用。学校人事处将返岗人员拟聘用岗位情况,报学校审批,及时办理相关返岗手续。

第十五条离岗创业期内或期满,本人要求与学校解除人事关系的,须提前30日提交离职申请;期满不按时返校的,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担任学校副处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含“双肩挑”),应辞去所聘领导职务后,以专业技术人

员身份离岗创业。

第十七条离岗创业期内,离岗创业人员应切实履行遵纪守法义务,违法乱纪的,由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学校科技处负责解释。

8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教育园管理办法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教育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多层次、全方位鼓励大学生开展创造、创新和创业实践活动, 倡导创业意识、培养创业精神、提高创业能力和素质,我院建立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教育园(简称创业教育园X为规范创业教育园运行机制,发挥其更大作用,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创业教育园宗旨: 1?帮助大学生就业,给在校大学生提供丰富的社会实践机会,使其了解就业环境,积累工作经验,准确评估自己的能力和价值,为毕业后的顺利就业打下基础。 2?帮助大学生创业。给有创业意向的大学生提供社会实践和参与创业的机会,积累相关经验和社会资源直至实现自主创业。 3?给企事业提供人才后备力量,形成企事业与校园人才培养的互动,为企事业提供所需要的人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创业教育园的管理机构为园区管理中心。管理中心在学院大学生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领导下,在学生工作处、团委、教务处、科技产业处、招生就业办公室、后勤管理处、体育部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四条园区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园区的建设发展规划、经费管理和日常管理工作; 2?对进入园区的项目及学生团队进行管理、指导; 3?邀请专家、教授、专业教师为创业教育园决策、发展提供指导,提供管

理、营销、技术、法律、财务、心理等方面的咨询;进行创业教育园宣传、校企合作及市场推广。 4?向学院有关工作部门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报告。 第三章创业教育园管理 第四条经营管理 1?创业教育园为团队提供经营性场地及相关水电设施,并收取一定费用,用于支付创业教育园管理中心招聘的工作人员工资。 2?科技开发类团队在园区取得的科硏成果所有权归属学院。 3?团队在创业教育园的统一管理与指导下,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五条规划管理 1?团队在指定区域内经营项目; 2?各团队的"门面"设计要规范化和个性化结合,美观大方,符合园区统—风格。 第六条监控与指导 :L?创业教育园对团队项目进行监督检查,保证经营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 2?创业教育园对团队实行监控,防止其出现转租等违规行为; 3?创业教育园对园区设施严格监控,防止其被损坏、转移; 4?创业教育园对团队经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纠正。 第七条考核、评价与奖惩 1?创业教育园为团队及成员建立考评档案,严格管理;

最新11.公司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办法资料

中实诚信信用评价有限公司 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鼓励中实诚信信用评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创新创业,吸引更多的创新项目,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推动企业转型发展,从而为公司注入创新活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规范公司创新创业平台的建设管理。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创新创业平台的建设管理及组织实施。 第三条创新创业平台的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资助。 第二章创新创业平台建设 第四条公司创新创业工作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成立创新创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各部门协助具体实施: (一)管委会为公司创新创业工作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公司创新创业工作申报评审、推进平台的建设、为有潜力的项目提供建议方案等。 (二)各部门是创新创业平台的实施或推广应用部门,并提供相关的协助。 第五条公司设创新创业基金,每年在年度财务预算中划拨相应资金进行投入,主要用于平台搭建,设备购置,创新成果、资料购买,专家会议费用,创业资助等,以保证平台的建设: (一)职工申请创新创业基金资助需填写申请表,并由委员会审核后,报呈总经理审批。 (二)综合管理部对创新创业基金进行管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对经费进行审批及监督,确保资金用于实处。 (三)创新创业过程中如需借助内部力量,内部成员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应尽量提供协助。如需借助外部力量并产生相关费用时,需先报管委会审核,总经理批准后, 方可向综合管理部预支或报销相关费用。 第三章创新创业平台管理 第六条创新创业平台主要面向内部职工开放,为职工搭建一个集创新交流合作、研究开发和创业圆梦于一体的综合平台。外部项目经管委会审批,总经理批准后,可纳入精品文档

高校自身特色的创业教育模式的构建

高校自身特色的创业教育模式的构建 从教育部2021年确定9所高校作为创业教育试点院校以来,我国各类高校不同程度地开展了创业教育,取得了部分成果。2021年,教育部召开了全国“推进高等学校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视频会议,并下发《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标志着中国高校创业教育将进入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的全面推进阶段。 一、高校创业教育的产生背景 我国高校创业教育应经济发展和社会需要而产生,体现出显著的外力推动型发展特点。 1.创新型国家的建设迫切需要创业型人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在某种程度上得益于外延式发展,主要依靠出口拉动、外资拉动。随着改革不断深入,经验告诉我们,经济的深入发展,必须走出一条内涵式的内循环发展道路,以创业活动为内生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为了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发展战略,迫切需要创业型人才。 要提升我国的自主创新能力,关键是自主创新人才不足,这需要我们用新的目标、新的视野、新的理念、新的举措来办好高等教育,培养出更多、更优秀的具有创新精神、创业能力的人才。 2.高等教育自身发展迫切需要创业型人才 虽然创业教育在我国高校已开展了近10年,但是大学生创业的比例不到毕业生总数的5%。在发达国家,大学生创业的比例一般占20%-30%。并且我国大学生的创业成功率也比较低,5年内仅有5%能够生存下去。我国高校的创业教育仍然处于初级阶段,创业教育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目前在我国占主导地位的应试教育是以分数和升学率作为最主要的评价标准,其核心是“学术化”的知识传授模式。这种模

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办法

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为鼓励大学生积极开展创新实践活动,倡导创业意识,培养创业精神,提高创业能力和素质,保证大学生创业园(以下简称“创业园”)的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业园是学生的校内创业实践基地,具有孵化器功能,为在校学生提供创业服务。创业园通过提供创业场地及相关扶持政策,为大学生提供创业实践平台,使学生在开办经营实体及运营过程中,培养和提升专业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充分发挥学生的创业主体性作用。 第三条申请入驻创业园的经营业户必须是本校在籍学生为主体创办的经营实体,负责人及其成员必须是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品行端正、学习成绩优良,在校期间表现良好。 第四条经营业户分为“校内登记业户”和“工商登记业户”(如无特别声明,以下将两者统称“业户”)。所有“校内登记业户”和经学校核准的“工商登记业户”均可入驻创业园。“校内登记业户”指为满足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需要,由学校审核批准颁发创业园经营许可证,仅在校园内登记、运行的经营实体;“工商登记业户”指由大学生组建的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法人或

其他经济组织,工商登记业户须经学校核准后方可入驻创业园。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在学校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创服中心”),创服中心在招生就业处具体指导下负责创业园的管理与运作,创服中心由相关指导老师组成。创服中心下设“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创管办”),具体负责创业园的日常管理工作,创管办成员通过在全校学生中公开招聘选拨,由具有较强服务意识、具备相应岗位工作能力的学生担任。 第六条创服中心主要职责: 1、全面负责、统筹规划创业园的各项工作,制定创业园管理制度和发展规划。 2、聘请校内外专家、专业教师、创业人士为创业团队提供指导和培训,主要包括管理、营销、技术、法律、财务、心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落实指导老师值班制度。 3、负责创业园的宣传及市场推广。 4、办理创业团队的校内登记手续;核准工商登记业户的入园资格。 5、协助工商登记业户办理相关工商、税务等手续,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6、负责审批业户经营区域的内部装修方案。

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

南京师范大学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办好南京师范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孵化基地),规范孵化基地管理,保证孵化基地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孵化基地是学生的校内创业孵化培育基地,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创业实践平台;孵化基地具有孵化器功能,为在校学生和学生毕业之后二年内开展创业活动提供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孵化基地由学生工作处创业教育办公室进行统一管理。 第四条管理服务中心职责: 1. 负责编制孵化基地发展规划; 2. 负责孵化基地对外宣传和联系; 3. 负责孵化基地和创业团队管理工作; 4. 负责代收创业团队在孵化基地期间需支付的相关费用; 5. 负责受理创业团队的申请和组织专家评审工作; 6. 负责组织对创业团队进行创业辅导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7. 负责监控和管理创业团队项目实施,防止其出现转租或擅自改变申报项目等违规行为; 8. 负责受理接受顾客在创业团队经营商品质量和服务

质量等问题的投诉,并进行指导纠正; 9. 负责入驻团队的考核和评比。 第三章创业团队的入驻 第五条入驻条件: 1. 创业团队负责人及其成员原则上为南京师范大学全日制在校学生; 2. 创业团队认可并接受孵化基地的相关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守执行; 3. 创业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良好的市场潜力,鼓励创业项目与专业相结合; 4. 创业团队应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5. 创业团队入驻孵化基地后,必须保证能在园区正常开展工作; 6. 创业团队应有指导教师; 7. 创业团队负责人开展创业活动需经过家长同意,团队成员开展创业活动需经所在学院同意; 第六条入驻程序: 1. 团队提交《南京师范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项目申报书》、创业计划书、模拟项目相关管理制度和项目主要负责人简历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2. 创业教育办公室先对提交申请的项目进行初审,然后邀请专家对创业团队及创业项目进行复审; 3. 评审入围团队经过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 4. 团队成员需认真学习孵化基地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并

创业园区管理办法

创业园区管理办法 1、创业园面向的人群: 1)拥有较好创业项目的在校大学生; 2)专科以上学历(包含大专)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 2、创业园入驻条件: 1)取得《徐州市大学生创业证》的大学生创业企业。 2)符合国家和江苏省、徐州市产业政策相关规定,创业项目较成熟,并具备以下条件: ①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市场竞争力较强,并有利于形成或培育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②无知识产权纠纷; ③已拥有被评审专家认可的创新性较高的使用技术和经营构想,并有明确的市场应用目标和完整、合理及有效的市场经营计划; ④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如医药、医疗器械、邮电、通信、电力、农作物新品种及生物制品、公安及安全等)的项目,申请时须有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证明和有关测试报告; ⑤对我市大学生创业具有典型示范和推动作用; ⑥节能降耗,有利于环境保护等。 3)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风险承担能力。 4)具有较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入园后能保证在园区正常开展工作。同时承诺其研发成果在徐州市域范围内转化。 5)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 6)自觉遵守创业园相关管理规定。 (一)提出入园申请提交入园材料

1、《徐州市大学生创业园入驻申请表》(徐州大学生创业网下载) 2、项目创业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或创业个人(团队)的简历和一吋近期彩色照片两张,以及《徐州市大学生创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院校证明在校生须提交所在学校推荐信、学生证复印件以及家长意见表 4、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创业服务中心要求出具的其它证明材料 (二)入园评审 1、创业企业如实提供申请材料 2、本着“好中选优”的原则,对创业企业及其项目进行调查论证和评审筛选,确定入驻资格 (三)签署入园协议 1、通过审批的创业企业在接到进驻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创业服务中心签署入园协议书,并办理其它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办理入园手续 2、创业企业正式入园开展创业活动 (四)场地配置标准 1、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免费提供卡座区三年期限、建筑面积20平方米左右的创业办公场所;隔断区域10平方米免费,剩下每平方米按照每平方米35元计算 2、对具有高新技术和拥有知识产权的项目,可根据创业项目的实施情况,经报批后适当增加创业办公场所配置面积或延长驻园时限 二、管理制度 (一)管理主体 大学生创业园由中国矿业大学大学科技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园公司)进行管理和运营,具体工作由创业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及服务工作。

公司内部创业制度

公司内部创业制度 第一条目的。 1.激励员工的凝聚力,以达到企业整体经营水平发展; 2.利润共享,为企业员工创造福利; 3.为企业员工提供自行创业的机会。 第二条创业管理原则。 1.统一采购。由总公司统一采购,获得大规模采购的优惠; 2.统一企划。由总公司做整体经营企划方案,从而用最低的费用,取得最佳的业绩; 3.统一配销。由总公司统一配销,可节省配销人力及财力; 4.统一管理。由总公司统一管理,达成内部创业的合理化、制度化的企业经营管理目标。 第三条创业员工职务要求。 1.担任本公司营业部门经理两年以上,且表现优异者; 2.担任本公司营业部门副经理三年以上,且表现优异者; 3.担任本公司其他部门经理三年以上,且表现优异者; 4.担任本公司其他部门副经理四年以上,且表现优异者。 第四条创业员工能力要求。 1.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及销售、财务、人事等管理能力; 2.具备领导、组织及执行能力; 3.具有总体意识及经营观念创新的能力;

4.能配合总公司政策与行动的能力; 5.具有成为超级经营者的雄心; 6.具有旺盛的体力与顽强的意志; 7.对提高工作业绩、增加收益的明确构想; 8.有运用别人来协助自己工作的能力; 9.有相当可实现的目标; 10.积极从自己或他人的错误与失败中吸取经验教训的能力; 第五条申请办法。 1.提出内部创业申请书; 2.拟定营业计划书。计划书的具体内容包括: (1)组织规划与人力需求; (2)市场潜力、市场结构与目标消费群; (3)营业方式与目标; (4)资金来源与运用; (5)损益预估; (6)营运地点及时间。 第六条创业部设立。 1.设立地点。依据市场概况,通过调查分析决定地点; 2.设立规模。月平均销售金额100万元至200万之间。 第七条创业部组织。 1.职位。由企业委托经理、副经理负责; 2.财务由总公司统一管理。

构建适合创业教育理念的教育模式

构建适合创业教育理念的教育模式 高等院校要充分发挥第一课堂在创业教育上的主渠道作用,在教学中积极渗透创业理念。学校内的各项教育活动都要着眼于创业实训,培养创业能力。积极引导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积累创业体验。整个大学教育的过程都要向着有利于构建适合创业教育的教育模式的方向发展。 标签:高等教育;创业教育;教育模式;构建[在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过去那种适应社会需要的就业指导型的“就业教育”,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努力提高大学生自主生存能力的“创业教育”成为目前高等教育的重要任务。大力开展创业教育,就要努力构建适合创业教育的高等教育模式,使整个大学的教育过程都向着有利于培养创业精神的方向发展。 一、在课堂上渗透创业理念是创业教育的主渠道 创业教育就是培养学生具备创业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的教育。创业教育利于转变大学生群体的就业观念,有利于培养具有竞争力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型人才,实现由完全的“填充式就业”向“开发式就业”的转变,通过创业以提高社会就业率,减轻就业压力,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创业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它的教育过程可以通过各种可利用的教育方式来培养,就我国目前高校的情况看,第一课堂仍然是创业教育的主渠道。以第一课堂课程教学为载体,着力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与人文素质,以及未来创业所需的知识、能力和健康身心等,对于推动大学以素质教育为核心的教育教学改革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第一课堂是学生直接获得知识和信息的重要途径。课程教学作为大学教育的基本环节,课程设置、课程内容对塑造大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特别是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具有核心作用。根据创业教育的目标和内容设置课程内容,形成一个完善的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在第一课堂教学中渗透创业理念,是至关重要的。在专业教育和学科教学中渗透创业教育,就是要让学生懂得,以育理论与实践。 所谓的“适应性”来抢占现成的就业岗位,路就会越走越窄;若改变就业思维模式,树立创业新理念,使高校毕业生不仅是求职者,而且成为工作岗位的创造者,毕业生的就业问题是可以缓和甚至可能得到解决的。 要将创业理念渗透到教学中,最基本的就是需要更新教学内容,使原有内容更富时代性和创新性。并紧紧与实际、与市场相联系,这样才能让学生感受到学为我所用、学就要创新。树立市场意识,才能激励学生从专业切入,开展特色创业。 教学内容更新了,必须有与之匹配的教学方式、方法向学生传授。照本宣科式的教学早已为时代所唾弃,简单的双语教学,提问式教学也已经无法满足要求,我们应该倡导一种自由、轻松的启发式、案例式、讨论式、学导式教学方法,使

石家庄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实施细则

石家庄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 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冀政发…2015?33号)及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石政发…2015?44号)等政策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离岗创业申办程序 (一)个人申请。凡有离岗创业意愿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本人向单位提交书面申请、离岗创业项目书,明确创业意向和方式。离岗创业项目主要指创办科技型企业或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等,离岗创业项目书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等。离岗创业期限为3年。 (二)单位审核。单位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离岗创业条件,除从事科研项目不可间断或涉及国家秘密等不便离岗的,予以批准。 (三)签订协议。经单位同意的离岗创业人员,要与单位签订离岗创业协议书。离岗创业协议书应明确离岗创业起止时间、单位和离岗创业人员的有关权利义务、发生争议处理方式等。离岗创业人员要自觉服从单位的管理和考核,按时报告创业情况和履行约定情况。原单位要对离岗创业人员停发工资,保留其人事关系,继续为其缴纳单位部分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档案工资正常晋升,享有参加专家评选、职称评聘、年度考核和岗位晋升等权利。 (四)备案。单位填写《石家庄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备案表》,附个人书面申请、离岗创业项目书、离岗创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报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备案。按照管理权限,属于上级行政机关任命职务的人员提出离岗创业申请的,应由任免机关核准后备案。 二、离岗创业期间管理

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办法

XX区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办法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充分发挥人才的引领作用,大力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在XX自主创业,有序规范大学生创业园的综合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XX区大学生(留学生)创业园(以下简称创业园)是普通高校大学生(留学生)在XX自主创业、实施创业项目孵化的基地。通过提供创业场地、创业创新服务、创业扶持等,使高校毕业生增强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以创业带动就业。 第二条创业园位于XX区XX街道,总面积6400平方米。 第三条成立XX区大学生创业园管委会,由县人力社保局牵头、县财税、科技、工商、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组成,管委会负责园区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入驻人资格初审、项目评估、协议签约、优惠政策落实和日常管理,协助申请其它各部门的各类创业扶持优惠政策补助。 二、项目入驻 第四条入园条件:自2011年起,在XX自主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及毕业后5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获得本科以上学历的海外留学生),以本人名义到创业园创办企业并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第五条优惠政策: 1、租金补贴:入园企业,园区提供3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第1、2年租金全免,第3年租金免半。 2、创业补贴:入住园区的企业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不超过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3、贷款贴息:入住园区的大学生创业者可申请15万元以内的贷款贴息,贴息次数不超过三年。 4、住房补助:毕业3年内,博士每月补助XXX元,硕士每月补助XX元,大专及本科每月补助XX元,补贴期限最多不超过3年。入驻创业园创业工作三年以上,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人才公寓政策。 5、安家补助:对正式落户并签约的博士等高层次人才按规定给予2-10万元的安家补助。 6、创业带动就业补助:入住园区企业业执照满1年,吸纳5名(含5名)以上本县户籍劳动力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可申请不超过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奖励。 7、社保补贴: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和XX区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入园创办企业的,补贴标准为其应缴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的三分之二,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8、税收补助:入驻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其3年

我国创业教育现状与模式创新_郭宁

我国创业教育现状与模式创新 郭 宁 汪 涛 【摘 要】 创业教育的实质就在于要让受教育者变为创业者,使他们愿意创业、敢于创业,并且能够创业。通过树立创业意识,培养创业品质和学习创业知识,形成创业能力。当前,我国创业教育虽然发展很快,但是由于基础比较薄弱,社会力量给予的支持还远远不够,创业教育内容和方式还存在诸多不足之处,需要我们对此进行改革。对我国创业教育模式进行创新需要从创业课程体系设置、创业实践体系完善和创业社会环境等多个方面着手,全方位地完善我国的创业教育体系。 【关键词】 创业教育 模式 创新 【作者简介】 郭宁、汪涛,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讲师。 一、创业教育及其内涵 创业教育是指培养具有开创和冒险精神的个人,让他们的创业能力、独立工作能力以及技术、社交和管理技能都得到很高的提升。创业教育的实质就在于要让受教育者变为创业者,使他们愿意创业、敢于创业,并且能够创业。通过树立创业意识,培养创业品质和学习创业知识,形成创业能力。在实施教育的过程中,必须结合专业知识及技能的学习,尤其要注重渗透创业意识。创业意识是创业者成功的心理活动能动性的集中体现,是内在的强烈需要和强大驱动力,主要包括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和健康的心理品质。创业意识的培养不仅仅限于自我创业意识的培养,更要培养创业的社会意识,所以在教育过程中,要使学生学会将自己的需要、兴趣、理想同社会的需要结合在一起,要把创业意识教育与人生价值观教育、健康的心理品质教育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具体说来,创业教育的内涵包括三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1.人生价值观的教育。 一个人对人生的前途充满希望,抱有积极乐观的态度,这样的人生必然是积极进取、努力向上的人生。长期以来,在应试教育氛围的熏陶下,不少学生把人生成功的目标定为收入高、工作稳定,最好能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确保旱涝保收,更谈不上有什么创业意识和创业信心。这些思想的存在与跨世纪人才成长的客观要求相差甚远。因此,正确的人生价值观教育非常有必要,是创业意识教育的基础和保障。 2.健康的心理品质。 健康的心理品质是创业成功的重要条件。现实世界竞争越来越激烈,一个人能否创业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创业者是否具备健康的心理品质。现在的学生大部分是独生子女,长期享受长辈的宠爱,习惯于在长辈的安排下生活,以自我为中心,唯我独尊,自立自强精神不足,对竞争、创业没有足够的准备或缺乏坚强的意志,甚至对竞争、创业有恐惧感。因此,要以自主、自立、自强、自信的精神教育学生,使他们真正懂得创业必须能承受委屈和压力,使他们学会克服不良心理品质和人格缺陷,逐步养成创业所需的坚韧自信、诚实守信的健康心理品质。 3.创业能力的培养。 创业能力是创业教育的中心环节,也是创业成功的重要因素。创业能力主要包括专业能力、独立能力和社会能力。其中,专业能力包括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独立能力包括独立生存、独立学习、独立思维判断的能力;社会能力包括社会交往、公关、组织、管理和竞争能力。学生具备了上述三种能力,才能敏锐地捕捉创业机会,坚决地进行创业实践,才能有效地施展才干或实现创业。 二、当前我国创业教育的现状与问题分析 我国创业教育开始于20世纪90年代末,其背景在于知识经济需要大批的创新性人才,而国外创业教育的发展也起到非常好的示范效应。1997年清华大学作为第一所将创业计划竞赛从

创业政策河南事业人员离岗创业政策

河南事业人员离岗创业政策 河南、甘肃、山西、河北、宁夏、江苏等多省人社厅印 发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有关工作的通知”,事业 单位专技人员可离岗创业,社保待遇不变,有效期3-5年不等。 下面带你看看河南事业人员离岗创业政策。 河南事业人员离岗创业政策:离岗创业人员人事关系保 留 通知提出 申办离岗创业,有四个程序。 ①个人申请 凡有离岗创业意愿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本人向 单位提交书面申请、离岗创业项目书,明确创业意向和方式。离 岗创业项目书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等。 ②单位审核 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 行审核,符合离岗创业条件的,予以批准。 ③签订协议 经单位批准的离岗创业人员,要与单位签订离岗创业协 议书。离岗创业协议书应载明离岗创业起止时间、单位和离岗创 业人员的有关权利义务、发生争议处理方式等。离岗创业人员要 自觉服从单位的管理和考核,按时报告创业情况和履行约定情况。原单位要停发离岗创业人员工资,保留其人事关系,继续为其缴

纳单位部分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正常晋升其档案工资,保留其享有参加专家评选、职称评聘、岗位晋升等权利。 ④备案 单位填写《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备案表》, 附个人书面申请、离岗创业项目书、离岗创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事业单位报主管部门备案,主管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每年年底向 同级人社部门报送离岗创业人员花名册。 河南事业人员离岗创业政策:由原单位和所在创业单位 共同管理 通知提出 对于离岗创业人员,由原单位和所在创业单位共同管理,以所在创业单位管理为主。 考察考核 原单位每年或创业期满应派工作人员到离岗创业人员所 在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核,并将其在创业单位的表现作为年度考 核和创业期满考核的重要依据。 严禁借机“吃空饷” 离岗创业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离岗创业协议书约 定和所在创业单位规章制度,严禁借机“吃空饷”、从事违法违 纪活动。对违反规定者,原单位应视情况终止离岗创业协议,责 令其返回单位,并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返回原单位工作应提前1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河南事业人员离岗创业政策:申请返回原单位工作或辞 职创业

西安交大科技园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西安交大科技园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管理实施办法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集成社会优势资源,优化创业就业环境,规范机构管理,发挥科技园区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以创业带动就业方面的作用,建立政策引导、孵化器支撑、产学研结合的大学生科技创业育成机制,进一步建设好西安交大科技园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为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和建设创新型国家持续不断培养和储备大学生创新创业人才,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西安交大科技园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以下简称“创业基地” )以国家教育部、科技部印发的《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认定办法(试行)》及《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为指导思想,依托西安交通大学的优势科技资源和西安交大科技园的良好创业环境,扶持高等院校大学生开展科技创业活动,是全方位、深层次、高效率的大学生创业孵化服务平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入驻创业基地的大学生团队及大学生企业。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能 第四条西安交大科技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理办公室)是创业基地的指导机构,负责协调基地与高校的衔接,负责基地的政策制定,负责大学生创业团队和创业项目的审核,指导入驻基地的大学生开展创业活动。

第五条西安博源春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基地的实体运作机构,接受管理办公室指导,负责大学生创业团队和项目的筛选;负责创业孵化基金及扶持项目的监督与管理,跟踪入驻企业的经营管理;组织创业培训和技术人才交流活动;协助创业团队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提供创业咨询等服务;协助大学生创业团队和企业进行项目申报、基金申请、科技成果鉴定和专利申请;负责基地固定资产的管理以及基地的对外宣传与信息发布等。 第三章基地入驻条件及流程 第六条入驻条件 创业个人或创业团队入驻条件: (一)创业个人或创业团队的负责人或主要人员是大学生(大学生是指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和毕业两年内(含两年)的往届毕业生); (二)具有明确的创业目标、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三) 3 个月内可注册形成企业法人实体单位的; (四)严格遵守基地各项规章制度,并自愿接受管理。 企业入驻条件: (一)企业创办人为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和毕业两年内(含两年)的往届毕业生; (二)企业创办人或团队所占公司股份不低于30% ; (三)企业成立时间一般不超过3 年;企业一般应为科技型企业。 (四) 3 个月内可完成工商、税务关系转入交大科技园范围内。 (五)严格遵守基地各项规章制度,并自愿接受管理。

关于创业教育模式的建议

关于创业教育模式的建议 [摘要]在《辞海》中,创业是指“创立基业或创办事业,指自主地、积极地创造业绩和成功。”简单地说,就是由个人或若干人联合创办企业并掌握所有权。与就业相比,创业具有很多不可比拟的优势。 [关键词]创业教育模式建议中外比较 在《辞海》中,创业是指“创立基业或创办事业,指自主地、积极地创造业绩和成功。”简单地说,就是由个人或若干人联合创办企业并掌握所有权。与就业相比,创业具有很多不可比拟的优势。对于国家而言,创业在增加税收、提供就业岗位、推动高新技术的发展等方面,对社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美国,大学生创业早已成为经济直接驱动力之一。仅仅是麻省理工学院的毕业生和教师平均每年就创办150家新公司。对于个人而言,创业不仅解决了生存问题、改善了经济处境,还能让人在挑战中快速成长,让人体验到就业所不能满足的成就感和自我实现感。 在经济危机、就业形势低迷的今天,创业再次成为毕业生们关注的焦点。而创业是一个复杂、艰辛的过程,除了外在的环境因素、资源因素,创业者的能力和素质决定着成功与否。

所以,健全高校的创业教育,让创业能力和素质得到培养,是保证大学生创业成功的前提。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为创业能力是“一个人想要成功所必须具备的三种素质之一,主要是指事业心和开拓能力。”具体地说,大学生需要的创业能力,涉及技术、经营、心理、管理等各个方面,包括开拓创新能力、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和公关能力等。而需要具备的素质则主要是指创业意识。创业意识让创业者善于思考,能在顺境和逆境中都能保持清醒、冷静分析,作出明智的决策。 早在1989年11月,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召开的“面向21世纪教育国际研讨会”上,“创业教育”就被提出了。创业教育包括了针对创业意识、创业精神、创业知识、创业能力及其相应实践活动的教育。 美国是创业教育最为完善的国家,其创业教育体系堪称“一条龙服务”。从小学到研究生,都普遍开设创业教育课程,开设相关课程的大学更是有500余所之多。其中,百森学院、哈佛商学院、斯坦福大学等更是该领域的领跑者。其创业课程不但有十几门之多,还很重视学生的实践。通过设立创业种子基金,为有志于创业的学生提供5 000美元到20 000美元之间不等的创业基金,让学生们能够组成团队,在教师指导下,模拟开办新公司。 除了美国,其他各国也十分重视创业教育。1994年,日本高校将“产业社会与人”作为学生的必修创业课程,倡导创业

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管理办法

. 荆楚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精神,依据《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教高厅[2012]4号)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以扶持大学生创业为核心目标,以公益性、示范性、专业性为主要特征,以科技研发、文化创意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体,搭建集创新创业教育、创业实践、创业孵化、创业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创业管理体系。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管理职责 第三条设立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管委会,领导、统筹和协调全校的大学生创业工作。负责创新创业教育、创业基地建设、创业基金管理和重大活动安排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委员会主任由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就业指导中心、教务处、科研处、学工处、校园资产与设备处负责人担任,成员由财务处、后勤处、保卫处等部门负责人及各学院

院长(主任)、书记组成。 第四条设立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以下简称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具体负责创新创业教育、创业实践、创业孵化、创业服务、创业基地、创业基金、政策咨询等日常管理、咨询和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设立创业园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创业基地日常管理工作。 . . 第三章创新创业教育 第五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负责创业教育课程建设,在教务处的指导下,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全校人才培养方案中,提高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基本能力。组织开展各类形式的创新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践活动。第六条编写适合大学生实际的创业指导教材,收集整理创业校友材料,教育、引导、激励学生创业。 第七条聘请校内外创业导师,建立创业导师信息库。不定期邀请创业成功人士开展创业讲座。 第八条组织开展各类创业培训,提高大学生创业能力。 第九条注重科技成果转化,做好创新创业项目的孵化工作。 第四章创业基地管理 第十条学校大学生创业基地包括校内创业基地和校外创业基地。校

企业内部创新创业管理制度

企业内部创新创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创新型技术人才的培养,激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提升企业的科技竞争优势。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设立创新创业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包括各级财政资助项目专项资金、公司自筹资金及吸纳社会资助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 1、管理创新支出:公司实施创新创业计划的模式研究、制度改革、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支出。 2、技能创新支出:创新技能训练项目、竞赛项目的开展及奖励、获得专利发明的资助和奖励。 3、人才创新支出:主要用于公司创新型研发队伍建设方面的支出。包括用于聘请专家指导公司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或有条件地输送优秀研发人员到外出参加培训、学术交流等支出。 4、创业项目扶持,包括创业资金扶持、企业债券融资、股权融资等支出。 第四条公司创新创业项目申请全年受理,一般于每年3月份和10月份对申报的项目组织评审,符合条件的给予立项和经费资助。 第五条专项资金按照统一规划、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结余留用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六条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组长,技术研发负责人任副组长的创新创业工作组,研发中心、管理、财务、市场、生产、采购各系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公司创新创业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公司创新创业工作整体规划和领导。 2、组织对公司创新创业项目的评审。 3、聘请专家、通过产学研合作指导、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4、组织技术人员参加各类创新创业竞赛项目。 5、负责对资助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6、组织对创新创业活动的先进项目组和个人的评选表彰,以及成果的认定和奖励。 第三章评审管理 第七条创新创业项目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较强的创新创业意识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在同等条件下,学习技术成果丰硕,专业技能突出,以及承担并完成过各级政府资助项目的项目团队及个人优先。 第八条创新创业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当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并对项目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担直接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 人社部规〔201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发挥事业单位在科技创新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的示范引导作用,激发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简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科技创新活力和干事创业热情,促进人才在事业单位和企业间合理流动,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政策和制度环境,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现就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 事业单位选派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是强化科技同经济对接、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实现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协同创新,强化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源头支持。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期间,与原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培训、考核、奖励等方面权利。合作期满,应返回原单位,事业单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业绩突出人员在岗位竞聘时予以倾斜;所从事工作确未结束的,三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协议。专业技术人员与企业协商一致,自愿流动到企业工作的,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与专业技术人员变更聘用合同,约定岗位职责和考核、工资待遇等管理办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企业应当约定工作期限、报酬、奖励等权利义务,以及依据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形成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品种以及成果转让、开发收益等进行权益分配等内容。 二、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创新或者在职创办企业 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与本单位业务领域相近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或者利用与本人从事专业相关的创业项目在职创办企业,是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合理利用时间,挖掘创新潜力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推动科技成果加快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兼职单位的工作业绩或者在职创办企业取得的成绩可以作为 其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等的重要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自愿流动到兼职单位工作,或者在职创办企业期间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职或者在职创办企业,应该同时保证履行本单位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单位同意;单位应当将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和在职创办企业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事业单位应当与专业技术人员约定兼职期限、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等事项。创业项目涉及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科研成果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企业可以订立协议,明确权益分配等内容。 三、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新创业

申办离岗创业的程序是怎样的

申办离岗创业的程序是怎样的 申办离岗创业的程序①个人申请凡有离岗创业意愿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本人向单位提交书面申请、离岗创业项目书,明确创业意向和方式。 离岗创业项目书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等。 ②单位审核“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离岗创业条件的,予以批准。 ③签订协议“经单位批准的离岗创业人员,要与单位签订离岗创业协议书。 离岗创业协议书应载明离岗创业起止时间、单位和离岗创业人员的有关权利义务、发生争议处理方式等。 离岗创业人员要自觉服从单位的管理和考核,按时报告创业情况和履行约定情况。 原单位要停发离岗创业人员工资,保留其人事关系,继续为其缴纳单位部分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正常晋升其档案工资,保留其享有参加专家评选、职称评聘、岗位晋升等权利。 ④备案“单位填写《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备案表》,附个人书面申请、离岗创业项目书、离岗创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事业单位报主管部门备案,主管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每年年底向同级人社部门报送离岗创业人员花名册。 事业单位离岗创业政策通知提出对于离岗创业人员,由原单位和

所在创业单位共同管理,以所在创业单位管理为主。 考察考核“原单位每年或创业期满应派工作人员到离岗创业人员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核,并将其在创业单位的表现作为年度考核和创业期满考核的重要依据。 严禁借机“吃空饷“离岗创业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离岗创业协议书约定和所在创业单位规章制度,严禁借机“吃空饷、从事违法违纪活动。 对违反规定者,原单位应视情况终止离岗创业协议,责令其返回单位,并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返回原单位工作应提前1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返回原单位工作或辞职创业离岗创业人员期满前或期满申请返回原单位工作或辞职创业的,应提前1个月向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对于未按要求办理终止离岗创业手续的,原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与其终止人事关系,及时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 “办理返岗手续“对于申请返回原单位工作的离岗创业人员,原单位要及时审核其离岗创业期间的情况,办理返岗手续,恢复其工作和工资待遇。 对于离岗创业人员要求辞职继续创业的,原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与其终止人事关系,及时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 原单位填写《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终止离岗创业备案表》,事业单位报主管部门备案,主管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每年年底向同级人社

xxx创业园管理办法

XXX(乡镇)创业园管理办法 创业园是XXX(辖区)企业发展的平台,是企业发展的孵化器和助推器。为规范创业园的管理,加快创业园的建设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本办法适用于入驻XXX小微企业创业园的所有企业。 (二)创业园实行“政府推动、企业主导、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的管理模式。 (三)创业园鼓励服装、农副产品综合开发及精深加工、冷藏、果蔬批发、建材批发、机电维修、节水灌溉相关产品生产等企业优先入驻。 (四)创业园设立创业园管理办公室,直接负责处理创业园的常规性事务,包括创业园入园项目审核监督、企业的经济管理工作以及协调创业园服务性企业和入驻企业之间的关系,在驻园企业管理、公共设施使用、物业管理费用等方面予以协调,接受XXX 监督。 二、土地政策及园区规划建设 (一)创业园土地统一由XXX通过法定程序取得使用权,驻园企业可和园区签订土地租赁合同获得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以合同为准。 (二)驻园企业符合国家颁布的《划拨用地目录》所规定内容的可按创业园优惠政策减免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费。

(三)驻园企业从事商贸、物流、服务业等第三产业的项目,需全额缴纳土地使用费。 (三)园区土地每5亩为一个单元,每个驻园企业可获得一个单元土地使用权,如企业从事加工、制造、批发并达到一定规模的可扩大用地面积。 (四)创业园基础建设包括上下水、供热、供汽、供电由XXX 统一规划建设。 (五)项目投资方经审批可以入驻创业园的,可以向XXX规划建设部门提出申请根据行业特点和项目需求协调项目设计方案或自行设计项目建设方案,经审核批准后由XXX统一建设。 三、入园程序 (一)项目投资方向创业园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入园申请,呈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方身份证明等有关资料; (二)创业园管理办公室对入园项目按照入园标准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与驻园企业签订协议,同时签订承诺书,要求其对环保安全、节能减排等内容作出承诺。 (三)创业园管理办公室协调创业园服务性企业安排经过评审的项目入园,并将驻园企业预计年产值、税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料报XXX备案审核。 四、园区管理 (一)创业园区内的办公、居住、食堂、绿化、物业等公共服务机构统一由创业园服务性企业以市场化的形式向驻园企业提供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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