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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生效日期:2009年4月12日修订日期:2011年6月15日

接受清洁手术者,在术前0.5~2小时内给药或麻醉诱导时开始给药,使手术切口暴露时局部组织中已达到足以杀灭手术过程中入侵切口细菌的药物浓度。如果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大(>1500 ml),可手术中给予第2剂。抗菌药物的有效覆盖时间应包括整个手术过程和手术结束后4小时,总的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手术时间较短(<2小时)的清洁手术,术前用药一次即可。接受清洁-污染手术者的手术时预防用药时间亦为24小时,必要时延长至48小时。污染手术可依据患者情况酌量延长。对手术前已形成感染者,抗菌药物使用时间应按治疗性应用而定。

五、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合理性评价

(一)抽查方法:每月抽查出院病历20份,每个科室5份,共4个科室,对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点评。

(二)检查项目:预防用抗菌药物有无指征、抗菌药物种类的选择、用药时间、用药疗程、给药剂量和给药途径是否恰当、药物更换有无依据,联合应用有无明确指征等项目进行检查,按照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山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判定合理性。

(三)评价标准:参照卫生部《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

1.1.1YS—010: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制度

生效日期:2011年6月15日修订日期:

一、抽样方法

医院组织感染、药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进行专项点评工作。每月选

择全院部分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数量不低于25%)重点进行检查。每名医师的处方或医嘱

不少于50份,重点抽查感染/肝病科、呼吸内科、重症医学科、外科等临床科室以及I类切口手

术和介入医学科医师处方。

二、点评内容

(一)病区医嘱抗菌药物专项点评

1、临床科室抗菌药物管理小组每月要对本科室20%医师应用抗菌药物的病历进行评价,并填

写《手术病历抗菌药物合理性评价表》、《非手术病历抗菌药物合理性评价表》,汇总被评价医

师抗菌药物应用合理率,经科主任审核签字后,在次月的10日前,送交医务部备案。

2、医务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科室上报的数据进行抽查,结果报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

(二)门诊处方抗菌药物专项点评

处方点评小组对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门诊处方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

50份处方(如不足50份,按实际份数计算),填写《门诊处方抗菌药物合理性评价表》(附件三),

统计相关医师的抗菌药物使用合格率,按月汇总点评结果后上交医务部。

三、监督管理

根据处方点评结果,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问责,

对其所在科室的科主任提出警告,并将点评结果纳入科室医疗质量、绩效考核以及职称晋升、评

优选先体系中。

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并处以超常处方药费10倍罚款(从责任人奖金中扣除);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并处以超常处方药费10倍罚款(从责任人奖金中扣除)。

1.1.2YS—011:细菌耐药性监测管理办法

生效日期:2011年6月15日修订日期:

一、各临床科室要重视病原微生物检测和药敏试验的送检工作。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

用指导原则》要求,根据药敏试验结果和细菌耐药情况,选用抗菌药物。各临床科室标本送检率

应为100%。

二、检验科要对患感染性疾病患者的标本进行病原菌的分离、鉴定及药敏试验,并及时报告

细菌培养、药敏试验结果,作为临床医师正确选用抗菌药物的依据。

三、加强对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耐万古霉素肠球菌(VRE)、产超广谱β-

内酰胺酶(ESBLs)的细菌和多重耐药的鲍曼不动杆菌等实施目标性监测,发现1例,及时书面

通知医院感染科和医务部。发生多重耐药菌感染的暴发时,感染科应当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的规定进行报告

四、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专家委员会根据细菌耐药情况对

相关抗菌药品品种进行重点监控,必要时对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目录进行调整,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有效、经济。

五、逐步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预警机制,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

(一)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30%的抗菌药物,及时将预警信息通报本院医务人员。

(二)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40%的抗菌药物,应慎重经验用药。

(三)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50%的抗菌药物,应参照药敏试验结果选用。

(四)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75%的抗菌药物,应暂停该类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根据

追踪细菌耐药监测结果,再决定是否恢复其临床应用。

六、违反本规定的科室和当事人,将根据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1.1.3YS—012:抗菌药物采购供应目录调整办法

生效日期:2011年6月15日修订日期:

一、严格控制抗菌药物品规数量

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50种,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2种,处方

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超过5

个品规,注射剂型不超过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超过3个品规,氟喹诺酮类

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超过4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超过5个品规。

二、抗菌药物品种清退原则

(一)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性价比差和违规促销的抗菌药物品种。

(二)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75%的抗菌药物品种。

(三)纳入基本药物使用和管理但未中标的抗菌药物品种。

(四)临床上用量较少的抗菌药物品种。

三、抗菌药物品种遴选原则

(一)优先选用安全、有效、经济、临床需要且广泛应用的抗菌药物品种。

(二)优先选用《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文件中关于外科围手术期推荐使用的抗菌药物品种。

(三)优先选用《国家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

四、抗菌药物遴选程序

(一)抗菌药物品种的遴选

1、选择临床应用抗菌药物较广的科室(呼吸科、重症医学科、普外科、骨外科、胸外科、妇产科、小儿内科)的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根据抗菌药物清退、遴选原则及卫生部规定的品种分布要求,结合医院临床用药实际,初步拟定入围抗菌药物品种。

2、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及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成员对临床专家初步拟定的抗菌药物品种进行讨论,进行必要的增减,确定50个抗菌药物品种,列入我院抗菌药物采购供应目录。

(二)抗菌药物品规的选择

1、列入我院抗菌药物采购供应目录的品种且符合“一品双规”者,原有生产厂家自然保留。

2、列入我院抗菌药物采购供应目录的品种,超出“一品双规”者,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及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成员对不同生产厂家的品规逐个审核,综合考虑质量层次、规格及临床用量等因素,在医院纪检部门的监督下,对不同厂家的品规进行投票确定我院继续保留的品规。

五、对我院确定的抗菌药物采购供应目录(包括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剂型和规格)按照规定向省卫生厅备案。

1.1.4YS—013:抗菌药物新药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

生效日期:2011年6月15日修订日期:

一、遴选原则

(一)抗菌药物遴选应优先选择安全、有效、经济、临床需要的抗菌药物品种。

(二)抗菌药物遴选应优先选择《国家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

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品种。

二、遴选程序

(一)根据临床需要,需变更已列入医院采购目录以内抗菌药物品种、品规和生

产企业者,由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经药学部提出意见后,报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

作组审议。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2 /3 以上成员审议同意后,提交药事管理与药物治

疗学委员会审核,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2/3 以上委员审核同意后方可列入

采购供应目录。但要保持采购供应目录内的抗菌药物总品种数不变。

(二)因临床特殊需要,需长期应用的抗菌药物品种、规格超出医院抗菌药物采

购供应目录者,由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进行论证、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

核同意,并向卫生厅提出申请,经卫生厅核准同意后,按遴选程序引进。

(三)因特殊感染患者治疗需要而临时使用医院采购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启动

临时采购程序。临时采购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的名称、剂型、

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抗菌药物管

理工作组讨论通过后,由药学部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

临时采购程序次数不超过5次。如果超过5次,要讨论是否列入医院抗菌药物采购目

录内。但要保持采购供应目录内的抗菌药物总品种数不变。

三、监测与评估

(一)充分利用医院网络系统、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细菌耐药监测网,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

(二)结合处方点评,每季度分析我院及临床各专业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评估抗菌药物使用适宜性;对抗菌药物使用趋势进行分析,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临床科室、药学部、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和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可以提出清退或者更换意见:

1、使用量异常增长且存在不合理使用的品种;

2、使用量排名半年以上居于前列且频繁超适应证超剂量使用的品种;

3、企业违规销售的品种;

4、频繁发生药物严重不良反应的品种;

5、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75 %的抗菌药物;

6、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性价比差或其他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认定需要清退的品种。

(三)清退或者更换抗菌药物品种、品规、生产企业,需经抗菌药物管理组1/2 以上成员审核同意后执行,并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备案。清退或者更换的抗菌药物6 个月内不得进入我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外科围手术期抗生素应用原则

外科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规范(转载) 1.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的目的 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主要是为了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包括发生在切口、手术深部器官和腔隙的感染。 预防用药应保证手术切口暴露时局部组织中已达到足以杀 灭手术过程中入侵切口细菌的药物浓度。 2.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范围 2.1 清洁手术 2.1.1清洁手术通常不需要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主要应加强消毒灭菌和无菌操作。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其中,腹股沟疝修补术(包括补片修补术)、甲状腺疾病手术、乳腺疾病手术、关节镜检查手术、颈动脉内膜剥脱手术、颅骨肿物切除手术和经血管途径介入诊断手术患者原则上不预 防使用抗菌药物。 2.1.2 清洁手术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应用抗菌药物:(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超过3小时)、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会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 (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 (4)年龄大于70岁。 (5)糖尿病控制不佳。 (6)恶性肿瘤放、化疗中。 (7)免疫缺陷或营养不良。 2.2 清洁-污染手术、污染手术 清洁-污染手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预防用药。污染手术需要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

2.3 术前已经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 术前已经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开引流术、气性坏疽截肢术等,属于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3.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的基本原则 3.1 种类:应选用杀菌剂,不宜选用抑菌剂。 3.2 剂量:应给足剂量,静脉快速滴入;药物溶媒量100~150ml (成人)为宜,不宜用大量液体长时间慢速滴入。 3.3 给药时间:应在切皮前0.5-2小时(参考抗菌药物的达峰时 间和半衰期)给药,剖宫产术应在结扎脐带后给药。 3.4给药地点:手术室 4.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选药依据 4.1 针对手术部位正常菌群的成员。 4.2 既往该部位感染细菌的种类及其抗菌药物耐药性。 4.3 参考抗菌药物药效及药代动力学参数。 4.4 预防性使用选用的抗菌药物必须是疗效确切、安全、使用方 便及价格相对较低的品种. 5.各类手术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的选择基本原则 5.1 颈部外科(含甲状腺)手术、乳腺手术、腹外疝手术、一般 骨科手术、剖宫产手术应选用第一代头孢菌素。 5.2 周围血管外科手术、胃十二指肠手术、心脏大血管手术:应 选用第一、二代头孢菌素。 5.3 颅脑手术、胸外科手术(食管、肺) 、应用人工植入物的骨 科手术(骨折内固定术、脊柱融合术、关节置换术):应选用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头孢曲松。 5.4 经口咽部粘膜切口的大手术:应选用第一代头孢菌素,可加 用甲硝唑。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与规范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与规范

为加强我院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以下简称预防用药)的管理,改变过度依赖抗菌药物预防手术感染的状况,规范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文件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供所有手术诊疗预防用药工作相关的医师、药师、护士及其他医务人员遵照执行。 一、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由医院主管院长负责,药事管理委员会提供咨询与技术支持,医务科、药剂科、感染科、质控科、护理部、外科病区、麻醉科、检验科等共同参与,并由医务科组织协调,负责本机构相关人员的培训、指导、管理等工作,确保本制度贯彻落实。 二、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目的 预防手术后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所涉及的器官和腔隙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术后可能发生的感染。预防用药不能代替严格的无菌操作。 三、手术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适应症 1.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基本原则:根据手术野有否污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2.清洁手术:为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应严格控制,用药比例不超过30%,用药时间不超过24小时,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如:腹股沟疝修补术(包括补片修补术)、甲状腺疾病

手术、乳腺疾病手术、关节镜检查手术、颅骨肿物切除手术等。 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大于3小时)、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眼内手术等;(4)存在感染相关高危因素者:年龄超过70岁、糖尿病控制不佳、免疫功能缺陷或低下(如艾滋病患者、恶性肿瘤放化疗患者、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者等)、营养不良等。 3.清洁-污染手术: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大手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手术。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野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4.污染手术:由于胃肠道、尿路、胆道体液大量溢出或开放性创伤未经扩创等已造成手术野严重污染的手术。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术前已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除术,属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5. 经监测认定在病区内或手术室内某种致病菌所致手术部位感染发病率异常增高时,除应针对性预防用药外,手术科室、感染科还应积极调查和处理感染原因。 四、

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应注意哪些问题

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时,要严格掌握应用指征,控制使用,一般适用于下列情况 1.风湿热患者使用抗菌药可防止或减少复发; 2.风湿性和先天性心脏病患者手术(如拔牙、切除扁桃体等)前后应用抗菌药以防止亚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 3.易患链球菌感染的人,当感染流行时,可预防性应用抗菌药; 4.预防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5.长期大量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时; 6.一些昏迷患者; 7.对慢性支气管炎或支气管扩张症,冬季或预防性应用抗菌药。 具体选择何种药物见下表:

二、术前应用抗菌药物的原则: 1.清洁无菌手术(如甲状腺手术、疝修补手术、输卵管结扎术、膝软骨摘除术等)。 2.可能污染的手术(如胃切除术、小肠切除术、胆囊切除术、子宫切除术等)一般不预防用药。如事先估计手术时间长,污染可能性大,可适当应用抗菌药进行预防。 3.以下情况为术前应用抗菌药物的指征: (1)污染手术、术后发生感染高度可能者:①严重污染和组织损伤的创伤和伤口,不能及时手术处理或不能彻;底清创者(如复杂外伤、战伤、开放性骨关节伤、严重烧伤、伴溃疡坏疽的截肢术、感染性病灶如脑脓肿手术和各种咬伤等);②连通口咽部的颈部手术;③回肠远端及结肠手术;④腹部空腔脏器破裂或穿孔伤;⑤高危胆道手术;⑥经阴道子宫切除术。

(2)一旦发生感染将引起严重后果者(如心脏瓣膜病或已植入人造心脏瓣膜者因需进行其他手术者、脑脊液鼻漏或耳漏者、器官移植术等)。 (3)各种人造修补、置换或留置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置换术、人造关节置换术、人造血管移植术、脑室心房分流管放置术等)。 三、术前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的方法: 1.与麻醉前用药一起一次足量给予抗菌药,手术时间较长者(4~6小时以上),术中加用一次量,术后继续用药1~2天,不超过3天。 2.结肠术前肠道准备:于术前24小时开始服药,共3次。 各种手术术前用药方法见下表: 外科术前抗菌药的预防性应用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应用原则完整版.docx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应用原则 (一)预防用药目的主要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包括浅表切口感染、深部切口感染和手术所涉及的器官/腔隙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的、术后可能发生的其他部位感染。 (二)预防用药原则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用药,应根据手术切口类别、手术创伤程度、可能的污染细菌种类、手术持续时间、感染发生机会和后果严重程度、抗菌药物预防效果的循证医学证据、对细菌耐药性的影响和经济学评估等因素,综合考虑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但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并不能代替严格的消毒、灭菌技术和精细的无菌操作,也不能代替术中保温和血糖控制等其他预防措施。 1. 清洁手术(Ⅰ类切口):手术脏器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手术部位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但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①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 ②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等;③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④有感染高危因素如高龄、糖尿病、免疫功能低下(尤其是接受器官移植者)、营养不良等患者。 2. 清洁-污染手术(Ⅱ类切口):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

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部位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通常需预防用抗 菌药物。 3. 污染手术(Ⅲ类切口):已造成手术部位严重污染的手术。此 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4. 污秽-感染手术(Ⅳ类切口):在手术前即已开始治疗性应用 抗菌药物,术中、术后继续,此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表 1-1 手术切口类别 切口类别定义 Ⅰ类切口(清洁手术)手术不涉及炎症区,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 与外界相通的器官 Ⅱ类切口(清洁-污染手术)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手术、胆道手术、子宫全切除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手术等 Ⅲ类切口(污染手术)造成手术部位严重污染的手术,包括:手术涉及急性炎症但未化 脓区域;胃肠道内容物有明显溢出污染;新鲜开放性创伤但未经 及时扩创;无菌技术有明显缺陷如开胸、心脏按压者 Ⅳ类切口(污秽-感染手 术) 有失活组织的陈旧创伤手术;已有临床感染或脏器穿孔的手术(三)抗菌药物品种选择 1. 根据手术切口类别、可能的污染菌种类及其对抗菌药物敏感 性、药物能否在手术部位达到有效浓度等综合考虑。 2. 选用对可能的污染菌针对性强、有充分的预防有效的循证医 学证据、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适当的品种。 3. 应尽量选择单一抗菌药物预防用药,避免不必要的联合使用。 预防用药应针对手术路径中可能存在的污染菌。如心血管、头颈、胸 腹壁、四肢软组织手术和骨科手术等经皮肤的手术,通常选择针对

一类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规范

Ⅰ类(清洁)切口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使用规范 Ⅰ类(清洁)切口手术的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 Ⅰ类(清洁)切口手术预防用药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预防用药不能代替严格的无菌操作。 预防用药的适应证 一般情况下,普外科Ⅰ类(清洁)切口手术不需预防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考虑预防用药: (一)手术范围大、持续时间超过该类手术的特定时间或一般手术持续时间超过2小时、污染机会多; (二)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三)异物植入术; (四)有感染高危因素者,如高龄、糖尿病、恶性肿瘤、免疫功能缺陷或低下、营养不良等; (五)经监测认定在病区内某种致病菌所致手术部位感染发病率异常增高;

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规范 选择抗菌药物时要根据手术部位的常见病原菌、患者病理生理状况、抗菌药物的抗菌谱、抗菌药物的药动学特点、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等综合考虑。原则上应选择相对广谱、效果肯定、安全及价格相对低廉的抗菌药物。 Ⅰ类(清洁)切口手术一般首选第一代头孢菌素作为预防用药。当考虑主要感染病原菌是革兰阴性菌,建议使用第二代头孢菌素。 对β-内酰胺类过敏者,可选用克林霉素(0.6~0.9克静脉给药)预防葡萄球菌感染;可选用氨曲南(1~2克静脉给药)预防革兰阴性杆菌感染。 普外科Ⅰ类(清洁)切口手术预防用药不宜联合用药。

预防用药的给药方法 严格把握预防用药时机,应于切开皮肤(粘膜)前30分钟或麻醉诱导时开始给药,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应在术前2小时给药,在麻醉诱导开始前给药完毕,以保证在发生细菌污染之前血清及组织中的药物已达到有效浓度。 第十六条预防用药应静脉滴注,溶媒体积不超过100毫升,一般应30分钟给药完毕,以保证有效浓度。 第十七条抗菌药物的有效覆盖时间应包括整个手术过程和手术结束后4小时。选择半衰期短的抗菌药物时,若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超过1500毫升,应补充一个剂量,必要时还可用第三次。 第十八条一般应短程预防用药,择期手术结束后不必再用。若患者有明显感染高危因素,或应用人工植入物时,可再用一次或数次至24小时,特殊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 第五章预防手术部位感染的其他措施 第二十条尽量缩短手术前住院时间,减少院内感染的机会。 第二十一条做好术前准备工作,使病人处于最佳状态,如控制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改善营养不良状况、积极治疗原有感染等。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应用原则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应用原 则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应用原则 (一)预防用药目的主要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包括浅表切口感染、深部切口感染和手术所涉及的器官/腔隙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的、术后可能发生的其他部位感染。 (二)预防用药原则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用药,应根据手术切口类别、手术创伤程度、可能的污染细菌种类、手术持续时间、感染发生机会和后果严重程度、抗菌药物预防效果的循证医学证据、对细菌耐药性的影响和经济学评估等因素,综合考虑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但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并不能代替严格的消毒、灭菌技术和精细的无菌操作,也不能代替术中保温和血糖控制等其他预防措施。 1. 清洁手术(Ⅰ类切口):手术脏器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手术部位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但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①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②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等;③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④有感染高危因素如高龄、糖尿病、免疫功能低下(尤其是接受器官移植者)、营养不良等患者。 2. 清洁-污染手术(Ⅱ类切口):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部位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通常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3. 污染手术(Ⅲ类切口):已造成手术部位严重污染的手术。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4. 污秽-感染手术(Ⅳ类切口):在手术前即已开始治疗性应用抗菌药物,术中、术后继续,此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表 1-1 手术切口类别 切口类别定义 Ⅰ类切口(清洁手术)手术不涉及炎症区,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 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 Ⅱ类切口(清洁-污染手术)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手术、胆道手术、子宫全切除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手术等 Ⅲ类切口(污染手术)造成手术部位严重污染的手术,包括:手术涉及急性炎症但未 化脓区域;胃肠道内容物有明显溢出污染;新鲜开放性创伤但 未经及时扩创;无菌技术有明显缺陷如开胸、心脏按压者 Ⅳ类切口(污秽-感染 手术) 有失活组织的陈旧创伤手术;已有临床感染或脏器穿孔的手术(三)抗菌药物品种选择 1. 根据手术切口类别、可能的污染菌种类及其对抗菌药物敏感性、药物能否在手术部位达到有效浓度等综合考虑。

一类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规范

I类(清洁)切口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使用管理规范第一条总则 一、I类(清洁)切口手术的手术手术脏器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 二、I类(清洁)切口手术预防用药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三、预防用药不能代替严格的无菌操作。 第二条预防用药的适应证 一般情况下,普外科I类(清洁)切口手术不需预防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考 虑预防用药: 一、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 二、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等; 三、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 四、有感染高危因素如高龄、糖尿病、免疫功能低下(尤其是接受器官移植者)、营养不良等患者; 第三条预防用药的选择 一、根据手术切口类别、可能的污染菌种类及其对抗菌药物敏感性、药物能否在手术部位达到有效浓度等综合考虑。 二、选用对可能的污染菌针对性强、有充分的预防有效的循证医学证据、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适当的品种。 三、应尽量选择单一抗菌药物预防用药,避免不必要的联合使用。 四、I类(清洁)切口手术一般首选第一代头抱菌素作为预防用药。当考虑主要感染病原菌是革兰阴性菌,建议使用第二代头抱菌素。有循证医学证据的第一代头抱菌素主要为头抱唑啉,第二代头抱菌素主要为头抱呋辛。 头抱菌素过敏者,针对革兰阳性菌可用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克林霉素; 针对革兰阴性杆菌可用氨曲南、磷霉素或氨基糖苷类

五、不应随意选用广谱抗菌药物作为围手术期预防用药。鉴于国内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率高,应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作为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 第四条预防用药的给药方法 一、给药途径大部分为静脉输注,仅有少数为口服给药。 二、静脉输注应在皮肤、黏膜切开前0.5?1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给药,在输注完毕后开始手术,保证手术部位暴露时局部组织中抗菌药物已达到足以杀灭手术过程中沾染细菌的药物浓度。万古霉素或氟喹诺酮类等由于需输注较长时 间,应在手术前1?2小时开始给药。 第五条术中追加原则 抗菌药物的有效覆盖时间应包括整个手术过程。手术时间较短(V 2小时)的清洁手术术前给药一次即可。如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超过所用药物半衰期的2倍以上,或成人出血量超过1500ml,术中应追加一次 第六条用药时间 清洁手术的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24小时,必要时可视情况延长至48小时

2017年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管理规定

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为进一步规范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各科室须严格遵照执行。 一、预防用药目的预防手术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二、预防用药基本原则 (一)种类:应选用杀菌剂,不宜选用抑菌剂。原则上应选择一、二代或三代头孢类等药物,选用的抗菌药物必须是疗效肯定、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较低的品种。 (二)剂量:应给足剂量,静脉快速滴入;药物溶媒量100~150ml (成人)为宜,不宜用大量液体长时间慢速滴入。 (三)给药时间:应在切皮前0.5-2小时内给药或麻醉开始时给药(参考抗菌药物的达峰时间和半衰期),剖宫产术应在结扎脐带后给药。 三、预防用药条件 (一)清洁手术(Ⅰ类切口手术):清洁手术通常不需要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主要应加强消毒灭菌和无菌操作。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应用抗菌药物: 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超过3小时)、污染机会增加; 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会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 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

人工关节置换等; 4、年龄大于70岁; 5、糖尿病控制不佳; 6、恶性肿瘤放、化疗中; 7、免疫缺陷或营养不良。 (二)清洁-污染手术(Ⅱ类切口手术)、污染手术(Ⅲ类切口手术)1、清洁-污染手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用药;2、污染手术需要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三)术前已经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术前已经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开引流术、气性坏疽截肢术等,属于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四、预防用抗菌药物的选择原则1、抗菌药物选择视预防目的而定。 (1)为预防术后切口感染,应针对金黄色葡萄球菌选用药物;(2)针对手术部位感染或全身性感染,则需依据手术野污染或可能污染菌种类选用。 2、既往该部位感染细菌的种类及其抗菌药物耐药性 3、参考抗菌药物药效及药代动力学参数; 4、对具有预防使用抗菌药物选用的抗菌药物必须是疗效肯定、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较低的品种,应参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中“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见附件)选用抗菌药物;

手术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规定

手术预防性应用抗菌药 物的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及各级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订以下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一、预防用药目的 预防手术后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污染或者严重污染-感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二、手术预防用药的基本原则 根据手术野是否有污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1、清洁手术: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手术野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仅在下列情况时考虑预防用药:(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等;(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椎间盘植入术、人工关节置换等;(4)高龄或免疫缺陷者等高危人群。 2、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大手术、经阴道子宫切除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手术。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野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3、污染手术:由于胃肠道、尿路、胆道体液大量溢出或开放性创伤未经扩创等已造成手术野严重污染的手术。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4、严重污染-感染:手术前已形成感染者,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除术、气性坏疽截肢术等,属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手术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规定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及各级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订以下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一、预防用药目的 预防手术后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污染或者严重污染-感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二、手术预防用药的基本原则 根据手术野是否有污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1、清洁手术: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手术野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仅在下列情况时考虑预防用药:(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等;(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椎间盘植入术、人工关节置换等;(4)高龄或免疫缺陷者等高危人群。 2、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大手术、经阴道子宫切除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手术。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野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3、污染手术:由于胃肠道、尿路、胆道体液大量溢出或开放性创伤未经扩创等已造成手术野严重污染的手术。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4、严重污染-感染:手术前已形成感染者,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除术、气性坏疽截肢术等,属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三、预防用药的选择及给药方法

(一)用药选择 1、选择抗生素时要根据手术种类的常见病原菌、切口类别和病人有无易感因素等综合考虑。原则上应选择相对广谱、效果肯定、杀菌剂而非抑菌剂、安全及价格相对低廉的抗菌药物。头孢菌素是最符合上述条件的。头颈、胸腹壁、四肢软组织手术和骨科手术,主要感染病原菌是葡萄球菌,一般首选第一代头孢菌素如头孢唑啉、头孢拉定。进入腹腔、盆腔空腔脏器的手术,主要感染病原菌是革兰阴性杆菌,则多使用第二代头孢菌素如头孢呋辛,复杂、易引起感染的大手术可用第三代头孢菌素如头孢曲松、头孢噻肟。下消化道手术、涉及阴道的妇产科手术及经口咽部粘膜的头颈部手术多有厌氧菌污染,须同时合用抗厌氧菌药物。一般是在第二、三代头孢菌素基础上加用针对厌氧菌的甲硝唑。肝、胆系统手术,可选用能在肝、胆组织和胆汁中形成较高浓度的头孢曲松、头孢哌酮或头孢哌酮/舒巴坦,或哌拉西林。 2、病人对青霉素过敏不宜使用头孢菌素时,针对葡萄球菌、链球菌可用克林霉素,针对革兰阴性杆菌可用氨曲南,大多二者联合应用。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具有耳、肾毒性,不是理想的预防药物。但因其价廉易得,在我国耐药情况不严重的基层医院,在密切监控防止不良反应的情况下,仍有一定的实用价值。万古霉素一般不作预防用药,除非有特殊适应证,例如已证明有MRSA(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所致的SSI(手术切口感染)流行时。喹诺酮类在国内滥用造成恶果,革兰阴性杆菌耐药率高,一般不宜用作预防,除非药物敏感试验证明有效。 3、下消化道手术除术中预防用药外。术前一日要分次口、服不被吸收或少被吸收的肠道抗菌药物(如新霉素、庆大霉素、红霉素),并用口服泻剂或灌肠清洁肠道。不主张术前连用数日。 (二)给药方法 1、给药的时机极为关键,应在切开皮肤(黏膜)前30min-2h内开始给药,以保证在发生细菌污染之前血清及组织中的药物已达到有效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绵竹市第二中医医院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院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以下简称预防用药)的管理,改变过度依赖抗菌药物预防手术感染的状况,规范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等文件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供所有手术和介入诊疗预防用药工作相关的医师、药师、护士及其他医务人员遵照执行。 一、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由医院主管院长负责,药事管理委员会提供咨询与技术支持,医务科、药剂科、感染科、质控科、护理部、外科病区、麻醉科、检验科等共同参与,并由医务科组织协调,负责本机构相关人员的培训、指导、管理等工作,确保本制度贯彻落实。 二、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目的 预防手术后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所涉及的器官和腔隙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术后可能发生的感染。预防用药不能代替严格的无菌操作。 三、手术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适应症 1.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基本原则:根据手术野有否污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2.清洁手术:为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应严格控制,用药比例不超过30%,用药时间不超过24小时,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如:腹股沟疝修补术(包括补片修补术)、甲状腺疾病手术、乳腺疾病手术、关节镜检查手术、颈动脉内膜剥脱手术、颅骨肿物切除手术和经血管途径介入诊断手术等。 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大于3小时)、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博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4)存在感染相关高危因素者:年龄超过70岁、糖尿病控制不佳、免疫功能缺陷或低下(如艾滋病患者、恶性肿瘤放化疗患者、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者等)、营养不良等。 3.清洁-污染手术: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大手术、经阴道子宫切除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手术。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野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4.污染手术:由于胃肠道、尿路、胆道体液大量溢出或开放性创伤未经扩创等已造成手术野严重污染的手术。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术前已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除术、气性坏疽截肢术等,属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

2016一类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规范

I类(清洁)切口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使用规范 为了合理规范使用抗菌药物,减少耐药,减轻人民群众负担,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评价指标及要求》、《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规范》、《1类(清洁)切口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使用规范》、《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总则 I类(清洁)切口手术的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 I类(清洁)切口手术预防用药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预防用药不能代替严格的无菌操作。 第二条预防用药的适应证 一般情况下,普外科I类(清洁)切口手术不需预防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考虑预防用药: (一)手术范围大、持续时间超过该类手术的特定时间或一般手术持续时间 超过2小时、污染机会多; (二)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 (三)异物植入术; (四)有感染高危因素者,如高龄、糖尿病、恶性肿瘤、免疫功能缺陷或低下、营养不良等; (五)经监测认定在病区内某种致病菌所致手术部位感染发病率异常增高; 第三条预防用药的选择 选择抗菌药物时要根据手术部位的常见病原菌、患者病理生理状况、抗菌药物的抗菌谱、抗菌药物的药动学特点、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等综合考虑。原则上应选择相对广谱、效果肯定、安全及价格相对低廉的抗菌药物。 I类(清洁)切口手术一般首选第一代头抱菌素作为预防用药。当考虑主要感染病原菌是革兰阴性菌,建议使用第二代头抱菌素。 对B -内酰胺类过敏者,可选用克林霉素(0.6?0.9克静脉给药)预防葡萄球菌感染;可选用氨曲南(1?2克静脉给药)预防革兰阴性杆菌感染。

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内科预防用药 1. 用于预防一种或两种特定病原菌入侵体内引起的感染,可能有效;如目的在于防止任何细菌入侵,则往往无效。 预防在一段时间内发生的感染可能有效;长期预防用药,常不能达到目的。 3. 患者原发疾病可以治愈或缓解者,预防用药可能有效。原发疾病不能治愈或缓解者(如免疫缺陷者),预防用药应尽量不用或少用。对免疫缺陷患者,宜严密观察其病情,一旦出现感染征兆时,在送检有关标本作培养同时,首先给予经验治疗。 4. 通常不宜常规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情况:普通感冒、麻疹、水痘等病毒性疾病,昏迷、休克、中毒、心力衰竭、肿瘤、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患者。 二、外科手术预防用药 (一)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目的:预防手术后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二)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基本原则:根据手术野有否污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1. 清洁手术: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手术野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博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4)高龄或免疫缺陷者等高危人群。 2. 清洁-污染手术: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大手术、经阴道子宫切除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手术。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野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规定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以下简称预防用药)的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减少细菌耐药,依据《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围手术期预防用药目的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包括切口感染和手术所涉及的器官和腔隙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术后可能发生的感染。 第三条手术部位感染最常见的病原菌是葡萄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其次是肠道杆菌科细菌(大肠杆菌、肠杆菌属、克雷伯菌属等)。病原菌可以是内源性或外源性的,大多数是内源性的,即来自患者本身的皮肤、粘膜及空腔脏器内的细菌。皮肤携带的致病菌多数是革兰阳性球菌,但在会阴及腹股沟区,皮肤常被粪便污染而带有革兰阴性杆菌及厌氧菌。手术切开胃肠道、胆道、泌尿道、女性生殖道时,典型致病菌是革兰阴性肠道杆菌,在结直肠和阴道还有厌氧菌(主要是脆弱类杆菌),它们是这些部位器官/腔隙感染的主要病原菌。在任何部位,手术切口感染大多由葡萄球菌引起。 第四条本规定供所有手术预防用药工作相关的医师、药师、护士及其他医务人员遵照执行。 第五条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围手术期预防用药相关的培训、指导、评价、管理等工作,确保本规定贯彻落实。 第六条围手术期预防用药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七条预防用药不能代替严格的无菌操作,医院相关部门、科室及医务人员应按照《外科手术部位感染预防和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做好感染预防控制工作。 第二章预防用药的适应证 第八条清洁手术: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

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 (3)

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 ,卫生部, 手术部位抗菌药物选择头颈外科手术第一代头孢菌素 经口咽部粘膜切口的大手术第一代头孢菌素+甲硝唑心脏手术第一、二代头孢菌素 神经外科手术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头孢曲松血管外科手术第一代头孢菌素 乳房手术第一代头孢菌素 腹外疝手术第一代头孢菌素 应用植入物或假体的手术第一、二代头孢菌素 骨科手术(包括用螺钉、钢板、金第一、二代头孢菌素 属、关节臵换) 胸外科手术(食管、肺)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头孢曲松胃十二指肠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 胆道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有反复感染史者可选头 孢曲松~头孢哌酮~头孢哌酮,舒巴坦阑尾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噻肟,+甲硝唑结、直肠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曲松或头孢噻肟, +甲硝唑 泌尿外科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环丙沙星 第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曲松或头孢噻肟,妇产科手术 +甲硝唑

注意: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者~可选用克林霉素,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发生率高的医疗机构~如果进行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臵、人工关节臵换等,~可选用万古霉素预防感染。 u process such files are missing; Missing, wrong, legal documents. The fourth chapter special considerations for rating _This document specifies a personal loan business processes and control points, aim to standardize the Bank's personal loans business operations, effective control of operational risks. 2. the scope and target audience 2.1 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摘自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 285号 一、内科及儿科预防用药 1. 用于预防一种或两种特定病原菌入侵体内引起的感染~可能有效,如目的在于防止任何细菌入侵~则往往无效。 2.预防在一段时间内发生的感染可能有效,长期预防用药~常不能达到 目的。 3. 患者原发疾病可以治愈或缓解者~预防用药可能有效。原发疾病不能治愈或缓解者(如免疫缺陷者)~预防用药应尽量不用或少用。对免疫缺陷患者~宜严密观察其病情~一旦出现感染征兆时~在送检有关标本作培养同时~首先给予经验治疗。 4. 通常不宜常规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情况:普通感冒、麻疹、水痘等病毒性疾病~昏迷、休克、中毒、心力衰竭、肿瘤、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患者。 二、外科手术预防用药 ,一,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目的:预防手术后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

医学院附属医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规范 为进一步加强全院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围手术期尤其是清洁手术的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使用,提高临床预防效果,纠正当前过度依赖抗菌药物预防手术感染的现象,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办医发〔2009〕3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围手术期预防用药的基本原则

注:1. Ⅰ类切口手术常用预防抗菌药物为头孢唑啉或头孢拉定。 2. Ⅰ类切口手术常用预防抗菌药物单次使用剂量:头孢唑啉1~2g;头孢拉定1~2g;头孢呋辛1.5g;头孢曲松1~2g;甲硝唑0.5g。 3.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者,可选用克林霉素预防葡萄球菌、链球菌感染,可选用氨曲南预防革兰氏阴性杆菌感染。必要时可联合使用。

4.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检出率高的医疗机构,如进行人工材料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换、永久性心脏起搏器置入、人工关节置换等),可选用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预防感染。 三、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的给药方法 1、接受清洁手术者,应在术前0.5~2h内给药或麻醉开始时给药(静脉给药可在术前0.5h,肌注在术前0.5~2h),一般在手术室完成。如果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 、 术中追加:手术时间≥3h即追加手术时间>3h未追加 或失血>1500ml即追加或失血>1500ml未追加预防用药总时间(疗程) Ⅰ类切口:用药24h内停药用药时间>24h

Ⅱ类切口:用药48h内停药用药时间>48h Ⅲ类切口:用药3~7天内停药用药时间>7天 联合用药有指征、有协同作用无指征、品种多、有拮抗、增加毒性、 理论上无协同作用、重复用药等 药物选择正确不正确

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制度

冕宁漫水湾友松医院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一、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目的:预防手术后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二)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基本原则:根据手术野有否污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1. 清洁手术: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手术野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博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4)高龄或免疫缺陷者等高危人群。 2. 清洁-污染手术: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大手术、经阴道子宫切除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手术。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野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3. 污染手术:由于胃肠道、尿路、胆道体液大量溢出或开放性创伤未经扩创等已造成手术野严重污染的手术。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术前已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除术、

气性坏疽截肢术等,属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4. 外科预防用抗菌药物的选择及给药方法:抗菌药物的选择视预防目的而定。为预防术后切口感染,应针对金黄色葡萄球菌(以下简称金葡菌)选用药物。预防手术部位感染或全身性感染,则需依据手术野污染或可能的污染菌种类选用,如结肠或直肠手术前应选用对大肠埃希菌和脆弱拟杆菌有效的抗菌药物。选用的抗菌药物必须是疗效肯定、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较低的品种。 二、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注意事项 1.给药方法:接受清洁手术者,在术前0.5~2小时内给药,或麻醉开始时给药,使手术切口暴露时局部组织中已达到足以杀灭手术过程中入侵切口细菌的药物浓度。如果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大(>1500 ml),可手术中给予第2剂。抗菌药物的有效覆盖时间应包括整个手术过程和手术结束后4小时,总的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手术时间较短(<2小时)的清洁手术,术前用药一次即可。接受清洁-污染手术者的手术时预防用药时间亦为24小时,必要时延长至48小时。污染手术可依据患者情况酌量延长。对手术前已形成感染者,抗菌药物使用时间应按治疗性应用而定。2.单次剂量: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如药品说明书没有说明具体剂量均按照一般感染的治疗量给药,例如头孢呋辛说明书:1)一般用法,一次0.75—1.5g,q8h;2)严重感染或罕见敏感菌引起的感染,3)1.5g,q6h;4)脑膜炎,每8小时不超过3g,。当我们选择作为预防感染时按照1)一般用法,一次0.75—1.5g。具体剂量根据患者的情

预防性使用抗生素指南

外科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规范 1?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的目的 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主要是为了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包括发生在切口、手术深部器官和腔隙的感染。 应保证手术切口暴露时局部组织中已达到足以杀灭手术过程中入侵切口细菌的药物浓度。 2?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范围 清洁手术 2.1.1清洁手术通常不需要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主要应加强消毒灭菌和无菌操作。 2.1.2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应用抗菌药物: (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超过3小时)、污染机会增加。 (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会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 (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 (4)年龄大于70岁。 (5)糖尿病控制不佳。 (6)恶性肿瘤放、化疗中。 (7)免疫缺陷或营养不良。 清洁-污染手术、污染手术 清洁-污染手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用药,污染手术需要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术前已经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 术前已经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开引流术、气性坏疽截肢术等,属于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3.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的基本原则 种类:应选用杀菌剂,不宜选用抑菌剂。 剂量:应给足剂量,静脉快速滴入;药物溶媒量100?150ml (成人)为宜,不宜用大量液体长时间慢速滴入。 给药时间:应在切皮前小时(参考抗菌药物的达峰时间和半衰期)给药,剖宫产术应在结扎脐带后给药。 给药地点:手术室 4.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选药依据 针对手术部位正常菌群的成员

既往该部位感染细菌的种类及其抗菌药物耐药性。 参考抗菌药物药效及药代动力学参数。 对具有预防使用抗菌药物选用的抗菌药物必须是疗效肯定、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较低的品种,应参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中“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见附件)选用抗菌药物。 5.各类手术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的选择基本原则如下: 颈部外科(含甲状腺)手术、乳腺手术、腹外疝手术、一般骨科手术、剖宫产手术(给药时间应在结扎脐带后)应选用第一代头抱菌素。 周围血管外科手术、胃十二指肠手术、心脏大血管手术:应选用第一、二代头抱菌素。 颅脑手术、胸外科手术(食管、肺)、应用人工植入物的骨科手术(骨折内固定术、脊柱融合术、关节置换术):应选用第一、二代头抱菌素;头抱曲松。 经口咽部粘膜切口的大手术:应选用第一代头抱菌素,可加用甲硝唑。 阑尾手术:应选用第二代头抱菌素或头抱噻肟;可加用甲硝唑。 结、直肠手术:应选用第二代头抱菌素或头抱曲松或头抱噻肟;可加用甲硝唑。 肝胆系统手术:应选用第二代头抱菌素,有反复感染史者可选头抱曲松或头抱哌酮或头抱哌酮/舒巴坦 泌尿外科手术:应选用第一、二代头抱菌素,环丙沙星。 妇科手术:应选用第一、二代头抱菌素或头抱曲松或头抱噻肟;涉及阴道时可加用甲硝唑。 6.应重点加强I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和控制 I类切口手术一般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确需使用时,要严格掌握适应证、药物选择、用药起始与持续时间。 I类切口手术常用预防抗菌药物为头抱唑啉或头抱拉定。 I类切口手术常用预防抗菌药物单次使用剂量: 头抱唑啉1-2g ;头抱呋辛1.5g ; 头抱曲松1-2g ;甲硝唑0.5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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