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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网上申报缴费系统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网上申报缴费系统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网上申报缴费系统

目录

第1章 软件安装与配置 (5)

1.1系统运行环境 (5)

1.2安装数字证书管理工具 (6)

1.3 设置浏览器选项 (7)

第2章 网上缴费客户端安装与更新 (10)

2.1 安装环境 (10)

2.2 安装步骤 (10)

2.3 更新步骤 (11)

第3章 登录网上缴费客户端 (12)

3.1 权限开通 (12)

3.2 登录界面 (12)

3.3 操作流程 (12)

第4章 单位月缴费 (17)

4.1 功能 (17)

4.2 界面 (17)

4.3 操作流程 (17)

第5章 在途缴费查询 (24)

5.1 功能 (24)

5.2 界面 (24)

5.3 操作流程 (24)

第6章 月申报单位补缴 (27)

6.1 功能 (27)

6.2 界面 (27)

6.3 操作流程 (27)

第7章 年申报 (34)

7.1 功能 (34)

7.2 界面 (34)

7.3 操作流程 (34)

第8章 在途申报查询 (42)

8.1 功能 (42)

8.2 界面 (42)

8.3 操作流程 (42)

第9章 年申报单位月缴费 (45)

9.1 功能 (45)

9.2 界面 (45)

9.3 操作流程 (45)

第10章 缴费明细查询 (51)

10.1 功能 (51)

10.2 界面 (51)

10.3 操作流程 (51)

第11章 年申报单位补缴 (54)

11.1 功能 (54)

11.2 界面 (54)

11.3 操作流程 (54)

第12章 在线会员状态查询 (61)

12.1 功能 (61)

12.2 界面 (61)

12.3 操作流程 (61)

第13章 退休到龄人员查询 (63)

13.1 功能 (63)

13.2 界面 (63)

13.3 操作流程 (63)

第14章 工伤待遇发放信息查询 (64)

14.1 功能 (64)

14.2 界面 (64)

14.3 操作流程 (64)

第15章 单位信息维护 (66)

15.1 功能 (66)

15.2 界面 (66)

15.3 操作流程 (66)

第16章 社会化发放账户采集 (68)

16.1 功能 (68)

16.2 界面 (68)

16.3 操作流程 (68)

第17章 个人权益记录单分发流水号 (71)

17.1 功能 (71)

17.2 界面 (71)

17.3 操作流程 (71)

第18章 修改密码 (74)

18.1 功能 (74)

18.2 界面 (74)

18.3 操作流程 (74)

第19章 锁定系统 (76)

19.1 功能 (76)

19.2 界面 (76)

19.3 操作流程 (76)

第1章 软件安装与配置

用户在社会保险业务网上申报操作之前,请首先检查用于进行业务操作的计算机是否符合运行条件,并且检查是否已进行相关配置。

1.1系统运行环境

建议在以下环境运行本系统:

硬件环境:

内 存 256M以上,建议512M;

分 辨 率 1024*768

打 印 机 保证处于正常打印状态

接入互联网 保证网络畅通

软件环境:

操作系统 Windows XP

浏 览 器 IE6.0及以上

杀毒软件 禁止使用窗口拦截功能

Excel 必须安装Excel软件

压缩软件 必须安装解压缩软件,建议使用winrar软件

1.2安装数字证书管理工具

第1步:打开随数字证书发放的光盘,双击【setup.exe】进行安装;

第2步:根据安装指示进行安装:出现安装页面后,选择【确定】,继续【下一步】安装,直到完成数字证书管理工具的安装。(见图1.2-1)

图1.2-1 数字证书管理工具安装界面

图1.2-2

提示1:安装数字证书管理工具时,请不要在电脑上插入数字证书,否则数字证书管理工具可能安装不成功。

提示2:安装成功后,状态栏会显示一个提示图标(见图1.2-3),若没有此图标,说明数字证书管理工具未安装成功。

图1.2-3 (U-KEY形状的就是数字证书图标)

(图1.2-4)(数字证书管理工具)

1.3 设置浏览器选项

系统中使用到Active控件技术,因此在浏览器选项中需要配置Active 控件为启用,否则系统的某些功能将不可用。以下以IE浏览器为例,介绍具

体设置步骤:

第1步:打开IE浏览器,选择【工具】→【Internet选项】→【安全】选项卡→【自定义级别】;(见图1-3)

第2步:对所有Active控件的选项都选择【启用】,然后单击【确定】即可。(见图1-4)

图1.3-1

图1.3-2

提示:请经常检查浏览器的Active控件设置,因为运行过程中曾遇到过系统自动恢复Active控件为“禁用”,导致系统运行错误的情况。

第2章 网上缴费客户端安装与更新

2.1安装环境

操作系统:Windows 2000、Windows 2003、Windows NT、Windows XP、vista等。

硬件配置要求:

CUP:P3(奔腾3)以上

内存:256M以上

硬盘:至少需要50M空间

桌面分辨率:1024*768

注意:必须先按照1.2的步骤安装证书管理工具后,再安装网上缴费客户端。

2.2安装步骤

至公积金官网下载最新安装包,位置为:

下载“新网上缴费客户端”后,直接运行其中的“setup.exe”,根据提示默认安装,安装完成后请重启系统。

2.3更新步骤

网上缴费客户端支持自动更新。在无法成功自动更新时,请卸载网上缴费客户端并重启系统后再次根据2.2步骤重新安装。或者至公积金官网下载“新网上缴费客户端更新包”,并执行其中的“netrender_update.exe”进行

自动更新。

第3章 登录网上缴费客户端

3.1权限开通

在首次使用网上缴费客户端前,请确认已经至公积金中心成功开通网上缴费权限。

只有开通网上缴费权限的单位才能成功操作网上缴费系统。

3.2登录界面

3.3操作流程

1.双击桌面上的,或通过开始菜单启动网上缴费客户端。

2.如果单位为CA认证用户,请插入USB-Key。

3.经办人员在“用户名”和“密码”输入框中分别输入本单位的公积金

代码(6位数字)和认证密码。

4.若单位登陆方式为密码认证,且在1年内密码未变更,将跳出密码修改对话框提示其必须将原密码进行修改(登陆前),修改后需重新输入用户名密码登陆:

5.若单位为CA认证单位,且该单位的数字证书到期时间,离到期时间还剩两个月时,将给予提示:

6.若单位为CA认证单位,且该单位数字证书时间已过期,将报错:

7.点击“登陆”按钮后,根据单位申报类型进入不同的网上缴费客户端主界面。

8.如果单位为“月缴费”单位,则主界面如下:

9.如果单位为“年申报”单位,则主界面如下:

的期限。在登陆进入系统时,会出现相应的提示:

11.单位通过数字认证或密码认证登陆后,若该单位在上次登陆后至本次

登录有新的财务已支出的社会化发放记录,则弹出对应的发放记录提

示框:

12.单位通过数字认证或密码认证登陆后,若该单位未维护联系人的手机

号码,则弹出相应提示框,点击确定后直接跳转至单位信息维护界面:

第4章 单位月缴费

4.1功能

本模块提供单位月缴费申报功能。

4.2界面

4.3操作流程

1.点击“单位月缴费”后,若单位不存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时,提示:“请至信息维护功能模块中维护单位联系人手机号码”:

点击确定进入单位信息维护界面并提示:“请补充联系人姓名信息!”点击确定后,则可以对信息维护:

2.点击“单位月缴费”后,若单位均存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时,则弹出提示框,显示单位对应联系人、联系电话信息,并加载“需要更新”“不需要更新”两个按钮:

若选择“是”则跳转至“信息维护”模块界面;

若选择“否”则关闭提示框信息,可继续操作月缴费;

3.单位可根据本次缴费需求在“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tab页面进行相应的操作。

4.如果缴纳单位名下所有待缴费人员的社保缴费,请点击“系统生成”

按钮,此时系统自动生成当前所有可缴费人员名单并在“社会保险(公

积金)缴费”中显示:

5. 经办人员也可通过“导入”方式导入本次缴费人员的名单,导入格式

如下:

单位月缴费导入格

式.xlsx

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导则

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导则 1 总则 1.1 为指导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信息化建设,依据《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技术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标准规范,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各地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工作。 1.3 本导则所指的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包括公积金中心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项目管理、数据资源管理、服务外包等工作。 1.4 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应以缴存职工为中心,以便捷服务为导向,在保证资金和信息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工作。 2 基本要求 2.1 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应满足规范性、实用性、安全性和可扩展性的要求。 2.2 规范性。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应符合国家、地方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2.3 实用性。公积金中心在系统建设中,应充分考虑未来五年业务发展,配置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经济、实用的基础

设施;在系统升级改造中,应注意保护既有投资成果,避免重复建设、过度投资。 2.4 安全性。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的安全标准规范,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安排专业人员或专业机构,保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2.5 可扩展性。公积金中心信息系统可根据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的变化,及时增加相应的系统功能,满足业务管理和服务的需求。

3 建设要点 3.1 公积金中心信息系统建设应包括便捷服务、高效业务处理、支持异地转移接续和贷款、风险防控、辅助决策支持、安全保障六方面内容。 3.2 应建立综合服务平台,提供多渠道、多形式的便捷服务,满足缴存职工个性化服务要求。 3.3 应建立简明高效的归集、提取、贷款业务处理系统,采用全国统一的银行结算应用系统,实现业务驱动财务、自动对账、自动平衡检查的会计核算机制。 3.4 应通过统一接口,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结算应用系统,实现异地转移接续和贷款功能(附录一)。 3.5 应建立风险防控体系,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规范安全运作。 3.6 应建立基于数据分析的辅助决策支持体系,为住房公积金管理决策以及日常工作持续改善提供依据。 3.7 应建立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安全管理体系,确保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安全稳健运行。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参保证明业务经办规程

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参保证明业务经办规程 一、开具单位参保证明 1、实施范围 园区社保(公积金)参保单位可以打印单位参保证明,用以说明该单位在园区为员工缴纳社保(公积金)的情况。 2、经办流程 ①用人单位正常为在职员工缴纳园区社保(公积金)。 ②用人单位公积金负责人携带单位介绍信至中心本部(单位服务科)或者乡镇办事处柜台办理。 ③中心审核该单位介绍信,开具《单位参保证明》并盖业务专用章。 3、经办要点 ①单位介绍信应当写明办理业务的单位公积金负责人(或经办人,下同)信息、单位信息及单位参保证明用途等。仅限介绍信指定公积金负责人开具,并验证其身份证。 ②单位证明按档案编号与介绍信同时归档。 4、证明模板 (一) 单位参保证明 XXXX(苏州)有限公司,代码 (012345),自2003年10

月至2012年12月参加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保障等。目前共有参保人员100人。 特此证明。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3-4-1 (二)附 参保单位介绍信格式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 兹有我单位(单位代码:)经办人员(身份证号码:),前往你处办理单位参保证明打印的业务,该证明用于请接洽!希协助为荷。 参保单位 (盖章) 年月日

二、个人参保证明打印 1、实施范围 员工在园区用人单位就业并交纳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的,本人可以打印个人参保证明,用以说明员工本人在园区范围内缴纳园区社保(公积金)的情况。 2、经办流程 ①用人单位正常为员工办理参保手续,并缴纳园区社保(公积金)。 ②员工本人携带个人会员卡至中心本部或者乡镇办事处办事大厅自助终端打印个人参保证明。 ③员工携个人参保证明打印件至中心本部或者乡镇办事处柜台,中心审核员工个人参保证明后盖业务专用章确认。 3、经办要点 《个人参保证明》仅限员工本人携个人会员卡在自助终端自行打印,中心或乡镇办事处柜台不受理柜面打印《个人参保证明》。 4、证明模板 甲类计划 会员参保证明 从XXXX年XX月至XXXX年XX月,张三(个人编号01234567,身份证号码000000190001010000),已经参加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目前公积金关系所属单位为XXXXXXXX单位。园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2011.5.2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完善苏州工业园区(以下 简称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制度,创造园区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根据国家、省社会保险法 律、法规以及《关于调整将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制度调整为社会保险(公积金)制度的决定》 (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19号),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制度(含住房保障项目,下同)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 次、可持续的方针,通过调整社会保障计划类型、基金账户设置和缴费水平,逐步向国家社 会保险制度和住房公积金制度平稳过渡,最终实行国家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和住房公积金制 度。 第三条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制度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 保险以及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和住房保障项目,保障参保员工在年老、疾病、工伤、失 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并为参保员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 房提供制度保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园区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和人员 (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员工): (一)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员; (二)个体经济组织及其雇工; (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参加社会保险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五条园区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和员工应当参加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制度。 园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 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园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办法另

025-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存量基金使用管理规定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存量基金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公积金存量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第119号令《关于调整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制度的决定》以及《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园区公积金存量基金是2011年6月30日前用人单位和参保员工按照公积金各类综合保障计划缴存的公积金基金。 园区公积金存量基金的管理和使用,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基金管理 第三条公积金存量基金包括公积金个人专户存量基金和公共统筹基金。 (一)公积金各类综合保障计划个人专户存量基金分别为: 1.公积金A类综合保障计划(以下简称A类计划)个人专户存量基金包括养老专户存量基金、医疗专户存量基金以及普通专户存量基金; 2.公积金B类综合保障计划(以下简称B类计划)个人专户存量基金包括养老专户存量基金、医疗专户存量基金以及特别专户存量基金; 3.公积金C类综合保障计划(以下简称C类计划)个人专户存量基金包括养老专户存量基金和特别专户存量基金。 (二)公积金公共统筹基金包括公积金各类综合保障计划的社会统筹基金、大病(含生育)保险统筹基金以及工伤统筹基金。 第四条《暂行办法》实施后,参保员工的公积金个人专户存量基金管理方式保持不变,与本人的社会保险(公积金)个人账户基金实行分账管理。 第五条参保员工的公积金个人专户存储余额每年结息一次,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为一个结息期。 参保员工的公积金个人专户存储余额(含《暂行办法》实施前已转入的医疗和住房公积金基金)按照居民一年期银行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 第六条公积金存量基金存入财政专户管理。公积金存量基金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投资运营以实现保值增值。 第七条园区劳动保障、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公积金存量基金的管理、使用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提出整改建议,依法作出处理决定或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第三章基金使用和提取 第八条公积金个人专户存量基金必须专项用于参保员工的各类社会保障支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公积金个人专户存量基金使用范围分别为: (一)养老专户存量基金用于支付参保员工的退休基本养老金,或跨统筹区域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存储额。

天津公积金网缴手册新

单位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使用说明书 1.单位网上业务的开办 1.1 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概念 1.1.1 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是由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基于互联网平台开发的业务处理系统。全市各缴存单位可通过该系统办理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的缴存、封存、年度缴存额调整等业务,并可查询本单位各类账户信息。 1.1.2 单位开办网上业务系统,应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协议》,单位可选择1.2或1.3两种方式之一开办网上业务。为了单位能够使用网上业务系统全部功能,单位应与中心已签订《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划转协议书》,即以委托收款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建设银行网银客户开办网上业务 1.2.1已开办建设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的单位可到建设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签约手续,单位在建设银行支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领取《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协议》(一式三份)及《单位申请公函》,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鉴后交回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建设银行当时对业务进行审核受理,审核无误的在《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协议》上加盖天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及建设银行印章并退单位一份。协议当日生效,生效后单位可使用建设银行网银UKEY登录网上业务系统。 1.2.2通过本方式开办网上业务的单位可使用一个UKEY为多个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补贴)网上业务。申请代理业务模式的单位应持相关授权证明到建设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1.3 非建行网银客户开办网上业务 1.3.1未通过建设银行网银系统开办网上业务的单位可直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开办网上业务。单位持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卡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办理协议》到分中心、管理部办理网上业务签约手续。其中分中心单位应到分中心办理,其他单位可到任一管理部办理。 1.3.2分中心、管理部当时为单位办理签约手续,协议签订后,单位应持《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办理协议》在分中心、管理部中富现场服务点申请领取UKEY或直接到所在区县中富认证服务网点申请领取UKEY。现场服务时间详见公积金网站或中富电子认证官网https://www.docsj.com/doc/db13396973.html,。 1.3.3住房 2.网上业务系统的安装 2.1 系统配置 系统支持32位IE内核浏览器,最低要求IE7,推荐IE8 2.2 软件安装 单位可在网上业务系统登录界面下载保存以下安装文件并进行安装。 2.2.1根证书安装:双击根证书安装文件:InstallRoot.exe;点击“安装”,后点击“完成” 2.2.2建行E路护航?安装(使用建设银行UKEY单位进行此项安装) 双击建行E路护航?安装文件:建行UKEY安装包.exe 如有如下提示,均点击“是” 安装界面提示客户安全组件安装成功,点击“完成”即可 注意事项:在运行IE时,IE如提示“该网站需要运行以下加载项”,选择运行加载项。 2.2.3中富UKEY安装(使用中富UKEY单位进行此项安装) 双击中富UKEY安装文件:中富UKEY证书安装包.exe,点击“下一步” 安装后,点击“完成” 注意事项: 在运行IE时, IE如提示“该网站需要运行以下加载项”,选择运行加载项。 2.2.4 报表工具安装 双击报表工具安装文件:grbsctl5.exe,选择“简体中文”,点击“OK”后点击“安装” 安装后点击“完成”。 3.网上业务系统的登录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网上申报缴费系统

目录 第1章 软件安装与配置 (5) 1.1系统运行环境 (5) 1.2安装数字证书管理工具 (6) 1.3 设置浏览器选项 (7) 第2章 网上缴费客户端安装与更新 (10) 2.1 安装环境 (10) 2.2 安装步骤 (10) 2.3 更新步骤 (11) 第3章 登录网上缴费客户端 (12) 3.1 权限开通 (12) 3.2 登录界面 (12) 3.3 操作流程 (12) 第4章 单位月缴费 (17) 4.1 功能 (17) 4.2 界面 (17) 4.3 操作流程 (17) 第5章 在途缴费查询 (24) 5.1 功能 (24) 5.2 界面 (24) 5.3 操作流程 (24)

第6章 月申报单位补缴 (27) 6.1 功能 (27) 6.2 界面 (27) 6.3 操作流程 (27) 第7章 年申报 (34) 7.1 功能 (34) 7.2 界面 (34) 7.3 操作流程 (34) 第8章 在途申报查询 (42) 8.1 功能 (42) 8.2 界面 (42) 8.3 操作流程 (42) 第9章 年申报单位月缴费 (45) 9.1 功能 (45) 9.2 界面 (45) 9.3 操作流程 (45) 第10章 缴费明细查询 (51) 10.1 功能 (51) 10.2 界面 (51) 10.3 操作流程 (51) 第11章 年申报单位补缴 (54) 11.1 功能 (54)

11.2 界面 (54) 11.3 操作流程 (54) 第12章 在线会员状态查询 (61) 12.1 功能 (61) 12.2 界面 (61) 12.3 操作流程 (61) 第13章 退休到龄人员查询 (63) 13.1 功能 (63) 13.2 界面 (63) 13.3 操作流程 (63) 第14章 工伤待遇发放信息查询 (64) 14.1 功能 (64) 14.2 界面 (64) 14.3 操作流程 (64) 第15章 单位信息维护 (66) 15.1 功能 (66) 15.2 界面 (66) 15.3 操作流程 (66) 第16章 社会化发放账户采集 (68) 16.1 功能 (68) 16.2 界面 (68) 16.3 操作流程 (68)

住房公积金监管系统方案完整

住房公积金监管系统方案 住房公积金监管系统实现了住房公积金业务数据、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数据、住房公积金财务数据和住房公积金专户资金流动数据的全面监管,做到业务有发生,资金有变化,财务账面有反应。监管系统共有业务数据定时抽取、银行数据请求与接收、预警参数设置、数据预警、业务数据查询、财务报表查询与上报、财务报表数据关系校验、资金管理、资金专户资金流动分析、法规管理、经验管理、案例管理、专业动态等功能。 一、系统关系图 监管系统与公积金中心各业务系统关系图如下: 1.监管的数据来源: 资金账户信息由资金管理系统提供,再通过多渠道交换平台传递到监管系统,业务信息(归集/贷款/财务)直接通过多渠道交换平台与监管系统交互,外部银行通过多渠道交换平台与监管系统交互。 2.办公平台与OA系统连接,数据分析与统计分析系统连接,外部接口与相应的系统连接(如征信等) 二、业务流程 监管网络信息系统全部采用B/S多层结构,监管系统流程图如下:

银行交易 受委托银行公积金中心 运行监管系统 单位明细账交易结果 个人明细账 业务信息 监管数据库 监管应用 公众服务 资金配置管理 财务系统/业务系统 财务凭证/业务信息 上传 不同业务进行支付结算 多渠道平台(市) 业务考核 资金使用情况备案 资金使用申请 资金使用 多渠道平台(省) 银行交易信息 交易发起 1. 资金配置管理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及相关额度,并同时向监管系统进行报备; 2. 财务及业务系统提出资金使用申请或额度调整; 3. 资金配置管理批复申请,同时向监管系统进行报备; 4. 财务及业务系统批复后的业务,通过多渠道平台(市)向银行发起交易; 5. 银行处理各项交易返回多渠道平台(市),并同时经多渠道平台(省)向监管系统传送信息; 6. 财务/业务系统根据银行返回交易生成会计凭证记账或进行相关到账处理; 7. 生成日记账及单位明细账、个人明细账; 8. 财务明细/业务明细经多渠道平台(省)上传到监管系统数据仓库中备查; 9. 监管系统使用银行、资金配置、财务、业务数据进行数据校对,并分析数据,形成预警报告; 10. 分析数据并对公积金中心进行考核; 11. 由监管系统提供对外的公众服务。

苏州园区公积金2011年7月1日调整

园区公积金7月1日调整 据相关消息,苏州工业园区将于2011年7月1日起实施社会保险(公积金)新政策,与《社会保险法》的实施时间保持一致。 (注:本文仅作参考,具体政策条例细则请以主管部门颁发的为主) 参保类型: 取消了原公积金A、B、C三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设立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甲、乙两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增设园区住房公积金制度。 保障待遇 甲类综合保障计划 ①个人缴费比例减少,工资净收入增加 ②社会保险待遇基本保持不变,医疗个人账户金额增加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待遇与苏州市区相同 ③住房保障待遇提高 购买房源可至苏州大市范围;租房提取报销比例由原来的约7.2% 增至16%;已动用原公积金账户购房的员工摊还不受影响,未动用过的员工可选择的优惠更多 乙类综合保障计划 ①个人缴费比例减少,工资净收入增加 ②社会保险待遇基本保持不变,医疗个人账户金额增加(原C类会员增加医疗个人账户)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待遇与苏州市区相同 ③住房保障待遇提高(指单独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员)购买房源可至苏州大市范围;租房可提取比例达16%;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住房公积金优惠利率贷款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住房保障实施细则》 购房范围:园区内放宽苏州大市范围 租房比例:约7.2%提高到16%

类型一:原公积金A类转为新政甲类 1、未动用过原公积金账户购房 选择一:动用原公积金普通账户(36%)存储额 (1)可根据年龄规定选择提取原普通专户和住房账户存储额或按月摊还; (2)动用住房账户(16%)并借用特殊补充账户(14%)和养老补充账户(6%)的当月入账金额偿还贷款。 选择二:只动用原公积金普通账户中的住房部分和新账户的住房账户 (1)只动用原公积金普通专户中的住房部分(约10.5个百分点);新账户中的住房账户存储额可选择提取或者按月摊还; (2)按照《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享受住房公积金优惠利率贷款政策,并可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每月入账金额(16%)按月偿还贷款或者一年二次提取。 公积金转移和提取: 账户设置和缴费比例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工伤保险实施细则

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保障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公积金会员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后获得医疗救治、生活保障和经济补偿的权益,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试行)》,结合园区的实际情况,制定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工伤保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所有公积金会员均可按照本细则享有公积金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认定 第三条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和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会员有本条(一)、(二)款情形的,按照本细则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会员有本条(三)款情形的,按照本细则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五条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六条会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园区公积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园区公积金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本条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细则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应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七条园区公积金行政主管部门应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认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认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会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会员所在的用人单位。劳动能力鉴定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修订) 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保障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公积金会员的基本医疗需求,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及《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试行)》,结合园区实际情况,制定园区公积金医疗保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参加园区公积金A或B类综合保障计划(以下简称A计划或B计划)的会员(含退休会员)按照本细则规定享有门诊、大病住院保险、大病补充保险、非住院大病门诊项目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公积金C类综合保障计划(以下简称C计划)的会员(含退休会员)按照本细则规定享有大病住院保险、大病补充保险、非住院大病门诊项目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条会员患病时,须持《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医疗保险证》、《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会员医疗保险病历卡》和《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会员卡》到园区公积金定点医疗保险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就诊或配药,享受本细则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基本医疗保险条件

第四条会员自公积金个人专户设立,并按规定正常缴纳公积金的次月起享有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会员发生中断缴纳公积金的情况,从正常缴纳公积金的最后一个月的次月起,暂停按本细则规定享有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五条会员在补缴公积金所对应的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 保险待遇。 第六条自谋职业人员参加公积金,自缴纳公积金之月起连续缴费满六个月后,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七条退休会员享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的;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其中长期在管理和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女会员年满55周岁); (2)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伤致残,经苏州市劳动鉴定委员会 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用人单位和会员本人按规定缴纳公积金的; (三)会员医疗专户累计存款达到当年公积金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医疗最低存款额的; (四)会员公积金实际缴费年限及公积金视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 第八条公积金医疗最低存款是为了保证会员退休后的基本医疗需求,其来源为: (一)会员医疗专户累计存储额; (二)会员普通专户(特别专户)填补医疗专户存储额; (三)会员用现金补足最低存款额部分。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一代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信 息系统项目 项目建议书 建设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制单位: 编制日期: 联系人:

目录 1 项目简介 (1) 1.1 项目名称 (1) 1.2 项目建设单位和负责人、项目责任人 (1) 1.3 项目建议书编制依据 (1) 1.4 项目概况 (2) 1.5 主要结论与建议 (2) 2 项目建设单位概况 (5) 2.1 项目建设单位与职能 (5) 2.2 项目实施机构与职责 (5) 3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6) 3.1 项目建设的背景和依据 (6) 3.2 现有信息系统装备和信息化应用状况 (7) 3.3 现有信息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差距 (8) 3.4 项目建设的意义和必要性 (9) 4 需求分析 (11) 4.1 与政务职能相关的社会问题和政务目标分析 (11) 4.2 业务功能、业务流程分析 (14) 4.3 系统功能和性能需求分析 (15) 5 项目建设方案 (19) 5.1 建设原则与建设目标 (19)

5.2 总体架构 (21) 5.3 模块功能概述 (22) 5.4 系统功能模块初步划分 (25) 5.5 银行的数据接口 (30) 5.6 数据要求 (31) 5.7 数据移植需求 (31) 5.8 数据文档安全解决方案 (31) 6 项目组织机构和人员 (37) 6.1 项目领导、实施和运维机构及组织管理 (37) 6.2 人员配置 (37) 6.3 人员培训需求和计划 (37) 7 项目实施进度 (39) 8 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40) 9 效益与风险分析 (41) 9.1 效益分析 (41) 9.2 项目风险与风险对策 (41) 9.3 结论 (42) 10 附表 (43) 10.1 项目投资估算表 (43) 10.2 工程费投资情况 (45)

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Ver1.0 2008年8月19日 目录 一、公积金相关政策............................................................................错误!未定义书签。 为什么要交住房公积金?........................................................................错误!未定义书签。 单位要怎么建立住房公积金?................................................................错误!未定义书签。 每个月单位应该怎么为职工交缴公积金?交多少公积金?................错误!未定义书签。 单位公积金帐目管理人员的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公积金业务流程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 A.建立单位职工公积金明细帐............................................................错误!未定义书签。 B.每月操作相关业务,按月缴交公积金............................................错误!未定义书签。 C.业务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 1、封存........................................................................................错误!未定义书签。 2、启封........................................................................................错误!未定义书签。 3、开户........................................................................................错误!未定义书签。 4、销户........................................................................................错误!未定义书签。 5、转入........................................................................................错误!未定义书签。 6、转出........................................................................................错误!未定义书签。 7、补缴........................................................................................错误!未定义书签。 8、部分支取................................................................................错误!未定义书签。 D.缴纳步骤............................................................................................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公积金系统操作方法...................................................................错误!未定义书签。 公积金管理系统功能图............................................................................错误!未定义书签。 界面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 公积金系统操作........................................................................................错误!未定义书签。 业务操作模块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 报表生成模块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 业务一览模块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 查询模块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常见问题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技术支持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公积金相关政策 为什么要交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法定规定的一项基金制度,每一个企事业单位都必须给自己的职工建立一个公积金帐户,并按月向每个职工的公积金帐户交缴住房公积金。

苏州园区公积金缴纳比例

苏州园区公积金缴纳比例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缴费比例按照综合社会保障计划的分类,缴纳方式数额有所不同,各用人单位除按单位全部员工月缴费基数的0.2%统一缴纳公积金工伤保险费外,分类综合缴费比例如下: 社会保障计划分类 (一)A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以下简称A计划)的公积金综合缴费比例为员工月缴费基数的44%,由用人单位及其员工各按22%的比例对等缴交。 (二)B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以下简称B计划)的公积金综合缴费比例为员工月缴费基数的36%,由用人单位及其员工各按18%的比例对等缴交。 (三)C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以下简称C计划)的公积金综合缴费比例为员工月缴费基数的28%,由用人单位及其员工各按14%的比例对等缴交。 A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 设立公积金养老、医疗、普通三个个人专户,社会统筹、大病(含生育)保险统筹二个公共基金专户。 (一)养老专户:入帐比例为员工本人月缴费基数的2%。 (二)医疗专户:员工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者,入帐比例为其本人月缴费基数的2%;35周岁至45周岁(含45周岁)之间者,入帐比例为其本人月缴费基数的3%;45周岁以上者,入帐比例为其本人月缴费基数的4%。 (三)普通专户:员工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者,入帐比例为其本人月缴费基数的36%;35周岁至45周岁(含45周岁)之间者,入帐比例为其本人月缴费基数的35%;45周岁以上者,入帐比例为其本人月缴费基数的34%。 (四)社会统筹:入帐比例为员工本人月缴费基数的2.5%。 (五)大病(含生育)保险统筹:入帐比例为员工本人月缴费基数的1.5%。 B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 设立公积金养老、医疗、特别三个个人专户,社会统筹、大病(含生育)保险统筹二个公共基金专户。 (一)养老专户:入帐比例为员工本人月缴费基数的11%。 (二)医疗专户:员工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者,入帐比例为其本人月缴费基数的2.5%;35周岁至45周岁(含45周岁)之间者,入帐比例为其本人月缴费基数的3%;45周岁以上者,入帐比例为其本人月缴费基数的3.5%。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制度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制度 A类 A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主要适用于园区中新合作开发区内所有用人单位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员工;中新合作开发区外各类用人单位可选择参加。 A类综合保障计划:含员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保障等六类社会保障项目。 A类保障计划缴费比例 B类 B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主要适用于园区中新合作开发区外各类用人单位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员工。中新合作开发区内各类用人单位,经单位申请,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园区公积金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选择参加。 B类综合保障计划:含员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五类社会保障项目

C类

C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主要适用于园区中新合作开发区外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员工、自谋职业人员。中新合作开发区内同类企业及人员,其它企业及人员经办理上款规定的审批手续后,可选择参加。 C类综合保障计划:含员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大病住院医疗四类社会保障项目 C类保障计划缴费比例 A类综合保障计划 养老专户最低存款额110000 元 医疗专户最低存款额 16000元 B类综合保障计划 养老专户最低存款额100000元 医疗专户最低存款额14000元 C类综合保障计划 养老专户最低存款额90000元 大病补充保险的保费 参加公积金A计划的会员由“中心”从其普通专户或医疗专户存款中扣缴 2.5 元?参加公积金B计划的会员从其医疗专户中扣缴 2.5 元 ?参加公积金C计划的会员由用人单位在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2.5 元 ?退休会员由“中心”从其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中扣缴 2.5 元 ?家庭保障的保费 本保障计划的保费按月缴纳,每月2元,从会员公积金普通专户或特别专户存款中扣缴 缴费上、下限基数及金额 公积金A类综合保障计划月缴纳基数及金额 上下限缴费基数9090.91--1200元 上下限金额4018.18---530.4元 公积金B类综合保障计划月缴纳基数及金额 缴费基数4000---1200元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住房保障实施细则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住房保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保障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参保员工的住房需求,根据《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参加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甲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以下简称甲类计划)的员工,以下所称员工均指甲类计划员工。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动用公积金是指员工按规定动用本人社会保险(公积金)住房账户、公积金普通专户存储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以下统称购房)或租房,以及动用住房账户、普通专户存储额或借用社会保险(公积金)养老补充账户和特殊补充账户基金偿还购房贷款(包括贷款本金和利息,下同)。 第二章动用公积金购房 第四条员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购房时,可根据本细则规定动用公积金的相应账户。 第五条员工在2011年7月1日后购房并申请动用公积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申请一次性提取本人住房账户及普通专户存储额,并动用住房账户、普通专户存储额以及借用养老补充账户和特殊补充账户基金(限员工偿还购房贷款计划生效后的养老补充账户及特殊补充账户的入账基金,下同)偿还购房贷款: (一)按规定正常缴费期间; (二)购买苏州大市范围内(苏州大市范围包括苏州市行政区域所辖的七个城区和五个县级市,下同)住房; (三)首次或第二次动用公积金(包括2011年6月30日前已动用公积金购房次数,下同); (四)本次动用前的住房账户、普通专户存储额满足《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存量基金使用管理规定》动用条件。 第六条员工在2011年7月1日后购房且不符合本细则第五条规定条件的,其住房账户及普通专户存储额在留足本次动用前的本人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实际缴费年限基本养老保险应计存款额(以下简称本人养老应计存款额)后的余额,可按规定申请一次性提取并偿还购房贷款。 第七条员工在2011年6月30日前购买园区内住房且在2011年7月1日后申请动用公积金的,参照本细则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办理。 第八条员工在2011年6月30日前购买园区外、苏州市城区范围内(苏州城区范围包括苏州市行政区域所辖的七个城区,下同)住房或派驻工作地住房且在2011年7月1日后申请动用公积金,符合《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存量基金使用管理规定》规定条件的,可申请一次性提取本人住房账户及普通专户存储额;本人住房账户及普通专户存储额在留足本次动用前的本人养老应计存款额后的余额,可按规定申请偿还购房贷款。 员工在2011年6月30日前已一次性提取公积金购买园区外、苏州市城区范围内住房或派驻工作地住房,且在2011年7月1日后该套住房购房贷款尚未还清的,本人住房账户及普通专户存储额在留足本次动用前的本人养老应计存款额后的余额,在2011年7月1日后可按规定申请偿还购房贷款。 第九条员工在2011年6月30日前购买园区外住房且不符合《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存量基金使用管理规定》规定条件,在2011年7月1日后申请动用公积金的,参照本细则第六条规定办理。 第十条员工在2011年6月30日前已动用公积金按月偿还购房贷款并在2011年7月1日后仍需继续偿还的,在按规定正常缴费期间,可动用本人住房账户、普通专户存储额以及借用养老补充账户和特殊补充账户基金偿还购房贷款,其偿还限额和偿还年限仍按本细则实施前的核定限额和年限继续执行。初次核定的购房贷款偿还限额在2011年7月1日后用完且该套住房购房贷款未还清的员工,符合本细则第五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条件的,可按原园区公积金会员动用公积金支付购房款限额和摊还购房贷款期限的

公积金操作流程

目录 第一部分登录网站及电子钥匙驱动安装 (1) 登录网站 (1) 电子钥匙(数字证书)驱动程序安装 (1) 电子钥匙(数字证书)调试 (3) 第二部分网上单位业务操作使用说明 (4) 个人开户 (4) 缴存基数调整 (7) 老职工比例调整 (9) 公积金汇缴 (11) 公积金汇缴制单 (11) 公积金汇缴复核缴款 (12) 公积金补缴 (14) 公积金补缴制单 (14) 公积金补缴复核缴款 (16) 封存 (19) 启封 (22) 修改交易密码 (24) 职工托管 (25) 个人账户转移 (28) 托管职工账户转入 (30) 操作员信息变更 (32) 单位资料变更 (33) 第三部分网上单位业务查询功能简介 (33) 公积金账户信息查询 (33) 公积金账户明细查询 (34) 个人账户查询 (35) 账户个人提取明细查询 (36) 账户个人转移(托管)明细查询 (37)

封存启封明细查询 (38) 基数调整查询 (38) 比例变更查询 (39) 网上办理流水查询 (40) 批量制单数据查询 (41) 汇补缴书补打 (42) 单位网上划款查询 (42) 预缴户明细查询 (43) 职工所在单位查询 (43) 数字签名查询 (44)

第一部分登录网站及电子钥匙驱动安装 登录网站 单位网上办公系统是指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网上办理、查询单位公积金业务的服务,通过单位网上办公系统实现网上办理公积金业务。网站地址https://www.docsj.com/doc/db13396973.html,。 电子钥匙(数字证书)驱动程序安装 登陆公积金网站(https://www.docsj.com/doc/db13396973.html,),进入“下载中心”,下载“辽宁CA数字证书驱动程序”。运行下载后的安装程序。 注意:在安装驱动前请不要将电子钥匙插入电脑。 在安装过程中,如果有杀毒软件询问是否可以修改文件或注册表等提示,请选择“同意”,如不同意安装会出现意外,会导致电子钥匙不可用,用户无法登陆系统。 双击安装程序程序,出现辽宁CA-客户端控件安装界面(图1),如下图: 图1 点击图1“下一步”,出现安装说明界面(图2),如下图:

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购房分期摊还申请书

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购房分期摊还申请表 ( 还贷期间一年二次提取 ) 贷款合同、住房还贷证明(银行盖章,有效期1个月),如前套住房在中心办理摊还申请且未 办理终止的,还需提供前套住房贷款结清证明和房产证、土地证或房产证、土地证(已注销 他项权证)(如已出售,提供易主证明),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购买二手房,需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契税完税发票、购房发票、存量房买卖契约、贷款合同、住房还贷证明(银行盖章,有效期1个月),如前套住房在中心办理摊还申请且未办理终止的,还需提供前套住房贷款结清证明和房产证、土地证或房产证、土地证(已注销他项权证)(如已出售,提供易主证明),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在本中心办理该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加入摊还的,只需提供身份证、贷款合同、住房还贷证明(有效期1个月,在本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用提供),如前套住房在中心办理摊还申请且未办理终止的,需提供前套住房贷款结清证明和房产证、土地证或房产证、土地证(已注销他项权证)(如已出售,提供易主证明),以上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配偶代取或住房还贷证明为配偶姓名,则还需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如买受人同一户口簿直系亲属提取的需另提供:同一户号户口簿、提取人与买受人身份证。2、申请人因归还住房贷款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账户必须留存1个月缴存额,以上部分方可提取。支取住房公积金时间为一年两次,不规定月份。保底金额可用于最后一次还贷。 3、本表一式三份,“中心”留两份,个人留一份,本表仅供申请人第一次申请摊还时使用,以后支取凭本人身份证和住房还贷证明(银行盖章)(有效期1个月)。如配偶代取或住房还贷证明为配偶姓名,则还需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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