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救助 5、商业医疗保险 6、全公费 7、全自费 8、其她社会保险 9、其她
(二)凡可由医院信息系统提供住院费用清单的,住院病案首页中可不填写“住院费用”。
附件2
住院病案首页部分项目填写说明
一、基本要求
(一)凡本次修订的病案首页与前一版病案首页相同的项
目,未就项目填写内容进行说明的,仍按照《卫生部关于修订
下发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卫医发〔2001〕286号)执行。
(二)签名部分可由相应医师、护士、编码员手写签名或
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
(三)凡栏目中有“□”的,应当在“□”内填写适当阿拉伯
数字。栏目中没有可填写内容的,填写“-”。如:联系人没有电
话,在电话处填写“-”。
(四)疾病编码:指患者所罹患疾病的标准编码。目前按照
全国统一的ICD-10编码执行。
(五)病案首页背面中空白部分留给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结合医院级别类别增加具体项目。
二、部分项目填写说明
(一)“医疗机构”指患者住院诊疗所在的医疗机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