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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利率互换集中清算业务规则全解

人民币利率互换集中清算业务规则全解
人民币利率互换集中清算业务规则全解

人民币利率互换集中清算业务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要求)为规范开展人民币利率互换集中清算业务,防范清算风险,提高清算效率,维护参与主体合法权益,保障利率衍生产品市场稳定,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清算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指定机构)上海清算所是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人民币利率互换集中清算机构,作为中央对手方(CCP)为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提供集中清算及相关服务。

第三条(清算定义)人民币利率互换集中清算业务(以下简称利率互换业务或本业务),是指市场参与者将其达成的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提交上海清算所进行集中清算,由上海清算所作为中央对手方承继交易双方的权利及义务,并按照多边净额方式计算各清算会员在相同结算日的利息净额,建立相应风险控制机制,保证合约履行、完成利息净额结算的处理过程。

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应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同业拆借中心)系统确认。

第四条(清算会员)符合上海清算所相关资质要求的市场参与者,可申请成为本业务清算会员,直接参与利率互换业务。其他市场参与者可通过清算会员代理方式,

参与利率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代理清算业务,由上海清算所另行规定。

第五条(清算方式选择)利率互换交易双方可自主选择集中清算或双边清算,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结算原则和最终性)上海清算所根据集中清算结果,按照先收后付的原则,组织完成上海清算所与各清算会员之间的利息净额结算。结算一旦完成不可撤销。

第二章清算产品

第七条(产品定义)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的一定期限内,根据约定数量的人民币名义本金交换利息额的金融合约。上海清算所暂仅接受固定利率对浮动利率的互换交易,即交易一方有义务支付固定金额,为固定利率支付方;交易另一方有义务支付浮动金额,为浮动利率支付方。浮动端参考利率为SHIBOR_O/N 、FR007 、SHIBOR_3M等。其他形式利率互换交易的集中清算业务上海清算所将另行规定。

第八条(合约要素)提交集中清算的利率互换交易应符合上海清算所合约要素规定,包括参考利率、成交日、名义本金、起息日、到期日、期限、支付日、支付周期、

计息天数、计息方式、计息基准、参考利率重置周期、参考利率重置日规则等。

第三章 利息计算

第九条 (计算机构)上海清算所是本业务的利息计算机构。上海清算所遵循独立客观、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约要素和相应利息计算细则,计算合约双方的应收或应付利息。

第十条 (利息计算)上海清算所对各清算会员持有的利率互换合约,逐笔计算每个合约在整个存续期内每个结算日的固息端利息金额、浮息端利息金额,再汇总轧差得到各结算日的利息净额。

第十一条 (固息端利息金额)固息端利息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计息基准固定利率名义本金固息端利息金额??= 第十二条 (浮息端单利利息金额)各计息周期浮息端单利利息金额等于其包含的各重置期利息金额之和:

??

????????∑=?+?=n 1i N i d )10000利差(参考利率值名义本金浮息端利息金额 其中:n i ......2,1=,表示上一定期支付日到该定期支付日间第i 个重置期;n 表示该计息周期内的重置期的数目;i d 表示第i 个重置期的实际天数,算头不算尾;N 表

示该参考利率对应计息基准的年度天数。

第十三条 (浮息端复利利息金额)各计息周期浮息端复利利息金额通过各重置期利息金额进行复利计算而得:

??????-?++?=∏=1])10000利差参考利率值(1[名义本金浮息端利息金额1n i i N d

其中:n i ......2,1=,表示上一定期支付日到该定期支付日间第i 个重置期;n 表示该计息周期内的重置期的数目;i d 表示第i 个重置期的实际天数,算头不算尾;N 表示该参考利率对应计息基准的年度天数。

第四章 清算会员及账户设置

第十四条 (会员条件)上海清算所普通清算会员可直接申请参与本业务。其他市场参与者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成为本业务清算会员:

(一)符合管理部门规定,可以从事利率衍生品交易;

(二)具有规范的内部风险管理制度和健全的技术系统,可以支持参加集中清算业务;

(三)遵守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最近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

(四)具有较好的持续经营能力,未被采取停业整顿、托管、接管、撤销、关闭等监管或处罚措施,未启动接管、

破产、重整、清算的行政或司法程序等;

(五)上海清算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市场参与者申请参与本业务,应认可和遵守上海清算所关于利率互换业务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参与准备)清算会员参与利率互换业务前,应与上海清算所签订《人民币利率互换集中清算协议》,交纳利率互换业务最低保证金和清算基金,并完成与上海清算所的联网及上海清算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十六条(账户规定)清算会员应指定或开立资金结算账户,用于集中清算后的资金结算,并授权上海清算所对该账户进行直接借记或贷记处理;上海清算所为清算会员开立利率互换业务保证金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清算会员缴纳的保证金。

资金结算账户可以选择清算会员在中国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以下简称大额支付系统)开立的清算账户,也可以选择在上海清算所开立的资金结算专户。

第十七条(清算专员)清算会员应指派两名以上清算专员,代表其与上海清算所进行利率互换业务联系。清算专员需参加上海清算所组织的利率互换业务培训并获得相应资格证书。清算会员对其指派的清算专员在上海清算所的利率互换业务活动负责。

第十八条(上海清算所账户)上海清算所以自身名

义开立清算资金账户、违约处置资金账户。清算资金账户用于办理上海清算所与各清算会员的净额资金结算;违约处置资金账户用于存放清算会员违约时上海清算所暂不交付清算会员的应收资金。

第五章风险管理

第十九条(风险管理制度)上海清算所采取风险敞口限额、保证金、风险监测、清算基金和风险准备金等制度,严格管理利率互换业务风险。

同业拆借中心与上海清算所协商联合发布利率互换收益率曲线。

第二十条(风险敞口限额)上海清算所根据清算会员的申请和业务开展情况,对每一个清算会员设置利率互换业务的风险敞口限额。

第二十一条(风险敞口计算)清算会员利率互换业务的风险敞口,由上海清算所按照如下原则计算:在任意市场条件下,清算会员发生违约时,上海清算所在平仓处理时间内按照市场价格将其利率互换合约进行平仓操作可能产生的预期损失值。

第二十二条(保证金种类)清算会员参与利率互换业务,应向上海清算所交纳保证金,包括最低保证金与变动保证金。其中,变动保证金包括盯市保证金和超限保

证金等。

第二十三条(最低保证金)最低保证金是清算会员事先交纳的现金或上海清算所认可的有价证券或资产,用于弥补清算会员在风险敞口限额范围内可能发生违约而产生的最大预计损失。

最低保证金要求=清算会员风险敞口限额×清算会员资信因子。

清算会员资信因子由上海清算所评估确定。

第二十四条(盯市保证金)盯市保证金是清算会员根据上海清算所对纳入集中清算的利率互换合约逐日盯市结果交纳的现金。

清算会员某一参考利率合约组合的盯市保证金要求,等于该合约组合当日的盯市亏损。

第二十五条(超限保证金)超限保证金是当清算会员利率互换合约组合的总风险敞口超出其风险敞口限额时,需缴纳的现金。

超限保证金要求=(总风险敞口-风险敞口限额)×清算会员资信因子×可变倍数

第二十六条(风险监测)上海清算所每日对市场风险因素、清算会员信用风险和市场流动性风险进行监测,包括回归测试、压力测试、会员资信评估、市场流动性评估等。

第二十七条(特别风控措施)根据风险监测情况,上海清算所有权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调整清算会员风险敞口限额,并相应调整其最低保证金要求;

(二)调整清算会员资信因子,并相应调整其最低保证金要求、超限保证金要求;

(三)调整风险敞口计算方法或计算参数,并根据重新计算的风险敞口值调整清算会员最低保证金、超限保证金要求;

(四)在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会员合约组合异常、节假日等特殊情况下,计算上海清算所面临的风险,并要求清算会员在规定时间内追加保证金;

(五)限定清算会员总风险敞口或某一参考利率合约组合风险敞口最大值,并对超出风险敞口最大值的合约采取强行平仓或强制提前终止等措施;

(六)上海清算所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二十八条(清算基金)清算基金是清算会员参与利率互换业务前交纳的现金,以弥补清算会员违约时保证金不足以覆盖的损失。

清算基金要求=清算会员风险敞口限额×清算基金比例。

清算基金的管理按照上海清算所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风险准备金)风险准备金是上海清算所按利率互换业务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的专项基金,用于弥补清算会员重大违约及与上海清算所业务及技术系统相关的重大风险事件所造成的损失,以保证清算活动正常进行。

风险准备金的管理按照上海清算所规定执行。

第六章清算与结算

第三十条(数据接收与合约替代)上海清算所利率互换集中清算系统(以下简称清算系统)实时接收经交易双方确认提交集中清算的利率互换交易数据,并进行合约替代,承继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但不符合上海清算所要素规定和风控要求的除外。上海清算所于当日日终生成并发布清算通知单,并据此作为与清算会员办理资金清算的有效凭证。

第三十一条(提前终止与清算退出)已纳入集中清算、未到期的利率互换合约,清算会员可申请提前终止或清算退出,上海清算所审核通过后生效。交易双方自愿发起提前终止的,应通过同业拆借中心系统确认。

提前终止与清算退出完成后,上海清算所不再对相应的合约承担任何支付管理、担保交收等权利与义务。

第三十二条(日终清算)每日数据接收截止时点,

清算系统停止接收利率互换交易、提前终止及清算退出申请,并进行日终处理,计算下一工作日应结算资金、保证金等,生成资金结算清单、保证金清单,发送至清算会员客户端。

清算会员应严格按照保证金清单、资金结算清单履行保证金结算、资金结算等权利与义务。如有异议,清算会员应在下一工作日规定时点前向上海清算所提出。

第三十三条(保证金扣收)上海清算所于结算日(S日)9:00至11:00组织保证金结算。清算会员保证金账户余额不足的,上海清算所将通过主动从清算会员指定资金结算账户扣收相应保证金的方式,完成保证金结算。清算会员应确保在保证金追加通知规定时点前备足所需资金。

第三十四条(资金结算)上海清算所于结算日(S 日)13:00至16:00组织资金结算。结算日13:00至15:00,上海清算所根据结算日前一工作日(S-1日)发布的资金结算清单,采取主动扣款方式,从清算会员指定资金结算账户,将清算会员应付资金划付至上海清算所。完成清算会员应付资金扣收后(结算日15:00至16:00),上海清算所向清算会员划付其应收资金。

第七章违约处理安排

第三十五条(违约情形)清算会员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形时,上海清算所有权认定该清算会员违约:

(一)资金结算违约情形:清算会员未在规定时点前在指定账户备足相应资金,导致资金结算失败。违约金额为实际未交付金额。

(二)保证金结算违约情形:上海清算所发出日终(或日间)保证金追加通知后规定时间内,清算会员未在指定账户备足相应资金,导致保证金结算失败。违约金额为实际未交付金额。

(三)其他上海清算所认定的违约情形。

第三十六条(违约处理)清算会员出现资金结算或保证金结算违约情形的,上海清算所有权立即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

(一)暂停接受违约清算会员后续利率互换业务;

(二)冻结违约清算会员开立在上海清算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冻结违约清算会员的保证金和清算基金;

(三)违约清算会员资金结算违约的,启动银行授信机制,融入资金以完成对未违约清算会员的资金结算;

(四)按照违约金额的千分之一逐日计收违约罚金;不足一日的,按一日计算;

(五)要求违约清算会员尽快履行资金结算或保证金

结算义务;

(六)上海清算所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三十七条(违约后续处理)违约清算会员应于规定时点前履行资金结算或保证金结算义务,足额将违约金额和违约罚金划付至上海清算所。

划付成功的,上海清算所恢复违约清算会员利率互换业务,解冻其资金结算账户、保证金及清算基金;已启动银行授信的,偿还授信银行相应资金,支付授信费用。

划付未成功的,上海清算所可启动对违约清算会员的平仓处理程序,并有权取消违约清算会员的业务资格。

第三十八条(平仓处理)上海清算所按以下程序对违约清算会员利率互换合约进行平仓:

(一)违约清算会员应在上海清算所启动平仓处理程序后的规定时间内,采取提前终止等方式减小实际风险敞口;

(二)上海清算所对违约清算会员持有的所有未平仓利率互换合约进行强制平仓。违约清算会员、非违约清算会员有义务配合上海清算所进行强制平仓。

第三十九条(损失弥补)违约处理产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由违约清算会员承担。上海清算所按以下顺序动用风险准备资源,弥补清算会员违约时产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

(一)违约清算会员交纳的利率互换保证金;

(二)违约清算会员交纳的利率互换清算基金;

(三)未违约清算会员交纳的利率互换清算基金与上海清算所风险准备金的一定比例。

第四十条(损失追偿)违约处理时动用上海清算所风险准备金或未违约清算会员交纳的清算基金的,上海清算所应向违约清算会员追偿或索赔,直至其补足。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时点调整)本规则有关业务时点为原则性规定,上海清算所可根据业务开展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四十二条(清算费用)上海清算所对利率互换业务实行有偿服务。具体收费办法按照上海清算所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解释权)本规则由上海清算所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实施日)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衍生金融工具会计核算】新会计准则下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处理若干问题探讨

【衍生金融工具会计核算】新会计准则下衍生金融工 具会计处理若干问题探讨 新会计准则下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处理若干问题探讨 新会计准则下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处理若干问题探讨 【摘要】本文以我国2 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为背景,就新会计准则对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处理有关规定所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指出新会计准则在衍生金融工具合约面值确认、衍生金融工具转移时的终止确认标准、套期会计处理及公允价值计量等方面仍需明确或改进。 【关键词】企业会计准则;衍生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根据财政部20XX年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衍生金融工具将全面纳入表内列报,并以公允价值计量,从而彻底改变了其以往只在表外披露的状况,这是我国会计准则在国际趋同方面取得的一大进步。但是,由于新会计准则是直接参考国际会计准则,难免会出现难以适应我国现实情况的问题。另外,新准则体系的不完善性及其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偏离之处也值得我们探究。笔者相信,这些研究将会对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完善和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一、衍生金融工具合约面值确认问题 衍生金融工具的合同面值一般指合约的名义金额或名义数量。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比较特殊,并不是按合约的名义金额或名义数量进行结

算,而是按一段时间内标的物价指标变动的差额乘以名义金额或数量结算,合约金额并不需要实际交割,如互换等。 新准则中并未提及衍生金融工具的合同面值是否需要确认。从目前的研究来看,大部分文章在讨论衍生金融工具的初始确认时,都主张对合约面值也进行确认。在衍生金融工具合约生效时即确认一项金融资产,同时确认同等数额的金融负债,在合约履行时再予以冲回。其理由是:如果只对变动额加以反映,就不能充分反映衍生金融工具所面临的风险。比如,如果对于利率互换只披露本报告期内的利息收入或利息支出,而不报告其合约的名义本金,那么报表使用者就无法知道利率的变动究竟会给企业带来多大影响。衍生金融工具的披露应让报表使用者对其所蕴含的风险有一个更加直观的了解以及更可靠的评估,所以,这些研究都主张衍生金融工具在初始计量时应该按其合同价值入账。 但是笔者认为,上述问题完全可以通过报表附注说明加以解决,衍生金融工具的合约面值不应予以确认。具体理由如下:其一,衍生金融工具基本上可以实现净额结算,就算不是净额结算,其实际交易结果对于会计报表的影响也等同于净额结算,以净额方式列报符合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实质;其二,衍生金融工具合约的名义金额实质上更像是一种数量单位。例如在利率互换中,是以利率变化的差额乘以合约的名义金额来确定结算金额,整个过程中根本不涉及本金的交换,如果把互换合约的名义金额予以确认的话,就好比将实物合同中的吨、箱等数量单位确认至报表,这是没有意义的。更何况由于衍生金融工

CRSIRSFXS外汇掉期货币互换和利率互换

货币掉期(CRS),外汇互换/掉期(FX Swap),利率互换(IRS)的区别 自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办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货币掉期(Cross Currency Interest Rate Swap ,简称 C R S )正式进入人们的视野。银行间外汇市场目前已有即期结售汇、远期结售汇、即期、远期、外汇互换等汇率产品,随着货币掉期的加入,产品线逐渐丰富,可供汇率风险管理的工具也逐渐增多。 可分解为本外币资产组合 货币掉期指在约定期限内交换约定数量的两种货币,同时定期交换两种货币利息的交易协议。一般在期初按约定汇率交换两种货币,并在期末以相同汇率、相同金额进行一次本金的反向交换,也有只在期末交换本金。利息支付可以采用固定利率,也可以采用浮动利率,于是有固定对固定、固定对浮动、浮动对浮动三种基本形式的货币互换。人民银行规定人民币参考利率应该是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货币市场利率,如七天回购利率(R007)、 3 个月SHIBOR 等,或存贷款基准利率。外币参考利率可有交易双方协定,一般采用伦敦同业拆放利率(LIBOR ),如 3 个月美元LIBOR 等。 货币掉期与利率掉期相似,利率掉期是同种货币不同利率之间的互换,如固定利率换3个月SHIBOR ,不交换本金只交换利息,因此违约风险较小。而货币掉期是两种货币的利率 之间的互换,如人民币 3 个月SHIBOR 换美元 3 个月LIBOR ,期初买方(定义为收美元利息的一方)支付美元收到人民币(一般按即期汇率),期间收基于LIBOR 的美元利息付基于SHIBOR 的人民币利息,期末再按同样汇率收回美元付出人民币。因为期末有本金交换,所以货币掉期的违约风险要大于利率掉期,并且多了一种汇率风险。 名称上货币掉期与外汇互换容易弄混,外汇互换(FX Swap )指期初买入美元期末卖出美元或相反方向,相当于一笔即期与一笔远期(或两笔远期)的综合,只涉及近端汇率与远端汇率而不涉及利率。而货币掉期本金交换近端远端按相同汇率,期间还交换利息。 浮动对浮动货币掉期可以拆解为固定对固定货币掉期与一笔人民币利率互换、一笔美元 利率互换的加总,如人民币美元3个月SHIBOR 对3 个月LIBOR 货币掉期可拆解为人民币基于 3 个月SHIBOR 的利率互换、美元基于 3 个月LIBOR 的利率互换、固定利率对固定利率的人民币兑美元货币掉期三笔交易,因此固定利率对固定利率的货币掉期的定价是最为核心的。 以固定利率对固定利率货币掉期的定价为例,一般将其视为一个美元债券与一个人民币 债券的组合,将美元端的现金流按一定的折现因子折现到期初可得到美元债券的价值,同样将人民币端的现金流按其相应的折现因子折现到期初可得到人民币债券的价值,美元债券价 值乘以即期汇率减去人民币债券价值即为对货币掉期买方的价值,一般在期初通过确定合适 的人民币利率来使合约价值为零。浮动对浮动的人民币兑美元货币掉期美元端如果是以3个月LIBOR 来计息,而人民币端以 3 个月SHIBOR 为基准,则期初的定价即为确定在 3 个月SHIBOR 上加多少点使合约价值为零,货币掉期合约的市值重估采用同样方法。 人民币兑美元货币掉期除了面临违约风险外,还面临了三种市场风险,分别是人民币利率、美元利率、人民币兑美元即期汇率三种价格变动的风险。银行等金融机构在进行人民币兑美元货币掉期交易时可采用合约价值对以上三种变量的delta 值来进行交易风险管理。

最新人民币利率互换协议(样本)

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协议 编号:SH-CNYIRS-08XXX 甲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方于ⅩⅩ年月日出具的编号为SU-CNYIRS08XXX 的《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指令书》,乙方已经接受甲方指令条件并达成交易。经平等协商一致,现甲方与乙方就上述指令所涉交易内容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定义 本协议项下所称的“交易”是指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具体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的一定期限内,根据约定数量的人民币本金交换现金流的行为,其中一方的现金流根据浮动利率计算,另一方的现金流根据固定利率计算。

二、交易内容 1、利率互换开始日期:ⅩⅩ年月日 2、利率互换结束日期:2016年月日(从开始日起1年整, 如遇非北京工作日向后顺延); 3、名义本金金额:人民币700,000,000.00元; 4、甲方支付浮动利率:SHIBOR O/N; SHIBOR O/N:指中国同业拆借中心每天上午9:30左右发布的当日隔夜拆借定盘利率; 5、浮动利率重置: 1)每季度为一个付息期; 2)付息期内,每1天为一个计息期,浮动利率SHIBOR O/N 每天重置; 3)首个计息日利率为ⅩⅩ年月日的SHIBOR O/N,即%,以后每个工作日重置SHIBOR O/N 4)如利率重置日为非工作日,则以该重置日前一个工作日的SHIBOR O/N作为该日的利率; 6、浮动利率计息基础:Act/365,复利; 7、乙方支付固定利率:%;

8、固定利率计息基础:Act/365,单利; 9、利息支付日:每季度支付一次。 10、计息调整惯例:调整(Adjusted)。即:按假日调整后的实 际付息日计算当期利息; 11、工作日调整惯例:修正的下一工作日(Modified Following)。即:如果协议付息日为国家法定假日,先检查 下一工作日是否跨入了下一个日历月,如果没有跨入下一日 历月,就调整到下一工作日;如果跨入了下一个日历月,就 调整到协议付息日的前一个工作日; 12、银行工作日:北京 13、利息计算方:* *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分行 14、结算账户: 15、交易适用法律:中国法律及法规 三、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1、甲方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进行本协议项下交易的目的是防范风险或保值,不违反国家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标准债券远期交易规则(试行)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关于发布《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标准债券远期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部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发文字号】中汇交发[2015]124号【发布日期】2015.04.06 【实施日期】2015.04.06 【法规类别】银行综合规定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 【全文】【法宝引证码】CLI.4.246495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关于发布《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标准债券远期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 (中汇交发〔2015〕124号) 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 为满足市场成员需求,促进债券远期市场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出标准债券远期产品的批复(银市场[2015]7号),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制订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标准债券远期交易规则(试行)》,现予公布,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标准债券远期交易规则(试行)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2015年4月6日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标准债券远期交易规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1.1为推进债券衍生产品市场发展,根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远期交易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9号)及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关于推出标准债券远期产品的批复(银市场[2015]7号)等规定,就标准债券远期交易制定本规则。 1.2本规则所称标准债券远期是指在银行间市场交易的,标的债券、交割日等产品要素标准化的债券远期合约。标准债券远期合约的清算方式为中央对手方集中清算或经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方式。 1.3标准债券远期交易的参与机构应为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集中清算的标准债券远期交易适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清算所)的集中清算协议。 1.4参与机构交易标准债券远期的应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X-Swap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 第二章定义 2.1合约要素 合约的组成要素,包括合约代码、合约标的、可交割债券、合约月份、交割日、最后交

1978-2012年中国1年期实际储蓄存款利率的变化

内江师范学院 金融统计分析实验报告册 编制尹福成、武菊审定牟廉明 专业: 班级:级班 学号: 姓名: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2016年9月

说明 一、学生在做实验之前必须要准备实验,主要包括预习与本次实验相关的理论知识,熟练与本次实验相关的软件操作,收集整理相关的实验参考资料,要求学生在做实验时能带上充足的参考资料;若准备不充分,则学生不得参加本次实验,不得书写实验报告; 二、要求学生要认真做实验,主要是指不得迟到、早退和旷课,在做实验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实验内容,极积主动地向实验教师提问等;若学生无故旷课,则本次实验等级计为D; 三、学生要认真工整地书写实验报告,实验报告的内容要紧扣实验的要求和目的,不得抄袭他人的实验报告; 四、实验成绩评定分为A+、A、A-、B+、B、C、D各等级。根据实验准备、实验态度、实验报告的书写、实验报告的内容进行综合评定,具体对应等级如下:完全符合、非常符合、很符合、比较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完全不符合。

实验名称:1978-2012年中国1年期实际储蓄存款利率的变化(实验一) 指导教师: 实验时数: 4 实验设备:安装了EXCEL的计算机 实验日期:年月日实验地点: 实验目的: 1、掌握实际利率的两种计算方法,并分析1978-2012年中国1年期实际储蓄存款利率的变化特点。 2、比较两种实际利率测算方法的差异性及科学性。 实验准备: 1、在开始本实验之前,请回顾教科书的相关内容; 2、需要一台准备安装EXCEL的计算机; 3、数据来源:通过国家统计局网站、中国人民银行网站获取数据。 实验内容及要求 内容:分析1978-2012年中国1年期实际储蓄存款利率的变化特点,运用名义利率、通货膨胀率和物价指数的数据用两种方法来计算并分析哪种方法更科学。 要求:1、采集实验基础数据。通过网上登录国家统计局网站查看中国统计年鉴,以及登录中国人民银行网站获取相应数据。数据样本区间为1978-2012年。 2、利用Excel软件分别按照两种方法计算实际利率。第一种方法:实际利率=名义利率-通货膨胀率。第二种方法:实际利率=(名义利率-通货膨胀率)/(1+通货膨胀率)。 3、做出实际储蓄存款利率的变化以及两种不同算法下实际利率变化的折线图。 4、分析图表,考察实际存款利率变化特点并比较两种计算方法的科学性。 实验结果及分析: (一)采集实验基础数据 (1)名词解释说明 1.实际利率,是指剔除通货膨胀率后储户或投资者得到利息回报的真实利率。 2.名义利率,是央行或其它提供资金借贷的机构所公布的未调整通货膨胀因素的利率,即利息(报酬)的货币额与本金的货币额的比率。即指包括补偿通货膨胀(包括通货紧缩)风险的利率。 3.通货膨胀,在信用货币制度下,流通中的货币数量超过经济实际需要而引起的货币贬值和物价水平全面而持续的上涨--用更通俗的语言来说就是:在一段给定的时间内,给定经济体中的物价水平普遍持续增长,从而造成货币购买力的持续下降。 4.物价指数,物价指数亦称商品价格指数是反映各个时期商品价格水准变动情况的指数。物价指数是一个与某一特定日期一定组合的商品或劳务有关的价格计量。当该商品或劳务的价格发生了变化,其价格指数也随之变化。 (2)查询数据

人民币利率互换协议样本样本

人民币利率互换协议样本样本 人民币利率互换协议样本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协议编号:SH--YIRS--08XXX甲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以下简称乙方”根据甲方于月日出具的编号为SU--YIRS08XXX的《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指令书》,乙方已经接受甲方指令条件并达成交易。 经平等协商一致,现甲方与乙方就上述指令所涉交易内容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定义本协议项下所称的“交易”是指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具体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的一定期限内,根据约定数量的人民币本金交换现金流的行为,其中一方的现金流根据浮动利率计算,另一方的现金流根据固定利率计算。 二、交易内容 11、、利率互换开始日期:月日 22、、利率互换结束日期:月日(从开始日起11年整,如遇非北京工作日向后顺延); 33、、名义本金金额::人民币700,000,; 44、、甲方支付浮动利率:SHIBOR O/N;SHIBOR O/N:指中国同业拆借中心每天上午99::030左右发布的当日隔夜拆借定盘利率;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55、、浮动利率重置::11)每季度为一个付息期;22每)付息期内,每11天为一个计息期,浮动利率N SHIBOR O/N每天重置;33)首个计息日利率为月

的日的SHIBOR O/N,即%,以后每个工作日重置SHIBORO/N44)如利率重置日为非工作日,则以该重置日前一个工作日的N SHIBORO/N作为该日的利率; 66、、浮动利率计息基础:Act/365,复利; 77、、乙方支付固定利率::%; 88、、固定利率计息基础:Act/365,单利; 99、、利息支付日::每季度支付一次。 10、、计息调整惯例::调整(Adjusted)。 即::按假日调整后的实际付息日计算当期利息; 11、、工作日调整惯例::修正的下一工作日(Modified Following)。 即::如果协议付息日为国家法定假日,先检查下一工作日是否跨入了下一个日历月,如果没有跨入下一日历月,就调整到下一工作日;如果跨入了;下一个日历月,就调整到协议付息日的前一个工作日;12、、银行工作日::北京 13、、利息计算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 14、结算账户:: 15、交易适用法律::中国法律及法规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三、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11、甲方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2、进行本协议项下交易的目的是防范风险或保值,不违反国家任何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是甲方真实意愿的表示,甲方就此已依法和依公司章程规定履行了全部审批手续,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获得了上级主管部

商品互换市场集中清算机制的比较研究

商品互换市场集中清算机制的比较研究 摘要:本文分析了互换市场的特点和潜在风险,归纳了互换清算合约的特点,并将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的谷物互换清算合约,新加坡交易所、伦敦清算所和洲际交易所的铁矿石互换清算合约进行对比分析,进一步揭示了CME ClearPort、SGX AsiaClear、LCH Clearnet和ICE Clear U.S.等互换清算平台的对接机制,最后提出了场外互换合约清算的整合机制,以及其对构建和监管我国商品互换市场的启示。 关键词:商品互换;场外市场;集中清算 中图分类号:F83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2265(2016)04-0069-08 一、引言 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全球主要的衍生品清算所开始为场外衍生品提供清算和交收服务,以帮助市场参与者更好地管理他们的信用风险。这些可清算的场外衍生品首先在交易所外单独成交,再通过交易后平台(post-trade basis)在清算所进行再登记。清算所充当交易的中央对手方,近似于传统交易所交易的期货和期权产品的清算和交收过程。自2001年安然公司破产后,场外可清算衍生品(OTC Cleared Derivatives)在国际能源衍生品市场中受到的关注日益强烈。

到2002年,纽约商业交易所(NYMEX)和洲际交易所(ICE)开始为场外能源衍生品提供清算服务。自此,可清算衍生品的成交量开始持续增长。目前,可清算衍生品包括利率、股票、商品和信用产品。尽管可清算场外衍生品的成交量有了明显的增长,但是很多市场参与者仍喜欢传统的场外衍生品和交易所产品。可清算场外衍生品因此被视为“第三类”衍生品,并未对前两类产品产生太大的影响。直到2007―2008年金融危机后,美国政府开始关注对场外衍生品的中央对手方清算和交收体系。特别是AIG等公司在信用违约互换(CDS)等衍生品市场的失败,引起了有关当局对在场外市场采用中央对手方清算机制的高度重视。2009年6月,美国财政部建议在场外市场体系中引入中央对手方清算机制,经过近一年的听证、辩论和投票,国会就相关问题达成一致,并于2010年7月颁布了《多德―弗兰克法案》。法案第七章授权美国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和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对场外衍生品进行监管,包括规定哪些产品应强制进行场内清算,并要求互换交易商和互换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应通过交易所 或互换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朱小川,2010)。 我国商品互换市场发展还不够成熟,但市场对新型衍生工具的需求日益强烈,国际商品互换市场的做法为我国多层次商品市场的建立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本文对互换市场的特点和主要风险进行归纳,研究了交易所可清算互换合约的

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

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xx年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衍生金融工具将全面纳入表内列报,并以公允价值计量,从而彻底改变了其以往只在表外披露的状况,这是我国会计准则在国际趋同方面取得的一大进步。但是,由于新会计准则是直接参考国际会计准则,难免会出现难以适应我国现实情况的问题。另外,新准则体系的不完善性及其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偏离之处也值得我们探究。笔者相信,这些研究将会对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完善和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一、衍生金融工具合约面值确认问题 衍生金融工具的合同面值一般指合约的名义金额或名义数量。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比较特殊,并不是按合约的名义金额或名义数量进行结算,而是按一段时间内标的物价指标变动的差额乘以名义金额或数量结算,合约金额并不需要实际交割,如互换等。 新准则中并未提及衍生金融工具的合同面值是否需要确认。从目前的研究来看,大部分文章在讨论衍生金融工具的初始确认时,都主张对合约面值也进行确认。在衍生金融工具合约生效时即确认一项金融资产,同时确认同等数额的金融负债,在合约履行时再予以冲回。其理由是:如果只对

变动额加以反映,就不能充分反映衍生金融工具所面临的风险。比如,如果对于利率互换只披露本报告期内的利息收入或利息支出,而不报告其合约的名义本金,那么报表使用者就无法知道利率的变动究竟会给企业带来多大影响。衍生金融工具的披露应让报表使用者对其所蕴含的风险有一个更加直观的了解以及更可靠的评估,所以,这些研究都主张衍生金融工具在初始计量时应该按其合同价值入账。 但是笔者认为,上述问题完全可以通过报表附注说明加以解决,衍生金融工具的合约面值不应予以确认。具体理由如下:其一,衍生金融工具基本上可以实现净额结算,就算不是净额结算,其实际交易结果对于会计报表的影响也等同于净额结算,以净额方式列报符合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实质;其二,衍生金融工具合约的名义金额实质上更像是一种数量单位。例如在利率互换中,是以利率变化的差额乘以合约的名义金额来确定结算金额,整个过程中根本不涉及本金的交换,如果把互换合约的名义金额予以确认的话,就好比将实物合同中的吨、箱等数量单位确认至报表,这是没有意义的。更何况由于衍生金融工具名义交易额大,将其确认至报表以后会导致资产及负债数额不合理地扩大。 综上所述,人们必须改变在初始确认时按合约面值计量资产或负债这一习惯思维,把握衍生金融工具所特有的交易性质,对衍生金融工具的初始确认仅以净交易额或公允价值

第九章 互换及互换应用

第一节互换概述 一、互换定义 简单的说,互换是指在互换方之间将各自资产收益或负债成本现金流互相调换。在互换交易中,一般总是双方将各自比较优势的资产或负债或现金流与另一方进行交换。 二、互换买方卖方 这里以常见的固定利率对浮动利率互换为例介绍。互换的买方指利率互换中固定利率支付方(同时也是浮动利率接受方);互换的卖方即浮动利率支付方(同时也是浮动利率接受方)。 三、互换作用 1.互换双方可以利用各自的比较优势,降低筹资成本,并防范互换各方面面临的汇率、利率变动风险。 2.互换交易可以使互换各方方便地筹集到所希望的期限、币种及利率结构的资金。并可使互换方资产负债相匹配,以适应其资产负债管理要求。通过互换业务,还可以将流动性较差的债务加以转换,并使互换方财务状况得以改善。通过互换,还可以使跨国公司避免外汇管制及税收政策方面的限制,以充分利用跨国公司的独特优势。 四、互换的种类 从所涉及交易品种划分,互换可分为货币互换、利率互换、商品互换及股权互换及信用互换,还有衍生互换。 我们在后面的章节中逐一介绍。 第二节利率互换 一、利率互换概念 利率互换是指在同种货币间不同债务或资产在互换双方之间的调换,最基本的利率互换是固定利率支付或收取与浮动利率的支付或收取的交换。 最普通的利率互换是一方同意向另一方支付固定利率,同时另一方同意向对方支付浮动利率。实际上只需某一方支付二者的净利差即可。支付固定利息的一方称为互换买入方,支付浮动利息的一方称为互换卖出方。 基本原理是:互换双方利用在不同资金市场上的比较优势进行信用套利。即双方从信贷市场的不完全性或市场的低效率中共同获利。 二、利率互换概述 利率互换是那些需要管理利率风险的银行家、公司财务主管、资产组合经理们使用的常见工具。同其它金融衍生工具一样,互换可以使你在不必调整基础资产组合的条件下从而控制风险水平。助学金营销协会(SALLIE MAE)在1982年签订了第一张互换合约。 一些固定利率资产会带来固定的利息;这些资产产生的收入水平不会随着市场利率的变动而变化。而其它资产却会有浮动的、变化的利息。典型的浮动利率是LIBOR或美国短期国债利率,最普便使用的浮动利率是6个月期的浮动利率。 在一项互换交易中,有两个主要的参与者,其中一方支付固定利率,另一方支付确定标的的浮动利率。我们称支付固定利率的一方是买进互换,支付浮动利率的一方是卖出互换。 随着互换市场的成长,很显然,标准化互换的出现既有助于市场的发展,又可以减少起草合同的相关的法律费用。运用互换的金融机构已经认识到不必每次筹划一个新的互换交易都要起草新的合同文本。 这样就导致了国际互换交易商协会的诞生,现在更名为国际互换和衍生产品协会(ISDA)。它的出现反映了大规模衍生市场需要标准化,ISDA为标准化互换提供了一套标

利率变化的因素及影响

一、影响利率变化的主要因素 利率水平受各种因素的制约而发生变化。通常影响利率的直接因素有: 1.平均利润率的水平。利息只能是平均利润的一部分,利息率不能超过平均利润率。利率与平均利润率成正比。 2.资金的供求状况。某一时刻利率水平的高低取决于资金的供求状况。市场借贷资金紧张时,利率就上升,反之则下降。 3.借贷资金的风险大小。利率与借贷风险成正比。 4.借贷期限的长短。通常借贷期限越长,利率越高,反之则越低。 5.预期的物价水平。利率与物价同方向变动。 此外还有银行费用、国家经济政策、历史因素和世界利率水平等因素也对利率的变化有不同程度的影响作用。 二、利率的变化对经济的影响作用 利率是宏观经济调节的重要杠杆,是货币供给量的重要控制手段。利率的变动对经济的影响主要表现在: 1.存款利率变动的影响。通常利率上调会吸引储蓄,使流通中货币量减少,从而生活消费相对下降;利率下调会使储蓄下降,流通中货币量增大,从而使生活消费增加,同时还会改变居民的投资方向,如转投向股票和债券。可见,存款利率的调整主要是通过调节存款量来控制流通中的货币量和社会对生活资料的需求量。 2.贷款利率变动的影响。贷款利率上调会加大借款成本,抑制借款者积极性,从而抑制银行贷款规模,减少流通中的货币量,并使生产性需求相对下降;利率下调会减小借款成本,刺激借款,使银行贷款规模扩大、流通中货币量增加,并使生产性需求增长。可见,贷款利率的调整主要是通过调节贷款量来控制货币量和社会对生产资料的需求量。 利率杠杆的运用通常是政府、中央银行和专业银行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尤其是总供给与总需求比例状况和物价指数,进行逆风向调节。当总需求大于总供给或出现通货膨胀时,会提高利率,以减少货币量,抑制总需求和物价增长;相反当总需求小于总供给和物价指数过低时,则会降低利率,以增加货币量,刺激总需求的增长。 当然,利率的调整和利率的杠杆作用是有条件的,只有恰当适度地运用才能获得最佳的政策效应。 利率的变化对经济的影响作用 利率是宏观经济调节的重要杠杆,是货币供给量的重要控制手段。利率的变动对经济的

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及其定价研究

【摘要】本文从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现状考察出发,进而分析了目前我国利率互换定价体系的机制与缺陷,最终对我国利率互换的发展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利率互换;现状;定价 一、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现状 (1)从交易量来看。我国利率互换市场形成于2006年,虽然此时人民币利率互换市场处于摸索阶段,但利率互换名义本金成交量已经达到了355.7亿元。从2007年开始,利率互换交易大幅扩增,2011年交易量已经是2006年的75倍。2012年第一季度,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名义本金总额达到4913.7亿元。虽然市场交易存在波动,例如2009年名义本金增长率最低, 2010年又有所回升,但从整个趋势来看,利率互换名义本金交易量在国内市场还将快速增长。(2)从交易品种来看,人民币利率互换的浮动端基准利率主要包含三种:一年定期存款利率、7天回购利率(fr007)以及shibor(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总的来看,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互换产品在市场中的逐渐淡出, fr007则处于利率互换产品的主导地位。shibor目前虽不是最主要的品种,但其成交量正在持续增加。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货币政策执行报告》,2007年至2011年,以shibor 为基准的利率互换占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总量的比率分别为:19%, 22%,28%,40.3%,45.5%。(3)从交易期限来看,大部分集中在5年及以下的中短期交易,在5年到10年的关键期限交易不多。(4)从交易机构来看,机构的范围与数量均逐步增加,尤其是中资机构的参与交易意识和参与交易度都显著提高。2006年3月初公布的备案机构18家,其中中资的只有5家银行,仅占 28%,2012年5月21日公布的备案机构已达87家,其中的中资金融机构增至54家,占62%,涵盖了四大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合作信用社、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多种类型。 二、人民币利率互换定价机制与存在的问题 人民币利率互换定价的原理,从理论上来说即确定利率互换中的固定利率价值和浮动利率价值,使利率互换的交易双方在协议约定的未来一定时期内,双方所支付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是相等的,交易双方所承担的利息支出和收入的现值完全相等的定价,就是最合理的利率互换定价。在利率互换定价时,若确定了固定利率,那固定利率的未来现金流就可以确定,然后可以计算出固定利率的现值。然而,浮动利率的未来现金流是不确定的。因此,在定价时需要先确定浮动利率的现值,然后再确定利率互换报价的固定利率。一般在定价时,先确定一个参考的基准利率,然后根据该基准利率所生成的远期利率,来计算浮动现金流,并以此推算固定利率报价。目前,国内常用的参考利率有fr007、shibor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在不考虑违约风险的前提下,一旦确定利率互换中的浮动利率确定方式,利率互换的定价就是计算出用于利率互换交易的固定利率,使该利率互换交易的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价值差为零。在利率互换市场上,固定利率的报价一般在一个参考的基准利率下再加上利差作为利率的报价。从目前国内利率互换市场来看,除了基准利率缺失问题外,人民币利率互换产品还存在着市场流动性不足、远期利率定价发现机制不足,以及市场风险控制体系薄弱等几个方面问题。 三、发展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的建议 (1)需要充分发挥商业银行的主导作用,逐步引入非金融机构交易主体。商业银行是人民币利率互换市场最大的参与者,应该进一步挖掘利率互换市场、拓展客户需求。通过提示利率交易风险,培养利率风险意识,为企业客户量身设计组合产品,将利率互换与其资产负债挂钩,使以企业客户为主的非金融机构参与者能够在利率互换交易中获利,规避其自身的

利率互换及其交易策略介绍资料讲解

利率互换及其交易策 略介绍

利率互换及其交易策略介绍 一、利率互换简介 利率互换(Interest Rate Swap, IRS),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的一定期限内根据约定数量的名义本金,在合同期指定的一系列特定日期按照不同的计息方式交换利息的交易。最常见的利率互换是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的互换,在一系列指定日期,一方须支付浮动利率,另一方则支付固定利率。而在实际结算时,双方只用交付差额,比如在某一指定日期,浮动利率大于固定利率,那么支付浮动利率的交易方支付(浮动利率-固定利率)*名义本金。 利率互换的基本原理是基于比较优势。比较优势理论的核心是指:由于筹资者信用等级不同,所处地理位置不同,对于不同金融工具使用的熟练程度不同,取得资金的难易程度不同等原因,在筹资成本上存在着比较优势。这种比较优势的存在使筹资者能够达成相互协议,在各自领域各展所长,然后相互交换债务,从而达到降低筹资成本或对冲利率风险的目的。 例如:A公司是信用评级为AAA级的大型公司,其固定利率融资成本为7%,浮动利率融资成本为LIBOR+0.4%;B公司是信用评级为BBB的中小型公司,它的固定利率融资成本为8.5%,浮动利率融资成本为LIBOR+0.7%。 表1:A公司与B公司固定、浮动融资利率利差 从上表可以看出,无论是固定利率融资还是浮动利率融资,A公司都拥有绝对优势,但B公司在浮动利率融资上具有比较优势。现假设A公司需要浮动利率资金,B公司需要固定利率资金,双方都需要发挥自己的相对优势,并通过利率互换将这种优势转会化为实际经济利益。因此,A公司按7%的固定利率筹措资金,B公司按LIBOR+0.7%的浮动利率筹措资金然后进行利率互换。于是A和B达成如下互换协议:

国际金融--利率互换和货币互换例题

CHAPTER 14 INTEREST RATE AND CURRENCY SWAPS 1. Alpha and Beta Companies can borrow for a five-year term at the following rates: Alpha Beta Moody’s credit rating Aa Baa Fixed-rate borrowing cost 10.5% 12.0% Floating-rate borrowing cost LIBOR LIBOR + 1% a. Calculate the quality spread differential (QSD). b. Develop an interest rate swap in which both Alpha and Beta have an equal cost savings in their borrowing costs. Assume Alpha desires floating-rate debt and Beta desires fixed-rate debt. No swap bank is involved in this transaction. 2. Do problem 1 over again, this time assuming more realistically that a swap bank is involved as an intermediary. Assume the swap bank is quoting five-year dollar interest rate swaps at 10.7% - 10.8% against LIBOR flat. 8. A company based in the United Kingdom has an Italian subsidiary. The subsidiary generates €25,000,000 a year, received in equivalent semiannual installments of €12,500,000. The British company wishes to convert the euro cash flows to pounds twice a year. It plans to engage in a currency swap in order to lock in the exchange rate at which it can convert the euros to pounds. The current exchange rate is €1.5/£. The fixed rate on a plain vanilla currency swap in pounds is 7.5 percent per year, and the fixed rate on a plain vanilla currency swap in euros is 6.5 percent per year. a. Determine the notional principals in euros and pounds for a swap with semiannual payments that will help achieve the objective. b. Determine the semiannual cash flows from this swap. ? 2012 by McGraw-Hill Education. This is proprietary material solely for authorized instructor use. Not authorized for sale or distribution in any manner. This document may not be copied, scanned, duplicated, forwarded, distributed, or posted on a website, in whole or part.

什么是利率互换

利率互换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的一定期限内,根据约定数量的人民币本金交换现金流的行为,其中一方的现金流根据浮动利率计算,另一方的现金流根据固定利率计算。在央行的《通知》颁布后,国家开发银行与中国光大银行完成了首笔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该笔协议的名义本金为人民币50亿元,期限10年,由光大银行支付固定利率、开发银行支付浮动利率。 利率互换这个调换是双方的,如甲方以固定利率换取乙方的浮动利率,乙方则以浮动利率换取甲方的固定汇率,故称互换。互换的目的在于降低资金成本和利率风险。利率互换与货币互换都是于1982年开拓的,是适用于银行信贷和债券筹资的一种资金融通新技术,也是一种新型的避免风险的金融技巧,目前已在国际上被广泛采用。 利率互换产生的原因 利率互换之所以会发生,是因为存在着这样的两个前提条件: ①存在品质加码差异 ②存在相反的筹资意向 利率互换的优点 ①风险较校因为利率互换不涉及本金,双方仅是互换利率,风险也只限于应付利息这一部分,所以风险相对较小; ②影响性微。这是因为利率互换对双方财务报表没有什么影响,现行的会计规则也未要求把利率互换列在报表的附注中,故可对外保密; ③成本较低。双方通过互换,都实现了自己的愿望,同时也降低了筹资成本; ④手续较简,交易迅速达成。利率互换的缺点就是该互换不像期货交易那样有标准化的合约,有时也可能找不到互换的另一方。 利率互换的交易机制 利率互换是受合同约束的双方在一定时间内按一定金额的本金彼此交换现金流量的协议。在利率互换中,若现有头寸为负债,则互换的第一步是与债务利息相配对的利息收入;通过与现有受险部位配对后,借款人通过互换交易的第二步创造所需头寸。利率互换可以改变利率风险。 固定利率支付者:在利率互换交易中支付固定利率;在利率互换交易中接受浮动利率;买进互换;是互换交易多头;称为支付方;是债券市场空头;对长期固定利率负债与浮动利率资产价格敏感。浮动利率支付者:在利率互换交易中支付浮动利率;在利率互换交易中接受固定利率;出售互换;是互换交易空头;称为接受方;是债券市场多头;对长期浮动利率负债与固定利率资产价格敏感。

利率互换及其交易策略介绍

利率互换及其交易策略介绍 一、利率互换简介 利率互换(Interest Rate Swap, IRS),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的一定期限内根据约定数量的名义本金,在合同期指定的一系列特定日期按照不同的计息方式交换利息的交易。最常见的利率互换是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的互换,在一系列指定日期,一方须支付浮动利率,另一方则支付固定利率。而在实际结算时,双方只用交付差额,比如在某一指定日期,浮动利率大于固定利率,那么支付浮动利率的交易方支付(浮动利率-固定利率)*名义本金。 利率互换的基本原理是基于比较优势。比较优势理论的核心是指:由于筹资者信用等级不同,所处地理位置不同,对于不同金融工具使用的熟练程度不同,取得资金的难易程度不同等原因,在筹资成本上存在着比较优势。这种比较优势的存在使筹资者能够达成相互协议,在各自领域各展所长,然后相互交换债务,从而达到降低筹资成本或对冲利率风险的目的。 例如:A公司是信用评级为AAA级的大型公司,其固定利率融资成本为7%,浮动利率融资成本为LIBOR+0.4%;B公司是信用评级为BBB的中小型公司,它的固定利率融资成本为8.5%,浮动利率融资成本为LIBOR+0.7%。 表1:A公司与B公司固定、浮动融资利率利差 从上表可以看出,无论是固定利率融资还是浮动利率融资,A公司都拥有绝对优势,但B公司在浮动利率融资上具有比较优势。现假设A公司需要浮动利率资金,B公司需要固定利率资金,双方都需要发挥自己的相对优势,并通过利率互换将这种优势转会化为实际经济利益。因此,A公司按7%的固定利率筹措资金,B公司按LIBOR+0.7%的浮动利率筹措资金然后进行利率互换。于是A和B达成如下互换协议:

中国人民银行开展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试点事宜通知260

中国人民银行开展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试点事 宜通知260 260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 银行、股份制银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 为丰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以下简称市场投资者) 风险管理工具,规范和引导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加快利率市场 化进程,现就开展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试点的有关事宜通知如 下: 一、本通知所称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以下简称互换交易) 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的一定期限内,根据约定数量的人民币 本金交换现金流的行为,其中一方的现金流根据浮动利率计算, 另一方的现金流根据固定利率计算。 二、市场投资者中,经相关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开办衍生产品 交易业务的商业银行,可根据监督管理机构授予的权限与其存贷 款客户及其他获准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商业银行进行利率互 换交易或为其存贷款客户提供利率互换交易服务;其他市场投资者

只能与其具有存贷款业务关系且获准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商业银行进行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互换交易。 三、互换交易的参考利率应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同业中心)发布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具有基准性质的市场利率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等。 四、市场投资者进行互换交易应树立风险意识,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切实防范互换交易可能带来的风险。 市场投资者在开展互换交易业务前应将其互换交易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报送相关监督管理机构,同时抄送同业中心。 五、互换交易可以通过同业中心的交易系统进行,也可以由交易双方通过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进行。 六、市场投资者进行互换交易时,应逐笔订立书面形式的交易合同,对互换交易的交易要素做出约定。交易双方认为有必要的,可另外订立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情形及违约处理等做出明确约定,该协议与交易合同一起构成互换交易的完整合同。 七、市场投资者进行互换交易时,可按对手的信用状况协商设立保证金或保证券。保证金(券)的提交、保管和处置方式等比照债券远期交易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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