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视界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视界 › 风险揭示书

风险揭示书

风险揭示书
风险揭示书

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天津贵金属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的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收交易业务是一种潜在收益和潜在风险较高的投资品种,对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理解风险的程度、风险控制能力以及投资经验有较高的要求。

天津融金汇银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会员单位)是具有交易所签约会员资格的企业法人。客户签署本协议,代表其与天津融金汇银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未来进行贵金属延期交收交易业务的风险认知与了解。

本揭示书旨在向投资者充分揭示投资风险,并且帮助投资者评估和确定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本揭示书披露了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因素,但是并没有完全包括所有关于贵金属交易的风险。鉴于投资风险的存在,在签订本协议及进行交易前,投资者应该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必须确保自己理解有关交易的性质、规则;并依据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承担风险的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此交易。

对于本揭示书有不理解或不清晰的地方应该及时咨询相关的机构,对揭示书不存在异议时请亲笔签字确认。

一、温馨提示

1.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收交易业务具有高投机性和高风险性,不适合利用养老基金、债务资金(如银行贷款)等进行投

资的投资者。

2.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收交易业务只适合于以下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投资者:

A、年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B、能够充分理解有关于此交易的一切风险,并且具有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

C、因投资失误而造成账户资金部分或全部损失、仍不会改变其正常生活方式的投资者。

二、相关的风险揭示

(一)政策风险

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紧急措施的出台,相关监管部门监管措施的实施,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修改等原因,均可能会对投资者的投资产生影响,投资者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

(二)价格波动的风险

贵金属作为一种特殊的具有投资价值的商品,其价格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如国际经济形势、美元汇率、相关市场走势、政治局势、原油价格等等),这些因素对贵金属价格的影响机制非常复杂,投资者在实际操作中难以全面把握,因而存在出现投资失误的可能性,如果不能有效控制风险,则可能遭受较大的损失,投资者必须独自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三)技术风险

此业务通过电子通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来实现。有关通讯服务及软、硬件服务由不同的供应商提供,可能会存在品质和稳定性方面的风险;交易所及其会员不能控制电讯信号的强弱,也不能保证交易客户端的设备配置或连接的稳定性以及互联网传播和接收的实时性。故由以上通讯或网络故障导致的某些服务中断或延时可能会对投资者的投资产生影响。另外,投资者的电脑系统有可能被病毒和/或网络黑客攻击,从而使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无法正确和/或及时执行。对于上述不确定因素的出现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有可能会对投资者的投资产生影响,投资者应该充分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四)交易风险

1.投资者需要了解交易所的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收交易业务具有低保证金和高杠杆比例的投资特点,可能导致快速的盈

利或亏损。若建仓的方向与行情的波动相反,会造成较大的亏损,根据亏损的程度,投资者必须有条件满足随时追

加保证金的要求,否则其持仓将会被强行平仓,投资者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交易所以伦敦贵金属现货市场价格为基础,综合国内贵金属市场价格及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兑美元基准汇率,连续

报出交易所贵金属现货的人民币中间指导价。该价格可能会与其他途径的报价存在微弱的差距,交易所并不能保证其交易价格与其他市场保持完全的一致性。

3.投资者在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内,通过网上终端所提交的市价单一经成交,即不可撤销,投资者必须接受这种方式可

能带来的风险。

4.投资者通过会员以电话的方式下市价单,一经会员交易部报价确认成交后,即不可撤销或撤回,投资者必须接受此

种报单方式有可能带来的风险。

5.交易所、会员及其工作人员不会对投资者作出获利保证,并且不会与投资者分享收益或共担风险。投资者应知晓针

对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收交易业务的任何获利或者不会发生亏损的承诺均为不可能或者没有根据的。

6.投资者的成交单据必须是建立在自己的自主决定之上。交易所、会员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任何关于市场的分析和信

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同时也不构成任何要约。由此而造成的交易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7.在电话以及电子交易的过程中,有可能出现偶然性的明显的错误报价,交易所可能事后会对错价及错价产生的盈亏

作出纠正,由此而造成的交易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五)不可抗力风险

任何因交易所不能够控制的原因,包括地震、水灾、火灾、暴动、罢工、战争、政府管制、国际或国内的禁止或限制以及停电、技术故障、电子故障等其他无法预测和防范的不可抗力事件,都有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影响,投资者应该充分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特别提示

1.投资者在参与投资之前务必详尽的了解贵金属投资的基本知识和相关风险以及交易所有关的业务规则等,以依法合

规地从事贵金属投资业务。

2.天津贵金属交易所作为天津滨海新区金融创新、先行先试项目,与现有的国内其他贵金属交易市场相比,在交易模

式、交易规则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别;而且交易所为了确保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和健康稳定地发展,将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强化市场的监管。请您务必密切的关注有关于该市场的公告、风险提醒等信息,及时了解市场风险状况,做到理性投资,切忌盲目跟风。

3.在交易所试运营初期阶段,投资者在开通交易之前,请配合会员开展投资者的适当性管理工作,完整、如实地提供

开户所需要的信息,不得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规避有关的要求,否则,交易所可以拒绝为其开通交易服务。

4.本风险揭示书上述风险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的列明有关该市场贵金属交易的所有风险因素,投资者在

参与该市场投资之前,还应认真的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有所了解和掌握。

5.我们诚挚的希望和建议投资者,从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身实际情况出发,审慎地决定是否参与此市场的贵金属投资,

合理的配置自己的金融资产。

本人已认真阅读以上风险说明并完全理解和同意,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以及由此带来的一切可能的损失。

客户抄写:

会员经办人(签字):投资者姓名(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 年月日

X

私募基金风险揭示书

基金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投资有风险,当您/贵机构认购或申购私募基金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面临着投资风险。您/贵机构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和基金合同,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上海北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投资者分别作出如下承诺、风险揭示及声明: 一、基金管理人承诺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取得管理人登记编码。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声明,中国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前已(或已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向投资者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已向私募基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的制度安排(如有)以及投资者的权利。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基金财产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二、风险揭示 基金投资可能面临下列各项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特殊风险揭示 1、本基金合同是参考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号》(契约型私募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而制定的,管理人对合同指引相关内容做出了合理的调整以及增加了其他内容,导致基金合同与中国基金业协会合同指引不一致的风险。

AAA私募基金合同(DOC 64页)

AAA私募基金合同(DOC 64页)

合同编号: AAA基金 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AAA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同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其它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 本合同(样本)将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规定提请备案,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接受本合同(样本)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您更好地了解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私募基金”)投资的风险,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称“基金业协会”)有关规定,提供本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慎重决定是否参与私募基金投资。 一、了解拟参与的私募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私募基金是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手续的基金管理人接受合格投资者委托,与其签订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通过特定账户管理委托资产的活动,具有专业管理、组合投资、分散风险的优势和特点。但是,参与私募基金投资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基金管理人不承诺投资者的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 投资者在投资私募基金前,应了解私募基金的基础知识、业务特点、风险收益特征等内容,

七天固定收益类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安鑫”(七天)固定收益类开放式净值型人 民币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尊敬的客户: 理财产品管理运用过程,可能会面临多种风险因素。因此,根据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中国建设银行(理财产品管理人)郑重提示: 本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本产品任何业绩比较基准、七日年化收益率、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客户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中国建设银行对本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请您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本产品无固定期限(中国建设银行有权提前终止产品),封闭期内客户可以在产品开放时间进行申购,封闭期不开放赎回。封闭期结束,客户可提出申购/追加申购/赎回申请。 本产品内部风险评级级别为2 盏警示灯,风险程度属于较低风险。产品适合收益 型、稳健型、进取型及积极进取型客户。最不利情况下资产组合无法回收任何本金和收益,客户将损失全部本金。客户不得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本产品。 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中国建设银行理财产品内部风险评级说明如下: 注:本风险评级为中国建设银行内部评级结果,该评级仅供参考,不具备法律效力。 在您选择购买理财产品前,请注意投资风险,仔细阅读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了解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客户应在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该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评级等基本情况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管理人提醒客户应本着“充分了解风险,自主选择购买”的原则,谨慎决策,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用于购买本产品,在购买本产品后,客户应随时关注本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中国建设银行不承担下述风险: 1. 政策风险:本产品是依照当前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并导致本产品收益低于业绩比较基准甚至本金损失,也可能导致本产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其他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而导致本产品被宣告无效、撤销、解除或提前终止等。 2. 信用风险:本产品的基础资产项下义务人可能出现违约情形,则客户可能面临收益损失、本金部分损失、甚至本金全部损失的风险。 3. 流动性风险:产品成立后按周开放。产品存续期内,客户可提出赎回申请,若赎回

风险揭示书

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客户: 北京石油交易所(以下简称北油所)的成品油现货报价交易业务是一种潜在收益和潜在风险较高的投资业务,对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理解风险的程度、风险控制能力以及投资经验有较高的要求。 北京兆丰恒业石油化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具有交易所会员资格的企业法人,客户签署本协议,代表其与北京兆丰恒业石油化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未来进行现货延期交收交易业务的风险已有了充分的认知与了解。为了向您充分揭示投资风险,并且帮助您评估和确定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本风险揭示书(以下简称“揭示书”)旨在向客户充分揭示投资风险,并且帮助客户评估和确定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本揭示书披露了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因素,但是并没有完全包括所有关于现货交易的风险。鉴于投资风险的存在,在签订本协议及进行交易前,客户应该仔细阅读本揭示书,并确保自己已经充分理解有关交易的性质、规则;并依据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承担风险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该交易。 若客户对于本揭示书有不理解或不清晰的地方,应该及时咨询相关的机构,对揭示书不存在异议时请亲笔签字(法人客户需加盖公章)确认。 一、温馨提示 1、成品油现货报价交易业务具有高投机性和高风险性,不适合利用养老基金、债务资金(如银行贷款)等进行投资的客户。 2、成品油现货报价交易业务只适合于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客户: A、年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或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B、能够充分理解有关于此交易的一切风险,并且具有风险承受能力; C、因投资失误而造成账户资金部分或全部损失、仍不会改变其正常的生活方式或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状况的。 二、相关的风险揭示 (一)政策风险 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规章的变化,紧急措施的出台,相关监管部门监管措施的实施,北油所交易规则的修改等原因,均可能会对客户的投资产生影响,客户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 (二)价格波动的风险 现货成品油作为一种特殊的具有投资价值的商品,其价格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如国际经济形势、美元汇率、相关市场走势、政治局势、原油价格等等),这些因素对现货成品油价格的影响机制非常复杂,客户在实际操作中难以全面把握,因而存在出现投资失误的可能性,如果不能有效控制风险,则可能遭受较大的损失,客户必须独自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三)技术风险 此业务通过电子通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来实现。有关通讯服务及软、硬件服务由不同的供应商提供,可能会存在品质和稳定性方面的风险;北油所及其会员不能控制电讯信号的强弱,也不能保证交易客户端的设备配置或连接的稳定性以及互联网传播和接收的实时性。故由以上通讯或网络故障导致的某些服务中断或

风险揭示书

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投资有风险,当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面临着投资风险。您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特作出如下风险揭示: (一)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财产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 (二)投资者在认购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三)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约定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基金财产及投资者承担。本基金主要包括市场风险(包括股票投资风险和债券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的管理风险、证券市场流动性不足带来的流动性风险、基金交易对手方发生交易违约带来的信用风险、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包括期货投资风险和利率互换风险)、投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拟挂牌)的股票的特定风险(如有)、特定的投资方法及基金财产所投资的特定投资对象可

能引起的特定风险、基金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的操作或技术风险、相关机构的经营风险(包括基金管理人经营风险、基金托管人经营风险、证券经纪商经营风险)、基金本身面临的风险(包括法律及违约风险、购买力风险、管理人不能承诺基金利益风险、基金终止的风险、止损风险(如有))、关联交易风险(如有)、净值波动风险(如有)、融资融券交易风险(如有)、港股通交易风险(如有)及其他风险。具体风险描述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第十九条“风险揭示”相关内容。 (四)本基金只在合同规定的特定时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申购和赎回,因此本基金存在流动性风险。 (五)本基金的成立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的规定,本基金可能存在不能满足成立条件从而无法成立的风险。 (六)投资者知晓基金管理人或其关联方管理的其他投资产品与本基金在投资范围上可能存在重叠或交叉,基金管理人并不保证本基金投资的产品在投资收益或投资风险方面会优于基金管理人及其关联方管理的、投资范围与本基金存在重叠和交叉的其他投资产品。基金管理人或其关联方管理的其他投资产品未出现投资损失或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情况,并不意味着本基金不会出现投资损失或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情况。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因本基金投资收益劣于基金管理人及其关联方管理的其他类似投资产品,而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任何损失或损害补偿的要求。 (七)基金管理人在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履行义

幸福99半年添益银行理财计划风险揭示书

“幸福99”半年添益银行理财计划风险揭示书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尊敬的理财客户: 本理财产品:“幸福99”半年添益银行理财计划,属于非保本浮动收益净值型型理财产品,为公募类定期开放式净值型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本产品有投资风险, 不保证本金和收益,理财本金与收益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重大损失。产品以开放确认日 的日终单位净值,按照“金额申购、份额赎回”的原则计算投资者申购份额和赎回资金,产 品净值可能会有波动,投资者持有的理财计划份额可能会有浮亏或浮盈,赎回的理财份额可 能会损失部分本金,若终止日发生净值大幅度下降的最不利情形,投资者可能将遭受本金的 重大甚至全部损失。杭州银行对本产品的内部风险评级结果为R2,较低风险,本产品理财本金亏损的概率较低。 您应仔细阅读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理财产品说明书、客户权益须知、理财产品协议书 全部条款,这些销售文件将共同构成客户与发行银行之间的理财交易合同(若网上银行购买 的,成功交易后视同为客户与杭州银行已完成理财计划交易合同的签订),同时您还可向销 售银行详细了解本理财产品特性、资金投向及投资组合安排、风险揭示内容及风险管控措施。 本理财产品最终收益的实现将视市场情况等因素而定,您应该充分认识本产品的投资风险, 敬请仔细判别,谨慎投资: 第一条理财产品共性风险提示和管控措施 (一)信用风险:理财产品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是指因理财产品配置资产所涉及的相关 债务主体到期未能履行还款义务,使理财产品本金或收益蒙受损失的风险。 银行针对理财产品配置资产的不同特征,采取了多种管理措施,针对有信用评级的固 定收益产品,将其纳入银行信用产品投资管理范畴,依据其信用评级、财务状况、市场影响 等多重指标对已投资和待投资的资产定期进行评估,符合投资要求的信用产品方可继续持有 或允许投资,不符合投资要求的资产则限期出售或不予投资,并在运作过程中严格监控所投 资资产的信用等级,以控制理财产品的信用风险。本理财产品的主要风险为信用风险。 (二)市场风险:理财产品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指因市场各种风险因子变动,使得理财

风险揭示书

附件1风险揭示书 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委托人(投资者): 首先感谢您(或贵公司)基于对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证券”或“管理人”)的信任,参与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并签署定向资产管理合同及相关文件。为了维护您(或贵公司)自身的利益,XX证券特别提示您(或贵公司)在签署定向资产管理合同及相关文件前,请仔细阅读定向资产管理合同以及风险揭示书和其他相关材料,充分考虑风险承受能力后独立做出是否签署定向资产管理合同及相关文件的决定。 您(或贵公司)在参与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前,必须了解管理人是否具有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资格。 管理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受托资产管理业务资格(证监会函[2002] 169号),根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之规定,证券公司受托投资管理业务资格自动变更为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管理人由此具有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资格。资产托管人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资格。 在委托资产的运用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尽管管理人恪尽职守,以诚实守信、审慎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委托资产, 为委托人的最大利益处理投资管理事宜,但并不承诺委托资产的运作没有风险。委托资产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请委托人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 1.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所引起的波动,将对委托资产产生潜在风险。引起市场风险的主要因素有: (1)政策风险。因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行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发生变化,导致证券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随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也呈周期性变化。 (3)利率风险。利率的变化直接影响着债券的价格和收益率,同时也影响到证券市场资金供求关系,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以上各种情形都将直接影响委托资产的收益。 (4)上市公司经营风险。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受多种因素影响,如管理能力、财务状况、市场前景、行业竞争、人员素质等,这些都会导致上市公司的盈利发生变化。如果委托资产所投资的上市公司经营不善,就会使得委托资产投资收益下降。虽然管

契约私募基金风险揭示书-劣后级投资人

编号:xx xx投资·xx3号结构化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 风险揭示书 xxx新区xx新城xx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机构投资者): 为维护您的投资利益,福建xx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xx投资?xx3号结构化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特提示您在签署《xx投资?xx3号结构化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成为本基金的委托人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和《基金合同》,充分认识本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本计划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福建xx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投资者分别作出如下承诺、风险揭示及声明: 一、基金管理人承诺 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人登记编码:xx。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声明,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保证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前已向投资者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委托财产,不保证委托财产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二、风险揭示 基金管理人在此声明,本基金可能存在如下风险: (一)特殊风险揭示 1、特定的投资方法及委托财产所投资的特定投资对象可能引起的特定风险

本投资组合为灵活配置型组合,基金管理人可在资产配置层面采取较为灵活的策略。因此,投资经理的判断可能与市场的实际表现有一定偏离,从而带来对投资收益不利影响的风险。 2、操作或技术风险 非因基金管理人过错发生,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易、会计部门欺诈、交易错误、IT系统故障等风险。 非因基金管理人过错发生,在委托财产的各种交易行为或者后台运作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者差错而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或者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受到影响。这种技术风险可能来自私募基金公司、登记结算机构、销售机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 3、特定的投资方法及委托资产所投资的特定投资对象可能引起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投资的银行理财,存在理财发行银行在能力、意愿等方面无法履行相关合同的兑付承诺的风险。 4、未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风险 非因基金管理人过错发生,如本基金未在基金业协会备案,可能导致本基金提前终止或相关监管机构处罚,从而导致基金委托人利益受损。 (二)一般风险揭示 1、资金损失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财产中的认购资金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 2、基金运营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据本基金合同约定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基金财产及投资者承担。投资者应充分知晓投资运营的相关风险,其风险应由投资者自担。 3、流动性风险 在本基金存续期内,投资者可能面临资金不能及时退出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合同协议书范本

基金合同 基金委托人: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基金风险提示函 尊敬的投资者: 投资有风险。当您/贵机构认购或申购私募基金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面临着投资风险。您/贵机构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及投资者分别作出如下承诺、风险揭示及声明: 一、基金管理人承诺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取得管理人登记编码。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声明,中国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前已(或已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向投资者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已向私募基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的制度安排以及投资者的权利。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基金财产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二、风险揭示 (一)特殊风险揭示 1、基金合同与中国基金业协会合同指引不一致所涉风险 本基金合同依据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指引》规定,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指引》规定内容之外的事项;《指引》中某些具体要求对基金合同当事人确不适用的,当事人可对相应内容做出合理调整和变动。本合同中对《指引》规定内容之外的部分事项进行约定,也可能存在个别内容与《指引》不一致,或不适用《指引》中个别规定的情形,可能对投资者合法权益造成影响。 2、基金的业务外包风险 基金管理人将应属本机构负责的事项以服务外包委托等方式交由其他机构办理,因受托机构不符合证券监管机关规定的资质、或不具备相关的提供服务的条件、或因管理不善、操作失误等,可能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2019年第01期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乾元—丝路(优享-六月爆款)” 2019年第01期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尊敬的客户: 理财产品管理运用过程,可能会面临多种风险因素。因此,根据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理财产品管理人)郑重提示: 本期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请您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本期产品期限194 天(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有权对本期产品进行展期和提前终 止),存续期内产品不接受申购或赎回申请。本期产品内部风险评级级别为三盏警示灯,风险程度属于中等风险。最不利情况下,基础资产无法回收任何本金和收益,客户将损失全部本金。产品适合于稳健型、进取型及积极进取型客户。 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中国建设银行理财产品内部风险评级说明如下: 在您选择购买理财产品前,请注意投资风险,仔细阅读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了解理财产品具体情况。您应在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评级及预期收益等基本情况后,自主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中国建设银行提醒您应本着“充分了解风险,自主选择购买”的原则,谨慎决策,自主决定将合法所有的资金用于购买本期产品。在购买本期产品后,您应随时关注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不承担下述风险: 1. 政策风险:本期产品是依照当前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并导致本期产品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也可能导致本期产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其他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而导致本期产品被宣告无效、撤销、解除或提前终止等。 2. 信用风险:本期产品的基础资产项下义务人可能出现违约情形,则客户可能面临收益损失、本金部分损失、甚至本金全部损失的风险。 3. 流动性风险:产品存续期内,客户无提前终止权,不可赎回本期产品,可能导致客户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可能使客户丧失其他投资机会的风险。 4. 市场风险:本期产品的基础资产价值受未来市场的不确定影响可能出现波动,从而导致客户收益波动、收益为零甚至本金损失的情况。 5. 管理风险:本期产品资金将投资于相关债权类、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类及其他基础资产,基础资产管理方受经验、技能、判断力、执行力等方面的限制,可能对产品的运作及管理造成一定影响,并因此影响客户收益,甚至造成本金损失。 6. 利率及通货膨胀风险:在本期产品存续期限内,即使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存款基准利率,本期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可能不会随之予以调整,因此,存在本期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及/

私募基金风险揭示书风险条款汇总【最新版】

私募基金风险揭示书风险条款汇总 对于私募基金的设立过程而言,募集行为管理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不容忽视的重要环节。中基协在2016年4月15日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中,列出了私募基金募集应当履行的程序: 1、特定对象确定; 2、投资者适当性匹配; 3、基金风险揭示; 4、合格投资者确认; 5、投资冷静期; 6、回访确认。 其中,《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内容与格式指引》作为文件附件,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了格式参考。而在投资者实际参与的私募基金中,面临的各类投资风险问题要比该格式指引复杂。以下内容对

私募基金投资者面临的特殊风险和一般性风险进行了收集整理,供实际操作中参考。 一、特殊风险揭示 (一) 基金合同与中国基金业协会合同指引不一致所涉风险 本基金合同依据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指引》规定,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指引》规定内容之外的事项;《指引》中某些具体要求对基金合同当事人确不适用的,当事人可对相应内容做出合理调整和变动。本合同中对《指引》规定内容之外的部分事项进行约定,也可能存在个别内容与《指引》不一致,或不适用《指引》中个别规定的情形,可能对投资者合法权益造成影响。 (二)私募基金未托管所涉风险 本基金为(合伙型)股权投资基金,尽管所有投资者已经在合伙协议第【X】条对不托管及相应的保障投资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进行了约定和释明,并已另行签订《不托管协议》,但

FOF基金合同模版(风控修改)

合同编号: XXFOF1期基金 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XX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同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其它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 本合同(样本)将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规定提请备案,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接受本合同(样本)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您更好地了解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私募基金”)投资的风险,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称“基金业协会”)有关规定,提供本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慎重决定是否参与私募基金投资。 一、了解拟参与的私募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私募基金是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手续的基金管理人接受合格投资者委托,与其签订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通过特定账户管理委托资产的活动,具有专业管理、组合投资、分散风险的优势和特点。但是,参与私募基金投资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基金管理人不承诺投资者的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 投资者在投资私募基金前,应了解私募基金的基础知识、业务特点、风险收益特征等内容,并认真听取基金管理人对相关业务规则和基金合同内容的讲解,同时确认已知晓该私募基金依据产品运作的需要制定的规则所带来的流动性或收益等风险;诸如封闭期较长、存续期间无收益分配或业绩报酬转份额等情况。 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法律文件管理基金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基金财产承担。基金管理人因违背基金法律文件、处理基金事务不当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的,由基金管理人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 二、了解私募基金投资的风险 私募基金投资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基金财产收益水平变化,产生风险,主要包括: 1、政策风险 因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行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风险。

期封闭式固定收益类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乾元-鑫溢江南”(公募) 2019年第22 期封闭式固定收益类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尊敬的客户: 理财产品管理运用过程,可能会面临多种风险因素。因此,根据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理财产品管理人)郑重提示: 本产品为固定收益类净值型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请您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本产品任何业绩比较基准、预期收益、预期最高收益、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客户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对本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 产品期限为固定期限,存续期内产品不接受赎回申请,但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有权对本期产品进行展期和提前终止。 本期产品内部风险评级级别为两盏警示灯(),风险程度属于较低风险,适用于 收益型、稳健型、进取型及积极进取型客户。最不利情况下,资产组合无法回收任何本金和净收益,客户将损失全部本金。投资者不得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本产品。 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中国建设银行理财产品内部风险评级说明如下: 注:本风险评级为中国建设银行内部评级结果,该评级仅供参考,不具备法律效力。 在您选择购买理财产品前,请注意投资风险,仔细阅读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了解理财产品具体情况。您应在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评级及业绩比较基准等基本情况后,自主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提醒您应本着“充分了解风险,自主选择购买”的原则,谨慎决策,自主决定将合法所有的资金用于购买本产品。在购买本产品后,您应随时关注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不承担下述风险: 1.政策风险:本产品是依照当前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并导致本产品收益低于业绩比较基准甚至本金损失,也可能导致本产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其他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而导致本产品被宣告无效、撤销、解除或提前终止等。 2.信用风险:本产品所投资的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债券、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等固定收益类资产项下义务人可能出现违约情形,将导致相关金融产品的市场价值下跌或收益低于业绩比较基准、到期本金无法足额按时偿还,从而使客户可能面临利益损失、本金部分损失、甚至本金全部损失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产品存续期内,客户无提前终止权,不可赎回本期产品,可能导致客

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

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 ( 格式示例如下,风险揭示书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尊敬的投资者: 投资有风险。当您/ 贵机构认购或申购私募基金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面临着投资风险。您/ 贵机构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具体机构名称]及投资者分别作出如下承诺、风险揭示及声明: 一、基金管理人承诺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取得管理人登记编码。 (二)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前已(或已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向投资者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已向私募基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的制度安排以及投资者的权利。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基金财产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二、风险揭示 (一)特殊风险揭示 若存在以下事项,应特别揭示风险: 1、基金合同与中国基金业协会合同指引不一致所涉风险; 2、私募基金未托管所涉风险; 3、私募基金委托募集所涉风险; 4、私募基金外包事项所涉风险; 5、私募基金聘请投资顾问所涉风险; 6、私募基金未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备案手续所涉风险。 (二)一般风险揭示 1、资金损失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财产中的认购资金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本基金属于[相应评级水平]风险投资品种,适合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相应评级水平]的合格投资者。 2、基金运营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约定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基金财产及投资者承担。投资者应充分知晓投资运营的相关风险,其风险应由投资者自担。 3、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预计存续期限为基金成立之日起至[存续期限][包括延长期(如有)]结束并清算完毕为止。在本基金存续期内,投资者可能面临资金不能退出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私募基金合同模板

合同编号:******号山丘祥瑞私募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北京三智宝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月

重要提示 本私募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私募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私募基金份额享受私募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私募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私募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私募基金管理人在私募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私募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投资者购买本私募基金并不等同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其它存款类金融机构,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申购本私募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私募基金的基金合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本私募基金主要投资于山丘祥瑞私募基金,山丘祥瑞私募基金的基金合同作为备查文件存放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及销售机构营业场所,投资者应详细阅读。母基金的风险均是本私募基金面临的风险(如有)。投资者签署本私募基金合同即表明已充分阅读备查文件,同意本私募基金投资标的,并愿意承担投资风险。 本私募基金合同将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规定提请备案,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接受本私募基金合同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私募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私募基金没有风险,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和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本私募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私募基金运营状况与私募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由于本私募基金的设计安排、管理、运作模式而产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托管人、销售机构不予承担。

杭州银行幸福新钱包开放式银行理财计划风险揭示书

杭州银行“幸福99”新钱包开放式银行理财计划风险揭示书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尊敬的理财客户: 本理财产品:“幸福99”新钱包开放式银行理财计划,属于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为开放式净值型管理的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本产品有投资风险,不保证本金和收益,理财本金与收益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重大损失。本理财产品收益每日计提,按月支付。杭州银行将根据产品实际投资运作情况计算每一交易日的日理财年化收益率(扣除产品年固定托管费、管理费率后),并于下一交易日公布。非交易日的日理财年化收益率将于下一交易日一同公布。杭州银行对本产品的内部风险评级结果为R1,低风险,本产品理财本金亏损的概率较低。 您应仔细阅读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理财产品说明书、客户权益须知、理财产品协议书全部条款,以上销售文件将共同构成客户与发行银行之间的理财交易合同(若通过网上银行购买,成功交易后视同您与杭州银行已完成理财计划交易合同的签订),同时您还应向销售银行详细了解本理财产品特性、资金投向及投资组合安排、风险揭示内容及风险管控措施。本理财产品最终收益的实现将视市场情况等因素而定,您应该充分认识本产品的投资风险,敬请仔细判别,谨慎投资: 第一条理财产品共性风险提示和管控措施 (一)信用风险:理财产品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是指因理财产品配置资产所涉及的相关债务主体到期未能履行还款义务,使理财产品本金或收益蒙受损失的风险。 银行针对理财产品配置资产的不同特征,采取了多种管理措施,针对有信用评级的固定收益产品,将其纳入银行信用产品投资管理范畴,依据其信用评级、财务状况、市场影响等多重指标对已投资和待投资的资产定期进行评估,符合投资要求的信用产品方可继续持有或允许投资,不符合投资要求的资产则限期出售或不予投资,并在运作过程中严格监控所投资资产的信用等级,以控制理财产品的信用风险。本期理财产品的主要风险为信用风险。 (二)市场风险:理财产品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指因市场各种风险因子变动,使得理财产品配置资产的价格发生波动,导致理财产品本金或收益蒙受损失的风险。 银行主要依托银行间市场交易平台,密切监控理财产品配置资产的交易情况,定期进行估值,如交易价格或成交量发生异动、重大事件发生时(债券发行人涉及亏损、诉讼等),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理财产品面临的市场风险。本期理财产品也将面临一定的因相关金融工具市场价格波动而带来的市场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指银行理财计划投资组合内的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或因资产变现而导致的额外资金成本增加的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客户只能在本理财产品说明书规定的

03风险揭示书(参考模板新)

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投资有风险。当您/贵机构认购或申购【XXX私募基金】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面临着投资风险。您/贵机构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机构名称]及投资者分别作出如下承诺、风险揭示及声明: 一、基金管理人承诺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取得管理人登记编码。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声明,中国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投资者应当自行识别基金投资风险并承担投资行为可能出现的损失。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前已(或已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向投资者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已向私募基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投资冷静

期、回访确认的制度安排以及投资者的权利。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履行受托管理职责,合理运用和管理基金财产不保证基金财产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五)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遵循专业化运营的原则,在未经监管部门同意的情况下,不会从事私募投资基金以外的业务。 (六)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已和相关当事人在基金合同中约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客观上丧失继续管理私募基金能力的情形下的基金财产安全保障、维持基金运营或清算清算的应急处置预案和纠纷解决机制,保证即使因违反法律法规或自律规则而被执行注销程序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相关当事人,能够根据《基金法》、协会相关自律规则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妥善处置基金财产,依法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风险揭示 (一)特殊风险揭示 1、基金合同与中国基金业协会合同指引不一致所涉风险 本基金合同依据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指引》规定,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指引》规定内容之外的事项;《指引》中某些具体要求对基金合同当事人确不适用的,当事人可对相应内容做出

'幸福99'银行理财计划风险揭示书

“幸福99”银行理财计划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客户: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请仔细阅读以下重要内容: 1、本产品为“幸福99”稳健盈家GD1254期个人理财计划,属于保证收益型,投资类型属于债券投资型,理财期限为365天,理财开始日为2012年8月15日,理财到期日为2013年8月15日,理财收益率为4.40%,内部风险评级结果为R1,适合经销售银行评估为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个人投资者。 2、本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证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3、在您签约购买本理财产品前,应当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本产品的产品说明书、《“幸福99”银行理财计划协议书》、《“幸福99”银行理财计划客户权益须知》的全部内容,这些销售文件将共同构成客户与发行银行之间的理财交易合同,同时您还应向销售银行详细了解本产品的产品特性、资金投向及投资组合安排、风险揭示内容及风险管控措施等内容,并根据您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确认是否适合购买本产品,如您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已过有效期(超过一年),或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在认购前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风险揭示方: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确认栏 本人经杭州银行评估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客户填写): □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 本人同时确认如下: (客户需全文抄录以下文字以完成确认:“本人已经阅读上述风险揭示,愿意承担投资风险。”) 确认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本风险揭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杭州银行留存,一份由客户留存。)

杭州银行“幸福99”稳健盈家GD1254期个人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 重要须知 本产品与银行存款存在明显区别,具有一定的风险。 本产品适合于无投资经验投资者和有投资经验投资者。 本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安全及保证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请投资者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进行投资决策。 投资者在杭州银行签署理财合约认购本产品前,应当仔细阅读本说明书及其他相关销售文件的全部内容,同时向杭州银行了解本产品的具体信息,确保自身完全了解该项投资的性质、投资所涉及的风险以及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慎重考虑后独立做出认购决定。本说明书、《“幸福99”银行理财计划客户权益须知》、及投资者在杭州银行签署的《“幸福99”银行理财计划协议书》、《“幸福99”银行理财计划风险揭示书》,将共同构成客户与杭州银行之间的个人理财计划交易合同。投资者在认购本产品后,应随时关注本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如对本产品有任何疑问、异议或意见,请联系银行客户经理或反馈至银行营业网点,也可致电银行客户服务热线(0571-96523)。 释义 本说明书中,除非另有明确说明,否则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产品:指“幸福99”稳健盈家GD1254期个人理财计划 发行银行: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托管人: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银行:指直销银行和代销银行。直销银行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产品无代销银行。 产品风险评级:R2 产品风险评级由杭州银行根据产品投资对象、实际的风险控制情况、投资运作情况等合理确定。根据杭州银行内部风险评级标准,本产品的风险等级为R1。该评级仅是杭州银行内部测评结果,仅供投资者参考,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 产品概述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