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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典型案例及纪法解读范文(完整版)

国企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典型案例及纪

法解读-其他公文

附件

典型案例

一、独立王国的覆灭——北京隆达轻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隆达控股)、北京隆达印刷包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包集团)及其下属制版厂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案

制版厂始建于1955年,从上世纪90年代末期开始向物业经营转型,经多次重组,最终成为隆达控股下属印包集团所属企业。

王强,时任制版厂厂长。2007年,由于不满印包集团党委将制版厂党支部划归印包集团下属物业公司党委管理的决定,王强开始以“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探索职工自治”为名,提出组建所谓的“企业管理委员会”。在没有履行请示报批程序的情况下,王强擅自组织召开了企业职工大会,并自行选举产生“企业管理委员会”“企业监督委员会”,还制定相关工作条例,提出由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企业经营管理工作,行使企业行政管理权和决策权,甚至讨论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由此,“两委会”开始成为制版厂和王强个人对抗上级决定的一种“护私”手段。

2009年6月底,印包集团党委决定,免去王强制版厂厂长职务,由时任物业公司党委书记、经理王某某兼任厂长,这一决定,再次触动了制版厂有关人员的敏感神经,他们担心个人利益受损,作为老厂长的王强更是心有不甘。2009年7月1日,在接到印包集团党委人

事决定的第二天,王强就召集“两委会”开会,研究罢免王某某厂长职务事宜。7月2日,制版厂召开职工大会,罢免了王某某的厂长职务,决定由“两委会”负责企业日常管理工作。

2016年,印包集团党委开展换届选举工作,要求各党支部进行换届选举。当印包集团党委书记带领工作人员到制版厂开展换届监督工作时,却连制版厂的大门都没有进去。就这样,制版厂党支部长达8年未换届。其间,未经任何程序,王强个人即提议成立临时党支部并指定党支部书记。

这一时期,脱离党的领导进入“全面自治”的制版厂组织涣散、怪象频出:“两委会”骨干人员违规延迟退休;业务经营管理失管失控;房产出租违规,合同管理无序……“党建工作、企业管理陷入一片混乱。”在两级党委的放任下,制版厂最终进入了以原厂长王强为实际控制人的“两委会”管理运营阶段,厂长一职长期空缺,制版厂党组织关系处于虚置状态,实际脱离上级党委领导。

2019年1月,北京市纪委监委对隆达控股党委、纪委及印包集团党委、纪委等4个党组织进行通报问责,并对包括5名市管干部在内的13名领导干部给予处理,其中,王强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2人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4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人被诫勉问责,1人被通报问责。

【点评】

隆达控股及下属印包集团、制版厂的种种问题令人震惊。

一个国有企业脱离党的领导和监督长达8年时间,在全面从严治

党深入推进的时代大背景下,竟还有反差如此巨大的“小气候”;明目张胆对抗上级党组织决定,上级党委、纪委数任领导竟然避而不谈、视而不见,甚至作出“冷处理”的指示……这些问题必须深刻反思。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隆达控股及下属印包集团、制版厂长期陷入“上不管下、下不理上”的状态,从根本上讲还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的症结还是在于企业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自身。

制版厂原厂长未履行请示报批程序擅自组织选举产生“两委会”,非法行使企业的行政管理职权和决策权、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甚至组织职工大会“罢免”上级党委任命的厂长,实质上是从维护少数人利益的狭隘目的出发,破坏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制版厂党组织关系长期未理顺,党的建设也严重缺失。而隆达控股和印包集团党委、纪委对制版厂问题的性质长期认识不清晰、站位不高、处置不坚决,数任领导步步退让、听之任之、失管失控,后来甚至还将王强推选为党代会党代表,评选其为优秀共产党员,影响恶劣。

隆达控股及下属印包集团、制版厂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这一典型案例被查处,有关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被追责问责,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纪法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五十条党员领导干部在本人主政的地方或者分管的部门自行

其是,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甚至背着党中央另搞一套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四条不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七条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给党组织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八条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不报告、不抵制、不斗争,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七十条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一)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的;(二)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三)故意规避集体决策,决定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四)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的。

二、3.4亿元国债资金成个人私产——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原行长陶礼明腐败案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原行长陶礼明涉嫌受贿、挪用公款被判刑。5年内,陶礼明与他人合谋多次恶意超发数亿元国债,将其中约3.4亿元国债资金挪用于炒股、投资理财,供个人牟利。其手法之专业、规模之巨大十分罕见。

(一)“明星行长”超发国债获利,手法专业多年未被发现

生于1953年8月的陶礼明,曾任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局长。2007年3月,由原邮政储蓄体系改制成立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正式挂牌,陶礼明担任第一任行长,直至2012年6月,被披露因涉嫌经济问题被查。

一些知情人士在表达惋惜的同时,坦言原行长堪称“能人”。作为一家新成立的银行,邮储银行依靠覆盖全国城乡的网点,以小额贷款、对农贷款为特色,成为后起之秀。从邮储银行公告来看,挂牌成立以来,其资产规模增长了两倍多,是与“工农中建交”同列的中国六大行之一。

检察机关指控,2000年至2004年的5年间,陶礼明与两名同事、下属合谋,先后8次超发凭证式国债,累计超发国债共计4.2亿多元。超发国债资金中的3.436亿元,被陆续转出为私人牟利。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郑春荣等专家介绍,我国的凭证式国债由商业银行代理财政部发行,各银行发行规模均是定额的。银行如果操作不当引起超发,超出定额的部分通常要自己消化

处理,“原则上超发资金需妥善返还给认购者”。

检察机关调查发现,早在2000年凭证式第一期国债发行过程中,邮储银行无意中超发了1253.64万元。下属向其汇报后,陶礼明决定将超发的国债资金用于对外投资。随后,陶礼明等三人将投资所得的90余万元予以私分。

偶然尝到“甜头”的陶礼明,从此将超发国债当做了“挣外快”的门道。经陶礼明同意,此后中邮储7次故意操作超发国债。“实质就是把广大投资者认购的超发国债,当成了‘私产’牟利,是明显的违规做法。”上海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债券交易员说,由于案件中的手法十分专业,以致挪用后多年未被发觉。

(二)贵为行长热衷“小钱”,操纵上百亿涉农贷款捞“好处费”

记者调查了解到,为了填补其投资亏损的窟窿,陶礼明或其同伙还挪用其他国有资产,并收取各种“好处费”。一些腐败行为涉及的贷款资金规模甚至达到了上百亿元。

——利用国有资产、券商资金填补“窟窿”。起诉书显示,在陶礼明等人合伙挪用的超发国债资金中,有多次直接汇入证券营业部用于炒股,或汇入北京华融投资管理公司、东正投资公司、远望创业投资公司等进行委托投资。截至案发,中邮储国债专户中,尚有4271.8万元资金未归还。

为填补投资亏损带来的“窟窿”,与邮储银行同属邮政金融系统旗下的中邮证券公司的资金多次被套取。检察机关指控,经与陶礼明

合谋超发国债的中邮证券公司原总经理李春太多次安排,仅在2011年,就分三次将套取的800万元归还其挪用的国债资金。

——贵为行长,存折印刷、广告装修也要“揩一层油”。检察机关还查明,陶礼明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534万元、美元99万元、欧元1万元。从不起眼的存折印刷、广告业务,到大楼装修、软件合作,这位掌握上万亿金融资产的银行行长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揩油”的机会。

仅在2002年4月至2011年9月,浙江温州一家印务公司为承揽中国邮储银行的存折印刷业务,就向陶礼明分10次提供了550万元“好处费”。

——操纵上百亿新农村贷款,贷款好处费动辄百万。起诉书显示,陶礼明收取的贷款“好处费”涉及多家上市公司、地方政府融资平台。2008年4月至2012年4月,湖南高速、丹阳城投、江苏交通及其子公司宁沪高速等6家企业获得融资109.5亿元。陶礼明团伙从这6家企业得到“好处费”、“回扣”、“提成”共计7864万余元,陶礼明从中分得230万元。对此,陶礼明在法庭上供认不讳。

专业人士介绍,上述多数融资是通过监管机构批准开展的“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融资业务”进行的,这是国家为了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而开展的低息专项贷款业务。这类贷款竟也被“运作”演化为个人牟利的黑色利益链——即在明知不符合项目要求的情况下,为了分得“好处费”,仍审批同意放贷。

(三)国企高管“能人腐败”,留下诸多“制度性问号”

多位银行业人士表示,“明星银行家”陶礼明的落马,警示了国企高管的“能人腐败”现象。中央巡视组在反馈中表示,一些地方权力寻租机会较多、空间较大,“能人腐败”问题突出。“一边是骄人业绩,一边是巨额受贿。”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指出,应从改革国企高管考评机制入手,提高其违纪违法成本。

【纪法依据】

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三、扣好第一粒扣子——北京市三起青年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

(一)“觉得自己特别了不起,根本不考虑价格这种小事儿”

王雪,1990年出生,北京市东城区某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原出纳员。2019年3月,因涉嫌贪污罪被东城区监委留置,同年9月被开除公职。2019年12月,被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

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走进王雪的房间,一个不到10平方米的空间里,堆满了各式各样的奢侈品,与周围环境形成巨大反差。

“之前那段时间,觉得自己特别了不起,不停地逛,不停地买,根本不考虑价格这种小事儿。”因为钱不是靠自己辛苦工作赚来的,王雪消费起来一点也不心疼,用的东西大都是奢侈品牌,其中一件衣服价值6.4万元,一个包超过20万元。买完东西,王雪就拍照发朋友圈,在大家另类的追捧中获得心理上的满足。

王雪对网络游戏还有一种畸形的执着。她是一个游戏群的群主,每个月都会花3000元至5000元请其他玩家帮她升级,仅网络游戏一项,投入的钱就多达70余万元。

“在工作、生活和网络游戏中,王雪结交了大量‘出手阔绰’的朋友,养成了及时行乐、恣意挥霍的不良消费观念,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严重扭曲。”专案组工作人员介绍说,在这些不良观念的影响下,王雪进入某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工作不到一个月,就开始想方设法侵吞、骗取公共财物,以满足日渐膨胀的消费欲望。

仅一年多的时间,王雪就利用职务便利,侵吞、骗取公款多达720余万元,均被其个人奢侈消费、高档生活挥霍一空。而这种挥霍的“快感”,让王雪的精神世界彻底沦陷。

失效的监管,给王雪的疯狂作案提供了便利条件。“我自己一屋,财务室其他工作人员不会随便进入,这给了我很多机会。”正常情况下,会计应和出纳一起办公,也起到互相监督的作用。但是,王雪所

在单位的财务管理存在漏洞,不仅让出纳王雪独自在一间办公室办公,而且其他工作环节负责人也未尽心履职,总是敷衍了事,日常监督管理严重缺失,复审复核层层失守。

“王雪通过假的银行对账单,模仿单位领导的签字,使用现金支票,把公款转移到个人的银行账户。后来,连现金支票都懒得用了,直接通过银联转账将单位账户的钱转到自己名下。”专案组工作人员介绍说,在一年零三个月的时间内,整个单位对王雪的违法犯罪行为毫无察觉,致使其更加肆无忌惮。

“对即将面临的严重后果,王雪缺乏清醒认识,在最后一刻,她还觉得自己能够掌握局面。”专案组工作人员表示,王雪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对年轻干部和公职人员疏于教育,政治教育、廉洁教育和警示教育流于形式,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重缺失,压力传导出现断层。本案涉及的分管领导、相关负责人等6人已被立案追责。

(二)“没能抵挡住不法利益的诱惑,毁了自己的前途”

肖一南,1991年出生,原东城区人事考试中心科员。2017年11月,因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东城区监委留置,2018年7月被开除公职。2018年11月,被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2017年11月10日,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接到一名考生奇怪的要求,这个已经报名参加消防工程师考试的考生要求修改报名系统里的照片,理由是系统里的照片不是本人。

报名用的照片都是由考生本人上传至系统,按理说不应该弄错。

情况蹊跷,市人事考试中心立即对考生报名情况开展调查,一桩隐藏在人事招考背后的腐败案件就此浮出水面。

“这种情况太不正常!”调查发现,在考试资格审核结束前的晚上,东城区人事考试中心集中审核确认了1000余名考生的考试资格,市人事考试中心在密切关注这些考生的同时,立即与东城区人事考试中心核对数据,经初步判断,这些考生的资格审核存在违规操作。

上千名考生涉嫌舞弊,问题非常严重。第二天一早,东城区纪委监委获知这一问题线索,立即成立专案组,连夜进驻区人事考试中心固定证据、开展现场调查。

迫于形势,肖一南前往东城区纪委监委投案。肖一南主要负责考务管理和资格审核相关工作,平时跟领导和同事们的关系也相处得很好,工作期间,他还考上了在职研究生、经济师和高级工程师。但是,一名正值大好年华的年轻人,为何会一步步走向堕落?是什么原因让他原本美好的人生轨迹彻底偏航?

“就是一个心理失衡的问题。”专案组工作人员介绍说,肖一南在与培训机构打交道的过程中,一直觉得自己工作的付出没有得到相应的回报,这种落差感让他对工作有些心灰意冷。

“当时有点茫然,觉得自己在一个基层事业单位也没有什么晋升空间,就动了歪心思挣钱。”肖一南不甘于只做本职工作,他发现了一条迅速积累财富的捷径。一天,某培训中心主管张某找到肖一南,说有一些不符合考试资格的人,请他帮忙通过一下,每名考生有200元至300元的提成,肖一南动心了。

在接下来的建造师考试、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等九次国家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核期间,肖一南违反相关规定,通过不正当手段确认了3800余名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的考试资格,收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49万元。

“在这个应该好好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年纪,我却没将心思用在正道上,没能抵挡住不法利益的诱惑,毁了自己的前途。”肖一南贪图享乐,胆大妄为,纪法意识淡薄,行为不计后果,受到了党纪国法的惩处。东城区人事考试中心相关负责人未有效履行主体责任,对干部管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干部队伍纪律涣散,监管缺失,导致人事考试资格审核制度以及钥匙盘管理制度在日常业务工作中无人遵循,密钥不密,失管失控,代价惨痛,教训深刻。

(三)“现在回想,上次看书学习已经是七八年前的事情了”

赵晶,1986年出生,原东城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二中心人事干部。2019年3月,因涉嫌贪污罪被东城区纪委监委留置,同年8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19年10月,被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

“在负责补发退休人员工资的时候,我截留了一部分钱,打到自己的银行账户里了。”赵晶,一名30多岁的年轻干部,正是年富力强、干事创业的时候,却将本该用在工作上的心思放在为己谋利上,利用职务之便,向本应补发给退休职工的补贴、抚恤金伸出了“黑手”。

“性质非常恶劣,赵晶为了私利,可以说是不择手段,不计后果,

不选择对象,这是一种极端贪婪的心态。”东城区纪委监委有关工作人员介绍说,2014年7月至2019年2月,赵晶利用职务便利,截留单位退休人员企业补贴款、抚恤金,打入其个人和家属银行账户,非法占有公款共计人民币163万余元,用于其个人消费、购买理财产品等多项支出。

令人费解的是,赵晶作为人事干部,却长期从事向银行递交工资数据材料这项本该由财务人员负责的工作,但就是这样一个财务“门外汉”,却能利用单位管理漏洞,在近五年的时间内屡屡得手。

“已有财务制度和审核制度没有得到执行,监管也存在漏洞。”专案组工作人员表示,赵晶在数据制作和递交的整个过程中,相关责任人员、主管领导并未对其进行认真审核,使制度执行流于形式,也为赵晶贪污公款打开了方便之门。

“现在回想,上次看书学习已经是七八年前的事情了。”长期的不学习、不思考,让赵晶的价值观发生变异,开始盲目追求奢侈生活和物质利益带来的满足感,初心丢了,使命忘了,理想信念、宗旨意识、责任感也都必然会丧失。而当精神家园杂草丛生,出现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等行为,也就不足为怪了。

【纪法依据】

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

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

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违反组织原则腐败案例(一)

中纪委中组部通报两起违反换届纪律案件 中组部会同中纪委于4月11日在京召开严肃换届纪律新闻发布会。会上,中纪委、中组部对有关地方查处的两起违反选举纪律案件进行了通报。 第一起案件是山西省太原市原市长张某违反选举纪律问题。2011年1月中旬山西省“两会”召开前夕及人代会期间,时任太原市市长的张某对自己未被列为副省长候选人不满。在张的直接影响下,市政府副秘书长崔某根据张给其提供的省人代会部分代表电话号码,匿名向数十名代表发送了干扰选举的手机短信。山西省委发现后,迅速组织调查,免去了张某太原市委副书记、市长职务。近日,山西省委已经研究决定,给予张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省委还责成太原市委对崔某作出了严肃处理。 第二起案件是湖南省怀化市溆浦县油洋乡干部严某贿选问题。2010年12月20日,溆浦县油洋乡召开人代会等额补选一名副

乡长。没有被列为候选人的严某为了当上副乡长,本人或委托他人向5名代表行贿1000元。最终,严某当选油洋乡副乡长。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严某开除党籍处分,并依法撤销补选严某为副乡长的选举结果。 中组部有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保证换届风清气正,查处是有力的武器。对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必须从快从严查处,做到有案必查、查实必处、失责必究,形成对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强大威慑。同时,加大通报力度,对违反换届纪律的典型案件,要做到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以儆效尤。 一个疯狂敛财的腐败分子---浙江省新闻出版局原局长罗鉴宇违纪违法案件剖析 去年,省纪委、省检察院严肃查处了省新闻出版局原局长、党组书记罗鉴宇严重违纪违法案件。2001年11月12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罗鉴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罗鉴宇,男,浙江诸暨人,1945年12月

《纪律处分条例》背后的案例故事(三)

【《纪律处分条例》背后的案例故事】(三) 严守廉洁纪律永葆清廉本色 廉洁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是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 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不正之风,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条例》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主要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以权谋私的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将原《廉政准则》规定的“8个禁止”“52个不准”相关内容纳入条例。增加了权权交易,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失管,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取得、持有和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离职或退(离)休后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违反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搞权色交易和钱色交易等违纪条款,充分体现出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 该章依次对“以权谋私行为、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和服务等行为、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行为、违反工作生活待遇规定等行为、违规占有使用公款公物等行为、违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行为、权色交易等行为”作出了明确的处分规定。 (一)以权谋私行为 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为人民用好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 《条例》第80—82条明确了以权谋私等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比如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等,并对处分情形作了明确规定。 【《条例》背后的案例故事】 《条例》第八十二条: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山东省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原党委书记张洪亮:全家非法敛财 6人落网

国有企业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范文(6篇)

国有企业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范文(6篇) 篇一国有企业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国企领导人员中的共产党员若违反廉洁自律“七项要求”行为,将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称《条例》)进行处理。昨天,新华社全文公布中纪委《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廉洁自律“七项要求”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解释》明确规定,处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中的共产党员违反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提出的廉洁自律“七项要求”的行为,适用《解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七项要求”行为涉及的特定关系人是党员的,按照共同违纪处理。“七项要求”为: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不准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不准在企业资产整合、引入战略投资者等过程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准擅自抵押、担保、委托理财;不准利用企业上市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信息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不准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提供虚假财务报告;不准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补贴和奖金。其中《解释》第六条规定:不准利用企

业上市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信息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根据《解释》,本人或者特定关系人利用企业上市或者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信息进行证券、期货等交易的,依照《条例》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处理。《条例》规定,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有该行为的,将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本人或者特定关系人利用企业上市或者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信息进行证券、期货交易以外的营利性活动的,依照《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条例》规定,有该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向他人提供企业上市或者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信息,本人或者特定关系人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依照《条例》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处理。《条例》规定,有该行为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变相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

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心得体会范文(通用6篇)

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心得体会范文(通用6篇) 第1篇: 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心得体会近日,有幸研读了《违规违纪典型案例警示录》一书,我对党章党规党纪有了更进一步认识。该书通过六大章节:政治方面、组织人事方面、廉洁方面、群众关系方面、工作履职方面、生活方面等对80个违规违纪典型案例进行剖析,来警示广大党员干部不要触碰纪律底线。细数一起起案例,哪个不是在贪欲中迷失自我,最后而锒铛入狱,毁了自己的一生。 严抵诱惑,保持初心 古罗马哲学家塞内加说过“权力会奴化一切”。当今社会是一个充满诱惑的世界,如果你抵挡不住诱惑,你就将会成为诱惑的奴隶,被诱惑所淹没;如果你勇于抗拒诱惑,并且保持自我,你就能做好自己的事,成就自己的辉煌功业。曹雪芹抵挡住了官场平步青云的诱惑,司马迁抵挡住了盲目心理的诱惑,西西弗斯禁受住了神仙生活的诱惑,所以曹雪芹写出了不朽之作《红楼梦》,司马迁受了宫刑照样写出了传世巨著《史记》,西西弗斯才能每天乐观的推石头。相反,如果抵挡不住外界的诱惑,就难以保持自我。曾经为科学事业做出贡献的牛顿,本可以为人类做出更大的贡献,由于晚年没能经受住神学的诱惑,结果放弃它研究了大半辈子的科学,却一头掉进了神学的陷阱,最后白白浪费了几十年的时间而一无所成。 “吾善养吾浩然之气”,为千古文人志士所传诵,只要能够做到非己之物莫取,非正义之利不谋,不断提高个人素质,不断加强道德修养,树立崇高理想,坚守高尚情操,诱惑在我们面前定会偃旗息鼓,失去它的威力。 坚持原则,严于律己 对于贪污腐败、滥用职权是违法违纪这一事实,几乎落马的官员都心知肚明却明知故犯,他们自欺欺人表示自己对亲人受贿一无所知,要么存在侥幸心理,站在悬崖边上,要么就“瞒天过海”,践踏纪律红线,要么沉溺于利欲熏心无法自拔……他们都是聪明人,只是没有了原则和底线,无法严于律己,没

警示教育的典型案例分析及反思范文(通用9篇)

警示教育的典型案例分析及反思范文(通用9篇) 反思,回头、反过来思考的意思。近代西方哲学中广泛使用的概念之一。又译为反省、反映。原意指光的反射,作为哲学概念是借用光反射的间接性意义,指不同于直接认识的间接认识。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警示教育的典型案例分析及反思范文(通用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警示教育的典型案例分析及反思 案例1:20xx年8月4日,某银行员工项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在路上行驶,被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其血样中乙醇含量达到醉驾标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20xx年8月16日,法院判处项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上级行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给予项某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同时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2:20xx年5月11日晚21时许,某银行一支行部门经理沈某饮酒后驾车将一骑车人撞伤后逃逸,在逃离途中被民警抓获归案。经鉴定,沈某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后因认错悔错,主动赔偿受害人损失,法院判决沈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上级行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给予沈某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同时解除劳动合同。 酒后驾车这种危险行为可能导致非常严重的后果和危害,因酒后驾车导致交通事故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令人触目惊心。案例中的两名责任人尽管了解严禁酒后驾驶的法律规定及其危害,却由于缺乏自制力而无视法律法规,知法犯法,醉驾甚至肇事逃逸,既受到法律追究,又受到党纪行规处理,教训深刻。其违法违纪行为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纪律和法规意识淡薄,放松了自我修养,未能时刻牢记一名共产党员的身份和遵守纪律和规矩的底线意识。对二人的严肃处理亦反映出我行对违法行为零容忍的态度。 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和员工都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要深刻认识到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行为的刚性约束,认识到酒驾醉驾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本

违反工作纪律典型案例以案促改个人剖析材料范文

违背工作纪律典型案例以案促改个人剖析 材料范文 违背工作纪律典型案例以案促改个人剖析材料 依据《中共南召县委办转发南阳市委关于严峻会风会纪的通知》《中共南召县纪委监委关于围绕桐柏县黄岗镇党委书记史焕岭违背工作纪律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依据要求开展了相关活动,经过学习,使我思想上进一步清醒和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为吸取教训、防微杜渐,现对比个人思想工作实际,剖析自身存在问题的缘由,并制定整改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学习上还不够。系统的理论学习还不够留意。在学习中,不能仔细读原著、悟原理,学习还不够系统,有时学习仅浮在表面,还没有到达应有的深度。有时只顾忙于一些具体的工作,自觉积极在挤时间学习不够,闲时学一阵子,忙时学的少,对理论上的一些问题,尤其是一些新问题理解还不深,使理论水平不能尽快得到提高。 (二)自我反思和自我检讨不够。平常只是忙于工作,很少自我静下心来对比党章、对比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对比纪律处分条例进行自我剖析和检讨。在组织生活会上自我批判多,在其他情景下作自我批判少。有时批判自已还打不开

情面,不够大胆,怕触及自我内心感情深处,没有“刮骨疗伤”的士气。 (三)工作缺乏担当。对待困难有畏难心情,缺乏担当意识,不敢积极作为,不敢干、缺乏朝气蓬勃、斗志昂扬的工作热忱,可怕干,即使干了也不大胆,在干的过程中进取动性不够强、创新意识不够,可怕出了差错被批判或处分。有时仅满足于领导叫干啥就干啥,领导叫怎样干就怎样干,反正有了问题自我不用担当。 二、改善措施 一对待工作要高标准、严要求。树立赶超一流的工作目标,克服小成即满的思想,对待工作多思、多想,研究规律、研究特点,发觉问题,逐步提高,擅长总结,擅长挖掘。在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新思维方式,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促进自我工作不断上台阶、上水平。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时处处严格约束自我,正确对待个人得失,不计名利,不讲价钱,不图虚名,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以新的境界、新的姿势,扎扎实实,有创新的开展各项工作。严格要求自我,不论是学习上还是工作上,这样才能保证自我不断的在工作中提高,才能看到问题发觉问题,然后解决问题,为事业贡献自我的力气。 (二)定期开展自我批判。阶段性地对自我的学习、工作和思想进行总结,主要是查找问题和不足,边查边纠,自

2021年《违规违纪典型案例警示录》学习心得体会及感悟(通用3篇)

【学习心得体会】 经验是指经过阅读和实践后形成的一种接受性写作。语文阅读体验类似于数学阅读笔记经验是指将所学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通过实践和记录反映出所学的内容,类似于经验总结。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违规违纪典型案例警示录》学习心得体会及感悟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第1篇: 《违规违纪典型案例警示录》学习心得体会及感悟 按照局里要求读了《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一书中的后三节内容。通过阅读中国畜牧业协会原秘书长、全国城市贸易联合会原副会长沈广,北京陶然亭公园原园长肖绍祥,福建省建阳市国税局原局长吴波的三个案例,我总结了以下三点。 一、违反纪律设立“金库”,终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中国畜牧业协会原秘书长、全国城市贸易联合会原副会长沈广。沈广表面上对自己要求非常严格,给人的印象是聪明、能干、稳重。实际上却是一个伪装得很巧妙的贪官。沈广曾有这样的表述“国家三令五申禁止设置账外资金,我的做法是不正确的,我的思想存在麻痹的问题,没有对这个问题及时制止,没有充分认识到账外资金的危害。 沈广为协会发展是做出来了贡献的,但是沈广违法犯罪给协会带来的后果也是严重的,不仅在经济上造成了巨额损失,而且在声誉上带来了很坏的影响。 沈广利用担任中国畜牧业协会秘书长的职务便利贪污行为协会公款,千方百计转移资金线路,处处伪装。然而,伪装得外衣终被撕破,等待他的终究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二、要把权力的使用通过制度规范下来 北京陶然亭公园原园长肖绍祥一案所折射出来的问题就是“小官大贪”现象。从根本上讲,小官大贪现象的根源在于“位小权大,监督缺失”。 仔细分析近年来发生的“小官大贪”案件,不难发现,这类涉案官员所处的都是地地道道的“小职位”,但却大多掌握着人事管理权、物资分配权、项目审批权等极具“含金量”的权力,又可谓“大权在握”。许多同肖绍祥有着类似情况的官员,都因为手中的权力与自身政治、经济地位的差异对比明显,加之个人意志不坚定,对金钱狂热追求、对党纪国法无视,从而慢慢丧失了自己的党性和理智,取而代之的则是扭曲的价值观和无尽的贪欲。 腐败的发生不仅在于人的道德滑坡、底线失守,更深层次的原因还在于权力运行不规范、权力之手乱伸。肖绍祥在对于自己分管的工作向来是独断专

(8篇)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心得体会材料

(8篇)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心得体会材料 1. 标题:《死在违法之路上的警示》 材料: 违法违纪案例:某市一名高中生因违法擅自驾驶摩托车,与 一辆面包车相撞,不幸身亡。 教育心得体会:这起案例深刻地敲响了我们的警钟。作为学生,我们应该时刻牢记法律的底线,遵守交通规则。违法乃至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不仅对个人安全构成威胁,也是对社会和谐稳定的一种忽视和冲击。生命的宝贵不容忽视,违法行为不只是得不偿失,更值得深思的是我们要以积极的态度、正确的行为践行社会公德。 2. 标题:《党纪国法在我身边》 材料: 违法违纪案例:某公司一名职员因侵占公款,被公司开除, 并被处以刑事处罚。 教育心得体会:这个案例给我敲响了警钟,深刻地明白了党 纪国法与我们每个人的关系。作为党员或公民,应该时刻保持良好的道德操守和职业道德,严守法律底线。要时刻提醒自己,违法行为不仅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更会对自己的人生产生毁灭性的影响。不能因一时的私利而违反规定,面对诱惑要坚守原则,做一名守法的公民。 3. 标题:《道德败坏,信誉扫地》

材料: 违法违纪案例:某企业老板因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被曝光后 企业信誉扫地。 教育心得体会:这个案例告诫我们,违法违纪不仅会对个人 带来严重的后果,也会对整个社会产生恶劣影响。作为企业家或从业人员,要时刻保持良好的商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信誉是企业的生命线,做任何事情都应该遵守道德底线。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不仅会给自己带来损失,也会给企业以及整个行业造成巨大损害。同时,我们也应该主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 4. 标题:《不是征途在远方,而是脚下的每一步》 材料: 违法违纪案例:某市一名政府官员因贪污受贿,最终被判刑。教育心得体会:这个案例让我们认识到,作为官员,我们应 该时刻保持廉洁自律的行为规范。违法违纪行为不仅会使自己失去荣誉和尊严,也会损害政府的形象和信任度。同时,普通市民也应该抱着积极的心态,参与监督、揭示腐败行为,共同营造廉洁的政治环境。在脚下的每一步中,我们都应该牢记法律底线,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5. 标题:《和平与法治共生共荣》 材料: 违法违纪案例:某国家因侵略他国而遭到国际社会的制裁。 教育心得体会:这个案例让我们明白,依法治国是国家发展

农发行违反生活纪律典型案例

农发行违反生活纪律典型案例 6月2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纪检监察组、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纪检监察组、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监委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原巡视工作办公室主任贾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贾楞未真正树立理想信念,未做到对党忠诚老实,在行吃行、靠企吃企,长期“风腐一体”,临近退休“逃逸式”辞职,妄图逃避纪法惩处,继续恣意敛财。其被立案并采取留置措施以来,不接受组织挽救,拒不警醒悔过,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规接受宴请,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践踏组织原则,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影响为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等;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对信贷资金最终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和收受巨额贿赂;严重偏离农业政策性银行职能定位,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

贾楞身为中管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信仰崩塌、党性缺失,隐瞒事实、欺骗组织,为官不廉、以贷谋私,腐化堕落、道德滑坡,目无纪法、擅权妄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制止,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影响极坏,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党委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贾楞开除党籍处分;经阿拉善盟监委研究,决定将贾楞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最新《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学习感悟(精选)

《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这本书虽然不厚,只有百余页,选取的典型案例是党的xx大以来所查处刘铁男、王敏、秦玉海、金建平、张引、刘家坤、沈广、肖绍祥、吴波等9人起违纪违法事实,其中的教育内涵却是发人深省。总结他们失败的特点,按照公司“举一反三,持续改进”的纠错原则,引以为戒,严格践行“三严三实”的要求,是作为新时期党员的职责。现将自己读完该书的体会分享如下: 1、不是努力不够,而是境界不高 从贪腐的官员的成长历程来看,为了达到自己的他们往往都十分努力,也愿意付出时间与精力刻苦钻研,因此基本上都精通自己的对口业务,刘铁男、金建平、张引、刘家坤、沈广、肖绍祥等都是通过真抓实干因个人业绩突出走上了领导岗位。在落马之前给人的印象也是精明、强干甚至勤廉,然而直至虚伪的面纱被揭开的时候,人们才发现其两面性:过去一面,现在一面;人前一套;人后一套。职务升迁了,党性却丧失了;成绩上去了,性格却骄纵了;能力提升了,追求却变低了;权力变大了,贪念却增长了。作为新时期的党员,我们一方面要加强学习、培养能力、提高素质,还要“严以修身”,格物致知,诚意正心,加强党性修养,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消极现象,“做一个高尚的人,纯粹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 2、不是优点不多,而是忽略缺点 刘铁男、王敏、秦玉海、金建平、刘家坤等人的勤奋、能力都得到认可,然而一只木桶盛水的多少并不取决于桶壁上最长的那块木板,而是取决于桶壁上最短的那块木板。刘铁男的“软肋”或者说“短板”是他望子成龙的心情在虚荣、傲慢的激发下变成了别人攻城的薄弱点;王敏的“短板”在于他自己对奢靡物质生活的追求和对家人违法犯罪过程的娇宠纵容;秦玉海的“短板”在于他将“摄影”这一正常的个人爱好和原本正常的艺术追求无限放并将其变成追名逐利的工具;金建平的“短板”是重业务轻品行的麻痹大意和贪图享受的盲目攀比思想;刘家坤的“短板”是原本就不坚定的责任观念、家庭观念没有抵制住女色的诱惑......因此,在我们的日常学习、生活、工作中,我们要时刻加强自省、自重、自警,在发挥自身优点、学习他人优点的同时,多发现自己的缺点并迅速纠正,消除自身短板。 3、不是智商不够,而是忘记原则 对于贪污腐败是违法乱纪这一事实,几乎每一位落马的官员都是心知肚明却又明知故犯,只是他们要么自欺欺人表示自己对亲友受贿一无所知,要么心存侥幸站在管理者、执法者的“擦边球”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要么自作聪明变换手段企图“瞒天过海”躲避公众视线、践踏法律红线,要么利欲熏心沉溺于声色犬马无法自拔......无疑他们都是聪明人,只是没有了原则和底线,没把这么优秀的才能应用于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反而用于钻法律和制度的漏洞,利用手中的权力,搞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攫取国家和他人的资源,最终自

以案明纪警示教育心得体会范文

以案明纪警示教育心得体会范文 案件纪律警示教育是一种重要的教育手段,通过对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和反思,以警示与教育为目的,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违反党纪国法的严重后果,引导大家严守纪律,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廉洁奉公,忠诚为民。通过接受案例教育,我深感到案件纪律警示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个人的思想觉悟、工作纪律等方面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今后,我将以此为鉴,警示自己,引以为戒,坚决遵守党纪国法,做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 首先,案件纪律警示教育让我深刻认识到廉洁奉公的重要性。案例中充分展示了一些党员干部因为个人私欲而腐败堕落的现象,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了严重的损失。这使我深切体会到了个人的行为和品质对整个集体的影响。党员干部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负有重要责任的角色,我们必须始终做到廉洁奉公,心无旁骛地为人民服务,不能陷入追求个人利益的漩涡中。通过案例教育,我深刻认识到廉洁奉公的重要性,决心坚守正确的道德底线,不为个人私利而破坏党和人民事业。 其次,案件纪律警示教育让我进一步了解到党纪国法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案例中充分揭示了不少党员干部在担任领导职务时,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污腐败等不法行为,给党和人民事业带来了严重损失。这让我深刻认识到作为党员干部,我们必须时刻牢记党纪国法的重要意义,自觉遵守组织纪律和国家法

律,坚决抵制一切违法乱纪行为。只有坚守党纪国法,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保障党的事业顺利进行。 再次,案件纪律警示教育让我深刻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案例教育,我反思了自己的思想觉悟,工作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思想上,我发现自己对党纪国法的理解还不够深刻,自觉遵守的意识还不够强烈;在工作纪律方面,我注意到自己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工作时间不够规范,对工作任务不够积极认真等。通过案例教育,我深刻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下定决心进行改正,提高自身素质和水平,为党和人民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最后,案件纪律警示教育让我明确了今后的目标和方向。通过案例的反思和教育,我对今后的工作和生活有了更为明确的规划和目标。我要以案为鉴,以警示为戒,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和道德修养,做到党员干部的先进标杆。在工作中,我要严格按照组织要求,严守工作纪律,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在生活中,我更要注重自身修养,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以身作则,为人民群众做出表率。通过案件纪律警示教育,我明确了今后的目标和方向,坚信只要努力奋斗,一定能成为一名优秀的党员干部。 案件纪律警示教育是一种有效的教育手段,能够让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奉公的重要性。通过接受案例教育,我们可以深刻反思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今后的

【2018-2019】违反政治纪律的检讨书范文-优秀word范文 (6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违反政治纪律的检讨书范文 篇一:关于个人开展违反政治纪律专项行为的自查报告 关于个人开展违反政治纪律专项行为的自查报告 在这次“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中,经过学习教育和深入思考,我个人对纪 律作风整顿教育有了更深的理解,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现 在对照工作实际,作如下剖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遵守政治纪律不够严格。对照党章的要求和党的政治纪律十不准,发现自 己在有些方面做得不够或不好。比如在朋友聚会、同事或家人的交流过程中, 对一些发表损害党的形象、诋毁党的信誉的言行时不敢直面斗争,有时还随声 附和;对自治区党委、政府的一些政策有评头论足的现象。 二是存在一些违规违纪现象。在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十项规定” 出台之前,自己也是随波逐流,特别对一些明显不符合规定的行为没有拒绝。 主要是党性意识淡薄了、思想麻痹了,不能明辨是非,对一些不良倾向和不良 作风习以为常,逐步成了一种工作方式。比如参加迎来送往的宴请活动等。 三是理想信念有所弱化。对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特别是民 族宗教政策有时认识不深、理解不透,有时也会妄加评论。对打击“三股势力”和暴力恐怖犯罪行为主动发声。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进行系统的学习不够,致 使自己的政治敏锐性不够强,遇有突发或重大政治事件时会不知所措,不能够 看到事件的本质;对与“三股势力”及新疆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尖锐性、复 杂性认识不足,对 “三股势力”利用各种方式从事渗透破坏活动的警惕性不高、敌情观念不强。 四是政治鉴别力不够强。对“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的实质领会不深, 不能入脑入心,自觉遵循。有时对错误言行、负面言论缺乏基本的鉴别力。 五是执行力不够强。对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自治区党委的重大战略部署,有 理解不深刻、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在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上有所欠缺, 缺乏对策和方法,缺乏开拓创新精神,有等靠要思想,破解难题的办法、手段 不多。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学习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警示录心得体会8篇

学习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警示录心得体会8篇近期,公司领导给各部门及各项目下发了《违规违纪典型案例警示录》一书,我在空余时间认真的研读了此书。该书从政治、人事组织、廉洁、 群众关系、工作履职、生活等六个大方向一一做出了剖析。且从多个方面 分析了案件的原因和应该汲取的教训,对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廉洁自 律意识,提高防腐拒变的能力,筑牢思想道德防线,防微杜渐,踏实工作,认真履责,具有很高的警示意义。作为党员要带头严守党的纪律,决不可 触碰党纪的红线。 一要牢记党的纪律。《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xx条规定“党的纪律 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 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党的纪律 分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 大纪律,并划定了一道道红线。我们要逐条学习,牢记于心。 二要敬畏党的纪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纪律严明是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的重要保障,是党 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必须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用铁的纪 律从严治党。”“每一个党员对党的纪律都要心存敬畏、严格遵守,任何 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违反党的纪律。”古人说:“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 及于祸”。《违规违纪典型案例警示录》一书中的主人公都把党的纪律抛 到脑后,没有纪律意识,一步走错,步步走错,最终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我们党员要汲取教训,克服“无所畏”、“无所惧”心理,心存敬畏,手 握戒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家庭账、自

国企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典型案例及纪法解读范文(完整版)

国企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典型案例及纪 法解读-其他公文 附件 典型案例 一、独立王国的覆灭——北京隆达轻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隆达控股)、北京隆达印刷包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包集团)及其下属制版厂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案 制版厂始建于1955年,从上世纪90年代末期开始向物业经营转型,经多次重组,最终成为隆达控股下属印包集团所属企业。 王强,时任制版厂厂长。2007年,由于不满印包集团党委将制版厂党支部划归印包集团下属物业公司党委管理的决定,王强开始以“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探索职工自治”为名,提出组建所谓的“企业管理委员会”。在没有履行请示报批程序的情况下,王强擅自组织召开了企业职工大会,并自行选举产生“企业管理委员会”“企业监督委员会”,还制定相关工作条例,提出由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企业经营管理工作,行使企业行政管理权和决策权,甚至讨论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由此,“两委会”开始成为制版厂和王强个人对抗上级决定的一种“护私”手段。 2009年6月底,印包集团党委决定,免去王强制版厂厂长职务,由时任物业公司党委书记、经理王某某兼任厂长,这一决定,再次触动了制版厂有关人员的敏感神经,他们担心个人利益受损,作为老厂长的王强更是心有不甘。2009年7月1日,在接到印包集团党委人

事决定的第二天,王强就召集“两委会”开会,研究罢免王某某厂长职务事宜。7月2日,制版厂召开职工大会,罢免了王某某的厂长职务,决定由“两委会”负责企业日常管理工作。 2016年,印包集团党委开展换届选举工作,要求各党支部进行换届选举。当印包集团党委书记带领工作人员到制版厂开展换届监督工作时,却连制版厂的大门都没有进去。就这样,制版厂党支部长达8年未换届。其间,未经任何程序,王强个人即提议成立临时党支部并指定党支部书记。 这一时期,脱离党的领导进入“全面自治”的制版厂组织涣散、怪象频出:“两委会”骨干人员违规延迟退休;业务经营管理失管失控;房产出租违规,合同管理无序……“党建工作、企业管理陷入一片混乱。”在两级党委的放任下,制版厂最终进入了以原厂长王强为实际控制人的“两委会”管理运营阶段,厂长一职长期空缺,制版厂党组织关系处于虚置状态,实际脱离上级党委领导。 2019年1月,北京市纪委监委对隆达控股党委、纪委及印包集团党委、纪委等4个党组织进行通报问责,并对包括5名市管干部在内的13名领导干部给予处理,其中,王强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2人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4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人被诫勉问责,1人被通报问责。 【点评】 隆达控股及下属印包集团、制版厂的种种问题令人震惊。 一个国有企业脱离党的领导和监督长达8年时间,在全面从严治

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认识与体会

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严重性、危 害性认识与体会 篇一:违法违纪心得体会 篇一:反腐倡廉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学习心得 民警 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心得体会 通过第一阶段的教育整顿活动的学习,对市局《关于近年来全市查处民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例 的通报》以及我局印发的典型案例材料,深刻的认识到实现队伍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必须 高度重视队伍建设工作,不能业务成绩上去了,民警却倒在了队伍建设上。 那么作为队伍来说, 可以从以下几点出发: (一)不断提高对 队伍建设工作的认识。我们必须充分认识队伍建设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长期不 断地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和形势教育,帮助他们不断筑牢防腐思想防线,坚定他们理想 信念。正确认识形势,是深入开展队伍建设的基础和前提。对于当前的队伍建设的形势,我

们必须既要树立忧患意识,增强紧迫感,又要坚定信心,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 (二)队伍建设必 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教育整顿的重大决策部署,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为队伍建 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队伍建设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坚决查处违纪案件。还要增强队伍 建设的科学性,要全面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做到惩治和 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真正做到教育、制度、监督并重。 不仅需要队伍在外 部环境上加强队伍建设,个人也应当加强自身建设,廉洁自律、勤政为民是党员干部应具备 的基本素质和道德准则,也是党和人民对党员干部最起码的要求。如果一个领导干部管不住 自己,对自己无所约束,滥用权力,为所欲为,甚至违法乱纪,那么他就没有资格、没有威 力去当领导、管别人,他就不可能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那么如何做到廉洁 自律?我认为,要做到廉洁自律,必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

违反工作纪律案例心得体会(共8篇)

违反工作纪律案例心得体会(共8篇) 第1篇:违反生活纪律典型案例 党政纪条规解读:违反生活纪律典型案例 案例:2021年6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原副主任李维彬应朋友邀请,饭后到娱乐城KTV参与奢靡、不健康娱乐活动。桂林市人民检察院给予李维彬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其政治部副主任职务。 解读:上述典型案例中的行为,违反了《中国***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依照“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行为”给予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 《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这是党章规定的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之一。 显然,党员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与该项义务格格不入,必须严加禁止。 大家对公序良俗这个词耳熟能详。那么,什么是公序良俗?概而言之,就是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是国家社会存在及其发展所必需的秩序和道德。遵守社会公序良俗,不仅有助于营造和维护良好的公共秩序,还有助于提升全体公民的道德水平。 正因为如此,每一个公民特别是党员干部都应该自觉遵守社会公序良俗,将其当成做人做事必须坚守的底线之一。 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重在规范党员“八小时之外”的言行,旨在让党员干部既不能跑偏,更不能逾矩。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就是违反生活纪律的一种表现。 应该承认,大多数党员干部能够严格遵守生活纪律,自觉遵守社会公序良俗,在这方面发挥了积极的表率作用,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尊敬。但也有少数党员干部无视生活纪律,在公共场所为所欲为,表现出了公然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不当言行,被群众嗤之以鼻,给党员队伍形象抹了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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