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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诉讼法律事务

非诉讼法律事务
非诉讼法律事务

律师非诉讼业务的定义是:律师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委托,在其职权范围内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与法院和仲裁委员会发生司法意义上的联系,直接为委托人办理某种法律事务的业务活动

从严格意义上讲,律师的业务只分为诉讼和非诉讼两种。律师业务中除了诉讼之外都是非诉讼。诉讼的特点是:有一个独立于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对纠纷做出具有强制意义的裁决,这个第三人是法院或仲裁委员会。非诉讼是相对于诉讼而言的,所以非诉讼中没有法院或仲裁委员会的介入。

非诉讼律师业务包括:

1、合同的谈判、起草、审查、修改、拟订、履行监管。合同事务是律师最主要的非诉讼业务,它的范围非常广,涵盖了投资决策、招标投标、项目开发、房地产开发与转让、知识产权、企业改制、股份转让等各个经济领域的事务,因为这些事务最终都要形成合同。合同事务的处理包括两个阶段:(1)合同的设立阶段,时间跨度为从一方发出要约或要约邀请直到合同生效。具体事务有A调查情况B参与洽谈C制作合同文本D审查、修改、拟订合同E申报批准或登记。(2)合同的履行阶段,时间跨度为从合同生效到合同终止,具体事务是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合同是否需要中止、变更、解除,并且及时以协商和调解方式解决纠纷。需要特别说明是:律师处理合同事务并不一定形成合同文本,因为合同的各方有可能不达成一致意见。

2、就某一事件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函。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函的不同之处在于它们送交的对象不同:法律意见书是出具给委托人的;而律师函是出具给与委托人有联系的其它一方或几方。这个“某一事件”有可能是因合同而产生的(如拖欠款项、出现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等),所以它与合同事务有一定的联系,但它也有可能与合同完全无关(如侵权、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损害等)。

3、协助企业(委托人)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是管理的内容,法律的形式。因为在一个企业之中,内部管理制度就是“法”

(例如章程、合同管理制度等)。它不折不扣地体现了立法、执法、司法的特征。当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对律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律师不但要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际经验,更要懂得经济和管理知识,还对企业的具体情况十分清楚。只有这样,律师才能真正扮演好“半个经理”的角色,制定内容完善、行之有效内部管理制度。

4、解答法律咨询

5、法制宣传、教育与培训

6、代办登记注册、文件批准等法律事务

7、参与尚未形成诉讼的纠纷调解

8、提供法律、法规变化及其影响的信息

9、代为发表声明或公告

10、证券律师业务

此外,还有一些正在发展的新业务如:

一、律师见证;律师见证就是律师应当事人的申请,根据亲身所见,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依法对法律事件或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一种活动(这个概念还有深入探讨的余地)。律师见证有如下特点:

1.见证的主体是律师,名义是作为法律服务专门机构的律师事务所,这与民间私证和国家公证都有区别。2.见证是一种法律的适用。是律师根据现行法律对法律事实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确认。这同民间私证只讲真实性,不讲合法性的作法有别。

3.见证的时间与空间有着严格限制,时间,即被见证的行为发生之时:空间,即律师亲见的范围,这与公证可以对以前发生并非亲见的事实先行调查,而后公证的作法有别。

现在,律师见证业务日益增多,但司法部、各省级司法行政部门尚未出台有关律师见证业务的法规,只有河南省信阳地区司法处制定并下发了《信阳地区律师见证基本规则(试行)》。所以,律师见证业务目前正处于初步发展阶段。

二、接受企业(委托人)的委托,对其下属公司及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此项业务在发达国家已非常普遍,但在中国内地,仅有大型外资公司聘请外国(含香港地区)律师事务所办理此项业务。此项业务有大的发展空间,但律师事务所的责任和风险也很大。

三、就委托人委托的事项进行调查取证。与诉讼中的调查取证不同的是:这种调查取证不仅仅限于法律赋与的查阅档案和询问证人的权利,而是律师凭借其广泛的社会关系和专业知识为委托人收集、整理有利的信息,例如合作者的诚信度、历史背景、利害关系等,这种调查取证并不是专为诉讼而收集的。

按照上述“非诉讼律师业务”的定义,我认为律师担任法律顾问而承办相关法律事务亦属“非诉讼律师业务”范畴。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将“担任法律顾问”和“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分别列举,并不等同于理论上对律师业务的分类,更不能排斥使用逻辑上的二分法对律师业务进行分类。因此,我认为担任法律顾问与办理非诉讼律师业务不是相互独立。法律顾问(包作常年法律顾问和单项法律顾问)是非诉讼律师业务的一个产品组合形式:即把多个非诉讼律师业务组合在一起,再确定一个年限,便名为法律顾问。换言之,非诉讼律师业务包含法律顾问在内。但是,法律顾问是现在非诉讼律师业务的主要内容,毫不夸张地说,法律顾问在非诉讼律师业务中的比重占90%以上。所以,做好法律顾问工作就做好了非诉讼律师业务

非诉讼律师业务的市场定位与业务开拓

一、市场定位

市场定位包含了两个层面的问题,一是市场分析,即明确非诉讼法律服务的市场范围和具体内容,掌握社会对非诉讼法律服务的具体需求;二是确定自己在市场中的大体位置,即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判断自身现阶段综合实力相对应、能适应和具有发展潜力的服务层面。

(一)市场分析

市场分析的目的是挖掘和找出非诉讼法律服务可以存在的具体表现形式。随着社会经济的繁荣发展和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化,非诉讼法律服务已呈现出细化和多元的趋势,广义来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除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处理和解决的事务以外的其他法律事务都可包含在非诉讼法律服务范畴之内。

在此概念下,非诉讼法律服务可以理解为三类:

⑴基础服务类。包括日常法律及政策咨询、法律文件起草、商业谈判、债务催收、诉前和解、律师见证、律师声明、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企业规范建制、置业与投资、版权登记、工商登记、代理保险投保等。这类法律服务既可包含在常年法律顾问工作内容中,也可独立作为单项非诉讼法律服务。与诉讼业务相同,此类非诉讼律师业务大多是每位律师的基本功,也是律师每天都在从事和开展的基本法律服务。

⑵高端项目类。包括公司设立、企业改制、收购重组、破产清算、上市融资、房地产开发及项目转让、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招投标、企业重大资产处置、连锁经营、金融债权或资产包转受让、银行贷款审查、商标专利申请、转让与许可使用、股票债券发行、股权激励机制设计等。这类服务专业化要求高,律师执业风险和工作量大,且通常需要律师团队协作进行。

⑶居间类。此类服务是律师以通过向委托人提供订立交易合同的媒介服务为对象的非诉讼法律服务,也是非诉法律业务的新领域,主要表现为诸如在金融机构存贷款、联营联建、房地产项目转让、企业收购兼并、资产处置、介绍引进投资等过程中为委托人提供交易对象信息并促成合同订立的中介服务活动。

从上述分析可以得出两个结论:一是非诉讼法律业务范围广泛,律师深度开发和继续细化的空间很大,借鉴国外先进模式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广开思路,积极挖掘,应能大有作为;二是非诉讼法律业务存在不同层次,并非仅限于传统概念中的高端项目,每位律师都可以在不同层次的非诉讼法律业务中找到适合自身的位置。

(二)定位

长期以来,非诉讼法律业务既是律师向往的黄金领域,又是律师不敢或者无法进入的高端领域,其根源就在于存在着将非诉讼业务统统理解为复杂、陌生业务类型的误区。

从前述非诉讼法律服务的市场分类可以看出,基础服务类的业务类型大多数是律师日常工作的内容,律师只要具备基本的专业知识和一定的服务技能就完全可以胜任此类工作;居间类非诉讼法律业务需要的则是律师的社会资源和社交能力,有条件和有机遇的律师应有意识的尝试此类非诉讼业务;改制、并购重组、破产清算等高端项目类业务是传统概念中的非诉讼业务的典型代表,很多律师认为非诉讼业务复杂和陌生也正是因为此类业务对律师的专业素质和执业能力要求极高且缺乏实践经验而望而生畏。

笔者认为,如同诉讼业务也存在难易之分一样,如果仅仅因为某些复杂非诉讼业务超越了自己的能力范围而就此放弃对非诉讼业务的拓展和经营,显然非明智之举,如此继续,自身的业务范围必将因为同业竞争和缺乏新领域的补充而越来越受局限。社会的法律服务需求就是律师经营的目标,社会不仅需要高端的非诉讼法律服务,同样也需要基础的非诉讼法律服务,长远来讲,律师业务并无高低之分,任何类型的律师业务只要做精做强,必将都是行业中的佼佼者。律师应该在客观评价自身综合能力的基础上,勇于在非诉讼法律服务市场上寻找现阶段适合自己发挥的层面以及将来存在发展潜力的目标层面,积极参与非诉讼法律服务的市场开发,如此,社会需求得以满足,律师行业得以平衡与活跃。

二、业务开拓

非诉讼律师业务的开拓与诉讼业务的开拓,方法与技巧上大同小异。概括起来,无非“内强外联”。“内强”,是指律师内功的修炼,“外联”,是指交流合作和有针对性的融入社会政治经济生活。

(一)内强

律师没有扎实的业务功底或者良好的职业素养,妄谈开拓与发展全无意义,真才实学才是经得起市场检验的核心竞争力。

1.善于学习

①专业知识的学习

从事非诉讼律师业务首先要丰富专业知识,谙熟法律,旁通财会和企业管理,其次,学习他人总结出来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结合自身的理解和实践编写操作指南,为自己的工作提供指引和参考,再次,善于收集、整理和借鉴成熟规范的文件文本,领悟别人的经验,少走弯路,减少重复劳动。

②解决问题能力的学习

非诉讼法律事务中通常都会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且大大小小的问题常常相互关联,涉及不同的法律关系,非诉讼律师不仅需要有敏锐发现问题的能力,更需要具备站在全局高度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如果仅是就事论事的对待和处理,往往事与愿违。

2.养成规范的执业习惯

①职业形象的规范。

职业形象不是非诉讼业务开拓的决定因素,但毫无疑问是赢得客户的必要条

件。职业形象包括仪表、谈吐和举止,反映的是律师的综合素养,训练有素的职业形象有助于提高客户对律师的信任度,也有助于符合甚至提升客户的形象。

②表达方式的规范。

第一,慎言。例如,商业谈判中律师用语应准确、严谨,职工答疑或拆迁问题中律师用语应把握尺度分寸,忌言辞激烈激化矛盾。第二,法律文件要规范。非诉讼律师应具备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善于和勤于文案工作。善于文案工作是指能够用规范的法律语言准确完整的表达观点,并能够将法律文件由薄写厚;勤于文案工作是指要形成对外和对内两套完整的文字资料和记录,即需要提交客户的工作成果诸如方案、法律意见书、律师尽职调查报告、律师函、合同协议、法律服务工作报告等,以及律师自己留存备查的律师工作日志、会议记录、资料交接清单等。

3.从师

法律工作是技术性和实践性非常强的职业,执业技能和实践经验靠闭门造车、从书本中琢磨难以充分获得。如同每位律师从业起步时普遍需要有经验律师传帮带一样,从事非诉讼律师业务也应该有这样一个过程。无论如何资深的律师,要想在自己从未涉足的某一非诉讼领域有所突破,选择一家专业的律师事务

所,从助手做起、从琐事做起,多看、多听、多记、多想、多做,经以时日必能学有所长,这是进入新领域、快速提高执业水平的捷径,同时也可避免牺牲客户利益而拿客户作实验品。

4.广泛参与,积累业绩

律师应善于利用律师事务所的平台,以不计个人利益、勤奋肯干的精神主动广泛参与所内非诉讼法律业务的服务工作,即或从事的多是边缘工作、辅助工作,对自身也是难得的学习和锻炼机会,同时也积累和丰富了自己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工作业绩,无论该业绩成功或是未成功,参与本身就是经历,经历本身就是财富,参与的案例多了,在客户面前开拓业务时谈资和说服力也随之丰富。我市律师与发达地区律师在竞争本地同一非诉讼律师业务时何以屡屡败阵,很大程度就是源于口碑的悬殊差异,业绩不足、案例不足其业内口碑和美誉度相对知名大所或知名律师自然难以乞及,难怪客户舍近求远、舍廉求贵。

(二)外联

1.合作意识

律师工作中接触到未做过或不擅长的非诉讼律师业务,一不能缺乏信心轻言放弃,二不能大包大揽硬着头皮上,借助律师事务所的整体实力、依靠有经验的专业律师共同开拓共同办理,或者在本所也不能胜任情况下,与其他专业律师事务所开展所与所之间的合作,都是有利无害的选择。律师从事法律服务不能单纯追逐经济利益,还应具有集聚经验和业绩、立足未来的大气,当二者不能兼得时,舍小利而助长远,方为明智。

2.社会活动

成功的律师都是出色的社会活动家。律师的社会活动不应是盲目的,应有相应的针对性,从非诉讼律师业务开拓角度看,其范围主要为政界和商圈。某种意义上讲,涉足政界及商圈的高度和深度决定着律师的地位和层次。显而易见的是,层次大致相当的律师与客户才可能有近于平等对话的机会与前提,很难想象相差悬殊的律师与客户能在法律事务本身以外找到可以深入沟通的共同话题或者可以对等交流的讯息。另一角度来看,律师与政界和商圈的交往还有其他现实的意义,例如丰富了法律服务信息的来源,或者获得强有力的介绍与推荐,再或者,学会用政治和商业的眼光来看待问题,这对于从事非诉讼法律业务的律师来讲因思想更加成熟而已是胜人一筹。

我市相当数量的律师已经充分认识到其重要性并纷纷通过参加政协、人大、青联、民主党派积极参与政治生活,以参加各种行业协会、商会、论坛、俱乐部、进修班广结商界朋友。可以肯定的是,思路正确,如持之以恒且方法得当,必能对律师业务的拓展产生极大的推动和促进。

3.对外交流

律师的对外交流无疑是自我提高和自我推广的极好方式。例如参加全国性的研讨会、研讨班、学术论坛、讲座及其他类型的律师交流活动,或在学术刊物上发表专业文章,实践中,我市已有部分律师以此取得成功,值得广大同行参考和借鉴

关于律师办理涉及公司事务中非诉讼法律业务的几点意见

一、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含义

非诉讼法律事务,是在律师原来办理非诉讼事件的基础上形成的新概念,就广义而言,非诉讼法律事务是诉讼法律事务的对称。从其性质和办理方式理解,非诉讼法律事务具有两种含义:一是不具备诉讼要件的法律事务,即无争议的法律事务;二是虽具备诉讼要件,亦即虽有争议但不通过诉讼方式办理的法律事务。非诉讼法律事务有两个特征:其一,它必须是能够产生民事法律后果的法律事实;其二,它必须是不通过诉讼方式办理的法律事实。

律师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是指律师接受委托或者请求,通过非诉讼方式办理法律事务的一种业务活动,其中包括三点含义:

(一)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务;(二)通过非诉讼方式进行;(三)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向律师提出请求或委托。

二、当前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的范围和方式

律师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的范围相当广泛,方式多种多样,当前已被认识和实践的,主要范围和方式可以按以下两种类型来划分。

(一)办理有争议非诉讼法律事务的主要范围和方式。主要包括民事、经济、行政方面所发生的各种非诉讼法律事务,其中包含涉外的非诉讼法律事务,以及因轻微刑事案件引起的非诉讼法律事务。办理方式主要有四种:

1.代理参加仲裁。

2.代理调解和居间调解。律师代理调解和律师居间调解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在实际工作中应当注意区别。所谓居间调解是指律师接受非诉讼事件当事人的请求,作为中间人对该事件进行调停活动。

3.代理申诉或申请复议。指律师接受不服行政裁决的非诉讼事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有关行政机关对该行政裁决的复查活动。

1.代理和解。指律师接受非诉讼事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通过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达成协议的一种活动。

(二)办理无争议非诉讼法律事务的主要范围和方式,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代办专利,贷款,税金减免,商标注册,产品生产和商品进出口许可证等申请,申报,申领事务。

2,代办企业,联营组织的筹建、开业、歇业,变更经营范围和注册资金等工商登记事务。

3,代办财产投保、交付保险金、移送赔偿请求权、请求保险赔偿金等事务。

4,代办财产租赁,抵押,借用,赠与,信托,寄售等事务。

5,代办股票,债券的发行,认购事务。

6,代办知识产权,股权,土地使用权等有偿转让事务。

7,代办房地产及大型资产拍卖,企业承包,租赁经营等投标招标事务。

8,代办建筑安装工程承包,企业承包,租赁经营等投标招标事务。

9,代理参与企业歇业、破产的清算事务。

10,代办民事经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各类合同的章程的审查事务。

11,代办市场、商品信息及企业资信的调查事务。

12,出具法律意见书或法律建议书。

13,代理参加经济协作,经济合同,联营等谈判,签约活动。

14,代理债权人向债务人或者债务担保人追索债款债物。

15,代理在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开场合对某项法律事件或法律行为发表声明,表明态度,立场,观点。16,接受公民或法人的申请,对某项法律事件或法律行为进行见证。其他适合律师办理的无争议法律事务。

三、律师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基本原则和应当注意的问题。基本原则有以下四项:

(一)当事人自愿的原则。第一,订立委托合同,确定委托事项和授权范围,必须尊重当事人的意志,不得强拉硬扯。第二,选择办理方式,必须尊重当事人的意见;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最终应由当事人择定。第三,采用调解,和解方式达成的协议,必须是当事人真实意志的表示,不得强加于人。

(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律师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单独进行执法活动。因此坚持这项原则显得万为重要。从办事程序到实体问题,都是必须实事求是,依法办理。(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律师承办非诉讼法律事务的主要责任是在约定的权限内,运用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积极地去实现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便民利民的原则。承办非诉讼法律事务,必须从便民利民出发,为此应力求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简化手续,上门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和社会效益。

基本原则已如上述,在办理具体事务时还应注意两个问题:

第一、划分办理非诉论法律事务与其他业务的界线。首先,它有别于法律顾问业务。在办理某些无争议非诉讼法律事务中,律师往往起到顾问的作用,比方代理参加谈判和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有人把这些事务划

归法律顾问业务,这是不科学的。法律顾问是一项综合性的法律服务业务,不仅律师要受只为聘方提供法律服务的制约,而且提供法律服务的内容是由多个独立的业务项目共同构成的,包括为聘方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事务文书,代理参加诉讼,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等,但却不能就其中一项独立称为法律顾问业务,而律师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是一项单一的法律服务业务,它可以独立存在,且不受是否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制约。因此,两种情况不能相提并论。尽管在办理某些非诉讼法律事务中,律师起到法律顾问的作用但这种作用并非法律顾问业务的本质特征,从某种意义上说,律师的各项业务无不具有法律顾问的属性,而不能因此说律师的业务都是法律顾问的业务。

其次,它有别于解答法律询问和代书业务。律师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有的含有提供咨询和代拟文书的内容,因而有人主张把解答法律询问和代书业务归类为非诉讼法律事务,这也不妥当。解答法律询问是指通过接待来访,采取口头方式,提供一般性的法律咨询服务,是一种独立的业务项目;而律师在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中所提供的法律咨询,并非一项独立的业务,而是为解决某个非诉讼法律事务附带实施的一种手段,一般采用出具法律意见书或法律建议书,必要时还需要参加有关会议进行研究和论证。所以,两者不能混同。同样,一般代书业务也不同于律师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中的代拟法律文书,前者是独立的一项律师业务,后者是依附于某个非诉讼法律事务所实施的辅助手段,因此,代书业务也不能归入非诉讼法律事务。

区分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与办理其他业务的异同,有利于促进律师非诉讼业务的发展。

第二,建立健全律师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受理,立卷,统计管理制度。

律师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这项业务正在发展,无争议的非诉讼法律事务日有增加,这项业务的受理,立卷,统计管理工作如跟不上,必然会给这项业务的继续发展带来不良影响。因此,应当加强下面几项工作:1,受理工作。受以往律师非诉讼业务受理范围的局限影响,一些地方对已经扩大了范围的律师非诉讼法律事务尚未建立起立案、收费制度。有的是该办理的而没有办理,有的虽已办理但未单独立案。所以,律师事务所应加强对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受理,凡是符合受理条件的,都应统一批办,统一指派律师,统一收费,做到及时立案,逐步扩大受理范围。

2,立卷工作,做到一事一卷,分别整理,装订,归档,按照一般要求,律师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卷宗应具备以下主要内容和材料。卷宗封面题为“非诉讼法律事务卷宗”,下设“年度,案号,事由,类别,承办律师,委托人,对方当事人,收案日期,结案日期,办理结果,归档日期,卷宗页数”等栏目。卷宗内主要文包括“卷宗目录、受理批办表、委托书或委托代理合同、申请书、书证和调查材料,律师意见,办理情况记录,法律文件(包括仲裁决定书,调解书,协议等),办结登记表”等。

3,统计工作。业务统计是反映律师业务工作实绩和反映社会动态的依据之一。如加强这项工作,掌握了解律师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全面和真实情况,在司法部尚未制定新统计报表以前,各地可以参照以下各项栏目统计。报表总栏目为“非诉讼法律事务”。总栏目下分别按照办理方式设立“仲裁,调解,和解,申诉和复议,见证,其他事务”等子目,每个子目下分别再列“数量,收费”两栏。这样填报,并不繁琐,基本上能反映律师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的概况。

以上工作是律师在为公司提供法律顾问中最常见的方式方法,也是作为公司应当享有的基本服务,希望此文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参考,共同促进公司更快更好的向学发展。

非诉讼法律文书(多种

非诉法律文书 【标题】专家论证意见书 专家论证意见书 x年x月x日,xxxx律师事务所邀请在京部分知名专家就xxx案进行了论证。参加论证的专家有: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职务) xxx担任记录 上述专家认真审阅了该所律师xxx提供的下列证据: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上述专家就上述证据,并针对本案一审判决,发表综述意见如下: 一、 二、 三、 四、 以上意见,敬请二审法院予以考虑。 参加论证会的专家签名: 【标题】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 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 1.格式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 :____:____外文译名(汉语拼音):__Array性别:____出生日期__年__月__日出生地_____ 籍贯______民族____婚姻状况____文化程度___ 政治面貌______单位和职务_______________ 住址(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简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境后前往________出境事由_________________ 自费留学就读学校留学类别(大学或研究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读专业____所读学位____学年____开学日期____ 在境外期间的经济担保和经济担保人的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偕行不满16岁的儿童: 称谓外文译名(汉语拼音)出生年月出生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外主要亲友(包括父母、祖父母、岳父母、外祖父母): 称谓年龄国籍单位和职务(无单位填写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注明持有何种外国入境证件或者经济担保证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签名 填表日期年月日 联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发证机关填写) 发证机关发证日期年月日 证件名称证件 说明:1.申请出国或者前往、澳门的,填写本表; 2.必须如实填写本表,否则责任自负; 3.出境后不得有危害祖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4.出境后应当遵守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和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说明 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是公民出国旅游、探亲访友、考察访问、定居、留学、就 业、继承财产等个人事务时所填写的表格。公民出国办理个人事务时,都应当按照 法律规定的程序,依法取得出境许可。公民因私出境的程序是:①交验户口簿或者 其他户籍证明文件;②填写出境申请表;③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出境的意见; ④提交与出境事宜相关的其他证明文件,包括:定居,须提供拟定居的亲友同意去定居的证明或者前往国家的定居许可证明;出境探亲访友,须提交亲友邀请证明; 出境继承财产,须提交具有合法继承权的证明;出境就业,须提交聘请、雇佣单

XX银行法律诉讼事务管理办法

X X银行内控体系文件法律诉讼事务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XXXXXXXXX-XXXX 编制部门: 版次号: A/0 生效日期:20 年月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法律诉讼事务管理部门及其管理职责 (4) 第三章分行法律诉讼事务管理制度 (5) 第四章南京地区法律诉讼事务管理制度 (5) 第一节南京地区主诉事务的管理制度 (5) 第二节南京地区被诉事务管理制度 (7) 第五章法律诉讼事务档案管理 (8) 第六章法律诉讼事务的其他管理要求 (8) 第七章罚则 (9) 第八章附则 (9) 附件: (10) 附件1.《XX银行授信诉讼审批表》 (11) 附件2.《XX银行非授信诉讼审批表》 (13) 附件3.《XX银行应诉报告表》 (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法律诉讼事务管理机制,保障本行业务经营健康、安全、稳健发展,根据本行有关规定及职能划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法律诉讼事务是指因民事纠纷诉诸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处理的法律事务。 本办法所称法律诉讼事务管理包括发生诉讼的报告或审批、诉讼审理的参加、诉讼裁判文书的执行、诉讼档案的管理等与处理法律诉讼事务有关的管理事项。 第三条根据法律诉讼事务主体性质,本行法律诉讼事务分为主诉事务和被诉事务。 主诉事务是指由本行主动提起的、以本行作为原告的法律诉讼事务。包括本行申请支付令、申请执行公证文书、申请债务人破产、本行主动以第三人身份要求参与诉讼。 被诉事务是指由本行被动应诉的、以本行作为被告的法律诉讼事务。包括本行被法院通知以第三人身份参与诉讼、本行被法院通知以债权人身份参与企业破产诉讼。 第四条本行法律诉讼事务管理和处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专业集中管理原则。即本行法律诉讼事务集中由各级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归口管理; (二)条线协助管理原则。即本行条线管理部门协助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对法律诉讼事务进行管理,并全程参与法律诉讼事务的处理; (三)经办机构承办原则。即本行法律诉讼事务由其所涉及的业务、事务经办机构承办,并全程参加法律诉讼事务的处理; (四)内外结合代理原则。即本行法律诉讼事务根据复杂程度采取内部人员代理和外部律师代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处理。

律师从事非诉讼法律业务应注意的事项

律师从事非诉讼法律业务应注意的事项 一、律师的非诉讼法律业务状况 (一)律师的诉讼与非诉讼业务 诉讼业务是律师的传统业务,是律师的看家本领,但是,随着我国律师人数的增加和普法宣传,法律知识越来越普及,传统诉讼业务面临越来越激烈的竞争。非诉讼法律业务从广义上讲,指律师办理一切不涉及诉讼的法律服务事项,包括担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参与商务谈判等。目前,非诉业务的收入在发达国家一般占到律师事务所收入的60%至70%,但在我国,非诉讼法律服务的收入仅占律师事务所收入的三分之一,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二)非诉讼法律业务的种类及发展状况 我国目前有一些非诉讼业务已经很成熟,一些正在逐渐开发,还有更多的服务业务尚待开发。非诉讼法律服务是与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紧密相连的,也就是说,只要有法律服务需求,就会有律师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我国的律师制度从七十年代末恢复以来,非诉法律业务经历了以下几个发展阶段。一是基于八十年代初我国对外开放,大量外商在中国进行投资和贸易活动,引发我国涉外法律服务的发展,比如以北京君合律师事务所为代表的涉外专业律师事务所;二是基于八十年代末我国基本建设和房地产业务发展而引发的房地产法律服务的发展,比如以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为代表的房地产专业律师事务所;三是基于九十年代初我国建立资本市场而引发的大量公司证券法律服务的发展,比如以北京大成、中银律师事务所等。 除了上述几个发展得比较好的非诉讼业务外,随着我国加入WTO,我国从事国际贸易、反倾销等方面的律师业务也得了极大的发展。 (三)非诉讼法律业务的巨大发展空间

律师的非诉讼法律服务与经济的发展紧密相关,随着我国建立市场经济的需要,今后的发展前景将更加广阔,主要表现在: 1、行政体制的改革,有很多的行政机关让渡的机会由中介机构来完成;例如律师和证券法律业务等。 2、加入WTO后和法制建设的进程,法人和其他经济主体有了更多的法律意识;例如房地产业务等。 3、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法制经济要求许多的市场行为必须依法进行。例如商务谈判业务等。 二、律师从事非诉讼法律业务应具备的条件 与任何一个行业对人才的要求一样,一个好的非诉讼律师,也、需要德才兼备。 (一)德的有关内涵 1、诚实守信,对当事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做一个好的律师,首先必须诚实守信。所谓诚实是指对当事人委托的事项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能做到什么程度,什么时间能做完一定要给当事人讲清楚。一个业务,对律师来讲可能意味着几百块或者几块钱的收入,但对于客户可能就要影响到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收入,因此一定要慎重对待。所谓守信是指对当事人的承诺一定要完成,绝不能失信。 2、团结协作,相互配合的意识。传统的诉讼业务由于流程明确,一般一名律师即可办理。但每一项非诉讼法律服务都有自己的特点,涉及到的法律知识和其他知识很多,一个律师是很难独立办理的,需要律师的协作和配合。因此,做好非诉讼法律业务,一定要有合作精神。 3、实事求是的办事原则。一是指对当事人委托的事项要按自己的能力决定是否接受委托,二是在处理当事人委托的事项时,一定要按照客观事实和法律规定完成法律业务。

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代理合同

编号:YB-HT-013694 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代理 Non litigation legal affairs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文档中文字均可自行修改 编订:YunBo Network

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代理合同 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代理合同 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代理合同 ___________(甲方)因___________事由,委托___________(乙方)的律师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律师作为甲方的代理人。 第二条根据双方的约定,乙方的代理事项及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必须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办公条件和其他便利条件。 第四条乙方必须认真、负责地为甲方提供代理权限范围内

的法律服务,并为甲方保守秘密。 第五条根据律师收费标准,双方约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___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律师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的鉴定、翻译、资料、差旅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七条甲、乙双方如终止委托关系,涉及律师费用结算事宜,应依《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解决。 第八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律师办理非诉讼案件规范

律师办理非诉讼案件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所律师办理非诉讼业务的执业行为,保障当事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制定本业务规范。 第二条本所律师在办理法律咨询、律师函、律师见证、银行按揭贷款、代书法律文书、非诉讼调查等非诉讼业务时,应遵循本规范。 第三条本所律师办理非诉讼业务,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勤勉尽责,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第四条本所律师办理非诉讼业务,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不得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本所律师如在执业中违反本规范并因此给当事人造成 损失,一律认定律师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律师应承担《律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责任。 第二章法律咨询业务 第六条对当事人提出的有关法律事务的询问,本所律师有义务及时做出口头的解答、说明或提出建议方案,不得推诿。 第七条本所律师进行口头法律咨询一律实行免费。本所律师应根据本所及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安排积极参加有关公益性的法律咨 询活动。 第八条严禁本所其他非律师工作人员以律师名义为当事人提 供法律咨询。

第九条本所律师在进行法律咨询时,应当遵循合法、客观的原则,不得挑词架讼,不得做出任何不切实际的承诺,不得为当事人推测案件的诉讼结果。 第十条本所律师在进行法律咨询时,需提供书面的法律意见时,应遵守本所《法律文书审批制度》。 第十一条本所律师出具的书面法律意见书,应陈述当事人所提供的事实情况及证据材料目录,陈述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条文。法律意见书应明确注明法律意见系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事实及证据材料,并且在假设该有关事实及证据材料全部真实的基础上出具,并应注明“本法律意见,仅供参考,不作其它用途。” 第三章律师函业务 第十二条本所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办理律师函业务,必须有当事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第十三条严禁本所律师为当事人对不合法的事项提供律师函服务。 第十四条本所律师必须以本所的名义发送律师函,不得以律师个人名义发送律师函。 第十五条律师函的制作及管理应按照本所《法律文书审批制度》的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如需按照统一格式批次出具律师函的,应先将律师函的格式文本报批后备案,获得批准后方可出具。

律师事务中民事起诉状-精品文案范文

律师事务中民事起诉状 律师事务中民事起诉状 一、概念及作用 民事起诉状是原告人向人民法院控告被告人并提出民事诉讼请求,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公正裁判的法律文书。民事诉讼原告人向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主要目的在于请求人民法院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对民事权益争议问题进行裁决,以确定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或者确认准许某种法律关系或法律事实的合法性。因此,民事诉讼原告人应当重视民事起诉状的写作。 二、法律依据 民事起诉状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注意事项 民事起诉状是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控诉被告人并提 出民事诉讼请求,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公正裁决的法律文书。律师代理或帮助原告人制作民事起诉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必须有明确的请求对象,即写清被告人。如果有两个以上的被告人,则应按其承担责任的大小、主次顺序排列。 必须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即写清提起诉讼要求解决的问题。 诉讼请求要求具体明确、切实可行。对于给付之诉的要具体写明给付的标的(如金钱、有价 证券、物品等)、给付的数额,特别是赔偿的数额,要准确估算,适度合理。对于确认之诉 的,要具体写明确认标的所有权归属及行为的有效无效,如确认房屋归属权确认合同及民事 行为的无效等。书写诉讼请求一定要具体明确,即所提要求事项能够

履行,数字明确,避免 笼统抽象,如“要求被告赔偿给原告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这种要求没有明确的数字,请 求不明确,人民法院将无法受理。 必须列举证明事实和责任的证据,即向人民法院提供用于确定事实 和责任的材料,以便人民法院查证核实。法律上的事实是有证据有证明的事实。原告对自己的起诉负有举证责任。因此,原告在诉状中应充分列举证据,以证明事实真相和被告应承担的责任。证据主要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等。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民事起诉状主要由三部分构成,即首部、正文和尾部。 (一)首部 主要写明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如果原告人已经委托了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有关情况。 (二)正文 是民事起诉状的核心部分,包括以下几项必备的内容: 1.案由,表明原、被告人之间权益争议的性质; 2.诉讼请求,具体写清原告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决的有关民事权益争议的具体问题,即诉讼标的; 3.事实与理由,重点写明原、被告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存在的事实以及权益发生争议的基本情况,并就双方发生争议的权益的性质、被告侵权行为的性质、危害和后果以及被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加以阐述和论证,以说明原告人诉讼请求提出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主要是对证据和证人情况依次列举,说明证据的可信性,以便人民法院查证核实。在正文结束前,通常要加“根据法律有关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依法公正裁判”。 (四)尾部 主要依次写明受诉人民法院全称、起诉人名称、起诉时间以及附项内

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合同

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合同 [200 ]佛非诉字第号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的需要,委托乙方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经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的具体事项详述如下: 1、 2、 3、 4、 5、 6、 二、乙方接受委托并应甲方的要求,指派律师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法律服务。 三、乙方承办律师应当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拟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四、甲方应保证委托的事项合法并对乙方的工作成果用于合法目的。 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只能用语本合同约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目的,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将该成果泄露给与本案范围和目的无关的其他第三人。 五、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证据材料,对乙方的询问、了解作客观的陈述。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提供虚假证据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交真实的证据,并对虚假陈述作真实澄清。甲方拒绝的,乙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

六、乙方履行本合同中若需向第三方表明乙方与甲方的代理关系,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协助,如签署有关协议、法律文书、证实委托关系等。 七、乙方应遵守诚信原则,在授权委托范围内依法提供法律服务,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乙方故意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甲方可终止委托。 八、乙方指派的律师因故中途不能执行职务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甲方同意后负责另行指派律师接替。 九、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证据材料、背景资料以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接触、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十、乙方以下列方式向甲方交付完成委托事项的工作成果(供选择,可选择一项或多项): 1、专项咨询意见; 2、调查获取的证据; 3、法律意见书; 4、法律建议书; 5、律师见证书; 6、法律可行性分析报告; 7、其它: 十一、甲方随时可向乙方了解委托事务处理的进展情况,确有必要的,乙方应甲方要求可出具阶段进展报告。 十二、差旅费及第三人收取的有关费用的处理: 〈一〉乙方办理委托事务过程中所需差旅费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供选择) 1、已包含在律师服务费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2、双方协商差旅费用概算为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预付;待本合同委托事项办结后,由乙方向甲方提交费用

律师非诉讼业务基本技能

律师非诉讼业务基本技能 律师非诉讼业务是指律师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委托,在其职权范围内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与法院和仲裁委员会发生司法意义上的联系,直接为委托人办理某种法律事务的业务活动。律师的业务分为诉讼和非诉讼两种。诉讼的特点是有一个独立于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对纠纷做出具有强制意义的裁决,这个第三人是法院或仲裁委员会。而非诉讼是相对于诉讼而言的,所以非诉讼中没有法院或仲裁委员会的介入。 律师作好非诉讼业务要具备以下基本的条件: 1、团结协作,相互配合的意识 传统的诉讼业务由于流程明确,一般一名律师即可办理。但每一项非诉讼法律服务都有自己的特点,涉及到的法律知识和其他知识很多,一个律师是很难独立办理的,需要律师的协作和配合。因此,做好非诉讼法律业务,一定要有合作精神。 2、实事求是的办事原则 这是指对当事人委托的事项要按自己的能力决定是否接受委托,接受委托后,在处理当事人委托的事项时,一定要按照客观事实和法律规定完成法律业务。不要凭当事人的喜好提供律师意见。以当事人的商业目标为转移,并不是说要不顾客户的要求是否合法,完全按当事人的意见去做。操作方式上可以灵活,但原则问题是绝对不能有变更的。 3、较好的合作能力和人际关系处理能力 非诉讼业务涉及到与多种客户打交道,对一个客户也往往涉及到与客户各个层面的人打交道。因此,没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处理能力,将大大影响律师业务的开展。 4、丰富的知识、良好的学习能力 非诉讼法律服务涉及到的知识很多,除了要求律师知识结构复杂,贯通各部门法律外,一般还要拥有其他学科的专业知识,诸如财务、税务等。另外,律师必须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最新的知识。因为这些关系到律师提供的交易方案是否合法、是

法律事务管理办法(2017初稿)

法律事务管理暂行办法 (初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法律事务管理与服务工作,保障公司安全运营,防范和化解经营中的法律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法律事务包括法律事务组织机构、规章制度法律审核、合同法律审核、重要决策法律审核、法律纠纷管理、普法工作、外聘法律顾问管理及其他相关事务。 第三条公司本部及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的机制,条件成熟的可成立法律事务管理部门。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子公司。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公司法律事务工作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设立总法律顾问。总法律顾问履行下列职责: (一)全面负责公司法律事务工作,统一协调处理公司决策、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务; (二)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保证决策的合法性,并对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 (三)参与公司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建立健全公司法律事务机构; (四)负责公司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建立公司法律顾问业务培训制度; (五)对公司及所属单位、子公司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监督或者协助有关部门予以整改;

(六)指导下属单位、子公司法律事务工作,对子公司法律事务部门负责人的任免提出建议; (七)其他应当由企业总法律顾问履行的职责。 第六条公司应设立法律事务机构,可单设或与其他部门合署办公。法律事务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按照规定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 (二)负责审核公司及所属单位、子公司需要进行合法性审查的重要规章制度; (三)负责重大合同法律审核,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 (四)负责重要决策法律审核,处理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具体法律事务; (五)受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公司参与诉讼与非诉讼及仲裁、行政复议和听证等活动,指导并参与子公司的诉讼与非诉讼及仲裁、行政复议和听证等活动; (六)负责公司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并对子公司的法制宣传教育进行指导; (七)在工作需要时,负责选聘律师,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八)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司法办是公司法律事务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公司本部及子公司的法律事务管理工作。 第三章非诉讼法律事务管理 第七条非诉讼法律事务,主要是指诉讼法律事务以外的不通过诉讼或仲裁等方式处理的法律事务。 本办法所称非诉讼法律事务主要包括:本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公司对外合同和合法性审查、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以及日常法律咨询等法律事务。

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代理合同完整版

编号:TQC/K822 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代理 合同完整版 In the case of disputes between the two parties,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partners should be protected. In the process of performing the contract, disputes should be submitted to arbitration. This paper is the main basis for restoring the cooperation scene.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代理合同完整 版 下载说明:本协议资料适合用于需解决双方争议的场景下,维护合作方各自的合法权益,并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一旦发生争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或者诉讼,本文书即成为复原合作场景的主要依据。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_____(甲方)因_____事由,委托_____(乙方)的律师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_____律师作为甲方的代理人。 第二条根据双方的约定,乙方的代理事项及权限为:_______ 第三条甲方必须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

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代理合同实用版

YF-ED-J2005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代理 合同实用版 An Agreement Between Civil Subjects To Establish, Change And Terminate Civil Legal Relations. Please Sign After Consensu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Realize Common Interes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代理合同实 用版 提示:该合同文档适合使用于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请经过一致协商再签订,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代理合同 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代理合同 ___________(甲方)因___________事 由,委托___________(乙方)的律师代理,经 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___________律师作为甲方的代理人。 第二条根据双方的约定,乙方的代理事 项及权限为: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必须及时、真实、详尽地向

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办公条件和其他便利条件。 第四条乙方必须认真、负责地为甲方提供代理权限范围内的法律服务,并为甲方保守秘密。 第五条根据律师收费标准,双方约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___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律师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的鉴定、翻译、资料、差旅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七条甲、乙双方如终止委托关系,涉及律师费用结算事宜,应依《律师服务收费管

非诉讼法律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非诉讼法律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公司非诉讼法律业务管理体制,规范公司非诉讼法律业务运作程序,保障公司依法合规开展业务,维护公司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开展业务的风险,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诉讼法律业务,是指公司在开展业务过程中需要法律支持和服务的除诉讼案件以外的各类事务。具体包括法律性文件管理、审查起草,提供法律意见、时效管理及解答法律咨询问题等。 第三条公司合规风控部/合同审核部(以下简称合规风控部)的合规风控人员负责并办理非诉讼法律业务。 第四条公司非诉讼法律业务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规风控人员岗位职责 第五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起草、完善公司法律管理规章制度。 第六条审查、起草公司各类法律性文件;法律性文件定稿管理。 第七条根据公司其他部门开展业务的需要,对办理的业务提出相应的法律意见或建议,并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 第八条审核、督促各部门办理时效。 第九条搜集、研究法律法规及规章,解答公司员工的法律咨询问题,提供法律参考意见。 第十条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宣传,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水平。 第三章法律性文件的管理 第一节法律性文件的审查 第十一条法律性文件是指在公司的日常管理和业务开展过程中,以公司名义对外出具、接受或签署的能产生法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协议)、从合同、证明、信函、承诺及其他相关性文件等。 第十二条公司在法律性文件的管理过程中关注以下风险: (一)未签订书面法律性文件、未经授权对外出具或订立法律性文件、对方主体资格未达要求、文件内容存在重大疏漏和欺诈,可能导致公司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二)法律性文件未全面履行或监控不当,可能导致公司诉讼失败、经济利益受损。 (三)纠纷处理不当,可能损害公司利益、信誉和形象。

法律事务委托合同(民事诉讼,仲裁)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9127 (合同范本系列) 甲方:XXXXXX 乙方:XXXXXX 签订日期:XXXXXX 法律事务委托合同(民事诉讼,仲裁)标准版 本

法律事务委托合同(民事诉讼,仲 裁)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合同文件为经过平等协商和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条款,并由双方共同恪守。,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合同编号:( )华升律法顾民代字第号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及《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就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务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

方经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为甲方因与 就纠纷一案在下列第项程序中提供法律服务,担任代理人: 1.一审 ; 2.二审 ; 3.执行 ; 4.含非诉讼、诉讼、执行过程中的和解、调解。 第二条委托权限为特别授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上诉,代为申请财产保全、代收法律文书、代收债权款项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真实、完整、客观地向乙方律师介绍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务的有关情况,并提供有关的资

料,不得隐瞒虚构。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案。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4.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在服务过程中不负责任或不适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6.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了解案情,根据案情的需要调查取证。 2.分析案情,确定代理思路及办案策略。 3.代理出庭参与诉讼,依法提出有利于甲方的证据或意见。

非诉讼代理合同标准样本

合同编号:WU-PO-290-43 非诉讼代理合同标准样本 In Order T o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Each Party,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n Agreement Through Common Consultation And Fix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Each Party,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Restricting All Partie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非诉讼代理合同标准样本 使用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协作的当事人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把各方所承担的责任固定下来,从而实现制约各方的效果。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甲方:_______________(委托人) 乙方: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受托人) 甲方因与_____公司因________________事由,委托乙方律师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为甲方的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如乙方指派律师因故不能办理委托事项时,甲方同意乙方指派其他律师接替。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是: 1.以甲方的名义参与甲方与__有限公司有关合作参股问题的谈判;

非诉讼委托书范本

非诉讼委托书范本 导读:范文非诉讼委托书范本 【范文一:非诉讼法律事务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_______,男,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生,汉族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生,汉族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因处理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号的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等事宜,特委托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李国伟律师作为我的代理人,行使下列权限:□代为协商,进行和解;□起草法律文书;□发出律师函;□律师见证;□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期限为:委托事项处理完毕。 本人认可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签订的《遗嘱》和《家庭赡养协议书》的内容,同意对该两份文件的见证。 特此委托。 委托人:委托人: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范文二:非诉讼委托书】

委托人: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因_______事由,需经_______办理,特委托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_律师为代理人,代为办理。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如下: 上述代理权限,如委托人或律师要求变更,应另行协议。 委托人: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附:委托书必须要写清的内容 1、委托人、受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址或单位全称等基本情况。

法律事务工作总结

法律事务工作总结 下面给大家介绍下法律事务工作总结,希望可以帮到您哦! 2012年我分中心在中心研究室及法律顾问的指导下,按照中心下发的《法律事务工作办法》的要求,围绕法律事务的两个制度和两个机制,从自查自纠、内部培训、典型安例分析、相互旁听案件到法律通讯报道等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一年来的主要工作 (一)2012年诉讼案件情况 2012年我分中心深入开展法律事务培训工作,加强了对各相关办事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从而降低了诉讼案件的发生率。截止到2012年12月15日,我分中心共发生一案一报民事诉讼案件9起,简易欠租案件2起,行政诉讼案件1起。同比2011年民事案件下降了20%,行政案件上升了100%。在今年发生的各类案件中,现已结案9起,3起案件正在审理当中,结案率为75%。通过这几年

的法律事务培训,我分中心法律事务工作重点已从过去的如何防止败诉转变为现在主动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今年在已发生的案件中,我分中心主诉10起,被诉2起,在已结案的案件当中无败诉情况,胜诉率为100%。 (二)深入学习,严格按照两个制度进行自查自纠工作 今年我分中心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开展了一系列法律事务培训工作。首先,我分中心利用每周一例会时间,组织全体管理员进行法律知识和管理业务知识的培训。通过不断的培训学习,提高了我分中心管理员自身依法办事的意识,基本杜绝了因办事不当和工作事务等引发诉讼案件的可能性,使得我分中心今年的被诉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大量减少。其次,我分中心还多次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法律事务宣传工作,力求使分中心的法律工作做到规范运作。再有,我分中心还定期组织全体管理人员结合我分中心相关案件,进行了自查自纠分析会。今年12月份在接到中心《关于开展2012年 12.4 法制宣传活动的通知》后,我分中心领导非常重视,特别指派专人组织分中心有关人员按照通知的相关要求进行分析研讨,会上我分中心参会人员分别结合自己工作中的实际情况畅谈了学习体会,并对相关案件风险源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和研讨。 (三)结合典型案例分析,加强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培训

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合同

合同编号: 法律事务委托合同 (非诉讼) 重庆市司法局 监制重庆市律师协会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重庆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方因涉及法律上的事务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依据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条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 。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客观地向律师介绍本法律事务涉及的相关情况、材料。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或计费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服务费。 3、甲方应当为律师开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在服务过程中工作不负责任、或认为不适合服务甲方的律师。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5、甲方在委托乙方办理的法律事务结束或终止时,应如实完整地填写《重庆市律师服务质量反馈意见卡》,并及时将《重庆市律师服务质量反馈意见卡》

交还给乙方,由乙方立卷归档。本合同涉及的《重庆市律师服务质量反馈意见卡》编号为:。 6、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7、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依法忠实地维护甲方的一切合法权益。 2、乙方律师应当根据甲方的具体情况适时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按时地为甲方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 4、乙方律师必须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甲方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5、除本合同约定或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外,乙方律师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 6、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法律服务费。 7、甲方未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及差旅费,乙方及其指派律师有权暂缓履行法律服务工作。 8、签订本合同后,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全部不予退还;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且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权继续追讨。 9、乙方同意并保证,一旦出现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不能胜任或不能完成、或服务不尽责或无力发挥应有作用的投诉时,乙方将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诉及核实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推荐候选律师,经甲方确认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师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事务。 10、如果乙方已经接受同一法律事务相对人的委托,需书面告知甲方,若甲

法律事务《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 一、单项选择题 1、能够使民事诉讼程序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诉讼行为的主体是( B ) A、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B、民事诉讼主体 C、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 D、其他诉讼参与人 2、对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告判决( A ) A、必须公开进行 B、可以不公开进行 C、公开不公开由院长决定 D、是否公开由审判委员会决定 3、我国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处分权是( D ) A、受限制的 B、不受限制的 C、受年龄限制的 D、在法定范围内行使 4、如果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该案件下列哪个法院管辖( B ) A、最先收到诉状的 B、最先立案的 C、审理案件最方便的 D、最能保证公正审理的 5、在民事诉讼中,凡是驳回起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应( D ) A、由被告承担 B、免除 C、当事人不予承担 D、由起诉当事人承担 6、对必要共同诉讼,人民法院( A ) A、必须合并审理 B、可以合并审理 C、经当事人申请可以合并审理 D、自行决定是否合并审理 7、在诉讼中聘请了律师,在授权委托书中写明律师的权限为“全权代理”,据此,律师在诉讼中可以( A )A、调查收集证据 B、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 C、代为提起诉讼 D、代为提起反诉 二、名词解释题 1、民事诉讼法律关系28页开头 2、地域管辖82页第四节开头 3、起诉197页(一)开头 三、简答题 1、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具备哪些条件?166页三的3点 2、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的法定情形有哪些?274页1的4点 四、论述题 试述开庭审理各个阶段的任务 218页二中的(一)到(四)适当展开

五、案例题 A省的个体户姜某由B省的甲县运5吨化工原料到丙县,途经B省的甲、乙、丙三县交界时,化学原料外溢,污染了甲县村民王某、乙县李某和丙县张某的稻田,造成禾苗枯死。受害村民要求赔偿,但由于赔偿数额争议较大,未能达成协议。为此,甲县的王某首先向甲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县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该案应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于是将案件移送到姜某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与此同时,村民李某、张某也分别向自己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乙县和丙县人民法院都认为对该案有管辖权,与A省姜某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就管辖问题发生争议,协商不成,A省姜某住所地的基层法院即向A省某中级人民法院报请指定管辖。 问题: 1.哪个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为什么? 2.甲县人民法院的移送是否正确?为什么? 3.A省基层人民法院报请指定管辖是否正确?为什么? 1.甲、乙、丙三县和姜某所在地基层法院都有管辖权。因为根据法律规定,侵权案件由侵权行为地和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本案中,化工原料污染了三县村民的农田,侵权结果发生地也是侵权行为地。 2.不正确。因为甲县有案件管辖权,所以不能将案件移送。移送管辖的前提是无管辖权。3.不正确。依据法律规定,法院对案件管辖有争议的,应当报共同的上级法院来指定管辖。 民事诉讼法 一、单项选择题 1、我国现行民事纠纷解决机制不包括( D ) A、和解 B、调解 C、仲裁 D、投诉 2、民事诉讼中的处分是指当事人依法支配自己的( C ) A、实体权利 B、诉讼权利 C、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 D、获胜权利 3、对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告判决( A ) A、必须公开进行 B、可以不公开进行 C、公开不公开由院长决定 D、是否公开由审判委员会决定 4、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一般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A ) A、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B、案件发生地法院管辖

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代理合同详细版

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代理合同 详细版 Effectively restrain the parties’ actions and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state, collectives and individuals are not harmed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77664

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代理合同详细版 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代理合同 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代理合同 ___________(甲方)因___________事由,委托___________(乙方)的律师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律师作为甲方的代理人。 第二条根据双方的约定,乙方的代理事项及权限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必须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办公条件和其他便利条件。 第四条乙方必须认真、负责地为甲方提供代理权限范围内的

法律服务,并为甲方保守秘密。 第五条根据律师收费标准,双方约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___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律师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的鉴定、翻译、资料、差旅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七条甲、乙双方如终止委托关系,涉及律师费用结算事宜,应依《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解决。 第八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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