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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学生考试纪律的规定

严格学生考试纪律的规定

严格学生考试纪律的规定

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严肃考场纪律,通过抓考纪促考风,正考风促学风,树立诚信考试的良好风气,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监考

每一个考场安排两位老师监考,监考老师按考试常规要求执行监考;

二、严格考试纪律

(一)考试时,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律按违纪处理,该门课程成绩按零分计:

1、互相传递纸条、试卷、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2、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3、玩手机或者利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传递有关考试信息的;

4、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存储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5、未经允许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6、趁收卷时进行作弊或者协助作弊者;

7、交卷以后,故意在考场逗留,给其他学生说题、提示或者扔纸条者;

8、有属于考场违纪的其他行为的。

(二)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律按重大违纪处理,该门课程成绩按零分计,并将违纪情况如实填入档案:

1、在考场范围内大声喧哗或者实施其他干扰考场秩序行为的;

2、未经监考老师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或者有不服管理的其他行为的;

3、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4、使用高端通讯设备、预先约定合伙作弊或公开组织作弊,行为严重的;

(三)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律按严重违纪处理,考试课程成绩均按零分计,并将违纪情况如实填入档案,责任自负,还要请家长来签字认可处分和档案记录。家长来回花费学生应该早明白。

1、不听从监考教师批评、处理,故意纠缠、谩骂监考教师的;

2、参加考试不交卷又谎称已交卷的;

3、因考试违纪或者作弊行为已受到处分两次或者两次以上的;

2019年12月17日

教务科

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考核制度及细则

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考核制度 为规范学生行为,使学生在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做一名合格的小学生,特制定学生行为规范考核制度: 一、升旗:按时参加升旗仪式,记录好学生的迟到,早退等现象。 二、课间操:按时参加课间操活动,动作规范,服从管理。 三、眼保健操:动作规范,遵守纪律。 四、学习行为:上课认真听讲,主动学习,按时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 五、文明礼貌:不追逐打闹,不说脏话,不欺侮同学;要讲普通话,更不准拉帮结派和社会不三不四的人接触。 六、爱护公物:爱护校园一草一木。 七、行为仪表:生活不攀比,不乱花钱,不吃零嘴,不穿奇装异服,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化妆,不穿高跟鞋,把钱用在学习上。 八、安全:有事请假,放学后及时回家,不中途逗留,有事与老师和家长汇报,不在马路上并排骑车,遵守交通规则。进出教室不拥挤。 以上要求每半学期对学生进行一次考核,期末进行总评价。

考核细则 每个学生基础分为100分,根据学生表现加分或扣分,以累计积分来进行考核。90分以上为优,80——89分以上为良,70——79分以上为中,60——69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不含60分)为不合格。 一、加分类: 1.能主动帮助同学加1分。 2.能主动参加公益活动加1分。 3.能主动抵制坏人坏事加1分。 4.能主动思考、积极学习加1分。 5.能积极参加劳动加1分。 二、扣分类: 1.有违反《中小学生守则》一条扣1分。 2.有违反《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一条扣1分。 3.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一次扣1分。 4.有损学校形象的扣1分。 三、行为规范考核积分为优者,以班级为单位设立优秀奖。

学生上课的纪律要求

学生上课的纪律要求Prepared on 21 November 2021

学生上课的纪律要求 1、要按老师的要求做好课前预习;要穿着整齐,带齐当天上课需用的课本、作业本和文具。体育课要按体育教师的规定着装。 2、预备铃响后要有秩序地进入课堂(体育课要在现场列队),将课本、文具放在指定位置,安静地等待老师上课。 3、老师进课堂,全体学生要听值日生的口令起立向老师致意,待老师还礼后,轻声坐下。 4、上课时要端正坐好,集中注意力听教师讲课。对老师提出的问题要认真思考,积极参与讨论。发言时要先举手,老师允许后起立回答。 发言声音响亮、清晰、说普通话,别人发言要注意听,不随便讲话,不 打断别人的发言。发言完毕,自动坐下。 5、要在老师的指导下,认真进行实验操作。进行科技、劳动制作,要听从老师指挥。 6、要根据老师的要求认真做好课堂作业练习。要保持正确的看书、写字姿势。做作业练习时要做到书写规范、书面整洁、格式整齐统一。 做作业或自习时,要保持课堂安静,不随便下位,以免妨碍他人学习。 7、要学会自己学习,要学会提问题。对不懂的问题要主动问老师,弄清问题的答案,不要不懂装懂。 8、上课时,不得进行与本课学习无关的其他活动。在上课时间内,要进出教室,必须先向老师说明原因,经允许后,才能出入教室。 9、上课时要注意教室或场地清洁,不乱丢纸屑,泼洒墨水,不随地吐痰,不在上课时吃东西。上课前,上课后,值日生都要及时擦黑板。 10、下课铃响,老师宣布下课后,听值日生口令起立,待老师还礼后方可离开座位自由活动,室外上课时,由老师整队宣布下课。下课 后,一般应在室外活动,当天值日生要将当堂教师对上课情况的评定结果记入《班务日志》。

中学学生考试纪律与违纪处分规定

桐川初中学生考试纪律与违纪处分规定 一、考试纪律 第一条考生应在开考前十分钟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就座。凡不服从监考教师安排者,不准参加考试,该门课程按旷考处理。迟到超过15分钟者不得进入考场,按旷考处理。 第二条考试过程中,考生应遵守考场纪律,不得违背公平、公正原则,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如遇试题字迹不清或有疑问时,只准举手向监考教师示意后询问,考生之间不得互相询问。 第三条未经监考教师允许,不得擅自离开考场。监考教师宣布考试结束时,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离开考场,不得提前交卷。 第四条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或在考场附近大声交谈。 二、考试违纪与作弊行为认定 第五条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考试违纪: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4、在考场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 行为的;

5、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6、未经许可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7、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七条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1、未经许可使用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5、由他人代替考试或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9、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10、组织作弊的; 11、其他作弊行为。 三、考试违纪与作弊行为处理程序及有关规定第八条处理程序 1、学生考试违纪或作弊行为一经发现,须立即停止考试,由监考教师

考场纪律要求

考场纪律要求 1.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因装有心脏起搏器等不宜进行金属探测器检查的考生,应在检查前声明,并出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如不提前声明,后果自负。 3.除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透明文具袋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4.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验。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5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听力考试期间,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并保持安静。 6.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7.开考前30分钟(第一科为考前40分钟)考生开始入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有听力考试的外语科14:45以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考试时间内非经允许不得离场。 8.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9.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10.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卷、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11.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大学学生会考核制度

为规范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进一步加强各部门的协调,激发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形成音乐学部学生会强大的凝聚力,特制定此考核制度. 一、例会方面[30’] A、部门例会(各部门自行安排) (1)例会全勤,并无迟到早退现象。若迟到扣1分/人;早退扣1分/人;无故缺席扣2分/人;例会无故未召开扣10分。请假者须于例会召开前向值班人员递书面假条,附部长签名。 (2)例会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召开,自行更改时间、地点,若未做好通知(办公室及本部门人员)工作,导致信息不通扣2分;若影响其他部门例会召开时间扣1分。 (3)例会期间,若大声喧哗,吵闹;谈论与本次会议无关内容;吃东西(除特别聚餐)分别扣2分。 (4)例会期间,应保持办公室卫生,爱护其财产。例会结束,若桌椅未摆放整齐,门、窗、灯未关,卫生较差扣2分。 (5)例会质量的总体评价,一般加0分,较好加1分,很好加2分。 B、部长例会 (1)例会全勤,并无迟到早退现象。若迟到扣2分;早退扣2分;无故让副部代替参加扣1分;无故缺席扣3分。请假者须于例会召开前向办公室主任递书面假条,附学生会主席签名。 (2)常委例会中若涉及某部门常委不知道情况,则扣该部门2分。 (3)例会期间,部长对学院工作及其其他部门工作提出合理化意见或建议,予以采纳视情况加1―3分。 C、全体学生会成员例会 例会应全勤,并无迟到早退现象。若迟到扣3分;早退扣3分;无故缺席扣5分。 二、材料报送[20’] (1)各部门须在每月26日之前将本月工作总结及下月计划交于办公室,拖欠一天扣2分,拖欠三天则取消评优资格。 (2)各部门须在每周星期二例会后将本周工作总结及下周计划登于“音乐学部学生会各部门工作周报表”,逾期将扣2分。 (3)其他材料各部门须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拖欠扣2分 三、值班方面[10’]

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管理规定(考试工作纪律)

考场管理规定 为了保证考场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为全市驾校及其驾驶人提供快捷,安全有序的监考服务,特制订管理规定如下: 一、考场是六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汽车总公司协助下为全市驾校及其驾驶证申领人驾考服务的重要阵地,未经许可不得进入。 二、驾校及其驾驶人来考场,须先在车管所办理考试预约,凭《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经门卫值班保安验证后放行进场。 三、进声符员必须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指挥,维护考场秩序,讲究文明礼貌,注意卫生保洁,爱护考场设施,车管按指定地方停放。 四、考场仅供全市驾校及其驾驶人考试专用,确需前来熟悉、练习人员,应先征得车管所领导同意,在没有考试任务的情况下,考场接到通知才能安排。 五、考试结束,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和车辆应及时离场,不得在考试滞留观望,影响考试秩序,违反考场纪律,考场工作人员将劝其迅速离开,不听劝阻或无理取闹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六、考场全体工作人员,应坚持,严格执法、公平、公正、热情服务、文明、高效的原则,严格遵章守纪,共建文明考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指导。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纪律 一、严禁为不符合驾驶证许可条件人员、未经考试或者考试不合格人员办理考试合格手续或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二、严禁减少考试项目、降低评判标准或者缩短考试间隔周期。 三、严禁参与、协助或者纵容考试作弊。 四、严禁伪造、篡改机动车驾驶证档案或者计算机信息。 五、严禁接受机动车驾驶证申主请人、驾驶培训单位工作人员的礼金(含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礼品或者宴请。 公安民警及有关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之一,予以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又潮安县给予开除处分的,予以辞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所在单位的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纪律处分。 本规定从印发之日起实施。

理论实操考试规则

理论考试考场规则 1.理论考试时间为90分钟。选手进入考场前,由监考人员查验参赛证与身份证,认可后,方可进入。 2.理论考试座位号为选手的参赛证号,参赛选手应按各自对应号码入座,并将参赛证和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查验。 3.理论考试采取笔试方法,闭卷考试,试卷由监考人员统一发放。除考试用具外,选手不得携带其他任何物品、资料进入考场,违反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笔试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答题。 4.按试卷上的规定位置填写参赛证号码。其他位置不得有任何暗示选手身份的记号或符号,否则试卷作废。 5.考试开始后迟到30分钟,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开考30分钟后,方可离开考场。选手交卷后请迅速离开,严禁在考场周围高声谈论、逗留。 6.参赛选手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人员指挥。严禁交头接耳、传递纸条、偷看他人试卷等舞弊行为。考场内严禁吸烟,违反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7.考试过程中,如有必要,请向监考人员举手示意,由监考人员负责处理。监考人员对涉及到考题的问题不得有任何解释和暗示行为。 8.考场中除指定的监考人员外,无组委会许可,其他人员不得进入。 9.考试时间结束前10分钟,提醒参赛选手一次。考试时间结束,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放在桌面右上角。

实际操作比赛规则 1.赛前由工作人员组织参赛选手抽取工位号、赛件号和实操试题,参赛选手需对抽签结果进行签字确认。 2.选手必须佩戴参赛证。除裁判及相关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赛场。 3.严禁各种作弊行为。考场内不得大声喧哗。参赛选手一律不允许使用手机,赛前交由裁判组统一保管,比赛结束后交还。 4.裁判吹哨后,比赛开始计时。选手应按赛件技术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试件的加工。 5.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未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6.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等,需经裁判同意,一并计算在操作时间内。 7.比赛过程中若设备出现故障,参赛选手应向裁判举手示意,设备修理时间在比赛时间内扣除,由裁判计时,向后顺延。由于操作失误、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人身或设备损坏,耽误的时间不再补加。由于停电及外部原因影响比赛时,由裁判长核实裁定,适当延长比赛时间。 8.竞赛开始后60分钟,方可提交竞赛加工完成品。竞赛结束前三十分钟,由裁判人员提醒参赛选手。如果选手提前结束竞赛,应举手向监考人员示意。终止时间由监考人员记录在案,并经参赛选手签字确认。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操作,必须迅速离开比赛现场。 9.听到结束比赛哨声后,参赛选手应终止操作,经裁判人员检查许可后,离开竞赛现场。

考试纪律要求

监考、考务纪律要求 监考教师对待考试要严肃认真,要认真维护考场纪律,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负责任的态度给学生们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既要严格监考,又要服务学生。为加强监考纪律,严肃考风考纪,对监考教师作如下要求: 1、监考教师、考务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考务室集合、点名、领卷入场,如有事请假必须自行安排好替代教师并报级部批准(不得跨年级替代),否则按迟到、请假或旷工处理(事假一天扣除工资的1/30,旷工按事假3倍)。 2、有序组织学生入场,指导学生就坐,检查座位号与本人是否相符,以免学生走错考场;督促、检查考生填写姓名、座位号,粘贴条形码。 3、严格按学校统一信号收、发试卷,不得提前或推迟。 4、监考教师要集中精力,忠于职守,认真做好本考场的监考工作,保证考试顺利进行。为此,监考教师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①监考期间监考教师不得带手机进入考场;如违反该规定,对级部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扣除个人绩效200元;级部和学校巡视人员进入考场区域,必须把手机调成振动或静音,不得在考场区域接打电话,否则扣除绩效200元; ②不得看书、看报、做题和阅卷; ③不打瞌睡; ④不得擅自离开考场,如特殊原因需要暂时离开考场,必须等场外流动监考员替换后方可离开; ⑤监考时,应站立前台,不得久坐或频繁走动;如考场有两位监考教师,一位站讲台前,另一位站考场后面,两位教师不得同时坐下,只能轮流坐下休息。 (违以上②-⑤条纪律,将对级部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再次违反将扣除个人绩效100元) 5、监考期间,学生作弊监考教师未发现,而被级部巡视人员发现,一次扣监考教师绩效50元;被学校巡视组人员发现,一次扣监考教师、级部巡视人员绩效50元。 6、考试终了信号一结束,宣布停止答题,学生有序离开考场,监考教师收缴试卷,清点试卷份数,按小号到大号的顺序理顺,交考务室验收。 7、考务人员(流动监考员)做好试卷交接、验收、保管、保密及在规定楼层巡视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不得擅自离岗;无故离岗,对级部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再次违反将扣除个人绩效100元。 学生考试纪律 为保证考试的良好秩序,杜绝考试作弊现象,全面真实的反应每个同学的学习情况,对学生考试作如下要求: 1、按规定位置就坐,不得随意变动考场和座位; 2、进入考场只准带考试允许的文具; 3、不准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接传答案或交换试卷,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 4、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提前交卷; 希望每位同学正确对待考试纪律;对考试中违纪同学,根据情节轻重将给予警告、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实验班作弊的同学直接调离实验班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学生考试纪律要求

初中生考试纪律要求 (1) 每位同学必须记清自己每场考试的科目、时间,按指定的考场座位就座参加考试,不得任意调换考场和座位。 (2) 考前20分钟考生进入考场。考生进入考场除2B铅笔、黑色字迹的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所有书本、讲义一律放在教室外存物处,考试后要及时取走,以免丢失。 (3)考试时严格遵守考试时间,考试中途不得离开考场,考试结束时方可交卷,不得提前交卷。 (4)考试期间,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等设备(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不准随身夹带文字材料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5)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 (6)客观题答案要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卡上;主观题要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直接在答题卡上作答,不得使用红色字迹笔或铅笔(除画图外)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 (7)考生应在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8)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考生须先举手,经监考员同意后轻声提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笔,将答题卡和试卷从上至下按照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的顺序平放在桌面上,坐好静候收卷。待监考员收齐检查无误发出指令后方准离开考场。 (10)考生不得将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等考场上所发的任何考试材料带出考场。 (11)对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凡有偷看、夹带、传纸条、交换试卷、打手势、讲话、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均视为作弊处理。作弊者本场考试成绩以零分计算,并给予记过处分,书面通知家长。

学生考试规则及考试违纪处理办法

应城一中学生考试规则及考试违纪 处理办法 一、学生考试规则 1、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不得迟到。迟到10分钟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须按有关规定事先到年级处办理有关手续。 2、除教师指定可携带的考试用具及自用笔墨外,学生不得携带书包、课本、学习资料、笔记、计算器、透明胶带等物参加考试。带入考场的书物应集中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地方。 3、学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参加考试。否则一经发现,予以没收,以舞弊论处。 4、考试入场后,学生应按编定的座次和规定的间隔就座,考试中不得擅自挪动或交换座位,不得将桌子调换方向,确有必要变更座位的,须经监考教师批准并按其指定的座位就坐。 5、考试过程中,学生应遵守考场指令,服从监考教师的指挥,不得有违反考试指令的行为。 6、试卷发放完毕后,学生必须先在试卷答题卷密封线写好考号、班级、姓名等项目,审视试卷有无字迹不清之处,待监考教师或考场指令宣布答题开始方可答题。 7、考生答题一律用黑色的签字笔书写(有特殊要求的除外),答题不得写在草稿纸上,否则答卷无效。 8、所有考生均不得提前交卷,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提前交卷以违纪论处。 9、学生必须独立完成答卷,考试中不得互相谈话,左顾右盼,不得有偷看、夹带、传递、抄袭、交换、弄虚作假或为他人作弊提供方便等舞弊行为;确需互借文具时,必须经监考教师同意,并由监考教师传递。

10、考试结束铃响,考场指令或监考教师宣布考试结束时,学生应立即交卷,不得拖延时间。 11、学生离开考场时,不能带走答题卷。 12、学生在考试过程中突发生病或发生其它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完成考试者,应向监考老师报告,以便妥善处理。 13、考试中途未经监考教师允许,学生不得上洗手间。 二、考试违纪处理办法 凡有以上违纪舞弊行为的考生,按照下列处罚意见执行。 (1)凡因考试违纪或作弊被取消考试资格或以旷考论处者,该门课程计零分,并在成绩表上注明“违纪”、“作弊”字样。 (3)、考试违纪或作弊者,上报学工处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由年级处函告其家长。 (4)、凡考试违纪或作弊的学生及所在班级均不得参加评先,纳入班级考核,实行考风一票否决制。 (5)、凡违纪舞弊学生下学期开学延迟报名,由家长先行到校说明情况,经年级允许后方可报名,对于屡次违纪的学生(含期中考试),年级将执行学生处罚条例(劝其退学)。(6)、使用手机舞弊属严重违纪,年级将从重处理。 应城一中 2017年1月14日

(完整版)课堂纪律要求

课堂纪律要求 为保证课堂教学的顺利进行,提高教学效果,学生要遵守如下纪律: 一、在教学过程中,学生要尊敬教师、尊重教师的劳动,接受教师的指导。 二、学生在课堂上应认真听讲,适时作好笔记。不得趴在桌子上,不能上课睡觉,保持课堂严肃安 静。 三、学生在课堂上不得随意讲话,如提问或发言,应先举手示意,课堂讨论时应注意控制声响,不 得影响他人学习或讨论。 四、学生不得随意迟到、早退,进出教室时不得影响他人学习和教师讲课。 五、学生在上课时严禁接听和拨打电话,须自觉将手机关闭或设置为静音状态。 六、学生在教室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更不能在教室内吸烟、打闹、喧哗。保持教室的良好 环境和卫生。 七、学生要爱护教室内的公物、设备,遵守实习教室的纪律。损坏公物、设备要照章赔偿。学生要 自学遵守上述纪律,对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教师可及时批评指正。 对严重违纪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 课堂常规 一、上课前要准备好学习用具,书放在课桌的上。 二、上课预备铃响后要立即有秩序地进入教室,安静坐好,准备上课。 三、老师进入教室后由班长喊“起立”,学生要立正站好,待老师还礼后,班长再喊“坐下”。 四、上课迟到者,要先喊“报告”,老师同意后再进入教室。 五、上课时,要坐端正,专心听讲,认真思考,积极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要养成良好的坐、立、 行和书写姿势的习惯。 六、回答问题时,要起立站好,老师允许后再坐下,回答问题或发言时需先 举手,要有正确的举手姿势。 七、上课不得随便说话、打闹、不吃东西,课堂要保持严肃整齐。 八、下课铃响后,老师宣布下课,由班长喊“起立”,待老师离开教室或经老师允许后,按顺序出教室。 九、上实习课。班长整队提前把学生带到实习教室,不经老师同意不准动设备,不准高声喧哗、打闹,不准随便走串;如擅自动用设备、教具等并造成损失,要负责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实习工具不使用时要归位收好、摆放整齐,实习课结束后按照老师的要求清理设备,做好卫生、保持整洁。

学生考试规则

学生考试规则 1、学生应提前十分钟在考场门前集合,迟到15分钟不准进入考场,该门课程以旷考论处。 2、学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必需的文具用品,不准携带任何书籍、纸张及作业、手机、BP机、笔记本等。 3、考试中学生应将学生证放在各自考试桌左上方,以备监考教师查对。 4、答卷纸由教务处统一发放,学生在答卷及续卷纸上要写清自己的班级、姓名及学号。答卷均需用钢笔或圆珠笔写(画图和教师指定用铅笔除外),字迹工整、清楚。 5、学生应严肃认真对待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保持考场安静,独立完成答卷,考试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传递交换、互借文具(包括计算尺、计算器),按时交卷,交卷后不许在考场内逗留,答卷过程中一般不准离开考场,特殊情况下经主监考教师同意后方能离开。 6、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者,应事先申请缓考,否则以旷考论处。 7、考试终了时间一到,学生应立刻停止答卷,并将试题和试卷整理好反扣于桌上,离开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8、考生上网查看考试时间、地点,并务必按课序号参加考试。

监考人员守则 1、监考教师必须熟悉掌握《学生考试规则》。 2、监考教师在考前二十分钟到场,考前十分钟组织考生进入考场,在考试前由监考教师检查考场: (1)检查座位是否错开。必须将课桌挪开,或将座位错开,使学生之间保持一定距离; (2)检查座位内有无书籍、笔记本等材料,如有,让学生于考试前集中于某一固定地点存放,考试中发现按作弊处理。 (3)让学生擦好桌面,桌面要干净无任何字迹。 3、开考前15分钟,主监考将试卷送到考场,并与监考一起清点,检查,(全校统考试卷,主监考在考试前2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如有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 4、开考前10分钟清点考生人数,向学生宣读《学生考试规则》向考生分发考卷。每科考试开始后,一名监考教师在试场前台监督,另一名监考教师逐个核对考生学生证、座位号,若不符,立即查明并及时处理。 5、监考教师对试题内容不做任何解释,但考生对试题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应当众予以答复。 6、监考教师发现考生舞弊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口头警告和取消考试资格的处理。对于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监考教师需如实填写舞弊情节,并于考试结束后及时上报教务处。 7、监考教师在试场内要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吸烟、不阅读书报、不用手机、BP机、不谈笑,不得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监考教师在监考期间不得随意离开考场。 8、考试终了前十分钟,监考教师应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考试结束时间一到,要求学生立即停止答卷,并将答卷放在自己桌上后离开考场。 9、监考教师应严格维护试场秩序,保证考试正常进行,有权制止除巡视人员外的任何人员进入考场。 10、监考教师在考试结束后,必须让每位学生签到,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单,并做好试卷交接等记载。 11、坚决抵制放松考试纪律,纵容试场舞弊的行为。监考教师有上述行为,按内蒙古农业大学教学事故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课堂纪律要求

课堂纪律要求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课堂纪律要求 为保证课堂教学的顺利进行,提高教学效果,学生要遵守如下纪律: 一、在教学过程中,学生要尊敬教师、尊重教师的劳动,接受教师的指导。 二、学生在课堂上应认真听讲,适时作好笔记。不得趴在桌子上,不能上课睡觉,保持课 堂严肃安静。 三、学生在课堂上不得随意讲话,如提问或发言,应先举手示意,课堂讨论时应注意控制 声响,不得影响他人学习或讨论。 四、学生不得随意迟到、早退,进出教室时不得影响他人学习和教师讲课。 五、学生在上课时严禁接听和拨打电话,须自觉将手机关闭或设置为静音状态。 六、学生在教室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更不能在教室内吸烟、打闹、喧哗。保持教 室的良好环境和卫生。 七、学生要爱护教室内的公物、设备,遵守实习教室的纪律。损坏公物、设备要照章赔 偿。学生要自学遵守上述纪律,对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教师可及时批评指正。 对严重违纪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 课堂常规 一、上课前要准备好学习用具,书放在课桌的上。 二、上课预备铃响后要立即有秩序地进入教室,安静坐好,准备上课。 三、老师进入教室后由班长喊“起立”,学生要立正站好,待老师还礼后,班长再喊“坐下”。 四、上课迟到者,要先喊“报告”,老师同意后再进入教室。 五、上课时,要坐端正,专心听讲,认真思考,积极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要养成良好的 坐、立、行和书写姿势的习惯。

六、回答问题时,要起立站好,老师允许后再坐下,回答问题或发言时需先 举手,要有正确的举手姿势。 七、上课不得随便说话、打闹、不吃东西,课堂要保持严肃整齐。 八、下课铃响后,老师宣布下课,由班长喊“起立”,待老师离开教室或经老师允许后, 按顺序出教室。 九、上实习课。班长整队提前把学生带到实习教室,不经老师同意不准动设备,不准高声 喧哗、打闹,不准随便走串;如擅自动用设备、教具等并造成损失,要负责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实习工具不使用时要归位收好、摆放整齐,实习课结束后按照老师的要求清理设备,做好卫生、保持整洁。

考试纪律规定

七、考试纪律与违纪处分的规定 一、考试纪律 1、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进入敖畅、在制定位置就坐。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准参加该课 程考试,按旷考处理。考试进行30分钟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2、考生进入考场,必须携带考试卡、学生证。闭卷考试不得接待任何书籍、手册等资料。 开卷考试只能携带主考教师制定的书籍、手册等资料; 3、在考试过程中,考生未经监考人员同意,不得擅自离开考场; 4、考生必须按时胶卷,不得拖延时间。交卷后,考生应按考场指令离开考场; 5、考试过程中未经监考人员允许,考生不准胡杰任何文具及其他物品,如试题字迹不清或 有疑问时,考生之间不准互相询问,应举手示意,由监考教师负责处理; 6、考试结束后,学生不得以任何接口和方式找任课教师查卷、查分,不得要求教师提分。 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考生成绩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并由继续教育中心统一向考生公布; 7、不准违纪考生或其委托人唯独访求监考人员讲情或要求从轻处理; 8、考生不得擅自缺考(如因病不能参加考试需办理缓考者,按《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管理规 定》第二十条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二、考场内考生考试违纪行为的认定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行为: 1、课程闭卷考试时,将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 设备(如电子词典、通讯设备等)带入考场考试座位或身上的; 2、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3、手中持有试卷的考生主动与另一考生讲话,后者没作回答(不论讲话内容是否与考试内 容相关),绮主动讲话的; 4、考试时间内打手势、暗号的; 5、考试时间内窥视他人试卷者或为他人窥视其试卷提供方便的; 6、考试时间内在考试的课桌上、身体上涂写与考试相关的文字与符号的; 7、考试结束时不按时交卷,拖延考试时间的; 8、未经监考人员允许借文具的; 9、未经办理考试手续擅自离开参加考试的; 10、未经监考人员同意擅自离开考场的; 11、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12、用规定以外的笔或答题纸或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以其他方式在 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13、不服从监考人员指挥,影响考场秩序的。 三、考场内考生考试作弊行为的认定 监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在考试结束后发现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试试了考试作弊行为: 1、课程闭卷考试时,将带有字迹的纸张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垫在试卷下面或我在手中 的; 2、考试过程中考生之间谈话的(不论谈话内容与考试是否相关,也不论是否动笔);

最新小学生课堂纪律要求

小学生课堂纪律要求 1、按规定时间上课,学生不得随意迟到、早退,进出教室时不得影响他人学习和教师讲课,有事要请假。 2、与老师、同学间交谈要有礼貌。不打架、不骂人、不讲粗话、不损坏公物; 3、穿戴整齐大方,不穿拖鞋; 4、坐姿端正、不趴下、不侧坐、不喧哗、不说笑、不打闹,双手放在桌上,眼睛注视老师; 5、课堂上不能吃食物喝饮料,也不允许屑铅笔,不能随便下座位; 6、课堂上要积极回答老师的问题,回答老师问题时需站立,呈立正姿势,有必要端书时需双手端书; 7、当同学回答问题时,其他同学要认真倾听,有不同意见或看法要举手,不能打断别人发言,若发言有误不能嘲笑; 8、当自己的学习速度较快,不能坐着等,要充分利用时间读、背已学内容;当同学学习有困难要及时提醒帮助。 9、认真学好每一节课,自觉遵守课堂纪律,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下课后准备好下一节课的学习用品,将课本练习本放于课桌右上角;

10、在学校任何场所不得随地扔纸扔垃圾,不得随地吐痰,见到废纸和垃圾要主动捡起扔到垃圾桶; 11、当老师在 小学生课堂纪律要求 教室时,学生要喊“报告”,得到老师允许后方可进入; 12、离开座位时将凳子放于推放进课桌下; 13、放学回家必须把老师当天所教的知识进行复习巩固。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学习任务。 范文二:培训室及课堂纪律要求 培训课堂纪律规定 一、目的:为能营造共同自律、文明、有序的培训课堂氛围,合理使用培训室,以确保培训教学课 程能如期,有效的开展。 二、适用范围:所有课程及所有参与公司内训之人员 三、内容: 1、培训室设备使用注意事项

1.1要爱护培训室公用设备,有任何异常情况要及时反馈。人为损坏的,由当事人照价赔偿 并做处罚处理。 1.2要保持培训室的清洁,严禁在培训室内吸烟、乱丢垃圾、随地吐痰,不得在培训室墙壁上 乱涂乱划。 1.3使用投影仪须按规范操作,详见《投影仪使用指南》。 1.4玻璃门、桌椅、窗帘、看板等公物要轻拉\轻挪,不使用时要归位收好、摆放整齐、保持整洁。 2、课堂要求学员课堂要求 2.1上课时严禁随意走动、大声喧哗、嬉笑打闹、聊天、打瞌睡、玩手机、吃零食等行为。 2.2上课时严禁接听和拨打电话,须自觉将手机关闭或设置为静音状态。 2.3上课时禁止离开教室(上洗手间、喝水、及特殊情况除外)。 2.4上课时言行要礼貌,随身物品不得乱放,上课结束离开时务必将椅子归位并保持培训室

考试纪律规定知识讲解

考试纪律规定

七、考试纪律与违纪处分的规定 一、考试纪律 1、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进入敖畅、在制定位置就坐。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 准参加该课程考试,按旷考处理。考试进行30分钟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2、考生进入考场,必须携带考试卡、学生证。闭卷考试不得接待任何书籍、手 册等资料。开卷考试只能携带主考教师制定的书籍、手册等资料; 3、在考试过程中,考生未经监考人员同意,不得擅自离开考场; 4、考生必须按时胶卷,不得拖延时间。交卷后,考生应按考场指令离开考场; 5、考试过程中未经监考人员允许,考生不准胡杰任何文具及其他物品,如试题 字迹不清或有疑问时,考生之间不准互相询问,应举手示意,由监考教师负责处理; 6、考试结束后,学生不得以任何接口和方式找任课教师查卷、查分,不得要求 教师提分。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考生成绩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并由继续教育中心统一向考生公布; 7、不准违纪考生或其委托人唯独访求监考人员讲情或要求从轻处理; 8、考生不得擅自缺考(如因病不能参加考试需办理缓考者,按《继续教育学院 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二、考场内考生考试违纪行为的认定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行为:

1、课程闭卷考试时,将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 资料的电子设备(如电子词典、通讯设备等)带入考场考试座位或身上的; 2、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3、手中持有试卷的考生主动与另一考生讲话,后者没作回答(不论讲话内容是 否与考试内容相关),绮主动讲话的; 4、考试时间内打手势、暗号的; 5、考试时间内窥视他人试卷者或为他人窥视其试卷提供方便的; 6、考试时间内在考试的课桌上、身体上涂写与考试相关的文字与符号的; 7、考试结束时不按时交卷,拖延考试时间的; 8、未经监考人员允许借文具的; 9、未经办理考试手续擅自离开参加考试的; 10、未经监考人员同意擅自离开考场的; 11、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 考场的; 12、用规定以外的笔或答题纸或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以 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13、不服从监考人员指挥,影响考场秩序的。 三、考场内考生考试作弊行为的认定 监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在考试结束后发现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试试了考试作弊行为: 1、课程闭卷考试时,将带有字迹的纸张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垫在试卷下面 或我在手中的;

课堂纪律要求(总结20篇)

课堂纪律要求(总结20篇) 课堂纪律要求(总结20篇) 课堂纪律要求(一): 1、上课后,除非有特殊紧急情景,在没有征得任课教师的同意下,不能随意进出教室;不串位,不反背,不吃零食睡觉;不能交头接耳,窃窃私语;更不能玩玩具等。 2、我们要有团结互助的精神,成绩好的同学要进取帮忙学习有困难的同学,采取一帮一的方式,学困生要进取主动,帮忙者要有耐心。 3、上一堂下课期间,做好本堂课前准备工作,桌上不得摆放与本堂课无关的东西或书籍。如果上课期间看本堂课无关的东西或书籍,一概没收。 4、有没有教师在教室的纪律都一样,进取主动地学习。 5、上下课时,不能大声喧哗,以免影响其他教室的同学先举手,再发言。不要随意打断教师的讲话,有事下课说或举手说。 6、朗读时,书本放桌上,用手指指着读,以便教师检查是否人人都开口读,指读可加强学生对字形的识记。 7、当同伴有问题(开小差或看不清,不会记录时)要及时提醒,帮忙,不能视而不见。 8、作业必须要及时上交,不得有拖拉现象。作业都交到小组长那,小组长负责清点人数,并检查作业完成情景,如果没完成,必须要返还给她,并要求他完成了再交。小组长统一交给科代表那,科代表再交到教师处。 9、上课期间进取思考教师提出的问题,并进取举手发言。发言者要大声,坐有坐势,站有站姿。有同学发言时,其他学生必须注视发言者,有不一样意见要举手,不能打断,若发言有误,不能嘲笑。同学发言对了时,大家要进行鼓掌给予肯定。不能回答要说“答不起”。 10、自我的学习速度较快先完成任务,不能坐着等,要充分利用时间读背已学资料。 课堂纪律要求(二): 课堂纪律要求

一、凡是上课的学生,须携带所上课程的教材、笔记本和笔等学习用品,不得空手进入课堂。 二、上课的学生,务必提前5分钟到达教室做预习;班委应擦好黑板、准备好粉笔等,等候教师上课。 三、上课前,学生务必集中入座,教室最终一排或两排原则上空着,留给听课的专家和教师。 四、上课期间,学生务必关掉手机,认真听课。 五、学生进入课堂,应着装得体,言行礼貌,举止优雅。 六、课堂上,学生应持续良好的精神状态,用心主动呼应教师或回答教师的提问。 七、按上下课时间规定,不迟到、不早退,禁止随意进出课堂。原则上不办理任何请假手续。 八、禁止学生携带早餐和零食进入教室。 课堂纪律要求(三): 学生课堂纪律考核规定 为加大课堂管理力度,强化学生的课堂纪律意识,帮忙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促进良好教风学风的构成,根据山东华宇工学院《课堂秩序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过研究制定考核办法如下: 一、学生课堂秩序计分标准 二、考核分数使用标准 1、一学期各门课程考核总分的使用 2、单门课程考核分数的使用 扣分到达2分,由班主任和教学主任对该同学进行预警谈话;扣分到达4分,该门课程平时成绩记0分;扣分到达8分,该门课取消考试资格。三、考核要求 1、任课教师每次上课后,对学生的课堂表现及时进行考核;每周在星期六汇总报系办公室。 2、在每星期六将考核状况汇总后,由班主任在班会上公布,并张贴在班内。 3、对不按照规定认真考核的教师,按照学院的规定处理。 课堂纪律要求(四):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学生考试规则1完整篇.doc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学生考试规则1 学生考试规则 1、学生考试包括各类学科竞赛、期中考试、期末考试。考试均实行单人单座制,前后左右座位必须拉开一定距离,且按规定座位就坐,不得随意调换。 2、学生在参加考试前必须做好各种准备,包括准备好必需的文具和考试用具。按规定时间进入试场,只准带蓝色或黑色的钢笔(或圆珠笔、签字笔等)、铅笔、橡皮、尺、圆规、无记忆功能的计算器进入,且考试期间不得相互借用。草稿纸由学校统一发给。 3、进试场在规定座位坐定后,将考试用品放在桌面左或右上方,在已发下的试卷的规定位置填好班级、姓名、学号等内容,可以浏览试卷,但不得用笔在答卷上写答案。发现试卷破损、缺页、模糊、漏印等情况时,举手向监考老师提出要求调换。 4、等开考铃响再开始答题。若有多张试卷的,每答完一张应放在未答试卷下面或反过来放在桌面上,不得正面朝上摊放在桌面上,不得放在旁边桌上,不得将试卷放出桌面拖下桌沿。 5、考试过程中,不得有任何作弊行为。下列情况视为考试作弊:携带与考试有关的书籍、资料进试场(开卷考试规定可以带入的除外);携带有记忆功能的计算器具;相互交谈;相互传递书本纸张等物品;在桌上放置或试卷下垫放与本科考试有关的东西;任意调换座位;故意在试场周围高声谈论与考试有关的内容;其他确定的作弊行为。

6、考试过程中,对字迹不清的试题,可以举手提问,但不得要求解释试题内容。答题完毕后要认真检查,防止 漏题和在答题卷答错位置。不到考试结束铃响不得交卷离开试场。 7、考试结束铃声一响,立即停笔,并将试卷按顺序叠放整齐后迅速离开试场,不得在试场内滞留。 8、考试时要严格按照考试规程进行考试,服从监考老师的管理和指导,遵守试场纪律,凡有作弊行为发生的,按以下条款处理:①本科考试记零分;②给予警告处分; ③日常行为规范考核为不合格;④取消各类先进评比资格。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学生考试规则二4 学生考试规则二 1、学校、班主任、监考老师在考前安排座位和提出临场要求,考生必须无条件服从。 2、考生一律反向就坐。一人一桌,座位上只准放置必须的文具,如稿纸、钢笔、圆珠笔、铅笔、圆规、三角板等。不得用本子或成叠纸张作草稿纸。

课堂纪律要求(总结20篇)

课堂纪律要求(总结20篇) 课堂纪律要求(一): 1、上课后,除非有特殊紧急情景,在没有征得任课教师的同意下,不能随意进出教室;不串位,不反背,不吃零食睡觉;不能交头接耳,窃窃私语;更不能玩玩具等。 2、我们要有团结互助的精神,成绩好的同学要进取帮忙学习有困难的同学,采取一帮一的方式,学困生要进取主动,帮忙者要有耐心。 3、上一堂下课期间,做好本堂课前准备工作,桌上不得摆放与本堂课无关的东西或书籍。如果上课期间看本堂课无关的东西或书籍,一概没收。 4、有没有教师在教室的纪律都一样,进取主动地学习。 5、上下课时,不能大声喧哗,以免影响其他教室的同学先举手,再发言。不要随意打断教师的讲话,有事下课说或举手说。 6、朗读时,书本放桌上,用手指指着读,以便教师检查是否人人都开口读,指读可加强学生对字形的识记。 7、当同伴有问题(开小差或看不清,不会记录时)要及时提醒,帮忙,不能视而不见。 8、作业必须要及时上交,不得有拖拉现象。作业都交到小组长那,小组长负责清点人数,并检查作业完成情景,如果没完成,必须

要返还给她,并要求他完成了再交。小组长统一交给科代表那,科代表再交到教师处。 9、上课期间进取思考教师提出的问题,并进取举手发言。发言者要大声,坐有坐势,站有站姿。有同学发言时,其他学生必须注视发言者,有不一样意见要举手,不能打断,若发言有误,不能嘲笑。同学发言对了时,大家要进行鼓掌给予肯定。不能回答要说答不起。 10、自我的学习速度较快先完成任务,不能坐着等,要充分利用时间读背已学资料。 课堂纪律要求(二): 课堂纪律要求 一、凡是上课的学生,须携带所上课程的教材、笔记本和笔等学习用品,不得空手进入课堂。 二、上课的学生,务必提前5分钟到达教室做预习;班委应擦好黑板、准备好粉笔等,等候教师上课。 三、上课前,学生务必集中入座,教室最终一排或两排原则上空着,留给听课的专家和教师。 四、上课期间,学生务必关掉手机,认真听课。 五、学生进入课堂,应着装得体,言行礼貌,举止优雅。 六、课堂上,学生应持续良好的精神状态,用心主动呼应教师或回答教师的提问。 七、按上下课时间规定,不迟到、不早退,禁止随意进出课堂。原则上不办理任何请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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