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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大纲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大纲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大纲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大纲

为指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特制定划大纲。

总体规划内容要点如下:

前言是关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简明阐述,包括该自然保护区基本特征、历史沿革、法律地位及编制和实施该总体规划的目的、意义等要素。

1.基本概况?

基本概况是依据该自然保护区科学考察资料和现有信息进行的基本描述和分析评价,资料信息不够的应予补充完善。评价应重科学依据,使结论客观、公正。

1.1 区域自然生态/生物地理特征及人文社会环境状况

1.2 自然保护区的位置、边界、面积、土地权属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社会经济状况

1.3 自然保护区保护功能和主要保护对象的定位及评价

1.4 自然保护区生态服务功能/社会发展功能的定位及评价

1.5 自然保护区功能区的划分、适应性管理措施及评价

对自然保护区划分功能区以适应科学管理的需要,既是自然保护区保护目标的体现,也是为了更好实现保护目标。按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规定,自然保护区可划分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核心区应是最具保护价值或在生态进化中起到关键作用的保护地区,所占面积不得低于该自然保护区总面积的1/3,实验区所占面积不得超过总面积的1/3。三区的划分不应人为割断自然生态的连续性,可尽量利用山脊、河流、道路等地形地物作为区划界线。

1.6 自然保护区管理进展及评价

2.自然保护区保护目标

保护目标是建立该自然保护区根本目的的简明描述,是保护区永远的价值观表达与不变的追求。

3. 影响保护目标的主要制约因素

3.1 内部的自然因素:如土地沙化、生物多样性指数下降等。

3.2 内部的人为因素:如过度开发、城市化倾向等。

3.3 外部的自然因素:如区域生态系统劣变、孤岛效应等。

3.4 外部的人为因素:如公路穿越、截留水源、偷猎等。

3.5 政策、社会因素:如未受到足够重视、处境被动等。

3.6 社区/经济因素:如社区对资源依赖性大或存在污染等。

3.7 可获得资源因素:如管理运行经费少、人员缺乏培训等。

4.规划期目标

规划期目标是该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目标的具体描述,是保护目标的阶段性目标。

4.1 规划期:一般可确定为10年,并应有明确的起止年限。

4.2 确定规划目标的原则

确定规划目标要紧紧围绕自然保护区保护功能和主要保护对象的保护管理需要,坚持从严控制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坚持基础设施建设简约、实用并与当地景观相协调,坚持社区参与管理和促进社区可持续发展。

4.3 规划目标内容

4.3.1 自然生态/主要保护对象状态目标

4.3.2 人类活动干扰控制目标

4.3.3 工作条件/管护设施完善目标

4.3.4 科研/社区工作目标

5. 总体规划主要内容

5.1 管护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5.2 工作条件/巡护工作规划

5.3 人力资源/内部管理规划

5.4 社区工作/宣教工作规划

5.5 科研/监测工作规划

5.6 生态修复规划(非必需时不得规划)

5.7 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规划(如生态旅游等)

5.8 保护区周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建议

6. 重点项目建设规划

重点项目为实施主要规划内容和实现规划期目标提供支持,并将作为编报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重点项目建设规划中基础设施如房产、道路等,应以在原有基础上完善为主,尽量简约、节能、多功能;条件装备应实用高效;软件建设应给予足够重视。

重点项目可分别列出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工作/工程量、投资估算及来源、执行年度等,并列表汇总。

7. 实施总体规划的保障措施

7.1 政策/法规需求

7.2 资金(项目经费/运行经费)需求

7.3 管理机构/人员编制

7.4 部门协调/社区共管

7.5 重点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8. 效益评价

效益评价是对规划期内主要规划事项实施完成后的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的评估和分析,如所形成的管护能力,保护区的变化及对社区发展的影响等。

包括自然保护区位置图、功能区划分图、建筑/构筑物分布图。

本附录只适用于已经批准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总体规划,申报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总体规划附录事项按现行要求不变。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导则

(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自然保护区的各种功能,制订本导则。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参照执行。

一、目标

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目标明确,资源本底清楚,管护设施完备,管理队伍专业,管理制度健全,规划科学合理,社区协调发展,资源管护、科学研究、环境教育等功能得到充分发挥,保护成效显着。

二、规范化建设

(一)总体要求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各项建设应符合本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要求,有利于生物多样性和自然遗迹的保护和管理。

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应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

建设内容和规模应与自然保护区的类型、面积大小、保护对象特征以及管理目标相适应,与自然、社会经济条件相协调,不得盲目求大、求全、求高档。

自然保护区各项建设应同当地的自然景观和谐一致,并体现地方风格和民族特色,尽量采用太阳能、风能、沼气等清洁能源,区内的供电等线路应尽量地下铺设。

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各项设施设备,不得重复建设。管护、科研、宣教、办公设施尽可能集中建设,并兼顾各项功能。

自然保护区内建设动物救护站(中心、点)、珍稀植物繁育场圃、涉及地质遗迹保护的建设项目以及开展生态恢复工程的,应进行科学论证。

自然保护区各项建设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保护区应在办公用房、保护管理站(点)、界碑界桩、宣传牌等位置尽可能使用自然保护区区徽。

(二)管护设施建设

1、保护管理站(点)

自然保护区应设立保护管理站(点)。

保护管理站(点)数量及其管理范围应该确保工作人员能够迅速控制进出自然保护区的主要交通路口,到达保护区内主要人为活动区域。

保护管理站(点)的设置应根据自然保护区的类型、主要保护对象的分布、保护管理任务、自然地理条件、交通条件、人为活动特别是居民点的分布状况确定。

保护管理站(点)应当建立在居民点、人为活动频繁地区及人员和车(船)经常进出自然保护区的道路路口或其他要塞处。

单个保护管理站的建筑面积一般不超过300m2,配备办公、消防、野外调查、日常巡护、执法、通讯、交通及必要的生活设施设备。

在进出保护区的重要路口和要塞处可设立保护管理点(哨卡、检查站等),建筑面积一般不超过80m2。

保护管理站(点)的设置应考虑生活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

2、界碑界桩

自然保护区应在人为活动频繁地区以及主要道路相交处、转向点设置界碑界桩,充分发挥指示、警告、宣传的作用。

自然保护区应设置完善的边界范围及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范围的界桩、界碑。具体制作按照《自然保护区管护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范》执行。

自然保护区及不同功能区的四周边界上必须树立界桩,标明“核心区界”、“缓冲区界”和“保护区界”。

水域应通过在地图、海图、航道图等标注,条件成熟的可在边界设立浮标或永久性标志。

3、交通设施

自然保护区应建设路网、码头等必要的交通设施,能够满足保护区巡护、防火、监测和日常管理的需要。不得以管护为名铺设旅游道路,破坏生态环境。

路网包括干道、便道和巡护步道。干道用于连结自然保护区和国家或地方交通干线,路面等级应满足晴雨通车要求。便道用于连接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处)、保护管理站(点)、了望塔(台)、监测点和居民点等,标准应达到通车或人员便利通行要求。自然保护区还可根据巡护需要,依自然地势设置自然道路或人工修筑阶梯式道路作为巡护步道。

海洋和内陆水域自然保护区,可根据需要设立码头。

4、巡护执法设备

自然保护区应配备必要的巡护、执法、取证设备,主要包括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执法装备等。

巡护和执法设备应能够满足巡护、执法和应急反应的需要。

5、防火设施设备

自然保护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了望塔(台)、防火道和防火隔离带,配备灭火设备,以满足预防和及时扑灭火灾的需要。

在自然保护区内制高点及易发生火灾地区,应设置了望塔(台),了望半径应覆盖高火险地区,数量能够满足防火需要。

了望塔内应配备了望、监控、报警和通讯设备。

自然保护区内森林或草原植被较多、人为活动频繁、火险等级较高的区域,宜设置防火隔离带,阻止火灾蔓延。

6、野生生物保护设施

因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的需要,自然保护区可以建设生态廊道、动物通道、人工洞穴、巢箱、人工鱼礁等设施,配备动物救护、病虫害检疫防治等设备。

(三)科研监测设施建设

1、科研中心(站)

具有一定科学研究与监测基础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可建科研中心(站)。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应尽量与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单位合作开展。

科研中心(站)建筑面积以100-500m2为宜,可包括实验室、科技资料室,并配备各种调查、试验、科研辅助设备。

2、定位监测站(点)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可根据需要设置定位监测站(点),以监测自然生态系统、野生动植物种群、生态环境及自然遗迹的动态变化。

自然保护区内生态、资源、环境等定位监测站(点)的布设,应根据监测、研究的对象、目的及其技术要求选址,应与保护管理站(点)的选址统筹安排。

定位监测站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2,配备相应的定位观测设备。

3、固定样地样线及站位断面

自然保护区必须建设适当数量的固定样地、固定样线或站位断面,配备相应的野外调查设备及动物监控设备,满足保护区常规监测的需要。

样地样线及站位断面应根据主要保护对象调查和监测的需要设置。

(四)宣传教育设施建设

1、宣教场馆

自然保护区可根据参观人数、宣教需要建立宣教场馆,满足环境教育和生态旅游活动要求。

年实际接待参观人次在5万以上的自然保护区,可设置宣教中心,建筑面积以500-2000m2为宜。

年实际接待参观人次在1万以上的自然保护区可设置宣教馆,建筑面积不大于500m2。

其他自然保护区可在管理局内设置宣教室,建筑面积不大于100m2。

宣教场馆可设置陈列展览室、多媒体放映室、图书资料室等,并配备宣教、通风、除湿、防火防盗等设施设备。

2、宣传牌

自然保护区应在道路出入口、居民点等人为活动频繁处,或根据管理需要,设立宣传牌,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注意事项,介绍自然保护区的名称、范围、主要保护对象、保护意义、保护要求等内容。

(五)办公及附属设施建设

自然保护区应建设适当的办公及附属设施,满足开展办公、管理等需要。

保护区的办公用房应按照便于保护和管理及后勤保障社会化的原则,将建设地点选择在自然保护区附近的中心城镇。

办公用房应尽量与科研和宣教设施集中建设,并配备相应的办公设备。

办公用房的建设规模,应根据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的编制定员确定。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不大于18m2(不含会议室等共用设施)。

办公用房的附属设施,应尽量利用当地已有的基础设施。

三、规范化管理

(一)行政管理

1、管理机构

自然保护区应设置独立的管理机构。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应尽可能由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直接管理。

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内部科室设置应满足各项工作需要,可设保护科、科研科、宣教科、社区科、办公室、管理站等,并有明确的职能和责任。

2、管理人员

保护区人员数量能够满足保护和管理需要,可以聘用临时用工人员开展管护工作。

自然保护区管理人员分为行政人员、技术人员(含科研、监测、宣教培训)、直接管护人员和其他。其中,行政管理人员一般不超过20%;技术人员(具有与自然保护区管理业务相适应的大专以上学历)不低于30%;其他人员不能超过20%。

自然保护区至少20%的人员从事资源管护工作,长期驻守保护管理站,每个保护管理站至少配备2人;至少有2人专门从事科研监测工作,对保护区自然地理、地质环境、生物多样性和人文资源等背景情况有比较深入的了解,且至少30%工作时间在保护区内开展工作;至少有2人专门从事宣教培训及社区共管工作,且至少30%工作时间在保护区内开展工作。

3、专业培训

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应高度重视培训和学习,提高自然保护区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管理机构主要领导应有自然保护区相关的专业背景。

自然保护区所有工作人员及季节性临时工在上岗前均需进行培训。

所有工作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内部技术培训和教育;自然保护区正式人员每4年至少轮流接受外部培训一次,管理局中层以上领导每2年至少外部培训一次。

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政策、动植物知识、资源管护、执法检查、防火灭火、科研监测、宣传教育、项目建设、资源开发管理、社区共管、3S技术、电脑应用和装备设备使用等。

4、内部规章制度

自然保护区应有健全的内部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岗位责任、人事聘用、财务、宣教、培训、巡护、监察执法、社区共管、信息管理制度等。

5、档案管理

自然保护区应建立资源管护、监察执法、防火灭火、科研监测、宣传教育、社区共管、项目建设、培训学习、资源开发管理等工作的记录制度,形成完整的人事、科研、宣教、培训、资源管护、监察执法、资源开发和建设项目等系列档案。

档案管理应当符合有关要求,并尽量实现数字化。

(二)规划和计划

1、规划

自然保护区至少每十年编制一次总体规划,科学分析目前保护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有针对性地提出阶段性规划目标和任务。

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经批准后实施。

自然保护区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应符合总体规划要求。

2、计划

自然保护区应根据保护区总体规划及目前保护区面临的紧迫问题,制订年度工作计划。

保护区每年应根据当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工作总结报告,评估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和经验,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三)边界划定与土地权属

1、边界划定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应在批准建立后的一年时间内,完成边界勘定和功能区划工作。

自然保护区应具有准确经纬度坐标网格的功能区划图、土地利用结构图、海域使用现状图等图件。

保护区管理人员必须准确掌握自然保护区的边界和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的界限范围。

2、土地权属

自然保护区土地权属应明确清晰,没有纠纷。

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尽可能拥有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土地或水域使用权。

未取得土地或水域使用权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应与使用权人签有协议,规定土地或水域使用方向以及有利于保护的生产方式。

(四)资源管护

1、日常巡护

自然保护区应根据保护和科研工作的需要,配备专职巡护人员,定期不定期开展日常巡护工作。

日常巡护范围应该覆盖大部分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以及人为频繁活动区域。

日常巡护以定期巡护为主,可根据管理要求、交通条件、地形特点等因素合理确定巡护周期。

巡护过程中,工作人员在资源察看的同时,还应结合科研监测、执法、防火等工作开展巡护。

日常巡护工作应建立巡护责任制和巡护报告制度,巡护人员每次巡护结束应填写巡护情况记录或日志,保护管理站每月应填写巡护月报,保护区管理机构每年应填写巡护年报。

保护区每年将巡护年报及监测结果上报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

2、执法检查

保护区管理机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自然保护区内的生态旅游、开发建设、参观考察等活动进行执法检查。

保护区应对出入保护区的人员及其携带的动植物资源(包括动植物材料、标本、活体、制品等)实施检查,防止保护区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受到非法破坏以及外来物种的引入。

自然保护区应积极配合或建立公安、海监、渔政机构,及时处理违法案件。

3、外来入侵物种控制

自然保护区应重视外来入侵物种对生态系统的影响,可采取以下措施预防和控制:

(1)定期开展外来物种调查;

(2)制定并实施外来入侵物种防治方案及监控方案;

(3)生态恢复时引入的物种应采用本地物种;

(4)加强关于外来入侵物种的宣传教育。

(五)建设项目和资源开发活动管理

严禁在自然保护区从事采矿、采石、采砂、烧窑、冶炼、拌洒毒药等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活动,禁止非法开垦、围填海等改变保护区自然属性的开发活动;禁止捕捞以及乱砍滥伐森林、乱捕滥猎野生动物和乱采滥挖药材等掠夺性的自然资源开发活动。

自然保护区内不得违法违规开展建设项目。

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

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

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建设项目和资源开发活动应严格按照《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建设项目,在环评审批之前,应当征求环境保护部的意见。

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有权并且应当参与涉及保护区建设项目的全过程。

因保护和管理工作及国家重大工程建设,确需对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应按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管理规定》申报审批。

(六)科研监测

1、资源调查

自然保护区应经常性开展科学考察和专项调查,尤其是对主要保护对象的调查,要对区内的生物多样性进行编目和详细记录,做到资源本底清楚。

每十年至少开展一次综合科学考察,编制科考及分析报告。

2、定期监测

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期开展生态、资源、环境等各项监测活动。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当地社区社会经济状况调查。

根据主要保护对象特点,对固定样方、样线、站位或断面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调查。监测结果应进行详细记录和分析。

3、科研管理

自然保护区应编制主要保护对象、野生动植物或自然资源的数据库、地理信息系统(GIS)及相关软件。

自然保护区应编制有准确经纬度坐标网格的主要保护对象分布图、植被图、地形图等图件。

自然保护区应积极推进数字化建设,逐步实现自然保护区科研数据与信息共享。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应加强与相关高校或科研机构合作,积极参与和支持有关自然保护区科学研究工作,成为我国自然保护区科学研究与教学实习的基地。

保护区应鼓励保护区人员在国内外期刊杂志上发表科学研究论文、参加各类学术会议。

(七)宣传教育

1、宣传资料

自然保护区应编制具有自身特点的科普宣传书籍、音像、文字及图片资料、环境教育材料等,分发给周边社区居民、游客和访问者。

2、宣教活动

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定期对学生、当地社区居民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教育活动。

自然保护区对当地社区所在行政村每年开展至少一次集中性宣传教育活动。

来自然保护区的访问者(含游客)60%以上接受环境教育。

3、自然保护区网站

自然保护区应编制并定期维护自己的网站或网页,及时发布和更新自然保护区的相关信息。

4、交流与合作

自然保护区通过建立姊妹保护区、参加国际或区域保护网络、参加国际国内培训和研讨会等形式开展国内外交流与合作。

(八)旅游活动管理

有条件的自然保护区可以开展生态旅游活动,应让游人感受自然环境、欣赏自然景观、了解野生动植物和地学等科普知识。

所有旅游项目都必须在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的统一监督下开展。

开展旅游活动的自然保护区,必须严格科学地进行环境容量测算,编制保护区旅游专项规划并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经批准后实施。

旅游区域的范围界限应根据保护对象特点,在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的基础上确定。其范围界限必须明确,并严格限制在实验区范围内,不得在核心区和缓冲区开展旅游。

旅游活动不得对保护区内的生态、环境和保护对象构成威胁。应采取“区内游、区外住”的旅游方式,不得在区内建设索道、宾馆和餐饮等设施。不得建设污染自然环境、破坏自然资源或自然景观的人工景点和设施。旅游区域应设置垃圾收集等环保设施。旅游人数不得超过规划的旅游容量。

自然保护区旅游活动30%以上收入应该用于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

保护区开展旅游活动应当吸引当地社区居民参与,实现保护区与社区的惠益共享。

(九)社区共管

自然保护区应与所在地政府、有关单位及当地社区的关系协调融洽,可以通过建立共管机制、签订共管协议等多种形式,积极推进地方社区和居民参与保护区管理。

自然保护区与保护区所在乡村每年开展至少一次社区共管活动。

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应积极争取资金,用于生态补偿,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

四、生态恢复工程

自然保护区内退化生态系统应尽可能采取封禁方式进行自然恢复。确需人工辅助恢复的自然保护区,应分类指导,开展生态恢复工程。

人工恢复植被应当种植当地的乡土植物。

野生动物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可根据主要保护对象的生活习性和活动规律采取必要的人工控制手段,优化主要保护物种栖息地。

荒漠区域的自然保护区可建必要的防沙治沙设施。

湿地和海域的自然保护区可以采取湿地水源保护、蓄水和引水工程、湿地生态恢复、红树林和珊瑚礁人工恢复等工程。

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可以采取人工恢复野生种群工程,人工增殖放流应当使用当地物种。

自然遗迹类型自然保护区对重要自然遗迹等可进行围栏(网)保护。

五、经费保障

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管理运行费用、人员工资有固定来源,能够基本保证日常管护工作需要。

自然保护区工作人员收入稳定,达到或超过当地事业单位人员平均生活水平。

自然保护区财务管理规范,各项资金的使用合法、合理,无挪用、滥用资金状况。

六、应急能力建设

自然保护区应具备处理突发性事件的能力。

自然保护区应根据自身特点以及潜在的自然灾害,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

自然保护区应组建训练有素的防火等应急队伍。

出现重大环境污染、违规开发建设和生态破坏等紧急事件时,能够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城市总体规划纲要

1.1国家“关中—天水”经济区规划的实施,给合阳城市带来了新的发展契机。 1.2合阳矿产、旅游资源的深度开发利用,使合阳在渭北的地位和作用发生了质的变化。 1.3为更好地发挥合阳县城对县域的辐射带动作用,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需要编制总体规划。 2、规划指导思想 立足合阳县情实际,依托独特的资源优势,按照“新型工业富县、现代农业稳县、生态旅游名县”的思路,围绕打造渭北能源生产加工基地、自然与人文休闲度假基地、涉农工业基地、生态特色农产品基地、渭北绿色生态宜居新城的目标,发挥能源、旅游、交通优势,建设渭北特色经济的地域中心城市。 3、规划原则 3.1合理配置城市资源,优化城市空间格局,注重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营造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持续发展的和谐城市; 3.2发挥合阳优势条件,培育支柱产业,构建渭北地域特色鲜明、商贸繁荣的宜居城市; 3.3立足合阳实际,遵循合理、务实、可行的方针,使总体规划适应市场经济的弹性发展需要; 3.4从宏观到微观,整体到局部,面状到点、线,近期到远期,使规划具有一定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4.1研究城市产业空间布局; 4.2注重城乡一体化建设; 4.3合理确定城市性质、规模; 4.4优化城市空间形态; 4.5完善城市基础设施; 4.6提升旅游发展水平; 4.7明确近期建设行动计划。 5、规划期限 近期:2009—2015年; 远期:2016—2030年。 6、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分为两个层次和范围,既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中心城区规划两个层次。 6.1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范围:合阳县行政区划范围,总面积1437平方公里。 6.2中心城区规划 范围:东以高速路以东200米为界,西到王(村)皇(甫庄)公路,北起知堡乡的马家村,南到金水沟,包括王村矿在内;徐水沟及红旗水库为远期的水源地,也纳入规

《城市总体规划》课程教学大纲

《城市总体规划》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020127 学分:4.0 总学时:136 大纲执笔人:彭震伟大纲审核人:赵民 一、课程性质与目的 本课程为专业课,是城市规划专业的主要课程设计,也是理论联系实践的重要环节。 本课程的目的是通过对此课程的实践和教学,培养学生认识、分析、研究城乡问题的能力,掌握协调和综合处理城乡问题的规划方法,并且学会以物质形态规划为核心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过程的具体操作能力,基本具备城市总体规划工作阶段所需要的调查分析能力、综合规划能力、综合表达能力。 二、课程基本要求 本课程结合实践性规划项目组织施教。课程教学的内容和要求可根据实际或虚拟的工程项目来拟定。所选项目要体现城市总体规划任务的性质,规模和深度要适当,要使学生可在规定的教学课时内完成作业,实现教学要求。 作为教学案例的规划项目应当根据可能条件在以下的范围内选择: 1.中、小城市或规模较大的建制镇的总体规划编制或调整; 2.大、中城市的分区规划编制或调整; 3.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其中应当包括建制镇、县城等城镇或城市规划的编制或调整; 4.其它涉及城市或分区发展目标、规模、总体布局研究的专项性规划编制或调整的项目。 课程设计的题目原则上只能是一个,并应在上一学期末基本确定。如需修改设计题目,或因特殊情况需增加教学和设计题目,则应经教学小组讨论通过,并报教学系主任同意。 在城市总体规划课程中,为适应城乡规划学科发展要求,应专门安排乡村规划的教学。乡村规划的对象,可以选择总体规划案例所在地,也可以另行在更具教学针对性且便于搜集资料地点。

三、课程基本内容 本课程的包括现场实习教学和课堂教学两个阶段,其中,实习教学包括理论讲座和现场调查两部分内容,课堂教学包括理论讲座和指导改图两部分内容。在教学过程中以个别指导和理论性授课的方式相结合,学生在完成教学课程的过程中以集体合作和个人分工负责的方式相结合。 为了实现本课程的教学目标,承担本课程的教师在指导学生完成实践性课题项目的过程中,按以下3个环节组织教学内容: (一)现场实习 1.现场实习的主要教学内容 (1)总体规划相关基础资料的全面调查和分析; (2)基础资料调查分析成果的文字、图纸和口头表达; (3)初步提出规划的思路或方案设想,作为对调查工作的反馈。 2.教学要求 每个学生在掌握自己调查部分的内容的同时,应全面掌握整个城市 及的各方面情况,保证对城市总体规划现状调查的各个方面和保个 环节的了解。 3.实习阶段成果要求 城市总体规划实习阶段应完成总体规划现状资料编写,包括现状图 与基础资料汇编,具体内容在必要时可以合并或作进一步的细分, 其深度要求应符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以及项目所在城市及所在 省的有关规定。 乡村规划的现状资料编写应包括现状图、照片与基础资料汇编,深 度应参考符合乡村规划编制要求,宜参考《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 行)》、《镇规划标准》、《镇(乡)域规划导则》、《村庄整治技术规 范》,以及所在地的有关规定。 (二)理论讲座 在城市总体规划课程教学过程中要辅以较有针对性的理论课教学。理论课分为基本专题和选讲专题,后者可根据实际需要加以选择增减。 1.基本专题如下: (1)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调整的任务、主要内容和法定程序; (2) 区域城镇体系规划与城乡统筹的内容以及方法; (3) 村镇规划的编制方法; (4) 城市总体规划的调查方法和调查内容; (5) 城市用地适宜性评价方法;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

1997-2010年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土地是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在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基础上,对《1986—2000年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进行修订,制定《1997—2010年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从现在起到下世纪的前十年,是我国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向第三步战略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同时也是人口增长、经济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需求进一步加大,各类用地矛盾集中的时期。这一时期,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以保护耕地和控制非农业建设用地为重点,确定全国土地利用的目标、方针,协调各类用地矛盾,提出土地利用宏观调控和用途管制的政策意见,制定实施规划的措施。《纲要》编制的原则是: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

《纲要》以1996年为基期,2010年为规划期,并展望到2030年。 《纲要》的内容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省和澳门。 一、土地资源利用状况和面临的形势(略) 二、规划目标和方针 (一)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1997年到2010年,全国土地利用的总目标是:在保护生态环境前提下,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向集约转变,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明显改善,土地产出率和综合利用效益有比较显著的提高,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土地保障。 具体目标是: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调整方案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2006~2020年)调整方案 为更好地保障“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确保我国实有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提高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次调查)成果,经国务院同意,对《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进行调整完善。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强化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调整原则 (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坚持《纲要》确定的指导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基本不变,继续实施《纲要》确定的土地分区引导原则、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局部调整完善《纲要》,增加耕地保护任务,优化建设用地布局。

(二)应保尽保、量质并重。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既要守住18亿亩耕地数量,更要保证耕地质量不下降,对二次调查查明增加的耕地,除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纳入生态退耕规划和根据国家相关规划需要占用的以外,均予以保护;优质耕地除实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的以外,均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三)节约集约、优化结构。按照坚定不移地推进节约用地的总要求,遏制建设用地过度外延扩张,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统筹建设用地增量与存量,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降低工业用地比例,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适当增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障新型城镇化用地需求。 (四)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五)加强协调、充分衔接。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生产力、交通布局等相关专项规划的协调,做好其对下级规划的控制,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三、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耕地调整。按照坚守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实有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的要求,到2020年,全国耕地保有量为18.65亿亩。 -2-

上海嘉定区区域总体规划纲要-城规划

上海市嘉定区区域总体规划纲要 2004年9月公示 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的部署,嘉定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新一轮《上海市嘉定区区域总体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并让全体嘉定市民了解嘉定未来的发展蓝图,特将规划成果的主要内容进行公示。 一、区域性质 嘉定区是以汽车文化为品牌,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导,具有独特人文魅力、持续创新力、高科技水准和综合辐射功能的现代化新城,是上海市最重要的汽车产业基地之一,是上海市近期重点推进发展的新城之一。 二、区域发展目标 1、优化城市各功能板块之间功能空间联系,形成城市的综合竞争力,把嘉定建设成功能布局合理,运行高效的组合型城市。 2、以大型基础设施及公共活动中心体系的建设为依托,形成完善的城市功能结构,适应区域性公共活动中心的功能要求。 3、形成以汽车产业为主导的综合工业制造业体系、面向区域的现代服务业体系和现代商贸物流体系。 4、结合以F1赛事为主体的体育休闲产业、现代城市商业服务业,挖掘嘉定的历史文化资源,依托现代城市公共活动中心体系,发展富有特色的旅游产业。 5、结合快速道路、轨道交通、BRT快速公交系统等交通设施的建设实施,形成区域和城市内部便捷高效的交通运输系统。 6、建立适应知识经济时代潮流和符合产业科技创新要求的现代教育和科研体系。 7、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环境,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游憩休闲的城市景观环境。 三、区域发展规模 1、人口规模 至2020年,嘉定区总人口为125万,其中城镇人口115万,城市化水平92%。其中外环线(A20)以外地区总人口为11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105万人,城市化水平91.3%。 2、用地规模 至2020年,嘉定区城市建设总用地约210平方公里。其中地方城市建设用地190平方公里。 四、城镇体系 规划形成“新城——新市镇——居住社区”三级城镇体系。规划至2020年,嘉定区将建成“一城、五镇、六居住社区”的格局(参见《嘉定区城镇体系规划图》)。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 目录 前言 第一章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第二节机遇与挑战 第二章指导原则与目标任务 第一节指导原则 第二节规划目标 第三节主要任务 第三章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第一节严格控制耕地流失 第二节加大补充耕地力度 第三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 第四节强化耕地质量建设 第五节统筹安排其他农用地 第四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第一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第二节优化配置城镇工矿用地 第三节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

第四节保障必要基础设施用地 第五节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第五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第一节加强基础性生态用地保护 第二节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力度 第三节因地制宜改善土地生态环境 第六章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第一节明确区域土地利用方向 第二节实施差别化的区域土地利用政策 第三节加强省级土地利用调控 第七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 第二节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 第三节完善规划实施的利益调节机制 第四节加强规划实施的基础建设 第五节推进规划民主决策 附表1: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 附表2:建设用地指标 附表3:园地指标 附表4:林地指标 附表5:牧草地指标 附表6:近期新增建设用地及补充耕地指标 前言 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

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在《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1997-2010年)》基础上,制定《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 《纲要》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国家土地利用战略,明确政府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各项建设的重要依据。 《纲要》以2005年为基期,以2020年为规划期末年。《纲要》的规划范围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第一章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到2005年底,全国农用地面积为65704.74万公顷(985571万亩),建设用地面积为3192.24万公顷(47884万亩),其他为未利用地。在农用地中,耕地面积为12208.27万公顷(183124万亩),园地面积为1154.9万公顷(17323万亩),林地面积为23574.11万公顷(353612万亩),牧草地面积为26214.38万公顷(393216万亩),其他农用地面积为2553.09万公顷(38296万亩)。在建设用地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为2601.51万公顷(39023万亩),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230.85万公顷(3463万亩),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359.87万公顷(5398万亩)。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利用和管理。自《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1997-2010年)》批准实施以来,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管理的政策措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逐步得到落实,控制和引导土地利用的成效日益显现: ──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保护得到强化,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逐步下降。1997-2005年,全国非农建设年均占用耕地20.35万公顷(305万亩),与1991-1996年年均占用29.37万公顷(441万亩)相比降低了31%。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逐步提高,保障了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必要用地。2005年与1996年相比,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从19.63万元/公顷(1.31万元/亩)增加到50万元/公顷(3.33万元/亩),增长了1.5倍。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力度加大,总体上实现了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

总体规划文本提纲

苏州……总体规划(2011-) 规划文本 规划图集 苏州科技学院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所 2011年月

项目名称:苏州……总体规划(-) 委托方: 承担方:苏州科技学院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项目完成时间: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功能定位与发展策略 (3) 第三章区域协调与城乡统筹 (6) 第四章产业发展规划 (10) 第五章人口规模与用地规模 (12) 第六章“四区”划定与空间管制 (13) 第七章空间结构与用地布局 (14) 第八章综合交通系统规划 (17) 第九章绿地、水系及景观系统规划 (19) 第十章生态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22) 第十一章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24) 第十二章综合防灾规划 (27) 第十三章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28) 第十四章规划控制目标体系 (29) 第十五章分期建设与开发时序引导 (31) 第十六章规划实施措施与机制 (32) 第十七章附则 (33) 附录用地汇总表和用地平衡表 (34) 图集目录 (35)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适应苏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更好地……..保护……疏解……促进……提升……,特编制……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本规划适用范围为……规划范围。在本规划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依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与本规划冲突之处,均应以本规划为准。 第3条指导思想 (1) (2) (3) (4) …… 第4条规划原则 (1) (2) …… 第5条规划重点 (1) (2) ……. 第6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6 (3)《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苏州市政府,2006 (4)《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苏州市政府,2007 (5)《苏州市城市规划若干强制性内容的暂行规定》,苏州市政府,2003 (6)国家、省、市有关设计规范和技术规定

规划大纲

全国城市规划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为:《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实务》。本考试大纲对各考试科目分层次列出了具体的内容,分别用掌握、熟悉、了解来界定各条目的考试要求。“掌握”是指必须具备的重要知识,“熟悉”是指应当具备的较重要知识,“了解”是指一般知识。在《城市规划实务》科目中,“掌握”是指考生必须具备的专业能力。 一、城市规划原理 《城市规划原理》作为一门理论性考试科目,内容是关于城市与城市发展的知识,城市规划学科的知识,城市规划体系的知识,城市用地与空间布局的知识,城市规划编制的知识,城市规划实施的知识。本科目的目的是:考核应试人员所具备的城市规划理论知识的状况,包括对城市发展及城市规划学科的基础理论的具备程度,对城市规划编制、实施等有关的专业理论的具备程度。 1. 城市与城市发展 1.1 城市的形成与发展规律 1.1.1 了解城市形成的主要动因 1.1.2 了解城市发展的基本规律 1.2 城市的物质构成、社会构成和产业构成 1.2.1 熟悉城市物质环境的构成要素以及相互关系 1.2.2 了解城市社会的基本特征及与农村社会的主要差别 1.2.3 了解城市产业构成及其演化趋势 1.3 城市社会经济发展与城市化的关系

1.3.1 掌握城市化的含义 1.3.2 熟悉城市化进程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1.3.3 熟悉城市化进程与社会发展的关系 1.4 城市与区域发展的一般规律 1.4.1 熟悉城市与区域的相互关系 1.4.2 熟悉区域城镇体系及城乡发展的一般规律 2. 城市规划学科的产生、发展及主要理论与实践 2.1 古代城市规划思想 2.1.1 了解中国古代城市典型格局及其社会和政治体制背景2.1.2 了解欧洲古代城市典型格局及其社会和政治体制背景2.2 现代城市规划的产生、发展及主要理论 2.2.1 了解现代城市规划产生的历史背景 2.2.2 熟悉现代城市规划的早期思想 2.2.3 熟悉战后城市规划学科的主要理论发展 2.3 当代城市规划主要理论和实践 2.3.1 了解当代城市规划所面临的社会经济条件 2.3.2 熟悉当代城市规划的主要理论或理念 2.3.3 熟悉当代城市规划的重要实践 3. 城市规划的任务、体系及与其它规划的关系 3.1 城市规划的作用和任务 3.1.1 掌握城市规划的作用 3.1.2 掌握城市规划的主要任务

城市总体规划调研大纲

总体规划调查大纲 1.城镇概况与规划背景 1.1 城镇概况:地理位置、自然环境(地形地貌、气候气象)、土地资源——(镇政府办公室) 1.2 历史沿革与行政区划——(镇政府办公室) 1.3 社会经济发展现状:人口、经济总量及、产业结构——(统计办) 2.村镇体系 2.1 村镇体系现状分析——(村镇建办) 2.1.1 城镇化水平 2.1.2 村镇体系现状特征 2.2 发展优势和限制条件分析——(政府工作报告、“十五”计划) 2.2.1 区位条件 2.2.2 交通联系 2.2.3 区域环境 2.2.4 资源优势 2.2.5 经济基础 2.3 村镇体系发展战略指导思想——(政府工作报告、“十五”计划) 2.4 1999年工作总结、2000年政府工作报告、“十五”计划 2.4 人口和城镇化水平:人口统计资料、社会经济报表、——(统计办) 2.5 农村居民点体系:原农村居民点分布、拆迁合并规划——(村镇建办) 3 镇区总体规划 3.1 已有规划参考资料:土地利用规划、农田保护规划、镇区总体规划 3.2 城镇人口规模:各居委会及周围村庄的人口资料、人口预测 4 城镇性质与城镇规模——(政府工作报告、“十五”计划、村镇建办) 4.1 城镇性质:城镇职能分析、镇区工业发展方向、第三产业发展状况及趋势 4.2 城镇规划区范围确定 5 镇区总体布局结构 5.1 镇区发展用地选择、用地发展条件

5.2 镇区发展用地设想 6镇区用地布局现状 6.1 居住用地布局:各主要居住地段的分布、民居建筑质量、人口分布; 6.2 公共设施用地布局 6.2.1 行政办公用地设施:现状主要行政办公设施、用地面积、地址、性质; 6.2.2 商业金融设施:现状主要商店、超市、宾馆、市场、银行等商业设施的布点、用地面积、地址、性质;主要商业街的现状建设;——(工商所) 6.2.3 教育科研设施:现状中、小学、幼儿园的布点、用地面积、地址、班级数、师生人数;——(教委) 6.2.4 文化娱乐设施:现状主要娱乐场所(歌舞厅、影院、图书馆、文化站、青少年宫、老年活动中心等)的布点、用地面积、地址、性质;——(文化站) 6.2.5 医疗卫生设施:现状主要医院、卫生院(站、室)的布点、用地面积、地址、性质、医疗设备状况等级;——(卫生院、体卫办) 6.2.6 体育设施:现状主要体育活动场所、居民健身运动场所的布点、用地面积、地址;——(体卫办) 6.2.7 其它公共设施:宗教场所、历史保护建筑或地段等的布点、用地面积、地址;——(宗教办、统战办) 6.3 工业用地布局:现状主要工业区、主要企业的布点、用地面积、地址、生产性质、经济状况、污染程度、环保处理、交通运输手段、联系方便是否;——(工商所、工办、工业副镇长) 6.4仓储用地布局:现状主要仓储用地的布点、用地面积、地址、性质、污染程度、 环保处理;交通运输手段、联系方便是否;——(工办、工业副镇长) 7.对外交通——(交管所、公路段、交通大队) 7.1 货运对外交通:主要货运站场的布点、用地面积、地址、性质、交通运输手段、 联系方便是否;主要货运道路的定位、路幅、横断面等现状 7.2 对外客运交通:主要客运站场的布点、用地面积、地址、性质、交通运输手段、 联系方便是否;主要客运道路的定位、路幅、横断面等现状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文本大纲(暂行)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文本大纲(暂行) 第一章规划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的 第二条规划范围与面积 第三条风景名胜区性质与资源特色 第四条规划期限 第二章保护规划 第五条资源分级保护 第六条资源分类保护 第七条建设控制管理 第八条生态环境保护 第三章游赏规划 第九条游客容量 第十条特色景观与展示 第十一条景区规划 第四章设施规划 第十二条道路交通规划 第十三条游览设施规划 第十四条基础工程规划 第五章居民点协调发展规划 第十五条居民点调控类型 第十六条居民点调控措施 第六章相关规划协调 第十七条城市规划协调(含外围区域保护协调) 第十八条土地利用规划协调 第十九条其他相关规划和管理规定协调 第七章近期规划实施

附表 表1-1风景名胜资源类型表 表2-1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 表3-1风景名胜区游客容量表

图纸目录(暂行) 图0-1 区位关系图 图0-2 综合现状图 图0-3 规划总图 图1-1 风景名胜区和核心景区界线坐标图图2-1 分级保护规划图 图3-1 游赏规划图 图4-1 道路交通规划图 图4-2 游览设施规划图 图5-1 居民点协调发展规划图 图6-1 城市发展协调规划图 图6-2 土地利用规划图

说明书大纲(暂行) 第一章关于规划总则的说明 一、规划范围与面积 (一)风景名胜区和核心景区范围与面积 (二)风景名胜区范围调整说明(涉及范围调整的 编制) 二、风景名胜区性质与资源特色 (一)风景名胜区性质 (二)风景名胜资源特征 (三)风景名胜资源类型与评价 三、规划期限 四、规划目标 (一)总目标 (二)分项目标 第二章关于保护规划的说明 一、资源分级保护 (一)一级保护区(核心景区—严格禁止建设范围) (二)二级保护区(严格限制建设范围) (三)三级保护区(限制建设范围) 二、资源分类保护 三、建设控制管理 (一)分区设施控制管理 (二)分区活动控制管理 四、生态环境保护 第三章关于游赏规划的说明 一、游客容量 二、特色景观与展示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大纲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大纲 为指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特制定划大纲。 总体规划容要点如下: 前言 前言是关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简明阐述,包括该自然保护区基本特征、历史沿革、法律地位及编制和实施该总体规划的目的、意义等要素。 1.基本概况 基本概况是依据该自然保护区科学考察资料和现有信息进行的基本描述和分析评价,资料信息不够的应予补充完善。评价应重科学依据,使结论客观、公正。 1.1 区域自然生态/生物地理特征及人文社会环境状况 1.2 自然保护区的位置、边界、面积、土地权属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社会经济状况 1.3 自然保护区保护功能和主要保护对象的定位及评价 1.4 自然保护区生态服务功能/社会发展功能的定位及评价 1.5 自然保护区功能区的划分、适应性管理措施及评价 对自然保护区划分功能区以适应科学管理的需要,既是自然保护区保护目标的体现,也是为了更好实现保护目标。按现行《中华人民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规定,自然保护区可划分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核心区应是最具保护价值或在生态进化中起到关键作用的保护地区,所占面积不得低于该自然保护区总面积的1/3,实验区所占面积不得超过总面积的1/3。三区的划分不应人为割断自然生态的连续性,可尽量利用山脊、河流、道路等地形地物作为区划界线。 1.6 自然保护区管理进展及评价 2.自然保护区保护目标 保护目标是建立该自然保护区根本目的的简明描述,是保护区永远的价值观表达与不变的追求。 3. 影响保护目标的主要制约因素 3.1 部的自然因素:如土地沙化、生物多样性指数下降等。 3.2 部的人为因素:如过度开发、城市化倾向等。 3.3 外部的自然因素:如区域生态系统劣变、孤岛效应等。 3.4 外部的人为因素:如公路穿越、截留水源、偷猎等。 3.5 政策、社会因素:如未受到足够重视、处境被动等。 3.6 社区/经济因素:如社区对资源依赖性大或存在污染等。 3.7 可获得资源因素:如管理运行经费少、人员缺乏培训等。 4.规划期目标 规划期目标是该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目标的具体描述,是保护目标的阶段性目标。 4.1 规划期:一般可确定为10年,并应有明确的起止年限。 4.2 确定规划目标的原则 确定规划目标要紧紧围绕自然保护区保护功能和主要保护对象的保护管理需要,坚持从严控制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坚持基础设施建设简约、实用并与当地景观相协调,坚持社区参与管理和促进社区可持续发展。 4.3 规划目标容

镇区总体规划技术大纲

总体规划技术大纲 ●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发展的优势及制约因素 第三章规划需解决的主要问题 第四章镇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第五章镇域总体规划 第一节城镇化水平预测 第二节镇村体系规划 第三节镇域基础设施规划 第四节社会服务设施规划 第五节镇域环境保护规划 第六节镇域文物保护旅游规划 第七节规划实施的措施 第六章镇区建设规划 第一节性质与规模 第二节镇区用地布局 第七章镇区专项工程规划 第一节镇区对外交通规划 第二节镇区道路交通规划 第三节镇区给水工程规划 第四节镇区排水工程规划 第五节镇区电力工程规划 第六节镇区通信工程规划 第七节镇区供热工程规划 第八节镇区环境保护规划 第九节镇区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第十节镇区综合防灾规划 第八章城镇五线控制规划 第九章镇区近期建设规划 第十章规划实施的措施 第十一章附则 ●说明书 第一部分镇域总体规划 第一章镇域概况 一、地理位置 二、自然条件 三、历史沿革 第二章上一轮总体规划回顾 一、规划的主要内容 二、对上一轮规划的综合评价 三、修编总体规划的必要性 第三章规划编制背景、原则、依据、指导思想、年限

一、规划编制背景 二、规划编制原则 三、规划编制依据 四、规划指导思想 五、规划年限 第四章发展的优势及制约因素 一、发展优势 二、制约因素 第五章规划需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本次规划的重点 二、规划需解决的主要问题 第六章镇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一、指导思想与战略目标 二、经济社会的发展阶段 第七章镇域规划 一、城镇化水平预测 二、镇村体系规划 三、中心村规划 四、经济分区规划 五、迁村并点规划 第八章镇域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规划 一、镇域道路系统规划 二、镇域绿地系统规划 三、镇域供电设施规划 四、镇域信息工程规划 五、镇域消防工程规划 六、镇域人防设施规划 七、镇域社会服务设施规划 八、镇域环境保护规划 九、镇域文物保护旅游规划 第九章实施镇村体系规划的政策措施 第二部分镇区建设规划 第一章现状建设条件分析 一、土地利用现状 二、用地条件评价 三、对外交通 四、道路交通 五、绿化 六、社会服务设施 七、市政设施 第二章规划总则 一、规划背景 二、规划目标与规划原则 三、规划期限

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

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08—2030年)及规划图 2008年8月19日至20日,由省建设厅组织召开的《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08-2030年)评审会》在我市香港大厦举行。评审委员会由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原总规划师陈为邦教授、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毛其智教授、山东省国土厅宇向东副厅长、山东省建设厅规划处齐鹏处长等10位国内知名规划专家组成。会议由建设厅副厅长昝龙亮主持,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振川,市委常委、副市长崔洪刚出席会议。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市综合执法局等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近年来,我市把实施城市化战略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和着力点,市委在第十一次党代会上把建设城乡秀美新济宁作为五大发展目标之一,确定了“中心突破、组群发展、城乡统筹、梯次推进”的区域发展战略和“孔孟之乡、运河之都、水城风貌、生态宜居”的城市发展定位,按照“规划先行、产业先导、文脉存续、自然生态”的原则,做大做强做美中心城市,加快推进济宁城区“东拓西跨南联北延”,跨区域、跨河道、大范围展开中心城区空间布局。先后聘请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清华大学交通研究所、上海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深圳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易道设计公司、同济大学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编制了《济宁市城市风貌规划》、《济宁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九龙山山体、水系生态景观规划》、《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济宁市老运河西段两岸环境景观规划》、《济宁市老运河、越河围合地块概念规划》等一系列重要规划,以规划指导建设。每年都确立一批城市建设重点工程项目;狠抓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城市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城市化水平得到快速提升,增强了我市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和对经济发展的承载能力。但是,随着城市建设进程的加快,现行的《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已经不能很好地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为此,2007年12月28日,山东省政府正式批复同意我市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调整。今年初,我们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进行重新规划布局,对规划思路作了重大调整。经过半年多的辛勤工作,目前已编制完成了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这次评审会议,就是对这一成果的集中检阅,也是对前期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检验。 专家们踏勘了现场,听取了《纲要》编制单位的汇报,审阅了规划纲要文件,并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一致认为:《纲要》编制认真贯彻当前国家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具体要求,努力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注重区域统筹和城乡协调发展,注重“两型”社会建设,指导思想明确,技术路线可行;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上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客观的分析和评价。《纲要》编制的基础工作比较扎实,论证比较充分,对产业发展战略、煤炭开发与城市协调发展、生态承载力、人口和用地规模4项专题进行了研究,提出的空间层次、城市发展目标和策略、城镇体系规划等比较符合济宁实际。《纲要》成果内容丰富,图件齐全,达到了国家和省有关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范的要求。各位专家对规划纲要进行了认真评审,并从规划的各个方面和专业的角度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最终形成了评审意见。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专家意见,与设计单位共同努力,从济宁长远发展和自身特色去把握规划,进一步拓宽思路,及时将规划纲要进行深化和完善,最终形成一个具有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高水平、高标准的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

新站镇(镇域)总体规划大纲6.16剖析

第一部分概述 第一章现状概述(许娜) 一、历史沿革 二、自然条件 三、经济条件 四、社会条件 第二章规划概述 一、上位及上轮规划回顾 二、规划编制背景 三、规划编制重点 四、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五、规划编制依据 六、规划期限 七、规划范围 第二部分镇域镇村体系规划 第一章县域发展与布局条件评价 一、区位条件评价 二、资源条件评价 三、产业经济条件 四、基础设施条件 五、环境条件 第二章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刘佳) 一、城镇的区际地位及承担的职能 二、城镇发展战略 三、指标体系 四、经济产业发展规划 第三章城镇化战略(刘佳) 一、城镇化发展战略 二、人口与城镇化水平预测 三、迁村并点方案 第四章镇域镇村体系规划(敖雷) 一、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镇域镇村体系现状 新站镇镇域镇村体系现状分为三级:第一级中心镇—新站镇区;第二级中心村—新站村、安合村、靠山村、先进村、新城村、发展村、向前村、新合村、古

城村、振余村、巴彦村11个中心村;第三级自然屯—燎源、四合、永安、靠山、新路、张塌鼻子、前木甲、后木甲、花岗子、陈小狗地房子、花尔、十家子、前振余、后振余、西窑、二等户、发展、向前、古城、卧龙、巴彦、新合、小八队、新站、旭日。 三级村镇以自然屯为基础,以11个中心村为主体,以新站镇为核心,构成新站镇的镇域镇村布局体系。 新站镇现有的工业企业主要集中在新站镇中心,其它中心村乡镇企业发展比较缓慢,对其职能分工有待进一步明确,要结合镇发展潜力,围绕市场资源进行定位。 表1 新站镇镇域镇村体系现状(2013) 等级村名称总人口(人)总用地(公顷) 第一级镇区36000 828.92 第二级新站村2593 398.60 新合村2038 361.20 安合村4618 165.67 靠山村2947 140.53 先进村1895 73.20 发展村1521 45.67 振余村1642 119.33 古城村2305 78.67 巴彦村807 46.60 新城村964 73.40 向前村2670 87.20 总计60000 2418.99 (二)镇域镇村体系存在的问题 1.部分村屯居民点过小,距离镇区较近,有条件迁并 新站镇现状下辖的11个中心村、25个自然屯,部分村屯规模过小,人口少,基础设施落后,并且这些村屯部分距镇区的距离较近,单独设置居民点不利于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的使用。 2.可利用土地资源不足,开发建设受限 全镇辖区总面积为338平方公里,其中耕地、草原、林地、牧草地占地面积加大,这类用地开发建设投入较大,而且这类土地同时也为禁止建设用地,禁止在这类用地上进行开发建设活动,一般农田及可建设用地较少,发展建设用地空间较小,红骥牧场的开发建设受到一定的限制。 3.村屯分散,不利于基础设施投资 新站镇共有11个中心村、25个自然屯,式布局形式比较分散,基础设施及

城市总体规划纲要

城市总体规划纲要 3.0.1县以上级别的城市总体规划,一般应编制规划纲要。城市总体规划纲 要的主要任务是:研究确定城市总体规划的重大原则,对总体规划需 要确定的主要目标、方向和内容提出框架性意见。城市总体规划纲要 经批准后。应作为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的依据。 3.0.2 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根据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原则确定规划期内城市发展目标, 包括总人口、国民生产总值、产业结构比重; (2)论证城市在区域发展中的地位,原则确定市(县)域城镇体系的发展目 标与布局,包括市(县)域规划总人口、城镇人口、城市化水平、中心 城市、重点城镇和城镇空间网络的确定; (3)原则确定城市性质、人口规模、用地规模、总体布局,选择城市发展 用地,提出城市规划区范围的初步意见; (4)研究确定能源、交通、供水等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建设的重大原则;研 究确定重要基础设施的主要技术标准。 3.0.3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时应作多方案比选。 3.0.4 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成果包括文字和图纸两部分。文字应由纲要和纲 要说明组成。纲要应简明扼要。 3.0.5 纲要内容可包括: (1)编制背景、依据、指导思想; (2)社会经济发展条件和发展目标; (3)市域城镇发展目标和空间布局: (4)城市发展目标、城市性质、城市规模: (5)城市用地选择和总体布局初步方案比选,提出推荐方案; (6)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原则及目标; (7)需要解决的特殊问题和重大问题; (8)对下一阶段总体规划的要求。 3.0.6 纲要说明可包括:

(1)城市自然、历史、现状特点: (2)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包括分析论证城市在区域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经 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发展优势与制约因素); (3)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4)城市性质、城市规模(原则确定规划期内的城市发展目标、城市性质, 初步预测人口规模、用地规模); (5)城市规划区范围确定; (6)城市总体布局方案(附观状、规划用地指标,包括提出城市用地发展方 向); (7)城市综合交通发展; (8)城市远景发展构想; (9)主要基础设施规划(对城市能源、水源、交通、其他基础设施、防灾、 环境保护、重点建设等主要问题提出原则规划意见)。 3.0.7 纲要图纸可包括: (1)城市区位分析图(1/20万~1/100万); (2)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方案图(1/5万~1/20万); (3)城市用地现状图(1/5千~1/2.5万); (4)城市总体规划方案图(1/5千~1/2.5万); (5)总体布局结构分析图; (6)重要基础设施规划方案图; (7)其他必要的图纸。

鄂州市城乡总体规划纲要(-2020)

鄂州市城乡总体规划纲要(2008-2020)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编制背景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两个率先(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率先融入武汉城市圈)”的目标,建设鄂州宜居宜业组群式大城市,促进鄂州两型社会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编制本规划。 第2条规划理念 “三个转变”:转变一从优先关注可建向优先关注不可建转变;转变二从优先关注空间布局向优先关注公共政策转变;转变三从优先关注静态结果向优先关注动态监控转变。 “三个结合”:结合一战略性与战术性相结合;结合二长远性与实效性相结合;结合三刚性控制与弹性引导相结合。 第3条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鄂州市整个行政区划范围,总面积1593km2。 第二章城市性质、发展目标与城乡发展战略 第4条城市性质 鄂州是国家“两型社会”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城市,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华中地区生态旅游休闲胜地,绿色制造基地,区域创新高地,武汉城市圈区域性物流中心和交通枢纽。 第5条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将鄂州建设成为“两型社会”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城市,以科技创新和钢铁绿色制造为龙头,以现代服务业发展为重点,以循环经济和生态建设为纽

带,以滨湖滨江优质环境景观塑造为特色,全面融入武汉城市圈,构建最具活力的宜居宜业组群式大城市。 第6条城市职能 (1)发展冶金及钢铁深加工工业; (2)发展生物医药、精细化工、电子信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 (3)发展新型建材、轻工机械、服装等轻型加工业; (4)发展区域性物流产业; (5)发展服务于武鄂黄的区域性房地产业; (6)建设区域性旅游、会议、培训、体育基地; (7)建设武汉城市圈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 第7条城乡发展战略 (1)区域统筹发展战略: 通江达海,沟通中部;主动对接,融入武汉;竞合共生,联手黄石。 (2)城乡统筹发展战略: 整合市域,强化城市中心;组群拓展,培育专业新城;保育生态,优化南部片区。 (3)城镇化战略: 以新型工业化拉动新型城镇化,以组群式城市空间创造新的就业增长点,以制度创新推动农村人口城镇化。 (4)城乡产业发展战略: 农业现代化,发展高附加值的现代农业;工业集约化,建设创新力强的产业园区;服务多元化,打造覆盖城乡的服务网络。 (5)农村建设战略: 优化城乡空间结构,整合农村居民点,促进农村地区的集约化发展;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生产向规模化、机械化、产业化、特色化方向发展; 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完善乡村基础设施; 提高农村服务设施水平,改善农村生活环境。 第一节远景城乡结构控制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复习大纲

第一章城市与城市发展 一、名词解释 1 ?居民点:人类按照生产和生活需要而形成的集聚定居地点 2?城市:聚集了一定数量的人口,已非农业活动为主,具有一定地域范围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中心职能的,要求相对集聚,以满足居民生产、生活方面的需要,提供必要的物质设施和力求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的定居地? 5. 城市化:人类生产和生活方式由乡村型向城市型转化的历史过程,表现为乡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化以及城市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又称城镇化、都市化。 二、简答题 4 ?城市物质环境构成的空间属性的表现? 答:在垂直的区位中,从下部到上部可达性逐渐下降。与水平的区位一样,垂直 的区位也具有外部效应(影响物质环境的用途)。 5 ?城市物质环境的演化方式? 答:①生长期----新开发(是满足空间需求的主要方式)----以向外扩展为主。②成熟期----再开发(成为满足空间需求的主要方式)-----以内部重组为主。&城市化水平的度量指标? 答:一般用一定地域内城市人口占总人口比例来表示。 9 ?城市化的历史进程或诺瑟姆的S形曲线。 答:1.城市化水平较低和发展缓慢的初期阶段 2. 人口向城市迅速集中的中期(加速)阶段 3. 进入高度城市化以后的城市人口成家缓慢或停滞的稳定阶段 第二章城市规划学科的产生和发展 一、名词解释 5 ?卫星城镇(市):一个经济上、社会上、文化上具有现代城市性质的独立城市单元,同时从属于某个大城市 6?新城:20世纪50年代以后建设的新城市,第三代卫星城 ①形成职能健全的相对独立的城市。 ②基本上是一定区域的中心城市,成为城镇体系中的组成部分。 ③对涌入大城市的人口起到截流作用。 7?卧城: 二、简答题 1 ?《周礼。考工记》记述的关于周代王城建设的空间布局? 为“底人肯国:方九畫,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涂 九St左料右社.前朝后市*市朝一夫二因此+周代作 答: 2?哪个朝代开始街巷制成为中国古代城市规划思想重要的新发展? 答: 3 ?唐长安城规划的典型模式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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