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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国船舶: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国船舶: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代码:600150 公司简称:中国船舶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本部),上海外高桥造船海

洋工程有限公司,沪东重机有限公司(本部),上海中船三井造船柴油机有限公司,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本部)。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社会责任、人力资源管理、投融资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销售管理、工程管理、研发管理、财务管理、财务报告、全面预算管理、担保业务、业务外包、合同及法律事务、信息沟通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行政综合管理、内部监督等主要业务流程。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重大投资决策、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客户及供应商的信用管理、销售管理、采购管理、成本管理。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7.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本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说明:

无。

说明:

无。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说明:

无。

说明:

无。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1.3.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经评价发现的一般缺陷已按规定及时跟踪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3.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经评价发现的一般缺陷已按规定及时跟踪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雷凡培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6日

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7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公司董事会授权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实施工作,对纳入评价范围的高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评价。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本报告旨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要求,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三、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15家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募集资金管理、全面预算、关联交易、合同管理、信息与沟通、信息系统、内部监督、风险评估。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同时通过风险检查、内部审计、监事巡查等方式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的效率、效果进行独立评价,具体评价结果阐述如下: 1.组织架构 (1)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市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经理层构成的法人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模版)范文

XXX股份有限公司 201X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及公司自身经营特点与所处环境,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保障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有效执行,确保了公司的稳定经营,现就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进行自我评价。 一、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目标、遵循的原则和包括的要素 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 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一)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1、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完整; 2、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二)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 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 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 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 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 本实现有效控制。 (三)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包括的要素 1、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包括治理结构、机 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 2、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公司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 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3、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 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4、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公司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 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企业内部、企业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5、内部监督。内部监督是公司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二、内部控制建设情况的认定 (一)控制环境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有关 监管部门的要求及《X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欧普康视”)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7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是□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Ⅹ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Ⅹ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ⅩⅩ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V否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V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V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

我国东方航空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8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智飞生物: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为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19年度内部控制及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内控评价报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规章的要求,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可持续发展为宗旨,建立起了一套较为科学、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稳步推进内部控制评价。公司内部控制范围基本涵盖了所有管理和业务流程,基本形成了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纠正的内控机制。2010年,公司内部控制合理、有效和完整,没有出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为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实现“效益+特色”银行的战略转型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建立了分工合理、权责明确、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了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在董事会领导下的经营班子各司其职,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股东大会依法行使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董事会依法行使经营决策权,监事会监督董事、行长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长及经营班子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主持经营管理工作。 在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下,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体系有效运

作。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与投资管理、审计、风险、提名、薪酬与考核、关联交易管理等六个专门委员会,按照职责管理、协调、监督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行长及经营班子认真落实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管理的各项意见以及相关工作计划,全面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不断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度和权威性,努力实现内部控制管理的标准化、过程化、经常化和科学化。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监督董事会、行长及经营班子履职活动的合法合规性,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 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价工作在董事会领导下有效实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定期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报告、组织内部控制调研和自我评价,监督、指导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审计部是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在董事会领导下,独立、客观地开展内部控制监督、评价和咨询工作。审计部实行总部垂直领导的独立审计模式,在华北、华东、华南和华中四个区域分设审计中心。2010年,审计部组织实施各类现场审计96项,非现场专项审计36项,离任审计166人次,出具审计报告和专题调研报告417份,发出风险提示和审计建议33份,较好地履行了监督、评价和咨询的工作职责,确保公司无案件事故发生。 优化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为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对企业发展战略的重要作用,公司努力革新人力资源配置理念与方式,构建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积极落实资源配置的战略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TPM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TPMK5AB- TPMK08- TPMK2C- TPMK18】

XX股份有限公司20XX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XX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XX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对建立和维护充分的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负责。 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保证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完整和可靠、防范重大错报风险。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因此仅能对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董事会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并认为其在XXXX年XX月XX日(基准日)有效[或在以下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对重大缺陷的说明。公司已对该缺陷采取(或拟对该缺陷采取)如下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 我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意见]。 我公司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过程中关注到的与非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情况包括[具体缺陷情况]。

董事长:(签名) XX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 上市公司董事关于《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 报告》审议的工作底稿 一、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应完成工作底稿,形成评估依据。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至少应于董事会审议公司年度报告会议通知发出时,将本底稿交给各董事。 三、该底稿应由董事亲笔填写。 四、公司应为董事填写工作底稿有关内容提供便利。 五、董事在审议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之前,应至少关注以

下内容并形成工作底稿: 1.公司是否已经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并形成书面文件? 是□否□ 2.检查监督部门设置情况 (1)公司是否已确定一个或多个专门职能部门(以下简称“检查监督部门”)负责内部控制的日常检查监督工 作? 是□否□ 如是,请说明该部门名称。 (2)如已确定检查监督部门,公司是否根据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情况配备专门的内部控制检查监督人员? 是□否□ 如是,请说明配备人数。 (3)检查监督部门负责人的任免由谁决定? 3.检查监督部门报告情况 (1)检查监督部门是否定期直接向董事会或其下设审计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报告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情况。 是□否□ 如是,请说明本年度报告次数。 (2)本年度检查监督部门发现的问题都有哪些? (3)检查监督部门对发现的问题是否提出过解决建议?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完整版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完整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及公司自身经营特点与所处环境,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保障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有效执行,确保了公司的稳定经营,现就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进行自我评价。 一、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目标、遵循的原则和包括的要素 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 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一)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1、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完整; 2、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二)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 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 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 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 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 本实现有效控制。 (三)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包括的要素 1、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包括治理结构、机 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 2、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公司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 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3、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 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4、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公司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 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企业内部、企业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5、内部监督。内部监督是公司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二、内部控制建设情况的认定

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18年度部控制评价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2018年部控制体系建设总体概况 (3) 第二部分2018年部控制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4) 一、部控制评价工作组织 (4) 二、部控制评价依据 (4) 三、2018年度部控制评价围 (4) 四、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5) 五、部控制体系评价 (6) 六、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9) 七、部控制缺陷及整改情况 (10) 八、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10) 九、对集团推动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1)

第一部分*****2018年部控制体系建设总体概况*****医药有限公司根据*****及风险合规部的要求开展控体系建设, 根据《*****有限公司部控制评价制度》,于2018年11月9 日下发了《关于2018年控评价工作的通知》,搭建了*****控管理的组织架构,明确了工作职责,将*****2018年控工作划分为三个工作阶段,第一阶段培训及准备、第二阶段实施(含样本抽取、底稿填写、缺陷表上报等)己完成,第三阶段对缺陷项进行整改。现在2018年*****控评价工作己基本完成。 *****在已有风险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部控制体系建设,完善控评价机制。2018年在公司本部开展了控评价培训会两场,组织***** 医药有限公司各部门进行控底稿填报及缺陷收集工作。根据《2018年度控评价工作方案》,*****应于2019年元月完成缺陷的整改跟踪,*****在分析控底稿及缺陷汇总表的基础上,并形成《*****医药有限公司 2018年度部控制评价报告》(即本报告)。

第二部分*****2018年部控制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部控制评价工作组织: *****医药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9日下发通知成立*****控领导小组并下设工作小组,11月13日通过*****第三十三期总经理办公会议并于2018年11月13日形成会议纪要,对控评价工作进行底稿填写要求及实际操作练习等培训工作。*****总经理办公会对*****整体工作情况、缺陷整改进行审议。*****控领导小组为控评价工作的领导机构,由*****任控领导小组组长,*任副组长,由*********任组员。控领导小组负责审议*****控评价工作方案,整理控工作组填报的底稿,评价过程中的总体把控、质量监控、进行重要决策、协调工作等,并将《*****医药有限公司2018年度部控制评价报告》(即本报告)提交*****有限公司审议。*****控工作组负责具体评价工作、资料收集、样本收取、底稿填报。 公司在2018年度未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开展部控制评价工作;未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部控制进行独立审计并出具部控制审计报告。 二、*****部控制评价依据 *****医药有限公司根据*******企业部控制规体系有关规定,结合*****的实际,按照“全面性、重要性、客观性、风险导向、一致性”等原则,制定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并统一部署在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全面、有序地评价。 三、2018年度部控制评价围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我们对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任;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达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以下简称“《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自身特点和管理需要,在报告期内建立和完善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利益。 公司成立了内控自我评价小组(以下简称“内控自评小组”),并决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由本公司审计委员会组织指导实施。公司风险管控部负责本次内控评价过程的沟通和协调,内控自评小组负责本次内控现场测试工作,对纳入201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单位进行评价,总结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根据内部控制职能划分,对发现的控制缺陷经相关部门确认,确定缺陷原因、类型、等级及改进方案,并向公司审计委员会、经理层、董事会汇报。 公司聘请了专业机构北京华鼎方略国际咨询有限公司提供 内部控制咨询服务;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独立审计。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本评价报告旨在根据《基本规范》的要求,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和内容 本公司根据《基本规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梳理和确认了201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的重要流程和关键控制点。此次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涵盖了公司及所属单位的主要业务和事项,重点测试评价了2012年度内部控制建设的样本单位及重要推广单位,包括公司总部及下属14家分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重点测试评价范围如下表所述:

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7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1.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 3.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高明灯具分公司; 4.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务庄分公司; 5.佛山市禅盛电子镇流器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 6.佛山禅昌电器(高明)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 7.佛山泰美时代灯具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 8.佛山电器照明新光源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 9.佛山照明灯光器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 10.南京佛照照明器材制造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 11.佛山电器照明(新乡)灯光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 12.广东佛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 13.佛山照明智达电工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 %,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组织架构 (1)治理结构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报告(范本)

上市公司 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模板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模板使用说明: 本模板中,“[]”内文字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化。 [XX 部门/ XX 公司]20xx 年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模板) [集团公司/XX 公司]: [本公司/本部门]已对20XX 年X 月X 日(以下简称“基准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声明 [本公司/本部门]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1. 公司董事会授权**部门[部门名称]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对纳入评价范围的高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评价[描述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体制,一般包括评价工作组织结构图、主要负责人及汇报途径等]。 2. 公司[是/否]聘请了专业机构[中介机构名称]提供内部控制咨询服务;公司[是/否]聘请了专业机构[中介机构名称]协助开展内

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是/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独立审计。 三、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1. 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涵盖了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列明评价范围占公司总资产比例或占公司收入比例等],重点关注下列高风险领域: [列示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确定的内部控制前“十大”主要风险]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 [无需罗列单位名称,而是描述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行业性质、层级等]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根据实际业务流程和管理事项描述): 上述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4. (如存在重大遗漏)公司本年度未能对以下构成内部控制重要方面的单位或业务(事项)进行内部控制评价: [逐条说明未纳入评价范围的重要单位或业务(事项),包括 单位或业务(事项)描述、未纳入的原因、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性产生的重大影响等]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本公司/本部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遵循《中国集团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执行。自我评价过程中,我

新纶科技: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 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深圳新纶母公司及其全部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与 披露、战略发展、组织架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投资和筹资、预算管理、成本费用、采购和销售、生产管理、对子公司的控制、信息系统一般控制、关联交易、资产管理、工程项目、担保业务、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内部监督等进行了重点测试评价,涵盖了公司所有职能管理部门及其主要业务流程,对包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重要业务单位、重要业务流程和关键控制点等相关业务流程进行了穿行测试。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 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开发行证券

公司内控制度评价报告

公司内控制度评价报告 一.公司声明。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集团公司授权内部控制工作组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对纳入评价范围的高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评价。内部控制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

价工作。内部控制工作组负责现场测试工作。内部控制工作组就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进展情况向董事会及集团公司进行汇报,董事会、集团公司根据职责划分对内部控制评价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涵盖内部控制五要素所有业务及管理事项,包括: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网络建设与维护管理、市场营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全面预算管理、合同管理、采购管理、财务报告等方面。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工作主要分为内控评价培训、前期准备阶段、现场测试阶段、汇总评价结果及出具报告阶段、缺陷整改阶段、工作底稿归档阶段。 五.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情况。根据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存在个别管理制度修订不及时,局部内容不适用及执行不严格等情况。为了保证财务报告真实、准确,提升财务报告相关工作效率和效果,公司将继续强化、优化各业务的内部控制。 六.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已按照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制定制度体系及业务程序修订计划,以风险和内控建设框架为基础,及时修订和完善制度,并抓紧推进制度管理的机制建设,规范制度管

上市公司内控报告模板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发行证券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有关规定需要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需要参照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有关内部控制信息时,应遵循本规则。 第三条本规则是对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的最低要求。不论本规则是否有明确要求,凡对投资者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内部控制信息,公司均应充分披露。 第四条公司应当以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获取的测试、评价证据为基础,如实编制和对外提供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不得含有虚假的信息或者隐瞒重要事实。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应保证提供的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公司编制的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按定期报告相关要求审核后,与年度报告一并对外披露。 第六条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结论认定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基准日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者公司内部控制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及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了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重要提示”中对以上情况作出声明,并提示投资者注意阅读年度报告内部控制相关章节中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的相关信息。 第七条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应包括以下要素: (一)标题 (二)收件人 (三)引言段 (四)重要声明 (五)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六)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七)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第八条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标题统一为“××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九条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收件人统一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第十条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引言段应当说明评价工作主要依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等内部控制评价基本信息。 第十一条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重要声明应当说明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内部控制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相关责任,以及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固有的局限性。 第十二条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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