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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生素分级管理(正式版)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1 一、医院实施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级。 (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与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相比较,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级药物使用。 (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新上市不足5年的抗菌药物,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抗菌药物;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由卫生部制定。 二、预防感染、治疗轻度或者局部感染应当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者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类抗菌药物敏感时,可以选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 三、医院应当对本机构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医师经考核合格后获得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获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抗生素分级管理制度

抗生素分级管理制度 一、前言 抗生素是临床上常用的药物,可以有效对抗细菌感染,救治严重感染、脓毒症等疾病,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抗生素的大量使用,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如抗生素滥用、耐药菌株的出现等,严重危害了患者的健康,对公共卫生安全也构成了威胁。因此,为了合理利用抗生素,减少抗生素滥用及耐药菌株的产生,临床抗生素分级管理制度应运而生。 二、抗生素的分级管理 1. 抗生素分级管理的目的 抗生素分级管理的目的是通过合理使用抗生素,控制抗生素的使用量、减少药物滥用、防止耐药菌株的产生,提高抗生素的使用效率,保护患者的健康,减少医疗费用支出。 2. 抗生素的分级 (1)根据国家药品管理法规以及个别医院的实际情况,抗生素分为A、B、C、D四个等级。 A级:是最常用的一类抗生素,适用于一般感染性疾病,如青霉素、头孢菌素等。 B级:是次常用的一类抗生素,适用于一般感染性疾病,如氨苄青霉素、克拉霉素等。C级:是常规使用的一类抗生素,适用于一般感染性疾病,如头孢噻肟、美罗培南等。 D级:是特殊使用的一类抗生素,适用于急性感染或危重患者,如阿米卡星、替卡西林钠等。 3. 抗生素使用的标准 根据疾病类型、患者病情及个体差异,合理选择抗生素。在临床上,我们通常根据病原菌的敏感性、患者的过敏史等因素来进行抗生素的选择。 (1)选择抗生素时应选择对致病菌特异性强,对正常细胞无毒性的药物。 (2)加强监测与管理抗生素使用的结果,建立相关的知识管理系统,不断提高医务人员对抗生素使用的知识与意识。 (3)开展抗生素的临床应用前交流与培训,提高抗生素的正确使用率。 (4)在使用抗生素的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对患者使用抗生素的效果,注意患者的不良反应,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减小不良反应发生的可能性。 三、抗生素管理中的问题与挑战

抗生素分级管理制度

抗生素分级管理制度 一、分级原则 1、非限制使用,第一线抗菌药物,: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第二线抗菌药物,:与第一线抗菌药物相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 3、特殊使用,第三线抗菌药物,:?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 ?新上市的抗菌药物; ?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 ?药品价格昂贵。 二、分级管理办法: 1、临床选用抗菌药物应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综合分析考虑,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首选第一线抗菌药物,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第二线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第二线抗菌药物,第三线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 2、临床医师可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第一线抗菌药物,需要应用第二线抗菌药物治疗时,应由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同意并签名方可使用。 3、需要应用第三线抗菌药物时,应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经抗感染或有关专家会诊同意,由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或科主任同 意后方可使用。 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

4、下列情况可以直接使用第二线以上药物进行治疗,但当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证实第一线药物有效时仍应使用第一线药物: 1,感染病情严重者如: 败血症、感染性休克,中枢神经系统感染,, 经心肺复苏存活之病人,脏器穿孔者,感染性心内膜炎,严重的蜂窝组织炎,重度烧伤及其他重症感染者。 ,2,免疫状态低下病人发生感染时包括: 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 99接受抗癌化学疗法,WBC,1×10/L, 或中性粒细胞<0.5×10/L,艾滋病病人。 5、为避免抗结核病药物的耐药率增加,仅对呼吸科开放使用权限。

抗生素分级管理

卫生部司(局)便函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不包括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和寄生虫病的治疗药物。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五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六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估与持续改进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医疗机构负责人是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由医务部门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其他医疗机构设立杭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或指定专职技术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三)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四)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公众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宣传教育。 第十二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配备相应数量的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负责对本机构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抗生素分级管理制度表

为提高细菌性感染的抗菌治疗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及减少细菌耐药性,预防和纠正不合理应用抗菌药现象,根据《指导原则》将抗生素分三级管理: 一、分级原则 1、非限制使用——处方医师开具。 2、限制使用——主治以上医师开具 3、特殊使用——主任医师开具 二、分级管理办法 1、非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指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 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如青霉素、氯霉素、先锋5号等; 2、限制性使用的抗菌药物:是相对于非限制抗菌药物来说的。在疗效、安全、对细菌耐药性影响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药品价格也相对较高,这类抗菌药物应控制使用。如三 代的头孢类抗生素。 3、特殊性使用的抗菌药物:是指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的;价格昂贵的药品。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须经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认定,具有抗感染临床经验的感染或相关专业专家会诊同意,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后方可使用。 以下为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 (1)第四代头孢菌素:头孢吡肟、头孢匹罗、头孢噻利; (2)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亚安培南/西司他丁、美洛培南、帕尼培南/倍他米隆、比阿培 南、朵利培南; (3)多肽类与其他抗菌药物:万古霉素、去甲基万古霉素、替考拉宁、利奈唑烷;(4)抗真菌药物:卡泊芬净,米卡芬净,伊曲康唑(口服剂、注射剂),伏利康唑(口服 剂、注射剂),两性霉素B含脂制剂。 三、分级管理临床应用 临床上轻度或局部感染患者,应首选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者或己明确病原菌,只对限制性或特殊抗菌药品敏感的患者,可使用限制性 或特殊的抗菌药物。 患者若需要使用限制性抗菌药物,应经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若需要使用特殊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处方需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若科室上述级别的医师不在,则需要科主任签名。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品,但仅限于1天的用量,要 做好相关的病历记录。 门诊患者若需要抗菌药物治疗,原则上只能选择非限制性药物。若病情需要使用限制性、特殊抗菌药物,分别需具有中级、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在处方上签名。另外,门诊抗菌药物的使用时间原则上不【1】得超过3-5天,肺结核、慢性阻塞性 肺病等慢性感染性疾病除外。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表(抗生素) 抗生素分级管理制度表

抗生素的临床分级管理及合理应用

一、临床应用分级管理 (一)抗菌药分级原则 1.非限制使用(一级):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青霉素类、一代头孢、大部分三代喹诺酮、部分氨基糖苷类、部分大环内酯类) 2.限制使用(二级):鉴于此类药物的抗菌特点、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以及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一定局限性,需对药物临床适应证或适用人群加以限制。(二代头孢、β-内酰胺类/酶抑制剂、少数喹诺酮类、小部分氨基糖苷类) 3.特殊使用(三级):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加倍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包括某些用以治疗高度耐药菌感染的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其疗效或安全性方面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药品价格相对较高者。(三代头孢、四代头孢、碳青霉烯、头霉素、四代喹诺酮类) (二)抗菌药分级管理办法 1.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首先使用非限制性抗菌药物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可选用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从严控制使用。 2.临床医师根据诊断和患者情况开具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患者需要应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时,应有主治以上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患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要有严格的指征和确凿的证据,经抗感染专家或有关专家会诊同意,处方要有高级职称资格医师签名。 二、主要抗生素的合理用药的定位: 2.1.氨基青霉素抗菌谱广。本类药品在胆汁中浓度高,易透过血脑屏障,在脑脊液中可达有效水平。主要品种有氨苄西林和阿莫西林,其抗菌谱与抗菌活性相似。阿莫西林对肠球菌与沙门菌属的作用较强,而氨苄西林对流感杆菌稍强。阿莫西林的杀菌作用更强更快;皮疹发生率明显低于氨苄西林;同剂量口服后,阿莫西林的血药浓度较高,生物利用度高。2.2广谱青霉素抗菌谱广。本类产品主要用于各种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的感染。如,哌拉西林与呋苄西林对革兰阴性杆菌的活性与阿洛西林、美洛西林相似或稍强,在胆汁中浓度均较高。美洛西林与哌拉西林又可作为革兰阴性杆菌引起的中枢神经系统感染选用药物。呋苄西林的水溶性较差,使用时需反复摇荡。 2.3头孢菌素类目前有四代产品,较重的革兰阳性菌感染宜选第一代头孢,而较重的革兰阴性菌感染宜选第三、四代头孢,耐青霉素的肺炎球菌对第三代头孢非常敏感。 一代:头孢拉定的抗菌作用较弱,单药用于肺炎或皮肤软组织、泌尿道、消化道等感染,因其毒性低,不含钠,更适用于老年人、新生儿、浮肿、心功能不全、高血压等患者,其不同制剂可供口服,肌注或静脉给药,临床换用方便。 二代:头孢呋辛是较好的品种,对肠杆菌科细菌的抗菌作用良好;对细菌产的β-内酰胺酶极其稳定; 几乎无肾毒性;能顺利透过血脑屏障;既有注射又有口服制剂。 三代:头孢噻肟对肠杆菌科细菌的作用优于其它第三代头孢,但对绿脓杆菌的作用较差,在体内代谢使抗菌作用减弱,故严重感染时用药剂量需高。 头孢他啶是头孢菌素中对绿脓杆菌、沙雷菌属等作用最优的品种,对部分不动杆菌属等葡萄糖不发酵革兰阴性杆菌也有一定作用;对某些免疫功能不全者感染具良好疗效。 头孢曲松的抗菌作用介于上述两品种之间;透过血脑屏障的药物浓度居头孢菌素首位;其消除半减期长达8h,故每日只需给药1~2次;40%的药物自胆汁排泄,更适用于肝胆系统与中枢神经系统细菌感染,肝或肾功能不全者使用也较为安全,药物剂量的调整不很严格。 头孢哌酮对绿脓杆菌、沙雷菌属的作用仅次于头孢他啶,对其它革兰阴性菌的作用不如其它第三代品种;对β-内酰胺酶不稳定;约70%的药物自胆汁排泄,故适用于肝胆系统感染及肾功能不全者感染。 四代:对广谱β-内酰胺酶稳定,与酶的亲和力更低;对细菌细胞膜的穿透力更强。主要品种有头孢吡肟和头孢匹罗,主要用于各种严重的革兰阴性菌感染,包括耐第三代头孢菌素的革兰阴性菌所致感染。 1 / 2

抗菌素分级管理

抗菌素分级管理 第一篇:抗菌素分级管理 抗菌素分级管理 为提高细菌性感染的抗菌治疗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及减少细菌耐药性,预防和纠正不合理应用抗菌药现象,根据《指导原则》将抗生素分三级管理: 一、分级原则 1、非限制使用——处方医师开具。 2、限制使用——主治以上医师开具 3、特殊使用——主任医师开具 二、分级管理办法 1、非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指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如青霉素、氯霉素、先锋5号等; 2、限制性使用的抗菌药物:是相对于非限制抗菌药物来说的。在疗效、安全、对细菌耐药性影响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药品价格也相对较高,这类抗菌药物应控制使用。如三代的头孢类抗生素。 3、特殊性使用的抗菌药物:是指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的;价格昂贵的药品。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须经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认定,具有抗感染临床经验的感染或相关专业专家会诊同意,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后方可使用。以下为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1)第四代头孢菌素:头孢吡肟、头孢匹罗、头孢噻利; (2)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亚安培南/西司他丁、美洛培南、帕尼培南/倍他米隆、比阿培南、朵利培南; (3)多肽类与其他抗菌药物:万古霉素、去甲基万古霉素、替考拉宁、利奈唑烷;(4)抗真菌药物:卡泊芬净,米卡芬净,伊曲康唑

(口服剂、注射剂),伏利康唑(口服剂、注射剂),两性霉素B含脂制剂。 三、分级管理临床应用 临床上轻度或局部感染患者,应首选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者或己明确病原菌,只对限制性或特殊抗菌药品敏感的患者,可使用限制性或特殊的抗菌药物。 患者若需要使用限制性抗菌药物,应经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若需要使用特殊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处方需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若科室上述级别的医师不在,则需要科主任签名。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品,但仅限于1天的用量,要做好相关的病历记录。 门诊患者若需要抗菌药物治疗,原则上只能选择非限制性药物。若病情需要使用限制性、特殊抗菌药物,分别需具有中级、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在处方上签名。另外,门诊抗菌药物的使用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5天,肺结核、慢性阻塞性肺病等慢性感染性疾病除外。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表(抗生素) 分类一级抗菌药物二级抗菌药物三级抗菌药物 青霉素类青霉素、青霉素V钾、苯唑西林、氯唑西林、氨苄青霉素、卞星青霉素、呋布西林、阿莫西林、美洛西林、奈夫西林美罗培南 头孢菌素类头孢氨苄、头孢替安、头孢羟氨苄、头孢西丁、头孢唑啉、头孢拉定、头孢克洛、头孢呋辛、头孢匹胺、头孢硫脒头孢丙烯、头孢曲松、头孢克肟、头孢米诺、头孢他啶、头孢地尼、头孢拉氧、头孢替唑、头孢美唑、头孢噻肟、头孢哌酮、头孢孟多头孢匹罗、头孢吡肟、头孢唑南 其他B-内酰胺类酶抑制剂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阿莫西林舒巴坦头孢哌酮舒巴坦、派拉西林舒巴坦、头孢哌酮他唑巴坦亚胺培南西司他丁

抗菌素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流程

抗菌素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为提高细菌性感染的抗菌治疗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及减少细菌耐药性,预防和纠正不合理应用抗菌药现象,根据《指导原则》将抗生素分三级管理: 一、分级原则 1、非限制使用——处方医师开具。 1、 2 3、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须经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认定,具有抗感染临床经验的感染或相关专业专家会诊同意,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 方后方可使用。 以下为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 (1)第四代头孢菌素:头孢吡肟、头孢匹罗、头孢噻利;

(2)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亚安培南/西司他丁、美洛培南、帕尼培南/倍他米 隆、比阿培南、朵利培南; (3)多肽类与其他抗菌药物:万古霉素、去甲基万古霉素、替考拉宁、利奈唑 烷; (4)抗真菌药物:卡泊芬净,米卡芬净,伊曲康唑(口服剂、注射剂),伏利康唑(口服剂、注射剂),两性霉素B含脂制剂。 3-5天,肺结核、慢性阻塞性肺病等慢性感染性疾病除外。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表(抗生素) 分类一级抗菌药物二级抗菌药物三级抗菌药物 青霉素类青霉素、青霉素V钾、苯唑西林、氯唑西林、氨苄青霉素、卞星青霉素、呋布西林、阿莫西林、美洛西林、奈夫西林美罗培南

头孢菌素类头孢氨苄、头孢替安、头孢羟氨苄、头孢西丁、头孢唑啉、头孢拉定、头孢克洛、头孢呋辛、头孢匹胺、头孢硫脒头孢丙烯、头孢曲松、头孢克肟、头孢米诺、头孢他啶、头孢地尼、头孢拉氧、头孢替唑、头孢美唑、头孢噻肟、头孢哌酮、头孢孟多头孢匹罗、头孢吡肟、头孢唑南 其他B-内酰胺类酶抑制剂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阿莫西林舒巴坦头孢哌酮舒巴坦、派拉西林舒巴坦、头孢哌酮他唑巴坦亚胺培南西司他丁 抗真菌药制霉菌素、克霉唑、联苯苄唑、特比奈酚、酮康唑、氟胞嘧啶氟康唑、 咪康唑伊曲康唑、两性霉素B 硝咪唑类甲硝唑、苯酰甲硝唑、替硝唑奥硝唑

抗菌素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素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为提高细菌性感染旳抗菌治疗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及减少细菌耐药性,避免和纠正不合理应用抗菌药现象,根据《指引原则》将抗生素分三级管理: 一、分级原则 1、非限制使用——处方医师开具。 2、限制使用——主治以上医师开具 3、特殊使用——主任医师开具 二、分级管理措施 1、非限制使用旳抗菌药物:指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旳抗菌药物。如青霉素、氯霉素、先锋5号等; 2、限制性使用旳抗菌药物:是相对于非限制抗菌药物来说旳。在疗效、安全、对细菌耐药性影响等方面存在一定旳局限性,药物价格也相对较高,此类抗菌药物应控制使用。如三代旳头孢类抗生素。 3、特殊性使用旳抗菌药物:是指不良反映明显,不适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而导致严重后果旳;新上市旳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旳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旳;价格昂贵旳药物。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须经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认定,具有抗感染临床经验旳感染或有关专业专家会诊批准,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旳医师开具处方后方可使用。 如下为特殊使用旳抗菌药物: (1)第四代头孢菌素:头孢吡肟、头孢匹罗、头孢噻利;(2)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亚安培南/西司他丁、美洛培南、帕尼培南/倍他米隆、比阿培南、朵利培南; (3)多肽类与其他抗菌药物:万古霉素、去甲基万古霉素、替考拉宁、利奈唑烷; (4)抗真菌药物:卡泊芬净,米卡芬净,伊曲康唑(口服剂、注射剂),伏利康唑(口服剂、注射剂),两性霉素B含脂制剂。 三、分级管理临床应用 临床上轻度或局部感染患者,应首选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者或己明确病原菌,只对限制性或特殊抗菌药物敏感旳患者,可使用限制性或特殊旳抗菌药物。 患者若需要使用限制性抗菌药物,应经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旳医师批准并签名。若需要使用特殊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根据,处方需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旳医师批准并签名。若科室上述级别旳医师不在,则需要科主任签名。紧急状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旳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旳用量,要做好有关旳病历记录。 门诊患者若需要抗菌药物治疗,原则上只能选择非限制性药物。若病情需要使用限制性、特殊抗菌药物,分别需具有中级、高级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完整版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表(抗生素) 分类一线抗菌药物二线抗菌药物三级抗菌药物 青霉素类青霉素、青霉素V 钾、苯唑西林、氯唑 西林、氨苄青霉素、 卞星青霉素、呋布西 林、阿莫西林、美洛 西林、奈夫西林 美罗培南 头孢菌素类头孢氨苄、头孢替 安、头孢羟氨苄、头 孢西丁、头孢唑啉、 头孢拉定、头孢克 洛、头孢呋辛、头孢 匹胺、头孢硫脒 头孢丙烯、头孢曲 松、头孢克肟、头孢 米诺、头孢他啶、头 孢地尼、头孢拉氧、 头孢替唑、头孢美 唑、头孢噻肟、头孢 哌酮、头孢孟多 头孢匹罗、头孢吡 肟、头孢唑南 其他B-内酰胺类酶抑制剂阿莫西林克拉维酸 钾、阿莫西林舒巴坦 头孢哌酮舒巴坦、派 拉西林舒巴坦、头孢 哌酮他唑巴坦 亚胺培南西司他丁 帕尼培南倍他 米隆 氨基糖苷类丁胺卡那、庆大霉 素、阿米卡星、链霉 素 奈替米星、妥布霉 素、依替米星、大观 霉素、异帕米星 酰胺类氯霉素 糖肽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替考拉宁 大环内酯类红霉素、琥乙红霉素、吉他霉素、乙酰吉他霉素、罗红霉素、克拉霉素、阿奇霉素 四环素四环素、多西环素米诺环素 磺胺类磺胺甲恶唑、甲氧苄啶 喹诺酮类环丙沙星、氧氟沙 星、诺氟沙星、左氧 氟沙星 氟罗沙星、依诺沙 星、洛美沙星、加替 沙星、司帕沙星、莫 西沙星 帕珠沙星 呋喃类呋喃妥因、呋喃唑酮 抗真菌药制霉菌素、克霉唑、 联苯苄唑、特比奈 酚、酮康唑、氟胞嘧 啶 氟康唑、咪康唑 伊曲康唑、两性霉素 B 硝咪唑类甲硝唑、苯酰甲硝奥硝唑

唑、替硝唑 青医附院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有效控制感染,减少药物不良反应和细菌耐药性,达到安全、有效、经济地应用抗菌药物的目的,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应用指导原则》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抗菌药物分级原则 (一)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二)限制使用抗菌药物: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的抗菌药物。 (三)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包括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 二、抗菌药物临床选用原则 (一)非限制使用:对轻度及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二)限制使用:对中、重度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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