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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技师管理办法

首席技师管理办法
首席技师管理办法

首席技师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根据集团人力资源五年规划要求,为加快集团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技术工人的整体素质,营造技术工人学技术、比贡献的良好氛围,逐步理顺技术工人的薪酬待遇,为集团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保障,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集团技术工人按技术水平设置首席技师、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首席技师,是指职工队伍中具有高超的技术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丰富实践经验的工人技术专家。

第四条首席技师选拔坚持以下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评选与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原则。

(三)突出解决岗位难题和技术创新能力的原则。

(四)打破单位界限,同一工种在公司范围内符合条件人员均可竞聘。

(五)逐级考核推荐的原则。

第五条集团公司在重要技术工种设立首席技师,每工种1人。首席技师工种分为两类,设置如下:一类为钳工、焊工、起重工、纯碱碳化工、重碱煅烧工、锅炉运行值班员、氯乙烯合成工、湿法纺纺丝操作工。二类:电工、热工仪表修理工、分析工、纯碱石灰工、盐

水工、汽轮机运行值班员、电气值班员、原液准备老成黄花操作工、硫化物焙烧工、蒸发工、制卤工、氯乙烯聚合工、烧碱电解工、爆破工、装岩机司机、汽修工。(详见附表)

第六条成立集团首席技师评聘领导小组,负责首席技师选拔和聘任的组织工作,由公司领导、人事组织部、纪委、工会、安全生产部组成。首席技师评聘工作办公室设在人事组织部,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第七条成立集团首席技师考核委员会,成员由各专业总工程师、技术专家组成,负责首席技师理论、技能部分的出题、考核、答辩等项工作。

第二节选拔范围和条件

第八条选拔范围是全集团范围内在生产一线从事本工种工作的在岗技术工人。

第九条首席技师的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模范履行岗位职责;爱岗敬业,团结合作,忠诚企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2、具备任职所需要的学识、能力和业绩,在技术攻关、解决生产和技术课题等方面,能够发挥带头作用。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必备条件:

1、具备技师以上职业技术资格。

2、在本工种操作岗位连续工作三年以上。

3、工作业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个人职业技能在公司本工种中处于领先水平。近2年内在集团技术比武中获得“技术能手”以上称号,在市级技术比武中获得前10名的,在省级以上技术比武中获得前15名的。

(2)刻苦钻研技术、具有绝招绝技,创造了先进的操作法,提高劳动生产率,被公司以上技术部门认可的。

(3)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在技术改造、引进高新技术设备的消化、使用中,掌握关键技术;解决关键技术难题和重大安全隐患;对提升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

(4)发扬团队精神,传绝技,带高徒。所带徒弟多人成为企业技能骨干、在各类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第十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参加下一届首席技师的选拔:

1、选拔当年具备技师或高级技师资格者。

2、原具有技师或高级技师资格,并且在选拔当年由非生产岗位转到生产岗位者。

第三节选拔方法和程序

第十一条采用逐级选拔推荐,集团统一考核聘用的方式。

第十二条选拔程序分为各公司推荐、理论考试、技能考核、集团评聘领导小组评议、公示评审结果等阶段。总分为100分,技术成果占20%,理论考试占20%,实际操作能力考核占30%,答辩占10%,公司评审小组评审占20%。

1、各公司推荐

由各公司在通用工种及经集团审批的特有重要技术工种中选拔推荐,并填写《唐山三友集团有限公司首席技师推荐表》,连同个人职业资格证书、近2年来的主要技术成果、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一并上报集团公司首席技师评聘工作办公室。

2、首席技师评聘工作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公司推荐的人选按照选拔条件审核、核实技术成果真伪、评定、汇总技术成果得分。

3、理论技能考核

理论技能考核分为理论考试、实际操作能力考核、答辩三部分。由首席技师评审委员会,负责命题、考核,为保证考核公平、公正,工会、纪委全程监督整个考核工作。

4、集团评聘领导小组评议

集团首席技师评聘领导小组根据各公司推荐人员的材料,结合理论考试、技能答辩考核成绩进行综合评审,得出每个人的分数。

5、公布结果

将上述各项得分进行汇总,提出最后的评审结果,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公示期满后,无疑义的,报集团审批、聘任,并颁发证书。

第四节工作职责

第十三条负责解决本工种在生产、检修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难题。

第十四条参与公司技术革新、技术攻关任务。

第十五条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先进操作法,提高技术工人的

整体素质。

第十六条协助有关部门现场培训指导及必要的专业授课辅导工作。

第十七条承担“名师带徒”责任,通用工种首席技师聘期内在集团范围内培养技师2名,高级工10名;子公司特有重要技术工种首席技师,聘期内培养在本公司范围内技师1名,高级工5名。

第五节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日常管理

1、对首席技师实行动态管理,首席技师评聘办公室具体负责首席技师的评聘工作。

2、聘任的首席技师行政上由所在单位领导,业务上受公司总工程师领导。

第十九条任职年限

首席技师每两年选拔一届,每届任期两年,届满即自行终止任职资格,同时不再享受有关待遇,可参加新一届首席技师的评定。

第二十条建立工作任务和目标管理相结合制度

首席技师根据自己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切合实际的年度工作计划和任期奋斗目标,报首席技师评聘办公室,首席技师评聘办公室负责考核首席技师申报的计划和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调整依据。

第二十一条建立业绩考核制度

任期内的首席技师,每年填写《唐山三友集团有限公司首席技师考核表》,以书面形式报告年度工作计划和任期奋斗目标的完成情况。

所在子公司对首席技师进行考核,写出考核报告(综合评价评语)报首席技师评聘办公室,作为调整依据。

第二十二条首席技师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行解聘,不再列入管理范围,也不再享受相应的待遇。

1、因各种原因不能继续从事一线生产岗位工作。

2、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定性为重大生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3、成果、奖励、论文、著作有弄虚作假者。

4、工作没有创新,年度考核不合格。

5、在政治上或其他方面犯有严重错误者。

第二十三条聘任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可继续参与选拔。

第六节待遇

第二十四条首席技师实行津贴制。在聘任期间,一类工种首席技师每人每月享受首席技师津贴600元,二类工种首席技师每人每月享受首席技师津贴500元。

第二十五条具备技师以上职业技术资格、在本工种操作岗位且被集团聘任的高级技师,每月享受津贴400元;被集团聘任的技师,每月享受津贴200元。

第二十六条首席技师、高级技师、技师津贴在工资中列支,由所在公司支付。被聘为首席技师后,原高级技师或技师的津贴取消。

第二十七条首席技师名单纳入集团公司高层次人才库,被聘任的首席技师要积极参加集团组织的技术培训、参观考察和技术交流等

活动。

第二十八条首席技师在聘期内,暂不办理退养手续。

第七节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集团首席技师评聘办公室负责解释。

首席技师工种设置及分类表

注:工种名称及编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为准。

东营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

东营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培养技艺精湛、素质过硬、适应经济转型发展需要的高端技能人才,引领带动全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发展,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广大技能劳动者学技术、比贡献的积极性,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齐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5〕233号)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东营市首席技师,是指在生产一线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高超技能水平、丰富实践经验、业绩贡献突出,在全市乃至全国、全省本行业(领域)影响带动作用大,得到业内广泛认可,经选拔认定的优秀高技能人才。 第三条东营市首席技师选拔工作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统筹考虑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等高技能人才的不同特点和行业(领

域)分布,重点从我市国民经济发展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相关企业中选拔。 第四条东营市首席技师每年选拔一次,每次人数不超过20名,管理期限为5年。在管理期内继续做出突出贡献、符合选拔条件的,管理期满后可重新参加评选。 第五条东营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工作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选拔范围和条件 第六条东营市首席技师选拔范围:全市各类所有制经济、社会组织中,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在生产一线岗位直接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同等条件下优先从45周岁以下的高技能人才中选拔。 第七条选拔人选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职业技能在全市本行业(领域)处于领先水平,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国家(省、市)技术能手、省市有突出贡献技师等称号,或者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国家级二类、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二等奖以上,

石油 油田分公司工人技师 高级技师评聘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文件 塔油发[2000]174号 ★ 关于印发《塔里木油田工人技师、高级技师 评聘管理办法》的通知 二000年十月九日 油田各单位: 现将《塔里木油田工人技师、高级技师评聘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塔里木油田工人技师、高级技师评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为提高塔里木油田职工队伍素质,促进职业技能开发,规范和加强技师、高级技师评聘管理工作,根据国家、集团公司有关政策规定和《塔里木油田职业技能鉴定实施细则》,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开展技师、高级技师评聘工作,有利于调整油田职工队伍技术结构,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充分发挥高级技术职工在油田生产和建设中的作用,鼓励广大职工立足本职、钻研技术,引导中、青年职工向技师、高级技师的方向努力,在岗位上成才。 第二章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第三条成立塔里木油田技师、高级技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技师考评办公室”)设在油田分公司人事处,具体职责是: 1、1、制定塔里木油田技师、高级技师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办法。 2、2、协调技师、高级技师的鉴定考评工作。 3、3、组建技师、高级技师年度考评委员会,负责组织完成技师、高级技师考核评审工作,并上报集团公司审批。 4、4、负责颁发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第四条第四条塔里木油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分中心在油田技师考评办公室的主管下,具体负责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主要职责是: 1、1、制定技师、高级技师技能鉴定和培训计划。 2、2、协调有关培训单位进行技术业务理论培训。 3、3、组织完成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鉴定和考评工作。 4、4、完成油田技师考评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第五条各用工单位要积极协助配合完成技师、高级技师技能鉴定工作,根据本单位岗位设置情况,负责对取得资格的技师、高级技师进行聘任、考核和管理。

岗位技能员工晋升聘任管理办法

岗位技能员工晋升聘任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充分调动公司岗位技能员工的工作激情,最大限度地发挥岗位技能员工的潜能和智慧,提高业务素质,激励岗位技能员工学习技术。逐步建立和完善高技能人才选拔培养聘任机制,协助岗位技能员工设计好职业晋升路径,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岗位技能员工。 3. 职责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有关单位负责执行。 4.内容 4.1 岗位技能员工晋升路径 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 公司首席技师枣庄市首席技师山东省建材行业首席技师山东省首席技师 4.2岗位技能员工鉴定晋级要求 4.2.1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本职业学徒期满;

(2)在本职业(工种)连续见习工作二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毕业生(全日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技师 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4.2.2晋级培训学时 晋级培训学时:初级不少于30学时;中级不少于40学时;高级不少于40学时; 技师不少于40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40学时。 4.2.3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

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仿真模拟操作、答辩等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技师和高级技师还须进行评审。 4.3 评审归档及费用 4.3.1 各单位负责岗位技能员工职业技能等级的申报。对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人力资源部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员工颁发相应等级的资格证书,其相关材料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整理归档保存。技能鉴定费用个人先支付,鉴定合格后再由公司统一报销。 4.3.2 个人私自办理的技能资格证书公司不予承认。 4.4 使用及待遇 4.4.1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是国家对员工技能的认可,作为竞聘上岗和确定基础薪酬的依据。 4.4.2技师、高级技师的使用采取评、聘分开的方式,每年一聘。 4.4.3人力资源部依据各工种技师、高级技师的人数按50%比例确定聘任名额。 4.4.4各单位按照分配名额,根据工作需要、工作业绩和考核结果,择优提出聘任意见,填写技师、高级技师聘用审批表,报请公司同意,并在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为聘用。 4.4.5享受公司规定的薪酬待遇,技师每月特殊津贴100元,高级技师每月特殊津贴200元。 4.4.6新晋升技师参加当年度考核,第二年起具备被聘任技师、

北京首席技师工作室管理办法

北京市首席技师工作室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首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工作的意见》(京政发[2011]33号)精神,发挥高技能人才在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首席技师工作室建设。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密围绕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坚持高端发展方向,围绕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城南行动计划以及西部地区转型发展等战略重点,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和航空航天等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建立首席技师工作室,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在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传授技艺和实现绝技绝活代际传承中的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职工技能水平整体提升和梯次发展。 二、工作目标 结合首都产业发展,以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传统优势产业为重点,在技能含量较高、高技能人才密集的行业和大型企业集团以及公共实训基地中,依托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和有突出贡献的技师、高级技师建立

首席技师工作室,组织开展技术攻关和创新,推行名师带徒制度,加快培养一批精通专业理论知识、掌握精湛技艺技能的高技能人才。“十二五”期间,我市将提升完善100个首席技师工作室,并对30个重点工作室给予资助。 三、申报条件 依托技艺精湛、贡献突出的技师、高级技师建立首席技师工作室,工作室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首席技师的条件。首席技师应当是具有某一职业(工种)技师以上的职业技能水平,是行业领域内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重点从我市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务院特殊津贴”、“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享受北京市政府技师特殊津贴人员”等优秀高技能人才,或从掌握传统技能、具有绝活绝技的中青年技师中产生。 (二)所在企业的条件。企业领导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政策制度;在企业的主体工种、关键岗位,拥有高超技术技能水平、实践经验丰富、业绩贡献突出的高技能领军人才;有进行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传授技艺的工作场地和设施、设备,企业按照不低于职工工资总额1.5%的比例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其中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有必要的经费支持和相应的工作管理制

高级技师聘任办法

高级技师聘任办法 一、实行范围和职务名称 高级技师是在高级技术工人中设置的高级技术职务,评聘高级技师是技师聘任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交通行业高级技师应在技术密集、工艺复杂、操作难度大、技能要求高的专业(工种)设置,并按专业或工种确定高级技师的职务名称。〔交通行业高级技师评聘试点专业(工种)范围及职务名称见附件〕。 二、任职条件 (一)具有本专业(工种)较高的理论知识和高超、精湛的技艺及操作技能,并了解和掌握相关专业(工种)的有关知识和操作技能。 (二)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在大型和高精尖设备的安装、调试、操作、维修、保修,在学习、推广、应用、改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在防止和排除重大事故隐患等方面,成绩显著、贡献突出。 (三)有3年以上的技师资格,在本企业、本专业(工种)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和知名度。(四)热心传授技艺、绝招,具有培训高级技术工人和技师的能力。 三、考核内容与重点 评审高级技师应按高级技师任职和考核条件进行全面考核,其重点应考核: (一)被聘为技师后的工作业绩。 (二)在生产实际工作中解决关键项目和处理疑难技术问题的能力。 (三)本专业(工种)以外的相关工种的知识和技能。 四、组织领导和评审程序 (一)交通行业高级技师评聘试点工作,由交通部负责提出交通行业高级技师试点单位、实行范围、职务名称、考核标准及要求,制定实施办法,总结交流经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部门应会同当地劳动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本行业高级技师评聘工作制定实施细则、评审规则、办法等。 (二)交通部成立高级技师考核委员会,负责直属单位和双重领导港口高级技师的考核工作。实行高级技师评聘的部属单位要成立考核组织,负责本单位高级技师的具体考核工作。各专业考核组织成员中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3。 (三)部属单位、双重领导港口考评高级技师,应先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本单位高级技师考评组织考核后,填报《交通行业高级技师资格评审表》(部统一印制)及有关材料,报部高级技师考核委员会考评。考评合格后,由交通部核准颁发《高级技师合格证书》。 (四)按照劳动部颁发的《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的要求,已建立高级技师资格鉴定站(所)的地区,高级技师资格的鉴定,由各地区高级技师资格鉴定站(所)负责;未成立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的地区,可由当地工人考核委员负责组织考评。考评合格者由当地劳动厅(局)核准颁发《高级技师合格证书》。 五、使用管理 (一)各单位可根据生产经营等实际情况,在取得《高级技师合格证书》的人员中聘任高级技师。其聘任数额、聘期、职责、津贴标准和有关待遇由各单位自主确定。 (二)各单位对高级技师要进行定期考核,并建立考核档案,不称职者应予解聘。 (三)高级技师脱离生产岗位,应予解聘。 六、评聘高级技师的其他问题,按技师聘任制有关规定执行。 七、各试点单位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八、本办法由交通部人事劳动司负责解释。

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的 通知 【法规类别】干部与工作人员 【发文字号】鄂政办发[2009]77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9.08.24 【实施日期】2009.08.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 (鄂政办发〔2009〕77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湖北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湖北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强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07〕2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湖北省首席技师(以下称首席技师),是指工作在生产、服务一线、具有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有高超的技能水平、创新能力较强、职业道德良好、实践经验丰富、工作业绩突出,在本行业、企业和各级各类经济组织中带动作用大、得到业内广泛认可的高技能人才,是该职业领域的技术技能带头人。 第三条首席技师选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注重技能、突出实绩的原则,充分考虑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复合技能型高技能人才的不同特点和行业分布,重点从我省经济发展主导产业和技术技能含量高的岗位选拔产生。 第四条首席技师每3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100名。首席技师实行聘任制,聘任期为3年。聘任期满后首席技师资格自动终止,不再享受有关待遇,但可参加新一届首席技师的评进。 第二章选拔范围和条件

专业技术序列聘任管理暂行办法(原创)

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技能岗位 聘任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转型发展需要,全面推进人才强企战略,加强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打通职工职业生涯发展路径,鼓励职工提升自身素质,更好地吸纳、留住有效人才,建立健全竞争激励机制,有效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所属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在岗职工。 第三条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技能岗位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选聘德才兼备,遵纪守法、履职尽责、积极向上的专业技术、职业技能职工; (二)引入竞争机制,以水平能力高低和贡献大小为依据, 择优聘任,对资格高、能力低者,可低聘或不聘; (三)职岗相符,职工通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定或经国家(或本市)统一考试取得任职或职业技能资格,且与所在岗位相符,方具备聘任的初步资格; (四)明确专业技术职务和职业技能岗位的责任、权力和待遇,使职务技能与责、权、利相一致。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集团公司与企业分别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技能岗位聘任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党政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专家组成。企业领导小组需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五条领导小组职责: (一)集团公司领导小组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技能岗位聘任管理办法的制定与修订,审定企业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技能岗位设置方案;制定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技能岗位聘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企业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企业专业技术职务和职业技能岗位聘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制定考核办法,对拟聘职工进行考核、评议、审核,负责与专业技术职务和职业技能岗位聘任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日常聘任管理工作由企业组织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务和职业技能岗位聘任、考核、续聘、归档等工作。 第三章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技能岗位设置第六条专业技术职务设立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包括经济类、工程类、政工类、法律类、财会类、审计类、统计类、档案类等。 第七条职业技能岗位设立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高级工(三级),包括人力资源、XX保管、XX质量检验、XX加工、XX加工、营销、物业、电工等岗位。

经典技师高级技师考评聘任及管理办法

技师、高级技师考评、聘任及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全路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范技师、高级技师考评、聘任及管理工作,根据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技师、高级技师考评、聘任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铁劳卫[2004]129号)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技师、高级技师考评、聘任及管理工作坚持统一标准,自主申报,统一考核,评聘分开的原则。根据《国家职业标准》,统一技师、高级技师的考评条件和标准,凡是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可以自愿申请参加路局统一组织的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从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中择优聘任。 第三条劳动工资部门负责技师、高级技师考评、聘任及管理工作。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在劳动工资部门指导下,实施技师、高级技师的操作技能和理论知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第四条按照《国家职业标准》,技术等级设置达到技师的职业(工种),可以考评、聘任技师;技术等级设置达到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可以考评、聘任技师和高级技师。

在《国家职业标准》尚未完全颁布之前,技师、高级技师聘任工种范围按现行规定执行。 路局受铁批准,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由铁道部评审、第五条道部委托,代部评审、批准技师职业资格。二、考评条件第六条考评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条件分为正常申报、破格申报和直接认定三种。 第七条凡具备《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申报条件者,可以正常申报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在《国家职业标准》尚未颁布之前,技师、高级技师的正常申报条件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技师正常申报条件 1.具备高中或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取得与所申报职业(工种)相同的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年限满2年及以上。因路局未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而未取得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而需要参加技师考评者,其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年限须满十五年及以上; 3.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工作能力较强,在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方面达到规定的要求; 5.刻苦钻研技术,具有传授技艺,培训技术工人的能力;6.具备高超(独特)的技能,能解决本工种关键性的操作技术、

鲁政办发[2011]63号_关于印发山东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山东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 鲁政办发[2011]63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山东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04?107号)同时废止。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山东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树立和落实科学人才观,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快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技能人才的整体素质和社会地位,调动广大技能劳动者学技术、比贡献的积极性,更好地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加快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鲁发…2004?1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的通知》(中组发…2011?11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中长期人

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鲁发…2010?1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山东省首席技师,是指工人队伍中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高超技能水平、丰富实践经验、贡献特别突出,在全省本行业、领域中影响带动作用大、得到广泛认可的优秀高技能人才。 第三条山东省首席技师选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充分考虑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等高技能人才的不同特点和行业分布,重点从我省国民经济发展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相关企业中选拔产生。 第四条山东省首席技师每年选拔一次,严控数量,宁缺毋滥,最多不超过100人,管理期限为4年。 第五条山东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工作由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商务厅、国资委、总工会等部门组成山东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山东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第二章选拔范围和条件 第六条山东省首席技师选拔范围是我省各类所有制经济、社会组织中,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在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技能工作的人员,符合条件的自由职业者也可参加。 第七条山东省首席技师的选拔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为所在单位和社会作出了重大

专业带头人选拔和管理办法

专业带头人选拔和管理办法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选拔一批师德高尚、在某一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对专业建设和发展起带头作用的带头人,提升各专业教学团队整体实力,满足学院高水平办学发展的需要,现将专业带头人选拔和管理办法修订如下。 一、选拔范围 在专业教学与管理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德才兼备,具备担任专业带头人条件的优秀教师中选拔;或在行业企业中有一定影响力,具有职业资格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或高层管理人员中聘任。 二、选拔数量 重点建设专业2-3名(校内1名,校外1-2名),其它专业1名(校内)。 三、选拔原则 坚持标准,德才兼备,公平竞争,择优遴选,专业对口、业绩优先的原则。 四、选拔条件 (一)校内专业带头人选拔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治学严谨,敬业精神强; 2.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专业课教师具有双师素质; 3.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掌握现代教育理论,能够运用

现代教育思想和方法开展教育教学改革; 4.具有较强的教学基本功和课堂组织能力,近二年独立系统地讲授过二门以上课程,其中专业课教师承担过一门实践性教学工作,满教学工作量,教学综合评价为优秀; 5.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宽广的专业视野和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熟悉并掌握相关行业(或岗位群)的最新技术动态和发展趋势,是该专业领域或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专家或技术权威; 6.近三年教学科研工作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级以上正式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有创建性的学术论文,其中1篇应为独立完成或首位作者。 (2)承担1项市级以上科研课题,且本人为主要承担者(国家级前5名,省(部)级前3名,市级第1名,横向前2名)。 (3)正式出版由本人主编的专著(译著)或教材1部(作者为前2名)。 (4)积极从事应用科学研究,推广、转让科技成果,累计为学院取得5万元以上经济效益。 (5)获得市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本人为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前2名)。 (6)主持创建新办专业或者主持实验室、实训室建设工作。 (7)院级以上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 7.善于整合和利用社会资源,具有较强的团队建设能力。 (二)校外专业带头人选拔条件

技师管理办法

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技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公司技师资格考评和技师职务聘任,加强集团高技能人才队伍 建设,激励高技能人才为集团发展作出更大贡献,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技师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设立技师聘任委员会,负责决定技师职务的聘任及受聘技师年度 绩效考核的排名得分。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政治部)负责技师考核、聘任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负责 技师任职资格的评审组织,上级有关技师评审、考试等政策的解释和宣传,对各单 位遇到的具体相关问题进行指导。 第五条各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技师资格考试及评审材料收集上报,负责受聘技师的日常管理,为技师履行职责创造必要条件,对本部门受聘技师提出年度考核意见。 第二章资格考评 第六条技师资格考评实行社会化管理。 第七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技师考评。 (一)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三年以上; (二)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或大专以上本专业 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二年以上; (三)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且本工种连续工龄十二年以上;

第八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技师考评。 (一)获得与申报职业(工种)相关的国家科技成果(以发明创造)奖或省四等奖(含)以上或市(地)三等奖(含)以上,或国家专利两项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二)取得相关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从事本职业三年以上的; (三)取得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从事本职业工作; (四)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二十年以上,且仍在本职业(工种)岗位; (五)获得省级技术能手称号的。 第九条申报高级技师资格的,须符合国家职业标准中规定的申报条件和省有关规定。 第三章通用性职责 第十条技师职务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备专门业务知识和职业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工作岗位,其通用性职责: (一)首席技师: 1.独立承担和解决高难度的各种技术问题和工艺难题; 2.组织和承担专项技术攻关,技术革新活动; 3.组织开展公司各职业技术培训,并指导各职业的高级技师、技师及中、高级技工; 4.公司安排的有关工作。 (二)高级技师: 1.独立处理和解决疑难技术问题或工艺难题;

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办法

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办法 考评方式采取技能鉴定与综合评审相结合的方式。技能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综合评审分为初审和终审。 1.技能鉴定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由轻工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河南省培训基地按相应国家职业标准及《轻工行业技师、高级技师考评条件》等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命题、考试,并事先将理论知识考试题报中国轻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备案。 考试考核成绩填入《轻工行业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呈报表》中“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栏内,两项成绩皆达 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综合评审阶段的工作。 2.初审 ①业绩考评 强调解决实际问题,业绩评定突出实际贡献。各单位可根据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和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确定技师、高级技师考评的要素和内容。 申报人所在基层单位写出《综合材料》,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会同考评组给出考核意见,填入《轻工行业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呈报表》中“工作业绩考核”栏内(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工作业绩考核成绩为合格及以上者,方可进入撰写技术论文和论文答辩阶段的工作。 ②撰写技术论文或论文答辩 申报技师、高级技师资格考评均需撰写技术总结或论文。技术总结或论文要求结合生产实际,技术观点准确,阐述明晰。重点反映申报人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及工作经验解决生产问题的能力。 申报高级技师要对申报人撰写的技术总结或论文进行答辩,申报技师是否组织答辩,由轻工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河南省培训基地提出建议报轻工指导中心审核决定。 技师、高级技师答辩由轻工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河南省培训基地组织行业3名以上该职业高级考评员(取得国家高级考评员证书)组成答辩

威海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威政办发〔2012〕28号)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威海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 威政办发…2012?28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威海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二日 威海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树立和落实科学人才观,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全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技能人才的整体素质和社会地位,调动广大技能劳动者学技术、比贡献的积极性,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山东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11?63号)和《威海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威发…2010?15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威海市首席技师,是指工人队伍中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高超技能水平、丰富实践经验,贡献特别突出,在

全市本行业、领域中影响带动作用大、得到广泛认可的优秀高技能人才。 第三条威海市首席技师选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充分考虑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等高技能人才的不同特点和行业分布,重点从我市国民经济发展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相关企业中选拔产生。 第四条威海市首席技师每2年选拔一次,一次选拔20人左右,管理期为3年。管理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可直接进入复核认定程序,经复核认定的首席技师,继续享受下一个管理期的相关待遇;经复核未被认定的首席技师可重新参加推荐选拔。 第五条威海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工作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商务局、国资委、总工会等部门组成威海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第六条各市区(含高区、经区、工业新区,下同)应建立本市区的首席技师选拔制度。 第二章选拔范围和条件 第七条威海市首席技师选拔范围为全市各类所有制经济、社会组织中,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在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技能工作的人员。符合条件的自由职业者也可申报。 第八条威海市首席技师的选拔条件: (一)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为所在单位和社会作出了重大贡献,在同行中享有很高声誉。

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

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培养技艺精湛、素质过硬、适应经济转型发展需要的高端技能人才,引领带动全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发展,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广大技能劳动者学技术、比贡献的积极性,更好地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服务,根据《中共xxx省委x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共xxx省委x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x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鲁发和《中共xxx省委办公厅x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首席技师,是指在生产一线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高超技能水平、丰富实践经验、业绩贡献突出,在全省乃至全国本行业(领域)影响带动作用大、得到广泛认可,经选拔认定的优秀高技能人才。 第三条首席技师选拔工作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统筹考虑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等高技能人才的不同特点和行业(领域)分布。第四条首席技师每年选拔一次,每次人数不超过150名,管理期限为4年。 第五条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工作由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等部门组成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第二章选拔范围和条件 第六条首席技师选拔范围:全省各类所有制经济、社会组织中,获得设区的市、省属行业、省管企业或中央驻鲁单位首席技师称号,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并在生产一线岗位直接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重点从我省国民经济发展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企业中选拔。 第七条选拔人选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担当意识强,为所在单位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二)职业技能在全国或全省本行业(领域)处于领先水平,近4年内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省有突出贡献的技师”、“省技术能手”等称号;或者成为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才;或者在全国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在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两名,在省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第一名;

工人技师聘任申请书

工人技师聘任申请书 申请书 尊敬的各位领导: 本人张力伟,男,2008年4来到中瑞化工月至今。在设备科已有实际工作经验3年。在 此期间,负责计算机系统和应用软件硬件的基本安装和维护,监控、电话线路安装和调试。 和各分厂部门紧密结合,确保产品实现进度和质量,协调相关部门进行网站的开发及日常的 维护;负责网站的内容规划、开发、管理及日程运营管理;保障和维护公司网络信息的安全, 解决其他员工遇到的各类软硬件问题。本人严格要求自己,服务于各部门,服从公司的工作 分配,热爱中瑞化工,遵纪守法,尊敬领导,团结同志,勤恳工作,热情服务。作为一 直从事计算机专业工作的职工,熟练掌握各部门计算机、软硬件以及电话、监控 维护、保养,努力学习设备知识,财务用友软件系统,打印机操作系统的维修技能。努力地 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本人热爱自己的职业,为人真诚守信,做事坚定执着,有很 强的责任感。通过近几年的 工作实践和自己的刻苦学习,在思想、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业绩等方面已符合申报技师的有 关条件。为此,我自愿向您们申报技师,望予以批准为谢。申请人:张力伟 2012-4-1篇二:关于工人技师申报和聘任的意见关于工人技师申报和聘任的意见各单位: 近日,河北省人事厅即将组织进行工人技师的考核,天津市也有进行技师考核的计划, 根据天津市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提出如下意见:一、允许符合申报条件的工人高级工参加技师的考核。为鼓励技术工人提高实际操作 技能,不断优化我局技术工人队伍,对符合河北省或天津市人事部门规定申报条件的工人高

级工,在各单位严格把关的前提下,可以申报工人技师的考核。 二、严格控制工资技师的聘任数量。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规定,一、二级岗 位(工人高级技师、工人技师)的总 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为5%左右,我局确定为:工人技师的数量不得超过工勤技 能岗 位的5%。各单位可在取得工人技师任职资格的人员中,在不超过本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总 数5% 的指标范围内,按以下顺序进行聘任: 1、与本单位主导产业相关的专业优先; 2、长期从事国外(以三年为限)工作的人员优先; 3、生产一线(以五年为限)的人员优先。 2008-5-26 天津市人事局 津人专[2003]42号 关于在部分职称系列实行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审定的通知 各区县,各部委办局(集团公司),各人民团体、在专院校人事(职称)部门,各职称 系列(专业)主管部门:为做好初级职称评价工作,结合我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自2003 年起,在我市部分系列实行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审定的办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定范围 条件专业技术人员。 二、审定条件 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大中专毕业生,符合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 规定的初级职务任职条件,胜任本岗专业技术工作,取得较突出业绩,并具备下列学历、资 一的,可申请审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一)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可申报相应的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员工技能培训管理办法

热电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为适应热电公司新的发展需求,规范和促进员工培训工作持续、系统地进行,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员工学技术、学业务的积极性,鼓励员工爱岗敬业,好学上进,形成一种爱学习的新风气,提升员工职业技能和素质,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为热电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安全生产稳定培养、储备后备力量,制定本办法。 1、培训目标 为了更好地适应热电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达到安全稳定高效运行的目标,塑造一支高效、奋进的员工队伍,培养技能型运行操作人员,激发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全体员工的使命感和责任心,通过培训教育真正能使员工的业务素质、道德品质有所提高,使之适应公司发展的要求。 2、培训计划与管理 2.1安全质量监察科是公司员工培训的主管部门,生产技术部、生产调度中心协助。 2.2对公司全体员工的培训要纳入公司发展计划。每年12月底前各单位(部门)要提报下一年度的培训计划,报安全质量监察科。 2.3 安全质量监察科负责制订下一年度的公司员工培训计划,以公司文件的形式下发并负责组织实施。 3.培训方式

3.1 新员工岗前培训。员工岗前培训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原则,并进行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培训。为新员工介绍有关公司的基本情况、理念、战略,规模和发展前景、组织机构、相关制度和政策、行为规范、职业道德教育,生产工艺流程和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知识,使员工初步了解所从事的工作的基本内容与方法,帮助员工明确自己工作的职责、程序、标准,使其具备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和适应未来工作所需的新知识,从而帮助其顺利地适应公司环境和新的工作岗位。 3.2 岗位技能培训。为更新扩展员工知识面、增强员工技能,对在岗员工进行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专业技能的培训,使其在充分掌握理论的基础上,能自由地应用、发挥、提高,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减少工作失误以及为岗位晋升做准备。详见《岗位技能培训办法》 3、3 转岗培训。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原有从业人员调换工作岗位时,按新岗位要求,应对其进行岗位技能培训。转岗培训可视为新员工岗前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的结合。 3、4 员工自我培训。各岗位人员,立足本岗,学习专业范围内的各类规程,以“三熟三能”为标准,对照标准自我学习,自我提高,在岗位学,在岗位练,自我加压,自我努力,结合岗位技能,自我提高理论知识,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参加各种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培训,鼓励参加各类级别的技能学历教育。 3、5以师带徒培训。充分发挥业务骨干“传帮带”作用,促进学习者技能提高。师傅与徒弟要签订《师徒合同》,明确

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评定办法

1 目的 为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员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提高操作技能,完善操作工分级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车间全体操作工(含维修班)。其中钣金、焊接、枪手、维修工四个岗位可申报技师、高级技师资格,其它岗位至高级工即封顶。 3 职责 3.1生产车间负责向生产技术部提报拟评定人员名单。 3.2高级工由生产技术部、生产车间共同评定。 3.3技师、高级技师由生产车间、生产技术部、人力资源部共同评定。 3.4 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每年12月评定,原则上不允许越级评定,对公司有重大贡献的(提出改善改进项目,实施后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预见工作问题,避免重大质量事故的)由车间提出申请,可特别安排。 4.评定办法 4.1高级工的评定 4.1.1 高级工评定年限要求:原则上要求具有公司初级工资格一年以上或虽未经初级工评定(分级管理制度实施前入职),但在本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或取得国家技术等级初级、中级、高级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一年以上的。 4.1.2岗位技能要求:具有基础的和必要的知识、技能;能够运用现有的程序和方法解决问题;能够圆满完成本岗位工作,了解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和相关产品知识,熟知本岗位检测标准,按要求执行品检制度;能够理解本岗位工艺的改进和提高;能够发现工艺流程中的一般性问题。 4.1.3每年12月初,车间对报名参加高级工评定的人员进行初步筛选,将满足以上要求人员提报到生产技术部,由生产技术部会同生产车间对操作工进行评定。 4.1.4高级工的评定内容为:本岗应会(实际操作)、应知(理论考试)。 4.1.4.1 应会(实际操作) (1)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生产准备,包括更换模具、设定设备参数、正确穿戴

职称聘任管理实施办法

职称聘任管理实施办法 中心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体现“评聘分开、能上能下”原则,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不断加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使用中心所有正式职工,含退养及借调人员。 二,基本原则 1,职务资格取得与职称聘任分开,工资福利待遇按实际聘任职称确定。 2,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主要标准。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竞争上岗、择优选择。 三,聘任职数 中心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制定合理的拟聘职称岗位系列和数量,经上级机关、当地人事部门核准后,在聘任前公布。 四,聘任岗位设置 1,专业技术职称岗位包括工程系列、经济系列、会计系列、统计系类、档案系列,计算机及软件系列,政工系列等岗位,分别聘任初级(助理)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岗位。 2,技能(工勤技能)岗位分别包括一级(高级技师),二级(技师),三级(高级工)、四级(中级工)岗位。 五,职称聘用的条件

1,职称聘任的基本条件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具备应聘职称规定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含执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相应职称外语等级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统一考试合格证书。 (3)晋升中级职务的,应在单位工作满1年;晋升高以上职务的,应在单位工作满2年。 (4)在核准的岗位范围内,有相应的岗位空缺。 (5)上一年度年度考核连续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7)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职称聘任的资格条件 (1)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资格条件 1)中专毕业,见习期满,取得“员”级并从事本专业工作四年以上,取得初级职务资格证书后,可申报初级职称. 2),中专毕业,见习期满,并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取得初级职务资格证书后,可申报初级职称。 3),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取得初级职务资格证书后,可申报初级职称。 4),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后,可申报初级职称。

某某公司首席技师管理办法.doc

某某公司首席技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培养造就一支技能拔尖和技能骨干人才队伍,创造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高素质技能 人才在公司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首席技师选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充分考虑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复合技能型高技 能人才的不同特点和行业分布,重点从公司经济发展主导产 业相关企业中选拔产生。 第三条公司在重要技术工种设立首席技师,原则上总人数不能超过受聘高级技师的 5‰ 。 第二章组织设置 第四条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首席技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成立公司首席技师管理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并 根据首席技师评聘、考核工作的需要,设立公司首席技师评 聘领导小组、首席技师考核委员会。 (一)首席技师评聘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培训领导 副组长:人力资源部部长、培训中心主任、高技能专家 成员:培训中心、人力资源部、首席技师所在单位党政

主管和分管技术、工艺、生产、设备的分管领导。 (二)首席技师考核委员会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总工程师、高技能专家 成员: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主管人员、首席技师所在 单位领导、外聘专家。 第三章选拔范围和条件 第五条公司中具有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高级技 师 (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职业资格、在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技 能工作的人员,均可参加选拔。 第六条首席技师的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爱岗敬 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为所在单位和社会做 出了重大贡献,在同行业中享有较高声誉。 2、具备任职所需要的学识、能力和业绩,在技术攻关、 解决生产和技术课题等方面能够发挥带头作用。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必备条件 1、从事本工种满25 年及以上; 2、有着高超的技艺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对解决生产当中的难题,提高企业的生产能力和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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