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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天然气供气协议范本

用气方(甲方):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供气方(乙方):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为了改善城市能源结构,明确供、用气双方的权利和责任,确定正常的供用气程序,安全、合理地使用管输燃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供、用气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下称“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供气地点、日供气量、通气时间及计量事宜

1.供气地点:

2.日供气量:根据甲方提供的燃气设备数据和用气时间确定甲方用气量为方/日。

3.通气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甲方通知乙方,乙方经核实甲方应支付给公司的款项已按时缴清,在收到通知后5天内进行置换通气。甲方须在乙方竣工达到通气条件后15日内点火用气,否则视为违约。

4. 甲方所使用的燃气计量器具,必须按国家规定周期进行定期检测、更换,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5.乙方确保向甲方供应的天然气调压箱(柜)出口压力不低于。

第二条气价、用气计划、气费及付款方式

1.气价:燃气价格自通气之日起至满一年内暂按4.5元/方(含税价)收取。乙方可根据国家相关物价政策或供应乙方的上游价格变动情况同步调整价格,在价

格调整前一周告知甲方。

2. 付款与结算方式:甲方选择使用智能IC卡表的用户,甲方持卡到乙方营业厅或其他授权售气点购买天然气,由于甲方购气不及时导致无法正常用气,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月“照付不议”气量约定:根据乙方与上游供气单位“照付不议”的对等原则,乙方对甲方月实际用气量执行“照付不议”约定,即原则上乙方允许甲方用气设备月实际用气量在计划用气量(月计划用气量=开口气量×当月天数)的0~110% 内浮动。若甲方月实际用气量超出计划用气量的上限值,则超出部分须按本合同约定补缴燃气用户基础设施使用费或按燃气价格的130%收取气费;

第三条增容与变更用气

1. 如果甲方需要增加用气设备,须提前通知乙方,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负责安装。

2. 如果甲方需要变更燃气用途、户名、燃气具的规格型号及数量、增加用气量、移动表位或管线,均应事先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安装,甲方不得擅自实施。

3. 甲方如暂停或停止用气应及时通知乙方。

第四条维修与服务

1. 供气后,乙方将按照天然气行业的管理方式进行业务安全管理并提供服务,若甲方燃气设施出现故障,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派维修人员到现场协助甲方共同进行处理。

2. 乙方对燃气设施正常检修,如可能影响甲方使用燃气,应提前通知甲方(但出现紧急情况除外),甲方应给予协助和提供方便。

3. 燃气计量表应按国家技术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强制检定和更换,检

定和更换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乙方代购的产品,在一年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更换;超过保修期后,若有一方对燃气计量表的计量提出疑义,由双方委托有关机构检测,若检测结果超出国家规定误差范围,则检测费用由另一方支付。若检测结果在国家规定误差范围以内,则检测费用由提出疑义方支付。若经检测确定因燃气计量表本身质量问题需要更换燃气计量表,则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燃气计量表故障期间的气费按该用户故障前的日平均用气量计算。

4. 在正常情况下,乙方应保证甲方的用气需求。但遇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如遇到乙方上游气源中断或者气量不能满足供应时,乙方可采取成熟、可行的供气方式(CNG、LNG、LPG等)向甲方供气,甲方应提供相应便利。

第五条安全供用气

1. 乙方应对甲方人员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并提供咨询服务。甲方如需了解燃气专业知识和管理规定,应主动向乙方电话咨询或到营业厅现场咨询。

2. 甲方应当严格遵守安全使用规定。

3. 为了人身和财产安全,《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规定用气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1)使用各种设备或方法盗用燃气;

(2)擅自安装、拆除、改装、迁移管道燃气设施;

(3)擅自改变燃气用途;

(4)在设有燃气管道设施的房间内放置炉火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电器设备的接地导体;

(6)使用明火检查泄露;

(7)将装有燃气表、燃气管道的房间作为卧室或临时搭铺睡人;

(8)施工、装修时将燃气管道、燃气设施包裹在内;

(9)在管道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挖坑取土,修建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堆放危害管道燃气设施安全的重物,倾倒腐蚀性液体、气体或放置易燃易爆品和进行焊接、烘烤、爆破作业及其他损害管道燃气设施的行为;

(10)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或拆除管道燃气设施统一标志。

(11)其它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4. 供用气双方的安全责任分界点为燃气调压箱出口(如调压箱位于厂区范围,则以厂区围墙为界线)。分界点顺气流方向由甲方负责,分界点逆气流方向所有燃气管线和设施的日常运行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自检责任。如果甲方委托乙方维护、维修其燃气设施并且缴纳了相应维护费用的,由乙方负责甲方燃气设施的安全维护。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不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期、足额交纳燃气费且经乙方以合理期限催告仍不交纳气费和违约金的,乙方有权停止供气。甲方应对逾期交纳部分每日按照气费额的每日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2.甲方未按本协议有关条款约定执行的,经乙方告知后仍不履约的,乙方有权暂停供气或解除合同,并由甲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甲方所支付的款项不予退还。

3. 甲方不按照本协议规定用气,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向乙方赔偿。

4. 对于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第3项规定的,乙方有权加以制止,要求甲方无条件整改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对于不听劝阻危及天然气使用安全的,乙方有权采取暂

停供气的措施。

5.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乙方工作人员进入厂区例行燃气设施安检维护,否则乙方有权采取暂停供气等措施。

6.甲方若有盗气行为,一经发现,乙方有权即时暂停或终止供气,甲方应按实际用气量的2倍补交气费,同时乙方保留向司法机关诉讼的权利。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约定期限置换通气,应向甲方支付已收取款项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2. 由于乙方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气、质量事故,乙方在24小时内未能及时恢复供气,对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乙方予以赔偿。甲方对供气中断主张的间接损失、与第三方合同履行的可得利益损失,乙方不付赔偿责任。

3.乙方在检修供气设施前应通报甲方,甲方应给予协助和提供方便。

4.由于不可抗力、政府行为、向供方供气的气源方限制供气、管道检修、突发事件等原因无法保证供应(无法保证供应是指供气压力低、流量不足或供气中断等情况),使甲方受到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甲乙双方如需要修改本协议条款,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归乙方注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

LNG天然气供气协议合同协议书正式版

L N G天然气供气协议合同协议书正式版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天然气供气意向性协议 甲方(用气方): 乙方(供气方): 为明确供、用气双方的权利和责任,确定正常的供气程序,安全、合理的使用天然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和《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经供气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供气 1、供气地点: 2、供气方式:乙方在甲方厂区内以LNG储罐及气化装置(以下简称“装置”)通过管道输送方式向甲方供气。甲方无偿提供满足装置需要的建设用地,并负责做好土建工程工作。 3.供气质量:LNG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天然气》(GB17820-2012)中所规定的二类天然气有关标准。 二、用气参数 1、用气性质:液化天然气。 2、用气量: 小时连续供气,瞬时小时最大用气量:Nm3,日均用气量:Nm3 三、气价 1、供气人根据用气人的用气性质和种类,按照省政府职能部门批准的天然气价格,按5元/立方米收取天然气气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天然气价格调整时,按照调整文件执行。 四、装置 1、装置

天然气供应所需装置设备由乙方提供,产权属于乙方,具体范围为LNG装置出站阀门逆流方向的燃气设施、设备、管道等。 甲方厂区内用气设备由甲方投资,产权属于甲方,具体范围为LNG装置出站阀门顺流方向的燃气设施、设备、管网等。甲方需在装置区内配置符合消防规范要求的灭火设备。 2、设备租赁 甲方租赁乙方设备使用液化天然气。 3、证照办理及培训 乙方负责办理涉及压力容器的有关使用登记证。乙方在办证过程中,甲方协助提供所需的资料。甲方需指定专门的设备管理人员(两人)参加乙方安全运行操作培训及地方质监部门组织的压力容器上岗培训,取得压力容器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 4、设备维护和保管 乙方对设备维护负有责任。自通气之日起,乙方负责天然气装置范围内的专用燃气设施的管理和保修,费用由乙方负担。 甲方对设备保管负有责任。未经乙方同意,因甲方或第三方私自移装、改装或人为造成设施损坏或其他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5、设备运行 装备投运后,乙方按照燃气行业的管理方式进行LNG配送及维护服务。 装置运行由甲方安排人员按照乙方安全运行操作培训及燃气行业的相关规章制度根据甲方调度部门的调度计划进行,以保障甲方的生产需求。 6、设备保险 乙方办理基本的保险,覆盖范围为乙方设备有关且涉及乙方的行为和权益,但涉及甲方行为和权益的保险须由甲方自行办理。 7、设备使用限制

(完整版)16.-液化天然气买卖合同(买卖双方)

合同编号: 液化天然气买卖合同 用气方:(甲方)供气方:(乙方)签订地点:省市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电话: 电子邮箱:传真: 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电话: 电子信箱:传真: 本合同由甲方、乙方签订。鉴于: (1)乙方同意按本合同所列的条款和条件将液化天然气销售给甲方; (2)甲方同意按本合同所列的条款和条件购买和接收由乙方销售的液化天然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双方天然气供、用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液化天然气买卖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定义 一、“甲方气站”,指甲方指定的接受乙方销售的本合同液

化天然气场站。 二、“天”,指任何一个公历日8:00时开始至其后一个公历日8:00时结束的一段期间。 三、“日”,指公历日中特定的日期。 四、“出厂价”,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LNG在乙方的上游LNG 供应商供给乙方的FOB价格(离岸价)。 第二条标的物 本合同约定的标的物为乙方供应给甲方的液化天然气(以下简称“液化天然气”)。 第三条合同期 本合同约定,乙方自年月日开始向甲方供气至年月日止。在开始供气之前,甲方须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一、甲方气站建设工程竣工。 二、甲方气站经技监、防雷、消防等整体验收合格。 第四条供用气量和计划 一、月计划(自然月) 甲方每月15日前将下月《天然气购买计划函》(盖章确认后)传送至乙方。乙方通过向上游液化天然气供应商询价询量后,根据上游确认可供给的天然气气量,于每月25日前将《供气确认函》传给甲方(以乙方“供气确认函”确认的数量为准)(盖章)。甲方严格按照双方确认后的用气计划用气,乙方严格

江苏省管道燃气供用气合同

江苏省管道燃气供用气合同 (公示稿) 合同编号: 供气人(甲方): 用气人(乙方):□居民用户身份证号码(法人代 码),□非居民用户 营业执照注册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用气地址 用气地址:区路(街)巷(小区)栋单元室 或 第二条用气性质 本合同的用气性质为居民和非居民用管道燃气。 第三条供气方式和供气种类 甲方通过管道输送方式向乙方供应: □天然气 □液化石油气 甲方供气气源种类需要变化时,乙方的燃气器具符合改装条件的,由甲方组织进行改装。 第四条供气标准 甲方供气气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五条计量器具 (一)计量表安装地点: (二)计量表口径为: (三)量程为: (四)计量气表类型:□普通机械表□IC卡气表 □普通机械+远传表□其他 (五)计量气表作为双方确定用气量的依据,应当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并经国家法定计量机构鉴定合格取得编号。 第六条设施维护与管理 (一)甲方负责维护、更新: □燃气计量表设置在住宅内的居民用户,其燃气计量表和表前燃气设施 □燃气计量表设置在居民住宅公共部位的,燃气管道进户墙内侧以外的燃气设施;

□非居民用户的燃气设施按照约定的边界,边界外燃气设施维护、更新 (二)乙方负责维护、更新: □燃气计量表设置在住宅内的居民用户,燃气计量表后的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 □燃气计量表设置在居民住宅公共部位的,燃气管道进户墙内侧的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 □非居民用户的燃气设施按照约定的边界,边界内燃气设施维护、更新 (三)非居民用户燃气设施维护更新边界为: □围墙,□计量表,□其他。 (四)乙方应按甲方的提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用气设施的保护,避免造成损失。 年对居民用户户内燃气设施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每年对非居民2甲方应按规定每)五( 用户燃气设施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乙方应做好相关配合。甲方发现乙方违反安全用气规定的,应当书面告知乙方;乙方未及时整改或拒绝整改,发生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气费结算 (一)乙方可选择以下任一种方式,确定当期用气量: □由甲方抄表确定,乙方应配合甲方。甲方若未能见表抄录读数,可以根据乙方以往燃气用量的记录而估算用量,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与用户结算。乙方对估算的数值提出疑义的,甲方应及时予以核对。 □IC卡气表。气费缴纳采用预付费方式,按照阶梯气价收取用气费。双方确认的计量周期 为。 (二)甲方应在抄表后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缴纳燃气费。乙方应在抄表后日内(不宜少于10日)到甲方营业厅缴费或通过指定的银行、一卡通等网点缴费。如果乙方未能如期缴款,甲方将向乙方发出催缴单。 (三)乙方应随同基本气费一并向甲方缴纳。 第八条供气价格 (一)供气价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供气分类及价格标准收取。 (二)调整气价时,甲方应在调价文件发布后一周内进行公告,同时及时抄表结算调价前的燃气费。 第九条缴费方式 □银行代扣□微信□支付宝□现金□其他 第十条停气 甲方不得擅自暂停供气或者降低燃气压力。确需暂停供气或者降低燃气压力的,应在48小时前采用公告等形式告知乙方。甲方遇不可抗力或者燃气设施抢修等紧急情况,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不间断的抢修措施,直至恢复正常供气。恢复供气前,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投诉与报修 甲方应设立专门服务电话,每天24 小时受理乙方的投诉和报修。乙方也可向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和举报。甲方接到乙方投诉和报修诉求后,应按《江苏省城镇燃气服务质量标准》规定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起止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到期后,如

股权代持协议(二人标准版)

股权代持协议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现就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事宜,约定如下: 第一条、委托内容 1.1甲方与合作伙伴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公司注册资本,甲方出资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1.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公司 %的股权。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股东权利。 第二条、委托方式 2.1在代持股权期间,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2.2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对乙方的委托,乙方应无条件将代持股权归还甲方。乙方于收到甲方通知当日,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第三方移交公司经营管理权(如有)、股东表决权等;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2.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权及股东权益。 第三条、股权收益 3.1甲方作为隐名股东是公司股权的实际所有人,享有股权代持期间

产生的股权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利等。 3.2如公司在股权代持期间因某种原因进行清算、注销,经清算后公司有剩余财产的,该财产由甲方所有。 3.3如乙方代甲方收取3.1、3.2约定之收益、财产,应在收到该收益、财产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第三人。逾期不交付的,向甲方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4倍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股权的处分 4.1在代持股权期间,乙方应保证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分代持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设定质押等。 4.2甲方有权处分代持股权,或将特定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任何指定的第三人名下。乙方无条件同意并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第五条、公司管理与决策 5.1乙方根据甲方的指示经营管理公司。需要乙方在公司股东会表决的事项,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指示进行表决。 5.2公司清算、注销、增资扩股等重大决策,乙方表决、签署文件前须取得甲方的书面授权。 第六条、知情权与监督 6.1甲方有权了解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公司决策等。 6.2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所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履行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乙方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乙方违反本协议或

LNG天然气供气合同正式版

天然气供气意向性协议 甲方(用气方): 乙方(供气方): 为明确供、用气双方的权利和责任,确定正常的供气程序,安全、合理的使用天然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和《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经供气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供气 1、供气地点: 2、供气方式:乙方在甲方厂区内以LNG储罐及气化装置(以下简称“装置”)通过管道输送方式向甲方供气。甲方无偿提供满足装置需要的建设用地,并负责做好土建工程工作。 3.供气质量:LNG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天然气》(GB 17820-2012)中所规定的二类天然气有关标准。 二、用气参数 1、用气性质:液化天然气。 2、用气量: 小时连续供气,瞬时小时最大用气量:Nm3,日均用气量:Nm3 三、气价 1、供气人根据用气人的用气性质和种类,按照省政府职能部门批准的天然气价格,按 5 元/立方米收取天然气气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天然气价格调整时,按照调整文件执行。 四、装置 1、装置 天然气供应所需装置设备由乙方提供,产权属于乙方,具体范围为LNG装置出站

阀门逆流方向的燃气设施、设备、管道等。 甲方厂区内用气设备由甲方投资,产权属于甲方,具体范围为LNG装置出站阀门顺流方向的燃气设施、设备、管网等。甲方需在装置区内配置符合消防规范要求的灭火设备。 2、设备租赁 甲方租赁乙方设备使用液化天然气。 3、证照办理及培训 乙方负责办理涉及压力容器的有关使用登记证。乙方在办证过程中,甲方协助提供所需的资料。甲方需指定专门的设备管理人员(两人)参加乙方安全运行操作培训及地方质监部门组织的压力容器上岗培训,取得压力容器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 4、设备维护和保管 乙方对设备维护负有责任。自通气之日起,乙方负责天然气装置范围内的专用燃气设施的管理和保修,费用由乙方负担。 甲方对设备保管负有责任。未经乙方同意,因甲方或第三方私自移装、改装或人为造成设施损坏或其他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5、设备运行 装备投运后,乙方按照燃气行业的管理方式进行LNG配送及维护服务。 装置运行由甲方安排人员按照乙方安全运行操作培训及燃气行业的相关规章制度根据甲方调度部门的调度计划进行,以保障甲方的生产需求。 6、设备保险 乙方办理基本的保险,覆盖范围为乙方设备有关且涉及乙方的行为和权益,但涉及甲方行为和权益的保险须由甲方自行办理。 7、设备使用限制 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将所租赁的产品租售给第三方,也不能将设备中的天然气供应给第三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能向所租赁的产品充装其它供应商的天然气或其它任何物质。上述行为如经乙方发现并制止而继续发生的,乙方可视情况停止供气或收回设备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因甲方长时间(超过二个月)未使用乙方产品加气,导致设备需要重新预冷,所产生的预冷费用由甲方承担。 8、设备收回

天然气供气合同范本

天然气供气合同范本 天然气供用气合同 甲方:公司 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气地址、种类、性质、用量和用气时间 用气地址:。 用气种类:管道天然气。乙方作为甲方唯一的天然 气供气方,液化天然气经车辆运至气化站气化后。 进入甲方自有天然气管网。 用气性质:工业燃料用气。 用气量:甲方计划日用气量标准立方米/天。 并持续均衡用气。首次供气数量由甲方根据需求量以用气计划的形式预先向乙方提出申请,供气期间,如甲方大幅度变更用气量时,需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便于乙方调度生产,乙方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作出回应。 第二条供气方式、质量标准 供气方式:采取液化天然气气化后管道输送的方式。 质量标准:乙方供应甲方的天然气,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GB17820-20XX天然气国标II类天然气气质标准。 第三条定金交付、用气的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定金交付:签订合同后七日内,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燃气设施使用押金10万元。气化站运营1年后或气化设备设施相关资质手续办理齐全后,燃气设施使用押金直接转为甲方购气预付款。 用气价格:甲方用气价格为夏季元/标准立方米;冬季 元/标准立方米。如遇国 家发改委或中石油对管道气非居民门站价格进行调整,则双方在调价幅度范围内协商确定供气价格,具体价格以双方签订的价格确认函为准。 甲方年计划用气量为标准立方米。自调试期满之日起,若甲方月用气量达不到标准立方米,则甲方须另行支付乙方设备租金2万元/月,租金随预付气款一并支付。 燃气的计量:甲乙双方以乙方的燃气流量计及其读数为依据进行交接计量签认。如流量计发生故障,用气量则以故障前7日的平均值为依据进行签认、结算,直至流量计修复为止。 结算方式:采取预付款方式。在通气前,甲方应向乙方预付10天以上用量的气款,乙方收到预付款后,为甲方办理天然气用户IC 卡,并协助甲方将预付款充值到调压计 量箱IC卡表内,甲方应保证IC卡表内余额不低于3天生产所需气款。供气期间双方每月20日按流量计读数签认 及结算开票。

股权代持协议书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1.甲方与共同投资设立公司。 2.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公司人民币万元出资(该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的名义持有人,该出资为甲方实际出资。 3.乙方同意以自己的名义代甲方持有相应的股权,并不收取报酬。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在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应甲方要求,乙方应当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自然人或法人名下,所得的股权转让款项由甲方所有。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3、在乙方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后,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及公司,将所代持的股权,以甲方认可的方式转由甲方指定的人持有。乙方违反上述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4.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承担投资风险。 5.甲方作为股权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3.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代为持有的股权及其所得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公司召开股东会时,乙方作为股东的意见与甲方的意见不一致,应无条件支持和按照甲方意见作出表决。

天然气管道安装合同范本

The obligee in the contract can accomplish the goal in a certain period by discussing the agreed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天然气管道安装合同

编号:FS-DY-11415 天然气管道安装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明确供用双方在燃气管理安装、燃气供应和使用中权力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泗阳县城区管道天然气工程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和《泗价工[20xx]8号》文件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双方经行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供气种类、供气地址 (一) 供气种类:天然气 (二) 供气地址:*****城A区1-12#楼 第二条民用管道天然气建设工程、材料费及支付方式: (一)民用管道天然气建设工程、材料费(以下简称建设费)总额:该小区面积为48323.47 平方米(以房管处核定的住宅商品房销售面积为准),每平方米22元,共计人民币

1063116.34 元。 (二)民用管道天然气建设工程、材料费及支付方式:该合同签订七日内,乙方预付定金零元,甲方进场施工乙方依据甲方的开具的工程发票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小区建设费总额的15%计人民币159467 元,甲方完成入户立管后乙方依据甲方的开具的工程发票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小区建设费总额的30%计人民币318934 元,完成庭院管线后乙方依据甲方的开具的工程发票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小区建设费总额的45%计人民币478402 元,余款106313.34 元乙方依据甲方开具的工程发票在通气前付清。 第三条工程设计、安装项目 (一)工程设计:乙方提供该项目所需的工程技术资料后,甲方进行燃气工程设计,并根据设计方案按乙方的工程进度要求进行施工。施工期间,乙方应为甲方提供施工方便。 (二)安装项目:该小区入户管线及庭院管网配套工程,并为乙方用户安装燃气计量表一只,表前阀、表后阀各一只,管道接至灶具使用地点(不包括用户使用的燃气灶具)。甲方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由甲方负责清理,并不得损坏乙方

股权代持协议范本

实际出资人(股东):(以下称甲方) 名义出资人(代持人):(以下称乙方) 甲方拟与第三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预先核准的名称,以下称公司),甲方是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也是公司的实际股东,享有作为公司股东的一切权利与义务;乙方是甲方在公司所持有股份的名义出资人,乙方仅是根据甲方的决定,才能以自己的名义,代甲方行使甲方所有的出资人及股东的权利与义务,现就乙方代为履行出资人职责和代为持有甲方股份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在公司的出资情况 甲方在公司出资的金额为:元;出资的方式为:;甲方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 二、乙方的基本情况 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工作单位: 三、委托事项 与公司股东身份(公司设立前是出资人)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设立公司、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四、委托事项的处理规则

1、所有涉及公司设立时,出资人的权利与义务,均由甲方做出决定,乙方根据甲方的决定,以自己的名义,办理公司设立时出资人全部的事宜; 2、所有涉及公司成立后直至公司完成解散行为的全过程中,股东应有的权利与义务,均由甲方作出决定,乙方根据甲方的决定,以自己的名义,办理全部相关事宜; 3、乙方行使的有关出资人或股东的权利与义务必须以甲方根据本协议,另行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为依据,但遇有紧急情况的除外; 4、如遇有紧急情况,乙方应本着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从有利于甲方利益的角度,可以先行处理该项事务,但事后应及时向甲方告知,并补办书面授权委托书; 5、紧急情况是指无法立即得到甲方的指示或书面授权,且有关事务不立即处理将会给甲方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失; 6、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亲自进行,除非另行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委托任何第三人; 7、乙方根据授权委托书处理事务,应尽到善良管理人的责任,乙方如下行为如造成对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及时的赔偿 (1)乙方在在没有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所进行的任何行为;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将甲方交办的事务转委托第三人; (3)在执行事务过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其中,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指示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改变甲方指示处理委托事项的,视为乙方故意或有重大过失。 五、告知义务 1、甲方作为公司的股东,有权通过乙方了解公司的一切情况,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对甲方希望了解的关于公司的事项,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展开尽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告知甲方;

天然气供气合同协议书范本 标准版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有关天然气供气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合作标的 1、乙方拟在甲方园区内建设LNG气化站一座,用于向甲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生态园区供应天然气,气化站供气规模为日供气___________m3。 2、该站为LNG气化站,在甲方提供的土地上建设,以甲方名义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支出。 3、乙方按项目标准提供LNG气化站设备一套,乙方拥有该设备所有权,在甲乙双方合作期间,该套设备为项目提供服务;甲乙双方合作结束,乙方撤走该套设备。 4、供气质量:在合同期内,乙方交付给甲方的天然气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所规定的天然气。 5、项目建设期为个月,项目建设技术和施工费用由乙方负责。 6、项目如需办理相关手续,由乙方负责完善相关技术资料,甲乙双方负责办理。 二、合同有效期 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日止。 三、天然气的计量与价格 1、天然气按立方米计量,具体以LNG气化站出口IC卡流量计读数为准。 2、天然气价格:单价按每标准立方米计算(元/m3),在当地商业用气价格的基础上下降 ___________%。如遇天然气价格政策性调整,则乙方供气价格同向同幅度调整。 四、气化站装置

天然气供应所需装置设备由乙方提供,产权属于乙方,具体范围为甲方用气设备前阀门逆流方向的燃气设施、设备、管道等。 甲方厂区内用气设备由甲方投资,产权属于甲方,具体范围为甲方用气设备前阀门顺流方向的燃气设施、设备、管网等。 2、设备运行、维护和保养 乙方负责气化站装置范围内的专用燃气设施的管理和运行维护保修,费用由乙方负担。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负责提供LNG气化站建设的场地、水电及办公场所等。 2、合同有效期内,使用乙方提供的天然气。 3、保证日用气量为 Nm3以上。 4、要求乙方按质按量提供天然气。 5、乙方无故中断供气,甲方有权要求迅速恢复供气并提供中断供气原因说明及双方协商解决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6、天然气管线、设施、设备发生天然气泄漏或存在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及时通知乙方限量或停止供气。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负责提供气化站全套设备及技术,并确保所提供的设备质量,乙方拥有产权。 2、负责LNG气化站内所有操作人员的岗前技术培训。 3、负责LNG气化站气源的供应及天然气质量。 4、负责LNG气化站的设备运行维护及保养。 5、有权对甲方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甲方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 6、甲方用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或安全事故时,乙方有权中断供气,且因此甲方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

液化天然气LNG买卖合同

液化天然气LNG买卖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液化天然气(LNG)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下,本着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的共同意愿,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买卖货物种类 1.买卖货物:液化天然气,简称LNG。 2.货物质量:液化天然气气质必须符合GB/T19204-2003《液化天然气国家标准》。 第二条、买卖价格及标准 1.开展具体业务前,液化天然气价格根据周边市场价格具体约定,以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LNG价格确认函》为准。并加盖业务专章才有效。 2.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液厂统一调价,本合同价格同比调整。除此之外,不受其他影响价格因素而变化。 (注:甲方在供货方面采取客户等级评定制度,常年稳定客户甲方承诺给予最大力度保障。) 第三条、货物的运输及交付 1.双方约定,货物由甲方负责安排车辆运输至乙方指定的LNG过磅点。 2.双方约定,过磅点即为货物的交付地点,乙方签收《过磅单》的时间即为该次货物的交付时间,交付后,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四条、结算方式 1.根据双方约定,甲方首次车辆到站双方确认无误正常卸载交付,在

下一次运输到站卸载交付后乙方按照双方合同规定将前一车LNG货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如不能及时结清货款,甲方有权停止下车LNG卸载,同时所产生的压车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2.每月25日经过双方核对无误后,甲方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发票开具为一票制。 第五条、供气数量及计量方式 1.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供气量不少于 /天。 2.用气量以甲乙双方确认的《LNG价格确认函》为准,乙方每月25日根据用气情况向甲方提供书面用气计划,并提前3天报用液计划(传真、电子邮件等)。 3.液化天然气按重量计量,气量以甲方出具液化厂《过磅单》为初步依据,以乙方计量结果为复核。 4.在进站压力和出站压力保持一致的前提下合理损耗为1%,如每车液化天燃气计量差在正负200公斤以内(含200公斤)由乙方自行承担,合理损耗在200公斤以上的额外部分由甲方承担天然气款项和结算。 5.根据本条第三款、第四款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无异议后,在《过磅单》上签字,即为本次交付的最终气量。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因突发性线路、设备和交通堵塞或其它故障造成供气停止的(非不可抗力原因),甲方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全年的用液量由甲方独家供应,甲方确保向乙方常年不间断供气,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断液并造成实际损失的,甲方需赔偿乙方2000元/小时的经济损失。如乙方用液量由多家供应,临时向甲方调配液体时,甲方不承担断液损失。

天然气供气合同正式版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天然气供气合同正式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用气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气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供、用气双方的权利和责任,确定正常的供气程序,安全、合理的使用天 然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和《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经供气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供气 1、供气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供气方式:乙方在甲方厂区内以LNG储罐及气化装置(以下简称“装置”)通过管道输送方式向甲方供气。甲方无偿提供满足装置需要的建设用地,并负责做好土建工程工作。 3、供气质量:LNG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天然气》(GB 17820-2012 )中所规定的二类天然气有关标准。 二、用气参数 1、用气性质:液化天然气。 2、用气量: 小时连续供气,瞬时小时最大用气量:Nm3,日均用气量:Nm3 三、气价 1、供气人根据用气人的用气性质和种类,按照省政府职能部门批准的天然气价格, 按5_元/立方米收取天然气气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天然气价格调整时,按照调整文件执行。 四、装置 1、装置 天然气供应所需装置设备由乙方提供,产权届于乙方,具体范围为LNG装置出站阀门逆流方向的燃气设施、设备、管道等。 甲方厂区内用气设备由甲方投资,产权届于甲方,具体范围为LNG装置出站阀门顺流方向

资金代持协议书范文3篇

资金代持协议书范文1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投资某某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对由乙方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某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出资人民币5万元(以技术出资方式),占某某注册资本金的5%,并以乙方作为名义投资人代为行使相关投资人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投资委托。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作为名义出资人在某某的合伙人登记名册上具名、由乙方代为投资及收取股息或红利、代为缴纳各类税费、以及代为行使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授予投资人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有权在投资退出后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代为持有该投资所形成的投资权益,不得将此权益转让及质押。 2.在乙方投资代持期间,因代持投资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投资相关的管理费、银行托管费、律师费、审计费、会务费等)应由甲方承担,乙方可代为支付,但最终进行收益分配时应从甲方投资收益中扣除。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某某的合伙协议、本协议及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4.甲方作为“投资代持”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未获得甲方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指定代持的投资及其收益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2.乙方承诺在取得投资收益后,将代持投资所产生的相应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其他收益,并扣除相应税费)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60日内通知甲方,并按期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管道天然气供气协议(民用户)

管道天然气供气协议 用气方(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气方(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为了改善城市能源结构,明确供、用气双方的权利和责任,确定正常的供用气程序,安全、合理地使用管输燃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和《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供、用气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下称“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供气地点、供气压力及通气时间 1.供气地点: 2.供气压力: 3.通气时间:在甲方交纳全部燃气用户建设费后,由甲方通知乙方,乙方在 天内进行置换通气。 其他约定: 第二条 气价及气费付款方式 燃气价格根据政府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实施的价格执行,按 元/NM 3收取。如果因国家政策和市场情况出现较大变动需调整价格,乙方经政府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后,可实施调整后的新价格。 付款方式:甲方持磁卡到乙方营业厅或其他授权售气地点购买天然气或每月由甲方向乙方直接交纳气费。 第三条 增容与变更用气 合同编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经 办 人:

1.如果甲方需要增加用气设备,须提前通知乙方,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负责安排安装。 2.如果甲方需要变更燃气用途、户名、燃气具的规格型号及数量、增加用气量、移动表位或管线,均应事先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安装,甲方不得擅自实施。 3.甲方如暂停或停止用气,应及时通知乙方。 第四条维修与服务 1.用户户内燃气设施产权属用户所有,庭院管网资产属小区居民共同所有,产权分界点是: [1]调压箱出口,即低压与中压交界处;[2]其它:。 2.自置换通气之日起,乙方对向甲方提供的灶具、热水器免费保修1年,采暖炉免费保修2年,并对甲方户内的管、阀等燃气设施免费保修1年;甲方从其他经销商处购置的燃气设施和超保修期发生的其他维修业务,费用由甲方负担。因甲方私自移装、改装或人为造成设施损坏或其他损失的,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3.供气后,乙方将按照天然气行业的管理方式进行业务安全管理并提供服务,若甲方燃气设施出现故障,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及时派维修人员到现场排除故障。 4.乙方对燃气设施正常检修,如可能影响甲方使用燃气,应提前通知甲方(但出现紧急情况除外),甲方应给予协助和提供方便。 5.燃气计量表应按国家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规定进行强制检定和更换。在一年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和更换;超过保修期后,若有一方对燃气计量表的计量提出疑义,由双方委托有关机构检测,若检测结果与提出疑义方意见相一致,则检测费用由对方支付;若检测结果与提出疑义方意见不一致,则检测费用由提出疑义方支付;如需要更换燃气计量表,则更换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安全供用气 1.乙方应使甲方了解天然气安全使用规定,对甲方人员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并提供咨询服务。 2.甲方应当严格遵守安全使用规定。 3.为了人身和财产安全,《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规定用气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1)使用各种设备或方法盗用燃气; (2)擅自安装、拆除、改装、迁移管道燃气设施; (3)擅自改变燃气用途; (4)在设有燃气管道设施的房间内放置炉火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电器设备的接地导体; (6)使用明火检查泄露;

天然气供气合同协议书

天然气供气合同协议书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天然气供用气合同 签订地: 甲方(供气方): 乙方(用气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天然气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政府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供气地址、种类及供气约定时间、气量: 1、供气地址: 2、供气种类: 3、供气时间:合同有效期年,自年月8日始至年 5月7日止。到期后,双方无异议,合同顺延。 第二条供气方式及交接: 1、以气源供气。 2、天然气的交接地点为:乙方厂区内。 3、双方安排相关人员每周五抄表并在《供气量交验单》上签字确认。 第三条压缩天然气价格、计量及结算:

1、价格按照元/方计算,价格调整至与市场价一致。价格根据可市场情况进行相应的上下浮动。 2、天然气付款实行预付款制,乙方预交气款后甲方予以供气,气款不足则停止供气。 3、计量器具定期在法定检测部门进行检测,以确保公平计量。 第四条设备投资及安装: 调压计量设备、管道和储气瓶组均由甲方投资建设,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将厂区内安装设备区域内杂物清理完毕,预留安全距离,设置警示标志。 第五条安全供、用气 1、调压计量设备、管道和储气瓶组安全由甲方负责,保障设备能够安全运行。 2、安全生产由乙方负责,甲方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并提供咨询服务。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安全使用规定。 3、为了人身和财产安全,《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规定乙方不得有以下行为:(1)使用各种设备或方法盗用燃气; (2)擅自安装、拆除、改装、迁移燃气设施; (3)擅自改变燃气用途; (4)在设有燃气管道设施的房间内放置炉火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股权代持协议书范本

股权代持协议书范本 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委托内容 1.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民币***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下简称“代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份作为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

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3.2 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3.3 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3.4 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4.2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7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3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

天然气供气合同

供气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气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气人和用气人在天然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气人与用气人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气地址、种类、性质 (一)、用气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气种类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用气性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供气方式和质量 (一)供气方式 1、供气人通过管道输送方式向用气人供气。 2、供气约定:____小时连续供气,最大小时流量______NM3。 (二)供气质量 供气人所供天然气气质应当符合“《天然气》GB17820-1999”标准。 第三条用气的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 (一)供气人根据用气人的用气性质和种类,按照省政府职能部门批准的天然气价格,按________元/立方米收取天然气气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天然气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供用天然气的计量、天然气气费结算方式

1、供用天然气的结算计量器具为:天然气计量表(G163罗茨流量计),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认定。 2、供用天然气的计量:供、用气双方以管道天然气计量器具的读数为依据结算。(当计量系统发生故障,以更换新系统后三个月的月平均气量来结算发生故障期间的月度用气量) 3、结算方式:预缴费收费方式,由用气人在用气前按计划需用量预先到供气人售气点预存下一月期内气量费用,以月为结算时间点,一月结算一次。 第四条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是:用气人专线阀门气体流动方向的下游属用气人所有,上游属供气人所有。 (二)产权分界点(含)逆天然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由供气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顺天然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至天然气用气器具由用气人负责维护管理,或者由用气人有偿委托供气人维护管理,但需双方另行约定。 第五条供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用气人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建议并监督用气人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用气人若不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供、用气,造成损失的,供气方不承担责任。 (二)监督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数量、使用范围内使用天然气,有权制止用气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气。 (三)用气人用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供气人有权建议用气人改善、更换用气设施并有权中断供气。 (四)用气人在用气前未交付天然气气费的,供气人有权中断向用气人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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