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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墟甲骨文女名结构分析

殷墟甲骨文女名结构分析
殷墟甲骨文女名结构分析

殷墟甲骨文女名結構分析1

趙鵬

人名結構所涉及的最基本的問題就是姓氏制度和婚姻制度的問題。鄭樵在《通志·氏族略》中說:“三代之前,姓氏分而為二,男子稱氏,婦人稱姓。氏所以別貴賤,貴者有氏,賤者有名無氏……故姓可呼為氏,氏不可呼為姓。姓所以別婚姻……”周代金文和先秦典籍中的人名基本如此。

殷墟甲骨文中的人名,有其自己的特點。考慮到女名的問題與姓氏制度的研究緊密相關,所以我們在分析人名結構的時候,把男名和女名分別進行分析。這裡我們著重對殷墟甲骨文中的女名結構進行分析。

我們將殷墟甲骨文中的女名分爲單一形式的女名和複合形式的女名兩種。

一單一形式的女名

單一形式的女名是指用一個單音節詞來指稱女名,沒有其它的附

加或附屬成分。例如:婐、、嬂、、嫀、嬉、、、等,有些學者稱其為“女化字”。

()貞:力()。《乙編》2[小字]

二複合形式的女名

1本文據筆者博士論文《殷墟甲骨文人名與斷代的初步研究》(線裝書局,2008年7月)相關章節修改而成。

2蔣玉斌綴合。本文引用卜辭時,釋文一般用寬式。卜辭釋文裏,□表示缺一字;表示所缺之字數目不詳;字外加[]號,表示按照文例擬補的字。用來注釋的字外加()號。所引甲骨凡出自《甲骨文合集》的,只写片号。

複合形式的女名是指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詞來指稱一個女名。複合形式的女名一般以“身份某”結構爲主。構成女名“身分”的主要有:婦、女、子、司3、妻、妾、丁人、亞。

.婦某某婦

“婦”為一種身份,“婦某”中的“某”有些是私名,有些是國族名。例如:婦寳(臼)、婦(臼)、婦姼()、婦光()、婦(臼)、婦()、婦姃()、婦妥()、婦利(臼)、婦息(臼)、婦杞(反)、婦喜(臼)、婦婐等。

()庚子卜,殻:婦婐娩,。

貞:婦婐娩,不其。正[賓一]

“某婦”中的“某”為夫族名或丈夫之名。例如:角婦、雷婦、

般婦等。

()甲戌卜,王:余令角婦朕事。[賓]

()壬申卜,貞:禦般婦。[賓一]

()癸酉,余卜,貞:雷婦又(有)子。[子組] 卜辭中有“中婦”。

()貞:中婦尊餗其用于丁示。[賓出]

我們不能確定“中”的性質是族名,還是排行。

許多學者整理殷墟甲骨文中婦名的時候都把“望乘帚”作爲人名來看待,認爲其所指為望乘的妻子。“望乘帚”出現在兩版歷組二類卜辭中:

()丁未貞:王其令望乘帚,其告于祖乙一牛,父丁一。

丁未貞:王其令望乘帚,其告于祖乙一牛。4[歷二] ()丁未貞:王其令望乘帚,其告于祖乙。

丁未貞:王令卯達(撻)5危方。 [歷二]

3參見裘錫圭:《說“以”》,《古文字論集》,第108頁,中華書局,1992年8月。

4蔡哲茂:《甲骨綴合集》,第88組,臺北:樂學書局,1999年9月。

5“達”原釋為“”,此從趙平安釋,讀為“撻伐”的“撻”,後“達(撻)”字皆同。趙平安:《“達”字兩系說——兼釋甲骨文所謂“途”和齊金文中所謂“造”字》,《中國文

裘錫圭先生認爲這兩版卜辭中的“帚”都應該讀為“歸”6,“望乘帚”應該是“望乘”這個人“歸”。

這兩版卜辭中所涉及的人名究竟是“望乘”還是“望乘婦”呢?我們贊同裘錫圭先生的意見,認爲這兩版所涉及的人名為“望乘”。

卜辭中有一些關於“令某人歸”的占卜:

()辛卯卜,爭,貞:勿令望乘先歸。九月。[典賓]

()貞:令侯歸。正[典賓]

()貞:令沚歸。六月。[典賓]

除了上舉的《合集》,賓組卜辭中還有一些關於“令望乘先歸”的占卜,如:《合集》7、8、、、、、《英藏》、《英藏》。

商人經常把臣子的往來情況報告給先王,如《屯南》把“亞往”報告給丁,《屯南》把“畫其步”報告給丁。所以上舉()()中的“帚”很有可能就是“歸”,卜辭卜問把命令望乘回去這件事報告給祖乙和父丁。

歷組二類卜辭中,有幾版與()()應該是可以繫聯的同事卜卜辭:

()丁未貞:王令卯達(撻)危方。[歷二]

()庚辰貞:令望乘達(撻)危方。[歷二]

()庚辰貞:令望乘。《英藏》[歷二]

()庚[辰]貞:□令。

辛巳貞:其告令[望]乘。

于祖乙告望乘。

字》,新二十七期,第51~63頁,2001年12月;又收入曾憲通主編:《古文字與漢語史論集》,第218~225頁,中山大學出版社,2002年7月。

6裘錫圭:《論“歷組卜辭”的時代》,《古文字研究》,第六輯,第286頁,中華書局,1981年11月;後收入《古文字論集》,第277~320頁,中華書局,1992年8月;《甲骨文獻集成》第十五冊,第370~384頁。

7裘錫圭缀合。

8白玉崢缀合。

于大甲告望乘。《屯南》[歷二]

()是庚辰這一天卜問命令望乘撻伐危方嗎。()是庚辰這一天卜問命令望乘去做某事嗎。()是庚辰這一天卜問命令望乘去做某事嗎。第二天辛巳卜問把命令望乘這件事報告給祖乙還是大甲。()()()是為同一件事而作的占卜。()是丁未這一天卜問把命令望乘回去這件事報告給祖乙還是父丁。()是丁未這一天卜問把命令望乘回去這件事報告給祖乙嗎,同時還卜問王命令卯去撻伐危方嗎。()是丁未這一天卜問王命令卯去撻伐危方嗎。繫聯後這組卜辭的意思應該很明確,王先命令望乘撻伐危方,後來又命令他回去,讓卯接替他撻伐危方。從這組卜辭來看,“帚”也應該讀為“歸”。所以,從目前我們所能看到的甲骨文來看,“望乘婦”這個人名是不存在的。

另外有幾條卜辭中的“帚”也應該讀為“歸”。如:

()壬寅卜,:令帚(歸)伯。[肥筆]

()庚戌:王令伐旅帚(歸)。五月。[小字]

()辛未卜,王:勿帚(歸)。

辛未卜,王:帚(歸)。[賓]

()方其帚(歸)。[典賓]

()乙未貞:其令亞侯帚(歸),惠小[乙告?]。《屯南》[歷二]

()丙戌卜,貞:帚(歸)。

帚(歸)。9 [歷]

()辛帚(歸)沚戈(戓)。[歷草]

胡小石指出上舉()辭中的“帚”應讀為“歸”,認爲是“假帚為歸”10。濮茅左先生指出上舉的()、()、()中的“帚”為“歸”,認爲是借“帚”為“歸”。並且指出()辭的大意是:五月庚戌日,

9許進雄綴合。

10胡小石:《讀契札記》,《江海學刊》,第一、二期,1958年3、4月;後收入《胡小石論文集三編》,第102頁,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甲骨文獻集成》第十一冊,第434頁。

王命令征伐旅的軍隊歸來11。方稚松先生指出()、()卜辭中的“帚”應讀為“歸”。我們認爲()、()、()中的“帚”亦應讀為“歸”。

關於“帚”讀為“歸”,從文字學上也可以得到很好的解釋。

唐蘭在《殷虛文字記》中指出:

說文:“彗,埽竹也,从又持甡。篲,彗或從竹。,古文彗,從竹從習。”按彗為埽竹,古之通詁,然从又持甡,無繇取象。別本作則,亦乖

帚形。獨卜辭作,與形相近。然則是王帚,本象草形,為掃帚,乃

狀其器。及變爲,其本義遂不可尋矣。12

余謂卜辭作者,帚之初文,與等字相近,實象植物之形。爾雅釋草:“葥王蔧”。注:“王帚也。似藜,其樹可以爲埽彗,江東呼之謂落帚”。是帚字之形正象王帚一類之植物,以其可為埽彗,引申之,遂以帚為埽彗之稱,習久忘本,遂不知帚字本象樹形矣。13

裘錫圭先生在《殷墟甲骨文“彗”字補說》中說:

甲骨文中从“帚”的“”()字,有時寫作从。或。早期金文

中的“婦”字,卜戈婦爵寫作从,山婦觶寫作从。曾為《西清古鑑》所著錄的一個方鑑,銘文共三字,左字為“射”,右字似是“桑”,中間一

字作。過去多稱此器為“射女鑑”,把中間一字的右旁跟右邊的那個字合起來看成一個字。其實中間一字也是“婦”字。《攈古錄金文》著錄一同銘之盤,但將銘文摹倒(卷一之一,頁)。盤銘所用之字雖與鑑銘同,字序卻不一樣,“婦”字在左,“桑(?)”字在中,“射”字在右。“婦”字右旁

11濮茅左:《商代的骨符》,香港中文大學中國文化研究所中國語言及文學系列編:《第三屆國際中國古文字學研討會論文集》,第187~192頁,香港中文大學,1997年10月;《甲骨文獻集成》,第二十七冊,第241~243頁。

12唐蘭:《殷虛文字記·釋習騽》,第20頁,中華書局,1981年5月。

13唐蘭:《殷虛文字記·釋帚婦》,第25頁,中華書局,1981年5月。

作,寫法較繁。由以上所說,可知(帚)、(彗字所从)二形本可通

用。甲骨文“歸”字作“”,似應為从“”(卜辭多用作“師”)“帚”

聲之字(《說文》以爲“歸”字“从止,从婦省,聲”,恐不可信。)此“帚”

旁大概就讀“彗”的音。“彗”是匣母祭部字,“歸”是見母微部字,聲韻皆近,所以可以相諧 (14)

關於“帚”讀為“歸”的問題,筆者曾向陳劍先生請教。陳先生在回信中根據裘錫圭先生的意見進一步指出:

獨體的“帚”與獨體的“(彗字所从)”二形可以通用,則除了裘

先生所舉的獨體的“”用爲“帚(婦)”和“歸”字中的“帚”讀“彗”

音的情況,當然也可能存在獨體的“帚”形就代表“彗”的讀音的情況。

當跟“帚”也用來代表“婦”一樣,皆出於“一形多用”。“(彗字所从)”

所象的是植物“王蔧”的形象,王蔧即地肤,也称王帚、落帚。《爾雅·釋草》:“葥,王蔧。”郭璞注:“王帚也,似藜。其樹可以爲埽蔧,江東呼之曰落帚。”古文字單複常無別,兩個“”即卜辭字、“彗”字的上半、以及“習”字所从等。王蔧可爲笤帚(或者說當時笤帚最常用的製成材料就是王蔧),所以“帚”字既可以直接寫作獨體的“”,也可以畫出

其下端加以結束之形與普通的“”形相區別,以後兩形就逐漸分化開了。已經畫出其下端加以結束之形的“帚”,從材料來說仍是“蔧”,因

此也仍可用以表示“蔧彗”。因此,獨體的“帚”和獨體的“(彗字所从)”,都是既可以代表笤帚之“帚”的讀音,也可以代表用以製成笤帚的“蔧”的讀音的。“望乘帚”一類“帚”字,就是因爲其讀“彗蔧”音

而假借爲“歸”的,再加注意符“”就成爲卜辭普通的“歸”字了。

.某女某

“女”為身份,可能為“女子”之義,前面的“某”為父國族

14裘錫圭:《殷墟甲骨文“彗”字補說》,《華學》,第二輯,第35頁,中山大學出版社,1996年12月。

名,後面的“某”為私名。例如:妝女(《屯南》)、逆女娥()。

有時候“女”不出現,人名結構為“某某”,前面的“某”一般認爲是該女子所在的父族名,後面的“某”為私名。例如:屰、屰嬂、屰、何(均見於)。

《合集》是一組非常有名的婦女卜辭。林澐先生對其釋讀如下:

()使人先曰屰?——先曰何?

()癸亥卜:子夕往匄逆娥?——匄逆女(毋)娥?

匄屰?

匄屰嬂?

匄屰?

()匄何?——匄何女(毋)?

並且解釋說:

“如果我們讀一下《儀禮·士婚禮》,很自然地會推想到這正是一組擇婚的占卜。其中逆和何是武丁王室卜辭中常見的族名,亦見於銅器銘文。

第()小段是遣使向逆、何兩族分別‘納采’以前所卜。第()()兩段是在‘問名’(參看《左傳·襄公十二年》)之後,再進行選擇,以便決定娶哪個族的哪一名女子,好進而‘納吉’。”15

宋鎮豪先生對其釋讀如下:

癸亥卜,子夕往逆以。

匃逆女。

匃何。

匃何。

匃屰。

匃屰嬂。

匃屰。

匃娥。

使人,先曰:逆娥。

先曰:何。

並解釋說:

15林澐:《從子卜辭試論商代家族形態》,《古研》,第一輯,第329~330頁,中華書局,1979年8月;後收入《林澐學術文集》,第46~59頁,中國大百科全書書版社,1998年12月。

“《合集》刻了一組有關武丁時王室娶女逆迎婚禮的卜辭,反映内容難能可貴。逆、屰一字。《說文》云:‘逆,迎也。’匃有乞求義。《倉頡篇》:

‘匃,乞行請求也。’大意是癸亥日占卜,問子於晚上往迎致何、、嬂、

、娥等幾位新婦,又反復卜問親迎哪位,是否派使者先迎一位名娥的新婦,還是先迎何的新婦。”16

蔣玉斌先生釋讀如下:

()先曰屰。○先曰何。

()癸亥卜:子夕往屰匄娥。○匄逆毋娥。

匄屰。

匄屰嬂。

匄屰。

()匄何。○匄何。

蔣玉斌贊同林澐先生對這組卜辭的解釋17。

我們把這組卜辭釋讀為:

()先曰屰。①

先曰何。②

匄逆女娥。③

匄娥。④

匄屰。⑤

匄屰嬂。⑥

匄屰。⑦

匄何。⑧

匄何。⑨

癸亥卜:子夕往屰,。⑩(乙補倒乙補乙補18、乙同

16宋鎮豪:《夏商社會生活史》,第246~247頁,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4年9月第1版,2005年10月第2次印刷。

17蔣玉斌:《殷墟子卜辭的整理與研究》,第56~57頁,吉林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6年4月。

18蔣玉斌:《殷墟子卜辭的整理與研究》,第223頁,吉林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6年4月。

文)[婦女]

關於這組卜辭的整體解釋我們比較贊同林澐先生的觀點,認爲它是“子家族”卜問向屰、何兩個家族納采、問名的占卜。具體釋讀上我們認爲①②卜問先去屰族求娶女子,還是先去何族求娶女子。③我們認爲這裡的“”不應該讀為“毋”,“毋”在甲骨文中作爲否定副詞,後面通常不能直接修飾名詞。我們把“屰女娥”看作是一個女子的名字。其人名結構為“族名女私名”,卜辭中同結構的人名亦有“妝女(《屯南》)”。這條卜辭主要卜問求娶屰族女子娥嗎。④進一步卜問求娶娥嗎。⑤⑥⑦分別卜問求娶屰族的、嬂、嗎。⑧⑨卜問求娶何族的嗎。⑩卜問子在晚上前往屰族,會帶回來(女子)嗎。

以上這組卜辭中的“娥”、“”、“嬂”、“”均是“屰”族的女子的私名,“”是“何”族的女子的私名。

()乙亥卜:取妝女。《屯南》[小字]

這條卜辭卜問是否取妝族的女子名“”者。

女名中也有“某女”這種結構形式,其中的“女”可能是“女子”之義,“某”應為族名。例如:角女、疋女。

()庚寅卜,殻,貞:以角女。

庚寅卜,殻,貞:弗其以[角女]。正[典賓]

()行弗其以疋女。[典賓]

“某女”結構中的“女”有的可能應該是“母”,有“配偶”之義。姚孝遂先生說:“商代文字可以是‘女’,也可以是‘母’。”19陳夢家說:“母、妾、妻、奭均是同義。”20卜辭中“”讀為“母”主要見於先母的名字或用來表示“某祖的配偶某妣”,例如:()中彘。[婦女]

()于王亥。正[賓一]

19姚孝遂:《古文字的符號化問題》,《古文字學論集·初編》,第99頁;參見《甲詁》第445頁。

20陳夢家:《殷虛卜辭綜述》,第487頁,中華書局,1988年1月第1版,2004年4月第2次印刷。

()于祖丁妣甲禦。 [典賓]

()□辰貞:其生于祖丁妣己。[歷二]

以上四條卜辭中的“女”均應是“母”,第一條卜辭中的“中母”應該是先母的名字,第二、三、四條卜辭中的“母”應該有“配偶”之義,即“王亥的配偶”、“祖丁的配偶妣甲”、“祖丁的配偶妣己”。

有些生稱的女名中的“女”也可能讀為“母”,義為“配偶”。例如:克女、子女。

()庚辰卜,,貞:克女□毓□。 [子組]

()己巳卜,貞:子女不死。

其死。 [花東子組]

()甲子卜:克女□月。[午組]

“克女”可能即指“克妻”,“子女”應該是子的妻子。

卜辭中另有“季母”,可證生稱的女名中的“女”可讀為“母”。

()乙卜:季母亡不若。[花東]

陳劍先生指出:人名“季”《花東》出現次,此“季母”當即季之配偶。

卜辭中另外有一例我們認爲可能為“子弘女”。

()己未卜,出,貞:子弘21女(有)疾。不22。[出一]

()癸亥卜,出,貞:子弘弗疾。(有)疾。[出一]

()癸亥卜,出,貞:子弘弗疾。(有)疾。[出一]

我們認爲第一條卜辭中的“女”若為“毋”的話,一般後面可能要有“其”,表示可能性,以卜問子弘不會有疾病的可能性。裘錫圭先生指出:

卜辭最常用的否定副詞可以分爲兩組,即‘(一般釋為‘勿’)、弜’和‘不、弗’。前者通常是表示意願的,往往可以翻成現代漢語的‘不要’。

21“弘”,從裘錫圭釋,後“弘”字皆同。裘錫圭:《釋“弘”“強”》,《古文字論集》,第53~58頁,中華書局,1992年8月。

22參見裘錫圭:《關於殷墟卜辭的命辭是否問句的考察》,《中國語文》,1988年第1期,第13頁;《古文字論集》,第249~276頁,中華書局,1992年8月。

後者通常是表示可能性或事實的,往往可以翻成‘不會’或‘沒有’……

總之,在卜辭裏,不帶‘其’的‘毋’基本上屬於‘勿、弜’一組,而帶‘其’的‘毋’則屬於‘不、弗’一組。23

第二條、第三條卜辭中用“弗”也表明卜問是否有疾病應該用表示可能性的否定副詞“弗”,而不應該用表示意願的否定副詞“毋”。所以,第一條卜辭應該是卜問子弘女會有疾病嗎,驗辭中說“不”。另一種可能是第一條卜辭“女”後漏刻了“其”字,那麽這條卜辭就是在卜問子弘不會有疾病吧,驗辭中說不會有疾病。

卜辭中有一例“女”,其結構似為“女某”,但所在卜辭殘缺,又僅此一例,暫時存疑。

()女24王不。正[賓一]

.子某某子

“子某”中的“子”為身份,可能如同男性“子某”中的“子”一樣,是與商王有血緣關係的標誌。例如:子()、子(反)、子目。

()庚午卜,,貞:子目娩,。正[典賓早] 卜辭中另有“某+子”表女名,例如:

()壬午卜:子。

壬午卜:子不其。允不。 [賓] 我們認爲這裡的“子”應當是一個女名。卜辭中經常有卜問某個女子“”的占卜,意在卜問這個女子是否會生男孩。例如:()戊午卜:小臣不其。癸酉(向)25甲戌女。[十月]。

23裘錫圭:《談談古文字資料對古漢語研究的重要性》,《中國語文》,1979年第6期,第440頁;後收入《古代文史研究新探》,第161~162頁,江蘇古籍出版社,1992年6月第1版,2000年1月第2次印刷。

24趙誠認爲“女”是商王的下一輩。趙誠:《諸帚探索》,《古研》,第十二輯,第103頁,中華書局,1985年10月。

25裘錫圭:《釋殷虛卜辭中的“”“”等字》,《第二届國際中國古文字學研討會論文集》,第83頁,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1993年10月。

戊午卜:小臣。十月。

戊午卜:小臣。正[賓]

()丙子卜,:婦。乙。[賓]

()癸未卜,王:良。《懷特》[賓]

()婦不其。正[典賓]

()貞:婦多。[婦女]

.司某某司

“司”為身份,“某”為“女化字”時一般為女名。例如:司娥、

司等。“某”為天干時,一般指祭祀對象。例如:司癸()、司戊()。

()十月甲申卜,王:于妣己禦司。[小字]

()己酉卜,王:司娥娩,允其于壬。十一月。不。[小字]

()乙丑卜,王,貞:司娥子余子。[小字] 卜辭中有“某司”,這種人名一般是被祭祀的對象。例如:龔司()、尻司等。

()庚子子卜:惠小尻司。 [子組]

.某妻某

“妻”為身份,即“妻子”,前面的“某”為夫名,後面的“某”為私名。例如:妻。

()癸未卜,殻,[貞:旬亡(憂)26。](以上正面)王占曰:(有)求(咎)27,其(有)來,气至28。九日辛卯允

(有)來自北。妻告曰:土方我田十人(以上反面)。

26“”字原釋為“冎”,讀為“禍”,此從裘錫圭說,讀為“憂”。裘錫圭:《說“”》,《古文字論集》,第105頁,中華書局,1992年8月;《從殷墟卜辭的“王占曰”說到上古漢語的宵談對轉》,《中國語文》,2002年第1期,第70~76頁。

27裘錫圭:《釋“求”》,《古研》,第十五輯,第195~206頁,中華書局,1986年6月;後收入《古文字論集》,第59~69頁,中華書局,1992年8月。

28“气”字從沈培釋,有“終究”、“最終”之義,後“气”字皆同。參見沈培:《申論殷墟甲骨文“气”字的虛詞用法》,《北京大學中國古文獻研究中心集刊》,第三輯,第11~28頁,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年10月。

正反[典賓]

.某妾某

“妾”為身份,即“妻子”,前面的“某”為夫名,後面的“某”為私名。例如:子商妾、克妾。

()丁亥卜,亘,貞:子商妾29娩,不其。[典賓]

()癸卯卜,,貞:克妾。 [小字]

黃天樹師認爲“”為“克妾”的私名,可從。

花東子組卜辭中有一個女名叫“中周妾”。黃天樹師認爲

“”是私名,“中周”是夫名,“妾”有“妻子”之義30,我們認爲應當是正確的。

()甲子卜,貞:中周妾不死。

甲子卜:其死。 [花東子組]

有時候作爲私名的“某”不出現,人名結構表現為“某妾”,例如:汰妾、竹妾、磬妾、子不妾等。

()□□[卜],爭,貞:取汰妾。 [典賓]

()貞:唐弗爵竹妾。

竹妾。 [典賓]

()戊辰卜:子其(以)磬妾于婦好,若。

庚午卜:子其(以)磬妾于婦好,若。[花東子組] ()□□[卜],爭,貞:子不妾。[典賓]

.某丁人某

“丁人”為某種身份的人,前面的“某”是其所屬國族,後面的“某”應當是私名。例如:丁人、黃尹丁人嬉、黃尹丁人。

()貞:丁人(有)疾。 [典賓]

29裘錫圭:《釋“柲”》,《古研》,第三輯,第7~31頁,中華書局,1980年1月;後收入《古文字論集》,第17~34頁,中華書局,1992年8月。

30黃天樹:《〈殷墟花園莊東地甲骨〉中所見虛詞的搭配和對舉》,《清華大學學報》,2006年第2期,第95頁;後收入《黃天樹古文字論集》,第401~411頁,學苑出版社,2006年8月。

()丙戌卜,爭,貞:取黃尹丁人嬉。[賓三]

()丙午卜,爭,貞:黃尹丁人不31,在丁家,(有)子。[賓三]

黃天樹師認爲第一條卜辭中的“

族的名字叫做的丁人會有疾病嗎。第二條卜辭卜問取黃尹丁人嬉嗎。第三條卜辭卜問黃尹丁人在丁家生育孩子,不會突然昏厥或暴死吧,這裡的“丁家”我們懷疑指的就是武丁所在的家族。

以上的“丁人”、“黃尹丁人嬉”和“黃尹丁人”皆為女名。一方面她們的私名都是以“女化字”來命名的;另一方面卜辭中有關“有子”的占卜也都是卜問女子妊娠、生子的(如、等)。鑒于此,以上三人應為女子。

卜辭中有“單丁人”,“丁人”是身份,前面的“單”可能是

族名或地名,後面的“”應當是私名。所指是男性還是女性不明確。

()癸丑卜,爭,貞:旬亡(憂)。三日乙卯允(有)。

單丁人32于彔丁巳兔子鬼亦得疾。正(正同文)[典賓]

卜辭中還有“某丁人”和“丁人”,其性別不能明確。例如:黃尹丁人、黃丁人、伊丁人、丁人。

()癸卯卜,貞:今日令取黃丁人。七月。[賓三]

()入黃尹丁人。[賓出]

()貞:于乙亥入黃尹丁人。[賓三]

()□□卜,貞:今日其取伊丁[人]。正(《明後》同事卜)[歷二]

()丙子[貞]:又夢丁人于河其用。33(《英藏》同文)[歷

31“”,從陳劍釋,有突然昏厥或突然死亡之義。陳劍:《殷墟卜辭的分期分類對甲骨文字考釋的重要性》,第76~82頁,北京大學博士畢業論文,2001年4月;又收入《甲骨金文考釋論集》,第427~436頁,綫裝書局,2007年4月。

32从楊樹達釋。參見楊樹達:《讀胡厚宣君殷人疾病考》,《積微居甲文說·卜辭瑣記》,第60頁,中國科學出版社,1954年5月。

33蔡哲茂綴合。參見蔡哲茂:《甲骨新綴十則》,第二組,《古研》第二十六輯,第118頁,

二]

裘錫圭指出:“在歷組卜辭裏,黃尹改稱伊尹,所以‘黃丁人’也改稱為‘伊丁人’。”34這是正確的。

.亞某

“亞”可能為其貴族身份的標誌。例如:亞。

()亞夢父(憂)。[賓組]

殷墟甲骨文中的女名還有一種“某某”的結構形式,其構成暫不能詳。例如:霝。

()[辛]丑卜,殻,[貞]:霝不。(《英藏》、、為同套卜辭之一、二、三、四)[典賓]

以上我們討論了殷墟甲骨文中的女名有單一和複合兩種結構形式。複合結構的女名主要由身份與國族名或私名構成,構成女名“身分”的主要有:婦、女、子、司、妻、妾、丁人、亞。

(本文蒙黃天樹師、陳劍先生審閲並提出多處修改意見,謹致謝忱!)

初稿年月

二稿年月

三稿年月

定稿年月

中華書局,2006年11月。

34裘錫圭:《說卜辭的焚巫尪與作土龍》,《甲骨文與殷商史》,第一輯,第24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3月;後收入《古文字論集》,第218頁,中華書局,1992年8月。

殷墟甲骨文是商代晚期在龟甲兽骨上的文字... 试题答案

殷墟甲骨文是商代晚期在龟甲兽骨上的文 字... 试题答案 殷墟甲骨文是商代晚期在龟甲兽骨上的文字,是商王室及其他贵族利用龟甲兽骨占卜吉凶时写刻的卜辞和与占卜有关的记事文字,殷墟甲骨文的发现对中国学术界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甲骨文的发现证实了商王朝的存着。历史上,系统讲述商史的是司马迁的《史记殷本纪》,但此书撰写的时代距商代较远,即使公认保留了较多商人语言的《尚书盘庚》篇,其中亦多杂有西周时的词语,显然是被改造过的文章。因此,胡适曾主张古史作为研究对象,可“缩短二三千年,从诗三百篇做起”。从甲骨文的发现,将商人亲手书写、契刻的文字展现在学者面前,使商史与传说时代分离而进入历史时代。特别是1917年王国维写了《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及《续考》,证明《史记殷本纪》与《世本》所载殷王世系几乎皆可由卜辞资料印证,是基本可靠的。论文无可辩驳地证明《殷本纪》所载的商王朝是确实存在的。 甲骨文的发现也使《史记》之类的历史文献中有关中国古史记载的可信性增强。因为这一发现促使史学家们想到,既然《殷本纪》中的商王世系基本可信,司马迁的《史记》

也确如刘向、扬雄所言是一部“实录”,那么司马迁在《史记夏本纪》中所记录的夏王朝与夏王世系恐怕也不是向壁虚构,特别是在20世纪20年代疑古思潮流行时期,甲骨文资料证实了《殷本纪》与《世本》的可靠程度,也使历史学家开始摆脱困惑,对古典文献的可靠性恢复了信心。 甲骨文的发现同时引发了震撼中外学术界的殷墟发掘。“五四运动”促使中国的历史学界发生了两大变化:一是提倡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古史辩派对一切经不住史证的旧史学的无情批判,使人痛感中国古史上科学的考古资料的极端贫乏;二是历史唯物主义在史学界产生了巨大影响,1925年王国维在清华国学研究院讲授《古史新证》,力倡“二重证据法”,亦使中国历史学研究者开始往重地下出土的新材料。这些历史因素对近代考古学在中国的星期具有催生作用。1928年秋,当时的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开始发掘殷墟,其最初的目的乃是继续寻找甲骨。而第二次发掘时,已从主要寻找甲骨编程了对整个遗址所有遗存的科学发掘。 甲骨文的发现还大大加速了对传统的中国文字学的改造。汉代以后中国的文字学家崇尚许慎的《说文解字》,传统的文字学主要是《说文》学;但由于北宋以来金石学的发展,特别是对金文的研究,已不断地用商周古文字对《说文》的文字学进行补充。到了清代,对金石学的研究进

商朝的经济与文化

第二节商朝的经济文化 导入新课: 商朝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二个王朝,在甲骨文没有被发现,殷墟还没有被发掘之前,人们对商代的历史和文化了解甚少,主要通过后世历史文献的记载得知,主要文献著作有《史记》,其次还有《国语》、《左传》等,而殷墟与甲骨文的发掘与发现为我们了解和研究商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提供了更多的第一手资料,那么商代的经济在这一历史时期是如何发展,又取得哪些成就呢?我们带着这些问题来学习商代的经济文化。 讲授新课: 本节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来学习商代的经济文化: 一、农业 二、手工业 三、商业 一、农业 商代的农业生产力达到很高的水平。这 和统治阶级对农业的重视有重要的关系。商 王非常重视农业,商王对农业的重视,在甲 骨文中就可以看到。甲骨文中记载了大量的 商王亲自占问是否“受年”、“受禾”的卜 辞,意思就是获得丰收。 不仅如此,商王对于农业生产活动也非常关心,像垦田、翻地、播种、田间管理、收获以及粮食储藏等等,商王都经常过问,并派人前往查看。此外,卜辞中有大量占问风雨的记载,“祈雨”、“宁雨”的卜辞,也应与商王关心农业生产有密切关系。 根据甲骨文及古代文献的记载,商代的农业生产已经发展到了早期精耕细作的锄耕农业阶段。商代的农业取得成就有: 1.农具种类很多 2.农作物和经济作物丰富 3.种植技术提高 4.粮食产量提高 1.农具种类很多 起土工具:耒耜 耒就是尖木棒后来又在下部绑上短横木,以便能脚踏如图:甲骨文男字 “”即操耒治田之形。耜则在木柄下装耜冠。耜冠有木制的,也有骨制的。

如图: 总之,耒耜是古代社会非常普遍的耘土工具。耒耜已经从原始社会延续,现代门巴族仍在使用木耒。也正是由于耒耜的出现,使中华的农业文明得以持续发展。而后世出现的“犁”大概是从耒和耜中发展而来,商代是否有犁,还没有定论。郭沫若认为甲骨文中的“”字代表牛拉犁,下的小点,代表翻出的土,但是在考古学上还没有得到实物来证明商代已经有犁。 除草工具中石锄普遍使用。又出现了新式除草工具“辰”。 收割工具中镰普遍使用。又出现了新式收割工具“刈”。 谷物加工工具是组合工具石杵和石臼。甲骨文中的“秦”字,象双 手持杵舂禾状,而在殷墟的考古发掘中,也发现过石杵和石臼。 2.农作物和经济作物丰富 商代的农作物种类很多,后世说的“五谷”在商代已经出现,其中黍、稷是最常见的的作物。此外,菽、麦、麻、稻等。 (1)黍、稷、稻、麦 经济作物有: (2)蚕、丝、帛、桑 3.种植技术提高 对土地进行精细的平整管理; 施肥,用“圂厕储肥”是普遍采用的方法。 4.粮食产量提高 (1)王畿地区建有储粮的仓廪。 考古发掘商代遗址中,发现了大量储藏粮食的窖穴,这些窖穴挖在地面以下,最深可达八九米,一些窖穴的底部及壁部还有草拌泥涂抹,修建的十分讲究。另外,甲骨文中也有仓廪的廪字,很像露天的谷堆行。卜辞中记录不少商王派人去检查仓廪的内容,一方面说明粮食的储藏在商代的经济活动中占有十分重要地位,另一方面也说明当时的粮食产量已经有了较大的提高。 (2)酒器种类繁多。 比如有:爵、觥、觚、斝、角、尊、卣、盉、罍、壶等。 种类繁多的酒器,一方面说明商人喜欢饮酒,另一方面说明粮食有了大量剩余。 二、手工业 1.青铜铸造业 2.陶瓷业: 3.玉器制造

李雪山《甲骨文与中华文明的传承》阅读训练及答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甲骨文是指刻在龟甲和兽骨上的文字,迄今为止,共发掘出土154600余片,约有4600多个单字。在这4600多个单字中,经考释而公认的有1700个左右,仍有2900个左右的单字不识。研究证实,甲骨文是目前中国历史上公认现存最古老而自成体系的文字。 然而,长期以来,西方流行的观点是“中国文字是埃及传入的”。这种说法的代表人物是法国学者德经,他将汉字的象形文字和古埃及的象形文字对比后认为,中国文字是受埃及文字的启发而形成的。事实上,这种说法根本站不住脚。我们通过对比不难发现,甲骨文有着其独特的异彩之处: 中国文字出现的历史当属世界领先。巴比伦的楔形文字产生于5500年前,埃及的象形文字产生于4100年前。而随着中国考古不断的新发现,汉字的起源时间一再被提前。夏朝有没有文字,虽然还没有定论,但是许多夏王朝纪年范围内刻画符号的发现为我们提供了线索,如二里头文化刻画符号、陶寺文化朱书陶文等,有的已具有类似文字的性质。因此,我们认为夏代至少出现了文字的萌芽。 由甲骨文肇源的中国汉字具有连续性和使用时间长的特点。巴比伦的楔形文字到公元前四世纪随着波斯王国一起消亡了。埃及的象形文字到公元前五世纪也灭绝了,后来的埃及文字没有将其传承下去,以至于古埃及的象形文字长期得不到解读。而甲骨文的境遇却大不相同,它与后世的文字传承关系十分密切。 从文字结构看,甲骨文不仅完全具备后来汉字方块的特点,而且具有一定的规律性。古人总结的汉字造字的六种方法,即“六书”理论:指事、象形、形声、会意、转注和假借,在甲骨文中都可以找到例证。因此,可以说甲骨文是一种具有严密规律的文字,实为后世方块汉字的鼻祖。 中国汉字还对周边国家文字的形成产生了重大影响。据文献记载,中国汉字在秦汉年间传入越南,并长期使用汉字至十三世纪才有本国文字──字喃,直到十五世纪时,字喃才完全取代了汉字。汉代初年汉字传到朝鲜,直到李朝初期依据中国音韵,研究朝鲜语音,创造出朝鲜文字,并于公元1443年公布使用,朝鲜才有了自己的文字。晋朝初年汉字传到日本,至今在日本语中常用的汉字仍有1945个。而其他早期文明古国,巴比伦的楔形文字、埃及的象形文字,由于绝迹较早,其对周边国家文字的影响无从谈起。 以夏商周为代表的上古史,曾受到怀疑。一个重要原因是有关夏商周历史的材料很少。比较全面记载三代文明的是《史记》中的《夏本纪》《殷本纪》和《周本纪》,里面记载确切的纪年开始于西周共和元年(即公元前841年),而共和元年以前的中国历史一直没有公认的年表。再加上《史记》著于西汉,距夏商周时代较远,作者司马迁也没有见到过距其1000多年前的信史——甲骨文,从而导致人们对三代文明的质疑。 甲骨文发现后,学者们通过对殷墟甲骨文的研究,证明了《史记·殷本纪》的可信,证实了司马迁撰写的商代历史绝非向壁虚构,从而又极大地提高了《史记》中有关夏朝历史记载的可信度。考古学家和历史学家正以《史记·夏本纪》的记载为线索,探寻夏代的历史文化,目前已取得了可观的成绩。因此,用出土文物去印证古代典籍,重建夏商周三代文明的可信历史,甲骨文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摘编自李雪山《甲骨文与中华文明的传承》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3分) A.在已发掘出土的154600片甲骨中,约有4600多个单字,其中仍有2900个左右的单字没有被识别。 B.巴比伦的楔形文字、埃及的象形文字很早就灭绝了,而甲骨文却具有连续性和使用时间长的特点。 C.古人根据甲骨文总结了汉字造字的六种方法,即“六书”理论:指事、象形、形声、

《近百年来的殷墟甲骨文研究》高考阅读练习及答案(2016年全国I卷高考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殷墟甲骨文是商代晚期在龟甲兽骨上的文字,是商王室及其他贵族利用龟甲兽骨占卜吉凶时刻的卜辞和与占卜有关的记事文字,殷墟甲骨文的发现对中国学术界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甲骨文的发现证实了商王朝的存着。历史上,系统讲述商史的是司马迁的《史记·殷本纪》,但此书撰写的时代距商代较远,即使公认保留了较多商人语言的《尚书·盘庚》篇,其中亦多杂有西周时的词语,显然是被改造过的文章。因此,胡适曾主张古史作为研究对象,可“缩短二三千年,从诗三百篇做起”。从甲骨文的发现,将商人亲手书写、契刻的文字展现在学者面前,使商史与传说时代分离而进入历史时代。特别是1917年王国维写了《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及《续考》,证明《史记·殷本纪》与《世本》所载殷王世系几乎皆可由卜辞资料印证,是基本可靠的。论文无可辩驳地证明《殷本纪》所载的商王朝是确实存在的。 甲骨文的发现也使《史记》之类的历史文献中有关中国古史记载的可信性增强。因为这一发现促使史学家们想到,既然《殷本纪》中的商王世系基本可信,司马迁的《史记》也确如刘向、扬雄所言是一部“实录”,那么司马迁在《史记·夏本纪》中所记录的夏王朝与夏王世系恐怕也不是向壁虚构,特别是在20世纪20年代疑古思潮流行时期,甲骨文资料证实了《殷本纪》与《世本》的可靠程度,也使历史学家开始摆脱困惑,对古典文献的可靠性恢复了信心。

甲骨文的发现同时引发了震撼中外学术界的殷墟发掘。“五四运动”促使中国的历史学界发生了两大变化:一是提倡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古史辩派对一切经不住史证的旧史学的无情批判,使人痛感中国古史上科学的考古资料的极端贫乏;二是历史唯物主义在史学界产生了巨大影响,1925年王国维在清华国学研究院讲授《古史新证》,力倡“二重证据法”,亦使中国历史学研究者开始往重地下出土的新材料。这些历史因素对近代考古学在中国的星期具有催生作用。1928年秋,当时的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开始发掘殷墟,其最初的目的乃是继续寻找甲骨。而第二次发掘时,已从主要寻找甲骨编程了对整个遗址所有遗存的科学发掘。 甲骨文的发现还大大加速了对传统的中国文字学的改造。汉代以后中国的文字学家崇尚许慎的《说文解字》,传统的文字学主要是《说文》学;但由于北宋以来金石学的发展,特别是对金文的研究,已不断地用商周古文字对《说文》的文字学进行补充。到了清代,对金石学的研究进一步深入,使《说文》的权威性受到了极大的冲击。甲骨文的发现提供了汉字的早期形式,其构成离小篆甚远,多有象形、会意文字,令当时学者眼界大开。《说文》以小篆为本解释字源的理论难以维持,自此中国文字学就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 (摘编自朱凤瀚《近百年来的殷墟甲骨文研究》)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殷墟文化论文

殷墟文化 摘要:在传统的清明节假期中,我有幸参观了世界文化遗产——殷墟。殷墟是 安阳的最为著名的文化亮点,也是我国值得骄傲的文化遗产。在对殷墟的参观之后,使我了解许多关于殷墟的文化,使我对殷墟的敬佩之情更加深刻,由此我也为能在安阳这个文化之都学习而感到骄傲。 关键词:殷墟遗产价值 一.殷墟发掘和资料简史 殷墟,位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安阳市的西北郊,横跨洹河南北两岸。古称“北蒙”,甲骨文卜辞中又称为“大邑商”、“邑商”,是中国商代晚期的都城,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有文献可考、并为甲骨文和考古发掘所证实的古代都城遗址,距今已有3300年的历史。 1899年,金石学家王懿荣在北京发现中药店中所售龙骨上刻有一些很古老的文字(即甲骨文),意识到这是很珍贵的文物,于是开始重金收购。1900年,王懿荣的甲骨转归了刘鹗所有,他的亲家罗振玉得知这些甲骨来自于河南安阳的小屯村,于是多次派人去那里收购甲骨,并对其上文字作了一些考释,认为小屯就是文献上所说的殷墟。其后,王国维对这些甲骨文上的资料进行了考据,进一步证实这里就是盘庚迁都的都城。1928年到1937年,为了寻找更多的甲骨而开始进行发掘。中央研究院组织考古队对殷墟进行了15次科学发掘,后来由于抗日战争而停止,1950年起又重新开始发掘工作。1928年10月13日,受当时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委派,董作宾与临时工作人员开始对殷墟进行试掘,在18天的发掘中,共出土有字甲骨800余片及铜、陶、骨、蚌等若干,一个有别于传统史学与金石学的中国现代考古学时代由此开创。同年,在美国哈佛大学获博士的李济担任史语所考古组主任,并于1929年春主持殷墟第二次发掘,这也是殷墟首次正式发掘。1931年,国内首次将地层学原理应用于高楼庄后冈发掘,厘清了殷代、龙山和仰韶文化发展序列。1934年至1935年,侯家庄西北冈商王陵区被发现,墓坑棋布、文物宏富,轰动学界。1936年殷墟第13次发掘,考古队员在一处编号为YH127的窖穴中发现了形状规整、数量庞大、积叠有序的甲骨,这是殷墟历次科学发掘以来出土甲骨最多的一次,为甲骨文和殷商史研究提供了十分宝贵的材料。1950年,武官村大墓发掘,成为新中国首次殷墟发掘。1976年,小屯西北地发现商王武丁配偶“妇好”之墓,保存完好,极富学术价值。到1986年,已经对十几个点进行了20多次的发掘,获得了刻字甲骨15万片左右。 1961年3月,殷墟被公布为第一批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1年3月,殷墟被评为“中国20世纪100项考古大发现”之首。2006年7月13日,殷墟因具有全球突出普遍价值和良好的管理与展示,在第30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上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殷墟为商代后期的都城遗址,公元前1300年,商王盘庚迁都于今安阳市西北的小屯村一带,史称殷,历经八代十二王,共255年。 殷墟宫殿宗庙基址,为殷墟的主要组成部分,总面积约70万平方米.考古发掘始于上世纪30年代,发现大量珍贵文物,是中国考古学的发轫地,全国首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殷墟文化具有都市、文字、青铜器三大要素,是华夏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见征。 展厅采用古代的茅草为顶,这种草是专门从南方运过来的,具有防酸和碱和紫外线,不掉色等特点,前面是发掘出来的和原始大小一样大的中国最大的司母戊大方鼎,这是仿制的,总共两个,另一个是在王陵,原品现在北京博物馆地下展厅里,往北京送时都是枪核实弹特级

殷商甲骨文书法的意象美

殷商甲骨文书法的意象美沙鸥 “汉书艺文志曰:六书谓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造字之本也。颜注曰:象形谓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象事即指事也,谓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象意即会意也,谓比类合谊,以见指撝,武信是也;象声即形声,谓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转注谓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假借谓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文字之义,总归六书,故曰:立字之本也。”①“从现今掌握的考古资料来看,刻于龟甲兽骨上的殷代甲骨文,不但是中国最早的技术表现较为成熟较为精能的契刻艺术,而且无疑是中国最早的较为成熟较为系统化的文字”。②邓以蛰先生说过:“甲骨文字,其书法仰纯为符号,今固难言,然就其字之全体而论,一方面固纯为横竖转折之笔画所组成……他方面横竖转折却有其结构之意,行次有其左行右行之分,又以上下字连贯之关系,俨然有笔画之可增可减如后之行草书然者。至其悬针垂韭之笔致,横竖转折之紧凑,四方三角等之配合,空白疏密之调和,诸如此类,竟能给一段文字全篇之美观,此美莫非来自意境,而为当时大家之精心结撰可知也。”③甲骨文字虽为殷商之文字,自发现百年以来,研究之后莫不合六书。“甲骨文其造字原则偏重于形,自然保存着许多象形字,有些还带有图画的性质,…画成其物,随体诘诎?,……看甲骨文……便一目了然,十分清楚……如…象?,甲骨文也有多种写法,但突出其长鼻,一望而知乃是…象?字。又如…鹿?,甲骨文也有多种写法,但着重强调其双角、长颈,便很像一只鹿的形状了。类比者不乏其例。其他的动物之名,如牛、羊、豕、犬、马、虎、鸟、鱼、贝.....植物之名,如草、木、禾、黍、来......自然界的山、川、水、日、月、雷、电、雨、星……工具或器物之名,如弓、矢、舟、车、鼓、角、爵、尊、壶、戈……人体各部之名,如人、女、大、天、首、面、长、目、自、耳、口、齿、足......在甲骨文里也都是象形字”,虽无纯粹描摹自然物,但其意象之美已可使后人心领神会了。 “在象形的基础上添加一定的符号以表达比较抽象的概念,反映无形可象的较复杂的事物,这便是…指事?。《说文序》……把它解释为…视而可识,察而见意?……我想是非常确切不过了的。…视而可识?,…类似象形?,…察而见意?,近于会意。如作…母?,在女字中加上两点,指其胸部双乳,示女已长成,可为人配(毋有匹配义),亦用以指生育过的女子。……是人正立之形,在其腑下加上两点,作示两腋之所在,便是…亦?(腋之本字)……甲骨文会意字非常丰富,也最富于表现力,最耐人寻味……如以代表洞穴,则以的进退表示…各?( )与…出?( )的概念。以代表山阜,乃以两足 之上下表示…陟?( )…降? ( )的概念。以代表树木,乃以人对树木的不同位置来表示…休?;( )与…乘?( )的概念”。④甲骨文从象形到会意的过渡,使文字的形态的抽象性突出了,绘画形象的具体性便削弱了。靠形象建构的文字用法被打折扣地作为一种存在方式而作为一种辅助性新的建构方式而独立完成了人的心灵的某种意象隐含在流动的线迹之中。 “意”字的本意应是意思、意味,无论是《周易?乐辞》“书不尽言,言不尽意”,还是屈原的《楚辞?卜居》的“用君之心、行君之意”都有着明显的主观意味。通俗地说,意就是不过分地追求摹拟自然景物的真实,而力求脱略,强调自己的主观感受、抒发个人的情怀。 李日华提出的“身之所容”、“日之所瞩?、“意之所游?、“意之所忽处”,明确地提出了“意”的概念。即“既有所有作者营造的不可目睹只可神会的意境,又有读者神之畅游的无限空间”。“意”是不可目睹只可神会的;但又产生于作者营造的“象”中,如甲骨文“从”字,《说文解字》指出“从二人”,其一人在前,一人从其后之形可见……再如甲骨文“北”字,《说文解字》曰“从二人相背”。它不但字形上像其反背之状,而且意味上见出二人不和睦之态。真可谓境生象外,意发其中。唐人司图空在其《诗晶二十四》中说:“超以象外,得其怀中,持之匪强,来之无穷。”“象”的本意《说文》中解释为:“……异于他畜者……”,《文字蒙求》中则直接

说殷墟甲骨文中的“玉戚”

說殷墟甲骨文中的「玉戚」 陳劍* 本文主要討論《殷墟甲骨刻辭類纂》頁1263收為3262號字頭釋作「玉」的那個字(以下用△代替),其代表字形作、。研究者大都承認,△字在卜辭中當是表示「玉器」一類意思或是專指某一種「玉器」,但對其字形則有釋讀為「朋」、「寶」、「玉」、「珏」、「琮」和「賏」等多種異說。從近年所見甲骨論著看,似乎信從釋「玉」和釋「琮」兩說的研究者最多。 本文排比分析殷墟甲骨文中△字的不同形體,聯繫族氏金文中象形性更強的△字,通過跟殷墟甲骨文中象形的「戚」字的字形和出土的商周「玉戚」實物之形仔細比較,論證了△是「玉戚」的象形字,其字形象鋒刃朝上放置的兩側有齒牙形扉棱的戚體之形。 接下來本文進一步梳理△及以它為偏旁的字在殷墟甲骨文裡的用法,指出義為「玉戚」的△在卜辭中或用為祭品,或用為臣下向商王等的獻納之物。以△為偏旁的字有些跟△用法也相同,當是其假借字或繁體。 最後本文結合「戈」與「圭」、「王」與斧鉞類武器「揚」在字形和讀音上相類似的平行關係,認爲「玉戚」字△的讀音也應該可能與「戚」相近,△是由武器「戚」轉化為禮玉,又將「戚」字讀音稍加改變而來。據此推測,「玉戚」字△尌是《爾雅·釋器》裡的「琡」字,其它古書和出土文獻裡或寫作「(璹)」、「」,或假借「」字爲之。 關鍵詞:殷墟甲骨文古文字考釋玉器玉戚琡 * 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

一、待討論之字的字形及舊說檢討 本文主要討論《殷墟甲骨刻辭類纂》頁1263收為3262號字頭釋作「玉」的那個字。這個字(以下用△代表)《類纂》字頭下列了、兩類代表字形。前一類主要見於賓組卜辭,後一類主要見於歷組卜辭。在近年新公佈的殷墟花園莊東地甲骨卜辭中,1 這個字也多次出現,寫法又有不同。下面先分類組列出一些字形,每類中靠前的是我們認爲更爲接近原始字形的。 (一)賓組△字:《合集》15058 《英藏》1291 《合集》16976正 《合集》14735正 《合集》6033反 《英藏》1264正 《合集》14735正 《前》6.26.7 《合集》5598正 《合集》4059正 (二)歷組△字:《合集》34657 《合集》32535 《合集》32721 《合集》34562 《合集》32420 《屯南》225 (三)《花東》△字:()288 180 372 391 37 490 90 149 427 29 可以看出,歷組跟賓組字形的主要區別在於其中部的橫筆是否穿透相連,花東卜辭的字形則常常作橫置,絕大部分又有所省略。 研究者大都承認,從這個字在卜辭中的用法看,它當是表示「玉器」一類意思或是專指某一種「玉器」。至於其字形,則有釋讀為「朋」、「寶」、「玉」、「珏」、「琮」和「賏」等多種異說。2從近年所見甲骨論著看,似乎信從釋「玉」和釋「琮」兩說的研究者最多。3 這些說法在字形上都缺乏可靠的根據,實不可信。 1見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編著,《殷墟花園莊東地甲骨》(昆明:雲南人民出版社,2003)。以下簡稱「《花東》」。 2看松丸道雄、高嶋謙一編,《甲骨文字字釋綜覽》(東京: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叢刊第13輯,1993),頁197。 3釋「玉」之說較詳細的論證可參見連劭名,〈甲骨文「玉」及相關問題〉,文化部文物局古文獻研究室編,《出土文獻研究》(北京:文物出版社,1985),頁239-243。釋「琮」之說詳見沈之渝,〈釋〉,《上海博物館集刊——建館三十周年特輯(總第二期)》(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頁3-6。收入《沈之渝文博論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頁115-119。又參看賴炳偉,〈說「琮」(外二章)〉,中國古文字研究會、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編,《古文字研究》第二十五輯(北京:中華書局,2004),頁273。

历史趣闻商朝文字介绍 中国商代文字甲骨文的出现演变

如对您有帮助,可购买打赏,谢谢 商朝文字介绍中国商代文字甲骨文的出现演变 导语:商代的文字资料,主要有陶文、玉石文、甲骨文和金文,而以晚商的甲骨文为最多。各种质料上留下来的文字都与甲骨文属于同一系统,因而商代的 商代的文字资料,主要有陶文、玉石文、甲骨文和金文,而以晚商的甲骨文为最多。各种质料上留下来的文字都与甲骨文属于同一系统,因而商代的文字可以甲骨文为代表。甲骨文是我国汉字发展史上的一种文字,是晚商时期占卜记事文字,也是当时实际使用的文字。对于这种占卜记事文字的名称,开始有人叫它作“龟版文”、“龟甲文”、“甲骨刻辞”、“龟甲兽骨文字”,后来又有人叫它作“贞卜文字”、“甲骨卜辞”、“殷虚卜辞”,还有人叫做“殷虚书契”、“殷虚文字”等,最后约定俗成地把它叫做“甲骨文字”,简称“甲骨文”。 商代甲骨文兼有象形、会意、形声、假借、指事等多种造字方法,已经是成熟的文字。在出土的甲骨卜辞中,总共发现有四千六百七十二字,学者认识的已有一千零七十二字。甲骨文因刻写材料坚硬,故字体为方形。而同时的金文,因系铸造,故字体为圆形。 几十年来,殷墟出土的甲骨卜辞约有十五万片,已经发现将近五千个单字。据统计其中能认识的和能隶定为汉字者共1723字,未能认识和未能隶定的单字共2549字,另有合文371字。 从文字的构造来看,后人所谓的“六书”,即象形、指事、会意、假借、形声和转注这六种构成文字的原则,在甲骨文中都已具备,但更多的还是象形、会意、形声和假借四种。 象形字。都是把具体事物经过省易画出来的,例如:(犬)、(豕)之类,是象动物的躯体;(木)、(禾)之类,是象植物的枝干;⊙(日)、(月)之类,是取于天象;(土)、(田)之类,是取于地理; 生活常识分享

近百年来的殷墟甲骨文研究

近百年来的殷墟甲骨文研究 殷墟甲骨文是商代晚期刻在龟甲兽骨上的文字,是商王室及其他贵族利用龟甲兽骨占卜吉凶时写刻的卜辞和与占卜有关的记事文字。殷墟甲骨文的发现对中国学术界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甲骨文的发现证实了商王朝的存在。历史上,系统讲述商史的是司马迁的《史记殷本纪》,但此书撰写的时代距商代较远,即使公认保留了较多商人语言的《尚书? 盘庚》篇,其中亦多杂有西周时的词语,显然是被改造过的文章。因此,胡适曾主张古史作为研究对象,可“缩短二三千年,从诗三百篇做起”。从甲骨文的发现,将商人亲手书写、契刻的文字展现在学者面前,使商史与传说时代分离而进入历史时代。特别是1917年王国维写了《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及《续考》,证明《史记?殷本纪》与《世本》所载殷王世系几乎皆可由卜辞资料印证,是基本可靠的。论文无可辩驳地证明《殷本纪》所载的商王朝是确实存在的。 甲骨文的发现也使《史记》之类的历史文献中有关中国古史记载的可信性增强。因为这一发现促使史学家们想到,既然《殷本纪》中的商王世系基本可信,司马迁的《史记》也确如刘向、扬雄所言是一部“实录”,那么司马迁在《史记?夏本纪》中所记录的夏王朝与夏王世系恐怕也不是向壁虚构,特别是在20世纪20年代疑古思潮流行时期,甲骨文资料证实了《殷本纪》与《世本》的可靠程度,也使历史学家开始摆脱困惑,对古典文献的可靠性恢复了信心。 甲骨文的发现同时引发了震撼中外学术界的殷墟发掘。“五四运动”促使中国的历史学界发生了两大变化:一是提倡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古史辩派对一切经不住史证的旧史学的无情批判,使人痛感中国古史上科学的考古资料的极端贫乏;二是历史唯物主义在史学界产生了巨大影响,1925年王国维在清华国学研究院讲授《古史新证》,力倡“二重证据法”,亦使中国历史学研究者开始注重地下出土的新材料。这些历史因素对近代考古学在中国的兴起具有催生作用。1928年秋,当时的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开始发掘殷墟,其最初的目的乃是继续寻找甲骨。而第二次发掘时,已从主要寻找甲骨变成了对整个遗址所有遗存的科学发掘。 甲骨文的发现还大大加速了对传统的中国文字学的改造。汉代以后中国的文字学家崇尚许慎的《说文解字》,传统的文字学主要是《说文》学;但由于北宋以来金石学的发展,特别是对金文的研究,已不断地用商周古文字对《说文》的文字学进行补充。到了清代,对金石学的研究进一步深入,使《说文》的权威性受到了极大的冲击。甲骨文的发现提供了汉字的早期形式,其构成离小篆甚远,多有象形、会意文字,令当时学者眼界大开。《说文》以小篆为本解释字源的理论难以维持,自此中国文字学就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 (摘编自朱凤瀚《近百年来的殷墟甲骨文研究》)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殷墟甲骨文是商代后期王公贵族占卜吉凶时写刻在龟甲或兽骨上的文字,它的 发现对中国学术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B. 在殷墟甲骨文发现之前,人们只能从有限的文献记载中了解中国历史上存在一 个商王朝,然而这些文献却并非成于商代。 C. 由于缺少成于商代的文字史料,因此从稳妥的角度出发,胡适认为古史研究大 致可从西周时代开始进行。 D. 1917年王国维写的《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及《续考》,证明了《史记? 殷本纪》所载内容的真实性。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 在20世纪20年代疑古思潮流行时期,一些历史学家对《世本》的可靠性将信 将疑,认为其中记载的一些内容恐怕是虚构的。 B. 旧史学的研究既缺少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又缺乏科学的考古资料。因而它受 到古史辨派的无情批判。 C. 王国维的“二重证据法”让中国历史研究者认识到,在考证古史时不仅要注重 历史文献的记载。也要重视地下出土的新材料。 D. 许慎的《说文解字》没有利用汉字的早期形式,而主要依据小篆来研究古文字, 这使它在解释字源方面存在着一定的不足。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尚书?盘庚》明显是后人改造过的文章,由此看来,尽管其中保留了许多商人 语言,但是仅凭此篇仍不足以证明商王朝的存在。 B. 若想证实司马迁在《史记.夏本纪》中记录的夏王朝与夏王世系的客观存在,还 要依靠地下出土的新材料。 C. 第二次殷墟发掘的目的发生了改变,是因为历史语言研究所认识到,除了甲骨 之外,遗址的其他遗存也可以作为研究中国历史的材料。 D. 直至殷墟甲骨文被发现,学者们探究先民的造字之法才有所凭依,从此中国的 文字学就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

认识甲骨文.

認識甲骨文 甲骨文是商周遺留下來,最為珍貴的歷史文物之一。本文將就其名稱、出土年代、出土地點、最早研究收集甲骨者與殷墟發掘考古之貢獻,略作介紹。 大綱 一、名稱 二、出土年代 三、出土地點 四、最早認識甲骨文的人 五、國內搜集甲骨的人 六、殷墟發掘與其它地區之考古發現 七、甲骨的數量 八、甲骨的產地 九、卜辭的內容 十、結論 一、名稱 甲骨文初被發現並加以重視研究之後,學者曾給予各種不同的名稱,例如: (一)、龜甲、甲文、龜甲文字等。然而甲骨文並不僅刻寫於龜甲上,也有刻寫於獸骨或人頭上。 (二)、契、殷契、甲骨刻文。甲骨文以契刻為多,部份則以毛筆書寫。 (三)、貞卜文、甲骨卜辭、殷墟卜辭。甲骨文多數屬卜辭,也有記事文字。 (四)、殷墟文字、殷墟遺文。考殷墟發現之文字,除甲骨文外,尚有銅器、玉器、石器與陶器文字,甲骨文不能概括殷墟文字全貌,且殷墟之外也有出土甲骨文。 (五)、商簡。認甲骨為竹簡並不正確。 所以,將其定名為「甲骨文」或「甲骨文字」應較恰當。而甲骨學的建立和名稱的確定,也完成於短短數十年之內,如自一九三一年周予同先生著「關於甲骨」至一九四四年胡厚宣先生著「甲骨學商史論叢」,「甲骨學」一詞便此確立。 二、出土年代 據最早認識並搜集甲骨的學者之一王襄所言,初發現是在一八九八年冬末,一八九

九年秋始為世所知。不過我國古代早有厚葬之俗,盜墓之風亦盛,殷代王陵遠在漢朝就曾被盜,是以秦漢時代可能即有甲骨出現,只未見諸文字記載。羅振玉之弟羅振常首先指出,一八九八--一八九九年之前數十年,即有甲骨出土之事實。「此地埋藏龜骨,前三十餘年已發現,不自今日始也。北方土中埋藏物多,每耕耘,或見稍奇之物,隨即其處掘之,往往得銅器、古泉、古鏡等,得善價。是人得骨,以為異,......其極大胛骨,近代無此獸類,土人因目之為龍骨,攜以視藥鋪。.......骨之堅者,或又購以刻物。購者或不取刻文,則以鏟削之而售。其小塊及字多不易去者,悉以填枯。」由此可見,甲骨非某年某月某日突然出土便即公諸世人。應是一八九八--一八九九年之前安陽農民,就已發現;後為古董商知悉轉售於京津一帶,至一八九九年王懿榮認識其古寶,出高價收購,始為世知重。 三、出土地點 一八九九年甲骨文初被發現,引起一些收藏家和古器物研究者競相購買,古董見有利可圖,對真實出土地點密而不宣;或詭稱出自河南湯陰,或說出於衛輝。後經羅振玉多方打聽終於探知甲骨實出安陽西北五里之小屯村。羅氏謂一九○八年即得悉甲骨真正出土地點,一九一五年更親赴安陽實地考察,確實查證甲骨出土地點及出土情況。 四、最早認識甲骨文的人 傳聞一八九九年,山東福山人王懿榮,在北京作官,為患瘧疾食用中藥,當藥包從宣武門外達仁堂買回時,王氏親自審視,發現藥材龍骨上刻有文字。王氏本是金石家,精研銅器銘文之學,揣測此物絕非區區,從而收買研究,甲骨文字自此見重於世。 但據王懿榮次子王漢章言,光緒已亥、庚子間,有古董商至安陽小屯購得牛骨龜版,攜歸京師,為王氏述之。王氏考定為商代卜骨,確定其文字在篆籀之前,乃畀以重金,令悉數購歸。 若此,則王氏之識甲骨來自商賈;然,王氏為最早認識、收集甲骨之人,迨無疑問;此劉鶚、羅振玉、王國維等人共所承認。 五、國內搜集甲骨的人 一八九九年王懿榮自山東古董商人范維卿購得甲骨十二片,每片價銀二兩。一九○○年春又自范氏購得八百多片,價約「二百金」;同年另一古董商趙執齋,又將甲骨數百片售予王氏,值「百餘金」。是秋,義和團起,王氏以國子監祭酒任團練大臣,至八國聯軍入京,王氏殉難;所藏甲骨大部,約千餘片,由其子售予劉鶚;餘小部份贈天津新學書院。

甲骨文的临摹与书写课件资料

甲骨文的临摹与书写 一.甲骨文的文字特点 从字体的数量和结构方式来看,甲骨文已经是发展到了有较严密系统的文字了。汉字的“六书”原则,在甲骨文中都有所体现。但是原始图画文字的痕迹还是比较明显。 (1)字形多变: 在字的构造方面,有些象形字只注重突出实物的特征,而笔画多少、正反向背却不统一。

(2)体式丰富: 甲骨文的一些会意字,只要求偏旁会合起来含义明确,而不要求固定。因此甲骨文中的异体字非常多,有的一个字可有十几个甚至几十个写法。

(3)因字成型 甲骨文的形体,往往是以所表示实物的繁简决定大小,有的一个字可以占上几个字的位置,也可有长、有短。

(4)线条瘦硬 因为字是用刀刻在较硬的兽骨上,所以笔画较细,方笔居多。

(5)形象生动 甲骨文是师法自然,合众美的结果,大部分字在大自然中可以找到相对应的形状、声音、轨迹等。 万[萬] 形如蝎子.蝎子为胎生昆虫,母蝎产子,每胎可达数一甚而 百集幼蝎不等.幼蝎产出后,即自动攀附于母蝎身上,背部尤多, 密密麻麻若不可胜数,古人见之,即以蝎子之形不可胜数之“万” 字. 春 上方是草木抽发的曲芽,下面那一部份是一个计时的标志, 组合起来,表示草木遨生开始的时序. 至 一支箭由远方而来,射到靶上,一横代表箭靶 观 是一只猫头鹰的特写,最上面是羽,角中间一竖是 喙,两侧是一双眼睛.显出一副主神贯注观贯注观察的样子, 最下面的是乌,表明猫头鹰的类属.此字充分的掌握住了猫头 鹰的表情。

二.甲骨文的艺术特点 由于甲骨文是用刀刻成的,而刀有锐有钝,骨质有细有粗,有硬有软,所以刻出的笔画粗细不一,甚至有的纤细如发,笔画的连接处又有剥落,浑厚粗重。结构上,长短大小均无一定,或是疏疏落落,参差错综;或是密密层层十分严整庄重,故能显出古朴多姿的无限情趣。 甲骨文,结体上虽然大小不一,错综变化,但已具有对称、稳定的格局。所以有人认为,中国的书法,严格讲是由甲骨文开始,因为甲骨文已备书法的三个要素,即用笔、结字、章法。殷墟甲骨文是目前所知我国最早的系统文字,也是比较成熟的文字。而上古文字的点横撇捺、疏密结构,用今天的眼光去看,确实初具用笔、结体、章法等书法要旨,孕育着书法艺术的美,很值得欣赏与品味。以甲骨文而言,郭沫若在1937年出版的《殷契粹编》的序言中,就对其书法体现非常赞赏:“卜辞契于龟骨,其契之精而字之美,每令吾辈数千载后人神往。文字作风且因人因世而异,大抵武丁之世,字多雄浑,帝乙之世,文咸秀丽。而行之疏密,字之结构,回环照应,井井有条……足知现存契文,实一代法书,而书之契之者,乃殷世之钟王颜柳也。”(一)笔法特点: 自殷墟甲骨文被发现至今,专家、学者共整理出单字四千多个,可辩识者一千余字。因其历史久远、辩识难度大,长期以来,它一直被大多数人所疏远。其实,这种古老的文字还是有它的可读性的,是有规律可循的。通过对甲骨文的学习、研究,发现甲骨文主要有横、竖、曲、斜、点五个基本笔划,这五个构件造就了殷商甲骨文苍古雄劲,灵动多姿的艺术风格 甲骨文是汉字的早期形式,尽管当时贞人在书写或契刻时未必将其作为书法艺术来创作,但从现存的甲骨文中仍可以看出先民们对毛笔与刀的运用已十分成熟,且形成了一套特有的技巧。 商代已有毛笔,从朱书或墨书甲骨上看,用毛笔书写的字迹点画呈柳叶形,用笔的起止运收及其外部轮廊变化很有规律,力度很强。 从中可以看出,甲骨文字的书写入笔轻而疾;运笔有疾有徐,转折处圆润自然,与契刻后的效果差距较大,尤其是曲笔更为明显,弯转处多为搭接而成。 总之,甲骨文大部分是以刀代笔,不象毛笔书写那么自如,因此笔道中间略粗,两端稍尖,显得瘦硬、坚实、爽利、富有立体感。且刀法不拘一格,丰富多彩,充分表现了文字初级阶段的朴茂、稚拙与生动。 对于现代人来说,这些书迹与后来笔法纯熟、规整的书法作品相比,显得更加自然,具有一种朴素的美感。

浅谈甲骨文的历史文化意义

浅谈甲骨文的历史文化意义 甲骨文是现存中国古代最早的一种文字,因其最早发现在动物 骨头上而得名。甲骨文的形状会略有差异,大致为武丁时期的甲骨 最为完整,同时武丁时期也是现存甲骨数量最多的时期。甲骨文发 现地位于XX省安阳市殷都区小屯村、花园庄一带,而后扩大到后冈、和洹水北岸的侯家庄西北冈、高井台子、大司空村等地。自殷墟发 掘以来,先后出土有字甲骨约15万片。郭沫若称:“殷墟的发现,是新史学的开端”。 1什么是甲骨文 甲骨文制作的方法是先将准备好的龟甲或兽骨处理,然后在背 面钻洞到即将要穿透而又未穿透的程度,再用火烘灼,龟甲的正面 就会在钻洞的四周出现裂纹,这些纹路称为「兆」。负责观察纹路的 就是占卜的人,叫做「卜官」,在判断吉凶之后,才将卜问的内容书 写或刻画在甲骨上。除了卜问吉凶之外,还有的甲骨文是用来记事的,记事的甲骨文字多用刀子刻,有的是先用笔写好后再刻出来, 也有的是直接刻画出来的。甲骨文内容是殷商王室占卜的一些纪录,商朝的人普遍迷信鬼神,大事小事都要卜问,有些占卜的内容是天 气情况,有些是农作收成,也有问病求子的,而打猎、作战、祭祀 等大事,更是需要占卜了!所以从甲骨文的内容可以隐约了解殷商 时期的人的生活情形,也可以得知商朝历史发展的状况。 2甲骨文的历史文化意义 甲骨文的出土,不仅把中国有文字记载的可信历史提前到了商朝,而且由于甲骨文内容丰富,涉及殷商历史、文化、政Z、经济 的各个方面,被称为中国古代乃至人类最早的“档案库”。对甲骨 的研究,也产生了一门新的学科———甲骨学。

2.1甲骨文的历史价值:甲骨文的发现证明了商王朝的存在。在甲骨文发现以前,人们只能从以前的文字记载中知道有商王朝, 并没有实实在在的实物来证明,但甲骨文的发现让大量殷商人篆刻 的文字摆在了我们面前,这些文字也填补了以郑州二里岗为代表的 早商文化和以殷墟为代表的晚商文化之间的空白,从而完善了商代 的编年框架。在殷墟里陈列着的大量甲骨、青铜器都向我们展现了 当时殷商人的生活形态。在殷墟王陵遗址中我们从他们使用的器皿 可以看出当时殷商人的饮食文化,从他们使用的务农工具也可以学 到现代工具从古代的发展演变等等。甲骨文为古代信仰、古代社会 制度以及若干重大历史事件留下了考古依据。这不仅是中国历史研 究的一件大事,同时鉴于甲骨文在世界文明史上的地位,也是世界 历史研究中重要事件。 2.2甲骨文的文化价值:文字的出现意味着人类走向文明, 甲骨文是中国有据可查的最早的文字体系,它提供了中国古代特有 的造字法则,对三千多年以来的中国文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甲骨 文具有一定体系并有比较严密的规律,篆刻精湛,内容丰富多彩, 对中国古文字研究有重要作用。过去,古文字研究的主要的依据是 商周青铜器上的铭文,如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甲骨文比《说文 解字》要早1500年,并且它是来源于直接出土的文物,可信程 度更高,对研究汉字的起源和发展,纠正《说文解字》的疏失,解 决青铜器铭文中悬而未决的问题,都有极大价值。随着1903年 第一部甲骨文著作《铁云藏龟》的出版及其后甲骨的不断著录,甲 骨文走出了学者的书斋,从“秘不示人”的个人摩挲雅玩变为大众 可及的“公器”。自此,甲骨文成为全社会的文化财富吸引着更多 学者投身研究之中。甲骨文从发掘共计出土甲骨154600多片,

殷墟

殷墟 商代晚期都邑遗址。位于今很难安阳西北小屯村一带。东起后岗,西至北辛庄,南至铁路苗圃,北至三家庄,总面积约24平方公里,即古本《竹书纪年》所云“自盘庚迁殷至纣之灭,二百七十三年更不徙都”的殷。北宋以来时有商文物出土,清末又出土甲骨文。自1928—1937年,中央研究院曾进行十五次大规模发掘,建国后历年又进行钻探、发掘。其布局是:宫殿和宗庙区在小屯村东北洹河以南的中心地区,发现建筑基址五十多座,建在凹形、方形、长方形的夯土台基上,并发现圆形铜柱基,其下有天然大卵石。还发现建筑物奠基、置础、安门、落成典礼时杀害的人骨。这里还出土大量遗物和十万余片甲骨。也还发现一些中、小墓葬,妇好墓亦在此处。宫殿区以西,发现宽7—12米,深5—10米的大灰沟,当是人工挖成的防卫设施。洹河北岸至侯家庄西北冈、前小营村之间是殷王陵区和祭祀场,发现大墓十三座和上千小墓。出土大批铜器、玉器、骨器、陶器和用于祭祀和殉葬的人、狗、马、象、鹰等骨骸。殷墟中心区以外,大司空村、高楼庄、四盘磨等地发现小型房基、墓葬,当为平民居住区。殷墟西区发现近千座小墓,可分八区,当为族葬墓地。从大司空村和殷墟西区墓葬群及其出土文物看,平民已在分化。小屯村东南1公里处的苗圃北地为铸铜遗址,面积约一万平方米,发现房子和大量炼铜坩埚、陶范等。小屯西的北辛庄是制骨遗址,发现有房基、骨料、半成品和制骨工具,制品以笄和锥为多。此外,后岗发现几座族葬墓和杀殉坑,共埋人54具。殷墟发掘为商代考古奠定了基础,也为商代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研究提供了丰富资料。 二里头文化 介于龙山文化和商文化二里岗期之间的一种青铜时代文化。1952年发现于河南登封玉村,因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较为典型,故名。以前曾称为“洛达庙类型”文化。二里头文化主要分布于河南西部和山西南部,因有一定差异,又分为二里头类型和东下冯类型,在河南东南部、湖北北部、河北南部及陕西东部等地也陆续有所发展。偃师二里头遗址分四期。一、二期由河南龙山文化发展而来,陶器多褐色,器形多平底,纹饰多蓝纹、细绳纹及方格纹,与二里岗类似的因素逐渐增加。在二里头遗址发现有宫殿建筑基址,有青铜器爵、斝、戈、戚、刀、镞、铃和嵌绿松石牌饰等,在灰坑、灰层中发现散置人骨架,这些大都属于三、四期。宫殿基址经复原,有堂、庑、门、庭,规模较大。二里头文化的碳—14法测定年代接近夏代纪年,又分布在传说中的夏人活动范围内,为探索夏文化提供了丰富数据。有学者认为二里头一、二期属夏文化,三、四期为商文化早期;也有学者主张一至四期都是夏文化。 大禹治水 传说尧舜统治时期天下洪水为害,尧命有崇氏首领鲧治水。鲧用堵塞的方法,结果失败,被舜殛死。舜又命鲧之子禹治水。禹接受了父亲失败的教训,改用疏导的方法。禹治水期间,在外十三年,三过家门而不入,经过艰苦卓绝的努力,终于治平了洪水。禹的声望日隆,舜死后拥戴为部落联盟的首领,由于平治了水土,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这也为奴隶制国家的建立提供了必要的经济基础。 夏文化 夏人活动区域内夏王朝时期的居民留下来的物质文化遗存叫夏文化。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来,在古籍记载的夏人活动地区豫西、晋南一带发现二里头文化,在考古学发展序列上补足中原地区龙山文化和商文化二里岗期中间的缺环。其中有几种主要的看法:一.河南龙山文化晚期和二里头文化一至四期都是夏文化;二.二里头文化的一至四期都是夏文化,但河南龙山文化晚期不是夏文化;三.河南龙山文化晚期和二里头文化一、二期是夏文化,而二里头文化三、四期属于商文化;四.二里头文化一、二、三期为夏文化,偃师二里头遗址即夏都阳城。大家对第一、二期遗存可能是夏文化的认识比较一致。这时期生产水平有较大发展,已是青铜时代,农业上的发展表现为生产工具进步和专用酒器增多。生产的发展导致贫富分化的加剧,主要表现在墓葬中出现分正常埋葬的人骨,及宫殿基址中庭发现的人殉坑,反映这一时期已经进入阶级社会。对夏文化分歧的解决有待于考古发掘提供更多物证,同时有待于多学科结合研究取得确切数据,对目前推算出的夏商纪年进行验证或修正,将夏朝的绝对年代确定下来,从而为夏文化探讨提供可靠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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