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视界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视界 › 船舶液体危险货物水上过驳作业许可业务流程(1)

船舶液体危险货物水上过驳作业许可业务流程(1)

船舶液体危险货物水上过驳作业许可业务流程(1)
船舶液体危险货物水上过驳作业许可业务流程(1)

船舶液体危险货物水上过驳作业许可业务流程

一、执法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五)项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三十二条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三十五条、第五十三条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八)《液货船水上过驳作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第二十二条

二、岗位职责

(一)受理人(分支海事局政务中心监督员)负责对船舶液体危险货物水上过驳作业许可申请的受理、决定文书的发放、有关信息的传递等;

(二)初审人(海南海事局危防处监督员)负责审核、制作决定文书、有关材料归档和台帐登记工作等;

(三)复审人(海南海事局危防处负责人)负责对材料的审核。

(四)审批人(海南海事局分管领导)负责审批。

三、工作流程

(一)受理

1、受理人收到船舶液体危险货物水上过驳作业许可申请后,应对申请是否属本机构管辖范围、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等进行审查,申请材料应包括:(1)《液货船水上过驳作业申请书》;

(2)拟过驳作业点水域概况和环境状况可行性论证材料;

(3)拟进行过驳作业的船舶(卸、装载船舶)资料,包括国籍证书、(国际)防止油污证书、适装证书、保险文书和最近一次安检报告及复印件;

(4)过驳作业所需配备的有关设备、器材的清单和辅助船资料,按规定需经检验的设备需提交有关检验证明;

(5)水上储库具备的靠泊船型和尺度;

(6)过驳作业方案、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包括经论证的限制作业的条件;

(7)过驳水域通航环境安全评估报告(适用于特定水域多航次过驳作业);

(8)拟设置助航标志的方案(必要时);

(9)过驳船舶油污损害保险证明及复印件;

(10)参与过驳人员的培训证明及复印件;

(11)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2、对资料齐全、文书填写完整的,受理人予以受理,应向申请人出具加盖受理专用章的《海事业务受理通知书》,受理情况进行登记;其中对特定水域多航次过驳作业申请的资料完备性有疑义的,向申请人出具加盖受理专用章的《海事业务申请材料收存单》,收存情况进行登记并及时处理,5个工作日内未做答复的,视为受理。

3、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机构职权范围的,受理人应当及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受理专用章的《海事业务不予受理通知书》。

4、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受理人应当告知并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5、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应当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适用于特定水域多航次过驳作业收存材料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受理专用章的《海事业务补正通知书》。

6、申请人应在复印件上署名及签注日期,受理人经审查与原件一致,将原件退回申请人。

7、受理人受理后,填写《海事业务审批表》并将相关申请材料送初审人。

(二)初审

初审人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后在《海事业务审批表》签注审核意见,将相关材料提交复审人。

(三)复审

复审人对材料进一步审核并签注复审意见。

(四)审批

审批人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后在《海事业务审批表》上签注审批意见。

(五)办理与告知

1、审批人审批同意的,由初审人制作加盖危险货物管理专用章的《海事行政许可决定书》。

2、审批人审批不同意的,由初审人制作加盖危险货物管理专用章的《不予海事行政许可决定书》。

3、办理完毕后,由初审人在《船舶防污作业审批台帐》中登记。

4、初审人将《海事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予海事行政许可决定书》转受理人通知申请人领取或送达申请人,受理人进行登记。

5、审批同意的,受理人应并及时将相关信息发给现场监管部门/人员。

(六)归档

办理完毕后,初审人应及时将《液货船水上过驳作业申请书》、申请材料、《海事业务审批表》、现场核查书面材料或记录、《海事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予海事行政许可决定书》附本或复印件等材料进行归档。

四、参考执法标准

(一)《液货船水上过驳作业申请书》内容填写完整、规范。

(二)审查要点:

1、当地有能力接靠拟装卸液货船的公用专业液货码头设施的,不应进行水上过驳作业;

2、除救助人命和保护环境等紧急情况外,禁止进行《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污染公约及其1978年议定书》中所定义的X类和Y类高污染、高粘度有毒液体物质的过驳作业;

3、过驳作业对水域环境、资源以及附近的军事目标、重要民用目标不构成威胁;作业水域及其底质和周边环境适宜过驳作业的正常进行;对于特定水域多航次过驳作业,过驳水域应进行通航环境安全评估;

4、所拟定的过驳方案、管理制度、作业程序、应急措施和拟配备的监护、应急和防污染能力应充分考虑到船舶所载货物的危险性与污染危害性,按要求配备辅助船舶、辅助设备和防污设备;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符合水上交通安全与防污染的要求;

5、参与货物操作和装卸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专业培训,参加过驳作业的人员应能使用相互理解的语言或操作词汇进行通信和联络;作业指挥人员应具有作业船舶的船长资历;

6、超过20年船龄的外国籍液货船不得进入中国水域从事过驳作业;

7、参加过驳作业船舶必须持有有效的《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物保证证书》;

8、国际航行油船应根据证书的附件审查是否符合我国单壳油轮淘汰政策的规定,所载货物为证书所列的适装货物,《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物保证证书》或保险证明在有效期内;

9、最近一次安检报告,重点审查遗留缺陷对作业安全的影响;

10、过驳作业所需配备的有关设备、器材的清单和辅助船资料包括靠泊碰垫、输油软管、辅助船的数量与功能、围油栏、吸油毡及消油剂等;按规定需经检验的设备需提交有关检验证明包括消油剂的认可证明、输油软管定期检验合格证明等。

(三)内河船舶液体危险货物水上过驳作业,可按规定免于提交“过驳船舶油污损害保险证明及复印件”。

(四)一般船舶单航次过驳作业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办结,特定水域多航次过驳作业7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受理的材料齐全合格,许可的程序规范,受理情况登记清楚。

(六)印章使用正确、规范,台帐记录、档案收集完整。

(七)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简化审批流程,按照“受理-审核”(一级审批)执行,由审核人负责审批。

五、执法文书及台帐

(一)《液货船水上过驳作业申请书》

(二)《船舶防污作业审批台帐》(略)

(三)《海事业务受理通知书》(略)

(四)《海事业务不予受理通知书》(略)

(五)《海事业务申请材料收存单》(略)

(六)《海事业务补正通知书》(略)

(七)《不予海事行政许可决定书》(略)

(八)《海事行政许可决定书》(略) (九)《海事业务审批单》(略)

液货船水上过驳作业申请书

船舶装载危险品安全须知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6569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船舶装载危险品安全须 知正式样本

船舶装载危险品安全须知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操作规程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1、船舶接到危险品货单后,必须通过代理从发货人处取得危险货物鉴定主管机关签署的“危险货物技术说明书”或相关资料,其内容必须包括:危险货物名称、联合国编号、理化性质、急救措施、消防方法、积载要求和积载注意事项、装卸及运输注意事项。 2、积载计划一定要按照《国际危规》积载隔离要求合理配载,性质相抵触或消防方法不同的货物不得同舱积载;易燃、易爆危险货物的积载要与一切热源有足够的距离;遇湿产生有害气体或自燃的危险货物应装载在舱盖水密,舱内水管不渗不漏,通风良好

的货舱。 3、船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措施,包括防火、防爆、防毒等工作部署及消防急救等应急措施,积载计划与安全措施应在装前会上详细说明,使有关人员明确任务职责,全体船员要熟知牢记。 4、按规定备足消防淡水、防毒面具、呼吸器、消防器材、急救药物、防护用品、监测仪器及衬垫加固材料等,指定专人保管,并组织船员学会使用方法。 5、用高压空气检查试验烟火探测器、报警器及各舱而、二氧化碳管路系统,使之通畅无误,检查各种活动灭火器及消防皮龙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6、检查各舱通风设备,保证良好状态并清洁、活洛、加油通风道封闭装置,保证万一采取二氧化碳

危险品运输业的风险分析

危险品运输业的风险分析

随着我国工业的发展,危险品种类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复杂,于是对危险品运输的专业化程度要求越来越高。而我国目前危险品运输管理模式还十分单调和薄弱,所以在这方面需要加紧完善,以适应形势发展需要。 该行业在我国有其独特的特点,鉴于我国目前国内的实际情况,危险品运输市场发展空间相当大,利润空间也相当大。危险品运输的利润,往往是普通产品的几倍甚至上十倍。但由于目前运输工具的缺乏,有资格从事危险品运输的公司也相当缺乏。加上信息流通不够畅通,危险品运输的格局同普通货物运输格局呈现相反的格调:普通货物的运输是运输公司到处寻找货源,而危险品运输公司却经常出现皇帝女儿不愁嫁的事态,是货主求运输公司,而往往由于信息不灵通,很多货主根本找不到适合的运输公司和运输工具。 正是由于该行业呈现出如此有趣的状态,在此,我想对该行业的风险进行简要分析。

第一部分:危险品运输业的风险清单一般风险:我所理解的一般风险为该行业,或者说作为企业,所面临的共有风险 一、市场风险:它指因市场变动而对企业造成的影响。 二、战略风险:为企业整体损失的不确定性。战略风险是影响整个企业的发展方向、企业文化、信息和生存能力或企业效益的因素。战略风险因素也就是对企业发展战略目标、资源、竞争力或核心竞争力、企业效益产生重要影响的因素。 三、财务风险:是财务成果和财务状况的风险。财务风险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财务风险是由企业负债引起的,具体的说是指企业因为借入资金而增加的丧失偿债能力的可能和企业利润(股东收益)的可变性;广义财务风险是指企业的财务系统中客观存在的由于各种难以或无法预料和控制的因素作用,使企业实现的财务收益和预期财务收益发生背离,因而蒙受损 四、运营风险:是指企业在运营过程中,由于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和变动性以及主体对环境的认知能力和适应能力的有限性,而导致的运营失败或使运营活动达不到预期的目标的可能性及其损失。营运风险并不是指某一种具体特定的风险,而是包含一系列具体的风险。 五、法律风险:是指由于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本身不合法、不规范的经济社会活动,以及与企业有关联的其他不合法、不规范行为造成的

船舶载运外贸危险货物申报规定

船舶载运外贸危险货物申报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安全和防污染管理,保障船舶、港口和人命安全,保护水域环境,便利运输生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国际公约和规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港口载运外贸危险货物的国际航行船舶、托运人及有关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中所述"危险货物",系指《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第VII章和《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附则I、附则II、附则Ⅲ以及我国已加人的其他国际公约与规则中规定的危险有害物质与物品。 第四条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港或在港口过境停留,应在抵港3天前(航程不足3天的在驶离出发港前),直接或通过代理人填写《船舶装载危险货物申报单》,向抵达港港务监督报告所载危险货物的品名、联合国编号、类别或性质、数量、包装和装载位置,经港务监督批准后,方可进港。 第五条船舶载运下列危险货物进港或过境,船舶或其代理人在申报时还应提供有关货物特性、安全作业注意事项、人员防护及其他有关资料: (一)放射性物质 (二)感染性物质 (三)新的有机过氧化物 (四)《国际危规》中"末另列明"的物品 (五)散装液体化学品 第六条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在运输途中发生过意外情况的,应当在《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单》备注栏内扼要注明所发生的意外情况的原因,己采取的控制措施和目前状况等实际情况,并于抵港后送交详细报告。

第七条船舶装载出口危险货物应在开始装货前3天直接或通过代理人向港务监督填报《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单》报告预装危险货物的品名、联合国编号、类别或性质、数量、包装形式与规格或装运形式等,经港务监督批准后方可装船。 第八条托运人应在船舶装货3天前向港务监督呈交《危险货物安全适运申报单》,并按下述要求提交相应单证,经批准后方能办理装船手续: (一)装载包装危险货物,应提交有效的证明包装或中型散装容器质量符合《国际危规》安全与防污染要求的检验合格证明书; (二)使用液体罐柜(容器)装运危险货物的,应提交说明罐柜(容器)技术状况与装载情况有关资料或文件,罐柜(容器)必须经过船检部门检验合格; (三)使用集装箱装运危险货物的,应提交经港务监督考核的装箱检查人员现场检查后签发的《集装箱装箱证明书》; (四)装运限量危险货物的,应提交该货物的《限量危险货物证明》; (五)装载放射性物品的,应提交《放射性剂量证明》; (六)装运需要稳定或抑制的散装液体危险化学品或液化气体货物,以及装运需要添加人能觉察到的添加剂的散装液态危险货物的,应提交《液态危险货物添加剂证明》; (七)感染性物质、放射性物质和按"末另列明"项装运的危险货物以及托运人认为需要进一步提交说明的其他危险货物,应提交这类危险货物的说明书; (八)港务监督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单证。 第九条船舶装载进口适用第三条定义性质的有害废弃物应提交出口国政府准许其迁移,以及我国有关部门批准其进口的书面材料。国内收货单位应事先向预定抵达港港务监督提交书面报告并附送上述材料,提供装载废弃物船舶的船名、呼号、国籍及航行计划等情况。 出口废弃物,托运人应提交我国有关部门批准其出口,以及最终目的地国家政府准许其进口的书面材料。

水上临时过驳作业区经营单位落实安全与防污染责任工作指南课件.doc

水上临时过驳作业区经营单位落实安全与防污染责任工作指南 江苏海事局 2018年4月

目录 1.总则 (1) 1.1编写目的 (1) 1.2编写依据 (1) 1.3适用范围 (1) 1.4名词解释 (1) 2.概述 (2) 2.1编制背景 (2) 2.2工作目标 (2) 2.3管理理念 (2) 2.4风险分析 (3) 3.落实安全与防污染责任制 (3) 3.1建立责任体系 (3) 3.2推进规范管理 (4) 3.3建立考核制度 (4) 3.4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4) 4.严格安全与防污染准入标准 (4) 4.1落实浮吊准入标准 (4) 4.2建立运输船舶准入制度 (5) 4.3遵守配套服务资质要求 (5) 5.加大安全与防污染投入 (5)

5.1加强过驳区日常维护 (5) 5.2提供必要设施设备 (5) 5.3建设信息化管理系统 (5) 6.强化过驳作业过程管理 (6) 6.1全面实施调度管理 (6) 6.2推行现场巡逻检查 (6) 6.3落实禁限航要求 (6) 6.4规范人员水上交通 (7) 7.提高从业人员履职能力 (7) 7.1加强管理队伍建设 (7) 7.2开展教育培训考核 (7) 8.加强船舶防污染管理 (8) 8.1配齐防污染文书 (8) 8.2配备防污染设备设施 (8) 8.3规范防污染操作 (8) 8.4严控污染物排放 (8) 9.构建风险和隐患双重预防机制 (8) 9.1建立风险管控制度 (8) 9.2强化隐患排查治理 (9) 9.3加强安全警示教育 (9) 10.提升应急反应处置能力 (9) 10.1完善应急反应预案 (9)

船舶装运危险品须知.doc

船舶装运危险品须知 Instruction for shipping dangerous goods 危险货物具有易燃、易爆、毒害、腐蚀及放射等特性。危险货物运输是一项技术性、科学性强、涉及部门广、多环节的工作。装卸运输途中及保管过程中稍有不慎,就会酿成灾难性事故,危及船舶、货物、港口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为进一步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的监督管理,保障运输安全,特制定本须知: Dangerous goods are inflammable, explosive, toxic, corrosive and radiating and have other characteristics. Transportation of dangerous goods is technical, scientific and involves many departments. Handling transportation and storage process of the slightest mistake will lead to catastrophic accidents, endangering the ship, cargo, port and people's lives and property. To further strengthen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of transport of dangerous goods and to ensure transportation safety, here are formulated notes: 1.受载前的工作Pre-loading work 1.1.为便于公司选择合适船舶,机务部应负责提供所有营运船舶最新的设备技术状况资 料,特别是影响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的资料及技术数据; In order to facilitate the company, choose the right ship. The Ministry shall be responsible for providing maintenance in operation of the ship among all the latest information on technical condition of equipment, particularly those affecting the safety of transportation of dangerous goods; 1.2.根据船舶装运危险货物的具体情况,安监部对船长、驾驶员要进行技术把关、严格检 查,监督船舶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航行规章制度,特别是有关避碰、雾航和分割航道制等; According to the ship’s material circumstance of carrying dangerous goods, safety supervision department should monitor the master and officers, they should conduct technical checks, strict inspection, and supervision of vessels sailing to conscientiously implement the relevant rules and regulations, particularly with regard to collision avoidance, navigation and split channel fog system, etc.; 1.3.公司接到装运危险品生产联系单后,要根据所掌握的危险货物特性等资料,在货物性 质、积载要求、运输途中保管、消防,向船舶布置装运危险品注意事项; The contact received a single shipment of dangerous goods after production, according to the characteristics of dangerous goods master data, in the nature of the goods, stowage requirements, transit, storage, fire, arranged to ship dangerous goods shipping note; 1.4.船长接到航次指示和货单后,必须和大副认真审查货单,根据《国际危规》属危险品 的,必须通过代理从发货人处取得有危险货物鉴定单位主管部门签署的“危险货物技术说明书”(DANGFROUS GOODS PFCIFICATIONS)或相关资料,内容必须包括:危险货物名称(一定要正确的学名而不是商品名称)、联合国编号、国际危规类别、理化性质、急救措施、消防方法、积载要求或积载注意事项、装卸及运输注意事项;Master instructions and invoices received after the voyage, and the chief officer must carefully review the invoice, according to "the IMDG Code" is a dangerous goods must be through a proxy obtained from the consignor dangerous goods at the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 of identification signed by " Dangerous goods technical manual "(DANGFROUS GOODS PFCIFICATIONS) or relevant information, and must include: Name of dangerous goods (must be the correct scientific name, not trade names), UN number, the IMDG class, physical and chemical properties, first aid, fire fighting methods, stowage requirements or precautions, handling and transportation considerations; 1.5.船长、大副应对照《国际危规》,认真核对上述资料。如有疑问,要及时澄清。如不 能得到上述资料,船方又无法充分掌握这些危险货物的特性、包装、积载要求和消防急救方法,须及时与调度业务员联系,不能盲目接受货载; master, chief officer should be in control "of the IMDG Code", carefully check the above information. If in doubt, should be promptly clarified. If you can not get the above information, the ship is unable to fully grasp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se dangerous goods, packing, stowage requirements and fire first-aid methods, and scheduling clerk shall promptly contact, can not

危险品码头

危险品码头“六禁止”制度 1、禁止车辆在码头进行清罐作业; 2、禁止船舶在码头水域洗舱作业; 3、禁止危险品码头从业人员未经过行业主管部门培训合格,未取得上岗资格证书上岗作业; 4、禁止码头区域(水域和陆域)动火作业; 5、禁止码头区域(水域和陆域)吸烟、明火; 6、禁止车辆未经调度、外来人员未经批准进入码头封闭区域。 船舶出航“十不准”: 1、超载不准出航; 2、大风、大雾恶劣天气不准出航; 3、船舶不适航、证书超期不准出航; 4、船舶消防救生设备不齐全有效不准出航; 5、消防通道不畅通不准出航; 6、船舶船员配员不齐不准出航; 7、船员不适任、身体不适、证书超期、岗位与证书不符、饮酒不准出航; 8、船舶不具备夜航能力不准夜间出航; 9、没有向旅客告知乘船须知不准出航;

10、船舶存在安全隐患不准出航。 船舶航行规范操作,谨慎驾驶“十做到”: 1、船舶适航,证书在有效期内; 2、船员适任、配员足够,持证上岗,证书在有效期内; 3、岸基通讯畅通、应急设备齐全; 4、锚舵、驾驶设备有效;信号灯、信号旗、声响配备齐全有效; 5、消防设施、救生设备齐全有效; 6、向乘客告知乘船安全知识 7、无夜航条件的船舶不夜航; 8、不超载、不超速、不超航区、不超航线; 9、不酒后驾驶,不强行追越; 10、遇有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停航靠泊。 班组安全管理“六有”、“六无” 六有: 安全有目标,管理有规章,操作有规程,检查有记录,考核有依据,班组有安全员 六无: 生产无事故,作业无“三违”,设备无缺陷,环境无隐患,制度无漏项(安全制度覆盖),教育无遗漏(三级教育到位)

消防安全两件宝:灭火器、消防栓 工地三件宝:安全帽、安全绳 安全口诀 安全生产第一位,操作规程要牢记,作业现场守规矩,安管人员要尽责,勤跑现场多观察,明察暗访除隐患,安全教育全覆盖,安全检查要仔细,纠正违章不客气,发生事故要上报,处理事故四不放,事故原因要查明,事故责任要追究,事故教训要吸取,安全责任重如山,安全文化提素质,守规防违保安全。 安全生产“三字经” 安全事,大如天,与员工,都有关; 出事故,教训惨,财与物,化云烟; 每个人,要重视,莫麻痹,防为先; 负责人,安全员,特种工,要持证; 各工种,各岗位,先培训,后上岗; 建制度,订措施,严管理,重落实; 爱岗位,尽职责,讲道德,公司兴; 讲科学,不蛮干,戒侥幸,保平安; 查违章,忌马虎,不徇私,严法纪;

消防救生设备的维护保养须知

消防救生设备的维护保养须知 船舶应按本须知的要求做好消防,救生设备的维护养,使其处于随时可用状态,并定期试验和检查,保持完好状态,以保证其在发生火灾或救生汽船时能发挥所要求的作用. 一.探火和报警装置 严格按检修周期进行正确的试验,以保证报警随时处于良好的状态. 1. 手动报警装置应每周进行测试. 2. 自动探火报警装置应每季度进行效用测试. 二.固定试气体(CO2)灭火系统: 1. 保养周期: 1.1每季度常规检查,由三副负责,水手长协助.容为站室钢瓶通风装置,通讯设备及报警装置. 1.2所有管路每2年用压力为0.5Mpa的空气作畅通试验;每4~5年进行压力至少为0.5Mpa的气密试验;瓶头阀至分配阀箱段第8~10年进行压力为11.8Mpa的液压试验.路液压试验后,应体流排除干净. 1.3每五年应对管系(自分配阀至喷头段)进行压力试验.由三副负责,注意取得专业机构认可证明. 1.4钢瓶每8~10,进行一次部检查. 1.5瓶头阀应经液压试验,试验压力24.5Mpa。 2.大型CO2灭火站:

2.1灭火站应有明显的红色标志,门上加锁,钥匙由三副保管,备用钥匙由大副保管,应急钥匙在灭火站附近封闭的盒子,盒子用玻璃盖,便于击碎取出钥匙,该钥匙盒应有明显大红色标志。 2.2 灭火站应清洁干燥,照明充足,并设有应急照明和船舶(无时,进 入人员应携带对讲机并预先约好联系人),通风良好,温度应在0~45 摄氏度之间,注意防冻与降温。 2.3 站不得堆放与本站无关的杂物. 2.4 站应设有准确的大型(CO2)系统图;总阀.控制阀标牌清楚完好; 开关标志明显;施放说明准确.简要;施放手柄与报警器(机舱声.光报警三分钟)联动有效. 2.5 钢瓶: 1.钢瓶外观无绣,油漆完好. 2.钢瓶水压试验在有效期,证书有效. 3.钢瓶灭火击冲装绿不应大于0.67kg/t. 4.所有(CO2)钢瓶每两年应进行沉重检查(或液面测量).若每瓶(CO2)的净重界扫至原重的10%时,应玉充装.总界扫量小于最大一个被保护舱室需要量的5%时,可暂不充灌;但空瓶一经发现,应拆下试压并充灌. 5.检测应请专业单位进行,并由三副监督,证书交船长保管,公司船技部应保管副本一份. 6.钢瓶应垂直放置,各瓶的绞力轴高度相等且处于同一垂直平面. 2.6操纵装置

长江江苏段载运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安全航行、停泊和作业导则(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长江江苏段载运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安全航行、停泊和作业导则(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8743-72 长江江苏段载运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安全航行、停泊和作业导则(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安全航行的基本要求 (一)长江江苏段载运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以下简称液货船)安全航行应严格遵守《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13)》,在规定的航路内航行。 (二)驾引人员在任何时候都应充分认识液货船的特殊性,时刻保持高度警惕,谨慎操作。液货船横越通航分道时,严禁抢顺航道航行船舶船头横越航道过江。 (三)液货船实施追越时,应与被追越船保持足够的横距,在确认无碍他船和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方可追越。 (四)液货船在航行、停泊及作业中,除显示一

般船舶规定的信号外,夜间还应当在桅杆的横桁上显示红光环照灯一盏,白天悬挂“B”字信号旗一面。 (五)液货船在任何时候都应保持VHF(甚高频无线电话)06频道畅通,装有两部VHF的船舶还应保持一部VHF在当地VTS中心工作频道上值守, AIS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及时标注所载货物名称等动态数据,并做到随时可接收各VTS中心的指令。 (六)严禁在危险货物区域进行明火作业。生活区使用明火时,应根据所载货物的危险特性予以严格限制。 (七)除机舱专用动火工作间外,严禁实施热工作业(包括烧焊、拷铲、易产生火花的各类作业)。液货船需要维修时,应进厂修理,进厂前应进行洗舱、通风和测爆,以防可燃气体引起火灾或爆炸。 (八)船员应严格遵守防火规定,充分了解所载危险货物的理化特性、应急处置措施以及一旦发生事故可能对环境造成的损害后果,并持有与所服务的液货船相适应的特殊培训合格证书。航行中应封舱,并

船舶水上过驳作业须知

水上过驳作业须知 为了保障水上过驳作业的安全以及应急情况的应对,避免在过驳作业的过程中发生事故。特制定本须知。 1.0 组织机构 1.1 岸基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安全副总组员: 指定人员、海务主管、机务主管。 1.3 船舶执行小组:组长:过驳船船长组员:接驳船船长、二 船的大副、二船的轮机长、二船的其他船员。 2.0 岗位职责 2.1 岸基领导小组岗位职责 2.1.1 组长:负责船舶水上过驳作业的组织领导工作,对各职成员 履职进行监督、指导、协调。 2.1.2副组长:负责柴油运输船舶水上过驳作业水域评审、许可证 申办和组织、实施。必要时亲临过驳现场督导。 2.1.3 海务主管:负责整个过驳作业的船舶调配、船位跟踪、计量 人员安排和与公司各部门及船舶之间信息的及时传递。 2.1.4 机务主管:负责过驳作业操作规程的编制,保证各种过驳设 施、设备的配备、完好和保持其有效。 2.2 船舶执行小组职责 2.2.1 船舶执行小组组长:由过驳船舶的船长担任。主持召开过、 接驳船作业会议,布置、落实过(接)驳作业安全措施,明 确分工,责任到人;在过驳作业中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安全

措施有效落实。负责申办过驳作业许可证和与过驳水域主管 部门的联系、协调、衔接和过驳作业现场安全防污染措施的 落实和监管; 2.2.2 接驳船船长:服从船舶执行小组组长指挥,全面负责本船过 (接)驳作业安全与防污染工作。 2.2.3 大副:在船舶执行小组组长领导下,担任本船过(接)驳作 业安全与防污染现场指挥。 2.2.4 轮机长:本船过(接)驳作业设备安全负责人。负责过驳作 业过程安全操作的督导,保证各种过驳设施、设备(卸货泵、 阀门、管线等)的完好和有效。负责过驳作业操作过程的监 督,保证各种过驳设施、设备的齐全、完好、有效。 2.2.5其他船员:在本船大副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水上过驳作业 方案》规定履行职责,确保过(接)驳作业安全。 2.2.6 计量员:负责过驳量安排和计量统计。 3.0 过驳作业的必要性及过驳需求 3.1 由于枯水期长江中游下临江坪至城陵矾航道计划维护水深 为3.5米, 为保证船舶通过浅区段航行的安全,需采用过驳 作业的方式来通过浅区,以达到保证安全。 4.0 过驳水域情况介绍(略) 4. 1 过驳水域示意图(略) 4.2 过驳水域情况介绍: 根据航道情况的了解,我司特申请在XX海事处辖区中游航

船舶装载危险品安全须知正式版

Guide operators to deal with the process of things, and require them to be familiar with the details of safety technology and be able to complete things after special training.船舶装载危险品安全须知 正式版

船舶装载危险品安全须知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指导操作人员处理某件事情的流程和主要的行动方向,并要求参加施工的人员,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细节和经过专门训练,合格的情况下完成列表中的每个操作事项。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船舶接到危险品货单后,必须通过代理从发货人处取得危险货物鉴定主管机关签署的“危险货物技术说明书”或相关资料,其内容必须包括:危险货物名称、联合国编号、理化性质、急救措施、消防方法、积载要求和积载注意事项、装卸及运输注意事项。 2、积载计划一定要按照《国际危规》积载隔离要求合理配载,性质相抵触或消防方法不同的货物不得同舱积载;易燃、易爆危险货物的积载要与一切热源有足够的距离;遇湿产生有害气体或自燃的

危险货物应装载在舱盖水密,舱内水管不渗不漏,通风良好的货舱。 3、船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措施,包括防火、防爆、防毒等工作部署及消防急救等应急措施,积载计划与安全措施应在装前会上详细说明,使有关人员明确任务职责,全体船员要熟知牢记。 4、按规定备足消防淡水、防毒面具、呼吸器、消防器材、急救药物、防护用品、监测仪器及衬垫加固材料等,指定专人保管,并组织船员学会使用方法。 5、用高压空气检查试验烟火探测器、报警器及各舱而、二氧化碳管路系统,使之通畅无误,检查各种活动灭火器

集装箱船舶运输罐式危险品集装箱的安全管理

集装箱船舶运输罐式危险品集装箱的安全管理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集装箱船舶运输罐式危险品集装箱的安全管理近年来我国内贸集装箱运输发展迅速,所开创的海运罐式危险品集装箱运输,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为保障罐式危险品集装箱运输安全,笔者依据国际危规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集装箱船舶安全管理要求,编制了罐式危险品集装箱运输安全操作规定,并多次组织大型集装箱船舶批量载运罐式危险品集装箱,得到主管机关的认可。本文介绍船舶运输罐式危险品集装箱安全管理操作的基本要点。 1罐式危险品集装箱 罐式集装箱是载运液体危险品货物、液化气体危险品货物、粉状和颗粒状介质危险品货物的专用集装箱(以下简称:危险品罐箱)。 2危险品罐箱的载运原则和安全管理 2.1罐箱的积载 2.1.1所有罐箱,不论满箱或空箱、载运危险品或非危险品均应装载舱面,严禁装载于舱内。

2.1.2所有承运的罐箱不论满箱或空箱、货物为危险品或非危险品,都必须具有托运人提供的货物名称、危险品级别、副标志、联合国编号(或国内编号)、重量(或数量)、生产地点以及出运港口、到达港口、目的地等详细信息。 2.1.3危险品罐箱,不论满箱或空箱,均按照满箱状态时危险品对应等级进行处置。除非空罐箱经过洗箱并由专业机构认定符合有关要求且能够达到非危险品状态时,方能作为普通罐式集装箱运输。 2.1.4所承运的危险品罐箱箱体必须持有符合国家或主管机关认可的有效检验合格证明和相关单证。 2.1.5集装箱海上运输经营部门应根据船舶航次具体货载及抵港卸箱、等待装船危险品罐箱数量,结合船存危险品货箱与其他预计装船危险品货箱的隔离要求,符合罐式危险品集装箱积载甲板舱面的要求,测算并确定船舶该航次所能装载危险品罐箱的计划数量,并委托相关代理向主管机关报批。 2.1.6承运船舶大副应对配载计划进行核实,并报船长批准后实施装载。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适装许可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适装许可 一、执法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三款、四十一条、四十二条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五)《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 (六)《国际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 (七)《国际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与设备规则》 (八)《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第二十一条 二、受理机构与岗位 海事处受理人员负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适装许可申请的受理。 三、申请材料 (一)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 1.船舶载运危险货物/污染危害性货物申报单(一式三份); 2.船舶适装证书及其复印件; 3.(国际)防止油污证书及其复印件(适用时); 4.定期申报还应提交定期申报申请、证明在固定航线上运输固定危险货物的有关资料; 5.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在运输途中发生过意外情况的,应当在《船舶装载危险货物/污染危害性货物申报单》备注栏内扼要注明所发生的意外情况的原因,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和目前状况等实际情况,并于抵港后送交详细报告; 6.载运2000吨以上散装持久性货油的国际航行船舶的《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或1000总吨以上的国际航行船舶和沿海运输船舶的《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及其复印件; 7.列明实际装载情况的清单或舱单或积载图; 8.拟进行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的港口、码头、泊位,具备相应资质,并且符合安全、防污染及保安要求的证明材料; 9.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二)货物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或通过承运人及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 1.危险货物/污染危害性货物安全适运申报单; 2.对于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感染性、污染危害性等危险品,附具相应的危险货物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作业注意事项、人员防护;应急急救和泄漏处置措施等资料; 3.装运下列危险货物出港提供的资料:

WW22液货船水上过驳作业监督管理规定

液货船水上过驳作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交通部交安监发〔1996〕330号文发布) 第一条为加强液货船水上过驳作业安全管理,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防止船舶污染水域,依据《中华人民XX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XX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XX国管辖水域内从事散装液体货物过驳作业的船舶以及有关单位和人员。 本规定所称的中华人民XX国管辖水域,是指中华人民XX国的江河、湖泊、水库、运河等内河水域,以及沿海的港口、内水、领海和国家管辖的其他一切海域。 未经交通部批准,外国籍船舶不得在我国非对外开放水域或港口进行过驳作业。 第三条中华人民XX国各级港务(航)监督机构(以下简称主管机关)对在中华人民XX国管辖的水域进行水上过驳作业的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水域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的水上过驳作业包括一般船舶过驳作业和水上储库过驳作业。一般船舶过驳作业是指临时减、加载过驳和应急情况的过驳作业;水上储库过驳作业是指卸载船或装载船具有储库性质,作业点相对固定或者其他时间较长的过驳作业。 液化气船、散化船的过驳作业均应遵守水上储库过驳作业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的过驳作业船舶包括参加过驳作业的卸载船和装载船。卸载船是指一艘由本船将液货输送到另一艘船的船舶;装载船是指从另一艘船舶受载液货的船舶。第六条当地有能接靠拟装卸液货船的公用专业液货码头设施的,不应进行水上过驳作业。 第七条除救助人命和保护环境等紧急情况外,禁止进行《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及其1978年议定书》中所定义的A、B类有毒液体物质的过驳作业。 第八条过驳作业经营人需进行水上过驳作业,应向对拟进行过驳作业水域有管辖权的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取得过驳作业安全许可证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九条过驳作业经营人在申请每一次水上过驳作业时,应将为保证过驳作业安全而制定的过驳方案、管理制度、作业程序、应急措施和拟配备的监护、应急和防污染能力呈报主管机关审批。所拟定的作业程序和管理制度应充分考虑到船舶所载货物的安全性与污染危害性。

船舶装运硫磺注意事项

装运硫磺注意事项 硫磺属于危险品,关系到船舶人员安全和货运质量,不能疏忽,不能麻痹,应予以高度重视。?硫磺,联合国编号(UNNO)1350。国际危规页码(IMDG CODE—PAGE)4174,危险类别为4.1类易燃固体。粉状比重为1.956,块状为2.046,溶点为120℃,沸点为444.6℃,燃点为255℃,分子式:S,休止角35-40℃。? 特性:遇火时,释放出毒性的、强刺激和窒息性的气体。与大多数氧化物质,会形成爆炸性和极端敏感的混合物。对钢有腐蚀性,特别是在潮湿情况下,不溶于水,易燃。?据加拿大硫磺货主协会的介绍,金黄色的加拿大硫碘含有99.5%的纯硫磺。? (1)召开船舶领导参加的有关人员会议,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公布全船严格执行。? (2)认真学习《国际危规》中的有关规定及中远总公司《远洋船舶货运质量规章制度汇编》(关于硫磺安全运输的进一步探讨)并严格执行。? (3)认真、仔细彻底清扫货舱,做到清洁、干燥、无浮锈、油漆皮、无剩余异物,使之完全适货达到“装粮清洁”的程度,确保一次性通过。? (4)此类货对裸露的钢板腐蚀严重,装载前要求对货舱内的钢板喷上一层石灰水(LIMEWASHING)。 (5)根据货物积载因数和货舱容积喷涂石灰水的高度要计算好,过高将会给卸货后的清舱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过低将会使钢板受到硫磺的腐蚀。计算货物堆装高度时,一定要将散装硫磺呈“山”字形的因素考虑进去,石灰水喷涂的高度稍高于货物实际堆装高度即可,要接受黄山海轮的教训千万不要喷涂过高。 (6)石灰水喷刷货舱情况介绍: 5.1在喷刷前,准备工作要充分,召开全船动员大会,制作有关工具,分配好人员,一旦投入喷刷将会得心应手。 5.2工具准备:备妥两个潜水泵(扬程在25-30M)和相应的水管,制作潜水泵控制阀(可控制潜水泵的流量大小),备妥6个干净的大油桶(一潜水泵可配三)喷头可利用细铜管,管头砸扁(使之喷出为扇形状) 5.3喷刷方法:先用两个大桶调和熟石灰粉,用75KG熟石灰粉,1KG奶粉与200KG淡水搅匀后使用(每个大舱约需300KG 熟石灰粉)。,再用一个空桶放一个台潜水泵,出水管和回水管可用皮龙管接,连接出口管可用细胶管,然后将调好的石灰水倒入桶内开动潜水泵,调好流量,即可喷刷。 5.4据了解日本熟石灰粉粘度比较大,再有如租家要求船舶抵装港前提前完成喷涂石灰水,这样石灰水与舱壁附着时间长洗舱困难,可用以下比例:75KG熟石灰水、2KG奶粉与200KG淡水搅匀后使用. 5. 5在喷刷中,应先从船首喷向船尾方向,从上往下喷,使石灰水从高流向低,舱底、舱壁斜坡处可用大扫帚将石灰水扫匀。 5. 6喷刷标准;喷刷在舱底、舱壁,裸露处的钢板,石灰水的浓度要大一些,厚一些,这样可尽量降低硫磺对舱内钢板的腐蚀,干燥后看不见舱底,舱壁的颜色,呈纯白色即可. 据冬青海船长介绍:该轮VOY46装运硫磺61649吨7个大舱,1500/20TH验舱通过至2130/20TH上引水靠泊仅6个小时的可用时间,由于准备工作充分各舱口指挥得力,两台潜水泵同时喷刷进度、质量赢得了验舱人员的好评,并保证了按期受载。 (7)船舶接到装运硫磺任务后要立即联系租家供应熟石灰、奶粉如租家不能及时提供或不提供奶粉,请立即与调度联系协助解决。 (8)装货前后和喷涂石灰水前后应拍照留据,以便船东向货方、承租人因货舱锈蚀严重提出索赔,如果是租船,且又是

危险品运输船舶安全问题简析

危险品运输船舶安全问题简析 摘要本文对危险品货物船舶运输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对加强安全管理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危险品;船舶运输;安全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危险品货物运输量大幅增长,由于水上运输危险品既经济,又安全,运量又大,已成为危险品运输的主要途径。笔者针对危险品船舶运输过程中可能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进行了分析,并就危险品货物船舶运输安全管理提出几点建议。 1 危险品货物船舶运输安全问题产生原因 危险品由于自身的危险性,在运输途中若发生交通事故或泄漏事故,不仅容易造成船舶损毁、人员伤亡,而且会引发燃烧、爆炸、腐蚀、毒害等严重的灾害事故,危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导致环境污染。因此深入研究危险品货物船舶运输安全问题,找出产生安全隐患的原因,未雨绸缪,防患未然十分必要。笔者认为易产生安全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1 盲目追求经济效益 危险品运输市场形成伊始,因水运成本低,货源充足,利益丰厚,一时间从事各类危险品运输的人员纷纷加入,带来了水上危化品运输的繁荣。一些小型危险品船业主一味追求经济利益,对船舶上机件、油泵、消防设施缺乏有效维护保养更新,造成设备老化损坏、安全性能下降、消防设施配备不全和超载运输。如有的船在船体结构上存在严重缺陷,无防撞隔舱,泡沫灭火系统不符合装运要求;有的船上设备不是防火防爆型,电线裸露,防污染设施配备不全或不按规定使用,多数船消防设备的配备不符合要求,所载货物消防要求缺乏针对性。 1.2 从业人员素质不高 一些个体船舶的船主、船员普遍文化程度较低,未受过系统培训,安全意识淡薄,对安全知识知之甚少,缺乏基本的危险化学物品运输常识,在操作中业务生疏,甚至私自接卸、非法侵占及盗卖的危化品、违规使用明火,加上有的船务公司对挂靠的船舶重收费轻管理,极易埋下事故隐患。 1.3 货物装运不合要求 危险品包装是保护产品质量不发生变化、数量完整的基本要求,也是防止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包装容器强度不够,或者包装衬垫材料选用不当,可能导致容器破损,化学物料泄漏,引发事故。在配装货物时,有的将性质相抵触的危险品不按规定进行正确隔离和记载,或者将灭火方法、抢救措

XX海运有限公司船舶设备维护保养须知

1 目的 本文件对船舶设备维护保养作出规定,旨在使船员能明确岗位职责并能能正确编制年度和月度预防维修保养计划,及时对船舶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船舶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保障船舶安全营运。 2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公司的船舶。 3 说明: 船舶在编制机械和电气设备年度、月度预防维修保养计划时检修周期应参照: 3.1 附录表中的周期要求; 3.2 设备制造厂说明书规定的周期要求; 3.3 船舶设备的实际使用情况和航线等特点。 3.4 船舶关键设备(消防、救生、防污染、安全、水密等)的维护保养计划按XZ1005和其他相关文件执行。 4 实施 4.1 船舶船体设备维护负责人为大副,机电设备维护保养的负责人为轮机长;预防维修保养计划编制的负责人为轮机长。 4.2 年度预防维修保养计划应按规定上报公司,审批后返船。 4.3 年度预防维修保养计划预定的检修的时间,在月度预防维修保养计划中可根据设备的实际使用时间和情况进行调整。 4.4 船舶应认真执行年度和月度预防维修保养计划;月度执行情况报表应及时报公司。 5 附录 《设备维护项目表》 上海XX海运有限公司操作维护手册

附录设备维护项目表 第一章甲板部 除锈、油漆由水手长负责淡水仓每半年应清洁一 次 上海XX海运有限公司操作维护手册

上海XX海运有限公司操作维护手册

清洁、除锈、油漆、加 油鹅头颈测量记录 上海XX海运有限公司操作维护手册

上海XX海运有限公司操作维护手册

1.机械部分由大管轮负责修理及开修理单; 2.电气部分由电机员(大管轮)负责修理及开修理单; 上海XX海运有限公司操作维护手册

关于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开箱检查程序的指导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关于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开箱检查程序的指导意见 海船舶[2005]234号2005年6月22日 各直属海事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 为保障载运危险货物船舶的安全,规范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开箱检查行为,依据《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贯彻实施〈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指导意见》,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开箱检查工作坚持长效管理与重点整治相结合、信誉管理与便民相结合。 二、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开箱检查以打击瞒报谎报危险货物的违法行为和对装运危险货物集装箱的装箱质量实施监督为目的。 三、开箱检查不应造成装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船舶的不当延误。 四、对发现或存在以下情况的危险货物集装箱,重点实施开箱检查或抽查:(一)有破损、污染、撒漏或渗漏现象的; (二)被举报存在装箱质量问题的; (三)被举报有瞒报、谎报危险货物行为的; (四)拼装的或中转的; (五)诚信度差的装箱检查员监装的。 五、海事执法人员应通过检查单证(船舶预配积载图、危险货物舱单、船舶出港申报单、装箱证明等)或现场检查危险货物集装箱的箱体情况来确定拟进行开箱检查的目标集装箱。 六、开箱检查前,海事部门应签发《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开箱检查通知书》(见附件1),通知托运人、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并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海事部门签发的《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开箱检查通知书》一式三份,一份交被通知人,一份抄送装卸作业单位,一份由海事部门留存。被通知人收到通知后,应在该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七、开箱检查时,被通知人和装卸作业单位应做好相应的开箱准备工作,配合检查。 八、实施开箱检查须有2名以上海事执法人员在现场。 九、开箱前应记录危险货物集装箱箱号、铅封号、舱单上显示的货物名称等相关信息。 十、开箱前应对以下危险货物集装箱箱体外部情况进行检查: (一)集装箱安全合格牌(CSC标牌); (二)检查集装箱装入的危险货物是否超重; (三)集装箱箱体状况; (四)集装箱标牌、标记状况。 十一、开箱后,应检查以下内容: (一)实际装箱内容是否与申报单一致; (二)包装形式是否符合《国际危规》/《国内危规》的要求并与申报的包装形式相符; (三)包装是否按规定显示危险货物标志和标记; (四)危险货物包件堆码是否正确;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