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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申请表

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申请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申请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监制(2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doc

广东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登记表 (A类)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制

注意事项 一、本表(A类)供申请人申办以下经营范围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及变更登记时使用。 (1)出版单位发行本版出版物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发行分支机构; (2)新华书店、外文书店(含广东新华发行集团); (3)出版物连锁经营单位; (4)跨省发展会员的书友会、读者俱乐部等组织; (5)出版物批发单位; (6)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 二、审批设立出版物发行单位,必须符合新闻出版总署《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规定的资格条件和所在地市(县)出版物发行网点设置规划。 三、申办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应按登记表要求,如实填写相关栏目的内容。如填报虚假材料,登记表无效。 四、本表经核准后不得擅自涂改。如经营者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兼并其他出版物发行单位,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出版物发行单位,超过批准部门行政区域变更地址等,按照新设立出版物发行单位的程序办理审批。变更其他登记事项报发证管理机关备案。 五、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由经营单位自存、使用,一份存发证管理机关。 六、本表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如不慎遗失,要如实向发证管理机关报告,重新填报。

书报刊发行单位文明经营责任书 书报刊发行单位是精神产品的传播者,承担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的职责,要依法经营,在经营中体现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维护出版物市场的良好秩序,落实文明经营责任制。为此,承诺在经营中做到: 一、不经营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出版物、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出版物、非法出版物和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禁止销售的出版物、出版单位或非出版单位编印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 二、未经批准取得经营许可,不经营中小学教科书、限定内部发行的出版物。 三、不参与买卖书号、刊号、版号和各种形式的非法出版活动。 四、不从非出版物出版、发行单位、非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和出版物零售单位进货。 五、在核定经营地点的明显位置张挂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不涂改、复制,也不以任何形式出卖、出借、出租、转让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六、不张贴和散发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或有欺诈性文字的征订单、广告和宣传画。 七、不擅自更改出版物版权页。 八、不强行搭配销售出版物和强行推销出版物。 九、不超出核定的经营范围和经营地点从事发行经营活动。 十、严格遵守出版物市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努力实践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 书报刊发行单位:监证单位: 年月日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出口退税业务操作指引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出口退税业务操作指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广东省税务局于2019年11月1日起正式上线运行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外贸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需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完成退税发票、代办退税发票的勾选与确认、出口转内销发票勾选和查询、抵扣勾选与退税勾选相互调整等业务。为确保纳税人出口退税业务顺利开展,现整理了相关操作指引,供纳税人在日常申报操作中参考。 一、外贸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操作注意事项 (一)登陆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需使用金税盘、税控盘或税控Ukey。 (二)未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上进行退税勾选确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用于出口退税。 二、相关操作流程 (一)出口退税勾选操作流程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退税勾选”模块下设“发票退税勾选”、“退税批量勾选”、“退税确认勾选”和“退税勾选统计”四项功能。外贸企业、水电气等其他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具有“退税勾选”功能权限,可作退税勾选的发票类型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包括代办退税专用发票)。

外贸企业退税勾选的流程为:先通过“发票退税勾选”和“退税批量勾选”功能逐票勾选或批量勾选多份发票,再通过“退税勾选确认”功能进行确认。外贸企业未进行退税勾选确认的发票不能用于出口退税,一个自然月内可对当期勾选的发票进行多次确认,一经确认无法撤销。 注意:外贸企业退税勾选成功后,必需在“退税确认勾选”功能对已勾选为退税用途的发票进行确认,确认成功才能完成退税发票的认证;如果未做退税确认勾选,相应发票不传递到出口退税审核系统,会导致获取不到发票信息无法受理退税申报。 (二)“抵扣勾选”与“退税勾选”相互调整的操作 1.“抵扣勾选”调整为“退税勾选” 外贸企业误将用于退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勾选为抵扣,区分以下不同情形调整。 ⑴若应勾选为退税的数据错误勾选为抵扣,但该发票尚未用于纳税申报的,应按以下规则处理。

两用物项出口许可指南

中国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许可指南

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履行我国在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中所承担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作为我国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的归口管理部门,会同外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能源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总后勤部、总装备部等有关部门对两用物项和技术的出口进行管理。 本指南旨在宣传、普及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出口经营者和公众对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的认识,强化出口经营者和公众的守法自律意识,依法开展相关对外经贸活动。 一、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概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及《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办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我国对两用物项和技术实施出口管制。 1、什么是两用物项和技术? 本指南所称两用物项和技术是指上述有关行政法规管制的物项和技术。两用物项和技术一般既可用于民用目的,也可用于军用目的。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制定和发布《两

中国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许可指南 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以下简称《管理目录》),并根据实际需要适时更新《管理目录》,为从事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业务的经营者提供必要的实务参考。 2、中国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的部门规章有哪些? 依据核、生物、化学和导弹等领域的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行政法规,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有关出口管制部门规章,具体如下:《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登记管理办法》、《民用航空零部件出口分类管理办法》和《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通用许可管理办法》。 3、中国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涉及哪些管理部门? 中国出口管制形成了以商务部为主管部门,会商外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能源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总后勤部、总装备部等多部门的联合工作机制;实行了中央、地方两级管理模式,其中许可申请受理、初审工作委托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 4、违反出口管制法律法规和规章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办法》、《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登记管理办法》、 01/02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流程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流程 一、下载海关报关单已结关信息 (一)进入电子口岸网站,点击“出口结关报关单”打开结关报关单下载介面 (二)选择下载关单范围(条件)

(三)点击“查询”,系统会显示符合条件的查询结果

(四)输入文件保存路径,点击“下载”将报关单信息下载到本地。 二、申报系统读入报关单数据及进行数据录入相关操作(以生产企业为例,外贸企业的操作方法基本一样) (一)设置申报系统电子口岸卡信息 通过申报系统“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选择“功能配置I”,在“电子口岸卡信息(电子口岸数据应用)”项下输入IC卡号、IC卡密码,点击“确定”完成电子口岸卡信息的设置。

(二)读入电子口岸出口报关单数据 通过申报系统“基础数据采集→外部数据采集→出口报关单数据查询与读入”,进入操作界面后,点击“数据读入”,选择从电子口岸下载的报关单信息压缩文件进行读入操作。

(三)汇率及贸易性质配置 1.出口商品汇率配置 通过申报系统“基础数据采集→外部数据采集→出口商品汇率配置”,进入操作界面后,按币种增加当月出口商品对应的汇率。 2.海关贸易性质配置 通过申报系统“基础数据采集→外部数据采集→海关贸易性质配置”,进入操作界面后,按贸易性质增加对应的关联业务表。

(四)出口报关单数据确认 通过申报系统“基础数据采集→外部数据采集→出口报关单数据修改与确认”,进入操作界面后,先在左边的索引窗口中单勾选对应的报关单号,然后可以同“数据确认”或“批量处理”功能对勾选的报关单进行确认操作。报关单数据确认后,相关的电子信息将自动转入到对应的关联业务表中。若在数据确认后,发现勾选错报关单的,可以通过“数据恢复”功能将对应的报关单恢复为未确认状态,系统会自动删除关联业务表中对应的明细记录。 (五)补充出口明细申报数据指标 完成数据确认操作的,相关的出口明细记录自动转入到对应的关联业务表中,如关联业务表为“出口货物明细申报表”。 通过申报系统“基础数据采集→出口货物明细劳务录入→出口

出口企业《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操作指南

附件1: 出口企业“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操作指南 第一部分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说明 一、系统参数设置 用户登陆申报系统后,选择“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 参数设置与修改”(图1)。 【图1】 在“远程配置”模块下,勾选“启用远程申报,”在“远程申报地 址”录入框中录入山东省国税局网上办税平台的网址:联通用户:http://218.57.142.38:8080 (图2)。电信用户: http://58.56.112.141:8080 (注意:联通、电信、移动任选一个 网址即可) 问题咨询电话:96005656

【图2】 二、选择申报方式 企业在生成申报数据时,应选择申报数据的存放路径为“远 程申报”,系统将会生成符合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接口标准的申 报文件,并将该文件保存在本地申报系统安装目录下,文件命名规则为“企业代码_业务类型.zip”(图3)。 【图3】 申报文件生成后,系统自动接入山东省国税局网上办税平 台,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和密码即可登录平台,进行后继操作(图 4)。

【图4】 第二部分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操作指南 一、系统登录 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功能通过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平台进行操作。 用户通过互联网登陆至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平台(访问地址: http://218.57.142.38:8080 或http://58.56.112.141:8080 )即可使用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办理出口退税相关业务。

二、功能展示 平台根据纳税人的企业类型和分类管理级别展示用户所需要的业务功能。 三、出口退免税预申报 (一)退免税预申报 1.业务概述 用户在进行出口退税正式申报前,应先将出口货物劳务明细申报电子数据进行预申报,并及时接收预审反馈信息,根据预反馈提示的疑点,对申报数据作调整、修正或补报相关说明。 适用的业务范围包括生产企业免抵退税业务、外贸企业免退税业务、购进自用货物等周边业务的预申报功能。

出口退税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指南

出口退税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指南 一、准备出口退税网上申报资料 (一)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6.0版”生成预申报数据,保存到本地机中,保存预申报数据的文件夹名名称由企业自定。 (二)打开预申报文件夹,选定所有的预申报数据(注:网上申报文件不能包含文件夹),点击鼠标右键,选择“添加到档案文件(A)”(前提是必须已经安装了Winrar压缩软件),如图1所示 图1 在图2所示的界面中,选择“档案文件类型”或“文件格式”为“ZIP”,将所有预申报数据压缩成网上预申报文件,网上预申报文件的名称由企业自定,系统没有作特殊规定。(若企业有使用顺德辅助系统的,可以将使用辅助系统生成的网上预申报文件进行预申报操作)

图2 二、登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大厅 企业必须登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大厅进行企业资料注册后,方能使用出口退税网上申报系统。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网站的网址是:https://www.docsj.com/doc/ab10616496.html,/,企业在IE浏览器中输入上述的网址,进入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网站,如图3所示。在图3中点击“网上办税”,即可进入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大厅,如图4所示。 图3

图4 三、登陆网上申报系统 在图4的界面中,输入纳税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办税大厅进行业务操作(前提是企业必须已注册申请并且税务部门已开通网上申报权限)。用户名是纳税人所在企业的税务登记号,密码是纳税人在申请时自行设定。输入纳税人用户名和密码后,点击按钮,即可成功登录网上办税大厅,如图5所示。 图5 四、点击图5中的“出口退税”,进入如图6所示的出口退税网上申

报系统 图6 五、点击图6中的“进入预审”按钮,在图7的界面中点击“浏览”按钮选择第一点中生成的网上预申报文件,如图8所示。 图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办理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办理 法定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办理时限: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申请条件: 基本条件: 设立出版物(图书)零售、出租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图书)零售、出租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确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 2、经营者应当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证书; 3、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 相关前置审批: 1、经营者的身份证明和职业资格证书(经营者职业资格证书由省级新闻出版部门负责核发); 2、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申报材料 l、申请书(载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等) 2、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房产证、租赁合同复印件) 3、经营者的身份证明和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5、申报表

办理程序: 1、到工商部门核名,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到新闻出版局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资格; 3、材料齐备后经审核批准由新闻出版局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领取营业执照。、 变更办理 审批程序: 1、出版物发行单位向新闻出版(版权)局窗口提出变更申请后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出版物发行单位向新闻出版(版权)局窗口递交填写清楚的盖有公章(或法人代表私章)的《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申请表》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如需变更单位名称,还需带上本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审查意见书》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窗口”工作人员对出版物发行单位提供的变更材料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当场予以受理,并备案登记。 4、新闻出版(版权)局审查材料和场地。 5、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新闻出版(版权)局在10个工作日内按照变更项目重新制证, “窗口”工作人员在15日内向办理变更的单位或个人颁发《出版经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版操作指南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版操作指南 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版 操作指南 目录

1免退税申报系统升级背景及安装 1.1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版本升级背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 告、财税〔2018〕32号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及相应业务需求,税务总局对现行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行升级调整。 本次升级涉及到的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 告; 财税〔2018〕32号《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1.2申报系统安装 如果您的机器上是第一次安装本软件,可按照如下的详细步骤进行安装:进入, 然后进入网站点击右上角下载专区,下载最新版本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若非 首次安装本软件,请预先在旧版申报系统中系统维护下做好数据备份(数据备份请参 考章节),将旧版系统完全卸载后方可安装运行新版申报系统。 注意事项: 1. 安装路径中不能含有空格,建议先将杀毒软件等防护系统关闭,以免造成系统无法完整安装; 2. 双击运行安装软件,安装路径建议为系统默认路径“C:\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系统\”; 3. NET版本申报系统初次安装之前,要求电脑运行环境包含及以上版本; 4. 硬件要求(最低):中央处理器:至少Pentium 1 GHz以上,内存:1GB RAM 以上; 5. 最小可用系统磁盘空间:x86 – 850 MB以上;x64 – 2 GB以上; 6. 必备组件: a. 电脑上必须已安装以下组件后才可安装 b. Windows Installer 或更高版本 c. nternet Explorer 或更高版本 安装流程: 1. 系统自动解压安装,如图:

两用物项申办指南

业易制毒化学品出口许可(商务部)办事指南 行政事项名称: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审批(商务部) 行政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2004年4月6日第15号主席令)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17日国务院令第445号)第二条; 三、《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2006年9月21日商务部令第7号) 四、《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国际核查管理规定》( 2006年9月7日商务部、公安部令第8号) 五、《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2005年12月31日商务部、海关总署令第29号) 六、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外商投资企业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商办资函[2009]77号) 申请条件: 一、依法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或者为依法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 二、需进行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购买、经营许可或备案。 申请材料: 1.经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易制毒化学品出口申请表》原件;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 5.出口合同(协议)复印件; 6.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7.进口方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合法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证明复印件或进口 方合法使用的保证文件原件(含中文译件)。 许可程序: 一、企业通过“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管制政务平台”提交电子申请表,经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申报书面材料; 二、申请出口目录第三类中无需国际核查的易制毒化学品的,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对经营者提交的书面材料和电子申请表进行审查,经审查许可的,发放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批复单,企业凭批复单在当地许可证发证机构领取《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凭证报关。 三、申请出口目录第一、二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目录第三类中需国际核查的易制毒化学品的,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核实,经核实合格的转报商务部。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流程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流程 一、安装、启动 二、系统维护 (1)、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 执行“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进入编辑画面,点击“修改”对系统配置字段作如下操作(以下未列字段可不操作): 企业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即本企业的纳税识别号15位号码; 企业名称:本企业的工商登记全称; 计税计算方法:输入数字“2”,单票对应法; 开户银行名称:如“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与上述开户行对应的退税专用帐号; 换汇成本检查:选“T”; 进货足额检查:选“2”,同时检查增值税、消费税; 是否预申报:选“T”。此处选择对数据加工处理有影响。 是否分部门核算:不分部门核算,选“F”;分部门核算,选“T”;如果企业要分部门核算,则选“T”,并且要进入“系统维护”之“代码维护”中的“部门代码”,点击“增加”或“修改”,进行部门代码维护;并且要与退税登记表的部门代码一致。 是否分部门申报:选“F”,不分部门申报;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是用系统配置中“分部门核算”属性来解决分部门审核,用“分部申报”属性解决分部门申报。建议规模及业务量小的企业不使用“分部门核算”和“分部门申报”。 是否财务挂钩:选“F”; 退税机关代码:输入退税机关所在地行政编码,如合肥市国税局“3401”; 退税机关名称:输入退税机关名称,如合肥市局“合肥市国税局”。 以上输入完毕后,确认正确的,点击“保存”并在提示信息中点击“是”,完成系统配置设置,按提示进行系统重入。发现错误的,继续修改。 (2)、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 多用户操作问题:网络数据路径的使用。 换汇成本上下限:上限,下限。超过系统设置的上下限,会出现错误提示,但不影响退税申报。企业应对有异常的数据进行检查,确认后再申报。 (3)、系统口令设置与修改 考虑系统的安全性,建议作如下操作: 在“系统维护”之系统配置----“系统口令设置与修改”点击“增加”或“修改”,作如下操作: 用户名:输入数字或字母均可; 操作人姓名:录入操作人汉字名称; 三、出口退税申报前准备事项 (一)、外贸企业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自开票之日起30日内办理认证手续;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后第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截止之日收齐单证并办结退(免)税申报手续。 (二)、外贸企业应及时登录“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核查并准确地确认和提交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电子数据和核销单数据。 (三)、外贸企业必须将每一份出口货物报关单与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品名、数量、计量单位保持一致。 1、折算原币离岸价。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2.1版操作指南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2.1版 操作指南

目录 1 免抵退申报系统升级背景及安装 (4) 1.1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2.1版本升级背景 (4) 1.2申报系统安装 (4) 1.3免抵退申报系统的进入 (11) 2 免抵退申报系统的基本配置 (13) 2.1系统初始化 (13) 2.2系统配置相关信息查询 (14) 2.3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 (15) 2.4系统数据备份 (15) 2.4.1 云备份数据 (15) 2.4.2 本地数据备份 (17) 2.5系统备份数据导入 (23) 2.5.1 云备份数据导入 (23) 2.5.2 本地数据备份导入 (26) 3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流程 (28) 3.1企业退(免)税备案向导流程 (28) 3.1.1 退(免)税备案数据采集 (29) 3.1.2 打印退(免)税备案报表 (29) 3.1.3 生成退(免)税备案相关数据 (30) 3.1.4 撤销退(免)税备案申报 (31) 3.1.5 退(免)税备案数据查询 (33) 3.2一般贸易流程 (33) 3.2.1 一般贸易基础数据采集 (34) 3.2.2 免抵退税申报数据检查 (35) 3.2.3 确认免抵退税明细数据 (36) 3.2.4 汇总数据采集 (38) 3.2.5 生成免抵退申报数据 (39) 3.2.6 申报反馈 (41) 3.2.7 一般贸易其他常见操作 (43)

3.3其他业务申报操作流程 (45) 3.3.1 申报数据采集 (46) 3.3.2 生成其他业务申报 (47) 3.3.3 打印其他申报报表 (49) 3.3.4 审核反馈信息处理 (50) 3.3.5 其他申报数据查询 (52) 3.4单证向导流程 (53) 3.4.1 单证明细数据采集 (55) 3.4.2 打印单证申报报表 (55) 3.4.3 生成单证申报数据 (56) 3.4.4 撤销单证申报数据 (58) 3.5进料加工业务流程 (59) 3.5.1 计划分配率备案 (61) 3.5.2 进料加工手册核销 (61) 4 系统主页面功能点详细描述 (62) 4.1多选项卡的操作界面 (62) 4.2向导 (63) 4.3索引区 (64) 4.4数据编辑区域 (66) 4.5数据项说明 (66) 4.6报表打印及导出功能描述 (67)

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指南

一、申报系统概况 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是《出口退税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的子系统系统。该系统旨在使申报退税的出口企业通过对退税进货凭证、退税申报明细及各种单证等基本数据的录入,迅速准确地生成退税申报数据,简化企业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避免了由于手工申报所带来的种种弊端,并通过退税机关实际退税信息的反馈对之实施管理,把退税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提高出口退税管理的严谨性、科学性、高效性,更好地履行税务部门出口退税管理职责,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 系统配置与维护 注意:只在首次使用时需要做且必须做。除下述步骤外,无需做其他操作,否则可能引起运行出错。建议:进入系统后或具体操作前,详细阅读帮助文件。 1、系统初始化。在系统初装或正式使用之前,需进行系统的初始化工作。未做初始化的系统向内部运行时,将会出错。执行“系 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初始化”进入编辑画面,输入字母"YES" ,按回车确认,系统将执行此功能,清理数据库并重建索引。其它的输入将不执行此功能。 注意:系统初始化将删除所有退税记录并无法恢复,企业在申报年度内无需做初始化,如果需要对数据进行重排和整理,可随时执行数据优化。 2、修改系统配置 ①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执行“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进入编辑画面,点击“修改”对系统配置字段作如下操 作(以下未列字段可不操作): 企业代码:即本企业的10位海关代码,如33039100000; 纳税人识别号:即本企业的税务登记号15位号码; 企业名称:本企业的工商登记全称; 计税计算方法:输入数字“2”,单票对应法; 开户银行名称:如“中国银行温州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与上述开户行对应的退税专用帐号; 换汇成本检查:选“T”; 进货足额检查:选“2”,同时检查增值税、消费税; 是否预申报:选“T”。此处选择对数据加工处理有影响。 是否分部核算:选“T”,分部门核算; 是否分部申报:选“F”,不分部申报; 是否财务挂钩:选“T”; 退税机关代码:输入退税机关所在地行政编码,温州市局为“330300”; 退税机关名称:输入退税机关名称,温州市局为“温州市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以上输入完毕后,确认正确的,点击“保存”并在提示信息中点击“是”,完成系统配置设置,按提示进行系统重入。发现错误的,继续修改。 ②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换汇成本上下限:上限8.63,下限4.5;非六类企业申报时限为90天,核销单时限为180天,属于 六类企业的申报时限和核销单时限均为90天。超过系统设置的限制,会出现错误提示,但不影响退税申报,企业应对有异常的数据进行检查,确认后再申报。 ③系统口令设置与修改:考虑系统的安全性,建议作如下操作: a、执行“系统维护——系统口令设置与修改”,点击“增加”或“修改”; 用户名:输入数字或字母均可; 口令:点击“修改口令”输入数字或字母均可,如“1234”,按系统提示退出。 操作人姓名:录入操作人汉字名称; 操作人级别:如果该软件为多人同时操作,为避免出错,日常操作时建议设置为1或2(0:系统管理员1:主管负责人2:一般操作人),如果输入“0”,其他字段不必录入;点击“保存”后按提示退出。 b、请操作者每次使用自己的口令进入系统。 3、设置企业自用商品代码,由于外贸企业出口商品种类繁多且难以确定,在设置自用商品代码时可选择当前筛选条件下所有 纪录,设置完毕后,标志栏目会出现字符“1”。 (四)老版本数据恢复 注意:适用于6.0版或者6.2版用户软件升级的数据移植,新用户跳过此步骤 为保证企业前后申报数据一致,在下载安装完外贸企业申报系统7.0版,进入新的申报系统,系统配置与维护完成后,进行以下操作: 1、执行“系统维护——系统数据导入”; 2、出现“旧系统数据倒入窗口”,点击“选择旧系统路径”按钮,选择路径,默认路径为“C:\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系统\外贸企业

互联网出版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区别

互联网出版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区别 互联网出版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定义区别,及办理条件,需要的材料? 首先我们了解定义的区别,也就是经营范围不同,申请材料不同,审批流程不同等。下面小小屹详解介绍下这两种资质,对比一下你就能看明显看出不同点在哪里了。 谁需要办理出版物许可证 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本规定所称出版物,是指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本规定所称发行,包括总发行、批发、零售以及出租、展销等活动。总发行是指由唯一供货商向其他出版物经营者销售出版物。批发是指供货商向其他出版物经营者销售出版物。零售是指经营者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出版物。出租是指经营者以收取租金的形式向读者提供出版物。展销是指主办者在一定场所、时间内组织出版物经营者集中展览、销售、订购出版物 办理出版许可证需要哪些条件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零售各区新办所需材料: 1、核名通知书或执照副本原件(增项企业用) 2、验资报告 3、房产证复印件 4、租赁协议 5、公司章程 6、法人的初级职称图书发行员证书 7、所有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8、增项企业需要提供公章 9、公司座机,手机,邮编 二、互联网出版,是指服务提供者将自己创作或他人创作的作品经过选择和编辑加工,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到用户端,供公众浏览、阅读、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其作品主要包括:正式出版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出版物内容或者在其他媒体上公开发表的作品;经过编辑加工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的作品。 互联网出版申请所需具备以下条件: 1、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 10 名以上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出口退税无纸化申请及申报操作指南20181208

出口退税无纸化申请及申报操作指南 一、出口退税综合服务中心出口退税无纸化操作步骤 (一)无纸化申请 1、登陆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banshui. https://www.docsj.com/doc/ab10616496.html,/sdwsswj),点击出口退税管理模块 2、点击出口退税综合服务中心模块 3、进入出口退税综合服务中心后,点击申报退税模块

4、选择资格信息报告中的出口企业无纸化申请模块 5、点击申报无纸化

6、录入数据后点击保存生成 7、资格信息报告中的出口企业无纸化申请模块可以查看录入时间、申报状态、审核状态、审核信息等信息 8、点击申报文件可以将电子数据下载到电脑,点击下载打印可以下载和打印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申请表。点击申报上传,可以将无纸化申请电子数据通过电子税务局直接传输到出口退税审核系统。 9、税务机关通过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对企业提报的无纸化申请(出

口退(免)税备案变更)审核通过后,该企业被设置为无纸化企业。(二)无纸化申报 待税务机关对企业提交的无纸化申请审核完毕后,出口企业获得无纸化企业身份,企业进行出口退(免)税正式申报以及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证明时,不再需要报送纸质申报表和纸质凭证,只提供通过数字签名证书签名后的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原规定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的纸质凭证留存企业备查。 企业可以通过出口退税综合服务中心的在线申报模块进行退(免)税申报或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证明,申报时需要录入无纸化设备(税控盘)密码。填写正确密码后,在线申报模块在生成申报数据时会调用税控盘的数字签名证书对申报数据进行加签,生成加签申报数据用于办理各项出口退(免)税事项。

出口退税申报录入操作流程

出口退税申报录入操作流 程 Revised by Liu Jing on January 12, 2021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流程 外贸企业主要是指处于流通环节的贸易公司,一般来说,没有属于自己的生产设备,没有明确属于本公司的自产产品,主要依靠外购产品再对外销售,其经营方式与生产企业有很大的差别,故其出口退税申报操作流程与生产企业相比也有较大的差别。具体来说,外贸企业的出口退税申报操作流程如下: 一、外贸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日内,准备以下出口退税单证,用于出口退税申报。主要包括: 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2、出口商品专用发票; 3、购进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并应自开票之日起30日内办理认证手续)或分批单; 4、外汇核销单(出口退税联);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外贸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后,及时取得出口货物报关单,并登录电子口岸,查询比对出口信息与纸质报关单是否一致。若一致,应在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00至下午16:00向国税局提交电子信息。

三、根据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使用指定的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软件录入出口退税信息,生成出口退税申报数据,传递至软盘。 四、整理、装订出口退税报表、单证成册,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办理出口退税正式申报。若申报数据准确、单证无误、报表一致,则通过审核,转入审批环节;若存在需要调整、更正的数据或单证及报表,则应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进行处理。 五、对于已经审批完毕的出口货物,主管税务机关将按法定程序办理退库手续。外贸企业应根据银行退转的出口退税退付凭证进行账务处理,至此申报完毕。附: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录入的操作流程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录入的操作流程 基本要求: 1、申报软件: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版(该软件从本网站下载、安装,并进行系统维护,之后方可操作使用) 2、申报系统安装路径:c:/出口退税/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版 3、拷取或下载认证发票信息的保存路径:A:/出口退税/认证发票信息 4、网上下载预审反馈信息的保存路径:c:/出口退税/审核反馈信息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21版操作指南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版操作指南 目录 。签义书误!未定及统升级背景安装 ........................... 错1 免抵退申报系未定义书

签。!................................. 错误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版本升级背景 . 未定义书签。! ......................................................... 错误申报系统安装 未定义书签。错误! ................................................. 免抵退申报系统的进入 。书签!未定义的基本配置 ............................... 错误2 免抵退申报系统未定义书签。错误!系统初始化 ........................................................... 未定义书签。错误!系统配置相关信息查询 ................................................. 未定义书签。错误!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 ................................................... 未定义书签。错误!系统数据备份 ......................................................... 未定义书签。......................................................... 错误云备份数据!未定义书签。错误本地数据备 份 ....................................................... !未定义书签。!系统备份数据导入 ..................................................... 错误 未定义书签。错误云备份数据导 入 ..................................................... !未定义书签。错误本地数据备份导入 ................................................... !。签义书误!未定程申报系统操作流 ....................... 错税3 生产企业出口退未定义书 签。! ........................................... 错误企业退(免)税备案向导流程 未定义书签。............................................. 错误退(免)税备案数据采集!未定义书签。............................................. 错误打印退(免)税备案报表!未定义书签。......................................... 错误生成退(免)税备案相关数据!未定义书签。............................................. 错误撤销退(免)税备案申报!未定义书签。错误退(免)税备案数据查 询 ............................................. !未定义书签。!一般贸易流 程 ......................................................... 错误 未定义书签。错误 ............................................... 一般贸易基础数据采集!未定义书签。错误 ............................................... 免抵退税申报数据检查!未定义书签。............................................... 错误确认免抵退税明细数据!未定义书签。....................................................... 错误汇总数据采集!未定义书签。错误生成免抵退申报数 据 ................................................. !未定义书签。错 误 ........................................................... 申报反馈!未定义书签。............................................... 错误一般贸易其他常见操作!未定义书签。!其他业务申报操作流程 ................................................. 错误 未定义书签。错误....................................................... 申报数据采集!未定义书签。................................................... 生成其他业务申报错误!. 未定义书签。................................................... 错误打印其他申报报表!未定义书签。................................................... 错误审核反馈信息处理!未定义书签。................................................... 错误其他申报数据查询!未定义书签。! ......................................................... 单证向导流程错误 未定义书签。错误单证明细数据采 集 ................................................... !未定义书签。错误打印单证申报报表 ................................................... !未定义书签。错误生成单

出口退税及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出口退税及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出口退税 一、拿到报关单复印件先开发票(税控机) 二、电子口岸客户端程序-----电子口岸主页(有密码) 点击“出口收汇”------“出口收汇核查情况”-----“业务数据查询” -------“报关单信息查询”(输入日期,查询结果如下) 三、擎天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管理系统软件(Admin无密码) 输入所属期,例 12 “基础数据采集”----“免抵退数据录入”下分单证不齐和单证齐全二项 显示桌面.scf单证不齐:出口货物明细数据录入-------“新增”

上表中:出口发票号:步骤一中发票号码前加0770 报关单号:报关单信息表中的核销单号+001……………… 商品代码:补齐10位(报关单上的数据补齐10位)后面补0 单证不齐时不分FOB和C&F价 单证齐全时: 擎天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管理系统软件(无密码) 输入所属期“前期数据录入”--- 注意:1、日期为报关单上面的日期 2、报关单号后面加001。。。。。。

3、注意区分FOB与C&F价格 4、进入电子口岸把数据上报给国税 FOB-----填写成交总价时按报关单上面的金额填写 C&F-----填写成交总价时按报关单上面的金额减去运费等填写 外币汇率-------月初外管局汇率*100(除美元以外) 美元汇率-------外币汇率/报关信息表中的折算率(美元以外) 申报流程:

免抵退销售额=本期出口销售额 免抵退销售额累计=本年出口销售额累计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转出(免抵退税) 销项税额=本期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转出=本期进项税额转出合计(免抵退税+内销抵扣发票进项税额转出) 应抵扣税额合计=本期进项税额+留底税 应纳税额=本月转出未交增值税

两用物项出口海关质疑权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两用物项和技术 出口质疑管理办法 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为规范海关对出口物项和技术是否属于两用物项和技术的质疑行为,保障出口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和有关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以任何方式出口,以及过境、转运、通运的出口物项和技术,海关不能确定其是否需要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向出口经营者提出质疑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质疑原则】海关质疑时应遵循客观、及时、公正原则。 第四条【各部门职责划分】海关总署监管部门是海关质疑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对海关质疑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直属海关监管部门是海关质疑工作的具体实施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关区海关质疑工作。 商务部负责认定被海关质疑的出口物项和技术是否需要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 第四条【质疑启动】接受申报的隶属海关或者直属海关现场部门不能确定出口物项和技术是否需要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的,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场所后对

其实施查验;经查验后仍不能确定的,应当向所在直属海关的监管部门提出质疑报告。 第五条【制发质疑通知书】直属海关监管部门经审核认为需要对出口物项和技术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收到质疑报告的5个工作日内向出口经营者制发《两用物项和技术海关质疑通知书》(见附件1)。 《两用物项和技术海关质疑通知书》应当加盖直属海关业务单证专用章,同时抄送接受申报的隶属海关或者直属海关现场部门。 第六条【被质疑物项和技术的处置】直属海关监管部门制发《两用物项和技术海关质疑通知书》的,有关的出口物项和技术暂不予放行。出口经营者未获得商务部业务答复函的,不得向海关申请办理退关手续。 第七条【业务咨询申请】出口经营者应自收到《两用物项和技术海关质疑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商务部提出业务咨询申请,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一)《两用物项和技术海关质疑通知书》; (二)《业务咨询函》(见附件2); (三)《业务答复函申请表》(见附件3); (四)出口合同副本; (五)出口物项和技术的技术说明; (六)出口物项和技术的最终用户及最终用途情况说明;(见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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