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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1

辽宁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提高人防工程建设质量,规范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资质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人防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全省行政区域内的人防工程建设必须实行建设监理。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和加固改造的人防工程。

本细则所称人防工程包括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工程和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

第四条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管理全省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对全省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实行行业资质管理。

第五条人防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应当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

第六条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应通过招、投标方式择优选择监理单位,也可通过考察监理单位资质等级和监理业绩择优选择监理单位。

第七条凡在我省从事人防工程建设监理的企业必须取得人防工程的监理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允许的范围内从事人防工程监理活动。

第二章监理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

第八条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的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丙三级。

一、甲级:具备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甲级监理资质。有3名以上高级工程师、5名以上工程师经过人民防空专业监理培训,并从事过人防工程设计或人防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熟知人民防空建设的政策、法规和人防工程的设计、施工规范。承担过3个以上抗力等级5级以上的人防工程监理任务。

二、乙级:具备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乙级监理资质。有2名以上高级工程师、5名以上工程师经过人民防空专业监理培训,并从事过人防工程设计或人防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熟知人民防空建设的政策、法规和人防工程的设计、施工规范。承担过3个以上人防工程监理任务。

三、丙级:具备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乙级监理资质。有1名以上高级工程师、3名以上工程师经过人民防空专业监理培训,并从事过人防工程设计或人防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熟知人民防空建设的政策、法规和人防工程的设计、施工规范。承担过人防工程监理任务。

第九条各级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的业务范围:

一、甲级:可承担全省范围内各种抗力等级的人防工程监理任务。

二、乙级:可承担监理企业注册所在市行政区域内抗力等级5级(含)以下、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下的人防工程监理任务。

三、丙级:可承担监理企业注册所在市行政区域内抗力等级6级(含)以下、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的防空地下室(防空地下室上部永久建筑投影面积占防空地下室总建筑面积大于50%)的监理任务。

第十条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全省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专业培训,组织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专业培训考题,考题合格后统一颁发人防工程监理资格证书。

第三章监理资质申请和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人防工程建设监理资质审批程序:

一、拟申报人防工程建设监理的企业须填写《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提出申请资质的级别,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与附件材料一并报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对申报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的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报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三、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对申报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的有关监理人员在全省建设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数据库和人防工程监理专业技术人员数据库中进行检索,核定相关监理人员的资格,审查申报企业的资质;

四、人防工程建设监理甲级、乙级资质,由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报送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审批;

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丙级资质由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审批。

五、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核查监理企业申报附件材料原件。凡是对企业申报的附件材料提出质疑,要求企业出具材料原件的,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原件,否则不予受理其资质申请。

第十二条新申请的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其资质等级应从丙级开始核定,并设一年的暂定期。暂定期满的监理企业,应申请核定资质;暂定期满但未核定资质的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其暂定丙级资质自动失效,不得从事人防工程建设监理活动。

第十三条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在正式受理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资质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在正式受理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资质申请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第四章监理资质申请材料

第十四条申请人防工程建设监理资质的企业须提供下列材料:

一、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

二、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监理资质证书(正、副本),企业营业执照;

三、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情况表;

四、监理业绩;

五、业务手册。

第十五条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申请资质升级,除提供本《细则》第十四条所列附件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二、申请表中所列监理工程的监理业务手册、监理委托合同、监理规划及监理工作总结。

第五章监理资质证书

第十六条《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发生变化后30日内持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变更申请、资质证书原件、已经变更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有关变更批准文件原件等材料,向资质审批部门申请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第十八条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在领取新的《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时或因破产、倒闭、撤销的,应当将其原资质证书正本、副本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予以销毁,其中甲、乙级资质证书由省人民防空办公室送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予以销毁。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人防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应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人防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人防工程建设实施监理,并对人防工程建设承担监理责任。

第二十条以下监理单位不得承担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监理业务:

一、无人防工程建设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

二、有重大人防工程建设监理过失或正处于行业整顿期间的监理单位。

第二十一条监理单位不得转让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业务,不得承揽超越人防工程建设监理资质等级的监理业务。

第二十二条承担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的监理工程师必须经过人民防空专业监理培训,取得人防工程建设监理资格证书。

第二十三条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资质实行年检制度,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全省年检工作。

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必须按规定时间接受资质年检。

第二十四条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接受资质年检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三、监理人员的监理资格证书;

四、监理人员的变化情况有关证明材料;

五、企业自检报告;

六、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资质年检表。

第二十五条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资质年检在下年度第一季度按下述程序进行:

一、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填写《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资质年检表》,与年检附件材料一并报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资质年检审批;

二、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于每年年检结束后,在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上公布年检结果。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的资质年检结论为不合格:

一、严重违反有关人防工程技术规范要求的;

二、受监的人防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第二十七条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资质年检不合格的,取消其人防工程监理资质。

第二十八条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参加资质年检的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其资质证书自行失效,且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资质。

第二十九条外省驻辽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在取得企业资质证书及每年年检结束后30日内,须到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办理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资质备案手续。

未备案的驻辽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不得在辽宁省行政区域内开展人防工程监理工作。

第三十条驻辽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在取得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后持下列材料办理资质备案手续:

一、驻辽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资质备案表;

二、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十一条驻辽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办理资质备案程序:

一、驻辽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提出备案申请,填写《驻辽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资质备案表》,与备案附件材料一并报监理企业注册所在省省级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经监理企业注册所在省省级人民防空办公室批准后,驻辽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持有关备案材料报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备案。

第七章监理业务

第三十二条人防工程建设监理分为建设前期阶段、勘察设计阶段、施工招标阶段、施工实施阶段和保修阶段。各阶段主要监理内容:

一、建设前期

(一)投资决策;

(二)项目评估;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

二、设计阶段

(一)组织设计招标工作;

(二)评选设计方案、选择设计单位;

(三)协助业主签订设计合同并监督合同的实施;

(四)核查设计概(预)算。

三、施工招标阶段

(一)协助业主编制招标文件;

(二)核查施工图设计和概(预)算;

(三)组织招标、投标活动;

(四)协助业主与中标单位商签承包合同。

四、施工实施阶段

(一)协助业主检查开工前一切报批、审批手续是否完善,是否具备开工条件;

(二)确认承包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

(三)参与或组织设计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四)审查承包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五)审查承包单位提出的进度计划,分阶段的进度计划,以及季、月度的进度计划;

(六)下达开工令;

(七)核查人防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质量;

(八)检查承包单位的质保体系、安保体系;

(九)控制人防工程质量,督促承包单位严格按承包合同和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签证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分项工程;

(十)检查人防工程进度,核定合格工程量,签发付款凭证;

(十一)监督检查文明施工及安全防护措施;

(十二)参与质量事故处理,监督处理方案的实施;

(十三)协调有关各方之间的争议;

(十四)督促、检查承包单位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

(十五)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竣工初验,审查承包单位提出的竣工验收报告;

(十六)参加人防工程验收,审查工程决算。

五、保修阶段

定期进行回访,核查人防工程状况,鉴定质量问题的责任,督促保修。

第三十三条实施人防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将委托的监理单位、监理内容,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所赋予的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单位。被监理单位应向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所需核验的原始记录、检验记录等资料。

第三十四条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应与被委托的监理单位签订委托监理合同。

在人防工程监理合同范围内,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有关人防工程方面的指令,应当通过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书面发布。被监理单位对总监理工程师提出的有关人防工程问题,应当予以答复,如有书面通知,应予书面回复。

第三十五条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根据人防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在施工现场配备相应的监理人员。

第三十六条人防工程建设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当总监理工程师离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委托一名现场监理工程师代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职权。

第三十七条人防工程建设现场监理一般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根据人防工程施工图和监理合同编制人防工程建设监理规划。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人防工程概况;

(二)监理范围及目标;

(三)监理依据;

(四)监理组织;

(五)监理控制流程图;

(六)质量控制;

(七)进度控制;

(八)投资控制;

(九)合同管理与信息管理;

(十)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

(十一)监理工作制度;

(十二)人防工程监理资料。

二、按人防工程建设进度,分专业编制人防工程监理细则。

三、按人防工程监理细则实施监理。

四、按照规定的作业程序和形式进行监理。

五、参与人防工程竣工预验收,出具书面人防工程监理评估报告。

六、监理任务完成后,向建设单位提供人防工程监理档案材料。

第三十八条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监理有以下权利:

一、对选择设计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有建议权,选择分包单位有确认权和否认权;

二、对不符合人防工程建设标准或承包合同约定质量要求的设计施工图,报告建设单位后,有要求设计更改权;

三、人防工程施工质量检查监督权。当人防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不符合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标准和承包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或可能产生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时,可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或停工,并在施工过程中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

四、建筑材料的检验权。对影响人防工程质量和安全的、不符合设计要求的、质量不合格的或未经签字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可要求施工单位停止使用;

五、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对人防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有签认权;

六、在人防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对合格工程量、工程款支付有签证审核权。

第八章监理费用

第三十九条人防工程建设监理费计取应遵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按人防工程规模、难易程度、工期长短等不同因素全面考虑,并在监理合同中确定其计取标准和付款方式,建设单位不应借故压低监理收费标准。

第四十条人防工程监理费列入人防工程概预算。

第九章罚则

第四十一条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人民防空办公室通报批评,并吊销其人防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一、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从事人防工程监理活动;

二、非法转让人防工程监理业务;

三、故意损害项目法人和承包商利益;

四、因工作失误造成人防工程严重质量问题或重大损失;

五、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人防工程监理合同。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细则由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细则自二〇〇九年四月一日起施行

人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范本20180918定版)

人防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人: 审批(总监理工程师): 批准时间: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章、工程概况 (1) 第二章、监理工作依据 (3) 第三章、监理工作流程 (4) 第四章、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11) 第五章、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22) 第六章、人防工程常见质量问题及其预防措施 (28) 第一节、土建施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设备安装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安全施工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七章、监理旁站内容、方法和要求.. (39) 第八章、现场监理检查记录表式 (41)

第一章、工程概况 1.项目(工程)名称: 2.项目地址: 3.参建单位如下: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人防设计部位: 监理单位: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总承包单位: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制安单位: 地下室建筑面积:地下室建筑层数: 4.人防工程设计概况: 4.1. 本工程为附建式人防工程,平时为地下汽车库(或商业或管理)。临战转换为人防防护用。 4.2. 本工程的人防工程区域设在;人防建筑面积为m2;地下室顶板覆土厚度:mm. 4.3. 人防工程等级:核武器抗力级别级;常规武器抗力级别级; 防化等级级;防水等级级,抗渗等级:级。 4.4.防护单元:共设个防护单元;个抗暴单元。 防护单元建筑面积:m2;人防使用面积为m2;人防掩蔽面积为m2; 掩蔽人数为人。 4.5.出入口:共设个出入口。 战时主要出入口利用汽车坡道设置,共有个; 战时次要出入口利用地下室楼梯设置,共有个; 另设个战时人员疏散口。

人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人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城市面貌也日新月异。然而,城市化进程同时也带来了城市的安 全问题。为了加强城市安全管理,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人防工程安 全成为了一项重要的任务和责任。本文旨在全面深入地阐述人防工程 的监理实施细则,以确保人防工程安全、稳定、可持续。 一、监理实施流程 1.建立项目监理组织。监理人员应当经过资质审核,并具备 相应的工程管理和技术能力,同时还应当具有良好的工作态度和职业 道德。 2.审查施工图纸。监理人员应当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查,确保 其符合设计规范和技术要求,尤其是要关注防水和防火等关键节点。 3.建立监理检查计划。监理应当根据项目的规模和施工进度,建立检查计划,对工程质量和安全进行全面、深入的监理工作。 4.严格质量检查。监理人员应当根据监理计划,对施工中的 材料、构件、工艺和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做好 记录和报告。 5.安全监督管理。监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协调施工方和监理 委员会,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并能妥善处理施工中出现的安全事故。

6.工程竣工验收。监理人员应当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全面、深入、系统的把关和监督,使工程符合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并达到预期的设计目标。 二、监理实施要求 1.监理文件和监理记录应当详实、准确、及时,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监理人员应当坚持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发现的问题和意见要及时、有效地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人员。 2.监理人员应该密切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联系,协调和沟通,协助建设单位公开透明地进行施工过程的管理和信息披露。 3.监理人员要将安全管理作为重中之重,对工程中安全问题的防范和规避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将安全文化贯彻到施工过程的每一个环节。 4.监理人员应该充分发挥职业技能和业务能力,配合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推进工程进度,提高工程质量,控制工程成本,实现监理目标。 5.监理人员应该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不得参与不正当行为,做到廉洁自律。 三、结语 人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是确保城市安全和人民财产不受损失的重要保障。监理人员应该深刻认识人防工程安全的重要性和监理的职责使命,共同推动城市安全建设发展,让城市更加安全、美好、宜居。

人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新)

人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新) XXX编制了美大唐世家项目的人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该项目由XXX作为建设单位,XXX作为设计单位,XXX作为勘察单位,XXX作为监理单位,XXX作为施工单位,XXX 作为专业分包单位。该项目包括11栋23-33层高层住宅和3栋1层变配电室,总建筑面积为.32平方米,地下室设置平战结合甲类附建全埋式人防地下室,抗力级别为常6级核6级,平时功能为汽车库,战时功能为甲类二等人员掩蔽所,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 在该工程的施工设计要求中,所有穿越密闭墙、顶板、底板上的管道应进行密闭处理,密闭隔墙上不得预留孔洞。预留洞、预埋件及安装管线设备等应准确按图预留、预埋到位,不得事后凿打。现浇的钢筋混凝土和混凝土结构、构件,战时使用的及平战两用的通风口的防护密闭门、密闭门,战时使用的及平战两用的通风口防护措施,战时使用的给水引入管、排水出户管和防爆波地漏,防毒通道内的风管等应在工程施工、安装时一次完成。该地下室平时作为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地下一层停车位891个,地下二层停车位415个,地下车库均设自

动喷淋灭火系统。地下二层实建人防面积为7573.15平方米, 掩蔽面积为5590平方米,掩蔽人员共5590人,共设有4个防 护单元,每个防护单元均有4个抗暴单元,防护、防化等级均为常6级核6级,甲类。每个防护单元设置一个室外人防出入口,二至三个室内人防出入口。 2)在准备战斗前,所有封堵构件必须按照图纸进行施工,例如防护密闭门、防爆波活门等。这些构件在平时应该安装并定期维修、保养,以确保开启灵活、防毒密闭可靠。未安装的部分(如混凝土预制构件、封堵板等)应该随着工程的施工同步进行,并存放在封堵构件存放间内,并按时维修、保养。 3)防护设备与一般门窗不同,安装精度要求高。一旦安 装到位,必须由专人看护,以防止移位。在模板安装和混凝土浇捣时,也需要有专人看护。 4)在人防地下室的所有墙体施工过程中,应该使用带止 水环的拉结螺栓固定模板。在拆模之后,螺栓应该被切割断,再进行补孔抹平。严禁使用带套管的拉结螺栓。

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建设监理实施细则

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建设监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建设管理,保证人防工程建设质量,规范和完善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以下简称人防监理)企业资质管理,维护人防监理市场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人防工程监理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扩建、改建)和加固改造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申请人防监理企业资质、省外人防监理企业备案,以及对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人防工程,是指由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地面附属设备设施用房组成,为保障人防指挥、信息、疏散、掩蔽、储备、救护等需要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本细则所称其他人防防护设施,是指兼顾人防需要的地下工程和落实人防要求的城市重要基础设施、重要厂矿企业生产设施的防

护部分。 第四条省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全省人防监理的管理工作。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防监理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全省行政区域内的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建设实行人防专业监理,凡在我省从事人防监理的企业必须取得人防监理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允许的范围内从事人防监理活动。 第二章资质等级、从业范围及许可条件 第六条人防监理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丙三级。各级人防监理企业的从业范围为: (一)甲级:可承担全国范围内各种抗力等级的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的监理业务。 (二)乙级:可承担本省范围内抗力等级5级(含)以下的人防工程和所有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的监理业务。 (三)丙级:可承担本省范围内抗力等级6级、6B级的人防工程和所有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的监理业务。

人防工程消防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人防工程消防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 前言 人防工程是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建筑的工程,因此其安全性至关紧要。而消防安全监理作为人防工程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直接关系到人防工程的安全性与牢靠性。为了保障人防工程的消防安全,我在这里提出人防工程消防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以确保人防工程建设中消防安全的全方位监管。 - 基本要求 人防工程消防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基本要求是:严格依照《人防工程设计标准》(GB50096-2011)和《消防安全检查标准》 (GB50160-2015)执行,保证人防工程建设中消防安全的全面监管;加强对人防工程建设中消防安全监理的全过程管理,堵塞消防安全监管漏洞,切实保障人防工程消防安全。 - 监理实施 1、监理机构的选择:监理机构应具备《消防安全检查标准》(GB50160-2015)规定的监理资质,而且监理人员应当谙习人防工程消防安全检查的相关法规和规定。 2、监理职责:监理机构应严格依照《人防工程设计标准》(GB50096-2011)规定的内容执行监理职责,全程监督人防工程的建设过程。监理人员долж全面把握人防工程的安全性和牢靠性,对人防工程建设的消防安全进行全面监管。

3、监理方式:监理方式包括定期监理、随机抽查和突击检查等。监理机构应定期实施监理,并进行随机抽查和突击检查等方式,对 人防工程的消防安全进行全面监管。 4、监理内容: (1) 施工图审核:监理机构要对施工图进行审核,并对施工单 位进行监督检查,以防止存在设计缺陷等问题。 (2) 施工现场检查:监理机构要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对消防 设施等紧要设备进行全面监督。 (3) 承包商人员培训:监理机构要对承包商进行人员培训和消 防安全学问普及,以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 (4) 检查报告:监理机构要适时向建设单位和相关政府部门提 交监理检查报告,以供给人防工程消防安全的检查材料。 - 改进措施 1、人防工程消防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以科技手段辅佑襄助监理,全程记录监理过程中的关键节点信息,形成监理阅历,以便随时查验。 2、应当建立一个实时监督机制,建立联合监管机制,配备监控 设备和实时监督体系,加强人防工程建设中消防安全的全面监测, 避开重复和遗漏。 3、对消防学问培训加强,加添消防意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 技能,同时建立训练机制,加强消防应急处理本领,提高人防工程 建设中消防安全应对的本领及响应速度。 - 总结

人防工程监理细则

目录 1 工程概况 (2) 2 编制依据 (2) 3 主要监理工作内容及工作要点 (2) 4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监理资料移交内容 (7) 5 人防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与控制 (7) (16)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类型和特点: 工程规模: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00 长兴世贸大厦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地下人防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134-2004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50208-2002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GB50108-2022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RFJ01-2002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选用图集 RFJ01-2022 防空地下室结构设计 FG01-05 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管理规定 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人防工程监理工作主要内容 人防工程监理工作主要内容包括:组建人防监理项目部、编制监理技术文件、参加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交底、参加人防工程图纸会审、审查批准(承包)施工单位上报各类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审批开工报告并签发开工指令、分包单位资质审查、检查验收进场人防材料设备及构配件、主持分部份项(中间工程)工程验收、组织进行工程竣工预验收、参加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等。 组建人防监理项目部 单纯的人民防空工程项目应按要求组建监理项目部,监理项目部设总 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三个岗位,必要时可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项目总监应具备建设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同时具备国家人防办公室颁发的人防监理工程师资格。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国家人防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1

辽宁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提高人防工程建设质量,规范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资质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人防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全省行政区域内的人防工程建设必须实行建设监理。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和加固改造的人防工程。 本细则所称人防工程包括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工程和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 第四条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管理全省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对全省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实行行业资质管理。 第五条人防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应当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 第六条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应通过招、投标方式择优选择监理单位,也可通过考察监理单位资质等级和监理业绩择优选择监理单位。 第七条凡在我省从事人防工程建设监理的企业必须取得人防工程的监理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允许的范围内从事人防工程监理活动。

第二章监理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 第八条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的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丙三级。 一、甲级:具备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甲级监理资质。有3名以上高级工程师、5名以上工程师经过人民防空专业监理培训,并从事过人防工程设计或人防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熟知人民防空建设的政策、法规和人防工程的设计、施工规范。承担过3个以上抗力等级5级以上的人防工程监理任务。 二、乙级:具备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乙级监理资质。有2名以上高级工程师、5名以上工程师经过人民防空专业监理培训,并从事过人防工程设计或人防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熟知人民防空建设的政策、法规和人防工程的设计、施工规范。承担过3个以上人防工程监理任务。 三、丙级:具备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乙级监理资质。有1名以上高级工程师、3名以上工程师经过人民防空专业监理培训,并从事过人防工程设计或人防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熟知人民防空建设的政策、法规和人防工程的设计、施工规范。承担过人防工程监理任务。 第九条各级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的业务范围: 一、甲级:可承担全省范围内各种抗力等级的人防工程监理任务。 二、乙级:可承担监理企业注册所在市行政区域内抗力等级5级(含)以下、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下的人防工程监理任务。

人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指南)

人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指南) 1. 前言 人防工程是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设置的工程设施,是国家战略物资和基 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人防工程监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本文就人防工程监理的实施细则进行解析和说明。 2. 监理的任务 2.1 监理机构的任务 监理机构应当在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之间,履行技术参谋、管理和监督的职责。 2.2 监理工程的任务 监理工程在监督过程中的任务包括但不限于: •监督各个施工阶段实施是否符合设计文件、标准、规范和施工合同要求。 •监督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安全。 •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争议和问题。 •准确记录监理日志和整改通知书,并及时提交给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2.3 监理工程的成果 监理验收文件是监理工程的一项重要成果。监理工程通过监理验收后,方可入役、使用。监理验收文件主要包括: •监理单位提交的监理报告。 •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 •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 3. 监理的程序 3.1 施工前监理 在施工之前,监理需要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核,确定设计文件是否符合标准和规范,并发出合理化建议。同时对施工单位和材料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以确保施工单位和材料供应商的资质达到要求。 3.2 施工过程监理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需要对施工单位的作业进行监督、核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记录在监理日志中。同时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汇报工程进展情况和质量问题。 3.3 竣工验收监理 工程施工完成后,监理需要对工程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撰写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主要包括对工程量的确认、质量的检查和验收、材料的检查、设备的调试等工作。 3.4 维保监理 人防工程的维保工作应当在竣工验收后立即开始,监理应当对维保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验收,并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供维保报告。 4. 监理的要求 4.1 监理人员的要求 监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并具有专业的技术、管理和监督经验。 4.2 监理机构的要求 监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例如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建设工程监理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 4.3 监理工作的要求 监理工作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并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合理的处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符合合同要求。 5. 总结 人防工程是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设置的工程设施,监理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本文给出了人防工程监理的实施细则和要求,只有通过规范化的监理工作流程、专业的监理人员和资质认证的监理机构,才能有效确保人防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人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长沙万家丽快速公交(BRT)工程湘龙公交枢纽 工程 人 防 工 程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湖南省湘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3日

长沙万家丽快速公交(BRT)工程湘龙公交枢纽 工程 人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核: 批准:

目录 1、工程概况及特点 2、编制依据 3、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见证点 4、各分部工程的验收程序 4.1 通风工程的验收的程序 4.2 防化工程的验收程序 4.3 混凝土工程隐蔽验收程序 5、质量控制要点 5.1 通风工程的质量控制要点; 5.2 防化工程的监理质量控制要点 5.3 防护密闭门门框墙安装及混凝土的质量控制要点 5.4 密闭门的安装质量控制要点 5.5 混凝土底板、墙、顶板抗渗混凝土施工的质量控制要点 6、验收工作要求

1、工程概况及特点 1.1 工程概况:配套服务楼(地上四层,地下一层,面积月14510平方米)配套服务用房,1栋(四层,面积约1500平方米)调度管理用房及基础实施工程;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框架结构。 1.2 本工程人防部分全埋布置在地下负一层,平时功能为小型汽车库和设备库,人防建筑面积为2000m2,战时为1个甲类,核六级常六级二等人员掩蔽所。 1.3 人防地下室混凝土墙、顶板、梁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0;地下室外墙、顶板、底板混凝土的设计抗渗等级为P6。 1.4 砌体隔墙:采用A3.5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砂浆为M5商品混凝土砌筑。 1.5 钢筋要求: 1.5.1 钢筋强度等级为:HPB300级、HRB400E; 1.5.2 钢筋保护层厚度 1.5.3 人防工程抗震等级措施不低于三级。 1.5.4 钢筋接头 1.5.4.1 位于同一连接区段内绑扎搭接接头的搭接长度L 1.6 防护密闭门框墙尺寸

人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同名14816)

人防工程监理实施细那么(同名14816) Lt D

么 上海珠宇工程咨询管理监理实施细那么 工程名称上海中超卫浴新建厂房工程 专业名称人防工程 编制人 总监陈彩录 年 6 月 . 2021

地址:青浦区公园东路1155弄创业中心5018 室:202100 : 021-******** :24203582 报审表 报审部 上海中超卫浴新建厂房工程部门 报审工 人防工程监理实施细那么程 主要内容: 该细那么是根据工程施工图纸、监理合同以 及已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编 写的;该细那么包括了工程概况、监理工作的范 围、内容、目标、监理工作依据、监理组织形式、 人员配备及进、退场方案、岗位职责、监理工作 制度、工程质量控制、工程投资控制、工程进度 控制、平安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合同和信息管 理、组织协调、监理设施等工程内容,现已编制 完成。 请总工审批!

报审: 日期: 审核: 日期: 批准: 日期:

一、工程概况: 1.1.1 建设规模: 基地面积为41546㎡;总建筑面积为7402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63420㎡,计容建筑面积为62320㎡,不计容面积为1100㎡。地下建筑面积为10600㎡。 本工程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型号为:PHC-AB400(95),桩长分别为12m/18m 等,型号为:PHC-AB500(100),桩长分别为12m/14m等。沉桩采用静压法。经统计,预应力管桩约27402米。 本工程为工业工程,根据上海市青浦区民防部门审核意见,民防工程为甲类,核武器抗力级别核6级,常规武器抗力级别为常6级,战时用途为二等人员掩护部。要求建筑面积不少于891.36㎡,设计面积为910㎡,位于1#楼投影范围和左上局部机动车库内。 本工程建筑设计合理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1.1.2合同工期:2021年4月10日~2021年10月31日。 1.1.3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上海中超卫浴 设计单位:上海同大规划建筑设计 监理单位:上海珠宇工程咨询管理 总包单位:福建省海泉建筑工程 分包单位:电子工业岩土根底工程公司 1.2本工程特点 本工程1#楼为宿舍楼;2-38#楼为4-5层的生产用房;39、40#楼为一层仓库;41#楼为工程的门卫消控室;42#楼为工程的环卫用房;43#楼为地下一层机动车库。本工程难点如下: 1、本工程涉及的专业较多,各参建单位工作内容存在大量交叉和重复,内、外部矛盾必然存在,施工单位来自不同的行业,各自有不同管理模式和工作方式,各自有着不同追求目标,在短时间内能否求大同存小异,同步协调工作大。如何抓住矛盾重点,加强沟通,主动协调,有利于工作开展,将是本工程中的工作重点之一; 2、本工程工程量较大,工期较为紧张,由于施工期间涉及到冬季施工以及春节长假,是否能够按照总工期目标的实现,按期交付不仅可以使投资建设的业主方的投资方案得到很好地落实,也能为业主带来较大的社会及经济效益。鉴于该工程的使用特征,进度控制是本工程重点控制之一; 3、本工程施工有较大危险源,如桩基施工、高大脚手架、吊装等,平安监督管理是本工程工作重点控制之一; 4、作为一项配套完善的厂房工程,对电气、设备安装、火灾报警系统等方面要求高,室内外各种管线较多,涉及多个专业及承包商,因此安装工程也是该工程质量控制重点之一; 二、编制依据: 1、地勘报告; 2、工程施工图; 3、人防工程国家验收标准GB50134-2021、GB50038-2005及07FG01-03标准图集

人防工程消防安全监理实施细则(4篇)

人防工程消防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一、编制依据 1、《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细则____年版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____) 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5、《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衡水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院内,主要功能为医疗综合楼,总建筑面积57041㎡,其中地下建筑面积5513㎡,地上建筑面积51528㎡。本工程地下二层为战时急救医院,非钢筋混凝土房间隔墙均战前一个月临时砌筑,平时用途为汽车库,核武器抗力级别为核五级,防化级别为一级,类别为甲类,人防建筑面积2752㎡。 三、编制目的 安全工作关系到单位干部职工的人身安全,特别是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关系到工程建设质量及进度,为增强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牢固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在建设单位安全预防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并结合本工程消防安全的薄弱环节,特别是为促进人防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督促施工单位提高防火意识,特制定各项防范监督措施,努力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细则。 四、实施细则 1、总承包单位对人防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生产负总责。

2、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消防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消防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3、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火灾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4、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5、施工单位材料员、安全员应负责对施工现场的消防措施进行监督,若发现隐患,应立即责成有关人员进行清除,然后在进行施工。 6、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7、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消防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8、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 9、进行消防安全综合检查。发现有消防隐患要责令其停止作业,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责令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10、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1、督促施工单位编制防火安全应急预案,若发生火灾应严格执行已有应急预案。 五、消防安全监督小组

人防监理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 项目名称: 分部分项名称:地下室人防工程 编制: (专业监理工程师) 审批: (总监理工程师) 一、监理细则编写依据 1、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定的工程监理合同。

2、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 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 B50300—2013)。 4、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R F J01—2015)。 5、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 B50038—2005、2005年版)。 6、人民防空工程防护功能平转换设计标准(R F J1—1998) 7、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 B50098—2009年版)。 8、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文件。 9、承包单位编制的组织设计文件等。 二、监理工作范围及工作目标 根据工程监理委托合同要求,监理工作的范围:本工程所有施工承包和发包合同中所包含的工程范围包括进度、质量安全及审核工程量完成情况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 1、审核工程签证:审核工程量完成情况。 2、进度控制: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合理科学地协调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 3、质量控制:对进场的工程材料(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进行现场检查和验收,并见证取样复试,对各施工工序过程的质量通过旁站,巡视和平行检查进行监控,严格按设计规范标准的要求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施工质量全部符合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4、工程质量管理目标:争取区优质结构。从基础抓起。 三、监理工作内容: (一)准备工作 1、要求总包单位提供建筑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企业经营手册、施工许可

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项目管理人员名单、职务、上岗证书,同时提供作业班组人员的从业上岗证书,填报总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2、提供机械设备合格证,测量仪器器具及其鉴定书,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岗位证书并填报申请表。检查设备型号与施工组织设计中相吻合。检查仪器和计量器具清单做到证物吻合。 3、进场材料填写工程材料报审表并附数量清单、生产许可证、质量证明书、合格证、试验报告和复试报告。 4、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由总监组织项目组进行讨论。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符合设计、规程、规范的要求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施工组织设计经施工单位总工程师批准,盖法人章,填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5、帮助建设单位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施工图必须有审图公司的盖章)督促总包作好记录,经总监审查后,由各参加方会签,打印分送相关单位。 6、测量放线控制点引进及保护复核制度,填写(A4)表,由监理单位复验,报规划部门认可,规划红线轴线定位必须由规划部门签字认可。施工单位必须作出行之有效的排水措施。 7、检查施工单位设置的标养室,是否按要求设备齐全,每天要做好上下午温度记录。 (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1、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要求。 2、工程质量的验收须应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3、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4、应按规定留置试块、试件并见证取样进行检测。 在土中。规范9.2.3条。

人防工程监理细则-

人防工程监理细则-

B13 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人防工程) 内容提要: ●工程概况及专业特点 ●监理依据 ●质量目标 ●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 ●重要质量控制点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江苏省建设厅监制

2.1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2年版)及政府的有关规定; 2.16、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17、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3、质量目标:合格。 4、监理工作流程 4.1 项目开工之前,监理组织召开由项目参建各方参加的施工准备阶段交底会议,使各参建方了解监理人员关于人防监督和管理方面的程序和意见,了解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要履行的职责、权限范围等,并按照“人防监理工作程序及流程”开展监理工作。 4.2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协议书。 4.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编制项目监理规划时应明确人防监理人员职责和权限、人防监理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必要时应报建设单位备案。 4.4人防监理人员应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施工总包单位编制的施组设计,在工程开工前编制《监理规划》和《人防监理实施细则》,并向施工总包、分包单位进行交底。 4.5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组织监理人员研究设计文件、有关规定、规范、标准、监理委托合同和人防监理工作细则等文件;及时传达建设单位的有关要求,并在监理项目部内部建立起定期学习和交流制度。 4.6人防监理人员要审查施工总包单位编制的各类施工方案,发现与法律、法规和安全施工强制性标准不符时,应书面要求施工总包单位调整或补充,并完善签字、盖章手续。 4.7监理人员在监理日记中记录每天开展的监理工作内容及交接注意事项。日记中涉及书面整改要求的应记录相关文件的备存地点。项目总监应每周不少于一次检查,并签署意见。 4.8总监组织监理人员在工程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基础工程、结构工程开工前,有针对性地结合人防明确监理工作对策,编制相应的监理工作检查要求。 4.9监理人员在日常巡视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总监根据对隐患程度的评估,决定是否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监理项目部宜使用照相或摄像的手段正确记录施工现场生产情况,作为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依据。 4.10在每周召开的工程例会上,要把人防施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议事内容,对所发现的施工隐患,应在会上确定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并视情召开现场会或专题会。 4.11 监理工作程序见下图所示

人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人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设地点: 3、本工程抗力为等级,级人员掩蔽所㎡及兼顾人防地下室㎡;地下人防建筑面积㎡,抗力等级为常、战时用途为人员掩蔽所、平时用途停车库使用,基本满足政策规定要求。二监理工作范围: 根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协定,该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范围为地下室人防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三监理工作内容: 根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商定及业主所委托的权限范围,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施工准备阶段: 1、根据土建合同或经业主同意,审查确认分包单位的技术资质。 2、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及安全技术措施,完善质量管理程序与制度。 3、认真复核施工图,参加施工图会审,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 4、协助业主与施工单位编写开工报告。 5、审查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和施工技术方案等,并提出监理意见。 6、审查施工单位的材料或者设备采购清单和选用厂家的质量。 7、检查开工前的定位放样复测资料,复查并督促落实工程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施工阶段: 1、对所有的隐蔽工程在进行隐蔽以前进行检查和办理签证,对重点工程部位派监理人员驻点跟踪旁站监理,签署重要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结构、防水工程、孔口防护工程、

建筑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建筑电气安装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防火设备安装工程等)质量评定表的监理意见。 2、施工测量、放样等进行随机抽查。 3、检查确认运到现场的工程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质量。 4、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设计图纸要求施工,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 5、及时向业主报告施工图纸中的有关技术问题,协助业主签发施工联系单。 6、检查施工单位的工程自检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质量自检工作作出综合评价。 7、监理施工单位的各种材料的抽样试验,并签证钢材试件、砼试件、砂浆试件的证单。 8、监督施工单位仿真处理施工中发生的一般质量事故,并认真做好监理记录,对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以及紧急情况,及时报告业主。 9、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工期组织施工。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进度保证措施,如发生延误及时督促,分析原因,采取措施。 10、建立工程进度台帐,核对工程形象进度,并按月、季向业主报告工程进度。 11、按《施工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委托权限范围规定签署工程付款凭证。 (三)、竣工验收阶段: 1、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及时整理竣工文件和验收资料,受理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提出监理意见。 2、根据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提出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3、负责工程初验,并参加由业主组织的竣工交接验收。 (四)、其它:

辽宁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

辽宁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 1. 立项阶段监理工作 1.1 监理人员的确认 在项目的立项阶段,监理人员的确认非常关键。以下几个方面需要特别注意: 1.监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从业资质和经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监理人员需要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技术能力,能够与工程设计、施工等各方面进行协调。 3.监理人员需要熟悉工程建设监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1.2 监理工作计划的制定 为确保监理工作的有序开展,需要在项目立项阶段制定监理工作计划。监理工作计划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监理工作的任务分解和进度计划; 2.监理工作中所需的资源和人力配备; 3.监理工作中的质量和安全要求; 4.监理工作中的风险评估和问题解决方案;

5.监理工作中的信息交流和沟通渠道。 1.3 设计文件审查 在设计文件审查中,监理人员需要对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并为后续施工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监理人员在设计文件审查过程中应当了解设计文件的基本信息和 要求,识别出设计文件中的问题,并编制相应的整改方案。 1.4 项目启动会议 在项目启动会议中,监理人员需要与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 等各方面进行协调,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任务,并就监理工作的实施细 则进行讨论和确认。此外,还需要明确信息交流和问题解决的渠道。 2.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 2.1 工程质量监管 工程质量监管是监理工作的重点。监理人员需要了解工程的施工 进度和质量状况,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和监督。监理人员应当注意以 下几个方面: 1.对施工进度的控制和调整; 2.对工程质量的检查和评估; 3.对施工变更的审批和监督; 4.对施工现场安全的监督。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暂行规定》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质量,确保人民防空工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规范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b5E2RGbCAP 第二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必须实行监理。国家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实行行业资质管理。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管理全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工作。p1EanqFDPw 第三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应当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 第四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单位应通过招、投标方式择优选择监理单位,也可通过考察监理单位资质等级和监理业绩择优选择监理单位。DXDiTa9E3d 第五条本规定所指人民防空工程是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RTCrpUDGiT 本规定适用于各类人民防空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 第二章监理资质 第六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资质分甲、乙、丙三级:(一>甲级:具备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甲级监理资质。有3名以上高级工程师、5名以上工程师经过人民防空专业监理培训,并从事过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或人民防空

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熟知人民防空建设的政策、法规和人民防空工程的设计、施工规范。承担过3个以上抗力等级5级及以上的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任务。5PCzVD7HxA (二>乙级:具备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乙级监理资质。有2名以上高级工程师、5名以上工程师经过人民防空专业监理培训,并从事过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或人民防空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熟知人民防空建设的政策、法规和人民防空工程的设计、施工规范。承担过3个以上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任务。jLBHrnAILg (三>丙级:具备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丙级监理资质。有1名以上高级工程师、3名以上工程师经过人民防空专业监理培训,并从事过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或人民防空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熟知人民防空建设的政策、法规和人民防空工程的设计、施工规范。承担过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任务。xHAQX74J0X 第七条各级监理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甲级:可承担全国范围内各种抗力等级的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任务。 (二>乙级:可承担本地区抗力等级5级及以下的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任务。 (三>丙级:可承担本地区抗力等级6级的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任务。 第八条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审批甲、乙级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质,并颁发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审批丙级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质,颁发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质证书,报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备案。LDAYtRyKfE 第九条申请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申请书一式六份(见附件>;

辽宁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辽宁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机关: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文号:辽人防发[2009]2号发布日期:2009-2-24 生效日 期:2009-2-24 关于印发《辽宁省人民防空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人防办: 为加强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范人防工程建设行为,提高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现将《辽宁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辽宁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二OO九年二月 二十四日 辽宁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管理,规范人防工程建设行为,保证人防工程建设质量,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人民防空工

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新建(扩建、改建)和加固改造人防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所称人防工程包括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工 程和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 第三条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属行政管理职能,是指由省和人民防空重点城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授权的专门机构对 人防工程建设全过程实施的监督行为。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全省行政区域内人防 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并委托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具体组织实施;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并委托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或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具体组织实施。省、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主要承担受监人防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 量的检查监督,监督检验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的安装质量。 第五条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委托,具体组织实施全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规定

人防监理资质管理规定_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规 定 本办法所称人防工程,是指由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地面附属设备设施用房组成,为保障人防指挥、信息、疏散、掩蔽、储备、救 护等需要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 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本办法所称其他人防防护设施,是指兼顾人防需要的地下工程和落实人防要求的城市重要基础设施、重要厂矿企业生产设施的防护 部分。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新建、扩建、改建、加固改造的监理许可资质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新建、扩建、改建、加固改造的监理资质实行行政许可制度,许可资质分甲级、乙级、丙级。 第四条从事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活动的企业应为非外资企业,须按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监理 业绩等条件申请许可资质,经审查合格并取得许可资质后,方可在 许可的范围内承揽监理业务。 第五条申请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甲级许可资质的监理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和人防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二)具有15名以上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其中土建专业12 名以上,安装专业3名以上); (三)近5年来独立监理过3个以上抗力等级5级的人防工程。

第六条申请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乙级许可资质的监理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乙级监理资质和人防工程监理丙级资质; (二)具有10名以上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其中土建专业8名以上,安装专业2名以上); (三)近5年来独立监理过3个以上的人防工程。 第七条申请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丙级许可资质的监理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丙级监理资质; (二)具有5名以上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其中土建专业4名以上,安装专业1名以上)。 第八条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许可资质单位可以承担的业务范围: (一)甲级单位可承担全国范围内各种抗力等级的人防工程监理业务; (二)乙级单位可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抗力等级5级及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下的人防工程监理业务; (三)丙级单位可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抗力等级6级、6B级及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的人防工程监理业务。 第九条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甲级许可资质由国家人防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每年3月、9月集中受理。 申报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甲级许可资质,应当向国家人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国家人防主管部门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在中国人民防空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由国家人防主管部门颁发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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