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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制度

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制度
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制度

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北京市2016-2020年基层党建工作基础保障规划》和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财政局印发的《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京组通〔2017〕66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东城区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机关党委、各党支部要按照“立足支部、服务基层、统筹安排、专款专用”的原则,使用党建活动经费,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统筹使用财政资金和党费,结合党建工作要求和工作实际,按年度编制计划,实行审批备案管理。

二、党建活动经费主要用于:

(一)开展党内学习教育。召开党内会议,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学习调研,培训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务工作者,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电教设备,进行党内宣传、摄制党员电教片;

(二)组织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突击队、党员志愿服务等主题实践活动而产生的活动用品和工作用品等各类费用;

(三)表彰奖励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四)党组织换届、流动党员管理、组织关系接转、党旗党徽配备、党建工作调查研究等产生的会议费用、印刷费用、服务费等各类费用;

(五)走访、慰问、补助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

(六)租赁和修缮、维护党组织活动场所,新建、购买活动设施。研发和维护党建工作信息化平台;

(七)党建品牌的打造;

(八)其他与党的建设直接相关的工作。

三、使用党建活动经费组织开展各类党建活动,可支出以下项目:租车费、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场地费、讲课费、资料费、门票费、讲解费和其他费用。

(一)租车费是指开展党建活动需集体出行发生的租车费用。

(二)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到常驻地以外开展党建活动发生的城市间交通支出。

(三)伙食费是指开展党建活动期间发生的用餐费用。

(四)住宿费是指开展党建活动期间发生的租住房间的费用。

(五)场地费是指用于党建活动的会议室、活动场地租金。

(六)讲课费是指请师资为党员授课所支付的费用。

(七)资料费是指为党员学习教育集中购买和印制培训的资料费用。

(八)门票费是指党员学习、参观活动集中购买的门票费用。

(九)讲解费是指聘请专业人员为党员学习、参观进行讲解的费用。

四、使用党建活动经费组织开展党建活动按支出项目,分别执行下列标准:

(一)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参照东城区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有关规定、按标准执行;个人不得领取交通补助。

(二)伙食费,参照东城区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有关规定,在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标准内据实报销,个人不得领取伙食补助。

(三)讲课费,参照东城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培训费有关标准执行。

(四)租车费,参照东城区政府采购车辆租赁有关规定、按标准执行。

(五)场地费,每半天人均不得超过50元。

(六)资料费、门票费、讲解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经批准后据实报销。

五、开展党建活动,要突出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同时注重与中心工作结合。注重质量效果,防止形式主义。

六、开展党建活动,要丰富载体,强化政治性、体现庄重感,让活动有“党味”,使党员从中得到锻炼、受到熏陶,增强对党组织的归属感,提升党组织凝聚力、影响力。

七、开展党建活动,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本地条件;机关党委、各支部到常驻地以外开展党建活动原则上每2年不超过1次;要严格控制租用场地举办活动,确需租用的,要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场地。

八、开展党建活动,要根据实际情况集体出行。集体出行确需租用车辆的,应当视人数多少租用大巴车或中巴车,不得租用轿车(5座及以下)。到常驻地以外开展党建活动,一般不得乘坐飞机。

九、开展党建活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情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经费严禁用于以下用途:

(一)借党建活动名义安排公款旅游;

(二)到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党建活动;

(三)借党建活动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

(四)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五)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

与党建活动无关的其他费用;

(六)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七)发放任何形式的个人补助;

(八)转嫁和挪用党建活动费用。

十、机关党委、各党支部编制年度党建活动计划预算,应当充分听取党员意见,并经基层党的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讨论。

十一、各党支部使用党建活动经费,应当按年度编制党建活动计划预算(包括活动内容、形式、时间、地点、人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报机关党委审核,机关党委要严格控制到常驻地以外开展的党建活动规模、时间和数量,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规定要求,上报局党组审批。

十二、根据党建工作需要,临时增加使用财政资金开展的党建活动,应当报局党组和财务部门批准。

十三、各党支部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按党组织隶属关系,将年度党建活动计划分别报机关党委备案。

十四、报销党建活动经费,需经机关党委审核后履行报销程序。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核报销。

十五、基层党组织书记是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指派专人负责经费的使用管理。建立完善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专项账页、账簿,健全使用审批和财务管理制度。

十六、局党组、纪检部门应对党建活动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党建活动计划的编报是否符合规定;

(二)临时增加党建活动是否报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三)党建活动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四)党建活动经费报销和支付是否符合规定;

(五)是否存在奢侈浪费现象;

(六)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8.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党建活动经费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使用财政资金开展的党建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是指党的关系隶属于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以下简称各单位)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设置的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包括党的基层委员会、党总支、党支部),不包括各单位机关党委。 本办法所称党建活动,是指基层党组织开展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学习调研等活动。 第三条各单位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必须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统筹使用财政资金和党费,结合党建工作要求和机关工作实际,按年度编制计划,实行审批备案管理。 第二章计划管理 第四条各单位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应当按年度编制党建活动计划(包括活动内容、形式、时间、地点、人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报单位机关党委审核。 第五条各单位基层党组织编制党建活动计划,应当充分听取党员意见,并经基层党的委员会或支部(总支)委员会讨论。 第六条各单位机关党委汇总并审核所属基层党组织年度党建活动计划,经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后,报部委(党组、党委)批准。 各单位机关党委要严格控制到常驻地以外开展的党建活动规模、时间和数量。 第七条各单位基层党组织根据党建工作需要,临时增加使用财政资金开展的党建活动,应当报单位机关党委和财务部门批准。 第八条各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按党组织隶属关系,将党建活动计划分别报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备案。 第三章开支范围和标准

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资金内部控制和管理,加强对公司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加快资金的循环和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安排资金流向,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资金管理,是指公司的资金流入、流出等全过程的控制。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资金管理和核算。 第四条公司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资金管理制度。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资金包括投资资金、融资资金和运营资金。日常费用由总经理办公会授权财务部另行制定管理办法及报销制度。 (一) 投资资金指对外风险投资和非风险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资金支出。 (二) 融资资金指公司为了弥补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缺额,向金融机构或其他法律允许的主体借入的资金。 (三) 营运资金指流动资产减去流动负债后的余额,主要表现为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应收款项、存货等。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六条公司实行总经理及总经理办公会领导下的分级授权管理体系,各部门按照制度规定的授权及职责,履行资金管理权责。 第七条财务部是公司资金核算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章预算的管理 第八条根据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公司于每年末按照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下年度经营计划做好公司下年度整体的资金预算,公司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做好本单位资金预算,公司的资金预算应与公司的整体资金预算保持一致。 第九条为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公司除应按年度编制资金预算外,还应逐月编列资金预算表上报总经理,由公司统筹计划使用。 第十条资金预算的编制及审批 (一)每年末,各部门须根据资金预算和生产经营状况,编制下年度的《年度资金预算计划》,并于每个财务年度的最后一月报送财务部由总经理审批。

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制度

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北京市2016-2020年基层党建工作基础保障规划》和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财政局印发的《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京组通〔2017〕66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东城区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机关党委、各党支部要按照“立足支部、服务基层、统筹安排、专款专用”的原则,使用党建活动经费,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统筹使用财政资金和党费,结合党建工作要求和工作实际,按年度编制计划,实行审批备案管理。 二、党建活动经费主要用于: (一)开展党内学习教育。召开党内会议,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学习调研,培训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务工作者,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电教设备,进行党内宣传、摄制党员电教片; (二)组织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突击队、党员志愿服务等主题实践活动而产生的活动用品和工作用品等各类费用; (三)表彰奖励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四)党组织换届、流动党员管理、组织关系接转、党旗党徽配备、党建工作调查研究等产生的会议费用、印刷费用、服务费等各类费用; (五)走访、慰问、补助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 (六)租赁和修缮、维护党组织活动场所,新建、购买活动设施。研发和维护党建工作信息化平台; (七)党建品牌的打造; (八)其他与党的建设直接相关的工作。 三、使用党建活动经费组织开展各类党建活动,可支出以下项目:租车费、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场地费、讲课费、资料费、门票费、讲解费和其他费用。 (一)租车费是指开展党建活动需集体出行发生的租车费用。 (二)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到常驻地以外开展党建活动发生的城市间交通支出。 (三)伙食费是指开展党建活动期间发生的用餐费用。 (四)住宿费是指开展党建活动期间发生的租住房间的费用。 (五)场地费是指用于党建活动的会议室、活动场地租金。 (六)讲课费是指请师资为党员授课所支付的费用。 (七)资料费是指为党员学习教育集中购买和印制培训

党建规章制度

党建规章制度 一、组织生活制度 1、党支部每月过一次组织生活,每季度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2、党的组织生活要加强政治性、思想性和原则性,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表扬先进,帮助后进,共同提高。 3、做好组织生活的考勤、记录。党员要自觉参加党组织生活,如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参加者,必须事先向党组织请假。 二、党课制度 党课的主要内容是对党员进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宗旨、纪律、党的优良传统和形势任务等教育,党课由支部组织每年三至四次。 三、党支部工作制度、党员大会制度 根据需要,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它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 2、讨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

3、听取审查支部会的工作计划。 4、选举支委会,对吸收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作出决议。 5、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以及支部的其他重要事情。 四、民主评议制度 党支部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认真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其基本方法是: 1、进行新时期做合格党员的教育。 2、组织好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认真做好个人总结。 3、认真搞好民主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支部根据评议情况将每个党员的主要缺点转告本人,并督促其改正。 5、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表彰优秀党员,教育处置不合格党员。 五、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1、党支部在党委的指导下,积极主动地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本单位党员、群众的政治思想工作,经常研究分析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教育引导他们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确保政令畅通。 2、思想政治工作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本单位的业务工作,

农村党员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月台村村级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农村(社区)党员管理教育活动经费的管理使用,丰富、活跃基层组织生活,提升基层党员教育管理水平,确保农村(社区)党员活动经费落实到位,科学合理使用,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农村(社区)党员活动经费的保障标准、经费来源 1、保障标准:每名农村(社区)党员每人每年100元活动经费。 2、经费来源:农村(社区)党员活动经费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照2:3:5的比例配套下拨。 二、农村(社区)党员活动经费的使用范围 农村(社区)党员活动经费的使用,必须坚持立足实际、服务基层、专款专用的原则,严禁用于发放党员误工等各类补贴。主要使用范围包括: 1、开展教育培训。如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开展党员轮训及订阅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各类报刊和资料等。 2、党员表彰奖励。即表彰在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同一年度上级党委已表彰的,村级不得再行表彰。 3、远程教育管理。即远程教育设备更新、设备维修、制作课件等方面的费用。 4、党建阵地建设。如党员活动室布置、党务公开栏建设等。 5、其他活动。如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等专项活动支出。 三、农村党员活动经费的使用管理 1、乡镇代管。农村(社区)党员活动经费由乡镇党委代为管理,设立党员活动工作经费专户,由乡镇组织委员负责账户管理。

2、审批使用。农村党建经费依据下列程序审批使用: (1)拟定计划。各村(社区)党组织要根据本村年度党建工作安排,经村党组织班子集体研究,提出年度党员活动经费使用计划,并报乡镇党委备案。 (2)提出申请。每项活动经费使用前,填写《农村党员经费使用审批表》(见附近一),由村党组织书记审核同意,逐笔向乡镇党委提出使用申请。 (3)审核批准。乡镇党委组织委员负责对村党组织申请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再报乡镇党委审批。审批后乡镇可先预支部分活动经费给村(社区)党组织,用于有关活动的开展。 (4)经费核报。村党组织在完成相关活动后,要开据正式经费票据,经村党组织书记、分管纪检委员联签,报乡镇党委组织委员审签后,到乡镇报销。 四、农村(社区)党员活动经费的监督管理 1、建立专账。建立乡镇、村(社区)两级党员活动经费专用账薄,指定专人负责。 2、财务公开。村(社区)党组织应将党员活动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内容,每季度对党员活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逐笔公开,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党员活动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自觉接受党员监督。 3、检查审计。各乡镇党委要对本村(社区)党员活动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年度自查,并于当年12月底向县委组织部书面报告本年党员活动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县委组织部将联合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部门不定期地对党员活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审计。农村党员活动经费使用情况列入党建工作的年度考核。

党建制度汇编

党建制度汇编目录 一、基本组织制度类 1、党总支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2、民主生活会制度 3、党员学习制度 4、“三会一课”制度 二、党组织工作类 5、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6、党员政治生日谈话制度 7、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8、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9、党费收缴制度 三、作风建设类 10、党组织服务联系机关党员制度

11、党员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制度 四、民主管理类 12、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13、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五、党风廉政建设类 1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15、党内监督制度 16、诫勉谈话制度 17、述职述廉制度 六、考核评价类 18、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党总支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一、党总支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党总支会议由书记召集主持,书记不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不研究讨论,不搞临时性动议。

三、议事范围: ①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和党代会的决议,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保证上级党委、政府指示的贯彻实施。 ②对机关党的建设、中心工作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 ③研究分析班子成员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和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状况,指导群团组织工作。 ④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奖惩、调动。 ⑤需要会议决定的其它事宜。 四、党总支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根据工作需要,党总支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党总支会议。 五、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会议决定每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升干部和决定干部的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六、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据。经会议讨论通过的,以党总支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 七、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总支会的,书记或副书记、委员可

费用 管理费用管理制度

管理费用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 为了加强管理费用的管理,控制和努力压缩费用支出,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工厂各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财务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管理费用是指工厂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4 职责 4.1 管理费用实行归口管理,各归口管理部门销售费用控制和分析。 4.2 财务部负责销售费用的核算和分析。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管理费用核算内容与项目 工厂设置“管理费用”科目进行总分类核算,设置二级科目进行分部门的明细核算,并按以下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5.1.1 5.1.1.1管理人员工资:指工厂管理部门的人员工资,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应由费用列支的服务人员、临时抽调在管理部门助勤人员、全厂性仓库人员、工会人员、党务人员及退养人员等的工资。但工厂专项销售机构人员工资不含在本项目内。 5.1.1.2新增效益工资:执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实施细则的工厂,按规定的方法计提的新增效益工资。 5.1.1.3福利费:指企业为管理部门职工支付的职工福利费。 5.1.1.4社会保险费 (1)基本养老保险费:执行国家养老保险相关制度规定,按照职工月缴费基数总和(通过上年度工资总额计算的有上限和下限之分)的20%按月提取。 (2)基本医疗保险费:指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执行《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津政发2001.80号)文件和相关配套政策所发生的各项医疗费用。

(3)大额医疗保险费:按相关文件规定支付的大额医疗保险费。 (4)失业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交纳的失业保险基金。 (5)工伤保险费:按天津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全体在职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所支付的保险费用。(6)生育保险费:在职职工执行《天津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津政发[2005]69号),所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 住房公积金:由企业负担的住房公积金。 工会经费:指按职工工资总额2%计提,拨付给工会的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照职工工资总额 2.5%计提,用于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而发生的培训费、讲课费、书报费、购置培训教材、资料、教具及在高校人才市场或其他渠道招聘员工所发生的费用。 非货币性福利:指企业以自产产品或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将自己拥有的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为职工无偿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等。 辞退福利:指企业由于分离办社会、实施主辐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实施重组或改组计划、职工不能胜任等原因,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补偿建议计划中给与职工的经济补偿。 股份支付: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 补充养老保险:是指企业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试行办法规定》向有关单位(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是指纳入社会保障政府实施范围而能够享受财政、税收等方面的优惠的商业医疗保险。住房补贴:是指企业为职工享受基本住房公积金制度以外享受的按月给与的住房补贴。 住房提租补贴:是指企业为公有住房户提高租金,按月发给职工的住房补贴。 通讯补贴:干部通话费用、中层及以上管理者手机通话费用。 交通补贴:管理部门职工上下班乘坐班车费用支付的补贴费用。 5.1.1.17劳动保护费:按规定标准和范围支付职工劳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保健食品的费用和劳动保护宣传费用。 职工取暖费:指按天津市规定发放的职工冬季取暖补贴和享受集中供热职工的冬季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费。 职工物业费用: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相应物业的管理费用。 独生子女保健费:指按国家规定支付的独生子女保健费。

志愿服务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汽车工程系志愿服务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为保障系部志愿服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全面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积极鼓励支持团总支、师生青年志愿者协会、志愿者服务队的各项活动,系部设立专项志愿服务活动经费,并实行经费定额管理制度。为加强对志愿服务活动经费的管理,配合系部二级管理的推行,结合系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志愿服务活动经费的来源 1.系部预算安排。 2.企业、个人或社会团体的捐赠与赞助。 3.其他合法经费来源。 二、志愿服务活动经费的预算与划拨 (一)志愿服务活动经费实行学年定额预算管理。 由系部根据学生人数、上年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的实际情况、当年物价标准、围绕系部中心工作,列出志愿服务活动计划,并核定用款预算。 (二)志愿服务活动经费的划拨。 按照系部二级管理办法中志愿服务活动经费的划拨比例,用于系部师生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支撑系部志愿服务组织日

常运营,购买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物资等。 (三)志愿服务活动经费由系部负责预算、计划、使用,系部负责人对该项经费的审批负责。各部门配合系部对该项经费审批、使用进行监管。 系部工作人员要本着“事前预算、事后决算”的原则合理、节约、有序的安排志愿服务组织的管理运营,并在每学期定期将该项经费预算、使用情况报系部备案。 系部对该项经费使用情况、使用范围进行抽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四)其他情况。 1.经费按下达的额度使用,原则上不得突破经费额度。本学期预算指标如有节余,可累积转入下一学期继续使用。原则上节余不能超过该学期经费总预算的10%。 2.接受企业、个人或社会团体对志愿服务活动经费的捐赠与赞助,由系部统一收取,单独列账,使用权归接受捐赠部门所有。 三、志愿服务活动经费的审批及报销 (一)审批。 1.志愿服务经费开支由系负责人审批,并对活动开展、款项支出的必要性、合理性负责。并为该项经费设立专门的支出台

活动经费管理制度

部门活动经费管理制度 编制古苑华日期2014-12-3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订记录

1.0 目的 为了激励员工,活跃气氛,增加企业凝聚力,调动员工积极参与企业文化建设, 同时为规范公司各部门内部活动经费的使用,节约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总部各中心/直属项目。 3.0 术语定义 部门活动经费:是指在公司部门专项设置的,部门负责人有权直接支配的部门内 部活动费用。 4.0 职责分工 4.1 人力行政中心 4.1.1 负责本制度的拟定、调整以及制度的培训和宣导工作; 4.1.2 负责《部门活动经费申请表》的审核; 4.1.3 负责部门活动经费报销的审核; 4.1.4 负责建立部门活动经费台账。 4.2 各中心/项目 4.2.1 负责各中心/项目部门活动申请; 4.2.2 负责各中心/项目活动经费的管理。 4.3 财务管理中心 4.3.1 负责各中心/项目活动经费的报销的审批; 4.3.2 负责建立集团部门活动经费台账。 4.4 总裁 4.4.1 负责本制度的审批 5.0 工作程序 5.1 部门活动经费标准 5.1.1 所有在职员工每人每月50元(含试用期员工)。具体费用按活动申请时部门在职 人数确定。 5.1.2 活动经费根据每年福利标准的调整而调整,以每年审批后的福利标准为依据。5.2 部门活动经费使用原则

5.2.1 内容健康原则 活动经费用于能够促进部门交流和沟通,提升部门凝聚力,而组织的部门内部集 体性的、积极性性的活动,活动应有益身心健康,符合企业文化要求,如观看电 影、聚餐、体育活动、卡拉OK等。 5.2.2 期限原则 活动经费的实用以一个季度(三个月)为一个周期,即各中心/项目活动经费最多 累积三个月,每一季度结束后,上一季度未使用的活动经费将清零。 5.2.3 集体原则 部门活动经费为部门活动支出费用,要求每次部门活动参与的人数不少于部门人 在职人数的70%。 5.2.4 专款专用原则 部门活动经费由各中心/项目负责人自行安排使用,并且指定部门一人专门管理, 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挪作他用,不得以现金或物品形式发放。 5.3 部门活动经费申请流程 5.3.1 各中心/项目举行部门活动前开展前三天提交《部门活动经费申请表》,主要包括 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内容、参与名单、金额等内容。 5.3.2 人力行政中心根据各中心/项目在职员工人数审核《部门活动经费申请表》,并审 批活动内容的健康性。并提交财务管理中心备案,作为活动经费报销的依据。 5.3.3 如申请后因工作原因未能如期开展部门活动,可在活动前知会人力行政中心活动 时间,不用再重新发起流程。但费用的报销仍遵循期限原则,跨季不累积。 5.4 部门活动经费报销流程 5.4.1 各中心/项目在活动结束一周内填写报销单据由中心/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提交人力 行政中心。如有具备宣传意义的照片,应在报销时一并提交。 5.4.1 人力行政中心根据在职人数审核费用后做好台账登记,并提交财务管理中心。 5.4.2 财务管理中心复核后,凭借有效凭证按财务报销流程报销。 6.0 相关文件 6.1 《薪酬福利制度》 7.0 应用表单

党建工作各类制度

党建工作各类制度、规定和职责 一、党支部分工及职责 (一)党支部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局(部)党员大会的决议。 2、参与本单位业务经营和企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决策。 3、负责企业中层负责人的培养教育和管理工作。 4、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和组织发展工作,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 5、领导工、青、妇组织,促使其发挥职能作用。 6、抓好本单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治安、计划生育等工作。 (二)党支部书记职责 1、组织发动党员、职工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完成上级党组织下达的各项任务。 2、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议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制定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组织检查计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3、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做好宣

传教育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4、主持支委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制定党的工作、生活及其它规章制度,抓好制度的落实和检查。 5、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领导保持密切联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各组织关系。 6、按时主持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 7、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人的职责,不折不扣的完成上级党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 (三)宣传委员职责: 1、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并组织实施。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基本路线和时事政策。 3、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生活。 4、搞好党报、党刊的通讯报道,办好本单位宣传阵地。 (四)纪检委员职责: 1、负责党组织的作风建设,对党员进行党纪国法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2、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教育党员正确行驶权利,同违法和败坏党风的行为做斗争。

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

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 第一章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原则 第一条遵纪守法原则。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上级工会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第二条经费独立原则。应依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法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第三条预算管理原则。应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要求,将工会经费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工会经费年度收支预算(含调整预算)需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并报上级主管工会批准。 第四条服务职工原则。应坚持工会经费正确的使用方向,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将更多的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 第五条勤俭节约原则。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 第六条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会员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年度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会员报告,建立经费收支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会员监督,同时接受上级工会监督,依法接受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第二章工会经费管理职责 第七条工会经费收支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经常性收支由工会主席审批。工会重大决策、重大经费开支事项,由工会委员会集体审批。 第八条工会设置会计、出纳、稽核各一人,相关人员须具有岗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不能由同一人担任。 第九条办理银行结算的工会社团法人代表印鉴、工会财务专用章及支票分开,由专人保管。 第三章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管理办法 第十条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管理办法包括工会经费收支预算管理办法和工会经费收支决算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工会经费收支预算管理办法应按照《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

部门活动经费管理制度.doc

部门活动经费管理制度1 1.目的:为有效激励公司所有员工,活跃气氛,加强部门间及员工间的沟通交流,增进情感,同时为规范各部门内部活动经费的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经费额度:各部门每季度活动经费总额标准为100元*部门总人数(必须在职1个星期以上的员工),本经费可季度累计,但截止本年度12月31日未使用完毕的,不累计至第二年。年度超出标准的费用,由各部门负责人自行解决,不予报销。 4.权责:人力资源部负责部门活动经费总体规划、执行效果评估和实施有效性稽查;各部门负责部门活动规划安排及所需费用的申请;财务部负责部门活动经费的支出、报销及费用管控。 5.经费使用原则:主要用于部门内部或各部门间组织的集体性的、积极性的活动和奖励,比如:体育运动、部门学习、书籍、旅游等,活动应有益于身心健康、符合企业文化要求。此项经费不得领取作为现金发放。 6.经费使用流程:部门活动经费由各部门负责人在人力资源部每季度发布的活动计划基础上自行安排使用,活动内容和费用需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备案,填写《部门活动申请表》。 7.经费报销:部门负责人凭发票、部门员工签字、员工活动总结以及活动照片按财务报销流程进行报销。 8.特别说明: 各系统部门活动经费仅作为职员在职期间的一

项福利,其使用及所有权隶属于系统部门,但不属于任何个人,所有职员一旦离职,其个人此项福利自动终止。 9.注意事项: 9.1根据活动内容,部门可提前预支该年剩余季度的活动经费,但须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备案; 9.2部门内普通聚餐,不能报销,除非有特别重大理由、重大业绩祝贺、重大表彰等,且须向人力资源部申请批准; 9.3活动完成后,每一位参加活动的员工须在《活动确认表》上签字,部门负责人须连同活动总结(字数不限)和活动照片(不少于3张)进行整理,交人力资源部。 9.4由人力资源部挑选出优质的活动总结和照片,将其放到公司网站和公司宣传资料上,并奖励投稿人。 10.相关文件及记录 10.1《部门活动申请表》 10.2《活动确认表》 XXXX科技有限公司 部门活动申请表 申请部门: 部门负责人:申请日期:

经费支出管理制度

经费支出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经济核算,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提高资金使用效果,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定和有关财政、会计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支出范围 (一)事业支出为本单位开展教学、科研及辅助活动发生的各项支出,其内容包括: 1、人员经费: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其他;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费、就业费、补助费、抚恤金、医疗费、生活补贴、提租补贴、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助学金、其他; 3、日常公用支出:公务费、专用材料购置费、专项业务费、劳务费、水电费、邮寄费、电话通讯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其他; 4、固定资产购建和大修理支出:建筑物购建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大修理费、更新改造费、其他; (二)经营支出为本单位在教育、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为本单位对校办企业、后勤服务等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专项资金支出为本单位购置、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支出,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和大修理支出。 二、经费支出管理的原则和规定 (一)支出管理的原则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守财政、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在安排各项支出时,贯彻勤俭办学校,厉行节约和量力而行、留有余地的原则。 (二)支出管理的规定 1、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2、正确划分各类支出的界限。包括划清基建支出和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和事业支出,单位支出和个人支出、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事业支出、专用基金与事业支出的界限。

公用经费管理制度

公用经费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公用经费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中小学公用经费是指保证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 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交通差旅、邮电、日常专用材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中小学公用经费的支出范围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级科目下的1、办公费 2、印刷费 3、咨询费4、手续费 5、水费 6、电费 7、邮电费 8、物业管理费9、交通费 10、差旅费 11、出国费 12、维修(护)费13、租赁费 14、会议费 15、培训费 16、招待费 17、专用材料费 18、劳务费 19委托业务费 20、工会经费 21、福利费 2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22个款级支出科目。 二、教师培训费在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中按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三、学校要按规定在公用经费中足额安排信息技术费,用于教学资源和软件的购置以及网络信道费用支出。

四、学校要按规定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 五、中小学公用经费是学校经费综合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按生均标准列入年度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六、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建立规范的经费、实物等管理程序,厉行节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七、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八、学校购置列入公用经费管理的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应当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统一纳入预算. 九、公用经费使用情况每学期公布,接受师生的监督。

活动经费支出管理制度

-------------------------------------------------------------------------------------------------------------------------------------------- ---------------------------------------------------------精品 文档 --------------------------------------------------------------------- 会计学院团委学生会活动经费支出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 2006-08-27 为了加强对团委学生会活动经费的管理,提高活动经费的使用效率,解决资金使用过程中的浪费和重复性采购问题,能够再各项活动中更加合理地使用经费,特制定《会计学院团委学生会活动经费支出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一 凭据规范性 所有采购物品和租赁等事项必须有采购当日开出的正式票据,并要求开票方注明采购单价和数量。金额高于50元(包括50元)的采购必须有正式的税务发票;低于50元的采购不能取得正式发票的,必须有收据,不可用手写单据、超市小票等抵充。 二 手续规范性 进行采购的事项必须报所属部门部长批准(未得到部长批准而自行采购的,秘书处将不予报销),部长应按照本制度认真审核办理,此时,票据背面还应加 三 计划性 预计金额超过50元的采购应提前一个星期做出预算并交由学院领导审批,待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没有提交预算或预算未经批准而擅自进行采购的,秘书处将不予报销。 四 集约性 各部在物品采购之前应对照秘书处保管物品清单,并询问秘书处是否已有该物品,已有的应根据实际情况取消相应预算,避免重复采购。 五 及时性 各部应将需要报销的票据在开票之日起三日内交至秘书处,由秘书长统一收集,定期上报,逾期票据秘书处将不予报销。如果是开展大型活动经费的支出(如运动会、元旦晚会等),由主办该活动的部门在活动前作出预算,并在活动结束后收集好报销凭证在三日内统归到秘书处,最后由秘书处统一报销。

团支部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公司团支部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基层团支部开展活动,规范团支部活动经费使用和管理,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团中央、团市委及首钢团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团支部活动经费由公司团委根据各团支部35岁(含35岁)以下青年人数,按照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核定。活动经费由公司团委统一管理,各团支部申请使用。 第三条团支部活动经费使用范围 1、开展学习、参观等团员教育活动。 2、开展技能竞赛、科技创新等青年成才活动。 3、开展各类青年文体活动。 4、开展青年联谊、青年慰问、节日联欢等活动。 第四条团支部活动经费使用流程 1、团支部活动单次经费500元(含500元)以下的由团支部直接组织,500元以上的需先向公司团委打报告,经审批后方可开展进行。 2、活动经费所开据发票,单位为“北京首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团委”,内容为日用品、办公用品、文体用品、劳保用品等。发票背面由经手支部委员及团支部书记审核签字。 3、报销时需填写团属经费变更单,简要说明团活动内容、时间、地点、参与人数等,同时附报销凭证(发票、奖品领取人签字表)。 4、活动结束后团支部应先在公司局域网上发布活动新闻,再进行费用报销。 第五条团支部活动经费使用注意事项 1、团支部书记为团支部活动经费使用的第一责任人。经费使用要做到支出有计划、使用有说明、审批有手续、报销有凭证,符合财务账目要求,严禁弄虚作假。 2、团支部活动经费主要用于购买学习资料、文体用品、门票、纪念品等,严禁购

买与团支部活动无关的其它物品;严禁擅自挪用团支部活动经费用于发放补助、聚餐等。 3、团支部活动一年至少举办一次,公司团委每年公布一次团支部经费使用情况。 4、团支部活动经费报销以年度为限,不得跨年度报销。 5、对未及时完成团费收缴的团支部,暂缓活动经费报销。

两新党建经费管理制度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 2 0 X X 两新党建经费管理制度

两新党建经费管理制度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制定依据和目的;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经费来源和去向;经费的管理和具体实施;党组织最基本的配置;活动经费补贴标准;活动经费发放办法;申请党员活动经费补贴的党员人数以登记在册的党员数为准的,登记在册党员指以下三类;经费管理;“两新”组织党建经费补贴管理原则;进行讲述,具体材料详见: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山市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通知》以及市“两新”工作“两新”组织党建专项经费使用包括两个方面会议精神,加强我区“两新”组织(指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专项经费的管理,促进“两新”组织党组织活动的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两新”组织是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简称。新经济组织,是指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股份合作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个体工商户、混合所有制经济组织等各类非国有集体独资的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是指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统称。 第三条“两新”组织党建专项经费来源于区办事处财政拨款,主要用于支持“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开展,巩固党在“两新”组织经济领域中的地位。 第四条由区“两新”组织党建办公室(设在区机关办公大楼510室,联系电话:*****)负责经费的管理和具体实施,区纪工委负责监督经费的 运作。 第 2 页共 5 页

第五条“两新”组织党建专项经费使用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用于健全“两新”组织党组织的基本配置,包括党旗、牌匾、公章、《党章》、学习资料、活动场所等;二是用于“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职务补贴和活动经费补贴。 第六条一面党旗、一个牌匾、一个公章,简称“三个一”,是党组织最基本的配置,“两新”组织党组织根据自身情况,缺少配置的上报区“两新”组织党建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订制、下发,费用从“两新”组织党建专项经费中实报实销。 第七条为提高“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工作的积极性,对“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发放职务补贴100元/人/月;为支持“两新”组织党组织开展活动,发放党员活动经费补贴200元/人/年。 第八条活动经费发放办法。党员活动经费补贴由“两新”组织党组织自行申请,填写好《南区“两新”组织党建活动经费补贴申请表》,交区“两新”组织党建办公室,待审批通过后,按党员人数全额发放。党组织书记补贴在年底一次性发放,无需另行申请。 第九条申请党员活动经费补贴的党员人数以登记在册的党员数为准的,登记在册党员指以下三类:1、党组织关系在南区的党员;2、党组织关系不在南区,但持有全国统一的《流动党员活动证》并已到区组织人事办公室进行登记的党员;3、党组织关系不在南区,但开具规范的党员证明并已到区组织人事办公室进行登记的党员。所有自称具有党员身份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明的“两新”组织员工,一律不能纳入党员人数统计。另外, 第 3 页共 5 页

活动经费支出管理制度

会计学院团委学生会活动经费支出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 2006-08-27 为了加强对团委学生会活动经费的管理,提高活动经费的使用效率,解决资金使用过程中的浪费和重复性采购问题,能够再各项活动中更加合理地使用经费,特制定《会计学院团委学生会活动经费支出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一凭据规范性 所有采购物品和租赁等事项必须有采购当日开出的正式票据,并要求开票方注明采购单价和数量。金额高于50元(包括50元)的采购必须有正式的税务发票;低于50元的采购不能取得正式发票的,必须有收据,不可用手写单据、超市小票等抵充。 二手续规范性 进行采购的事项必须报所属部门部长批准(未得到部长批准而自行采购的,秘书处将不予报销),部长应按照本制度认真审核办理,此时,票据背面还应加 三计划性 预计金额超过50元的采购应提前一个星期做出预算并交由学院领导审批,待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没有提交预算或预算未经批准而擅自进行采购的,秘书处将不予报销。 四集约性 各部在物品采购之前应对照秘书处保管物品清单,并询问秘书处是否已有该物品,已有的应根据实际情况取消相应预算,避免重复采购。 五及时性 各部应将需要报销的票据在开票之日起三日内交至秘书处,由秘书长统一收集,定期上报,逾期票据秘书处将不予报销。如果是开展大型活动经费的支出(如运动会、元旦晚会等),由主办该活动的部门在活动前作出预算,并在活动结束后收集好报销凭证在三日内统归到秘书处,最后由秘书处统一报销。 六原则性 一切资费支出活动应本着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力求做到勤俭节约,避免重复采购及由此引起的铺张浪费。 备注: 1.请各部认真阅读本制度,并严格执行。

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制度

红旗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制度 一、公用经费主要指财政拨付的办公资金。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教职工和学生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费、邮电、宽带、电话费、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不得用于发放人员福利、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及利息等方面的开支。 二、学校公用经费按照专款专用,公用经费预算要体现“保运转、保安全、保质量”的原则,要体现向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倾斜的原则。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教学业务费(包括教学水电费、取暖费、教研教改费、教学差旅费、资料印刷费、宣传费、体育维持费等)支出比例不低于35%。 三、学校要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安全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 四、学校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凡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原则上实行政府采购,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统一纳入农村中小学预算。按照《政府

采购法》的规定,由区级财政部门、区教育局组织政府采购。 五、学校要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六、学校要严格控制租车费、接待费(按上级标准)等非业务性支出。要厉行节约,努力提高公用经费使用效益。 七、学校大型维修项目先报上级并批准。施完工后由教育局审计科进行审计后方可结账。 八、我校公用经费支出要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要杜绝学校产生新增债务。定期对学校公用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公示,并接受教职工和上级的监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九、学校严禁以任何名义或任何形式乱组织会议并发放津贴和礼品。 红旗小学 2017年2月

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规章制度

目录 1、党组织工作制度 (1) 2、党支部工作职责 (2) 3、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3) 4、党支部组织委员岗位职责 (4) 5、党支部宣传委员岗位职责 (4) 6、党支部纪检委员岗位职责 (4) 7、“三会一课”制度 (5) 8、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6) 9、党员管理制度 (7) 10、发展党员制度 (8) 11、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9) 12、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0) 13、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1) 14、民主生活会制度 (12) 15、党员活动日制度 (13) 16、外出党员及流动党员管理制度...................14-15 17、党组织档案管理制度 (15) 18、党员目标考核制度 (16)

1、党组织工作制度 一、企业党组织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时参加上级召开的会议,接受指示,领受任务,履行职责。 二、年初制定全年工作计划,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按计划实施。 三、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取得支持,避免出现方向性错误。 四、结合企业的生产经营,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党的活动,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五、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积极稳妥发展新党员,及时接转流动党员组织关系,按规定收缴党费。 六、积极宣传党的政策,每季度向企业主通报一次党组织活动情况,就企业生产经营提出意见和建议,听取企业主对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七、积极组织党员联系职工活动,开展企业文化建设,党员开展学习培训时,可以吸收非党职工参加。 八、领导好企业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建设,支持他们充分发挥作用。

2、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团结凝聚职工,共谋企业发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把职工群众团结凝聚到企业发展上来,关心和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以适当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企业发展。 二、宣传政策法规,保证合法经营。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业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确保企业健康发展。 三、加强教育管理,提高党员素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政策法律、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适应企业和党员需要,开展正常组织生活,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四、创新活动载体,积极发挥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努力创新党组织活动载体,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领导群团组织,建设企业文化。支持企业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培养“四有”职工队伍,促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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