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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贸易便利化政策法规汇编【模板】

跨境贸易便利化政策法规汇编【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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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贸易便利化政策法规

漳州市人民政府口岸工作办公室

二O一九年三月

编者按

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是衡量营商环境重要指标之一,也是我们应对当前国际贸易摩擦、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举措。为进一步优化漳州市口岸营商环境,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促进外贸稳增长,我们对国家、省、市出台的涉及跨境贸易便利化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全面梳理汇总,方便企业参考使用,增加企业获得感。

跨境贸易便利化服务热线(投诉)电话

目录

第一部分口岸部门政策法规

1.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提升跨境贸易便

利化水平的措施(试行)》的通知------------------------1 2.国务院关于印发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

便利化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8〕37号)--------------6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

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国办发〔2018〕104号)----------16 4.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

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3号) -------------------31 5.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口岸通关进一步提效降费

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8〕88 号) -----37 6.福建省人民政府口岸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提升跨境贸易

便利化水平专项行动的通知(闽口岸〔2018〕28 号)------52 7.福建省人民政府口岸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提升跨境

贸易便利化水平措施的通知(闽口岸〔2018〕44号)------58 8.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口岸办关于漳州市提升跨境贸易

便利化水平工作方案的通知(漳政办〔2018〕98号)----------65

9.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提升发展

十二条措施的通知(漳政综〔2018〕104号)----------------71

第二部分交通运输部门政策法规

1.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信委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动

交通物流融合发展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实施方案

(2016-2020年)的通知(闽政办〔2017〕3 号)--------------77 2.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关于扩大

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试点工作的通知(闽交规〔2018〕78号)---97 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运输结构

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8〕98 号)-----101 4.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环境保护厅福建省

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推进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

改革工作的通知(闽交运〔2018〕42号)------------------118 5.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推动

交通物流融合发展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实施方案

(2016-2020年)的通知(漳政办〔2017〕283号)------------126

第三部分税务部门政策法规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144 2.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

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3号)----151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8号)-----------------153

第四部分外汇管理部门政策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156

2.福建省特殊经济区域台资企业资本项目管理便利化

试点实施细则-------------------------------------168

第五部分海关部门政策法规

1.海关总署2018年第143号(关于推进关检融合

优化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有关事项)-------------------172 2.海关总署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第155号

(关于开展关税保证保险通关业务试点的公告)------------174

3.海关总署2018年第165号(关于实时获取跨境电子商务平台

企业支付相关原始数据有关事宜的公告)------------------176 4.海关总署2018年第169号(关于全面推广《海关

专用缴款书》打印改革的公告)---------------------177 5.海关总署2018年第176号(关于扩大汇总征税

担保数据电子传输银行范围的公告)-----------------178 6.海关总署2018年第178号(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179 7.海关总署2018年第180号(关于全面开展舱单及

相关电子数据变更作业无纸化的公告)---------------182 8.海关总署2018年第191号(关于优化报关单位

登记管理,简化相关登记手续的公告)---------------185 9.海关总署2018年第193号(关于全面推行转关

作业无纸化的公告)-------------------------------187 10.海关总署2018年第194号(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

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190 11.海关总署2018年第196号(关于推进加工贸易

料件内销征税自主申报、自行缴税的公告)----------202 12.海关总署2018年第198号(关于实施“先出区、

后报关”监管改革的公告)------------------------203

中国贸易便利化协定A类承诺

WT/PCTF/N/CHN/1 1 July 2014 (14-3789)Page: 1/1 Preparatory Committee on Trade Facilitation Original: English NOTIFICATION OF CATEGORY A COMMITMENTS UNDER THE AGREEMENT ON TRADE FACILITATION COMMUNICATION FROM CHINA The following communication dated 30 June 2014 to the Preparatory Committee on Trade Facilitation is being circulated on behalf of China for Members' information. _______________ Pursuant to the Ministerial Decision of 7 December 2013 (WT/MIN(13)/36, WT/L/911), the Preparatory Committee on Trade Facilitation established under the General Council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the Preparatory Committee") shall,inter alia, receive Members' notification of Category A commitments under the Agreement on Trade Facilitation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the Agreement"). With reference to the above,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has the honour to notify the Preparatory Committee that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hereby designates all the provisions in Section I of the Agreement as Category A commitments except for the following: -Paragraph 6 of Article 7: Establishment and Publication of Average Release Times; -Paragraph 4 of Article 10: Single Window; -Paragraph 9 of Article 10: Temporary Admission of Goods and Inward and Outward Processing; and -Article 12: Customs Cooperation. __________

广州市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方案

广州市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措施的通知》(粤府函〔2019〕31号)和我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要求,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广州市口岸营商环境,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口岸通关建设,实现跨境贸易便利化再提升、再创新、再突破,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19年底,将进口边境合规时间压缩至40小时,费用降至332美元;单证合规时间降至8—12小时,费用降至110美元。将出口边境合规时间降至16—18小时,费用降至285美元;单证合规时间降至6—8小时,费用降至76美元。实现机场、海港口岸“7×24”小时常态化通关。中国(广州)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以下简称“单一窗口”)主要业务应用率达100%。 二、工作措施 (一)规范和降低口岸收费。 1.完善规范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全面实行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制度,进一步完善规范口岸收费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之外一律不准收费。加强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在“单一窗口”网站动态实时更新公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港务局,广州海关,黄埔海关,广州港集团) 2.深化全市港口口岸和白云机场口岸实施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免除货物港务费地方政府留存部分,免除港口设施保安费公共统筹部分,减免优惠引航费。(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港务局,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广州港集团) 3.推动规范降低口岸经营服务性收费。建设白云机场口岸进出口货物公共处理平台,推动货站运营单位分步实施降低货站处理费、货物保管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推动降低货代、船代、物流、仓储、港口服务等环节经营服务性收费。(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港务局,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广州港集团,白云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4.推动降低报关报检服务和检疫处理收费。在深化关检业务融合、推进货物报关报检实现一次申报基础上,推动整合降低报关报检服务费用。落实检疫处理降费政策,推动开放检疫处理业务市场,充分实现合法准入、公平竞争;推动停止邮政、快件检验检疫业务咨询服务收费。(牵头单位:广州海关、黄埔海关,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5.推动降费政策措施红利惠及更多外贸企业。建立行业主管部门与船公司及船代货代公司的协调沟通机制,推动相关环节降费政策措施红利惠及外贸企业。加强降费政策措施宣传推广,使外贸企业了解并用好相关政策措施。(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港务局,广州海关,黄埔海关,广州海事局) (二)提高口岸通关服务水平。

国际贸易和对外贸易之差别

国际贸易和对外贸易之差别 一、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 Trade) 国际贸易亦称“世界贸易”,泛指国际间的商品和劳务(或货物、知识和服务)的交换。它由各国(地区)的对外贸易构成,是世界各国对外贸易的总和。国际贸易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就已发生,并随生产的发展而逐渐扩大。到资本主义社会,其规模空前扩大,具有世界性。 二、对外贸易(Foreign Trade) 对外贸易亦称“国外贸易”或“进出口贸易”,是指一个国家(地区)与另一个国家(地区)之间的商品和劳务的交换。这种贸易由进口和出口两个部分组成。对运进商品或劳务的国家(地区)来说,就是进口;对运出商品或劳务的国家(地区)来说,就是出口。这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就开始产生和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发展更加迅速。其性质和作用由不同的社会制度所决定。 对外贸易值和与对外贸易量 (一)对外贸易值(Value of Foreign Trade) 对外贸易值是以货币表示的贸易金额。一定时期内一国从国外进口的商品的全部价值,称为进口贸易总额或进口总额;一定时期内一国向国外出口的商品的全部价值,称为出口贸易总额或出口总额。两者相加为进出口贸易总额或进出口总额,是反映一个国家对外贸易规模的重要指标。一般用本国货币表示,也有用国际上习惯使用的货币表示。联合国编制和发表的世界各国对外贸易值的统计资料,是以美元表示的。 把世界上所有国家的进口总额或出口总额用同一种货币换算后加在一起,即得世界进口总额或世界出口总额。就国际贸易来看,一国的出口就是另一国的进口,如果把各国进出口值相加作为国际贸易总值就是重复计算。因此,一般是把各国进出口值相加,作为国际贸易值。由于各国一般都是按离岸价格(FOB即启运港船上交货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提升我国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于2018年出台了《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措施(试行)〉》(国岸发〔2018〕3号)和《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快落实〈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措施(试行)〉的通知》(国岸发〔2018]6号)。为落实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文件及海关总署跨境贸易便利化推进会精神,结合浙江实际,我省出台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8〕10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七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工作目标;第二部分是优化通关流程;第三部分是简化单证办理方式和手续;第四部分是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第五部分是降低口岸综合物流成本,第六部分是完善口岸配套服务,第七部分是加强工作保障。 (一)工作目标。 全省整体通关时间2018年底前压缩二分之一以上,2019年底前再压缩三分之一以上。进出口通关时效和合规成本2018年底前达到全国中等水平,2019年底前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到2020年底,力争贸易便利化程度率先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二)优化通关流程。 跨境贸易便利化是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中考量的11个指标之一,体现一个国家在进出口商品方面的成本与效率,对营商环境的排位有重要影响。跨境贸易便利度主要考量效率和费用两个维度,具体用时间和成本来衡量,分别包括单证合规时间、单证合规成本、边境合规时间、边境合规成本4项。我们在调研中发现,货物进出口整体通关流程涉及环节多,手续多,参与单位多,涉及了较多的互为因果关系的通关作业环节,互相影响纠缠。因此从流程再造角度考虑,改变原有串联环节为并联环节,同时对原有通关时空进行前推后移,可有效压缩通关时间,降低合规成本。具体举措包括:规范船舶抵港确报;提高一体化通关模式申报率;提升港口码头作业效率;压缩进口大宗散货通关时间;减少查验作业准备时间;提高查验作业效率;加快实现关检融合统一申报;提升企业支付税款时效;压缩转关货物通关时间;实行报关单“日报日清”机制;延长货物通关服务时间;推进边检通关一体化;推进跨部门一次性联合检查;推进杭州航空口岸24小时无障碍通关。 (三)简化单证办理。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口岸放行过程中涉及到的各种单证是影响口岸放行时间的较大因素,同时围绕单证的办理也产生很多费用,继而影响整体成本。所以我们提出以单证办理为核心提速增效,主要是推进各种单证办理的电子化、无纸化、自动化,同时简化单证办理的流程。具体包括:海运提货单电子化流转;推进口岸物流信息电子化;实行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及港口提箱作业信息电子化流转;简化自动进口许可证办理手续;简化随附单证上传;简化进口

最新 中国贸易便利化水平的认识及提升建议-精品

中国贸易便利化水平的认识及提升建议 一、引言自二战结束以来,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推进,世界各国发展水平得益于此也正不断提高。以关税为代表的贸易壁垒一直是各国进行更加自由化贸易的障碍,虽不时有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但在整体上程下降趋势。在贸易壁垒日渐减少的同时,贸易便利化成为了各国和相关组织关注的热点。高层次贸易便利化水平,对于企业而言最直接的可以降低双方的成本,对于国家而言则能促进更大规模的贸易发生,根据相关研究可以发现,贸易便利化措施每改善10%,出口则增加5%;如果监管环境和基础设施质量分别提高10%,则出口可以分别增加9%-11%和8%。贸易规模的增大,常常意味着国家GDP的快速发展,国家综合实力的提高。二、贸易便利化水平测度OECD对各国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测度体系主要根据贸易便利化协定(TFA)的第一部分叙述内容,包括信息出版、上诉复核程序、货物的清关及海关合作等12大项内容。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提出的十一维度测量体系,十一维度紧密结合《贸易便利化协定》中的条款,故其测算的维度较两种测算体系更加全面,而且OECD的数据来源权威内容详实。来自152个国家和地区的数据利用十一维度逐个按0-2(贸易便利化程度从低到高)评分,通过加权计算得出最终的得分。于是可以依据各国的得分高低来适当评价相应的贸易便利化水平。OECD 提出的十一维度分别是,信息可获得性、贸易团体的参与、预先裁定、上诉程序、费用、单证手续、自动化手续、手续(程序)、外部边境机构合作、治理和公正。 OECD对该国家此维度下进行加权获得该国贸易便利化最终量化评分。三、中国贸易便利化水平的与澳美俄罗三国的比较截止到2016年根据商务部贸易数据,与中国有重大贸易往来的分别是日本、美国、韩国、俄罗斯和澳大利亚。它们的贸易便利化平均得分分别是1.6、1.7、1.6、1.2和1.8,中国自身的贸易便利化平均得分为1.4。和中国有重大贸易往来的国家的贸易便利化平均水平都是比较高的,但俄罗斯除外。从中国与澳大利亚和美国的贸易便利化雷达图中可已看出,中国在信息可获得性上、费用和程序手续上表现良好,这说明中国的贸易便利化水平在此三个方面做的比较好。但是明显不足的表现在内、外部边境机构合作和治理公正上,这三个方面得分远低于三个国家,得分仅有1.0左右。单证手续上,中国的得分仅有1.0。这四个方面表现较差,说明了中国的内外部边境机构合作不充分,贸易商处理事?沼龅蕉嗖棵判?作处理时,常常会因为中国的边境机构合作不充分导致贸易成本变高,而且中国的单证手续较其他国家复杂,这也会增加贸易成本,可能使得原来有竞争力的商品在国际市场市场上失去了价格优势。也会使得外国价格价美物廉的商品难以到中国市场销售。对于有着十四亿人口的消费群体和一个全球性的贸易大国而言,这几个贸易便利化方面的短板会大大影响到中国的贸易规模的增长和消费者福利水平。四、政策建议根据OECD的数据测算,可以看出当今中国的贸易便利化水平相对于全球而言是处在一个中等偏下的水平的,而中国又是一个贸易大国,这两者之间是不匹配的。中国时至今日的贸易规模在全球而言已属前列,当前的贸易便利化水平改进仍有很大的潜力,若改进后的水平能够走在全球中上水平的话,中国的贸易规模还将持续扩大,经济规模也会随之扩大,从而带来的福利水平的提高是可以预见的。前文提到,中国在十一维度里,与美国、日本和澳大利亚相比,内、外部边境机构合

国际贸易课程标准

国际贸易课程标准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课程分为理论和实务两部分。学生通过理论部分的学习,必须弄清国际贸易产生发展的基本理论,掌握国际贸易主要政策与措施,了解国际经贸变化发展趋势;通过实务部分的学习,必须全面掌握进出口业务专业知识和技能,学会运用国际贸易惯例和国际贸易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应用学科。它涉及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国际贸易法律与惯例、国际金融、国际运输与保险等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在学习过程中,必须掌握正确的方法并注意下列事项: 第一、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在学习中,要以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和国家的对外方针政策为指导,要将理论部分中所学到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政策,在实务部分中加以具体运用,以便理论与实践、政策与业务有效地结合起来, 不断提高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二、要注意业务与法律的联系国际贸易法律课的内容同本课程内容关系密切,因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必须经过一定的法律步骤,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对合同当事人双方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履行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处理履约当中的争议实际上是解决法律纠纷问题、在学习本课程时,应同有关法律课程的内容联系起来考虑,即要求从实践和法律两个侧面来研究本课程的内容。 第三、要贯彻“洋为中用”的原则为了适应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国际商会等国际组织相继制定了有关国际贸易方面的各种规则,这些规则已成为当前国际贸易中公认的一般国际惯例,它被人们普遍接受和经常使用,并成为国际贸易界从业人员遵守的行为准则因此,在学习本课程时,我们必须根据“洋为中用”的原则,结合我国国情来研究一些通行的惯例和普遍实行的原则,并学会灵活运用国际上一些行之有效的贸易方式和习惯做法,以便按国际规范办事,在贸易做法上加速同国际市场接轨。第四、要把“学”和“用”结合起来由于本课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应用学科,故在学习过程中,要重视案例、实例分析和平时的操作练习,并结合到校外参观、实习,以增强感性知识,加强基本技能的训练,真正做到学以致用. 本课程的先修课程为《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基础会计》,后续课程为《国际金融》、《国际结算》。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课程教学内容 第一部分大纲说明 一、课程的性质和任务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课程分为理论和实务两部分。学生通过理论部分的学习,必须弄清国际贸易产生发展的基本理论,掌握国际贸易主要政策与措施,掌握WTO的基本原则、反补贴反倾销协议,了解国际经贸变化发展趋势;通过实务部分的学习,必须全面掌握进出口业务专业知识和技能,学会运用国际贸易惯例和国际贸易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建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6个步骤

建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6个步骤 1贸易单一窗口 对于许多国家来说,单一窗口(Single Window)已经成为贸易便利化、规程简化和实施电子商务的核心手段。单一窗口设施正以递增的速度在五大洲建立,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和转型经济体中。今天,在所调查的150个经济体中,49个已经引进了单一窗口,其中有20个已经开发了单一窗口系统,与所有相关的政府机构相连接。据估算,这些国家的单一窗口每年可以减少超过15亿美元的贸易交易成本。 1.1单一窗口的概念和模式 最常为人接受的单一窗口的定义是UNECE第33号建议书中给出的。它把单一窗口描述为“一个允许贸易和运输中的各参与方通过一个单入口点提交标准化的信息和单证,满足所有与进口、出口和转口相关的管理机构要求”。“如果信息是电子化的,则单独的数据元只应提交一次”。 图1 单一窗口的模式改进

除了被描述为一个平台、环境或者设施之外,单一窗口更适合被理解成为贸易商和政府当局提供的服务。这种服务能够促进贸易商和政府机构之间、政府机构与政府机构之间的贸易相关信息的交换,目的是获得许可证和授权,证书和必需的审批。它允许贸易商或他们的代理机构通过一个单入口点,以纸质或电子形式递交贸易单证和数据。 最先进的单一窗口系统能够与私营部门相连,例如商业银行,报关行(customs brokers)和货运代理人(freight forwarders)。图2是莫桑比克2011年启动的单一窗口的示例。 图2 莫桑比克单一窗口示意图(源自TFIG案例- Mozambique) 1.2与贸易便利化的相关性 单一窗口可以是一项重要的贸易便利化工具。如果运行高效,它能够简化单证提交和数据收集的规程和手续,并且节省宝贵的时间和金钱。下面列出了关键利益相关方能够从单一窗口项目中获得的主要收益:

“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贸易便利化水平及发展策略

“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贸易便利化水平及发展策略 作者:天天论文网日期:2016-6-21 11:10:42 点击:1 2015年3月28日,中国政府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开创了我国对外开放的新格局。“一带一路”方略不仅传承了古代丝绸之路亲善交流、开放包容的精神,更结合当代国内外局势,超越了传统丝绸之路,成为我国当前的重要国家战略,其重点是实现“五通”,其中“贸易畅通”即与贸易伙伴在协调透明的贸易环境中展开更加密切和广泛的合作。世界贸易组织(WTO)于2014年11月宣布《贸易便利化协定》议定书通过,我国于次年9月正式接受该议定书,在国际社会上具有一定的示范效应,同时也加速了中国与主要伙伴国的贸易便利化改革。 一、贸易便利化的提出及发展 贸易便利化最早是1923年在国际联盟的议程中被提出的,当时其主要任务是建立各国之间的双边贸易体系,尽可能地降低国家间的交易成本。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科技的不断创新,贸易便利化的内涵也在不断充实,并逐渐成为国际经济与贸易的重要议题,受到各类组织的关注。世界贸易组织认为贸易便利化是对国际贸易程序的简化和协调,包括了国际贸易货物流动所需要的收集、提供、沟通及处理数据的活动、做法和手续,即国际贸易程序和文件的系统化与合理化;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UNCTAD)对贸易便利化中贸易程序的界定更加具体,即指海关程序、国际运输、贸易保险和支付及过境时必须履行的程序和手续;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提出贸易便利化通常是指运用新技术和其他相关措施,简化和协调与贸易有关的程序及行政障碍,降低成本,推动货物和服务更好地流通;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认为贸易便利化是指涵盖国际贸易全过程的可以使贸易流动更便利的信息流及相关程序的简化和标准化。 世界贸易组织在1996年召开的首届部长级会议中开始将贸易便利化纳入其工作议程,在2001年于卡塔尔首都多哈举行的第四届部长级会议中细化了在该领域应该开展的工作,2002年根据《多哈宣言》的授权,进一步提出了确定各成员尤其是发展中成员和最不发达成员贸易便利化的优先权等工作重点。2004年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便利化谈判工作组成立,正式启动贸易便利化谈判,但由于牵涉到各方的切身利益,对贸易便利化文本一直未达成共识,进展缓慢。在经历了激烈和漫长的多轮谈判后,僵局终被打破,世界贸易组织在2014年11月通过了《贸易便利化协定》议定书,这也是多哈回合谈判以来取得的重大成果。世界贸易组织推动的贸易便利化措施主要体现为贸易程序的简明化、法律规范的透明化、数据传输的电子化及贸易管理制度的规范化,其最终目标是协调各国独立的贸易体系,创造一个更透明、更简单的环境,推进全球贸易更便捷、更有效地发展。 二、相关文献梳理 国内外对贸易便利化的研究大致包括三个方面:其一是侧重于贸易便利化的经济效益研究;其二主要是对贸易便利化评估指标体系的研究;其三是对贸易便利化基础理论和相关议题的研究。 (一)在贸易便利化经济效益方面的研究 基姆(Kim)等[ 1 ] 通过研究发现,在海关程序上的改进,可促使APEC内的新兴工业化国家进口有一定的增幅;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也发现,只要海关程序方面的便利化条件有所改善,则APEC区内进口就会有相应的升幅[ 2 ];弗朗索瓦(Francois)等[ 3 ]在测算关务费用对经济的影响后发现,如果各国的海关费用下降,则全球GDP总值将相应增加;菲利普(Felipe)等[ 4 ] 运用物流绩效指标值测算了提升贸易便利化质量的绩效,发现在出口国该指标值每增加1%则会使出口增加5.5%,在进口国该指标值每增加1%则会使进口增加2.8%,并且基础设施水平的提升对国际经济与贸易的影响最大。王慧彦等[ 5 ] 认为,贸易便利化能带来增加商业机会、节省通关时间等至少六方面的利益,同时以发展中国家秘鲁为例,分析

《中国贸易便利化年度报告》(2020年)

《中国贸易便利化年度报告》(xx) 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十五周年之际,由对外贸易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世贸组织研究院以及北京睿库贸易安全及便利化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中国贸易便利化年度报告》发布及专题交流会xx年12月6日下午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举行。 此次发布的《中国贸易便利化年度报告》中英文纸质及电子文本是由对外经贸贸易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和北京睿库贸易安全及便利化研究中心合作,组织业内专业人士,耗费一年多时间编撰完成。 据悉,《中国贸易便利化年度报告》参考WTO提供的贸易便利化自我评测方法,按照《贸易便利化协定》内容,逐条逐项对中国的贸易便利化情况进行了客观、公正的测评,提供了较为详尽的事实依据并提出了商界的意见和建议。 会上,《报告》总策划及核心撰稿人江小平认为,入世十五年,中国的整体贸易便利化水平得到显著提升,中国海关和质检系统在信息公开、商界参与、行政救济、行政性收费的清理整顿、特别是通关制度改革、边境机构合作等方面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与此同时,江小平认为进出境货物管理部门在预裁定、抵达前业务办理、减少通关单据、单一窗口建设等方面和WTO《贸易便利化协定》要求以及发达国家最佳实践之间依然存在一定的差距。海关总署原关税司司长,中国入世关税谈判代表吴家煌表示,在全球经济持续低迷,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大背景下,《贸易便利化协定》的生效和实施对提高全球贸易政策透明度、降低贸易成本、推动全球经济复苏

具有重要意义。在实施《协定》的过程中,各成员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对本国、本地区贸易便利化现状的评估,只有通过科学的评估,找到问题和差距,才能采取相应的措施,切实有效地提高自身的贸易便利化水平。从这个角度看,《中国贸易便利化年度报告》的编撰不但对推动我国的贸易便利化有积极意义,而且对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实施也有重要的参考和借鉴作用,可以用《贸易便利化协定》“这把尺子”以及报告编撰所采用的方法来测评各个相关国家的通关制度状况和差异,为沿线国家相互学习和提高奠定基础。 据悉,《中国贸易便利化年度报告》将以蓝皮书形式逐年更新并在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上不断拓展。 相关链接: 加入世贸组织(WTO)近15年来,中国海关和质检部门在信息公开、自动化通关等方面有明显改进,但在降低收费、减少通关单据、单一窗口建设等方面距WTO《贸易便利化协定》还有不小差距。 这是北京睿库贸易安全及便利化研究中心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共管理学院6日在北京发布的xx《中国贸易便利化年度报告》的研究成果。 该报告参照《贸易便利化协定》,逐条逐项对中国贸易便利化情况进行测评。报告核心撰稿人、睿库贸易安全及便利化研究中心主任江小平称,入世15年来中国整体贸易便利化水平得到显著提升,海关和质检系统在信息公开、商界参与、行政救济、行政事业性收费

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中文版)

序言 本协定缔约方: 忆及东南亚国家联盟(本协定以下简称“东盟”)成员国与澳大利亚、中国、印度、日本、韩国和新西兰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于2012年11月20日在柬埔寨金边发表的《关于启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的联合声明》与通过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指导原则和目标》; 期望通过本协定,在缔约方之间现有经济联系的基础上,扩大并深化本地区经济一体化,增强经济增长和公平的经济发展,推进经济合作; 希望增强缔约方的经济伙伴关系,以创造新的就业机会,提高生活水平,改善各国人民的普遍福利; 寻求建立清晰且互利的规则,以便利贸易和投资,包括参与区域和全球供应链; 基于1994年4月15日在马拉喀什签署的《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以及东盟成员国与其自由贸易伙伴,即澳大利亚、中国、日本、韩国、新西兰之间现有的自由贸易协定项下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顾及到缔约方间不同的发展水平,对适当形式的灵活性的需要,包括对特别是柬埔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缅甸,以及在适当情况下,对越南,提供的特殊和差别待遇,和对最不发达国家缔约方采取的额外的灵活性;

考虑到需要帮助最不发达国家缔约方更多地参与本协定,以便他们能够更有效地履行其在本协定项下的义务和利用本协定带来的利益,包括扩大其贸易和投资机会以及参与区域和全球供应链; 认识到良好的治理以及可预期、透明和稳定的商业环境将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和贸易与投资的发展; 重申每一缔约方为实现合法的公共福利目标而进行监管的权利; 认识到可持续发展的三大支柱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以及经济伙伴关系能够在促进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以及 进一步认识到区域贸易协定和安排在加快区域和全球贸易投资自由化方面可产生的积极作用,以及在促进开放、自由和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方面的作用, 协定如下:

WTO贸易便利化协定

一、《贸易便利化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各成员在贸易便利化领域的普遍义务 《贸易便利化协议》的主要目的是澄清和改善GATT1994第5条过境自由、第8 条进出口规费和手续、第10条贸易法规的公布和实施,以进一步加快货物包括过境货 物的流动、放行和清关,并给予发展中成员与最不发达成员特殊和差别待遇。协议的主要内容实际上将成为各成员国在贸易便利化领域的普遍义务。 1.信息的公布与获得。每一成员应迅速公布以下有关信息:进口、出口和过境程序及需要的表格和单证,相关关税和国内税率,相关费用,海关产品归类或估价规定,与原产地规则相关的法规,有关限制或禁止的规定,惩罚规定,申诉程序,与他国缔结的进口、出口或过境协定,关税配额管理程序等。各成员还应酌情通过互联网提供以下信息:进口、出口和过境程序说明,需要的表格和单证,咨询点的联络信息等。 2.评论机会、生效前信息及磋商。每一成员应向贸易商提供机会对货物流动、放行和结关的拟议或修正法规进行评论;保证货物流动、放行和结关的新立或修正法规生效前尽早公布;酌情规定边境机构与贸易商定期磋商。 3.预裁定。预裁定指一成员在货物进口前向申请人提供的在货物进口时关于货物税则归类及原产地等事项的待遇的书面决定。每一成员应至少公布申请预裁定的要求、作出预裁定的时限及预裁定的有效期。 4.上诉或审查程序。每一成员应规定海关所做行政决定针对的任何人在该成员领土内有权提出行政申诉或复议,或提出司法审查。各成员应保证其行政复议或司法审查程序以非歧视的方式进行。每一成员应保证提供作出行政决定的充分正当理由,以便使其在必要时提出复议或审查。 5.增强公正性、非歧视性及透明度的其他措施。这包括一成员为保护其领土内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健康可酌情发布增强对食品、饮料或饲料边境监管的通知;如进口货物被扣留,成员应迅速通知承运商或进口商;首次检验结果不利时,可第二次检验并酌情接受第二次检验结果。 6.关于对进出口征收或与进出口相关的规费和费用的纪律。一般纪律指规费和费用、征收原因、主管机关及支付时间和方式应予以公布;特定纪律指海关服务的规费和费用应限定在服务成本以内且不得与特定进口或出口相关联;处罚纪律指一成员的海关针对违反其海关法律、法规或程序性要求而作出的处罚。 7.货物放行与清关。每一成员应允许提交包括舱单在内的进口单证和其他必要信息,以便在货物抵达前开始处理;允许电子支付关税、国内税、规费和费用;在满足提供担保等管理要求下,允许在关税、国内税、规费和费用最终确定前放行货物;每一成员应尽可能设立为海关监管目的的风险管理制度;每一成员应设立后续稽查以保证海关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得以遵守;鼓励各成员定期并以一致方式测算和公布其货物平均放行时间;每一成员应为授权经营者提供与进口、出口和过境相关的额外的贸易便利化措施;每一成员应允许对申请人快速放行通过航空货运设施入境的货物;为防止易腐货物损坏或变质,每一成员应规定对易腐货物在最短时间内放行并在适当的例外情况下允许在工作时间之外放行。 8.边境机构合作。每一成员应保证其负责边境管制和货物进口、出口及过境程序的主管机关相互合作并协调,以便利贸易;各成员应与拥有共同边界的其他成员根据共同议定的条款进行合作,以协调跨境程序,便利跨境贸易。

《国际贸易》课程标准

附件3:课程标准模板 绍兴文理学院上虞分院《国际贸易》课程标准 编写人:魏建钢审核人:*** 审定单位:财信系会计教研室编写日期: 2010年 6月 1.课程性质和设计思路 1-1课程性质: 1-1-1课程的地位与作用 本课程是会计专业的一门公共选修课,主要是讲述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与贸易的经济分析。通过学习让学生充分了解国际贸易的基础、国际贸易模式、国际贸易利益,了解国际贸易的各种经济效应、国际贸易政策的演进和国际贸易的国际协调问题。通过学习,使学生充分了解国际贸易在国家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及如何有效地利用国际贸易发展经济。 通过对外贸行业,特别是本地区中小外贸企业人才需求调查,高职国际贸易实务专业主要培养面向中小型涉外工贸企业的外贸业务及进出口跟单、外贸单证制作兼货代、报关报检等工作岗位的高素质技能人才。《国际贸易》课程为会计专业构建以中小型涉外工贸企业进出口业务链为主线的公共基础课程,旨在培养学生适应中小型涉外工贸企业进出口业务岗位为主的职业岗位能力。 本课程的作用是: 《国际贸易》是会计专业学生了解国际贸易基本理论和知识的一门重要课程,在经济全球化浪潮日益高涨的今天,我国与其他国家的经济联系越来越紧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已成为国际分工体系的一部分,中国的外贸依存度(进出口总额与GDP之比)已超过70%,远高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很显然,每个中国大学生、特别是经济和管理专业的学生,应当学习掌握一定的国际贸易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对时刻影响着我们经济生活的对外贸易活动给予更多的关注,才能更全面深刻地理解分析有关社会经济现象。

本课程以国际经济学为基础,分析研究国际商品和服务贸易与国际要素流动的基本原理和影响因素。通过这门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可以对国际贸易产生、发展和目前运作机制以及影响国际贸易的相关因素和内外条件有比较全面系统的了解。有利于广大学生进一步学习涉外会计知识,同时也会该专业学生后续课程学习打下基础。 1-1-2与其他课程的关系 本课程是会计专业学生的公共选修课,开课的主要目的是拓宽学生的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会计的涉外性已不用置疑。该课程开设在一年级第一学期,是学习会计其它课程的基础。其后续课程是《国际结算》、《国际投资》、《电子商务》、《外贸会计》等。 1-2设计思路: 1-2-1课程设计总体思路 为会计职业学生拓宽知识、提高文化素养为目的来设计本课程的教学思路与理念,《国际贸易》课程教学坚持以国际贸易系统理论为基础,增加大量的合作交流成果,注重案例分析。强化技能训练,培养会计岗位职业的能力。 该课程开设在第一学期,包括三大块内容,第一部分是国际贸易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重点介绍国际贸易的形成和发展,国际分工及其国际贸易理论;第二部分是国际贸易政策。包括关税和非关税政策;第三部分是当今国际贸易中的主要问题,包括世贸组织、区域经济一体化等内容。按高职学生的认知规律采用“收集资料——课堂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开展教学,培养学生适应会计岗位的知识需要和工作能力。 1-2-2课程内容确定的依据 本课程以培养学生会计职业素养为基础,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会计职业岗位能力需求和前后续课程的衔接,参照会计职业资格标准,以必需够用为度,统筹考虑和选取教学内容。体现职业道德培养和职业素养养成的需要,以真实工作任务为载体设计教学过程,采用案例分析和理论教学相结合的方法开展教学,注重课前资料收集和课堂分析研究,强化学生能力培养。 具体培养学生自我学习能力、案例剖析能力、思维能力、创造性解决问题能力、不断自我更新知识能力。 1-2-3课时安排说明 《国际贸易》课程安排在第一学期,每周2课时,共计34课时,其中理论教学28课时,实践教学6课时。 2.课程目标: 通过学习,有助学生了解国际贸易从业人员的基本素养和要求,明确职业岗位工作的努力方向;有助学生对企业从事国际贸易能力的分析,正确判断国际贸易形势,把握国际贸易动态;具备对国家宏观外贸政策措施的分析和运用能力及政策措施调整的预见能力;熟悉进出口贸易业务流程和国际贸易规则,具有处理国际贸易过程中纠纷等相关贸易问题的能力。

外贸标准化

中国外贸标准化不足每年损失超万亿 https://www.docsj.com/doc/a510655421.html, 2010年12月14日 01:30 中国经济周刊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宋雪莲|北京报道 本来可以赚10万美元的一批出口灯具,因为中国企业将发货单证上的国家码写成了三位数而不是联合国标准的两位数,货物便被某国当地海关计算机系统排除在外,货物一压就是三个月,不仅没有赚到钱反而大大损失了一笔。 这样的情况并非孤例。据2009年广东省外经贸协会针对广东外贸企业的调查显示,每年总额达4000亿美元的外贸生意,因为对国际贸易标准的不了解而造成货款无法回收的比例就达5%,总额约200亿美元。“这个误差率是国外的20倍。”商务部许可证局高级工程师、原驻外商务参赞孟朱明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由于我国出口企业对国际贸易标准缺乏了解,单证、标签等不符合国际标准造成的滞关、压仓、退货等事件,使得我国在国际贸易程序简化与标准化方面每年的实际损失合人民币1万亿元以上。”孟朱明说,“这些损失在国际上居首。” 11月25日,国家发改委培训中心会同国家质检总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启动国际贸易标准化推广应用项目。发改委培训中心主任杜平表示,希望该项目的实施,能够部分甚至全部挽回我国目前在国际贸易程序简化与标准化方面的损失。 单证费超外贸企业全部利润 达2000亿美元 国际贸易中的单证,是指在国际结算中应用的单据、文件、证书等,凭借这种文件来处理国际货物的支付、运输、保险、商检、结汇。 据孟朱明介绍,国内现有的60多万家进出口企业,因对国际贸易程序简化和标准化缺乏全面、系统的了解,常常由于不符合国际标准(惯例)、单货不符(单证与实际货物经核实不一致),造成滞关、压仓、退货、货物损毁等事件。 除了因此造成的损失,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的一项测算还显示,仅国际贸易单证的费用平均就占到国际贸易额的8%。其原因是,与国内贸易相比,国际贸易的单证数量繁多、处理费用高昂。 “做一单国际贸易,要涉及生产、订购、银行、保险、运输、运输代理、进口、出口(转口)等45个机构出具的近360份单证。”孟朱明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如果今年中国的国际贸易额达到2.8万亿美元,那今年我国在国际贸易单证上的支出将达2000亿美元以上。这甚至超过了现有外贸企业的全部利润。” 单证的繁杂也是很多外贸企业人员难以完全掌握的。

海关对促进贸易便利化的措施探讨———以重庆自贸区为例

海关对促进贸易便利化的措施探讨———以重庆自贸区为例 作者:张灿 来源:《对外经贸实务》 2018年第12期 摘要:海关在整个贸易链环节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海关改革是推进贸易便利化进程 的核心环节。本文梳理了重庆海关促进自贸区贸易便利化发展的政策现状,基于重庆海关在持 续推进贸易便利化进程中面临的问题,提出重庆海关应在平衡贸易安全和便利的前提下进一步 改革海关监管机制、加强海关与商界企业合作伙伴关系、加强海关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海关工 作人素质,同时注重海关便利化与其他便利化的协同发展。 关键词:海关;重庆自贸区;贸易便利化;监管制度 2017年4月,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成立。作为国家第三批自贸试验区之一,重庆自贸 区定位于建成“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的重要物流枢纽以及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支点。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是促进自贸区全方位开放发展的关键。世界海关组织(WCO)对贸易便利化定义为海关程序的简化及标准化,海关作为进出口商品、物流运载工具以及人员流动的政府监 管机构,其监管水平直接影响整个贸易链的流动效率。2017年3月,海关总署出台了《关于支 持和促进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发展的若干措施》,重庆海关根据重庆经济贸易发 展现状,自贸区内两江片区、西永片区、果园港片区功能定位特点,结合国务院关于重庆自贸 区建设《总体方案》和海关总署支持措施,制定出台《重庆海关推动重庆自贸试验区发展第一 批27项支持举措》。一系列具有地方特色的政策正逐项落地,并不断探索和创新,持续推动自贸区贸易便利化发展。总体上,重庆海关推进自贸区贸易便利化主要围绕保税监管制度、便利 营商环境、物流枢纽建设、新兴业态发展等方面展开。 一、重庆海关对自贸区建设的政策现状 (一)改革加工贸易保税监管制度 作为加工贸易承接转移示范地,加工贸易成为重庆对外贸易主战场,为推动加工贸易向高 端产业链、价值链转型升级,重庆海关针对加工贸易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备案、核销困难,实行“四自一简”产业链监管模式,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可借助信息化辅助管理系统 进行“自动备案”,允许企业根据生产经营计划“自定核销周期”、“自主核报”、“自定补 缴税款”,通过赋予企业业务资质,“简化业务核准手续”,最大限度减少核准项目;对特殊 监管区域外加工贸易为企业建立电子底账,对资信良好企业允许其自主核定保税进口料件的耗 用量;同时,为降低企业的运输成本和时间成本,保税货物可以在海关监管区域、口岸之间便 捷流转,不再办理转关手续。 (二)便利营商环境 便利、高效的海关作业流程是促进跨境贸易流通,实现贸易便利化的重要手段。重庆海关 以“e”海关便利作业为目标,通过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提升海关政务服务水平,使企业可以在政务服务平台端全程办理业务申请,简化核批流程,提高行政效能;利 用电子口岸公共平台,上线运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现企业资质登记、贸易许可、报关报检、支付结算等全程无纸化,从而减少现场交单,降低企业时间成本;大力推动关检“三互”大通 关建设,通过资源整合,对监管区域现场查验实行关检“联合查验”、“限时查验”,推行一

按照国际贸易标准分类

按照国际标准SITC三位数分类,对外贸易可分为0-9类,其中0-4类为初级商品,包括食品和供主要食用的活动物,饮料及烟类,非食用原料,矿物燃料、润滑油及有关原料和动植物油脂及蜡;5-9类为工业制成品,包括化学品及有关产品,轻纺、橡胶和矿冶产品及相关制成品,机械及运输设备,杂项制品和其他未分类产品,两者比例一直未衡量一国贸易商品结构合理性的基本指标,其中,如果工业制成品占比高,该贸易国的工业化程度就较高,反之亦然。在SITC分类的基础上,杨汝岱、朱诗娥(2008)将贸易商品进一步分类为资源密集型,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4大类:资源密集型包括所有的初级产品,劳动密集型包括工业制成品当中的轻纺、橡胶和矿冶产品及相关制成品,杂项制品和其他未分类产品,资本密集型包括化工产品和机械及运输设备(傅朝阳、陈煜, 2006)。此外,考虑到包括机电产品(金属制品、机械及设备、电器及电子产品、运输工具和仪器仪表等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运用生物技术、生命科学技术、光电技术、计算机与通信技术、电子技术、计算机集成制造技术、材料技术、航空航天等技术生产的产品)的技术密集型产品在我国贸易中的重要地位,有必要对其进行分。

10203040506070809010020022003 20042005 2006 20072008 20092010 工业制成品内部分课划分为资本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品包括部分劳动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产品。

入世后,中国履行了加快投资自由化的进程,对进入中国的FDI产生很大影响, 按出口货物经营单位所在地,中国主要省市有 广东 江苏 上海 浙江 山东 福建 北京

中国贸易便利化分析.docx

中国贸易便利化分析 1贸易便利化界定 随着国际组织的努力,自由贸易的发展,各国间的贸易障碍逐渐减少。而伴随着各国间贸易联系的加强,关税壁垒逐渐减少,促进贸易自由化的空间越来越小,人们开始注意到促进贸易程序的合理化“,贸易便利化”的问题产生。目前贸易便利化的定义没有统一的标准,从最初的物流港口效率和海关运输效率,开始拓展到金融设施、电信数据,通关效率等方面,贸易便利化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根据世界贸易组织对于贸易便利化,是指包括国际贸易流动所需要收集、提供、沟通以及处理数据的活动、做法和手续等国际贸易程序的简化与协调。目前国际上有关贸易便利化最权威的文件是《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贸易便利化的主要任务是提高效率,降低国际贸易中的交易成本,包括了买卖双方达成协议的过程、商业数据处理简化、单据提交、货物运输、海关通关、贸易保险等过程,为国际贸易提供一个透明、简化的环境。贸易便利化的核心和宗旨是对国际贸易程序进行简化,促进贸易向着更加自由、更加便利的目标前进。 2现实背景 以世界贸易组织(WTO)为主导的国际多边贸易体制自成立以来,各成员方逐步降低关税,积极响应贸易自由化,世界平均关税水平不断下降,已经到了比较低的程度。通过降低关税来促进贸易自由化的空间在不断缩小,各国将重点放在了非关税壁垒上,随着多边贸易体制的进一步完善,贸易规则进一步规范,非关税壁垒也进一步得到限

制。而贸易便利化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提出以来,日益受到国内外学者、各国政F以及国际经济组织的广泛关注。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提高,将给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出口贸易带来巨大的收益。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应该抓住机遇,不断改善国内贸易便利化水平,促进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发展。 19XX年WTO成立之初,贸易便利化已经被加入到当时的“新加坡议题”,随后WTO又开始了对贸易便利化问题的谈判。20XX年12月,WTO第九届部长级会议在印度尼西亚的巴厘岛达成了“巴厘一揽子协议”,其中《贸易便利化协定》更是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再次关注。20XX年亚太经济合作组织XX会议,基于APEC贸易便利化原则,成员国领导人提议20XX年亚太地区实现贸易成本下降5%,对该提议的正式响应使得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Ⅰ(TFAPⅠ)诞生。TFAPⅠ的成功使得APEC成员制定了下一个五年交易成本再降5%的行动计划Ⅰ(TFAPⅠ)。20XX年APEC会议批准通过的《互联互通蓝图》以及21个成员国10月24日在XX签约,成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这些举措无不昭示着亚太地区对于贸易便利化问题的重视。我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改善国内贸易便利化水平方面不断做出新的尝试。如XX自由贸易实行“单一窗口”建设试点、无纸通关等使得口岸效率提高,申报流程简化,减少了中间处理环节。在海关申报的同时,XX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借助电子平台约定同时到场进行查验,简化了流程。美国微软作为XX自贸区的第一批成员,表示我国的通关效率比其他国家都要高。由此可见,我国已经关注到贸易便利化水平提升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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