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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公法简答题

国际公法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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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述国际法主体的概念和它应当具备的条件?国际法的主体亦称国际法律人格者,是指能独立从事国际交往和参加,直接承受国际法上权利和义务,且能进行国际求偿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实体。具备的条件(1)能独立进行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2)能直接承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3)有国际求偿的能力。

2.国家承认产生什么样的法律效果?国家承认即对国家的承认,通常是指既有国家确认某一实体为国际法意义上的国家并表示愿意与之交往的行为。国际法上的承认意味着承认国家对新国家的国家地位以及由此产生的国际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认可和接受;承认国在承认条件存续期间,对这些权利义务不得加以否认;国家承认还可以在承认国和被承认国之间确立某些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上的承认可以在两国间建立起全面的外交关系;国家承认对承认国的国家机关(特别是司法机关)具有约束力;

3.简述一国国际不当行为的构成要素以及非法性的排除?构成要素:一是存在一国的国家行为,二是该行为违背了国际义务。排除国家行动的非法性就排除的国家责任。哪些情况可排除国家行动的非法性呢?①同意,即国家实施的行动是在得到关系国的同意情况下作出的。②针对他国的违法行动而采取的对抗行动。③国家出现的不可抗力和偶然事件。④危难,指国家代表或受其监护的人为了逃避极端危难的状况而实施的行为。⑤国家遇到特别紧急的状况,如遇到外国侵略的情况下实施的行动。⑥国家的自卫行动。

4.简述国家领空的法律地位?国家领空是国家的领陆和领水之上的空气空间,是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国家对它有完全的排它的主权,它包括国家对领空资源排它的占有、使用、处分权和对领空及其内的人、物.、事的管辖权。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1)领空资源的开发利用(2)制定航空法律规章(3)保留国内载运权(4)设立空中禁区。

5.简述领土的法律地位?国家对领土具有完全的排他的主权,被称为领土主权,它包括两方面意义。一方面是国家对其领土具有所有权,因此具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例如国家可以把领土租借、并入或割让给别国。领土主权的另一方面意义是国家对其领土及领土内的人、物和发生的事件有排他的管辖权。国家的领土主权是国际法确立的,是不可侵犯的。6、简述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的权利和义务?沿海国在本国的专属经济区内的权利有四个方面①对自然资源有勘探、开发、养护和管理的专屑经济主权权利。②对人工岛屿、设施和结的建造及使用,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科学研究有专属的管辖权。③海洋法公约规定的其他权利,如航行、飞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权利。④建立相关的法律规章和执行该法律规章的权利。沿海在专属经济区内行使上述权利同时还应顾及到其他国家的权利和义务。7、沿海国在毗连区中具有那些管制权?1)毗连区是毗连领海并在领海以外,由沿海国对海关、移民和卫生等特定事项行使管制权的一带海域。按照国际法,毗连区的宽度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得超过24海里(2)沿海国为防止外国船舶违反该国领土或领海中关于海关、财政、移民和卫生等法律规章行为发生而对他行使管制权3)因为惩治违反上述法律规章行为而对外国船舶行使管制权。

8.简述大陆架的法律地位?依据《海洋法公约》的规定,沿海国的大陆架包括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大陆架的宽度不应超过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350海里或不超过连接2500公尺深度各点的等深线100海里(1)沿海国为勘探大陆架和开发其自然资源的目的对大陆架行使主权权利,且这种权利是专属的(2)沿海国对大陆架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和使用有专属管辖权(3)沿海国对大陆架的权利不影响上覆水域或水域上空的法律地位(4)沿海国对200海里以外的大陆架非生物资源的开发应向国际海底管理局交费或缴纳实物(5)所有国家在大陆架上都有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权利。

9.简述公海自由航行制度?航行自由是公海自由的一项最基本的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航行权。即任何国家的船舶,包括军舰、其他公共船舶和商船,在公海上享有自由航行的权利,除本国外不

受任何他国的管辖和支配(2)船舶的国籍及其地位。公海上的船舶必须在一个国家进行登记,具有一国国籍并悬挂该国国旗,无国籍的船舶在公海上不受任何国家的保护;方便旗船视同无国籍的船舶;军舰和为政府服务的非商业性国家船舶享有完全的豁免权(3)船旗国的义务。对悬挂本国国旗的船舶进行管辖;保证海上航行安全;对本国船舶在公海上对他国公民、船舶或设施或海洋造成的损害负责处理。另外,对遇难遇险的船舶和人员各国均有救助义务。10.简述无害通过制度?1)无害通过是各国在别国领海中享有的通过权(2)通过是在不损害沿海国的和平、良好秩序和安全的前提下迅速不停地进行(3)在通过期间不得从事非无害活动,并至少说出两个非无害活动。

11.简述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的航行制度?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一般是指构成世界性航道从而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海洋法公约》对一些两端连接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沿海国的领峡,同时构成世界性航道的海峡规定了一种航行制度,即过境通行制。所谓过境通行就是外国船舶和航空器自由通过和飞越海峡,但通过应继续不停的并应遵守沿岸国规定的入境条件限制,不得对沿岸国使用武力或威胁,同时还应遵守国际规章、程序和惯例。

12.简述群岛水域的法律地位?群岛水域是指群岛国的群岛基线以内但不包括该国内水的全部海域。群岛国对其群岛水域具有主权,但外国船舶在群岛水域中享有无害通过权,并且外国船舶和航空器在群岛国指定的海道及其上空航道上享有迅速和连续不停地通过权。13.公海的概念和地位?公海是指在沿海国的内水、或群岛水域、或领海或专属经济区之外的全部海域。它是全人类的共同资源,因此向所有国家开放,各国在公海上有航行、飞越、捕鱼、建造国际法允许的人工岛、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以及海洋科学研究的自由权。所以各国不得对公海主张主权或其他权利,并应和平利用公海和顾及其他国家的权利和义务。

14.简述国际海底区域的法律地位?国际海底区域是指国家管辖范围之外的海底洋底及其底土。由于在这样的海底被发现了锰矿石和其他非生物资源,涉及对它们的开发利用问题,所以《海洋法公约》确立了它的概念,法律地位及开发制度等。公约确立国际海底区域及其资源是人类的共同继承财产,所以,任何国家不得对区域或它的资源主张主权或主权权利,任何国家或个人都不得将其据为已有;区域资源的权利属于全人类,由国际海底管理局代表全人类行使并为全人类谋利益。区域资源的开发采取“平行开发制”,即允许国际海底管理局进行开发,又允许缔约国或它的国营企业、或在它的担保下的私人与国际海底管理局合作开发。15.简述<蒙特利尔公约>对非法劫持航空器的犯罪行为及其管辖权的确定(1)航空登记国的管辖权(2)航空器降落时被指称的人犯仍在该航空器内,则航空器降落地国有管辖权3)罪行发生地国有管辖权4)在租来时不带机组的航空器内发生犯罪或针对该航空器的犯罪,承租人的主要营业地国或永久居所地国有管辖权5)罪犯发现地国有管辖权6)不排斥本国法的其他管辖权。

16.简述外层空间的法律地位?确定外空法律地位的主要文件是《外层空间条约>及<月球协定>。按这些法律文件规定,外空法律地位的内容包括:①外空探索和利用自由。外空包括天体是全人类的开发范围,各国均可平等地探索和利用,但应遵守国际法和为全人类谋福利和利益。②各国不得对外空主张主权或权利,也不得将其据为己有。③探索和利用外空应为和平目的。④天体及其资源属全人类的共同财产,待到可以开发资源时要建立国际制度。

17.简述国籍概念及作用?国籍是指个人属于某国的国民的标志,是个人与某国之间的一种长久的法律关系。国籍对个人和国家均有重要作用,对个人,他有了某个国家的国籍,就具有了该国国民的资格,因而受该国的管辖,他可以享有该国的国民的权利和义务,在外国也可受本国的保护,本国有接纳他的责任。对国家来讲,国家用国籍来确定它的永久人口,是国家形成的基本条件之一,国籍也是国家确立属人管辖权的依据。

18.简述国籍的取得和丧失?个人国籍的取得是依各国国内法规定。各国法律赋予个人国籍一般都基于个人出生或归化的事实。就个人出生国籍的决定,各国可依据血统主义或出生地主义,也可采用二者相结合的原则决定个人国籍。归化国籍可因个人的申请人籍、婚姻、被收养、认知等事实而取得。个人国籍的丧失也是由国内法规定的,可以依个人退籍或国家依法剥夺而丧失。

19.简述外国人待遇原则?根据国际实践确定外国人待遇的原则一般有三项①国民待遇,即外国人享有与本国人基本相同的待遇。②最惠国待遇,即一国根据条约规定给予另一国国民不低于它现在或将来给予第三国国民的待遇。③互惠待遇一般是根据条约规定国家间相互给予对方国民的优惠待遇。

20.简述外国人的入境、居留和出境的管理制度:外国人的入境、居留和出境的管理,一般都是各国国内法规定外国人人出境和居留的条件及应办的手续。如入境要有本国签发的有效护照和入境国签发的入境签证,并接受入境国的边防、海关、卫生等方面的检查。国家有权拒绝危害本国安全、社会公共秩序或人民健康的人人境。外国人人境后应到目的地去居住或从事活动,他要服从所在国的管辖,办理户籍登记并按规定交验证件等。外国人的出境一般是自由的,所在国不得阻拦,但对某种情况下的外国人可以限制离境,如正在服刑者,卷入民、刑事案件未了结的人,或债务未还者等,可以拒发离境证明,国家也有权依法驱逐外国人。

21.简述外国人待遇的含义?所谓外国人的待遇也就是他们在所在国的权利和义务,例如他们的人身自由和财产权、法律诉讼权等。外国人不享有选举与被选举等

政治权利。外国人行使权利也要履行相应义务。同时,外国人还有对所在国尽忠义务,如维护所在国安全和公共秩序,不应作出有损所在国的行为。但不要求外国人尽兵役义务。22.简述外交保护的概念和条件?外交保护是指国家通过外交机关对在外国的本国国民的合法权益进行的保护。但国家行使外交保护权必须受一定条件的限制:①本国国民的合法权益遭到了所在国的非法侵害;⑦受害人白受害之日起到抗议或求偿结束应连续具有保护国国籍;③受害者应用尽所在国的救济办法。23.简述庇护的概念和对象?庇护是指国家对于因政治原因遭到外国追诉而请求避难的外国人给予的保护行为。庇护的对象一般都属于被保护国认定为政治犯。但这种认定不得违反国际法的规定。例如不得将犯有恐怖罪行或战争罪行认定为政治犯罪。

24.简述个人人权?个人人权主要有:①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包括生命权,不受酷刑、奴役;人身自由与安全,迁徙自由;公平审判、法律人格权、隐私权、名誉权,良心、宗教和信仰自由、言论自由、集会、结社自由;有选举和被选举权、婚姻家庭权等。②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如工作权、休息权、组织和参加工会权、社会保障权、受教育权、参加文化生活、罢工和健康权等。25.简述集体人权?集体人权包括:①民族自决权,即殖民地和被外国奴役或统治下的民族或人民有自由决定它的政治地位和谋求其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权利。②种族、民族、宗教或语言群体的权利。这主要是要求国家对于国内的种族、民族、宗教或语言的特殊群体应给予特别保护,而不得侵害他们的权利。例如,不得消灭它们的特征。

26.简述保护人权的监督机制?的保护除要求国家采取措施外,国际上还建立了一些普遍的监督机制。例如:①报告制度,即要求国家向有国际组织或有关国际机构报告它的人权状况;⑦控诉制度,即人权保护的有关公约规定,国家间可以控诉不履行公约的行为,以通过国际机构斡旋与和解,或者用法律方法进行解决。③处理个人有关侵犯人权的控告。27.使馆有哪些职务? (1)使馆的主要职务:即代表派遣国:保护派遣国及其国民的利益:与接受国办理交涉:调查接受国的状况和发展情况,向派遣政府国具报:促进派遣国与接受国的友好关系和发展两国间经济,文化和科学关系(2)其他职务,如领事事务等。28.使馆有哪些特权和豁免?1)使馆馆舍不得侵犯,包括使馆馆舍本身和使馆的财产不受侵犯2)使馆的档案和文件不得侵犯(3)使馆有通讯自由(4)享受免纳捐税特权5)使馆人员有行动和旅行的自由;6)使用国旗和国徽权。

29.简述使馆和外交代表的义务?使馆和外交代表在接受国享有特权与豁免,同时也要承担一定的义务,主要有五项:①尊重接受国的法律规章;②不干涉接受国的内政;③不得将使馆馆舍用于与使馆职务不相符合的用途;④与接受国洽谈业务,一律应与该国的外交部或经商定的部门进行,不得与其他部门联系公务;⑤外交代表不应为私人利益从事商业或专业活动。

30.简述领事的概念和类别?领事是根据国家间的协议,一国派往别一国特定地区或城市执行领事职务的官员,他们是职业领事。此外还有从所在地聘任的名誉领事。领事办公的处所称领事馆、有

总领事馆、领事馆、副领事馆和领事代理处。

31.简述领事职务?领事职务工作主要有四类:①在领辖区内保护派遣国及其侨民在当地的合法权益。(2)促进派遣国与当地的贸易和文化关系的发展。③对派遣国人港或入境的船舶及其人员给予必要的协助或帮助。④办理公证、认证、签证、护照及户籍登记等法律手续。

32.简述领馆的特权与豁免?领馆的特权与豁免有:①领馆馆舍中专供领馆办公的部分不可侵犯,接受国官员进入要征得馆长同意。但遇火灾或其他灾害需要保护

时,可推定馆长同意而进入。领馆馆舍、设备及财产和交通工具,不得征用,但有必要征用时,应作迅速、充分、有效赔偿。②档案和文件不可侵犯。③通讯自由。④领馆人员有行动和旅行自由。

⑤免税特权。

33.简述领事官员的特权与豁免?领事官的特权与豁免有:①人身不可侵犯,接受国不得对他逮捕或羁押、监禁等,但严重犯罪或已判决执行的例外。②管辖豁免,领事的职务行为不受接受国的司法和行政管辖,但也有例外。③免税和免除海关检查。④其他,如免除外侨登记、居留证、工作证、个人义务等。

34.简述条约的定义和特征?条约是国家及其他国际法主体之间缔结的并受国际法支配的国际协议。它有四个主要特征:①条约是国际法主体之间的协议;②条约是受国际法支配的协议;③条约是有法律拘束力的协议;④条约通常是书面形式。

35.简述条约的缔约能力和缔约权?缔约能力是指依国际法规定,缔约者具有以其自己的名义缔约,并能直接承受条约的权利和义务及承担违约责任的能力。国家和其他国际法主体都有这种能力。不过,除国家外,其他国际法主体的缔约能力之范围是有局限性的。缔约权,也就是缔约的代表权,即代表国家或其他国际法主体缔结条约的权力。没有这样地位的国家机关或其他国际法主体的机关是不能代表国家或其他国际法主体缔结条约的。36.简述条约的缔结程序?条约的缔约通常有三个程序:①缔约各方的代表通常以谈判的方式拟定条约约文。②谈判代表认证条约约文为其代表的国家或其他国际法主体接受该约束的标准文本。认证的方式有草签、暂签和签署等形式。③缔约方接受条约约束。国家及其他缔约者最终表示接受条约约束的形式有批准、加入、签署、接受或赞同等。37.简述条约对当事国的效力?条约一经生效,就对其当事国发生效力,当事国应善意地履行条约规定,即严格地不折不扣地遵守条约的规定。因为缔约行为是国家在国际交往中的法律行为,是有拘束力的国际约定或承诺,所以就应信守约定,“条约必须信守”是条约法的一项基本原则。38.简述条约对第三国的效力?条约一般不对非当事国发生效力,但在两种情况下对非当事国发生效力,一种情况是条约本身为非当事国规定了义务,非当事国表示接受此义务,或该项义务是习惯法规则,则该约均对非当事国发生效力。另一种情况是条约为非当事国创立了权利,非当事国无相反表示。该约对它发生效力。

39.简述条约的适用范围?从时间上讲,若条约没有特别规定,一般是自条约对当事国生效之日起,适用该国,对它有拘束力。而不溯及该约对它生效前的该国行为。从空间范围讲,若国家没有声明适用的空间范围,则自条约对该国生效之日起,适用其全部领域。40.简述条约的解释。条约的解释是对条约规定的真实含义所作的说明。解释条约目的是更好地执行条约的规定。但条约的缔约国或国际组织、国际司法机关在解释条约时,应按条约的用语在其上下文中通常的意义解释,并应符合条约的宗旨和目的及作善意地解释。此外。还可参考条约的补充资料解释。解释条约的文字应以条约作准的文字解释。

41.简述条约无效的原因?条约无效有三个理由,一是违反国内法关子缔约权的规定;二是违反自由同意,违反自由同意的情况包括错误、诈欺、贿赂等情形;三是条约的内容违反国际法强行规则。42.简述国际组织的决议?国际组织决议的性质有三种:①有拘束力的协议,这是指涉及该组织自身活动的决议和针对成员作出的决议。如决定会员国问题、机构的设立、表决程序、修改章程、财政事项。②限制性有拘束力的决议,例如可以在一定条件限制下,对组织的成员作出有拘束力的决议。③无拘束力的决议,除前两种性质的决议外,国际组织的决议一般无法律拘束力。

43.简述国际组织的决策方式?决策方式实际上就是国际组织决定问题的表决程序,每个组织可根据其自身的情况采取一致表决的方式,或多数表决方式,或协商一致的方式作出决议。

44.简述国际组织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国际组织成员在国际组织中一般享有代表权、发言权和表决权以及组织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1)代表权。代表权是组织成员取得资格所产生的必然后果(2)发言权和表决权。国际组织成员有权在组织会议上发言,表达本国的意见和态度,也有权参与决策过程,对组织权限范围内的各种问题以提案的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然后通过对提案的表决参与政策的制定3)国际组织成员有权按照组织章程规定的条件,享受组织提供的服务和便利。国际组织成员的义务一般有合作义务、财政义务和履行章程规定的义务。

45.简述联合国的原则1)联合国系基于各会员国主权平等的原则。2)各会员国应一秉善意,履行其依章程所担负的义务3)各会员国应以和平方法解决国际争端4)各会员国在其国际关系上不得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侵害任何会员国或其他国家的领土完整与主权独立5)各会员国对于联合国依宪章规定采取的行动应予以配合。6)联合国在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必要范围内,应保证非会员遵行上述原则7)宪章中的任何规定不得视为授权联合国干涉任何国家。j

46.简述安理会的表决程序。安理会的表决程序是每个理事国有一个投票权。对程序事项的决定只要有9个赞成票即可作出。对程序事项之外的事项要求包括常任理事国在内的9个赞成票作出决定。这就是五大国一致原则,实际_上五个常任理事国对程序以外的事项决定可以一票反对,使这类事项作不出决定,即所谓五大国之否决权。但五大国的弃权票不构成否决。

47.简述斡旋与调停:斡旋与调停都是在争端当事国不能用谈判解决争端的情况下,由第三者,如国家或国际组织的代表在当事国间作消除双方对立的工作,提供它们谈判的便利的斡旋工作。第三国还可在斡旋的基础上提出解决争端的建议和参加谈判,以解决当事国间的争议。这是调停。

48.简述调查与和解。调查方法一般是由于事实不清而产生的争端,当事国愿将争端交付国际调查委员国进行调查,该委员会对事实进行调查后,提供调查报告。当事国若接受报告则可按报告查明的事实解决争端。和解是当事国愿将它们之间的争端交给一个国际和解委员会,由该委员会在调查事实的基础上提出解决争端的建议,以求争端的解决。

49.简述国际法院的诉讼管辖权:国际法院的管辖权有两类:诉讼管辖和咨询管辖。诉讼管辖是法院对国家诉讼的案件的管辖。诉讼管辖有三种形式:①国家可以在它们之间发生争端之后达成协议,将争端提交法院审判。此称自愿管辖②国家在它们之间的现行条约或协定中规定,遇于条约的解释及其他特定事项发生争议交由法院审判。法院对这样案件的管辖称协定管辖③任择强制管辖,即法院对事先声明接受法院规约第36第2款并承担同样义务的国家间诉讼案件的管辖。

50.何为国际法院的咨询管辖权?咨询管辖权,是国际法院对联合国大会、安理会提出的任何法律问题发表的咨询意见,和大会授权的联合国机关及其专门机构对其职权范围内法律问题请求国际法院发表的咨询意见。咨询意见无法律约束力,任何联合国会员国无权请求,亦不得阻止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

51.简述惩治战争犯罪的原则:对于战争犯罪惩治原则不仅规定在有关的国际文件中,而且早就被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所实践,惩治战争犯罪的原则主要有五项:①个人要负刑事责任原则。②官方身份不得免除个人责任原则。③执行政府或上级命令不免除责任原则。④上级官长对其部下实施的战争犯罪行为承担责任原则。⑤惩治战争犯罪不适用法定时效原则。除这五项原则外还有一些其他原则,如对犯罪嫌疑人公正审判、不违反国内法不能作为免除责任的理由、不溯及既往等原则。

52.使馆有哪些职务?1)使馆的主要职务:即代表派遣国:保护派遣国及其国民的利益:与接受国办理交涉:调查接受国的状况和发展情况,向派遣政府国汇报;促进派遣国与接受国的友好关系和发展两国间经济,文化和科学关系(2)其他职务,如领事事务等。

53.简述禁止使用的作战手段和方法?现行国际条约规定的禁止使用的作战手段和方法有(1)禁止使用极度惨酷的和过分伤害的武器(2)禁止使用不分皂白的作战手段和方法(3)禁止使用改变环境的作

战手段和方法(4)禁止使用背信弃义的作战手段和方法。54.战争开始后对交战国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1)引起交战国间外交和领事关系的断绝(2)引起交战国间条约关系的变化(3)引起通商往来的断绝(4)对国家财产的影响(5)对敌国公民的影响:

55.简述战俘、伤病者和平民的地位。战俘是指误入敌方权力之下的合法交战者。所谓合法交战者有交战国的武装部队、民兵和志愿军、义勇军、游击队,他们都是有组织的、亨负责人指挥并且遵守战争法规的人员。战俘享有一定的保护。伤病者是战场的伤病员,交战国发现了他们不仅不得伤害他们而且应给予他们适当救助和战俘待遇。平民即和平居民,他们在战争中是不应受到武力攻击的,而且在敌国管辖控制范围内也应给予一定的保护,不应迫害他们。

56.简述中立国和交战国相互权利和义务。战争中永久中立国和宣布中立的国家与交战国之间形成了一种权利和义务关系。中立国的义务实际上就是交战国的权利。交战国的义务就是中立国的权利。(权利与义务须具体回答)

57.简述战争犯罪的含义。战争犯罪的概念是二战后,一些国际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中最先界定战争犯罪的文件是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这两个宪章规定的战争犯罪包括三种:破坏和平罪、战争罪和反人类罪。这样的规定被后来的有关文件重申和规定的更加具体。58.简述惩治战争犯罪的原则。对于战争犯罪惩治原则不仅规定在有关的国际文件中,而且早就被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所实践,惩治战争犯罪的原则主要有五项:①个人要负刑事责任原则。②官方身份不得免除个人责任原则。③执行政府或上级命令不免除责任原则。④上级官长对其部下实施的战争犯罪行为承担责任原则。⑤惩治战争犯罪不适用法定时效原则。除这五项原则外还有一些其他原则,如对犯罪嫌疑人公正审判、不违反国内法不能作为免除责任的理由、不溯及既往等原则。

59.1971年《蒙特利尔公约》对该公约下的危害国际民用航空安全的违法行为规定了那些管辖权?(1)航空登记国的管辖权2)航空器降落时被指称的人犯仍在该航空器内,则航空器降落地国有管辖权(3)罪行发生地国有管辖权(4)在租来时不带机组的航空器内发生犯罪或针对该航空器的犯罪,承租人的主要营业地国或永久居所地国有管辖权(5)罪犯发现地阁有管辖权(6)不排斥本国法的其他管辖权。60.简述一国国家不当行为非法性的排除。排除国家行动的非法性就排除的国家责任。那些情况可排除国家行动的非法性呢?①同意,即国家实施的行动是在得到关系国的同意情况下作出的。②针对他国的违法行动而采取的对抗行动。③国家出现的不可抗力和偶然事件。④危难,指国家代表或受其监护的人为了逃避极端危难的状况而实施的行为。⑤国家遇到特别紧急的状况。如遇到外国侵略的情况下实施的行动。⑥国家的自卫行动。61.使馆有哪些特权和豁免:使馆馆舍不得侵犯,包括使馆馆舍本身和使馆的财产不受侵犯;使馆的档案和文件不得侵犯;使馆有通讯自由;享受免纳捐税特权;使馆人员有行动和旅行的自由;使用国旗和国徽权

62、简述国际法主体的概念和它应当具备的条件?国际法的主体亦称国际法律人格者,是指能独立从事国际交往和参加,直接承受国际法上权利和义务,且能进行国际求偿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实体。国际法主体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是:1)能独立进行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2)能直接承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3)有国际求偿的能力。

63.简述国际法院的咨询管辖?咨询管辖权,是国际法院对联合国大会、安理会提出的任何法律问题发表的咨询意见,和大会授权的联合国机关及其专门机构对其职权范围内法律问题请求国际法院发表的咨询意见。咨询意见无法律约束力,任何联合国会员国无权请求,亦不得阻止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

64.简述公海上的管辖权:国家对公海虽不具有管辖权,但是为维护公海上的良好秩序,保证各国更好地利用公海,行使公海上的自由权利,国际法承认国家在公海上对人、物和事具有管辖权。对此,《海洋法公约》作了规定,不仅明确了对发生在公海的碰撞或其他航行事故及船长或其他服务人员的刑事或纪律责任事项由船旗国及有关人员所属国管辖,而且规定各国应防止和惩治违反国际法及破坏公海秩序的行为。65、公海自由航行制度有哪些?航行自由是公海自由的一项最基本的制度,包括内容

有:1、航行权。即任何国家的船舶,包括军舰、其他公共船舶和商船,在公海上享有自由航行的权利,除本国外不受任何他国的管辖和支配;2、船舶的国籍及其地位。公海上的船舶必须在一个国家进行登记,具有一国国籍并悬挂该国国旗,无国籍的船舶在公海上不受任何国家的保护;方便旗船视同无国籍的船舶;军舰和为政府服务的非商业性国家船舶享有完全的豁免权;3、船旗国的义务。对悬挂本国国旗的船舶进行管辖;保证海上航行安全;对本国船舶在公海上对他国公民、船舶或设施或海洋造成的损害负责处理。另外,对遇难遇险的船舶和人员各国均有救助义务。

66、现代国际法的发展表现在哪些方面?1、国际法主体增加,形成了国家是国际法基本主体,政府间国际组织和民族解放组织为次要主体的新格局。2、国际法调整的对象和范围进一步扩大;3、国际法的领域和内容发生了新的变化;4、国际法的全面编纂和系统化。67、沿海国在毗连区中具有的管制权有哪些?1、毗连区是毗连领海并在领海以外,由沿海国对海关、移民和卫生等特定事项行使管制权的一带海域。按照国际法,毗连区的宽度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得超过24海里。2、沿海国为防止外国船舶违反该国领土或领海中关于海关、财政、移民和卫生的法律规章行为发生而对他行使管制权。3、因为惩治违反上述法律规章行为而对外国船舶行使管制权。

68、外层空间活动的原则?根据《外层空间条约》等法律文件,对各国从事外空、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的探索和利用必须遵守的原则有:1、共同利益原则;2、自由探索和利用原则;3、不得据为已有原则;4、限制军事化原则;5、援救宇航员原则;6、承担国际责任原则;7、登记国对其发射的空间物体具有管辖、控制和所有权原则;8、保护外层空间环境原则;9、国际合作原则。

69、简述《海牙公约》对非法劫持航空器的犯罪行为及其管辖权的确定?《海牙公约》对非法劫持航空器的犯罪行为作了明确规定:凡在飞行中的航空器内的任何人用暴力或暴力威胁,或用任何其他恐吓方式,非法劫持或控制该航空器,或这类行为的任何未遂行为,或是从事这类行为任何未遂行为的共犯即为犯有罪行。《海牙公约》规定各缔约国应采取必要措施对该类罪行实行管辖权:1、罪行是在该国登记的航空器内发生;2、在其内发生罪行的航空器在该航空器降落时被指称的罪犯仍在该航空器内:3、罪行是在租来时不带机组的航空器内发生的,而乘租人的主要营业地,或如乘租人没有这种营业地,则其永久居住地是在该国。另外,罪犯在缔约国领土内,如该国未将其引渡,该缔约国应同样采取必要措施,对这种罪行行使管辖。

70、条约的无效及其后果是怎样的?条约的无效,是指条约因为不符合国际法所规定的条约成立的实质要件而无法律效力。条约无效的理由::1、违反国内法关于缔约权限的规定;2、违反自由同意、错误、诈欺、贿赂、强迫;3、条约的内容违反国际法强行规则。条约无效的后果:条约无效可分为绝对无效和相对无效;绝对无效条约不可能通过受害国嗣后的明示或默示的同意而得到补救使其成为有效的条约;对于相对无效条约,可以通过受害国嗣后的明示或默示的同意而得到补救,使其成为有效的条约。原则上,条约的无效应当是自始元效,而不是从援引或确定无效之日起无效。

71、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是怎样的?空气空间在法律上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国家领空;另一部分是国家领空以外的空气空间,它是各国自由航行的空间;国家领空是国家主权支配下的空间。

1、国家领空的地位。国家领空是国家的领陆和领水之上的空气空间,是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国家对它有完全的排他的主权,它包括国家对领空资源排他的占有、使用、处分权和对领空及其内的人、物、事的管辖权。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领空资源的开发利用;制定航空法律规章;保留国内载运权;设立空中禁区。

2、领空以外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它是指公海、南极和各国专属经济区之上的空气空间,它不属于任何国家的管辖范围,各国有自由飞行权,但要遵守有关的国际法律法规。72、条约的定义和特征是什么?条约是国家等国际法主体之间缔结并受国际法支配的国际协议。条约的特征有:1、条约是国际法主体之间缔结的协议;任何国际法主体与非国际法主体间、或非国际法主体相互间缔结的协议不能被视为条约。2、条约是受国际法支配的协议,它表现在两个方面:(1)条约确定的国际法主体之间的国际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应符合国际法的原则和规则,否则不能生效;(2)条约的缔结、生效、无效、解释、保留、修订和暂停施行受国际条约法的调整。(3)条约是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协议。(4)条约通常是书面形式的协议。

73、政府间国际组织及其特征是什么?国际法意义上的国际组织是指由若干个国家的政府为特定的国际合作目的,依据国际条约而设立的国际常设机构,即政府间国际组织。其主要特征:1、国际组织是根据国家间的多边条约建立的。2、国际组织是国家间的组织;3、国际组织的正式成员一般是主权国家;4、国际组织无权超越成员国政府对其地方、法人或个人直接行使职权,也无权干涉成员国的内部事务。5、国际组织是基于特定目的而建立的。6、国际组织是常设的。7、国际组织具有独立性。

74、外空活动的有关规则?1、卫星国际直接电视广播规则;2、卫星遥感规则;3、外层空间使用核动力源规则。

75、战争的概念及其特征各是什么?国际法上的战争主要是国家间武装争斗和由此而产生的法律状态。战争通常具有以下特征:1、战争主要是国家之间的武装争斗;2、主要是敌对国家之间武装部队的武力争斗;3、战争是一种法律状态;区别战争和非战争的武装冲突一般取决于以下3个因素:1、冲突的规模;2、冲突的意图;3、非冲突方的态度和反映。76、情势变迁原则有哪些?情势变迁原则源自私法上的情势不变条款。为了防止滥用情势变迁原则,保持稳定的条约关系,1969年《条约法公约》第62条对情势变迁原则的适用规定了严格的限制,即条约当事国如果以情势变迁为由主张终止条约,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缔约时的情势必须发生了不可预见的根本性变化;2、缔约时的情势构成当事国同意受条约拘束的必要根据;3、情势变迁的效果将根本改变依条约尚等履行的义务程度;4、确定边界的条约不适用情势变迁原则;5、如果情势的改变是由于当事国违反条约义务或其他国际义务造成的,这个国家就不能援引情势变迁终止或废除有关条约。

7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的规定:1、中国国籍的取得:(1)因出生取得国籍使用双系血统原则为主,出生地原则为辅的混合原则;(2)因归化而取得中国国籍,适用自愿申请与审批相结合的原则。2、中国国籍的丧失:(1)自动丧失。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2)申请退出。定居外国或有其他理由的,可经批准退出中国国籍。3、中国国籍的恢复:曾有中国国籍的外国人,有正当理由,可经批准恢复中国国籍,并不再保留外国国籍。

78、联合国的专门机构的基本特征?基本特征:1、它是政府间的国际组织;2、其职能限于经济、社会等某一特定领域;3、它是具有普遍性的国际组织;4、它同联合国具有法律联系。

79、国际法主体的概念和它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哪些?国际法的主体亦称国际法律人格者,是指能独立从事国际交往和参加、直接承受国际法上权利和义务,且能进行国际求偿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实体。国际法主体必须具备的3个条件1、能独立进行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2、能直接承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3、有国际求偿的能力。

80、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的职权是什么?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简称经社理事会,是在联合国大会权力之下,协调联合国及各专门机构的经济和社会的工作的机构。根据《联合国宪章》的规定,其职权有:1、作成或发动关于国际间经济、社会、文化、卫生及其他有关事项的研究和报告,并向大会、联合国会员国及有关专门机构提出关于此种事项的建议;2、为增进全人类的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和遵守提出的决议;3、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拟定公约草案,提交大会;4、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召开国际会议;5、与政府间专门机构订立协议,确定这些机构与联合国的关系,并通过磋商提出建议,协调各专门机构的活动;6、采取适当办法,与同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有关的非政府组织磋商。81、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及其特征、效力依据?际法的基本原则是在国际法体系中,那些得到各国公认的,具有普遍意义的,并构成国际法基础的原则。它们在国际法中代表着有关规则的最高共同标准,或称国际法的最高准则。其特征特征(1)国际法的主体是国家,调整的对象是国家间的关系;(2)国际法的创立方式是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间的协议;(3)国际法的强制执行依靠国家采取单独的或集体的措施。效力依据指国际法具有法律拘束力或法律效率的依据,传统国际法学派对此有三种观点:(1)格老休斯派:认为国际法的效力主要是来自于自然法其次是实在法(2)自然法学派:认为自然法是国际法效力的唯一依据(3)实在法学派:认为国际法是实际存在的法律原则和

规则。

82、国家管辖豁免原则?国家管辖豁免,泛指一国不受他国的立法、司法和行政的管辖,其中主要是指不受他国的司法管辖,即除非经过一国同意,他国司法机关不得受理针对该国的行为和财产提起的诉讼,也不得对该国的财产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和强制措施。19世纪形成了国家绝对豁免原则,但现今国家豁免原则已受到限制,国家从事的商业行为及相关的财产不豁免。

83、为什么说国家是国际法的主要的主体?国家向来是国际法的主体,在新的主体产生前是国际法的唯一主体,在新主体产生之后是国际法上基本的或主要的主体。这是因为:1、国家具有国际法上完全的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2、国家间的关系是国际法的主要调整对象3、国家是国际法的创造者。

84、如何正确认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正确认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应该是既看到国际法与国内法是两个独立的法律体系,它们在主体、调整对象、渊源、效力根据和性质等方面都是不同的,但同时也应该认识到它们之间是有密切关系的。这种关系首先表现在国家处理二者的关系上是国内法应执行国际法的规定。因为国家既是国内法的制定者,又是参加制定国际法的。法律是政策的体现,国内法律反映了国家的利益和需要,国际法体现了国家的主张和利益。就一个国家而言,国内法和国际法都表达了该国的意志和利益。

85、外交代表享有哪些特权与豁免?1、人身不受侵犯;2、寓所、财产和文件不可侵犯;3、管辖豁免,说明刑事完全豁免、民事和行政也豁免,但要说出四种例外情况、作证义务豁免;4、免除直接税及海关检查。

86、国家承认的法律效果是怎样的?国家承认,即对国家的承认,通常是指既有国家确认某一实体为国际法意义上的国家并表示愿意与之交往的行为。1、国际法上的承认意味着承认国对新国家的国家地位以及由此产生的国际法上的权利任务关系的认可和接受;承认国在承认条件存续期间,对这些权利义务不得加以否认。2、国家承认还可以在承认国和被承认国之间确立某些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上的承认可以在两国间建立起全面的外交关系;3、国家承认对承认国的国家机关(特别是司法机关)具有约束力;关于国家承认国际法上有“构成说”和“宣告说”两种理论。

87、南极的法律地位是怎样的?1959年签订、并于1961年生效的《南极条约》对南极的法律地位做了规定,其主要内容有:1、和平利用南极,南极应永远专为和平的而使用,不应成为国际纷争的场所和对象,在南极地区禁止采取一切具有军事性质的措施;2、任何国家都有在南极进行科学考察的自由并为此目的开展国际合作;3、冻结各国对南极的领土要求;4、维持南极的公海制度。

88、近代国际法的发展主要表现在哪几个方面?1、国际法主体的增加,形成了国家为国际法的主要主体,政府间国际组织和民族解放组织为次要主体的新格局;2、国际法的调整对象和范围的扩大。

3、国际法的领域对象和范围的扩大。

4、国际法的全面系统编纂。89、沿海国的领海主权?领海隶属于国家主权之下,属国家信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主权原则,国家对领海及其资源具有所有权并对其中的人、物和事具有管辖权。这种所有权和管辖权具体表现为以下权利:1、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权;2、沿海航运权;3、领空权;4、立法和管辖权。但是,领海与陆地领土和内水不同,外国船舶有无害通过领海的权利。90、国际法的特征?国际法具有以下特征:1、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调整对象主要是国家间的法律关系;2、国际法的创立方式是国际法主体间,主要是国家间的协议;

3、国际法的强制执行依靠国家采取单独的或集体的措施。91、《蒙特利尔公约》对非法劫持航空器的犯罪行为及其管辖权的确定?1、航空登记国的管辖权;2、航空器降落时被提称的人犯仍在航空器内,则航空器降落地国有管辖权;3、罪行发生地国有管辖权;

4、在租来时不带机组的航空器内发生犯罪或针对该航空器的犯罪,承租人的主要营业地国或永久居所地国有管辖权;

5、罪犯发现地国有管辖权;

6、不排斥本国法的其他管辖权。

92、引渡的条件:各国的引渡法规和有关的引渡条约所规定的引渡条件不尽相同,但一般应符合:(1)双重归罪原则,即要求引渡对象的行为依请求国和被请求国的法律都属于应受一定程度的处罚的犯罪行为。(2)政治犯不引渡原则。即被请求引渡的人所犯的罪行不属于政治犯罪。

国际贸易(许斌版)--选择+判断+名词解释+简答重点汇总

第一章李嘉图模型 绝对优势 指一国的劳动生产率绝对水平高于另一国(生产1套服装,美国需要1个劳动力,而中国需要2个劳动力。美国在服装生产上对中国有绝对优势)。 比较优势 比较优势既可以出自绝对优势较大的生产领域,也可以出自绝对劣势较小的生产领域。(美国服装生产的劳动生产率是中国的2倍,美国饮料生产的劳动生产率是中国的10倍。美国在服装业和饮料业上相对中国都存在绝对优势,但其饮料业优势更大,因此美国在饮料业上具有比较优势。 中国在服装业和饮料业上相对美国都处于绝对劣势,但服装业的劣势相对较小,因此中国在服装业上具有比较优势。) 中的国际贸易的基本概念 贸易额与贸易量 贸易额[钱,价值]→用价格指数调整,更真实→贸易量[规模,剔除价格因素] 国家贸易额与世界贸易额 国家贸易额= 该国进口额+ 出口额 世界贸易额= (所有国家的进口额+ 出口额)÷ 2 1. 李嘉图模型表明每个国家中的每个人都从自由贸易中获益(√) 解释:在李嘉图模型中工人、企业家和消费者为同一个(群)人, 因此一个国家获得贸易收益意味着这个国家的每个人都从贸易开放中获益。 2. 李嘉图模型否定了绝对优势作为贸易基础的理论(√) 解释:李嘉图模型揭示了国际贸易类型取决于比较优势,而不是绝对优势。 3. 在李嘉图模型中。国际贸易的产生是由于国家之间劳动力的数量的差异(×) 解释:是由于国际之间劳动生产率的差异 4. 比较优势理论只能应用于两个国家,而不能应用与多个国家参与贸易的情形(×) 解释:李嘉图模型可以推广到多个国家多种商品的情形。 5. 李嘉图模型说明,贸易最终会导致不完全专业化生产(×) 解释:自由贸易将导致生产的完全专业化 6. 比较优势理论中,一国从贸易中获益的条件是: 以较低的机会成本进口商品而不是在国内生产(√) 7. 一国从封闭经济转向自由贸易时,该国的生产可能性曲线会外移(×) 解释:由于短期内一国不可能提高其劳动生产率,因此其生产可能性曲线不会移动,转向自由贸易时,变化的将是两国的生产可能性曲线以及消费者的效用 绝对优势和比较优势之间有什么联系?有什么区别? 答:绝对优势比较的是劳动生产率的绝对水平,而比较优势比较的是劳动生产率的相对差异。 只要各国之间在劳动生产率上存在相对差别,就会导致生产成本和产品价格的相对差别,从而使各国在不同的产品上具有比较优势。比较优势的领域可以是绝对优势较大的领域,

国际贸易期末简答题

国际贸易期末简答题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1.国际分工与国际贸易的关系: ①国际分工与国际贸易、世界市场是密切联系的 ②国际分工既是国际贸易、世界市场的基础,又是它们的产物,国际分工属于生产领域,国际贸易、世界市场属于流通领域。从生产与流通角度看,分工、贸易与市场的发展是并行的,互为支撑的: 分工:部落分工---地区分工---国内分工---国际分工 贸易:集市贸易---贩运贸易---国内贸易---国际贸易 市场:集市中心---地区中心---国内市场---国际市场 ③分工是为了贸易,而贸易又是通过国际市场进行的。 ④另外,国际分工与国际贸易的关系应该是相互促进并互为条件的。国际分工是国际贸易的基础,国际贸易的发展受国际分工的制约。 ⑴国际分工发展较快时期,国际贸易发展速度也较快。 ⑵在国际分工中处于中心地位的国家,其在国际贸易中也占据主要地位。 ⑶国际分工制约各国对外贸易的地理分布。分工越密切,贸易关系也越密切。 ⑷国际分工的发展促进国际贸易商品结构变化。 ⑸国际分工的发展使各国对外贸易的依存度不断提高。 2.比较成本理论的核心思想: 国际分工中若两国生产力不等,甲国生产任何一种商品的成本均低于乙国,处于绝对优势,而乙国相反,其劳动生产率在任何商品的生产中均低于甲国,处于绝对劣势。这时,两国间进行贸易的可能性依然存在,

处于绝对优势的国家应集中生产具有最大优势的产品,而处于劣势的国家应集中生产劣势较小的产品,然后进行交换。即所谓的“两优择其甚,两劣权其轻”。 3.结论: ①由于各个国家的资源禀赋不同,同时生产不同的产品又需要不同的要素投入,则开展国际贸易后,每个国家都应集中生产以自己相对富裕的资源为密集投入的产品。 ②雷布津斯基定理:在要素和商品价格不变的情况下,一种生产要素的数量增加而另一种要素的数量保持不变,其结果是密集地使用前者进行生产的产品数量将增加,而密集使用后者进行生产的产品数量将绝对减少。 ③斯托尔珀—萨缪尔森定理:出口产品生产中密集使用的生产要素(也就是本国充裕的生产要素)的报酬会提高,而进口产品生产中密集使用的生产要素(也就是本国稀缺的生产要素)的报酬会下降,而且无论这些生产要素在哪个行业中使用都是如此。这个结论是由美国经济学家斯托尔珀和萨缪尔森论证的,因此称为“斯托尔珀—萨缪尔森定理”。? ④H-O-S定理:要素价格相等化:按照赫-俄模型,国际贸易将导致各国生产要素的相对价格和绝对价格趋于均等化, 萨缪尔逊发展了这一理论,认为要素价格均等化不仅是一种趋势,而且是一种必然,国际贸易将使不同国家间同质生产要素的相对和绝对收益必然相等,故被称为H-O-S定理。两国的要素价格趋同其原因是商品价格趋同导致要素价格趋同(原理同上)。 4.要素禀赋理论的证明——列昂惕夫反论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国际公法》期末题库及答案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国际公法》期末题库及答案 考试说明:本人针对该科精心汇总了历年题库及答案,形成一个完整的题库,并且每年都在更新。该题库对考生的复习、作业和考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会给您节省大量的时间。做考题时,利用本文档中的查找工具,把考题中的关键字输到查找工具的查找内容框内,就可迅速查找到该题答案。本文库还有其他网核及教学考一体化答案,敬请查看。 《国际公法》题库及答案一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的答案序号填在答 题纸上) 1. 18世纪末首次将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称为国际法的学者是( )。 A.格老秀斯 B.边沁 C.奥本海 D.卢梭 2.国家作为国际不当行为的主体,不仅包括国家本身的行为,也包括可归因于国家的行为,下列行为中,不应视为国家行为的是( )。 A.国家机关的行为 B.军队的行为 C.叛乱运动的机关的行为 D.成为一国新政府或导致组成一个新国家的叛乱活动的行为 3.最早把大陆架作为法律概念提出的是( )。 A.《大陆架公约》 B.马耳他外长帕多 C.美国总统杜鲁门 D.《海洋法公约》 4.根据《外层空间条约》和《月球协定》等文件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各国所享受的权利的是( )。 A.将月球据为己有 B.在月球进行战争 C.自由探索和利用外空和天体 D.先占天体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对于因为( )原因要求避难的外国人,经中国政府主管机关批准,准许在中国居留。 A.经济 B.战争 C.政治 D.宗教 6.一个有效的条约由于出现了法定的原因而结束其法律效力被称为( )。 A.条约的中止 B.条约的终止

电大国际公法试题及答案

电大国际公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违反( )的条约是无效的条约。 A、国际法 B、国际义务 C、国内法 2、我国宪法规定由( )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 A、国家主席 B、国务院 C、外交部 3、《条约法公约》规定条约保留的方式是( ) A、口头 B、书面 C、口头和书面任何一种 D、保留国认为合适的其他方式 4、草签的法律意义是( )。 A、表明全权代表对条约约文已认证,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 B、表明全权代表对条约约文已认证,并且有法律约束力 C、不得对约文提出异议 D、必须对草签的约文作正式签字 5、下列活动不属于缔约一般程序的是( )。 A、谈判 B、出示和互相校阅全权证书 C、签字 D、批准 6、根据《联合国宪章》第103条的规定,会员国签订的条约如与宪章规定的义务相冲突的话,应( )。 A、根据后约优于前约的规则来处理 B、优先履行宪章义务 C、优先履行所签订的条约义务 D、根据所定条约的规定行事 7、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规定,条约的加入一般是在( )情况下。 A、开放性双边条约 B、多边国际公约 C、边界条约 D、开放性的多边条约或国际公约 8、我国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由( )决定批准。

A、国家主席 B、国务院总理 C、外交部长 D、全国人大常委会 9、下列哪种情况构成对条约的保留( ) A、一国于签署、批准、接受、赞同或加入条约时作出片面声明,不论措辞或名称如何,其目的在于摒除或更改条约中的若干规定对该国适用时之法律效力。 B、一国在签署、批准或加入条约时所作的关于该国对一些重大问题或对条约如何适用的声明。 C、与条约的目的与宗旨不符合的保留 D、条约本身所禁止的保留 10、《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对情势变迁原则的态度是( ) A、不承认该原则 B、完全承认该原则 C、有条件地承认该原则 D、只在多边条约中承认原则 11、没有在条约上签字的国家成为缔约国受条约约束的一种行为是指( )。 A、加入条约 B、批准条约 C、签署条约 D、接受条约 12、当事国双方通过互换外交照会,就有关事项达成的协议被称为( )。 A、协定 B、换文 C、联合声明 D、宣言 13、公约通常是许多国家就某一重大问题举行国际会议而制定的( )。 A、双边条约 B、多边条约 C、契约性条约 D、政治条约 14、国家有权机关批准其全权代表签署的条约的证明文件是( )。 A、同意书 B、批准书 C、声明 D、宣言 15、条约由于期满或其他原因在法律上终止存在,不再对缔约国具有拘束力被称为( ) 。 A、条约的中止 B、条约的终止 C、条约的无效 D、条约停止施行 16、如果一条约为第三国确定了一项义务,则( )。 A、该条约是无效的 B、该条约效力及于第三国 C、只有经第三国书面明示接受,该国才接受这一义务

国际贸易期末简答题

1.国际分工与国际贸易的关系: ①国际分工与国际贸易、世界市场是密切联系的 ②国际分工既是国际贸易、世界市场的基础,又是它们的产物,国际分工属于生产领域,国际贸易、世界市场属于流通领域。从生产与流通角度看,分工、贸易与市场的发展是并行的,互为支撑的: 分工:部落分工---地区分工---国内分工---国际分工 贸易:集市贸易---贩运贸易---国内贸易---国际贸易 市场:集市中心---地区中心---国内市场---国际市场 ③分工是为了贸易,而贸易又是通过国际市场进行的。 ④另外,国际分工与国际贸易的关系应该是相互促进并互为条件的。国际分工是国际贸易的基础,国际贸易的发展受国际分工的制约。 ⑴国际分工发展较快时期,国际贸易发展速度也较快。 ⑵在国际分工中处于中心地位的国家,其在国际贸易中也占据主要地位。 ⑶国际分工制约各国对外贸易的地理分布。分工越密切,贸易关系也越密切。 ⑷国际分工的发展促进国际贸易商品结构变化。 ⑸国际分工的发展使各国对外贸易的依存度不断提高。 2.比较成本理论的核心思想: 国际分工中若两国生产力不等,甲国生产任何一种商品的成本均低于乙国,处于绝对优势,而乙国相反,其劳动生产率在任何商品的生产中均低于甲国,处于绝对劣势。这时,两国间进行贸易的可能性依然存在,处于绝对优势的国家应集中生产具有最大优势的产品,而处于劣势的国家应集中生产劣势较小的产品,然后进行交换。即所谓的“两优择其甚,两劣权其轻”。 3.结论: ①由于各个国家的资源禀赋不同,同时生产不同的产品又需要不同的要素投入,则开展国际贸易后,每个国家都应集中生产以自己相对富裕的资源为密集投入的产品。 ②雷布津斯基定理:在要素和商品价格不变的情况下,一种生产要素的数量增加而另一种要素的数量保持不变,其结果是密集地使用前者进行生产的产品数量将增加,而密集使用后者进行生产的产品数量将绝对减少。

整理国际贸易部分问答题及参考答案

国贸部分问答题参考答案(有的题目有多种答案,有误待查) 1. 分析国际货物贸易与国际运输的关系。 ①先有国际贸易,才有国际运输 ②国际运输是为国际贸易服务的 ③国际贸易的变化直接影响国际运输 ④掌握好国贸,才能为货主提供优质服务 1. 什么是贸易术语?签订国际货物贸易合同时买卖双方必然要明确的有关交货的五个问题是什么? 国际贸易术语是用来表示国际货物买卖的交货条件和价格构成的专门用语。 五个问题:①卖方在什么地方,以什么方式办理交货? ②货物发生损坏或灭失的风险何时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③采用何种运输方式来完成货物的运输? ④由谁负责办理货物的运输、保险和通关过境的手续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⑤买卖双方需要交接哪些有关的单据? 2. 《2010通则》中11种贸易术语的交货点、风险划分点等交货条件和价格构成是怎么规定的(见贸易术语汇总表)?与《2000通则》的主要区别 贸易术语汇总表部分内容有: ① 对部分贸易术语进行了删改。《2010通则》删去了DAF、DES和DDU代之以新增加的DAP (目的地交货),删去了DEQ代之以DAT (运输终端交货)。《2010通则》中包含的术语由原来的13种减少为11种。 ②改变了原来的术语分类标准。《2000通则》将其包含的13种术语,按照起始字母 的不同分为E、F、C D四个组。《2010通则》是根据他们适用的运输方式分为两类,适用于各种运输

方式的术语包括EXW、FCA、CPT、CIP、DAT、DAP和DDP七种;仅仅适 用与水上运输方式的术语包括:FAS、FOB、CFR和CIF四种 ③在具体解释每种贸易术语的开篇部分,增加了一个适用说明或者叫指导意见 ④将每种贸易术语项下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义务的排列方法进行了调整。 3、什么是国际贸易惯例?关于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有哪些? 国际贸易惯例:由国际组织或商业团体根据国际贸易长期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一般贸易习 惯做法而制定成文的国际贸易规则、通则和准则,并被广泛采用。 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主要有三种:《1932年华沙一牛津规则》 《1990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4、各个贸易术语的比较,女口FCA CPT和CIP的异同点是什么? 相同点:交货点、风险划分点相同以及都适用各种运输方式; 不同:⑴价格构成和双方承担的责任不同。按照从FCA CPT和CIP的顺序排列,卖方承担的责任和费用由小到大。与FCA相比,采用CPT成交时,卖方增加办理运输的责任和费 用,采用CIP时,卖方又增加了办理保险的责任和费用。 (2)买卖双方交接时,所提供的有关运输、保险等的单据不同。 5. 象征性交货?实际交货?产地合同?装运合同?到达合同?对应的贸易术语有哪些? 象征性交货:指卖方只要按期在约定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 的包括运输凭证在内的有关单证,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而无须保证到货。 术语:FCA,CPT, CIP,FOB,CFR,CIF,FAS 实际交货:指卖方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提交给买 方或其指定人,而不能以交单代替交货。 术语:EXW,DAT,DAP,DDP. 产地合同:卖方在产地交货的合同。EXW 装运合同:卖方只需保证在装运港按时装运,而无须保证按时到货的贸易合同。 FCA,CPT, CIP,FOB,CFR,CIF,FAS 到达合同:卖方既要保证在装运港按时装运,又要保证在目的港按时到货的贸易合同。 DAT,DAP,DDP 6. FOB变形是怎样产生的?CFR和CIF的变形又是怎样产生的?各种变形装船或卸船的费 用有什么区别? FOB的变形是为了解决租船装船费用由谁负担的问题而产生的。 CFR、CIF的变形是为了解决租船卸货费用负担问题而产生的。 FOB 的变形:1.FOB Liner Terms( FOB 班轮条件)2.FOB Under Tackle(FOB 吊钩下交货) 3. FOB Stowed (FOB理舱费在内) 4.FOB Trimmed (FOB平舱费在内) 5. FOBST 即FOB Stowed and Trimmed (FOB理 舱费、平舱费在内) CFR的变形:1.CFR Liner Terms( CFR 班轮条件)2.CFR Landed(CFR 卸至码头) 3. CFR Ex Tackle(CFR 吊钩下交接) 4.CFR Ex Ship's Hold(CFR 舱底交接) CIF 的变形:1.CIFLiner Terms( CIF 班轮条件)2.CIF Landed(CIF 卸至码头)

2020年电大期末考试专科国际公法考试重点打印版

最新电大期末考试专科【国际公法】考试 重点 考试答题注意事项: 1、考生答题前,先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填写清楚,同时将条形码准确粘贴在考生信息条形码粘贴区。 2、考试答题时,选择题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非选择题必须使用0、5毫米黑色字迹的签字笔书写,字体工整、笔迹清晰。 3、请考生按照题号顺序,在各题目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草稿纸、试题卷上答题无效。 4、请 考生保持答题卡面清 洁,不要折叠、弄破、 弄皱,不准使用涂改 液、修正液、刮纸 刀。 一、单选 1、被誉为国际法 创始人的是荷兰著名 法学家【格老秀斯】 2、最先把国际法 法著作系统的译成中 文的人是【丁韪良】 3、被视为近代国 际法形成的标志事件 之一的是【威斯特伐 利亚和会的召开】 4、确定国际法主 本资格的条件之一是 【有承受国际法上权 利和义务的能力】 5、确定现代国际 法基本原则的基本文 件是【【联合国宪 章】】 6、国际法基本原 则有【强行法】 7、首先提出和平 共处五项原则的国家 是【中国和印度】 8、国际法官方编 纂始于【19世纪】 9、国际法优先说 的著名代表人物是 【美国的凯尔森】 10、国家的核心 要素是【主权】 11、学者对国家 承认的效果的研究从 理论上提出了两种主 张,其中之一是【宣告 说】 12、【国际法主 体发生变化】是引起 国家继承的原因、

13、关于不动产的国家继承,应适用【随领土转移原则】 14、国际法上的承认在承认国和被承认国之间引起一系列法律后果,因此【承认表明了建交的愿望但不等于建交】 15、依国际条约规定,向全部国家商船开庭的河流称【国际河流】 16、国际河流制度和永久中立制度产生于【19世纪】 17、【以山为界】是国家领土自然划界的方法、 18、确定现行南极法律制度的主要条约是【南极条约】 19、南极洲是地球的六大洲之一,其总 面积为【1400多平方 公里】 20、北冰洋面积 约有【1500多平方公 里】 21、17 荷兰著名 的法学家【宾刻舒 克】在她的【海洋领 有论】中提出把海洋 划分为领海和公海、 22、国际法上的 无害经过制度适用于 【领海】 23、中华人民共 和国毗连区的宽度是 【从领海基线至其外 部界线距离24海里】 24、过境通行制 度适用于【国际航行 的海峡】 25、在群岛国的 群岛海道上适用【经 过制度】 26、对于宽大陆 架的沿海国确定大陆 架的宽度从领海基线 量起可划到【350海 里】 27、沿海国在大 陆架上有【铺设海底 电缆和管道的自由】 28、【民用商 船】不能行使紧迫 权、【能够行使的:军 舰、政府船舶、民用 商船】 29、沿海国对违 反其法律规章的外国 船舶能够在公海上行 使【紧迫权】 30、各国军舰在 公海上可命令从事海 盗行为的嫌疑船停船 而对其进行【登临检 查】

2020年电大考试《国际公法》考试题汇总(5套)

国际公法练习题1 一、单项选择题(请将选择的正确答案填入括弧内,每题2分,共20分) 1.依国际条约规定,向所有国家商船开放的河流称( )。 A.国际运河 B.界河 C.多国河流 D.国际河流 2.联合国维持世界和平与安全首要的机关是( )。 A.联合国大会 B.国际法院 C.托管理事会 D.安理会 3.根据《外层空间条约》和《月球协定》等文件的规定,各国可以( )。 A.将月球据为已有 B.在月球进行战争 C.自由探索和利用外空和天体D.先占天体 4.重于空气的飞机载人飞行成功是在( )。 A.1903年 B.1783年 C.1918年 D.1957年 5.各国军舰在公海上可命令从事海盗行为的嫌疑船停船而对其实行( )。 A.登临检查 B.武力攻击 C.紧追 D.诉讼 6·国际上规定废弃将战争作为实行国家政策的工具的第一个公约是( )。 A·1907年海牙和平公约 B.1928年《巴黎非战公约》 C·1971年《蒙特利尔公约》D.1968年日内瓦公约 7·联合国大会1948年通过的全面保护个人基本权利的文件是( )。 A·《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B.《世界人权宣言》 C.禁止和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 D.禁止和惩治种族隔离罪公约 8。条约的缔结程序之一是( )。 A·认证条约约文 B.保留 C·修正 D.终止实施 9·确定现代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基本文件是( )。 A·《联合国宪章》 B.万隆会议最后文件

C·1970年《国际法原则宣言》 D.《给予殖民地人民独立宣言》 10.各国在大陆架上有( )。 A·建造人工岛屿的自由 B.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 C开发资源自由 D.建立法律之自由 二、多项选择题(请将选择的正确答案填入括弧内,多选少选均不得 分,每个2分,共10分) 1.确立外国人待遇的原则有( )。 A.国民待遇 B.超国民待遇 C.互惠待遇 D.最惠国待遇 2·外国船舶在领海中实行以下行为属非无害行为( )。 A·捕鱼 B.收集情报 C.起落飞机D.进行军事行动 3.国际法的直接渊源有( )。 A·国际条约 B.国际习惯 C·联大决议D.一般法律原则 4.传统的国际法学派有( )。 A·格老秀斯派 B.自然法学派 C社会连带学派 D.实在法学派 5·根据国际实践,各国为了执行其参加的国际条约而采取( )保证条约在国内执行。 A·采纳 B.批准条约 C·转化 D.保留 三、填空题(每空1分,共15分) l·按照《国际法院规约》的规定,国际法院的管辖权包括和 2·联合国于1947年做出决议设立作为负责编纂国际法的主要机构。 3·当今,确立外交关系法的最重要的国际公约是 4·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承认属于对的承认。 5·确立领空主权原则的第一个国际公约是 6.按《南极条约》规定,南极地区是指

国际贸易 简答题

Explain the difference between international trade and domestic trade? 1)differences in legal system 2)differences in currencies 3)differences in cutural background 4)differences in natural and economic conditions what is more or less clause The buyer and seller stipulate in a sales contract that the seller is allowed to deliver the goods Within a certain percentage of more or less than the contracted quantity. 1.what is the quality tolerance?what is quality latitude?what’s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two? quality tolerance:Quality tolerance means an allowed deviation in quality stipulated by an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and recognized internationally. quality latitude:Quality latitude means that the seller and buyer agree that the quality of the delivered goods can vary with an agreed range. Difference: quality tolerance:allowed to deliver the goods within a certain range of tolerance. quality latitude : ①stipulate a certain scope ②stipulate more or less clause ③stipulate “max”or”min” what are the similarities and differences among FOB,CFR and CIF? Similarities:①the same way of delivery: they are symbolic delivery.the seller’s delivery voucher buyer of the payment voucher ②the same the mode of transportation: they are used for port-to-port waterway transportation ③the same place of delivery: seller is on board a ship in the export country ④the same as the export customs clearance formalities:the seller ⑤the same risk transfer:the ship in port of shipment Differences: 1. FOB requires the buyer to arrange and pay for the ocean transportation;2. CFR requires the seller to arrange and pay for the ocean transportation; 3. CIF requires the seller to arrange and pay for the ocean transportation and insurance against the buyer’s risk. 2.What is symbolic delivery? Symbolic delivery means that the seller fulfills his obligation of delivery by transferring the necessary documents representing the title to the goods and the buyer at the stipulated time. Explain the calculation of Export Exchange Cost and Profit and Loss Ratio

2020年电大《国际公法》期末复习考试论述题汇编附全答案

2020年电大《国际公法》期末复习考试论述题汇编附 全答案 论述题: 1.论述国际法的主体?1)国际法主体是指能独立从事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直接承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而且能进行国际求偿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实体(2)一个实体取得国际法主体资格所具备的三个条件:①独立进行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②直接享有国际法上的权利和履行义务;③当本国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能利用国际法保护自己,进行国际求偿3)国际法主体的类型。国际法主体有三类:国家、政府间的国际组织及争取独立民族解放组织。但国家是主要的主体,因为它能进行全面的国际交往、国家间的关系是国际法的主要调整对象、国际法是由国家创立的。其他主体是次要的。 2、论述国际法的概念及其特征?国际法主要是国家之间的法律,它是为了满足以国家为成员的国际社会需要而产生的,主要是调整国家之间法律关系,确立国家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原则、规则和制度。国际法的特征包括:(1)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调整的对象是国家间的法律关系。(2)国际法的创立方式是国际法主体间,主要是国家间的协议。(3)国际法的强制执行依靠国家采取单独的或集体的措施。 3、论述国际法基本原则?根据《联合国宪章》及其他国际文件的规定,国际法基本原则有五项:(1)国家主权平等原则。主权是指国家对内最高的和对外独立的权力。国家主权平等原则的基本含义是国家在国际法律关系中地位完全平等,相互无管辖和支配的地位。因此,国家处理国际关系中应尊重别国的主权、政治独立和领土完整,不得破坏别国的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2)不侵犯原则。这项原则的实质内容是禁止国家在处理国际关系中首先使用威胁或武力,特别是禁止侵略战争。因为发动侵略战争是对国家的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最严重的侵害。所以,国际法将侵略定为国际罪行,国家要承担责任。此外,国家还有义务禁止对侵略战争的宣传(3)不干涉内政原则。内政是国家主权范围内的事务,但以不违反国际法义务为准。干涉是指一国出于私利而对别国内政的横加干预行为。不干涉内政原则的基本点就是禁一国对别国内部事务的任何干涉,不论采取什么形式的干涉均为违法的(4)和平解决国际争端。这项原则的基本要求就是国家间无论发生什么争端均应用和平方法解决,包括政治方法和法律方法,由国家自愿选择。采用一种方法没解决,还可以采用其他方法。但不得使用武力(5)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原则。这项原则的基本内容就是要求各国在国际交往中诚实地严格地履行国际法律义务,不论是条约义务还是其他法律义务。只有如此,才能维护正常的国际秩序,维护各国的权益。 4.论述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关系?(1)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理论。从理论上讲,国际法与国内法是两个各自独立的法律体系,它们的主体、对象、效力根据、渊源和性质方面都是不同的,但它们是有密切联系的。国际法的原则和规则需要在国内得到遵守和执行。所以,国际法要求各国的国内法应遵守和执行国际法的规定,即使发生冲突也应适用国际法的规定。但不干预国内法,如果各国内法不执行国际法的规定,结果侵犯了他国或国际社会的利益,该国应负国际责任(2)处理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实践。不论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理论主张如何,但实际问题是国家如何通过国内法执行国际法履行其承担的国际义务。对这个实际问题的解决各国实践不尽相同,不过一般都用采纳或转化的方式解决的。采纳是把国际法的规定直接纳入国内法,使国内的法院和行政机关遵守和执行。转化就是将国际法的规定转变成相应的国内立法,国内的法院和行政机关才能适用。 5.论述国家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1)国家基本权利是由国家主权引申的固有的不可剥夺的

国开(中央电大)法学本科《国际公法》十年期末考试填空、判断题库(排序版)

国开(中央电大)法学本科《国际公法》十年期末考试填空、判断题库(排序版) (马全力整理的电大期末纸质考试必备资料、盗传必究!) 说明:试卷号:1018。 资料整理于2020年9月2日,资料涵盖了2009年1月至2020年7月国开中央电大期末纸质考试的全部试题及答案。 一、判断题题库 1962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两个人权公约是《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2020年1月试题][答案]对 按照《国际法院规约》的规定,国际法院的管输权包括诉讼管辖权和咨询管辖权。[2020年7月试题][答案]对 宾刻舒克在其《海洋领有论》中提出把海洋区分为领海和公海。[2020年7月试题][答案]对 当代国际人权法确认的人权的范围十分广泛,但主要就是指个人权利。[2020年7月试题][答案]错 独立权是国家主权在对外关系方面的提现,在一定意义上,独立权就是主权。[2020年7月试题][答案]对 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使馆馆长分为如下等级:大使或教廷大使级馆长、公使或教廷公使级馆长以及代办级馆长。[2020年1月试题][答案]对 国际地役可以分为积极的地役和消极的地役。[2020年7月试题][答案]对 联合国的行政首脑是联合国秘书长,他是联合国大会根据前任秘书长的推荐任命的。[2020年1月试题] [答案]错 领土主权所包含的领土所有权和领土管辖权是统一不可分的。[2020年1月试题][答案]对 正常基线法一般用于海岸比较曲折,沿岸多岛屿、礁滩或岩石的情形。[2020年1月试题][答案]错 二、填空题题库 1864年______把惠顿的《Elements of International Law》译成中文的 ______。[2010年1月试题]丁韪良;《万国公法》 1864年美国传教士____把惠顿的Elements of International Law译成中文的____。[2011年7月试题]丁韪良;《万国公法》 1966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两个人权公约是____和____。[2015年1月试题]《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1966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两个人权公约是____和____。[2015年7月试题]《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1962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两个人权公约是____和____。[2019年7月试题]《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按《南极条约》规定,南极地区是指______ 。[2009年1月试题]南纬60度以南的地区 按照《国际法院规约》的规定,国际法院的管辖权包括____和____。[2009年1月试题]诉讼管辖权;咨询管辖权 按照《国际法院规约》的规定,国际法院的管辖权包括____和____。[2014年1月试题]诉讼管辖权;咨询管辖权 按照《国际法院规约》的规定,国际法院的管辖权包括____和____。[2012年7月试题]诉讼管辖权;咨询管辖权 按照《国际法院规约》的规定,国际法院的管辖权包括____和____。[2015年7月试题]诉讼管辖权;咨询管辖权 按照《国际法院规约》的规定,国际法院的管输权包括____和____。[2019年1月试题]诉讼管辖权;咨询管辖权 宾刻舒克在其《海洋领有论》中提出把海洋区分为____和____。[2015年7月试题]领海;公海 宾刻舒克在其《海洋领有论》中提出把海洋区分为____和____。[2019年1月试题]领海;公海

国际贸易知识点及简答题

名词解释 1、出口信贷 一个国家为了增强本国商品的竞争能力,扩大商品出口,通过给予利息补贴并提供信贷担保的方法,鼓励本国银行对本国出口厂商或国外进口厂商(或进口方银行)提供低利贷款。 2、区域经济一体化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通过签订协议或条约,相互取消阻碍经济贸易发展、经济融合的障碍,进行程度不同的政策和制度合作,以促进彼此之间经济与贸易的发展。 3、普惠制 即普遍优惠制,简称GSP,是一种关税制度,是指工业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出口的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关税制度 4、贸易转移效应 形成关税同盟之后,由于取消了同盟成员国之间的关税但保留了对非同盟成员的关税,从而发生了同盟成员的低效率(高成本)生产取代非同盟成员的高效率(低成本)生产,即在差别待遇的影响下,某一同盟成员把原来向非成员国的低成本进口转向同盟成员国的高成本进口,以及由此而产生的进口成本增加的损失。 5、里昂惕夫之谜 里昂惕夫运用投入产出分析法,采用美国的数据对 H-O模型进行实证检验,发现其结果并不符合 H-O模型理论,这被称为“里昂惕夫之谜

6、进口最低价限制 一国政府规定某种进口商品的最低价格,凡进口货价低于规定的最低价格则征收进口附加税或禁止进口,以达到限制低价商品进口的目的 7、对外贸易量 对外贸易额又称对外贸易值,它是由一国或地区一定时期进口总额与出口总额构成,是反映一国对外贸易规模的重要指标之一;对外贸易量是为剔除价格变动的影响 ,并能准确反映一国对外贸易的实际数量化而确立的一个指标 ,它能确切地反映一国对外贸的实际规模 .具体计算是以固定年份为基期而确定的价格指数去除报告期的出口或进口总额 ,得到的是相当于按不变价格计算的进口额或出口额 ,叫作报告期的对外贸易量。 8、总贸易体系 亦称一般贸易体系,是以货物通过国境作为统计进出口的标准。 9、国际贸易 世界各国之间货物和服务交换的活动,是各国之间分工的表现形式,反映了各国在经济上的互相依赖。 简答题 1、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特点及表现形式如何? 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特点: ①广泛性。从产品角度看, 不但包括初级产品, 而且涉及所有的中间产 品和工业制成品,产品的加工程度和技术水平越高,所受的制约和影响 也越显著。从过程角度看, 则涵盖了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从研究开发、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到消费。从领域角度看,已从有形商品 扩展到金融信息等服务贸易及环境保护等各个领域。从表现形式看,

中央电大法学本科《国际公法》期末考试简答题、论述题题库

中央电大法学本科《国际公法》期末考试 简答题题库 (2015年1月整理,更新至14年7月试题)31. 1971年《蒙特利尔公约》对该公约下的危害国际民用航空安全的违法行为规定了哪些管辖权? 参考答案: (1)航空登记国的管辖权;(1分) (2)航空器降落时被指称的人犯仍在该航空器内,则航空器降落地国有管辖权;(1分) (3)罪行发生地国有管辖权;(1分) (4)在租来时不带机组的航空器内发生犯罪或针对该航空器的犯罪,承租人的主要营业地 国或永久居所地国有管辖权;(2分) (5)罪犯发现地国有管辖权;(2分) (6)不排斥本国法的其他管辖权。(1分)32.简述条约的缔结程序。 参考答案: (1)约文的议定。条约约文的议定通常是通过缔约方派代表进行谈判。对国家来说,它可以由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或外交部长进行议定约文的谈判;但通常都是由国家的主管当局委派全权代表参加谈判。(2分) (2)约文的认证。缔约各方代表议定条约约文之后就进入第二个程序,即认证约文的阶段。谈判国可以在条约中规定认证的程序,或由参加起草约文的国家约定程序。若没有规定或约定程序,可采用以下方式:签署、待核准的签署和草签。(2分) (3)表示同意接受条约拘束。条约约文经过认证后,进入一个国家最终接受条约拘束的阶段。只有国家作出同意接受条约拘束的表示,它才是条约的缔约国并能成为当事国,从而受条约拘束。国家表示接受条约拘束的方式有多种,包括签署、交换构成条约之文书、批准、接受、赞同或加入,或任何其他表示同意之方式。(2分) (4)交换或交存批准书。国家以批准、接受、赞同或加入的方式表示接受条约拘束,须履行交换或交存其批准书、接受书、赞同书或加入书的程序。因为这样的文书是缔约国最终表示接受条约拘束的证明。(2分) 33.战争法规定了哪些禁止使用的作战手段和方法? 参考答案: 现行国际条约规定的禁止使用的作战手段和方法有: (1)禁止使用极度残酷的和过分伤害的武器;(2分) (2)禁止使用不分皂白的作战手段和方法;(2分) (3)禁止使用改变环境的作战手段和方法;(2分) (4)禁止使用背信弃义的作战手段和方法。(2分) 31.简述国际习惯形成的两个要素。 答:国际习惯是指被接受为法律的一般实践或通例或惯例。(2分)国际习惯形成须具备两个要素: (1)-般的实践或通例。一般的实践或通例是指各国普遍一致的,并且是恒久的为。它首先要求有国家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的存在,例如各国从事国际关系职责的国家机关的行为或表示,国内的涉及国际法的立法和司法判决,以及对某一国际行为的沉默、弃权或容忍等。此外,还要求国家的行为在国际上得到广泛的、一致的和恒久实行,从而形成一般的实践或通例。(4分) (2)法律确信。法律确信是指一般的实践或通例被各国所接受为法律,也可以理解为国家一般承认一种实践或通例为法律,对其具有法律拘束力。(2分) 32.简述沿海国对领海的所有权和管辖权。 答:根据领土主权原则,国家对领海及其资源具有所有权并对其中的人、物和事具有管辖权。(3分)主要表现在: 1)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权;(1分) 2)沿海航运权;(1分) 3)领空权;(1分) 4)立法管辖权;(1分) 5)战时中立的沿海国之领海应有中立地位,交战国不得在其中进行交战或拿捕商船等违反中立义务的行为。(1分) 33.简述使馆人员的派遣与接受。 答:国家间通过谈判达成建交和互设使馆的协议后,即可建馆并派遣使馆人员,但使馆馆长和使馆中的武官的派遣和接受要遵守一定的程序。(2分)具体如下: 1)派遣国向接受过止式派遣使馆馆长和使馆的陆海空武官之前,必须先将其拟派的人选通知接受国,征得接受国同意后,方能正式任命派遣。(3分) 2)使馆的武官和其他人员得到认命后即可赴任,但使馆馆长还须履行递交国书的程序。国书是

国际贸易理论名词解释及简答题

内部规模经济:指来源于单个企业内部生产规模的扩大带来报酬的递增。由于生产规模扩大和产量增加,分摊到每个产品上的固定成本(管理成本,信息成本,设计成本,科研与发展成本等)会越来越少,从而使产品的平均成本下降。 产业内贸易:是同一个产业内部差异产品甚至是非差异产品之间的国际贸易。 悲惨的增长:在极端的情况下,大国的经济增长使贸易条件发生很大的恶化,贸易条件的恶化对该国社会福利的负面效果甚至超过了经济增长对社会福利的增进效果,该国的社会福利水平就会因增长而下降,这种情形就是所谓悲惨的增长。 保护产业选择的“穆勒标准”:如果某个产业由于缺乏技术方面的经验,生产率低下,生产成本高于国际市场价格而无法与外国企业竞争,在一定时期的保护下,该产业能够提高效率,在自由贸易条件下存在下去,并取得利润,该产业即为幼稚产业。概括如下几点为:(1)正当的保护只限于对从外国引进的产业的学习掌握过程,过了这个时期就应取消保护。 (2)保护只应限于那些被保护的产业,在不久之后,没有保护也能生存的产业。 (3)最初为比较劣势的产业,经过一段时间保护后,有可能变为比较优势产业。 经济同盟:经济同盟(Economic Union),实现商品、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建立共同对外关税,并且制定和执行统一对外的某些共同的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逐步废除政策方面的差异,使一体化的程度从商品交换扩展到生产、分配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形成一个有机的经济实体。 18.贸易条件:又称交换比价或贸易比价,即出口价格与进口价格之间的比率,也就是说一个单位的出口商品可以换回多少进口商品。 19.地区经济一体化指区域内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之间,在一个由各国授权组成的并具有超国家性质的共同机构协调下,通过制定统一的经济贸易等政策,消除国别间阻碍经济贸易发展的壁垒,实现区域内共同协调发展和资源优化配置,以促进经济贸易发展,并最终形成一个经济贸易高度协调统一的整体。 20.自由贸易区通常指签订有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所组成的经济贸易集团,在成员国的货物贸易或服务贸易之间彼此取消关税和非关税的贸易限制,但对非成员国仍维持各自的贸易政策。 21.关税同盟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所组成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在成员国间彼此消除货物的关税和非关税限制,实现区域内货物的完全自由移动,并对非成员国实行统一的关税政策。 22.共同市场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完全取消关税与非关税壁垒,建立对非成员国的统一关税,在实现货物自由移动的同时,还实现生产要素之间的自由移动。 23.经济同盟实行经济同盟的国家不仅实现货物、生产要素的自由移动,建立共同对外的关税,并且制定和执行统一对外的某些共同的经济与社会政策,逐步废除经济贸易政策方面的差异,便一体化的范围由货物生产、交换扩大到分配领域。 24.完全经济一体化:这是最高层次的经济一体化形式,在此阶段,区域内各国在经济、财政与金融、贸易等政策方面均完全协调一致,实行统一经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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