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视界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视界 › 中建集团科技示范工程验收主要内容

中建集团科技示范工程验收主要内容

一、项目背景

中建集团是一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综合性企业集团,致力于推动科技创新和科技示范工程的建设。为了推动科技示范工程的建设,中建集团对科技示范工程进行了全面验收。

二、项目规模

1. 项目地点:该科技示范工程位于我国某省市,占地面积近千亩。

2. 工程范围:科技示范工程包括建筑工程、景观工程和设备工程等多个方面。

3. 技术标准:科技示范工程的建设遵循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相关行业规范。

三、项目验收内容

1. 工程质量验收:对建筑工程的结构、装饰、设备等方面进行全面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2. 安全环保验收:从施工过程到工程完工,对项目的安全和环保措施进行全面评估和验收。

3. 技术创新验收:对项目实施的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进行评估和验收,保证项目的技术创新性。

4. 经济效益验收:对项目的投资效益和运营收益进行评估,确保项目

经济效益达到预期目标。

5. 社会效益验收:对项目的社会效益进行评估,包括对周边环境改善、社会就业促进等方面的验收。

四、验收结果

通过对科技示范工程的全面验收,验收结果显示该项目在工程质量、

安全环保、技术创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均达到了预期目标。中建集团充分肯定了该项目的建设成果,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参与人

员表示了认可和感谢。

五、项目意义

该科技示范工程的验收不仅意味着中建集团在科技创新和示范工程建

设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果,更为其他类似项目的建设提供了有益经验和

示范效应。通过科技示范工程的建设和验收,中建集团不断提升了在

科技创新和工程建设领域的行业地位,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

积极贡献。

六、展望

未来,中建集团将继续加大对科技示范工程的投入和支持力度,推动

更多具有创新意义和示范效应的工程建设。中建集团将不断提升自身

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工程建设水平,为建设科技强国和实现经济社会可

持续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

结语

科技示范工程的验收是中建集团科技创新和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也

是对企业综合实力和创新能力的充分展示。通过科技示范工程的验收,中建集团不断提升自身在科技创新和工程建设领域的竞争力,为实现

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中建集团将继续以科技创新为

引领,推动工程建设的发展,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做

出更大贡献。一、项目背景

中建集团科技示范工程经过全面验收后,得到了肯定和认可。这一成

果的取得离不开中建集团对科技创新和工程建设的重视和支持,也离

不开各相关责任单位和参与人员的辛勤努力和付出。中建集团一直以

来致力于推动科技创新和工程建设,通过科技示范工程的建设和验收,不仅展示了中建集团在科技创新和工程建设领域的实力,更为其他类

似项目的建设提供了有益经验和示范效应。

二、项目验收内容

1. 技术创新验收:科技示范工程的验收结果显示,在项目实施的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果。特别是在绿色建筑、节能

环保等方面,项目引入了一系列新颖的科技创新成果,为相关领域的

技术创新和推广提供了有力的样板和示范。中建集团将进一步总结和

推广这些成功经验,为科技创新提供更广阔的空间。

2. 经济效益验收:科技示范工程的建设不仅注重技术创新,同时也注

重了项目的经济效益。在项目投资效益和运营收益方面进行评估后,

结果显示项目的经济效益达到了预期目标。这为中建集团未来类似项

目的投融资提供了成功范本,也为其他相关企业提供了借鉴和学习的

机会。

3. 社会效益验收:科技示范工程的验收还涵盖了项目的社会效益。未

来将由相关部门对项目周边环境改善、社会就业促进等方面进行持续

评估和监测,以确保项目的社会效益持续向好,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

展做出积极贡献。

三、验收结果

中建集团对科技示范工程的验收结果给予了高度肯定。验收结果显示,该项目在工程质量、安全环保、技术创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

面均达到了预期目标。这充分展示了中建集团在工程建设和科技创新

领域的领先地位和综合实力。

四、项目意义

科技示范工程的验收成果意味着中建集团在科技创新和工程建设方面

取得了重大突破,也为未来类似项目的建设提供了有益经验和示范效应。这一成果的取得,将进一步巩固中建集团在国际竞争舞台上的地位,也为我国建筑企业在国际舞台上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和口碑。

五、展望

未来,中建集团将继续秉承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的发展理念,不断加大

对科技示范工程的投入和支持力度。通过不断提升自身的科技创新能

力和工程建设水平,中建集团将为建设科技型国家和实现经济社会可

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结语

科技示范工程的验收成果,是中建集团几十年来不断积累和努力的成果。这一成果的取得离不开广大员工的辛勤工作和合作,更离不开众

多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中建集团将继续致力于推动科技创新和工

程建设,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希望

在不久的将来,中建集团能够创造更多的科技示范工程验收成功案例,为我国建筑业和科技创新发展注入更强大的动力和活力。

工程验收具体内容

工程验收具体内容 1、基础工程 (1)在地基加固处理前,基坑、基槽开挖平整后,应对其土质和承载力进行检查验收。勘察、设计、质监、监理、施工、建设方有关负责人员及技术人员到场,根据基础平面和结构总说明的施工图阶段结构图,以及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确定土质和承载力是否达到要求。 (2)地基与基础工程验收的内容包括无支护土方、有支护土方、地基及基础处理、桩基、地下防水、混凝土基础、砌体基础、劲钢(管)混凝土、钢结构等。基础浇筑前,应邀请质量监督机构和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在现场进行检查验收。对地基加固处理以后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3)基础工程的验收。在基槽回填土以前,对基础工程的质量、构造、尺寸偏差等进行检查验收。 (4)应准备桩基轴线及样桩放线定位及复核记录,打(压)桩施工记录、灌注桩成桩施工记录。 (5)预制桩接桩,灌注桩钻孔、清孔,钢筋笼制作、吊放及混凝土灌注。 (6)桩位轴线偏差和标高验收记录(若桩顶标高与施工现场场地标高相同时,应在桩基工程施工结束后进行)。 2、主体结构 (1)钢筋等工程在验收时,应确保在混凝土前,在覆盖屋面保护层、地下室基槽回填土、外墙板勾缝前,对钢筋骨架、管线、部件、预埋件等的数量、尺寸偏差、构造要求、保护层厚度进行验收。 (2)砌块砌筑施工前,结构工程经有关单位验收合格。正式砌筑前,应首先在标准层砌筑样板间,包括构造柱、窗台压顶、过梁等,按照设计及规范要求施工完成;待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同时确保对施工人员已经完成技术交底工作,明确施工工序流程和质量验收标准。 (3)验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要点: 1)轴线及放样(每一层); 2)柱、梁、楼梯、板钢筋(包括数量、规格、品种、搭接长度、焊接情况、保护层厚度、箍筋间距、预埋件等,每层一次),巡视旁站记录; 3)雨篷、阳台、空调板等悬臂部位钢筋(每层一次),巡视旁站记录; 4)混凝土(包括表面质量、强度等级、每层一次),巡视旁站记录; 5)墙体砌筑(包括柱与墙拉结筋数量、规格及设置情况),砂浆级配单; 6)屋顶水箱钢筋(包括数量、规格、品种、搭接长度),巡视旁站记录; 7)女儿墙压顶钢筋(包括数量、规格)。 3、屋面工程 (1)防水卷起高度不小于25cm,管根部做附加层防水,防水收头采用金属箍,且上口打密封胶。 (2)上人屋面管道高度应不小于1.8m。烟风帽盖板按2%找坡。 (3)验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要点: 1)卷材、涂膜防水层的基层; 2)密封防水处理部位; 3)天沟、檐沟、泛水和变形缝等细部作法; 4)卷材、涂膜防水层的搭接宽度和附加层; 5)刚性保护层与卷材、涂膜防水层之间的隔离层。

工程验收的主要内容

工程验收的主要内容 工程验收是指在工程项目完成后,根据相关技术规范和合同约定,由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对工程项目进行检查、测试和评估,以确认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从而决定是否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工程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工程设计方面: 1. 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和合理性:工程验收要检查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包括设计方案、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等,确保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和合理性,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2. 设计参数和计算的准确性:工程验收要核实设计参数和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包括结构计算、水力计算、电气计算等,确保设计方案的安全可靠性和经济合理性。 二、工程施工方面: 1. 施工工艺和施工工序的合理性:工程验收要评估施工工艺和施工工序的合理性,包括施工方法、施工步骤、施工工期等,是否能够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 2. 施工材料和施工设备的质量:工程验收要检查施工材料和施工设备的质量,包括材料的合格证明、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等,确保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材料和设备符合标准要求。 三、工程质量方面:

1. 施工质量的合格性:工程验收要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包括工程结构的稳定性、施工工艺的合理性、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等,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规定标准。 2. 工程缺陷和整改措施:工程验收要发现工程项目中存在的缺陷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工程项目完全符合标准要求。 四、工程安全方面: 1. 设备安全和操作规范:工程验收要检查工程项目中的设备安装和操作规范,包括设备的安全性能、操作人员的培训情况等,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运行。 2. 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工程验收要评估工程项目的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包括消防设施的设置、防爆设备的安装、防雷装置的使用等,确保工程项目在安全方面符合要求。 五、工程环保方面: 1. 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工程验收要评估工程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和资源的利用情况,包括废水处理、废气排放、噪声控制、能源利用等,确保工程项目符合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的要求。 2. 环境监测和监管措施:工程验收要检查工程项目的环境监测和监管措施,包括环境监测设备的设置、监测数据的采集和分析等,确保工程项目在环保方面符合相关规定。 工程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工程安

5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验收资料

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验收资料编制要点专题讲座 一、建筑业新技术示范工程发展状况回顾 为了有助于对建筑业新技术示范工程的了解,我们对建筑业新技术示范工程发展主要状况作一个简要的回顾: 1、从建设部文件看发展走向 在建筑业推广应用10项新技术是从1994年开始的。1995年至2007年,建设部先后公布了五批“全国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对推进和加快建筑业技术进步起到了示范和带动作用,鼓励了企业将创新技术更多更快的应用于工程实践,提高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1994年以来,为推动、开展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立项和验收工作,建设部相续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主要文件列表如下: 表1、1994年以来建设部出台主要文件 文件编号文件名称附件名 称有效期是否 废止 建建【1994】490号 《关于建筑 业1994、1995年和 九五期间前期推广 应用10项新技术 的通知》 《建筑 业10项新技术 (1994)》 1994-1997 废止 建建技【1996】20号 《全国建筑 业新技术应用示范 工程验收办法》 无1996-2002. 10.1 废止 建建【1998】200号 《关于进一 步推广建筑业10 项新技术的通知》 《建筑 业10项新技术 (1998)》 1998-10 废止 建质【2002】173号 关于印发《建 设部建筑业新技术 应用示范工程管理 办法》的通知 《建设 部建筑业新技 术应用示范工 程管理办法》 2002.6.14 印发 2002.10.1 起实施 有效 建质【2005】26号 关于进一步 做好建筑业10项 新技术推广应用的 通知 《建筑 业10项新技术 (2005)》 2005.2.28 印发 有效 建质【2006】174号 关于进一步 加强建筑业技术创 新工作的意见 无2006.7.11 起实施 有效 在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推进方面,我省主要出台了《湖北省建设行业重点实施技术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自2003年8月1日起实行《湖北省建筑业新

中建集团科技示范工程验收主要内容

一、项目背景 中建集团是一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综合性企业集团,致力于推动科技创新和科技示范工程的建设。为了推动科技示范工程的建设,中建集团对科技示范工程进行了全面验收。 二、项目规模 1. 项目地点:该科技示范工程位于我国某省市,占地面积近千亩。 2. 工程范围:科技示范工程包括建筑工程、景观工程和设备工程等多个方面。 3. 技术标准:科技示范工程的建设遵循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相关行业规范。 三、项目验收内容 1. 工程质量验收:对建筑工程的结构、装饰、设备等方面进行全面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2. 安全环保验收:从施工过程到工程完工,对项目的安全和环保措施进行全面评估和验收。 3. 技术创新验收:对项目实施的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进行评估和验收,保证项目的技术创新性。 4. 经济效益验收:对项目的投资效益和运营收益进行评估,确保项目

经济效益达到预期目标。 5. 社会效益验收:对项目的社会效益进行评估,包括对周边环境改善、社会就业促进等方面的验收。 四、验收结果 通过对科技示范工程的全面验收,验收结果显示该项目在工程质量、 安全环保、技术创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均达到了预期目标。中建集团充分肯定了该项目的建设成果,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参与人 员表示了认可和感谢。 五、项目意义 该科技示范工程的验收不仅意味着中建集团在科技创新和示范工程建 设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果,更为其他类似项目的建设提供了有益经验和 示范效应。通过科技示范工程的建设和验收,中建集团不断提升了在 科技创新和工程建设领域的行业地位,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 积极贡献。 六、展望 未来,中建集团将继续加大对科技示范工程的投入和支持力度,推动 更多具有创新意义和示范效应的工程建设。中建集团将不断提升自身

中建科技推广示范工程管理规定

10 中建国际科技推广示范工程管理规定 10.1 总则 10.1.1 为贯彻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新技术,落实总公司及公司科技发展规划,以科技推广示范工程(以下称“示范工程”)为载体,将科研开发、技术推广及项目管理融为一个有机整体,全面提高公司工程项目的技术管理水平,进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根据建设部和中建总公司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0.1.2 根据公司目前的情况,暂时不在公司内部设立示范工程,公司所选定的示范工程直接参与申报中建总公司的示范工程。 10.1.3 公司示范工程工作由技术中心归口管理,协同各事业部、总部直营项目经理部、各分公司及驻外机构等共同负责并运作示范工程的立项申报、实施监督、验收评审等工作。 10.2 示范工程的申报 10.2.1 示范工程的申报条件为:新开工程、建设规模大、技术复杂、质量标准要求高的国内外房建工程、市政基础建设工程、土木工程和工业建设项目,且申报书中计划推广的全部新技术内容可在三年内完成。 10.2.2 示范工程实行滚动申报制度,根据公司工程项目情况可随时申报。 10.2.3 示范工程申报时要填写《科技推广示范工程申报书》(附件1)。 10.3 示范工程应推广的建筑新技术 10.3.1 本规定所指的建筑新技术是指建设部当前重点推广的“建筑业10项新技术”,即:深基坑支护技术、高强高性能混凝土技术、高效钢筋和预应力混凝土技术、粗直径钢筋连接技术、新型模板和脚手架应用技术、建筑节能和新型墙体应用技术、新型建筑防水和塑料管应用技术、钢结构技术、大型构件和设备的整体安装技术、企业的计算机应用和管理技术。 10.3.2 示范工程应采用至少6项以上的建筑新技术,科技进步效益率达到1.5%以上。(科技进步效益率=科技进步效益/合同额X100%) 10.4 示范工程的验收 10.4.1 示范工程的验收申请 示范工程的执行单位在完成示范工程申报书的内容后,在满足以下要求的前提下上报技术中心,由技术中心向总公司提出验收申请。应满足的要求为: a) 采用6项以上建筑新技术; b) 工程质量满足合同要求; c) 工期合理,满足业主要求;

科技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科技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科研项目的管理,加强和规范科技项目验收工作,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科技验收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民主、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保证科技项目验收工作的严肃性、科学性和公允性。 第三条集团设计与企业技术中心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订和实施过程的归口管理。 第四条科技项目验收范围:集团公司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和各企业自选科研项目。 第五条本办法遵循统筹、标准化、分类、分层级管理原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集团设计与企业技术中心为集团科技项目验收组织单位,集团公司专家委员会为验收主持单位,设计与企业技术中心负责评审项目的形式审查,组织验收,必要时可委托有关部门或单位主持评审。 第三章管理内容 第七条组织评审单位可以根据科技项目的特点,选择下列评审形式: 1.会议评审:指由同行专家采用会议形式对科技项目完成情况

作出评价。需要进行现场考察、测试,并经讨论、答辩才能作出评价的科技项目,可以采用会议评审验收形式。 2.函审:指由同行专家通过书面审查有关技术文件,对科技项目完成的情况作出评价。不需要进行现场考察和答辩,即可作出评价的科技项目,可以采用函审形式。 第八条采用会议验收评审时,由组织验收单位聘请同行专家5-9人组成验收委员会,并指定验收委员会主任一人,副主任委员、委员若干名。验收结论意见必须经3/4以上评委通过。项目完成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评委参加验收评审。 第九条采用函审时,由组织验收单位聘请不少于5名同行专家组成的函审组,并指定其中1名为组长兼主审人。函审组专家将各自评审的书面意见函送主审人,由主审人根据3/4以上多数意见,形成验收结论,连同其他专家验收意见,一并函送组织验收评审单位。 第十条组织验收单位聘请的评委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2.对被验收的科技项目研究主要内容所属专业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疆内及国内外该领域技术发展状况。 3.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 第十一条参加科技项目验收的专家应对被验收的科技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认真的技术、工作评价,对验收意见负责。并有承担保守技术秘密的义务。专家的不同意见应在验收结论中明确记载。 第四章验收程序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主要内容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主要内容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的重要过程。竣工验收的意义在于确保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为后续的使用和维护提供保障,同时也是施工单位向业主交付工程成果的必要程序。 一、竣工验收的内容 1. 工程质量验收 工程质量验收是竣工验收的核心内容,包括对工程结构、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方面的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其中,对于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需要进行重点检查,如基础、主体结构、电气装置等。同时,还需要对材料的质量和使用情况进行审查,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2. 工程安全验收 工程安全验收是指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安全管理进行评估和监督。主要包括施工场地、施工设备、工人防护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和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3. 环境保护验收 环境保护验收是指对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和监督。主要包括噪声、粉尘、废水、废气等方面

的控制和治理,确保工程建设不对周边环境和生态造成不良影响。 4. 设备设施验收 设备设施验收是指对工程建设中使用的各种设备和设施进行检测和评估。主要包括电气设备、机械设备、消防设备等方面的检验和测试,确保设备设施能够正常运行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二、竣工报告内容 竣工报告是指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由施工单位编制的一份综合性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工程概况 竣工报告首先需要对整个工程的概况进行介绍,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信息。同时还需要说明工程的规模、投资、建设周期等情况。 2. 工程质量情况 竣工报告需要详细描述工程质量的情况,包括工程结构、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还需要说明工程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3. 工程安全情况 竣工报告需要详细描述工程安全的情况,包括施工场地、施工设备、工人防护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还需要说明工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以及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有效。

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过程检查与验收的相关要求

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过程检查 与验收的相关要求 一、绿色施工的概念 绿色施工是指工程建设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实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 二、申报依据 1、《绿色施工导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7]223号) 2、《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50640—-—2010 3、《关于印发〈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和〈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验收评价主要指标>的通知》中国建筑业协会(建协[2010]15号)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工程应具备较为完善的绿色施工实施方案。 2、建设规模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规模较大的市政、铁路、交通、水利水电等土木工程和大型工业工程. 3、申报工程开工手续要齐全,即将开工,并可在工程施工周期内完成申报文件及其实施规划方案中的全部绿色施工内容。 4、申报工程应投资到位,绿色施工的实施能得到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的支持与配合,且具备开展绿色施工的条件与环境。 5、在创建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过程中,能够结合工程特点,组织

绿色施工技术攻关和创新. 6、申报工程原则上应列入省(部)级绿色施工示范工程。 符合上述条件的工程获批并挂牌.请将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牌匾悬挂在施工现场大门口或醒目的地点,以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申报企业健全各种统计台账,并开始实施企业自评检查。 四、中建协组织的过程检查 在申报工程实施过程中,至少接受一次中建协组织的过程检查. (一)过程检查需准备的资料 1、书面资料:以书面图文形式撰写工程绿色施工实施情况,主要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工程概况、工程进展情况、工程实施要点和难点,按照“四节一环保"的顺序介绍绿色施工实施措施、工程主要技术措施、绿色施工数据统计以及与方案目标值对比分析、绿色施工亮点和特点、企业自查报告、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2、影像资料(半个小时左右):采用多媒体或PPT形式,主要用于会议介绍情况时使用。 3、证明材料: (1)经审批的绿色施工实施方案; (2)根据绿色施工要求进行的图纸会审和深化设计文件; (3)绿色施工相关管理制度及组织结构等专项责任制度; (4)绿色施工培训制度; (5)绿色施工相关原始耗用台账及统计分析资料、采集和保存的过程管理资料、鉴证资料、典型图片或影像资料;

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验收评价主要指标

中国建筑业协会文件 建协[2010]15号 关于印发《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和《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验收评价主要指标》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本会单位会员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和促进建筑节能减排工作,发展绿色建筑,推广绿色施工,充分发挥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引领作用,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和发展模式,我会组织专家制订了《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和《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验收评价主要指标》。现予印发,请参照执行。 (此页无正文) 抄报:本会会长、副会长,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建筑市场监管司、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国家关于加强节能减排的发展战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导则》,中国建筑业协会在行业内组织开展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是指在工程项目施工周期内严格进行过程管理,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材、节水、节能、节地)、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的工程。 第三条开展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活动应遵循分类指导、行业推进、企业申报、先行试点、总结提高、逐步推广和严格过程监管与评价验收标准的原则。验收评审工作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导则》和《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验收评价主要指标》进行。 第二章申报条件及程序 第四条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申报条件: 1、申报工程应是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的房屋建筑、市政设施、交通运输及水利水电等土木工程建设项目。 2、申报工程应是开工手续齐全,已列入当年开工计划且施工组织实施方案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导则》等相关文件的工程。 3、申报工程应是具有绿色施工实施规划方案并在开工前经专家审定通过的工程。工程应自始蛰终做好水、电、煤、油、各种材料等各项资源、能源消耗数据的原始记录。 4、申报工程原则上应是省(部)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5、申报工程应在工程建设周期内完成申报文件及其实施规划方案中的全部内容。 第五条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申报程序: 1、各地区各有关行业协会、有关部门、国资委管理的建筑业企业按申报条件择优选择本地区、本系统有代表性的工程,推荐为绿色施工示范工程。 2、申报单位填写《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表》,连同“绿色施工实施规划方案”,一式两份,按隶属关系由各地区各行业协会及国资委管理的企业汇总报中国建筑业协会。 3、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专家评议,对列为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目标项目,发文公布并组织监督实施。 第三章组织与监管 第六条中国建筑业协会负责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目标确定和实施过程的组织与监管,以及应用

科技示范工程管理规定

科技示范工程管理规定 1 目的和范围 为贯彻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新技术,落实公司科技发展规划,加强科技示范工程的管理,全面提高工程项目科技推广水平,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级、局级、中建总公司级、建设部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申报、立项、验收等管理过程。通过局科技示范工程验收的项目,方可申报中建总公司优质工程金奖。 2 引用文件 2.1 《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推广示范工程管理办法》 2.2 《中建总公司科技推广示范工程管理办法》 2.3 《建设部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 2.4 《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10 项新技术推广应用的通知》 2.5 《技术管理总则》 3 定义 3.1 综合技术示范工程:先确定工程的关键技术领域,再选择与之相应的关键技术和配套技术,组成多个技术体系,形成综合成套技术,为综合示范技术。 3.2 专项技术示范工程:先确定某一关键技术领域或依托某一类新技术的工程类型,再选择与之相应的关键技术和配套技术,组成专项成套技术,为专项示范工程。 3.3 单项技术示范工程:选择一项重大的先导性技术或量大面广的新技术作为关键技术,与工程应用技术配套形成单项成套技术,为单项示范工程。 4 职责 4.1 公司技术部负责科技示范工程的归口管理,协同经

理部、项目共同负责并运作示范工程的立项申报、实施监督、验收评审等工作。 4.2 经理部技术部门作好科技示范工程的申报,监督项目科技推广计划实施,以及验收前的初步审核工作。 4.3 项目部组织科技推广计划的落实,按季度上报科技示范工程汇报表,及时进行科技推广项目实施总结。 5 基本工作流程 6 措施和方法 6.1 科技示范工程申报 公司和经理部技术部门在每年年初应制定《科技示范工程滚动工作计划》,并建立《科技示范工程管理台帐》。 6.1.1 申报条件 6.1.1.1 科技示范工程的基本条件为:新开工程、建设规模大、技术复杂、质量标准要求高、投资到位、社会影响大的国内外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土木工程和工业建设项目,且申报书中计划推广的全部新技术内容可在三年内完成。 6.1.1.2 示范工程所推广的新技术是指建设部当前重点

“示范工程”有关规定及验收标准

“示范工程”有关规定及验收标准 “示范工程”考核范围和必备条件 “示范工程”考核范围:“示范工程”分五大专业考核,即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及一通三防专业。 采煤专业:考核范围包括回采工作面及机、风巷(机、风巷是指从工作面至采区上山联巷的主要运煤、运料巷)。 掘进专业:考核范围包括施工100米以上的在掘巷道及其出货系统。 机电专业:井下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井下主运输皮带系统;采区主运煤系统及采煤工作面机巷运煤系统。 运输系统:主要运输大巷;采区轨道上下山;2米以上的绞车房。 通风专业:以采区为考核单位。 “示范工程”必备条件 1、矿井有创建“示范工程”的规划和实施措施。 2、工程规格质量达到质量标准化优良品标准并能够长期保持。 3、工程单位无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二级及其以上重大非人身事故。 4、工程单位安全效果好、技术管理规范、针对性强、资料齐全、现场落实到位。 5、工程单位员工素质高、操作行为规范熟练,无“三违”现象。“手指口述”要做到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工序的关键点有标准并符合生产实际,现场操作先说后干,做到安全确认。 “示范工程”的申报和确认

各矿根据本矿生产实际确定“示范工程”,符合条件的及时向公司申报,公司组织专项验收。验收评审采用百分制,分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五个专业考核,符合必备条件,验收考核评审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一通三防”系统达到95分及以上;机电、运输系统达到95分及以上时,命名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颁发“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牌”。 “示范工程”的注销和撤消 1、“示范工程”因场所变更、采煤工作面收作、掘进工作面单位工程结束或采区报废时自动注销。 2、工程质量出现严重退化(存在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安全质量标准化没有到优良品等)或工程单位出现重伤及其以上事故和二级及其以上非人身事故的,撤消“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 公司收回“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牌”。 奖惩: 季度末,由安监局汇总并进行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评定,按《恒源煤电股份公司关于加强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恒源煤电安[2010]1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奖惩;“示范工程”按季度考核兑现。回采工作面、一通三防“示范工程”每季度奖励2万元;掘进工作面“示范工程”每季度奖励1.5万元;机电、运输“示范工程”每季度奖励1万元。公司每季度对“示范工程”考核评审一次,月度动态检查发现的问题列入考核内容。经评审继续保持“示范工程”标准的,保持奖励。“示范工程”原则上不参加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不计入总分),但在季度验收评比中,凡被公司命名为“示范工程”的,季度专业总分加1分。公司将对为“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做出贡献的有关单

建设部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要求

项目编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申报书 工程名称 申报单位(盖章) 起止年限 申报时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二〇一二年十月制 申报书填写说明 一、申报条件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示范工程”)是指绿色施工过程中应用和创新先进适用技术,在节材、节能、节地、节水和减少环境污染等方面取得显著社会、环境与经济效益,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 (二)申报“示范工程”的项目一般应由项目施工单位组织或建设单位与项目施工单位联合组织。项目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参加。 (三)申报“示范工程”的项目应合法、合规。 (四)申报“示范工程”的项目应是具有一定规模的拟建或在建(主体尚未完工)项目,工程规模应符合以下要求:1.公共建筑一般应在2万m2以上。 2.住宅建筑: (1)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组团一般应在5万m2以上;

(2)单体住宅一般应在2万m2以上; (3)住宅建筑必须为全装修工程。 3.应用重大、先导、高新技术的建筑可不受规模限制。 (五).申报“示范工程”的项目应优先选用“建设事业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公告”中的推广应用技术、“全国建设行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推广项目等先进适用技术。选用未列入上述各类推广项目的创新技术,应按《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建科【2002】222号)的有关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委托的有关单位或申报绿施工程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技术论证。 二、申报程序 (一)“示范工程”项目申报由申报单位报请到项目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新疆建设兵团建设局组织初步审查。 (二)通过初审的项目,由项目所在地省、自治区、直

项目验收要求

附件六 项目验收要求 按照《交通部科技项目管理办法》(交科教发[2004]548号)、《西部交通建设科技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交科教发[2001]191号文)和《交通科技报告编写规则》(JT/T483-2002),为做好西部交通建设科技项目验收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如下: 一、验收原则 1. 验收以项目任务书(合同)规定的研究内容、考核指标为基本依据。 2. 验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保证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二、验收组织 1. 验收工作由西部项目管理中心组织或委托项目保证方组织进行。 2. 需要鉴定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鉴定申请,项目鉴定与验收可一起进行。 三、验收内容 1. 是否完成项目任务书(合同)规定的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 2. 项目取得的主要研究成果(含软件、样机、样品)及创新点。 3. 项目在依托工程上的应用情况。 4. 项目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及推广应用前景。 5. 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西部交通科技人才的培养以及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四、验收程序 1. 项目验收前须经3名以上经管理中心认可的专家初审,初审可采取函

审或会审的形式。函审专家依据任务书(合同),认真审阅研究报告后填写“西部交通建设科技项目验收函审意见表”(格式见附表6.1);会审专家经认真审阅与讨论后,形成初审意见。 2. 项目承担单位按照专家意见对验收资料进行修改完善,填写“项目初审专家建议处理表”(格式见附表6.2),经项目保证方审议同意后,由项目承担单位正式行文向管理中心提出验收申请(附交通部西部交通建设科技项目验收申请表,格式见附表6.3),并提交验收技术文件一套。 3. 经审核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由管理中心或项目保证方组织验收,验收专家由不少于7名熟悉专业技术、科技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对于不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不予验收,并通知项目承担单位。 4.研究总报告须提前一周送至验收专家审阅,验收组的专家应认真阅读科技项目验收资料。验收过程中,在必要时应进行现场考察,收集相关方面意见,核实或复测相关数据,提出验收意见和结论。 5.验收组应在验收意见中明确提出“通过验收”或“不通过验收”的结论。未通过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在半年内完成相关整改工作并申请验收,逾期将不予验收。 6. 被验收的科技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通过验收: (1)完成任务书(或合同)规定任务不到85%的; (2)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的; (3)擅自改变任务书(或合同)考核目标、研究内容的。 (4)经费使用违反有关规定的。 7. 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将视情节暂停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主要负责人承担西部项目的资格1至3年,并退回全部或部分部拨经费。 8.申请鉴定的项目,按照国家科技成果鉴定办法执行。 五、提交验收文件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