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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文件范本

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文件范本
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文件范本

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文件范本

(工程名称)

xx市建设工程监理招

标文件范本

招标编号:

招标单位(签字:

法定代表人(盖章):

招标代理:

日期:年月日

第一章投标须知

前附表

*注:1、本招标文件中所有对工程的描述仅供投标单位在投标中参考,其目的是使投标单位对工程概况有一个相对充分的了解,实际的工程情况可能发生出入。因此,本招标文件中有关工程描述不能成为今后中标单位在监理过程中索赔的依据。

2、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可能影响成本变动的各种因素。

3、招标单位不保证最低价中标,同时保留对评标过程的保密,对中标结果不作任何解释的权利。

一、总则

(一)监理工程概况:

1、本工程监理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内所有永久建筑物、构筑物和设备物料的建筑安装工程及其他所有相关工程的施工,包括土建、机电、粗装修、精装修、幕墙、外围工程、市政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及红线内外其他相关工程的投资、进度、质量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和综合协调。

2、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已办理招标申请,并得到招投标监管机构批准,现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3、工程基本情况(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质量要求施工现场场地条件以及三通一平):

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已完成,具备开工条件。

4、业主提供的现场办公条件:

办公室一间、办公桌椅若干

(二)投标单位条件

1、投标单位资质及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等级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

(2)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单位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有关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应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并加盖单位印章。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的副本、法人代表证书及身份证或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应在开标时交有关人员验证。

2、拟派驻的总监资质要求及其它要求:

3、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

监理机构必须配备总监理工程师 1 名,专业监理工程师名,监理员名。

(三)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四)现场考察及答疑

1、投标单位可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需投标单位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材料,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负。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进行的现场考察给予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2、投标单位需要招标单位解答的问题,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

二、招标文件内容、澄清及修改

(五)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七)条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

2、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将按废标处理。

(六)招标文件的澄清

1、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2010 年月日9:00 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联系人:

电话:0633—传真:0633--

2、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的推证、解释和结论,招标单位概不负责,投标单位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证和误解以及招标单位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单位自负。投标单位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遗漏,请于 2 日内向招标单位索取,否则责任自负。

(七)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期15天前,招标单位都可能会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同等约束作用。

2、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后应立即以电话或传真告知招标单位予以确认。

3、为使投标单位有合理的时间将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单位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当投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

三、投标报价

(八)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委托监理的范围和监理业务所需的全部费用。(九)投标单位应根据本工程的造价和监理工作量,在国家规定的相应监理费取费标准范围内报价。

投标单位所报价格为监理取费基础上的优惠率报价,优惠率不超过20%(不含20%)为有效标。

四、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内容

1、投标函

2、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果授权)

3、投标保证金

4、监理取费

5、投标单位情况介绍(含企业简介、资质、业绩证明材料等)

6、监理人员一览表(含性别、年龄、职务、职称、专业以及持证上岗、执业资格证情况等)

7、监理规划或监理大纲,包括针对本工程技术难点的处理方法等。

8、用于本工程的检测设备、仪器一览表或委托有关单位进行检测的协议,通信、信息设备、交通工具等。

9、近两年来监理工程一览表。

10、监理企业从业人员的职称证书、岗位证书及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员证书复印件。

市外监理企业(未在xx市建设市场交易中心进行业绩采集、公示的企业),所有证件、资料须带原件备查。

11、有关业绩方面的有效证明材料。

(十一)投标单位应当使用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表格,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十二)投标担保

1、投标单位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不少于前附表第4项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须在银行进帐凭证上(采用电汇的,在汇款单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得背书转让)。缴纳凭证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

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支票、本票或银行汇票、电汇方式缴至交易中心指定帐户,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前一个法定工作日,投标单位应保证投标保证金实际到帐。投标保证金须按以下帐号缴纳:

收款单位:xx市建设市场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xx银行新市区支行

帐号:371400201090003066

受理地点:xx市建设大厦东门一楼(xx银行新市区支行)

银行电话:0633-8781940

交易中心财务:0633-8899315

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前一个法定工作日投标保证金没有实际到帐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3、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确定中标人后五日内无息退还。

4、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5、因中标单位原因未与招标单位订立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十三)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单位应按本须知第(十)条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在投标文件正、副本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U盘上注明“××监理工程投标文件副本”及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正、副本内容有不一致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均应使用A4纸统一装订,且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按要求由投标单位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或签字。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修改是根据“招标文件修改通知”的要求进行的,或者是投标单位明显笔误必须修改的。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的涂改、插字和删除,都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

4、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十四)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投标文件U盘:应密封于投标文件中。U盘中内容:

(1)监理大纲,为暗标。监理大纲作成一个文件,以Word文件格式存入U盘中,文件名为“××监理工程监理大纲”。不设封面、目录;除图表中文字外所有内容均用宋体小四号字;不准加粗、加色,行距为固定值22磅;不设页眉,页脚,页码;页边距为Word 默认值,即上下边距2.54厘米,左右边距3.17厘米;显示比例为100%;U盘中不能出现可识别投标单位身份的任何字符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以往工程名称、投标单位独有的企业标准名称或编号等),否则监理大纲按0分计算。(如U盘无法读取,监理大纲得分将按零分计算)。

(2)投标书和其它一切能证明企业能力的材料。上述所有资料制作成一个文件,以Word 文件格式存入U盘中,文件名为“××单位××工程监理投标文件”。

除U盘外,也可以使用移动硬盘等,但必须保证读取,并在盘上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工程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在投标文件中。

2、除监理大纲外的所有投标文件为明标,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封袋上正确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招标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并在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印章(或签字)。

(十五)投标截止期

1、投标单位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

2、招标单位可以按本文件第(七)条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3、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单位。

4、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少于三个的,招标单位将依法重新招标。

(十六)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投标单位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

单位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十三)、(十四)条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3、投标截止以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单位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六、开标、评标、定标

(十七)开标

1、开标由招标单位主持,邀请所有投标单位参加。

2、开标程序执行市招标办规定的开标评标程序。开标时,由投标单位推选的代表或招标单位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单位名称、监理取费和其他招标单位认为有必要的内容。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退回投标单位。

3、招标单位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记录。

4、在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和标志的;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单位的企业印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签字)的,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签字)的;

(3)未出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等有关证件。

(4)未按规定格式填写,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全面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

(十八)评标

1、评标工作

评标工作在xx市招标办的监督下,由招标单位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组织进行。

2、评标标准与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以打分的方法衡量投标文件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评标将对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监理大纲或监理规划、人员素质、监理费、监理检测设备、监理业绩信誉等方面的内容进行量化,以每位评委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取平均值。具体的评分分值和办法参照日建招发[2007]16号文件执行,详见附件。其中本市监理企业的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企业业绩及信誉等有关计分内容以市建设市场交易中心采集并公示的数据为准,由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前查证。没有记录的人员及业绩一律不予认可,开标现场对市内企业的人员、获奖情况等不再验证。近两年内的同类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原件(或者复印

件加盖建设单位和投标单位公章)及总监证明。

对市外监理企业(业绩等有关证件未在xx市建设市场交易中心采集、公示)的项目总

监业绩及信誉等进行现场验证,须同时提供人员证书原件、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原件、主管部门核发的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工程所在地竣工验收主管部门印章)、监理合同原件、建设单位出具的总监证明原件,以上资料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计分。

各类奖项以获奖时间为准,获奖时间不明确的以发证时间为准。

所有须提交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开标现场验证时必须一次性提交,不接受二次补充。

(十九)投标文件的澄清

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单位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

不一致,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

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二十)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单位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

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单位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二十一)投标单位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

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二十二)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

件做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二十三)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

质性响应,并按前条规定作废标处理:

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2、投标文件没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加盖投标企

业公章的;

3、投标文件内容不全面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文件附有招标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

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同一人编制的;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项目监理机构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四)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五)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七)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八)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应当废标的其他情形。

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单位应依法重新招标。

(二十四)评标和定标将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单位将通知所有投标单位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单位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单位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单位损失的,招标单位将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七、合同的授予

(二十五)中标

1、本工程取综合得分最高的一家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或由评标委员会推荐1-3名为中标候选人,并标明顺序)。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单位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单位,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30日内与招标单位签订监理合同。中标单位不与招标单位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单位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投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二十六)合同签订

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监理合同。

(二十七)其他

开标现场验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等有关证件,投标单位代表必须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其投标将视为无效。

第二章拟签定的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与监理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总投资: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文件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本合同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完成。

本合同签订于:年月日

第二部分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八条规定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监理人义务

第四条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

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十三条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四条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五条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十管理费)。

第十六条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监理人权利

第十七条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条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第十九条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委托人权利

第二十条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二条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条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人责任

第二十五条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第二十七条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

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委托人责任

第二十九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第三十条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一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三十二条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三十三条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四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三条及第三十四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

第三十七条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报酬

第三十九条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第四十条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二条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其他

第四十三条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第四十四条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四十五条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第四十六条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

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四十七条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八条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九条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部分专用条件

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按照国家、省、市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执行。

第四条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本工程项目开工后的全过程监理和附属工程监理及保修期间的监理,对工程进行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等。

第九条外部条件包括:无

第十条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监理合同生效后7日内。

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在 3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二条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

第十五条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无

监理人自备的、委托人给予补偿的设施如下:补偿金额=0

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

第三十九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无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无

第四十一条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报酬。

第四十五条奖励办法:

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报酬比率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xx仲裁委员会仲裁。

附加协议条款:

(1)所有监理人员(包括总监)必须是本工程的专职人员,不得兼其他工程,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变更总监及监理人员。

(2)总监及监理人员不履行岗位职责及发生严重错误的,委托人有权提出更换总监及监理人员。

(3)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必须按照工程需要调整作息时间或节假日正常上班(费用已含在监理费用中)

(4)监理人对工程实施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按照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的办法,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控制,对本工程实施合同、信息两管理,在施工阶段全过程协调业主、施工单位有关施工中的各种矛盾和关系及有关技术、质量方面的工作,监督检查工程的文明施工及安全防护措施,及时验收各种材料做好鉴证工作,及时

向委托人汇报情况。

(5)中标后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包括总监)必须是投标时所报的监理人员。如监理人擅自更换监理人员,委托人将视为监理人违规,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监理人负责。如因监理人员不到位,一次警告,二次调整。如监理公司工作不到位,一次批评,三次清退。总监应及时向委托人汇报情况。

(6)监理人员如违反廉政规定一律清退出场,并由监理人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7)监理合同签订与招标文件一致。

(8)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章设计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采用现行国家及省市标准、规范及规程

第四章图纸和技术资料

另附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书

致::(招标单位名称)

(一)根据已收到的工程建设监理的招标文件,我单位经研究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后,确定该工程报价为按国家规定插值法取费率基础上优惠 % 。

(二)我单位将严格按照监理人员执业守则,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范及我方制定的监理大纲、实施细则进行监理,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确保工程按期交付。

(三)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单位(法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姓名)为我的授权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招标单位名称)的工程的监理投标,授权委托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授权委托人:性别:年龄:

单位:部门:职务:

投标单位:(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三、项目总监简历表

五、用于本工程的检测设备、仪器一览表

六、近两年监理工程一览表

公路工程监理投标文件范本

投标文件一商务文件 二技术建议书 三财务建议书

一商务文件 目录[1] (一)投标书 (二)联合体协议书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授权书 (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附件A-1 资质 附件A-2 业绩 附件A-3 人员 附件A-4 试验、检测设备 附件A-5 财务状况 附件A-6 诉讼和履约 (七)投标人企业资质及信誉 附件B-1 投标人总体情况一览表 附件B-2 财务状况表 附件B-3 投标人近年已完成的同类项目表 附件B-4 投标人在监工程项目表 附件B-5 监理联合体组成状况一览表 (八)监理机构及人员资质 附件C-1 拟投入监理人员情况汇总表 附件C-2 拟投入监理人员工作简历表 附件C-3 拟用于本工程的试验、检测仪器、办公、生活及交通设施表 [1]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时,按本节内容申报资格后审资料。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时,本节内容可以直接作为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并另附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书。在投标文件中,只需依据投标人须知要求及投标人实际变更情况申 报相应更新资料。

(一)投标书[1] 投标书(适用于综合评标法) 致:(招标人全称) 我方经认真分析、研究了贵方提供的项目工程第监理合同段的招标文件(含补遗书第号至第号),并考察现场后,决定参加该工程投标。在此郑重表示,愿意按照递交的商务文件及技术建议书确定的投入力量和工作方法,遵照监理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要求,我方将以财务建议书的报价承担并完成本项目工程在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工作。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证书号码:。 我方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财务建议书组成。我方已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投标保证金,并同意从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天内保持投标文件有效。在此有效期内,我方将遵守承诺,并同意随时解答贵方的询问,按贵方的要求提供补充资料,并随时准备接受中标或落标通知。 如果你方接受我方的投标,我们将保证在接到发包人的进驻通知后日内进驻现场并开展监理工作。 在监理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书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及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将构成双方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我们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或其他任何投标;同时也理解,贵方不负担我方的任何投标费用。 如果我方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未能或拒绝与贵方签订监理合同协议书,或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递交履约担保,贵方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投标人:广东翔飞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工程监理招标文件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一章、资料范本 第三章、 第四章、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工程监理招标文件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二章、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说明:本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仅供参考,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不 需要的部分可直接删除,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十六章、监理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监理原则 监理工作应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责权一致的原则实施。总 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全部工作的负责人,监理工作一方面应坚持严格按合同办事,另一方面应立场公正,为业主提供热情服务,既要坚持以预防为主,又要尊重 事实,以理服人。 2.监理工作指导思想 在监理服务范围内,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程标准、规范,地方 法规、规章,结合适用法律、合同管理和经济、技术、组织、信息、协调等手段,认真、谨慎而勤奋地工作,以项目目标管理为中心,通过工程目标规划, 采用动态控制方法和风险管理,争取实现项目目标,为建设单位搞好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及施工安全、环保监督和合同、信息管理,协调好和参建单位的 关系,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创造出一流的服务业绩,让顾客满意,让 社会满意。 第二章、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 第一节工程概述 1. 编制依据 本工程监理招标文件 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3、天津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29-131-2005) 4、房屋建筑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6、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完整版)物流招标文件模板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物流运输服务项目 有限公司

_____ 年—月—日

第一章招标邀请函 第二章投标内容 一、运输类型及要求 二、运输货物种类及相关要求第三章招标须知 一、招标文件说明 二、投标文件的编写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四、投标保证金 五、评标和授标 六、定标及签订合同

第四章附件 第一章招标邀请函 有限公司根据公司运营及项目规划,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于____ 年二二月__日采取招投标方式选择一家或多家物流服务商以满足我公司产品的国内配送及国际货运的需要。经过前期的背景调查,贵司经营相关物流服务,具有合法资质、信誉良好、服务和运输能力及经验丰富、并承诺将严格履行我司招投标管理规定。现真诚邀请贵公司参加本次标的投标,相关通告如下: 1.招标名称:物流运输服务项目招标 2.招标文件编号: 3.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方式:所有投标文件都应附有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整(¥ 100000)。该投标保证金未中标 单位开标后当日全额退还,中标单位在合同履行完成后一次性退还。 4.投标须知: (1)、投标单位必须有合法经营资格和多年从事本行业的专业公司,不对中介组织及个人,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招标。 (2)、投标单位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件(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资信等级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代码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危险品运输资格证),同时应在上述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签字盖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招标文件将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传于投标人,须提前做好投标文件。 5.服务时间:另议 6.服务地点: 7.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8.投递标书地点: 9.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 11.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商务联系人:邮件地址: 答疑联系人:

云南监理招标文件范本

云南省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 云交基建(2003)609号 自2003年8月19日起试行 云南省交通厅 二OO三年八月 关于印发《云南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 件范本》(试行)、执行《公路工程国内施工招标 文件范本》(2003)的规定(试行)、《云南省公路 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范本》(试行)、《云南 省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试行)的通知 云交基建(2003年)609号 省公路局、各地(州、市)交通局、各公路建设指挥部、厅直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我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工作,规范我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监理服务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及评标工作。我厅组织部分专家及有关人员,在2003年出版的《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的基础上,提出了我省执行2003年出版的《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的补充规定,编审了《云南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范本》(试行)、《云南省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范本》(试行)、《云南省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试行),现予发布,同2003年出版的《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一并施行。 自实施之日起,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四级以上的公路和大型桥梁建设项目,必须使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以及《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补充规定(试行)、《云南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

格预审文件范本》(试行)、《云南省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范本》(试行)、《云南省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试行)。在具体项目招标过程中,项目法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项目专用条款并补充有关技术规范内容,与范本共同使用。 对于我省经常采用的弹石路面的技术规范,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中没有明确,需要时可采用省内通行的技术要求及有关规定编制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对于泥结碎石路面的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应当按照设计标准的要求,按照施工规范、操作工艺及规程编制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外资贷款项目中有特殊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 各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工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省交通厅,以便作出修改或完善。 云南省交通厅 二OO三年八月十九日 编制说明 为规范云南省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市场行为,特编制《云南省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以下简称《范本》)。 《范本》的编制参照了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范本》(交公路发[1997]567号文通知公布)、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 《范本》共分十一篇,分别为投标邀请书格式、投标人须知、合同通用条件、合同专用条件、技术规范、投标书与投标担保格式、工程量清单、投标书附表格式、合同协议书格式、履约担保格式、图纸(另册)。 《范本》结合云南省公路建设的实际,在施工监理招投标活动中,监理服务所需设施、设备分为两种方法:①业主为监理单位配置办公、生活、试验、交通等监理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和物品(《范本》中简称“业主提供设备法”)②监理单位自行购置监理服务所需办公、生活、试验、交通等监

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DOC 49页)

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文件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

目录 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须知…………………………………………………………(一) 总则……………………………………………………………… (二) 招标文件…………………………………………………………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六)评标………………………………………………………………(七) 授予合同………………………………………………………… 第二章合同格式……………………………………………………… 第一部分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合同……………………………………… 第二部分标准条件……………………………………………………… 第三部分专用条件……………………………………………………… 第三章技术条件和技术规范………………………………………… 第四章图纸……………………………………………………………… 附件附件一监理投标书…………………………………………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情况一览表…………………… 附件四关于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其他监理工程投标申请… 附件五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配备一览表……………… 附件六主要检测设备仪器一览表………………………… 附件七企业承担类似或相近工程情况一览表…………… 附件八监理投标报价单…………………………………… 附件九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评标标准说明………………… 附表1 资格审查…………………………………………… 附表2 随机抽取法………………………………………… 附表3-1 综合评估法--监理大纲…………………………… 附表3-2 综合评估法--项目监理机构……………………… 附表3-3综合评估法--企业综合实力及投标报价…………

完整招标文件范本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园区清扫保洁服务项目编号:.......................... ......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月..日

招标文件 ....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目录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定义 2.资金性质 3.集中采购机构及合格投标人 4.投标费用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构成 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招标文件的质疑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9.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的构成 11.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 12.投标报价 13.投标保证金 14.投标有效期 15.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7.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8.投标截止时间 五、开标及评标 19.开标 20.评标 21.投标文件的初审 22.投标文件的评价 23.授标

24.废标条款 25.政府采购政策性功能 六、授予合同 26.签订合同 27.付款方式 28.相关收费标准 第三部分投标格式 1.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2.投标函 3.投标一览表 4.投标分项报价表 5.技术规格偏离表 6.商务条款偏离表 7.技术文件 8.资格证明文件 9.服务方案 10.服务措施、承诺等 11.投标单位情况表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及合同样本第五部分服务要求 第六部分招标资料表 评分细则 资格后审条件及办法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的委托,对.................园区清扫保洁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园区清扫保洁服务 二、项目编号:............... 三、资金性质:财政预算内资金 四、服务内容:清扫保洁服务 五、服务期:五年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提供本次招标合格服务的企业法人; 3、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自行到检察院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必要的资质条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月..日上午至2016年..月..日起每天上午9时~11时,下午13时30分~15时(法定休息日除外)。...................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文件购买室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前需填写《潜在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来获取《招标文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行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招标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招标 1.关于勘察设计、监理招标的法律规定 勘察设计和监理工作招标,均需遵守《招标投标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相关规定,特殊之处说明如下。 (1)勘察设计招标除应遵守上述法规规章外,还应遵守《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2号)和《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发改委令第2号)的相关规定。 (2)对于必须招标的项目,如勘察设计、监理费用在50万元以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对于依法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1)项目的技术性、专业性较强,或者环境资源条件特殊,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有限的。 2)如采用公开招标,所需费用占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过大的。 3)建设条件受自然因素限制,如采用公开招标,将影响项目实施时机的。 (3)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数额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施工招标最高为80万元人民币)。 (4)根据《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投标文件应当由具有相应资格的注册建筑师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无相应资格的注册建筑师签字或者注册建筑师受聘单位与投标人不符的,按废标处理。 (5)关于监理招标,国家发改委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尚未颁布专门的行政规章(《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尚在征求意见阶段),故主要执行《招标投标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相关规定。 2.招标程序的步骤 按照招标人和投标人参与程度,可将招标过程粗略划分成招标准备阶段、招标投标阶段和决标成交阶段。 (1)招标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招标准备阶段的工作由招标人单独完成,投标人不参与。主要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选择招标方式。 ①根据工程特点和招标人的管理能力确定发包范围; ②依据工程建设总进度计划确定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招标次数和每次招标的工作内容; ③按照每次招标前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选择合同的计价方式; ④依据工程项目的特点、招标前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合同类型等因素的影响程度,最终确定招标方式。 2)办理招标备案。招标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招标手续。招标备案文件应说明:招标工作范围;招标方式;计划工期;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自行招标还是委托代理招标等内容。获得认可后才可以开展招标工作。 3)编制招标有关文件。招标准备阶段应编制好招标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有关文件,保证招标活动的正常进行。这些文件大致包括:招标广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合同协议书,以及资格预审和评标的方法。 (2)招标投标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该阶段从发布招标公告开始,到投标截止日期为

最新监理招标文件范本

工程 标段 施工监理招标文件 招标人: 招标代理: 200 年月

总目录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第二篇投标人须知 第三篇合同通用条款 第四篇合同专用条款 第五篇监理规范 第六篇投标书文件格式 第七篇合同及保函格式 附件评标办法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 (投标人全称): 1. 你单位已通过资格预审,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现邀请你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工程标段施工监理(以下称“本项目”)的投标。 2. 请赁本邀请书于200 年月日至200 年月日:~ :(北京时间)到(地址:,联系电话:)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在交纳人民币元押金后可领取招标图纸一套。投标人可于开标后到交还招标图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凭收据退还全部押金(招标图纸应保持完整、洁净)。 3. 本项目招标人只接受现金担保。招标人在200 年月日:之前,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3.1款规定将金额为人民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账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必须完全一致)一次性汇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投标无效。若同时对个合同段投标,投标人应分别提交各合同段的投标保证金。 4. 招档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考察并召开标前会议。 现场考察时间:200 年月日:(北京时间),地点:()集中; 标前会议时间:200 年月日:(北京时间),地点:()。 5.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 年月日:(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于200 年月日:(北京时间)递交至(地点:)。招标人将于200 年月日:(北京时间)在上述地址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出席会议。 6. 请在收到本邀请书24小时(以发出时间为准)内,以书面方式回函确认。如果你单位不准备参与投标,亦请尽快通知我们,谢谢合作。 招标人: 地址:

监理招投标文件范本

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文件 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 ___________ 电话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录 第一篇监理招标公告 第二篇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部分工程综合说明 第二部分投标须知 第三部分合同条款 第四部分技术说明 第五部分图纸及勘察资料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篇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为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建设地点为 ______________ 综合楼工程部分施工中标价为________ 万元; 综合楼工程总建筑面积约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m2 地下建筑面积约_________ 工程建筑高度为m,为框架结构,地上 _层,地下_______ 层;综合楼工程施工工期 ______ 日历天;综合楼工 程施工招标范围为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桩基、消防、水电安装等项目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工程预算书)。 监理招标范围为:上杭村委综合楼工程施工图所列全部工程,施工全过 程中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控制等监理工作(详见监理服务内容和要求)。3.投标人、项目总监资格要求和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注册地在桐庐县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或者在桐庐县建筑业管理处已备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建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3.4本工程投标人配备的专业技术人员至少需:土建、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各1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年月日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分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无记名方式购取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等招 标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_______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_________ 元,在退还图 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投标文件递 交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电话/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年月日

工程监理招标文件范本

工程监理 招 标 文 件 工程名称: 招标人: 项目地址: 日期:201 年月

目录 第一篇监理招标公告 第二篇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一部分工程综合说明 1.1工程概况 1.2建设依据 1.3招标组织: 1.4有关单位和机构 1.5监理招标范围: 1.6 施工质量目标: 1.7 施工进度计划: 1.8监理服务期: 1.9 监理服务内容和要求 1.0派驻本工程的监理机构组织人员要求: 第二部分投标须知 2.1 工程综合说明: 2.2招标方式

2.3本次招标范围、内容和概况: 2.4合格的投标人: 2.5 招标文件 2.5.1 招标文件内容: 2.5.2审阅招标文件 2.5.3招标文件的澄清 2.6招标文件的修改 2.7招标文件的效力 2.8投标前会议和现场踏勘 2.9投标文件包括资后审部分和投标函部分二部分组成。 2.9.1资格后审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与投标函部分装订在一起) 2.9.2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2.10投标报价 2.11投标保证金、 2.12投标书的编制与递交 2.13投标书的效力 2.14开标 2.15评标 2.15.3评标办法 2.15. 3.1资格审查: 2.15. 3.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2.15. 3.3确定中标单位合同签订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建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11 年 3月日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工程部获取招标资料。 4.2投标担保金额:贰万元。 4.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3月日17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工程部。

建筑工程招标文件最完整范例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医院工程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单位:宿迁市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0一一年十一月 目录 目 录 .................................................................. .. (1) 投标邀请 书 (2) 第一章投标须 知 (3)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3)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5)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 法 (8) 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8) 附表一 (9) 附表二 (10) 附表三 (11) 附表四 (12) 第三章合同条款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错误!未定义 书签。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一 (14)

附件二 (15) 附件三 (16) 附件三 (16) 附件四 (17) 附件五 (18) 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章工程量清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目录 (27)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 签。 二、工程项目总价表(格式) (28) 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错误!未定义书 签。 投标邀请书 致:[投标人名称] 根据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去人民医院现决定对医院住宿。医疗。行政幢工程施工进行公司招标,选定承包人。 1.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1建设规模:医疗工程1幢,层数为7层(局部5层,另设地下室1层),行政楼(含图书馆、行政楼、综合楼三部分)、宿舍楼(连体建设)工程1幢,层数为7层。地上总建筑面积50284。53673平方米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39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工程建设地点为宿迁市宿城区; 1.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 年11 月 1 日,工期365 日历天; 1.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采用资格预审方式,你单位经资格预审后评为合格并获得了投标资格,如你方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感兴趣,请你方从宿迁市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时。:00 14 日上午11料。时间为2011 年10 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 的投标担保。 4.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40万元人民币分正,提交到

湘建建 湖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湖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湖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下列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三)国有控股企业投资或者国有控股企业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四)上市公司投资或者上市公司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五)上市公司控股企业投资或者上市公司控股企业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六)使用各类基金组织资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本办法所称监理同时包括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理。 第三条湖南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全省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以及对其实施的监督管理,并直接对省本级立项以及国家立项的在湘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监理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市(州)县(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工程项目立项批准权限负责对管辖区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

动实施监督管理。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其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承担具体的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范围内的招标项目应当进入按国家相关规定批准设立的有形建筑市场进行交易,有形建筑市场应当为招标投标及评标活动提供优质服务。 第五条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依法接受监督。 第二章招标 第六条工程监理招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 第七条工程监理招标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按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已办理各项审批手续; (二)工程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到位或落实; (三)有招标投标所需的技术资料和初步设计图纸; (四)具备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工程监理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必须公开招标,并在国家和省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同时在相应的有形建筑市场发布招标公告。 第九条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监理招标: (一)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单位工程,且监理承包人不发生变更的;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铁路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15年版

使用说明 一、招标人在编写招标文件时,只对《铁路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以下简称《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的空白部分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有关要求进行填写,其他部分不得修改;确需修改的,应书面报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建设管理部,经批准后实施。《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空格部分确实没有需要填写内容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按照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编入出售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的媒介名称。 三、《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1.4投标人资格要求”由招标人根据附表要求并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填写,可增加内容。 四、《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三章“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招标人可根据附件要求并结合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和有关要求补充、细化具体评分标准,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资格审查或评标的依据。 五、《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中的空格由招标人根据“通用合同条款”,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填写。 六、《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高速铁路和普通铁路建设项目应分别采用相关技术标准。 七、铁路建设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执行《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相关规定。可以对范本中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递交、问题澄清通知等相关表述按电子招标招标的要求进行修改。 八、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总公司建设管理部反映。

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

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济南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 (试行本) 项目编号:[ ] 招标人: 代理机构: 二0一年月 编制说明 一、编制《济南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目的 招标文件是招投标活动中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具有约束力的重要文件,是招投标活动的章程,并将作为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性文件。因此,招标文件质量直接关系到招投标活动是否规范、是否会引起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异议或投诉,进而关系到合同能否全面履行等诸多问题,完整、严谨和规范的招标文件对于保证招投标活动的规范有序、质量和效率,以及合同的全面履行具有重要意义。 招标文件具有的结构复杂、表述和涉及的内容相当广泛的特点,决定了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备案是一项政策性和技术性比较强、工作量比较大的工作。目前,由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业务水平、综合素质良莠不齐,再加上招标人对招标时间要求紧与客观存在的编写内容多、工作量大的矛盾,部分招标文件编制时采取简单的复制或拼凑,致使招标文件不规范、不严谨、不系统,甚至存在组成部分和基本内容不全、违背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规则和程

序、显失公平合理的霸王条款等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给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合同的全面履行带来一定的影响。 基于以上情况,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编制,提高编制及备案的质量和效率,达到规范招投标活动、加强招标投标和合同履约监管的目的,结合济南市目前市场情况,济南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组织编制了《济南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试行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二、《示范文本》的主要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版; 5、九部委56号令; 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79号); 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 8、《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原国家计委等七部委30号令); 9、《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原国家计委等七部委12号令); 10、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工程规范。 三、《示范文本》的编制原则 一是严格遵守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工程规范,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满足招投标监管工作的需要,切实解决当前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是切合本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招标实际,创新结构体系,使《示范文本》具有较强的适用性,可供不同的招标项目、不同层次的单位或人员使用。编制时主要针对当前采用的最为广泛的招标模式,使《示范文本》具有较强的适用性,并且使影响招标投标及合同履行的主要信息和数据,均反映在内容相

工程建设监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最新版】

工程建设监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工程建设中业主与监理单位的行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提高工程建设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甘肃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甘肃省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省境内按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包括全过程监理或分阶段监理)和其他工程项目需要委托监理的,必须按本办法的规定实行招标投标,通过招标投标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第三条工程建设监理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不受地区、部门和所有制形式的限制。 凡已建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管理中心的,监理招标应当进入管理中心进行公开交易。 第四条工程建设监理招标投标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的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标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省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或制定工程建设监理招标投标的地方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省属、中央在甘工程项目;独资、合资、合作等无主管部门企业投资的建设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中非工业项目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或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监理招标投标工作; (三)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全省工程建设监理招标投标活动,总结交流经验; (四)调解工程建设监理招标投标中的纠纷,否决违反招标投标规定的定标结果; (五)审核招标、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招标文件,审定评标定标组织,审查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监督合同的执行。

监理招标文件范本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日期 目录 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技术要求 第三章监理合同主要条款 第四章评标办法 第五章附件 重要说明: 本招标文件除封面外共计页,投标单位在领取招标文件时请自行核对,如发现缺页、错装等情况,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三日内向招标单位提出,联系人:,联系电话:,如未提出,则视为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 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技术要求 2.1工程概况: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及下表所述内容。

本工程项目已办理备案登记,现通过邀请招标方式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2.2监理工作范围:见前附表第2项所述。 2.3监理工作内容: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控制工程费用、控制施工安全,加强信息管理及合同管理,协调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关系。 2.4 监理工作周期:见前附表第3项所述。 2.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5.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5.2满足前附表第4项资格要求 2.6 投标文件编制的主要依据 2.6.1 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项目相关技术资料; 2.6.2 本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及补充纪要、答疑或补遗记录; 2.6.3 国家和四川省关于工程建设监理的有关规定; 2.6.4 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 2.6.5 相关法律法规。 2.7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8 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3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15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答复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各

招标书范本[完整版]

招标书范本[完整版] 合同编号:_________ 招标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投标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第一条中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邀请具有资格的投标者提供密封的标书,提供完成合同项目所需的劳力、材料、设备或服务。 第二条第一位具有资格的投标者在交纳_________美元(或人民币),并提交书面申请后,均可获得招标文件。 第三条每一份标书都要附一份投标保证书,且应不迟于_________(时间)提交给a公司。 第四条所有标书将在_________(时间)对投标者代表公开开标。

第五条如果具有资格的国外投标者希望与一位中国国内的承包人组建合资公司,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30天提出要求。 第六条标前会议将在_________(时间)_________(地址)召开。 第七条提交标书最后期限 1.标书应按上述地址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之前寄至a 公司。 2.招标人可延长提交标书的最后期限,但至少应在原期限前七天通过电传或电报通知所有已索取投标文件的具有资格的投标者。在此情况下,所有原期限下招标人和投标者的权利义务顺延至新期限结束。 第八条项目概述(根据具体情况写)_________ 第二条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20%。 第九条资金来源(根据具体情况写)_________ 第十条资金要求 1.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货物、服务均应来自有资格的投标者。本合同项下的一切开支仅限于支付这样的货物和服务。 2.货物、服务来源地与投标者国籍含义不同。 3.为说明自己有资格中标,投标者应向招标人提供1、所规定的证明,保证有效地执行合同。为此,招标者在公布中标者前,可要求投标者更新其先前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投标者提供的材料应包括: (1)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复本,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场所。如果是合资公司,应提供合资者的材料。 (2)提供主要合同执行人的资格、经历证明材料。 (3)填写执行合同计划所需设备。 (4)填写可能的分包人。 (5)目前进行中涉及投标者的诉讼的情况。 (6)项目构想细节。 4.投标者可更新资格证明申请,在投标日亲手交出。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活动,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第14号令,以下简称《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 结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监理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项目符合《规定》第三条规定的范围与标准必须进行监理招标。国家和水利部对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有特殊要求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项目监理招标一般不宜分标。如若分标,各监理标的监理合同估算价应当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项目监理分标的,应当利于管理和竞争,利于保证监理工作的连续性和相对独立性,避免相互交叉和干扰,造成监理责任不清。 第五条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项目监理招标投标活动进行行政监督。内容包括: (一)监督检查招标人是否按照招标前提交备案的项目招标报告进行监理招标; (二)可派员监督项目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查处监理招标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 (三)接受招标人依法备案的项目监理招标投标情况报告。 第六条项目监理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项目监理招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项目监理招标投标活动。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项目监理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第八条项目监理招标的招标人是该项目的项目法人。 第九条招标人自行办理项目监理招标事宜时,应当按有关规定履行核准手续。 第十条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时,受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符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关规定的要求。 第十一条项目监理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初步设计已经批复; (二)监理所需资金已经落实; (三)项目已列入年度计划。 第十二条项目监理招标宜在相应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和材料招标活动开始前完成。 第十三条项目监理招标一般按照《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四条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至少载明下列内容: (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二)监理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 (三)监理项目的实施地点和服务期; (四)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五)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 (六)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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