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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实施办法

河北省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实施办法
河北省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实施办法

河北省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

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全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为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提供人事政策保障,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原则,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创新创业包括以下四种形式:

(一)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

(二)兼职创新或者在职创办企业;

(三)离岗创新创业;

(四)事业单位设置创新型岗位。

第三条从事创新创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创新创业人员”)属于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兼任领导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辞去领导职务后再以专业技术人员身份创新创业。高校、科研院所之外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创新创业条件的,也可以提出申请。国家另有规定不得从事创新创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办理程序

第四条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的,须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登记表》(见附件1),根据实际情况,签订三方协议,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条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兼职创新或者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新创业条件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个人申请。符合创新创业条件且有意愿的专业技术人员,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创新创业申请,制定具体方案,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申报表》(见附件2),提供创新创业项目书、协议书、可行性报告或其他辅证材料,报本单位人事部门。

(二)单位批准。事业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创新创业条件的,予以批准。

(三)签订协议。创新创业人员与事业单位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创新创业协议。在协议中约定创新创业期限、创新创业人员的职责、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报酬与收益分配、发生争议处理方式、保密、知识产权保护、成果归属、协议终止等。

(四)主管部门备案。事业单位应当及时将《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申报表》、创新创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报主管部门备案。主管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每半年向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送《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人员名册》(见附件4)。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省直属事业单位每年7月10日、次

年1月10日前将创新创业人员名册汇总表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五)公示。事业单位应将创新创业人员名单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第六条规范创新型岗位管理。创新型岗位、流动岗位按照岗位管理规定,由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设置岗位时,应明确职责、岗位等级、考核办法和设置时限。

第七条创新创业延期。挂职和参与项目合作期满,应返回原单位,所从事工作确未结束的,三方一致可以续签协议。离岗创业的创新创业人员,协议期满,所从事工作确需延期的,可以续签创新创业协议,协议要一年一续签,续签不超过三年。相关手续按个人申请、单位批准、续签协议、主管部门备案、公示、变更聘用合同的程序办理。

第八条创新创业终止。创新创业期间或期满,离岗创业人员申请返回原单位工作的,应提前30日向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终止创新创业申报表》(见附件3),原单位要及时考核其创新创业期间的情况,按原聘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工作,如无相应岗位空缺,可暂时突破岗位总量聘用,再逐步消化。创新创业人员自愿申请调离的,原单位应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之日起,与创新创业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其社会保险由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移接续手续。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应当及时办

理退休。

第三章保障措施

第九条离岗创新创业人员,离岗期间工龄连续计算,按国家和省里的规定正常调整档案工资。

第十条创新创业人员与原单位在岗人员享有同等参加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培训、考核、奖励等方面权利,创新创业期间取得的业绩成果应当作为其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等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在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中贡献突出的,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时可实行绿色通道评审,聘任时可不占本单位岗位。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离岗创新创业人员计入工作人员总数,核定的绩效工资由所在单位统筹使用。

第十三条创新创业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因创新创业所得收入而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超过本人基本工资2倍的,凭完税证明提出申请,原单位可在该缴税年度内发放其1倍的基本工资作为奖励;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超过本人基本工资5倍以上的,凭完税证明提出申请,原单位可在该缴税年度内发放其2倍的基本工资作为奖励。所需资金由核定的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中统筹解决。

第十四条与事业单位解除人事关系的离岗创业人员,若离岗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办理解聘手续后两年内需要重新到省内同行业事业单位的,按照“工作需要、岗位空

缺、专业对口”原则,经主管部门和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直接选聘。

第四章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五条离岗创新创业人员,事业单位应停发其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其他创新创业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由事业单位与专业技术人员协商约定,按约定执行。

第十六条创新创业人员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应当按以下办法执行:

(一)离岗创新创业人员保留人事关系期间,养老保险关系由原单位保留,继续按原规定参保缴费,并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其缴费基数、比例、资金承担方式等与原单位在岗同职称人员一致,单位缴纳部分由原单位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

(二)继续在原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按规定缴纳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由原单位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

(三)工伤保险由创新创业人员所创办或就职的企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所在地规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

(四)离岗创新创业保留人事关系期间,失业保险关系由原单位继续保留,继续参加原单位失业保险,并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其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等与原单位在岗人员一致,单位缴费部分由原单位承担,个人缴费部分由本人承担。创新创业人员所创办或就职的企业按照《失业保险条例》和我省的规定依法

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

(五)住房公积金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单位和个人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由本人承担。

第十七条创新创业人员在保留人事关系期间,退休、丧葬抚恤等事项,由原单位按在岗人员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日常管理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创新创业人员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管理办法,按创新创业协议约定的职责对创新创业人员进行考核和管理。创新创业人员每年度应当向原单位报告创新创业情况,并定期汇报有关情况。事业单位根据其综合表现进行年度考核。

第十九条离岗创新创业业绩突出的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不占原单位优秀比例。

第六章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结合实际,对事业单位加强指导,搞好跟踪服务,切实解决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及时研究解决政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第二十一条事业单位要积极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参与项目合作,支持和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创新或在职创办企业,支持和鼓励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新创业,积极研究设置创

新型岗位和流动岗位,并做好引导和管理工作。事业单位要加强对创新创业人员管理,按时办理返回、调离和延期相关手续。督促期满未申请调离或延期人员必须两个月内返回单位,对既不申请调离或延期,又不返回单位的,单位要按规定作出解聘处理的决定。对单位不按时办理的,要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和主管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各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备案审核,严格监督管理,督导事业单位按时做好创新创业期满人员的相关手续,确保创新创业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实施办法由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登记表

2、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申报表

3、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终止创新创业申报表

4、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人员名册

附件1

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登记表

注:1.本表格一式三份,本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各一份;2.填写项目内容时须注明所去单位。

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申报表

注:1.本表格一式三份,本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各一份;2.备案时请附创新创业项目书、创新创业协议等相关材料;3、离岗创新创业的按冀人发[2016]3号文件附表填报。

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终止创新创业申报表

注:本表格一式四份,本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级人社主管部门各一份。

直属事业单位每年7

月10日、次年1

月10日前将创新创业人员花名册汇总表报送省人社厅。

2、创新创业类型:企业挂职、兼职、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新创业。

3、填报创新创业人员花名册,无须填写“返岗时间”栏;填报终止创新创业人员花名册,填写“返岗时间”栏。 附件4 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人员名册

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聚合探析

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聚合探析 摘要:创新创业教育具有“广谱性”,是面对所有学科和所有专业学生的教育。目前,多数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独立运行,与专业教育处于“双体同行”状态,失去了创新创业的专业特色。创新创业又具有专业性,需要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专业通识教育、专业主体课程教育和专业实践教育全过程,提升创新创业培养的针对性,增强专业教育实践性。构建“精神与通识课程相互渗透―能力与专业课程相互融入―教育与专业实习和实践相互嵌入”的聚合模式。并应用于创新创业教育与社科类专业教育的聚合实践,具体过程包括:与公共基础教育聚合、与专业主体课程教育聚合、与素质拓展教育聚合。 关键词:创新创业教育;专业教育;聚合模式 中图分类号:G6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283(2016)04-0144-03 近年来,随着我国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比例持续上升,创新创业精神和能力已成为大学生应具备的主要能力之一。我国高度重视“创新创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提出“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发展理念。2010年5月,教育部颁布《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

主创业工作的意见》指出:“创新创业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明确了全体学生都要接受创新创业教育。2014年,李克强总理第一次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理念。201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强调“面向全体”和“融入人才培养体系”,进一步明确了创新创业教育的全员性和全过程性。本文重点探讨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聚合。 一、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聚合的现实意义 创新创业教育包括创业创新精神和能力培养,精神是能力发挥的动力,能力是精神的助力,两者的密切结合才是创新创业得以实现的必要前提。创新创业教育的核心目标是面向全体学生,结合专业特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创新创业教育只有与通识教育、专业教育、专门教育和继续教育等不同教育方式相结合,才能体现它的综合性和广泛性。过去的创新创业教育多与专业教育疏离,各自独立,分开教学,分别制定各自的教育体系和方案,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是两批师资,相互不交叉。而高校针对不同专业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强调学科专业的差异性和独特性,可以引导学生按照专业基础和特长进行创新创业。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关联性整合,意味着在凸显不同专业特色和优势基础上,两者由分离走向聚合,由“双体同行”转变为“合体并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 人社部规〔201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发挥事业单位在科技创新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的示范引导作用,激发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简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科技创新活力和干事创业热情,促进人才在事业单位和企业间合理流动,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政策和制度环境,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现就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 事业单位选派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是强化科技同经济对接、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实现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协同创新,强化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源头支持。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期间,与原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培训、考核、奖励等方面权利。合作期满,应返回原单位,事业单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业绩突出人员在岗位竞聘时予以倾斜;所从事工作确未结束的,三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协议。专业技术人员与企业协商一致,自愿流动到企业工作的,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与专业技术人员变更聘用合同,约定岗位职责和考核、工资待遇等管理办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企业应当约定工作期限、报酬、奖励等权利义务,以及依据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形成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品种以及成果转让、开发收益等进行权益分配等内容。 二、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创新或者在职创办企业 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与本单位业务领域相近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或者利用与本人从事专业相关的创业项目在职创办企业,是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合理利用时间,挖掘创新潜力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推动科技成果加快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兼职单位的工作业绩或者在职创办企业取得的成绩可以作为 其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等的重要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自愿流动到兼职单位工作,或者在职创办企业期间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职或者在职创办企业,应该同时保证履行本单位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单位同意;单位应当将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和在职创办企业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事业单位应当与专业技术人员约定兼职期限、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等事项。创业项目涉及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科研成果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企业可以订立协议,明确权益分配等内容。 三、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新创业

创课—大学生创新创业基础章节测试答案.pdf

一、单选题 (共 30.00 分) 1.创业的本质:()与()的结合。 A.专业知识、市场需求 B.负有创业精神的个体、巨大价值的创业机会 C.创新、机会 D.异想天开、勇于实践 正确答案:B 二、多选题 (共 30.00 分) 1.中国为什么要"双创"? A."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中国模式"经验的内涵拓展 B."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符合全球性技术及产业变革发展趋势要求 C."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新常态下经济增长的新动力 D."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实现人生理想和自身价值的有效途径 正确答案:A B C 三、填空题 (共 40.00 分) 1.四次工业革命的主导思想是: 工业1.0--()工业2.0--()工业3.0--()工业4.0--()A.机械化 B.电气化 C.自动化 D.网络化 正确答案: 第1空: 机械化

电气化 第3空: 自动化 第4空: 网络化 第二章 一、单选题 (共 60.00 分) 1.对任何事情,你都应该尝试从不同角度、不同位置、不同群体等方面去观察与思考,往往会有意想不到的发现。这种培养创新思维的方法是()。 A.换位思维 B.分解综合 C.头脑风暴 D.移植思想 正确答案:A 2."创新"一词是1912年由美国哈佛大学经济学家()在德文著作《经济发展理论》中首次提出的。 A.亚当·斯密 B.约瑟夫·熊彼特 C.彼得·德鲁克 D.杰弗里·蒂蒙斯 正确答案:B 二、多选题 (共 40.00 分)

1.提高创新能力的途径有很多种,你可以通过()进一步深化你的创意,努力将其转化成创新。 A.参观考察 B.科研立项 C.创新竞赛 D.模拟训练 正确答案:A B C D 第三章 一、单选题 (共 100.00 分) 1.创业,需要经历一个从无到有、创建自己的事业的过程,系统性较强,环环相扣。通常需要经历五个主要环节,识别机会、()、创建新企业、新企业的运营与管理和、收获回报。 A.吸纳资金 B.整合资源 C.招贤纳士 D.市场调研 正确答案:B 2.杰弗里·蒂蒙斯的创业过程模型,是一个倒三角形,两边是()与(),下面是()。它是一个不断循环的过程,创业者需要不断在这三者之间追求动态平衡,这就是创业的三大核心要素。 A.技术、资金、团队 B.机会、资源、团队 C.团队、资源、机会 D.资源、人脉、团队 正确答案:B

论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融合

年02期(1月)摘要:随着新经济时代快速发展,就 业岗位供不应求,社会急需创新创业型人 才。为响应党的十九大号召,高校促进“双 创”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融合,已成为 教育发展的新趋势。文章从创新创业教育 与专业教育融合的必要性出发,分析了我 国在融合过程中存在脱节现象、缺乏专业 师资等问题;提出要建立完整的课程体 系、培养有创新创业能力的教师队伍、建 立创新创业平台等措施与保障制度,从而 促使“双创”教育和专业教育形成高效的 衔接机制。 关键词:创新创业;教育专业;教育 融合 创新创业教育是以培养大学生的创 业综合素质及创新型能力为目标,不仅在 于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与精神,更要 走出校园面向社会,对于有创业意识及正 在创业的团队,进行创新思维训练和创业 技能的培养。创新创业教育作为实用性教 育与专业教育有所不同,导致了传统的专 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分离。因此如何融 合不同性质的两种教育、培育开创型人才 是各高校教育发展的关键问题。 一、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的 必要性 (一)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 是未来教育发展的主要趋势 经调查显示,当今高校大学生普遍 缺乏创新创业的意识与能力,追其根源 在于创新创业教育并未有效融入到专业 教育中。一方面,从各高校对创新创业教 育实施的形式来说,大多仅是通过竞赛 的形式促进学生思维的发散,但更需要 结合学生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及技能, 以专业教育为载体,将创新创业教育贯 穿始终,培养创造型人才去解决实际问 题。另一方面,在学生教育中融入创新创 业教育的教学方式可提升学生的学习热情并能激发其学习兴趣,从而促进专业教育的教学。因此,两者融合是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二)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是培养社会所需人才的需求自19世纪以来,社会科学技术迅速发展,专业教育逐步成为教育发展的主要方向。随着政治经济与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当今社会大量需求创新创业型的人才。若毕业生从求职者的角色转变为创业者,则可为社会提供工作岗位从而缓解岗位稀缺、就业难的问题。在当前教育模式下培养的毕业生无法满足市场的需求,所以应从教学目标、课程设计、制度管理等多方面改变传统的教学观念与形式,推动“双创”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融合,为社会输送具备专业素质的创造型人才。(三)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是学校推行创新创业教育的要求在高校传统的专业教学模式下,学生大都仅停留在被动接受知识和简单操作的层面。而随着不断更新的专业知识与技能,毕业生在校学习的技能已落后于社会。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中也指出各个高校要将“双创”教育紧密结合到专业中去,改革新的教育理念,以符合大众创新,万众创新的要求,实现学生教育的可持续发展。二、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中存在的问题(一)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在融合中存在脱节现象我国目前创新创业教育的发展仍处于初期,没有完备的课程体系,部分高校选择开展选修课程并分管于就业指导下,与专业教学联系少之又少,由此便与专业课程的教育产生脱节。在专业课程中高校虽添加了创新创业的理念,但为了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进度、解决期末成绩考核的通过率等问题,从而缺少实践课程的设置,使专业教育偏离创新创业教育。(二)创新创业教育缺乏专业的师资队伍如今各个高校开始重视起创新创业教育,但在高校中的实施推行并没有看到显著效果,其中部分原因在于师资力量薄弱。创新创业教育的实践性较强,而教师作为学生的引导与促进者不仅要有扎实深厚的专业知识,还要求有创新性思维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才能在教学过程中全方位的为学生服务。目前来说任课教师授课形式单一乏味、缺少社会阅历、对创新教育课程的教学方法没有进行深度的挖掘与思考,所以对学生的教育只停在了纸上谈兵的阶段。(三)高校对于创新创业教育和专业教育的部门协同存在问题首先,两者分管于不同的部门,专业教育由教务处负责,创业教育由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负责。由于不同部门教学管理的方式不同,在一定程度上便导致了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分离。其次,部分高校仅以选修课的形式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归属于职业规划的范畴内,而且在课程的设置中并未结合专业知识对学生进行教育,两者也就尚未得到有效的衔接与融合。三、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的有效途径(一)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到专业课程体系中大学的专业发展课及选修课大多以论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 的融合姻韩雪亭王金荣 162

浅谈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提高

浅谈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 一、背景及意义 (一)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概念及背景 创新创业是基于创新基础上的创业活动,不同于单纯的创新和创业。创新强调的开拓性与原创性,而创业强调的是通过实际行动获取利益的行为。 创新创业教育也包含了“创新”与“创业“两个方面。创新教育就是以培养人们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为基本价值取向的教育,它有别于传统教育的一种新型教育模式;而创业教育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它的核心价值观就是事业心与开拓技能的培养,就是一个人开创性形成的教育。把两者结合起来,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创新创业教育是基于创新教育基础上所进行的创业教育。 李克强总理在2014年夏季达沃斯论坛开幕式上,指出“只要大力破除对个体和企业创新的种种束缚,形成‘人人创新’、‘万众创新’的新局面,中国发展就能再上新水平。”在2015年,李克强总理将创新创业思想再次提到,并且与“互联网+”行动计划联系起来。由此,全国兴起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浪潮,尤其是借助于互联网的创新创业活动蓬勃发展开来。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浪潮下和“互联网+”的新机遇,近些年来,创新创业教育在各大高校开展起来,为广大的大学生提供一条新的道路,为社会培养自助创新创业人才。 (二)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意义

高校大学生是社会发展的储备军、是人才的中坚力量。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人们往往更多关注的是大学毕业生。所以,对大学生进行创新创业教育对社会、高校、大学生个人都是具有重大意义的,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大学生创新创业可以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促进经济的发展 大学生接受了高校较前沿、较高水平的教育,且在校大学生作为一个庞大的“智囊”群体,更是创新创业的蓬勃生长的生力军。通过对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可以为社会培养创新型人才,并有效地实现“产学结合”,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为社会经济发展注入更多活力。 2、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有利于拓展就业渠道,缓解就业压力 近年来,高校招生总体规模不断扩大,大学毕业生逐年增多,越来越多的高校毕业生源源不断地涌入人才市场,在这样严峻的就业形势下,大学生毕业就有可能面临着失业,这将给社会带来很多的不安定因素。因此,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教育和引导更多的大学生加入到创业创新队伍中来,是大学生走向社会接受社会挑战的重要途径,同时也能大大缓解社会的就业压力。 3、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构建对高校人才培养方式的改革具有推动作用 目前我国各大高校教育教学模式较为单一,还停留在单一的知识传授阶段,重点在于学生对知识的积累和记忆,这显然不利于人才的多方面培养,这一现状亟待改变就需要转变教育模式,将重点放在全

安徽省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实施细则(试行)

安徽省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条为鼓励我省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意见》,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兼职在本省从事科技创业、成果转化等活动,由此产生的收入归个人所有。 第三条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设立科技创业岗,让科技人员专职从事科技创业、成果转化等活动。在创业岗工作的科技人员待遇,由所在单位根据其科技创业、成果转化等的绩效考核情况确定。 第四条鼓励高等学校允许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含研究生)休学从事科技创业、成果转化等活动,休学时间可视为其参加实习、实训、实践教育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重返学校完成学业。 第五条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职务发明成果转化、转让等所得收益中单位留成部分,按至少60%、最多95%的比例划归参与研发的科技人员及其团队。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职务发明成果一年内未实施转化的,在成果所有权不变更的前提下,成果完成人或团队拥有成果转化处置权,转化收

益中单位留成部分,按至少70%、最多95%比例划归成果完成人或团队。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创办的科技型企业,其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可按至少50%、最多70%比例折算为技术股份。 第六条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科技人员个人的奖励,经税务部门审核,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在股份、出资比例分红和转让时,按国家有关政策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七条允许在引进的科技领军型人才和创业团队创办的科技型企业中,将地方国有股份3年内分红的一定比例(不超过50%)以及按投入时约定的固定回报方式退出的超出部分,用于奖励科技领军型人才和创业团队。 第八条鼓励各市、县针对科技人员探索开展企业股权、期权、分红等奖励试点。 第九条科技人员从事科技创业、成果转化等活动取得的业绩,可作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拟评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应用科技类人员,必须在企业或基层一线累计工作至少满1年,其中连续工作时间至少满半年。 第十条本细则由省科技部门会同省有关部门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深度融合

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深度融合 对于我国社会的发展来说,创新创业教育在高校中的开展能够进一步的保证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各个高校都开创了相关的课程以供学生学习,但由于创新创业教育在我国的发展时间并不长,与专业课程融合的不够深入、创业实践不够深入、创业教育教师资源缺乏等原因的存在导致了创新创业教育在高校中的实施难以达到我们的预期目标。本文将首先对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之间融合的现状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研究提升这两者之间融合程度的具体措施。 1融合現状分析 (一)两种课程之间没有形成有机融合 上文中已经提到,创新创业教育在我国的发展时间并不长,这也就导致了具体的教学过程并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而大部分的院校都将创新创业教育相关的课程视作大学生就业指导或职业生涯规划课程的一部分,进而导致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的开展难以满足学生的需求。由于大部分学校都采用了大课的形式来完成创新创业教育,这也就导致了相关课程在开展过程中所体现出的针对性是非常不足的。不能根据不同专业的特性来进行教学,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之间的融合深度自然难以保证。 (二)创业实践不够深入 创新创业教育最终的目标是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以及创业实践的能力,但根据现状来看,大部分院校在教学过程中仍旧在使用传统的教学方法,理论内容过多导致学生的实践机会非常少。虽然部分高校能够通过创业大赛等活动的举办来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但此类活动实战性的体现依然是非常不足的,学生实践能力的提升非常有限。因为高校内部教学时长、教学资源等因素的限制,大部分高校都不能有效的将创业实战引入到创新创业教育中来,进而导致这一教学活动的开展难以达到我们预期的目标。 (三)创新创业教育师资力量不足 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要求相关教师能在创业实践上给予学生一定的指导,但由于大部分的高校教师都没有在企业工作的经历,对行业的了解并不多,这部分教师就只能采用照本宣科的方式来进行教学。从另一方面来说,由于师资力量不足,部分高校不得不从其他院系转调教师来完成创新创业教育,显然,这部分教师是难以保证实际的教学效果的。 2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之间融合深度的措施 (一)结合理论与实践构建新的教学考核体系

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2020)

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2020)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各部门、省直事业单位: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关精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37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请各地各部门结合以下要求,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各部门要从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l1)?的高度出发,支持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规定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活动,充分激发科研人员科技创新活力和干事创业热情。要结合《四川省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十六条政策》(川委办〔2016〕47号)等文件,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完善奖惩措施,抓好《指导意见》的贯彻执行。实施中要依法依规维护参与创新创业科研人员的职称评审、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表彰奖励等合法权益。 二、优化审批工作。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参与创新创业应书面提出申请,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按人事管理权限依规及时审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作审批或备案。对事业单位科研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提出的创新创业书面申请,审批单位应积极支持。不同意的,应书面及时告知申请人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强化监督指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主管部门、事业单位要共同促进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平稳有序投身创新创业。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政策宣传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同时避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违规“搭便车”。在批准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同时,单位应按要求签订协议并相应变更或者补充聘用合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结合工作调研、业务培训等方式,加大《指导意见》政策宣传和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工作指导力度。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附件: 见》(人社部发〔2019〕139号)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4月23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关于落实《四川省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十六条政策》的具体意见

关于落实《四川省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十六条政策》的具体意见

四川农业大学文件 校科发〔2016〕2号 关于落实《四川省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 十六条政策》的具体意见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十六条政策》(川委办〔2016〕47号),结合学校实际,提出以下具体意见。 1.对于符合《四川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办法(试行)》(川组通〔2016〕25号)的动态管理人员试行协议工资制,依据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办)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负责组织核定的年度入选人员及岗位激励标准,学校每学年度按1:2予以

配套激励,作为协议工资的组成部分。 2.事业编制新进博士均列入学校特设岗位,按学术业绩、水平、能力和经历等方面综合评定的特聘教授或特聘副教授各级岗位,享受同职级人员校内各项待遇。 3.国家自然(社科)基金项目按规提取的间接费用,学校统筹5%、院(所)统筹25%,项目组绩效支出70%。 4.中央财政资金项目按规提取的间接费用,学校统筹5%、院(所)统筹30%,项目组绩效支出65%。 5.四川省级财政资金项目按规提取的间接费用,学校统筹5%、院(所)统筹35%,项目组绩效支出60%。 6.地方财政资金项目按规提取的间接费用,学校统筹5%、院(所)统筹40%,项目组绩效支出55%。 7.非财政资金的横向项目经费,学校统筹5%、院(所)统筹10%,项目组绩效20%,其余65%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工作内容和合同约定合理自主安排。在项目委托方认可完成目标任务的前提下,结余经费可全额用于奖励项目组人员。 8.科技成果转让经费及后续收益,按学校5%、院(所)20%、课题组奖励75%的比例进行分配。在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作出主要贡献的人员,获得奖励的份额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0%。 9.事业编制人员可从四川省各级各类财政资金的科技计划项目劳务费中领取报酬。事业编制人员劳务费总额原则上不得超

论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融合

论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融合 当前,我国高等教育主要以专业教育为主,具备了一套比较系统的教育体系,随着国际局势以及时代变化,标准化的专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国家对创新型人才的需求。创新型人才不仅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还要有创新的思维、开放的头脑并将专业技术完善的应用在实际工作中,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融合势在必行。创新创业教育要在专业教育为主的基础上实现创新型人才的培养。 1 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 2021年教育部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的文件中将创新创业教育定义为“适应国家和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要而产生的一种教学理念与模式”。创新创业教育不仅以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为载体来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它更重要的是一种素质教育,是培养大学生毕业后从事相关实践活动必备的创新精神与创业精神。创新创业教育应该重视创业人格的形成与培养。 专业教育即各个高等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划分各类学科和专业,确定专业培养目标、制订专业教学安排和设立专业课程体系,为社会培养各类高质量专业型人才,学生同时进行专业模块化学习,形成个人擅长的一种教育形式。 2 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融合的必要性 2.1 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融合是我国面对国际局势、适应时代要求的必然选择 随着社会对人才需求的转变,专业教育培养的以应试和就业为主的大学毕业生大多缺乏理性探索精神和独立思考能力,创新精神和创业人格更是没有形成,导致其不能胜任社会所需岗位,不能给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国家的综合竞争力得不到提升。2021年1月,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浅谈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

浅谈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 令狐采学 一、背景及意义 (一)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概念及背景 创新创业是基于创新基础上的创业活动,不同于单纯的创新和创业。创新强调的开拓性与原创性,而创业强调的是通过实际行动获取利益的行为。 创新创业教育也包含了“创新”与“创业“两个方面。创新教育就是以培养人们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为基本价值取向的教育,它有别于传统教育的一种新型教育模式;而创业教育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它的核心价值观就是事业心与开拓技能的培养,就是一个人开创性形成的教育。把两者结合起来,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创新创业教育是基于创新教育基础上所进行的创业教育。 李克强总理在2014年夏季达沃斯论坛开幕式上,指出“只要大力破除对个体和企业创新的种种束缚,形成‘人人创新’、‘万众创新’的新局面,中国发展就能再上新水平。”在2015年,李克强总理将创新创业思想再次提到,并且与“互联网+”行动计划联系起来。由此,全国兴起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浪潮,尤其是借助于互联网的创新创业活动蓬勃发展开来。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浪潮下和“互联网+”的新机遇,近些年来,创新创业教育在各大高校开展起来,为广大的大学生提供一条新的道路,为社会培养自助创新创业人才。 (二)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意义 高校大学生是社会发展的储备军、是人才的中坚力量。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人们往往更多关注的是大学毕业生。所以,对大学生进行创新创业教育对社会、高校、大学生个人都是具有重大意义的,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大学生创新创业可以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促进经济的发展 大学生接受了高校较前沿、较高水平的教育,且在校大学生作为一个庞大的“智囊”群体,更是创新创业的蓬勃生长的生力军。通过对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可以为社会培养创新型人才,并有效地实现“产学结合”,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为社会经济发展注入更多活力。 2、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有利于拓展就业渠道,缓解就业压力 近年来,高校招生总体规模不断扩大,大学毕业生逐年增多,越来越多的高校毕业生源源不断地涌入人才市场,在这样严峻的就业形势下,大学生毕业就有可能面临着失业,这将给社会带来很多的不安定因素。因此,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教育和引导更多的大学生加入到创业创新队伍中来,是大学生走向

《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解读

2017《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 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解读 2017《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解读 为激发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简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科技创新活力和干事创业热情,人社部近日出台了《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 根据人社部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指导意见》的适用范围主要是高校、科研院所的专技人员。其他事业单位的专技人员,符合不同创新创业方式要求的,也可以提出申请。创新创业形式主要为挂职、参与项目合作、兼职、离岗创业等。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包括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都不在挂职、参与项目合作、兼职、离岗创业的范围内。主要考虑到这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有关''逐步实现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与下属公司剥离,原则上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不再新办企业,强化科技成果以许可方式对外扩散”的规定精神相一致,与事业单位改革事企分开的目标相一致,同时也避免出现一些地方和部门担心的规避国家收入分

配政策规定的行为。 以下是《指导意见》提出的具体政策措施: 一、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 1、与原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培训、考核、奖励等方面权利; 2、事业单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业绩突出人员在岗位竞聘时予以倾斜; 3、事业单位应当与专技人员变更聘用合同,约定岗位职责和考核、工资待遇等管理办法; 4、事业单位、专技人员、企业应约定工作期限、报酬、奖励等权利义务,以及权益分配等内容 5、合作期满,所从事工作确未结束的,三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6、专技人员与企业协商一致,自愿流动到企业工作的,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兼职创新或者在职创办企业 1、取得的成绩可以作为其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等的重要依据;

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申报情况一览表

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申报情况一览表 填报单位:归口单位:填报人:联系电话: 序号姓 名 性 别 学 位 企业名称职务 推荐人 选类型 已入 选的 人才 计划 技 术 领 域 创办 时间 注册资 本与申 报人持 股比例 近两年企业盈 利与收入情况 企业职工 与研发人 员情况 近两年企 业研发投 入强度 企业核心技术、自 主知识产权 创业团队情况 (内容简要,突出重点) 是否承担国家 中小企业创新 基金项目 是否是有效 期内的高新 技术企业 是否是国 家或省创 新型企业 备注 1 *** * ** **** **** 见表格下 方分类 **** **** 年** 月 1、注册 资本:** 万元; 2、申报 人持股比 例:**。 1、2012年总收 入:**万元; 主营业务收 入:**万元; 净利润**万 元。 2、2013年总收 入:**万元; 主营业务收 入:**万元;净 利润**万元。 1、企业职 工总数: **人; 2、企业研 发人员总 数:** 人; 3、研发人 员占职工 总数的百 分比: **。 1、2012年 企业研发 费用支 出:**万 元;研发 费用占年 度总收入 的百分比 **; 2、2013年 企业研发 费用支 出:**万 元;研发 费用占年 度总收入 的百分比 **。 一、发明专利**项: 1、专利名称,授权时 间;2、…… 二、软件著作权**项: 1、名称,授权时间; 2、…… 一、创业团队主要成员情况及在创 业项目和企业发展中的作用和分 工; …… 二、团队优势。 …… 注:1、请严格按照格式填写,每个申报人不超过一页。 2、表内所填数据应与申报书保持一致;没有数据或内容的请填“0”或者“无”;内容如因篇幅所限,请简要填写;如因表内数据与申报书所填数据不一致而导致审核不通过的,将予以退回。 3、推荐人选类型:(1)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承担单位的主要创办人;(2)国创新创业大赛入选者;(3)中国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入选者;(4)科技特派员;(5)其他(清注明)。

创课—大学生创新创业基础章节测试答案

一、单选题 (共分) 1.创业的本质:()与()的结合。 A.专业知识、市场需求 B.负有创业精神的个体、巨大价值的创业机会 C.创新、机会 D.异想天开、勇于实践 正确答案:B 二、多选题 (共分) 1.中国为什么要“双创” A.“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中国模式”经验的内涵拓展 B.“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符合全球性技术及产业变革发展趋势要求 C.“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新常态下经济增长的新动力 D.“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实现人生理想和自身价值的有效途径正确答案:A B C 三、填空题 (共分) 1.四次工业革命的主导思想是: 工业——()工业——()工业——()工业——() A.机械化 B.电气化 C.自动化 D.网络化 正确答案: 第1空: 机械化 第2空: 电气化 第3空:

第4空: 网络化 第二章 一、单选题 (共分) 1.对任何事情,你都应该尝试从不同角度、不同位置、不同群体等方面去观察与思考,往 往会有意想不到的发现。这种培养创新思维的方法是()。 A.换位思维 B.分解综合 C.头脑风暴 D.移植思想 正确答案:A 2.“创新”一词是1912年由美国哈佛大学经济学家()在德文着作《经济发展理论》中首次提出的。 A.亚当·斯密 B.约瑟夫·熊彼特 C.彼得·德鲁克 D.杰弗里·蒂蒙斯 正确答案:B 二、多选题 (共分) 1.提高创新能力的途径有很多种,你可以通过()进一步深化你的创意,努力将其转化 成创新。 A.参观考察 B.科研立项 C.创新竞赛 D.模拟训练 正确答案:A B C D

第三章 一、单选题 (共分) 1.创业,需要经历一个从无到有、创建自己的事业的过程,系统性较强,环环相扣。通常 需要经历五个主要环节,识别机会、()、创建新企业、新企业的运营与管理和、收获回报。 A.吸纳资金 B.整合资源 C.招贤纳士 D.市场调研 正确答案:B 2.杰弗里·蒂蒙斯的创业过程模型,是一个倒三角形,两边是()与(),下面是()。它是一个不断循环的过程,创业者需要不断在这三者之间追求动态平衡,这就是创业的三大核心要素。 A.技术、资金、团队 B.机会、资源、团队 C.团队、资源、机会 D.资源、人脉、团队 正确答案:B 3.从创业的两个维度来看,狭义的创业是指,就是通过付出必要的时间和努力,承担相应的()、()和()风险,并最终得到货币报酬、个人满足感和自主性,并能够创造出有价值的新东西的过程。 A.财务、人才、心理 B.物质、社会、人才 C.经济、社会、心理 D.财务、人才、社会 正确答案:C 第四章 一、单选题 (共分)

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深度融合

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深度融合 摘要:以生物学、药学、医学、化学、工程学等优势交叉学科资源为基础,以课程改革与人才培养方案改革为重点,以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机制为引导,以培养生物新药研发、成果转化及创业、经营管理的高端人才为目标,将创新创业教育理念融入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专业课程和专业实践教学之中,强化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融合,从而构建学科交叉、研究与应用结合、教学与创新创业内容相衔接的新体系,培养具备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潜力的高层次人才。 关键词:创新创业教育;专业教育;学科交叉;深度融合;生物制药;人才培养 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是高等教育面向社会、面向市场经济办学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教育部先后启动了“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训练”、“大学生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等建设项目,以促进创新、创业和管理高层次人才的培养。为此,我们以生物学、药学、医学、化学、工程学等优势交叉学科资源为基础,以课程改革与人才培养方案改革为重点,以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机制为引导,以培养生物新药研发、成果转化及创业、经营管理的高端人才为目标,将创新创业教育理念融入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专业课程和专业实践教学之中,强化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融合,从而构建了生物学与药学学科交叉、研究与应用结合、教学与创新创业内容相衔接的新体系,提升了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就业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潜力。2014年“构建高校与社会协同实践育人新模式”入选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候选项目。 一、创新创业教育与人才培养体系深度融合 1.建立“三个融合”人才培养体系 多年实践证明,生物制药创新人才培养应遵循以下规律:一是要强化学科交叉。坚持学研结合、学产结合、上下游结合的原则,调整学生知识结构,强化生物、医药、化工、信息等多学科交叉,拓宽专业口径,提升与开发其发展潜质。二是强化创新创业教育。在教学内容中融入创新创业教育内容,并与生物医药产业及生物制药重大攻关课题的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产品研发、技术转化和创业管理能力。三是强化实践教学。加强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建立适应创新创业人才成长的实践教育体系与方法,加强学生应用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为此,我们按照“学科交叉、共建共享、模块设课、分类培养、教研贯通”的原则,进一步整合教学、科研及社会优质资源,优化课程内容,建立融业务培养与创新创业教育为一体、融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为一体、融教学与科研生产为一体的“三个融合”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具备生物产品的研究与开发、生产与管理、创业与经营等的高层次人才。

关于-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培养的意义

关于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培养的意义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高校办学规模和招生规模的扩大,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形势日益严峻。为此由为大家分享关于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培养的意义,欢迎参阅。 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培养的意义 一、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思想认识高度,营造整体创新创业环境氛围 注重创新创业意识的培养,首先要将创业精神提升到为社会创造财富、为社会做贡献和自我价值实现的高度。其次要从观念上改变单纯为准备创业的学生进行创业教育,只对少数人进行创业教育的做法,真正把创业教育作为促进大学生素质全面提高的助推器,从而将创业教育的思想渗透贯穿到高校教育的全过程中去。再次要建立合理的评价制度和激励机制,激发广大师生参与创业教育的热情。 具体途径有: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成功企业家和自主创业的先进典型,通过他们的事迹坚定大学生创新创业的信心;开展各种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搭造舞台;鼓励和扶植更多具备自主创业条件的大学生凭借知识、智慧和胆识去开创能发挥一己之长的事业;形成以项目为载体、以团队或社团为组织形式的“创业教育”实践群体来激发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让大学生的创业动力在具体实践中找到恰当的结合点,使其形成自主创新创业的理念。

二、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服务,重视相关师资建设 从目前环境看,除几个学校试点外,我国大学生创新创业普遍存在师资环境差、学生有想法却苦于缺乏针对性科学指导、缺乏人际关系和商业网络的社会舞台等现象。一支优秀的师资队伍是培养大学生具有良好创业品质的前题,优秀的导师是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保障。所以在不断加强和改善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同时,要注重开发社会教育资源,聘请创业上有建树,品德高尚、乐于奉献、责任心强的成功企业家来担任大学生创业实践导师,充分利用他们的创新创业思想与实践平台,创新教育模式,有计划分期分批对大学生进行创新创业与实践能力培养和教育,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创新创业教育的有效实施;才能培养出具有敢于探索、突破常规、勇于创新的复合型人才。 具体途径有:聘请创业上有建树,品德高尚、乐于奉献、责任心强的成功企业家来担任大学生创业实践导师,以结对的形式进行导师与学生的定期交流;校方提供为大学生提供更多的社会实践机会,并由导师带领学生走进企业,体验企业创新创业文化内核,感悟成功人士心得,充分调动学生在学**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学生从被动接受的教学客体转变为主动参与的实践主体,真正做到学有所得、学有所成和学有所用。 三、积极搭建平台,重视实践活动,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实际操作能力 创新创业能力教育包括让大学生掌握创新创业的基本技能、具备

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2017)

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2017)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等文件精神,发挥事业单位在科技创新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的示范引导作用,激发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科技创新活力和干事创业热情,促进人才在事业单位和企业间合理流动,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现就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适用范围 (一)本意见适用于全省各级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的人员除外。 (二)事业单位在切实履行所承担的公益性服务职能的前提下,应鼓励和支持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携带科技成果以在职创业、离岗创业等形式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二、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 (一)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选派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到相关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强化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源头支持。 (二)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企业应当签订三方协议,约定工作期限、报酬、奖励等权利义务,以及依据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形成的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以及成果转让、开发收益等进行权益分配等内容。 (三)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不能在挂职企业或项目合作单位领取薪酬。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在挂职企业或项目合作单位获得的其他报酬,应当全额上缴原单位,由原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四)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期间,与原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培训、考核、奖励等方面权利。事业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与专业技术人员变更聘用合同,约定岗位职责和考核、工资待遇等管理办法。 (五)合作期满,专业技术人员应返回原单位,单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业绩突出人员在岗位竞聘时予以倾斜;所从事工作确未结束的,三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协议。专业技术人员与企业协商一致,自愿流动到企业工作的,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创新或者在职创办科技型企业

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深度融合

中国大学教学2014年第11期 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深度融合 刘艳闫国栋孟威权宇彤逯家辉滕利荣孟庆繁 摘要:以生物学、药学、医学、化学、工程学等优势交叉学科资源为基础,以课程改革与人才培养方案改革为重点,以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机制为引导,以培养生物新药研发、成果转化及创业、经营管理的高端人才为目标,将创新创业教育理念融入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专业课程和专业实践教学之中,强化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融合,从而构建学科交叉、研究与应用结合、教学与创新创业内容相衔接的新体系,培养具备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潜力的高层次人才。 关键词:创新创业教育;专业教育;学科交叉;深度融合;生物制药;人才培养 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是高等教育面向社识结构,强化生物、医药、化工、信息等多学科会、面向市场经济办学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党和国交叉,拓宽专业口径,提升与开发其发展潜质。家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教育部先后启动了二是强化创新创业教育。在教学内容中融入创新“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训练”、“大学生人才培养模式创创业教育内容,并与生物医药产业及生物制药重新试验区”等建设项目,以促进创新、创业和管理高大攻关课题的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产品研发、层次人才的培养。为此,我们以生物学、药学、医学、技术转化和创业管理能力。三是强化实践教学。化学、工程学等优势交叉学科资源为基础,以课程改加强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建立适应创新创革与人才培养方案改革为重点,以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业人才成长的实践教育体系与方法,加强学生应机制为引导,以培养生物新药研发、成果转化及创业、用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为此,我们按照“学科经营管理的高端人才为目标,将创新创业教育理念融交叉、共建共享、模块设课、分类培养、教研贯入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专业课程通”的原则,进一步整合教学、科研及社会优质和专业实践教学之中,强化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资源,优化课程内容,建立融业务培养与创新创的融合,从而构建了生物学与药学学科交叉、研究与业教育为一体、融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为一体、应用结合、教学与创新创业内容相衔接的新体系,提融教学与科研生产为一体的“三个融合”人才培升了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就业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养体系,培养具备生物产品的研究与开发、生产潜力。2014年“构建高校与社会协同实践育人新模式”与管理、创业与经营等的高层次人才。 入选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候选项目。 2.创新创业实践教育贯穿大学教育全过程一、创新创业教育与人才培养体系深度融合创新创业实践是提高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重 1.建立“三个融合”人才培养体系要途径,需要贯穿大学实践教育始终。大一学生通过校内外认知实习,了解生物制药产品研发、生产 多年实践证明,生物制药创新人才培养应遵和经营管理的过程,激发学生对生物制药专业的兴循以下规律:一是要强化学科交叉。坚持学研结趣;大二开始综合实验,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交叉学合、学产结合、上下游结合的原则,调整学生知科知识、技术与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大刘艳,吉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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