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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供电协议书

转供电协议书

转供电方:被转供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负责)人:法定代表(负责)人:

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税务登记号:税务登记号:

为明确转供电方、被转供电方在转供电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实行安全、合理的转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转供电方、被转供电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用电地址和用电容量。

1、用电地址:

2、用电容量:根据被转供方申请的用电容量,经双方确认,被转供方的用电容量

为千伏安(千瓦),最大用电负荷为千伏安(千瓦)。

二、转供电方式、期限。

1、转供方同意从其所有的配电房出线的伏线路柜向被转

供方受电装置供电。

2、为防止电网意外断电对被转供方安全生产的影响,被转供方必须采取必要的用

电或非用电保安措施。

3、未经转供方同意,被转供方不得向第三者转供电力。

4、转供电的期限为本协议的有效期限。

三、转供电质量

1、在电力系统正常状况下,转供方按《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的电能质量标准向被

转供方供电。

2、被转供方用电时的功率因数和谐波源负荷、冲击负荷、波动负荷、非对称负荷

等产生的干扰与影响应符合国家标准,否则转供方无义务保证规定的电能质量。

3、在电力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转供方应向被转供方连续供电。转供方依法按

规定事先通知的停电,被转供方应当予以配合。

4、当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停电时,转供方应及时告知被转供方。

四、用电计量

1、转供方按规定在其配电房输出柜向被转供方的输出点安装用电计量装置。用电

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向被转供方计算电费的凭证;安装用电计量装置费用由被

转供方支付。

2、用电计算方式采用计算;用电计量装置设在配电房;

3、线路与变压器损耗由各被转供方负担。每月增加损耗电量应分摊到各被转供方

电量中,再分别计算电费;

五、电价及电费结算方式

(一)计价依据与方式

1、转供电方根据供电公司收取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定期向被转供方结

算电费。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电价和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时,按调价文件

规定执行。

2、转供方执行两部制电价及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基本电费按变压器容量计算,

计费变压器容量为千伏安。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考核标准为0.90。(二)电费结算方式

1、转供电方按规定日期抄表,按期向被转供电方收取电费。被转供方应根据供电

公司相关规定按每千瓦预交一百元电费预交费。供电方每月提供用电清单从预

交电费中扣除提供当月发票。预交电费不足时通知用电方提前预交电费(最低

预交一个月电费)。如果申请停止供电将退余款。

2、抄表日期为每月日,遇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可提前或滞后1~2天,抄

表主要采用人工现场抄表。如有需要,被转供方应予以配合。

3、经双方协商一致,被转供方同意按下述方式结算电费:

(1)转供方根据其缴纳供电公司的票据及抄表数据,计算出被转供方当月的电费

(按每度元收费),并在次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转供方,被转供方

当月的电费必须于次月15日前进入转供方电费账户。

(2)被转供方未能按时付清电费时,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被转供方同意转供方向被转供方计收电费滞纳违约金。电费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缴纳

日止,电费违约金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算,自逾期之日起超过15日,经

转供方催缴,被转供方仍未付清电费的,转供方可依法按规定的程序停止部分

或全部转供电,并追收所欠电费和电费违约金。

(3)被转供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电费,被转供方对用电计量、电费有异议时,同意先交清电费,然后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选择约定的争议解

决办法予以解决。

六、转供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经传供方、被转供方确认。转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设在处。

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属转供方,由转供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侧

供电设施属被转供方,由被转供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2、转供方、被转供方均应执行《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在运行、检修、停电操作时,

双方应加强联系,相互配合。

3、如供电系统发生故障时,被转供方应无条件配合转供方维修。

七、违约责任

1、转供方无正当理由不得对被转供方限电、停电。需要依法停电限电时,应依法

按规定程序通知被转供方停电,给被转供方造成损失的,转供方应承担赔偿责

任。

2、由于被转供方责任造成转供方对外停电并给其造成损失的,被转供方按《供电

营业规则》有关规定对转供方及其它用电方承担赔偿责任,但不承担因转供方

责任使事故扩大部分的赔偿责任。

3、被转供方未经转供方同意,擅自超计划指标用电,转供方应通知被转供方自行

限电,必要时可停止供电。

4、除本协议有约定外,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其他违约责任按

《供电营业规定》有关条款处理。

八、争议的解决方法

转供方、被转供方如因本协议履行发生争议时,应依本协议之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共同提请电力管理部门(或园区管委会)行政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可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效力及未尽事宜

1、本协议为尽事宜,按《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规

章的规定办理。如与国家法律、政策调整时,则按规定修改,补充本协议有关

条款。

2、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年月日期至年月日

止。

3、转供方、被转供方任何一方欲修改、变更、解除协议时,按《供电营业规定》

第九十四条办理。在修改、变更、解除协议的书面协议签订前,本协议继续有

效。

4、本协议自转供方、被转供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转供方、被转供方各持一份。

转供方:(签名盖章)被转供方:(签名盖章)签约人:(签名盖章)签约人:(签名盖章)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标准高压供电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国家法律和电力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经甲方、乙方对全部条款逐条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用电地址、用电性质和用电容量 1、用电地址: 2、用电性质 (1)行业分类: (2)用电分类: (3)负荷性质: 二、供电方式和合同履行地点 乙方应采用电或非电的保安措施,防止电网意外断电对安全产生 影响。否则所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供电力。 2、合同履行地点: 供电设施产权分界点为合同履行地点。 三、供电质量 1、在电力系统正常状况下,甲方在合同履行地点按国家规定的电能质量标准向乙方供电。 2、乙方用电时的功率因数和谐波源负荷、冲击负荷、波动负荷、非对称负荷等产生的干扰与影响应符合困家标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甲方无义务保证规定的电能质量。

3、在电力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甲方应向乙方连续供电。 4、乙方对电能质量有特殊要求的需向甲方提出申请,另行签订相关协议。 四、用电计量 1、甲方按国家规定在乙方厂区用电入口箱变处安装检定合格且经乙方确认的用电计量装置,并以此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向乙方计算电费的依据。 2、用电计量方式采用:高压侧总计量。 五、无功补偿及功率因数 乙方用电时的功率因数和谐波源负荷、冲击负荷、波动负荷、非对称负荷等产生的干扰与影响应符合国家标准,否则甲方无义务保证规定的电能质量,并视其影响情况停止对乙方供电。 六、电价及电费结算方式 l、计价依据与方式 (1)甲方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电价(包括随电量征收的有关代收费,以下同)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乙方定期收缴电费。具体电价以甲方出据的电费征收标准执行表为准。 合同有效期内,电价调整时,按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2、电费结算方式 (1)甲方按约定日期抄表,按期收缴电费。期间:每月25日零点至次月24日24点。 (2)乙方应在约定的期限内全额交清电费。缴付电费的方式为: 根据甲方开据的发票金额,向甲方指定的帐户进行公对公转帐,如乙方有其他付款方式需求,应当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 3、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电费。乙方对用电计量、电费有异议时,应先交清电费,再通过协商方式解决。 4、根据需要,甲方、乙方可另行签订电费结算、担保或抵押协议。 七、调度通讯

供配电设施建设协议、三方协议

供配电设施建设协议、三方协议

供配电设施建设协议 甲方:遵义华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遵义市供电局 为统一规范新建住宅项目供配电设施工程建设,明确供配电设施安全和维护责任,减少用电安全事故和隐患,提高供配电质量和供电可靠性,根据《贵州省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0号)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新建住宅区概况 小区名称:桐梓县花园移民新村 小区地点:贵州省桐梓县燎原镇花园村严家弯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待办 建筑总面积:180422.8平方米(最终建筑总面积以实际建设并经有关部门核准的面积为准)。 二、供配电设施工程建设范围 从上级公共电源网接入点起,至新建住宅住户入户开关处,及住宅区公用配电房内公共设施和经营性用电出线处止的供配电设施(不含供配电设施用房和通道的土建部分) 三、基本供电容量配置标准 1、按贵州省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2、其他有特殊规定的,按国家规定的配置标准执行。如甲方有特殊配置要求的,应将面积及要求以书面方式明确告知乙方,并由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确定。

四、关于甲方向乙方交纳供配电设施建设费用的规定 1、费用标准:按过渡方案执行120元/平方米收取,按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费用标准多退少补。 2、费用总额:暂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建筑面积计算供配电设施建设费用总额,待住宅区项目投入使用后,以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最终核准的建筑面积进行费用调整。 3、交纳方式: 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甲方向乙方缴纳136万元供配电设施建设费用;招标工作完成后,甲方向乙方缴纳300万元供配电设施配套费用;施工队进场施工后,甲方向乙方缴纳300万元供配电设施建设配套费用;在供配电设施建设(含一户一表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向乙方缴纳300万元供配电设施建设配套费用;在送电前,甲方向乙方结清剩余的供配电设施建设配套费用。 4、结算方式: 甲方预交费用后,乙方向其暂开预付款收据。待乙方组织供配电设施工程发包后,由承包单位(包括施工单位、供货单位、监理单位等)向甲方开具建设用款发票,乙方留存承包单位开具发票复印件(甲方加盖公章)作为最终资金支付依据。项目节余资金列为供配电设施维护费用,由乙方向甲方开具对应款项发票。 五、供电时间 乙方应于年月日前验收送电,或按照住宅项目分期投运时间验收送电。 六、供配电设施资产管理 1、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成以后,由乙方负责管理、维修、养护、更新及相关费用。如乙方承担代维护责任的,具体内容以双方所签署的《供配电设施代维护协议》为准。 2、双方自愿选择以下()种方式确定供配电设施资产归属: A、甲方将供配电设施资产移交给乙方,乙方不得拒绝接收,同时甲方须在售房合同或者以其它恰当形式向房屋购买人说明资产移交事实。

推荐-电力安全协议书

电力安全协议书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一、总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工程安全施工,保障施工人员安全,明确双方责任;依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经双方协商特拟定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在签定工程承包合同后,工作中应该相互支持、相互关照、相互信赖,以便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甲、乙双方在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程、规章制度,同时按照已签定的协议各自履行其职责、权利。 二、甲方职责: 1.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符合工程发包有关要求;并负责审批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2.施工前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现场带电部位及有关现场安全技术管理规定交底,明确施工范围。 3.甲方提供给乙方相关设备的图纸,以利于安全施工。 4.开工前甲方组织乙方全体人员进行体检和安全教育及考试,凡增补调换人员、更换工种亦必须及时进行体检和安全教育及考试,经体检和考试合格后方能工作。 5.甲方派人经常性地监督检查乙方在施工中安全及质量工作情况和施工中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对检查情况做好书面记录,并对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发出书面通知书,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危及人身安全的,立即停止施工。 三、乙方职责: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及电力行业颁布实施的有关劳动安全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施工,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杜绝重伤以上人身事故的重大机械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及其他重大事故,在施工期内轻伤事故频率不超过2‰。 2.项目开工前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提交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照甲方批准的方案、措施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 3.乙方的现场负责人是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人员的安全施工负全责。施工中,乙方必须对所负责的施工区域派第一安全监护人,即专职安全员。乙方的专职安全员必须佩戴明显的袖标。乙方必须根据工作需要和施工安全需要划分班(组),班(组)名单应报甲方安监部门备案,班(组)长是本班(组)的兼职安全员。 4.如乙方使用未经体检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的,甲方发现后将对乙方处以200 元/人次罚款。体检费用由乙方承担。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应及时将其名单及证件报甲方办公室备案。

低压供用电合同协议书范本 签约版

供电人(甲方): 用电人(乙方): 为确定供电人和用电人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用电地址、用电性质和用电容量 1.用电地址: 2.用电性质 (1)行业分类: (2)用电分类: 3.合同约定容量为2千瓦,该容量为用电人最大用电容量。 第二条供电方式 1.供电人向用电人提供220V交流50Hz电源,经以下变压器向用电人供电: (1)632开发区一线方台村方盛园公用变压器。 第三条产权分界点及责任划分 供用电设施产权分界点为: 1.路号杆号电表箱第块电能表该用户电能表外跳开关压接螺栓处。 供用电设施产权分界点以文字和附图表述,详见《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附件二);如二者不符,以文字为准。分界点电源侧产权属供电人,分界点负荷侧产权属用电人。双方各自承担其产权范围内供用电设施上发生事故等引起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用电计量 1.按照规定,每一受电点内按不同电价类别分别安装电能计量装置,其记录作为向用电人计算电费的依据。 计量点1:计量装置装设在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市方台村方盛园台区处,为总表,作为用电人结算农村到户非居民_用电量的计量依据,计费倍率为1。 以上方式及核定值双方每年至少可以提出重新核定一次,对方不得拒绝。 3.各计量点计量装置配置如下: 第五条电价及电费结算 1.电价按照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价格执行,根据调价政策规定进行调整。 2.抄表周期为一个月,抄表例日为每月日至日;如有变动,供电人应提前一个抄表周期告知用电人。 3.抄表方式:采用自动方式抄录。 采用用电信息采集装置抄表的,其自动抄录的数据作为电度电费结算依据,当装置故障时,依人工抄录数据为准。 4.电费按抄表周期结算,支付方式为电力机构卡表购电,用电人应在当月月末日前一日前结清全部电费。 双方可另行订立电费结算协议。 5.若遇电费争议,用电人应先按结算电费金额按时足额交付电费,待争议解决后,据实清算。

供电电网公司临时供电合同协议书范本模板

编号:_______________ 供电电网公司临时供电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 年_____ 月 ____ 日 供电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电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定供电人和用电人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 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监管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监管办法》、《供电营业规则》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供用电基本情况 1. 临时用电地址 用电人临时用电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 用电性质 2.1 行业分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2 用电分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3 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 临时接电费用及用电期限 3.1 用电期限:为__________ (天/月), 自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起至_________ 年 月日止。 3.2 临时接电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临时接电费用于送电前一次性交付。用电人在合同约定用电期限内结束临时用电的,该项费用全额退还;超过合同约定用电期限的,临时接电费用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退还。 3.3 用电期限届满,双方未就用电期限延期达成一致的,供电人可终止对用电人供电,供电人应在终止供电前一天通知用电人。用电人需继续临时用电的,应在用电期限到期前一个月向供电人提出书面续约申请,双方协商一致后续签临时供用电合同,续签合同的用电期期限为6个月。但续签次数不超过次。 4. 用电容量 4.1 _______ 受电点变压器__________ 台,总容量__________ 千伏安。

供水供电协议书

供水供电协议书 供方:_ _(以下称甲方) 用方:________ _(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确立正常的供用水、电等的秩序,明确双方的责任,做到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水、电,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供应方式供应范围 1、甲方根据乙方的生活需要,在电力系统、水压水源正常状况下,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供电、供水。 乙方的户外供水管网、供电接入点应由甲方确定,并应按照安装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安装的供水立管、表箱美观、牢固、平直。施工完毕,应及时修补墙面、孔洞,修复地面,并清理现场。 2、当甲方出现水、电供应不足的情况时,甲方应当按不低于其供给第三方水、电的比例及条件,供给乙方。如因甲方原因需停水停电,应提前告知乙方。 3、在乙方每个接水电、受电点安装用水、电计量装置。用水、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为乙方实际用水、电量,以此作为计算乙方水、电费的依据。 第二条收费标准 1、由于市供水、供电公司每月按商业用电标准供给本公司,所以甲方每月只能按市供水、供电部门收取甲方的费用标准向乙方收取。 2、为了减少甲方的损失,甲方每月按乙方实际水电费的 %付给甲方正常损耗费。甲方承诺向乙方收取的水、电费用不高于其向其他第三方收取的费用。 3、因国家法律、法规或有关政策的变动导致水、电收费标准的变动,则按国家规定的变动幅度作相应的调整。 4、甲方每月30号之前按乙方水、电表显示的使用量收取当月水电费和损耗费。 第三条付款时间和方式 甲方供应水、电的开通后,乙方应当采取_________(方式)支

付用水用电费。 第四条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每月用电量、水量按本合同约定的原则和方式指定专人进行抄表统计,乙方给予积极协助,双方共同确认。 2、乙方应保护好水表、电表等设施不至于损坏、失窃,如保护不善,乙方应承担损失和修理费用。 3、乙方不得擅自拆卸、迁移、改动水电表,以影响水表、电表正常计量,否则视为盗水、盗电之行为。 4、乙方必须按时支付水费、电费,如不支付,经甲方催款后仍逾期不交者,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停止对乙方供水供电,并追缴欠款及加收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5、甲方发现乙方用电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电设施损害时,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权中断供电。 6、乙方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户转供电、转供水,不得擅自向合同约定的范围外供水、供电或在甲方电网、水网上私自接线、按管。 7、乙方如跨越计量表用水,或用其他方法致使计量表不准的行为,甲方有权参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停止供水。 8、乙方的供水管线由于管理不善,跑、冒、滴、漏损坏严重时,甲方有权参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停止供水。 9、甲方有权根据水资源供应情况,采取必要的限量措施或停止供水。 10、由于甲方规划调整致使无法向乙方供水供电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需提前日通知乙方,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电合同模板(标准版)

编号:GR-WR-11413 供电合同模板(标准版) After negotiation and consultation, both parties jointly recogniz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elaborate the agreed commitment results within the specified time.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供电合同模板(标准版) 备注:本合同书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供电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供电单位:__市(县)供电局(所),以下简称供电方; 用电单位:__,以下简称用电方。 为了协调电力供、用双方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确立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电力,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经供、用电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受电地点、受电电压、受电容量及限期 1.受电地点:_____ 2.受电电压:__千伏__线三相交流__千伏。其中,35千伏及以上供电和对电压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5%;10千伏及以下高压供电和低压电力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7%;低压照明用电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5%、-10%。电

转供电协议书

Xxx转供电协议书 转供电方(下称甲方):被转供方(下称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负责)人:法定代表(负责)人: 电话:电话: 为明确甲方、乙方在转供电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实行安全、合理的转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用电地址和用电容量。 用电地址: 1. 用电容量:根据乙方申请的用电容量,经双方确认,乙方的用电容量为千伏安(千瓦),最大用电负荷为千伏安(千瓦)。 2. 转供电方式、期限。 2.1 甲方同意从其所有的配电房出线的伏线路柜向乙方受电装置供电。 2.2 为防止电网意外断电对乙方安全生产的影响,乙方必须采取必要的用电或非用电保安措施。 2.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者转供电力。 2.4 转供电的期限为本协议的有效期限。 3 转供电质量 3.1 在电力系统正常状况下,甲方按《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的电能质量标准向乙方供电。 3.2 乙方用电时的功率因数和谐波源负荷、冲击负荷、波动负荷、非对称负荷等产生的干扰与影响应符合国家标准,否则甲方无义务保证规定的电能质量。 3.3 在电力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甲方应向乙方连续供电。当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停电或甲方依法按规定事先通知的停电时,乙方应当予以配合。 4 用电计量 4.1 甲方按规定在其配电房输出柜向乙方的输出点安装用电计量装置和安全装置。用

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向乙方计算电费的凭证;安装用电计量装置和安全装置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4.2 用电计算方式采用计算;用电计量装置设在配电房; 4.3 线路与变压器损耗由各被转供方负担。每月增加损耗电量应分摊到各被转供方电量中,再分别计算电费; 5 电价及电费结算方式 5.1 甲方根据供电公司收取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定期向乙方结算电费。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电价和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时,按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5.2 甲方按规定日期抄表,按期向乙方收取电费。乙方应根据供电公司相关规定按每千瓦预交一百元电费预交费。甲方每月提供用电清单从预交电费中扣除提供当月发票。预交电费不足时通知乙方提前预交电费(最低预交一个月电费)。如果申请停止供电将退余款。 5.3 抄表日期为每月日,遇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可提前或滞后1-2天,抄表主要采用人工现场抄表。如有需要,乙方应予以配合。乙方应在抄表日后10日内将电费以现金形式交予甲方。 5.4 经双方协商一致,被转供方同意按下述方式结算电费: 5.4.1 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预交电费保证金¥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协议终止后,双方结清费用后退给乙方。 5.4.2 协议期内,因电力部门发生电价和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电价及相关收费项目随之相应调整 6 转供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6.1 从乙方T接点以上架空线路及设施属甲方资产,由甲方负责维护管理。2、从乙方T接点出线侧以上架空线路及设施属乙方资产,由乙方负责维护和管理。 6.2 甲方、乙方均应执行《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在运行、检修、停电操作时,双方应加强联系,相互配合。 6.3 如供电系统发生故障时,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维修。 7 违约责任 7.1 甲方在满足本单位用电有富余的情况下向乙方进行转供电,若甲方电量无富余无能力向乙方转供,甲方通知乙方后有权向乙方停止供电。

供电设施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协议(模版)

供电设施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协议 甲方: 乙方:云南电网公司怒江供电局 为统一规范新建住宅项目供电设施工程建设,明确供电设施安全和维护责任,减少用电安全隐患和事故,提高供配电质量和供电可靠性。根据怒江州怒发改价格〔2013〕35号文要求,甲乙双方就供电设施建设工程费的统一收取,供电设施建设的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维护达成如下协议: 一、供电设施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内容 甲方依据怒发改价格〔2013〕35号文,依据泸水县城乡规划管理局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建筑面积向乙方交纳供电设施建设工程费。在甲方向乙方统一交纳供电设施建设工程费后,乙方配合甲方住宅工程进度,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供电设施安装和保质保时供电,并承担今后的用电安全、维修、改造及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1.工程建设范围 从上级电源出线至住宅楼居民电能装置(含表箱和电表)“一户一表”,以及低压供电公建设施的产权分界处止的所有供配电设施的设计、材料和设备的购置、安装和调试。包括:工程设计、高压T接箱、高压出线、变配电站(不含征地、拆迁费用)土建、电气工程、低压线路、低压T接箱、线路基础、土建工程。根据住宅建设项目的要求必须配备的应急供电系统的建设、临时施工电源的建设及小区原有电力设施的拆迁不在本次项目的建设范围内。 2.工程建设内容 小区名称: 小区地点: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报建建筑总面积:m2(最终建筑总面积为实际建设并经有关部门核准的面

积) 其中:住宅面积:m2 住宅类型:多层建筑栋m2、二类高层建筑栋m2、一类高层建筑栋m2 经营性、办公用房面积:m2 公益性用房、公建设施面积:m2 地下面积:m2 3.配置标准 (1)商品住宅配置标准(建筑面积):不低于6kW/户(90㎡及以下)、不低于8kW/户(91-150㎡,不含150㎡)、不低于10kW/户(150㎡及以上) (2)保障性住房配置标准(建筑面积):4kW/户(90㎡以下) (3)住宅区公共设施用房配置标准:不低于40W/㎡ (4)配套建设的办公用房配置标准:不低于80-100W/㎡ (5)经营性用房配置标准:不低于100-120W/㎡ 有特殊配置要求的甲方将面积及提高要求以书面方式明确,同时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4.收费标准 (1)商品住宅及住宅区内公共设施用房、配套办公用房、经营性用房收费标准为:110元/m2; (2)保障性住房及住宅区内公共设施用房、配套办公用房、经营性用房收费标准为:75元/m2。 收费说明: (1)在基本供电容量配置标准之外每提高1kW供电容量的收费标准提高10%。(2)高层住宅10层至18层按多层住宅1.1系数标准计收。19层至32层按1.3系数标准计收。33层及以上由双方协商确定系数标准 (3)开发小区容积率低于1或总面积低于2万平方米或因场地狭小要求采用地下站供电并使用小型化设备、配套成本较高的项目,收费标准以1.1系数计算。 5.工程费的收取

供用电合同协议范本

供用电合同 甲方(供电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用电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为了协调电力供、用双方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确立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电力,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经供、用电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受电地点、受电电压、受电容量及限期 1、受电地点: 2、受电电压:千伏线三相交流千伏。(其中,35千伏及以上供电和对电压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5%;10千伏及以下高压供电和低压电力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7%;低压照明用电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5%~10%。电网容量在300万千瓦及以上者,供电周率允许偏差为±0.2周/秒;电网容量在300万千瓦以下者,供电周率允许偏差为±0.5周/秒)

3、受电容量:三相变流千伏安,其中千伏安台,千 伏安台…… 4、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 二、用电方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 1、用电方新装或增加用电,均应向供电方办理用电申请手续,并按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2、供电方为新装或增加用电的用电方确定的供电方案,高压的有效期限 为年,低压的有效期限为个月,逾期注销。用电方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与供电方协商延长。 3、用电方新装或增加用电,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供电方交纳电费,以分担电力部门为适应用电增加而进行的输电、变电、配电工程建设或改造的部分费用。专线供电或用户已列入基建项目的工程,由用户投资建设。 4、用电方投资建设的输电、变电、配电设施,建成送电后,其产权归属,按《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办法确定。 5、用电方提出减少用电容量,供电方应根据用电方所提的期限,保留其原容量,保留期最长不得超过年。在保留期限内恢复用电时,再交付电费;超过保留期限要求恢复用电时,按新装、增容手续办理。按变压器容量计算基本电费的用电方,必须停止整台或整组变压器的运行,方可认定为暂停用电。自暂停用电期满之日起,无论用电方申请恢复用电与否,都应交付全部基本电费。

供电用电合同协议

供点用电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供电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市(县)供电局(所),以下简称供电方; 用电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用电方。 风险提示:签订供用电合同方与实际使用人不一致的,按民法通则规定的法理,签订合同人与实际使用人对供电方承担连带责任,即连带承担清偿电费的义务。供电方与用电方(出租方)、实际使用人(承租方)用电关系,一般情形下,合同当事人一方为出租方,因出租方欠缴电费的,供电方按照电力法等相关法律,履行中止供电通知程序,可对其中止供电。因终止供电,给承租方造成损失的按租赁合同关系处理。 为了协调电力供、用双方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确立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安全、 经济、合理地使用电力,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经供、用电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风险提示:签订合同的主体需具备民事行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否则,该等合同处 于无效或效力待定状态。供电方对用电方的主体应严格审查,从工商登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必须是经过当年年检的,以防企业法人注销、被撤销等主体资格不存在的问题)、企业的资信状况、经营状况等入手。需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指无法人资 格的单位)亲自签订;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不能亲自签订的,可由委托代理人签字(附身份证 件复印件),但必须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此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应作为合同附件。 一、受电地点、受电电压、受电容量及限期 1.受电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电电压: ________ 千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线三相交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千伏。 其中,35千伏及以上供电和对电压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电压变运幅度为额定电压的±5; 10千伏及以下高压供电和低压电力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7;低压照明用电的电压 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 5%、一10%。电网容量在300万千瓦及以上者,供电周率允许偏差为土0.2

供电协议书模板

XXXXXXXXXXX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供 电 协 议 书

供电协议书 供电方:XXXXXXXXX 用电方:XXXXXXXXX 为明确供电方和用电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严格履行。 一、用电地点、用电类别 1.用电地点:XXXXXXX 2.用电类别:XXXXXXX 二、供电方式、供电容量 1.供电电压:三相交流50Hz、380V电源 2.供电容量:100kVA 三、供电质量 1.在电力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供电方应按《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的电能质量标准向用电方供电。 2.在电力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供电方应向用电方连续供电。但为了保障电力系统的公共安全和维护正常供电秩序,供电方按规定事先通知停电,用电方需配合。 3.用电方的功率因数应达到《供电营业规则》第四十一条规定,且谐波源负荷、冲击负荷、波动负荷、非对称负荷等对电能质量产生的干扰与影响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控制范围,否则用电方必须积极采取措施使其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四、用电计量 1.供电方按国家规定的电价类别对每路电源分别安装用电计量装置。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数据,作为向用电方结算电费的依据。 2.用电计量方式、计量装置参数如下:用电计量装置安装在产权分界处,安装的是电度表。 3.设在用电方的用电计量装置和负荷管理装置的安装、移动、更换、检验、拆除、加封及连接线等均由供电方办理,用电方需提供工作上的方便,并对用电计量装置负责保管。 4.供电方在用电方新装、换装及电能表强制检定站现场校验后的用电计量装置应加封。用电方应在工作凭证上签章。 5.供电方按规定对用电计量装置进行更换,并按规定周期委托电能表强制检定站进行校验。用电方发现用电计量装置有故障时应及时通知供电方,由供电方负责处理。 6.用电方认为供电方装设的计费电能表不准时,可按规定向电能表强制检定站提出校验申请。用电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在接到检验结果后15个工作日内,可向相关技术监督局申请检定。 五、电价及电费结算方式 1.计价依据及方式: (1)供电方根据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电方定期结算电费。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电价和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时,按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2)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实行单一制电度电价。工商业及其它用户中受电变压器容量在100kVA或用电设备装接容量在100kW及以上的用户,实行两部制电价。受电变压器容量或用电设备装接容量小于100千伏安的实行单一电度电价,条件具备的也可实行两部制电价。 (3)基本电价按最大需量计费的用户,按协议确定值计收基本电费,如果用户

供用电合同协议书

供用电合同协议书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供用电合同供电人:XXXXXXXX 用电人:XXXXXXXX 为明确供电企业(以下简称供电人)和用电户(以下简称用电人)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等规定,在供电人、用电人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本合同。 一、用电地址及用途 1、用电地址: XXX 2、用途:环境改造土建施工用电。 二、供电方式 供电人向用电人提供交流50赫兹电源,供电电压为380伏,从供电人白沙电厂3#炉低压室处接线供电。 三、用电计量 1、用电人申请用电容量为 26.7千瓦(KW),用电人负荷容量需发生变化时,必须事先向供电人提出申请,供电人按有关规定办理。 2、用电计量装置由用电人提供。 3、供电人对用电人的用电采取一套计量装置作为计算电费的基数。 四、电价及电费结算方式 1、电价暂按市场价0.8885元/千瓦时结算。在合同有效期内,遇电价和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则按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2、电费支付及收缴方式 供电人在工程完工后对用电人进行一次性抄表,并向用电人递交用电量及电费通知单,用电人将电费交至电厂财务,并向环境改造工程部及客户服务中心备案。 五、供用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供用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以3#炉低压室出线开关为分界点,分界点电源侧设施由供电人负责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侧用电线路及设施由用电人负责维护管理。

2、供电人、用电人分管的供用电设施,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如遇紧急情况而必须操作时,事后应及时通知对方。 3、遇系统故障、雷击故障等意外情况造成对用电人停电时,供电人应尽快恢复对用电人的供电。 4、在供电设施上发生的法律责任,以供电设施运行管理责任分界点为基准划分。供电人、用电人应做好各自分管的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安全责任 1、用电人不得将电源向外转供。 2、用电人必须合理安排用电负荷,使三相负荷尽量达到平衡。用电人的用电负荷发生较大变动时,应事先向供电人申请增容,以便供电人相应调整其保护装置和计量装置。用电人应积极配合供电方的负荷管理。否则发生设备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用电人负担。 3、为保证供电、用电的安全,供电人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用电人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用电人应予以配合。 4、用电人应坚持安全用电的原则,不得违章用电、违章操作、乱接电线(线路架设不规范)等,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概由用电人承担。 5、用电人在受电装置范围作业,不得影响其他用电人正常用电,如发生供电事故,概由用电人负责。 七、窃电处理 用电人不得有擅自拆动、绕过计量装置用电等窃电行为,否则供电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及白沙电力公司等有关文件法规处理。 八、违约责任 1、用电人有窃电行为者,供电人可停止供电。 2、因窃电行为等致使供电人停止供电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用电人负责。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供电人、用电人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依照本合同之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供用电合同协议书详细版

编号:________________ 供用电合同 供电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电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年 ______ 月______ 日 供电方: 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盖章) _________

单位地址: _________________ 用电方: 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盖章) _________ 单位地址: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年______ 月 ______ 日为了保证国家计划顺利地执行,明确供用双方相互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国供用电规则》和有关的法规,以及国家计划,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第一条供电方向用电方提供三相交流50 赫,电压为下列额定值的电力。 序号受电点地址受电电压值(伏) a. 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 b. 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 ; c. 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根据国家计划和电网的可供能力,商定年、月、日供应电力的数量,见附表 第三条用电方使用电力的时间为: 高峰时间:夏季 ____________ ,其他季 ___________ ; 低谷时间:夏季 ____________ ,其他季 ___________ ; 特殊设备用电时间:夏季 ______________ ,其他季_____________ ; 第四条供电的质量 1.根据电力系统的运行方式和用电方受电点在系统中的位置,商定受电点的受电电压为: a. ____________ 受电点_________ ,受电电压伏; b. ____________ 受电点_________ ,受电电压伏; c .受电点_______ ,受电电压 ______ 伏。 如变配电设备、系统运行方式和受电位置变动时应相应修订受电电压值。 2.根据用电方月平均率因数,受电点的供电电压与合同受电电压比较,允许变动的幅度为: 用电方月平均功率因数供电电压允许变动的幅度

用电协议书范本

用电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室内分布系统在甲方用电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供电单位及联系方式: 1、供电单位: 2、联系方式: 3、供电地址:(市、区、县、路、号、楼宇名称、竖井位置) 二、电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电费标准:元/度。 2、其他:乙方自行新装电表,该电表起始读数为零 3、支付方式: (1)乙方所发生的电费由甲方向供电部门统一交纳。 (2)乙方电费支付时间:每季度支付一次 双方根据电表读数,据实结算。 三、双方约定: 1、上述第二项第1款中的电费标准随电力部门的公示价格进行调整,该调整发生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2、乙方按照上述第二项第3款中规定的时间向甲方交纳电费。

3、在乙方按时向甲方支付电费的前提下,甲方应确保乙方基站的正常供电,不得随意停电。特殊情况下需停电预计在3小时以上时,甲方必须提前通知乙方,并由乙方为基站机房准备其他应急供电设备。 4、结算电费时,甲方提供电费往来收据,以及加盖公章的电费发票复印件。 5、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或手段给予乙方人员财物、回扣、手续费以及乙方人员不应得的其它各种利益。 6、乙方人员不得借婚、丧、嫁娶、过生日等事宜,接收甲方的变相送礼。不得接受甲方的吃喝、娱乐、洗浴、旅游等各种消费招待。 四、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五、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向甲方交纳电费超过三个月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逾期支付电费数额的千分之三。 2、由于甲方的过错或责任导致设备停电超过8小时,(电力部门正常检修停电除外)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赔偿,此时乙方有权拒绝向甲方支付部分或全部电费。 六、其他: 1、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居民供用电合同协议书范本

用电人: 供电人: 为明确供电企业(以下简称供电人)和居民用电户(以下简称用电人)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用电地址、容量和性质 1.用电地址:。 2.用电容量:千瓦。 3.用电性质:居民生活用电。 用电人不得擅自改变用电性质用电、向上述用电地址外转供电力,不得超过上述容量用电。 二、供电方式 供电人以交流 50 赫兹、电压□220 伏□380 伏电源向用电人连续供电。 三、计量装置 □单相智能电能表□三相智能电能表 四、用电计量 1.用电计量装置须经合法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后方可配置使用,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是用电人电费结算的依据。 2.供电人应按规定的周期校验、轮换计费电能表,并对计费电能表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计量失常时,应查明原因。 3.用电人认为供电人装设的计费电能表不准时,有权向供电人提出校验申请,在用电人交付验表费后,供电人应在7天内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通知用电人。如计费电能表的误差在允许范围内,

验表费不退;如计费电能表的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时,除退还验表费外,还应按规定退补电费。用电人如不愿向供电人申请电能表检验或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校验,供电人应予以配合。校验申请方应先行垫付校验费用。检验结论为合格的,校验费用由校验申请方承担,如不合格,由供电人承担校验费用并换装用电计量装置,但能证明因用电人使用、保管不当除外。 4.以下情形计量失准时,供电人、用电人按下列方式确定差额电量并退、补电费,但差额电量未确定前,用电人应按抄见电量如期交纳电费,误差确定后,再行退补。 (1)电能表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时,以“0”误差为基准,按验证后的误差值退补电量。退补时间从上次校验或换装后投入之日起至误差更正之日止的二分之一时间计算。 (2)计费计量装置接线错误的,以其实际记录的电量为基数,按正确与错误接线的差额率退补电量,退补时间从上次校验或换装投入之日起至接线错误更正之日止。 (3)其他非人为原因致使计量记录不准时,以用电人正常月份的用电量的平均值,确定计费电量差额。 五、电价 供电人按规定收取电费和随电征收的各项政府性附加费用,不得违规收费。执行政府电价主管部门制定的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用电人可选择执行以下第种电价,并按电价政策规定调整。 1.居民生活电价 2.居民生活分时电价 六、抄表和结算 1.供电人安排抄表周期为,抄表例日为。实际抄表例日以抄表通知所载明的日期为准。 2.供电人按照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和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电价,按抄表周期与用电人结算电费。 3.用电人可采取现金、委托银行代扣、自助交费及充值卡付费等方式,应当在抄表和电费结算当(次)月前向供电人足额交纳电费。 采用预付电费方式付费的用电人,根据智能电能表的计量计费提示功能或手机短信提示功能等,

供电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范本专业版

编号: _____________ 供电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武汉供电公司批准的供电方案(报装编号/传单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 ),经招投标程序及双 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报装用电工程,依照武汉供电设计院设计的方案进行设备选型、购置及施工。为

使工程顺利进行,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合国合同法》双方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质量: 4、工期: 5、工程主要内容和范围 本工程的供电方案报批程序(此方案必须满足本项目用电容量)和武汉供电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 纸的内容(不含开闭所及配电室土建工程)。 (1)开闭所及公用配电室的电气设计,专用配电室电气设计,变电站至开闭所外线设计及配电室低压出线设计。 (2)开闭所、公用配电室的高、低压柜、变压器、电缆、计量装置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 专用配电室的高、低压柜、变压器及箱式变压器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 (3)市电到开闭所外线工程的土建工程,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开闭所至各配电室的土建工程,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 (4)其余施工内容详见武汉市供电设计院设计图。 二、工程费用和付款方式: 1、根据供电方案及工程施工设计图,经公开招标,中标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 万元,大 写: _________ 。其中:清单包干价______ 万元,预留金____ 万,配电房土建费用_______ 万。(预留金为甲方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属甲方支配) 2、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总价的30%,合计人民币_______ 万元,大 写:________________ 。(设备订制款) 3、甲方按供电部门提供的交款清单全额支付,如设计费、施工费、检测费、调试费、安装费、 计量费及验收送电(因户主为江岸区房地产公司,此费用含在清单包干价中,如甲方交需从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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