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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中央银行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完整word版中央银行学题库附答案1

第一章中央银行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一、填空题 1.中央银行通过特定业务活动和法律授权的管理方式履行自己的职责,是一国或国家货币联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规范金融秩序和维护金融稳定的主管机构,也是国家最重要的_____________。 2.中央银行垄断货币发行权是_____________与流通和_______的基本保证。3._____________或_____________是触发经济危机的导火线,而要避免或减轻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应该由________承担最后贷款者的责任。 4.中央银行的最高权力,大致可归并为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这三个方面,其中________是权力的核心,是中央银行权威的象征。 5.中央银行的产生基本上有两条渠道:一是_____________;二是_____________。 二、单项选择题 1.1984年以后,我国中央银行的制度是( A ) A.单一一元式中央银行制度 B.单一二元式中央银行制度 C.复合式中央银行制度 D.准中央银行制度 2.最早的中央银行是( D ) A.阿姆斯特丹银行 B.威尼斯银行 C.米兰银行 D.英格兰银行 3.中央银行之所以成为中央银行,最基本、最重要的标志( B ) A.集中存款准备金 B.集中与垄断货币发行 C.充当“最后贷款人” D.代理国库 4.中国最早的中央银行是( A ) A.1905年满清政府的户部银行 B.1912年成立的中国银行 年新中国的中国人民银行 D.1948年南京政府的中央银行C.1928.5.什么确立了中央银行在金融体系中的核心和主导地位,确定了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实施金融监督管理的必然性与必要性。( C ) A.依法实施货币政策 B.代理国库 C.充当“最后贷款人”角色 D.依法金融监管 三、多项选择题 1.集中存款准备金的目的( ABC ) A.保证商业银行和其他存款机构的支付和清偿能力 B.调节信用规模 C.控制货币供应量 D.为政府融资 E.盈利 2.中央银行制度的类型有( ABCDE ) A.单一式中央银行制度 B.复合式中央银行制度 C.准中央银行制度 D.跨国式中央银行制度 E.二元式中央银行制度 3.中央银行的组织结构包括( ABE)

中央银行制度比较复习资料

中央银行制度比较复习资料 1.填空 1、 中央银行制度的组织结构:权力分配结构、内部职能结构、分 支机构设置 p23 2、 中央银行的最高决策权≠最终决策权 p5 3、 货币发行按其性质划分:经济发行、财政发行 p80 4、 央行发行准备金的种类:现金准备(包括黄金、外汇)、证券 准备(短期商业票据、财政短期国库券、政府公债) p82 5、 央行负债业务中央行票据的定义:中央银行债券是为调节金融 机构多余的流动性,而向金额机构发行的债务凭证。中央银行 债券发行时可以回笼基础货币,到期则体现为投放基础货币。 特殊性:一是期限较短,二是其目的是为了实现金融宏观调控 而发行。发行中央银行债券是中央银行的一种主动负债业务, 其实施对象主要是国内金融机构。P88 6、 央行能否控制货币(货币供给是否是外生变量):p189 货币供给是内生变量:指货币供给主要是由经济体系中的收入、储蓄、投资、消费等实际经济变量和微观经济主体的行为决定的,而不是由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决定的。 货币供给是外生变量:指货币供给主要不是由经济体系中的实际变量和微观经济主体行为决定的,而是由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决定的。 中央银行可通过各种货币政策措施的使用来调控货币供给量,即认为货币供给是外生决定的。(央行能否控制货币) 7、 央行的统计信息体系主要包括:金融统计、景气调查 p156 8、 可供选择的中介指标主要有:货币供给量、利率、(贷款量、 汇率)p202 9、 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可选择的主要操作指标:准备金、基础货 币。 P205 10、货币政策工具分为: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再贴现政策、公开市场业务。P216 11、金融监管与货币政策异同:(1)着眼点存在差异(2)运用的工具

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制度四

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制度四 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了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的中央银行,是国家领导、管理金融业的职能部门。为了有效地履行中央银行的各项职能,规全行的财务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国家有关财经规定,制定的制度。 (七)印刷费 核算各种帐表、凭证、资料的印刷费以及包装运送费等。 (八)业务宣传费 核算开展业务宣传支付的宣传费、广告费、宣传用品的购置费等。业务宣传费在核定的指标据实列支,不得突破。 (九)租赁费 核算租借办公用房、交通工具及其他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租金,不得假租赁之名,搞以租代建,以租代购。 (十)修理费 核算房屋、运输工具及其他机具设备的大、中、小修理费。 (十一)金银业务支出 核算金银收售过程中发生的降色、降秤损失及有关开支。 (十二)手续费支出

核算办理业务支付的手续费和对金融机构代理人民银行业务支出的手续费。 (十三)证券业务支出 核算人民银行在公开市场上吞吐政府债券及其他特定的债券的支出。 (十四)咨询费 核算聘请经济技术顾问、法律顾问支付的咨询费。 (十五)其他业务支出 核算诉讼费、公证费、审计费等不属于上述的支出。 五、管理费科目 (一)会议费 核算各种会计支出的会场租金,参加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费等。 (二)旅差费 核算因公出差和调干(包括家属)按规定标准报销的车船、飞机费、出差补助费、住宿费、市交通费、交通费补贴以及职工探亲和经批准外地就医的车船费,市出差的误餐补助费。参加学习、进修、培训人员的伙食补贴费等。差旅费标准参照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情况确定。 (三)劳动保护费

核算按规定开支的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及保健费。 (四)水电取暖费 核算营业办公所支付的水电费及电子设备运转中耗用的水电费。取暖所需燃料费,修理取暖制冷用具以及季节性临时锅炉工工资等。 (五)低值易耗品购费 核算按规定属于低值易耗品的物品的购置及修理费。 (六)保险费 核算财产参加保险按规定支付的保险费。 (七)职工工资 核算按国家工资制度规定发放给职工的工资(含责任目标津贴、奖金、特殊岗位津贴及其他补贴等)。 (八)工会经费 核算按职工工资总额2%计提拨交工会使用的工会经费及补贴。 (九)职工教育经费 核算干部培训费以及职工政治、业务、技术学习统一购买书籍及资料费等。 (十)职工福利费

中央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第一章中央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教学目的与要求: (一)探索中央银行制度演变的规律性; (二)把握现代中央银行的特征; (三)掌握中国中央银行制度产生发展的基本情况; (四)理解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必要性。 (一)探索中央银行制度演变的规律性; 中央银行制度基本设立时期的主要特点(规律性)有: 1、由普通银行自然演进。早期的中央银行大多数是由普通商业银行经过长期演变而成的。一般称之为自然演进型中央银行。 2、逐步集中货币发行。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自然演进的过程是一个逐步集中掌管货币发行权的过程。 3、对一般银行提供服务。早期中央银行都为商业银行提供贷款、票据交换和资金清算服务,最终成为全国统一的银行清算中心。 (二)把握现代中央银行的特征; 当代中央银行制度的发展有这样几个重要特征: 1、国有化成为设立中央银行的重要准则。 2、实行国家控制是各国中央银行的重要准则。 3、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成为中央银行的重要职责。 4、中央银行间的国际合作日益加强。 (三)掌握中国中央银行制度产生发展的基本情况; 我国中央银行简史:1904年大清帝国建立户部银行,1926年12月孙中山在武汉建立中央银行,1928年11月1日蒋介石政府在上海建立中央银行,1932年2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正式营业。1948年12月1日在石家庄成立中国人民银行。 改革开放前中国中央银行的主要缺陷:政企不分,不利于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统一核算,吃大锅饭,不利于调动各级银行的积极性;缺乏独立性,不利于对宏观经济的调控。1979~1983年的中国人民银行是一种混合式的中央银行制度;1983~1992年金融改革的重要意义:集中资金进行重点建设,加强对宏观的经济的调节和控制,进一步搞活经济和稳定货币流通。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金融体系。1993年以来的中国人民银行按照规范化、法制化、现代化的方向发展 (四)理解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必要性。 中央人民银行作为我国的中央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这是中国金融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其意义在于: 1、集中资金进行重点建设。 我国中央银行成立后,着重研究宏观调控国民经济问题,并用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控制各专业银行信贷资金的使用,把握信贷资金的投向和投量,这是防止资金分散和盲目使用,从而确保重点建设十分有效的措施。 2、加强对宏观经济的调节和控制。 为了使各专业银行的经营活动符合宏观经济发展的要求,客观上需要有一个超脱日常业务和银行自

中国中央银行制度简史

中国中央银行制度简史 中国通商银行简称通商银行,系督办全国铁路事务大臣盛宣怀奏准清廷后,于1897年5月27日在上海成立,它是中国人自办的第一家银行。通商银行名为商办,实系奉旨设立的官商性质,规定“权归总董,利归股商。通商银行创立时,招商股500万两,先收半数250万两,并商借度支部库银100万两,议分5年摊还,纯留商股。此时,中国无银行法令及成规可援,故一切组织管理及营业规则,皆参照外商银行成例办理。 ?通商银行成立之初,国家即授予发行银元、银两两种钞票的特权,以为民用,使为整理币制之枢纽,至此国中始见本国纸币与外商银行之纸币分庭抗礼,金融大权,不复为外商银行所把持。除发钞外,该行并代收库银,全国各大行省,均先后设立分行,重要者计有北京、天津、保定、烟台、汉口、重庆、长沙、广州、汕头、香港、福州、九江、常德、镇江、扬州、苏州、宁波等处,业务极一时之盛。1900年,八国联军攻占北京,京行首遭焚毁,天津分行亦随之收束,业务渐告不振。到1905年只剩下北京、汉口两个分行和烟台一个支行了。 ?户部银行 ?1905年,经财政处奏准,清政府在北京设立“户部银行”,这是我国最早由官方开办的国家银行,也是第二家现代化银行。1908年2月,经度支部(户部)奏准,户部银行又改称“大清银行”(也叫“京师总行)。大清银行在上海、天津、汉口等地设立了二十家分行。大清银行为股份有限公司,资本一千万两白银,分为十万股,分别由国家和私人各认购五万股。大清银行除经营一般银行业务外,还兼有发行纸币、经管国库等权项。 ?交通银行 ?1908年3月4日,交通银行开业,总行设在北京,负责发行货币和经办铁路、轮船、电报、邮政等部门的一切收支,与大清银行共同分担中央银行的职能,交通银行是中国早期四大银行之一,也是中国早期的发钞行之一。 ?1909 年6 月,清政府颁布《通用银钱票暂行章程》,将纸币发行大权集中于大清银行。1912年2月5日大清银行改称“中国银行” ,在上海汉口路3号大清银行旧址开始营业,大清银行历史结束。1913 年交通银行改组后获得分理金库的特权,1914 年制定的《交通银行则例》进一步明确了其国家银行的特权,与中国银行(占绝对优势地位)一起成为北洋政府的中央银行。?1924 年和1926 年孙中山领导的广州革命政府分别在广州和武汉成立了中央银行。 ?1924年国民政府在南京成立。1927年10月颁布了《中央银行条例》,之后在1928年10月又颁布了《中央银行章程》,同年11月1日正式成立了中央银行,总部设在上海。作为国家银行,其宗旨是统一币制、统一金库及调剂金融,享有经理国库、发行兑换券、铸造和发行国币等特权。1935年5月23日,国民政府立法院通过了《中央银行法》,进一步明确了中央银行是国家银行,隶属于总统府,总行由上海移至南京。之后在1935年11月进行了币制改革,放弃了银本位制,规定中央银行、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发行的货币为法币。 ?1939年成立了四联总处。1939年又颁布了《国库法》,中央银行取得了代理国库的权力。?1942年6月,中央银行开始集中各银行的存款准备金,此外,中央银行还统一外汇管理。1942年7月1日起,中央银行成为了全国唯一的货币发行银行。 ?中央信托局 ?1934年8月,为了因应对日抗战紧急需要,国民政府训令中央银行设立“中央信托局筹备处”负责筹备创立中央信托局,同时命令央行全部拨充中央信托局成立所需资本总额国币一千万元。1935年10月1日,中央信托局正式成立,定位为中央银行之附设机构,总局设于上海;当时的中央信托局与央行关系密切,被合称为…行局一家?。1942年6月,《中央信托局章程》修正,其第一条明定:“中央银行遵照国民政府训令,特设中央信托局经营信托业务。”

第8章中央银行制度

第8章中央银行制度 1.中央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中央银行是指在一国金融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代表国家发行通货、制定和执行货币金融政策、处理国际性金融事务、对金融体系实施监管的特殊金融机构。 1.1中央银行产生的客观经济基础 1.1.1统一银行券发行与流通的需要 1.1.2集中统一票据交换与清算的需要 1.1.3保证银行支付能力的需要 1.1.4政府融资和代理国库的需要 1.1.5政府从事金融监管的需要 1.2中央银行的演变 中央银行的产生一般有两条途径: 一是由资本实力雄厚、社会信誉卓著、与政府有特殊关系的大商业银行逐步缓慢发展演变而成。 二是由政府出面通过法律规定直接组建一家银行作为一国的中央银行,典型代表是日本银行等。 1.2.1中央银行的形成与推广 1.2.2中央银行的强化 1.3中国人民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2.中央银行的性质和职能 2.1中央银行的性质 中央银行的性质是指中央银行自身所具有的特有属性。它是由其业务活动的特点和所发挥的作用决定的。中央银行在一国金融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是一国金融运行的中心。 中央银行是具有特殊性质的金融机构,通过办理具体的金融业务,履行国家赋予的金融管理的职责。但是,中央银行不是普通的金融机构,作为银行的银行,其经营目标、服务对象等方面与普通商业银行有明显区别。 中央银行是保障金融稳健运行、调控宏观经济的国家行政机关。中央银行作为管理机关,又不同于一般的国家行政管理机构,有其特殊性,具体体现在:第一,中央银行对金融和经济的管理调控基本上是采用经济手段;第二,中央银行宏观调控必须通过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实现;第三,中央银行在政策制定上具备一定的独立性。 2.2中央银行的职能 中央银行的职能是中央银行的性质在其业务活动中的具体体现。 2.2.1中央银行是发行的银行 中央银行作为发行的银行,是指中央银行被国家赋予了集中与垄断货币发行的特权,是国家唯一的货币发行机构,这是中央银行发挥其全部职能的基础。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发行管理制度(试行)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发行管理制度(试行) 【法规类别】银行业务 【失效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0)第2号――废止《汇兑结算会计核算手续》、《关于追回银行被抢、被盗、被骗、贪污、丢失库款和金银处理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日期】1988.03.30 【实施日期】1988.07.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E0303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发行管理制度(试行) (1988年3月30日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货币发行集中统一原则,保证国家货币发行计划的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专业银行(包括其他金融机构,下同)与人民银行发生货币发行业务往来,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唯一的货币发行机关。人民币是我国唯一合法货币。严禁任何其他部门发行任何货币、变相货币。 第四条货币发行管理是为调节货币流通,稳定货币,为国民经济发展服务的。所有经办现金业务的专业银行,均应按人民银行货币发行管理的要求提出报告和提供数据资料。 第二章基本任务 第五条货币发行管理是人民银行的一个重要职责。其基本任务是: (一)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提出货币发行计划,报经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二)研究货币发行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为调节货币流通和制订货币发行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根据国务院批准的货币发行计划,编制货币需要量计划; (四)根据国务院的决定,组织办理新版人民币的发行和旧版人民币的回收工作;(五)根据市场货币流通状况,编制、执行、调整发行基金调拨计划和损伤货币销毁计划,调节市场流通货币的面额结构,组织专业银行办理货币兑换和挑剔业务; (六)制定货币发行业务有关的规章规定; (七)宣传国家货币发行政策,组织反假人民币工作; (八)办理人民币发行基金的保管、调运、销毁及核算业务; (九)办理专业银行存取现金业务; (十)监督、检查、协调专业银行的现金出纳业务。

第一章 中央银行制度1

中央银行练习与答案(第一章) 第一章中央银行制度1 一、选择题 1.从世界范围看,最早发行银行券和办理证券抵押贷款业务的银行之一是(B) A.英格兰银行 B.瑞典银行 C.普鲁士银行 D.布鲁克林银行 2.按照中央银行的基本性质鱼特征及其在世界中央银行制度形成的过程中的历史作用来看,最早全面发挥中央银行功能,并且在19世纪出现的多次经济金融危机中,通过提供贷款有力地支持其他银行,充当了“最后贷款人的角色”,同时也具有了相当程度的金融管理机构的是(A) A.英格兰银行 B.丹麦银行 C.美国第一银行 D.瑞典银行 3.(B)于1913年建立,是真正全面具有中央银行职能,标志着中央银行初建阶段的基本结束。 A.法兰西银行 B.美国联邦储备体系 C.德国国家银行 D.美国第二银行 4.关于中央银行制度的普及与发展,下面表述不正确的是(B) A.第一阶段(1921年至1942年)新建或改建的中央银行,大多数是借助于政府的力量并 根据前一时期中央银行创设和发展的经验直接设计而成。 B.第二阶段(1944年至20世纪70年代初)中央银行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欧 美国家中央银行以私有化为主要内容的改组和加强;二是亚洲、非洲等新独立的国家普遍设立中央银行。 C.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欧美国家的中央银行发展主要体现在改组和加强上,美洲少数 前期未设立中央银行的国家在这一时期基本上也都建立了自己的中央银行。 D.其余绝大多数亚洲和非洲国家的中央银行都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成立的,其中许多国家是在摆脱了宗主国或殖民者通知获得独立后,把中央银行作为民族独立和国家主权的主要标志而设立的。 5.关于中国早期中央银行制度的发展,下面表述错误的是(D) ○1为整理币制,1904年由户部奏准清政府设立户部银行,为官商合办,1905年8月在北京开业,成为中国最早出现的具有部分中央银行只能的国家银行,在1908年7月更名为大清银行。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大清银行改组成为中国银行。 ○21908年3月4日,清政府批准成立交通银行,性质明确为商业银行。1913年10月,北洋政府规定,交通银行发行兑换券,“照中国银行兑换券章程一律办理”,同时取得了法偿货币的资格以及“分理国库”的特权。 ○31924年8月孙中山在广州组建国民革命政府,成立了国民革命政府的中央银行。1926年北伐军攻占武汉,同年12月在武汉成立了中央银行。在广州和武汉成立的这两家中央银行存在的时间都很短,开始真正行使中央银行的基本职能。 ○4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制定了《中央银行条例》,于1928年11月新成立了中央银行,官商合办,总部设在上海。该行被授予经理国库和发行钞票的特权,并在全国各地设立分支机构,行使中央银行的职权。 ○5原来武汉的中央银行,在1929年和1933年分别改为中央银行的分行和武汉省银行。○61928年中央银行成立后,国民政府同时对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进行了改组,这时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仍享有货币发行权,。 ○71935年12月国民政府实行币制改革,规定以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三家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知识点

中国人民银行(简称央行或人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于1948年12月1日组成。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位于北京,2005年8月10日在上海设立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中国人民银行1948年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合并组成 中国人民银行标志 的。1983年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国家中央银行职能。含金融风险防范与化解、统计数据、银行卡、金融规章、反假货币工作、公告栏等。 一、基本资料 中国人民银行(简称央行或人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于1948年12月1日组成。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分别位于北京和上海,2005年8

月10日在上海设立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1998年年末,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对其内部管理架构实施了重大改革,设立了9个具有跨行政区域管辖职责的分行,各省除金融服务类工作组 中国人民银行 织管理职责由省会城市中心支行承担外,其余金融监管、货币政策类以及内部管理类工作组织管理职责全部由所在区域分行承担,央行管理体制改革措施在实施一段时间之后,因管理环节增加而产生的问题不断暴露,遭受了央行内部人士、业内人士以及各地政府部门的普遍诟病。 2001年起,原由分行承担的各项业务管理工作职责在人民银行总行的统一组织下,陆续划归各省会城市中心支行承担,从业务角度评价,1998年起实施的央行管理体制改革没有获得成功。目前,各分行仍然掌握着辖区内重要职务的人事任免权力。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从2009年7月开始的试点城市,扩大到全国20个省市自治区,扩大后城市的进出口量占全国的90%。 二、法律地位

二元式中央银行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二元式中央银行制度 篇一:美国为什么实行二元制的中央银行制度 美国为什么实行二元制的中央银行制度 二元式中央银行制度(dualcentralbanksystem)是指在 一国国内建立中央和地方两级中央银行机构,中央银行机构是最高权力或管理机构,但地方级机构也有一定的独立权力。这是一种带有联邦式特点的中央银行制度。该制度一般具有权利与职能相对分散、分支机构较少等特点。 美国实行二元制的中央银行制度有着深层次的历史原因,美国人崇尚自由竞争,反对任何形式的中央集权体制,认为建立中央银行违背宪法精神。美国之前的第一第二国民银行都因为和美国自由放任的思想从冲突被联邦政府干预 而倒闭了,因此美国直到1913年没有中央银行。 1907年美国爆发银行危机让美国人意识到只有建立中 央银行才能保证金融的稳定,政府开始考虑建立中央银行,派专家学者到欧洲考察学习,回国后开会讨论:最初提案是建立一个统一的全国储备协会实行总分行制度,但是南方和西部地区不同意,要求建立五十个或者更多拥有自治权力的

地区联邦储蓄,理由是美国幅员辽阔,地区差异大,不同地区需要不同的金融制度。最终在各方利益折衷平衡的基础上形成了建立若干地区联邦储备银行和联邦备委员会的设想,并通过1913年的《联邦储备法案》得以确立,1914年就正式施行了,也就形成了美国今天的二元制的中央银行制度。 篇二:中央银行制度形成 中央银行制度形成 中央银行制度形成 (一)中央银行的产生 1.中央银行制度形成的客观必要性 18—19世纪产业革命推动了商业银行发展,促进了资本主义繁荣,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需要一个统一的金融机构来解决: –银行券的发行问题,分散发行造成的混乱导致金融危机频繁发生客观要求由享有较高信誉的大银行集中统一发 行 \ –票据交换和清算问题,债权债务关系复杂化要求建立一个全社会统一而有权威的、公正的清算机构来解决票据交换和清算问题 –最后贷款人问题,在商业银行资金调度不灵,客观上需要一个统一的金融机构作为众多银行的后盾,提供资金支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统计新制度通知

关于2015年统计数据报送的补充说明 24家主要金融机构,各地人民银行: 2015年统计制度文已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15年金融机构金融统计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2014】393号,印发日期:2014年12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存贷款统计口径的通知》(银发【2015】14号,印发日期:2015年1月14日)。 现根据大家反馈的问题就数据报送做以下补充说明: 1.报数时间调整:月报一、二批次结转数和1月份数据同时修订,提交修订申请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27日12:00,报送截止日期修改为2015年2月28日。其他报数时间严格按照制度文执行,具体报送日历见数据集中系统公告中“金融统计数据采集时间安排表”。 2.增加部分表单报送结转数:除制度文中提到的需要报送结转数的表单,以下表单也需要报送结转数:中长期贷款按实际投向(A1464,A2464);农村信用社(农商行/农合行)专项统计(A3322)。 3.委托贷款专项统计表(A3411)在月报一批结转报送。 4.为做好存贷比统计监测,增设月报附报各项存款、各项贷款与相关调整项等统计指标。月报附报各项存款、各项贷款均需按照新口径报送(见银发[2015]14号);统计机构范围:报送县及以上分支机构数据,其中调整项建议由总行统一报送;报送内容:境内汇总数据(不含境外分支机构数据)。小额贷款公司不需报送。 5.人民银行金融统计监测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16日晚将按新制度完成调整,17日起大家即可使用,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和我们联系。

6.请各地人民银行注意,因助学贷款(表单:A1461)、下岗失业人员贷款专项统计(表单:A1462)、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统计表(表单:A3321)从2015年开始均调整为季报一批报送。系统将于16号下午对这三个表单合法性等调整到位,如果截止到16号下午17:00前尚未报送12月31日季报的金融机构报送12月31日季报时,系统合法性将会显示少报,请各地人行系统管理员进行维护(即加中止日期)通过;但是务必注意,3月份报送季报一批结转数据时这三个表单照常报送,请各地人行系统管理员进行维护,防止漏报。对截止到16号下午17:00前已报送季报的金融机构则不存在此问题。 7.贷款变动因素专项统计(A3412)部分指标是不用报送数据的(制度中的备注已标明),如果报送了数据,系统校验将不能通过。 另,人民银行总行正在系统中修订2015年报表,相关修订情况将在结转数据报送前公告,请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按后续公告要求做好自身的报表修订等工作。 调查统计司货币统计处 2015-1-16 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调整金融机构存贷款统计口径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为适应我国金融创新的发展,全面真实地反映金融机构存贷款业务的发展及变化,人民银行决定调整金融机构存贷款统计口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中国人民银行信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信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人民银行信息安全管理,防范计算机信息技术风险,保障人民银行计算机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和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金融机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暂行规定》等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信息安全管理,是指在人民银行信息化项目立项、建设、运行、维护及废止等过程中保障计算机信息及其相关系统、环境、网络和操作安全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第三条人民银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总行统一领导分支机构和直属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安全管理,负责总行机关的信息安全管理。分支机构负责本单位和辖内的信息安全管理,各直属企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的信息安全管理。 第四条人民银行信息安全管理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单位与个人信息安全责任制。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人民银行总行机关、各分支机构和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各单位”)。所有使用人民银行网络或信息资源的其他外部机构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组织保障

第六条各单位应设立由本单位领导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计算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本单位科技部门,负责协调本单位及辖内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决策本单位及辖内信息安全重大事宜。 第七条各单位科技部门应设立信息安全管理部门或岗位。总行机关、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科技部门配备专职信息安全管理人员,实行A、B岗制度;地(市)中心支行和县(市)支行设立信息安全管理岗位。 第八条除科技部门外,各单位其他部门均应指定至少一名部门计算机安全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安全管理,协同科技部门开展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人员管理 第九条各单位工作人员根据不同的岗位或工作范围,履行相应的信息安全保障职责。 第一节信息安全管理人员 第十条各单位应选派政治思想过硬、具有较高计算机水平的人员从事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凡是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受到过处罚或处分的人员,不得从事此项工作。 第十一条各单位信息安全管理人员应经过总行或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组织的专业培训与审核,培训与审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上岗后,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信息安全专业培训。

中央银行制度类型

中央银行的制度类型有哪些 虽然目前各国基本上都实行中央银行制度,但并不存在一个统一的模式。归纳起来,大致有单一式中央银行制度、复合式中央银行制度、准中央银行制度、跨国式中央银行制度四类,其中大多数国家采用单一式中央银行制度。 单一式中央银行制度是指由国家建立单独的中央银行机构并使其全面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制度。 复合式中央银行制度是指国家不专门设立专司中央银行的职能机构,而是由一家集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职能于一身的国家大银行兼行中央银行职能的中央银行制度。 准中央银行制度是指国家不设通常完整意义上的中央银行,而设立类似中央银行的金融管理机构执行部分中央银行的职能,并授权若干商业银行也执行部分中央银行职能的中央银行制度; 跨国中央银行制度是指由若干国家联合建立一家中央银行,由这家中央银行在其成员国范围内行使全部或部分中央银行职能的中央银行制度。篇二:中央银行制度的类型和结构第三章中央银行制度的类型和结构 1制度类型 一、单一式中央银行制度 概念:是指国家建立单纯的中央银行机构,使之全面行使中央银行职能,领导全部金融事业的中央银行制度。 是目前世界各国所采用的最主要、最典型的类型。 (一)一元式中央银行制度 概念:是指一国只设立一家统一的中央银行,行使中央银行的权利和履行中央银行的全部职责。 (二)二元式中央银行制度 概念:是指在一个国家内设立一定数量的地方中央银行,并由地方银行推选代表组成在全国范围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机构,从而形成由中央和地方两级相对独立的中央银行机构共同组成的中央银行体系。 二、复合式中央银行制度 概念:国家不单独设立专司中央银行职能的中央银行机构,而是由一家集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职能于一身的国家大银行兼中央银行职能的中央银行制度。 三、准中央银行体制 概念:是指国家不设通常意义上的完整的中央银行,而设立类似中央银行的金融管理机构,执行部分中央银行职能,或者由政府授权某个或几个商业银行承担部分中央银行的职能。 四、跨国中央银行体制 概念:是指若干国家联合组建一家中央银行,在成员国范围内行使全部或部分中央银行职能。 2资本结构类型 一、全部股份为国家所有 国有化有两条途径。 历史悠久的中央银行大部分是从商业银行演变而来,其资本最初也为私人所有。在中央银行的长期发展和演变过程中,国家为了加强对经济的干预,认为排除私人资本更有利于为国家整体经济目标服务,逐步实行国有化。 特别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掀起了中央银行国有化的高潮。而在这个时期新成立的中央银行大多是由国家出资建立的。 二、公私股份混合所有 公私股份混合所有的中央银行也可以称为半国有化中央银行。其资本金的一部分为国家所有,另一部分由私人所有,国家持有的股份一般占资本总额的一半以上。

中国中央银行制度的产生与发展历程

《中央银行学》课程作业 题目:中国中央银行制度的产生与发展历程

中国中央银行制度的产生与发展历程 【摘要】自17世纪中央银行的出现至今已经有三百多年的历史,随着金融活动成为现代经济的核心,中央银行的作用日益突出。目前,中央银行制度已成为一国最基本的经济制度之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在宏观调控体系中的作用将更加突出。 【关键字】中国;中央银行制度;产生与发展 一、产生历程 清末(1905年)由官商合办的户部银行,是我国最早的中央银行。然而依据史料,我们可以发现,山西商人于清朝年间在归化城设立的宝丰社,无论从职能作用还是制度结构来看,都具有现代中央银行的特征,可以被认为是我国中央银行制度的雏形,为我国中央银行制度的研究开辟了新的天地。 明清时代随着山西货币经营业的发展,出现了许多金融机构,为了行业协调和管理,他们自发创造了很多同业行会,或地域、乡谊性的会馆,归化城(呼和浩特)的宝丰社即为其一。《绥远志通稿》记载:“清代归化城商贾有十二行,相传由都统丹津从山西北京招致而来,……银钱两业遂占全市之重心,而操其计盈,总握齐权,为百业周转之枢纽者,厥为宝丰宝。社之组设起于,今无可考,在有清一代始终为商业金融之总汇。”可见,晋商行会——宝丰社,在当时的归化城金融业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清政府时期的中央银行户部银行是1905年清末官商合办的银行,它是模仿西方国家中央银行而建立的我国最早的中央银行。1908年户部银行改为大清银行。 (2)孙中山创立的中央银行 1924年8月,孙中山领导的广东革命政府在广州创立中央银行。1926年7月,国府移迁武汉,同年12月在汉口设中央银行。 (3)国民党时期的中央银行 1928年11月,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中央银行,总行设在当时全国的经济金融中心上海,在全国各地设有分支机构,行使中央银行职责。 (4)革命根据地的中央银行 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共产党在建立根据地以后,就成立了人民的银行,发行货币。1932年2月1日,苏维埃国家银行正式成立,苏维埃国家银行还在各地设分支机构。1948年12月,成立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是1948年12月1日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合并组成的。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国家中央银行职能。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至此,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以法律形式被确定下来。

中央银行学,课后习题答案。

第一章中央银行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五、简答题 1. 作为“银行的银行”,中央银行的这一职能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 中央银行作为“银行的银行”,是指中央银行只与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发生业务往来,并不与工商企业和个人发生直接的信用关系。而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的活动施以影响也主要是通过这一职能实现的。这一职能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 1)集中存款准备金。( 2)充当最 后贷款人。( 3)组织、参与和管理全国的清算。 2. 为什么说中央银行是“政府的银行”? 中央银行是“政府的银行”是指中央银行代表国家制定和执行金融政策,代为管理国家财政收支以及为国家提供各种金融服务。这一职能主要表现在中央银行代理国库、代理发行政府债券、为政府筹集资金、代表政府参加国际金融组织和各种国际金融活动、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等几个方面。 3. 如何认识中央银行的性质? 中央银行的性质一般表述为:中央银行既是为商业银行等普通金融机构和政府提供金融服务的特殊金融机构,又是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监督管理金融业、规范和维护金融秩序、调控金融和经济运行的宏观管理部门。中央银行之所以是特殊的金融机构,是因为中央银行在业务经营目标、经营对象和经营内容上与普通的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有着本质的区别。中央银行之所以是宏观管理部门,是因为中央银行是国家管理金融、制定和执行金融政策、控制和调节信用活动的重要工具。 4.什么是复合式中央银行制度?其代表有哪些?复合式中央银行制度是指国家不单独设立专司中央银行职能的中央银行机构,而是由一家集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职能于一身的国家大银行兼行中央银行职能的中央银行制度。这种中央银行制度往往与中央银行初级发展阶段和国家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相对应,前苏联和 1990 年前的多数东欧国家即实行这种制度。中国在 1983 年前也实行这种制度。 六、论述题试论述中央银行产生的客观经济原因。 (1)关于信用货币的发行问题。与金属货币相比较,银行券已是一种信用货币,它的流通支付能力取决于其兑换金属货币的能力,即取决于发行银行的信誉。这便是中央银行产生的基本经济原因之一。(2)关于票据交换和清算问题。这是中央银行产生的又一个基本经济原因。(3)关于银行的支付保证能力问题。( 4)关于金融业的稳健运行问题。这便是中央银行产生的再一个基本经济原因。( 5)关于政府融资问题。为了保证和方便政府融资,发展或建立一个与政府有密切联系、能够直接或变相为政府筹资或融资的银行机构逐步成为政府要着力解决的重要问题,这也是中央银行产生的基本经济原因之一。 上述诸多方面提出的客观要求直接推动了中央银行的产生。但这些客观要求并非是同时提出的,其迫切程度也并不是完全相等,因此,中央银行的形成与发展也经历了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 第二章中央银行在现代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 五、简答题 1.如何看待中央银行在现代经济体系中的作用和地位? 中央银行在社会经济体系中处于一个很重要的特殊地位。作用:( 1)从经济体系运转看,中 央银行为经济发展创造货币和信用条件,为经济稳定运行提供保障。(2)从对外经济金融关系看,中

中国中央银行制度

中国中央银行制度 摘要:中国中央银行制度的建立与发展;中国央行制度的特点与存在的问题;中央银行的宏观经济分析;中国人民银行职能转换与强化的方向与措施;解决中国地方债应先改革银行。 一、中国中央银行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1948年12月1日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合并组成的。1983年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国家中央银行职能。含金融风险防范与化解、统计数据、银行卡、金融规章、反假货币工作、公告栏等。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政府的一个组成部门,从而决定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必须服从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中国人民银行的这个性质决定其不具有绝对的独立性。因为我国经济正在从传统的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从宏观到微观需要改革的部分很多中国中央银行制度的真正发展是从改革开放开始的。从1979年起,我国开始从机构体制上打破人民银行大一统的格局。1979年1月了加强对农村经济的扶持,恢复了中国农业银行。同年3月,为了适应对外开放和国际金融业务发展的新形

势,中国银行成为国家指定的外汇专业银行。1984~1994年,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正式成立,逐步形成以中央银行为核心、以专业银行为主体的银行体系。1983年9月17日,国务院作出《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1984年1月,中国工商银行正式成立,承担原中国人民银行的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至此,中国人民银行的商业性业务基本剥离,正式成为我国的中央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则成为规模最大的专业银行,负责工商企业贷款,作为配套措施,中国建设银行从财政部分离,负责基本建设贷款,中国农业银行则负责农村服务贷款。 二、中国央行制度的特点与存在的问题 我国实行的是单一式中央银行制度,单一式中央银行制度是指在一国的首都或某个主要城市设立总行,根据客观经济的需要在国内设立若干分支机构,形成总行对分行垂直领导的统一中央银行制度。这种制度的特点表现为权力高度集中,决策时滞短、职能完善和组织结构齐全。中国人民银行自1984年专门从事我国中央银行职能以来,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逐渐提高,作用日渐显现,成就是非常明显的,也是大家有目共睹;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和我国金融改革的逐步深化,要建立健全我国真正的中央银行制度,我们还必须正视人民银行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中的各种问题,全面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作为发行的银行存在的问题 1、高度的计划性与发行的分散性并存;

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调查实施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调查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反洗钱调查程序,依法履行反洗钱调查职责,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省一级分支机构调查可疑交易活动适用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所称中国人民银行及其省一级分支机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上海总部,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 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省一级分支机构实施反洗钱调查,应当遵循合法、合理、效率和保密的原则。 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省一级分支机构实施反洗钱调查时,金融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不得拒绝或者阻碍。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拒绝、阻碍反洗钱调查,拒绝提供调查材料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调查人员违反规定程序的,金融机构有权拒绝调查。 第五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省一级分支机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反洗钱调查或者采取临时冻结措施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调查范围和管辖 第六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省一级分支机构发现下列可疑交易活动,需要调查核实的,可以向金融机构进行反洗钱调查: (一)金融机构按照规定报告的可疑交易活动; (二)通过反洗钱监督管理发现的可疑交易活动; (三)中国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县(市)支行报告的可疑交易活动; (四)其他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通报的涉嫌洗钱的可疑交易活动; (五)单位和个人举报的可疑交易活动; (六)通过涉外途径获得的可疑交易活动; (七)其他有合理理由认为需要调查核实的可疑交易活动。 第七条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对下列可疑交易活动组织反洗钱调查: (一)涉及全国范围的、重大的、复杂的可疑交易活动;

中国人民银行规章制定程序与管理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规章制定程序与管理规定 【法规类别】法规规章制定与发布 【发文字号】中国人民银行令[2018]第3号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日期】2018.09.30 【实施日期】2018.1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中国人民银行令 ([2018]第3号) 为加强对中国人民银行规章的管理,规范规章的制定、备案、解释和清理等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规章制定程序与管理规定》,已经2018年8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第7次行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行长易纲 2018年9月30日 中国人民银行规章制定程序与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中国人民银行规章的管理,规范规章的制定、备案、解释和清理等工作,保障规章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国人民银行规章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解释、修改、清理、备案等事项,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制定规章,应当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体现全面深化改革精神,科学规范行政行为,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确定的立法原则,符合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上位法的规定。 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中国人民银行的权力或者减少法定职责。 第四条制定政治方面法律的配套规章和涉及金融体制改革、金融对外开放等重大经济社会方面的规章,应当在起草过程中按规定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党委报告。 第五条规章的名称一般为“规定”、“办法”,不得称“法”、“条例”。 第六条涉及下列事项,原则上应当制定规章: (一)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二)设定行政处罚,或者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三)委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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