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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2019修订内容(简版)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2019修订内容(简版)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2019修订内容(简版)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 50688-2011

局部修订条文(2019)

7.2.1 防撞护栏防护等级分为六级,各等级的碰撞条件与设计防护能量应符合表7.2.1 的规定。

注:设计交通量中,大型货车(总质量大于或等于25t )自然数所占比例大于20%时,防撞护栏应符合公路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7.2.2 在综合分析城市道路线形、设计速度、运行速度、交通量和车辆构成

等因素的基础上,当防撞护栏的设计防护能量低于70kJ 时,护栏可确定特殊的碰撞条件;当防撞护栏的设计防护能量高于640kJ 时,护栏应确定特殊的碰撞条件。

7.2.3 城市道路应根据环境、气候、城市景观及对视距的影响等因素,采用不同防护等级的混凝土护栏、波形梁护栏、金属梁柱式护栏或组合式护栏,并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大型车辆所占比例较大的路段,中央分隔带护栏宜采用混凝土护栏。

2 对景观有特殊要求的桥梁或城市道路宜选用金属梁柱式护栏或组合式护栏。

3 钢结构桥梁及需减小桥梁恒载时,宜采用金属梁柱式护栏。

4 当道路弯道、交叉口、出入口等处的防撞护栏影响驾驶员视距时,宜采用通透性较好的金属梁柱式护栏、组合式护栏或波形梁护栏。

5 冬季风雪较大地区,可选用少阻雪的护栏形式。

7.2.3A 防撞护栏的构造形式应采用实车足尺碰撞试验确定,并应满足安全性能要求。

7.2.4 路侧防撞护栏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快速路路侧防撞护栏防护等级的确定应符合表7.2.4-1 的规定;

表7.2.4-1 快速路路侧防撞护栏防护等级

2主干路、次干路与支路特殊路段路侧防撞护栏防护等级的确定应符合表7.2.4-2 的规定。

表7.2.4-2 主干路、次干路及支路特殊路段路侧防撞护栏防护等级

线塔及电站等需要特殊防护的路段,经综合论证应在表7.2.4-1 或7.2.4-2 规定的防护等级基础上提高1 个及以上等级。

7.2.7桥梁防撞护栏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快速路桥梁车行道外侧应设置防撞护栏,其他等级道路桥梁车行道外侧应采用防撞护栏或高路缘石进行防护,高路缘石的设置要求应符合《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 的相关规定。

2快速路桥梁应设置中央分隔带防撞护栏。设计速度为60km/h 的城市主干路上的桥梁应设置中央分隔带防撞护栏或25cm 以上高路缘石,设置高路缘石时,中央分隔带宽度不得小于 2.0m,路缘石高度宜为25cm~35cm。

3

设置防撞护栏时,桥梁防撞护栏防护等级的确定应符合表7.2.7 的规定。

表7.2.7 桥梁防撞护栏防护等级

4因桥梁线形、桥梁高度、桥下水深、车辆构成、交通量或其他不利现场条件等因素易造成更严重碰撞后果的路段应设置桥梁防撞护栏,且经综合论证,可在表7.2.7 的基础上提高1 个及以上等级,其中跨越大型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桥梁、特大悬索桥、斜拉桥等缆索承重桥梁,防护等级宜采用HB 级别,跨越铁路的桥梁应按照相关铁路行业标准要求设置防撞护栏。

5快速路的小桥、涵洞、通道处应设置与路基段形式相同的防撞护栏。

7.2.9不同防护等级或不同结构形式的防撞护栏之间连接时,应进行过渡段设计,防撞护栏过渡段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所连接防撞护栏中较低的防护等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桥梁防撞护栏与路基防撞护栏的结构形式不同时,应进行过渡段设计。相邻路基未设护栏时,桥梁防撞护栏应进行端部处理。

2与隧道洞口位置衔接的路基段或桥梁段防撞护栏应进行过渡段设计。

7.5.2人行护栏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1道路人行护栏的净高不宜低于1.10m,并不得低于0.90m。

2桥梁临空侧的人行道护栏净高不应低于1.10m,当桥梁临空侧为人非混行道或非机动车道时,护栏的净高不应低于1.40m。兼具桥梁防撞护栏与人行护栏功能的护栏,应同时满足两者技术要求。

3人行护栏不宜采用有蹬踏面的结构。有跌落危险处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当栏杆结合花盆设置时,必须有防止花盆坠落的措施。

4人行护栏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有跌落危险或一侧有快速机动车通行的人行护栏的结构验算竖向荷载应为1.2kN/m,水平向外荷载应为 1.0kN/m,两者不同时作用;桥梁、人行天桥上的人行护栏的结构验算竖向荷载应为1.2kN/m,水平向外荷载应为2.5kN/m,两者应分别计算,不同时作用,且不与其它可变作用叠加。

5人行护栏的样式应与桥梁、道路、周围建筑风格协调一致;

6人行护栏的结构形式应便于安装,易于维修,材料应环保;

7机动车道两侧的人行护栏上不应安装广告。

局部修订条文说明

7.2.1防撞护栏是一种纵向结构设施,通过自身变形或迫使车辆爬高来吸收车辆的碰撞能量,以达到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的目的。防撞护栏的设置应实现以下功能:①阻止事故车辆越出路外或进入对向车道;②使事故车辆回到正常行驶方向;③最大限度地减少乘员的伤亡;④诱导驾驶员的视线。

城市道路交通事故统计资料表明:车辆冲撞路侧(右侧)和中央分隔带(或左边路侧)的事故比例大致相当;车速越快,事故损失一般也越大。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设计速度较大的城市道路、跨江跨河或高架桥梁等的大量修建,车辆坠落桥下、或驶入对向车道造成严重事故的情况各地均有发生,防撞护栏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另外,随着城市道路交通量的快速增加,发生在护栏上游端头、不同类型护栏的过渡段、中央分隔带护栏开口处等护栏衔接处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这些位置已经成为安全防护设施体系中的防护漏洞或薄弱环节,需要合理处置,以使防撞护栏的安全防护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防撞护栏在我国的应用已经历了30 余年的时间,通过长期的研究和实践应用,在防撞护栏的结构形式、碰撞理论、设置原则、工程施工、维修养护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防撞护栏作为重要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应该进行正确、合理的设计,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起到积极的作用,实现防撞护栏的功能和目标。

护栏防撞等级设置的指导思想是:

①针对我国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的实际需要,适应城市道路交通条件的发展趋势,坚持“以人为本,安全至上”的指导思想,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严重程度,提高我国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的整体防护水平;

②符合我国国情,考虑在使用年限内的技术经济实力,设置科学合理、经济有效的防撞护栏。

随着城市交通不断发展,大型公交车增多,总质量大于18t 的大型公交车比例在提高,SS 级18t 大型客车的设计防护能量已经不能满足当前城市道路安全防护的需要,因此从安全角度出发,规范增加防护等级HB,设计防护能量为640kJ,符合目前我国城市道路大型公交车车辆增多的现状。目前美国、日本道路护栏设计防护能量最高值分别为548J、650J,修改后城市道路防撞护栏防护能力要求已经与国外发达国家水平保持一致。

城市道路主要设计车辆为小客车和大客车,随着城市物流的不断发展,一些郊区城市道路的大货车数量不断增加,其交通组成与公路类似,因此

这些道路的防撞护栏设计应符合公路相关规范的要求。

7.2.2防撞护栏的碰撞条件主要包括碰撞车型、车辆质量、碰撞速度、碰撞角度等参数。对于设计速度低于40km/h 的次干路、支路,其护栏设计防护能量低于70kJ 时,可根据情况,在充分考虑护栏安全性、经济性、适用性的基础上,确定出针对具体路段的碰撞条件参数,也可直接采用本规范规定的B 或Bm等级的护栏。当需要采用的护栏设计防护能量高于640kJ 时,本规范规定的 6 个护栏等级均不能适用,必须根据交通调查的结果,分析确定出护栏碰撞条件的各个参数。

7.2.3常规防撞护栏形式包括柔性、半刚性、刚性以及组合式,公路采用的柔性护栏动态变形量大、线形诱导性差、对大型车防护效果不佳且适用于宽路肩公路,不适用于城市道路,城市道路护栏形式可采用刚性护栏、半刚性护栏和组合式护栏。刚性护栏是车辆碰撞后基本不变形的护栏,主要是通过车辆爬高和转向来吸收能量,代表形式是混凝土护栏;半刚性护栏是车辆碰撞后有一定的变形又具有一定强度和刚度的护栏,主要是通过基础、立柱、钢板的变形来吸收碰撞能量,代表形式是波形梁护栏、金属梁柱式护栏;组合式护栏是指由两种不同型式的护栏组合而成,可结合不同形式护栏的优点。

7.2.3A防撞护栏安全性能包括护栏对碰撞车辆的阻挡功能、缓冲功能和导向功能,阻挡功能是阻挡碰撞车辆穿越、翻越和骑跨的能力,缓冲功能是减低对碰撞车辆和车内乘员冲击程度的能力,导向功能是使碰撞车辆向行车方向顺利导出并恢复运行状态的能力。

7.2.4 防撞护栏等级的选择不仅应考虑车辆越出路外的危险程度,也应该考虑车辆碰撞护栏的碰撞能量大小。在车辆构成相类似的情况下,车速越高,碰撞能量一般也越大。由此,根据需设置护栏路段的设计速度和道路等级,以及越过护栏的危险程度,确定了防撞护栏防护等级的选取办法。

第1 款规定了不同路段、不同设计速度条件下快速路路侧防撞护栏防护等级。

第2 款明确了主干路、次干路与支路需要设置路侧防撞护栏的条件与对应防护等级要求,强化了交通安全要求。

第3 款明确了邻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铁路、轨道交通、危险品仓储、高压输电线塔及电站等需要特殊防护的路段防护等级的要求。

7.2.7通过一系列调研分析,目前城市桥梁防护主要采用防撞护栏或高路缘石,《城市道路工程技术规范》GB51286 中6.2.7 条规定当桥梁或道路路侧悬空或车辆越出路外可能产生严重交通事故时,应采用防撞护栏或高路缘石等设施进行防护。

第1 款对设置防撞护栏或高路缘石进行了分类,快速路桥梁设计车速高,且无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应通过防撞护栏进行防护;其他等级桥梁,机动车道与人行道之间可以设置防撞护栏,或者设置高路缘石,路缘石设置要求应符合《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 的相关规定。

第3 款通常情况下,桥梁路侧危险程度明显比路基段高,护栏防护等级高于路基段。根据设计车速与车辆越出桥梁产生二次事故严重性,选择相应防护等级的桥梁护栏,一般情况下,较高的防护等级适用于设计速度高的高等级道路或需要特别防护的桥梁,如跨越高速公路、快速路、轨道交通或饮用水源保护区等路段的桥梁。

第4 款桥梁线形差、桥下净空高及大型车辆比例高的等危险性较高的特殊路段,护栏需要提高至少 1 个防护等级。使用经验表明,SS 级能满足大多数快速路桥梁护栏设计的需要,当对于车辆翻车或冲断护栏导致极为严重后果的桥梁路段,如跨越大型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桥梁、特大悬索桥、斜拉桥等缆索承重桥梁,推荐采用HB 等级防撞护栏。

第5 款快速路的小桥、涵洞、通道跨径通常较短,若按照桥梁护栏等级要求设置一般难以满足护栏所需的最短结构长度,且短距离内护栏两次过渡段处理会造成桥梁护栏的强度不连续和不美观,故在不降低桥梁路

段安全性的前提下,快速路小桥、涵洞、通道的护栏应与路基段采取相同形式。

7.2.9根据现有护栏设置现状,桥梁护栏与路基护栏的防护等级和结构形式往往不同,如果它们之间的过渡处理不当,不但会对护栏的美观效果产生影响,发生车辆碰撞过渡段护栏,还有可能发生严重事故。根据美国公路交通事故统计资料,车辆碰撞路侧护栏的事故中有50%发生在路基护栏与桥梁护栏的过渡段上,车辆碰撞桥梁护栏的事故中有50%是发生在桥梁护栏端部,因此桥梁护栏的过渡段设计需要特别重视,按照国内外的研究和实践成果,规定路基护栏与桥梁护栏无论是防护等级不同还是护栏的刚度及样式不同,均要进行过渡段设计,如果路基未设护栏时,桥梁护栏端部应进行处理,以避免构成行车障碍物。同样隧道出入口是事故多发点,尤其是隧道入口,进一步强调了护栏的过渡段设计。

7.5.2人行护栏设计的一般规定:

第1 款道路人行护栏高度从可踏面算起,不宜低于1.10m,是为了避免了行人翻越。

第2 款桥梁人行护栏的设置目的是保护行人安全,避免行人意外翻出护栏,人行护栏的高度从可踏面算起,要求不应低于 1.10m,为了避免行人翻越产生较大安全事故。

当桥梁临空侧为人非混行道或非机动车道时,人行护栏净高应高于1.40m,避免骑行人翻出护栏。当防撞护栏设置于人非混行道或非机动车道桥梁临空侧时,需在防撞护栏防护等级要求高度的基础上增设防护设施使其净高高于1.40m。

第7 款许多城市利用各种护栏安装广告,若广告距离司机太近,会分散司机注意力,所以作此规定。

城市道路交通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Code for transport planning on urban road GB 50220-95 主编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5年9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4]808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先批准《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上海同济大学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5年1月14日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道路管理,保障城市道路完好,充分发挥城市道路功能,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城市道路,是指城市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城市道路规划、建设、养护、维修和路政管理。 第四条城市道路管理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协调发展和建设、养护、管理并重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城市道路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道路管理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道路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道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道路管理工作。 1 总则 1.0.1 为了科学、合理地进行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优化城市用地布局,提高城市的运转效能,提供安全、高效、经济、舒适和低公害的交通条件,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各类城市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 1.0.3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应以市区内的交通规划为主,处理好市际交通与市内交通的衔接、市域范围内的城镇与中心城市的交通联系。 1.0.4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必须以城市总体规划为基础,满足土地使用对交通运输的需求,发挥城市道路交通对土地开发强度的促进和制约作用。 1.0.5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应包括城市道路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和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规划两个组成部分。 1.0.6 城市道路交通发展战略应包括下列内容: 1.0.6.1 确定交通发展目标和水平; 1.0.6.2 确定城市交通方式和交通结构; 1.0.6.3 确定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布局、城市对外交通和市内的客货运设施的选址和用地规模;

西安交通现状

西安局部城市交通现状分析及措施 ______暨叶名山博士之课堂作业 长安大学汽车学院

众所周知,西安是个蕴含着悠久文明历史的古城,钟鼓楼屹立于西安市中心,向外伸张就是西安城墙,古都一道特殊美妙的风景线,让西安成为唯数不多的保存城墙完好的城市。然而,真是因为西安古城墙的存在,城墙内的交通显得尤为堵塞。 西安城墙内公路有以下现状 1、主干道道路规格不够,布局不合理,道路规格及标准不能满足城区主干道交通流量 要求。这样以来,就形成了天天堵车的景象。主要行政部门过于集中、商业布 局不合理,低廉、平房居民过多都是造成堵车的主要原因。 2、次干道道路狭窄、路面崎岖不平,店铺分布不合理,占道经营严重,生活设施不全。 这些道路不但起不到疏导交通的作用,有时还是牵制交通顺畅的绊脚石。 以下是解决此问题的措施,运用科学合理手段改造城内交通 措施一:尽快迁出省市机关单位。这是长久以来经过论证的事实。行政机关本身的机动车数量以及相关错发生的机动车进城数量日益增多,这是城内交通问题严重的第一“罪魁祸首”。迁出的机关办公地点,分流了机动车进城次数和数量,缓解了城内交通压力,还可以将原政府建筑改造为公益性博物馆、展览馆等设施。有效利用,不重复建设。 措施二:引进资金改造平房区。本着谁出钱,谁受益的原则,尽快将城内几个大的棚户、平房区(解放路一带、西大街一带、和平路一带)改造完毕,将城内居民迁出城墙。这样不仅有效的解决了城内的土地,也改善了居民生活质量。 措施三:对火车站广场进行彻底改造,新建的城墙连接工程,给本已混乱的火车站广场增加了负担。对周边东、西八路,东、西七路进行大面积拆迁,将留出的土地建设广场。不仅可以将周边的发廊、小餐馆等影响市容以及社会安全的不良因素彻底根除,还可以科学规划公交车站,出租车进站出站等棘手问题。 以上是关于西安古城墙内的交通现状以及实施办法。 除了西安城墙之外,西安的天桥也是西安的另一道风景线。然而,以下几座天桥反映了西安的交通现状。

市政道路交通设施专项施工设计方案

标志、标线、隔离栅、防落网、波形护拦施工案 一、工程概况 本次市政3号路工程标段,即:起点接在建的市政3号路K0+800桩号,终点顺接既有xx公路,路线全长1.1公里。 根据市政3号路工程工程图纸的要求,制订了本工程的施工案。 二、施工编制依据 1、交通部JTG D80-2006《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通用规》; 2、交通部JTG D81-2006《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 3、交通部JTG/T D81-2006《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 4、标准GB5768-199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5、交通部2007年第30号公告《高速公路网相关标志更换工作实施技术指南》; 6、交通部JT/T279-2004《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 7、交通部JT/T280-2004《路面标线涂料》; 8、交通部JT/T281-1995《高速公路波形梁钢护栏》; 9、交通部JT/T374-1998《隔离栅技术条件》; 10、交通部JT/T388-1999《轮廓标技术条件》; 11、交通部JT/T 596-2004《公路防撞桶》; 12、交通部JTG F83-01-2006《高速公路护栏安全性能评价标准》; 13、交通部交公路发[2004]477号《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技术指南》(试行); 三、施工总体部署安排 市政3号路工程全长约1.1公里,根据实际工期和工程量暂作以下考虑,为了保证工程顺利完成,我公司组建一个项目部,为了实施专业管理专业施工,项目部配置二个施工队,每个施工队配置相应的专业专用的施工机械设备,以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从而促使工程能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四、标志、标线、隔离栏、防落网、波形护拦施工案和技术措施 (一)标志 1、施工案 (1)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数量、工期及质量目标,结合本公司以往的施工经验,对本分项工程配备16吨吊机1台,350L混凝土搅拌设备1套,专业施工人员10人,测量试验仪器(逆反射系数测量仪、色彩色差仪、涂层测厚仪等)4台套。 (2)在标志制作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供所采用的原材料质保单及各类标志板面各种图案的配置图供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所有运往工地的标志产品的质量均应符合《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JT/T279-1995)及《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的技术标准。 (3)施工之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供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 2、施工法 (1)施工放样 所有标志都应按图纸的要求定位和设置,安装的标志应与交通流向几乎成直角,在曲线路段,标志的设置应由交通流的行近向来确定。 (2)基础施工 1)支柱基础应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尺寸及位置进行开挖。现浇砼时,小型基础可不立模板。在浇注砼前基坑要进行修整,基底要夯实。 2)基底按设计文件要求进行处理后立模板、绑钢筋、钢筋尺寸应符合设计规定,地脚螺栓和底法兰盘位置要正确。浇筑砼时,应保证底法兰盘标高正确,保持水平,地脚螺栓保持垂直。 3)浇筑好的砼基础应进行养护,基础围应回填夯实。并应在安装支柱前完成。 (3)标志立柱制作安装 1)格按设计文件要求选购材料,所有钢板按设计文件要求必须有材质证明,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可加工。 2)将采购回来的钢材,按设计文件尺寸进行切割,型材用气割切割,钢板用轨道式切割机切割,切割好的钢材,用打磨机打磨,需拼接的部位,一定要切割成焊口。 3)焊条必须选用设计文件及国标要求的材料,焊缝厚度必须达到设计文件要求,焊好后材料应检查焊缝的厚度及平滑度。 4)将焊好的结构进行酸洗处理,必须洗干将,以确保除锈的彻底性。 5)将酸洗处理的铁件,浸放在热镀锌槽中,镀锌要均匀,必须保证镀锌厚度。

道路交通设施管理办法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道路交通设施管理办法正 式版

道路交通设施管理办法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 厂区道路交通设施,是指厂区主干道、次干道、支路、交通标志、标线、隔离设施、宣传栏、路面缓冲设施、停车位、限高门等。 2. 厂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厂区道路交通设施管理工作。 3. 厂区道路交通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科学管理的原则。 4. 新建、扩建、改建厂区道路时,交通设施的建设方案由有关单位与厂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工程竣工验收,应有交通安

全管理部门参与。 5. 在厂区道路范围内种植树木、花草、设置指示牌、电杆及管线,横幅等,不得妨碍厂区道路交通设施的正常使用。 6. 在厂区道路上设置交通隔离设施的有关单位需开设缺口或设置活动护栏,应报厂交通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7.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厂区道路交通设施,不得损坏或者擅自设置、移动、遮盖、涂改厂区道路交通设施。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

西安市区交通拥堵的现状、原因及对策

西安市交通拥堵的原因、分析及对策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人们的出行方式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城市用地规模的扩大,城市人口的增长,机动化交通的快速发展,城市道路交通供求矛盾进一步加剧,交通状况日益恶化。虽然城市道路面积以较大速度增长,但仍远远落后于车辆的增长速度。随着同时外来游客的增加,特别是在黄金周期间由于旅游景点的道路设施不完善,存在行车难、停车难等问题,也给西安市的城市交通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一、西安市区交通拥堵状况总体已经比较严重,呈现出以下特点: 1、地点固定性。这些固定的交通拥堵地段包括:交通要道、道路改造周边路段、商业集中区路段、红绿灯设置多的路段及行人较多穿行机动车道路段。 2、时间规律性。很多城市市区发生交通拥堵主要是在以下几个时间段:每天的上下班高峰期,上下班车流、政务商务车流、旅游休闲车流同时集聚在相同的路段上;周末、黄金周期间出行车辆比平常增加。 二、造成城市市区交通拥堵主要原因 1、机动车数量增长速度过快,道路车流量日益增大。西安市近些年来,很多私家车数量逐年增多,并呈现越来越大的增长趋势。今年,西安市民购车的热情持续高涨,目前西安私家车已占到全市汽车保有量的80%。目前西安机动车保有量132万辆。 2、道路建设在结构和功能上无法满足交通需要。(1)一些交通道路功能不清,路网结构欠合理。不少道路都被用来搞商业街、步行街。

导致不少道路成为断头路,无法有效地利用现有的城市道路进行车辆分流。一些交通道路设计过窄,道路之间没有分叉路口,无法进行车辆分流。(2)一些人流量很大的道路没有人行道、地下通道或者人行天桥。大量行人来往于这些机动车道之间,就会造成部分车辆通行极其缓慢。(3)停车场建设滞后,大量车辆无成本、无序停在交通道路上,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 3、部分市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交通公德意识差。(1)很多机动车违章现象突出。随意抢道、占道、掉头和停车,在没有交警管理、红绿灯的路口,各种车辆互相抢行;部分司机驾驶违反交通规则,占用停车道,阻挡了整个公交车车道,影响了整个道路交通;还有一些司机驾车时候随意左转、掉头;更有司机为了节省通行时间,本来是直行的却在红绿灯处占用左传或者右转车辆路线试图并线。(2)部分电动自行车、自行车和行人肆意穿行。很多行人常常行走在自行车道上,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则大都行驶在机动车道上,挤压了公交车和机动车行使空间。 4、市区道路交通管理还有很多地方不到位。(1)、一些城市市区交通秩序疏导基本上还是依赖民警和红绿灯岗亭疏导,管理力量不足,交通管理科技手段还比较低。在交通管理上还是基本采用警力、交通灯等形式,没有大规模使用电子眼,形成严密的道路交通安全系统,无法进行科学的管理。(2)、部分路段红绿灯过多,导致车辆通行缓慢。不少红绿灯的设计时间不合理,车辆较多的方向反而通行时间较短。(3)、交通安全措施和责任不落实,出现交通事故,没有得到快速、有效的处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要求规范》GB50688-2011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子)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2011局部修订条文 (征求意见稿) 7.1.3 【原条款】不能提供足够路侧安全净距的快速路路侧,必须设置防撞护栏;当路基整体式断面中间带宽度小于或等于12m时,快速路的中央分隔带必须连续设置防撞护栏。 【修订】快速路路侧无足够的路侧安全净距时,必须设置防撞护栏;快速路的中央分隔带宽度小于或等于12m,或者中央分隔带12m范围内有墩、柱或墙等车辆不能安全穿越的障碍物时,必须设置防撞护栏。 【原条文说明】…本规范借鉴以上研究成果规定当路基整体式断面中间带宽度小于或等于12m时,快速路的中央分隔带必须连续设置防撞护栏。 【修订】…中央分隔带防撞护栏是为了防止车辆越过中央分隔带闯入对向车行道或撞击中央分隔带内的墩、柱或墙等障碍物而设置的。各国在规定中央分隔带护栏设置标准时,主要以中央分隔带宽度、设计速度和交通量为依据。根据国外研究,可能发生对撞事故的道路,行车速度约为70km/h,因此由于城市快速路,车辆行驶速度高,如果中间带宽度小于或等于12m时或者中央分隔带内有障碍物时,如果不设置护栏,则容易出现车辆闯入对向车道或者撞到分隔带内障碍物,产生严重后果,因此这种情况下必须设置防撞护栏,其中墩、柱主要是指照明设施、交通信号设施、监控设施、交通标志支撑结构、上跨桥梁的桥墩等;墙是指构筑物的墙体。 7.2.1 【原条款】防撞护栏等级分为五级,各等级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7.2.1的规定。

表7.2.1 护栏防撞等级 【修订】防撞护栏的防护等级按照设计防护能量划分为八级,见表7.2.1。 表7.2.1 防撞护栏的防护等级 【原条文说明】…根据对我国不同区域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现状的调研,通过对道路状况、车辆行驶状况、事故车辆以及发展趋势的分析,依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原则,制定我国城市道路防撞护栏的防撞等级,共分五级。 【修订】…原规范防撞护栏的防护等级共分五级。但是随着城市公共交通和物流的不断发展,大型公交车与货车不断增多,譬如大型铰接客车总重可达25t,集装箱卡车总重可达55t,碰撞能量大幅提升,出现了大型客车或大型货车越出护栏的交通安全事故,同时实车碰撞试验表明,33t重的大型货车碰撞速度为65km/h时,碰撞能量大于600kJ,超过了SS级碰撞能量520kJ。因此有些城市道路已经不满足SS级碰撞能量要求,从安全角度出发,规范增加HB与HA两个防护等级,碰撞能量分别为640kJ与760kJ。目前国外道路护栏设计防撞能量的最高值分别为:美国548kJ、欧盟724kJ、日本650kJ,增加两个等级后的城市道路防撞能力要求已经高于国外标准了,也符合目前我国重载车辆较多的现状。

地下工程穿越交通设施安全监管暂行办法(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地下工程穿越交通设施安全监 管暂行办法(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地下工程穿越交通设施安全监管暂行办法 (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对地下工程穿越交通设施的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我市交通设施的安全运行,更好地配合城市地下基础设施的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北京市公路条例》、《北京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穿越交通设施的地下工程建设,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地下工程是指为修建地下结构物或埋设管线等,而

采取地下施工作业的工程。 本办法所称交通设施是指已建成的道路(含城市道路、县级及县级以上公路)及其附属桥梁、隧道、通道,以及已投入运行和在建的轨道交通线路及其附属基础设施。 第三条【政府部门职责】市交通路政部门主管全市交通设施的安全监管工作,并对县级(含)以上公路、轨道的运营管理单位(在建轨道为建设管理单位)或养护单位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市、区两级交通路政部门按照本市有关城市道路管理职责的划分,对城市道路养护单位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运营管理单位、养护单位职责】交通设施的运营管理单位(在建轨道为建设管理单位)或养护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养护单位)负责对地下工程施工穿越交通设施进行安全监管。审查对交通设施的保护方案,检查交通设施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及时了解地下工程施工进展情况,掌握第三方监测数据,及时发现交通设施安全隐患,并及时做出处理,同时将有关情况报交通路政部门。

1城市道路设计

五、城市道路设计 城市道路设计的内容包括:路线设计、交叉口设计、道路附属设施设计、路面设计和交通管理设施设计等五个部分。其中道路选线、道路横断面组合、道路交叉口选型等都是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重要内容。城市规划工作者必须掌握城市道路设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一)城市道路的设计原则 1.城市道路的设计必须在城市规划、特别是土地使用规划和道路系统规划的指导下进行。必要时,可以提出局部修改规划的道路走向、横断面形式、道路红线等建议,经批准后进行设计; 2.要求在经济、合理的条件下,考虑道路建设的远近结合、分期发展,避免不符合规划的临时性建设; 3.要求满足交通量在一定时期内的发展要求; 4.综合考虑道路的平面线形、纵断面线形、横断面布置、道路交叉口、各种道路极限标难。 (二)城市道路的设计步骤 1.资料准备 进行城市道路附属设施、路面类型,满足行人及各种车辆行驶的技术要求; (1)设计时应同时兼顾道路两侧城市用地、房屋建筑和各种工程管线设施的高程及功能要求,与周围环境协调,创造好的街道景观; (2)合理使用各项技术标准,尽可能采用较高的线形技术标准。 设计需要准备下列资料: ①城市规划确定的道路性质和控制性要求资料; ②道路沿线的地质资料、水文资料和气象资料; ③道路沿线现状地形图,其比例按平面图设计要求; ④现状道路交通量资料和规划交通量资料。 2.测设定线 (1)先在现状地形图上(或较小比例地形图上)按照规划给定的控制坐标及红线、横断面等,初步确定道路的走向及平面布置; (2)现场测设道路中心线,并按照道路中心线测量原地面的纵断面和横断面。 3.综合进行路基路面设计和道路平面、纵断面和横断面的设计,以及附属设施设计。 4.完成设计文件,包括: ·设计说明书; ·道路设计资料(现状及设计计算资料); ·道路设计图:平面设计图(含横断面)、纵断面设计图、交叉口设计图、道路附属设施设计图(或选用标准图); ·施工横断面图及土方平衡表。 (三)城市道路路线设计 城市道路路线设计包括横断面设计、平面设计和纵断面设计:部分是综合考虑、协调进行设计的。 1.城市道路横断面设计 城市道路横断面是指垂直于道路中心线的剖面。道路横断面的规划宽度又

西安道路交通状况

现行城市交通管理与控制状况调查(西安) 西安交通现状 1.公交车又慢又挤司机脾气还不好 有数据显示,西安市公交车占出行方式的64.19%,出租车占5.41%,步行占23.65%,可以看出,公共交通在人们生活中的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西安的公交系统承载的客流量大,在整个城市的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但与此同时,人们对其意见也较大。有调查显示,接近一半的受访者认为公交车运力不够,导致车上十分拥挤,不能满足人们的出行需要。在运行方面,25.78%的受访者对于“急起急停”意见较大,认为“司机态度不好”、“线路不合理”的人也不在少数。公交车的运力问题、运行规则问题亟待解决。 整体来说,占用道路空间资源较高的私人交通趋于增加,而占用道路空间资源少、运输能力大的公共交通运量增长缓慢。效率低的交通方式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高效运输方式所占的比重趋于萎缩。 2.私家车太“肉”出租车太“疯” 对于这一点,很多市民都是感触颇深,无论是公交车、私家车还是出租车在路上随意变道、逆行、停车的现象时有发生。市民在街上时常可以看到,一辆数米长的公交车停在马路上上下乘客而非靠在道岩边,而技术过硬的出租车在车队里来回穿梭,私家车主在绿灯都亮了五六秒了车还纹丝未动。出租车嫌私家车“肉”,私家车嫌出租车“疯”,在这几个不同的车辆群体之间,也有着如此的抱怨。 有调查显示,接近三成的市民对于车辆抢道、急停等现象表示极大不满。记者也曾在北京、上海等城市对其交通情况进行观察,发现其交通压力虽然更大,信号灯等候时间更长,但是机动车行车却很“规矩”,简单地说,你可以很清楚的看到几个不同车道上的车成线形排列,但是在西安的很多街道上,有时候会发现几个车道上的车是混排的。 3.绿灯短红灯长向左向右不科学 红灯停,绿灯行,这是基本的交通准则。但是随着人流和车流增大,各方面对于交通信号灯的要求不断细化。通过调查,30.60%的受访者认为西安市信号灯数量少且不明显,由此带来了诸多不便。认为“时间间隔设置不合理”和“左转,直行和右转设置不科学”的各占15%。在市民反应的问题里,信号灯少和设置不合理成为主要问题。由于城市发展较快,很多基础设施跟不上需求,这是普遍存在的状况,而西安市交警部门不久前也表示针对市民反映的部分十字路口绿灯时间过短的问题,交警支队经过论证,对60多处信号灯进行了调整,并计划在部分路口加装信号灯装置。同时完善了部分道路的人行横道线、隔离护栏、行人过街引导标志、指路设施以及残疾人出行的无障碍设施。相信经过努力,行人与右转车辆抢道等现象将会越来越少。 4.停车场停不下马路两旁全是车 西安市的汽车保有量已突破100万辆大关,这些车辆究竟能够停在哪里?家住西安市电子三路的郭先生反映,自己家旁边本来只有四个车道的马路两边都停满了车,过往车辆往往都无法通行。 近年来,西安机动车拥有量持续增加,城市交通用地明显不足,而由于以前对城市静态交通

DBT3201-2015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南京)

DB3201 南京市地方技术规范 DB 3201/T 256—2015 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 2015-08-25发布2015-09-01实施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201/T 256—2015 目次 前言............................................................................... V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一般要求 (5) 5 交通标志 (5) 5.1 一般要求 (5) 5.2 警告标志 (6) 5.2.1 注意儿童标志 (6) 5.2.2 注意行人标志 (7) 5.3 禁令标志 (7) 5.3.1 限制速度标志 (7) 5.3.2 限制速度和禁止停车组合标志 (8) 5.3.3 禁止掉头标志 (8) 5.3.4 禁止驶入类和限制类禁令标志 (8) 5.4 指示标志 (9) 5.4.1 车道行驶方向标志 (9) 5.4.2 允许掉头标志 (10) 5.4.3 停车位标志 (10) 5.5 指路标志 (11) 5.5.1 功能定位 (11) 5.5.2 一般要求 (11) 5.5.3 标志颜色 (12) 5.5.4 信息分层 (12) 5.5.5 快速路指路标志 (12) 5.5.5.1 指路标志系统构成 (12) 5.5.5.2 信息选取 (12) 5.5.5.3 标志设置 (13) 5.5.5.4 入口预告标志 (13) 5.5.5.5 入口处地点方向标志 (14) 5.5.5.6 地点距离标志 (15) 5.5.5.7 出口预告标志 (15) 5.5.5.8 出口标志 (16) 5.5.5.9 下一出口预告标志 (16) 5.5.5.10 出口处地点方向标志 (16) 5.5.6 一般城市道路指路标志 (17) I

道路及交通设施管理制度

道路及交通设施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校园道路交通秩序,防止师生遭受意外伤害。同时为便于管理,根据学校校园及道路特点,制定学校道路与交通设施管理制度。 1、校园设置停车区并设停车线。所有车辆必须停放在停车线内。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将校园道路设为机动车单行道或步行道,特殊情况可以对校内交通实施管制。 2、设置醒目的标志标线,安装诱导牌、泊车指示牌、限速牌、禁停、禁鸣牌等,配置防撞装置、禁行隔断装置等,便于规范用车确保师生员工安全。 3、为方便于管理配置拖车器、锁车器,校园违规车辆告知单等。 4、禁止在校园内的车行道路和人行道上摆摊、堆放物品、设置商业广告或进行其它妨碍交通的行为。 5、校门内外道路禁止停放任何车辆,禁止任何阻碍校门正常通行的活动和行为。 6、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个人不准在校园道路上方悬挂、设置影响交通视线的广告、宣传物品。经批准悬挂、设置的,垂直高度不应低于4米。 7、除主管部门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随意增设、拆卸、破坏、移动校园内设置的交通标志和交通设施。 8、未划定停车区(线)域的校园道路、消防通道、各交通路口严禁停放任何车辆。 9、各类运、送货物的车辆需占用非停车场地临时卸货时,相关部门须与保卫处联系同意后,在不影响交通的前提下,可以准予临时停放。 10、在校园内施工的单位或个人需要挖掘、占用、封闭道路的相关部门须向学校申报,经同意并报保卫处备案后方可施工。紧急情况下、如抢修水电气管道等,可以在抢修过程中告知保卫处。 11、在校内道路上施工要设置明显标志,夜间在施工现场要有红色警示灯,施工完毕后,要及时将道路恢复原状,保证校园内道路交通的畅通。 12、因校园内道路上的树木、电线杆、广告牌匾等出现倾斜、折断或其他妨碍交通的情况,职能部门必须及时将其恢复原状,以确保校园道路畅通。 13、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在采取相应措施后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保卫处可以对有关路段、区域实行交通管制。 14、学校遇有重大文体、接待活动,保卫处将根据实际需要采取道路交通临时管制措施,如

城市交通规划设计所涉及的标准规范等

城市交通规划设计涉及的标准规范等 1、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办法,住建部,2010.2; 2、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导则,住建部,2010.5; 3、CJJ152-2010 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住建部,2011.3; 4、GB50647-2011 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住建部,2012.1; 5、GB50925-2013 城市对外交通规划规范,住建部,2014.6; 6、即将发布的国标城市停车规划规范,住建部,2014; 7、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设计导则,住建部, 2013.12; 8、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编制指南(征求意见稿),交通运输部, 2014.7; 9、城市综合交通调查导则(征求意见稿),住建部,2014.4; 10、CJJ/T141-2010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住建部, 2010.9; 11、建标128-2010 城市公共停车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住建 部,2010.7; 12、CJJ/T15-2011 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 住建部,2012.6; 13、CJJ37-2012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住建部,2012.5; 14、GB50688-2011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住建部, 2012.5; 15、即将发布的国标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住建

部,2014; 16、GB5768-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总则、道路交通标志、 道路交通标线、作业区、限制速度、铁路平交口、非机动 车和行人控制、学校区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2009.7; 17、CJJ193-2012 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住建部,2013.3; 18、CJJ129-2009 城市快速路设计规程,住建部,2009.10; 19、GB50763-2012 无障碍设计规范,住建部,2012.9; 20、CJJ136-2010 快速公共汽车交通系统设计规范,住建部, 2010.9; 21、GB/T50546-2009 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标准,住建 部,2010.4; 22、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预测规范(送审稿),住建部,2014.4; 23、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785-2011 城市道路交通运行评价 指标体系,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1.8; 2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900-2010 城市道 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公安部,2011.1; 2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486-2004 城市道 路单向交通组织原则,公安部,2011.1; 26、GB50220-1995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建设部, 1995.9。

西安市主要道路分类

西安市主要道路分类 (一)主干道 1、生活型:北大街、南大街、西大街、东大街、解放路、和平路、南关正街、西关正街、东关正街。 2、混合型:丰镐西路、丰镐东路、劳动路、劳动南路、星火路、环城西路、丰庆路、北关正街、自强东路、自强西路、太华南路、莲湖路、西五路、东五路、长乐西路、长乐中路、柿园路、互助路、韩森路、环城南路、咸宁西路、咸宁中路、环城东路、太乙路、小寨东路、小寨西路、友谊东路、友谊西路、兴庆路、东二环路、南二环路、太白北路、朱雀大街、含光路、雁塔北路、雁塔南路、长安北路、长安中路、长安南路、高新路。 3、交通型:建章路、三桥路、枣园东路、枣园西路、汉城北路、汉城南路、大庆路、红光路、昆明路、西二环路、大兴东路、大兴西路、丈八北路、丈八东路、朱宏路、北二环路、未央路、环城北路、太华北路、东元路、华清东路、华清西路、纺北路、氵产河路、长乐东路、咸宁东路、幸福路、太白南路、水厂路 (二)次干道 1、生活型:丰登北路、丰登南路、桃园路、渭滨街、青年路、尚德路、洒金桥、大麦市街、红光街、甜水井街、端履门、柏树林、南新街、建国路、尚勤路、东关南街、纺正街、文艺北路、文艺南路、安东街、西新街。 2、混合型:尚稷路、阿房路、团结西路、团结中路、团结东路、丰禾路、大白杨路、龙首路、兴中路、振华路、二马路、东风路、渭青路、凤城四路、凤城三路、凤城二路、凤城一路、明光路、文景路、纬二十八街、玄武路、工农路、西北三路、东新街、西华门大街、大保吉巷、马旗寨路、含元路、东元路、长缨东路、长缨西路、万寿路、纺织城西街、纺织城东街、西影路、吉祥路、西斜七路、科技路、健康西路、纬二街、翠华路、建工路、火炬路、电子一路、电子二路、青松路、电子正街、东仪路、高

市政行业有效设计规范汇总(2017.12)

设计规范汇总(2017.12) 一、城市道路 1、《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2016版); 2、《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CJJ193-2012) 3、《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152-2010) 4、《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169-2012); 5、《城市道路路基设计规范》(CJJ194-2013); 6、《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7、《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20-95); 8、《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2011) 9、《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1038-2015); 10、《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 11、《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T 50290-2014); 12、《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 1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14、《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15、《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16、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镇建设部分(2013版); 17、《预应力混凝土路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422-2017) 18、《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 19、《道路硅酸盐水泥》(GB 13693-2005)20、《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16年版) 21、《透水砖路面技术规程》(CJJ/T 188-2012) 22、《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技术规程》(CJJ/T 135-2009) 23、《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 83-2016) 24、《透水沥青路面技术规程》(CJJ/T 190-2012) 二、排水 1、《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2016版; 2、《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 3、《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 50069-2002); 4、《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 50332-2002); 5、《埋地塑料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143-2010); 6、《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设计规范》(GB 50289-2016); 7、《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B/T50805-2012); 8、《城市防洪规划规范》(GB 51079-2016); 9、《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2008) 10、《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032-2003) 三、桥梁 1、《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2011); 2、《城市桥梁抗震设计规范》(CJJ 166-2011)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Code for transport planning on urban road GB 50220-95 3.1.4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的规划拥有量,大城市应每800-1000人一辆标准车,中、小城市应每1200-1500人一辆标准车。 3.1.5 城市出租汽车规划拥有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大城市每千人不宜少于2辆;小城市每千人不宜少于辆;中等城市可在其间取值。 3.1.7 选择公共交通方式时,应使其客运能力与线路上的客流量相适应。常用的公共交通方式单向客运能力宜符合表的规定。 公共交通方式单向客运能力表 3.2.1 城市公共交通线路网应综合规划。市区线、近郊线和远郊线应紧密衔接。各线的客运能力应与客流量相协调。线路的走向应与客流的主流向一致;主要客流的集散点应设置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枢纽,方便乘客停车与换乘。 3.2.2 在市中心区规划的公共交通线路网的密度,应达到3-4km/km2;在城市边缘地区应达到km2。 3.2.3 大城市乘客平均换乘系数不应大于;中、小城市不应大于。 3.2.4 公共交通线路非直线系数不应大于。 3.2.5 市区公共汽车与电车主要线路的长度宜为8-12km;快速轨道交通的线路长度不宜大于40min的行程。

3.3.1 公共交通的站距应符合表的规定。 公共交通站距表 3.3.2 公共交通车站服务面积,以300m半径计算,不得小于城市用地面积的50%;以500m 半径计算,不得小于90%。 3.3.4 公共交通车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路段上,同向换乘距离不应大于50m,异向换乘距离不应大于100m;对置设站,应在车辆前进方向迎面错开30m; 在道路平面交叉口和立体交叉口上设置的车站,换乘距离不宜大于150m,并不得大于200m; 长途客运汽车站、火车站、客运码头主要出入口50m范围内应设公共交通车站; 公共交通车站应与快速轨道交通车站换乘。 3.3.6 快速路和主干路及郊区的双车道公路,公共交通停靠站不应占用车行道。停靠站应采用港湾式布置,市区的港湾式停靠站长度。应至少有两个停车位。 3.3.7 公共汽车和电车的首末站应设置在城市道路以外的用地上,每处用地面积可按1000~1400m2计算。有自行车存车换乘的,应另外附加面积。 4.1.3 在城市居民出行总量中,使用自行车与公共交通的比值,应控制在表规定的范围内。 不同规模城市的居民使用自行车与公共交通出行量的比值表 4.3.1 自行车道路路面宽度应按车道数的倍数计算,车道数应按自行车高峰小时交通量确定。自行车道路每条车道宽度宜为1m,靠路边的和靠分隔带的一条车道侧向净空宽度

西安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规划

西安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规划 西安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规划 1994年,西安市提出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由4条线组成,线网总长度73.17公里,并纳入1999年经国务院批复的《西安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年)》。 2004年,西安市重新编制了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其目标是形成以公共交通为主体,轨道交通 为骨干,其它公交为辅助的多元化、快速、高效、环保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实现公共交通的可持续发展,形成“棋盘加放射型”的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布局。 轨道交通线网远期规划由6条线组成,总长251.8公里。 (1) 一号线:(后围寨~纺织城) 该线路位置为西安市东西向主客流走廊。线路起迄点后围寨、纺织城是西安市对外交通枢纽。该线路穿越西安城区的东西,通过市区最繁华的地区和人口最稠密的地区,同时,线路

连接主城东西轴和上城西客运站、西安客运站、康复路批发市场、长乐路客支站、半坡客运站等大型客流集散点和长途客运枢纽。一号线向西延伸至咸阳市人民广场,为西咸一体化创造有利条件;向东延伸至临潼旅游渡假区,可大大促进西安市旅游事业的发展及沿线土地开发利用,进一步加强西安作为国际级旅游城市的地位。该线为轨道交通线网中的骨干线。 (2) 二号线:(铁路北客站~韦曲) 该线路位置为西安市南北向主客流走廊,线路将郑州至西安高速铁路北客站、张家堡广场、城市中心北大街及钟楼、南郊省体育场、小寨商业文化中心、西安国际展览中心、长安区等大型客流集散点串联起来,沿途分布有张家堡客运站、城北客运站、明德门客运站等长途客运枢纽。二号线与一号线构成轨道交通线网中的十字骨架,是线网中的骨干线。 (3) 三号线:(新筑~侧坡村) 该线路为东北、西南走向。线路沿城市主要客流走廊东二环敷设,毗邻西安浐灞新区、兴庆公园,经国家级历史文物景点大雁塔、陕西省历史博物馆、小寨商业文化中心、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安科技产业园等客流及人口密集区,促进城市发展空间向东北、西南方向拓展。 (4) 四号线:(草滩农场~韦曲科技产业园) 线路连接草滩现代农业开发区、张家堡广场、曲江旅游度假区、韦曲科技产业园,途经既有西安火车站、明城墙内五路口及大差市、历史文物景点大雁塔等客流密集区。四号线对于城市南北向客流转换起到了辅助和补充作用。 (5) 五号线:(纺织城火车站~六村堡(纪阳)) 五号线东端的纺织城火车站为既有西康铁路客运站,是西安铁路枢纽的辅助客站。连接六村堡工业园区、纪阳组团,途经曲江旅游度假区、西安国际展览中心及三桥交通枢纽等大的客流集散点,将辅助一号线分流城区内东西向客流。 (6) 六号线:(纺织城~长安科技产业园) 线路连接东郊纺织城、明城墙内东、西大街及钟楼、南郊大学城、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长安科技产业园等工商业聚集区和人口密集区。可辅助一号线对主城区客流起到较大的分流作用,缓解主城核心区的交通压力,同时可带动东郊纺织城社会经济发展及产业结构调整、南郊大学城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拓展城市发展空间。 该线网规划中轨道交通在主城区内的线网密度0.338km/km2,明城墙区内线网密度 1.146km/ km2。覆盖了全市61个主要客流集散点中的52个。 线网形成后,轨道交通方式的出行量将占居民总出行量的25%,占公交出行量的50%。 以西安钟楼为中心,在无轨道交通的情况下,公交40分钟的出行范围是251.96平方公里,大约覆盖主城区1/3的面积;而在有轨道交通的情况下,公交40分钟的出行范围可以达到853.42平方公里,覆盖了整个主城区。 线网中一、二、三号线为骨干线,既满足了城市东西向、南北向主轴线上的客运交通需求,又向外拓展了城市发展空间。四、五、六号线是轨道交通网的辅助线,主要满足城市功能组团之间的交通需求,对线网进行加密完善。 线网总体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06~2011年):建设二号线(铁路北客站~韦曲,26.4公里),以缓解城市南北向主客流走廊的交通压力,为城市中心区的逐步外移、市政府北迁及郑州至西安客运专线西安火车站密集客流的疏导创造有利条件,同时拓展西安市空间结构,引导城市向北、向南发展。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7章道路与道路交叉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 - 2012 7、道路与道路交叉 2012年4月14日 南京

相关规范 ●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GB 50647-2011 ●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 152-2010 ●城市快速路设计规程CJJ 129-2009 ●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其内容含平面交叉和立体交叉

7.1一般规定 90规范—设计原则与规定(更细) 7.1.1道路与道路交叉可分为平面交叉和立体交叉。交叉形式应根据道路网规划、相交道 路等级及有关技术、经济和环境效益的分析合理确定。 7.1.2 道路交叉口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针对当前的主要问题) 1 应保障交通安全,使交叉口车流有序、畅通、舒适,并应兼顾景观。(安全和有序) 2 应兼顾所有交通使用者的需求,处理好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人、非机等) 3 应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分期建设时,应近远期结合。(规程规定必须要有远期方案) 4 应综合考虑交通组织、几何设计、交通管理方式和交通工程设施等内容。(交通工程 设计引起土建工程变化) 5 除考虑本交叉口流量、流向以外,还应分析相邻或相关交叉口的影响。(上下游的匹 配) 6 改建设计应同时考虑原有交叉口情况,合理确定改建规模。 7.1.3 道路交叉口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152的规定。

平面交叉口范围——规划规范 ●应包括整个交叉口功能区,即:所 有相交道路的交叉部分和进口道、出口道的延伸(10m~20m)。 ●含公交、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和过 街设施。

立体交叉口范围—— 规划规范 ●包括相交道路中线投影平面交点至相交道路各进出口变速车道渐变段及其向外延伸(10m~20m)的路段共同围成的空间。 ●含公交、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和过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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