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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质量验收范围划分表(精)

施工质量验收范围划分表(精)
施工质量验收范围划分表(精)

施工质量验收范围划分表

主要分为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和安装分部工程

按照单体内容及面积分:

主展厅为一个子单位工程,东厢房、西厢房、崇圣殿、大成殿、接待中心、三进(纪念品超市)各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主展厅内历史厅一层、历史厅二层、精品厅、多功能厅分为四个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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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一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一、总则 1、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统一准则。 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全使用。 二、术语 1、建筑工程: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建筑工程质量: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3、验收: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以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4、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5、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理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6、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生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第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7、见证取样检测: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8、交接检验: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9、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10、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11、抽样检验: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施工质量验收范围划分表

施工质量验收范围划分表

施工质量验收范围划分表 主要分为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和安装分部工程 按照单体内容及面积分: 主展厅为一个子单位工程,东厢房、西厢房、崇圣殿、大成殿、接待中心、三进(纪念品超市)各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主展厅内历史厅一层、历史厅二层、精品厅、多功能厅分为四个批次。 分为装饰装修和安装 工程编号 工程名称批次质量验收表编号 子单位工程分部 工程 子分 部工 程 分项 工程 检 验批 01 01 主展厅 装饰分部工程 1 TJ 4.3.0 01 地面子分部工程质量 验收记录 4 01 找平层、隔离层、填 充层分项工程 3 01 砂浆、混凝土找平层 工程 3 TJ 4.3.3 02 大理石面层和花岗石 面工程 3 01 大理石面层和花岗石 面层工程 3 TJ 4.3.9 03 料石面层、塑料板面 层分项工程 3 01 料石面层、塑料板面 层工程 3 TJ 4.3.11

04 实地板面层、实木复 合地板面层分项工程 3 01 实地板面层实木复合 地板面层工程 3 TJ 4.3.13 02 门窗子分部工程 4 01 木门窗制作与安装 4 01 木门窗制作 4 TJ 4.3.1 8 02 木门窗安装 4 TJ 4.3.1 9 03 吊顶子分部工程 5 01 暗龙骨吊顶分项工程 2 01 暗龙骨吊顶 2 TJ 4.3.27 02 明龙骨吊顶分项工程 3 01 明龙骨吊顶 3 TJ 4.3.28 04 轻质隔墙子分部工程 4 01 板材隔墙分项工程 4 01 板材隔墙 4 TJ 4.3.29 02 骨架隔墙分项 4 01 骨架隔墙 4 TJ 4.3.30 01 01 04 03 活动隔墙分项工程 1 01 活动隔墙 1 TJ 4.3.31 05 饰面板(砖)子分部 4 01 饰面板安装分项7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程序和标准(精)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基本规定 (1)施工现场应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 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应由施工单位按表6-2填写,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并作出检查 结论。 (2)当工程未实行监理时,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应履行有关验收规范涉及的监理职责。 (3)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进场检验。凡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材料、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设计文件等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2)各施工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施工工序完成后,经施工单位自检符合规定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各专业工种之间的相关工序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应记录。 3)对于项目监理机构提出检查要求的重要工序,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才能进行下 道工序施工。 (4)当专业验收规范对工程中的验收项目未作出相应规定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制定专项验收要求。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等项目的专项验收要求应由建 设单位组织专家论证。 (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2)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3)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4)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及材料,应在进场时或施 工中按规定进行见证检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项目监理机构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验收合 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6)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等的重要分部工程应在验收前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7)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质量验收范围划分表(土建施工)

大唐宝鼎山风电场项目升压站土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范围划分表 批准:年月日 审核:年月日 编写:年月日 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 2018年4月

目录 1.编制依据 (2) 2.检验要求 (2) 3.划分原则 (2) 4.施工质量检验项 (3)

1.编制依据 本划分表的编制依据为:升压站土建执行《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第一部分:土建工程》(DL/T5210.1—2016) 2.检验要求 本工程实行三级自检制:即施工队在施工过程中和完成后对单元工程和分项工程进行100%质量检查,并填写自检记录报项目部进行复检;项目部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进行100%复检,并填写复检记录报质量处申请专检;质量组对分部工程进行专检,各分部工程的专检都要填写专检记录。 项目部质检组根据《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第一部分:土建工程》(DL/T5210.1—2005)的规定对单元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初步评定,监理组织验评核定工程质量等级,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全部完工后应及时整理初评资料向监理正式报验。 3.划分原则 单位工程项目划分的原则:按具有独立生产(使用)功能或独立施工条件的建筑物或构筑物进行划分。质量验收及评定范围主要包含四部分内容:工程编号;质量检验项目的划分;验收单位;各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标准的套用。 1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根据工程建设使用或交付安装的

需要,将其具有独立使用功能或独立施工条件的部分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2、分部工程项目划分原则:按照建筑物或构筑物工程的部位划分,同时兼顾专业性质;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3、分项工程项目划分原则:建筑物或构筑物工程基本按主要工种或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工程划分;建筑设备安装工程一般按用途、种类及设备组别等划分;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检验批组成 4、检验批划分原则: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工艺、工序阶段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等进行划分 4.施工质量检验项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目录 一、混凝土工程 (1) 1 模板分项工程 (1) 1.1 模板安装 (1) 1.2 模板拆除 (2) 2 钢筋分项工程 (3) 2.1 一般规定 (3) 2.2 原材料 (3) 2.3 钢筋加工 (3) 2.4 钢筋连接 (4) 2.5 钢筋安装 (5) 3 预应力分项工程 (6) 3.1 一般规定 (6) 3.2 原材料 (6) 3.3 制作与安装 (6) 3.4 张拉和放张 (7) 3.5 灌浆及封锚 (8) 4 混凝土分项工程 (8) 4.1 一般规定 (8) 4.2 原材料 (9) 4.3 配合比设计 (9) 4.4 混凝土施工 (9) 5 现浇结构分项工程 (10) 5.1一般规定 (10) 5.2 外观质量 (11) 5.3 尺寸偏差 (11) 二、砌体结构工程 (13) 1 基本规定 (13) 2 砌筑砂浆 (14) 3 砖砌体工程 (16) 3.1 一般规定 (16) 3.2 主控项目 (17) 3.3 一般项目 (17) 4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 (18) 4.1 一般规定 (18) 4.2 主控项目 (19) 4.3 一般项目 (19) 5 石砌体工程 (19) 5.1 一般规定 (19) 5.2 主控项目 (20) 5.3 一般项目 (20) 6 配筋砌体工程 (21) 6.1 一般规定 (21)

6.3 一般项目 (22) 7 填充墙砌体工程 (22) 7.1 一般规定 (22) 7.2 主控项目 (22) 7.3 一般项目 (23) 三、建筑物防雷工程 (24) 1 接地装置分项工程 (24) 1.1 主控项目 (24) 1.2 一般项目 (24) 2 引下线分项工程 (25) 2.1 主控项目 (25) 2.2 一般项目 (25) 3 接闪器分项工程 (26) 3.1 主控项目 (26) 3.2 一般项目 (26) 4 等电位连接分项工程 (27) 4.1 主控项目 (27) 4.2 一般项目 (27) 5 屏蔽分项工程 (28) 5.1 主控项目 (28) 5.2 一般项目 (28) 6 综合布线分项工程 (28) 6.1 主控项目 (28) 6.2 一般项目 (28) 四、建筑电气照明装置 (29) 1 灯具 (29) 1.1 一般规定 (29) 1.2 常用灯具 (29) 1.3 专用灯具 (30) 2 插座、开关、风扇 (32) 2.1 插座 (32) 2.2 开关 (33) 2.3 风扇 (33) 3 照明配电箱(板) (33) 4 工程交接验收 (34) 五、1kV及以下配线工程 (36) 1 导线、线槽敷设 (36) 1.1 一般规定 (36) 1.2 钢导管敷设 (37) 1.3 可弯曲金属导管及金属软管敷设 (38) 1.4 刚性塑料绝缘导管敷设 (38) 1.5 线槽敷设 (39) 2 配线 (39)

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范围划分表

新乐山牵引站—南天220kV输电线路新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范围划分表 四川嘉能佳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二年九月

目录 一、工程概况..........................................- 3 - 二、编制依据:........................................- 5 - 三、目的:............................................- 5 - 四、工程项目划分原则:................................- 5 - 五、检验要求:........................................- 6 - 六、工程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 6 - 七、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 7 -

一、工程概况 1.工程概述 本工程起于在建南天500kV变电站220kV出线间隔7#构架,止于在建220kV 新乐山牵引站出线间隔2#构架。线路全长35.689km单回双分裂(其中6.209km 与牵引站—乐山东变线路同塔架设),曲折系数为1.45。导线采用LGJ-2×400/35型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JLB20A-120型铝包钢绞线及OPGW-24B1-130型复合光缆。共计新建铁塔101基,其中单回直线塔44基,单回转角塔34基,双回直线塔10基,双回转角塔13基。 本工程基础形式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斜柱式(LCZⅠ、LCZⅡ、LCJⅠ、LCJⅡ型)和掏挖式基础(T型)。 本工程全线位于乐山市市中区绵竹镇、青衣社区、杨湾镇、苏稽镇、平兴乡、夹江县甘江镇、峨眉山市桂花桥镇境内。线路沿线地形为丘陵、低山及沟谷区,地面标高约385~495m。沿线公路运输条件较好,可利用的公路主要有省道306线、乐峨公路、乐青公路等,以及沿线的乡村公路及机耕道。全线汽车平均运输距离15km,人力平均运输距离0.8km。 本工程以丘陵和山地为主,林木较多,砍伐量较大。若树木自然生长高度不超过2m,导线与树木(考虑自然生长高度)之间最小垂直距离不小于4.5m,导线在最大风偏情况下与树木的净空距离不小于4.0m,线路通过果树等其垂直距离不小于3.5m,可不砍伐;果树除影响铁塔塔位的外,一般不砍伐。对于零星分布的树木等应按此规定自行砍伐。 由于本工程架设距离较长所经地区跨越物较多,线路交叉跨越复杂。全线主要交叉跨越如下:跨越220KV线路8次、跨越110KV线路4次、35KV线路1次、10KV 电力线24次、弱电线路58次、光纤39次、等级公路7次(在建1条)、铁路1次(在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目录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2) 前言 (3) 1 总则 (4) 2 术语 (5) 3 基本规定 (7) 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9) 5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10) 6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14) 本标准用词说明 (32)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1]157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基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年7月20日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由我部于2000年10月进行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修订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新年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和单位工程验收质量标准、内容和程序等;增加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涉及建筑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本标准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加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结 北京市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 四川省华西集团总公司 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主要起草人:吴松勤高小旺何星华白生翔徐有邻葛恒岳刘国琦王惠明 朱明德杨南方李子新张鸿勋刘俭 建设部

电力线路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范围划分

郧县南化110kV输电线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围划分 编制单位:巨能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1月

郧县南化110kV输电线路工程审签页 批准年月日审核年月日编写年月日

目录 一、编制说明 二、施工质量验评划分表

一、编制说明 1、本工程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是依据《110kV~750kV架空送电线路工程施工质量及评定规程》(DL/T5168-2002)的规定进行制定的。本工程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的基本原则如下: 郧县南化110kV线路工程为一个单位工程,本项目部施工段线路全长12km。本工程由三个分部工程,6个分项工程,每个单元工程可以包含若干个检查项目,检查项目中又分为关键项目、重要项目、一般项目和外观项目。其中除线路复测分项工程、基础降、基础开挖分项工程和基础护坡不参加质量评定(但须做好施工检查记录)外,其余项目均需进行质量评定。 关键项目:是指影响工程结构、性能、强度和安全性,且不易修复或处理者。 重要项目:是指影响寿命和可靠性,但可修补和返工处理者。 一般项目:是指一般不影响施工安装和运行安全者。 外观项目:是指显示工艺水平,环境协调及美观者。 2、本工程实行三级自检制:即施工队在施工过程中和完成后对单元工程和分项工程进行100%质量检查,并填写自检记录报项目部进行复检;项目部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进行100%复检,并填写复检记录报巨能集团公司申请抽检,集团公司对分部工程进行抽检,基础工程和铁塔组立工程对耐转角塔全部检查,直线塔基础和直线塔进行不低于30%的抽检,接地工程和导地线架设工程的抽检率不低于单元工程的30%,耐塔全检,各分部工程的抽检都要填写抽检记录。 3、按照电网建设分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管理文件》(现场部分)中的第四篇中的第二章(线路工程质量检验及验收办法)的规定,项目部质检组根据《110kV~750kV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质量及评定规程》(DL /T5168-2002)的规定对单元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初步评定,监理组织

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范围划分表

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项目划分表 一、编制依据 1、《110kV-500kV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质量及评定规程》 2、《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 3、《输电线路工程达标投产考核评定标准》 4、《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需要新建赤水220千伏变电站至文华110千伏变电站Ⅱ回110千伏线路,该工程由赤水220千伏变电站出线一回,沿已建110千伏赤文线双回塔挂线(本期挂备用侧),至原N34双回塔分出单回路接入文华110千伏变。最终形成赤水变至文华变双回110千伏线路。 a)、架空线路部分: 新建线路起自220千伏赤水变,止于110千伏文华变,全线按单、双回设计,线路全长约10.568km,其中,沿原有110kV赤文线双回路塔挂线(本期挂备用侧)部分长度为10.253km,新建单回路部分长度为0.315km.全线导线采用JL/G1A-240/30型钢芯铝绞线。 b)、根据系统通信的要求及可研批复,本期文华变二期扩建工程继续沿用原有(赤水-文华)通信通道,本工程需对原有N34塔处的24芯OPGW光缆挂线点进 行调整,线长不足部分可利用文华变构架余缆进行展放,改挂长度0.332km,其余 部分的通信线路维持现状不变。 c)、原线概况:

根据设计施工说明书了解,原110kV赤文线于2009年投运,全线按单、双回路混合架设,线路总长度10.59km。其中,赤水边-N34号塔为双回路段,路径长度为10.26km,N34塔-文华变为单回路段,路劲长度为0.33千米。全线导线采用LGJ-240/30型钢芯铝绞线,地线一根采用LBGJ-80-20AC型铝包钢绞线,另一个采用OPGW-24B1-80架空复合光纤。全线杆塔共计36基,其中:双回路塔34基,包含10基直线塔(杆塔型式:)1L-SJB、1LSJ2B、1LSJ3B、1LSDJ4B),单回路耐塔1基(杆塔型式:1XC-JC4G),另在文华变处利用110千伏文线双回路终端塔1基(杆塔型式:7738)进110kV构架。原杆塔设计条件为:导线型号LGJ-300/40钢芯铝绞线,地线型号GJ-80镀锌钢绞线。原110kV赤文线主要设计气象条件为:覆冰10mm,最大风速25m/s(基准高为10米)。污区为:C级。 d)、本工程涉及的其他情况说明: (1)、本工程沿110kV赤文线双回路挂线段(本期挂备用侧)的N29-N30档跨越在建房屋1处,N30-N31档跨越已建房屋2处,经赤水供电局核实,上述房屋均在110kV赤文线之后建设,经过检查实测校核。上述房屋与本线路电气距离满足相关规要求,故本工程建设时未计列房屋拆除费用。 (2)、本工程110kV文华变出线侧新建单回路终端塔塔基位置距离现有10千伏文天线3#-4#档水平距离仅有3.6米,为保证本工程顺利实施及后期线路运行安全,需对10千伏文天线3#-5#段进行迁改;另本线路新建单回路段原N34-Y1(新建单回塔)档导线无法跨越现有10千伏沙甲线,需对其进行迁改,以满足本线路交叉跨越要求。本工程不包括上述两条10千伏线路的具体迁改设计,只将相关费用列入概算书。 (3)、本工程将原有的p5双回路直线铁塔拆除,在其附近新建双回路直线塔(N5)一基,需对原有P4-P7耐段导、地线进行重新挂线,涉及长度为0.928km。 三、工程项目划分原则 1、类别划分: 本工程由每个单位工程可以包含若干个检查项目,检查项目中又分为关键项目、重要项目、一般项目和外观项目。其中除基础降方和基础护坡不参加质量评定(但须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规定与方法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规定与方法 一、施工过程的工程质量验收 1.检验批质量 2.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检验批是工程验收的最小单位,是分项工程序乃至整个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检验批合格的条件有两个方面:资料检查合格、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检验合格。 3.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符合下列规定: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3.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部(子分部)工程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相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分项工程的验收在其所含各分项工程验收的基础上进行。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条件是:首先,各分部工程的各分项工程必须已验收合格且相应的质量控制资料文件必须完整,这是验收的基本条件。此外,由于各分项工程的性质不尽相同,因此作为分部工程不能简单地组合而加以验收,尚须增加以下两类检查项目: 1)涉及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有关安全及重要使用功能的安装分部工程应进行有关见证取样或抽样检测。

2)观感质理验收,这类检查往往难以定量,只能以观察、触摸或简单测量的方式进行,并由各个人的主观印象判断,检查结果并不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经结论,而是综合给出质量评价。对于评价为“差”的检查点应通过返修处理等补救。 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样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的规定。 5)观察质量验收符合要求。 施工项目竣工质量验收程序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通常可分为三个阶段,即竣工验收的准备、初步验收(预验收)和正式验收。 (1)竣工验收的准备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均应做好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其中建设单位应完成组织竣工验收班子,审查竣工验收条件,准备验收资料,做好建立建设项目档案、清理工程款项、办理工程结算手续等方面的准备工作;监理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做好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竣工验收的准备;施工单位应及时完成工程收尾,做好竣工验收资料的准备(包括整理各项交工文件、技术资料并提出交工报告),组织准备工程预验收;设计单位应做好资料整理和工程项目清理等工作。 (2)初步验收(预验收)当工程项目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将全部资料报送监理单位,申请竣工验收。监理单位根据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竣工报验申请,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工程师,对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经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向建设单位提出质量评估报告。

电力线路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范围划分范文

电力线路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范围划 分

十堰郧县南化110kV输电线路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范围划分 编制单位:十堰巨能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1月

十堰郧县南化110kV输电线路工程审签页批准年月日 审核年月日 编写年月日

目录 一、编制说明 二、施工质量验评划分表

一、编制说明 1、本工程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是依据《110kV~750kV架空送电线路工程施工质量及评定规程》(DL/T5168-)的规定进行制定的。本工程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的基本原则如下: 十堰郧县南化110kV线路工程为一个单位工程,本项目部施工段线路全长12km。本工程由三个分部工程, 6个分项工程,每个单元工程能够包含若干个检查项目,检查项目中又分为关键项目、重要项目、一般项目和外观项目。其中除线路复测分项工程、基础降方、基础开挖分项工程和基础护坡不参加质量评定(但须做好施工检查记录)外,其余项目均需进行质量评定。 关键项目:是指影响工程结构、性能、强度和安全性,且不易修复或处理者。 重要项目:是指影响寿命和可靠性,但可修补和返工处理者。 一般项目:是指一般不影响施工安装和运行安全者。 外观项目:是指显示工艺水平,环境协调及美观者。 2、本工程实行三级自检制:即施工队在施工过程中和完成后对单元工程和分项工程进行100%质量检查,并填写自检记录报项目部进行复检;项目部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进行100%复检,并填写复检记录报巨能集团公司申请抽检,集团公司对分部工程进行抽检,基础工程和铁塔组立工程对耐张转角塔全部检查,直线塔基础和直线塔进行不低于30%的抽检,接地工程和导地线架设工程的抽检率不低于单元工程的30%,耐张塔全检,各分部工程的抽检都要填写抽检记录。 3、按照电网建设分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管理文件》(现场部

(1)施工质量验收范围划分表1

工程编号 工程名称性质验收单位 质量验收表编号 单位工程分 部 工 程 分项 工程 检 验 批 施 工 单 位 监 理 单 位 制 造 单 位 设 计 单 位 建 设 单 位 01原水预处理系统√√√ 02 转动机械安装√√ 01 原水泵安装√√ 02 原水泵安装√√ DL/T 5210.3 表4.3.25或4.3.28 02 08 柱塞计量泵安装√√ 01 柱塞计量泵安装√√表4.3.4 11 超滤进水泵安装√√ 02 超滤进水泵安装√√ DL/T 5210.3 表4.3.25或4.3.28 03 管道及支吊架安装√√ 01 管道安装√√ 03 衬塑管道安装主控√√表4.3.14 06 复合管道安装√√表4.3.17 08 一般钢制管道安装√√DL/T 5210.5表4.5.3 02 支吊架安装√√ 01 一般钢制管道支吊架安装√√DL/T 5210.5表4.5.2 04 分部试运主控√√√ 01 阀门调整√√ 02 电动阀门调整√√表4.2.26 04 转动机械试运√√ 01 原水泵试运√√表4.2.22或4.2.23 09 超滤进水泵试运√√表4.2.23 15 杀菌剂加药泵试运√√表4.2.24 16絮凝剂加药泵试运√√表4.2.24 05 系统冲洗主控√√√ 01水冲洗主控√√√表4.2.18 03 除盐系统√√√ 01 设备安装√√ 03 反渗透设备安装√√ 01反渗透装置安装√表4.4.14 02反渗透膜安装主控√√√√表4.4.15

工程编号 工程名称性质验收单位 质量验收表编号 单位工程分 部 工 程 分项 工程 检 验 批 施 工 单 位 监 理 单 位 制 造 单 位 设 计 单 位 建 设 单 位 03反渗透保安过滤器安装√√表4.4.16 05 其它设备安装√√ 01电除盐装置安装√√表4.6.8 10 电除盐保安过滤器安装√√√表4.4.16 12 自清洗过滤器安装√√√表4.4.5 14 生水加热器安装√√表4.4.20 16 超滤装置安装√√√表4.4.11 17 超滤反洗保安过滤器安装√√√表4.4.16 02 转动机械安装√√ 06 反渗透高压泵安装√√ 02反渗透高压泵安装√√ DL/T 5210.3 表4.3.25或4.3.28 07 除盐水泵安装√√ 02 除盐水泵安装√√DL/T 5210.3表4.3.25或4.3.28 16 计量泵安装√√ 01 柱塞计量泵安装√√表4.3.4 02 隔膜计量泵安装√√表4.3.5 03 管道及支吊架安装√√ 01 管道安装√√ 02 衬塑管道安装主控√√表4.3.14 03 0305不锈钢管道安装√√表4.3.18 06 一般钢制管道安装√√DL/T 5210.5表4.5.3 02 支吊架安装√√ 01 一般钢制管道支吊架安装√√DL/T 5210.5表4.5.2 04 分部试运主控√√√ 01 阀门调整√√ 01 气动阀门调整√√表4.2.25 02 电动阀门调整√√表4.2.26 03 减压阀调整√√表4.2.27 02 系统严密性试验主控√√√ 01水压试验主控√√√表4.2.15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二)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二) (总分:59.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7,分数:27.00) 1.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作甩的检验项目是( )。 ?A.基本项目 ?B.主控项目 ?C.一般项目 ?D.控制项目 (分数:1.00) A. B. √ C. D. 解析:[解析] 所谓主控项目是指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2.分部工程是按( )等进行划分的。 ?A.专业性质、建筑部位 ?B.具备独立的施工条件的建筑物 ?C.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型 ?D.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位 (分数:1.00) A. √ B. C. D. 解析:[解析] 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如:建筑工程划分为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电梯等九个分部工程。 3.全面考核项目建设成果,检查设计与施工质量,确认项目能否投入使用的最主要环节是( )。 ?A.过程控制 ?B.中间验收 ?C.竣工验收 ?D.工程评估

(分数:1.00) A. B. C. √ D. 解析:[解析]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环节,它包括工程施工质量的中间验收和工程的竣工验收两个方面。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是项目建设程序的最后一个环节,是全面考核项目建设成果,检查设计与施工质量,确认项目能否投入使用的重要步骤。 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时,对涉及主体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安装分部工程应进行( )。 ?A.抽样检测 ?B.全数检验 ?C.安全检测 ?D.取样检测 (分数:1.00) A. √ B. C. D. 解析:[解析] 涉及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有关安全及重要使用功能的安装分部工程,应进行有关见证取样、送样试验或抽样检测。 5.在制定检验批的抽样方案时,主控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α值和β值均不宜超过( )。 ?A.5% ?B.8% ?C.10% ?D.12% (分数:1.00) A. √ B. C. D. 解析:[解析] 合理的抽样方案的制定对检验批的质量验收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在制定检验批的抽样方案时,应考虑合理分配生产方风险(或错判概率α)和使用方风险(或漏判概率β)。主控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α和β均不宜超过5%;对于一般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α不宜超过5%,β不宜超过10%。 6.经返修或加固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了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的要求,可以按技术处理方案和( )进行验收。

施工质量验收和评定范围划分

技术资料 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范围划分报审表 工程名称:攀枝花杨路坪至福田35kV线路工程编号:SZLX2-SG-001 致攀枝花杨路坪至福田35kV线路工程监理项目部: 现报上攀枝花杨路坪至福田35kV线路工程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范围划分表,请审查。 附件:1、线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范围划分表 施工项目部(章): 项目经理: 日期: 监理项目部审查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期: 业主项目部审批意见: 业主项目部(章): 项目经理:

日期: 注本表一式份,由施工项目部填报,业主项目部、监理项目部各份,施工项目部存份。 攀枝花杨路坪至福田35kV线路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范围划分

攀枝花网源电力建设工程公司 2015年8月 攀枝花杨路坪至福田35kV线路工程 批准:年月日审核: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编制:年月日

攀枝花网源电力建设工程公司 2010年8月 目录 1、前言--------------------------------------------------------------------------------5 1.1 编制目的-----------------------------------------------------------------------5 1.2 编制依据-----------------------------------------------------------------------5 1.3 工程概况-----------------------------------------------------------------------6 1.3.1工程特点----------------------------------------------------------------------6 1.3.2 工程设计特点、工程量---------------------------------------------------------7 2、工程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7 2.1工程质量方针-------------------------------------------------------------------7 2.2工程质量目标-------------------------------------------------------------------7 2.3质量目标分解-------------------------------------------------------------------8 3、检验要求---------------------------------------------------------------------------9 4、工程项目划分原则和划分类别---------------------------------------------------------12 5、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14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标[2002]79号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七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1997]108号)的要求,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我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该规范进行了审查,现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02-2002,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6.1.5、6.1.6、7.1.3、7.1.4、7.1.5、9.1.3、9.1.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83和《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中有关“土方工程”部分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上海市基础工程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00二年四月一日 二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七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1997)108号]的要求,由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所属上海市基础工程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原国家标准《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83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的地基与基础工程设计、施工的经验,适当考虑了近几年已成熟应用的新技术,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行全面修改,形成了初稿,又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定定稿。 本规范主要内容分8章,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地基、桩基础、土方工程、基坑工程及工程验收等内容。其中土方工程是将原《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中的土方工程内容予以修改后放入了本规范,基坑工程是为适应新的形势而增添的内容。 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规定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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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word文档、可以自由编辑!】 1.检验批质量 2.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检验批是工程验收的最小单位,是分项工程序乃至整个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检验批合格的条件有两个方面:资料检查合格、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检验合格。 3.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符合下列规定: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3.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部(子分部)工程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相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分项工程的验收在其所含各分项工程验收的基础上进行。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条件是:首先,各分部工程的各分项工程必须已验收合格且相应的质量控制资料文件必须完整,这是验收的基本条件。此外,由于各分项工程的性质不尽相同,因此作为分部工程不能简单地组合而加以验收,尚须增加以下两类检查项目:

1)涉及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有关安全及重要使用功能的安装分部工程应进行有关见证取样或抽样检测。 2)观感质理验收,这类检查往往难以定量,只能以观察、触摸或简单测量的方式进行,并由各个人的主观印象判断,检查结果并不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经结论,而是综合给出质量评价。对于评价为“差”的检查点应通过返修处理等补救。 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样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的规定。 5)观察质量验收符合要求。 施工项目竣工质量验收程序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通常可分为三个阶段,即竣工验收的准备、初步验收(预验收)和正式验收。 (1)竣工验收的准备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均应做好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其中建设单位应完成组织竣工验收班子,审查竣工验收条件,准备验收资料,做好建立建设项目档案、清理工程款 项、办理工程结算手续等方面的准备工作;监理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做好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竣工验收的准备;施工单位应及时完成工程收尾,做好竣工验收资料的准备(包括整理各项交工文件、技术资料并提出交工报告),组织准备工程预验收;设计单位应做好资料整理和工程项目清理等工作。 (2)初步验收(预验收)当工程项目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将全部资料报送监理单位,申请竣工验收。监理单位根据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2014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是对2001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后修订的新《统一标准》。统一标准是对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验收中的共性要求作出的统一准则,起到协调各专业验收规范的作用。所以学习《统一标准》掌握工程验收的划分方式、单位工程的验收要求、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形式、重要的原则规定、检验批抽样方案、常用验收表的基本格式和遇到质量问题、资料缺少、使用新技术等如何处理是提高监理工程师实务工作能力的基本功。 为了学好新《统一标准》公司总工办、工程部对新标准对原统一标准修改补充的内容进行介绍,供大学习时参考。与原《统一标准》修改不大的条款,并对原统一标准不熟悉的同志应逐条认真学习。 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 (1)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 (2)增加制定专项验收要求的规定; (3)增加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 (4)增加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增加铝合金结构、可再生能源、太阳能供暖空调系统、土壤源热泵换热系统等子分部工程; (5)修改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通风与空调等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划分; (6)增加计数抽样方案的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判定方法;

(7)增加工程竣工预验收的规定; (8)增加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缺失时,应进行相应实体检验或抽样试验的规定; (9)增加检验批验收应具有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的要求。 一、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统一标准》第3.0.4条是新增条款,规定符合条件之一时,可按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调整后的抽样复验、试验方案由施工单位编制,并经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后实施。 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才能按规定作适当调整。 第一种,对同一项目中由相同施工单位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使用同一生产厂家的同品种、同规格、同批次的材料、构配件、设备; 第二种,对同一施工单位在现场加工的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用于同一项目中的多个单位工程; 第三种,在同一项目中,针对同一抽样对象已有检验成果可以重复利用。 执行本条规定时,必须严格控制,避免随意。监理工程师应掌握以下几点: 1、必须符合专业验收规范要求,《统一标准》只提出允许调整的原则,至于哪些可以调整,如何调整、频次降低多少,应按专业验收规范根据具体项目确定。 2、保证抽检试验科学合理,应由施工单位根据材料、设备的进场批次和使用情况,编制具体试验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核确认。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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