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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第十六章建造合同

第十六章建造合同

第一节建造合同概述

建筑安装企业和生产飞机、船舶、大型机械设备等产品的工业制造企业,其生产活动、经营方式有其特殊性:这类企业所建造或生产的产品通常体积巨大,如建造的房屋、道路、桥梁、水坝等,或生产的飞机、船舶、大型机械设备等;建造或生产产品的周期长,往往跨越一个或几个会计期间;所建造或生产的产品的价值高。因此,在现实经济生活中,这类企业在开始建造或生产产品之前,通常要与产品的需求方(即客户)签订建造合同。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合同的甲方称为客户,乙方称为建造承包商。正因为建造承包商的生产活动及经营方式有其特殊性,因此,与建造合同相关的收入、费用的确认和计量也有其特殊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以下简称建造合同准则)规范了特定企业(即建造承包商)建造合同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建造合同分为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

固定造价合同,是指按照固定的合同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例如,建造一座办公楼,合同规定总造价为1000万元;建造一条公路,合同规定每公里单价为500万元。

成本加成合同,是指以合同约定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加上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例如,建造一艘船舶,合同总价款以建造该船舶的实际成本为基础,加收5%计取;建造一段地铁,合同总价款以建造该段地铁的实际成本为基础,加800万元计取。

企业通常应当按照单项建造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为了反映一项或一组合同的实质,需要将单项合同进行分立或将数项合同进行合并。

一、合同分立

资产建造有时虽然形式上只签订了一项合同,但其中各项资产在商务谈判、设计施工、价款结算等方面都是可以相互分离的,实质上是多项合同,在会计上应当作为不同的核算对象。

一项包括建造数项资产的建造合同,同时满足下列3项条件的,每项资产应当分立为单项合同:(1)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2)与客户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双方能够接受或拒绝与每项资产有关的合同条款;(3)每项资产的收入和成本可以单独辨认。

例如,某建筑公司与客户签订一项合同,为客户建造一栋宿舍楼和一座食堂。在签订合同时,建筑公司与客户分别就所建宿舍楼和食堂进行谈判,并达成一致意见:宿舍楼的工程造价为400万元,食堂的工程造价为150万元。宿舍楼和食堂均有独立的施工图预算,宿舍楼的预计总成本为370万元,食堂的预计总成本为130万元。根据上述资料分析,由于宿舍楼和食堂均有独立的施工图预算,因此符合条件(1);由于在签订合同时,建筑公司与客户分别就所建宿舍楼和食堂进行谈判,并达成一致意见,因此符合条件(2);由于宿舍楼和食堂均有单独的造价和预算成本,因此符合条件(3)。建筑公司应将建造宿舍楼和食堂分立为两个单项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如果不同时满足上述3个条件,则不能将合同分立,而应将其作为一个合同进行会计处理。假如上例中,没有明确规定宿舍楼和食堂各自的工程造价,而是以550万元的总金额签订了该项合同,也未作出各自的预算成本。这时,不符合条件3,则建筑公司不能将该项合同分立为两个单项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二、合同合并

有的资产建造虽然形式上签订了多项合同,但各项资产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上是密不可分的,实质上是一项合同,在会计上应当作为一个核算对象。

一组合同无论对应单个客户还是多个客户,同时满足下列3项条件的,应当合并为单项合同:(1)该组合同按一揽子交易签订;(2)该组合同密切相关,每项合同实际上已构成一项综合利润率工程的组成部分;(3)该组合同同时或依次履行。

例如,为建造一个冶炼厂,某建造承包商与客户一揽子签订了三项合同,分别建造一个选矿车间、一个冶炼车间和一个工业污水处理系统。根据合同规定,这三个工程将由该建造承包商同时施工,并根据整个项目的施工进度办理价款结算。根据上述资料分析,由于这三项合同是一揽子签订的,表明符合条件(1)。对客户而言,只有这三项合同全部完工交付使用时,该冶炼厂才能投料生产,发挥效益;对建造承包商而言,这三项合同的各自完工进度,直接关系到整个建设项目的完工进度和价款结算,并且建造承包商对工程施工人员和工程用料实行统一管理。因此,该组合同密切相关,已构成一项综合利润率工程项目,表明符合条件(2)。该组合同同时履行,表明符合条件(3)。因此,该建造承包商应将该组合同合并为一个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三、追加资产的建造

有时,建造合同在执行中,客户可能会提出追加建造资产的要求,从而与建造承包商协商变更原合同内容或者另行签订建造追加资产的合同。根据不同情况,建造追加资产的合同可能与原合同合并为一项合同进行会计核算,也可能作为单项合同单独核算。

追加资产的建造,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作为单项合同:(1)该追加资产在设计、技术或功能上与原合同包括的一项或数项资产存在重大差异。(2)议定该追加资产的造价时,不需要考虑原合同价款。

例如,某建筑商与客户签订了一项建造合同。合同规定,建筑商为客户设计并建造一栋教学楼,教学楼的工程造价(含设计费用)为500万元,预计总成本为460万元。合同履行一段时间后,客户决定追加建造一座地上车库,并与该建筑商协商一致,变更了原合同内容。根据上述资料分析,由于该地上车库在设计、技术和功能上与原合同包括的教学楼存在重大差异,表明符合条件(l),因此该追加资产的建造应当作为单项合同。

本章着重讲解了建造合同成本的会计处理、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的确认与计量等问题。G

第二节合同成本

一、合同成本的组成

合同成本是指为建造某项合同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合同成本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这里所说的“直接费用”是指为完成合同所发生的、可以直接计入合同成本核算对象的各项费用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为完成合同所发生的、不宜直接归属于合同成本核算对象而应分配计入有关合同成本核算对象的各项费用支出。

(一)直接费用的组成

合同的直接费用包括四项内容:耗用的材料费用、耗用的人工费用、耗用的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用。

1.耗用的材料费用。主要包括施工生产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或有助于形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成本和周转材料的摊销及租赁费用。周转材料是指企业在施工过程中能多次使用并可基本保持原来的实物形态而逐渐转移其价值的材料,如施工中使用的模板、挡板和脚手架等。

2.耗用的人工费用。主要包括从事工程建造的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等职工薪酬。

3.耗用的机械使用费。主要包括施工生产过程中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租用外单位施工机械支付的租赁费和施工机械的安装、拆卸和进出场费。

4.其他直接费用。其他直接费用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三项直接费用以外的其他可以直接计入合同成本核算对象的费用。主要包括有关的设计和技术援助费用、施工现场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用、场地清理费用等。

(二)间接费用的组成

间接费用主要包括临时设施摊销费用和企业下属的施工、生产单位组织和管理施工生产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如管理人员薪酬、劳动保护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物料消耗、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工程保修费、排污费等。这里所说的“施工单位”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的施工队、项目经理部等;“生产单位”是指船舶、飞机、大型机械设备等制造企业的生产车间。这些单位可能同时组织实施几项合同,其发生的费用应由这几项合同的成本共同负担。

二、合同成本的会计处理

(一)计入合同成本的各项费用

1.直接费用。由于直接费用在发生时能够分清受益对象,所以直接费用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合同成本。

2.间接费用。间接费用虽然也构成了合同成本的组成内容,但是间接费用在发生时一般不宜直接归属于受益对象,而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分摊计入合同成本。在实务中,间接费用的分配方法主要有人工费用比例法、直接费用比例法等。

(1)人工费用比例法。人工费用比例法是以各合同实际发生的人工费为基数分配间接费用的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间接费用分配率=当期实际发生的全部间接费用÷当期各合同实际发生的人工费之和

某合同当期应负担的间接费用=该合同当期实际发生的人工费×间接费用分配率

(例16一1)某建筑公司第一项目经理部同时承建A、B、C三项合同工程,已知A合同发生人工费140万元,B合同发生人工费160万元,C合同发生人工费200万元。

第一项目经理部当期共发生间接费用50万元。

间接费用分配率=50÷(140+160+200)=10%

A合同应负担的间接费用=140×10%=14(万元)

B合同应负担的间接费用=160×10%=16(万元)

C合同应负担的间接费用=200×10%=20(万元)

其账务处理如下:

实际发生的间接费用:

借:工程施工——间接费用500000

贷:银行存款等500000

资产负债表日将间接费用分配计入各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A合同140000

——B合同160000

——C合同200000

贷:工程施工——间接费用500000

(2)直接费用比例法。直接费用比例法是以各合同实际发生的直接费用为基数分配间接费用的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间接费用分配率=当期实际发生的全部间接费用÷当期各合同实际发生的直接费用之和

某合同当期应负担的间接费用=该合同当期实际发生的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分配率

(二)与建造合同相关的借款费用

建造承包商为客户建造资产,通常是客户筹集资金,并根据合同约定,定期向建造承包商支付工程进度款。但是,建造承包商也可能在合同建造过程中因资金周转等原因向银行借入款项,发生借款费用。建造承包商在合同建造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规定的资本化条件的,应当计入合同成本。合同完成后发生的借款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不再计入合同成本。

(三)因订立合同而发生的费用

建造承包商为订立合同而发生的差旅费、投标费等,能够单独区分可可靠计量且合同很可能订立的,应当予以归集,待取得合同时计入合同成本;未满足上述条件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四)零星收益

与合同有关的零星收益,是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取得的,但不计入合同收入而应冲减合同成本的非经常性的收益。例如,完成合同后处置残余物资(指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一些材料物资的下脚料等)取得的收益。由于工程领用材料时已将领用材料的价值直接计入了工程成本,材料物资的下脚料已包括在合同成本中,因此,处置这些残余物资取得的收益应冲减合同成本。

(五)不计入合同成本的各项费用

下列各项费用属于期间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建造合同成本:

1.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

2.船舶等制造企业的销售费用。

3.企业为建造合同借入款项所发生的、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规定的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例如,企业在建造合同完成后发生的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筹资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

第三节合同收入与合同费用

一、合同收入的组成

合同收入包括两部分内容:

(一)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即建造承包商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最初商定的合同总金额,它构成了合同收入的基本内容。

(二)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1.合同变更

合同变更是指客户为改变合同规定的作业内容而提出的调整。例如,某建造承包商与客户签订了一项建造图书馆的合同,建设期3年。第二年,客户要求将原设计中采用的铝合金门窗改为塑钢门窗,并同意增加合同造价50万元。

合同变更款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构成合同收入:

(1)客户能够认可因变更而增加的收入;

(2)该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上例中,建造承包商可在第二年将因合同变更而增加的收入50万元认定为合同收入的组成部

分。假如建造承包商认为此项变更应增加造价50万元,但双方最终只达成增加造价40万元的协议,则只能将40万元认定为合同收入的组成部分。

2.索赔

索赔款是指因客户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向客户或第三方收取的、用以补偿不包括在合同造价中成本的款项。例如,某建造承包商与客户签订了一项建造水电站的合同。合同规定的建设期是20×7年3月至2×01年8月;同时规定,发电机由客户采购,于20×9年8月交付建造承包商进行安装。该项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客户于2×01年1月才将发电机交付建造承包商。建造承包商因客户交货延期要求客户支付延误工期款100万元。

索赔款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构成合同收入:

(1)根据谈判情况,预计对方能够同意该项索赔;

(2)对方同意接受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上例中,假如客户不同意支付延误工期款,则不能将100万元计入合同总收入。假如客户只同意支付延误工期款50万元,则只能将50万元认定为合同收入的组成部分。

3.奖励

奖励款是指工程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客户同意支付的额外款项。例如,某建造承包商与客户签订一项建造大桥的合同,合同规定的建设期为20×7年12月20日至20×9年12月20日。20×9年9月,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有望提前3个月竣工,客户同意向建造承包商支付提前竣工奖100万元。

奖励款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构成合同收入:

(1)根据合同目前完成情况,足以判断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能够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

(2)奖励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上例中,假如该项合同的主体工程虽于20×9年9月基本完工,但是经工程监理人员认定,工程质量未达到设计要求,还需进一步施工。这种情况下,不能认定奖励款构成合同收入。

二、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建造合同

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企业应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完工百分比法是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的方法,运用这种方法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能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有关合同进度及本期业绩的有用信息,体现了权责发生制的要求。

(一)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认定标准

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企业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的前提条件。建造合同分为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两种类型,不同类型的合同,其结果是否能够可靠估计的标准也不同。

1.固定造价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认定标准

如果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则固定造价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

(1)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合同总收入一般根据建造承包商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的合同总金额来确定,如果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合同总金额,且订立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则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反之,合同总收入不能可靠地计量。

(2)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企业能够收到合同价款,表明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合同价款能否收回,取决于客户与建造承包商双方是否都能正常履行合同。

如果客户与建造承包商有一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则表明建造承包商可能无法收回工程价款,不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的条件。

(3)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否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关键在于建造承包商能否做好建造合同成本核算的各项基础工作和准确计算合同成本。如果建造承包商能够做好建造合同成本核算的各项基础工作,准确核算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划清当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不同成本核算对象之间成本的界限、未完合同成本与已完合同成本的界限,则说明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反之,则说明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不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4)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合同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要求建造承包商已经和正在为完成合同而进行工程施工,并已完成了一定的工程量,达到了一定的工程完工进度,对将要完成的工程量也能够作出科学、可靠的测定。如果建造承包商尚未动工或刚刚开工,尚未形成一定的工程量,对将要完成的工程量不能够作出科学、可靠的测定,则表明合同完工进度不能可靠地确定。

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否可靠地确定,关键在于建造承包商是否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成本核算制度和有效的内部财务预算及报告制度;能否对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合同成本作出科学、可靠的估计。如果建造承包商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成本核算制度和有效的内部财务预算及报告制度,并对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作出科学、可靠的估计,则表明建造承包商能够可靠地确定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反之,则表明建造承包商不能可靠地确定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

2.成本加成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认定标准

如果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则成本加成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

(1)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对成本加成合同而言,合同成本的组成内容一般已在合同中进行了相应规定,合同成本是确定其合同造价的基础,也是确定其完工进度的重要依据,因此要求其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二)完工进度的确定

确定合同完工进度有以下三种方法:

1.根据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该方法是确定合同完工进度比较常用的方法。用计算公式表示如下:

合同完工进度=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100%

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是指形成工程完工进度的工程实体和工作量所耗用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不包括下列内容:

(1)与合同未来活动相关的合同成本

包括施工中尚未安装、使用或耗用的材料成本。材料从仓库运抵施工现场,如果尚未安装、使用或耗用,则没有形成工程实体。因此,为保证确定完工进度的可靠性,不应将这部分成本计入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中来确定完工进度。

(例16—2)某建筑公司承建A工程,工期2年,A工程的预计总成本为l000万元。第一年,该建筑公司的“工程施A工程”账户的实际发生额为680万元。其中:人工费150万元,材料费380万元,机械作业费100万元,其他直接费和工程间接费50万元。经查明,A工程领用的材料中有一批虽已运到施工现场但尚未使用,尚未使用的材料成本为80万元。根据上述资料计算第一年的完工进度如下:

合同完工进度=(680-80)÷1000×100%=60%

(2)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

对总承包商来说,分包工程是其承建的总体工程的一部分,分包工程的工作量也是其总体工程的工作量。总承包商在确定总体工程的完工进度时,应考虑分包工程的完工进度。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虽然是总承包商的一项资金支出,但是该项支出并没有形成相

应的工作量,因此不应将这部分支出计入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中来确定完工进度。但是,根据分包工程进度支付的分包工程进度款,应构成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例16—3)甲建筑公司与客户一揽子签订了一项建造合同,承建A、B两项工程。该项合同的A、B两项工程密切相关,客户要求同时施工,一起交付,工期为2年。合同规定的总金额为1100万元。甲建筑公司决定A工程由自己施工,B工程以400万元的合同金额分包给乙建筑公司承建,甲公司已与乙公司签订了分包合同。

第一年,甲公司自行施工的A工程实际发生工程成本450万元,预计为完成A工程尚需发生工程成本150万元;甲公司根据乙公司分包的B工程的完工进度,向乙公司支付了B工程的进度款250万元,并向乙公司预付了下年度备料款50万元。

甲公司根据上述资料计算确定该项建造合同第一年的完工进度如下:

合同完工进度=(450+250)÷(450+150+400)×100%=70%

2.根据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

该方法适用于合同工作量容易确定的建造合同,如道路工程、土石方挖掘、砌筑工程等。用计算公式表示如下:

合同完工进度=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合同预计总工作量×100%

3.根据实际测定的完工进度确定

该方法是在无法根据上述两种方法确定合同完工进度时所采用的一种特殊的技术测量方法,适用于一些特殊的建造合同,如水下施工工程等。需要指出的是,这种技术测量并不是由建造承包商自行随意测定,而应由专业人员现场进行科学测定。

(三)完工百分比法的运用

确定建造合同的完工进度后,就可以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和计量当期的合同收入和费用。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和费用可用下列公式计算:

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收入

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合同预计总成本×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费用

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

上述公式中的完工进度指累计完工进度。对于当期完成的建造合同,应当按照实际合同总收入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同时,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费用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费用。

(例16—4)某造船企业签订了一项总金额为元的固定造价合同,承建一艘船舶,合同完工进度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工程已于20×7年2月开工,预计20×9年8月完工。最初预计的工程总成本为元,到20×4年底,由于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调整了预计总成本,预计工程总成本已为元。该造船企业于20×5年6月提前两个月完成了造船合同,工程质量优良,客户同意支付奖励款200000元。建造该艘船舶的其他有关资料如表16—1所示。

表16—1

该造船企业对本项建造合同的有关会计处理如下(为简化起见,会计分录以汇总数反映,有关纳税业务的会计分录略):

1.20×7年账务处理如下:

(1)登记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1540000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机械作业等1540000

(2)登记已结算的合同价款

借:应收账款1740000

贷:工程结算1740000

(3)登记实际收到的合同价款

借:银行存款1700000

贷:应收账款1700000

(4)确认计量当年的收入和费用,并登记入账

20×7年的完工进度=÷(1540000+3960000)×100%=28%

20×7年确认的合同收入=×28%=1624000(元)

20×7年确认的合同费用=(1540000+3960000)×28%=1540000(元)

20×7年确认的毛利=162=84000(元)

借:工程施工——合同毛利84000

主营业务成本154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624000

2.20×8年的账务处理如下:

(1)登记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3260000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机械作业等3260000

(2)登记结算的合同价款

借:应收账款2960000

贷:工程结算2960000

(3)登记实际收到的合同价款

借:银行存款2900000

贷:应收账款2900000

(4)确认计量当年的合同收入和费用,并登记入账

20×8年的完工进度=÷(4800000+1200000)×100%=80%

20×8年确认的合同收入=×80%-1624000=3016000(元)

20×8年确认的合同费用=(4800000+1200000)×80%-1540000=3260000(元)

20×8年确认的毛利=301=-244000(元)

20×8年确认的合同预计损失=(4800000+120)×(1-80)%=40000(元)

注:在20×8年底,由于该合同预计总成本(6000000元)大于合同总收入(5800000元),预计发生损失总额为200000元,由于已在“工程施工——合同毛利”中反映了160000元(84000—244000)的亏损,因此应将剩余的、为完成工程将发生的预计损失40000元确认为当期费用。

借:主营业务成本326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301600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244000

借:资产减值损失40000

贷:存货跌价准备40000

3.20×9年的账务处理如下:

(1)登记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1150000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机械作业等1150000

(2)登记结算的合同价款

借:应收账款1300000

贷:工程结算1300000

(3)登记实际收到的合同价款

借:银行存款1400000

贷:应收账款1400000

(4)确认计量当年的合同收入和费用,并登记入账

20×9年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总金额-至目前止累计已确认的收入

=(5800000+200000)-(1624000+3016000)=1360000(元)

20×9年确认的合同费用=-—=1150000(元)

20×9年确认的毛利=-=21000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115000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21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360000

(5)20×9年工程全部完工,应将“合同损失准备”相关余额冲减“主营业务成本”,将“工程施工”科目的余额与“工程结算”科目的余额相对冲

借:存货跌价准备40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40000

借:工程结算6000000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595000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50000

三、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建造合同

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则不能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和计量合同收入和费用,而应区别以下两种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一)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

(二)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例16一5)某建筑公司与客户签订了一项总金额为100万元的建造合同。第一年实际发生工程成本40万元,双方均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但建筑公司在年末时对该项工程的完工进度无法可靠确定。

本例中,该公司不能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由于客户能够履行合同,当年发生的成本均能收回,所以公司可将当年发生的成本金额同时确认为当年的收入和费用,当年不确认利润。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4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400000

如果该公司当年实际发生的工程成本40万元不可收回,这种情况下,该公司应将40万元应确认为当年的费用,不确认收入。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400000

贷:工程施工——合同毛利400000

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不确定因素不复存在的,就不应再按照上述规定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而应转为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

(例16—6)沿用(例16—5),如果到第二年,完工进度无法可靠确定的因素消除。第二年实际发生成本为30万元,预计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为20万元,则企业应当计算合同收入和费用如下:

第二年合同完工进度=(40+30)÷(40+30+20)=77.78%

第二年确认的合同收入=100×77.78%=77.78(万元)

第二年确认的合同成本=(40+30+20)×77.78%-40=30(万元)

第二年确认的合同毛利=77.78-30=47.78(万元)

账务处理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30000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477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777800

四、合同预计损失的处理

建造承包商正在建造的资产,类似于工业企业的在产品,性质上属于建造承包商的存货,期末应当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建造合同的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则形成合同预计损失,应提取损失准备,并确认为当期费用。合同完工时,将已提取的损失准备冲减合同费用。

(例16一7)某建筑公司签订了一项总金额为100万元的固定造价合同,最初预计总成本为90万元。第一年实际发生成本63万元。年末,预计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42万元。该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该公司在年末应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第一年合同完工进度=63÷(63+42)×100%=60%

第一年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60%=100×60%=60(万元)

第一年应确认的合同费用=预计总成本×60%=(63+42)×60%=63(万元)

第一年确认的合同毛利=收入-费用=60-63=-3(万元)

第一年预计的合同损失=[(63+42)-100]×(1-60%)=2(万元)

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63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60000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30000

借:资产减值损失20000

贷:存货跌价准备20000

第四节新旧比较与衔接

一、新旧比较

建造合同准则是在对财政部1998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以下简称原准则)修订和完善的基础上完成的,新准则与原准则没有实质性差异。

二、新旧衔接

首次执行日之后,企业应当按照建造合同准则对企业的建造合同业务进行处理。

桥梁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桥梁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哈磴高速公路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桥二队(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方将哈磴高速公路第18合同段的部分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哈磴高速公路第18合同段。 2、建设单位:哈磴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3、工程地点:乌拉特前旗西小召镇 (k875+300~k881+300) 4、工程内容:桥梁(下述桩号的桥梁设计施工图纸所包括 的所有工程细目,以及施工过程中变更增加的项 目) 5、施工桩号:K878+618,K880+785,K878+395,K879+511, K879+909,K880+284 6、开、竣工日期及要求:开工日期:2003年__月__日。 竣工日期:2004年7月25日具体为:2003年度完成桩基础,预应力空心板形成生产 能力,2004年7月25日全部交工。如遇人力不可抗拒 的自然灾害(含地质变化),工期顺延。

7、乙方开工时必须进够不少于台钻机,其它配套设备、 人员、均应满足工程施工要求。如果不能满足工程进度及质量方面的要求,甲方有权清退出场。 8、工程质量等级:优良。 9、工期损失金: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损失,每拖延 一天罚款10000元。 第二条:工程承包方式及结算方法。 1、本工程一律不设预付款。 2、甲方承包给乙方施工的工程,均采用甲乙双方协商的单 价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计价结算。该单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该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试验、临时设施费、预制场,工棚等的临时征地费,工程临时用电、用水线路的架拆及工程用电、用水费用,人员设备调遣费用、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个人所得税、工程照管及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由乙方自负盈亏。 3、乙方所承包施工的工程,在未得到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 计量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及理由向甲方索取工程款。 4、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的综合单价见附表。合同签订后,甲 乙双方均不能以任何方式或理由来改变此单价。 5、工程变更部分的单价,如合同中有的,套用合同清单单 价,如超出合同清单之外的,按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的单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第十六章建造合同

第十六章建造合同 第一节建造合同概述 建筑安装企业和生产飞机、船舶、大型机械设备等产品的工业制造企业,其生产活动、经营方 式有其特殊性:这类企业所建造或生产的产品通常体积巨大,如建造的房屋、道路、桥梁、水坝等, 或生产的飞机、船舶、大型机械设备等;建造或生产产品的周期长,往往跨越一个或几个会计期间;所建造或生产的产品的价值高。因此,在现实经济生活中,这类企业在开始建造或生产产品之前,通常要与产品的需求方(即客户)签订建造合同。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合同的甲方称为客户,乙方称为建造承包商。 正因为建造承包商的生产活动及经营方式有其特殊性,因此,与建造合同相关的收入、费用的确认 和计量也有其特殊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一一建造合同》(以下简称建造合同准则)规范了特定企业(即建造承包商)建造合同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建造合同分为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 固定造价合同,是指按照固定的合同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例如,建造一座办公楼,合同规定总造价为1000万元;建造一条公路,合同规定每公里单价为500万元。 成本加成合同,是指以合同约定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加上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 费用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例如,建造一艘船舶,合同总价款以建造该船舶的实际成本为基础, 加收5 %计取;建造一段地铁,合同总价款以建造该段地铁的实际成本为基础,加800万元计取。 企业通常应当按照单项建造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为了反映一项或一组合 同的实质,需要将单项合同进行分立或将数项合同进行合并。 一、合同分立

农村房屋建筑合同现浇

农村房屋建筑合同现浇 农村房屋建筑合同现浇 篇一:农村个人建房施工合同书 农村个人建房施工合同书 甲方姓名: 住址: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姓名: 住址: 身份证号: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过乙方详尽踏勘现场,为明 确甲乙双方在房屋建设施工过程中的权利、职责和义 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 搞好配合协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程任务,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 的原则上,经双方友好协商,签定此施工合同,双方共 同遵守。

甲方将位于雅安市芦山县飞仙关镇朝阳村石佛组的自住用房的建设施工工程 以包料不包工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按实际施工面积(建成后实际测算面积)以 元/ 平方米的价格计价。 二、工程内容 1、被建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共计二层。一层、二层均为砖 混结构,一层层高米,二层层高为米。 2、基地开挖深度及宽度按施工图及地质情况现场确定,深度70 公分,宽度60 公分。基地施工含基地槽挖掘、土方回填和夯实。 3、楼板要求层层现浇(包括楼梯、坡屋面)。门、窗过梁乙方现场制作。 4、全部给排水、电气、弱电的电视、电话、线、防雷接地等,按施工图及甲 方现场确定位置及数量进行施工,所需安装设备甲方现场确定。 5、内墙及天棚全部抹灰,外墙正立面和侧立面(含梁、 构造柱)、背立面全部贴面砖。 一层地面铺垫层上做水泥砂浆地坪,一至二层卫生间及厨房地面全部贴防滑地

砖并做防水处理、内墙面满贴内墙瓷砖。一至二层除上述做法之外的楼地面(含 楼梯)全贴地板砖及踢脚线。 6、每层卫生间便器、地漏等安装。 7、房屋四周水堰的建设:水堰深公分,宽公分,要求水泥砂浆做, 横平竖直,用灰浆上面,平整无爆裂现象。 三、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应当本着保质保量的原则,按照图纸或甲方要求施工,加强质量管理。 2、乙方在浇灌混凝土时应认真负责、精心施工,如浇灌混凝土主筋超出 2 公分 误差, 梁、柱、砖体、整体偏差超过 2 公分,甲方有向乙方提出误差地方从新改建的权 利,乙方 必须无条件执行并承担所需材料费用。 3、重要施工过程:如地基、浇铸须经甲方验收后方能 进行下一工序 4、梁、柱的浇筑必须一次性完成。 5、乙方完成基础以及每层的梁、柱布筋后,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质量监督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筑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建造承包商,下同)建造合同的会计处理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 第三条建造合同分为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 固定造价合同,是指按照固定的合同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成本加成合同,是指以合同约定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加上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确定工程价款的的建造合同。 第二章合同的分立与合并 第四条企业通常应当按照单项建造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为了反映一项合同或一组合同的实质。需要将单项合同进行分立或将数项合同进行合并。 第五条一项建造合同包括建造数项资产的,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每项资产应当分立为单项合同: (一)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 (二)与客户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双方能够接受或拒绝与每项资产有关的合同条款; (三)每项资产的收入和成本可以单独辨认。

第六条追加资产的建造,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作为单项合同: (一)该追加资产在设计、技术或功能上与原合同包括的(一项或数项)资产存在重大差异. (二)议定该追加资产的造价时,不需要考虑原合同价款。 第七条一组合同无论对应单个客户还是多个客户,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应当合并为单项合同: (一)该组合同按一揽子交易签订; (二)该组合同密切相关、每项合同实际上已构成一项综合利润工程的组成部分; (三)该组合同同时或依次履行。 第三章合同收入 第八条合同收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合同规定的初始收; (二)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第九条合同变更,是指客户为改变合同规定的作业内容而提出的调整,合同变更应当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构成合同收入: (一)客户能够认可因变更而增加的收入; (二)该收入能够可靠计量。 第十条索赔款,是指因客户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向客户或第三方收取的、用以补偿不包括在合同造价中成本的款项。索赔款应当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构成合同收入: (一)根据谈判情况,预计对方能够同意该项索赔; (二)对方同意接受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桥梁建设工程合同范本(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8982-39 桥梁建设工程合同范本 (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桥梁建设工程合同范本(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委托人:监理人: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1条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 “本工程”)概况如下: 1、工程名称:** 桥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 * 区境内。 3、工程规模:桥梁全长12米,宽5米。 4、总投资:。 第2条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 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第3条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2、本合同标准条件; 3、本合同专用条件(包括补充合同)。

4、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第4条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5条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第6条本合同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本工程备案验收完成之日(工程施工监理期为日历日天)。 第7条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三份,监理人三份。 委托人:监理人: (签章) (签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代表:代表: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农村私人建房建筑合同范本

农村私人房屋修建合同书 甲方(发包方):XXX 身份证号码: XXXXXX 乙方(承揽方):XXX 身份证号码: XXXXXX 甲方在XXXXX建二层私人房屋一栋,建筑总面积约200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房屋修建的具体情况,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 1、工程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双方不存在雇佣关系; 2、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砖、河砂、碎石、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码钉、扎丝、水电等。乙方提供劳务、建筑技术、脚手架用材及生产生活用具等。 二、承建项目: 1、乙方按照设计图纸和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 2、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现浇)、楼面、屋顶、阳台、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所有墙面粉水泥砂浆、顶层层面加浆磨光。 三、承包价格: 1、整栋房屋建设包工费,按照建筑面积定价,每平方米200元(包含人工工资及施工工具),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屋檐计算; 2、建筑总面积待主体建筑完工后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四、付款方式: 1、乙方进场甲方预付启动资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2、乙方完成第一层砖砌并捣制好楼面,甲方即支付乙方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3、乙方完成第二层砖砌并捣制好楼面,甲方即支付乙方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4、乙方工程全部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即支付至乙方工程款总额的95%,; 5、剩余的5%工程款作为质保金,质保金按本合同的第六条第3款支付。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水电供给及原材料及时进场; 2、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并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 3、水电线路采取预埋施工,乙方须配合水电工(强弱电)进行线路预埋,水电工由甲方负责。 六、质量要求: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若发现图纸有不合理或未明确要求的部分,应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取得明确一致的施工方案后乙方方可再进行施工; 2、工程质量应达到房屋抗震有关标准,建房后的门窗洞口平整、光滑,墙壁无空鼓;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及其指南、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建造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建造承包商,下同)建造合同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 第三条建造合同分为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 固定造价合同,是指按照固定的合同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成本加成合同,是指以合同约定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加上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第二章合同的分立与合并 第四条企业通常应当按照单项建造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为了反映一项或一组合同的实质,需要将单项合同进行分立或将数项合同进行合并。 第五条一项包括建造数项资产的建造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每项资产应当分立为单项合同:

(一)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 (二)与客户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双方能够接受或拒绝与每项资产有关的合同条款; (三)每项资产的收入和成本可以单独辨认。 第六条追加资产的建造,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作为单项合同: (一)该追加资产在设计、技术或功能上与原合同包括的一项或数项资产存在重大差异。 (二)议定该追加资产的造价时,不需要考虑原合同价款。 第七条一组合同无论对应单个客户还是多个客户,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合并为单项合同: (一)该组合同按一揽子交易签订; (二)该组合同密切相关,每项合同实际上已构成一项综合利润率工程的组成部分; (三)该组合同同时或依次履行。 第三章合同收入 第八条合同收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 (二)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桥梁建设工程合同范本正式版

桥梁建设工程合同范本正式版 Contracts conclud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have legal effect and regulate the behavior of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18118

桥梁建设工程合同范本正式版 桥梁建设工程合同范文一 委托人:监理人: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1条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1、工程名称:** 桥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 * 区境内。 3、工程规模:桥梁全长12米,宽5米。 4、总投资:。 第2条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第3条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2、本合同标准条件; 3、本合同专用条件(包括补充合同)。 4、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第4条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5条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第6条本合同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本工程备案验收完成之日(工程施工监理期为日历日天)。 第7条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三份,监理人三份。 委托人:监理人: (签章) (签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农村房屋建设合同范本

农村房屋建设施工合同本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文本》(cf91-0201),就本项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双方当事人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容:见“工程项目一览表”(附后)。承包围:承包方式: 2. 工程性质(指基建、技改、合资等):批准文号(有权机关批准工程立项的文号): 3. 定额工期总天数:天 4. 开工日期(双方约定的符合开工报告规定的具体日期,以单位工程为准;群体工程以第一个开工的工程为准):本合同工程定于年月日开工。竣工日期(以单位工程为准;群体工程以最后竣工的工期为准):本合同工程定于年月日竣工。 5. 质量等级: 6.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承包造价为元。金额(大写):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另有约定除外,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 协议条款; 2. 合同条款; 3. 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 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和招标文件; 5. 施工图纸和本市现行确定及调整工程造价的有关规定; 6. 按可填单价的工程量清单承包的建设工程,由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7. 标准、规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8. 国家和本市关于施工合同管理的规定。 当合同文件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 合同语言:本合同文件仅使用汉语。 2.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性文件均对本合同有约束力。 3. 适用标准、规:按国家和本市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执行。 第四条图纸 1. 甲方提供图纸日期:年月日 2. 甲方提供图纸套数: 3. 甲方对图纸的特殊要求和费用承担: 4. 工程竣工图: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双方另行签订绘制工程竣工图的协议。 第五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1. 甲方驻工地代表(任命书、委派书作为合同附件): 2. 社会总监工程师(如甲方委托监理公司监理时,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应在监理合同中明确,并将副本一份交乙方): 第六条乙方驻工地代表(项目经理) 乙方驻工地代表(任命书作为合同附件): 第七条甲方工作 甲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 施工现场是否达到具备施工条件和完成的时间: 2. 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 施工现场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建造合同》及其指南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建造承包商,下同)建造合同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 第三条建造合同分为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 固定造价合同,是指按照固定的合同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成本加成合同,是指以合同约定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加上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第二章合同的分立与合并 第四条企业通常应当按照单项建造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为了反映一项或一组合同的实质,需要将单项合同进行分立或将数项合同进行合并。 第五条一项包括建造数项资产的建造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每项资产应当分立为单项合同: (一)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 (二)与客户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双方能够接受或拒绝与每项资产有关的合同条款; (三)每项资产的收入和成本可以单独辨认。 第六条追加资产的建造,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作为单项合同: (一)该追加资产在设计、技术或功能上与原合同包括的一项或数项资产存在重大差异。 (二)议定该追加资产的造价时,不需要考虑原合同价款。 第七条一组合同无论对应单个客户还是多个客户,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应当合并为单项合同: (一)该组合同按一揽子交易签订; (二)该组合同密切相关,每项合同实际上已构成一项综合利润率工程的组成部分; (三)该组合同同时或依次履行。 第三章合同收入 第八条合同收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 (二)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第九条合同变更,是指客户为改变合同规定的作业内容而提出的调整。合同变更款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构成合同收入: (一)客户能够认可因变更而增加的收入; (二)该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十条索赔款,是指因客户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向客户或第三方收取的、用以补偿不包括在合同造价中成本的款项。索赔款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构成合同收入: (一)根据谈判情况,预计对方能够同意该项索赔; (二)对方同意接受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十一条奖励款,是指工程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客户同意支付的额外款项。奖励款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构成合同收入: (一)根据合同目前完成情况,足以判断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能够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 (二)奖励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四章合同成本 第十二条合同成本应当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第十三条合同的直接费用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农村房屋建设合同范本

编号: HT-20210566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农村房屋建设合同范本 Party A and B have reached an agreement through friendly consultation to conclude the following contract.

[标签:titlecontent] 甲方: 乙方: 甲方在建房屋一栋,建筑层数两层,一层约平方米,二层约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原则,确保工程安全、优质、高效、低耗,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俩,以期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 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等一切建筑材料。 乙方提供劳务、施工技术、施工工具、及生产生活的一切用具等。 二、承建项目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前沿外墙贴瓷砖、后沿外墙面粉水泥砂浆、卫生间地面及墙面贴瓷砖、安装瓷盆、下水管道、落水管;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透水处理。

三、承包价格 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元(),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墙计算。施工范围包括所有需要水泥砂浆抹面的墙体。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完毕,工具进场,人员到位,预付30%,完成第一层砖砌并捣制好楼面付到50%,完成第二层以及屋顶付到75%付款八仟元,工程全部完工,交验完毕付到90%,预留10%为质量保证金,完工一年内无质量问题,清尾款。 五、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水电到位供给及原材料及时进场,每日午餐 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丢失。 六、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或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七、注意安全 劳保措施,施工防护措施到位,安全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因自身原因或乙方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出现工伤,或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八、工期要求 主体工程工期为75(日历天),从签订合同之次日起计算,乙方必

(完整版)桥梁修建合同书

北干渠桥改造合同书 甲方:曹市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武汉市东西湖勘测水工建筑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列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北干渠桥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曹市镇清郑村北干渠 资金来源:自筹及上级补款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桥梁工程 三、工程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08年12月22日 竣工日期:2009年2月8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47天 四、工程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肆拾肆万玖仟柒佰元整(¥:449700.00元)。 五、付款方式 1、本合同工程前期垫资,按工程进度及上级拨款进度付款。 2、本合同工程完工后,按质量总体评定、交工验收及竣工验收程序进行验收,在乙方要完成全部相应内业资料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余下部分合同价款(即调整后的合同总价)的95%,另5%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缺陷责任期为一年。 六、合同文件适用的技术规范 1、部颁《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04)。 2、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 B01-2003)。 3、部颁《公路钢筋砼及预应力砼桥涵设计规范》(JTGD62-2004)。 4、部颁《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D63-2007)。 5、部颁《公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JTG004-89)。 以上技术规范均以最新版本为准。 七、甲方工作 1、协调好施工地段内的外围关系,使施工项目具备开工条件。 2、提供图纸,并进行图纸和设计交底。 3、提供水准基点和平面控制的基准点的基准线。 4、解答乙方就工程上提出的正当合理的疑问。 5、监督乙方施工, 并按相应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乙方的施工项目进行质量、进度、资金控制和合同管理。 6、组织专班对乙方施工的项目进行质量评定。 八、乙方工作 1、熟悉施工设计图,并现场核实,并所提出的疑问或建议在图纸会审与设计交底时与甲方协商解决。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讲解(1)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讲解(1) 一、本准则的制定背景 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资产或者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数项资产而订立的合同。由于建造合同的开工日期与完工日期通常分属于不同的会计年度,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将合同收入与合同成本进行配比,分配计入实施工程的和个会计年度,就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一般来说,持有待售存货的收入是在卖方将该项目所有权上的重大风险和报酬转让给买方时予以确认。这类销售通常是在存货被购买或生产后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发生,相对建造工程而言,单项金额往往不是很大。相反,建造合同中在建工程的金额一般比较重大,且需较长的时间来完成工程。为此,在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时,必须考虑权责发生制的要求,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 有关建造合同的核算办法,《施工企业会计制度》作了规定,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业务日趋复杂以及报表使用者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提高,现行制度中相关会计处理方法已暴露出存在的局限性。为此有必要加以改进。相对于现行做法,建造合同准则在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计量、开单结算的账务处理以及预计合同亏损的处理方法等方面作了较大改革。

二、关于建造合同的类型 建造合同通常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固定造价合同,另一种是成本加成合同。固定造价合同是指按照固定的合同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成本加成合同是指以合同允许的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加上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从而确定工程价款款的建造合同。这两类合同最大的区别,在于它们所包含风险的承担者不同。固定造价合同的风险主要由建造承包方承担,而成本加成合同的风险则主要由发包方承担。 在实际工作中,现行会计制度没有对建造合同作按上述分类标准进行的分类。从合同价款的确定上看,有几种不同的方式:施工图预算造价方式。即企业按施工图纸所提供的资料和计算出的工作量,依据预算定额和单位造价以及有关文件所规定的取费标准计算出工程造价;对某些军需品采用按实际成本加一定比例利润确定造价的方式;投标造价方式。即施工企业依据招标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提出自己的报价,经扣标单位说标后决定造价并依此签订合同。 可见,我国原先的三类合同中,第、类类似于固定造价合同,第类类似于成本加成合同。目前在我国,以投招标形式确定工程造价的方式占多数,由于风险承担者不同,判断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确定的标准也不同,本准则将建造合同划分为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两大类。

【承包合同】农村房屋建造合同协议书

农村房屋建造合同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承建(轻包)甲方房屋建设2幢,建筑面积约1920平方,具体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施工现场三通一平,负责房屋建筑材料(砖、钢筋、水泥、石子、河沙等)。 2、乙方负责房屋建筑轻包为主,并负责钢筋工、泥水工、木工等。并负责场地看护,解决食宿(包括施工人员)。 3、浇筑时按甲方要求,其它建筑方面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二、施工要求 1、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规范施工。 2、施工日期自20xx年9月1日开工起180天完工。 三、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本工程共计费用(轻包工)约48万元,工程结算待竣工后按实结算。工程开工后基础做平付25%,每做好一层付15%,结顶后付10%,工程竣工后扣留总结算价的5%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付清。 四、质量保留金

工程全部完成后,甲方扣留工程总结算价的5%为缺陷责任期的质量保留金。缺陷责任期为竣工验收后1年,期满,经甲方验收有工程缺陷时,乙方按合同标准修复缺陷或按缺陷情况扣除修补费用于修补工程缺陷;工程无缺陷的按本协议分期付款时退还质量保留金。 五、事故责任 施工期间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施工人员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等造成的后果、经济损失、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其它条款 施工期间,乙方应按规定设置施工标志,做好“三度一排”,确保道路正常通车。施工期间,乙方应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建筑材料应妥善保管,以防流失、扬尘扬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执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根据《建筑法》,《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下,通过双方协商就私人住宅建房工程达成协议,为规范建造私人住宅工程中双方的民事行为,特制定本合同规定,希望双方严格执行,共同遵守。 一. 建筑工程概况:

桥梁建设施工合同

篇一:桥梁施工合同-范本 第一章合同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甲乙双方就本项目路基工程、桥涵工程、路基排水工程、路基防护工程的合作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本施工合同遵守和服从甲方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第二章合同的组成文件 一、本施工合同协议书及补充合同条款。 二、在合同实施期间,甲乙双方签订的任何其他协议及甲方发出的通知及文件,经双方确认的会议纪要、图表等。 三、施工图纸、技术交底、施工技术规范及标准。 四、由甲方牵头编制的总体施工方案。 五、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根据工程需要提出的对乙方在施工管理、技术质量控制、文明施工要求等书面或口头的意见。 第三章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 三、承包范围及工程内容:合同范围内全部桥涵上、下部构造施工,包括承台、墩柱、盖梁、桥台搭板、垫石、桥台、肋板、耳背墙、护栏、防撞墙、桥面铺装、湿接缝、横梁、桥面板等部位的模板安拆(包括木模的加工制作和固定)、脱模剂、脚手架搭拆、钢筋加工、负弯矩张拉、混凝土浇筑、混凝土养护、基坑抽水、清淤……等所有工序的施工,范围内剩余全部路基排水工程、路基防护工程施工,包括排水沟、急流槽、骨架护坡、护面墙、挡土墙、挡土墙上防撞墙、格宾网、锚杆等部位的砌体砌筑、砌体土方开挖、边坡整修、砂砾垫层、超宽土方人工刷坡、砌体勾缝、抹面、砌体养生、临时排水设施……以及为进行以上工程而进行的一切准备工作;乙方负责为完成以上工程而进行的所有工序所需要的劳动力,小型机具、机械设备、租赁和使用,以及为进行本项目工程而需要的一切施工辅助材料等。 第四章合同价款及结算 一、本工程按工程竣工支付,中途不支付进度款,方在工程竣工审计完合格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工程款支付方式按bt项目04定额下浮3%支付。 二、本合同内各项目工程所需的劳务、机械设备及所有材料(除甲供材料外)其余材料和辅材、缺陷修复、水费、电费、管理、保险、个人所得税及利润等费用;含人员及设备进退场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费用。 三、本合同为固定价额合同,合同履行期间无论材料、人工、机械及工程施工使用的任何物料的价格涨幅都不做单价调整。如若乙方中途退场的只按综合单价的80%计量。 四、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不给乙方计量支付: 1.1 因乙方施工作业错误而增加的作业量及耗损的材料费; 1.2 劳务作业成果质量不合格或未经确认的作业量及材料费; 1.3 技术资料或检查证等签字不全的作业量; 1.4 隐蔽工程劳务作业成果未经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的; 1.5 未按规定程序办理变更设计手续而擅自变更设计的; 1.6 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修改的作业量及材料费。 2当乙方拖欠其职工工资、保险、福利费用和其他劳动报酬时,甲方有权从乙方劳务费中代扣并支付给当事人,同时视情节轻重,处以3倍及以下的罚款。3本合同涉及的综合单价为税后价,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由甲方承担,其它税费由乙方承担并自行缴纳。乙方需按业主要求向甲方提供机械施工费等所有需要提供发票项目的正式发票(具体需提供发票种

施工企业收入成本核算讲义实施建造合同准则讲解

施工企业收入、成本核算讲义实施建造合同准则讲解 一、概述 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资产或者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 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数项资产而订立的合同。 其主要特征: 先有买主(客户),后有标底(资产),建造资产的造价在合同签定时就已经确定。 资产的建设周期长,一般都要跨越一个会计年度,有的长达数年。 所建造的资产体积大,造价高。 建造合同一般为不可撤消合同。 分类:建造合同可以分为两种:固定造价合同与成本加成合同。固定造价合同是按固定的合同价或固定的单价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成本加成合同是指合同允许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加上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前者的风险主要由建造承包方承担,后者则主要由发包方承担。

固定造价合同又分为: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 建筑安装企业的建造合同目前一般采用固定造价合同,且其结果能够可靠估计。 建造合同会计核算对象:总公司规定执行建造合同时,会计核算的对象为项目(项目总包合同)。如一个工程项目只存在一个合同时,会计核算的对象,就是该合同。如一个项目有多个合同组成时,会计核算的对象为项目,即为多个合同的集合。 二、基本概念 1、合同预计总收入:是指预计完成全部合同可从业主收回的全部价款。由合同初始收入、合同变更收入、合同索赔收入、合同奖励收入组成。 合同初始收入:即合同中最初的合同总金额,构成合同收入的基本内容。 合同变更收入,是指客户为改变合同规定的作业内容而提出的调整所形成的价款。 索赔款收入,是指因客户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由建造承包商向客户或第三方收取的、用于补偿不包括在合同造价中的成本的款项。 奖励款收入,指工程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时,客户同意支付给建造承包商的额外的款项。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讲解word资料10页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讲解 一、本准则的制定背景 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资产或者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数项资产而订立的合同。由于建造合同的开工日期与完工日期通常分属于不同的会计年度,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将合同收入与合同成本进行配比,分配计入实施工程的和个会计年度,就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一般来说,持有待售存货的收入是在卖方将该项目所有权上的重大风险和报酬转让给买方时予以确认。这类销售通常是在存货被购买或生产后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发生,相对建造工程而言,单项金额往往不是很大。相反,建造合同中在建工程的金额一般比较重大,且需较长的时间来完成工程。为此,在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时,必须考虑权责发生制的要求,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 有关建造合同的核算办法,《施工企业会计制度》作了规定,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业务日趋复杂以及报表使用者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提高,现行制度中相关会计处理方法已暴露出存在的局限性。为此有必要加以改进。相对于现行做法,建造合同准则在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计量、开单结算的账务处理以及预计合同亏损的处理方法等方面作了较大改革。 二、关于建造合同的类型 建造合同通常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固定造价合同,另一种是成本加成合同。固定造价合同是指按照固定的合同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成本加成合同是指以合同允许的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加上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从而确定工程价款款的建造合同。这两类合同最大的区别,在于它们所包含风险的承担者不同。固定造价合同的风险主要由建造承包方承担,而成本加成合同的风险则主要由发包方承担。 在实际工作中,现行会计制度没有对建造合同作按上述分类标准进行的分类。从合同价款的确定上看,有几种不同的方式:(1)施工图预算造价方式。即企业按施工图纸所提供的资料和计算出的工作量,依据预算定额和单位造价以及有关文件所规定的取费标准计算出工程造价;(2)对某些军需品(如船舰)采用按实际成本加一定比例利润确定造价的方式;(3)投标造价方式。即施工企业依据招标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提出自己的报价,经扣标单位说标后决定造价并依此签订合同。

农村房屋建设合同书示范文本

农村房屋建设合同书示范 文本 In order to solve or prevent disputes, through establishing certain legal relations and realizing some common interests and wishes, all parties to the cooperation reach an agreement after consultation, and all parties signing the agreement have legal effect and are bound.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农村房屋建设合同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协议资料应用在解决或防止纠纷,通过建立一定的法律关系并实现某些共同的利益和愿望,合作的所有方经协商后达成协议,签字的所有方具有法律效力并受约束。,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房屋建设方(甲方): 承包施工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位于西和县长道镇宁 家村的宅基地住宅建设施工项目发包给乙方,双方秉着平 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特签订此合同,望共同遵 守。 一、承包方式 施工工程采取清包,即包工不包料的方式。 二、建设工期 工程建设始于20xx年1月12日,乙方保证按如下要 求完成工程建设进度: 卸旧:20xx年1月12日

动工:20xx年1月20日 上梁:20xx年2月30日 竣工:20xx年5月30日 如工程延期不能实现预定建设进度的,乙方须每延迟一天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 三、甲方职责 根据房屋建造需求,甲方及时提供水泥、钢筋、砖头、沙子等所需建筑材料,以保证乙方按约定的工期顺利施工,乙方可在材料购买 质量和价格上作指导性建议。 四、乙方职责 乙方自带工程施工所需的模板、搅拌机、震动器、脚手架、混凝土搅拌机等一切施工用具(运费由乙方负责)和师傅、小工等施工人员,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或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并从专业角度提出合理的建议、意见。

建造合同讲解

建造合同讲解 第一节建造合同概述 建筑安装企业和生产飞机、船舶、大型机械设备等产品的工业制造企业,其生产活动、经营方式有其特殊性:这类企业所建造或生产的产品通常体积巨大,如建造的房屋、道路、桥梁、水坝等,或生产的飞机、船舶、大型机械设备等;建造或生产产品的周期长,往往跨越一个或几个会计期间;所建造或生产的产品的价值高。因此,在现实经济生活中,这类企业在开始建造或生产产品之前,通常要与产品的需求方 (即客户)签订建造合同。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合同的甲方称为客户,乙方称为建造承包商。正因为建造承包商的生产活动及经营方式有其特殊性,因此,与建造合同相关的收入、费用的确认和计量也有其特殊性。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一一建造合同》(以下简称建造合同准则”规范了特定企业(即建造承包商)建造合同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建造合同分为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 固定造价合同,是指按照固定的合同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例如,建造一座办公楼,合同规定总造价 为1000万元;建造一条公路,合同规定每公里单价为500

万元。 成本加成合同,是指以合同约定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加上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例如,建造一艘船舶,合同总价款以建造该船舶的实际成本为基础,加收5%计取;建造某段地铁,合 同总价款以建造该段地铁的实际成本为基础,每公里加500 万元。 企业自行建造或通过分包商建造房地产,应当根据房地产建造协议条款和实际情况,判断确认收入应适用的会计准则。房地产购买方在建造工程开始前能够规定房地产设计的主要结构要素,或者能够在建造过程中决定主要结构变动的,房地产建造协议符合建造合同定义,企业应当遵循建造合同准则确认收入。房地产购买方影响房地产设计的能力有限(如仅能对基本设计方案做微小变动)的,企业应当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有关商品销售收入 的原则确认收入。 企业通常应当按照单项建造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为了反映一项或一组合同的实质,需要将单项合同进行分立或将数项合同进行合并。 一、合同分立 资产建造有时虽然形式上只签订了一项合同,但其中各项资产在商务谈判、设计施工、价款结算等方面都是可以相互分离的,实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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