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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担保公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融资担保公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融资担保公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融资担保公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规范化检查流程(法人机构)

一、检查组按约定时间到达被检机构的登记地址或公司确定的营业地址。

机构已失联系或处于异常状态的,检查组需进行尽职调查,掌握机构具体情况,并根据调查结果和履行的工作程序撰写书面报告,签字留存。

营业场所及机构人员无问题的,进行下一步检查。

营业场所或失联机构失效地址情况均应拍照存档。

二、检查组出示检查相关通知文件,查看机构营业执照和融资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原件。检查现场应拍照存档。

三、听取情况

现场听取融资担保机构主要负责人关于机构基本情况、合规情况和运营情况的报告。

四、检查资本金情况

(一)查看公司所有帐户6个月内银行流水对账单。

按照统一的截止日期核算公司注册资本金使用情况。

(二)查看公司对外投资合同。检查高风险对外投资是否超出比例。

(三)核查机构各项资金来源、运用是否合规。

主要参照标准:《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29条,融资性担保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限于国债、金融

债券及大型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信用等级较高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以及不存在利益冲突且总额不高于净资产20%的其他投资。

不符合上述标准的,可按照《融资担保公司资产比例管理办法》(银保监发〔2018〕1号)核算其资产配置。

五、检查制度建设

查看公司各项制度文件是否完善,询问公司是否按时向监管部门报送数据。

主要参照标准:风控制度、财务制度、客户保证金存取及使用制度、重大风险处置及上报制度等应齐全,按月报送月报,按季度报送季报。

六、业务情况

了解机构自成立以来的累计担保额度、笔数、平均担保费率;截止2018年6月末的在保额度、笔数;以净资产计算的放大倍数(公式:在保额度/净资产=放大倍数)。

未开展主营业务的需记录原因,同时评价公司业务开展充分程度。

七、检查机构各种业务档案

抽查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及代偿情况与公司披露的业务、财务情况是否符合。

在检查表中评价合同的规范性。

八、询问机构是否出现过重大风险,是否及时上报

主要参照标准:《融资性担保机构重大风险事件报告制度》(银监发﹝2010﹞75号)

融资性担保机构应报告的重大风险事件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融资性担保机构引发群体事件的;

(二)融资性担保机构发生担保诈骗、金额可能达到其净资产5%以上的担保代偿或投资损失的;

(三)融资性担保机构重大债权到期未获清偿致使其流动性困难,或已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

(四)融资性担保机构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的;

(五)融资性担保机构因涉嫌违法违规被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六)发现融资性担保机构主要出资人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或主要出资人对公司造成其他重大不利影响的;

(七)3个月内,融资性担保机构董事会、监事会或高级管理层中有二分之一以上辞职的;

(八)融资性担保机构主要负责人失踪、非正常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或被司法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

(九)监管部门要求报告的其他情况。

九、机构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包含但不限于吸收存款、发放贷款、非法集资。可以采用询问方式,或对检查过程中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十、检查机构的计算机管理软件情况。

十一、询问机构是否开展非融资担保业务。是否与P2P 平台、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或其它主体合作开展民间借贷担保或互联网金融业务,如开展相关业务,评价其风险状况

是否可控。

十二、询问机构收取客户保证金的比例、金额等具体情况并记录。包含是否专户存放、是否专款专用、是否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三个方面进行评价管理的规范性。

十三、检查公司准备金提取是否合规,记录公司的拨备覆盖率。

主要参照标准:《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31条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按照当年担保费收入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并按不低于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担保赔偿准备金累计达到当年担保责任余额10%的,实行差额提取。

拨备覆盖率=担保准备金/担保代偿余额×100。其中,担保准备金为未到期责任准备、担保赔偿准备与一般风险准备等项的年末余额之和;担保代偿余额为担保业务代偿金额合计的年末数

十四、对检查中出现的可疑情况进行现场核实、交叉验证,议定检查表格填写的内容。

十五、检查组全体成员及公司负责人在每一页检查表上签字,加盖公司公章。此检查结果将在省金融办官网公开。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_双随机监管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双随机监管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X〕x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字〔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在市场监管领域的监管职能职责,依据《XX省市场监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制定在市场监管领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开展市场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市场监管全局性工作,由各业务条线共同参与完成。结合我局在市场监管领域的监管职能职责,为切实做好在市场监管领域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余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业务股室、市场监管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场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企业信用信息监管股,党组成员、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XX、XX为工作人员。 二、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定向抽查工作流程 (一)

年度抽查检查计划(责任股室:各业务股室、市场监管所) 结合《XX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指引》(第一 版),各 业务股室在广泛征求各市场监管所重点监管领域和监管对象意见后,对应“抽查指引”、结合本业务条线工作,在每年X月X日前报送下一年度抽查计划到信用信息监管股。 报送抽查计划的原则。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X〕X号)文件规定: 1.对涉及重点领域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未列入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按照现有方式严格监管。 2.随机抽查事项分为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重点检查 事项针对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重要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抽 查比例高的,可以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检查批次顺序。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应根据监管实际情况严格进行限制,但不得低于5% (二)制定抽查检查方案(各业务股室)报送年度抽查检查计 划的股室为《定向抽查检查方案》制定的责任单位。《方案》中必需明确的内容:抽查时间、抽查主体范围、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检查事项清单、工作要求等。 对抽查主体范围、执法(检查)人员要求: 1.检

基层反映:基层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面临的问题及建议

基层反映:基层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面临 的问题及建议 今天,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基层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面临的问题及建议》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 阅读提示 2016年10月,在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市场监管局扩大抽查范围,积极探索工商、质监、食药监三条线“双随机”综合抽查。综合抽查整合了职能,提高了效能,受到企业普遍好评,但基层在综合抽查过程中面临的问责风险、制度缺失等问题,亟待从顶层设计方面予以解决。 具体做法 集中整合检查事项。以江苏省工商局抽取的418户市场主体为抽查对象,在检查年报公示信息及即时公示信息的同时,对不同类型的抽查对象同步实施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保健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计量器具、特种设备、广告经营、生产许可等11项其他检查。如江苏润泰电力有限公司,除对其年报公示信息进行抽查外,还同时对其特种设备使用、计量器具管理进行检查;再如姜堰区

人民商场,对该市场主体的检查,除年报公示信息、即时信息外,特种设备、计量器具使用、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也一次性检查到位。 充分保障被查企业知情权。在征求去年被查企业意见的基础上,结合今年新增内容,修改完善“双随机”抽查事前告知书,除告知企业检查时间、检查项目外,重点向企业详细说明需要提前准备的到场接受检查人员、备查资料等事项,告知书由属地分局送达。 充实检查人员库和专业人员库。根据执法需要和岗位调整,选取市场监管分局一线监管人员36人组成检查人员库。同时,针对县级组建市场监管局后,基层检查人员专业技能不足的问题,选取市场监管局机关科室人员32人组成专业人员库,包括计量专业15人、特种设备专业3人、药品医疗器械专业4人、保健品化妆品专业2人、餐饮专业2人、生产许可专业2人、食品生产流通专业2人、广告专业2人。根据涉及的检查事项,由检查组提请配备专业人员,从专业人员库中随机匹配参加检查。 及时采集监管数据。通过政府公文交换平台,向全区所有行政执法部门发函征询行政处罚信息,共收到16个部门的回函,418户被抽查对象中上年度受到行政处罚的有1户。从国税、地税数据库中共获取277条有效数据,作为此次抽查公示信息财务数据的依据。对未申报纳税的企业,剔除在年报公示数据中处于停业状态或申报数据为零

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五篇

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五篇【篇一】 为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要求,根据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编制2020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为了更好地开展落实我局本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本抽查工作计划。 一、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区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监管改革与创新,确保我区生产安全态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有效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区应急管理局成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奎朝晖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局长潘志勇、副局长安炜炜、郑晓辉和监察大队大队长卢鹏同志担任。成员由办公室、监管科、综合协调科、灾害防治综合科、监察大队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灾害防治综合科。办公室主要负责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组织、协调、指导、抽查、落实等工作。 三、抽查方式、计划及抽查内容

(一)抽查时间 2020年5月至2020年8月。 (二)抽查范围 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无库)共70家,按照不少于8%的比例抽取,至少抽查6家单位。 (三)抽查方式 1.被检查单位抽取:在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无库)中随机抽取 2.执法人员抽取:在监管科和监察大队的监管执法人员中随机抽取两组执法人员(共4名)。 (四)检查方式 采取查阅安全资料与检查现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 (五)检查内容 1、企业资质证照以及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情况; 2、企业三项制度的制定以及落实情况; 3、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建立情况; 4、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 四、相关要求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各组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工作任务,科学合理分工,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 根据《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X政办发〔X〕13号)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今年要力争随机抽查事项实现100%全覆盖。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1.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具有检查职责和权力的政府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建立本部门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按照抽查事项清单开展随机抽查,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通过政府或各单位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 2.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各单位依托本部门的业务工作系统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并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应属于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名录库应录入执法检查人员基本信息及其业务专长等情况。

3.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制订本单位的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以问题为导向制定本单位X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抽查计划应明确抽查事项、法律依据、时间、范围、比例等事项。各有关单位要在8月31日前把本单位的X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报区商事制度改革部门联席会 议办公室(设在工商分局)备案。 4.实行动态管理。对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二)规范执法检查流程。(责任单位:工商分局、各有关单位) 1.积极探索开展联合检查。要结合我区的实际,充分发挥商事制度改革部门联席会议的作用,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抽查。要按照“双随机”要求,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单位内存在多个执法科室、多项检查事项的,要合法合理地确定检查事项,对同一市场主体尽可能一次性完成检查。 2.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监管部门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确保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对国家部委、自治区、市级部门已部署抽查计划的,不再安排抽查;对已抽查过的市场主体,不再列入当年度抽查名单;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以及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殊行

最新整理双随机一公开调研报告.docx

最新整理双随机一公开调研报告 双随机一公开调研报告范文(一) 为深入推进辖区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集美区启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两库一单工作,推广运用随机检查作为安监部门实施年度执法计划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暗查暗访、工作巡查等监管执法工作的主要方式。 一是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以安监部门安全生产执法人员作为随机抽查的主体,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二是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以安全监管部门负责行政审批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监管监控的生产经营单位、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以及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单位等为主体,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并自起,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每年更新一次。 三是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地方标准的规定,在认真梳理监管部门职责基础上,逐项明确执法主体、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和抽查频次等,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同时,将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和监管执法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四是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采取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的方式,从两库中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实行双随机抽查,做到双随机抽查至少应2名持有安全生产执法证件人员组成,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中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0%并逐年提高。 五是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及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企业诚信记录,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

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和七日双公示制度,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信息化管理,形成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双随机一公开调研报告范文(二) 为深入推进安全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执法中推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5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安监总政法〔20**〕108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和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和《关于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有关事项的通知》(黑政转办发〔20**〕6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法行为,普遍运用随机抽查作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实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暗访暗查等监管执法活动的主要方式,进一步解决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 (一)明确随机抽查的主体 随机抽查主体是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及授权、委托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组织或者机构。省安全监管局负责监督、指导、组织、协调全省安全监管部门

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

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 为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2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2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有关文件的要求,大力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部门自由裁量权,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 基本原则:坚持依法监管,依法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的规范化,落实监管责任,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坚持公正高效,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坚持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执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坚持协同推

进,依托河北省市场主体信息公示系统,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积极探索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既要在市场监管领域推广“双随机”抽查,也要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检查工作中广泛运用。 二、方法步骤 自2015年10月1日起,各级各有关部门都要实行“双随机”抽查,并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使之逐步成为日常监管的主要方式。 建立健全“两库一单” 1、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工商部门经济户籍管理系统为基础,立足职能建立本部门监管的市场主体名录库,名录信息包括市场主体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电话等内容。 2、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各级各有关部门以市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为基础,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 3、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日常监督管理需要,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4、实行动态管理。对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

“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有关文件的要求,大力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部门自由裁量权,规范监管行为。 2、坚持依法监管,依法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的规范化。坚持公正高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学校和教育机构负担,优化教育发展环境。 二、抽查方式方法 (一)随机抽查主体 教育局。 (二)抽查对象和抽查内容 抽查对象:中小学校和其它教育机构。 抽查内容: 主要包括民办学校违规办学检查、教育收费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督查。 (三)抽查机制 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

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四)抽查比例 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污染源,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双随机”抽查是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一项重大部署,各有关科室务必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学习研究,做好随机抽查方案的细化和落实,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检查水平,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按照市政府文件确定的时间进度要求,及时研究制定实施方案。 2.程序规范,档案齐全。要严格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对同一监管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避免任性执法、执法扰民。“双随机”抽查的发起、随机抽取过程、检查结果运用等要做到档案齐全,全程留痕,主动接受监督。 3、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双随机检查应对措施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检查应对措施 当前主管部门持续开展的“双随机”检查、“三比一看”检查以及“标准化”检查等各项考评活动,对施工、监理单位的各项管理要求,提出了实实在在的考验。做为监理方,平时应严格按照“省动态”检查表,进行逐项自查自纠,在接受“双随机”等各项检查时,应与检查组成员积极沟通、合理解释,以有效规避扣分及不良行为记录。 针对今年主管部门开展的双随机检查,我司总结了以下几方面应对措施,请各项目总监组织各自项目组成员认真学习,并留下书面记录备查:1.及时上动态网下载检查清单,正常提前3天可以查到,根据检查清单与 施工单位一起逐项自查,如有存在问题必须整改,同时结合《厦门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评价档次操作标准(合同履约和造价管理部分修订版)》进行对比,确保没有不良记录项目。否则,不仅被扣分,还会有不良记录P1-P6。 2.要求施工单位准备一份简要汇报材料,主要汇报近期的施工作业面及进 展情况,由于检查主要针对最近2个月开展的施工监理情况,汇报的施工面不要过多,避免抽查过多、问题过多。 3.监理备案人员必须要三分之二以上到位签字并核对身份证,有人员请假 需要有请假条盖公司章(注:资料上签字的专监没到位的应请假,请假也属于没到位,不足2/3到位照样扣分),必要时各项目总监可提前一天通过部门经理协调人员签到;施工单位的人员到位情况也必须认真督促,因为扣施工单位分数,也必然要连带扣到监理单位。

4.项目实体施工质量检查,主要包括道路(路基、基层、面层)、桥梁(桩 基、墩台、箱梁)、房建(基础、主体、装修装饰)的施工内业资料及功能性检查。软基处理必须有软基处理结果实验报告,具备现场实体检测及功能性检测的一般会现场抽检,如密实度、厚度、回弹等。 5.原材料进场报验手续应完善,现场材料批号应与检测报告批号相符,特 别注意水泥、钢材、管材等进场报验;见证取样台账应分类清晰、记录完整,试验报告应及时督促分类收集归档。 6.工地大门、冲洗设施、围挡美化、主便道硬化及扬尘整治、临时用电、 消防器材、临边围护、高边坡、深基坑、地下暗挖、高大支模、起重设备、施工电梯、吊笼、各项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等属于必查项目;现场材料堆放及清理、裸露土头覆盖等文明施工措施,以及市政项目连续围挡(项目大门、各主要路口,以及与其他地块分界处应设置连续围挡)也是必查项。 7.现场临时用电,特别是电箱及用电设备属于必查项目,也是经常被扣分 的项目,电箱要求有3C认证,漏电保护开关应正常并有检查记录,“一机一闸”、“禁用PE线(漆包线)”“三相五线”制,以及有效接地等,都是常规要求;检查时,没有使用的电器、电箱最好收起来,不随意放置现场。 8.各项质量安全方案资料、项目及企业自查自纠(特别要注意检查频率及 填写针对性是否满足要求)、各关键工序、各分部验收手续等,要及时、规范,签字完整、签章有效,建设、设计、地勘等单位的项目章(公章)经常存在漏盖问题,应特别注意,及时核查处理。

2020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

2020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 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范文(一) 为深入推进辖区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集美区启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两库一单”工作,推广运用随机检查作为安监部门实施年度执法计划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暗查暗访、工作巡查等监管执法工作的主要方式。 一是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以安监部门安全生产执法人员作为随机抽查的主体,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二是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以安全监管部门负责行政审批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监管监控的生产经营单位、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以及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单位等为主体,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并自2020年起,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每年更新一次。 三是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地方标准的规定,在认真梳理监管部门职责基础上,逐项明确执法主体、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和抽查频次等,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同时,将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和监管执法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四是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采取“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的方式,从“两库”中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实行“双随机”抽查,做到“双随机”抽查至少应由2名持有安全生产执法证件人员组成,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中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0%并逐年提高。 五是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及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企业诚信记录,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和“七日双公示”制度,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信息化管理,形成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范文(二) 为深入推进安全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执法中推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

“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最新)

“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X市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X府办〔X〕7号)和《X县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X府办函〔X〕107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依法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双随机一公开”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公正高效,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坚持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坚持协同推进,在事中事后监管领域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强化市场主体的自觉、自律和社会监督,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二、主要原则 (一)坚持合法合理监管。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二)坚持公正高效。

严格按照执法程序,依法保障监管主体的合法权利,切实做到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社会治理环境。 (三)坚持公开透明。 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随机抽查制度公开、随机抽查过程公开、随机抽查结果公开,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三、主要任务 一是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职权范围,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要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凡是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二是建立随机检查对象名录库。 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监管的检查对象全部纳入,确保不遗漏;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在检查范围内的检查对象和检查事项,一律不列入,确保不越位。 三是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按照人员擅长的检查行业、领域等进行分类,录入职务、业绩等基本信息;规范名录库人员的推荐、审核程序,确保执法检查人员业务熟练,能有效履行检查职责。

重庆市城乡建设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1)

重庆市城乡建设系统“双随机一公开” 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政府监管体制改革,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加快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根据国务院和市政府相关规定,结合全市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市城乡建设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是指在城乡建设领域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行政检查活动。 第三条开展随机抽查,应当遵循依法、适当、公开、公正、高效的原则,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各级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和检查人员应当廉洁执法,遵守各项制度和纪律。 第四条在委公众信息网开设“双随机一公开”专栏,作为我委开展该项工作的社会公开平台。 第二章随机抽查事项 第五条城乡建设领域随机抽查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在本市建筑市场从事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质量检测、建筑节能、房地产开发等建筑

活动的相关单位、企业和从业人员; (二)农村危房改造、美丽宜居村庄(农民新村)建设、特色小(城)镇建设; (三)建设工程档案编制、验收、移交; (四)城市建设配套费缴纳; (五)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和禁限技术通告; (六)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建设项目及作业安全保护方案落实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随机抽查事项。 第六条城乡建设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确定,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频次等,并及时面向社会公布。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以及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第七条随机检查事项应采用随机抽查方式实施检查,实现100%覆盖。每年随机抽查市场主体的比例不得低于市场主体总数的3%,各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根据工作实际提高比例。 第三章执法检查名录库 第八条各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双随机”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名录库根据人员岗位调整及执法资格期限情况进行及时更新。 第九条执法人员名录库登记信息包括基础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执法证号码、岗位职务)和记录信息(抽取记

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

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一)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完善以信用监管为基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逐步减少对企业等市场主体的非线性直接检查、多头检查,推动形成形成以社会监督为前提、企业自律为主体、行业自治为补充、行政监管为保证、智慧监管为支撑的多维共治局面,从传统的主要依赖人海战术的全覆盖巡查模式中解脱出来,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用最少的行政成本,换取最大的监管效益,努力营造公平、秩序、透明、可预期的法制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二)基本原则。准确理解和把握“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始终把随机不确定性要求贯穿执法检查全过程,凡是能够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的不随意、不“点名”,能够随机分配检查人员的不指定、不固定;检查对象不适用随机抽取或检查人员无法随机分配的也要在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方

式、检查区域等方面随机选择,以不确定性确保对违法者“利剑高悬”、有效防范权利寻租。 (三)工作目标。2020年9月底前,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和机制建设全覆盖、部门联合监管常态化。到 2022 年底,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健全,部门执法更加便捷、高效、精准、全面,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以企业信用为重点的社会信用建设全面加强,守信企业有更多的获得感,营商环境更优越始终走在全省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依托平台支撑,实现互联共享。 1. 全面应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平台。全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统一应用“互联网+监管”平台,实现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下统称“两库”)建立、名单抽取、检查结果录入、数据存档等全流程电子化管理,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可溯。各地、各部门已经建设的系统要与“互联网+监管”平台整合融合。 2. 构建“互联网+监管”综合监管体系。依托省“互联网+监管”平台监管共享、部门协同执法、风险监测预警、决策支持等功能,打通行政全链条监管信息,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将数字化监管向末端延伸,通过各部门部门业务系统运行抽查检查的,要以数据交换、功能对接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x﹞x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字﹝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在市场监管领域的监管职能职责,依据《xx省市场监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制定在市场监管领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开展市场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市场监管全局性工作,由各业务条线共同参与完成。结合我局在市场监管领域的监管职能职责,为切实做好在市场监管领域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余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业务股室、市场监管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场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企业信用信息监管股,党组成员、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xx、xx为工作人员。 二、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定向抽查工作流程 (一)年度抽查检查计划(责任股室:各业务股室、市场监管所) 结合《xx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指引》(第一版),各业务

股室在广泛征求各市场监管所重点监管领域和监管对象意见后,对应“抽查指引”、结合本业务条线工作,在每年x月x日前报送下一年度抽查计划到信用信息监管股。 报送抽查计划的原则。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x〕x号)文件规定:1.对涉及重点领域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未列入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按照现有方式严格监管。2.随机抽查事项分为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重要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抽查比例高的,可以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检查批次顺序。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应根据监管实际情况严格进行限制,但不得低于5%。 (二)制定抽查检查方案(各业务股室) 报送年度抽查检查计划的股室为《定向抽查检查方案》制定的责任单位。《方案》中必需明确的内容:抽查时间、抽查主体范围、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检查事项清单、工作要求等。 对抽查主体范围、执法(检查)人员要求:1.检查对象名录库既可以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和其他主体,也可以包括产品、项目、行为等。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应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按照模板填写;其他主体按照模板填写。2.各

县政府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

县政府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 为深入推进安全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执法中推行安全生产监督 检查随机抽查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5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安监总政法〔20**〕108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和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和《关于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有关事项的通知》(黑政转办发〔20**〕6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法行为,普遍运用随机抽查作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实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暗访暗查等监管执法活动的主要方式,进一步解决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

(一)明确随机抽查的主体 随机抽查主体是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及授权、委托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组织或者机构。省安全监管局负责监督、指导、组织、协调全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在全省范围内随机抽取待查对象,直接组织或者督促、指导相关地区安全监管部门实施随机抽查。市(地)、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实施辖区内随机抽查工作。授权、委托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组织或者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随机抽查工作。实施随机抽查的具体责任单位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管执法处(科)室、执法局(支队、大队)及授权、委托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组织或者机构。 (二)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黑龙江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属地监管的要求,建立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名录库要涵盖本地全部被监管企业,并结合监管执法实际,建立不同行业领域、不同类别和等级、满足不同执法需求的随机抽查名录库,从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选取抽查对象。对监管职责范围内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单位和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单位,应当纳入随机抽查名录库。上级安全监管部门与下级安全监管部门随机抽查的生产经营单位一般不重合、不交叉。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每年至少更新一次。

2021年开展推广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范文

开展推广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范文 潍城职能办函【20XX】1号文件下发后,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了专门的工作会议,进行学习,根据《关于报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自查报告 ___》文件要求,结合我局职能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简政放权各项规章制度。自20xx年6月份以来,我局认真梳理行政审批许可项目,共有行政审批事项6项。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于xx年5月成立审批服务科,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将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行政审批科,行政审批科及其从事行政审批的人员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采取签订授权形式,向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首席代表进行充分授权,办理本单位的行政许可事项。 二积极开展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根据行政审批事项的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详细的各自事中事后监管办法,使程序进一步明确了其事先的准入要求,增加了事中的抽查监督步骤,规范了事后的督查反馈程序,确保各项行政审批事项规范有序,落到实处。这6项行政审批工作将分别由相应科室、单位进行跟进。 三、制定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度。根据《关于报送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___》(潍城职能办函【20XX】1号)文件要

求,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简政放权,制定了《潍城区经信局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执法检查工作中的比重。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科学测算并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保证了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防止了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问题发生。 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扎实做好职业资格改革,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积极开展收费清理改革和监督检查……记者昨日获悉,我省出台了《20XX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进一步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流程,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严格按法定时限做到‘零超时’或‘提前办结’。”《方案》指出,我省将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持续精简省本级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审批事项征求市县政府 ___,在人才、经费、技术、装备等方面予以保障,确保接得住、管得好。同时,对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开展“回头看”,确保各项举措落地生效。

安许证检查表

2018年度建筑业“双随机一公开”核查表(许可证) 所在城市:核查时间:年月日 企业名称经济性质 单位地址统一信 用代码 成立 时间 法人代表联系人电话 企业资质资质证书号 最高专 业资质 现在专业资 质类别 1. 2. 3. 4. 5. 6.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证书号(冀)JZ安许证字【】 证书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市场行为情况有无违法违规行为 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实际情况检查结果 1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 全生产许可证 查看原件 合格□ 不合格□ 2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文件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文件 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及文件 查有关文件和具体 内容 合格□ 不合格□ 3 安全投入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 及文件,本年度安全计划、台 账、清单、发票;防护用具、 查有关文件和管理 流程及资金实际使 合格□ 不合格□

防护服装合格证用的发票 4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文件 (包括企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 的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的规章 职责、安全机构负责人的任命 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组成人员 明细) 查管理文件 合格□ 不合格□ 5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 查证书原件 合格□ 不合格□ 6 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 作资格证书 查证书原件 合格□ 不合格□ 7 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 度安全培训教育材料 查培训档案 合格□ 不合格□ 8 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材料 (证明) 查缴纳工伤保险的 发票 合格□ 不合格□ 9 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 合格证明 查企业管理资料 合格□ 不合格□ 10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查管理文件 合格□ 不合格□

县司法局2019年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结

县司法局2019年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结 积极跟进国家和省、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建立全县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推行监管清单制度,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 责任领导:周志强同志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进度安排:根据省市部署推进 一、主要工作 (一)及时调整各执法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县直相关单位的“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要求全县各部门严格对照行政权力清单,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将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规范执法单位数据库的录入。2018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系统的录入行政执法单位共36个,但因机构改革后符合参与“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单位只有26个,在与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后,对不符合的单位将上报上级部门进行统一删除,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的行政单位,更有利于双随机一公开系统的监管工作开展。 (三)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作。今年以来,为更好的完成“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我县多次组织对各执法单位进行督查,督促各执法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各执法单位制定检查计划17个,产生任务14个,检查结果182个,执法案件48个。对各执法单位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点对点的帮助,使我县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四)严格行政执法资格审核。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从源头上杜绝了执法资格考试不及格人员和临时工开展执法现象。全县通过执法资格考试的持证人员1135人,持证率为100%,全县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全部录入行政执法人员证件查询系统,保证随机抽查执法人员的公平公正,执法检查人员名单由行政机关在双随机一公开系统随机抽取。 二、存在的问题 (一)操作人员不固定。有些单位人员变动原因,原先参加系统培训人员调离原岗位,导致现在操作人员对系统不熟悉。 (二)条管单位难协调。部分条管单位执法任务全部由市局统一调配,县本级没有制定执法计划权,只能按照市级部署的工作任务实施。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规范行政行为,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加强对商务领域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规范商务系统日常监管行为,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 第二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是指商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对辖区内列入随机抽查名单的商务领域经营主体进行现场抽查,并将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公开的监管方式。 第三条检查人员应认真履行监管任务,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及相关要求。按照分工负责、协作配合、各负其责的原则,依法进行检查。必须做到内容明确、程序合法、文书规范。第四条结合区商务局实际,建立区商务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包含人员姓名、执法证编号、执法类别等内容),根据抽查对象的生产经营范围,从目录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2名以上执法检查人员。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第五条将辖区内所有商务领域经营主体作为随机抽查对象。建立区商务局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对象通过随机方式从检

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第六条重点对成品油等事项进行抽查检查。按照区商务局行政权力清单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检查事项名称、检查依据、检查主体、检查内容、检查方式及检查结果的运用情形等。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行政权力调整情况进行动态更新。 第七条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定每年开展随机抽查1—2次。对被投诉举报较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失信等级高等特殊监管对象,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适时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第八条依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载明的抽查内容及相关要求,采取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方式进行抽查检查。 第九条“双随机”抽查要全面公开、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检查人员开展抽查工作时,应当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和现场照片、录像等证据资料,对执法进行全过程记录。检查人员应当自检查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报告,及时呈报负责人。检查报告应当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现场检查笔录、对被查对象执行法律法规等情况的评价、检查情况的处理意见和建议等事项。检查档案要及时归档并妥善保管。 第十条检查人员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严格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从严从快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公安机关

融资担保公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融资担保公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规范化检查流程(法人机构) 一、检查组按约定时间到达被检机构的登记地址或公司确定的营业地址。 机构已失联系或处于异常状态的,检查组需进行尽职调查,掌握机构具体情况,并根据调查结果和履行的工作程序撰写书面报告,签字留存。 营业场所及机构人员无问题的,进行下一步检查。 营业场所或失联机构失效地址情况均应拍照存档。 二、检查组出示检查相关通知文件,查看机构营业执照和融资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原件。检查现场应拍照存档。 三、听取情况 现场听取融资担保机构主要负责人关于机构基本情况、合规情况和运营情况的报告。 四、检查资本金情况 (一)查看公司所有帐户6个月内银行流水对账单。 按照统一的截止日期核算公司注册资本金使用情况。 (二)查看公司对外投资合同。检查高风险对外投资是否超出比例。 (三)核查机构各项资金来源、运用是否合规。 主要参照标准:《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29条,融资性担保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限于国债、金融

债券及大型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信用等级较高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以及不存在利益冲突且总额不高于净资产20%的其他投资。 不符合上述标准的,可按照《融资担保公司资产比例管理办法》(银保监发〔2018〕1号)核算其资产配置。 五、检查制度建设 查看公司各项制度文件是否完善,询问公司是否按时向监管部门报送数据。 主要参照标准:风控制度、财务制度、客户保证金存取及使用制度、重大风险处置及上报制度等应齐全,按月报送月报,按季度报送季报。 六、业务情况 了解机构自成立以来的累计担保额度、笔数、平均担保费率;截止2018年6月末的在保额度、笔数;以净资产计算的放大倍数(公式:在保额度/净资产=放大倍数)。 未开展主营业务的需记录原因,同时评价公司业务开展充分程度。 七、检查机构各种业务档案 抽查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及代偿情况与公司披露的业务、财务情况是否符合。 在检查表中评价合同的规范性。 八、询问机构是否出现过重大风险,是否及时上报 主要参照标准:《融资性担保机构重大风险事件报告制度》(银监发﹝2010﹞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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