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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乡镇财务管理制度

最新的乡镇财务管理制度
最新的乡镇财务管理制度

最新的乡镇财务管理制度

一、镇长作为法人负责对本单位的财务进行管理,管理必须遵照财政法规严格执行各种财务规章制度。

二、严格报销制度

1、办公费用金额在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直接由镇长签字报销。

2、办公费用金额在5000元以上必须经班子会议通过,最后由镇长签字报销。

3、不属于日常办公开支的款项,有合同的按合同规定付款,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费用需从镇财政提取支出的必须经镇党政班子会议研究通过,附会议纪要由镇长签字付款。

三、所有的专项资金全部由镇财政所负责收支账务管理,日常办公开支费用由镇政府财务室负责做好出纳账务,交镇财政所做好会计账务,镇财政所按月将收支明细账报送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

四、属于乡镇及县直部门双重管理的站所的办公经费开支,由本站所负责人按财政法规及财经纪律审签核销

五、凡各项资金收入、支出都要按照收支“两条线”进行规划,不得坐支挪用。

六、村级财务实行“村财镇管”,村账镇代理。

凡村级使用“两金”必须由村委提出申请,说明使用“资金”的计划和用途,提交包村工作组审核,1000元以上提交班子会上研究

后,由镇长签字批准方可拨款;1000元以下直接由镇长签字批准拨款。

七、村级申请拨用“两金”和办公经费时,须将上次拨用的资金支出账务分别送包村工作组审签“支出情况属实”和镇财政所审签“支出符合财务制度”并核销后,方可按规定的程序拨款。

八、村用“两金”和办公经费的报销发票上,必须签有经手人、证明人(验收入)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后方可签同意报销。

镇政府财务管理制度

XX县XX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镇机关财务管理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根据“乡财县管乡用”的有关规定和我镇的实际情况,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支出预算管理,增强透明度,打紧开支,逐步缓解镇财政压力,特制定镇机关财务管理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1、镇机关各部门的财务收支必须接受统一管理,接受财政的业务指导和财务监督、检查,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新的《会计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财务收支必须按月做账,财务账目要符合财政和审计部门的要求,接受人大、纪委的监督检查。 2、切实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机关各部门都必须按《XX 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和县府的有关规定实行零基预算,财政统管,县管镇用做到收支两条线。 二、严格票据管理,实行票款同行。 1、票据。镇机关各事业单位、各部门的各种行政性收费,一律使用财政统一的专用票据,在财政所领用登记,禁止使用收款收据收款。 2、时限。镇机关各事业单位、各部门从收到款之日起两日内,必须用“XX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缴入财政所预算外专户,并将信用社盖章后的“缴款书”直接交财政

所总会计。各部门不得坐收坐支,否则将根据情节严肃处理。 3、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和殡改罚款的上划,由财政所总会计会同计生办、民政办,按规定每月上划县财政局预算外专户。 三、加强支出管理,提高财政支出效益 在资金安排上调整支出结构,改善管理办法,本着一是提高财政基本保障能力,二是财政目标要服从于公众需要、服从于施政目标的要求,三是进一步加大化解债务的力度,确保政府资金的正常运转,使干部职工的地方津贴、下乡补助、福利费及各种年终目标奖等能按时足额发放,维护社会稳定。 1、事业单位履行法人单位职能,可以在实行自行核算的基础上建立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设立财会人员,自行做帐,支出审批由政府分管领导把关,审核报销。 对事业单位票款同行的资金实行划拨制。 2、将计划生育收费总额的30%、殡改收费总额的30%作为公共财政经费镇政府统筹,其余可支配资金采取报销制,用于开展计划生育、民政工作(包括公用经费部分、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培训费、工作奖励经费、手术及普查费、火化费及其他费用)。 3、财政所负责办公用品、接待物品的采购、管理和接待生活的安排。机关行政干部、工勤人员办公用纸、墨、笔记本及其它小项物品和接待用茶叶、烟、水等物品,一律在财政所领用并进行登记,不得自行在外购买。村干部会议补

xx人民政府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

xx人民政府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单位的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本单位经费的正常运转,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的财务制度,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审批制度,保证财务收支平衡 坚持“量入为出、量财办事、保证重点、压缩一般”的原则,不断优化收支结构,严格控制会议费、接待费、旅差费、邮电通讯费、公物购置费、汽车燃修费等弹性支出。 1、进一步完善财务审批制度。执行财务审批“一支笔”制度,所有开支凭证需由科室负责人证明并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呈主任审批;财务人员必须及时向主管财务的领导报送财务月报表、年度报表。超出年初财政预算的费用支出,必须先编制预算,经主任审核并呈有关市领导审批,落实资金来源后,方可执行,以保证财务收支平衡。 2、控制会议费开支。各部门应按照少开会、开短会,

从紧从严控制各类会议,经批准召开的会议应实行“会前预算、财务审核、会后审批、财务拨款”的管理办法,要按规定附会议通知文件,参加会议人员名单,会议结算清单和会议费发票。 3、压缩接待费的开支。接待工作实行“三定”即定规模、定标准、定地点,接待费用支出,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办公室新修定的接待制度办理。接待处招待费支出需经接待处负责人证明、分管领导审核后签呈主任审批。接待费必须当月结清,其中较大型的接待,活动结束时就应结算清楚;一些非党政的接待,若能按部门分摊就得分摊给部门,以减少接待费的开支。 4、加强旅差费的管理。坚持按(南财[2011]86号文)《xx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规定》的规定执行,旅差费包括住宿费和车(船)费机票不包括图书资料,音像制品以及其他办公费用。其他费用确因公务需要开支的,应按有关规定报支,不得合旅差费中报销。

财政所财务管理制度

财政所财务管理制度

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 财务管理办法 为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肃财经纪律,保障和促进全所工作正常开展,根据《会计法》、《统计法》、国家财政部制订的财务制度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机构的设置及人员管理 1、设置财务机构(财务室),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设会计一名,出纳一名。会计、出纳会计不得互相兼任。 2、会计、出纳会计应经区级相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持证上岗。 3、财会人员应当自觉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勤奋学习,钻研业务,认真履行职责,服从领导和管理。 4、财务会计工作的任务: (1)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政策; (2)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 (3)进行经济核算和经济活动分析; (4)负责本单位集体资产管理; 5、财会人员离任时,应按规定办理正常交接手续。 二、财会人员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本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工作; 2、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 3、加强财务的监督管理,按规定严格审核收支单据; 4、编制并实施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和年终财务决算工作,并定期做好财务收支情况、预决算执行情况、行政经费限额使用考核情况及集体资产管理情况等财务公开工作; 5、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建立和完善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6、指导和协调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所辖企业的财务工作; 7、做好会计业务,搞好会计核算和分析。 8、依据法律、法规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拒绝办理违反财经制度的业务,拒绝不合理支出。 9、按时记账、结账,报账,定期核对现金、银行存款、盘点物资,做到账物、账账、账证、账表、账款“五相符”。 10、认真核对收支单据,凡未按规定审批的单据,一律不得入账。 11、加强原始凭证审核、编制好记账凭证,及时登记各类账簿。 12、办理其他有关的财会事务及日常事务工作。 13、及时整理、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财务档案资 料。14、完成财政局、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领导交办的 其它工作。

黔西县锦星镇第一小学办学情况介绍

黔西县锦星镇第一小学 办学情况介绍 一、学校概况 黔西县锦星镇第一小学原名新街小学,学校距县城12公里,坐落在锦星镇内庄田坝东隅,毗邻新镇政府办公楼,与文明古塔——文阁塔遥遥相望。 学校始建于1939年,由晚清年间当地秀才王济洲先生创办的私塾改建而成。1958年从王济洲先生家迁到现址,取名新街小学,是一所村级完小,由三间土墙房组成。2009年镇政府搬迁至此,更名为锦星一小,成为镇中心完小。 1996年“两基”普六复查期间,新建一栋两层楼教学楼建筑面积220平方米(已撤出)。2002年开展“两基”攻坚以来,学校规模日渐扩大,学生人数不断增多,在校学生由312人发展到749人,新建一栋两层半教学楼,建筑面积576平方米。2008年“两基”迎国检期间朱英龙先生捐资再次扩建新的教学楼,建筑面积960平方米。警务室24平方米,厕所45平方米。2012年至1013年,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新建学生食堂400平方米、宿舍2100平方米、教师周转房860平方米。设12间普通教室,另有微机室、图书室、实验室、办公室、会议室、资料室、仪器保管室、剪纸乐园室、留守儿童温馨家园等。2013年8月安装“班班通”,实现了

多媒体计算机网络教学。学校新建2个塑胶蓝球场,200米塑胶环形跑道和100米直线跑道。学校的“五化三园”初具规模,有假山1座,荷花塘3亩,四方木亭1个,以艺术剪纸为特色的校园文化给学生以熏陶和感染。迄今为止,校占地面积22886平方米(34亩),总建筑面积4965平方米。学校在校学生533人,有12个教学班,1个剪纸特长班,另有音乐兴趣小组,体育兴趣小组。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36人(其中本科8人,大专26人,中师1人,高中1人),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教师师德高尚、业务娴熟。 近年来,锦星一小全体教师大胆探索,努力实践“三个践行”(践行“生命感和责任感的教育”、践行“爱的教育”、践行“系统育人的教育”),营造学校“人人都是德育教师,处处都是德育环境,课课都渗透思想品德教育”的“三维德育环境”,精心打造基于学生发展的特色校园文化,创办剪纸特长班,农民画特长班以及音乐、舞蹈、体育兴趣小组等,开展民族民间文化进校园(课堂)和廉政文化进校园等教育教学活动,以特色教育推进素质教育,破解了“穷财政如何办大教育、穷地方如何办好教育”的难题,开创了具有地方特色的办学新路,学校办学特色不断彰显,学校知名度不断提高,成为黔西县教育先进学校,毕节市德育示范校,毕节市校园文化建设先进学校(示范校),毕节市农村教育改革

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预算法》以及中央与省市区关于财务管理得办法与意见,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工作按照“主体明确、分级负责,预算管理、严格收支,厉行节约、保障运行”得原则实施。 第二章预决算管理 第三条预算编制应遵循“编制合法,内容完整,保障运转,公开透明”得原则。 第四条各科室应根据工作任务与工作计划及时向行管科提供资料编报下一年度得支出、采购计划与预算,大型会议、培训等专项经费预算,需报具体项目。固定资产购置、房屋维修、车辆维修费、网络建设维护及邮电与报刊订阅等预算草案,由行管科根据经费得需求与可能,初审汇总平衡后提交办公室领导审定。 第五条年度预算经批准下达后,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第六条行管科应当确实履行预决算得编制、报送、信息公开,做到数据真实准确、内容完整、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表表相符。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七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位各项收入要及时全额缴入区财政局往来资金专户。单位各项收入应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它单位或个人发生得一切款项,应该及时开具财务票据、收取款项、登记入帐,不得截留、隐瞒、挪用。 第四章支出管理 所有支出均应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工资与津贴补贴

政策。严禁自行扩大发放范围,擅自设立发放项目与自行提高发放标准。人员经费支出由人事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核定标准,经有关部门核准后,报经分管人事与机关领导审核后交行管科执行。 第十条公用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与财政部有关开支范围、标准得规定,以年度预算定额标准为依据,实行总额控制,节约使用;原则上当月得票据当月报销. (一)差旅费 1.报销依据:根据新财行[2016]15号《新洲区区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2.操作流程:事前审批-出差-报销 3.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标准及说明: (1)住宿费 住宿费就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而发生得房租费用。住宿费在标准上限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2)伙食补助费 伙食补助费就是指对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给予得伙食补助费用。若接待单位安排伙食,不再补贴伙食费,或由出差人员自行交纳伙食费,凭收款收据,办公室按文件精神再予以补贴伙食费。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得地标准报销,在途期间伙食补助按当天最后到达目得地标准报销。 (3)市内交通费 市内交通费就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抵达目得地发生得室内交通费用。标准:省外每人每天80元,省内新洲区外每人每天50元,新洲区内(不同乡镇间)出差每人每天30元包干使用. 出差人员由办公室提供交通工具得,不得补贴市内交通费;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她单位提供交通工具得,应当向接待单位或

基层乡镇最新财务管理制度

乡镇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镇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开源节流,堵住腐败源头,使有限的财力发挥更大的效益,促进我镇各项事业的发展,依照党和国家的财政制度和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为体现政府职能,我镇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一律纳入镇财政管理,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 第二章管理组织 第三条镇成立财务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单位收支预算、决算的审查,组织财务检查,听取财务汇报,决定对单位和当事人的奖惩。 第四条镇各口分管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报帐员负责本单位收、支预算、决算的编制和执行。 第五条镇财政部门会计岗位人员在相对固定的前提下,做好轮换岗制度。 第三章管理形式 第六条根据我镇目前的财政体制管理形式,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各行政事业单位设立一名报帐员,负责办理本单位的收支上缴和支出报帐及票据领发工作,各单位的会

计业务由欢口镇财政结算中心负责办理。 第七条为了充分利用我镇资源,实行财政综合管理。各单位收入全额上缴镇财政,支出按预算,追加按批复,分期拨付,收支挂钩。凡完不成序时收入任务的,经镇财务管理领导小组审核,镇财政部门按收入进度比例拨付经费,年终完不成收入任务的,将相应核减支出指标。 第八条加强单位帐户的管理,严格实行镇财政单一帐户管理制度,各单位不准再设立过渡帐户或公款私存。确需开设银行帐户的单位,必须经镇财政部门审核提出申请意见报县财政部门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加强预算管理,单位一切财务收支必须纳入预算,严格执行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和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制度。不准私设小金库,不准随意扩大收支范围和标准。各单位年初按收支范围和标准编报本年度预算,年终编报决算,财政结算中心综合平衡汇总,报镇财务管理领导小组审核,人代会通过后,由镇财政部门负责实施。 第十条要切实加强财务计划管理: (一)预算内资金及预算外资金使用,全部实行“一月一计划”和“申请拨款制”使用管理。每月的第一周由镇财政部门向党委、政府成员会议汇报上月计划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汇报本月财务支出计划。

徐州市教育局机关财务管理规定

徐州市教育局机关财务 管理规定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徐州市教育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机关财务管理,增强机关资金调控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机关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省、市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我局机关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关财务管理包括机关行政经费管理和独立法人事业处室的财务管理。 第三条机关财务的管理、审计和监察工作由办公室、财务处、审计处与监察室共同实施。 办公室负责汇总、编制行政经费、项目预算,审核行政处室各种支出,采购、发放和管理行政办公用品;财务处会同办公室审核机关预算编制,对机关财务代理记账,编制财务报表;审计处负责审计机关预算外收入及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监察室负责监督财务收入、预算执行情况,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保护会计人员合法权益。 第二章预算管理 第四条各处室所有经费都要纳入机关财务,实行预算管理。 第五条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不隐瞒、不虚列,不编赤字预算。先保证基本支出,后安排项目支出,确保重点,勤俭节约。

第六条行政各处室根据本处室工作需要,提出项目计划(含设备采购计划,下同),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于每年10月25日前报办公室。各事业处室根据本处室当年收入、年度工作计划和业务开展情况,按照规定的开支标准编报年度预算及项目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于每年10月25日前报财务处。预算及项目计划经办公室、财务处汇总后,提交局办公会审定。确定后下达到各处室。 第七条年度预算一经确定,各处室不得随意调整。确因工作需要调整的,要按审批程序报批。 第三章经费管理 第八条机关经费收入包括各种政策性收费、专项收费、各种经营性收入、往来资金、代办经费、以及各种捐赠、赞助、回扣等收入。 第九条各处室的各项收入,要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坐支、截留、挪用,不得私设账外账、小金库,不得公款私存,违者将追究处室负责人和经办人的责任。 第十条独立编制部门预算的处室每月25日前填报《市教育局机关月用款计划表》(见附件)。机关各处室各项开支,须由经办人填写《机关经费支出项目审批表》(见附件),按审批程序报批。 第十一条会议费用开支 (一)机关召开的各类会议必须严格执行年度预算。确需临时召开的会议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原则上不再追加会议经费;如需追加会议经费的,须经局长批准。 (二)市委教工委、市教育局召开的全市性会议支出,由局长或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处室承办的会议,经费开支要严格按计划执行,超支不补。

财政财务管理制度.doc

财政财务管理制度11 财政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镇政府的财政监督和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从制度上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促进镇财政财务健康、规范、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长兴县乡镇财政财务管理有关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财政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政预、决算管理制度 预算编制要遵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应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在保证镇政府公共支出合理需要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类预算支出。年度财政预算、决算都必须按规定报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镇政府必须严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财政预算,不得擅自调整和变更。如因特殊情况影响预算执行,确需调整的,由镇政府提出预算调整方案,提交镇人大主席团组织审查,并报下一次人代会备案。 二、财政收、支管理制度 镇政府应依法组织收入,按照“统收统支、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模式,加强财政收、支管理。 (一)财政收入管理制度 镇政府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时足额的组织各项收入。各项收入都要按规定纳入镇财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统一核算。镇政府组织和管理的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筹集的用于本镇经济建设、事业发展、公共福

利等方面的资金,以镇政府名义获得的各种捐款,特定用途的资金,以及镇各部门和单位经批准收取的行政事业收费等各项收入,都必须及时、足额缴存镇财政专户,并使用统一的财政收款凭证。 (二)财政支出管理制度 1.必须严格执行镇长“一支笔”审批制度。镇政府所有发生的预算内外支出、各项专款支出都必须执行镇长“一支笔”审批管理制度,并且所发生的各项支出必须做到“三有”:即有合法的原始凭据,有合理的支出项目,有经办人、 证明人、分管领导和镇长签字,并用文字注明支出理由。如手续不全或开支不符合财务制度的,财务核算中心应拒绝支付。 2.对重大财政事项和大额资金支出必须在党委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或经“镇财政管理例会”讨论决定后方可支出。 3.政府财政安排的工程项目资金支出,工程进行过程中的资金支付必须少于实际工程量的70%,控制方法由项目跟踪服务人员、分管领导第一道把关,镇长最后把关;工程量追加部份必须开具联系单,联系单由监理(或质监人员、项目跟踪服务人员首先签字后,追加工程量在壹仟元以下的由分管领导签字认可,超过壹仟元的,必须由镇长签字认可。工程结束,必须经过有关部门验收和审计后再作为结算依据。核算中心划拨资金(包括预借),必须通过转帐划入施工方帐户,不得以现金直接支付。 4、借款凭证。镇干部一般不得向政府借款,如确需借款的,借款必须经分管领导、镇长签字,同时注明借款事由和还款日期。部门或村级借款必须开具符合财务制度的统一票据,注明事由和还款日期,经分管领导和镇长签字,核算中心将借款划入部门或村级财务帐户,不得以现金直接支付。

信宜市水口镇第一中心小学

信宜市水口镇第一中心小学 开展道德建设月活动 实施方案 2011年10月21日

信宜市水口镇第一中心小学 开展道德建设月活动实施方案 “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是我国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道德建设,深入贯彻落实《茂名市教育系统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信宜市教育系统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水口镇开展道德建设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提升道德水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化学生以提高道德涵养,我校决定于2011年10月22日至2012年1月15日在全校深入开展道德建设系列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提出背景 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经济建设日新月异,现在已一跃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大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我国国民的道德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极不协调。“三鹿奶粉”、“小悦悦”、“扶跌倒老人”等一系列事件,把国民的道德素质推上了风口浪尖,“世风日下”、“人性泯灭”、“国民道德已沦丧”……一声声,一句句,犹如当头棒喝,拷问着有几千年传统美德的中华民族。 国民道德亟待提高!道德建设刻不容缓! 乘改革开放的春风,我镇的经济建设发展迅速,群众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我镇的公民道德建设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站在学校的角度来看,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是部分群众未重视家庭教育的影响。都说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长的一言一行都起着言传身教、潜移默化的作用。但部分“家长”的表现却不怎么样,文明程度低,农村脏乱差现象突出;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丢垃圾;不遵守交通规则、随意或恶意破坏环境;不孝敬、赡养老人;对子女教育重智轻德,只注意培养孩子的“才能”,而忽视了孩子的“德行”教育,缺少对孩子的礼仪教育和尊老爱幼、助人为乐等道德品质的培养;父母外出打工造成的儿童留守现象突出,因“亲情饥渴”造成的心理障碍或“没王管”而引发了许多问题。所以,作为道德教育基地的学校,一定要深入开展道德教育活动,因为,今天培养的学生不单单是学生,还是将

乡镇财务管理制度

**镇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镇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开源节流,堵住腐败源头,使有限的财力发挥更大的效益,促进我镇各项事业的发展,依照党和国家的财政制度和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为体现政府职能,我镇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一律纳入镇财政管理,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 第二章管理组织 第三条镇成立财务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单位收支预算、决算的审查,组织财务检查,听取财务汇报,决定对单位和当事人的奖惩。 第四条镇各口分管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报帐员负责本单位收、支预算、决算的编制和执行。 第五条镇财政部门会计岗位人员在相对固定的前提下,做好轮换岗制度。 第三章管理形式 第六条根据我镇目前的财政体制管理形式,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各行政事业单位设立一名报帐员,负责办理本单位的收支上缴和支出报帐及票据领发工作,各单位的会计业务由欢口镇财政结算中心负责办理。 第七条为了充分利用我镇资源,实行财政综合管理。各单位收入全额上缴镇财政,支出按预算,追加按批复,分期拨付,收支挂钩。凡完不

成序时收入任务的,经镇财务管理领导小组审核,镇财政部门按收入进度比例拨付经费,年终完不成收入任务的,将相应核减支出指标。 第八条加强单位帐户的管理,严格实行镇财政单一帐户管理制度,各单位不准再设立过渡帐户或公款私存。确需开设银行帐户的单位,必须经镇财政部门审核提出申请意见报县财政部门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加强预算管理,单位一切财务收支必须纳入预算,严格执行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和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制度。不准私设小金库,不准随意扩大收支范围和标准。各单位年初按收支范围和标准编报本年度预算,年终编报决算,财政结算中心综合平衡汇总,报镇财务管理领导小组审核,人代会通过后,由镇财政部门负责实施。 第十条要切实加强财务计划管理: (一)预算内资金及预算外资金使用,全部实行“一月一计划”和“申请拨款制”使用管理。每月的第一周由镇财政部门向党委、政府成员会议汇报上月计划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汇报本月财务支出计划。 (二)汇报前首先由各分管副书记、分管副镇长,会同分管的业务和部门排出本月用款计划,送镇财政部门汇总后,报书记、镇长和分管财税负责人研究后,再提交党委、政府成员会议研究确定。 (三)本月中如遇特殊突发开支须由书记、镇长和分管财税负责人的共同研究核定,并下达增加月开支计划后执行。 第十一条镇政府性债务实行年度收支计划管理,严格按照《丰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履行债务审批程序,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制定偿还计划,及时归还债务。 第十二条镇财政部门在外开设的所有银行帐户,都必须预留镇长及

镇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办法

镇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办法 为加强财政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镇财政财务管理制度。 一、管理和监督范围 预算内、预算外及行政事业经费、专项资金。 二、财政预决算 X、镇财政按上级要求建立财政预算和决算制度,规范财政收支。 X、预算和年度决算报告必须报镇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审议通过。 三、财政财务审批 镇财政财务实行镇长一支笔审批。一切财务支出须取得合法原始凭证,由经手人注明用途并签章后方可审批。对手续不全,凭证不合法,内容不真实,用途不明确,开支不合理的,不得予以审批,各项支出凭证须经总会计审核无误后方可报销,对不符合制度的发票,财务人员有权拒付。 四、收入管理 X、县财政及有关部门下拔的各项补助收入,项目资金、专款及其它款项全部列入镇财政和财务专户管理。

X、公产变价收入、集资等其他收入应按时上交镇财办,列入财政管理。 五、支出管理 X、县内出差实行包干制。即正职每月补贴X元,副职每月补贴X元,财办总会计享受副职待遇。其他干部每月补贴X元。计育办送计育对象经核实后实报实销。 X、县外出差必须经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填写出差报销单按有关规定给予报销。各类考察、培训只报头尾两天的出差补助,中途不予补贴。 X、在岗正式干部参加函授、刊授、自学考试等各类在职学习,经批准后方可参加,成绩合格者按县有关规定行政干部按X%、事业干部按X%予以报销。在学习期间,不享受出差补贴。 X、各类文件打印实行定点打印,由党政办会同财办核实、结算。 X、报刊杂志除党报党刊硬性任务外,应严格控制,确因工作需要,报党政办登记,经研究后方可报销。 X、副科以上通讯按县有关规定执行。各办公室电话费按《石塘镇电话管理办法》执行。 X、公务及会务接待相关制度执行。

镇人民政府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XXX镇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区委、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下大力压缩非生产性开支,保证机关正常运转,打造高效、务实、服务型政府。根据我镇实际情况,本着“量入为出、增收节支”的原则,经镇政府研究,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收入管理 1、各项收入是指镇财政及镇属各事业站办所执收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预算内拨款、各项事业性收款收费、罚没收入、农民参合参保资金、银行存款利息、物资变价收入等。 2、收入一律使用财政部门制定的统一收据,不准使用自购、自制收据、白条及其他无效票据收款。一般预算外收入资金,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交存乡镇财政结算专户,各项非税收入缴入赫山区非税收入汇缴户,严禁坐支、以票抵缴、公款私存。 3、收入应及时入帐,原则上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对当事人给予批评、责令限期改正、经济处罚,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提请镇纪委介入调查并依法依规给予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二、支出管理 行政单位支出指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产耗费及损失,支出必须量入为出,统筹安排。 (一)财务审批 1、成立由书记、镇长、人大常务副主席、政协联工委主任、纪委书记、财政协管领导、财政所长组成的财经工作

领导小组,负责财政工作的领导、现金收支计划的安排、大额资金的调度、实行会审联签、财务监督审查等工作。 2、镇财政主动接受镇人大、政协的监督,每季度向镇人大主席团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向财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报送财务报表。 3、支出必须使用正式发票及其他有效票据,票据上必须详细说明用途,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并按正规审批程序审查签字后才能报销,对手续不完备、不符合规定、非法、虚伪的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4、支出票据坚持会审联签制度。财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每周五下午现场办公,支出经手人必须持有效的、签具证明和经手的条据,现场交由财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签字后方可办理报销和入帐手续。 5、因财政分管领导的更换,此前发生的费用而未及时列支入帐的必须重新办理审批手续,由新分管财贸的负责人一支笔审批。审批支出超过半个月而未入帐的支出,须由财政分管领导重新审批。 (二)会议招待 镇财政实行集中核算管理、分灶吃饭的站办所比照制定管理办法。 1、招待用餐 (1)上级单位及兄弟单位来我镇检查指导工作,原则上是对口接待且必须在机关食堂就餐,特殊原因需到营业性酒店订餐的,报书记或镇长批准。坚持对口陪客和主要领导陪客的原则。 (2)机关接待订餐前必须报机关支部分管领导同意,由经办人到机关支部开具就餐通知,再交与食堂,就餐通知上要求注明具体事由、接待单位、人员数量、就餐标准等。 (3)招待标准:村或部门工作餐150元/桌;上级一般

团市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关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机关工作高效运转,根据《会计法》和国家有关财经制度,结合机关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规范管理,合理使用,确保重点, 开源节流,收支平衡。 二、实行财务预决算制度 1、办公室负责编制机关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每月资金使用计划。 2、遵循“有预算才有支出”的原则。各部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于每月12日之前,制定下月工作安排和月资金使用计划,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办公室审核,统一报党组办公会审批后,汇总为机关月用款计划,报市财政局审批。

3、月资金使用计划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特殊情况需增减的,须报党组研究批准,并报市财政局审批后,方可实施。 三、严格财务审批报帐程序 1、实行“先审批后报账”制度。机关经费开支实行分级审批,各项开支须先交财务室审核,再由财务室根据审批权限统一送相关领导审批,方可开支。具体审批权限为,开支金额在1000元以内的,委托办公室主任审批;1000—2000元的,由财务分管领导审批;2000元—10000元的,由办公室审核,报党组书记同意后,由财务分管领导审批;10000元以上的,须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后,由财务分管领导审批。机关重要会议、活动和大额开支,由牵头部门提出书面预算报告,分管书记签署意见后,经财务部门审核,安审批权限审批。未经审批的开支,原则上不予报销。 2、规范财务报账程序。财务报账的审批权由财务主管领导负责,其他任何人审批无效。各部室明确一名报账员,负责本部室票据核对和报账工作。报账程序为:经手人在报帐凭证上签名并注明用途或事由→本部室长签注证明(部室长的报帐凭证由分管领导签注证明)→分管领导签注意见→部室报账员汇总票据,填写报账明细单后交财务出纳审核→财务主管领导审批→财务会计生成会计凭证→财务出纳到国库支付局请款。开支金额在2000

财政财务管理制度

财政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镇政府的财政监督和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从制度上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促进镇财政财务健康、规范、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长兴县乡镇财政财务管理有关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财政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政预、决算管理制度 预算编制要遵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应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在保证镇政府公 共支出合理需要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类预算支出。年度财政预算、决算都必须按规 定报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镇政府必须严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财政预算,不得擅自调整和变更。如因特殊情况影响预算执行,确需调整的,由镇政府提出预算调整 方案,提交镇人大主席团组织审查,并报下一次人代会备案。 二、财政收、支管理制度 镇政府应依法组织收入,按照“统收统支、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模式,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一)财政收入管理制度 镇政府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时足额的组织各项收入。各项收入都要按规定纳入镇财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统一核算。镇政府组织和管理的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筹集的用于本镇经济建设、事业发展、公共福利等方面的资金,以镇政府名义获得的各种捐款,特定用途的资金,以及镇各部门和单位经批准收取的行政事业收费等各项收入,都必须及时、足额缴存镇财政专户,并使用统一的财政收款凭证。 (二)财政支出管理制度 1.必须严格执行镇长“一支笔”审批制度。镇政府所有发生的预算内外支出、各项专款支 出都必须执行镇长“一支笔”审批管理制度,并且所发生的各项支出必须做到“三有”:即有 合法的原始凭据,有合理的支出项目,有经办人、 证明人、分管领导和镇长签字,并用文字注明支出理由。如手续不全或开支不符合财务制度的,财务核算中心应拒绝支付。 2.对重大财政事项和大额资金支出必须在党委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或经“镇财政管理例会” 讨论决定后方可支出。 3.政府财政安排的工程项目资金支出,工程进行过程中的资金支付必须少于实际工程量 的70%,控制方法由项目跟踪服务人员、分管领导第一道把关,镇长最后把关;工程量追加部份必须开具联系单,联系单由监理(或质监人员、项目跟踪服务人员首先签字后,追 加工程量在壹仟元以下的由分管领导签字认可,超过壹仟元的,必须由镇长签字认可。工

博白镇第一小学:校长,你真棒!

博白镇第一小学:校长,你真棒! “校长,你真棒!”这是12月19日,冬至前,博白镇第一小学冯轰校长到县特殊学校了解扶贫户王辑官两个智障孩子的生活学习情况时,兄弟俩不停地出示手语夸赞冯校长。 当天上午,冯轰校长带领教师一行3人带上猪肉、水果、包子和棉被等礼物首先深入到扶贫户王辑官家走访慰问。冯校长一行耐心细致地逐项询问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以及他们三个小孩在家、在校的表现情况。在交流中,冯校长鼓励他们一定要转变观念,坚定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积极克服困难,在党和政府的帮扶下,依靠自己的勤劳争取早日脱贫。 之后,冯校长又亲自驱车来到博白镇第四小学和博白县特殊学校,了解王辑官三个孩子在校的学习、生活情况。当冯校长一行来到县特殊学校,那时刚好是课间时间,冯校长一进到县特殊学校的门口,刚好看到王辑官两个智障孩子王玉生和王玉华兄弟俩静静地蹲在墙角下,就蹲下身子抚摸着他们的头微笑着说:“你们兄弟俩在学校开心吗?”话刚说完,县特殊学校里的一群聋哑、智障的孩子马上围过来,有的拉着冯校长的手臂,有的攀着冯校长的肩膀,还摆出各种姿势,要求笔者帮他们与冯校长拍照合影。兄弟俩刚开始有点害怕,但看到冯校长笑容满面地与大家拍照合影,脸上也露出了灿烂的笑容,并在冯校长面前不停地出示手语“校长,你真棒!”,把大家都逗得哈哈大笑,整个场面其乐融融,温馨感人。 扶贫帮困,是博白镇一小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县的扶贫攻坚要求,该校全体教职工与挂点村博白镇新仲村的32户贫困户家庭结对帮扶。每个月,该校都会组织人员到该村开展帮扶活动,逢年过节还会专程到村里进行慰问。通过宣传政策、教育培训和文化建设等途径深入开展关爱贫困群众、支持扶贫工作,争取早日让他们脱贫。 在走访中,冯轰校长了解到王辑官一家是该校帮扶挂点村新仲村中最困难的一户。王辑官今年42岁,他家共有6口人,上有70多岁的老母亲,其爱人胡秀秀有智障,无劳动能力。大儿子王玉生12岁,小儿子王玉华10岁,均有智障,由于多方面原因,两兄弟从来没有上过学,在家闲耍并越来越孤独,不招呼不接触人,自闭心理较强。女儿王玉红11岁,就读于博白镇第四小学。其家里只能依靠自己种点青菜卖维持生计。看到这些情况,冯轰校长逢年过节都为他们送去慰问金、猪肉、水果、新衣服和等物品。为了让两个智障孩子受教育的机会,让他们能够和正常孩子一样享受幸福,茁壮成长。在今年开学初,冯校长为智障的兄弟俩联系到县特殊学校就读,并免费资助他们姐弟三人在校的生活费。其次,冯校长与上级相关部门联系,让他们姐弟三人享受低保。

市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市委机关财务管理 制度

中共XXX委办公室机关财务管理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办公室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审批,严肃财经纪律,节约经费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办公室各项工作高效运转,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经费收入管理 机关收入应全部纳入财务核算。在业务活动中与其它单位和个人发生的一切款项,应及时开具财务票据、收取款项、登记入账,不得截留、隐瞒、挪用。凡财政拨付的经费、业务科室专项经费以及各项预算外收入,一律纳入办公室账户,统一进行管理。 第二条经费开支审批 机关财务开支坚持“一支笔”审批。所有票据由分管机关财务的领导审批。 第三条财务管理范围 1、办公室机关各科室。 2、预算管理的业务科室﹙市委督查室、市委防范办、市委办人事科﹚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经费开支报销规定

经费开支报销要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财政部门相关规定。发票(原始凭证)应具有以下内容:单位名称;填制日期;款项内容(用途)、金额;④填制单位发票专用章;凡从外单位取得的发票,一般应为正式发票或财政票据,并盖有填制单位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禁止白条报支有关费用。 1、公务出国费用。须有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批复,并按相关程序办理手续。 2、公务接待费用。因公需接待的上级领导、兄弟单位和客商等,由负责接待的科室或人员出具公函,并填写《派餐审批单》,如需住宿,另再填写《住宿审批单》,经分管财务副主任批准后,交行政科办理。因特殊原因来不及按正常程序审批的公务接待,须向分管财务副主任电话请示同意后行政科予以办理,事后应及时补办审批手续;因公加班误餐的,必须有加班依据,填写《派餐审批单》,经分管财务副主任同意后,由行政科安排工作餐。 3、公务用车费用。车辆维修﹙保养﹚由驾驶员提出维修﹙保养﹚申请并填写《维修﹙保养﹚审批单》,经车队、行政科共同核实,报分管财务副主任同意后实行定点维修;油卡加油、年审、保险等事宜,由驾驶员报车队确认后,行政科办理;市外公务用车,由用车人填写《派车审批单》,经车队、分管财务副主任批准后,交行政

宣化镇第三小学数字化校园三年发展规划(2020—2022)

宣化镇第三小学数字化校园三年发展规 划(2020—2022)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教育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加强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根据登封市教育体育局关于推进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暨学习教育信息化建设相关文件精神的通知要求,根据我校实际不断提升数字校园水平和人才信息素养,全面加强信息技术支撑学校教育改革发展的能力,以先进教育技术改造传统教育教学,以信息化促进学校教育现代化,围绕学校信息化建设工作,我校将有计划、有步骤、积极稳妥地推进信息化进程,促进我校教育管理和教学手段的现代化,锤炼学校信息化办学特色。特制订我校2020—2022年学校数字化智慧校园三年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构建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个性化、终身

化的教育体系,建设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实现更加开放、更加适合、更加人本、更加平等、更加可持续的教育,加快教育现代化和美好教育建设。以教育信息资源建设和开发应用为重点,统筹规划,注重实效,创新发展,加快实现教育信息化,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打造一流的数字化、智慧化校园。 二、总体目标 到2022年,以信息化、数字化校园建设为核心,建立科学、丰富的教育教学资源库;培养造就一支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和教育信息技术的师资队伍;建立较为完善的教育信息化管理体系;保障硬件正常安全运行,提升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水平,最终实现学校的全面数字化、智慧化。 三、学校信息化现状分析 1、网络主干。基于当前信息技术发展形势及经济实用

XX镇财务管理制度

XX镇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实施细则》、《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州、县有关文件精神,下大力压缩非生产性开支,保证机关正常运转,努力打造高效、务实、服务型政府,就我真实际情况,本着“量入为出、增收节支”的原则,经常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组织及形式 第二条成立由书记任组长,镇长、人大主席任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班子为成员的财务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单位收支预算、决算的审查,组织财务检查,听取财务汇报,决定对单位和当事人的奖惩。 第三条成立由人大主席、纪委书记、分管财政的副镇长组成的理财小组,负责对全镇重大支出项目的审核、签批。 第四条财政所统一负责全镇各单位财务收支预算、决算的编制与执行。财政所每月定期向书记、镇长及分管领导报送相关财务报表并汇报财务收支情况。 第五条根据乡财县管的要求,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各单位设一位报账员,负责本单位财务收入的上缴及支出的报账工作,各单位的会计业务统一由财政所办理。严格实行财政单一账户管理制度,各单位不得再设立过渡账户或公款私存。 页脚内容1

第六条各单位一切财务收支必须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严格执行乡财县管、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和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不准私设小金库,不准有意扩大收支范围和标准。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七条本制度所指收入既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其他单位横向拨款收入、也包括镇政府及镇属各中心站所执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群众参合参保资金、银行存款利息、物资变价收入等各项非税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八条需开具票据的收入一律使用财政部门制定的统一收款收据,不得使用自购、自制收据、白条及其他无效票据收款。 第九条各项收入应及时入账,特别是以现金结算的各项收入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缴存到财政所结算专户或非税收入汇缴专户,严禁坐支、以票抵款、公款私存。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对当事人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经济处罚,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提请镇纪委介入调查并依法依规给予纪律处分和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条拨入财政所账户的各项收入款项,财政所在收到拨款单24小时内必须向书记、镇长及分管领导汇报,说明拨款来源及用途,以便领导作出决策。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十一条严格审批制度,各中心站所≤1000元的支出由站所长审批;>1000元≤2000元的支出由站所长请示分管领导后审批;>2000元≤5000元的支出,由分管站所的领导和站所长会签;>5000 页脚内容2

市委组织部财务管理制度

市委组织部财务管理制度 (征求意见稿) 一、财务管理职责 (一)本部财务管理工作由分管办公室的副部长分管,办公室具体负责。分管副部长和办公室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搞好机关财务管理的政策规定,勤俭持“家”,科学理财,确保本部机关各项工作顺畅运转。如出现财务管理混乱,要逐级追究责任。 (二)本部设兼职会计员、出纳员各一名。出纳员由办公室指定人兼任,会计员可从其他科室指定人兼任。会计员、出纳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细心工作,坚持原则,严格把关,洁身自好,不贪不占。 (三)设立行政经费、党费及其他临时专项经费账户。除党费外,其余经费包括公选竞岗经费、考评、考核经费、远程办经费等临时专项经费,均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使用。 (四)会计员、出纳员管理财务应做到专账、专款、专用,账目、现金分开管理,日清月结。当月发生的开支,应在次月5日前办理报账手续。每月的收支情况,应制成报表于次月10日前送经办公室主任初审后,报分管财务的副部长审核,再送其他部领导阅知。每年1月20日前,由办公室主任将上年财务收支情况在部务会议上进行通报。

二、经费开支和范围 (一)旅差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途中或外勤补助以及其他旅途支出。 干部公差乘坐公共汽车或火车等交通工具,凭车票等报销凭证报销;根据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本部人员乘坐出租车费用原则上不予报销,确因特殊情况须经部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 科级以下干部出差到市外的住宿费每天一般不超过80元,市内的不超过60元。副处以上干部出差到市外的住宿费每天一般不超过100元,市内的不超过70元,其随同人员住宿费凭发票同报。有特殊原因需增加住宿费的,应说明原因并经部领导审核后方可报销。出差至县区的没有发票和对方单位已接待的,不得再报销旅差费。 途中就餐原则上不予报销。 途中补助、外勤补贴以及司机出差补助等,按市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但因特殊情况报销途中就餐费的,不再享受途中补助。 (二)办公用品(具)开支。办公用品(具)的购买、维修、更换、更新等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凡一次开支在1万元以内的,由办公室请示分管财务的副部长同意后置办;超过1万元的,由分管副部长提出意见报部长同意后置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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