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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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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地下水合理开发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安全,根据《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甘肃省实施水法办法》、《酒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的决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酒泉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采、取用和管理地下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地下水资源,是指埋藏于地表以下可以开采利用的水资源(含地热水、矿泉水)。第三条地下水资源管理是各级人民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实行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地下水资源分级管理权限,统一负责全市地下水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辖区内取水许可申请审批、发放取水许可证、下达取水限量指标、征收水资源费、取水许可监督等工作。第四条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对地下水资源负总责的前提下,统筹城乡生活、工业、农业、生态用水,建立城市供排水公司和灌区水管单位、乡镇水利站、用水协会分级负责管理体制,实行与地表水统一水权、统一计划、统一配置、统一计量、统一收取水资源费管理制度。第五条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都有节约、保护地下水资源的义务。对无序开采、浪费地下水资源和破坏取水工程设施等行为,有权予以检举和控告。对在开发、利用、保护、节约和管理地下水资源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组织和个

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资源调查与评价第六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和协调全市地下水资源勘察和调查评价,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下水资源的勘察和调查评价。市、县两级分级编制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划定地下水限采区、禁采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第七条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协调,地下水资源的开采利用规模必须控制在资源最大承载能力限度之内。超载区域必须推行高效节水技术或制定退耕计划,逐步实现与承载能力相适应的地下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第八条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必须遵循合理开发、节约使用、有效保护、采补平衡、以水定规模、以水定发展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第三章打井许可管理第九条建立严格的打井取水审批制度。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开采地下水和新打机井的许可申请初审,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复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审查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第十条凡需开采地下水、新打机井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取水许可。取水许可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打井和开采、取用地下水。第十一条打井许可申请审批程序:(一)取水单位或个人提出取水许可申请;

(二)农业和农村人畜饮水由取水所在地的村委会(含用水协会)、乡镇水利站、乡镇人民政府、灌区水管单位初核;城镇生活、工业取水由主管部门或供水单位初核;

(三)所在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初核结果进行初审并在取水地公示后,报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复审;

(四)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五)市人民政府审批。打井取水每年五月份审批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报批。第十二条除人畜饮水等特殊情况外,下列地区范围内新打机井申请原则不予审批:

(一)地下水超采区;

(二)地表水能满足需水要求的区域;

(三)城镇公共供水管网覆盖的地区;

(四)影响建筑物安全的地区;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限制开采地下水的地区。第十三条推行农业灌溉机井总量基数按比例逐步递减制度。申请新打或更新补打灌溉用井取水的,按照打一封二的原则,由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在统筹河水配置的基础上,合理平衡,逐级申报、落实查封措施后予以审批。封井由市、县政府督查部门牵头,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供电等相关部门配合。第十四条打井取水许可申请内容包括:

取水理由、用途、井位、井深、设计取水量、水泵型号、智能计量水表型号、井位平面图、节水措施、管理办法等。第四章打井施工管理第十五条凡在全市辖区内从事打井的施工单位,必须持有国家认可的打井施工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到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质审查、登记备案、缴纳保证金手续,并对打井机具统一编号、建立档案。第十六条取水打井许可批准文件是取水单位或个人与打井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供电部门供电的唯一有效凭据。施工合同签订后,打井施工单位必须向当地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打井施工方案和开工申请。经核准后,水行政主管部门通知供电部门供电,施工单位开工,水行政

主管部门监督,成井后及时办理取水许可证。第五章取水管理第十七条全市地下水资源实行年度分区取水总量控制除尘滤布。根据县(市、区)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成果和规划,每年由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分县(市、区)综合核定年度最大允许取水量,下达年度计划,并列入县(市、区)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第十八条县(市、区)人民政府必须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供水调度和平衡工作,严格执行上级下达的取水限额,将下达的允许取水量纳入配水总体计划,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企业、灌区、乡镇、协会、单井。第十九条遭遇特大干旱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年度取水总量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二十条在划定的地下水超采区内,必须从严控制取水量,对已有的取水机井通过采取综合节水措施、自然淘汰、有计划地强制封闭等办法,逐步减少取水量,遏制地下水位下降。第二十一条对农村二轮土地承包以后未经当地政府批准,由单位或个人私自开垦的土地上的灌溉机井,不分配取水指标,封井退耕。第二十二条关闭城市自备水源。因特殊原因确需保留的,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在规定期限内向统一供水过渡。第二十三条采取以电控水,落实单井取水限量管理。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上级下达的取水限额指标,将分解后的取水量分配到单井,按实测每度电的取水量换算用电量,提交给供电部门作为供电依据。第二十四条建立健全取水总量控制和地下水位升降考核指标体系。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一在各县(市、区)布设若干具有代表性的地下水监测点,依据地下水实时监测成果进行考核。推行以电计水的辅助考核办法,依据供电部门提供的总用电量和单井用电量,复核取水量计划执行情况。第六章计量

与水资源费第二十五条所有取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在取水口安装智能水表,压滤机滤布厂家新打机井必须同步安装,已安装普通水表的机井,要积极创造条件,在规定期限内全部更换安装智能水表。第二十六条取水单位或个人,依照《甘肃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标准,向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时足额缴纳地下水水资源费。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拒交、免征或缓征地下水水资源费,水资源费按实际取水量计征。第二十七条取水单位或个人超量取水的,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甘肃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标准,累进加价征收水资源费。第二十八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的水资源费作为水利专项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超定额、超计划加价水资源费和滞纳金,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专户储存,用于举报奖励和地下水管理开支。第七章监测与管理第二十九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规划建设地下水资源监测系统,建立健全地下水监测网络和管理平台,及时掌握地下水和周边生态环境变化情况。第三十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机井管理,建立机井所有者自主管理与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监督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实行一井一表、一卡、一证、一牌制,完善运行管理记录,规范管理活动。第三十一条以县为单位,建立机井用水户基础信息电子档案,定期进行普查、完善。第三十二条机井所有者必须执行和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的用水计划和调度,不得擅自向计划外的任何用水户供水,不得自行抬高收费标准。第八章监督与奖惩第三十三条建立地下水资源管理绩效督察考核制度。由政府督查部门牵头,采取多种形式,对区域地下水资源管理进行督查考核。对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不履行和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并在新闻

媒体上公开曝光。第三十四条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社会监督工作。对区域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计划、地下水位控制目标和新打井的许可审批,县、乡、村应当通过新闻传媒、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向全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市、县两级应当建立来信来访接待制度,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方便群众监督。第三十五条执法监督部门在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文件、证照、资料;

(二)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就执行本办法的有关问题作出说明;

(三)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的生产场所进行调查;

(四)责令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履行法定义务。

(五)建议对有违规违纪、渎职失职行为的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给予行政处分。监督检查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监督检查工作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碍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第三十六条依据《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打井、取用地下水资源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201X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封闭其机井工程:

(一)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

(二)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

(三)拒不执行审批机关作出的取水量限制决定的;

(四)伪造、涂改、冒用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取水许可证的;

(五)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或者取水许可证的。第三十七条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未安装计量设施,强行提取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处5000元以上201X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其取水许可证。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运行不正常的,责令限期更换或者修复;逾期不更换或者不修复的,按照日最大取水能力计算取水量计征水资源费,并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第三十八条单位和个人在取用地下水资源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甘肃省实施水法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由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201X元以下罚款,并责令恢复原状:

(一)擅自拆动水表铅封的;

(二)破坏计量设施的;

(三)人为造成水表不能正常运转的。第三十九条????未经资格审查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单位从事打井施工的,处以10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打井设备;资格审查合格的施工单位未办理施工审批手续擅自施工的,限期补办有关手续,处以1000元至l0000元的罚款。第四十条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201X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

(一)不按照规定报送年度取水情况的;

(二)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第四十一条机井所有者违反本规定,拒不执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取水计划、超计划取

水、向计划外用户供水、哄抬水价,除没收非法所得外,吊销取水许可证,并由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通知供电部门停止供电。第四十二条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依照《甘肃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部分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处应缴或者补缴水资源费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三条责任追究:

(一)县(市、区)地下水实际取水量超出分配计划5%-10%,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相关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实际取水量超出分配计划10%以上,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相关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二)县(市、区)发生一起违规打井的,给予主管此项工作的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发生两起以上违规打井的,给予主管此项工作的相关责任人行政处分。

(三)批准或擅自为违规新开荒地或其他用水户配水的,给予县(市、区)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相关人员行政处分;属省管流域机构的,建议省水利厅作出相应处理。第四十四条按照以电控水管理办法,供电部门应当按农业灌溉取水量换算的计划供电量供电,不得擅自改变农灌供电计划。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水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水行政主管部门决定的,作出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四十六条对检举揭发私自开荒打井、超限额取水等违规行为的,给予举报人员500 5000元的奖励。第九章附则第四十七条本办法由酒泉市水务局负责解释。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自201X年1月1日起施行。原

《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实施办法》(酒政办发〔201X〕154号)同时废止。

附送:

地产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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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项目营销推广活动方案集锦 2 目录雅居乐集团——

“别出心裁圣诞夜” . 11 雅居乐花园——集体婚礼 .. 14 远洋天地——中老年健康月打造品牌 . 15 远洋新干线杯——举办高尔夫盛会 . 中海地产——“海之旅”活动再启动 . 中安·翡翠湖——举办车模锦

标赛.. 25 珠江地产举办春节系列活动 .. 27 招商地产——举办蛇口

登山节 . 28 证大家园——举行业主联谊暨开盘活动 .. 30 学府大道69 号——举办有奖问答活动 .. 31 星河湾——携同精英论道财经 . 31 星河湾——赏心乐事水上嘉年华 .. 33 星海名城——举办万人牵

手大派对 35 新塘新世界——举办“烧烤美食节”与“婚纱摄影” ..

36 远洋山水——举行新客户选房排序活动 .. 37 御景湾——举办

VIP 客户周末抽奖联谊活动. 38 瀛海名居——举办企业 CEO 联谊

会 .. 39 盈彩美居——领舞文化盛宴 41 运河岸上的院子举办“名

仕私享红客会” .. 45 新世界倚山花园——组织登山活动 49 小城

之春——开展“方圆文化之旅”活动 50 香溢中央花园——举行开工

典礼 .. 55 蔚蓝海岸——植树节启动社区健康年 . 55 未来域——举

行美食商业开街仪式 .. 59 万科蓝山——举办“海归派”中秋联谊

夜 . 60 万科·金域蓝湾——举办“宝马 MINI 车展及 FM9

7.1 经典情歌音乐沙龙”活动62 托斯卡纳举办摄影展 63 天悦龙庭——举办客户嘉年华活动 64 天籁园慧芝湖花园——举行新闻发布会 .. 66 天江·格调空间——举办“家庭日”活动 67 天鸿东润枫景——举办首届冰淇淋节 . 68 提香别墅二期——举办客户联谊酒会 . 68 泰雅园——举行拖拉机 PK 大赛.. 73 顺驰集团——三大营销活动拉动领海销售 .. 80 首创置业——举办名盘巡展活动 .. 81 世茂集团——承办“首届中国和谐地产发展高层论坛” .. 83 世爵源墅——举行贺岁圣诞 part.. 85 世纪绿洲——举办“番茄狂欢节”

86 时代奥城——举办中秋联欢晚会 91 华润置地上海滩花园——举办原声演唱会 .. 93 上海绿城——凝固美丽瞬间 .. 94 上海奥林匹克花园健康生活节开幕 .. 96 融域——举办新春联谊盛典 98 仁恒地产——举办高尔夫精英训练营主题 PATRY(南京) 98 仁恒翠竹园——举办顺逆市房产价值研讨会(南京) .. 99 祈福南湾半岛举行“满意100”嘉年华暨第 36 届“亚太国际小姐”见面会 101 南山商业文化中心区——举行推介

水资源评价

水资源评价复习资料: 1~什么是水资源评价?为什么要进行水资源评价? (1)水资源评价一般是针对某一特定区域,在水资源调查的基础上,研究特定区域内的降水、蒸发、径流诸要素的变化规律和转化关系,阐明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数量、质量及其时空分布特点,开展需水量调查和可供水量的计算,进行水资源供需分析,寻求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最优方案,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各部门提供服务。 (2)水资源评价是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前提,科学地评价本地区水资源的状况,是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前提;水资源评价是水资源规划的依据,合理的水资源评价,对正确了解规划区水资源系统状况、科学制定规划方案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水资源评价是保护和管理水资源的基础,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与水资源保护和管理的政策等的制定等一系列的根本依据就是水资源评价结果。 2~水资源评价分区的目的是什么?如何进行水资源分区? (1)水资源评价分区的目的是把区内错综复杂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根据不同的分析要求,选用相应的特征指标,通过划区进行分区概化,使分区单元的自然地理、气候、水文和社会经济、水利设施等各方面条件基本一致,便于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进行开发利用。 (2)尽可能保持流域、水系的完整性;供水系统一致,同一供水系统划在一个区域内;边界条件清楚,区域基本封闭,有一定的水文测验或调查资料可供计算和验证;基本上能反映水资源条件在地区上的差别,自然地理条件和水资源开发利用条件基本相似的区域划归一区;尽量照顾行政区划的完整性,按以上原则逐级分区,就全国而言,先按流域和水系划分一级区,再根据水文和水文地质特征及水资源开发利用条件划分二级或三级区。 3~水资源评价在水资源规划、管理中有何作用? 水资源评价是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前提,水资源评价是水资源规划的依据,对正确了解规划区水资源系统状况、科学制定规划方案有十分重要作用,水资源评价对水资源规划具有指导意义,是保护和管理水资源的基础。 4~降水资料的收集与审查:资料收集:在分析计算降水量之前,应尽可能多地占有资料,这样才能得到比 较可靠的分析成果。因此,除了在水资源评价区域(流域或地区)内收集雨量 站、水文站及气象台(站)资料,还要收集区域外围的降水资料。 资料审查:(1)与邻近站资料比较:具体做法有两种,点绘逐年降水量等 值线图及多年平均降水量等值线图;相关分析法即绘制审查站年或月降水 系列同邻近站(单站或多站平均)的相应系列间的相关曲线图,对离差较 大的点据进行审查或修正。(2)与其他水文气象要素比较:年(时段)降 水径流关系法 5~资料的一致性审查:(1)单累计曲线法(顺时序);(2)双累计曲线法(逆时序) 6~代表性分析:周期分析,差积曲线法,滑动平均值过程线法;稳定期与代表期分析,累计平均值过程线法 7~干旱指数:反映一个地区的干湿程度,用年蒸发能力与年降水量的比值表示 9~论述题:人类活动的水文效应,(1)人类活动对水平衡要素的直接影响:我国的用水量以农业用水量为主,故农业水利措施对水资源系统的影响最大,跨流域调水对区域水资源的影响更大,人类活 动对径流的时程分配以及对地表水、土壤水和地下水之间的相互转化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人 类活动对水平衡要素的间接影响:水量平衡方程中任何一个因素发生了变化,其他因素必须随 之而变,这种自动的调节变化,就是人类活动间接影响所致,灌溉和排水:大规模的灌溉增大 了蒸发,减少了径流量,灌溉还能活跃水循环,增加降水量,增强“三水”转化,在有地下水 开采系统的地区,年净流量有可能增加,地表径流量则明显减少;水库等蓄水工程:对降水和 蒸发、径流、地下水、泥沙等均有影响;城市化:改变局部的小气候,对水文循环影响显著, 蒸散发的减少增加了径流量,整治河道可以增大泥沙的输送能力,不透水面积增加降低地下水

水资源规划与管理的方法.

水利规划 收稿日期:2005210224 文章编号:100620081(20052420001205 水资源规划与管理的方法 [斯威士兰]J.I.马托多 摘要:空气、土地和水是地球的3个脆弱的组成部分,都是相互影响很大的资源,因而必须加以适当地规划与管理,以便充分保证公众健康、食品供应与运输。生活的质量直接取决于如何对这些资源的可持续开发进行规划与管理。这3种资源紧密相关,因而需要进行多目标的水资源规划与管理。 对水资源规划与管理传统方法与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一体化方法进行了论述。如果两种方法应用得当,就能获得相同的“可持续发展”的最终结果。但是,由于忽略了一个重要的环节,这两种方法都不能获得最终结果。所忽略的这个环节就是各级政府协调水资源规划与管理的责任与工作的体制。 关键词:水利规划;水资源管理;可持续发展中图分类号:TV213.4文献标识码:A 地球的3个脆弱的组成部分是空气、土地和水。为了充分保证公众健康、食品供应与运输,这3种相互影响很大的资源必须加以适当的管理。人类生活的质量直接取决于如何管理好这些资源。水是人类发展最重要的促进因素。在人类活动的几乎所有部门,水都是一种很重要的资源。在底格里斯河与幼发拉底河、尼罗河、印度河、黄河等流域,那里有丰富的水资源,形成了古老的文明。古代的水资源规划与管理都是为了单一用途。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已认识到对资源进行一体化规划的重要性,因此需要对包括多目标系统资源在内的资源进行更长期的规划。水资源的多目标规划与管理也是由于竞争与用水矛盾加剧以及由于人口快速增长和对更美好生活的向往应运而生。

在发达国家,传统的水资源规划与管理采取自上而下的方法并听取公众意见。而在发展中国家,在水工程规划与实施方面由专家与决策者(通常是政治家说了算。公众除了接受正在制定的规划外无更多发言权。 水资源一体化规划与管理是共同参与的,在技术与科学方面可集思广益,且必须从最基层但又是 在自然单元(水处于自然状态的流域、水库与含水层层面上进行规划与管理。当事人的参与是水资源一体化规划与管理的关键。当事人是被授权的集体,他有责任以协调与统一的方式解决本地的问题。 早期的水工程规划不考虑环境,因而对环境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国际社会近来在水资源规划与管理方面已将重点放在提高环境质量与保持美学完整性上。环境影响评价现在是水资源规划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可持续水资源系统现在与未来的设计与管理要能充分地促进实现社会目标,同时保持其生态、环境和水文的完整性。” 一些学者认为,将来全世界的水资源问题将会更加复杂。人口增长、气候变化、管理要求、工程规划范围、时空大小、社会与环境因素以及跨境等所有问题都是使水资源规划与管理问题复杂化的原因(见图1。系统分析是解决复杂水资源问题的工具之一。有关人士指出,复杂的水资源规划问题主要依赖于系统思维,而系统思维可定义为通过参与基于思维模型的建立、比较和归结过程,利用计算机软件工具(如STELLA ;D YNAMO ;V ENSIM ;POW 2ERSIM 产生的理解能力。 ? 1?

海南省水资源管理办法

海南省水资源管理办法 【文献号】1-24218 【时效性】有效 【法规名称】海南省水资源管理办法 【法规分类】地方法规 【颁布部门】海南省政府 【正文】 海南省水资源管理办法 (1990年9月11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水资源,是指地表水和地下水。 在本省辖区内规划、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必须遵守本办法。 海水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水塘、水库的水,属于集体所有。 保护依法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鼓励和支持国内外组织和个人以合资、合作、独资以及其他形式开发利用水资源和从事防治水害的各项事业。在海南岛内举办的水电、水利开发经营企业,享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投资的税收优惠办法的优惠待遇。 第五条开发利用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综合利用,讲求效

益,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 本省开发利用水资源实行以地表水为主,与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相结合;以蓄为主,蓄引结合;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利用和保护,开源与节流并重的方针。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都应当采取措施,实行计划用水,厉行节约用水,保护自然植被,种树种草,涵养水源,防治水土流失,防汛、防旱、防治水污染,保护水资源和生态环境。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汛、抗洪工作及保护水资源、水环境的义务;对破坏水资源、污染水环境,损坏水域以及水工程设施等行为,有制止、举报和进行斗争的权利。 第七条在开发、利用、保护、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节约用水和进行有关的科学技术研究等方面成绩显着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八条本省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制度。下级管理服从上级管理,分部门管理服从统一管理。 省人民政府设水资源领导机构,负责协调全省水资源开发利用与除害、保护等重大事宜。该机构在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设省水资源办公室,负责实施其决定的各项工作。 市、县水资源领导机构的设置,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 第九条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其有关水资源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有关水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全省水资源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水利事业的发展计划、规划。 (二)统一组织水资源的科学考察和调查评价;负责组织编制全省和主要江河的水资源综合规划;制订水的中长期供求计划和水量分配方案;参与城市总体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和其他部门有关的专业规划的可行性论证及审批工作,组织审议地区性水资源综

地下水资源管理,课程报告

地下水资源管理 课 程 报 告 班级:勘察技术与工程 姓名:吉泳安 学号: 1803090210 任课老师:王艳霞

交通学院二〇一二年五月五日 目录 (一)地下水资源评价方法概述 概述 一、地下水资源评价的原则 二、水质评价方法 三、计算地下水允许开采量的主要方法 1、以渗流理论为基础的方法 (一)解析法 (二)数值法 2、主要以观测资料统计理论为基础的方法 (一)回归分析法(相关外推法) (二)系统理论法 (三)开采抽水试验法 3、以水均衡理论为基础的方法 (一)水均衡法 四、地下水允许开采量的分级 (二)地下水开发利用现状与保护对策 一、我国地下水开发利用现状及存在问题 二、我国地下水保护现状 三、主要任务与实施措施 (1)地下水开发利用规划与配置管理 (2)地下水涵养与保护 (3)重点地区地下水环境治理与修复 (4)地下水管理和监督能力建设 (5)地下水应急与战略储备水源建设与管理

(一)地下水资源评价方法概述 概述 地下水资源––––是指有使用价值的各种地下水量的总称,它属于整个地球水资源的一部分。地下水的使用价值包括水质和水量两个方面。它是否能成为有使用价值的资源,首先是由水质决定的。在水质符合利用要求的前提下,看其可资利用的数量有多少。因此,地下水资源评价,应同时进行水质和水量的评价。地下水量的计算和评价比水质评价复杂得多。一般所说的进行地下水资源评价,都是在水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着重对水量进行评价。因此,将地下水的各种量也多称为资源。计算地下水的允许开采量是地下水资源评价的核心问题。 一、地下水资源评价的原则 (1)“三水”联系,互相转化,统一评价的原则。 (2)以丰补欠,调节平衡的原则。 (3)考虑人类活动增加或减少的补给量及排供结合的原则。 (4)安全开采,防止产生环境地质等不良后果的原则。 二、水质评价方法 对地下水的质量以及预测在开采条件下发生的变化和趋势所进行的全面论证和计算。进行水质评价需要掌握计算区地下水的物理性质、化学成分、卫生条件及其变化规律。对与开采含水层有水力联系的其他水体(包括相邻的含水层),也应掌握它们的物理性质、化学成分及其变化规律。针对用水目的,评价水质的现状和开采条件下可能发生的变化。水质评价的标准有:生活饮用水标准、锅炉用水水质标准、冷却用水对水中C0。含量标准和水对混凝土腐蚀性标准等;在有地方病地区,当地环境保护和卫生部门提出的水质特殊要求。在水质变化复杂的地区,还要根据水质变化情况分区分层进行评价,以提高水质评价的精度。在地下水已受到污染的地区,要注重污染指标的有关元素、离子及其含量的分析和研究,按地下水污染的类型、途径、程度和范围进行调查和评价,并提出防止水质继续污染的建议和处理受污染水的措施。水质评价除对水质的现状进行评价外,还要着重预测地下水按允许开采量开采后水质可能发生的变化。 三、计算地下水允许开采量的主要方法 1、以渗流理论为基础的方法 (一)解析法 1、原理 计算地下水资源的解析法,就是用地下水动力学中解析解的公式来计算求得允许开采量的方法。 2、适用条件

水资源保护管理措施(精)

当雄县水资源保护措施简要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根据拉萨市水功能区划编制方案,当雄县现共有保护区3个,分别为拉曲当雄源头水保护区,当曲当雄源头水保护区和堆龙曲当雄源头水保护区;有开发利用区2个,分别为当曲当雄开发利用区和堆龙曲当雄、堆龙德庆开发利用区;有保留区5个,分别为乌鲁龙曲当雄、林周保留区,拉曲当雄保留区,当曲当雄乌玛塘保留区,当曲当雄保留区和堆龙曲当雄保留区。 众所周知,水是生命之源,水资源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工业生产以及农业灌溉生产中都是必不可少的,与人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并且水还是维系生态系统生物群落生存和一定生态环境质量所不可或缺的资源。因此,一定要加大、加强水资源管理保护力度。下面,我就针对水利工程中加强水资源保护管理的措施进行简要阐述。 一、统一规划,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1、保护水源清洁,在重点河流保护区设置封禁网围栏、封禁标牌,在附近村庄、寺庙布设污水、垃圾处理设施; 2、禁止在河流保护区域开设沙场,对已经开办的沙场进行统一、规范化管理,要求必须办理采砂许可证方可经营,严禁无证开采; 3、定期对重点河流区域进行河道清淤、垃圾清理工作。 二、加强水环境监测,取水许可,排污控制。 1、划定水功能区,明确河、湖等水资源的水功能与水质保护目标。强化污染负荷控制,建立和完善水资源保护标准体系; 2、建立健全水量水质监测系统,实现对地表水,地下水水量水质的实时监测和监督;

3、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加强人河排污口的管理,保护水源生态环境不遭到破坏。 水资源是大自然赋予我们的宝贵财富,加强水利水资源保护管理是利国利民、造福子孙后代的大事,不容有半点疏忽大意,应该得到各部门及大家的高度重视。

第七章 地下水资源评价

第七章地下水资源评价 第一节概述 “地下水资源”指有利用价值的、本身又具有不断更替能力的各种地下水量的总称,它属于地球整个水资源的一部分。地下水有利用价值必定包括水质和水量两个方面,地下水能够构成资源首先是因为它有利用价值,这是由质来决定的;而其来源多少则是由量来体现。所谓地下水资源评价主要指在水质评价的前提下对水量的评价。 地下水资源评价是供水水文地质勘察的根本性任务,它要求在一定的天然及人工条件下,对地下水水量及水质作出定量评价。其中主要解决两个问题,即符合给定水质条件下的允许开采量和补给的保证程度。 地下水资源评价具体内容包括下列几个方面: 1.地下水水质评价:即根据不同用户的要求,是否会产生严重恶化等方面的预测。 2.地下水量评价: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和拟订的需水量,确定开采方案及开采量;并应探讨其补给保正程度以及是否需要进行人工补给等。 3.开采技术条件的评价:主要指开采期内水位下降值是否会超过技术允许的范围;地下水对取水构筑物是否可能出现腐蚀作用以及水井可能的使用年限等。 4.评价开采地下水时可能产生的影响:如对邻近现有的取水工程、其它水利工程经济效益的干扰和地面沉降等。 5.开采时是否需要特殊的地下水资源保护措施(包括水源地卫生防护措施)。 第二节地下水资源的组成 一、地下水资源分类 地下水资源分类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进一步弄清地下水资源的一些基本概念,更重要的是使分类能客观地反映地下水资源形成的基本规律以及它的经济意义,便于我们在实践中对它进行研究和定量评价。正确地进行地下水资源分类,对供水水文地质勘测、试验和长期观察工作有直接的指导意义,同时也是地下水资源评价的基础理论之一。为此,长期以来国内外不少学者对地下水资源分类进行了不少研究,提出了各种各样分类方案。下面就国内外常见的地下水资源分类作一些简要介绍。 (一)国外地下水资源分类 1.前苏联普洛特尼柯夫储量分类 普氏分类将地下水储量分成静储量、调节储量、动储量和开采储量四大类。前三者合称为天然储量,它表示天然状态下含水层中未经取水设备扰动的地下水总量。 (1)静储量:一般指储存于地下水最低水位以下含水层中的重力水的体积。亦即当含水层全部疏干后所能获得的地下水量,数值上等于含水层的体积与给水度的乘积。 hF = Qμ (7-1) ) (静 式中:μ为含水层的给水度;h为最低地下水位以下的含水层平均厚度;F为含水层的分布面积。 (2)调节储量:指存在于地下水位年变动带(即年最高水位与最低水位之间)内的含水层中重力水的体积,亦即疏干该带时所获得的地下水量。 Q? =μ hF (7-2) (调 ) ?为地下水位的年变幅;其余符号同前。 式中:h (3)动储量:指通过含水层某一横断面上的地下水天然流量。

《水资源利用与管理》课后题

水资源利用与管理》课后作业 第5章地表水资源的开发利用途径及工程 5.1 地表水资源有哪些特点?这些特点中,哪些对人类开发利用水资源有利?哪些不利? 答: 特点: 1、多为河川径流,因此流量大,矿化度和硬度低 2、受季节影响较大,水量时空分布不均 3、较为充沛,能满足大流量的需水要求 4、水质易受到污染,浊度相对较高,有机物和细菌含量高 5、采用地表水源时,在地形、地质、水文、卫生防护等方面均较复杂。 有利特点: 1、流量大。有利于满足各种用水的水量要求,可以大量取水而不会对河流的生态造成太大的影响。 2、矿化度和硬度低。有利于减少工业用水对水质处理的投资,同时对于农田灌溉有利于减少农田盐碱化的风险。 3、有机物和细菌含量高。有利于利用天然河水发展养殖业,同时用于灌溉时可以提高土壤肥力。 不利特点: 1、特点2。这加大了人类利用水资源的成本,而且对用水可靠性产生较坏的影响。为了充分利用水资源,需要修建水利工程,如拦河坝等,这一方面对流域生态造成了影响,令一方面增大了投资。 2、水质易受到污染,浊度高。这降低了用水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加大了水处理的投资。 3、特点5。 5.2 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有哪些各自具有哪些特点? 答: 1、河岸引水工程。 根据河流种类、性质和取水条件的不同,分为无坝引水、有坝引水和提水引水。 无坝引水的优点是可以去的自流水头;缺点水引水口一般距用水地较远,渗漏损失较大,且引水渠通常有可能遇到施工较难地段。 有坝引水适用于天然河道的水位、流量不能满足引水要求是,需抬高水位以便于自流引水的情况。 提水引水利用几点提水设备等,将水位较低水体中的水提到较高处,满足引水需要。 2、蓄水工程 包含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引水建筑物三类基本建筑物。它具有径流调节作用,可根据年内或多年河道径流量,对河道内水量进行科学调节,以满足灌溉、发电或城市生活、生产用水等要求。 3、扬水工程 主要指泵站工程,根据泵站在水系统中的作用,泵站可以分为取水泵站、送水泵站、加压泵站和循环泵站。泵站的设计需要有一套合理的机电设备及相应的建筑物。 4、输水工程

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2017修正)

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2017修正) 【法规类别】水资源 【发文字号】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8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7.06.03 【实施日期】2017.07.01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修改依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等十八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 (1993年12月29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7月31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03年8月15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根据2017年6月3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二十六件地方性法 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水资源开发利用 第三章水资源节约 第四章水资源保护 第五章用水管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第三条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协调好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工作,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增加财政投入,加强水工程建设,促进水环境改善。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市、县(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开发、利

地下水资源管理(全)

1、地下水资源管理的涵义:在充分了解地下水资源和开发利用状况以及动态变化的前提下,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技术、教育等手段,对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实施组织、协调、监督,实现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 2、地下水资源管理主要内容:(1)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2)地下水资源规划;(3)地下水资源管理;(4)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5)地下水资源保护;(6)地下水动态监测与信息发布。 3、地下水资源管理系统:集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开发利用规划,调查分配,取水许可实施及监督管理和保护等组成的整复杂体系。这是社会政府对地下水资源管理的职能的系统体现。涉及到自然,人,社会,政治,经济技术的对方面多层次因素集技术性,政策性,社会性为一体,内涵丰富,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4、地下水资源规划概念:以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为指导,且需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地下水开发利用的要求,从地下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的实际出发,针对地下水开发利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以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地下水资源持续利用为目标,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为实现地下水资源的合理开发、高效利用、强化管理、有效保护而进行系统的规划工作,从而保障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 5、地下水资源规划原则:(1)地下水与地表水统一规划原则;(2)坚持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原则;(3)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原则;(4)坚持可持续利用,力争供需平衡的原则。 6、地下水资源规划内容:(1)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2)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评价;(3)需水预测;(4)供水预测;(5)供需平衡分析;(6)未超采区开发规划;(7)超采区开发规划;(8)总体布局与实施方案。 7、水资源承载力: (1)水资源开发规模论,水资源承载能力是:在一定社会技术经济阶段,在水资源总量的基础上,通过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所获得的最合理的社会、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最大规模。 (2)水资源承载最大人口论,水资源承载力为:在某一具体的发展阶段下,以可以预见的技术、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为依据,以可持续发展为原则,以维护生态环境良性发展为前提,在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的条件下,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最大人口容量 (3)水资源支撑社会经济系统持续发展能力论,水资源承载力是:某一地区的水资源在某一具体历史发展阶段下,以可预见的技术、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为依据,以可持续发展为原则,以维护生态环境良胜循环发展为条件,经过合理优化配置,对该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最大支撑能力。 8、地下水功能区划的目的:为充分发挥地下水的多种功能,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地下水资源,加强地下水管理,编制地下水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工作十分必要和紧迫。而开展地下水功能区划分工作,建立地下水管理制度的基础技术平台,是进行地下水规划、指导开发利用行为、保护生态与环境和加强地下水管理的基础工作。 9、地下水功能区划分原则:(1)人水和谐、可持续利用;(2)保护优先、合理开发;(3)统筹协调、全面兼顾;(4)以人为本、优质优用;(5)因地制宜、突出重点;(6)可操作性强、服务管理;(7)水量、水位和水质并重。 10、地下水功能区划类型: 一级功能区:(1)开发区:指地下水补给、赋存和开采条件良好,地下水水质满足开发利用的要求,当前及规划期内(2030年,下同)地下水以开发利用为主且在多年平均采补平衡条件下不会引发生态与环境恶化现象的区域;(2)保护区:指区域生态与环境系统对地下水水位及水质变化较为敏感,地下水开采期间始终保持地下水水位不低于其生态控制水位的区域;(3)保留区:指当前及规划期内由于水量、水质和开采条件较差,开发利用难度较大或有一定的开发潜力但作为储备水源的区域。。 二级功能区。 11、地下水资源保护目的:地下水资源的保护目标不仅包括水质,使其不受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污染,还要保护水量的可持续利用。新时期的地下水资源保护应把提高地下水资源保障能力、改善人民群众的饮水质量和生存环境质量、保护生态、减轻或避免地下水不合理利用产生的地质灾害等放在重要位置,实现从重开发、轻保护到保护与开发利用并重的战略转变,加强水源保护,减少人为水灾,促进人水和谐。 12、地下水超采区治理的技术路线: (1)工作范围核定:根据地下水超采范围,合理核定工作范围。 (2)地下水开发利用现状调查:调查地下水开发利用的主要部门、开采井的地区分布和数量、超采地下水引发的生态环境问题等;整理、核算地下水补给量、地下水资源、地下水开采量和可开采量;分析超采的主要原因和地下水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为压采方案的制定提供依据和基础。(3)制定不同阶段治理目标:根据超采区地下水开发利用现状评价结果,制定不同阶段地下水压采目标。 (4)替代水源分析:根据有关成果,分析可作为地下水压采替代水源的水量,分析不同阶段当地地表水开发利用量及其它水源开发利用量中可作为地下水压采替代水源的水量,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已有规划成果,通过供需分析来确定地下水压采的替代水量。 (5)确定地下水压采量:根据替代水源水量或供需分析结果,结合地下水超采区现状评价和工程配套措施情况,确定不同阶段地下水压采量。 (6)落实压采措施:根据地下水压采目标、压采量和已有的工程情况,地下水管理现状,提出压采实施的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地下水压采的配套工程列入当地有关的规划体系。 (7)建立方案实施的保障体系:地下水压采涉及到很多部门,从管理、监测等方面提出系统的

平原区地下水资源评价方法综述

---《水资源研究》第25卷第2期(总第91期)2004年6月------------------- 平原区地下水资源评价方法综述 刘予伟金栋梁 (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湖北武汉 430010) 摘要:全面阐述了平原区地下水资源评价方法,包括水文地质参数的获得和选取以及地下水资源量的计算方法,并通过实例来评价其合理性和可靠性。 关键词:平原区;地下水资源;评价方法;综述 平原区包括一般沿江、沿湖、沿海平原和山间盆地平原两类。就长江流域而言,前者有洞庭湖平原、江汉平原、鄱阳湖平原、太湖平原、长江中下游沿江平原和江苏、浙江沿海平原。后者有成都盆地、汉中盆地和南阳盆地。地下水评价对象是与大气降水和地表水体有直接联系的浅层地下水,一般仅评价矿化度小于2 g/L的多年平均淡水资源,以现状条件为评价基础,以水均衡法为主评价出各项补给量和排泄量。 1 含水层参数的确定 含水层参数是定量描述含水层物理特性的指标或系数,是评价含水层的主要依据。在计算各项补给量和排泄量时都要根据准确的参数来计算。主要参数有:潜水变幅带给水度 (μ) ,降水入渗补给系数 (α) ,潜水蒸发系数 (c) ,渠系渗漏补给系数 (m) ,灌溉入渗补给系数 (β) 和水稻田渗漏率 (φ) 等。 现将上述几种含水层参数的确定分述如下。 1.1 潜水变幅带给水度 (μ) 给水度 (μ) 是指饱和岩土在重力作用下,自由排出重力水的体积与该饱和岩土相应体积的比值,它是一个无因次大于零而小于1的数值。可通过简易测筒或地中渗透仪试验、利用地下水动态观测资料分析、剖面含水率测量和抽水试验等方法求得。 1.1.1 简易测筒和地中渗透仪法 用一个金属圆筒,将被测给水度的原状土(即保持天然结构的土层)装入筒内,使土层充水达到饱和状态,然后在上部加盖,但不密封,防止水分蒸发,筒的下部留有排水孔,在重力作用下,筒中的水会自由地从排水孔中流出,测量排出水的体积。排水体积和筒内土体积之比即为给水度。此种测筒,制作和操作都甚简便,曾在第一次全国水资源评价中广为使用。 另一种类似于测筒的是地中渗透仪,图1(略)是地中渗透仪的示意图。利用潜水位控制,可将左边测筒内土体积饱和到任意位置,然后将连通管控制进水,测量由连通管自由流出水的体积,使之与其土体体积相比,即得给水度。 地中渗透仪虽造价较高,但由于它可进行多项参数的观测试验,故我国的黄淮海平原区有多处此种实验装置。

《水资源利用与管理》课后题

《水资源利用与管理》课后题

水资源利用与管理》课后作业 第5章地表水资源的开发利用途径及工程 5.1 地表水资源有哪些特点?这些特点中,哪些对人类开发利用水资源有利? 哪些不利? 答: 特点: 1、多为河川径流,因此流量大,矿化度和硬度低 2、受季节影响较大,水量时空分布不均 3、较为充沛,能满足大流量的需水要求 4、水质易受到污染,浊度相对较高,有机物和细菌含量高 5、采用地表水源时,在地形、地质、水文、卫生防护等方面均较复杂。 有利特点: 1、流量大。有利于满足各种用水的水量要求,可以大量取水而不会对河 流的生态造成太大的影响。 2、矿化度和硬度低。有利于减少工业用水对水质处理的投资,同时对于 农田灌溉有利于减少农田盐碱化的风险。 3、有机物和细菌含量高。有利于利用天然河水发展养殖业,同时用于灌 溉时可以提高土壤肥力。 不利特点: 1、特点2。这加大了人类利用水资源的成本,而且对用水可靠性产生较 坏的影响。为了充分利用水资源,需要修建水利工程,如拦河坝等,这一方面对流域生态造成了影响,令一方面增大了投资。 2、水质易受到污染,浊度高。这降低了用水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加大了 水处理的投资。 3、特点5。 5.2 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有哪些?各自具有哪些特点? 答: 1、河岸引水工程。 根据河流种类、性质和取水条件的不同,分为无坝引水、有坝引水和提水引水。 无坝引水的优点是可以去的自流水头;缺点水引水口一般距用水地较远,渗漏损失较大,且引水渠通常有可能遇到施工较难地段。 有坝引水适用于天然河道的水位、流量不能满足引水要求是,需抬高水位以便于自流引水的情况。 提水引水利用几点提水设备等,将水位较低水体中的水提到较高处,满足引水需要。 2、蓄水工程 包含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引水建筑物三类基本建筑物。它具有径

山东潍坊市水资源管理办法

潍坊市水资源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资源的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适应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山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 本办法所称水资源是指地表水和地下水。 第三条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实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 第四条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发改、经贸、建设、市政管理、环保等部门按照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水资源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宣传教育,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措施,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发展节水型产业,建立节水型社会。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节约用水的义务,有权对破坏水资源和浪费水资源的行为进行举报。 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处理。 第二章水资源开发利用

第七条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按照优先利用地表水、积极利用客水、限制开采地下水、鼓励回用再生水和综合利用海水、微咸水、矿坑水的原则,对地表水、客水和地下水实行统一调度、合理配置。(山东省节约用水办法第七条)第八条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首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农业、工业用水需要,维持生态环境用水。 第九条开发、利用水资源,必须进行综合科学考察和调查评价。水资源综合科学考察和调查评价,由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组织进行。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水资源的动态监测。 第十条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按照流域或者区域进行统一规划。规划分为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 水资源综合规划由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水资源专业规划由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征求同级有关部门意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水资源综合规划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相协调。 第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开发利用水资源综合规划,制定中长期实施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城市节约用水规划,严格按计划开采,防止造成地面沉降和其他地质灾害。 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严格控制凿井。城市公共供水不能满足用水需求需要凿井的,要限量开采地下水。不得为家庭生活等非经营性活动开凿水井。

天津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

天津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防止地面沉降和水源污染,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下水资源是指本市境内埋藏于地下的冷水、热水(40cm以下)、淡水和能够利用的咸水。 第三条地下水资源属国家所有。 凡在本市境内开发、利用地下水的单位(包括个人,下同),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城市规划控制范围内(含塘沽区的、汉沽区及大港区的城市规划控制范围,下同)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优势公用局负责管理,城市规划控制范围以外的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由水利局负责管理。 第五条严格控制打井并限量取用地下水。打井和取用地下水的单位应服从统一规划和管理。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打井和取用地下水。 第六条凡需开凿井深达于二十米,并以动力设备抽取地下水的水井,水井建设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查后,再按管理分工分别向市公用局或市水利局提出申请。农村个人打井由乡水利站审查后,向所在区、县水利局申请。申请内容包括打井理由、节水措施、计划取水量以及对水质、水温的要求,并附井位平面图。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七条打井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方案进行施工,需要变更施工方案时,应经原审批部门同意。打井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向原审批部门及建设单位提交竣工报告。 第八条水井建设单位应在打井工程竣工后的一个月内安装取水设施和水表,并按管理分工分别向市公用局或市水利局申办《水井使用许可证》。

第九条水井使用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水井管理,按时报送统计报表。有观测任务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观测资料。 第十条水井使用单位应在开采指标限额内采用地下水,水井改变使用性质,应报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修井或水井报废应由使用单位向原审批部门提出修井申请或报废报告(包括报废鉴定),经批准后方可组织修理或止水、封井报废。有条件监测水位的废井,可留作观测专用,并办理《水井使用许可证》变更手续。其余报废井,由用井单位负责回填。 第十二条除基岩热水井外,凡有回灌条件的,水井单位应负责回灌。回灌水的水质应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标准。 第十三条水井使用单位应严格遵守环境保护和水资源保护的法规。发现水质变化,应及时向原审批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严禁咸水、淡水混合开采。打井施工单位应做好咸水、淡水层的治水隔离,防止互相渗漏。水井使用单位不得跨含水组取水。 第十五条取用地下水应缴纳水资源费。水资源费的标准、用途及收取办法,由市建委、市农委和有关部门商定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办法的,由管理部门根据情节,给以通报批评、限期治理、查封水井或按打井投资额的10%至20%处以罚款。 第十七条本办法生效前已有的水井,有时公用局和市水利局按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分别管理。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一九八七年六月一日起施行。

饮水水源保护管理规定

饮水水源保护管理规 定 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饮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 1、已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由水利部门组织设定界碑或界桩。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擅自改变保护标志和界桩。 2、在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开山采石、采矿; (二)生产、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三)经营向水域排污的餐饮、娱乐业; (四)施用化肥,使用高浓度、高残留农药; (五)建设畜禽养殖场以及敞养、放养畜禽; (六)向水体排放污水; (七)排放生活垃圾,倾倒、堆放、填埋其它固体废物; (八)毁林开荒、烧山开荒、破坏植被和非更新性砍伐水源林、护岸林等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行为(必须根除森林病虫害及因防火需要的除外); (九)其它有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 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已设置的排污口由区环保部门报请区人民政府依法处置。 4、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5、5、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6、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已有的污染源,有明确治理主体的由县环保部门责令其限期治理;没有明确治理主体的,由县环保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治理规划,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分步实施。 7、因事故和突发性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饮用水源污染的,当事人应立即切断污染源,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污染并立即报告县环保部门,由县环保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对事件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8、各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对饮用水源保护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单位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检查机关有责任为被检查的单位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9、成立专门机构对全县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实施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污染防治工作; (2)负责组织宣传和监督实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和计划;(3)负责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质进行监控; (4)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污染事故查处; (5)负责污染源监督管理。 10、违反上述规定者,由县水利部门责令停止破坏、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者处以罚款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水资源分析与评价》课程复习题

四、名词解释(每个 3分,5个题,共15分) 1.地下水的给水性:在重力作用下,饱水岩石能够自由流出一定水量的性能。 2.水质量指标:水质评价的主要指标有物理指标、化学指标和生化指标。 3.地下水资源:指赋存和流动于含水系统中,具有利用价值的地下水体,其量是参与水循环且可以 逐年更新的动态水量。 4.渗透系数:是水力坡度等于1时的渗透速度,反映含水层渗透、导水的性能。 5.水文比拟法:将参证流域的水文资料移置到设计流域的一种方法。 6.水资源:指在一定时期内,能被人类直接或间接开发利用的那部分动态淡水水体。 7.矿化度:指单位水容积中内含有的无机矿物质总离子量。 8.地下水文分析法:是指依据水文学,用测流的方法计算地下水在某一区域一年内总的流量的方法。 9.释水系数:表征含水层(或弱透水层)全部厚度释水(贮水)能力的参数。水头下降一个单位时,从单位面积含水层全部厚度的柱体中,由于水的膨胀和岩层的压缩而释放出的水量;或者水头上升 一个单位时,其所贮入的水量。 10.径流模数:指单位流域面积上产生的流量。 11.水资源评价:指按流域或地区对水资源的数量、质量、时空分布特征和开发利用条件作出全面的 分析估价。 12.开采试验法:是指用探采结合的办法,直接开凿勘探生产井,按开采条件(包括布井方案、开采 降深和开采量)进行一到数月的抽水试验,以其稳定的抽水量(即补给量)直接确定开采量。 13.流量过程线:是指河流断面上的流量随时间的变化曲线。 14.水资源质量评价(水质评价):是以水环境监测和现状调查资料为基础,根据评价目的、水体用途、水质特性,选用相关参数和相应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水质标准,应用一定的评价方法对水质进 行定性或定量的评定过程。 15.水量平衡:根据物质不灭/质量守恒定理,地球上的任何地区在任意时段内,收入的水量和支出 的水量之差等于该地区在该时段内的蓄水变化量。 16.湿润度:是降水量与同期无降水时的最大可能蒸发量之比。 17.蒸散度:是实际可能蒸发量与同期有效降水量之比。 18.河川基流量:又称地下径流量,是指河川径流量中由地下水渗透补给河水的部分。 19.地下水的持水性:在重力作用下,岩石依靠分子引力和毛细力在其空隙中能保持一定水量的性能。 20.潜水蒸发系数:是潜水蒸发量与水面蒸发量的比值。 21.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是指在可预见的时期内,在统筹考虑河道内生态环境用水并估算下游用水 的基础上,通过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的措施,可供河道外生活、生产、生态用水的一次性最大水量。 22.导水系数:水力坡度等于1时,通过整个含水层厚度M上的单宽流量,表示含水层导水能力的大小,在数值上等于渗透系数(K)与含水层厚度(M)的乘积,即T=KM。 23.给水度:是指饱和岩土在重力作用下自由排出的重力水的体积和该饱和岩土体积的比值。 24.允许开采量:指具有现实意义的地下水资源,通过技术经济合理的取水构筑物,在整个开采期内 出水量不会减少,动水位不超过设计要求,水质和水温变化在允许范围内,不影响已建水源地正常 开采,不发生危害性环境地质现象等前提下,单位时间内从含水系统或取水地段中能够取得的水量。 25.降雨入渗系数:是降水入渗补给地下水量与降水量的比值。 26.干旱指数:是反映气候干旱程度的指标,通常定义为年蒸发能力和年降水量的比值。 27.贮水系数:面积为一个单位、厚度为含水层全厚度M的含水层柱体中,当水头改变一个单位时弹 性释放或贮存的水量。 28.地下水的透水性:指岩石允许水流通过的能力。 29.稳定入渗率:也称最小入渗率,指在充分降水条件下一定地段的一定土壤经较长时间的下渗后, 入渗率接近于某一稳定的常数。 30.降水量:指一定时间段内降落在某一面积上的总水量。 31.蒸发力:又称潜在蒸发量,在充分供水的条件下,某一蒸发面的蒸发量,即同一气象条件下可能 达到的最大蒸发率 1.简述土壤蒸发的物理机制。 答:土壤蒸发是指土壤孔隙中的水分离开土壤表面向大气逸散的现象,根据土壤供水条件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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