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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固定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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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固定场所

及防逃逸措施和安全性等说明材料

根据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必须具有固定场所,笼舍,隔离墙,隔离网及必须的安全防

取得。如果饲养成功,我们在扩大建舍规模。目前养殖场所已经落实,并部分建成可以投入使用。相对来说,豪猪的饲养场所和安全防逃逸措施较容易些,所饲养的场地圈舍已建成,隔墙、拦网设施已安装好,能够满足300只饲养要求(如果饲养成功,我在扩大圈舍规模)。有关图片材料如下:

图3豪猪饲养圈舍外景

图4豪猪养殖圈舍室内设施

二、防逃逸及安全防范措施

豪猪好动,翻爬、跨越能力强,我们在规划养殖,建设建舍时已开率到,主要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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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人员从防治技术、养殖技术上给予知道和帮助,确保防病治病由保障和可靠的技术支持。

(2)饲料来源方面

本地有丰富的野生饲料、同时通过购买人工栽培的饲料和自己种植的南瓜、大豆、玉米、红薯等农作物可保证饲料供给充足。

(3)安全性方面

我们通过对多个饲养场、专业养殖户的考察、咨询和请教,在安全性方面积累了一

图7豪猪驯养繁殖场防逃逸措施

图8豪猪驯养繁殖场防逃逸措施

图9豪猪驯养繁殖场防逃逸措施

动物园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或驯养观赏可行性研究报告

动物园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或驯养观赏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 动物园作为一种特殊的游憩场所,已经成为人们了解和接触野生动物的重要途径。然而,近年来动物园内部分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和驯养观赏工作存在一定的问题,本报告通过调研和深入分析,对动物园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或驯养观赏的可行性进行研究和分析,以期为提升动物园野生动物管理水平和游客体验提供参考。 一、引言 动物园自上世纪以来便开始出现,并逐渐成为一种重要的人与动物互动场所。动物园通过收集、驯养和展示野生动物,提供了一个接触野生动物的机会,对于公众教育和自然保护具有重要意义。然而,随着人们对动物福利和自然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动物园在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观赏方面面临着一定的挑战。 二、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可行性分析 1.物种选择:根据动物园内部设施、人员和资金等情况选择适宜的野生动物种类进行驯养和繁殖,同时考虑物种的保护状态和适应能力。 2.环境配套设施:为野生动物提供适宜的生活环境和饲养设施,包括饲养舍、游泳池等,以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 3.饲养管理:制定科学的饲养管理方案,包括饲料的选择、饲养周期的控制等,以确保野生动物的健康和安全。 三、野生动物驯养观赏的可行性分析

1.动物选择:选择具有观赏价值的野生动物种类,如熊猫、孔雀等, 同时考虑动物的适应性和与观众的互动性。 2.环境营造:为野生动物提供适宜的环境,包括景观设计、动物展示 区域等,以让观众能够更好地观赏动物。 3.活动设计:开展各类与野生动物互动的活动,如动物喂食、观赏讲 解等,以提供更丰富的观赏体验。 四、问题与对策 1.人员技术:提升动物园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专业知识,以更好地 进行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观赏服务。 2.环保意识:加强动物保护和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野生动物保 护的意识和关注度。 3.法律法规:加强对野生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和监督,以保护野 生动物的权益和生存环境。 五、结论 通过对动物园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或驯养观赏的可行性进行研究和分析,可以得出结论:动物园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驯养观赏是可行的,但需要注 重物种选择、环境配套设施和饲养管理等方面的合理规划和落实。同时, 应加强人员技术和环保意识,提高公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的认识和关注度, 以促进动物园野生动物管理水平和游客体验的提升。 2. Cui, S., Forstner, M. R., Calabrese, J. M., James, C. N., & Watts, J. R. (2024). Technology, environment, and resource availability modify the energetic efficiency of wild and captive

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

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 (2001年5月31日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7月29日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对外加工装配业务条例>等十项法规中有关行政许可条款的决定》修正根据2012年1月9日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七项法规中有关行政强制条款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野生动物保护 第三章野生动物猎捕管理 第四章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管理 第五章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驯养繁殖、开发利用、科学研究等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规定的保护野生动物,包括: (一)国务院公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二)省人民政府公布的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三)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价值或者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下简称三有保护野生动物)。 前款规定的保护野生动物,是指野外生存的和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个体或群体。

本条例所称野生动物产品是指野生动物的肉品、骨骼、皮张以及其他任何部分及其衍生物。第四条县级以上林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是同级人民政府保护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陆生、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工作。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协助保护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 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所需经费由同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统一安排。 第五条县级以上保护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分工协作,加强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进入集贸市场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监督管理,保护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协作,并有权查处;在集贸市场以外经营、运输、携带、邮寄、贮存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由保护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监督管理。 公路运输、铁路、航空、航运、邮政等部门对非法运输、携带、邮寄的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应当及时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处理,不得承运、收寄。司法、公安机关和监察部门应当支持县级以上保护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使查处权。海关对非法进出口的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应当依法查处。 各有关部门依法扣留、没收的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应当及时移交县级以上保护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理。 第六条野生动物种类鉴定由地级以上市保护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保护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单位负责。 第七条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检举控告和查处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行为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具体办法由省保护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第二章野生动物保护 第八条各级保护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对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实施进行检查时,检查人员应当出示检查证件,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对非法运输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木材检查站有权制止,并报县级以上保护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2017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2017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2017-06-07 14:06:00 来源:法工委 (2012年9月26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6月3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二十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 (2012年9月26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 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6月3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 条例>等二十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 第三章野生动物猎捕管理 第四章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管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维护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

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和管辖海域内从事野生动物的保护、猎捕、教学、科学研究、驯养繁殖、经营利用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野生动物保护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保持生物多样性和维护自然生态平衡的原则,实行加强资源保护、积极驯养繁殖、鼓励科学研究和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 第四条本条例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包括: (一)国务院公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二)省人民政府公布的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三)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以下简称三有保护野生动物)。 第五条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国家保护依法从事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单位及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保护 管理,制定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规划,并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义务,有权制止和检举控告虐待、伤害、非法利用野生动物以及侵占、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违法行为。 对在野生动物保护、救助、宣传教育、科学研究、驯养繁殖等方面有突出贡献以及检举控告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奖励。

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及其经营许可证办事指南完整版

玉溪市江川区林业局 2017年7月30日发布 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及其经营许可证办事指南(完整版) BSZN-014700—2016

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及其经营许可证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1. 本行政许可适用于玉溪市江川区区域内需要驯养繁殖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 (1)遵守野生动物保护有关法律、法规; (2)有适宜驯养繁殖陆生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和必需设施; (3)具备与驯养繁殖陆生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资金、人员和技术。 (4)驯养繁殖陆生野生动物的饲料来源有保证。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 (2)没有适宜驯养繁殖陆生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和必需设施; (3)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没有合法来源渠道的。 二、办理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9年8月2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2次修正)第十七条:“国家鼓励驯养繁殖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持有许可证。许可证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2、《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2年2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2年3月1日林业部发布)第二十二条:“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持有驯养繁殖许可证。以生产经营为主要目的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凭驯养繁殖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 3、《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1996年11月19日云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第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制定扶持办法,鼓励具备条件的单位和个人驯养繁殖野生动物。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须按下列规定申请领取驯养繁殖许可证: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属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报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属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由地、州、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报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野生动物谱系档案。”第十三条:“经营驯养繁殖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凭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证,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经营驯养繁殖的其他野生动物的,必须经地、州、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经营利用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应当按有关规定缴纳资源保护管理费。” 4、《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七轮取消和调整市级部门行政审批管理项目的决定》(玉政发〔2012〕166号)附件2第3项:“项目名称: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项目类别:行政许可,下放后实施主体:县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三、实施机关 本许可实施机关为玉溪市江川区林业局。 四、审批条件 1.准予批准条件: (1)遵守《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列》相关规定。 (2)有适宜驯养繁殖陆生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和必需设施; (3)具备与驯养繁殖陆生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资金、人员和技术。 (4)驯养繁殖陆生野生动物的饲料来源有保证。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1)申请材料不齐全; (1)违反《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列》相关规定的; (2)没有适宜驯养繁殖陆生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和必需设施; (3)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没有合法来源渠道的。 五、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江川区林业局林政股 地址:江川区大街街道文祥街1号 六、申请材料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保护和国家保护的“三有”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保护和国家保护的“三有”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林业局 •【公布日期】2013.03.28 •【字号】苏林规[2013]1号 •【施行日期】2013.03.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野生动植物资源 正文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保护和国家保护的“三有”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苏林规〔2013〕1号) 各市林业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林业局(农委): 根据《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规定,经研究,我局制定了《江苏省重点保护和国家保护的“三有”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办法》,明确专人负责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审批、核发及各项管理工作。 二、坚持依法行政,充分运用听证、专家评审、检验、检测、现场核查等手段把好审批关。要将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各项办理情况以一定形式向社会公示。 三、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各项申报程序和所需要的材料按现有规定执行。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年检时间和所需要的材料参照《办法》执行。

四、请各地在核发、补办、变更驯养繁殖许可证后一周内将驯养繁殖批准文件和有关申请表复印件报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备案。次年1月份将上一年度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年检及注销情况报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站。 请各地在开展今年年检工作时,将原有我局核发的省重点、“三有”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进行统一换发。许可证年检专用章由我局制订统一格式,各地自行刻制。 江苏省林业局 2013年3月28日附件 江苏省重点保护和国家保护的“三有”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规范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行为,维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和《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驯养繁殖江苏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以下简称野生动物)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申领江苏省重点保护和国家保护的“三有”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以下简称驯养繁殖许可证)。 第三条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活动,其目的可以分为下列类别:保护拯救、科学研究、观赏展览、马戏表演、生产经营和其它。持证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其所持证件规定的类别开展驯养繁殖活动。 第四条申领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具备或有能力提供适宜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固定场所、设施、资金、人

鸵鸟养殖技术及场地要求(鸵鸟养殖技术指南)

鸵鸟养殖技术及场地要求(鸵鸟养殖技术指南) 本文目录 鸵鸟怎么养殖鸵鸟养殖技术指南鸵鸟驯养指南鸵鸟棚搭建标准养鸵鸟的基本条件陈雪峰谈鸵鸟养殖方法鸵鸟养殖场地建设标准鸵鸟怎么养殖 1、饲养场地 (1)鸵鸟养殖基地需在温度适宜、面积足够宽阔、地势高、光照充足、通风排水良好的沙质土地带。在潮湿、早晚温差大大、严寒、酷暑的地方养殖鸵鸟都会影响鸵鸟的产蛋量和孵化率。 (2)鸵鸟很容易受惊,鸵鸟养殖基地最好远离人群,保持安静。 (3)鸵鸟养殖基地的附近最好没有其他的牲畜养殖,防止病疫交叉感染和传播。 (4)养殖鸵鸟注意养殖场的面积足够宽阔,场地周围围上两米高的铁丝或者栅栏,更多的需要确保鸵鸟的自由度和运动强度,养殖场地最好坐北朝南。 2、饲料选择 (1)鸵鸟是一种杂食动物,消化功能好,能够在粗纤维中摄取能量,鸵鸟的食性较广,对各种牧草饲料和多种块根块茎类、蔬菜等均可采食。 (2)喂食饲料1天饲喂4次,每次饲喂的间隔尽可能相等。 (3)饲喂顺序可以先粗后精,也可以把精饲料拌入青饲料中一起饲喂,精饲料喂量一般每只控制在1.5kg左右。 (4)给鸵鸟提供饲料的时候不要提供能量过多的饲料。如营养过多造成体内的营养过剩,体脂增加,会影响鸵鸟的繁殖能力。 3、疾病预防 (1)鸵鸟的育雏时期常见病害是呼吸道感染,病因主要是雏鸟对潮湿的环境和较多的尘埃比较敏感,应激反应过于剧烈的时候所引发的疾病。务必保证空气干净、环境整洁、地面干燥等要求。 (2)如成年鸵鸟出现腹泻或便秘,可在饲料或活动场所投放一些小沙石起到预防作用。 (3)鸵鸟还易出现胃积沙病,病因主要是鸵鸟吃食物的时候吃进了大量的

沙粒,从而造成了鸵鸟的胃内消化系统紊乱。养殖场应尽量避免场地砂砾过多,提高喂食饲料质量,补充鸵鸟的维生素和微量元素。 (4)定时清理鸟舍和消毒。 4、交配育雏 (1)人工驯养的非洲鸵鸟18月龄-30月龄性成熟,寿命达70年,繁殖期40年-50年,年产蛋80枚-120枚。 (2)雄鸵鸟性发育一般被雌鸵鸟晚,引种时最好选用比雌鸵鸟大半岁以上的雄鸵鸟。 (3)雌鸵鸟的发情表现很明显,会有低头、靠近雄鸵鸟、垂翅、嘴巴张合等现象。 (4)雌鸵鸟会交配完后约1-2周产卵。一天一枚,持续20天左右。 (5)雌鸟产蛋后,必须将产蛋及时取走,增加雌鸟产蛋产量。 鸵鸟养殖技术指南 养殖鸵鸟需要选择合适的场地,并建设栏舍,再引进鸵鸟苗,在饲养期间,要提供充足的饲料,并做好疾病的防治措施。 一、选择场地与栏舍 养殖鸵鸟的场地的选择是非常重要的,最好在地势高、排水容易、光照充足、通风良好的地方选择沙质或沙质土壤。由于砂质或砂质壤土有较多的毛细孔、透气性和渗透性,所以含水较少,雨后不会变得过于泥泞,容易保持干燥。现场应能够提供充足和清洁的饮用水。周围的环境也是选择场地时要考虑的重要因素,鸵鸟对周围环境的刺激特别敏感,容易产生恐慌和压力。因此,鸵鸟养殖场周围的环境必须保持安静。最好是周边绿化,使鸵鸟生活在接近自然环境的环境中,从而更好地发挥其生产潜力。 二、鸵鸟的选择 1、选择最佳的鸵鸟品种是建场的关键,也是决定未来经济效益的最重要因素。非洲鸵鸟进入中国的时间相对较短,目前正处于人口扩张阶段。由于鸵鸟在国内企业中引进的起源复杂,鸵鸟种质的引进有很大的不同。因此,农民在购买鸵鸟时必须小心。选择种质纯正、生产性能好的鸵鸟,为今后的发展奠定

农业部关于加强海洋馆和水族馆等场馆水生野生动物驯养展演活动管理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加强海洋馆和水族馆等场馆水生野生动物 驯养展演活动管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 •【文号】农渔发[2010]36号 •【施行日期】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农业部关于加强海洋馆和水族馆等场馆水生野生动物驯养展 演活动管理的通知 (农渔发【2010】36号) 近年来,各地海洋馆、水族馆等水生野生动物展演场馆建设数量不断增加,对普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知识,提高全社会保护意识,促进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发展过程中,有些展演场馆过度注重经济效益,在驯养条件不过关和技术能力跟不上的情况下进行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展览、展示、表演活动,致使一些珍稀濒危物种得不到妥善安置并导致死亡,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为进一步规范水生野生动物驯养和展演行为,切实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依法加强海洋馆、水族馆等场馆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的有关规定,海洋馆、水族馆等场馆开展水生野生动物驯养、展演等利用特许活动,必须按规定事前向国家或省级渔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通过农业部濒危水生野

生动植物种科学委员会专家评估,按规定领取利用特许证件后,才能开展有关活动。新建以水生野生动物驯养、展演为主要目的海洋馆、水族馆等场馆,事前应当向国家或省级渔业主管部门提交建设方案和水生野生动物驯养、展演可行性论证报告,并通过农业部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种科学委员会专家评估。没有通过专家评估的,建成后不得开展水生野生动物驯养、展演等特许利用活动。 二、组织对海洋馆、水族馆等场馆进行全面清查整顿和评估。各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这次水生野生动物展演场馆的清查整顿和评估工作。清查整顿和评估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10月31日,各水生野生动物展演场馆依据有关水生野生动物保护、驯养繁殖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等,对本场馆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设施及条件、技术能力、经费保障、规章制度、应急预案、档案记录、广告宣传、经营管理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的自查、整顿,立即停止水生野生动物与观众零距离接触、虐待性表演、违规经营水生野生动物产品等各种不当行为,并根据要求进行自我评估,完成评估报告(具体格式见附件),经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实后报送我部渔政指挥中心。第二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我部组织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种科学委员会专家对各场馆自我评估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发现问题,责成有关场馆及时进行整改。第三阶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我部组织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种科学委员会专家会议对各场馆总体情况和水生野生动物驯养条件、技术能力等进行全面集中评估,出具评估报告。未通过评估的,根据专家意见限期进行整改。 三、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管理,切实规范水生野生动物展演行为。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渔政管理机构要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职责,切实加强海洋馆、水族馆等场馆水生野生动物驯养展演活动监督管理,依法严厉查处未经许可开展水生野生动物展演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已领取特许利用许可证,但未通过我部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种科学委员会专家评估的海洋馆、水族馆

国家林业局关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关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国家林业局 •【公布日期】2013.11.20 •【分类】征求意见稿 正文 国家林业局关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了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加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管理工作,维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在调查研究、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我局起草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3年12月20日前将意见反馈国家林业局政策法规司。 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s://www.docsj.com/doc/5d19357388.html,,在网站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国家林业局 邮编:100714 电子邮箱:********************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加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管理工作,维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以下简称《驯养繁殖许可证》)。没有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活动。 本办法所称野生动物,是指《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所列陆生野生动物;所称驯养繁殖,是指在人为控制条件下,对野生动物给予饲喂、照料以促进其种群繁衍扩大的活动。 从国外引进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经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核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活动实行“保护优先、合理布局、分类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为保护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单位和个人对林业主管部门确定的优化配对繁殖方案或者放归自然活动,应当优先支持;对其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应当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提供适宜的生存繁衍条件,优化种群管理;对伤病、受困、迷途、饥饿等面临生存困境的野生动物,应当配合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救助。

野生动物种源基地及繁育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野生动物种源基地及繁育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野生动物种源基地及繁育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目录 一、总论 (4) 二、编制依据 (4) 三、项目宗旨 (4) 四、项目背景 (5) 五、建设条件 (10) 六、建设方案 (12) ㈠指导思想 (12) ㈡建设原则 (12) ㈢建设目标 (13) ㈣总体建设布局 (13) 七、工程建设 (14) ㈠土建工程 (14) ㈡设施设备 (14) ㈢野生动物配置 (14) ㈣附属工程 (14) ㈤多种经营 (15) ㈥机构建设 (16) 八、投资概算与资金筹措 (16) ㈠投资概算 (16) ㈡资金筹措 (16) 九、效益分析与综合评价 (16)

㈠效益分析 (16) ㈡综合评价 (17) 十、保障措施 (17)

一、总论 1.项目名称:**省野生动物种源基地及繁育中心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 2.项目性质:新建 3.申报单位:**省林业局 4.建设单位:**省林业局 5.建设规模:150公顷 6.建设地点:**市 7.建设期限:2005年 8.总投资:2000万元 9.技术依托:**省林木保护站 10.设计单位:**省林业监测规划院 二、编制依据 《全国野生动植物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总体规划》和《**省野生动植物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总体规划》。 三、项目宗旨 根据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经济同步发展的整体战略,遵循

自然和经济规律,坚持“加强资源保护,积极驯养繁殖,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努力拯救、繁育、扩大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种群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并通过技术推广向社会提供种源和示范,带动野生动物产业的发展,终实现野生动物总量的扩大。 四、项目背景 ㈠**省野生动物资源基本概况 **省野生动物资源丰富,全省共有陆生脊椎动物516种,其中哺乳动物73种,鸟类406种,爬行动物28种,两栖动物10种。其中梅花鹿、丹顶鹤、白鹳等84种为国家保护的珍稀濒危动物,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我省处于候鸟迁徙的主要路线上,鸟类区系特别丰富,鸟类数量占全国鸟类总数的30%,其中大多数为国际重要的迁徙物种。例如,我国有9种鹤,**有6中分布;全省栖息分布大天鹅约12000只;鸻鹬类有17种超过全球总数的1%,具国际重要保护意义,是国内三个重要的黑嘴鸥栖息繁殖地之一。 ㈡**省野生动物资源管理现状 建国以来,特别是近十几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林业局的领导下,**省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通过在搞好全民宣传教育的同时,强化经常性的执法检查和监督,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程建设,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驯养繁育,野生动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1.广泛宣传教育,提高了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全省各地林业部门通过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采取

福建省陆生野生动物猎捕与养殖管理规定(闽林政[1993]096号)[修改版]

第一篇:福建省陆生野生动物猎捕与养殖管理规定(闽林政[1993]096号) 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印发 •福建省陆生野生动物猎捕管理规定‣、•福建省陆生野生动 物驯养繁殖管理规定‣的通知 (闽林政…1993‟096号1993年11月13日) 各地、市、县(区)林业局(林委)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 现将•福建省陆生野生动物猎捕管理规定‣、•福建省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遇有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省厅林政局报告。 附件1:•福建省陆生野生动物猎捕管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下简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对我省陆生野生动物(以下简称野生动物)猎捕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猎捕野生动物必须按规定申领“特许猎捕证”或“猎捕证”。 (一)需要捕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按•保护法‣第十六条、•实施条例‣第十一条、十二条规定申领“特许猎捕证”; (二)需要捕捉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按•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第二款的规定申领“猎捕证”,“猎捕证”可由林业厅委托市(地)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三)需要捕捉一般保护野生动物的,由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发“猎捕证”。 (四)需要在禁猎(捕)区和禁猎(捕)期或使用禁用工具和方法猎捕野生动物的,需经省级以上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有关猎捕手续。 二、“特许猎捕证”由林业部统一印制;“猎捕证”由省林业厅统一印制。发证机关应根据林业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林护字…1992‟ 72号•关于发布†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费办法‡的通知‣,向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向财政部门申领收费票据。发证同时按规定缴纳猎捕、捕捉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及证件工本费。 三、申请获得“特许猎捕证”或“猎捕证”后,必须按证件所指定的猎捕地点、种类、数量、期限、工具和方法进行猎捕活动。

主项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下子项

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 (基本要素) 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 二、中央主管部门: 国家林草局 三、实施机关: 国家林草局;省级林草部门 四、设定和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五、子项: 1.国务院规定由国家林草局审批的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 2.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省级权限)

国务院规定由国家林草局审批的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 【000164219001】 一、基本要素 1.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及编码 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00016421900Y】 2.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名称及编码 国务院规定由国家林草局审批的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000164219001】 3.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办理项名称及编码 (1)国务院规定由国家林草局审批的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新办核发【00016421900101】 (2)国务院规定由国家林草局审批的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变更核发【00016421900102】 (3)国务院规定由国家林草局审批的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延续核发【00016421900103】 4.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2)《国家林业局农业部公告(2017年第14号)》

5.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2)《国家林业局农业部公告(2017年第14号)》 (3)《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 6.监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五十一条 7.实施机关:国家林草局 8.审批层级:国家级 9.行使层级:国家级/局(署、会) 10.是否由审批机关受理:是 11.受理层级:国家级 12.是否存在初审环节:否 13.初审层级:无 14.对应政务服务事项国家级基本目录名称:国务院规定由国家林草局审批的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 15.要素统一情况:全部要素全国统一 二、行政许可事项类型 条件型 三、行政许可条件 1.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 (1)拟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来源合法。 (2)具备与其繁育目的、种类、发展规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技术,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防疫要求。 (3)具备相应的安全防逃逸设备设施和管理技术、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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