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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建筑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制度

2018年建筑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制度
2018年建筑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制度

经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经营管理工作,规范经营行为,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集团的市场占有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建立以总经理领导,经营副经理分管、协调,集团经营部负责实施,各公司、直属工程公司、工程部、项目部等实体运作的经营工作运行架构。

第三条集团经营部负责全集团经营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地区投资及发展方向做好市场分析,确定经营工作目标,代表集团拟定、下达年度经营签约额指标,并通过管理、指导、服务保证年度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经营信息

第四条经营部是集团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的管理部门,负责信息的收集登记、查询筛选、跟踪管理。

(一)信息的收集登记:通过沟通保持与经营投标工作有关的各级政府部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的联系,以及通过新闻媒体等渠道收集信息,建立经营投标信息库,并在集团内发布。

(二)查询筛选:通过多种方式(电话、函件、派员)多种渠道对所收集信息的详细情况进行查询了解,对信息进行鉴别筛选;查询了解的情况包括:项目立项审批、建设单位(业主)的资信、投资来源及资金到位、设计单位、招标代理、招标办法、招标时间、投标竞争对手、主要关系等,重大项目的信息应及时报集团主要领导决策。

(三)跟踪管理:经营信息筛选后,确定参与投标的单位及投标责任人,对拟投标的工程进行跟踪,并应及时将跟踪情况向集团经营部汇报,以便及时给予必要的指导、协调和帮助。

第五条集团建立工程信息定期发布、协调、跟踪例会制度,向各基层单位领导发布近期工程信息,了解、掌握、协调各信息跟踪的进展情况。

第六条跟踪责任人在跟踪信息过程中,适时对跟踪信息进行分析,写出书面报告,及时报集团经营部以便对商务报价、技术措施、投标策略及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做出决策。

第七条基层单位获得无力承担的工程信息,不得擅自向其它单位转让工程信息,应及时向集团汇报,由集团协调进行跟踪。

第八条在经营过程中所有信息来源、公关活动等均属集团商业秘密,参与人必须严格保密,发现有泄密行为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三章承接工程的基本要求

第九条房建工程项目:造价低于3000万元的自营和5000万元的合作项目,原则上不承接;特殊情况由分管领导批准。

第十条市政工程项目:造价低于3000万元的自营和5000万元的合作项目,原则上不承接;特殊情况由分管领导批准。

第十一条专业工程项目:造价低于500万元的自营和1000万元的合作项目,原则上不承接;特殊情况由分管领导批准。

第十二条联营总承包房建、市政项目管理费原则上不低于2%-3%,专业承包项目管理费原则上不低于3%-5%。

第十三条外省纯联营项目原则上不承接;市政路桥公司、装饰公司原则上不允许联营,各公司承接的联营项目可以算经营指标,统一由十公司管理,特殊情况由分管领导审批。

第四章投标单位的选择

第十四条集团经营部负责集团的市场开发工作,范围不受限制。

第十五条集团根据投标项目所处的地区、专业特点、基层单位的资源能力等因素进行配置,按照以下原则和顺序选择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一)地区投标的选定原则:对巳在该地区形成施工经营规模的基层单位,作为地区投标的优先选定单位。

(二)择优选定原则:凡在该地区享有较高的信誉,且受到业主赞誉和欢迎的基层单位,以及在该地区施工获得优秀项目经理的单位优先。

(三)专业特长优先原则。

(四)前期工作投入优先原则:对新开发的投标地区或项目,前期工作付出较多,与业主有较密切的关系,追踪项目态度比较积极迫切的基层单位优先选择。

(五)报名先后的原则:以基层单位的报名先后为序选择。

第十六条集团经营部向被选择的投标基层单位出具联系工程介绍信,介绍信有效期为三个月,逾期不及时更换介绍信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同一建设单位的工程项目原则上由一个经营单位(简称单位)进行跟踪联系,其他单位要求介入时,须与原跟踪单位沟通协调,在原跟踪单位愿意退出的情况下再介入。

第十七条对于省、市重点项目需报经营副经理批准后方可开具介绍信。

第十八条介绍信中的项目联系人和委托人必须是集团在册员工。联系工程介绍信、投标授权委托书必须与集团公司统一制作的报名资料配套使用,报名资料由经营部负责制作、动态更新。

第十九条实行投标责任人制度,责任人负责投标全过程的策划、组织、协调、实施。

第五章资格预审

第二十条资格预审含一般资格条件和强制性条件审核。

(一)一般资格条件包括法人单位、资质等级、财务状况、企业信誉等要求。

(二)强制性条件是根据工程的特点而设定的投标人技术能力(人员、设备)、施工能力(类似经验、业绩)、财务能力(资金状况、经济指标)等标准。

第二十一条编制预审资料应真实反映企业的基本情况、业绩、技术实力和有效证书,文字说明简练准确,用语规范,全面响应资质预审文件要求;为避免可能发生的资格预审不达标,所有资格预审必须经集团经营部审核合格后方可报送。

第二十二条集团经营部负责保管预审资料,及时收集、整理和更新相关资料,建立系统、规范、专业的商务资料库。

第二十三条考察接待前要周密策划,提前通知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联络人、集团领导等相关人员及接受考察的工程项目,准备好集团证件、荣誉证书、业绩,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之证件、拟考察项目的施工合同原件、荣誉证书、工程资料等相关文件,做好考察接待准备工作。

第二十四条投标责任人做好办理资信证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保函等资金手续的准备工作,由集团经营部按照招标文件和集团财务规定具体办理。

第六章标前评审

第二十五条标前评审分两个阶段进行,即投标前评审和招标文件评审,由集团经营部组织实施。

第二十六条投标前评审根据工程项目情况,采取传阅评审、专题会议评审,集团公司相关领导、投标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集团相关部室负责人及经营部相关人员参加,确定是否参与投标,做出评审结论。

第二十七条获取项目相关资料后的一周内召开评审会(领取招标文件或项目相关资料三日内,由工程联系单位负责填写评审表,报经营经理批准后实施评审。

第二十八条招标文件评审,凡投标估价在5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或有重大社会、经济影响的项目,必须召开招标文件评审会和定标会,各公司(直属工程公司/工程部/直属项目部)领导、项目经理、造价负责人和经营部相关人员参加。招标文件评审要求逐条落实招标文件中关键条款,重点核实能否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做出评审结论;定标会要求针对项目情况和响应招标文件的基础上确定报价策略,合理报价。

第二十九条领取招标文件当日,由集团经营部派专人负责填写评审表,报集团经营经理批准后实施评审;评审工作必须在领取招标文件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定标会在领取招标上限控制价当日完成。

第三十逐条落实招标文件中关键条款,重点核实能否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做出评审结论。

第七章投标文件

第三十一条投标文件中所要求的技术标与商务标由集团经营部负责编制。

第三十二条投标文件的编制必须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评分标准,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且符合集团实际。

第三十三条确定投标优惠幅度时,投标责任人必须参加并予以确认。

第三十四条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文件复印装订成册,逐级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投标文件内容是否完整齐全、正确无误,签字、盖章有无遗漏,标书密封是否符合规定,由投标责任人最终把关确认;封标过程实行流水作业,层层把关,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第三十五条集团市场开发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开标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开标记录。

第三十六条集团经营部负责招投标资料的收集、整理与保管工作。

第三十七条重大或有影响的项目投标结束后,集团经营部要组织召开总结会,对项目中标或未中标原因进行分析总结,供以后投标参考和借鉴。

第八章合同起草、谈判与评审

第三十八条投标中标领取《中标通知书》后,要力争合同的起草权,投标责任人为合同起草的责任人。

第三十九条合同起草的条款必须以符合法律、法规和可实施为前提,全面掌握和响应招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内容,充分理解投标文件的精神,语言描述不应产生歧义,力求客观、公正;重点关注合同价款确定、变更、工程款支付、材料价格风险约定、违约索赔、保修金支付、执行政策性文件等关键性条文。

第四十条集团经营部合同专员、投标责任人、市场部部长与发包方人员谈判时,掌握谈判重点,围绕主题,据理力争,维护集团利益。

第四十一条基层单位及具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层单位合同的签订,必须归口到集团经营部进行评审并签订合同,基层单位不得对外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第四十二条实行合同评审制度,评审执行“合同评审流程”(详见附件)。

第九章中标项目交底

第四十三条报价交底。

(一)工程中标之后10日内,由集团经营部组织各公司(直属工程公司/工程部/直属项目部)领导、项目经理、各公司预决算负责人、经营负责人、报价人员、方案编制人员及相关参与投标人员进行中标项目的报价交底工作。

(二)报价交底内容:

1、对招标文件、图纸答疑、招标答疑与常规投标不一致之处进行针对性交底;

2、对清单组价或预算编制的基础性交底;

3、对投标报价策略(调标)的交底,尤其对中标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签证或索赔的分部分项工程方案及报价策略进行重点分析和交底;

4、招标文件的合同主要条款中非常规条款交底;

5、投标报价下浮比例(原始、上限价)与市场常规投标报价下浮比例行情的差率;

6、材料价格的来源(厂家、品牌)及与市场价的差异,主要材料供应方式,材料暂定价及暂定品牌;

7、暂定综合单价、暂定全费用单价;

8、分部分项中综合单价调整的幅度和比例,并附调整后的幅度对比表;

9、措施项目费的调整幅度及比例;

10、其他项目清单包括的内容:招标人费用与投标人费用的划分;

11、劳保统筹和定额测定费的计取情况;

12、政策性文件的执行情况;

13、工程目标:质量(鲁班奖);文明工地(省级、市级、国家级);工期、安全等;

14、方案中涉及到经济方面的内容;

15、可预见的市场风险。

第四十四条合同交底。

(一)施工合同签订后10日内,由集团经营部组织各公司(直属工程公司/工程部/直属项目部)领导、合同管理人员、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成本核算员、造价员、材料员、质量员、施工员等)、经营负责人、市场部部长、合同管理人员、报价人员、方案编制人员及相关参与项目施工管理的人员进行合同交底工作。

(二)合同交底内容:

1、“中标工程交底记录”作为合同签订前合同交底的内容;

2、合同承包范围的界定;

3、发包人、承包人分别完成工作的要求;

4、工期、质量的特别要求;

5、安全及文明施工的要求;

6、合同价款中综合单价包括的风险范围及风险范围以外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的调整方法;

7、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时间、比例及调整条件;

8、材料设备的采购、验收要求;

9、工程变更签证的计量程序和计价方法以及支付时间;

10、竣工结算的确认方式及结算数额确认的时限和支付时限;

11、发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时应采取的措施;

12、对双方违约的规定;

13、有利于施工方索赔条款的内容、索赔的时限要求、赔款的支付方式;

14、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处理方式;

15、合同中隐藏的各类风险及防范措施以及用语含糊、界限不清的条款;

16、发包人的附加条件或限制条件(如:材料供应、工程分包等);

17、合同谈判中双方所关注的焦点、争议的问题;

18、安全责任的界定;

19、合同谈判中应在合同中体现而未体现的内容;

20、根据合同约定认为应交待的其他内容。

第十章证件管理及资质升级

第四十五条证件是指集团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三体系认证证书、建造师证书(新增)以及荣誉证书和工程获奖证书等;集团证件由集团经营部负责管理,按期做好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的年检工作。

第四十六条因经营工作需要借用证件时,需向证件管理员办理借用手续;证书不得涂改、伪造、出借、转让给集团以外的人员使用和复制,如需提供证件复印件时,应加盖再次复印无效印章,并对使用范围和使用人进行登记。

第四十七条资质的升级,按照集团总体要求确立的目标开展工作,确保集团资质的有效性和适应性,依据集团发展的需要和市场实际及时增项或升级。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制度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第四十九条本制度由集团经营部负责解释。

集团公司经营计划管理制度.doc

母子公司管控体系制度汇编之 浙江天能集团公司 经营计划管理制度 服务单位 :上海华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报告仅供客户内部使用, 未经华彩公司书面许可, 其他任何机构不得擅自传阅、引用或复制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经营计划管理,促进公司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经营计划横向划分为年度经营计划、季度经营计划与月度经营 计划三个层次;纵向划分为集团公司计划、总部职能部门计划、子公司计划和子 公司、事业部、下属部门计划等多个层次。 第三条公司建立“上下结合拟定、推进计划” 的计划管理体系,按照 PDCA (计划、执行、监督检查、调整)循环实施管理。

第二章经营计划管理组织体系 第四条集团公司设立经营计划会,指导公司年度、季度经营计划的编制,对计划进行综合平衡,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负责计划的调整。 第五条年度、季度经营计划会由集团公司总裁、副总裁、总部各职能中心总监、下属单位总经理、总部计划、财务、审计经理组成;月度经营计划由集团公司分管副总裁和计划管理中心总监、财务审计中心总监、相关下属单位总经理、总部计划、财务、审计经理组成,会后形成会议纪要,由副总裁向总裁汇报。 第六条集团公司计划管理中心是计划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季度经营计划与月度经营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考核。 第七条集团公司各职能中心根据公司年度、季度、月度经营计划分别制定本部门年度、季度、月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子公司依据集团公司年度、季度、月度经营计划分别制定各自年度、 季度、月度经营计划,并组织实施与考核。子公司下属单位根据子公司经营计划 层层分解落实计划指标。 第九条经营计划会以季度为单位考核总部职能中心、子公司经营计划完成情况,考核结果与职能中心、子公司的薪酬挂钩。 第十条经营业绩的统计应当准确、及时、全面地反馈计划执行情况,各级管理人员必须重视,禁止弄虚作假。

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办法

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集团公司经营管理体系,强化经营管理工作,规范市场竞争行为,确保全司经营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xxx集团公司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必需守法经营,认真贯彻执行政府的法令规章,依法从事建筑市场的各类经营活动,服从集团公司的统一协调和管理,维护并执行本办法之规定。 第二章经营管理体系 第三条集团公司对所属各子、分公司实行全面市场化、内外一体化、抵押承包化的经营管理模式;各子、分公司是集团公司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第四条集团公司市场发展部是全司经营工作管理的责任部门。主要职能是负责建筑市场信息的收集、重大工程

的洽谈与攻关;公司内部的经营管理、工程任务的协调平衡、工程合同的管理等。 第五条集团公司与各子、分公司经营工作实行上下互动,两条腿走路的方式,面向市场承揽工程业务。在业务洽谈上,内部遵循谁先参与谁优先的原则(遇有矛盾或特殊情况时,集团公司有权做出裁决)。 第六条凡在本市(即市行政区域内)范围内洽谈的工程业务,由市场发展部负责管理;本市范围以外洽谈的工程业务,由外出施工管理部负责管理。 第三章工程任务的洽谈与分配 第七条集团公司鼓励各子、分公司全面走向市场,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对各子、分公司自行接洽的工程项目,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应积极参与和配合,并指导、帮助具体运作。 第八条对外洽谈工程业务应向业主或招标部门出示集团公司的介绍信。同一工程项目,集团只开具一张介绍信,明确一个单位主谈。若出现同一工程项目多头介绍、多头联系的情况,在本埠的,应服从市场发展部的协调和裁决;在外埠的,应服从外出施工管理部的协调和裁决。 第九条关于工程介绍信的管理。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在本埠联系洽谈工程,应先到市场发展部登记,经市场发展部同意后开具介绍信签批单,报集团公司分管经营工作的

建筑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建筑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篇一:建筑公司管理制度大全 建筑公司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征求意见稿) 二○一四年三月 前言 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推进,知识经济、信息经济的深入发展,中国经济与国际化接轨的速度越来越快,压力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竞争走向国际化操作,企业的竞争越演越烈,建筑行业更是如此。一批批曾经风光无限的建筑大企业也存在倒闭或被别的企业并购的情况。那么我们应该做些什么?怎样在市场上生存下去,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拓展更大的发展空间!这些就需要我们不断地重新认识自我、分析形势、掌握业态变革、把握时机做好市场定位、做好战略规划,不断地强化经营管理水平。 当前我们公司正负重行走在上坡的路上,“上坡”的路上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应当奋力攀爬,只能一鼓作气。纵观当前业内强大的企业,已走向智力密集型、资本密集型的层面,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我们企业已处于最尴尬的地位,企业面临着较大的风险危机。首先,我们这些年来赖以生存的品牌经营受到来自内外的诸多挑战,队伍素质有待提高,市场竞争加剧。其次,现在项目承揽门槛越来越高,市场

垫资额度较大,让利幅度不断加大,而我们的资本运作能力、成本控制能力仍是软肋;最为关键的是企业的成长需要管理者同步成长,而我们的各级管理人员在我们建立学习型企业的建设中进步缓慢,自身素质提高不明显,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企业会出现种种危机。我们认为企业生命力体现在外部,但却决定于内部,实际是内部的管理外化为竞争力。所以,近期通过对当今知名的建筑企业的深入调研,我们发现了“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是所有成功企业的共同特点,规范和制度是企业不可缺少的软件设施,也是企业运转的基石。通过调研,我们更加确立要进一步完善管理模式,以及与其相应配套的管理制度。按照制度来办事,遵循规范化的流程,不仅能提高工作效率,而且能减少和降低因人为因素而造成的失误。如果企业没有合理的执行体系和标准化的工作制度,没有把日常管理中的每个细节通过制度的方式落实到实处,就会形成表面化的管理,从而影响组织效率,进而削弱企业竞争力。随着南通三建发展战略建议和运营方案的先后出台,现颁发企业管理制度,与发展战略、运营方案相衔接, 同时继续完善管理流程、实施细则,从上到下行成了科学的管理机制,实现标准化管理。这样,企业发展和管理的“轮廓”越来越清晰。 企业的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而真正有效的管理不是纯粹地约束人的行为,而是使人获得激励,发挥人的创造性,在工作中发挥主动性。怎么样把形形色色的人的行为统一起来,使员工的个人目标与企业的共同目标相一致?这就需要我们企业文化的支撑。我们南通三建集团是一个具有较长历史的优秀企业,是新中国海门建筑企业的缔造

某集团全资子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XX集团 全资子公司管理制度

修改记录

目录 1 总则 (1) 2 管理原则 (1) 3 管理办法 (2) 3.1 治理结构 (2) 3.1.1 集团总裁及总裁办公会 (2) 3.1.2 监事 (3) 3.1.3 董事会 (3) 3.1.4 集团公司职能部门 (4) 3.1.5 全资子公司总经理 (4) 3.2 重大事项管理 (5) 3.2.1 组织结构与人事任免 (5) 3.2.2 经营计划与预算 (6) 3.2.3 投融资与并购 (6) 3.2.4 薪酬福利与绩效考核 (7) 3.2.5 财务制度与资金管理 (7) 3.2.6 重大资产采购与租赁 (8) 3.2.7 部控制与审计 (9) 3.2.8 对外宣传与披露 (9) 3.3 资源共享与支持 3.3.1 法律事务 (10) 3.3.2 行政事务 (10) 3.3.3 政府事务 (10) 3.3.4 品牌推广 (10) 3.3.5 员工培训与活动 (11) 4 审批 (11) 5 关联 (11)

1总则 1、本制度适用于北京XX科技集团(简称“集团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简称“全资 子公司”)。 2、为保证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强化企业部控制,防各类风险,降低运营成本, 明晰集团公司与各全资子公司的部管理权限,依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3、本制度所论及的全资子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2006年1月1日修订后 的定义,只有“北京XX科技集团”一个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4、本制度的解释权在集团企业发展部及集团总裁办公会。 2管理原则 1、集团公司管理定位战略规划中心、投融资决策中心、业务监控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和 服务支持中心: (1)战略规划中心:决定全资子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实施纲要和年度经营计划; (2)投融资决策中心:决定全资子公司的投融资事项,确保实现集团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投资收益达到最大经; (3)业务监控中心:决定全资子公司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的任免、薪酬福利及考核办法;批准全资子公司的年度预算和重要规章制度;批准全资子公司对外媒体 宣传和对外公告容;对全资子公司重要业务流程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财务报表 真实情况、年度预算完成情况及潜在法律诉讼等重大事项实施审计,降低投资 风险; (4)财务管理中心:决定全资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及管理报表核算办法;调剂全资子公司资金余缺,为全资子公司的运作提供资金支持;统筹安排全资子公司 的税收规划,汇总全资子公司财务管理信息; (5)服务支持中心:与全资子公司共享法务、政府关系及基金申请、经营资质与知识产权申办、品牌推广、行政及员工培训等事务的资源,并向全资子公司提供 其他必要的服务支持。 2、全资子公司管理定位为利润增值中心和业务管理中心,享有自主经营权: (1)利润增值中心:全资子公司作为集团公司全额投资的企业,是集团投资损益的主要责任人,通过完成集团公司批准的年度经营指标实现利润增值; (2)业务管理中心: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集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各治理层级的要求,制定全资子公司完善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建立正常和良好的沟通机制,接

建筑企业管理制度大全(最新版)

建筑企业管理制度大全 (最新版) 序言 建设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向来是发生伤亡事故的重灾户,每年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很惊人。 其原因主要是险性作业多,人员构成复杂,管理上的疏漏等。经过多年来的探索研究和实践证明,各级各类的安全规章制度是确保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的基本保证。 企业有了科学的、健全的安全规章制度,才能有安全秩序,才能完成共同的总目标。通过安全管理制度,企业可以把千百万职工有条不紊地组织起来,围绕安全目标进行安全生产。 从已经发生的各类事故中不难看到,几乎所有的事故原因中均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现象。因此,建立健全建设施工企业各类管理制度显得十分重要。 正文内容 1、企业干部要求 1.1、解放思想,勇于开拓进取。 1.2、清正廉洁,办事秉公负责。 1.3、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

1.4、热爱企业,抢挑工作重担。 1.5、勤奋学习,提高管理能力。 1.6、淡泊名利,注重职业道德。 1.7、艰苦朴素,不忘劳动本色。 1.8、敢作敢为,勇于承担责任。 1.9、谦虚谨慎,作风严谨踏实。 1.10、紧抓机遇,深化企业改革。 2、企业精神及工作思路 2.1、企业精神 用科技来武装企业;用管理来塑造企业;用制度来规范企业;用纪律来统一企业;用创新来发展企业。 2.2、工作思路 2.2.1、八字方针——————————制度、指标、考核、监督 2.2.2、管理体制——————————外园内方 2.2.3、发展模式——————————集团化 经营机制——————————市场化 企业管理——————————集约化 2.2.4、企业不谋发展就意味着倒闭。 2.2.5、抓了市场,不抓现场,就会失去市场;

超越集团经营计划管理规定

超越集团经营计划管理 规定 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集团经营计划管理,促进企业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经营计划横向划分为年度经营计划、季度经营计划与月度经营计划三个层次;纵向划分为公司计划、总部职能部门与事业部(超市视同事业部)计划、事业部下属部门计划等多个层次。 第三条 集团公司建立自上而下的计划管理体系,按照PDCA (计划、执行、监督检查、调整与考核)循环实施管理。 第四条 集团设立计划预算与考核委员会,指导集团年度、季度经营计划的编制,对计划进行综合平衡,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负责计划的调整与考核。计划预算与考核委员会由总裁、行政总监、财务总监、事业部总经理、企业管理部部长、财务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组成。 第五条 企业管理部是计划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年度经营计划、季度经营计划与月度经营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考核。 第六条 集团公司职能部门根据集团年度、季度、月度经营计划分别制定本部门年度、季度、月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 事业部依据集团年度、季度、月度经营计划分别制定各自年度、季度、月度经营计划,并组织实施与考核。事业部下属单位根据事业部经营计划层层分解落实计划指标。 超越集团经营计划管理制度 【最新资料,WORD 文档,可编辑修改】

第八条计划预算与考核委员会以季度为单位考核职能部门、事业部经营计划完成情况,考核结果与职能部门、事业部的薪酬挂钩。 第九条统计应当准确、及时、全面地反馈计划执行情况,各级管理人员必须重视,禁止弄虚作假。 第二章经营计划编制 第十条根据集团发展战略与上年度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企业管理部组织编制集团年度经营计划。 第十一条集团每年11月下旬组织编制下一年度经营计划,具体程序如下:第一步:集团各部门结合自身状况就本部门下一年度经营计划提出建议; 第二步:企业管理部根据集团发展战略、本年度经营计划执行情况、各部门经营计划建议编制集团下一年度经营计划草案; 第三步:计划预算与考核委员会对企业管理部编制的经营计划草案进行综合平衡、调整补充; 第四步:董事局审议确定集团年度经营计划。 第十二条企业管理部根据董事局确定的集团年度经营计划指导事业部、职能部门编制事业部年度经营计划、职能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经计划预算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职能部门、事业部负责逐层分解、落实集团确定的本部门年度计划。 第十四条董事局根据集团年度经营计划与总裁就集团年度经营目标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

集团对子公司的管控办法

集团对子公司的管控办 法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四川发达伟业投资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集团公司及其他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集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对本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参股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子公司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并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各自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实施细则。 第四条子公司独资成立或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下属公司的管理体系。 第五条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必须服从集团公司制定的整体发展战略与规划,并应执行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完善自身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子公司依法设立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及监事会(或监事)。集团公司通过参与子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对其行使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

第七条集团公司依照子公司章程的规定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根据需要对任期内委派或推荐的董事、监事及高管人选做适当调整。 第八条由集团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子公司《章程》的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对集团公司负责。集团公司派出高级管理人员负责本集团公司经营计划在子公司的具体落实工作,同时应将子公司经营、财务及其他有关情况及时向集团公司反馈。 第九条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应根据职责管辖范围逐步建立健全集团内部控制的各项管理制度或办法,并据此对子公司的经营、财务、重大投资、安全生产、法律事务及人力资源等进行指导、管理及监督。 1、集团公司发展规划、财务、产权管理等部门主要负责对子公司经营计划的上报和执行、以及财务会计等进行监督。 2、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审计监督、合同管理等风险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对子公司的安全生产、财务审计、合同管理等事项进行指导和监督。 3、集团公司行政人事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对子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对派往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及绩效考核。 第三章财务管理 第十条子公司的财务运作由子公司财务部门监督管理。子公司财务部门应接受集团公司财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大全.doc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大全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2)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3) 第三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5) 第四章安全生产资金保证制度(6) 第五章安全教育培训制度(8) 第六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10) 第七章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4) 第八章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制度(18) 第九章特种设备管理制度(19) 第十章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20) 第十一章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24) 第十二章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5) 第十三章对供应单位的管理制度(30) 第十四章安全技术交底制度(31)

第十五章附则(31) 附件(32) 附件1:安全责任目标考核规定(32) 附件2:主要常用特种设备的管理和使用规定:(35) 附件3: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制度(36) 附件4: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制度(37) 附件5:劳动用品管理制度(38) 附件7:项目“三宝四口”安全防护规定(3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全员安全管理和生产作业行为,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经济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定,结合公司多年管理经验和施工生产实际情况而制定。 第三条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公司安全管理依据本制度,对公司安全生产实施综合

监督管理,公司有关部门依据本制度,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坚持按照上级要求,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好旨在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七条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也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有效载体。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增强了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心,使安全管理做到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公司安全管理目标。 第八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加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监督、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和推进安保体系的贯标; 第八条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检查、考核,充分履行管理职能,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使施工全过程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处于受控,确保工程项目安

下属全资子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XX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全资(控股)子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XX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集团公司)子公司管理,按“1+N”模式建立现代企业监督管理体制,发展壮大子公司,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进子公司资产、人事、经营管理等各项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中共XX区委、XX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区属国有企业管理的意见》及《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XX区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定,制定本办法(暂行)。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子公司,是指由集团公司出资组建的全资、控股企业。 (一)全资子公司,即集团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子公司; (二)控股子公司为绝对控股的子公司,即集团公司持有50%以上股权的子公司; (三)参股50%以下的子公司按《公司法》和该企业《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及合作协议履行程序。 第二章出资人职责 第三条集团公司出资人是经区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集团公司作为全资(控股)子公司出资人,依法监督管理全资(控股)子公司国有资产。 其主要职责是: 1、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按照集团公司出资人相关规定,指导、监督全资(控股)子公司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制定或参与制定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章程,审批全资(控股)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并依法享有资产收益;

3、对全资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控股子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4、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履行全资(控股)子公司出资人职责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其他重大事项,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第四条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全部纳入集团公司管理,即人、财、物、事由集团公司负责;控股子公司人、财、物、事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三章重大事项管理 第五条全资(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实行报告制。重大事项分为审批事项和备案事项报告。 审批事项须经集团公司批准或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备案事项为告知事项。 审批事项和备案事项应以正式书面文件形式上报。 第六条审批事项包括: 1、全资(控股)子公司企业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2、企业中长期发展战略与规划,企业中长期经营目标、年度经营目标; 3、企业年度投融资、经营和成本费用计划,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及其招标等相关事项; 5、企业非经营性支出一次性5万元以上; 6、超过上年度末企业净资产10%的国有资产抵押贷款,企业对外提供担保; 7、企业机构设置、劳动用工、工资、利润分配、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及职工年度绩效奖惩方案; 8、企业国有资产转让和划转、配置和处置,变更主营及主营相关项目、业务。 9、企业的产权收购、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企业从事股票、

集团经营计划管理制度

经营计划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3. .. 第二章组织体系 ..................................................... 3. .. 第一节机构设置 3... 第二节权限划分 4... 第三章管理体系 ..................................................... 5. .. 第一节经营计划的制定 5.. 第二节经营目标的确定及指标分解................. 7. 第三节经营目标、计划的调整 7.. 第三节经营计划的执行 8.. 第五节经营计划的控制 8.. 第四节经营目标的考核 9.. 第四章附则 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某某资源集团整体发展战略,加强集团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的管理,促进年度经营目标、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依据《公司法》和《某某 资源集团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某某资源集团实行以集团战略规划为核心,以市场销售为导向,目标利润为驱动,股东价值最大化为目标的经营计划管理,并遵循“统筹规划、兼顾 平衡、分级管理、权责结合、奖罚分明”的原则。 第三条经营计划是全面预算编制的依据和起点。经营计划横向划分为年度经营计划、季度经营计划与月度经营计划三个层次;纵向划分为集团公司经营计划、事 业集团经营计划、下属成员企业经营计划三个层面。 第四条经营计划管理包括两个层次,横向分为经营计划的制定,经营目标的分解,经营计划的执行、控制、调整及考核;纵向分为集团对事业集团的管理,事 业集团对下属成员企业的管理。 第五条本制度中所指的集团”是指中国某某资源集团,集团公司”是指某某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事业集团”是指按照集团公司内部管理模式形成的经营 管理体系,非产权关系形成管理体系,下属成员企业”是指按照集团 公司内部管理模式形成的经营管理关系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非独立法人的经 济实体,非产权关系形成的管理体系。 第二章组织体系 第一节机构设置 第六条集团在集团公司、事业集团及下属成员企业分别设置相应的机构,实行分级管理。 第七条集团董事会是集团经营计划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

集团公司经营计划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经营计划管理 规定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经营计划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经营计划管理,促进公司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经营计划横向划分为年度经营计划、季度经营计划与月度经营计划三个层次;纵向划分为集团公司计划、总部职能部门计划、子公司计划和子公司、事业部、下属部门计划等多个层次。 第三条公司建立“上下结合拟定、推进计划”的计划管理体系,按照PDCA(计划、执行、监督检查、调整)循环实施管理。

第二章经营计划管理组织体系 第四条集团公司设立经营计划会,指导公司年度、季度经营计划的编制,对计划进行综合平衡,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负责计划的调整。 第五条年度、季度经营计划会由集团公司总裁、副总裁、总部各职能中心总监、下属单位总经理、总部计划、财务、审计经理组成;月度经营计划由集团公司分管副总裁和计划管理中心总监、财务审计中心总监、相关下属单位总经理、总部计划、财务、审计经理组成,会后形成会议纪要,由副总裁向总裁汇报。 第六条集团公司计划管理中心是计划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季度经营计划与月度经营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考核。 第七条集团公司各职能中心根据公司年度、季度、月度经营计划分别制定本部门年度、季度、月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子公司依据集团公司年度、季度、月度经营计划分别制定各自年度、季度、月度经营计划,并组织实施与考核。子公司下属单位根据子公司经营计划层层分解落实计划指标。 第九条经营计划会以季度为单位考核总部职能中心、子公司经营计划完成情况,考核结果与职能中心、子公司的薪酬挂钩。 第十条经营业绩的统计应当准确、及时、全面地反馈计划执行情况,各级管理人员必须重视,禁止弄虚作假。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友谊”或“本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明确本公司与各控股子公司财产权益和经营管理责任,确保控股子规范、高效、有序地经营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广州友谊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者持有其股份在50%以下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广州友谊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广州友谊各职能部门,广州友谊委派至各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对本制度的有效执行负责。 第四条各控股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其它内部控制制度,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以保证本制度的贯彻与执行。本公司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有效地对控股子公司做好管理、指

导、监督等工作。广州友谊的控股子公司同时控股其它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规定,逐层建立对其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并接受本公司的监督。 第二章三会管理 第五条控股子公司应参照《公司法》、本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及监事会(或监事)。本公司主要通过参与控股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对其行使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 第六条控股子公司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善自身的法人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及三会制度、议事规则,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能合法、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 第七条广州友谊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或出资额(以下统称“持股比例”),对各控股子公司享有以下权利: 1. 获得股利和其它形式的利益分配; 2. 依法召集、主持、参加或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3. 依照法律法规及控股子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收购其它股东的股份; 4. 查阅控股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记录等控股子公司所有经营运作的重要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大全

建筑公司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征求意见稿) 二○一四年三月

前言 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推进,知识经济、信息经济的深入发展,中国经济与国际化接轨的速度越来越快,压力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竞争走向国际化操作,企业的竞争越演越烈,建筑行业更是如此。一批批曾经风光无限的建筑大企业也存在倒闭或被别的企业并购的情况。那么我们应该做些什么?怎样在市场上生存下去,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拓展更大的发展空间!这些就需要我们不断地重新认识自我、分析形势、掌握业态变革、把握时机做好市场定位、做好战略规划,不断地强化经营管理水平。 当前我们公司正负重行走在上坡的路上,“上坡”的路上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应当奋力攀爬,只能一鼓作气。纵观当前业内强大的企业,已走向智力密集型、资本密集型的层面,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我们企业已处于最尴尬的地位,企业面临着较大的风险危机。首先,我们这些年来赖以生存的品牌经营受到来自内外的诸多挑战,队伍素质有待提高,市场竞争加剧。其次,现在项目承揽门槛越来越高,市场垫资额度较大,让利幅度不断加大,而我们的资本运作能力、成本控制能力仍是软肋;最为关键的是企业的成长需要管理者同步成长,而我们的各级管理人员在我们建立学习型企业的建设中进步缓慢,自身素质提高不明显,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企业会出现种种危机。我们认为企业生命力体现在外部,但却决定于内部,实际是内部的管理外化为竞争力。所以,近期通过对当今知名的建筑企业的深入调研,我们发现了“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是所有成功企业的共同特点,规范和制度是企业不可缺少的软件设施,也是企业运转的基石。通过调研,我们更加确立要进一步完善管理模式,以及与其相应配套的管理制度。按照制度来办事,遵循规范化的流程,不仅能提高工作效率,而且能减少和降低因人为因素而造成的失误。如果企业没有合理的执行体系和标准化的工作制度,没有把日常管理中的每个细节通过制度的方式落实到实处,就会形成表面化的管理,从而影响组织效率,进而削弱企业竞争力。随着南通三建发展战略建议和运营方案的先后出台,现颁发企业管理制度,与发展战略、运营方案相衔接,

集团公司运作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规定的目的是,通过明确规定集团组织机构、业务分工以及职务权限与责任,谋求企业组织的规范化和效率。 第二条 集团的业务全部按照下列原则执行。 1.指示与命令全部按照指挥系统,自上而下,逐级下达。 2.各部门在明确界定的业务范围内,严格执行上级下达的指示与命令,顺利地完成各项业务。 3.涉及到跨部门的业务,相关部门必须积极主动联系,有效地协调解决;不允许任何妨碍业务工作顺利完成的言行。 4.执行情况与结果,必须及时、准确和全面地逐级上报。 第三条 权限行使必须按下列原则进行: 1.权限的行使者行使权限,原则上由直线指挥系统的各级管理者行使;但是,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把一部分权限委让给非直线管理者来行使,但必须规定代行或委让截止日期。 2.权限行使的基准 权限行使者只能在权限行使规定范围内行使权限。 3.权限的委让与代行 在权限行使者不能行使权限的情况下,原则上其权限由直线管理的上级代行,一旦权限委让给他人,或由他人代行,该管理者不得行使权限。 4.对权限行使的干涉 直线管理的上司对下级行使权限,不得干涉;下级不得妨碍上级指挥、监督和控制。 5.直线管理者间的协商 在直线管理者之间发生分歧、出现意见和纠纷时,按下列程序解决: (1)通过共同的上一级主管解决。 (2)通过各自的上一级主管协商解决。 (3)提交部门经理会议协商解决。 第二章 组织 第四条 整个集团包括集团与各个分、子公司,组织结构。 第五条 集团组织机构。 第六条 总经理以下的组织单位为“室”与“部”,业务分工和业务执行以部(室)为单位进行。 1.综合管理办公室

2.财务部 3.房地产管理部 4.生态旅游管理部 5.生态酒店管理部 6. 商贸物流管理部 以上部室属于集团总经理直线管理,属于同一管理级别。各部(室)业务分工另有文件规定。 第七条 “室”的负责人为“主任”,“部”的负责人为“部门经理”;部门经理以下设“项目经理”或“业务经理”职位。 第八条 集团业务原则上由各部室分工负责;但在下列情况下可召开部门经理会议。 1.当总经理或部门经理的责权事务中遇到重大事项和责任范围广泛的企划事宜时。 2.当遇到事关整个集团,需要进行总体或综合协调、控制时。 3.当遇到某项需要会议讨论和审查事项时。 部门经理会议的运行,由总经理主持负责。 第三章 基本职权 第九条 总经理按照既定的组织条例和董事会的决议,代表整个集团,管理全部业务。其主要职务如下: 1.以董事会决定的基本经营方针为基础,决定事业计划。 2.负责调控各部门的事业计划与业务活动。 3.决定年度综合预算,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另外,决定预算外开支。 4.代表整个集团,全权负责缔结或处理重要契约等事宜。 5.定期向董事会作出事业报告,以及提交监督所必要的资料。 6.出席并主持股东大会。 7.决定组织、业务分工和定编定员的变更与调整事项。 8.决定各种规章制度的制定、更改与废除事项。 9.决定分、子公司总经理、集团部(室)主任、部门经理和项目经理以上干部的人事的任命、调迁、变动和罢免事项。 10.奖罚的决定事项。 11.重要财产处置的决定事项。 12.主持部门经理会议,贯彻部门经理会议的各项决定。 13.其他重要或重大事项的决定。 上列各项,原则上必须按董事会所作出的各项规定,或者按董事会的具体决议行事。在紧急情况下,总经理有权根据具体情况作及时处理,并在事后报告董事会确认。

子公司管理办法

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了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适用围 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本集团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 第3条子公司应按照上市公司的标准规运作,严格遵守上市规则、控制度等其他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并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各自部控制制度的实施细则。 第4条控股子公司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办法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控股子公司的管理。 第5条控股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必须服从本公司制定的整体发展战略与规划,并应执行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2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6条控股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完善自身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部管理制度和“三会”制度。控股子公司依法设立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及监事会(或监事)。公司通过参与控股子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

及监事会对其行使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 第7条集团公司依照控股子公司章程的规定向控股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或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根据需要对任期委派或推荐的董事、监事及高管人选做适当调整。 第8条由集团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在控股子公司《章程》的授权围行使职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对本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派出高级管理人员负责本公司经营计划在控股子公司的具体落实工作,同时应将控股子公司经营、财务及其他有关情况及时向本公司反馈。 第9条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根据公司部控制的各项管理制度或办法,对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财务、重大投资、法律事务及人力资源等方面进行指导、管理及监督。 1.集团公司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对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2.集团公司战略规划部、财务部等部门主要负责对控股子公司经营计划的上报和执行、财务会计等方面进行监督。 3.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主要负责对派往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及绩效考核。 4.集团公司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对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信息上报、对外宣传、证券投资等方面进行监督。 第3章财务管理 第10条控股子公司财务运作由公司财务部监督管理。控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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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大全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2)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3) 第三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5) 第四章安全生产资金保证制度(6) 第五章安全教育培训制度(8) 第六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10) 第七章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4) 第八章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制度(18) 第九章特种设备管理制度(19) 第十章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20) 第十一章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24) 第十二章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5) 第十三章对供应单位的管理制度(30) 第十四章安全技术交底制度(31)

第十五章附则(31) 附件(32) 附件1:安全责任目标考核规定(32) 附件2:主要常用特种设备的管理和使用规定:(35) 附件3: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制度(36) 附件4: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制度(37) 附件5:劳动用品管理制度(38) 附件7:项目“三宝四口”安全防护规定(3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全员安全管理和生产作业行为,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经济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定,结合公司多年管理经验和施工生产实际情况而制定。 第三条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公司安全管理依据本制度,对公司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公司有关部门依据本制度,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计划管理制度

A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计划管理制度 二〇一三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经营计划管理组织体系 (3) 第三章经营计划编制与调整 (5) 第四章经营计划指标管理 (8) 第五章经营监控与偏差分析 (9) 第六章经营计划考核 (10) 第七章附则 (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A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 交运集团”)的经营计划管理,确保集团公司经营目标的落实,促进集团经营工作思路及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经营计划管理是指对反映集团各项经营管理活动所涉及的主要指标进行综合汇总,确定集团经营计划目标,并以经营计划目标为标准进行控制,根据实施及控制的信息反馈进行调整的周期性的经营管理活动过程。 第三条A交运集团经营计划横向划分为年度经营计划、季度经营计划与月度经营计划三个层次;纵向划分为集团计划、集团职能部门计划、二级成员单位计划及二级成员单位下属部门计划等多个层次。 第四条A交运集团建立“上下结合拟定、共同推进实施”的计划管理体系,按照PDCA(计划、执行、监督检查、调整)循环实施管理。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A交运集团公司及各二级成员单位,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经营计划管理组织体系与职责 第六条A交运集团经营计划管理组织机构与人员包括集团董事会、总经理、分管领导、企业管理部。集团各职能部门、各二级成员单位相关部门协助集团经营计划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七条A交运集团董事会是集团年度经营计划管理的决策机构,决定集团年度经营计划,审批集团年度经营计划调整方案与考核方案,并指导集团年度经营计划的实施。 第八条A交运集团企业管理部是经营计划管理的日常管理机构,其核心职责包括: (一)提出集团年度经营目标及二级成员单位经营目标,编制集团年度经营计划、季度经营计划与月度经营计划; (二)审核各二级成员单位的经营计划,并提出意见; (三)审批各二级成员单位的经营计划的调整建议方案; (四)组织实施集团经营计划,并监督各二级成员单位经营计划的实施; (五)监控集团经济运行情况,组织开展集团年度、季度、月度经济运行分析,并进行季度通报、年度考核; (六)指导和督促各二级成员单位开展经济活动分析,建立各基层单位月月分析、产业板块季季分析的常态机制; (七)受理和协调解决集团各职能部门、各二级成员单位需集团研究解决的经营事项。 第九条A交运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各二级成员单位根据集团公司年度、季度、月度经营计划分别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年度、季度、月度计划并组织实施。集团各二级成员单位下属部门根据本单位经营计划层层分解落实计划指标。 第三章经营计划编制与调整

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管理制度

****集团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确保子公司业务符合集团公司的总体战略发展方向,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子公司”系指****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及相对控股子公司,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即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子公司; (二)控股子公司分为绝对控股的子公司和相对控股的子公司; 1、绝对控股的子公司,即公司在该子公司中所占股权(直接或间接)超过其总股权份额的50%; 2、相对控股的子公司,即公司在该子公司中所占股权(直接或间接)份额低于50%,但因股权分散或其他原因,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其财务报表应合并到公司财务报表之中。 3、参股子公司按《公司法》及该企业《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履行程序,也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子公司的组织管理架构设置最少为二级结构,机构设置必须完善,董事长(含副职)、总经理(含副职)、总监为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助理、各部门经理(含副职)为中级管理人员。 第死条集团公司委派至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管理层,以及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须对本办法的有效执行负责,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五条子公司在集团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地运作企业财产,同时应当执行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六条子公司设经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经理会),子公司经理会成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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