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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收房的7项法律依据

拒绝收房的7项法律依据
拒绝收房的7项法律依据

拒绝收房的7项法律依据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等相关法规,消费者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可不收楼:

1.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三十四条

2.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交房的;依据:司法解释第十五条

3.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4.开发商经批准改变房屋结构未经买家认可的;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5.合同没有约定,且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的,可拒绝收房,并解除购房合同;依据:司法解释第十四条

6.经符合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的;依据:司法解释第十二条

7.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开发商手续不全可拒绝收房

南昌涂先生:我购买了一套商品房,马上就要交付使用了。请问怎么样才算开发商交房完毕?如果我发现,开发商的交房手续不齐全,拒绝接收房屋,责任该由谁负?

记者跑腿:南昌市房管局有关人员称,当商品房已经竣工,且达到交付使用条件以后,开发商会书面通知购房者办理交接手续。在进行交接的时候,开发商要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和《物业管理公约》等。当购房者认为房屋符合约定,并且在《房屋验收交接单》上签字以后,开发商就完成了房屋的交付。如果开发商提供的文件不全,购房者有权拒绝接收房屋,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开发商来承担。(

律师说法:商品房出现问题如何维权

房屋质量不合格,买房人有权拒绝收房,也可以解除买房合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房屋质量不合格,买房人既可以选择拒绝收房,也可以选择解除买房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合同法关于确定房屋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购房合同生效后,买房人与开发商就房屋质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然不能确定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还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本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开发商因交付的房屋质量不合格要承担的违约责任

开发商因交付的房屋质量不合格,买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修理房屋、更换房屋、重建房屋、退房、减少房价等违约责任,如果买房人还有其他损失的,还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五条:“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一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北京市双全律师事务所邓江华律师)

一看质量二查两书一表三签《房屋验收单》

有很多读者来电话询问,拿到入住通知书后该怎么办?验房时应该注意些什么?如何减少与开发商之间的纠纷?现将验房时应注意的情况刊出,以飨读者。

办理入住手续是收楼的正常程序,但目前发展商能让买家先验房后办手续的并不多。通常的做法是让业主先在收楼文件上签字,再发批准条,让业主到物业管理处去拿钥匙。等业主进得房去,发现存在问题,申诉起来也软弱无力。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业主应坚持先

验房、后办理手续,并应将验房时发现的房屋质量、室内有害气体超标、公摊不公等问题书面呈递给开发商并让其签收,以免留下后患。或者可在收楼文件上注明“室内情况尚不清楚”或“楼房状况未明”等字样。

对所购商品房进行验收主要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详细检查房屋质量,包括墙壁、门窗、阳台等部位有无开裂现象;

第二、核对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相符;

第三、检查水、电、天然气、上下水管道等是否开通和能否正常使用;

第四、检查是否有规划、设计变更或小区缩水等问题;

第五、检查相关质量问题及室内有害气体超标等问题;

第六、对发现的问题要在验楼单上予以注明,如果确实属于不能收楼的,要详细写明不予收楼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

索要“两书一表”

向开发商索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以便日后出现质量问题时按约维修。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则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目前我国的房地产业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上已形成大体统一的规范,问题比较少;而目前问题比较多的主要是《竣工验收备案表》。

按照有关规定,《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您验房时不能只看开发商有没有这张《备案表》,同时一定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例如消防设施等。《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只要将项目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出了问题,如果是发展商的过失,可以追究其责任。

签收《房屋验收单》

在您查看了房产后并准备签收《房屋验收单》之前,您一定先签订《物业管理公约》,做一个事先约定,避免日后起纠纷。您要清楚以后所要交纳的物业管理费到底由哪些方面构成,清洁费、保安费、绿化费怎么核定,做到明明白白。同时,考察一下您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是否具备您要求的管理标准。

其后,还要了解您所买的物业公摊面积有多少,您要让开发商出具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或区局直属测绘队出具的《竣工实测表》,做到心知肚明。在基本程序全部完成之后,您就可以签收《房屋验收单》了。

收楼程序:要坚持先验房后办理入住手续

收楼程序

1、开发商向购房者寄发《入住通知书》或通知购房者到约定地点领取该通知书;

2、购房者在约定时间持《入住通知书》到现场售楼部或物业管理处联系收楼事宜;

3、有关工作人员带领购房者到所购房屋进行现场勘察,对各项设施设备进行检验,并将检测结果一一记录在《房屋验收交接单》上;

4、若验收合格,购房者须在《房屋验收交接单》上签字认可,领取房屋钥匙和《住户手册》等资料,同时须按管理处的统一规定,缴纳有关费用。若验收不合格,购房者也应将不足事项明确记录在交接单上,可暂不办理收楼入住手续,再次收楼时间由双方另行约定。

需要提醒购房者注意的是,一定要坚持先验房,后办理入住手续。如验房时发现问题,如房屋质量、室内有害气体超标、公摊不公等问题,要书面呈送给开发商并让其签收,以免留下后患。

-一表两书要审查

交付的房屋到底是否具备了入住标准,不是开发商说了算,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文件才算数。现行规定,房屋竣工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四方联检,检验结果报质检站备案,由质检站出具备案表。所以这时候您要向开发商提出看质检站出具的《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以及该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收楼的前提,即使开发商做得再好,如果没有这个验收表就说明它根本不具备交房的标准,您有权拒绝收楼。《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则是确保您顺利使用该房产及该房产内设备,并享受开发商提供的保修服务的通行证,有这两书在手,就说明您得到的房产还是比较可信的。

拿着交房清单去验房不符合标准可退房

首先,开发商出具的《证明》是不能替代《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作为交房条件。你在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八条约定的交房条件为该商品房在具备《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后方可交付房屋。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北京市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工程必须经建设单位、勘查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且经公安消防部门、环保部门、人防部门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部门认可(以上述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为准)后,依法向政府建设工程竣工备案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该建设工程经政府建设工程竣工

备案主管部门对开发商申报资料等审查后决定同意备案或责令建设单位重新办理竣工验收。所以开发商出具的该建设工程仅已经建设单位、勘查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合格且正在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的证明并不是该建设工程已验收合格且依法办理完毕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法律凭证,此外该《证明》也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八条约定的交房条件。所以开发商在没有依法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完毕全部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且取得《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前提下交付房屋,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条件。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一条规定及第九条规定你有权拒绝接收房屋并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追究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第二,开发商单方规定以购房者先行支付契税、公共维修基金、预交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为房屋交付的前提条件违反了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

根据建设部《商品房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第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用户交付商品房时,应当有交付验收手续,并有用户对住宅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签字认可。”、《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一条规定:“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应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此外,出卖人(或出卖人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向买受人交付房屋是出卖人履行法律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房屋交付义务,此时买受人与第三方物业管理公司无任何意义上的法律关系。买受人在与出卖人办理完毕房屋交接手续后,也即该房屋的权利、义务及风险等转至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与物业管理公司签署《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协议》或《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时,即买受人与物业管理公司存在了物业管理委托法律关系,买受人作为业主应按照《房屋使用、维修、物业管理公约》及《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规定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此外,根据根据有关契税及公共维修基金法规规定,买受人作为契税法定纳税义务人及公共维修基金交纳者负有依法纳税和交纳公共维修基金的义务,买受人也可以委托出卖人或物业管理公司或其他第三人交纳有关税费。

总之,出卖人或物业管理公司以买受人不交纳有关税费及物业管理费等费用而拒绝交付房屋显然是错误的,但是若买受人自愿委托出卖人或物业管理公司代收代缴有关税费法律并不禁止。

房屋建设整改通知书

房屋建设整改通知书 房屋建设整改通知书范文一XX房地产有限公司:贵公司房屋交付通知书收悉。 本人已于年月日来现场验收房屋。但验收过程中发现所购房屋存在质量问题,部分设备、设施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不能达到交付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 2,。。。。 3,。。。。 当日验房结果报告已提交给贵公司***小姐/先生,至今并无回音,现将此次验房结果的书面报告再次邮寄给贵公司, 要求贵公司尽快对验房报告中提及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结果必须以书面形式回复。 因贵公司未能提供整改完成并达到交房要求的信息,故本人收房时间待定。在贵公司整改完成、符合交房要求后,贵公司再通知本人收房。否则本人有理由拒绝收房,并保留因贵方原因造成逾期交房责任的法律权利。 业主: 联系电话: 多蓝水岸苑幢单元室 房屋建设整改通知书范文二新城房地产开发(无锡)有限公司: 本人XXX,身份证号***,于200X年X月X日与贵公司

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CPCBxxxxxx,以下简称合同 ) ,本人作为买受人购买了贵公司开发的房地产住宅项目尚锦城第BXX幢XXX单元XX层XXXX号房(以下简称房屋 ),本人已先后通过支付首付款和银行贷款方式向贵公司支付了全部房款人民币***元,并于XXXX年XX月一次性还清贷款,解除了贵公司贷款担保责任。由于贵公司未能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即20**年4月30日前交付符合法定和约定条件的房屋,构成严重违约。特向贵公司发出本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说明理由如下: 一、贵公司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法定交房条件 1.贵公司拒绝出具房屋经验收合格的证明《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首先,依照无锡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指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其他相关技术标准对住宅工程的每一户及单位工程公共部位进行的专门验收。凡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在房屋交付时随同《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一并交给住户。但贵公司未能出具该《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

收房验房的步骤及注意事项

收房验房的步骤及注意事项 一、注意及时接收入住通知书 1、这是收房的第一步,要注意期限。一般,开发商约定的交房时限在通知书寄出30天内,所以购房者要安排好时间。 2、接到入住通知书后,首先应判断开发商是否如期交房。若逾期交房,则应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开发商的答复决定是否前往收房,按通知上约定的时间前往收房。 【特别提示】 1、要注意收房的期限,错过收楼日期麻烦多。 2、收楼日期可提早不可推迟。若实际交楼日期超过了合同上约定的收楼日期,可考虑向开发商按合同索赔。 3、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到场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亲友、律师进行,也可及时与开发商联系,商议另行约定时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4、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收房手续,从法律角度来说,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买家应从通知单的最后期限之日起承担所有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 二、确定房屋是否达到交付条件 1、《竣工验收备案表》――最重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目前收房环节中最应该注意的文件。该表是建设部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它由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合验后,在工程竣工15天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备案。 《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项目,只要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所以《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按照有关规定,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是"黑楼",是不能入住的,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 2.《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必须作为购房合同的附件,与购房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所以提醒收房者要仔细审查其中的具体各款,特别注意保修期限。 3.《住宅使用说明书》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和提出注意事项。 4.《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 5.《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 6.《实测面积登记表》 【特别提示】 1、只有具备上述文件,才说明房屋已经具体交付条件。所以收房时先要审查相关文件,确认房屋已经具备交付条件之后,才能进一步进行验房、结算费用、交钥匙等交接工作。所以要对这些文件给予重视,尤其提示您要看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2、《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是最重要的文件,收房时不能只看开发商有没有这张《备案表》,一定还

收房注意事项(160815)

收房 重新按收房流程走一遍,以避免装修时才发现问题点造成责任不清或延期毛坯房验收时,要注意验收的顺序,先看外链面、外墙和、单元门、楼道等,再看门、窗、天棚、墙面、空中、墙砖、、高低水、防水存水、强弱点、每期、通风、排气,最后检查闭存水实验、水表空转等问题必需和楼上楼下的街坊配合。 一、验房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1.楼是否平整 想查看楼地面是否平整,只需要要用长尺(或者带有水平的专用直尺),靠墙壁地面,检查是否平整,同时观察是否有划痕裂纹,墙面是否有爆点(爆点:在发成熟石灰时因搅拌不匀未发好,抹在墙上就会形成爆点,用铁器敲打“爆点”时,就会发现大面积的疏松、脱落等质量问题。) 2.墙面是否有裂痕 检查墙面是否平整的同时,还需要看墙面是否有裂痕(常见的四大裂痕:强度裂缝、沉降裂缝、温度裂缝、变形裂缝)、是否有外漏的铁丝网、钢筋。如果在验房时发现以上的墙面问题,可以终究开发商帮忙修补后在签字。 3.室内是否有缺损 主要看楼梯的平整性,是否有缺损。 4.窗安装是否顺畅 在门窗检查方面,最主要的就是检查门窗的轨道是否顺畅。特别是的亲们,一定要注意能否关严实。否则会有风进入房内,特别是在寒冷的北方,那么在冬天你们就惨了。如果再验房时发现的这些问题,直接通知开发商,他们会很快就修理好了,如果你已经签字后,再找开发商处理这些问题。那么他们的办事效率就是龟速了。 第二个方面,就是在检查新房的门窗玻璃是否有破损。窗框是否有变形。如有发现异常,抓紧找开发商解决,这个是非常需要你们注意的事项,特别是各个的门窗都要仔细检查好,避免不必要的破财。 5.进户门是否有磕碰和刷漆

需要仔细检查进户门是否有磕碰和刷漆,从严格意义上讲,门身内、外、顶面是必须要刷油漆。门的间隙不要太大,门的开合无特别的声音,门的四边要紧贴门框,门锁的一边间隙不能太大,同时也不要忘记了试锁,主要是看钥匙是否好用,以及门锁是否安装的坚固。其他很重要的一点是,门的隔音效果要好,以及密封程度。进户门磕碰痕迹 6.设备无破损 验收阳台的时候,主要是看阳台的地面是否平整有无破损,其次就是阳台的窗户设备是否完好。 7.层高不能低于2.8米 作为楼房的建筑高度规定一般在2.8米,实际高度不能低于2.6米,层高3米的实际高度不能低于2.75米,但是住宅层高不能低于2.8米。 8.给水是否配套齐全 在检查给谁方面的注意事项,主要是看房间的各个的是否有水的供给,是否配套齐全,(包括楼道里的管道井中的)。 9.排水是否正常 有了给水后,剩下的一大问题就是排水问题的解决。验收排水的位置主要是在台盆、、,和、、阳台等(应听到咕噜噜的声音和表面无积水)。合格的地面不应有积水存在,因地漏是最低处,但地漏周围留出了一定的后期铺装地面的高度。尽可能让水流大、急,看水压大小,试排水速度。 10.电气是否与买的数量一致 电气方面的检查首先是要检查电卡、水卡中的水量、电量是否与买的数量一致; 11.预留洞是否合理 .首先要查问、南、北的机位和孔洞。特别是在检查空调孔时,一定要看是否里高外低。如果是外面高里面低,下雨的时候雨水就会灌进来,这可是比较麻烦的事,尤其是空调孔开在北面的,灌水非常严重。如果发现这个问题,坚决要求kfs把原来的口子堵上,并重新打孔。 12.强电、 在检查强电弱电的时候,主要是看电闸及其是否能控制室内的及室内各,检查、插座的牢固程度。检查强电弱电垂直距离是否超过一米,否则日后会影响电视的收看效果。(这个很重要哦),用电笔/小灯泡测量各个强弱电是否畅通。

拒绝收房通知书(合肥光明世家拒收通知书示例)

拒绝收房通知书 华邦光明世家项目买受方,(下称乙方): 华邦光明世家出卖方,(下称甲方):合肥华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商品房买卖合同》下称《合同》 华邦光明世家项目(下称光明世家) 合肥华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光明世家业主与贵公司(以下简称你方)签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双方交接房的日期为2010年3月31日。合肥华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交付的房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造成乙方不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正式接收,甲方已违反《合同法》和买卖契约的相关规定,违约事实明确!事实根据如下: 一、根据甲方的《入户通知书》(具有法人图章),确实无误。 二、同时根据甲方与乙方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第八条的相关约定,出卖方应当在2010年3月31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但目前的情况是开发商无法提供验收合格材料,拒绝向业主出示《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开发商并不具备交房条件,因此,我们业主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出卖方承担。 2.根据《合同》附件《装饰、设备标准》,在正式交房前,贵公司应提供如下符合约定的如下服务: 1).彩色可视对讲系统。而实际交付时光明世家没有单元门,对讲系统无法使用。存在安全隐患,买受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出卖方承担。

2).入户门:钢质防盗门。而实际交付时,防盗门多处损坏,且门的质量严重不过关且钢板厚度达不到国家标准。买受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出卖方承担。 3).水、电、路通,燃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网络接至户内。此项内部工程多处未完工,买受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出卖方承担。 3.小区道路泥泞,绿化基本未做,外墙多处损坏,内部仍然有人员在进行施工,根本达不到入住标准,导致业主无法进入收房。买受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出卖方承担。 4.小区正门没有建好,消防设施没有安装到位,存在安全隐患,买受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出卖方承担。 三、关于买受人提出的电梯、学区、水管、空调位、面积误差、公摊计算方式等问题,开发商没有给出明确的解释以及积极的解决方案,由于开发商违反合同规定买受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出卖方承担。 四、由于延期交房,所产生的物业费等一切费用应该从实际入住时间开始计算。 依据法律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精神,希望甲方以积极的姿态,本着优良的服务意识和专业素质,做好妥善解决光明世家问题的法律和契约义务及责任;乙方保留行使一切合法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由于甲方的不作为、消极作为及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签字: 2010年3月31日 (签名格式:栋单元室业主姓名)

拒绝收房通知书

拒绝收房通知书 湖南未来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我们是贵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未来蜂巢的业主4栋业主,最近喜获收房通知书,倾注一辈子积蓄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家,我们怀着万分激动、喜悦与期待5月1- 10日赶往收房。而我们未来蜂巢开发者--贵公司却给了我们一个意想不到的“惊喜”—层高由3米变成了2.9米,而且合同也被篡改过。并且国家规定的收房必须出具的相关文件都没有。我们无比心寒,痛彻心扉。我们无法接受这突如其来的“惊喜”,试图向贵公司寻找答案,但却得到贵公司诸多无理无赖甚至荒谬的答复。我们已出奇愤怒,是可忍孰不可忍。为此,我们未来蜂巢四栋业主特集体联名向贵公司发出此拒绝接收房屋通知书,理由如下: 1、合同约定我们四栋层高为3米,但实际测量层高只有2.9米,与合同相差十公分,与贵公司开盘宣传的层高3米不合符,存在欺骗消费者行为。 2. 没有《住宅质量保证书》 3. 没有《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 4. 没有《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 5. 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 6. 没有面积实测报告 7、燃气为公用设施,与水、电、暖为房屋必须的配套设施,开通燃气接口是贵公司作为房屋开发商必须履行的义务之一。 8、小区公共设施、绿化、电梯达不到验收合格标准。 9、门窗没有3C标识,电表没有功能标识。 10、小区的消防没有验收合格。 11、阳台,与合同也不符。 综上所述,鉴于贵公司的严重违约、违法行为,依据法律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精神,希望贵公司以积极的姿态,本着优良的服务意识和专业素质,做好妥善解决未来蜂巢问题义务及责任;我们将保留行使一切合法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由于你们消极作为及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贵公司承担。请贵公司于2009年7月1日前就前述所有问题作出书面答复,如逾期未予答复,我们将依法行使退房权利,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将由贵公司承担。我们将通过邮政特快的方式向贵公司送达本书面通知,并同时抄送有关部门。 未来蜂巢四栋一期业主 2009年5月15日

验房注意事项及验房流程

验房注意事项及验房流程 一、收房 1、通知:在开发商收房通知书寄出30天内,购房者应当去办理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 2、证书:要查看开发商出具的两书一表,这是收房的必要条件之一。具体为《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问题比较多的主要是《竣工验收备案表》,不能只看开发商有没有这张表,同时一定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例如消防设施等。如果都没有问题,可进行下一步,任何一项有问题,建议不要进行收房。 3、看房:很多开发商总是要求业主先补齐房款(如果面积涨水)、缴纳一年的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然后方可以办理入住手续,领取房屋钥匙和相关资料,然后才能验收房屋,如果房屋有问题交物业慢慢维修。PS:小编以切身经历告诉你,开发商与物业一般都是“踢皮球”,一旦房屋质量出现问题,往往是“拉锯战”的开始。SO:无论是依据法律的规定和大部分购房合同的约定,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等费用均不能作为开发商交付房屋的前提。 在交付以前,业主有权先验收房屋,发现有质量问题,开发商应限期维修,由此导致业主逾期入住的,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在开发商交房时,业主们要特别注意以下三点:1、在验房之前,如果开发商要求交费或者是签署文件,那业主一定不要答应,否则在验房时业主发现的质量问题,就只能自己付钱解决了。 2、如果开发商提出代办产权证,业主是可以拒绝的,因为产权证业主完全可以自己办,如果交给开发商,那业主还要给开发商交代办费。 3、验房中所发现的质量问题一定要白纸黑字写在纸面上,不能听信开发商的口头承诺,并且在房屋问题的后面,还要写明开发商承诺的解决时间,这样业主才不会在开发商无限期拖延之后毫无办法。 二、公建与周边配套是否完备。 业内人士建议,除了对自己的房屋进行全面验收之外,对周边的公建和配套进行查验也是非常重要的。比如环境、园林以及相关配套规模是否与楼书或者广告中所描述的规划相一致,一些约定的服务项目是否健全。此外,还有物业管理方面的一些问题。比如物业管理的收取情况,水电费的价格(主要指分摊部分的标准,如电梯费)。对于这些问题,应当要求在《前期物业管理协议》中约定清楚,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 三、验房自带“利器”,自己也是验房高手。 1、榔头:轻敲墙壁,听到“空空”的声音,说明此处水泥砂浆未抹均匀或用量不够;如果听到沉闷的碰击声,则说明质量没有多大问题。

最新整理正确的交房注意事项(不看后悔)资料

正确的交房注意事项(不看后悔) 有关收房的程序问题,务必请开发商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煤气开通费,有线电视开通费等相关费用应该由开发商承担.开发商收取的垃圾清运费需要物价部门核准,无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皆为非法.否则全体业主拒绝收楼. 一、证书方面:1、《竣工验收备案表》; 2、测绘部的实测面积文件(即房管局勘丈科出具的<<勘丈报告>>以确认房屋面积);3、《住宅质量保证书》;4、《住宅使用说明书》以上证书缺一不可。如开发商不能提供上述文件,则构成违约,可根据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二.检验住房是否与所买的户型一致,有无规划设计变更(如层高,窗户位置,管道布线) 三.市政配套与公共配套完备状况,比照商品房合同签订交付条件. 四.仔细读清交房验收单上内容,不要对没有实际检查的东西,随便签字. 另外,对室内的情况及质量不明确的,在收楼文件上可以注明“室内情况尚不清楚”等字样。这一点需要注意。 五.实地验收: 1.结构工程:钢筋是否暴露,墙面是否渗水,是否有裂缝,承重墙,梁,柱是否符合设计规范. 2.梁与柱工程:梁与柱的位置是否影响出入动线与生活动线. 3.层高:其尺寸是否符合图纸标称要求. 4.门窗工程:门的厚度,材质与规格;窗底部滑道是否平滑,窗框的材质与规格;门框,窗框与墙身无过大缝隙. 试试门窗开启是否灵活,目测门与门框、窗与窗框的各边之间是否平行,关上门窗听听隔音效果,同时也了解了它们的密封程度。不过,卫生间的门不要求严丝合缝,为了防水,反而规定下方须离地面 1.5厘米。如果你装修要换掉就不太重要了。 5.水电工程:电气线路安装应平整,牢固,顺直,穿墙应有导管,导线加接必须紧密;应按套安装电表或预留表位,并由电器接地装置;照明器具等低压电器安装支架必须牢固,部件齐全,接触良好,位置正确. A. 防水检查:卫生间地面是否渗漏,可以用塑料袋装满沙子放在地漏上,然后在卫生间蓄一些水,24小时后,到对应的下层卫生间,看其顶部是否渗漏。这个检测最好与上层住户同时进行,这样既可检测自家卫生间的地面是否渗漏,也可检测自家卫生间的顶部是否渗漏。B.给排水检查:上下水管道有无渗、漏、堵现象,打开水龙头便知,尽可能让水流大一点、急一点,试试水压和排水速度。每个地漏要做通水试验,可用桶装满水往里倒,看是否畅通。C.卫生间用电——卫生间内的电源插座应是防潮插座并有防溅措施,照明灯座必须是磁口安全灯座,洗手盆的上方不应有插座。D. 厨卫通风——是否有利于异味、废气等气体的迅速排出,保持室内空气的清洁。 6.室外工程:阳台是否与事先承若及设计图相符,楼宇标识,门牌标识,层位标识,房屋标识是否与实际相符,是否有邮政接收箱,电话线是否进户等,给水情况,水质如何,水流状况,水表计量和供电是否正常. 7、墙地面空裂——墙面的抹灰、地面装饰面层及其他装饰面层是否存在空裂现象,只要用小锤轻轻一敲便知。若听到“空空”的声音,就是各面层与墙(地)面接触有缝隙,需要返工;若听到沉闷的碰击声,则表明它们接触良好。 8、阳台裂缝——这是比较容易被忽视的地方。房屋的结构问题常出现在阳台,万一发现房间与阳台的连接处有裂缝,很有可能是阳台断裂的先兆,一定要立即通知发展商。 9、电气设备——A.检查电闸及电表是否能控制室内的灯具及室内各插座,方法是拉闸后户内是否完全断电;有分闸的,也应同样分别检查各个分闸是否完全控制各分支线路。B.开关接口——检查一下开关、插座的牢固程度,别忘了打开电话、电视的线路接口,用力拉一拉,看是否结实。 10、插座——检查每个插座的数量及是否已通电。为防止幼童把手指头伸进插座孔中,距离地面30厘米高的插座都必须带保险装置。 11、查抄水表、电表底度。 一收房的一般程序是:

拒绝接房通知书

拒绝收房通知书 烟台润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人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业主)在20 年月日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本人作为业主购买了贵公司开发的房地产住宅项目蔚蓝卡地亚,3号楼一单元301室房屋(以下简称“房屋”),业主已通过支付首付款和银行贷款方式向贵公司支付了全部房款。由于贵公司未能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即2013年09月30日前交付符合法定和约定条件的房屋及公用、配套设施等,构成严重违约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由贵公司承担按照合同约定赔付。特向贵公司发出本拒绝收房通知书,并说明理由如下: 一、贵公司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法定交房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山东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规定,贵司在交房时应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等“三书一证一表”。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条例之规定及合同约定,业主认为,由于贵公司在交付房屋时,未能出示法定及约定的证明文件,业主有权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由贵公司承担按照合同约定赔付。

二、贵公司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及销售允诺 1、当初宣传落地窗、3个推拉门、主卧室飘窗、赠送面积都已取消,属于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 2、私自更改规划。 3、人车分流变成人车混行。 4、当初宣传的一线知名品牌热水器改成不知名的山寨品牌。 5、现场施工图纸和规划批准图纸不一致,请开发商公布施工图纸。 6、物业费未经业主同意由当时0.9元改成1.4元。 7、当初宣传的进口大理石楼梯只铺到二楼而且改成瓷砖三楼开始改成水泥台阶。 8、塑钢平开窗户改成推拉窗户。 9、。。。。。。。 10、。。。。。 11、。。。。 三、房屋存在的问题 1、。。。。。。 2、。。。。。。 3、。。。。。。 四、其他问题 1、开发商制定违规的交房流程:业主与开发商的合同中并无房屋交付时委托开发商代交契税和维修基金的约定,但在开发商的结算通知书中仍以此为交房条件,属于开发商单方额外设定交房条件,业主完全有理

验房注意事项

验房注意事项 一、收房日期和形式 已经买过房人可能有过这样的遭遇:如期接到收房通知单后,全家人兴冲冲地赶到新居现场,却发现,现场已经是非常热闹,人来人往。也许你早上8点多钟就来现场了,却要排到中午甚至下午才能验收房子。面对这种情况,你要有绝对的耐心。既不要被现场热闹的气氛感染,急着交钱收房,也不要失去耐心,冲工作人员发起脾气,甚至在验房的时候“找碴儿”,一定要本着“新生活开始第一天”的心态,和开发商、物业公司配合好,要知道,从此,这就是你的新家园。我们建议,大家在接到开发商验房通知后(不论是否分批接到),请及时联系各楼栋的牵头人,尽量分批集中统一前往,人多力量大嘛! 如果收(验)房通知单的寄达日期超过了契约的规定日期,应属延误了交房时间,大家看契约规定的赔偿条例是如何规定的,要向开发商提出。验房时,一定要先验收,检查过房屋没了问题,或所有的问题都已得到圆满解决后,再签字。千万不能同意先签字再拿钥匙看房验收。只要业主签署了房屋交接单,办理了入住手续,那么开发商就会以“业主已经认可”为由,对质量问题拒绝赔偿。所以,在房屋交付时,邻居们弄清楚该房屋是否已经具备交付条件十分重要。前往验收房屋,并不意味着一定要最终签署房屋交接单和办理入住手续。业主相应义务的履行,首先要存在前提,即开发商交付的房屋除了具备房屋交付的法律文件外,该房屋的实际质量也应当符合规定。 切记!到时大家分批集体验收。人多、眼多、智慧多!如果开发商不同意,有问题找组织---临时业主委员会,联合起来抵制开发商、物业公司的各种侵权行为。临时业主委员会应该设验房专题,将验房中出现问题及时发布,提醒大家随时关

注。 二、需要准备的验收工具 1、房验小锤:用来检查墙面、地面、窗台空鼓。 2、稍大一点的水桶:用来检查地漏、排水管是否通畅。 3、卷尺:用来检查房屋净高等。 4、验电插头:用来检查插座有无脱线、不通。 5、网球:用来检查排污管道有无障碍物。有显示日期功能的相机(带闪光灯),律师建议最好用光学相机—用于房屋有问题时留影取证。 正常验收房子时间一般是持续2-3个钟头,建议早晨8:30去或下午2:00去。有条件的可请专业人员帮你验房。 三、验收过程和具体步骤 要根据购房契约和补充协议验收房屋,下面提供验房的参考步骤,通过的项目可在后面打“√”,未通过的注上说明,最后汇总,请开发商代表签字确认。各位邻居有认为需要添加的其他验收内容,就自行添加或发到网上来,相互提醒相互帮助! 第一项:查验文件 业主在收楼时,首先要审核开发商是否具备交付的全部法律文件,必要时可以要求核对相应原件。只有证件(原件)齐全,才能签署收楼单。只要开发商手续不完整,即便该房屋实际不存在质量问题可以实际居住,也不能视为法律意义上的交付。业主也有权拒绝在相应手续上签字并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如果确实被要求收楼,也要在相关文件,如《验房记录表》等相关文件中写明“未见《××××证书》”等字样并妥尚保留好相关文件副本。

不看后悔一辈子!精装房验房注意事项大盘点

不看后悔一辈子!精装房验房注意事项大盘点 与毛坯房相比,精装房不仅可以让业主省去交付后的装修烦恼,还可因规模效应而节省开支,因此颇受购房者的青睐。不过,精装房验房与毛坯房验房在操作上是有一定区别的,我们要在更多的方面擦亮双眼才能确保自己的购房大计顺利完成。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都有哪些精装房验房注意事项吧! 精装房验房注意事项1——空气环境: 业主首先要仔细查看装修用料清单,根据各项规定标准比对有害物质是否超标。到工程竣工后,开发商须向业主提供一份权威机构认证的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国家认可的都带有“CMA”标识,其他都是无效的。 精装房验房注意事项2——核实建材: 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在合同中应准确标明,特别是品牌含金量较高的设备,如卫生洁具、灯具、厨房设备等;除品牌外,还需尽量明确设备的型号和产地。 精装房验房注意事项3——水路电路: 水路包括三种,自来水、热水,还有中水。中水通常用在卫生间,是非饮用水。水管的材料直接影响到水路系统的寿命和业主的用水安全,确保使用合格材料。业主可以通过向物业管理公司索要竣工图纸来查看房屋电线的型号、插座的位置和组合、以及最大耗电设备的容量。现场查看配电箱的漏电保护开关是否有照明、插座是否有按功率大小分路、开关是否美观并且可用,都是验房的时候要注意的细节。 精装房验房注意事项4——防水检测: 在卫生间倒清水试验下水是否通畅。地漏没有积水,表示各下水处流水通畅。 精装房验房注意事项5——隐蔽工程:

隐蔽工程包括水电路改造、吊顶结构和卫生间防水工程这些项目。吊顶的结构在竣工图纸上不显示,但在精装房的侧面、灯位或中央空调的通风口能看到结构,按照规定,隐蔽工程吊顶必须使用轻钢龙骨。

房屋质量差可以拒绝收房吗

遇到房屋土地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docsj.com/doc/558303976.html, 房屋质量差可以拒绝收房吗 在开发商交房的时候,作为业主也需要对于房屋的质量问题进行验收,要是在验收的时候发现房屋的质量太差,不想要自己入住后给生活造成麻烦,业主想要拒绝收房。那么,房屋质量差可以拒绝收房吗?跟着赢了网小编一起来议论下。 房屋质量差可以拒绝收房吗 交房如果出现质量问题,业主可拒绝收房,哪怕开发商提供了《竣工验收备案表》,也可以提出异议!如果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可以拒绝收房更加理所当然。 收房流程及收房注意事项 一、注意及时接收入住通知书 1.这是收房的第一步,要注意期限。一般,开发商约定的交房时限在通知书寄出30天内,所以购房者要安排好时间。

2.接到入住通知书后,首先应判断开发商是否如期交房。若逾期交房,则应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开发商的答复决定是否前往收房,按通知上约定的时间前往收房。 特别提示: 1.要注意收房的期限,错过收楼日期麻烦多。 2.收楼日期可提早不可推迟。若实际交楼日期超过了合同上约定的收楼日期,可考虑向开发商按合同索赔。 3.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到场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亲友、律师进行,也可及时与开发商联系,商议另行约定时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4.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收房手续,从法律角度来说,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买家应从通知单的最后期限之日起承担所有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 二、确定房屋是否达到交付条件 1.《竣工验收备案表》――最重要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目前收房环节中最应该注意的文件。该表是建设部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它由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合验后,在工程竣工15天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备案。 《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项目,只要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所以《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按照有关规定,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是“黑楼”,是不能入住的,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 2.《住宅质量保证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必须作为购房合同的附件,与购房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所以提醒收房者要仔细审查其中的具体各款,特别注意保修期限。 3.《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使用说明书》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和提出注意事项。

拒收房屋通知书

拒收房屋通知书 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开发商): 根据双方签署的《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贵公司应于2008年12月31日前向业主交付该商品房.交付房屋时,应达到合同第六条所述的交付条件和附件4,附件6所述的交房标准,并应完全履行合同第七,十二条所述市政基础设施和其它设施的承诺;然而,直至贵公司收房通知书要求的收房日(200*年*月*日)止,仍有诸多标准和承诺未能达到或履行。如: 1.未看到《竣工实测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等预售合同第六条第2款要求开发商提供的收房证件; 2.小区住宅进户门结构设计上存在重大缺陷,严重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和邻里关系,达不到正常使用功能。进户门相邻两户不能同时开门,且外面一户开门影响里面一户的进出,严重影响紧急情况下的逃生通道; 3. 用电未达到使用要求,目前为临时用电(工业用电),不是一户一表(不满足收房条件); 4. 没有安装水、电、燃气三表;天燃气没有直接进户,没有气表,不是一户一表(不满足收房条件) 5. 公共道路、绿化未完成,远远没有达到设计要求,垃圾遍地; 草皮是铺在建筑垃圾之上的;许多窨井都张着“大嘴”,盖子都没盖上,有的窨井边还有电线裸露。 6. 没有安防系统,路灯,信箱等配套设施; 7.没有正式围墙和大门; 8.消防设施不完备; 等 商品房设计存在重大缺陷、公共配套设施没有全部竣工,不符合交付的条件。 根据商品房相关法律规定,小区道路、绿化、会所等配套设施、公共设施的完善是有关部门单位验收合格和小区商品房交付的前提和条件,目前小区道路雨天便泥泞不堪,明显还不具备通行使用的基本要求,因此达不到交付标准。另外小区住宅楼房门结构设计上存在重大缺陷,会严重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达不到正常使用功能。严格依照国家关于商品房竣工验收制度的要求,小区商品房设计是不合格的,达不到交付的条件。 《收房通知书》必须在所交付的商品房满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交付标准后,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而贵公司的入住通知书因其寄发通知时所交付标的物不符合交付条件而属于无效法律行为。此外,在无合同约定前提下《收房通知书》所设定的“十五日的验房期满视为自动交付”在法律上属于单方面给自己设定权利、给合同对方设定义务的不公平行为也没有法律效力。业主据此拒绝办理收房手续,同时向开发商提出返修整改要求,并向开发商主张其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 鉴于上述情况业主拒绝收房,要求贵公司在完全具备收房条件和标准的前提下,另行通知收房,并要求你公司按先验房(有问题提供业主签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整改)整改验收合格后交费签字的流程收房。 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责任由你公司承担。要求开发商5日内就以上问题做出书面答复。同时,延期赔付款要求开发商在业主同意收房的当天给予赔付;如果开发商延迟交付违约金要求开发商按照业主已交房款的万分之三/每天交滞纳金。如5个工作日内(含5日)未收到开发商任何形式的答复视同开发商默认接受。 根据根据双方签署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三章第七条,分期开发、分批交付使用、配套不到位的,业

先验房再交房及验房注意事项

先验房、后收房”的收房流程有法律依据 在买卖合同中,“先验后收”是通常的交易习惯,而“先收后验”的交易习惯可能存在,但一定是一种非正常现象,具有典型的霸王条款性质,与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相悖,为现代民法和经济法所否定。《合同法》第三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不通过验房,买受人的知情权无从保障,“先收房、后验房”的霸王条款,完全剥夺了买房人对所有购房者的知情权。 开发商可能会认为,因为双方合同中未约定是先验后收还是先收后验,因此其规定先收后验就是有理由的。对于这种合同中未约定履行方式的情况,《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五项规定:“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在交房中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履行方式只能是“先验后收”。 买卖合同中对标的物的验收,法律也有明确规定,《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不对标的物进行验收,买受人就无法发现标的物数量和质量是否符合约定,也就无法在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是拒绝还是接受标的物。如果作出“不论标的物品质如何,不经验收而其所有权和风险都转至买受人”的解释,对买受人是极不公平的。 “先验房、后收房”有利于市场稳定,保证交易安全,实现对经营者的监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监督”。 究竟是先验房,后拿钥匙,还是相反?有不少业主询问:究竟是先验房,后拿钥匙,还是相反? 很多验房公司和律师事务所都没有把这个准业主迫切知道的非常实际的操作问

最详细的收房注意事项

最详细的收房注意事项 一、注意及时接收入住通知书 1.这是收房的第一步,要注意期限。一般,开发商约定的交房时限在通知书寄出30天内,所以购房者要安排好时间。 2.接到入住通知书后,首先应判断开发商是否如期交房。若逾期交房,则应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开发商的答复决定是否前往收房,按通知上约定的时间前往收房。 特别提示: 要注意收房的期限,错过收楼日期麻烦多。 收楼日期可提早不可推迟。若实际交楼日期超过了合同上约定的收楼日期,可考虑向开发商按合同索赔。 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到场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亲友、律师进行,也可及时与开发商联系,商议另行约定时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收房手续,从法律角度来说,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买家应从通知单的最后期限之日起承担所有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 二、确定房屋是否达到交付条件 1. 《竣工验收备案表》──最重要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目前收房环节中最应该注意的文件。该表是建设部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它由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合验后,在工程竣工15天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备案。 《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项目,只要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所以《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按照有关规定,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是“黑楼”,是不能入住的,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 2. 《住宅质量保证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必须作为购房合同的附件,与购房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所以提醒收房者要仔细审查其中的具体各款,特别注意保修期限。 3. 《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使用说明书》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和提出注意事项。 4. 《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 5. 《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 6. 实测面积登记表 特别提示 1. 只有具备上述文件,才说明房屋已经具体交付条件。所以收房时先要审查相关文件,确认房屋已经具备交付条件之后,才能进一步进行验房、结算费用、交钥匙等交接工作。所以要对这些文件给予重视,尤其提示您要看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2. 《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是最重要的文件,收房时不能只看开发商有没有这张《备案表》,一定还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它是收房的前提,即使开发商做得再好,如果没有此表就说

验房时依法拒绝收房的十种情况

验房时依法拒绝收房的十种情况(弱势群体的权利)根据住宅建筑规范商品房销售治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合用法律若干题目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等相关法规,消费者碰到下列情况之一可不收楼: 1)不具备小区道路畅通,已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前提的: 依据:住宅建筑规范第11.0.1-2条 2)未取得竣工验收存案表的: 依据:住宅建筑规范第11.0.1-1条 3)不提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实的: 4)开发商无端比原合同商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交房的: 依据:司法解释第十五条 5)开发商未经有关部分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商定的配套环境的: 依据:商品房销售治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6)开发商经批准改变商品房规划设计未经买家认可的: 依据:商品房销售治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7)不能提供有资质的测绘部分房屋面积实测数据的: 依据:商品房销售治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8)合同没有商定,且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划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的,可拒绝收房,并解除购房合同: 依据:司法解释第十四条 9)经符合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分歧格的: 依据:司法解释第十二条 10)房屋质量题目严峻影响正常栖身使用的: 依据:司法解释第十三条 这样首先作为业主来说不违约,消费者按开发商要求的时间交款收房,但开发商交给的却是一个与合同或行业划定不符的屋子,因此造成的一切如交房延迟等相关责任应均由开发商承担。 因此专家建议大家先按开发商要求进行交款验房,但需要留意的是,每一次签名都要十分慎重,一定要看清晰再签,尤其是涉及到房屋交接的有关文件一定不能等闲下签。看清晰后在验房职员陪同下,将所有屋子的题目书面写下来后一式两份进行保留。 再者,分户验房后主体更明确了,购房者就发现题目也可以找到相关责任方,但并不代表任何题目都由其解决。实行分户验房,相关单位在一定程度上会对房屋质量的监管提出更高的要求,但在实际操纵中有良多环节,仍是需要政策制定者以及业主等来克服。例如,不能以为只要是有房屋质量题目,无论是大是小,开发商都要承担延期交房的责任;同样,也不能以为质量题目看起来很严峻就可以退房。在详细的司法实践中,只有房屋质量题目比较严峻,影响入住的情况下,开发商才承担延期交房的责任。按照法律的划定,房屋只有存在主体结构的题目或者是地基基础的题目,业主才能要求退房。因此,假如不是严峻的质量题目,建议业主和开发商之间达成一个整改协议。 一.交房尺度应知道下列前提,方可交付用户使用:

拒收房屋通知书

拒收房屋通知书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开发商): 根据双方签署的《888888商品房买卖合同》,贵公司应于2016年12月30日前向业主交付该商品房。交付房屋时,应提供合同第八条和补充协议第四条所约定的房屋交付条件的证明文件及有关资料;然而,直至贵公司《收房通知书》要求的收房日(2016年12月30日-2017年1月15日)止,贵公司仍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该商品房已完成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和各种专项验收,并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 2.《竣工实测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等预售合同第六条第2款要求开发商提供的收房证件; 3.该商品房项目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4.经主体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因贵公司不能提供以上材料,则贵公司的《交房通知书》不符合交付条件而属于无效法律行为。此通知书系业主拒收该房屋,并对贵公司《交房通知书》:“根据通知或协商日期,逾期15日办,则视为该房屋已正式交付,房屋的风险责任自该日起转移”,一说拒绝的意思表示。 鉴于上述情况业主暂时拒绝收房,要求贵公司在完全具备收房条件和标准的前提下,另行通知收房,并要求贵公司按照:验房—整改—验收合格—交费签字—收房的流程办理收房手续。由此产生的房屋延期交付的全部违约责任由贵公司承担。业主保留继续追究贵公司全部违约责任的合同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向业主赔付延迟交付违约金),并视贵公司提供相关必要材料的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房屋交接工作。 业主要求开发商5日内就以上问题做出书面答复,如5个工作日内(含5日)未收到开发商任何形式的答复视同开发商默认接受。全体业主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新房接房时的几个注意事项教学提纲

新房接房时的几个注 意事项

接房时的几个注意事项..... 绝大部分网友是第一次买房子,到了交房日,很是兴奋,往往会不知所错,碰到的问题:怎么验收房;交房手续是什么;交房要付多少钱;碰到房子问题怎么办;什么是房子质量问题等等. 建议收房日期:一般房产商通知我们小业主交房时间会比较早,建议大家不要在第一、第二天去收房,因为在那两天,同时来收房的人会很多,而陪同验收房子的人不会有太多时间仔细的陪同你去看房子,最好是第三天或第四天比较好 需要带的工具: 1)1只塑料洗脸盆--用于验收下水管道 2)1只小榔头--用于验收房子墙体与地面是否空鼓 3)1只塞尺--用于测裂缝的宽度 4)1只5米卷尺--用于测量房子的净高 5)1只万用表---用于测试各个强电插座及弱电类是否畅通 6)1只计算器---用于计算数据 7)1只水笔--用于签字 8)1把扫帚--用于打扫室内卫生 9)1只小凳子和一些报纸、塑料带,包装绳--用于时间长,可休息一下及预先封闭下水管道。 正常验收房子时间一般是持续2-3个钟头,建议早晨8:30去或下午2:30去。

过程 1)去物业部门查看资料部分,分别有以下几份资料需要查验: A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可带走 B《住宅使用说明书》--可带走 C《竣工验收备案表》 D面积实测表 E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可带走 如果房产商准备充分的话,一般10分钟即可查看完资料。 2)核实面积、合同及价钱多退少补问题。 确认售楼合同附图与现实是否一致,结构是否和原设计图相同,房屋面积是否经过房地产部门实际测量,与合同签订面积是否有差异。(先查看售房合同,看之间的误差为多少,一般为3%,3%之内不考虑,超出部分进行处理,建议定合同为2%误差,但是不超过5%比较好)以双方签定合同为准。一般这个时间因人而变,时间为30--40分钟看完那些资料后,基本就可以去验收房子了,提示:暂且先不要交付一些物业费用及相关费用,此时物业会催促你来交付,可同他们交流,验收好后,再交付费用. 从物业处拿钥匙,分别应该有楼层钥匙、进户门钥匙、信箱钥匙、水表、电表(若有远程抄表另)等几把。接着就可以同物业人员一起去房子里了。(记得拿那些工具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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