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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装修整装套餐协议

整装套餐协议

一、适用范围

本套餐适用于建筑面积86平方米以上标准(未改造)户型,不足86平方米按86平米计算,每平方米基本装修费用699元,包含户内客厅、卧室(书房、儿童房)、阳台、1个卫生间、1个厨房及其他户内区域的设计、装修工程和所需主辅材的配送、安装及售后服务。

适用于:哈尔滨总部。

二、计价方式

1、总建筑面积86平方米以上房屋(含套内实测面积和内墙面积;房屋异形等特殊部分另计),套餐计价金额标准为699元/㎡。按实测使用面积(含阳台)除以0.7系数计价;(房屋异形等特殊部分和赠送部分另计)

2、房屋面积的变化,按标准价(699元)乘以建筑面积(保留2位小数)来计算套餐价格,建筑面积不足86平方米的,按86平方米计算,超出86平方米的面积乘以标准价计算。每户仅限选择单一类型套餐,禁止拆分为多种套餐组合报价。

说明:⒈以上项目施工量未注明均为满足量;

⒉客户外购产品,安装费用需单独计价;

⒊每户仅限选同一种品牌的漆;

⒋单一品牌铺装面积小于一定面积时,会收取小单费,瓷砖、地板最小面积为15平米(含),铝扣板吊顶最小面积为6平米(含);

5.卫生间、厨房墙地砖为普通背涂铺贴,墙地砖不做地爬墙处理,如客户有此需求单独计价;

6.施工项目中不含铺地板区域的地面砂浆找平及自流平施工;

3、设计服务明细

(1)量房服务:设计师上门进行量房,记录所有详细尺寸,计算面积,并根据尺寸绘出CAD图,进行深化设计。(2)其他说明

①套餐设计服务中不含效果图设计,如对效果图有需要,需加收500元/张效果图制作费。

②套餐设计服务不含配饰外出陪购服务,如需陪购,需另行签订付费设计服务协议。

四、套餐详细说明

1、建筑面积86平米以上(含86平米)不足86平米的按86平米计算的房屋提供厨房吊柜、地柜及台面;拉篮等高档五金和电器,如有甲方(客户)外购货品需要安装的,收取安装费,在乙方(公司)采购电器产品免费安装。

2、套餐提供的地板(含配套踢脚线)满铺客厅、卧室及阳台;若甲方(客户)改换为地砖,只限在乙方(公司)提供品牌及系列产品(标配pvc踢脚线,如要使用瓷砖切割踢脚线,费用另计),含不超过800mm*800mm规格的大地砖,超出此尺寸的超大铺贴费另计。

3、套装包含内门标准洞口尺寸为2100mm高*900mm宽*300mm厚,洞口超出标准尺寸,高、宽、厚每项超出部分另计。

4、合同计价面积达到125平米(含)的户型,含第二个卫生间的主材及施工项目:卫生间限使用面积4平米以内,包含的主材及施工项目有:水路改造、墙砖及铺贴(含勾缝及45度拼角,高度2.4米以内)、吊顶、洁具、浴霸、集成照明灯、地漏(不超过2个)、防水施工(墙面淋浴区1.8米*1.8米,其他区域0.3米)、包立管;建面达到125平米有第二个卫生间的户型,可按下述卫生间产品包选购使用。合同计价面积达到165平米(含)的户型,含第三个卫生间的主材及施工项目,以此类推。

5、因设计师设计对原有卫生间扩大面积结构改造的,扩大面积部分费用需另行计算。

6、如遇墙面超高或顶面为三角坡顶的超出部分,按实际面积根据乙方(公司)标准报价收取;如遇墙面高度超过3米以上,必须租借脚手架施工的情况,脚手架费用另计,按乙方(公司)标准报价收取。

7、若房间中有新建楼层,所有费用另行核算。

8、如瓷砖外购则铺贴费按《装修公司工程报价表》收取。

9、699套餐报价内容不含以下项目:

(1)墙面抗裂高级处理和特殊墙面处理(如沙灰墙、保温墙、基层找平、墙面贴布等)。

(2)家具、电器、灯具(普通灯具如筒灯、射灯、灯带除外)及其自购产品的安装。

(3)除卫生间以外的防水。

(4)所有的新建和拆除项目(如新增门、柜、垭口、窗套、隔断、吊顶、背景墙、新建墙体等;房屋原有建筑设计的改造、移位、拆除等)。

(5)房屋有一个以上卫生间(原始户型)的,每多一套卫生间需增加8888元。第二套卫生间产品包,卫生间限使用面积4平米以内,超出4平米,每增加0.5平米,加收600元,不足0.5平米按0.5平米计算。包含的主材及施工项目有:水路改造、墙砖及铺贴(含勾缝及45度拼角,高度2.4米以内)、吊顶、洁具、浴霸、集成照明灯、地漏(不超过2个)、防水施工(墙面淋浴区1.8米*1.8米,洗手盆区1.2*1.2米,其他区域0.3米)、包立管。

五、付款方式

套餐付款方式为三期付款

1、装修设计定金:甲方(客户)在有确切的装修意向时交付,最低金额699元,此费用在设计师量房后不予退还,装修定金在正式签订施工合同后可转为首期款。

2、首期款:合同额的65%,于签订合同后,开工日至少三天之前,全额交付至签单店面或乙方(公司)总部财务部(含定金)。

3、二期款:合同额的35%,(含增减项目单,应有甲方(客户)、设计师、工程管家、施工项目经理三方签字确认,尾期款支付时间为工程进度过半,工程进度过半标准为:①水、电路线改造完毕;②厨房、卫生间的墙、地砖铺设完毕;),中期验收合格后3日内交至乙方(公司)总部财务部,逾期不办理的予以停工处理。

说明:①甲方(客户)务必亲自将款项交至店面或乙方(公司)财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

②由于各期优惠活动内容不同,如不能享受或不享受定金优惠,可选择签单当期优惠活动,并且要在当期优惠活动期间内签订

合同交齐全款/首期款。

③凡机加工类定制型产品(如橱柜、门等)安装前,所有增项费用需单独亲自交纳至乙方(公司)总部财务部,此增项款不属

于套餐装修款四期付款范围内。

七、款项结算

1、施工期间水电费由甲方(客户)自理。

2、因按房屋建筑面积计价,设计部经理审核后,设计部经理签字确认,作为合同附件;如发现所提供建筑面积与实际不符,相关责任由责任人承担。

3、物业公司收取的装修管理费、垃圾外运费及装修押金(可退),以及物业人员收取的其他相关费用,均由甲方(客户)自理,施工垃圾从施工现场运到物业指定的小区内垃圾堆放处;如因乙方(公司)施工人员违反物业规定造成扣款,由乙方(公司)承担。

4、套餐包含的所有项目,均不允许做减项、折抵、折现金。

5、甲方(客户)对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提出减项时,如该项目已开工,甲方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6、施工现场发生增项(不含机加工类主材定制型产品增项),必须先与乙方(公司)工程管家及施工项目经理现场确定增项内容及增项数量,并在增项单上签字确认后方可施工,增项款需第一时间交到乙方(公司)总部财务。无故未在增项确认单上签字确认,对于增项项目将不给予施工。

7、凡机加工类主材定制型产品,在确认主材产品设计图纸及增项单后,甲方(客户)应及时将增项款亲自交纳至乙方(公司)总部财务部,否则产品将无法按照正常流程投入生产。由此导致的工程延期,乙方(公司)不承担责任。

八、主材确认、变更及退货

(一)主材确认

1、甲方(客户)应在工地开工前7日内(含7日)与乙方(公司)设计师确认所选用主材,填制主材单,由甲方(客户)、设计师、设计部经理或助理签字认可作为主合同附件,乙方(公司)需严格按照该主材单向供货厂家下单订货。

2、若由于甲方(客户)原因导致乙方(公司)在签约之后7日内(含7日)未开工的,甲方(客户)需要在开工前7日内(含7日)重新同乙方(公司)签订确认新的主材订购单,新主材单中主材品牌、材质、价格等产品属性以签订新主材单时展厅产品及标签内容为准。

3、如在实际安装中发生增项,需填写主材变更单,由甲方(客户)、监理、施工项目经理签字认可,交回乙方(公司)进行账务核算。

(二)主材变更

1、套餐主材无质量问题不予以调换。

2、当主材发生变更时,需与设计管家及时沟通并将变更项目及变更内容完整填写在主材变更单上,并确定工期顺延时间,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3、成品类(如瓷砖、洁具、地板等)主材变更时须在产品送货安装前10天内确认并完成产品变更手续。

4、木门类主材只允许在乙方(公司)完成测量之后1日内发生变更,同时变更单在初次测量1日内完成且生效,工期自动顺延5天;木门在初次测量2日后送货安装前甲方(客户)需增加制做项目的,工期自二次测量之后自动顺延30天,木门安装随后期新增加制做项目一次性完成。

5、橱柜类主材如乙方(公司)同甲方(客户)已签字确认设计方案,则不允许发生变更。

6、甲方(客户)原因导致乙方(公司)二次上门测量、送货或安装的,收取二次上门服务费,标准为测量每次100元,送货每次150元,送货及安装每次300元。

7、甲方(客户)增项或更换主材,但没有同乙方(公司)签订工程延期单的,因此造成的延误工期,相关责任由甲方(客户)自行承担。乙方(公司)不接受及不认可非书面形式的主材变更方式,如:口头、短信、电话等。未经书面变更即由项目经理或设计师进行的增项,乙方(公司)不予认可。

(三)主材退货

套餐主材若无质量问题不予退货。

九、工程验收

1、工程竣工验收:时间标准为:按照合同规定工程项目全部施工完毕,同时套餐内主材安装完毕。验收标准参照:《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工程竣工验收时,乙方(公司)工程管家、项目经理及甲方(客户)到现场按照施工验收合格标准针对施工项目做工程竣工验收,甲方(客户)需按照合同签订内容对工程项目是否施工完毕进行签字确认。

3、当工程有某一项出现延期完工或延期安装等情况,甲方(客户)需对已完工项目进行分项竣工验收。

4、现场与项目经理或设计师私下发生的增加项目不在乙方(公司)工程验收范围之内。

5、甲方(客户)在《工程管理手册》竣工验收单签字视为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十、售后保修

1、本合同中家具、家电、灯具、地板、瓷砖、洁具、橱柜、木门、垭口、窗套、五金、铝天花、水槽龙头等主材保修壹年;家装基础装修(电路改造、水路改造)保修壹年;厨房卫生间防水工程保修伍年。

2、超过质保期的主材及家装基础工程维修,需要收取一定的人工及物料费用。

3、质保期内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不在免费维修范围内。

4、甲方(客户)自动放弃保修、未按时缴纳相关款项以及与项目经理或设计师发生的私自增加项目,不在乙方(公司)售后保修范围之内。甲方(客户)自购材料由乙方(公司)施工,材料质量达标,则在乙方(公司)售后保修范围之内。

5、上述质保期以保修单注明日期为准。

十一、免责规定

1、工程中如果发生增项,甲方(客户)未通过乙方(公司)书面认可,由项目经理或设计师私下达成协议,未将相关增项款交与乙方(公司)的,对于增加项目乙方(公司)不给予售后保修,同时现场私增项而导致工程延期,乙方(公司)不承担延期责任。

2、甲方(客户)未将工程款项、增项款等相关款项交纳给乙方(公司)财务,而是交纳给项目经理或工人等相关施工人员,委托其代交到乙方(公司)时,当项目经理或工人等相关携款人,未将款项交纳到乙方(公司)财务,未缴纳款项部分的施工项目按照私增项处理,乙方(公司)不负责售后保修,甲方(客户)所产生的损失自行负责。

3、由于国家及物业的相关规定(如周末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允许施工或有其他为防止扰民阻止开工等相关规定),导致工程延期的,乙方(公司)不承担相关责任;由于特殊原因,乙方(公司)春节期间假期为一个月,故所有在施工工地春节期间停工30天,因春节休假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人放假等原因,导致的工程延期,乙方(公司)不承担相关延期责任。

十二、合同解除与终止

1、甲方(客户)原因要求解除合同的:开工前,材料未进场,甲方(客户)需承担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

2、甲方(客户)原因要求解除合同的:开工后,材料进场并施工,甲方(客户)需承担乙方(公司)在施工现场已施工的相关项目费用(按乙方(公司)标准报价收取),还需承担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

3、甲方(客户)向乙方(公司)提交齐全解除合同的所有相关文件,七到十四个工作日后,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乙方(公司)办理退款事项,同时办理退款手续需向乙方(公司)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解除或终止合同,甲方(客户)需将主合同及相关附件、要件、票据等相关赠品或相当于赠品的等值金额全部退还给乙方(公司)。否则乙方(公司)无法办理解除或终止手续。

5、乙方(公司)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因甲方(客户)自己原因不在合理期限内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或验收后3日未将相关工程款项交纳到乙方(公司)总部财务,将视同甲方(客户)自动放弃售后保修,同时合同终止,乙方(公司)不再承担合同责任。

十三、其他注意事项

1、为了维护双方的利益,双方权利义务均以书面协议为准(包括主合同以及合同附件、补充协议等)任何口头承诺均属无效。

2、由于主合同不易反复更改实际开工竣工日期,故实际交底日期以《工程管理手册》中《工程现场交底单》中签字认可的交底日期为准。

3、本协议施工工期核算以建筑面积86平米为标准(最少45天),每增加4平米,增加1天工期(不足4平米还按原常规

工期)。材料变更一次,需增加1天的工期,机加工类定制产品变更产生费用另计,合同工期顺延。套餐外增项(如个性化设计:背景墙、造型吊顶等)需增加3-5天的工期,具体按实际增项施工量计算。因房屋拆改增加工期,合同工期顺延。

4、以下原因影响工期,乙方(公司)不承担延期责任。现场不具备开工条件(未成功办理物业开工手续、现场有未清运离场的家具、非乙方(公司)施工项目);老房拆除及新房拆改;甲方(客户)未及时进行各类验收(隐蔽工程、蔽水试验等);国家法定节假日或物业规定的施工时间;现场工程量的增加;未正常供暖;非乙方(公司)责任造成的工期延误。

5、本市三环外需收取远程费,按实际发生费用收取;小区包园或不容许进车需收取二次搬运费,按实际发生费用收取。

6、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装饰公司不允许进行暖气、煤气、承重墙、配重墙拆除、拆改、移位(若有改动甲方(客户)需请国家认可专业公司来做)。凡违反有关部门规定的拆除项目须另签补充协议。

7、当合同签署本人(甲方(客户))因一些特殊因素,如:出差、生病等原因不能亲自到场签字确认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时,甲方(客户)直系亲属(父母、夫妻、成年子女)可代为签字确认。

甲方(客户)签字:乙方(公司)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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