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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方案

北海市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方案

地下水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是生态环境的控制性要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有关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的函》(水资源函…2015?67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自治区的有关决策部署,坚持“真抓实干、把事干成、造福百姓”的理念,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采取综合措施,有效遏制北海市地下水超采状况,切实防止地下水超采造成的地下水水位持续下降、含水层枯竭、水质恶化、海水入侵等一系列生态与环境问题的发生,确保全市供水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地下水资源开采状况及地下水超采区复核划分

2005年以前,我市城区地下水超采较为严重,导致局部近海地带海水入侵。为遏制地下水进一步恶化,2006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关于同意在地下水超采地区划定禁采区和限采区的批复(桂政函…2006?52号),同意在我市海城区水源地和禾塘村水源地地下水超采区划定禁采区和限采区。经过9年的治理,取得了显著效果,目前海城区地下水水源地已经实现零开采,禾塘村地下水水源地开采量也得到有效控制。2013年水利厅根据水利部的统

一部署,对广西地下水超采区进行了复核,结合我市城区地下水开采和观测资料及合浦县城区地下水开采情况,划定海城区水源地浅层孔隙水一般超采区、禾塘村水源地浅层孔隙水一般超采区、合浦县城区水源地浅层孔隙水一般超采区。

(一)海城区水源地浅层孔隙水一般超采区。

超采区范围为:北界临北部湾海域(北海港),南界与禾塘村水源地及后塘村水源地交界(西起北海大道,至海洋环境监测站后沿湖海路往东,至星海职业技术学校—糖烟公司小区—市青少年宫后接南珠大道),东以南珠大道为界,西以昆明路—地角炮台为界,与后塘村水源地接壤,呈近东西向沿北面海岸线条带状分布,大部分面积被城市建筑所覆盖,超采区面积为13.8km2,多年平均可开采量为273万?,2001-2010年累计超采量570万?,超采系数为0.21。近年来,我市对超采区内部分地下水开采井实施了禁采和限采,超采程度逐渐减弱,至2010年超采区内已无地下水开采,但长期地下水超采引起的海水入侵、地下水水质恶化等问题依然严重,且短期内难以恢复,结合实际开采情况和管理需要,划定海城区地下水水源地为一般超采区。

(二)禾塘村水源地浅层孔隙水一般超采区。

超采区范围为:超采区位于市区南部,跨海城区和银海区,南界临北部湾海域,西界至北海大道西端后沿铁路向南经西塘社区,至金海岸大道与云南路交汇口后折向西南经大老虎至海边,北界与海城区水源地交界,东界与龙潭村水源地交界(三合江),面积56.0km2,多年平均可开采量为1575万?,2001~2010年累计超采量1500万?。近年来,我市对超采区内部分地下水开采井实

施了禁采和限采,使开采量逐渐下降,但长期地下水超采引起的海水入侵、地下水水质恶化等问题依然存在,且短期内较难恢复,结合实际开采情况和管理需要,划定禾塘村地下水水源地为一般超采区。

(三)合浦县城区水源地浅层孔隙水一般超采区。

超采区范围为:自东以合浦北海高速公路—老虎岭—流星—九坡—南流江左岸—廉西—大江—廉北—冲口一带53km2的封闭范围内,初步核定多年平均可开采量为795万?。从2001年至2005年,地下水开采量稳中有升,开采量从890万?逐渐上升为1000万?,局部区域形成降落漏斗,地下水水质也出现不同程度污染。从2006年开始,政府加大对地下水的压采、限采力度,开采量有减小的趋势,2010年为810万?,年均开采量为880万?,超采系数为0.11。结合实际开采情况和管理需要,划定合浦县城区地下水水源地为一般超采区,今后逐步在超采区范围内增加水位、水质监测井,完善地下水监测。

三、工作范围

工作范围包括:海城区地下水超采区、禾塘村地下水超采区和合浦县城区地下水超采区,面积122.8km2。

四、工作目标

主要工作目标:至2018年,我市城区饮用水水源结构由单一的地下水源调整为以地表水为主、地下水为辅,地表水水源占公共供水企业供水量60%以上。我市地下水年开采总量控制在可开采量80%以内,其中海城区、禾塘村、龙潭村、高阳村地下水水源地多年平均可开采量、现状开采量和控制开采量见下表。地下

水超采状况得到有效遏制,浅层地下水实现采补平衡,深层地下水超采状况得到极大改善;地下水漏斗中心水位和城区地下水位不断回升,区域地下水位逐步回升。至2018年,压采量达1391万?。

至2018年,合浦县城区超采区范围内,地下水开采量控制在可开采量80%以内。

北海市城区地下水水源地控制开采量表

五、工作任务与时间要求

(一)科学编制规划,严格地下水管理。

1.科学编制规划。2016年底前,完成《北海市城区地下水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完善《合浦县地下水开发利用红线管理报告》,开展地下水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摸清各区域地下水可开采量,确定地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控制目标,制定地下水年度开采计划。(指导单位:自治区水利厅、国土资源厅;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合浦县政府;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

规划局。合浦县范围内工作任务由合浦县政府牵头负责,下同)

2.强化地下水开发利用论证工作。积极推进城市总体规划、工业园区规划以及高耗水行业发展规划的水资源论证工作,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把水资源论证作为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重要依据。(指导单位:自治区水利厅;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住建局)

3.严格取水许可管理。对地下水实际开采量超过控制开采量的区域,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用地下水。(指导单位:自治区水利厅;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住建局)

4.加快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开展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2016年底前,全部完成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每年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进行评估,根据上级环保部门要求,适时开展乡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指导单位:自治区环保厅;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水利局、国土资源局)

(二)开发利用地表水源,优化超采区水资源利用结构。

1.加快推进牛尾岭水库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工作,尽快启动北郊水厂正式供水。2015年12月底前,启动牛尾岭水库水源地污染源整治工作,拆除牛尾岭水库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点源污染;建设生态沼气池、集中收集处理生活垃圾,对水库周边农村生活污染源进行治理。实施牛尾岭水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建设,对牛尾岭水源地范围内的速生桉林改造为水源涵养林,引导农民流转土地,对水库周边的耕地进行测土配方施肥和生态种植,力争

在2017年底前,牛尾岭水库水质得到显著改善,满足饮用水源供水要求。改进北郊水厂水处理工艺,2017年底前,实现北郊水厂正式向市区供水。(指导单位:自治区环保厅、水利厅、住建厅;牵头单位:市环保局、水利局、住建局;配合单位:合浦县政府、银海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林业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国土资源局,北海供水责任公司等)

2.大力推进市区第二饮用水水源和合浦县城饮用水水源输水工程建设。2015年底前,完成《北海市备用水源建设规划》的审批工作,启动市区第二饮用水水源和合浦县城饮用水水源输水工程前期工作;明确建设单位,2018年底前,完成洪潮江水库向市区和合浦县城输水工程建设。(指导单位:自治区水利厅、发展改革委、住建厅;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发展改革委、住建局,合浦县政府;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北海供水责任公司)

3.压减我市区地下水水源地开采量。2018年,实现禾塘村、龙潭村、高阳村地下水水源地年开采量分别控制在730、2920、365万?以内。(指导单位:自治区水利厅;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北海供水责任公司)

(三)关闭超采区自备水井。

开展地下水超采区自备水井关闭工作,排查登记已建自备水井,未经批准的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一律予以关闭;有计划关闭超采区已批自备水井,禁止超采区工农业生产及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至2018年年底前,完成违法自备水井关闭任务,地下水超采区开采总量控制在目标范围内。(指导

单位:自治区水利厅;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市住建局、财政局,北海供水责任公司)

(四)开展城市水生态文明建设,增加地下水补给。

1.建设城市生态水系,增加地下水补给量。建设以鲤鱼地水库为核心的城市水系,实施引水入城工程,建设三江明渠北段(开江尾至北海大道)引水工程,对龙潭干渠进行整治,新建龙潭干渠南段(鲤鱼地水库至大冠沙),对鲤鱼地水库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增加水库入库水量,改善水库水质。至2018年底,有效增加龙潭

(指导单位:村和禾塘村水源地的地下水补给,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

自治区水利厅;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规划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住建局、财政局)

2.编制城市水系与蓝线规划,严格城市蓝线管理,加强城区小型溪流、湖泊等水域和湿地保护,增加城市绿化面积和雨水储蓄设施建设,大力建设海绵城市,增加市区地下水补给,提高地下水水位。(指导单位:自治区住建厅;牵头单位:市规划局、住建局;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城管局、水利局、林业局、环保局)

(五)深入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大力提高用水效率。

1.建立用水效率控制目标,纳入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目标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县区政府绩效考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中水回用以及雨水收集利用等非常规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到2018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25%以上。(指导单位:自治区水利厅;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住建局)

2.扎实抓好工业节水。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实行计划用水和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制度,大力开展水平衡测试,公布鼓励和淘汰的用水技术、工艺、产品和设备目录,积极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到2018年,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20%以上。(指导单位:自治区水利厅、工信委;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工信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住建局)

3.不断强化城镇节水。在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基础上,继续大力推广节水器具,公布节水产品目录,认真落实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制度,积极开展节水型小区和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改造城市供水管网,到2018年,市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国家规定允许范围内。(指导单位:自治区水利厅、住建厅;牵头单位:市住建局、水利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局、城管局)

4.积极发展农业节水。大力发展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继续开展灌区节水改造建设,大力开展高标准农田示范建设,推进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不断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到2018年,全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0以上。(指导单位:自治区水利厅、农业厅;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农业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

(六)加大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力度,运用经济手段促进地下水压采。

积极与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水利厅对接,力争于2016年末,完成超采区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调整工作,超采区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高于非超采区,并实行超计划或超定额取水

累进加价征收水资源费制度。严格水资源费征收,做到应征尽征,运用经济手段促进超采区地下水压采。(指导单位: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水利厅;牵头单位:市物价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水利局)

(七)加强地下水监测,严格监督管理。

1.建立健全地下水监测体系,完善地下水监测站网。依托广西沿海水环境监测中心和广西北部湾地质环境监测站,争取中央和自治区的支持,多方筹措资金,完善我市地下水动态监测站网,逐步建立起地下水动态管理模型。至2018年末,全市的地下水水源地均设有水质监测点,其中龙潭村水源地、禾塘村水源地、高阳村水源地、涠洲岛水源地、合浦县城区水源地、铁山港石头埠水源地等重点水源地设臵不少于6个地下水水质水位自动监测点,其他地下水水源地设臵不少于1个地下水自动监测点。(指导单位:自治区水利厅、国土资源厅;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国土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2.大力推进地下水取水户取水计量与在线监测。积极推进《北海市城市水资源实时监控与信息系统》项目建设,严格取水许可管理,加快地下水取水户取水计量与在线监测设施安装,提高地下水动态监测能力,到2018年底,80%地下水取水户实现取水计量在线监测,其中年取水量5万?以上的地下水取水户在线监测率达100%。(指导单位:自治区水利厅;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3.加强基层水资源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地下水监管与执法能力。进一步推进地下水管理的审批权下放,加强县区和乡镇水资

源管理与执法队伍建设,至2016年底,各县区设臵专门水资源管理机构,配臵专职人员不少于2人,依托乡镇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乡镇地下水资源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基层监管与执法能力,规范地下水机井建设审批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打井、污染和破坏地下水资源的行为。(指导单位:自治区水利厅;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涠洲岛管委会、市编办、财政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1.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工作事关全市供水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工作任务繁重且非常紧迫。北海市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水利局、国土资源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市水利、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环保、财政、规划、住建、林业、农业、水产畜牧兽医、城市管理与规划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组织协调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分解落实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职责分工,确保全市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取得预期成效。(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2.将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督促县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地下水超采区治理责任,加强对县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的考核。(指导单位:自治区水利厅;牵头单位:市水利局)(二)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工作开展。

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涉及资金较多,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

用,各级财政部门及责任单位要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的支持,整合发展改革、财政、水利、国土资源、住建、环保、林业、农业等各类专项资金支持超采区治理,探索多渠道筹资方式,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指导单位:自治区财政厅;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水利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环保局、林业局、农业局)

(三)加强宣传,增强意识。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短信、网络等多种媒体,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宣传车巡回宣传以及专题会议等方式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增强社会公众保护地下水资源和节约水资源的意识,为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指导单位:自治区水利厅;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文新广局)

附件1:北海市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方案工作责任分解表

附件

北海市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方案工作责任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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