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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逻辑与路径研究

中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逻辑与路径研

摘要:中国金融监管体制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历经多次改革,逐步形成了以“一行两会”为主导的审慎监管框架。在维护金融稳定、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中国金融监管体制在新发展阶段也面临着自身的改革需求。在这一过程中,要坚持理念改革,明确货币政策、宏观审慎和微观审慎的边界,构建监管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划分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职能,落实金融消费者保护,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关键词:金融监管;改革;宏观审慎

一、中国历次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内在逻辑

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历次改革实际上着力解决三个根本性问题:第一,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实施的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之间的关系;第二,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以及类金融机构的经营范围和金融监管之间的关系;第三,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在金融监管权力分配和金融资源配置方面的关系。1998年以来的监管体制改革遵循以下基本逻辑:

(一)中央统筹领导

基于我国特殊的中央集权治理体系,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与推进均由中央层面统筹协调。一是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现中国共产党中央财经委员会)自1980年成立以来,一直作为党中央领导经济工作的议事机构,2013年以来更是成为受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委托进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政策决策的机构。二是1997年起,为保证宏观金融政策的稳定性与改革的持续性而召开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这两项重大工作机制安排,是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具有系统性与持续性的基础,决定了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变迁的方向与重点;这两项会议也因其对监管体制改革的重要影响力与推动力,成为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重要主体。例如,2017年以来,历次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均重点提出防控金融风险,加快建立监管协调机制,弥补监管体制短板与漏洞,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1997年起,我国重大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举措皆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决定,包括1997年成立保监会、2002年成立银监会与国有银行改革领导小组、2007年完善金融监管体制。

(二)保持货币政策独立性

自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工商银行分设至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中国人民银行货

币政策主要依托两大计划:现金计划和信贷计划,金融监管则主要立足于专业银行(国有商

业银行的前身)、农村信用社和城市信用社对上述两大计划的执行,由此形成地方政府逼银

行贷款、地方和银行共同逼人民银行调整两个计划,最终形成多次恶性通货膨胀的局面(1988年的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为18.5%、1994年CPI为24.1%)[1]。其本质是预算软约束制

度下“投资靠财政——财政向银行透支——银行信贷倒逼货币发行——通货膨胀”的行为模

式和宏观后果,即所谓的“同步振荡”。以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为诱因,投资膨胀形成严

重的产能过剩最终造成沉重的银行业不良资产。因此,通过改革中央银行体制,确保货币政

策独立性以解决通货膨胀和银行业安全性问题是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主要逻辑之一。

(三)动态化监管

从20世纪80年代至1993年,我国实行的是事实上的金融业综合经营综合监管模式。

除保险业相对独立外,银行开办信托投资公司,银行和信托投资公司开办证券公司和证券营

业部,信托公司又开办银行业务;形成了银行、信托和证券经营机构业务交叉经营的局面,

并由此导致巨额不良资产。为解决上述问题,自1993年的《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至2003年中国银监会的成立,“一行三会”分业监管体制正式确立,严格限制金融业

的综合经营。至今,分业监管已不适合日趋深化的综合经营态势,新一轮监管体制改革正在

上演。由此可知,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是基于当下经济环境和金融市场特定阶段的需要而动

态演变的,演变时间较长且过程平稳,同时每一次体制变迁都由政府法令或法律引入和实行,属于渐变式强制性体制变迁。这种动态的、系统的、由上而下的监管体制,正是金融改革顺

利推进的重要保障和前提。

(四)监管事权集中

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事权划分是当前监管体制最终成型的一个重要立足点。以20世纪

80年代各地为解决返城知识青年而兴办集体工商企业开始,城市信用社、地方信托投资公司

数量激增;为解决农村集体企业资金问题,农村合作基金会等机构遍布乡镇;农村信用社实

际上脱离农业银行接受县政府管理;各地级市都设立了融资中心办拆借。随之而来的问题是

各地金融“三乱”(乱办金融机构、乱办金融业务、乱集资)层出不穷,各类型金融组织经

营严重亏损,挤兑风潮在一些区域(广东、海南、浙江等地)不断出现,因而催生了1998

年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该委员会的成立意味着我国的金融监管事权已基本上归中央政

府所有,省级政府部门只对农村信用社一类机构进行管理,地市以下级别的政府部门基本没

有金融监管事权。

(五)强化宏观审慎监管

现行监管制度下简单实行混业监管并不能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关键还是要强化宏观审慎管理,建立货币政策与审慎监管相协调,高效、专业、有力有效的现代化金融管理体制,加强统筹协调,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具体而言,一是强化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建设由金稳委牵头,包括政策主体、政策目标、政策工具、传导机制各要素,决策、执行和评估各环节的完整有效的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完善逆周期、跨市场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早期识别预警、事中监测控制和事后救助处置等机制。统筹监管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和金融控股公司,统筹监管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统筹负责金融业综合统计,依托支付系统和各类基础设施构建实时监管体系。二是强化功能监管和综合监管,实现风险监管全覆盖。突出功能监管,统一法律功能属性相同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监管规则和监管标准,减少监管套利。强化综合监管,完善跨市场金融活动的杠杆率等审慎监管规则,落实穿透式监管原则。实施全覆盖监管,构建针对线上、线下各类金融活动,包括持牌、非持牌融资活动的全面监管体系,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加强行为监管,建立激励相容、有力有效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维护金融市场竞争秩序。

(六)国际经验权衡比较和与时俱进

基于我国金融宏观调控体系、金融市场体系、金融机构体系和金融监管体系发展从属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建设的大框架内,金融体制改革的基本方法论是向具有发达金融体系的成熟市场经济体学习借鉴。因而在过去27年间,两次大的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以及当前正在进行的改革均立足于对国际经验的权衡比较,结合中国实际确立监管模式。货币政策独立性、一行三会、分业监管、中央地方事权划分、机构监管向行为监管和功能监管的转变等重大监管原则的确立是在分析美国分业经营、德国全能银行、英国“准双峰监管”、日本主银行制度、欧洲中央银行等一系列体制机制演变、成型的基础上研究实施的。

二、新一轮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原则

结合上述改革的逻辑路径,当前改革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加强金融调控主体性和有效性,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在我国银行业为主的金融结构下,在货币政策从数量型调控为主转向价格型调控为主背景下,通过改革建立健全货币政策和审慎管理协调一致的体制机制,加强和改善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监管,总体上管住货币闸门,消除系统性风险产生的根源。

二是有效识别、防控和应对系统性金融风险,加强宏观审慎管理。统筹监管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和金融控股公司,统筹监管重要金融基础施,统筹负责金融业综合统计,提高宏观审慎政策执行和监管的有效性,建立及时有效的系统性风险识别、控制和处置制度,锥护经济金融整体稳定。

三是顺应金融业综合化发展趋势,全面实施综合监管和功能监管,落实穿透式监管原则。金融监管理念从机构监管转向功能管与机构监管并重,统一相同功能金融产品和相同业务属

性金融服务的行为规则和监管标准,减少监管套利,避免监管真空,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

实现风险监管全覆盖。

四是建立权责对称的日常监管与危机救助机制。使机构监管职能与最后贷款人(金融稳定)职能协调一致,日常监管和危机救助在统一“成本——收益”核算下尽可能一体化,从

而建立监管与救助统一、长期目标与短期利益协调的金融管理体制。

五是妥善处理风险监管与创新发展二元目标的关系。在部分二者矛盾冲突集中尖锐的领域,如资本市场监管、保险资管监管、地方金融监管等,按照风险监管职能和创新发展职能

彼此分离的原则重塑金融监管者激励约束格局,尽量减少二元目标冲突的风险隐患。

六是尽量减少改革过程的潜在成本。按照改革成本最小化原则,尽量减少改革过程中由

于机构、职能和人员调整可能导致的摩擦成本,实现新旧体制的平稳过渡,有效控制改革过

程本身可能造成的新风险。

三、中国构建金融宏观审慎监管框架的路径选择

无论什么样的监管框架,都需要面对当前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核心问题:一是缺乏与中

国金融体系运行实际相适应的、被广泛接受的金融风险管理理念和管理框架的理论体系;二

是协调问题,包括货币政策、宏观审慎和微观审慎之间的协调,也包括不同监管部门之间的

协调问题;三是如何提高金融监管实施效率问题。下一步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均应重点围绕这

三个问题发力。

(一)重塑金融监管理念

首先,金融发展理念包括价值观和技术两个层面。在价值观层面,要扭转“唯有政府直

接掌控金融资源才会带来利益最大化”的旧意识,树立“只有建设高效的金融体系才能带来

最大国家利益,而政府只有放手让市场机制发挥作用才能真正提升金融效率”的新理念。在

技术层面,要改变过去几十年来以数量增长(如资产规模、金融机构的数量和种类等)来衡

量金融改革和发展的成效并以此为政策导向的做法,将金融发展质量的提升(如金融机构的

国际竞争力、金融商品的定价权、国际金融市场规则的话语权等)作为今后的政策取向,以

充分发挥金融市场机制为目标,以是否建立起一套有广度、深度、弹性、创造力的金融市场

体系为评判标准,下决心调整政府的管理方式。

其次,要处理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金融风险的关系。在我国金融发展过程中,既存

在盲目发展而不顾风险的现象,也存在为了稳定而一味规避风险、害怕风险暴露的倾向(导

致隐性担保普遍存在)。显然,这两种现象都会破坏市场规律,影响金融监管效率。如果将

金融稳定理解为不出现风险事件,并动用行政力量避免风险暴露,用公共资源为金融机构的

经营失误买单,势必会对金融市场的竞争机制带来极大扭曲。有鉴于此,今后恐怕要从“守

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的防守型思维,转向“用小震释放应力、主动化

解风险,防止出现大震”的进取型思维,通过加快结构调整、促进金融机构优胜劣汰等措施,积极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最后,调整政府行为模式需要改变目前金融管理部门管得过多过细、过严的“父爱式”

做法,将自上而下“管”金融机构和“管”市场的行政官员心态,转变为尊重市场和金融家

的合作式心态。加强决策前与市场的沟通,提高监管的专业能力。切实下放行政权力,简化

办事程序,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将本应属于金融机构自身权限内的管理权还给金融机构,降

低金融机构因行政管制而带来的成本。

(二)构建监管信息共享机制

一是所有非现场监管信息全部分层级共享。建立集中的、基于金融机构内部业务和管理

信息系统的、联网的、自动的、常规信息采集和报送系统;信息在央行和金融监管部门之间

共享,但采取分层查阅和处理权限的办法确保信息安全和保密问题。二是提高现场监管的信

息共享。对于现场检查,分为常规性现场检查和非常规性现场检查。除了事前约定的事项

(如需要宏观审慎监管介人),由央行和金融监管部门共同开展现场检查外,常规性现场检

查主要由金融监管部门开展。常规性现场检查的结果,按照一定的密级在央行和监管部门内

共享。

(三)划分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职能

首先,要进一步明确地方金融监管的法律依据和职责范围。可从国家或省级层面,出台

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地方金融监管的监管机构、监管对象、监管职责、法律责

任等相关内容,对地方金融监管局的权责进行规范化和制度化。

其次,要加快推进地方金融业务统一管理。过于分散的金融监管,特别是将金融监管交

由非金融主管部门,导致金融监管边缘化,服从于主管部门主导业务的发展。

(四)加强市场行为监管,落实金融消费者保护

金融消费者是金融市场的关键主体,没有金融消费者的参与金融市场便无从发展。同时在交易过程中,金融消费者也最容易因信息不透明、市场操纵、欺诈等活动而成为牺牲品,因此需要一国的金融立法和监管体系做出更具针对性和倾斜性的保护安排。建议在完善金融监管体制的过程中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可考虑将央行及两个监管部门分别设立的中小投资者和消费者保护机构独立出来,统一设立中小投资者和消费者保护局,专门从事中小投资者的教育和消费者保护事宜。

参考文献

[1]John C. Coffee,. SYSTEMIC RISK AFTER DODD-FRANK: CONTINGENT CAPITAL AND THE NEED FOR REGULATORY STRATEGIES BEYOND OVERSIGHT[J]. Columbia Law Review, 2011, 111(4) : 795-847.

[2]胡继晔,董亚威.基于央地博弈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完善[J].宏观经济研

究,2021,No.268(03):25-38+84.

[3]黄辉.中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逻辑与路径:国际经验与本土选择[J].法学

家,2019,No.174(03):124-137+194-195.

[4]黎四奇.对后危机时代金融监管体制创新的检讨与反思:分立与统一的视角[J].现代法学,2013,35(05):76-87.

[5]吴旭.欧美金融监管体制变迁及其启示[J].银行家,2017,No.183(01):83-85.

[⃰]

侯昱薇(1990-),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市情所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金融监管、绿色金融。

[1]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路径和难点分析

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路径和难点分析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金融体系也成为了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长期以来,中国的金融体制一直存在着很多问题,如区域不平衡、账目严重不透明、底层金融服务能力不足等等。为了推动金融体制的改革,中国政府也在加紧进行多项改革措施。本文将就中国金融体制的改革路径和难点进行分析。 一、改革路径 1.放开金融市场 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在推进金融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政府需 要放开金融市场手淫,让市场的力量发挥更大作用。同时,政府还需要完善对金融市场的监管制度,保证市场的有序运作。 2.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 利率市场化改革是金融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一环。在过去的几年里,中国已经逐 步推进了利率市场化改革,取消了存款利率和贷款利率的下限,推动市场对利率的合理定价。未来,中国需要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建立完善的利率市场,让市场对利率的形成起到主导作用。 3.推进汇率市场化改革 汇率市场化改革同样也是当前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现在,中国正在逐步 推进人民币汇率的市场化改革,让市场参与人民币汇率的形成。未来,中国需要在汇率市场化改革中更加积极,建立开放、透明、有序的汇率市场。 4.创新金融产品

金融产品的创新将会成为未来金融体制变革的重要推动力。当前,政府需要加 大对金融产品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各类金融组织进行金融产品的创新,提升产品的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二、改革难点 1. 公司财务和账目的透明度 中国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中必须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是财务账目透明度。在国 有企业领域,财务账目是封闭的,这给金融改革带来了很大的难点。 2. 区域不平衡 中国的金融体制改革必须要解决一个严重的问题,区域之间不平衡的问题。在 中国的东部发达地区,金融服务已经相对成熟,金融机构数量也比较充足。但是,在中西部及其他地区,金融服务还不够完善,金融服务链条存在断层和短板,需要通过改革加强。 3. 底层金融服务能力不足 底层金融服务能力的不足也是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难点之一。中国的底层 金融服务几乎被国有大行所占据,但是现有的金融服务模式仍然存在不足。政府需要出台相应政策,通过培训、鼓励金融科技等多种手段,提高底层金融服务的能力,扩大金融服务的领域。 四、结论 中国的金融体制改革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任务,需要政府和社会各方力量的共 同参与。在未来的改革中,政府应该在放开市场、加强监管等方面做到精准施策,同时加强金融科技创新、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作出必要的调整。只有这样,才能够顺利实现金融体制的改革,推动中国金融的可持续发展。

中国金融体系改革的问题与对策

中国金融体系改革的问题与对策中国金融体系改革是一个重要且复杂的议题。近年来,中国不断加大对金融改革的力度,但在实践中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本文将探讨中国金融体系改革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金融监管的挑战 中国金融体系的改革面临着金融监管的挑战。传统的金融监管模式已经无法适应新形势下金融市场的发展需求。监管手段的滞后性、监管能力的不足以及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问题,都制约着金融体系改革的进展。 为了应对这一问题,应加强金融监管体系的建设。一方面,要加强监管政策的研究与制定,及时跟踪金融市场的变化,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精确性。另一方面,要优化监管部门的体系架构,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提高金融监管的整体效能。 二、金融创新与风险防范的平衡 金融创新是推动金融体系改革的重要动力,但同时也伴随着风险的加大。近年来,中国金融市场出现了一些金融创新带来的风险事件,如P2P网络借贷平台的风险爆发,暴露出监管不完善和风险防范不力的问题。 在金融创新与风险防范之间,需要寻找平衡点。一方面,要鼓励金融创新,为金融机构提供更多的创新空间和支持政策,推动金融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另一方面,要加强风险监测与防范机制,加大对新

型金融业务和金融产品的审慎监管力度,提高金融市场的风险抵御能力。 三、金融机构改革的路径选择 金融机构改革是中国金融体系改革的重要内容。目前,中国金融体 系中的国有银行和非国有银行之间存在着不平衡和不充分的竞争状况,制约了金融服务的优质化和效率化。此外,金融机构在改革中也面临 转型困难、治理结构不完善等问题。 为了推进金融机构改革,应采取不同的路径选择。一方面,要加强 国有银行改革,深化股权分置改革,引入战略投资者,推动国有银行 的治理结构和经营机制改革。另一方面,要促进非国有银行的发展, 打破行政区划壁垒,放宽市场准入,提高市场竞争程度,优化金融机 构的资源配置效率。 四、资本市场改革与实体经济的协同发展 金融体系改革不能仅仅局限于金融机构的改革,还需要加强对资本 市场的改革。中国的资本市场仍存在着信息不对称、投资者保护不完善、市场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制约了资本市场的发展和服务实体经济 的能力。 为了推动资本市场改革,应加强对市场机制的建设。一方面,要加 强信息披露制度建设,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减少信息不对称,增 强投资者的信心。另一方面,要完善监管制度,加强投资者保护,提 高市场的公平公正性,促进资本市场与实体经济的协同发展。

中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逻辑与路径研究

中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逻辑与路径研 究 摘要:中国金融监管体制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历经多次改革,逐步形成了以“一行两会”为主导的审慎监管框架。在维护金融稳定、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中国金融监管体制在新发展阶段也面临着自身的改革需求。在这一过程中,要坚持理念改革,明确货币政策、宏观审慎和微观审慎的边界,构建监管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划分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职能,落实金融消费者保护,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关键词:金融监管;改革;宏观审慎 一、中国历次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内在逻辑 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历次改革实际上着力解决三个根本性问题:第一,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实施的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之间的关系;第二,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以及类金融机构的经营范围和金融监管之间的关系;第三,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在金融监管权力分配和金融资源配置方面的关系。1998年以来的监管体制改革遵循以下基本逻辑: (一)中央统筹领导 基于我国特殊的中央集权治理体系,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与推进均由中央层面统筹协调。一是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现中国共产党中央财经委员会)自1980年成立以来,一直作为党中央领导经济工作的议事机构,2013年以来更是成为受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委托进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政策决策的机构。二是1997年起,为保证宏观金融政策的稳定性与改革的持续性而召开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这两项重大工作机制安排,是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具有系统性与持续性的基础,决定了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变迁的方向与重点;这两项会议也因其对监管体制改革的重要影响力与推动力,成为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重要主体。例如,2017年以来,历次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均重点提出防控金融风险,加快建立监管协调机制,弥补监管体制短板与漏洞,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1997年起,我国重大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举措皆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决定,包括1997年成立保监会、2002年成立银监会与国有银行改革领导小组、2007年完善金融监管体制。 (二)保持货币政策独立性

我国金融监管机构改革的发展路径

我国金融监管机构改革的发展路径 近年来,我国金融市场经历了快速发展和不断创新。然而,随着风险的不断积累和暴露,金融监管机构改革势在必行。本文将探讨我国金融监管机构改革的发展路径。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我国金融监管机构的现状。目前,我国的金融监管机构主要包括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这些机构在维护金融稳定、规范金融市场、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由于金融市场的多元化和复杂性,现有的监管体系面临一些问题,如监管职能交叉重叠、资源利用不够高效等。 针对这些问题,我国金融监管机构改革正在逐步推进。首先,值得关注的是中国人民银行的角色调整。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在金融监管领域的定位逐渐发生变化,从传统的货币政策执行者转变为金融稳定和金融监管的主管机构。这一角色调整使得中国人民银行在金融监管方面的权力得到了明确,有利于提升其决策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其次,我国正在推进金融监管机构的整合。过去,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独立的监管机构,分别负责银行和保险、证券市场的监管工作。然而,随着金融市场的融合发展,金融产品和金融机构的边界变得模糊不清。因此,整合监管机构能够避免监管职能的重叠,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协同性。 此外,我国还在推进金融监管法律框架的完善。目前,我国的金融监管法规比较分散,各监管机构的权限和责任边界也不够清晰。因此,修改和完善金融监管法律法规,明确各监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是改革的重要步骤。只有建立健全的法律框架,才能为金融监管提供更好的制度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我国金融监管机构改革的过程中也面临一些挑战和困难。首先,监管职能的整合需要解决权力下放和分割的问题。如果整合不当,可能会导致监管职能不协调、职责不清晰等问题。其次,改革过程中需要解决监管体系内部的利益冲突和协调问题。各监管机构之间可能存在着资源竞争和利益角逐,需要通过协调和合作来实现监管职能的整合。 综上所述,我国金融监管机构改革的发展路径是多方面的,并且面临一些挑战。通过角色调整、整合机构和完善法律框架等措施,我们可以逐步建立一个高效、协调、权威的金融监管体系,以应对金融市场的风险和挑战。这对于保护金融市场的稳定、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及促进金融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全球金融治理的改革方向与路径

全球金融治理的改革方向与路径在全球化的今天,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发展愈发引起各国的高度关注。然而,由于全球金融体系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如何实现全球金融治理 的有效改革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本文旨在探讨全球金融治理 的改革方向与路径,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改革方向 1. 提升全球金融治理机构的代表性和权威性 全球金融治理的第一步是提升相关机构的代表性和权威性。目前, 国际金融机构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世界银行等对于新兴市场国家的代表性较弱,议决权主要集中在发达国家手中。应当通过改革 现有机构的组织结构和权力分配,增加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 议决权,使其在全球金融治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2. 强化全球金融监管的有效性 全球金融监管的有效性是保障金融系统稳定的关键。当前,金融监 管存在跨国合作不足、协调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应加强跨国监管机构 的合作和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增强对全球金融风险的监测和预 警能力。同时,加强对金融市场主体的监管,防范金融危机的发生, 保护全球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安全。 3. 推进全球金融体系的开放与包容

当前,全球金融体系的开放与包容性不足,导致一些国家和地区的 金融资源分配不均。应当通过改革金融体系的规则和机制,加强金融 流动性的开放与自由化,增加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的融资渠道,促进全球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 二、改革路径 1. 加强国际间的协调与合作 全球金融治理改革的路径之一是加强国际间的协调与合作。各国应 加强对话、沟通与协商,推动国际金融秩序的改革。可以通过举办全 球经济论坛、国际金融高峰论坛等形式,搭建国际间的交流平台,促 进各方在金融治理改革方面达成共识。 2. 推动多边贸易体制的完善 全球金融治理与全球贸易体制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推动多边贸 易体制的完善也是改革全球金融治理的重要路径之一。各国应加强对 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支持,推进贸易自由化,降低贸易壁垒,为 全球金融治理改革提供良好的环境。 3. 鼓励金融科技创新 金融科技的发展为全球金融治理的改革带来新的路径。通过鼓励金 融科技创新,可以提高金融体系的效率和稳定性,降低金融治理的成本。各国应加大对金融科技的投入和支持,在合规监管的前提下,促 进金融科技的应用和发展。 4. 加强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的参与与发言权

我国金融改革的逻辑及主要途径分析

我国金融改革的逻辑及主要途径分析

一金融改革的逻辑——市场化 资金是经济发展的血液,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在当前市场经济走向更加深化复杂的大背景下,金融作为调节宏观经济的主要杠杆和引导资金流向的指挥棒,其作用和价值更加凸显。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一国金融竞争力如何,直接决定该国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进而决定该国的整体经济实力和收入水平。 我国金融体系的发展变化与我国经济形势的发展和改革进程密切相关。改革开放以前,我国金融体制表现为“大一统”,人民银行承担起包括信贷中心、现金中心、结算中心、货币供应和监督等在内的几乎所有主要的金融职能,虽然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有效地维持了我国金融的稳定,但金融职能的过度集中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金融体系运行的效率。改革开放以来,我们进行了一系列的金融改革,主要遵循了以市场为取向的、渐进化的改革逻辑。在此过程中,以一行三会为主体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由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组成的金融机构组织体系,由证券交易所、银行间债券市场、期货交易所等构成的金融市场体系初步建立起来,我国金融体系从过去高度集中的调控体系逐渐转变为市场化调控方式,金融体系配置资源的效率有了巨大提升。 改革开放以来金融改革的主要经验在于市场化程度的加深带来资源配置效率的提升,而效率提升所带来的快速发展能够将经济在不同阶段所积累的风险较好地化解。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尚待化解,来自全球经济放缓的风险也尚未得到缓解,如何提升自身经济运行的效率成为经济长期健康运行的关键,新一轮金融改革的迫切性不断提升。 对于新一轮金融改革,继续坚持市场化方向有三个主要出发点: (一)以市场化原则促进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和经济转型升级 从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来看,我国经济快速增长与供给充分、价格低廉的生产要素结构密不可分,这表现在:人口红利效应充分释放,劳动力人口快速增加,城镇化进程下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至城市,土地、资源等生产要素价格低廉,资源、环境约束不强烈等。在此背景下,我国金融体系改革发展的出发点是适应劳动力、土地等要素较为充裕的禀赋,重点强调金融体系动员资金的功能。利率、汇率等资金价格的管制、能够迅速动员储蓄集中力量“办大事”的间接融资体系等总体上适应了前一阶段经济增长的要求。 但近年来我国生产要素结构正发生深刻的变化:劳动力人口总量已经开始见顶回落,土地、

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与发展

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与发展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崛起和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中国金融监管体 系也在不断进行改革与发展。金融监管的重要性在于维护金融市场稳 定和保护投资者利益,因此中国政府高度重视金融监管的改革和完善。 一、背景和现状 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始于上世纪80年代,从简单的部门监 管向系统化、规范化的监管转变。当前的中国金融监管体系主要由四 个部门组成,分别是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 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改革目标和措施 1. 建立统一的金融监管部门 为了破解中国金融监管体系中存在的监管缺陷和监管机构之间 的职责不清问题,中国决定建立一个统一的金融监管委员会。该委员 会将负责对整个金融市场进行综合监管,解决不同监管机构之间的协 调问题。 2. 增强监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为了避免监管机构受到政治干预或利益驱动,中国加强了金融 监管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监管机构的领导人由专业人士担任,具 备丰富的金融知识和经验。此外,监管机构的决策过程透明,接受社 会监督,确保监管措施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3. 强化风险监测和防范 金融风险是金融监管的核心任务之一。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强调加强对系统性风险和潜在风险的监测和防范。通过建立风险监控系统和风险评估指标,及时发现和应对金融市场中的各种风险。 4. 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 为了加强金融监管的有效性和合规性,中国通过修订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完善金融监管体系的运行机制。同时,加强金融监管人员的培训和监管技术的引进,提高监管能力和效率。 三、成效和挑战 1. 成效 中国的金融监管体系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改革后的金融监管体系能够更好地监管金融市场,保护投资者利益。金融市场的风险管理和防范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金融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2. 挑战 不可忽视的是,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还面临一些挑战。首先,由于金融创新和金融市场的复杂性,监管任务十分繁重。其次,金融监管体系在制度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监管制度与市场需求之间的矛盾仍然存在。 四、未来展望

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演变与改革

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演变与改革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体系的稳定与可持续发展成为国家 发展的关键因素。金融监管体系作为保障金融市场安全运行的重要保障,也在不断演变与改革中。本文将探讨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演变历 程以及相关的改革举措。 一、传统金融监管体系的建立 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历史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初,当时建立 了由国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联社等构成的社会主义金融 体系。这一体系主要通过国有控股的金融机构来实施监管,具有高度 集中、独立性不足的特点。然而,在实践中,这种体系面临着监管能 力不足、发展倾斜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改革与完善。 二、金融改革与市场化进程中的监管体系演变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中国金融体系逐渐实现市场化转型,监 管体系也经历了一系列的演变。1990年代初期,中国引入了“中央银行 与事业单位分开”的制度安排,规范了金融机构的组织结构与职责划分。此后,中国建立了现代金融体系,并成立了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CBRC)等监管机构,实现了监管体系的专业化与独立性。 三、金融监管改革的推进与挑战 中国金融监管改革在稳定金融市场、促进金融创新和防范金融风险 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面临一些挑战。首先,由于金融产业 的复杂性,监管难度不断增加,需要推动监管科技的创新与应用。其

次,金融监管机构的职责定位不明确,导致监管体系中的权力和责任 分散。此外,金融市场的跨界经营问题也给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 在应对这些挑战的过程中,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也在不断推进。首先,推动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实现监管的统一与高效。其次,通过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提升金融监管的规范性与透明度。此外,加强对金融创新的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也是金融监管改革的 重要方向。 四、总结 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演变与改革是与金融体系发展相适应的重要环节。随着中国金融市场的日益开放与国际化的趋势,金融监管的重要 性日益凸显。在不断应对新的挑战与变化的过程中,中国金融监管体 系将继续进行改革与创新,以更好地服务于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

我国金融科技监管现状及完善路径研究

我国金融科技监管现状及完善路径研究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和金融行业的深度融合,金融科技(FinTech)已成为我国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科技的出现为金融机构提供了更多的创新产品和服务,也为客户提供了更便捷、高效的金融体验。由于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和所涉及的领域广泛,金融科技监管面临着新的挑战和难题。本文将就我国金融科技监管的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完善路径,以应对金融科技监管的新形势和新挑战。 一、我国金融科技监管现状 1. 市场监管与监管真空 在我国,金融科技监管涉及到多个部门,包括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每个部门都有不同的监管职责。由于金融科技的多样化和复杂化,导致在一些新兴领域和新型业务上,监管职责不清晰,监管互相之间存在监管真空。这就为金融科技领域的乱象提供了滋生的土壤,使得金融科技监管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2. 科技水平与监管手段不匹配 金融科技涉及到的技术领域广泛,包括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而我国的监管部门在相关技术方面的能力和水平与金融科技的发展速度不匹配。这就导致了监管部门监管工具的匮乏,无法对金融科技领域的新业务和新产品进行有效监管。 3. 监管体制改革的需求 随着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监管体制的改革迫在眉睫。当前我国金融科技监管面临的问题主要有两方面,一是监管职责和权限划分不明确,二是监管技术手段和手段不足。监管体制改革势在必行,需要重新调整监管职责和权限,加强监管力量和技术水平,并形成统一的金融科技监管框架。 1. 加强监管协调和合作 为了解决监管真空的问题,各监管部门之间应当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金融科技监管协作机制,共同应对金融科技发展带来的挑战。 2. 强化监管技术和人才建设 监管部门应当加大对金融科技监管技术的研发和投入,提升监管技术水平。加强金融科技监管人才队伍的建设,引入更多的金融科技专业人才,提高监管人员的科技素养和技术水平。 3. 推动监管科技应用

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研究

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研究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金融风险的不断增加,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成为了必然的趋势。本文将从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背景、目的、内容、实施的效果等方面进行论述,帮助读者更深入地了解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情况。 一、背景 我国金融市场在过去几十年的快速发展中,也面临着诸多的困境和挑战,如金融风险不断攀升、金融市场失衡、行业监管不灵活等问题。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不完善和不适应金融市场的需求,从而导致金融市场的风险和不稳定性不断加剧,严重影响了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保障金融市场的平稳运行,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得以推进。 二、目的 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主要目的在于提高金融监管的效果、保障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具体而言,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目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1.完善金融监管的法律体系和制度机制,提高金融监管的科学性和灵活性。 2.加强金融监管的力度,增强监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3.优化金融监管结构,适度减轻金融机构的行政负担,提高金融机构的运行效率。 4.加强金融监管的智能化建设,提高金融监管的响应速度和效率。 三、内容 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从机构层面和制度层面两个方面展开。 1.机构层面的改革 金融监管机构是我国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金融市场的监管和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在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中,对金融监管机构也进行了调整和改进。 (1)设立银行保险监管机构 为更好地加强银行和保险业的监管,2018年3月,我国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宣布,将原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保监会合并为新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这一举措的实施,加强了银行和保险业的监管力度,实现了统一监管的运作机制。 (2)建立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

金融功能视角下的金融体制改革逻辑

金融功能视角下的金融体制改革逻辑 金融体制改革是指对金融市场、金融机构以及金融监管体制等进行改革,以提升金融 系统的效率、稳定性和包容性。从金融功能视角来看,金融体制改革的逻辑包括以下几个 方面。 金融体制改革要与经济发展需求相适应。金融功能的本质是为了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因此金融体制改革应当以经济发展需求为导向。随着经济的转型升级,金融体制应当适应 新的需求,如从传统的信贷为主转向更加多元化的融资方式,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 力和效率。 金融体制改革要注重提升金融机构的服务效率和质量。金融机构是金融体系的核心组 成部分,其服务效率和质量直接影响到金融体系的运行效率和金融资源配置的效果。金融 体制改革可通过创新金融机构的组织形式、优化其业务流程和提升其信息技术水平来提高 金融机构的服务效率,如引入金融科技发展普惠金融,优化金融机构的监管框架,提高资 产负债管理水平等。 金融体制改革要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提高市场资源配置的效率。金融市场是金融体系 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金融市场可以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风险的分散。金融体制改革应 当加快发展金融市场,包括股票市场、债券市场、衍生品市场等,提高市场的公平性、透 明度和流动性,减少信息不对称问题,增强市场的资源配置效果。 第四,金融体制改革要建立健全金融监管体系,保持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金融监管 是金融体系的重要保障,其目标是保护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金融 体制改革应当加强金融监管的制度建设,包括监管主体、监管方式、监管内容等方面的改革,形成合理、有效的金融监管体系,提升金融市场的风险防控能力。 金融体制改革要加强对金融创新的支持和监管。金融创新是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动力,通过金融创新可以推动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创造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金融体制改革应 当积极推动金融创新,同时加强对金融创新的监管,防范金融风险的发生。 金融体制改革的逻辑是建立在金融功能的基础上的,通过提升金融机构的服务效率和 质量、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建立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加强对金融创新的支持和监管等方面 的改革,提升金融体系的效率、稳定性和包容性,为经济发展提供更加良好的金融支持。

中国金融体系改革与管理研究

中国金融体系改革与管理研究第一章:引言 中国金融体系的发展历程是全球范围内非常值得关注的一个议题。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金融体系已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然 而其持续的发展和改革中也显露出一些问题。2017年6月,国务 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对外公布了《关于全面深化金融改革的指 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进一步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推进金融 机构、市场和产品创新、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实施金融 监管沙盒试验等重要举措,明确我国金融开放的方向和路径。因此,本文旨在深入探讨中国金融体系改革与管理相关的研究现状 和未来发展方向,以期对中国金融体系的后续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第二章:中国金融体系改革的历程 2.1 第一阶段:金融体制改革初期(1978年至1985年) 1978年,中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政策。随着改革的推进,金融 体系的改革也开始逐步展开。在这一阶段,中国主要通过建立和 完善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等金融机构来促进金融市场的发展。 2.2 第二阶段: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1985年至1990年) 1985年,党中央和国务院开始逐步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在这个 时期,中国的金融市场得到了进一步地完善和发展。1985年闵行

试点,实行“一五”计划以来的最大幅度金融改革。商业银行得到了激励和发展,人民银行也进行了新一轮改革。 2.3 第三阶段:深化金融体制和市场改革(1991年至2005年) 1990年代初期,中国开始了深化金融体制和市场改革的进程。当时,中国经济的增长速度越来越快,金融市场也越来越复杂。因此,为了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当时的中国政府开始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如股权分置改革、设立创业板、实现人民币汇率市场化等。 2.4 第四阶段:金融监管体系建设和改革(2006年至今) 2006年,中国金融监管体制进行了重大的改革,建立了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三大监管机构,加强了对金融市场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章:中国金融体系改革的现状和困境 3.1 金融服务质量、服务范围和服务费用问题 目前,中国的金融服务领域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金融服务质量的提高需要加强金融机构的内部管控和风险管理机制,另一方面,金融机构需要更好地去适应各类客户的需求,不断完善自身服务范围。

中国金融监管制度改革与发展

中国金融监管制度改革与发展 一、引言 中国金融监管制度改革是中国金融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增长和金融创新的不断推进,中国金融监管也需要不断改革和优化。本文将从改革动因、改革方向、改革成效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二、改革动因 中国金融监管制度改革的动因主要来自于以下几个方面: 1.金融创新带来的监管挑战。随着科技的发展和金融手段的创新,金融业务形态越来越复杂,监管难度也随之增加。过去的金融监管体系已经不能满足当前金融创新的监管需求。 2.金融风险的出现。近年来,我国金融风险时有发生,金融风险管理成为了当前金融监管面临的重要问题。现行的金融监管制度需要进行改革以完善其风险管理体系。 3.国际金融监管趋势。随着全球化的进程不断推进,国际金融监管也在不断加强。中国需要与国际接轨,打破监管壁垒,更好地适应全球化的进程。 以上几点都促使了中国金融监管制度需要进行改革,以更好地适应中国经济和金融业的发展。

三、改革方向 中国金融监管制度改革的核心是部门间的协同和监管科技的应用。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向: 1.强化行业监管。当前,我国金融业务形态越来越复杂,监管难度也越来越大,要想加强金融监管,就需要强化行业监管。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合作,形成协同监管,避免监管信息孤岛,从而提高监管效能。 2.完善风险防范机制。金融业务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是金融监管制度改革的重要方向。 3.深入推进金融监管科技的应用。金融监管科技发展已成为当前金融监管的热点话题。中国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技术创新,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对行业进行监管,提高金融监管效率。 上述方向是中国金融监管制度改革的核心方向,也是未来金融监管制度发展的重点,需要各级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共同努力推进。 四、改革成效 目前,中国金融监管制度改革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我国金融科技监管现状及完善路径研究

我国金融科技监管现状及完善路径研究 近年来,我国金融科技行业迅猛发展,不仅在支付、借贷、投资等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也向全球展示了中国金融科技的实力。随着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一系列监管问题和风险。探讨我国金融科技监管的现状及完善路径,对于保护金融体系的稳定,维护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金融科技监管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监管体制不完善。目前,我国金融科技监管主要由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多个部门共同参与,导致监管职责不明确、重叠和缺失,监管效果不佳。一些金融科技公司以互联网公司的身份运营,而互联网公司的监管主体是工信部、公安部等,导致监管的分散和不协调。 监管技术不足。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使得监管机构难以跟上创新科技的步伐,缺乏对新技术的深入理解和应对方案。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带来了数据隐私、信息安全等方面的风险,而监管机构对于这些技术的监管能力较弱。 监管政策滞后。由于金融科技的迅猛发展,现有的监管政策无法适应新技术和新业态的发展需求。一方面,一些旧有的法律法规无法对新兴风险和问题进行精细化管控;监管政策的断片化和不协调也使得监管难度加大。 第四,监管手段缺乏灵活性。由于传统金融监管的刚性和固化特点,难以满足金融科技行业快速变化的监管需求。监管机构应当探索采用更加灵活和开放的监管方式,例如逐步引入监管科技,建立监管沙盒等,以便更好地应对金融科技的发展。 要加强监管合作和统一监管标准。通过加强监管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监管间联动的合力,避免监管职责重叠和监管真空。要加强国际合作,借鉴国外先进的监管经验,推动国际金融科技监管的合作和规范。 要完善监管技术手段。加大对监管科技的研发和应用,提高监管机构对新兴技术的认知和应对能力。建立金融科技风险防控系统,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实现对金融科技的全面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和应对风险。 要创新监管方式和运用监管沙盒。监管机构可以创新监管方式,加大对金融科技公司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日常监管和事中监管。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设立监管沙盒,提供对金融科技创新项目的宽松监管环境,推动金融科技的合规发展。 要加强监管政策协调和创新。及时修订完善金融科技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更加精细化和针对性的监管政策,以应对金融科技的新风险和新问题。要加强与科技公司和行业协会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建立健全金融科技行业的自律机制。

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研究

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研究 金融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监管体制的完善和创新是金融业健康发展的基础。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业的迅速发展和国际金融市场的变化,我国金融监管体制面临着诸多挑战和变革。为此,我国推行了一系列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旨在提升金融监管的效能和能力,并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金融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对于保障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但在我国,长期以来的金融监管体制存在着一些制度性不足和缺陷。首先,监管主体不完整,金融监管职责分散在多个机构之中。其次,监管水平较低,监管职能不够明确,监管手段和技术水平不足。再者,金融市场发展不均衡,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标准和监管制度也存在着差异。这些问题给我国金融监管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为解决上述问题,我国推行了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改革的目标是通过优化金融监管职能和机构设置,提升金融监管水平和效率,加强金融市场风险防范和监测能力,促进金融稳健发展。 二、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1、监管部门及职责的调整 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主要涉及监管部门和其职责的调整。改革后,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银保监会等将成为金融监管的骨干部门,各自负责货币政策、证券市场、银行保险业的监管工作。此外,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也将成为我国金融监管的最高决策机构,其职责包括协调各金融监管部门的工作、防范金融风险等。 2、监管制度的完善 改革还推动了我国金融监管制度的完善。新的监管制度将强化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推动实施多层次的金融风险防范体系。此外,监管方面将出台包括更加严格的反洗钱监管制度、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等在内的一系列法规和制度。 3、金融信息化的提升 随着监管科技的发展,我国金融监管体制也将进行数字化、信息化的升级。改革后,监管部门将会推行智能监管、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大幅提升风险识别和监测能力,更好地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安全。 1、建立更加完善的金融监管体系 随着监管机构和法规的进一步升级和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将从根本上改变,整个监管环节更加透明、规范、高效。监管部门之间将会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机制,实现监管职责的“无缝衔接”,以更好地发挥协同效应。

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

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 一、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现状 中国现行的金融监管体制主要是根据年所兴起的“一行三会”作为监管体制的主导目标,其他部门的中央机关作为辅助部门,地方金融监视与管理单位作为补充功能型与目标型分业制监管体制。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制度与体系主要涵括了两大局部。第一,根据相关的金融监管法律以及相关金融行业法律一起构建了适用于我国金融监管的法律制订,进而为职能监管的顺利开展以及行业的顺利运营提供了保障;第二,金融行业机构在内部建立了约束性的相关“自律性标准”,从而得以标准金融组织的个人做法[3]。我国局部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机构中,由于其所在地区的金融产业开展能力各有不同,所以监管机构所设定的原那么考衡也不尽相同,在监管机构中的内部职能中存在一定的差异,但终归来说,其职能范畴主要为,订制与开展金融机构开展整体的规划实施;指导金融机构完成改革;预防地方性金融机构行业的风险;统筹地方小型金融机构的市场推进与监管等。另外,相对而言,依然有局部行政单位也在行使金融监管的权利。例如,中央所管辖的金融企业资产依赖财务往来的监管工作便由财政部管理;我国金融机构的审计评估工作,便由国家审计署管理;国有资产金融企业由国有资产监视管理委员会管理等。 二、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对策 1.健全完善金融监管的法制体系 金融监管工作是一项具有权威性与一致性的负责工作,全球金

融监管主要奉行的根本原那么便是遵循法律至上。而法律至上的金融监管,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国家应当出台系统且具体的法律法规对当前的金融市场开展实施调制,而且必须要按照以法律监管为背景下的国家金融监管部门的管理;另一方面,监管的主体一方在行使监管职能的阶段必须严肃、负责的遵循法律至上的原那么,保证在监管过程中的权威性。我国所公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视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固然在稳定金融行业的秩序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依然存在许多方面的缺乏。其中,许多“原那么性”的法律条例严重缺少现实意义,而且,法律监管体系的内容单一,无法满足当前金融业的开展,对国际化的金融应对方法缺乏。法律,是进展金融监管工作的基石,同样对监管主体的一方也拥有约束效应,更是国家各项监管体制能够顺利运行的重要前提。根据我国如今金融法治的具体情况,其法制体系的建立主要需要从几点着想:第一,对现行的法律法规进展调整,增强监视功能的可操作性。第二,可协商公布《金融公司法》、《市场推出法》,进而完善处于混业经营金融机构的监管,使之能够更加细致、全面。第三,统一《金融监视管理法》准那么,对我国金融监管机构的工作职能予以统一认识,即独立性,权威性的认识[4]。 2.建立消费者保障制度 随着我国金融行业整体的迅猛开展,其产品与效劳工作也开场越来越多。但是,金融行业消费者权益却一直未受到金融监管机构的重视。自年金融危机全球化之后,国际上许多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

金融改革发展及其内在逻辑

金融改革发展及其内在逻辑 一,中国金融改革和发展的历程回顾 20世纪80年代:引进市场经济金融体系的基本结构 20世纪80年代是我国国民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早期,金融市场领域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引进市场经济金融体系的基本结构。 在20世纪80年代之前的计划经济时代,我国“大一统”的金融体系中只有人民银行一家。当时金融体系最明显的特征是,人民银行既管宏观平衡,又提供商业性金融服务。80年代金融改革的一项主要内容就是改变这一金融组织体系结构,通过建立一些新的金融机构,将中央银行和商业性金融体系分开,构建一个所谓双层银行体系。在这个体系中,中央银行专注于宏观调控、金融监管和为银行提供支付清算等金融服务;商业性金融机构则从人民银行独立出来,面向企业和居民提供商业性金融服务。具体而言,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以及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都是在20世纪80年代前后建立或恢复建立的。建设银行过去服务于财政功能;中国银行在恢复设立之前实际上是人民银行内部的国际局(对外加挂一个牌子);农业银行当时是一块虚的牌子;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过去只做进出口方面涉及的货运险,是人民银行和财政部的下属机构。 与此同时,80年代还在探索证券交易。当时没有成立股票交易所,80年代后期有个别证券营业部试点开展了证券交易。 20世纪90年代上半期和中期:建立符合市场经济需要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基本框架 20世纪90年代上半期和中期,金融改革发展以党的十四大和十四届三中全会为根据,与国家开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框架相平行,主要特征就是建立符合市场经济的金融市场和组织结构的基本框架。

首先是专业银行转向商业银行。当时,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四大国有银行和交通银行都已经成立了,但四大行还是专业银行,分别服务于工商业、农业、国际业务和项目建设等行业或领域,相互之间没有充分的竞争。这显然不符合竞争性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同时也难以进行调控。并且,如果国家在某一领域有政策性要求,如有企业发不出工资,国家要求给予支持,那么四大行也必须负责自己领域的政策性业务。这不仅不利于银行业的发展,也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市场主体的健康发展。基于这种考虑,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成立三家政策性银行,即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专门承担政策性服务,四大行只承担商业性业务,同时四大行不再按专业领域划分业务,相互之间可以交叉、竞争,以便改进服务。 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变的另一重要背景是,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国有企业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即建立以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基本特征的公司组织结构和初步的治理框架。当时就有一个问题,如果现代企业制度也适用于这些大型国有银行,那么这些专业银行也要像国有企业改革一样,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改变专业银行的性质,变为市场竞争主体,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来运营管理。 其次,这一时期建立了证券市场。1990年底,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建立,国家层面成立了证券委和证监会,后来证券委的发行审核功能合并进了证监会。 再次,保险业取得较快发展,特别是寿险开始初步发展。1998年,专门成立了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最后,在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改革发展的基础上,建立了新的宏观调控框架,明确了当时国家计委、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各自功能,宏观调控从直接调控加快转向间接调控。 亚洲金融风波期间:整顿与应对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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