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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精选多篇)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精选多篇)

第一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业务特点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业务特点

emc 是市场经济下的节能服务商业化实体,在市场竞争中谋求生存和发展,与我国从属于地方政府的节能服务中心有根本性的区别。emc所开展的epc业务具有

以下特点:

1、商业性:

emc 是商业化运作得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节能项目来实现盈利的目

的。

2、整合性:

emc 业务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推销产品、设备或技术,而是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为客户提供集成化的节能服务和完整的节能解决方案,为客户实施“交钥匙工程” ;emc不是金融机构,但可以为客户的节能项目提供资金;emc不一定是节能技术所有者或节能设备制造商,但可以为客户选择提供先进、成熟的节能技术和设备;emc也不一定自身拥有实施节能项目的工程能力,但可以向客户保证项目的工程质量。对于客户来说,emc的最大价值在于:可以为户实施节能项目提供经过优选的各种资源集成的工程设施及其良好的运行服务,以实现与客户约定的节能量或节能效益。

3、多赢性:

emc 业务的一大特点是:一个该类项目的成功实施将使介入项目的各方包括:emc客户、节能设备制造商和银行等都能从中分享到相应的收益,从而形成多赢的局面。对于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业务,emc可在项目合同期内分享大部分节能

效益,以此来收回其投资并获得合理的利润;客户在项目合同期内分享部分节能效益,在合同期结束后获得该项目的全部节能效益及emc投资的节能设备的所有权,此外,还获得节能技术和设备建设和运行的宝贵经验; 节能设备制造商销售了其产品,收回了货款; 银行可连本带息地收回对该项目的贷款,等等。正是由于多赢性,使得epc 具有持续发展的潜力。

4、风险性:

emc 通常对客户的节能项目进行投资,并向客户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因此,emc 承担了节能项目的大多数风险。可以说,epc业务是一项高风险业务。epc

业务的成败关键在于对节能项目的各种风险的分析和管理。

本文库采集于ofweek 光电新闻网第二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3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标签: 节能服务公司emco 节能服务合同

emco 的业务模式

节能服务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emco是

一种比较特殊的企业,其特殊性在于它销售的不是某一种具体的产品或技术,而是一系列的节能"服务",也就是为客户提供节能项目,这种项目的实质是emco向客户企业销售节

能量。emco的业务活动主要包括以下"一条龙"的服务内容:

1.能源审计emco针对客户的具体情况,对企业消耗能源的情况、各项节能设备和措施进行评价。测定企业当前用能量,并对各种可供选择的节能措施的节能量进行预测。

2.节能项目设计根据能源审计的结果,emc o向客户提出如何利用成熟的节能技术/ 节能产品或整体解决方案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成本的方案和建议。如果客户有意向接受emco提出的方案和建议,emco就为客户进行具体的节能项目设计。

3.节能服务合同的谈判与签署emc o与客户协商,就准备实施的节能项目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客户不同意与emco签订节能合同,emco将向客户收取能源审计和节能项目设计等前期费用。

4.节能项目融资emco向客户的节能项目投资或提供融资服务,emco用于节能项目的资金来源可能是emco的自有资金、银行商业贷款或者其它融资渠道。帮助企业克服节能项目的融资困难。

5.原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及调试由emco负责节能项目的原材料和设备采购,以及施工、安装和调试工作,类似实行"交钥匙工程"。

6.运行、保养和维护emco为客户培训设备运行人员,在项目其内并负责所安装的设备/系统的保养和维护。项目期后,emco可以应客户企业的要求或进行协商继续提供有偿的运行、维护和保养工作。

7.节能效益保证emco为客户提供节能项目的节能量保证,并与客户或引入第三方共同监测和确认节能项目在项目合同期内的节能效果。

8.e mco 与客户分享节能效益在项目合同期内,emco对与项目有关的投入拥有所有权,并与客户分享项目产生的节能效益。在emco的项目资

金、运行成本、所承担的风险及合理的利润得到补偿之后,设备的所有权一般将转让给客户。客户最终将获得高能效设备和节约能源成本,并享受全部节能效益。

emco 与客户就节能项目的具体实施达成的契约关系称之为"节能服务合同"。emco 的这种经营方式称之为"合同能源管理"。

通过上述对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新机制及emc o经营方式的描述,我们认为它与以下几种经营方式是有区别的:由此看出,emco是市场经济下的节能服务商业化实体,在市场竞争中谋求生存和发展,与我国目前从属于地方政府,具有部分政府职能的节能服务中心有根本性的区别。

9.项目所有权的赠送给客户在项目合同期完后,节能服务公司应把项目的投入

所有权赠送给客户

1.与设备制造商、销售商及贸易中介商销售行为的区别

emco 虽然在为客户进行节能改造时提供原材料及设备,但它并不像制造商或供应商那样仅仅提供某种单一设备,而是节能改造所需的全部技术、原材料及设备,并且按照合同要求进行一系列的服务,向客户保证节能效果,在合同期设备所有权属于emco因此不等同于一般设备制造商的销售行为,当然也不同于以赚取中间差价为目的的各种贸易公司的

销售行为。

2.与技术服务及咨询的区别

emco 虽然为客户提供采购、安装、调试、运行和维护等多种服务,但这些只是整个项目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一个包含提供融资和多种技术服务在内的体系。不象一般的技术服务、咨询机构,只提供某一方面的技术服务或咨询,不提供融资服务。

3.与"融资租赁"的区别通常意义上的租赁可以分为经营性租赁和融资租赁。在我国

现有的企业财务制

度下,"融资租赁"是指具有融资租赁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设备租赁业务。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设备租赁给承租人,合同期内设备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拥有其使用权,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权选择按照残值购入设备,从而完全拥有该设备的使用权和所有权。与合同能源管理二者之间存在着极大的差别:

在"融资租赁"里,租赁标的物仅限于设备,虽然合同期内所有权仍然属于出租人,但实质上,所有权上的实质内容已归于承租方,其最明显的特征是设备的" 累

计折旧"是由承租方提取的,而且,租期几乎要涵盖整个设备寿命期的75%左右;而emco所承揽的不仅仅只有原材料及设备,还包括服务在内,标的物是整个改造项目,合同期也只有寿命期的三分之一或更短,并且,在该期间内,整个项目设备所有权上的实质内容也完全归emco所有。

在"融资租赁"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出租人对于承租方仅仅只提供出租这一项服务;而emco不仅要为客户采购整套原材料及设备,还要负责在合同期内提供方案设计、安装、检测、调试、维护、培训、咨询以及节能效果保证等一系列的服务。

在"融资租赁"里,出租人并不向承租人保证出租设备可能的使用效果,在租赁期内,有关标的设备的维修、改造等费用均由承租人自己承担,并且出租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以及租赁合同的相关条款按时收取租赁费;而emc o的首要任务是保证节能效果,只有保证达到合同中所确定的节能量时,双方才能实现效益分享,才能互惠互利,emco能分享多少效益,完全与能实现多少节能量挂钩,并且,在合同期内出现的非因客户违规操作而导致的设备故障造成的损失均由emco承担。

二者所回收的资金的性质不同

融资租赁"中每次应收取的资金称为租金,包括租赁资产的原价、利息和租赁手续II

费。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因素,要将各次支付的租金按照一定利息折算为现值,在合同期内应该是不变的;而emco每次回收的资金是与所达到的节能量挂钩的,只有达到或超过合同中规定的节能量,才能如数收回合同中规定的金额,在合同期内是有可能发生变化的。

虽然合同能源管理与融资租赁有着上述的各种区别,但是,随着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在我国的进一步发展和实践,有一些公司已经开始引入融资租赁这种模式作为解决融资问题的一种手段,甚至部分节能服务公司也转型成为融资租赁公司,利用融资租赁的一些政策,结合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特点,实施节能项目。

4.与"贷款" 的区别

emco与金融投资公司性质也有很大差别。先来分析一下emco的整体服务与放贷的区别,emco所提供的是节能项目一条龙服务,还要依照合同向客户保证节能效果,这些都是放贷方不管、不可能管、也没必要管的。emco虽然和放贷方一样

要承担资金风险和客户信誉风

险,但他们同时还要完全承担技术风险、合同执行风险、节能量估计过高风险以及市场风险等。

5.与"投资"的区别投资方投入企业的资金,并不是仅仅针对某一个项目,而是作为

权益资本投入

企业,并记入"所有者权益"类账户,从而,投资方将成为被投资企业的所有者之一,与企业共同承担在经营过程中所要面临的各种风险。当然,在履行义务的同时也有权利按投资比例共同分享全部利益,如无其他原因,这些资金是没有特别规定的偿还期限的。而emco的服务仅仅是针对某一个节能改造项目而言,所要承担的仅仅是该项目所要面临的

一切风险,与客户所分享的也仅仅是该项目所产生的节能效益,并不涉及客户企业的其他方面,而且这种分享也是有期限的,并非覆盖整个项目寿命期。

emco 自身可能没有能力完成全部的服务,但是,作为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emco

可以通过整合各类外部资源,达到合同规定的节能量。可能会涉及以下各类型的机构:节能服务合同的基本类型节能服务合同中最重要的部分涉及:如何确定基准线,如何计算、检测、确认节能量,客户企业怎样向emc o付款等条款,在合同中清楚地陈述上

述有关内容并让客户理解,是极为重要的。

根据客户企业和emco各自承担的责任/义务、客户企业向emco付款的方式的不

同,又可以将节能服务合同分成不同的类型。随着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在我国的不断发展,已经出现了如下三种不同的类型,与目前在北美和日韩等国的情况基本相似。

1.节能效益分享型这种类型的合同规定由emco 负责项目融资,在项目期内客户和emco双方分享节能效益的比例。

主要特点如下:

l节能项目;

l emco 提供项目的资金;

l emco 提供项目的全过程服务;

l 合同规定节能指标及检测和确认节能量的方法;

l 合同期内emcc与客户按照合同约定分享节能效益,合同结束后设备和节能效益全部归客户企业所有。

例如,在5年项目合同期内,客户企业和emco双方分别分享节能效益的20% 和80% emco必须确保在项目合同期内收回其项目成本以及利润。此外,在合同期内双方分享节能效益的比例可以变化。例如,在合同期的头2年里,emco分享100% 的节能效益,合同期的后3年里客户和emco双方各分享50%勺节能效益。

2.节能量保证型在这种类型的合同里,emco保证客户的能源费用将减少一定的百分比,既可由emco提供项目融资,也可由客户自行融资。

主要特点如下:

l 节能项目;

l 客户提供全部或部分项目资金;

l emco 提供项目的全过程服务;

l 合同规定节能指标及检测和确认节能量的方法;

I 合同明确规定:如果在合同期项目没有达到承诺的节能量,由emco赔付全

部未达到的节能量的经济损失;

I 客户向emco支付服务费和emco所投入的资金。

例如,emco保证客户锅炉的燃料费减少10%而所有附加的节能效益全归

emco享受。

3.能源费用托管型在这类型合同中,由emc o负责管理客户企业整个能源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工作,承包能源费用。

主要特点如下:

I 节能项目;

I 按合同规定的标准,emco为客户管理和改造能源系统,承包能源费用;

I 合同规定能源服务质量标准及其确认方法,不达标时,emco按合同给予补偿;

I emco 的经济效益来自能源费用的节约,客户的经济效益来自能源费用的减少

从目前情况看,大部分合同是上述三种方式之一或某几种方式的结合。对每一种付款方式都可以作适当变通,以适应不同耗能企业的具体情况和节能项目的特殊要求。

但是,无论采用哪种付款方式,建议均应坚持以下原则:

u emco 和客户双方都必须充分理解合同的各项条款;

u 合同对emco和客户双方来说都是公平的,以维持双方良好的业务关系;

u 合同应鼓励emco和客户双方致力于追求可能的最大节能量,并确保节能设

备在整个合同期内连续而良好的运行。

国内emc合同能源管理联盟

" 广东绿色产业投资基金"为积极落实国家及广东省政府的相关节能减排政策,推动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振兴广东led 等节能产业,在广东省政府、科技厅,广东绿色产业投资基金牵头下成立广东绿色产业投资基金emc联盟。

emc 联盟是由广东绿色产业投资基金联合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节能设备制造商、节能设备原材料供应商、金融机构、检测机构、施工工程公司、工程设计公司、招标公司、律师事务所、能源合同管理服务公司等相关企事业单位。

emc 联盟成员将享受联盟为其带来的各种权利,生产企业可获得银行的资金支持,各行业的符合基金条件的优秀企业可获得基金扶持上市,也将有机会获得基金在广东省投资的250亿元led路灯改造合同和其他省份的绿色照明产业合同以及合同带来的其他项目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一、概念 合同能源管理(简称“EMC”)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客户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或者节能服务公司以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 二、分类 能源管理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的企业(用户)与节能服务公司之间签订,它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实施。依照具体的业务方式,可以分为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承诺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在传统节能投资方式下,节能项目的所有风险和所有盈利都由实施节能投资的企业承担;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中,一般不要求企业自身对节能项目进行大笔投资。概括地说,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节能服务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包括:能源审计、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节能量确认和保证等一整套的节能服务,并从客户进行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

三、发展前景 国务院办公厅2010年4月2日转发了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四部委《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将采取资金补贴、税收、会计和金融四方面措施推动合同能源管理发展。《意见》同时明确,到2012年,扶持培育一批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发展壮大一批综合性大型节能服务公司。到2015年,建立比较完善的节能服务体系,使合同能源管理成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的主要方式之一。合同能源管理能有效地刺激企业节能减排的动力,因此在市场化运作、管理都逊色很多的工业节能和建筑节能领域,会得到很大的运用,预计2010年节能服务产业总产值有望达到800亿元,同比增长36%。根据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对于节能服务产业的估算,节能市场总规模大约4000亿,未来发展空间非常巨大。 山东融世华租赁有限公司【企业基本情况】 山东融世华租赁有限公司,是我国政府为实施“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中国节能促进项目”而成立的三家示范性的能源管理公司(EMCo)之一。2007年初,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公司成为“融资租赁内资试点企业”。目前,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

西固煤业合同能源管理实施南风井风机节能改造 一、合同能源管理的运作模式 上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一种基于市场的、全新的节能项目投资机制“合同能源管理”( 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EMC)在市场经济国家中逐步发展起来,而基于合同能源管理这种节能投资新机制运作的专业化的“能源服务公司”( EnergyService Company, ESCo)的发展十分迅速,尤其是在美国、加拿大,合同能源管理己经发展成为新兴的节能产业。能源服务公司又称节能服务公司(国内又称EMCo ),是一种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以赢利为直接目的的专业化技术服务公司。节能服务公司与愿意进行节能改造的用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用户的节能项目进行投资或融资,向用户提供能源效率审计、节能项目设计、原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监测、培训、运行管理等一条龙服务,并通过与用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来赢利和滚动发展。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投资的节能投资方式。 按照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运作节能项目,在节能改造之后,客户企业原先单纯用于支付能源费用的资金,可同时支付新的能源费用和节能服务公司的费用。合同期满后,客户享有全部的节能效益和拥有项目产权,会产生正的现金流。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基本操作步骤就是公司与愿意进行节能改造的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按照合同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和设备、全新的服务机制来为客户实施节能项目。节能服务公司为客户提供能源

系统诊断、节能项目可行性分析、节能项目设计,帮助项目融资,选择并采购设备、安装调试、进行项目管理、培训操作人员、合同期内系统设备维护、节能量监测等一条龙服务,然后与客户共同验证项目的节能效果、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最后,与客户分享项目实施后取得的经济效益,回收项目的投资和获得应有的利润。 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优势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质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来实现企业的技术和设备升级,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具有项目零风险、客户可以零投入、全新的社会化服务理念三个市场化运作的特点。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优点是: 1、促进用能服务的社会化趋势 2、有利于提高用能单位用能系统的安全性 3、有利于深入挖掘系统的节能潜力 4、有利于用能单位集中精力搞好主业 5、甲乙双方责任清晰 三、合同能源源管理模式节能效果 节能主要针对热能和水电方面,具体的节能效果,公司需要专业人员对需改造的建筑进行节能诊断,制定节能目标,从公司做过的改造工程来看,节能效果显著,基本都能达到10%以上,一些耗能大的

合同能源管理的几种形式(1)

合同能源管理形式 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实质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 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样一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 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及降低运行成本。 能源管理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投资的企业与专门的盈利性能源管理 公司之间签订,它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开展。在传统的节能投资方 式下,节能项目的所有风险和所有盈利都由实施节能投资的企业承担 能源服务合同费用由担保的、节约下来的能源费用中支付,概无需额 外支出,特点如下: 1:降低能耗 2:设备更新、享受更好的能源服务 3:节约运营、维护成本 能源费用节省: 能源合同前执行能源合同能源合同结束后

能源管理的几种形式: 1.节能效益分享型 ●EMCo提供项目的资金(其中业主承担30%); ●EMCo提供项目的全过程服务; ●合同期内EMCo与客户按照合同约定分享节能效益,合同结束后设备和节能效益全部归客户所有,客户的现金流始终是正的。 2.融资租赁型 ●融资公司投资购买节能服务公司的节能设备和服务,并租赁给用户使用,根据协议定期向用户收取租赁费用。 ●项目合同结束后,节能设备由融资公司无偿移交给用户使用,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全归用户。 3.B.O.T. Building Operation Transfer 建设运营移交 4.能源费用托管型(适合原有设备的改造) ●按合同规定的标准,EMCo为客户管理和改造能系统,承包能源费用; ●EMCo的经济效益来自能源费用的节约,客户的经济效益来自能源费用(承包额)的减少。 5.节能量保证型(适合原有设备的改造) ●客户提供全部或部分项目资金; ●EMCo提供项目的全过程服务;

合同能源管理运作模式及典型案例

17 2010.No.3?月刊 节能与环保 节能服务公司(EM Co )是一种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以赢利为直接目的的专业化公司。EMCo 与愿意进行节能改造的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向客户提供能源效率审计、节能项目设计、原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培训、运行维护、节能量监测等一条龙综合性服务,并通过与客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来赢利和滚动发展。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能源费用托管型是合同能源管理运作的三种基本模式,在此基础上,经过多年的发展,又出现了改造工程施工模式、能源管理服务模式,以及节能效益分享型与节能量保证型相结合、节能效益分享型与能源费用托管型相结合、租凭业务与合同能源管理相结合等复合型商务模式。 一、节能效益分享模式 这种模式中节能改造工程的全部投入和风险由公司承担,项目实施完毕,经双方共同确认节能率后,在项目合同期内,双方按比例分享节能效益。项目合同结束后,节能设备无偿移交给企业使用,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全归企业享受。该模式适用于诚信度很高的企业。采用这种模式的项目主要集中在建筑领域。 典型案例:昌科供暖中心节能项目 北京昌科供暖中心供热对象大都是20世纪90年代初期的建筑,且原系统没有热网监控系统,无法对热网进行全面的监控与管理,换热系统、控制系统比较落后,存在较大的能源浪费现象。改造前年蒸汽供应量约270000t ;年电耗约192万k W h ;年补水量约62500t 。根据项目情况,昌科供暖中心与北京中竞同创能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节能改造合作,采用“节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合作模式,从技术、设备、管理全方位实现了系统的优化。更换了老化的管式换热器;构建了热网监控系统;增加了具有气候补偿功能的自动控制系统;安装了全自动补水变频系统;对工业蒸汽用户实现了远程监测;采用“循环水泵超常规节电”技术,使循环泵工作在最高效率点上;采用“根除热网水力失调”技术,实现了热网水力平衡;安装了 新型除污器等。 合同能源管理运作模式及典型案例 武德俊 柳晓雷 题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及节能效益分配型财务核算方法

作为新的业务模式,合同能源管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四方面的问题。因此,本文在简要介绍和分析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现行状况的基础上,着重从财务核算角度探讨节能项目资产投资额的归集与确认、合同价款结算、成本费用的确认与收益分配等会计处理问题。 一、合同能源管理与节能服务公司的介绍 1.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简称EPC)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 2.节能服务公司(Energy Management Company,简称EMCo),国外也称ESCo(Energy Service Company),又称能源管理公司,是一种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以赢利为目的的专业化公司。它开展的EPC业务具有以下特点:商业性,风险性,多赢性以及整合性。 二、节能服务项目投资的收回 在节能效益分享型模式下,投资的收回通常采用的做法是:在项目合同期内,节能服务公司对与项目有关的投入(包括土建、原材料、设备、技术等)拥有所有权,并按合同约定与客户分享项目产生的节能效益。在节能服务公司的项目资金、运行成本、所承担的风险及合理的利润得到补偿之后(即项目合同期结束),设备的所有权一般将转让给客户。客户最终获得高能效设备并享受节能设备在寿命期内的全部节能效益。节能效益分享型项目的投资收回具有明显的风险高、周期长的特点。 三、国家现行有关政策 1.对节能服务产业采取适当的税收扶持政策,主要包括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减免优惠、费用税前扣除等。 2.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如购建资产和接受服务能够合理区分且单独计量的,应当分别予以核算,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处理。如不能合理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单独计量的,企业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作为费用列支,能源管理合同期满,用能单位取得相关资产作为接受捐赠处理,节能服务公司作为赠与处理。 四、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财务核算探析 1.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与租赁模式有很大的趋同性,在会计处理上可以将其认定为融资租赁或者经营租赁。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租赁的特殊表现形式,与现行准则规范的租赁业务也有不同。 2.为准确确定节能项目投资额,应结合节能项目投资回收特点,依据所签节能合同的不同类型进行会计计量。 3.合同期内,收益的确认有两方面:(1)按融资租赁确认,EMCo与用能企业比照融资租赁处理;(2)按经营租赁确认,EMCo按收到的节能分配收益确认为当期的收入,对节能资产视同固定资产,在合同期分摊节能资产及节能服务初始投资额。 4.用能企业对节能项目资产的管理按融资租赁模式,建议用能企业节能项目投资额应当以合同期内支付服务费(节能设备及技术服务费)价款总额的现值为基础确定,设置“固定资产——节能项目资产”核算,合同期内计提折旧;按经营租赁模式,为了保证节能项目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用能企业应设置“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资产”备查簿作备查登记,以反映和监督节能资产的使用、接受和结存情况。同时,应在财务报告中披露。 五、节能效益分享型企业会计核算方法举例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篇一: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合同协议书 第一节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合同条款 本合同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进行专项节能服务,并支付相应的节能服务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1节术语和定义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指南安市道路路灯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项目。挂牌人就本项目的节能工程灯具整套设备的投入、更换、安装和维护,以及节能效益分享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选择合适的节能服务公司,由节能服务公司设立全资项目公司以投融资形式,负责对本项目的节能工程灯具整套设备的投入、更换、安装和维护,并承担其技术和

财务风险。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由用能单位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合同的约定,经双方共同确认节能效率,在合同管理期内,双方按比例分享节能效益。合同管理期结束后,节能设备全部无偿移交给用能单位,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归用能单位独享。 “用能单位”:指南安市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南安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节能服务公司”:指符合本项目挂牌文件规定资质条件,为本项目提供融资、改造建设(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实体。 “有权部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任何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政府及其任何下属机构,以及对项目公司或本项目或其任何部分具有管辖权的任何部门和权力机构。 “适用法律”:指所有现行有效及不时修改、增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司法解释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项目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和登记注册的、以实施本协议为目的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或“本项目”:指南安市道路路灯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项目,即挂牌人就本项目的节能工程灯具整套设备的投入、更换、安装和维护,以及节能效益分享通过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的核算管理

企业研究Business research 总第396期 第06期2012年3月 合同能源管理也称为能源合同管理,是20世纪70年代左右在西方发达国家发展而成的基于市场运作的新型节能机制。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际上是一种将合同双方所节约的能源费用用于支付节能项目成本并为参与者带来经济效益的节能投资手段。2010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该通知提出促进节能产业发展的措施,包括较为完备的会计制度等。我国现行的会计制度以及企业会计准则都未对能源合同管理的会计处理进行规范,虽然近年来有关能源合同管理的会计处理理论研究不少,但在会计实务中,不同的节能公司以及用能企业的能源合同管理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各异。因此需要对合同能源管理进行统一规范。 一、合同能源管理会计确认及计量 所谓合同能源管理具体是指节能服务企业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企业提供客户进行节能资产改造所需的全部资金、设备以及技术,在效益期内企业与客户共同分享节能改造所取得的收益,效益期满后节能资产全部无偿转移给客户。现阶段我国多数能源管理合同都是该一类型的,有部分学者认为,该类能源管理合同满足融资租赁的标准以及基本特征,可以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进行会计核算。笔者认为,能源管理合同的会计处理方式不需要将报酬转移情况以及资产所有权的风险考虑进去,而融资租赁合同实质上是转移了报酬及全部风险的合同。在节能效益分享型的能源管理合同中,与资产所有权相关风险在整个合同期均存在,但是合同并未将风险全部转移给客户,作为租赁一方的节能服务企业仍然需要承担大部分的风险。 综上所述,节能资产改造在不同的时间段其报酬及风险是不一样的,所引发的经济后果也不一样,会计核算也要区别对待。根据不同阶段的具体情况可以将能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确认及计量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节能资产改造阶段 节能服务企业所需承担的主要是节能资产改造失败的风险,在此阶段客户不需要进行会计核算。根据能源管理合同,节能服务企业对节能资产的改造负有实质性的资金、设备以及技术支出义务,依据成本与收入相符合原则,节能资产改造阶段的成本支出是为以后获得收益的投资,这时候可以参考建造合同标准进行会计核算,根据节能资产改造完工的进度来确认相关支出,在在建工程中进行归集。此阶段无收入。因此在这一阶段内无收益。如果在这一阶段内节能资产改造失败,客户与节能服务企业之间的合同将 终止,节能服务企业所投入的成本以及相应的赔偿应进行量化,计入相关成本,不存在后续的会计核算问题。 (二)节能资产改造结束至合同期满阶段(节能效益分享期)在这一阶段内,节能资产改造已结束并进入到预期的使用状态,客户需要将节能收益相应的应付账款支付给节能服务企业并对此进行会计核算,与之相应的收益主要反映到成本支出的减少中,无需对收益进行会计处理。节能服务企业也因此获得了与节能资产所有权相对应的预期节能收益的权利,节能收益一般会受到节能资产状态等多方面的影响,因此节能服务企业所获得的账款是不确定的,也正是因为存在不确定性使得能源管理合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与融资租赁合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不一样。本质上,节能服务企业的收益权利是一种与节能资产所有权相对应的无条件收取收益的权利,但是由于资产流量的不稳定性,节能服务企业应将该权利量化成债权(应收账款),金额以预计可以收到的金额来确定。在合同履行期间,节能服务企业应定期对量化的债权(应收账款)自查进行减值测试,对所确认的减值费用进行计提减值或者摊销准备。同时在改造期结束时,将在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并在合同期内逐期折旧,计入相关成本。 (三)合同期满后 在这一阶段,节能服务企业债权(应收账款)应已收取结束,节能服务企业在此阶段不需要进行其他会计核算。客户所接受的节能资产主要是依据可回收金额及资产的账面价值按照接受捐赠处理。 二、能源管理合同的会计处理 根据收益实现方式的不同,节能效益分享型能源管理合同分为上述三个阶段进行处理,客户与节能服务企业在各个阶段的会计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客户方面的会计处理⒈节能资产改造期间,客户不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⒉节能资产改造结束并达到预定的可使用状态到合同期满阶段,客户由于获得节能资产使用权,需要对支付给节能服务企业的分享收益按造受益对象计入有关费用及成本,借记制造费用或者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者应付款等科目,因此不需要对收益进行会计处理。 ⒊合同期满后,客户所接受的节能资产按照接受捐赠处理,以可收回金额以及节能资产的账面价值计入固定资产,借记固定资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的核算管理 黎亮 (四川省道生能源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成都610000) 摘 要:对于合同能源管理这一新型商业管理模式的市场化节能体系,企业会计准则还无法对其会计核算进行有效的规 范,因此在会计实务中存在较多的问题。本文主要从能源管理合同双方的会计处理着手,分析与节能效益分享型的能源管理合同有关的会计确认、 会计计量、会计处理及会计报告等问题,介绍了节能效益分享型的能源管理合同会计处理方法以及相应的原则,以期对提高合同能源管理,推动节能事业的发展有所裨益。关键词:能源管理合同;会计处理;会计核算 (下转第82页) 77··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001]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00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能源管理的运作模式 上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一种基于市场的、全新的节能项目投资机制“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EMC) 在市场经济国家中逐步发展起来,而基于合同能源管理这种节能投资新机制运作的专业化的“能源服务公司” (EnergyService Company, ESCo) 的发展十分迅速,尤其是在美国、加拿大,合同能源管理己经发展成为新兴的节能产业。能源服务公司又称节能服务公司 (国内又称EMCo ),是一种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以赢利为直接目的的专业化技术服务公司。节能服务公司与愿意进行节能改造的用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用户的节能项目进行投资或融资,向用户提供能源效率审计、节能项目设计、原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监测、培训、运行管理等一条龙服务,并通过与用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来赢利和滚动发展。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投资的节能投资方式。 按照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运作节能项目,在节能改造之后,客户企业原先单纯用于支付能源费用的资金,可同时支付新的能源费用和节能服务公司的费用。合同期满后,客户享有全部的节能效益和拥有项目产权,会产生正的现金流。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基本操作步骤就是公司与愿意进行节能改造 的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按照合同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和设备、全新的服务机制来为客户实施节能项目。节能服务公司为客户提供能源系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是什么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是什么?政策频频20亿补贴发展节能设备制等公司将成概念主要受益者 2010-06-11 12:08 合同能源管理(EMC)机制的实质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样一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及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 蹒跚十年之后,合同能源管理(EMC)终于迎来了行业春天。继4月初国务院转发《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意见》后,近日中央财政又下拨20亿补贴该领域发展,另外,与《意见》配套的细化政策及一些长效刺激机制也将陆续出台。EMC未来市场规模上千亿毫无悬念,乐观者甚至看到上万亿。分析认为,节能服务企业和节能设备制造商是主要受益者。上海证券报 浅谈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及市场前景 我国建筑能耗约占全社会总能耗的25%-27%,我国目前的能源利用效率比国际先进水平低10个百分点,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与国际上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很大。对于新建建筑,达到节能65%设计标准(每平方米建筑采暖能耗8.75Kg标准煤,相当于6.125升油)后,其每平方米建筑采暖能耗已接近目前欧洲平均水平(每平方米建筑采暖能耗6升油)。但我国建筑平均能耗远高于欧洲平均能耗水平,以节能处于领先地位的北京市为例,北京住宅的平均采暖能耗为每平方米16升油,相当于欧洲平均能耗水平的近3倍。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国大量的旧有建筑都是不节能建筑,这些建筑每年消耗着大量的能源。 为解决我国旧有建筑不节能的问题,我国引进了上世纪70年代欧美国家普遍采用的基于市场运作的节能改造新机制——“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简称EMC)”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EMC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精选多篇)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精选多篇) 第一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业务特点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业务特点 emc 是市场经济下的节能服务商业化实体,在市场竞争中谋求生存和发展,与我国从属于地方政府的节能服务中心有根本性的区别。emc所开展的epc业务具有 以下特点: 1、商业性: emc 是商业化运作得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节能项目来实现盈利的目 的。 2、整合性: emc 业务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推销产品、设备或技术,而是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为客户提供集成化的节能服务和完整的节能解决方案,为客户实施“交钥匙工程” ;emc不是金融机构,但可以为客户的节能项目提供资金;emc不一定是节能技术所有者或节能设备制造商,但可以为客户选择提供先进、成熟的节能技术和设备;emc也不一定自身拥有实施节能项目的工程能力,但可以向客户保证项目的工程质量。对于客户来说,emc的最大价值在于:可以为户实施节能项目提供经过优选的各种资源集成的工程设施及其良好的运行服务,以实现与客户约定的节能量或节能效益。 3、多赢性: emc 业务的一大特点是:一个该类项目的成功实施将使介入项目的各方包括:emc客户、节能设备制造商和银行等都能从中分享到相应的收益,从而形成多赢的局面。对于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业务,emc可在项目合同期内分享大部分节能 效益,以此来收回其投资并获得合理的利润;客户在项目合同期内分享部分节能效益,在合同期结束后获得该项目的全部节能效益及emc投资的节能设备的所有权,此外,还获得节能技术和设备建设和运行的宝贵经验; 节能设备制造商销售了其产品,收回了货款; 银行可连本带息地收回对该项目的贷款,等等。正是由于多赢性,使得epc 具有持续发展的潜力。 4、风险性: emc 通常对客户的节能项目进行投资,并向客户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因此,emc 承担了节能项目的大多数风险。可以说,epc业务是一项高风险业务。epc 业务的成败关键在于对节能项目的各种风险的分析和管理。 本文库采集于ofweek 光电新闻网第二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3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标签: 节能服务公司emco 节能服务合同 emco 的业务模式 节能服务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emco是 一种比较特殊的企业,其特殊性在于它销售的不是某一种具体的产品或技术,而是一系列的节能"服务",也就是为客户提供节能项目,这种项目的实质是emco向客户企业销售节

合同能源管理 方案(示范合同)

( 合同范本 )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合同 / Word 文档 / 文字可改 合同能源管理 方案(示范合同)The ultimate goal to be reached by both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through the conclusion and performance of the contract

合同能源管理方案(示范合同) 公合同能源管理方案(一) 一、什么是合同能源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EPC——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客户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设备升级,以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实施。 能源管理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的企业(即用户)与节能服务公司之间签订。依照具体的业务模式,可以分为分期付款模式、节能效益分享模式、能源费用托管模式。 二、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意义

我国政府“十一五”以来更加重视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节能降耗的具体目标。但在传统的节能投资方式下,节能项目的所有风险和所有盈利都由实施节能投资的企业承担;他们从道理和心愿上都十分愿意尽早实现节能减排,改善消除环境污染,但又往往为缺乏具体实施的资金来源而困惑。这些问题在LED照明应用与推广领域显得尤为突出。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主要意义如下: 1、采用合同能源管理使节能项目更增添了经济上的吸引力,这种双赢的机制形成了公司与客户双方实施节能项目的内在动力。 2、采用合同能源管理使公司为客户实施节能项目承担了大部分风险,从而克服了目前推广节能项目的主要市场障碍。 三、LED照明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必要性 LED灯从可靠性、光衰度、显色性、发光效率等诸多指标考核,用于照明领域目前已经可行,无论是国家体育馆“鸟巢”的LED灯光装饰,还是为迎建国60周年,天安门欲全面更换LED照明工程的公开招标等项目,无不显示出LED照明在越来越多的领域正发挥着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内容及成功经验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容及成功经验 一、什么是合同能源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在国外简称EPC,在国广泛地被称为EMC(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ing),是70年代在西方发达国家开始发展起来一种基于市场运作的全新的节能新机制。合同能源管理不是推销产品或技术,而是推销一种减少能源成本的财务管理方法。EMC 公司的经营机制是一种节能投资服务管理;客户见到节能效益后,EMC公司才与客户一起共同分享节能成果,取得双嬴的效果。 根据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合同能源管理 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 EPC。合同能源管理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成本的一种市场化运作的节能机制。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约定节能目标,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可以显著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充分调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是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 合同能源管理是EMC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包括:能源审计、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节能量确认和保证等一整套的节能服务,并从客户进行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在合同期间,EMC与客户分享节能效益,在EMC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的利润后,合同结束,全部节能效益和节能设备归客户所有。 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实质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用能单位和能耗设备升级,以及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节能服务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的企业(用户)与专门的盈利性能源管理公司之间签订,它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开展。 合同能源管理不是推销产品或技术,而是推销一种减少能源成本的财务管理方法。EMC 公司的经营机制是一种节能投资服务管理;客户见到节能效益后,EMC公司才与客户一起共同分享节能成果,取得双赢的效果。基于这种机制运作、以赢利为直接目的的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在国外简称ESCO,国简称EMC公司)的发展亦十分迅速,尤其是在美国、加拿大和欧洲,ESCO 已发展成为一种新兴的节能产业。EMC公司服务的客户不需要承担节能实施的资金、技术及风险,并且可以更快的降低能源成本,获得实施节能后带来的收益,并可以获取EMC公司提供的设备。 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客户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或者节能服务公司以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能源管理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的企业(用户)与节能服务公司之间签订,它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实质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欧美等发达国家非常盛行、也是最主要的一种市场化节能机制。我国从上世纪90年代通过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项目,在、和开展试点,目前,已有20余个省市出台文件,鼓励发展节能服务产业。近年来,我国政府加大了对合同能源管理商业模式的扶持力度, 2010年4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财政部出台了《关于印发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从政策上、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促进节能服务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合同能源管理公司由2000年的3家,发展到现在的400余家。 二、合同能源管理的类型 1 节能效益分享型 节能改造工程前期投入由节能公司支付,客户无需投入资金。项目完成后,客户在一定

合同能源管理经营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经营模式 一、商业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开发的商业模式根据所签订的合同类型,可分为三类:保证节能量模式(Guaranteed savings),节能效益分享模式(Shared savings)和项目融资模式(Chauffage)。 1、保证节能量合同(Guaranteed Savings Contract) 2、节能效益分享合同(Shared Savings Contract) 3、项目融资合同(Chauffage Contract)

二、风险和对策 1、风险来源和类型 首先,EMCo 必须了解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可能具有的各种类型风险。通常一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可能具有的风险根据来源不同可分为客户风险和项目自身风险两大类。 (1)客户风险 根据国内示范EMCo的经验,客户风险有时比项目自身风险还要高。许多项目的可行性评价为优良,实际运行中的节能效益也很显著,但EMCo却难以最终实现预期的收益。其中很大程度是由于客户原因所致。因此,我们对这种风险要引起足够重视。通常,客户风险主要有以下三种: 客户的信用风险——客户信用状况好坏,是否会按合同如期付款。中国目前的信用机制尚不完善,信用状况差的现象较普遍。客户信用差的情况有: l 客户从一开始就存在恶意隐瞒行为,目的是诱使EMCo对其投资; l 合同执行过程中,客户通过各种手段来转移项目的节能收益; l 客户想方设法迟迟不支付属于EMCo享有的节能效益部分; l 投资市场竞争加剧,其它节能公司给予更优惠的条件,客户违约而与其它节能公司合作; l 客户单位改制或更换领导班子,新一届领导不愿履行合同等。 因此,在与客户合作之前,必须注重对其信用状况进行考察。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内容及成功经验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内容及成功经验 合同能源管理,在国外简称EPC,在国内广泛地被称为EMC,是70年代在西方发达国家开始发展起来一种基于市场运作的全新的节能新机制。合同能源管理不是推销产品或技术,而是推销一种减少能源成本的财务管理方法。EMC公司的经营机制是一种节能投资服务管理;客户见到节能效益后,EMC公司才与客户一起共同分享节能成果,取得双嬴的效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合同能源管理 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 EPC。合同能源管理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成本的一种市场化运作的节能机制。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约定节能目标,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可以显著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充分调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是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 合同能源管理是EMC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包括:能源审计、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节能量确认和保证等一整套的节能服务,并从客户进行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在合同期间,EMC与客户分享节能效益,在EMC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的利润后,合同结束,全部节能效益和节能设备归客户所

有。 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实质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用能单位和能耗设备升级,以及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节能服务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的企业与专门的盈利性能源管理公司之间签订,它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开展。 合同能源管理不是推销产品或技术,而是推销一种减少能源成本的财务管理方法。EMC公司的经营机制是一种节能投资服务管理;客户见到节能效益后,EMC公司才与客户一起共同分享节能成果,取得双赢的效果。基于这种机制运作、以赢利为直接目的的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的发展亦十分迅速,尤其是在美国、加拿大和欧洲,ESCO 已发展成为一种新兴的节能产业。EMC公司服务的客户不需要承担节能实施的资金、技术及风险,并且可以更快的降低能源成本,获得实施节能后带来的收益,并可以获取EMC公司提供的设备。 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客户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或者节能服务公司以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能源管理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的企业与节能服务公司之间签订,它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实质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

合同能源管理的业务模式及财务核算教学文案

合同能源管理的财务核算 一、合同能源管理的商业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EMC)是70年代在西方发达国家开始发展起来一种基于市场运作的节能新机制,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客户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图1:节能服务公司节能改造流程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包括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能源费用托管型、融资租赁型、混合型等类型的合同。其中节能效益分享型是推荐合作模式,以充分调动业主的节能积极性。所谓“节能效益分享型”,是指节能工程的前期投入由节能服务公司担负,客户无需投入资金。在项目完成后,客户在一定的合同期内,按比例与公司分享由节能项目产生的节能效益。 图2:节能分享型收益分配

节能服务项目特点 (1) 节能效率高:项目的节能率一般在10%-40%,最高可达50%。 (2) 客户零投资:全部设计、审计、融资、采购、施工监测等均由节能服务公司负责,不需要客户投资。 (3) 投资回收短:项目投资额较大,投资回收期短,从已经实施的项目来看回收期平均为1-3年。(一般项目毛利50%以上) (4) 节能更专业:节能服务公司提供能源诊断、改善方案评估、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监造管理、资金与财务计划等全面性服务,全面负责能源管理。 二、合同能源管理要素: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要素包括用能状况诊断、技术与可行性分析、能耗基准确定、节能措施、量化的节能目标、节能效益分享方式、测量和验证方案等。 重点需要与业主通过合同方式书面确定下来以下几项: (1)能耗基准 需要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共同确认,根据用能单位或用能设备、环节在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前某一时间段内的能源消耗状况确定能耗基准。能耗基准确定、测量和验证等工作可委托合同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督审核。 (2)项目节能量 在满足同等需求或达到同等目标的前提下,通过合同能源管理实施,用能单位或用能设备、环节的能源消耗相对于能耗基准的减少量,这是节能服务公司获得收入的前提。 (3)合作方运营效率规定 合作方能否正常经营和持续经营将直接影响项目的生产运行效益,进而影响公司利润。 三、政府补助与税收减免情况 (1)企业增值税、营业税 根据《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20年合同能源管理—精心整理

合同能源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在国外简称EPC,在国内广泛地被称为EMC(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ing),是70年代在西方发达国家开始发展起来一种基于市场运作的全新的节能新机制。合同能源管理不是推销产品或技术,而是推销一种减少能源成本的财务管理方法。EMC公司的经营机制是一种节能投资服务管理;客户见到节能效益后,EMC公司才与客户一起共同分享节能成果,取得双嬴的效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合同能源管理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成本的一种市场化运作的节能机制。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约定节能目标,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可以显著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充分调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是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 合同能源管理是EMC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包括:能源审计、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节能量确认和保证等一整套的节能服务,并从客户进行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在合同期间,EMC 与客户分享节能效益,在EMC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的利润后,合同结束,全部节能效益和节能设备归客户所有。 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实质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用能单位和能耗设备升级,以及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节能服务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的企业(用户)与专门的盈利性能源管理公司之间签订,它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开展。 合同能源管理不是推销产品或技术,而是推销一种减少能源成本的财务管理方法。EMC公司的经营机制是一种节能投资服务管理;客户见到节能效益后,EMC公司才与客户一起共同分享节能成果,取得双赢的效果。基于这种机制运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导读:本文是关于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文章,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篇一:能源管理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商业条款 1、总则 (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由乙方按“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向甲方提供(EMC项目名称:__________)项目节能服务一事,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节能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2、项目的名称、内容和目的 2、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项目”)。 2、2项目内容:_____________。 2、3项目目的: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降低能耗,降低成本。 3、合同的起始日与期限、项目的验收 3、1本合同以双方签字之日为生效起始日。 合同生效后,乙方开始项目的设计、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设备的安装调试期为30天。 3、2节能效益分享的起始日为甲方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

证明文件的次日,效益分享期为____个月。 合同有效期为合同起始日至效益分享期满为止。 3、3项目安装完毕后内,由甲方按改造方案检查安装情况;安装检查合格后,试运行____小时,试运行期间可对设备进行调试。试运行结束后无异常发生,则甲方应签署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 4、效益分享的比例、付款方式 4、1项目的年节能效益约为人民币____元(小写:____万元)(以每月实际节电效益为准) 4、2节电率的计算方法 乙方在进行节电改造工程前,由甲方提供合格的电表,协助乙方在所有要进行节电改造工程的中央空调系统回路中具体设备前安装到位,并用此表按以下方法计算某具体设备(A1)的节电率:A1设备平均节电率(%)SA1﹦(Q前A1-Q后A1)÷Q前A1 其中:Q前A1=节电改造前24小时的目标中央空调系统A1设备用电量; Q后A1=节电改造后24小时的目标中央空调系统A1设备用电量; 完成节电改造工程前的中央空调系统A1设备用电量和完成节电改造工程后的中央空调系统A1设备用电量数据由双方有关人员共同抄表并签名确认,连同计算出A1设备平均节电率。依此类推,测出中央空调系统中其它设备A2、A3、A4等的平均节电率SA2、SA3、

合同能源管理概述及特点

二、汉峰的商业模式—做正确的事 绿色节能从“心”开始之“新”概念——合同能源管理。随着节能行业趋势的到来,随着客户需求的日益增加,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催生了一种新的模式:无须客户去投入任何财力、人力、物力、精力,只须和节能服务公司签定合作合同,就可享受节能服务公司为其带来的高端节能产品、技术和高品质服务,从而让自身能耗降到最低,成本降到最低的新型商业模式。 (一)合同能源管理概述及特点 合同能源管理是节能服务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包括能源审计、能源评估、设备调试、人员培训、节能量确认和保证等一整套的节能服务,然后从为客户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成果中收回投资成本并取得利润的新型商业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特点:1﹞节能效率高2〕客户无投资,零风险3﹞投资回收快4﹞改善现金流5〕提升企业自身竞争力6〕节能更专业 (二)汉峰人如何看待合同能源管理 1)制约合同能源管理发展的瓶颈 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节能改造,能源用户不需要事先支付改造和服务费用,而是通过与节能服务公司在合同期内分享节能收益。而节能服务公司凭借自己的专业优势,在有效降低客户能源消耗的同时获得自己的收益,可以说,这是一种节能服务公司、能源用户

和社会三方共赢的理想模式。然而,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国的发展却并不顺利,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由于需要事先垫付所有投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施必须以充足的资金为前提。因此,强有力的资金支持成为节能服务类企业发展壮大的生命线。但是,目前我国的节能服务公司很难通过银行的那个金融机构为项目融资,其原因主要是:这些公司都属于中小企业,而且成立时间较短,没有在金融系统建立信誉;节能项目不像一般的建设项目,能形成押物;金融机构的信贷评估部门尚不熟悉节能服务企业一次性投资很大,但是资金来源却并不畅通。 (2)现行财务管理制度不利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施。 政府机关、公司事业等是节能服务的重点领域,但是,这些单位的财政管理制度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施却存在着政策阻碍。 一方面,中央和地方财政预算的单位没有支付节能服务收益的对应科目,财政预算没有办法为节能服务提供资金,节能服务公司开具的节能服务发票也不能视同能源费用入账抵扣。使得节能服务公司即使为政府机关、公司事业单位实施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并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也难以取得服务收益。 另一方面,我国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按照现行政策,实行合同能源管理节约的能源费用也不能由用能单位进行处置。而且,作为政府机关、公用事业单位,每年的水电等能源费用都有固定预算,如果能耗开支见年降低很多,那么下一个财政年度该项拨款就可能被减少。这样一来,不仅节能服务公司的投资无法收回,而且上述这些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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