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视界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视界 › 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正式样本

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正式样本

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正式样本
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7799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正式样本

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

定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地质勘探作业安全的监督管理,

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地质勘探作业,是指在依法

批准的矿区范围内从事矿产资源勘探的活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金属、非金属矿产

资源地质勘探作业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

规定。

石油、天然气、煤炭地质勘探的安全生产及其监

督管理,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地质勘探单位是本单位地质勘探作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国务院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的从事矿产地质勘探及管理的企事业法人组织(以下统称地质勘探主管单位),负责对其所属地质勘探单位安全生产进行管理。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地质勘探作业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勘探作业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地质勘探单位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

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六条从事钻探和坑探工程作业的地质勘探单位应当具备钻(坑)探地质勘查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七条地质勘探单位从事地质勘探活动,应当持本单位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和地质勘探项目任务批准文件向工作区域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接受监督检查。

第八条地质勘探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下列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

(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和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二)岗位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

(三)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制度;

(四)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五)重大危险源档案管理和检测监控制度;

(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八)劳动防护用品、野外救生用品和野外特殊生活用品配备使用制度;

(九)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

第九条地质勘探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1%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地质勘探单位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不低于2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地质勘探主管单位所属地质勘探单位从业人员总数在3000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总数1‰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总数在3000人以下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不低于1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条地质勘探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地质勘探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地质勘探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地质勘探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一条地质勘探单位从事坑探工程作业的人员,首次上岗作业前应当接受不少于72小时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以后每年接受不少于20小时的安

全生产再培训。

第十二条地质勘探单位应当按照地质勘探项目或工程总费用的3%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列入生产成本,专户存储,规范使用。

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使用于下列范围: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支出;

(二)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支出;

(三)重大危险源评估、检测、监控的支出;

(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支出;

(五)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及应急救援演练的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地质勘探单位野外作业人员的工伤保险、安全生

产责任保险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第十三条地质勘探单位应当加强对地质勘探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地质勘探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和安全管理应当符合《地质勘探安全规程》(AQ2004-2005)的有关规定。

地质勘探工程项目中的坑探工程的设计方案应当设有安全专篇。安全专篇应当经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未经审查同意的,有关单位不得施工。

坑探工程安全专篇的具体审查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四条探矿权人(含采矿权人,下同)不得将地质勘探工程项目委托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

地质勘探单位不得转包其承担的地质勘探工程项

目,不得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地质勘探活动。

第十五条探矿权人委托或者发包给地质勘探单位进行勘探作业的,应当与地质勘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委托合同、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

探矿权人应当对地质勘探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

第十六条探矿权人、地质勘探单位不得以探矿名义从事采矿活动。

第十七条地质勘探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野外救生用品和野外特殊生活用品。

第十八条地质勘探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野外作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组

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或者与邻近的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护协议。

第十九条地质勘探主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检查所属地质勘探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使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建立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绩效考核。

第二十条地质勘探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地质勘探主管单位报告。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加强对地质勘探单位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

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地质勘探单位的备案登记制度,及时受理地质勘探单位的备案申请。

第二十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坑探工程安全专篇的审查,逐项建立安全专篇审查档案。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地质勘探单位未按照本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地质勘探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国家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

(二)未按照本规定进行备案登记的;

(三)坑探工程安全专篇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施工的。

第二十六条探矿权人将地质勘探过程项目委托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上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探矿权人委托或者发包给地质勘探

单位进行勘探作业,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委托合同、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或者未对地质勘探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20xx年月日起施行。

此处输入对应的公司或组织名字

Enter The Corresponding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Name Here

2018安全生产管理:我国安全生产管理机制的建立考试试卷

2018安全生产管理:我国安全生产管理机制的建立考试试 卷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 1、[2008年考题]通风机工作的基本参数表达了通风机的规格和特性。基本参数是指风量、风压、效率和。 A:功率 B:工况 C:风阻 D:风速 E:立即转移账户上的资金 2、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依靠煤矿职工和__。 A.监察人员 B.工会组织 C.先进分子 D.安全员 3、民用爆破器材按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配备占本企业从业人员总数__以上且至少有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1% B.2% C.5% D.8% 4、公安消防队除保证完成消防法规定的火灾扑救工作外,还应当参加__的抢险救援工作。 A.其他灾害或者事故 B.大型演出 C.学校 D.宾馆 5、《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__的劳动防护用品。 A.国际标准 B.企业标准 C.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D.行业标准或者企业标准 6、依据《消防法》的规定,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情节严重的,处日以下拘留。 A:5 B:10 C:15 D:20

E:相对密度(空气=1)为1.19 7、依据《劳动法》的规定,省级劳动行政部门的以下__行为是错误的。 A.进入用人单位了解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 B.对劳动场所进行检查 C.对违反劳动法的单位吊销营业执照 D.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时,必须出示证件 8、主要负责调查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培训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负责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写出管理组调查报告的是__。 A.指挥部 B.综合组 C.技术分析组 D.管理调查组 9、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__为工伤。 A.可以认定 B.应当视同 C.应当认定 D.可以视同 10、以下灭火措施不正确的是__。 A.扑救气体类火灾时,在没有采取堵漏措施的情况下,必须保持其稳定燃烧B.扑救爆炸物品火灾时用沙土盖压以达窒息的效果 C.扑救遇湿易燃物品火灾时,一般可使用干粉、二氧化碳、卤代烷扑救 D.扑救易燃液体火灾时,可用普通蛋白泡沫或轻泡沫扑救 11、根据《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检测检验机构未取得资质或者伪造资质证书从事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活动的,处的罚款。 A: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B: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C: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 D: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 E:相对密度(空气=1)为1.19 12、造成脱钩事故的主要原因不包括。 A:吊钩缺少护钩装置 B:护钩保护装置机能失效 C:吊钩品种规格选择不当 D:吊装方法不当 E:立即转移账户上的资金 13、依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为了保证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执业水平,注册安全工程师在每个注册周期内应当参加由具备资质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实施的继续教育,培训时间累计不得少于学时。 A:24 B:36 C:40 D:48 E:相对密度(空气=1)为1.19

地质勘探安全生产规定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2558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地质勘探安全生产规定 标准版本

地质勘探安全生产规定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地质勘探作业安全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地质勘探作业,是指在依法批准的矿区范围内从事矿产资源勘探的活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作业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石油、天然气、煤炭地质勘探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地质勘探单位是本单位地质勘探作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国务院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的从事矿产地质勘探及管理的企事业法人组织(以下统称地质勘探主管单位),负责对其所属地质勘探单位安全生产进行管理。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地质勘探作业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勘探作业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地质勘探单位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加

强安全生产管理,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六条从事钻探和坑探工程作业的地质勘探单位应当具备钻(坑)探地质勘查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七条地质勘探单位从事地质勘探活动,应当持本单位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和地质勘探项目任务批准文件向工作区域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接受监督检查。 第八条地质勘探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下列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 (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和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二)岗位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 (三)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制度;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63号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63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11件规章的决定》已经2013年8月1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 2013年8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经营 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11件规章的决定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中取消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认可的规定,加强对安全培训活动 的事中和事后监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11件规章作出如下修改: 一、删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修改为:“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可以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第三十条第一款第四项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二、将《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五项修改为:“负责海洋石油生产设施发证检验、专业设备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和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审查”。 第三十三条修改为:“承担海洋石油生产设施发证检验、专业设备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和安全咨询的中介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

三、将《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继续教育应当由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承担。” 四、删去《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三项中的“煤矿三级及以上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删去第四项中的“煤矿二级以上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 五、将《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第八条第六项修改为:“法定代表人通过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组织的相关安全生产和安全评价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 第九条第五项修改为:“法定代表人通过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组织的相关安全生产和安全评价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 六、删去《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第十项。 七、删去《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第八十七条。 第八十九条修改为:“作业者和承包者应当组织对海上石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未经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作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删去第九十条第一款、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中的“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颁发的”。 八、《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增加一条,作为第十条:“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也可以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培训。 “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培训。” 原第十条、第十一条合并为一条,作为第十一条:“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机构(以下统称培训机构),应当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教学安排,并按照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和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删去第三十四条、第四十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程序

1 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以及相关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的管理要求。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包括安全责任制定、安全监督、安全技术应用、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投入、安全检查、职业健康、环境管理、重大危险源控制;应急管理、事故管理,以及考核奖惩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财企〔2012〕16号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 职责 仓储安全数质量管理部是安全生产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直线管理部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技术规程、规定和管理办法;负责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负责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进行安全预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负责制定安全环保考核指标,开展公司安全检查、安全生产考核评比;负责安全生产方面的资金投入;对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职业卫生健康、环境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价、制定控制措施;负责组织公司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事故调查、建立健全事故管理档案。 所属单位安全部门负责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有关技术规程、规定和管理办法并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负责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安全预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负责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负责每季度至少组织进行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及时上报重大危险源,监督落实本单位各级防火安全责任制;负责本单位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职业卫生健康管理;负责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组织培训和演练;负责及时上报本单位各类事故。 3 管理内容及要求 基本要求 公司及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公司及所属单位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公司及所属单位安全管理部门。. 所属单位应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宜频繁调动。 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司制定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一职一责,一岗一责”。 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公司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定期进行考核奖惩。实行各级领导、机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述职报告制度,将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列为干部考核的重

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职权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职权(一) 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应当在十五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这是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行使的职权的规定。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履行好监督检查职责,必须具备相应的职权。因此,安全生产法赋予了其较为广泛的职权。主要包括:(1)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以及了解有关情况的职权 这是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最基本的职权,也是其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基础。没有这些职权,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也就无从谈起。根据这一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进入生产经营单位,包括进入其行政办公地点和相应的生产、作业场所或者营业场所,并进行检查;有权调阅有关资料,包括可能涉及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所有资料;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包括被检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也包括可能了解情况的其他有关单位和人员。 (2)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理权对于检查中发现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能够立即纠正的,如,违章指挥或者违章操作,未按照要求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等,负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当

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

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 一、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监督管理体制的发展变化 (一)历史发展概况 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劳动保护工作。新中国成立前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明确规定:“公私企业一般实行8小时至10小时工作制”“保护女工的特殊利益”“实行工矿检查制度,以改进工矿的安全和卫生设备”。 新中国一建立,中央人民政府就设立了劳动部。劳动部下设劳动保护司,各地方劳动部门设劳动保护处、科,作为劳动保护工作的专管机构。政府许多产业部相继在部内的生产或人事部门设立了专管劳动保护工作的机构。 中华全国总工会在各级工会中设立了劳动保护部,工会基层组织一般设立了劳动保护委员会,以加强对企业劳动保护的监督。 1950年10月,政务院批准的《中央人民政府劳动部试行组织条例》和《省、市劳动局暂行组织通则》都规定,各级劳动部门自建立伊始,即担负起监督、指导各产业部门和工矿企业劳动保护工作的任务。 1956年9月,国务院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组织简则》规定,劳动部在自己的权限内,有权发布有关劳动工作的命令、指示和规章。这些命令、指示和规章,各级劳动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必须遵守和执行。还规定,劳动部负责“管理劳动保护工作,监督检查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劳动保护、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工作,领导劳动保护监督机构的工作,检查企业中的重大事故并且提出结论性的处理意见”。 1955年4月25日天津国营第一棉纺厂发生的水管锅炉爆炸,死伤77人,直接财产损失36万多元。鉴于这种情况,国务院于同年6月批准在劳动部建立国家锅炉检查总局,于1956年1月开始工作。大跃进中,锅炉安全监察工作受到严重挫折,机构被精简合并。1963年,国务院决定恢复各级锅炉安全监察机构。 1970年,国计委成立劳动局(原劳动部精简为劳动局划归国家计委领导),恢复了劳动保护工作。 1975年,在邓小平同志主持下,治理整顿工作走上轨道,劳动保护工作的治理整顿也获得了进展,国务院设立了国家劳动总局(即国家计委劳动局扩编为国家劳动总局)。全国恢复了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劳动保护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国家劳动总局分设了劳动保护局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1981年,为加强对矿山安全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又成立了矿山安全卫生监察局。

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暂行规定 (2010年12月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35号公布根据2015年5月2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非煤矿矿 山领域九部规章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作业安全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作业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生产矿山企业的探矿活动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地质勘探作业,是指在依法批准的勘查作业区范围内从事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的活动。 本规定所称地质勘探单位,是指依法取得地质勘查资质并从事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活动的企事业单位。

第四条地质勘探单位对本单位地质勘探作业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从事矿产地质勘探及管理的企事业法人组织(以下统称地质勘探主管单位),负责对其所属地质勘探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地质勘探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勘探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安全生产职责 第六条地质勘探单位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行业标准的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七条从事钻探工程、坑探工程施工的地质勘探单位应当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八条地质勘探单位从事地质勘探活动,应当持本单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安全工作,规范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依据本办法的总体要求和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安全管理重点,制定或完善具有单位个性特点的管理体系或制度。严格遵守国家、政府主管机关以及单位所在地地方政府生产安全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坚决执行生产安全方面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严格遵守项目所在国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根据公司生产安全现状以及今后一段时间安全生产工 作的需要而制定。各项目部应依据本规定的总体要求,结合本项目生产经营特点、安全管理重点,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四条各级、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管理生产的同时要管理安全工作,确保完成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的考核指标,安全生产搞不好的单位,不能评为先进单位。 各单位要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费的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制定预防工伤事故、中毒事故和职业病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各级领导、职能部室、各基层单位全体职工均须按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履行自己职责,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首先服从安全。 本规定中的“各单位”是指公司各部门、各项目管理部、各总承包管理部、各区域管理部和各项目经理部。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单位的生产安全活动。 第二章安全管理的方针和口标 第五条公司安全工作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紧紧抓住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强化安全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公司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六条公司安全管理目标:规范管理,持续改进;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事故,逐步消灭一般事故,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建设一支满足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各单位建立完善体系化的安全管理制度。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努力减少其他各类事故的发生频度,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七条公司遵循“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珍爱生命,关注安全,关注健康,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第三章安全监督管理原则 第八条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分级管理,一级抓一级。所属各单位加强对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坚持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第九条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必须加强检查、强化监督,加强教育培训,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编号:SM-ZD-73110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 产职责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在公司总经理和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归口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办好安全教育室;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对领导参加安全活动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3、负责组织制订、修订本单位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安全大检查。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5、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三同时”审查和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6、会同设备部门,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和大修的安全监督工作。

2018年安全生产管理: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

2018年安全生产管理: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 1、对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是依据粉尘中的__含量来划分的。 A.游离二氧化碳 B.游离二氧化硅 C.游离的氯化氰 D.游离一氧化碳 2、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烟花爆竹的__,持有关证件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A.生产单位 B.运输单位 C.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 D.焰火活动举办单位 3、__指工作地点、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不应超过的有毒化学物质的浓度。A.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B.最高容许浓度 C.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D.长时间接触浓度 4、铁路运输中,进站信号机的显示距离不得少于__m。 A.200 B.400 C.800 D.1000 5、把工业事故的原因归结为少数事故倾向者的观点是在__里阐述出来的。A.事故因果连锁理论 B.事故频发倾向理论 C.扰动起源理论 D.系统安全理论 6、尾矿坝按照尾矿堆积方式的不同,可分为上游法、中线法、下游法、高浓度尾矿堆积法等主要形式。其中,上游式堆坝法由于工艺简单、便于管理、经济合理而被广泛采用,我国有以上的尾矿库是采用该法堆坝。 A:85% B:75% C:65% D:55% E:立即转移账户上的资金 7、[2009年考题]通过对机械危险的智能化设计,应使机器在整个寿命周期内发挥预定功能,包括误操作时,其机器和人身均是安全的,使人对劳动环境、劳动内容和主动地位的提高得到不断改善。这一特性称机械安全的。 A:系统性

B:友善性 C:防护性 D:整体性 E:立即转移账户上的资金 8、《矿山安全法》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主体是 A:监察部门 B:公安部门 C:企业管理部门 D: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 E:相对密度(空气=1)为1.19 9、我国安全生产的管理方针是。 A: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B:安全生产、效益第一 C: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D:安全生产、公正高效 E:相对密度(空气=1)为1.19 10、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A:一次性 B:经常性 C:阶段性 D:定期 E:相对密度(空气=1)为1.19 11、[2011年考题]工艺过程中所产生的静电有多种危险,必须采取有效的互相结合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进行预防。下列关于预防静电危险的措施中,错误的做法是。 A:降低工艺速度 B:增大相对湿度 C:高绝缘体直接接地 D:应用抗静电添加剂 E:立即转移账户上的资金 12、安全人机工程是运用人机工程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人—机—环境”系统,并使三者在安全的基础上达到最佳匹配,以确保系统高效、经济运行的一门的科学。 A:综合性 B:合理性 C:可靠性 D:系统性 E:立即转移账户上的资金 1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履行的职责不包括__。 A.设置防火标志 B.业务培训与宣传 C.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D.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14、在烟花爆竹的性质中,是标志火药做功能力的参量,一般是指1 kg火药燃

地质勘探安全规程

地质勘探安全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质勘探工作野外作业、地质测绘、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学勘探、地质遥感、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工程地质、海洋地质和钻探工程、坑探工程、地质实验测试等方面的安全要求以及职业健康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地质勘探(石油、天然气地质勘探除外)工作设计、生产和安全评价、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使用地质勘探技术手段和方法从事其延伸业的工作设计、生产和安全评价、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引用文件最新版本,以及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95)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2002) GB6722-2003爆破安全规程 GB18871-2002电离辐射防护和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MH/T1010-2000航空物探飞行技术规范 GB6067-19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5972-1986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50194-199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GB3787-1983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GB16424-1996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地质勘探exploration 是指对一定地区内的岩石、地层、构造、矿产、地下水、地质灾害、地貌等地质情况进行勘察、调查研究的活动。包括地质测绘、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学勘探、地质遥感、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工程地质、海洋地质和钻探工程、坑探工程、地质实验测试等。 3.2艰险地区areas with hard ships and dangers 是指海拔3000m以上或者其他无人居住,自然条件恶劣、生存条件差的地质工作区。 3.3野外作业open country work 是指在非城镇地区户外进行的地质勘探活动。 4总则 4.1地质勘探单位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逐步推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 4.2地质勘探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建立、健全以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a)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等安全生产责任制; b)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c)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d)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e)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f)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制度; g)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h)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 4.3地质勘探单位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应安全生

最新安全监督工作程序

安全监督工作程序

襄樊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建筑工程安全监管工作程序 为完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管行为,提高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建质[2005]184号)、《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工作程序》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程序。 一、开工安全技术交底 (一)监督室在建筑工程项目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后根据建筑工程具体情况,确定安全监督小组,具体实施该项目的安全监管工作。 (二)工程进入基础施工前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五个工作日内,安全监督小组应督促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召开安全技术交底会议,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关人员阐述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的相关技术要求、管理规定及项目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同时要求施工单位根据项目施工进度提供以下资料进行安全措施备案。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包括:施工用电方案、物料提升机拆装方案、外脚手架搭设方案、塔吊拆装方案、施工电梯拆装方案、基坑支护方案等;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必须有施工单位编制人员、审核人员签字,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审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施工进度计划; 3、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4、临时设施规划方案和已搭建情况; 5、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搭设(设置)计划; 6、拟进入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设备的型号、数量; 7、工程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及相关证件复印件; 8、项目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9、建设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名册,工程监理单位人员名册及相关证件复印件; 10、工程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计划;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职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安全生产规划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负责督促检查落实。对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其他部门的安全监管工作,强化安全生产“一盘棋”统筹安排。 2、拟定本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目标考核办法,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督促有关部门、村(社区)及企业逐项落实,并对责任单位进行检查和考核。 3、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对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要环节、重要时期要落实“一盯一”督促检查责任,严防死守。 4、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台帐、资料、记录和数据统计,分析预测安全形势,为本级政府领导提供综合信息和决策依据。按相关规定及时收集和上报各类安全生产信息和统计资料。 5、依据县级有关执法部门委托的权限,对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实施综合执法,并定期报告执法情况;对上级有关部门向行政区域内单位发出的安全生产整改指令进行督促督办;在检查中发现安全违

章、违法行为,应及时抄告或移交有处罚权的部门进行处罚,受理处罚的部门应将处罚情况书面反馈移交部门。 6、协助上级安监部门进行事故调查,组织协助事故单位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7、牵连组织制订本级政府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和本行政区域内高危高风险行业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督促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和组织演练,实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宣传,开展行政区域内从业人员和群众的安全教育,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种作业人员接受培训、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 9、指导管理村(社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10、完成镇党委、政府、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市、县安监部门交办的安全生产工作。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35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36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0年11月3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2 月1日起施行。 局长骆琳 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及其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国务院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安全 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跨两个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监督管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委托下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日常安全 监管,落实有关行政许可及其监管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设施建设责任。 第二章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与安全预评价 第七条下列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分别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论证和安全预评价: (一)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 (二)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 (三)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 (四)化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军工、公路、水运、轨道交通、电力等行业的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要工作程序(新编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要工作程 序(新编版)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要工作程序(新编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要符合程序《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2006年10月16日建设部建市[2006]248号)(以下称《意见》)规定的程序。(见图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程序框图)。 2、监理单位主要工作的程序 1)开工报审程序 施工单位开工前,应填写《工程开工报审表》(表A1)具 体列出开工条件准备情况,经项目经理签字后报监理审核 批准。 项目监理部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审查施工单位各项 开工条件准备情况。条件具备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同 意开工;条件不具备的,不能同意开工。 开工条件不具备,施工单位坚持自行施工的,项目监理部 应予制止,并视情向建设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版知识点安全生产监管监察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第二章安全生产监管监察 大纲要求:掌握我国现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的内容和要求。 第一节我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系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 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体制是: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国家监察与地方监管相结合、政府监督与其他监督相结合。 (一)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 1、应急管理部与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综合监督管理和行业监管 (1)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是国务院主管安全生产综合管理的直属机构,依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管。 (2)公安、交通、铁道、民航等其他国务院有关部门分别对各自的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即行业监管。 (3)应急管理部从综合监督管理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角度,指导,协调和监督这些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综合监督管理还体现在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综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研究拟订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等。

2、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与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1)为了加强国家对整个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加强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之间的协调,国务院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立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其办公室工作由应急管理部承担。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职责之一就是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部分市、县也建立了相应的安全生产委员会,通过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作用,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起到了相互协调、配合的作用,加强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综合监督管理和行业监督管理初步形成了一个网格式的监管体系。 (二)国家监察与地方监管 1、国家监察 针对某些危险性较高的特殊领域,专门建立了国家监察机制。如煤矿,国家专门建立了垂直管理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设立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产煤地区另设立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下设分局,监察机构的人、财、物全部由中央负责。 2、地方监管

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基本概况: 《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本规定所称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对于建筑安全生产所实施的行业监督管理。 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推动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控制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依据有关的法规、标准,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相关通知: 《建设部关于废止<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等部令的决定》已于2007年9月18日经建设部第1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 建设部关于废止《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等部令的决定 经2007年9月18日第138次建设部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以下部令,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1.《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令第3号,1989年9月30日发布)

2.《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号,1991年7月9日发布) 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号,1991年12月5日发布) 4.《公有住宅售后维修养护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19号,1992年6月15日发布) 5.《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33号,1994年3月23日发布) 6.《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罚规定》(建设部令第39号,1994年11月14日发布) 7.《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65号,1999年1月21日发布)

(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控制程序文件

标题:安全生产控制程序 编写: 审核: 批准:
程序文件
版次
修改內容
编号: 版本/次 : 日期 : 总页数:5 页
编写人
日期
发放 对象
份数
如控制图章非红色,此程序为非正式文件。所有程序文件的进行,只可参考控制文件。 控制文件持有人必须确保此控制文件传阅有关人员,并在需要时提供此文件作参考。
正本图章:
控制图章:
此份拷贝持有部门:
第 1 页,共 6 页

程序文件 安全生产控制程序
编号: 版次 :
1 目的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工作方针,切实加强本厂生产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 安全事故,规范本厂的安全管理,提高本厂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生产及安全管理全过程的安全控制。
3 定义 无
4. 工作程序:
负责部门 使用表单
第 2 页,共 6 页

程序文件 安全生产控制程序
编号: 版次 :
4.1 安全工作管理原则 4.1.1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工作方针,严格 执行国家、行业、地方安全法规,实行“谁主管,谁负 责”的原则。
各部门
4.2 安全管理网络 4.2.1 三级安全网,是为保障安全工作而建立的一个全方位安全 各部门 工作监督体系,它是在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领导下,由公司 安全领导、厂领导、部门安全责任人和安全员构成的三级 安全网。
4.2.2 安全工作责任制,各级人员应严格执行和落实《安全生产 各级人员 责制》。
4.3 安全工作目标管理 行政部
4.3.1 行政部安全员每年初根据本公司情况制定安全工作目标, 并策划、制定安全管理方案,对其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 评、验证效果,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具体按《目标、指标 和管理方案控制程序》要求执行。
4.3.2 各部门应将安全工作目标、措施传达到员工,并制定年度 各部门 班组年度安全目标加以执行,以保证本公司安全工作目标 的实现。
4.3.3 各级安全第一责任人按职责分工分级控制安全目标的实 施,对生产过程进行全过程的控制。
各级安全 第一责任 人
4.4 安全教育的控制
负责部门 使用表单
第 3 页,共 6 页

01_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基本知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基本知识 一、安全生产方针及内涵 安全生产方针是指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总的要求,它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规定为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 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指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提出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胡锦涛总书记在2006年3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进行的第30次集体学习会上的重要讲话和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2006年1月底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都进一步明确了这一方针。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中强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2016年12月印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指出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高度概括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目的和任务,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向和指针,我们必须坚决贯彻和执行。 安全生产方针的内涵如下图1所示 图1 安全生产方针及其内涵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概述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的含义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的定义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行政机关代表国家所实施的行政管理活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是指国家行政机关管理安全生产行政事务的行政组织体制。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始终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优先考虑人身安全,实行 “安全优先”的原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实现生产的其他目标。 按照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预防 或减少事故的发生。 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运用科技手段、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必要的 行政手段,从发展规划、安全投入、科技进步、经济政策、教育培训、安全立 法、激励约束、企业管理、监管体制以及追究事故责任、查处违法违纪等方面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