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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模拟试卷8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模拟试卷8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没有作出放弃或接受继承表示的,视为( )。

A.放弃继承

B.接受继承

C.丧失继承权

D.转继承

正确答案:B

解析: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做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知识模块:民法

2.李某去世后留下联合收割机一台,其三个儿子继承了该收割机,则不应( )。

A.实物分割

B.变价分割

C.对该收割机共同共有

D.作价补偿

正确答案:A

解析:实物分割仅用于可分物。知识模块:民法

3.继承人有( )行为的,不丧失继承权。

A.遗弃被继承人的

B.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C.为争夺遗产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未遂的

D.因宅基地纠纷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正确答案:D

解析:见《继承法》第7条。注意,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为其他目的则不在此列。知识模块:民法

4.王甲、王乙为丁某之子,丁某与二人之生父离婚后,二人随其生父生活;丁与张再婚,但无子女,1998年张病故,遗下房屋一栋及存款五万元,1999年丁病故,丁、张并无其他近亲属,则张的遗产( )。

A.收归国有

B.归丁、张所在集体组织

C.归王甲、王乙

D.归王甲、王乙及二人之生父

正确答案:C

解析:张之遗产,应由其配偶丁继承,丁之遗产则由其二子继承,虽然张与王甲、王乙无任何血缘关系,但其遗产间接地归王甲、王乙所有。王甲、王乙二人之生父因与其生母配偶关系的解除,对丁的遗产不享有继承权。知识模块:民法

5.李某病逝,其遗产由其父母甲、乙及其妻丙继承,当时丙已怀孕,故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3万元,但婴儿出生后仅一个小时便夭折了,则此三万元应( )。

A.由甲、乙、丙均分

B.由丙继承1/2,甲、乙继承1/2

C.由丙继承

D.收归国有

正确答案:C

解析:胎儿出生后又死亡的,则为其保留的遗产份额由其继承人继承。本题中只有母亲为法定的继承人。知识模块:民法

6.李某早年丧偶,有二子甲、乙远在外地工作,一远房侄子丙常来照料,李去世前立下遗嘱,将其18间房屋由甲、乙、丙三人平分,丙对此始终未表态,则( )。

A.房屋由甲乙丙各得六间

B.甲乙每人继承9间

C.甲乙各得6间,其余收归国有

D.甲乙未尽赡养义务,18间房屋归丙

正确答案:B

解析:《继承法》第25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知识模块:民法

7.1999年5月4日甲病逝,5月7日安葬完毕,5月8日继承人一起确定甲的遗产,5月9日继承人之间确定继承的比例,5月10日遗产分割完毕。请问继承是从哪一天开始的?( )

A.5月4日

B.5月7日

C.5月8日

D.5月10日

正确答案:A

解析:《继承法》第2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法意见》第1条第1款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开始。”

8.甲于1996年5月1日离家出走后查无音信,甲妻于2001年7月1日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9月1日法院宣告甲死亡的判决,2002年9月4日甲妻收到判决书,继承甲的财产应从哪天开始( )。

A.1996年5月1日

B.2001年7月1日

C.2002年9月1日

D.2002年9月4日

正确答案:C

解析:根据《继承法》第2条、《继承法意见》第1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者宣告死亡时开始。对于被宣告死亡的时间,应以《民通意见》的规定为准,即以宣告判决之日为失踪人宣告死亡的时间。知识模块:民法

9.甲与妻乙携8岁的儿子丙和68岁的母亲丁在国庆节驾车外出秋游,与一卡车相撞,无一生还,无法确定他们死亡的先后顺序,若他们都有继承人,应推定谁先死亡?( )

A.丙

B.丁

C.甲

D.乙

正确答案:B

解析:《继承法意见》第2条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知识模块:民法

10.马笑的遗产已经分割,甲根据马笑的遗嘱继承了4万元现款,乙根据马笑的遗赠分得价值2万元的电脑一台,丙依法定继承分得价值10万元的公寓一套。马笑生前尚欠丁债务3万元,丁的债权应如何清偿?( ) A.甲乙丙按其继承的价值额比例偿还

B.乙还1万元,甲还1万元

C.甲还2万元,乙还1万元

D.丙还3万元

正确答案:D

解析:《继承法意见》第62条规定:“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11.甲有一女乙,一子丙。甲死后留下房屋一套(价值30万元)、存款60万元。但甲在遗嘱中只说明房屋由丙继承,没有涉及存款的分配,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丙继承商品房后无权再继承其他遗产

B.丙继承商品房后有权继承其他遗产

C.丙是否有权继承其他的遗产取决于人民法院判决

D.丙是否有权继承其他遗产取决于丙与乙的协议

正确答案:B

解析:根据《继承法》第27条的规定,对于遗嘱未处分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据此,本题中丙在继承商品房后有权继承其他遗产。知识模块:民法

12.公民甲死亡,其遗产按公民甲生前所签订的遗赠协议、遗嘱及继承法的规定已分割完毕,但发现公民甲生前曾欠有债务,按法律规定公民甲所欠的债务应该按下列顺序由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以所继承的公民甲的财产清偿( )。

A.受遗赠人、法定继承人

B.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遗嘱继承人

C.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

D.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法定继承人

正确答案:C

解析: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2条的规定,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知识模块:民法

13.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妻子、儿子是否可以接受遗赠( )。

A.不可以

B.可以

C.由其儿女代位继承

D.由其妻继承

正确答案:B

解析: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知识模块:民法

14.下列财产或财产权利中,不在遗产范围的是( )。

A.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B.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C.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D.被继承人生前承包经营的土地

正确答案:D

解析: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知识模块:民法

15.转继承适用的范围是( )。

A.遗嘱继承

B.法定继承

C.遗赠抚养协议

D.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正确答案:D

解析:转继承是在继承人接受遗产后,分割遗产前死亡,由其继承人进行继承的制度,法定和遗嘱继承都可以产生这种情况。知识模块:民法

16.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其放弃继承的遗产按( )。

A.无人继承办理

B.代位继承办理

C.转继承办理

D.法定继承办理

正确答案:D

解析:参见《继承法》第27条规定,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知识模块:民法

17.甲有二子乙、丙,甲于1996年立下遗嘱将其全部财产留给乙。甲于2004年4月死亡。经查,甲立遗嘱时乙17岁,丙14岁,现乙、丙均已工作。甲的遗产应如何处理?( )(04年司考.卷三.单7)

A.乙、丙各得二分之一

B.乙得三分之二,丙得三分之一

C.乙获得全部遗产

D.丙获得全部遗产

正确答案:C

解析:《继承法意见》第37条规定:“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题中,在遗嘱生效

时,继承人均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因此应当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遗产继承,由继承人乙获得全部遗产。知识模块:民法

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51-90题,每题2分,共80分。

18.关于胎儿的继承权,说法正确的是( )。

A.遗产分割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B.胎儿出生时即为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法定继承处理

C.胎儿出生时即为死体的,胎儿的份额由胎儿的继承人继承

D.应当为胎儿保留遗产份额而没有保留的,应当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除

正确答案:A,B,D

解析:掌握《继承法》第28条的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知识模块:民法

19.关于继承的放弃与接受,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继承的接受必须以明示方式做出

B.继承人对是否接受继承未作表态的,视为接受继承

C.继承人可以默示方式放弃继承

D.放弃继承应在遗产分割前做出

正确答案:B,D

解析:《继承法》第25条。知识模块:民法

20.下列可导致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包括( )。

A.李某怕其父以遗嘱方式将巨额遗产交给其弟继承,故购买砒霜让其妻放在其父的水杯里,其妻换成了白糖,其父安然无恙

B.王某为防止其妹分得其父遗产,企图杀害其妹,后怕法律制裁而未付诸实施

C.张某与其弟不睦,一日口角后一时冲动,失手将其弟砍死

D.丁某嫌恶其母,遂将其母背到村外的荒山上自己返回,后被邻居接回

正确答案:A,D

解析:《婚姻法》第7条。C中,张杀害某弟(其他继承人)并非出于争夺遗产之目的。注意:法条中所列之四种情形,主观上均为故意。另外,法条中所称之杀害,既包括既遂,也包括未遂(如A),但未付诸行为,仅停留在犯意阶段上(如B),不能认为是杀害。知识模块:民法

21.甲生前有一万元债务。甲遗嘱中规定其财产中五千元归幼子乙,五千元赠给侄子丙;甲留有遗产一万八千元,甲死后两个月,该遗产依遗嘱由乙、丙各得五千元,其余八千元由甲的妻子丁、甲的长子、次子及女儿各得二千元,遗

产分割后,债权人索债,则( )。

A.甲的长子、次子各偿还二千元

B.甲的妻子、女儿各偿还二千元

C.乙、丙各偿还一千元

D.丙偿还五千元,其他人各还一千元

正确答案:A,B,C

解析:《继承法》第33、27条。应先由法定继承人以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再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清偿债务。知识模块:民法

22.甲有2万元的债务,死后留下l万元的财产,其子乙欲继承。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乙有权继承甲的遗产1万元,不承担偿还2万元债务的义务

B.乙有权放弃继承权利,不承担偿还债务义务

C.乙应当继承甲的遗产1万元,并偿还债务2万元,

D.乙可以继承甲的遗产l万元,并在继承的l万元范围内偿还债务

正确答案:B,D

解析:《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知识模块:民法

23.唐某有甲、乙、丙成年子女三人,于2002年收养了孤儿丁,但未办理收养登记。甲生活条件较好但未对唐某尽赡养义务,乙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丙长期和甲共同生活。2004年5月唐某死亡,因分配遗产发生纠纷。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06年司考.卷三.单67)

A.甲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遗产

B.乙应当多分遗产

C.丙可以多分遗产

D.丁可以分得适当的遗产

正确答案:A,B,C,D

解析:《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因此,甲由于有抚养能力而不尽抚养义务应不分或少分遗产,乙由于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应多分遗产,丙长期和甲共同生活可以多分遗产,故A、B、C项正确。由于未办理收养登记,唐某和丁之间的收养关系不成立,故丁不能继承唐某的遗产,但根据《继承法》第14条的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因此丁可以分得适当的遗

产,故D项正确。知识模块:民法

24.钱某与胡某婚后生有子女甲和乙,后钱某与胡某离婚,甲、乙归胡某抚养。胡某与吴某结婚,当时甲已参加工作而乙尚未成年,乙跟随胡某与吴某居住,后胡某与吴某生下一女丙,吴某与前妻生有一子丁。钱某和吴某先后去世,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09年司考.卷三.多68)

A.胡某、甲、乙可以继承钱某的遗产

B.甲和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C.胡某和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D.乙和丁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正确答案:C,D

解析:《继承法》第10条第1款规定,配偶的一方享有对另一方遗产的继承权。本题中,胡某虽然以前与钱某有婚姻关系,但是钱某去世时,他们已经离婚,胡某不再是钱某的配偶,则胡某不享有对钱某遗产的继承权。因此,A项错误。《继承法》第10条第3款规定,本案中,胡某与吴某结婚时,甲已参加工作且独立生活,而乙未成年跟随胡某与吴某居住。由此可知,甲与吴某之间没有形成扶养关系,而乙与吴某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即甲无权继承吴某的遗产,乙有权继承吴某的遗产。因此,B项错误。吴某去世时,胡某是吴某的配偶,根据《继承法》第10条第一款的规定,胡某有权继承吴某的遗产。丙是胡某与吴某的婚生子女,享有吴某遗产的继承权。因此,C项正确。吴某是丁的生父,丁享有对吴某遗产的继承权,乙与吴某形成了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关系。乙有权继承吴某的遗产。因此,D项正确。知识模块:民法

25.张某因病住院,医生手术时误将一肾脏摘除。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赔偿治疗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审理期间,张某术后感染医治无效死亡。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10年司考.卷三.多69) A.医院侵犯了张某的健康权和生命权

B.张某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某的医疗费赔偿请求权

C.张某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某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权

D.张某死后其配偶、父母和子女有权另行起诉,请求医院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害

正确答案:A,B,C,D

解析:选项A正确。健康权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保持其自身及其器官以至身体整体的功能安全为内容的人格权。生命权是法律赋予自然人以生命维持和生命安全为内容的权利。本题中。医院医生手术时误将张某一肾脏摘除,侵犯了张某的健康权,后来张某由于感染医治无效死亡,即医院侵犯了其生命权。选项B 正确。医疗费赔偿请求权是财产性权利,且不是专属于被害人的权利,因此,可以继承。选项C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第2款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本题中,张某已经就医院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提起了诉讼,因此,张某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某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权。选项D正确。《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知识模块:民法

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正确答案,不答、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91-100题,每题2分,共20分。

余艺与齐华于1960年结婚,婚后育有二子一女:长子余海、次子余涛、女儿余萍。1990年后,三个子女陆续成家独立生活,余艺因掌握缝纫技术,退休后被一家服装厂聘为技术员,收入颇丰。1996年,齐华去世,余艺无心工作,遂以8万元变卖了自住的房屋,跟随长子余海生活。1997年,余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一份遗嘱,表示其死后,全部存款24万元(卖房款8万元,先前夫妻存款16万元)中的18万元由长子余海继承,6万元由次子余涛继承。1998年,余艺因突发脑溢血造成半身不遂,长子余海照料不周,次子余涛见状便将父亲接到自己家中照料。由于余涛夫妇悉心照料,余艺觉得先前所立的遗嘱不妥,便重新书写一份遗嘱,表示死后存款24万元由次子继承16万元,长子和女儿各继承4万元。1999年6月,长子余海因车祸死亡。2000年8月,余艺病故。针对24万元存款,余艺的次子余涛、女儿余萍、长子之妻胡某及其子余明军提出继承要求。

26.余艺死后,其法定继承人为( )。

A.余海、余涛、余萍

B.余涛、余萍、余明

C.余涛、余萍、胡某、余明

D.余涛、余萍

正确答案:D

解析:余海已经死亡,所以不能作为继承人,同时余明虽然可以代位继承,但也不属于法定继承人。(2) 知识模块:民法

27.余艺死后,其遗嘱继承人为( )。

A.余海、余涛、余萍

B.余涛、余萍

C.余涛

D.余涛、余萍、余明

正确答案:C

解析:首先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同时存在,而且内容矛盾,所以,自书遗嘱无效。故余萍不是遗嘱继承人。同时由于余海先于余艺死亡,所以,遗嘱中关于余海的部分无效,余海也不是遗嘱继承人。(3) 知识模块:民法

28.余艺的遗产,应适用( )。

A.遗嘱继承

B.法定继承

C.遗嘱继承及法定继承

D.代位继承

正确答案:C

解析:公证遗嘱中关于余涛的部分继续有效,而关于余海的部分则按法定继承处理。(4) 知识模块:民法

29.24万元存款中,余涛应分得遗产( )。

A.16万元

B.12万元

C.10万元

D.6万元

正确答案:B

解析:余涛首先取得遗嘱中指定的6万元。剩余的财产18万元,由余涛、余萍及余明三个人均分。故余涛最后得到12万元。知识模块:民法

马俊1991年去世,其妻张桦1999年去世,遗有夫妻共有房屋5间。马俊遗有伤残补助金3万元。张桦1990年以个人名义在单位集资人股获得收益1万元。双方生有一子马明,1995年病故。马明生前与胡芳婚后育有一子马飞。张桦长期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由表侄常生及改嫁儿媳胡芳养老送终。5间房屋于2001年11月被拆迁,拆迁单位与胡芳签订《危旧房改造货币补偿协议书》,胡芳领取作价补偿款、提前搬家奖励款、搬迁补助费、货币安置奖励费、使用权补偿款共计25万元。请回答以下(1)一(4)题。(05年司考.卷三.不定81—84)

30.下列各项中何者属于遗产?( )

A.提前搬家奖励款

B.搬迁补助费

C.货币安置奖励费

D.使用权补偿歙

正确答案:C,D

解析:《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A、B均不属遗产,是支付给特定人的费用。知识模块:民法

31.马俊的伤残补助金、张桦集资入股收益的性质应如何确定?( )

A.伤残补助金和集资收益均为个人财产

B.伤残补助金为个人财产,集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

C.伤残补助金为夫妻共同财产,集资收益为个人财产

D.伤残补助金和集资收益皆为夫妻共同财产

正确答案:B

解析:根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可见,马俊的伤残补助金应当属于其个人财产;而张桦集资入股收益的性质属于生产经营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可知,本题的答案为B。知识模块:民法

32.下列关于常生可否得到补偿的说法何者正确?( )

A.应当得到补偿,分配数额应当小于法定继承人

B.应当得到补偿,分配数额可以等于或大于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

C.如常生明知法定继承人分割遗产而未提出请求,即丧失遗产分配权

D.如常生要求参与分割遗产,应在继承开始后1年内提出请求

正确答案:B,C

解析:根据《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14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因此,由于常生只是张桦的表侄,其并不是法定的继承人之一。因此,对于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是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的。知识模块:民法

33.下列关于胡芳及其子女遗产继承权的说法何者正确?( )

A.胡芳对张桦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应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B.马飞对张桦的遗产享有代位继承权

C.胡芳再婚后所生子女对张桦的遗产享有代位继承权

D.马飞对马俊的遗产享有转继承权

正确答案:A,B,D

解析:《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胡芳作为张桦的儿媳对张桦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应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法》第1l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马明作为张桦的儿子先于张桦死亡,应当由马明的子女代位继承。因此,马飞可以对张桦的遗

产享有代位继承权。而胡芳再婚后所生子女并不是张桦的晚辈直系血亲,所以不能享有代位继承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2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这条是关于转继承的规定。马明是在马俊死亡后,其遗产未分割前死亡的,所以适用转继承制度。由此可知,本题的答案为ABD。知识模块:民法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模拟试卷8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模拟试卷8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没有作出放弃或接受继承表示的,视为( )。 A.放弃继承 B.接受继承 C.丧失继承权 D.转继承 正确答案:B 解析: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做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知识模块:民法 2.李某去世后留下联合收割机一台,其三个儿子继承了该收割机,则不应( )。 A.实物分割 B.变价分割 C.对该收割机共同共有 D.作价补偿 正确答案:A 解析:实物分割仅用于可分物。知识模块:民法 3.继承人有( )行为的,不丧失继承权。 A.遗弃被继承人的 B.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C.为争夺遗产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未遂的 D.因宅基地纠纷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正确答案:D 解析:见《继承法》第7条。注意,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为其他目的则不在此列。知识模块:民法 4.王甲、王乙为丁某之子,丁某与二人之生父离婚后,二人随其生父生活;丁与张再婚,但无子女,1998年张病故,遗下房屋一栋及存款五万元,1999年丁病故,丁、张并无其他近亲属,则张的遗产( )。 A.收归国有 B.归丁、张所在集体组织 C.归王甲、王乙

D.归王甲、王乙及二人之生父 正确答案:C 解析:张之遗产,应由其配偶丁继承,丁之遗产则由其二子继承,虽然张与王甲、王乙无任何血缘关系,但其遗产间接地归王甲、王乙所有。王甲、王乙二人之生父因与其生母配偶关系的解除,对丁的遗产不享有继承权。知识模块:民法 5.李某病逝,其遗产由其父母甲、乙及其妻丙继承,当时丙已怀孕,故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3万元,但婴儿出生后仅一个小时便夭折了,则此三万元应( )。 A.由甲、乙、丙均分 B.由丙继承1/2,甲、乙继承1/2 C.由丙继承 D.收归国有 正确答案:C 解析:胎儿出生后又死亡的,则为其保留的遗产份额由其继承人继承。本题中只有母亲为法定的继承人。知识模块:民法 6.李某早年丧偶,有二子甲、乙远在外地工作,一远房侄子丙常来照料,李去世前立下遗嘱,将其18间房屋由甲、乙、丙三人平分,丙对此始终未表态,则( )。 A.房屋由甲乙丙各得六间 B.甲乙每人继承9间 C.甲乙各得6间,其余收归国有 D.甲乙未尽赡养义务,18间房屋归丙 正确答案:B 解析:《继承法》第25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知识模块:民法 7.1999年5月4日甲病逝,5月7日安葬完毕,5月8日继承人一起确定甲的遗产,5月9日继承人之间确定继承的比例,5月10日遗产分割完毕。请问继承是从哪一天开始的?( ) A.5月4日 B.5月7日 C.5月8日 D.5月10日 正确答案:A 解析:《继承法》第2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法意见》第1条第1款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开始。”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试题带答案和解析

1、程序正当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下列哪些选项是程序正当要求的体现?( ) A.实施行政管理活动,注意听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B.对因违法行政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主动进行赔偿 C.严格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实施行政管理活动 D.行政执法中要求与其管理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务员回避 【答案】AD 2、对具有职位特殊性的公务员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公务员法》明确规定的职位之外的职位类别。下列哪一机关享有此增设权?( )(2011年卷二单选第39题)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国务院 C.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 D.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答案】B 【解析】《公务员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3、被告人甲(聋哑人)与被告人乙长期通奸被甲的丈夫发现,两人合谋杀死了其丈夫。案发后,审判该案的司法人员都不懂哑语,但乙会哑语,在没有找到翻译人员的情况下,审判人员让乙为甲进行翻译。这种做法是否正确?( ) A.正确,因为翻译人员不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之列 B.正确,虽然翻译人员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范围,但在一时找不到其他翻译人员的情况下,可以让乙暂时担任翻译工作 C.错误,因为翻译人员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之列,乙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 D.错误,翻译人员虽然不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范围,但在本案中,乙与案件处理结果之间存在利害关系,所以也应当回避 正确答案:C 解题思路:回避适用的对象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以及鉴定人等 4、以下属于《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的"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或接受请客送礼"的情形有:( ) A.侦查人员甲与犯罪嫌疑人的表兄在珠宝鉴定行一见如故,欣然接受了其赠送的古字画一幅,后查明其表兄正是受该犯罪嫌疑人委托 B.审判人员乙在办理一起单位被盗窃的案件中,从该单位低价购进冰箱一台 C.在一起侵占案中,审判人员丙向尚未聘请辩护人的被告人推荐一名办理该类案件的资深律师 D.在一起故意杀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中,法院为尚未聘请辩护人的被告人推荐一名办理该类案件的资深律师 正确答案:ABC 解题思路:依《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根据这一规定,公安司法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满足回避的条件,故A项当选另外,为严格这一规定的执行2000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

2016司法考试卷三试题附答案

2016司法考试卷三试题附答案 2016下半年司法考试即将到来,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在备考过程中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6司法考试卷三试题附答案”,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6司法考试卷三试题附答案 1.历史法学派是19世纪兴起的一个法学派别,下列哪个选项代表了该学派的观点? A.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 B.法是一种历史现象,是阶级社会的产物 C.法象语言、风俗、政治一样,是随着民族的成长而成长的 D.法是在所有的人中确立的,并得到全人类平等遵守的自然理性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53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法可以制定实施细则,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这一规范属于: A.授权性规范 B.准用性规范 C.委任性规范 D.非确定性规范 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哪种情况不能形成法律关系? A.张某(女)之父向李某索要5万元彩礼,否则不许二人登记结婚 B.医生丁某给患者王某某进行肾移植手术失败 C.张某欠李某2万4千元,到期未能偿还 D.居民刘某在家忘记关闭水阀,致使楼下其他住户被淹,被派出所罚款 4.下列何种表述属于法的规则? A.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B.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C.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D.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 5.法律人适用法律的最直接的目标就是要获得一个合理的法律决定。学生甲和学生乙就法适用的目标展开讨论。学生甲的观点是:①做法律决定的人在做决定的过程中应该尽可能地避免武断和恣意。②法律人保障其法律决定的正当性与非法律人相同的地方在于:通过运用特定法律人共同体所普遍承认的法学方法如客观目的解释保证其法律决定与实质价值或道德的一致性。③法律决定的可预测性的程度越高,人们有效地安排和计划自己的生活的可能性越大。法律决定的正当性程度越高,人们安排和计划自己满意的生活的可能性越大。 学生乙的观点是:①武断性和恣意性的多少并不影响法律决定的可预测性。②如果法律决定不具有正当性或正当性程度非常低,一个社会就不可能是一个和谐的长治久安的社会,也就是说该社会的秩序最终可能解体。对于上述观点进行分析,下列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A.学生甲的观点①和观点② B.学生甲的观点②和学生乙的观点② C.学生甲的观点③和学生乙的观点② D.学生甲的观点③和学生乙的观点① 6.下列关于法律解释的说法中不正确有: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里的“法律”不仅包括宪法和法律,还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这是文义解释中的扩大解释 B.我国《民法通则》第122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其责任性质是严格责任。这是一种体系解释 C.《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其中“子女”是成年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三解析 1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哪一种社会关系应由民法调整? A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 B乙手机丢失后发布寻物启事称:“拾得者送还手机,本人当面酬谢”C丙对女友书面承诺:“如我在上海找到工作,则陪你去欧洲旅游”D丁作为青年志愿者,定期去福利院做帮工 解析 我国《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B项:乙丢失手机后发布寻物启事属于悬赏广告,由民法调整。所以,B项正确。 A项: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个人所得税,甲与税务机关不是平等主体,不由民法调整。所以,A项错误。 C项:丙与女友之间的承诺属于生活关系,不由民法调整。所以,C项错误。 D项:丁作为志愿者去福利院帮工,丁与福利院之间不是平等主体。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 2甲企业是由自然人安琚与乙企业(个人独资)各出资50%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欠丙企业货款50万元,由于经营不善,甲企业全部资产仅剩20万元。现所欠货款到期,相关各方因货款清偿发生纠纷.

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丙企业只能要求安琚与乙企业各自承担15万元的清偿责任 B丙企业只能要求甲企业承担清偿责任 C欠款应先以甲企业的财产偿还,不足部分由安琚与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就乙企业对丙企业的应偿债务,乙企业投资人不承担责任 解析 我国《合伙企业法》第38条规定:“普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第39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C项正确,ABD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 3潘某去某地旅游,当地玉石资源丰富,且盛行“赌石”活动,买者购买原石后自行剖切,损益自负。潘某花5000元向某商家买了两块原石,切开后发现其中一块为极品玉石,市场估价上百万元。商家深觉不公,要求潘某退还该玉石或补交价款。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商家无权要求潘某退货 B商家可基于公平原则要求潘某适当补偿 C商家可基于重大误解而主张撤销交易 D商家可基于显失公平而主张撤销交易 解析 A项:“赌石”活动在该地盛行,则潘某与商家明确知悉赌石的相关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试题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关于程序法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程序法定要求法律预先规定刑事诉讼程序 B.程序法定是大陆法系国家法定原则的重要内容之一 C.英美国家实行判例制度而不实行程序法定 D.以法律为准绳意味着我国实行程序法定 2、关于甲非法获利的定性,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A.擅自经营收费站收费业务,数额巨大,构成非法经营罪 B.即使收钱时冒充国有收费站工作人员,也不构成招摇撞骗罪 C.未使收费站工作人员基于认识错误免收司机过路费,不构成诈骗罪 D.骗吴某仅得20万元的行为,构成隐瞒犯罪所得罪 3、某镇政府以一公司所建钢架大棚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为由责令限期拆除。该公司逾期不拆除,镇政府现场向其送达强拆通知书,组织人员拆除了大棚。该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强拆行为。如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强拆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可作出的判决有: A.撤销判决 B.确认违法判决 C.履行判决 D.变更判决 4、关于程序法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程序法定要求法律预先规定刑事诉讼程序 B.程序法定是大陆法系国家法定原则的重要内容之一 C.英美国家实行判例制度而不实行程序法定 D.以法律为准绳意味着我国实行程序法定 5、甲公司以虚构工程及伪造文件的方式,骗取乙工程保证金400余万元。公安机关接到乙控告后,以尚无明确证据证明甲涉嫌犯罪为由不予立案。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应先申请公安机关复议,只有不服复议决定的才能请求检察院立案监督 B.乙请求立案监督,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公安机关应立案的,可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C.公安机关接到检察院立案通知后仍不立案的,经省级检察院决定,检察院可自行立案侦查 D.乙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 6、关于刑事诉讼当事人中的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撤回起诉、申请回避 B.委托诉讼代理人、提起自诉 C.申请复议、提起上诉 D.申请抗诉、提出申诉 7、警察带着警犬(价值3万元)追捕逃犯甲。甲枪中只有一发子弹,认识到开枪既可能只打死警察(希望打死警察),也可能只打死警犬,但一枪同时打中二者,导致警察受伤、警犬死亡。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如认为甲只有一个故意,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B.如认为甲有数个故意,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与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 C.如甲仅打中警犬,应以故意杀人罪未遂论处 D.如甲未打中任何目标,应以故意杀人罪未遂论处 8、关于故意与违法性的认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误以为买卖黄金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仍买卖黄金,但事实上该行为不违反《刑法》。甲有犯罪故意,成立犯罪未遂 B.甲误以为自己盗窃枪支的行为仅成立盗窃罪。甲对《刑法》规定存在认识错误,因而无盗窃枪支罪的犯罪故意,对甲的量刑不能重于盗窃罪 C.甲拘禁吸毒的陈某数日。甲认识到其行为剥夺了陈某的自由,但误以为《刑法》不禁止普通公民实施强制戒毒行为。甲有犯罪故意,应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刑事责任 D.甲知道自己的行为有害,但不知是否违反《刑法》,遂请教中学语文教师乙,被告知不违法后,甲实施了该行为。但事实上《刑法》禁止该行为。乙的回答不影响甲成立故意犯罪9、某公安交管局交通大队民警发现王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未悬挂号牌,遂作出扣押的强制措施。关于扣押应遵守的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由两名以上交通大队行政执法人员实施扣押 B.当场告知王某扣押的理由和依据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试题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下列哪种情形中,当事人的回避申请应被同意?( ) A.某侦查人员曾被单位作出过纪律处分 B.某侦查人员态度生硬、粗暴 C.某侦查人员接受过另一当事人的吃请 D.某侦查人员业务能力差 正确答案:C 2、张某和李某设立的甲公司伪造房产证,以优惠价格与乙企业(国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骗取钱财。乙企业交付房款后,因甲公司不能交房而始知被骗。关于乙企业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以甲公司实施欺诈损害国家利益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B.只能请求撤销合同 C.通过乙企业的主管部门主张合同无效 D.可以请求撤销合同,也可以不请求撤销合同而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3、戚律师在为民事案件当事人夏某代理诉讼的过程中,对方当事人向某认为戚律师很有才能,即请求与戚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由戚律师为其代理另一法律事务。此时,戚律师应当如何去做? A. 是否接受委托须请示本所主任决定 B. 经征得夏某同意后才能接受委托 C. 因委托事由与夏襞无关可以接受委托 D. 向向某婉言谢绝蚕托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律师法》第39条规定,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法律并未对律师为对方当事人代理其他法律事务作出禁止,因此c项正确。考生还应注意其他相关问题:(1)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2)律师不得在与委托人依法解除委托关系后在同一案件中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10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下列有关宪法效力的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A. 在不成文宪法的国家中,宪法的效力高于其他法律 B. 在我国,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规范、宪法基本原则和宪法精神相抵触 C. 宪法的效力主要表现为对公民的行为约束 D. 宪法的效力不具有任何强制性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B。在不成文宪法国家,没有统一的宪法典,没有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只存在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一般包括宪法性法律、宪法性惯例、宪法性判例、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其宪法性法律与其他法律的效力完全相回,因此,选项A错误。根据我国《宪法》总纲第5条第3款,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故选项B正确。宪法的核心价值取向在于限制国家权力以保障****,因此宪法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于对国家机关的行为约束,据此,选项C错误。宪法是法,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体现国家意志,并由国家强制性保证实施,违反宪法后要接受违宪制裁,比如改变或撤销、罢免等。故选项D错误。故本题答案为B。 4、下列哪种情形中,当事人的回避申请应被同意?( ) A.某侦查人员曾被单位作出过纪律处分 B.某侦查人员态度生硬、粗暴 C.某侦查人员接受过另一当事人的吃请 D.某侦查人员业务能力差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试题带答案和解析

1、甲法官处理一起伤害赔偿案件,耐心向被告乙解释计算赔偿数额的法律依据,并将最高法院公报发布的已生效同类判决提供乙参考。乙接受甲法官建议,在民事调解书上签字赔偿了原告损失。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A.法院已生效同类判决具有普遍约束力 B.甲法官在该案调解时适用了判例法 C.甲法官提供的指导性案例具有说服力 D.民事调解书经乙签署后即具有行政强制执行力 2、“潇湘”号运送该批平板电脑的航行路线要经过丁国的毗连区。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潇湘”号在丁国毗连区通过时的权利和义务与在丁国领海的无害通过相同 B.丁国可在“潇湘”号通过时对毗连区上空进行管制 C.丁国可根据其毗连区领土主权对“潇湘”号等船舶规定分道航行 D.“潇湘”号应遵守丁国在海关、财政、移民和卫生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3、72岁村民甲以其子乙长期不提供衣食、不送医院治病为由,诉请法院判令乙履行赡养义务。为宣传法律,教育群众,法院决定将该案在当事人所在村庄公开审理,村民均可旁听。乙提出法院侵犯其隐私,剥夺其司法民主方面的有关权利。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司法民主要求所有案件均应无例外公开审理,以促进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实现 B.法院就地审理体现了司法目的民主,体现司法为民理念 C.法院公开审判遵循了司法公开制度的规定,符合司法程序民主要求 D.法院就地审理未经乙同意,违反司法主体民主和司法体制民主 4、关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临时约法》是辛亥革命后正式颁行的宪法 B.《临时约法》设立临时大总统,采行总统制 C.《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 D.《临时约法》确立了五权分离的原则 5、关于我国司法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我国实行两审终审、人民陪审员、审判公开等审判制度,促进实现审判活动科学化、

[2022年司法考试卷三民法精选练习试题及答案2]2022司法考试民法真题

[2022年司法考试卷三民法精选练习试题及答案2]2022 司法考试民法真题 1、下列关于请求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a、请求权不一定是救济权,也不一定是原权 b、请求权不一定适用诉讼时效 c、债权请求权不都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d、有的请求权受除斥期间的限制 答案:abcd。解析:基于合同的给付请求权是原权,物权请求权是救济权,a正确;只有债权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b对;适用诉讼时效的债权请求权有例外,c对;占有保护请求权受除斥期间的限制,d对。 2、教授甲举办学术讲座时,在礼堂外的张贴栏中公告其一 部新着的书名及价格,告知有意购买者在门口的签字簿上签名。学生乙未留意该公告,以为签字簿是为签到而设,遂在上面签名。对乙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a、乙的行为可推定为购买甲新着的意思表示 b、乙的行为构成重大误解,在此基础上成立的买卖合同可撤销 c、甲的行为属于要约 d、乙的行为并非意思表示,在甲乙之间并未成立买卖合同 答案:cd。解析:只有法律有明确规定或者当事人有明确约定时候才可以推定,故a错;重大误解必须以对方获得要约方的信息为条件,本题中乙根本就不知道甲的表示,当然不构成误解,故b错;甲的公告内容确

定属于内容确定的商业广告,属于要约,c对;乙签字的行为只有表示的行为,没有明确的缔约意图,故而不是意思表示,d对。 3、甲委托乙购买一套机械设备,但要求以乙的名义签订合同,乙同意,遂与丙签订了设备购买合同。后由于甲的原因,乙不能按时向丙支付设备款。在乙向丙说明了自己是受甲委托向丙购买机械设备后,关于丙的权利,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可选择要求甲或乙支付 b、可要求甲和乙承担连带责任 c、如果选择了甲后,发现其没有偿债能力,可以要求乙承担责任 d、如果选择了甲后,发现甲没有偿债能力也不能再要求乙承担责任 答案:ad。解析:根据合同法403条的规定,第三人的有选择权,但是,一旦选定了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不能再变更。故ad正确。 4、关于复代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复代理人是代理人基于复任权而选任的 b、复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后果直接由本人承担 c、委托代理人转托他人代理不一定必须取得被代理人同意 d、委托代理人转托不明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失的,转托代理人有过错的应负连带责任 答案:abcd。解析:代理人选人复代理人的权利民法中成为复任权,a对;复代理人代理的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在代理中,本人即被代理人,故b对;紧急情况不需要经过被代理人同意,c对;代理人在选任、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兹有四个事例:①张某驾车违章发生交通事故致搭车的李某残疾;②唐某参加王某组织的自助登山活动因雪崩死亡;③吴某与人打赌举重物因用力过猛致残;④何某心情不好邀好友郑某喝酒,郑某畅饮后驾车撞树致死。根据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和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观点可以成立?(2013年卷三第1题) A.①张某与李某未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合意,如让张某承担赔偿责任,是惩善扬恶,显属不当 B.②唐某应自担风险,如让王某承担赔偿责任,有违公平 C.③吴某有完整意思能力,其自担损失,是非清楚 D.④何某虽有召集但未劝酒,无需承担责任,方能兼顾法理与情理 正确答案:B 解析:A不成立:张某允许李某搭乘便车是情谊行为,双方不产生法律关系。但在搭载过程中由于张某违章造成交通事故,因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故须承担侵权责任。B成立:唐某因雪崩死亡,属于不可抗力,王某能够免责。同时唐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能够预见到登山过程中的自然灾害的发生,因此发生意外,唐某应自担风险。C不成立:打赌举重物的事件,正常人应当预见到损害可能发生,尽管吴某意思能力完整,对方对于吴某的伤害也存在一定过错,应当承担与过错相应的责任。D不成立:共同饮酒后,应当注意不能使饮酒者处于危险状态,如独自下楼梯、过马路、酒后驾车回家等。尽管何某召集后没有对郑某强行劝酒,但在郑某畅饮后,依然任由其驾车,未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存在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责任,故D错误。知识模块:民法概述 2.甲公司和乙公司在前者印制的标准格式《货运代理合同》上盖章。《货运代理合同》第四条约定:“乙公司法定代表人对乙公司支付货运代理费承担连带责任。”乙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红在合同尾部签字。后双方发生纠纷,甲公司起诉乙公司,并要求此时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蓝承担连带责任。关于李蓝拒绝承担连带责任的抗辩事由,下列哪一表述能够成立?(2014年卷三第3题) A.第四条为无效格式条款 B.乙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在第四条处签字 C.乙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字仅代表乙公司的行为 D.李蓝并未在合同上签字 正确答案:D 解析:A不成立:《货运代理合同》第4条是格式条款,但是格式条款的无效情形包括:(1)符合合同无效的情形;(2)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

2005年司法考试试卷三答案及解析_司法_

2005年司法考试试卷三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民法(1---19题) 1.【答案】C 【考点】民事权利的性质和分类 【解析】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是相互依存的,任何权利都存在相应的义务。人格权虽然属于绝对权,但也具有权利不得滥用以及对社会的义务。因此A错误;抗辩权是指权利人在对方行使请求权时,依法对抗、拒绝履行的权利。抗辩权的行使目的在于拒绝履行义务,它必须以承认请求权人的请求权为前提,典型的有合同履行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乙否认甲的请求权,属于一种否认权。B错误;债权请求权属于相对权,通说认为不具有排他性,只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C正确;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依自己的单方意思表示就可以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权利。根据《合同法》第54条之规定,合同的撤销需要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单纯的通知不会产生消灭合同的效力,因此不属于形成权。D错误。 2.【答案】D 【考点】精神病人的监护 【解析】《民法通则》第17条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 配偶;(二) 父母;(三) 成年子女;(四) 其他近亲属;(五)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民通意见》第12条规定,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与外祖父母、孙子女与外孙子女6大类。《民通意见》第16条规定:“ 对于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应当按照民

司法考试卷三全真模拟题及答案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根据《宪法》和法律法规旳规定,有关我国行政区划变更旳法律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对旳旳? A.甲县欲更名,须报该县所属旳省级政府审批 B.乙省行政区域界线旳变更,应由全国人大审议决定 C.丙镇与邻近旳一种镇合并,须报两镇所属旳县级政府审批 D.丁市部分行政区域界线旳变更,由国务院授权丁市所属旳省级政府审批 2、甲市乙县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本县旳市人大代表时,乙县多名人大代表接受甲市人大代表候选人旳贿赂。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对旳旳? A.乙县选民有权罢职受贿旳该县人大代表 B.乙县受贿旳人大代表应向其所在选区旳选民提出辞职 C.甲市人大代表候选人行贿行为属于破坏选举旳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 D.在选举过程中,如乙县人大主席团发既有贿选行为应及时依法调查处理 3、临产孕妇黄某由于胎盘早剥被送往医院急救,若不尽快进行剖宫产手术将危及母子生命。当时黄某处在昏迷状态,其家眷不在身边,

且联络不上。经医院院长同意,医生立即实行了剖宫产手术,挽救了母子生命。该医院旳做法体现了法旳价值冲突旳哪一处理原则? A.价值位阶原则 B.自由裁量原则 C.比例原则 D.功利主义原则 4、法律职业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保证司法公正。有关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等四类法律职业人员旳回避规定,下列哪些判断是对旳旳? A.与当事人(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是法律职业人员共同旳回避事由 B.法律职业人员旳回避,在其《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中均有明文规定 C.法官和检察官均有任职回避旳规定,公证员则无此规定 D.不一样于其他法律职业,律师回避要受到委托人意思旳影响 5、《左传》云:“礼,因此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系对周礼旳一种评价。有关周礼,下列哪一表述是对旳旳? A.周礼是初期先民祭祀风俗自然流传到西周旳产物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模拟试卷85(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模拟试卷85(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下列关于身份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身份是一种法定化的社会地位 B.身份不表现为某种利益 C.身份同时蕴含着义务和责任 D.身份是民事主体在某种社会关系中的所排的位阶 正确答案:B 涉及知识点:民法 2.下列关于身份权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身份权是民事主体因具有某种特定身份而依法享有的权利 B.并非每一个民事主体都毫无例外地享有身份权 C.不一定所有的身份权都是终身享有的权利 D.身份权是一种民事主体约定的权利 正确答案:D 涉及知识点:民法 3.关于荣誉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 A.荣誉权是身份权 B.荣誉权就是名誉权 C.荣誉权是自然人专有的权利 D.荣誉权是人格权 正确答案:A 涉及知识点:民法 4.下列民事权利中,属于身份权的是( )。 A.名誉权 B.姓名权 C.亲权 D.生命权 正确答案:C 涉及知识点:民法 5.王某一生未婚,他不能享有的身份权是( )。 A.配偶权 B.亲属权 C.荣誉权

D.著作署名权 正确答案:A 涉及知识点:民法 6.下列关于亲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 A.亲权是成年子女享有的权利 B.亲权是父母专有的权利 C.亲权是保护成年子女利益的权利 D.亲权是保护父母利益的权利 正确答案:B 涉及知识点:民法 7.亲权的专属性表现在( )。 A.亲权可以转让 B.亲权可以继承 C.亲权不可以转让、继承和抛弃 D.亲权可以抛弃 正确答案:C 涉及知识点:民法 8.子女交还请求权是( )。 A.配偶权的内容 B.亲属权的内容 C.自由权的内容 D.亲权的内容 正确答案:D 涉及知识点:民法 9.下列关于亲属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 A.亲属权就是亲权 B.是除父母以外的其他亲属间的身份权 C.是除配偶以外的其他亲属间的身份权 D.是除父母、配偶、子女以外的其他基于亲属间的身份利益产生的权利正确答案:D 涉及知识点:民法 10.子女成年后,父母丧失的权利是( )。 A.亲权 B.亲属权 C.配偶权 D.荣誉权 正确答案:A 涉及知识点:民法

2021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巩固练习题及答案(3篇)

2021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巩固练习 题及答案(3篇) 【导语】2021年司法考试备战已经悄然拉开了帷幕,为了各位 考友能够更好地复习应战,本店铺特为大家带来2021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巩固练习题及答案,希望能对各位的备考有帮助。 2021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巩固练习题及答案1 一、单项选择题 1.作家岳某是岳飞的后裔,其著有《大卖国贼秦桧》一书。秦 某是秦桧的后裔,他通过研究认为,秦桧在历属于很有才气的宰 相,并未做有损国家之事。秦某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岳某侵犯秦 桧的名誉权,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法院应支持秦某的请求,认定岳某侵害了秦桧的名誉权,并 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B.法院应支持秦某的请求,认定岳某侵害了秦桧的名誉权,但 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C.法院应支持秦某的请求,不认定岳某侵害了秦桧的名誉权, 但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D.法院不支持秦某的请求,不存在侵害秦桧的名誉权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死者的人格利益受保护,不是指历的死者;同时,只有近亲属才有权向人民法院主张保护死者的人格利益秦某非秦桧近亲属,其向法院起诉,主张恢复秦桧的名誉,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正确选项为D 2.王某在某中学校门外开设了一家体育用品店,为招揽生意,允许学校学生赊购商品。14岁的何某在该店购买进口羽毛球拍一副,价款3000余元。在王某向何某之父索债时,双方发生争执。则王某与何某的买卖合同:( ) A.王某有权在何某之父追认前撤销合同 B.合同不因当事人行为能力而影响其效力 C.何某之父不追认,则合同不能生效 D.若王某催告何某之父追认,何某之父逾期未作表态,视为合同生效 正确答案:C 解题思路:本题涉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的效力问题依《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订立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除此之外的合同应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方为有效,否则,不能生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在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合同的权利本题中,王某明知何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仍与其订立合同,不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模拟试卷87(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模拟试卷87(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何一个请求赔偿 C.就其余3千元损失只能向丁请求赔偿 D.能向丁请求赔偿其应付的2千元 正确答案:A 解析: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条的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知识模块:民法 2.张某与其同事何某不睦,在知悉何某最怕狗后,张某遂唆使15岁的未成年人刘某在何某经过时放狗追逐撕咬何某。何惊吓之下摔倒,致右臂骨折,则( )。 A.张某应单独赔偿何某的损失 B.张某、刘某应平均分担共同赔偿何某的损失 C.张某应与刘某的父母共同分担何某的损失。但张某应负主要责任 D.应由张某、刘某的父母与何某共同分担何某的损失 正确答案:C 解析:见《民法通则》第11条、133条,《侵权责任法》第9条第2款规定,教唆、帮助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知识模块:民法 3.一天夜晚,甲开车逆行迫使骑车人乙为躲避甲向右拐,跌入修路挖的坑里(负责修路的施工单位对该坑未设置保护措施),造成车毁人伤。问:对乙的损失应如何承担责任?( ) A.只能由甲承担责任 B.只能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 C.甲和施工单位各自承担责任 D.甲和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道路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共同侵权的构成条件。甲的行为和施工单位的行为都是致乙损害的原因。但由于缺乏过错上的联系,不是共同侵权,因此,各自承担责任。对于共同侵权行为,是否以侵权人之间有意思联络为要件,实际上有争议。但是通说认为以有意思联络为条件。而且即使认为没有意思联络,也可以构成共同侵权行为时,一般也认为不承担连带责任。知识模块:民法 4.一小偷利用一楼住户甲违规安装的防盗网,进入二楼住户乙的室内,行窃过程中将乙打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05年司考.卷三.单20) A.乙的人身损害应由小偷和甲承担连带责任

2023年司法考试卷三模拟题及答案解析

2023年司法考试卷三模拟题及答案解析 A.李某从其父处继承了一套房产,后李某由于欠债,将该套房屋出卖 B.张某和王某订立一买卖电脑的合同,后张某未按时交付电脑,王某遂拒绝付款 C.刘某托付吴某代为购置女士服装,后吴某见宏盛服装厂生产的男装不错,就与宏盛服装厂签订了买卖男装的合同,刘某得知此状况后,对该合同进行了追认 D.风华公司因机器设备发生故障,难以履行与维达公司之间的加工合同,于是向维达公司主见变更合同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此题考核形成权。形成权是权利人依自己单方面的意思表示,使自己与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选项 A属于支配权;选项B属于抗辩权;选项D中风华公司单方主见变更合同并不能直接发生法律关系的变动。 2、以下哪一选项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 A.10岁的同学周某到某超市购置笔记本电脑一台 B.富豪林某签下书面赠与合同,将自己在某地的房产捐给阳光盼望学校 C.商贩王某将自家种的萝卜冒充人参销售给某大型超市 D.华某和杨某签订了买卖一批枪的协议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此题考核民事法律行为。《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力量;(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背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选项A不属于,由于行为人欠缺相应的民事行为力量。 选项C不属于,因属于假冒行为。 选项D不属于,该行为违背法律。 3、李山出售一批奶牛给吴伟,双方商定,李山于2023年11月4日在其养牛场向吴伟交付奶牛,吴伟于1个月后向李山付款。1个月后,吴伟没有付款,而李山也忙于其他事务无暇顾及。2023年7月4日李山因车祸受伤成了植物人,其亲属因由谁担当其监护人发生争议,迟至2023年8月4日才确定了由李华担当李山之监护人。2023年2月3日李华清理李山的财产时,发觉尚有吴伟的欠款没有追回,遂向吴伟主见权利,因吴伟认为该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已过不愿偿还发生纠纷。则依法,李山向吴伟恳求偿还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至何日?( ) A.2023年12月4日 B.2023年12月4日 C.2023年1月4日 D.2023年2月4日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此题考核诉讼时效的中止。在诉讼时效进行的最终6个月期限内,因其他障碍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权利的,诉讼时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模拟试卷86(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模拟试卷86(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小女孩甲(8岁)与小男孩乙(12岁)放学后常结伴回家。一日,甲对乙讲:“听说我们回家途中的王家昨日买了一条狗,我们能否绕道回家?”乙答:“不要怕!被狗咬了我负责。”后甲和乙路经王家同时被狗咬伤住院。该案赔偿责任应如何承担?( )(03年司考.卷三.单2) A.甲和乙明知有恶犬而不绕道,应自行承担责任 B.乙自行承担责任,乙的家长和王家共同赔偿甲的损失 C.王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甲、乙和王家均有过错,共同分担责任 正确答案:C 解析:《侵权责任法》第78条。知识模块:民法 2.甲在某酒店就餐,邻座乙、丙因喝酒发生争吵,继而动手打斗,酒店保安见状未出面制止。乙拿起酒瓶向丙砸去,丙躲闪,结果甲头部被砸伤。甲的医疗费应当由谁承担?( )(06年司考.卷三.单14) A.由乙承担,酒店无责任 B.由酒店承担,但酒店可向乙追偿 C.由乙承担,酒店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D.由乙和酒店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C 解析:《侵权责任法》第37条。知识模块:民法 3.“过错推定”本质上属于( )(中国政法大学2006年研究生入学考试题) A.无过错责任原则 B.过错责任原则 C.公平原则 D.结果责任原则 正确答案:B 解析:过错推定是过错责任适用的一种特殊情况,是介于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之间的一种中间责任形式,故B正确。知识模块:民法 4.赵某在公共汽车上因不慎踩到售票员而与之发生口角,售票员在赵某下车之后指着他大喊:“打小偷!”赵某因此被数名行人扑倒在地致伤。对此应由谁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概述和自然人)模拟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概述和自然人)模拟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 解析) 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下列哪种情形成立民事法律关系?( ) A.甲与乙约定某日商谈合作开发房地产事宜 B.甲对乙说:如果你考上研究生,我就嫁给你 C.甲不知乙不胜酒力而极力劝酒,致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疗 D.甲应同事乙之邀前往某水库游泳,因抽筋溺水身亡 正确答案:C 解析:民事法律关系是指民事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问基于特定的民事法律事实发生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具有四个特征:一、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的法律主体之间的关系;二、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的法律关系,没有民事法律规范就谈不上民事法律关系;三、民事法律关系是随着特定的民事法律事实的发生而产生的。四、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民事法律事实是指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事实。它包括两大类:人的行为、事件和状态。选项A中甲与乙约定某日商谈合作开发房地产事宜并不能产生民事法律关系。因为民事法律关系要以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为前提。我国的合同法对当事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在合同领域的调整主要集中在两个阶段:合同的订立阶段和合同成立后的履行阶段。选项A中,甲乙只是简单的约定商谈开发事宜,并没有进入到磋商订立合同的阶段,更谈不上合同的履行。因此,甲乙没有形成民事法律关系。B选项涉及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人身关系问题。甲和乙之间能不能形成民事关系,关键是看甲的承诺能不能在甲和乙之间形成权利义务关系,即乙是否获得请求甲与之结婚的权利,而甲是否负有跟乙结婚的义务。因为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任何违反婚姻自由的约定都是无效的,对当事人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所以,在B选项中,即使乙考上了研究生,甲如果不同意与乙结婚,乙不能根据B选项中甲的承诺要求乙与之结婚。据此。甲和乙之间不形成法律关系。C选项中,甲极力劝乙饮酒,致乙酒精中毒是一项民事法律事实,能够在甲和乙之间形成侵权民事法律关系。《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C项中,甲根据生活的常识应该预见到乙过度饮酒会引起身体的伤害,而极力劝酒,最终产生了乙酒精中毒的损害后果,甲对乙的损害后果主观上存在过错,客观上实施了侵害行为而且产生了损害后果。甲和乙之间形成侵权民事法律关系,甲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乙获得向甲请求赔偿的权利,甲负有向乙承担赔偿责任的义务。故C为应选项。D选项中甲和乙之间不能形成侵权民事法律关系。因为甲应同事乙之邀前往某水库游泳,因抽筋溺水身亡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模拟试卷9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模拟试卷9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下列请求权中,适用诉讼时效的是:( ) A.缴付出资请求权 B.金融债券本息请求权 C.赔礼道歉请求权 D.存款本息返还请求权 正确答案:C 解析:本题涉及诉讼时效的适用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诉讼时效规定》)第1条的规定,本题正确选项为C。知识模块:民法 2.甲向首饰店购买钻石戒指一枚,标签标明该钻石为“天然钻石”,买回后被人告知实是人造钻石。甲遂多次与首饰店交涉,历时1年零6个月,未果。现甲主张何种请求能得到支持?( ) A.请求撤销合同 B.主张合同无效 C.主张违约责任 D.主张合同效力待定 正确答案:C 解析:本题涉及诸多问题。本题中,认定商场存在欺诈应无问题.但欺诈只有在损害国家利益的情况下才构成合同无效,故主张合同无效不予支持。商场欺诈构成合同撤销之理由,但撤销权的行使应当在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之内。否则丧失,故A选项不予支持。主张违约责任的时效期间为1年,但甲一直与商场交涉,构成诉讼时效的中断,故未超过诉讼时效,应予支持。本题正确选项为C。知识模块:民法 3.甲对乙享有50万元的债权,该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只剩1年,此时乙将该债务转让给丙,并将债务承担协议于5月3日邮寄给甲。甲于5月9日收到该债务承担协议,5月10日甲通知乙,不同意该债务承担。下列有关诉讼时效的表述正确的是:( ) A.该债务承担未取得甲的同意,不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效力 B.该债务承担未取得甲的同意,从5月3日起甲对乙债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 C.该债务承担未取得甲的同意,从5月9日起甲对乙债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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