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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勘查项目质量管理办法

地质勘查项目质量管理办法
地质勘查项目质量管理办法

地质勘查项目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规范、有效地开展地质勘查项目质量管理工作,保证地质勘查项目的优质、高效实施,根据我院地质勘查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煤田地质勘察院(以下简称“院”)组织实施的地质勘查项目。

第三条地质勘查项目实施单位(以下简称“实施单位”)为院属各勘探队和机关相关科室。

第四条地质勘查项目管理原则

(一)地质勘查项目质量管理以院质量管理体系为主,各项规章制度为补充,不断提高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质量;

(二)地质勘查项目实行实施单位负责制;

(三)地质勘查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分类指导。

第五条地质勘查项目质量管理贯穿设计书的审批、工作质量检查、野外原始资料检查验收、成果报告的评审、地质勘查成果资料汇交等地质勘查项目工作全过程。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院主要管理职责

(一)负责组织地质勘查项目立项建议书初审;

(二)负责组织地质勘查项目设计书审批;

(三)负责组织专家对地质勘查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和监控,查处重大质量事故;

(四)负责组织地质勘查项目野外原始资料验收工作;

(五)负责组织地质勘查项目成果报告的评审;

(六)按规定接收地质勘查项目原始资料和成果资料。

(七)院总工办为职责履行的职能部门。

第七条实施单位主要职责

(一)组织编制地质勘查项目立项建议书;

(二)组织编写地质勘查项目设计书;

(三)组织地质勘查项目具体实施和日常质量管理工作;

(四)组织编写地质勘查项目成果报告;

(五)组织地质勘查项目成果报告的初步审查;

(六)保管地质勘查项目的原始资料和实物资料,汇交地质勘查项目成果资料及规定的原始资料。

第三章

设计书审批

第八条

审批工作分级实施

凡单项目工作经费(合同额)大于20万元的勘查项目由院总工办统一组织审批;凡单项目工作经费(合同额)小于20万元的勘查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审查,将审查记录报院总工办核准。

第九条

审查依据

(一)设计审查依据的有关标准必须是现行的国家标准,有关部门颁布的行业标准以及项目委托单位(如油田)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项目任务书(或合同)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第十条

审查程序及要求

(一)施工单位(项目组)自收到项目任务书(或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按规定向院总工办提交项目设计书(或年度工作方案)的送审稿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并附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书)。凡提交院总工办审查的设计书送审稿,应在送审之前交实施单位技术负责人审阅。

(二)院总工办自收到设计书之日起10日内(一般情况控制在5日内)完成设计的审批工作。

(三)设计评审采取会审或函审形式

会审形式,评审组通过听取设计编写人员的介绍、提问和答辩,并经认真讨论,提出存在的问题、修改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审查意见。

在委托方施工时间安排较紧的情况下采取(电子邮件)函审形式,函审专家成员应认真审阅设计,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设计书进行评审,提出存在的问题、修改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审查意见。

(四)院总工办根据评审工作情况和专家审查意见,负责整理形成审查意见,并向提交设计书单位反馈审查意见,规定修改和再提交时间。

第十一条

评审组人员构成

(一)院总工办应聘请熟悉相关专业(如安全、经济等)领域及项目情况的专家参加设计评审。评审组一般由3—5名人员组成。

(二)评审组成员对设计评审质量负责,并对设计项目的资料负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二条

评审主要内容

目的任务,以往资料的收集和综合研究情况,工作部署,技术路线,工作方法及技术要求,监视和检验活动的规定,实物工作量,经费预算,组织管理和质量、安全保证措施,施工安排,预期成果,资源配置,质量目标,验收准则等。

第十三条

设计审批

(一)设计评审工作结束后,设计提交单位自收到设计审查意见之日起5日内,根据设计评审意见完成设计书(送审稿)的修改,并将设计书(修改稿)报送院总工办。

(二)院总工办对设计书的修改情况验证合格后,编制最终设计审查意见书(格式1)报审查组长签批,并将签批过的意见书及时下发项目实施单位。

(三)设计审批后,设计提交单位向院总工办提交项目设计书纸介质和电子文档各一套。

第十四条

未经院审查批准的设计书不得提交委托方审批和实施。

第四章

项目工作质量检查

第十五条

项目分级检查

(一)凡国家、省级勘查项目院总工办必须进行中间过程检查;

(二)市场项目中单项目合同额大于100万元、工作周期大于6个月以及国外勘查项

目(单项目合同额大于50万元、工作周期大于1个月)院总工办必须进行中间过程检查;

(三)其他勘查项目:由承担项目施工的分院进行中间过程检查并保持检查记录,院总工办进行不定期抽查。

(四)院总工办组织检查的工作项目比例一般不低于全院当年地质勘查项目总数的30%,项目实施单位必须对当年本单位实施的所有地质勘查项目进行100%检查。

第十六条

检查的时间安排

(一)对所有勘查项目,在项目野外工作开始后,完成总工作量1/3~1/2时段必须进行一次检查;

(二)对于工作周期大于6个月的勘查项目,每完成总工作量的1/3时必须进行一次

检查。

(三)项目施工单位总工程师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安排检查,并根据需要报请院总

工办组织进行质量检查。

第十七条

检查的内容及要求

(一)资源(包括人力、设备、文件资料等)的配置是否符合策划及合同要求;

(二)质量意识教育是否符合院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

(三)质量管理组织是否健全,质量管理措施的可操作程度以及质量管理岗位职工对管理措施的认知程度;

(四)质量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质量交底记录内容是否全面正确;

(五)仪器设备的性能试验的时机、方法的正确性以及试验结果是否符合策划及相关规范要求;

(六)工作进度是否符合策划及合同要求;

(七)各级检查验收的时机、方法、检查工作量是否符合策划及相关规范要求;

(八)各项技术指标是否符合策划及相关规范要求;

(九)检查工作必须保持记录(参照格式2),做出当次检查工作的书面结论。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根据其轻重程度提出相应的整改书面要求,并进行关闭验证。

(十)原始资料的检查记录或专题报告等作为技术资料归档保存。

第十八条

三级检查验收

(一)“三级”是指方法组(或生产大组)、实施单位(队)和科,各方法的日常验收以及委托方的检查验收均不包含在内。

(二)实施单位对所承担的工作项目野外原始资料,组织进行方法组(或生产大组)自检(100%)或互检(100%)和实施单位(或项目组)的抽检(30%),院级检查以抽检(10%)方式为主。

(三)野外质量检查须结合野外实地抽查,实地抽查工作量分别要求达到5%、3%和1%。

第十九条

实施单位按照院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把质量检查工作纳入质量体系运行过程中,严格执行质量检查制度。

第五章

野外原始资料验收

第二十条

有野外实物工作量的地质勘查项目原始资料验收工作应在野外工作现场进行,验收的依据是项目设计书及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二十一条

野外原始资料验收工作分级实施。凡单项目工作经费(合同额)小于20万元的勘查项目,委托实施单位总工程师组织验收,验收意见报院总工办核准;单项目工作经费(合同额)大于20万元的项目,野外原始资料验收必须由院总工办组织进行。

第二十二条

实施单位在项目野外工作结束前10—15天,向院总工办提出项目野外原始资料验收申请。院总工办收到野外验收申请5日内,确定验收专家组成员,并与实施单位协商确定验收时间、地点。野外验收组人员应覆盖野外工作涉及的主要专业。

第二十三条

申请野外验收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已完成设计规定的野外工作;

(二)原始资料齐全、准确;

(三)原始资料(含实物资料)已经进行了整理,并进行了质量检查和编目造册;

(四)进行了必要的综合整理,编写了项目工作总结。

第二十四条项目提供野外验收的资料包括:

(一)全部野外原始资料

1.野外原始图件(实际材料图等);

2.仪器性能试验资料;

3.野外记录本、野外原始记录卡片、原始数据记录、相册、表格等;

4.野外各类原始编录资料,及相应的图件;

5.样品鉴定、分析、测试送样单;

6.各类典型实物标本;

7.过渡性综合解释成果资料和综合整理、综合研究成果资料;

8.其他相关资料。

(一)质量检查记录(包括原始资料各级检查验收记录)。

(二)工作总结,包括:任务完成情况(含工作量)、初步地质成果、工作质量、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等。

第二十五条

野外验收的主要内容

(一)原始资料是否齐全、准确;

(二)是否完成了规定的目标、任务;

(三)是否完成了批准的工作量;

(四)工作质量是否符合各类规范、规定要求;

(五)地质资料综合整理、初步研究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六)质量体系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有效;

(七)工作总结是否系统、全面;

(八)野外实地抽查是否合格。

第二十六条

野外验收要求

(一)野外验收过程中被验收单位应提交全部资料,回答质疑,提供验收组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野外验收应对该项目野外工作原始资料质量划分等级。根据资料质量情况参照《物化探生产技术管理(地矿部1983)》和中国地质调查局质量管理制度中相关要求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三)野外原始资料等级评定后,验收组形成野外验收意见书(见格式3),并及时通知被验收单位。

(四)被验收单位收到野外验收意见后,应按意见的要求完善各项工作;需补充野外工作的,还应及时补充和完善野外工作;验收组验证认可后,方可撤离野外工作现场。

第二十七条

未经院级验收(或经分院验收,院总工办核准)的原始资料不得提交委托方验收和用于成果报告的编写。

第六章

成果报告的评审

第二十八条

成果报告的评审依据项目任务书(或合同)、设计书、设计审查意见书、任务变更和工作调整批复意见书、野外验收意见书,以及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进行。

第二十九条

成果报告应全面、系统、客观地反映项目的工作情况和工作成果,应力求文字简练、流畅,附必要的图表、册、附件,附图要清晰、美观。成果报告完成编写并通过实施单位总工程师初审后,提请院总工办评审。

提请评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全面完成了设计书的任务;

2.野外原始资料通过了“三级”验收;

3.各类技术资料齐全;

4.形成文字报告和各类图件;

5.成果报告通过项目实施单位总工程师初审。

第三十条评审的程序及要求

(一)申请评审单位应提前10日将成果报告送达院总公办。并提交文字报告、附图、附表、项目任务书(或合同)、设计审批意见书、任务变更和工作调整申请报告与批复意见书、原始资料检查验收意见书等资料。

(二)成果报告送审稿的份数由院总公办视项目规模、技术复杂程度以及评审组人数确定,一般应≥3份。

(三)申请评审单位的领导应参加会审,并安排被评审报告的项目负责人、报告主编及相关技术人员参加会审。

(四)院总工办收到成果报告评审申请后,在5日内确定评审形式、评审专家人员组成、评审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

(五)地质勘查项目成果报告评审形式以会审为主,特殊情况经院总工程师批准采用函审。院总工办根据成果报告审查申请及项目情况确定评审专家人员组成。评审专家组成人员主要在院Ⅰ、Ⅱ级方法技术带头人中产生,并应覆盖项目工作涉及的主要专业。评审专家组一般由3—7人组成,小型项目人数可酌情减少。

(六)参加评审工作的专家,收到成果报告送审稿后,均应认真审阅,形成书面评审意见,并对评审意见负责。

(七)报告评审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保证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第三十一条

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准确;

(二)原始资料质量符合设计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三)项目工作任务和预期成果目标的完成情况;

(四)成果的综合研究水平及推断解释结论的可靠性;

(五)成果报告和综合图件的质量;

(六)存在问题及建议。

第三十二条

评审组通过审阅成果报告,查阅各类资料,听取报告组汇报、答辩,并与报告组交换意见的基础上,由主审专家主笔并汇总其它评委的意见,经评审委员会讨论形成评审意见。

第三十三条

成果报告提交单位在收到评审意见后,应根据评审意见对报告进行认真修改、补充、完善,并在15日内将修改后的完整成果报告1套和电子文档1套送院总工办审查。院总工办在收到成果报告修改稿后,应在10日内完成对报告的审查,验证意见修改情况并编制最终评审意见书(格式4),报专家组长批准。

第三十四条

评审结束后,院总工办将最终评审意见书下发成果报告提交单位(附电子文档)。报告提交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书对报告进行最终修改定稿,按规定复制或出版,并及时汇交成果资料。

第三十五条

未通过院评审的成果报告不得提交委托方评审验收。

第七章

成果资料汇交

第三十六条实施单位为地质勘查资料汇交单位,院资料室为地质勘查成果资料管理部门。

第三十七条地质勘查资料汇交单位应在成果报告审查意见书下发之日起180日内,按皖勘院[2006]58号文的相关要求向资料室汇交地质资料纸介质和电子文档资料,并及时向委托方汇交地质勘查成果资料。

第三十八条汇交的地质勘查成果资料应当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院科技档案管理办法

要求。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在实施中国地质调查局、各大油田等机构的地质勘查项目时,本办法如与其管理规定不一致,则在不违背委托方规定的基础上执行本办法。

第四十条实施单位发生弄虚作假、伪造资料,回避设计审查,拒绝质量检查、原始资料验收、成果报告评审,不汇交地质勘查成果资料或不提交项目工作成果报告等有关管理规定的,院将按照《院质量管理经济责任制度》(另文下发)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扣除质量保证金、通报批评等处罚。

第四十一条

院、分院相关管理人员在项目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恶劣影响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或处分。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项目质量管理措施

邯郸市邯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质量管理体系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邯郸市邯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时间:年月日

第一章:施工项目质量控制 一、施工项目经理及经理部的质量管理职责 1、施工项目经理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者,对工程质量、方针、目标的制订和实施全面负责。 2、制订工程项目质量方针目标、作出承诺,形成文件,并组织全员进行全过程的贯彻执行,质量方针目标应是: 1)、满足使用要求,具有适用性、安全检查性、可靠性 2)符合国家环保、城市规划、安全消防等强制性要求 3)符合公司的质量目标要求 3、对质量目标进行分解,明确其基本要求,控制要点,并要求责任部门和单位制订实施措施,质量管理的重点部位有: 主要分项分部工程、功能性施工项目,关键与特殊工序、现场主要管理工作。 4、定期组织对工程项目质量方针目标管理进行诊断和综合性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与经济承包责任制挂钩。 5、建立完善实施质量体系所必须的组织机构、责任、程序、过程,促进质量体系有效运转。 6、加强质量成本、材料质量、质量检验、安全生产、施工进度各职能的协调,重视对质量要素和有关费用的核算、评价、分析,降低质量损失费用。 二、质量体系的组织机构 1、质量体系的主要环节: 1)施工准备

2)材料采购 3)施工生产 4)试验与检验 5)功能试验 6)竣工验收 7)、回访与保修 2、质量体系结构 (1)质量责任和权限 1)明确规定工程项目领导和各级管理人员质量责任 2)明确规定从事各项质量管理活动人员的责任和权限 3)规定各项工作之间的衔接、控制内容和控制措施 4)定期、不定期地检查工程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情况,并做出客观的评价报告 5)对施工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的质量偏移、采取积极补救措施 (2)组织机构 见附图 3、成立由生产计划、施工技术、安全、材料、等部门组成的QC质量活动管理小组和由各工种、各班组技术骨干组成的QC质量活动小组。 (三)质量控制程序 1、施工准备工作质量: 1)了解施工项目质量保证协议 2)施工项目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图纸会审

地质勘查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地质调查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总则 1、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安全法规及省局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制。 2、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事故预防和事故监控,努力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 3、各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项目部各岗位、工种对所从事工作的安全负责。 (二)项目负责人及有关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认真落实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及各项生产措施。 3建立安全领导小组并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及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整改事故隐患。配备专(兼)职安全员,贯彻落实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4熟悉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规程。以身作则,坚决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5推广先进技术、工艺改善职工作业环境,预防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生产检查,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7组织开展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坚持对特种作业及相关人员的持证上岗制度。 8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并通过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制度将目标分解落实到个人。 9认真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并按合同及安全生产的要求确保项目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落实,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10 按规定发放并督促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11 发生因工责任重伤、死亡事故时,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 2、专(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规范、政策和大队及地勘部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项目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本项目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负责参与制定、修订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工作要点,经项目负责人批准执行并督促实施。 3参加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参加野外地质作业的各项安全检查工作。 4协助项目负责人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对本项目新上

2-81地质勘察监理管理办法

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 地质勘察监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本项目工程地质勘察质量,规范地质勘察监理工作, 满足设计需要。依据铁道部《关于开展铁路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的通知》(铁建设函﹝2002﹞434号)和《关于加强铁路工程地质勘察工作的通知》(铁建设函﹝2004﹞644号)、《铁路工程地质勘察监理规程》(TB/B10403-2004),结合本工程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项目在初测和定测阶段实行地质勘察监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大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质部是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的管理和协调; 2.监督检查勘察监理单位合同履行情况; 3.负责项目勘察监理单位的考核、评比工作; 4.落实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勘察监理单位上报资料的归档管理。 第四条勘察监理单位是工程地质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实行总监负责制,主要职责如下: 1.审查勘察单位提交的《工程地质勘察大纲》,并将审查意见上报公司; 2.负责地质勘察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监督、环境

保护、文物保护、水土保持、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路地协调等方面的工作; 3.根据批复的《工程地质勘察大纲》编写《地质勘察监理规划》和《地质勘察监理实施细则》,报公司审批后实施; 4.对工程地质勘察工作进行全过程现场监督,对勘察单位完成的地 质勘察报告进行验收,并对其完整性、准确性、可靠性提出评价意见; 5.承担国家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责任并履行相应义务。 第三章工作依据及内容 第五条工作依据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 2.《铁路工程地质勘察监理规程》(TB/T10403-2004); 3.国家和铁道部制定的工程地质勘察、测试、试验规程、规范; 4.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意见; 5.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6.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合同。 第六条工作内容 工程地质勘察监理的工作内容主要是检查工程地质勘察工作的以下 方面是否符合有关规程、规范和勘察合同要求: 1.勘察任务书; 2.勘察设备、人员的配备; 3.勘察手段、方法和程序; 4.调查测绘范围、内容和精度; 5.勘察点数量、深度及勘察工艺; 6.水、土、石试样的数量,取样、运输和保管方法,试验内容和方法; 7.原位测试和水文地质试验的内容、数量和方法; 8.原始资料(包括地质测绘观测点卡片、钻探日志、物探记录、原 位测试记录、水文地质试验记录、水土石化检验报告等)、勘察报告及图

项目部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项目部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目录 1、总则------------------------------------------------------------------------------------------------〈2〉 2、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要求-----------------------------------------------------------------〈2〉 3、项目质量责任制度--------------------------------------------------------------------------------〈3〉 4、工程质量“三检”制度-----------------------------------------------------------------------------〈4〉 5、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评定制度-----------------------------------------------------------〈5〉 6、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5〉 7、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制度--------------------------------------------------------------------------〈5〉 8、技术复核制度--------------------------------------------------------------------------------------〈6〉 9、材料采购、检验制度-----------------------------------------------------------------------------〈6〉 10、混凝土、砂浆试块制作、养护、试压制度-------------------------------------------------〈7〉 11、工程质量奖罚制度-------------------------------------------------------------------------------〈7〉 12、工地学习制度-------------------------------------------------------------------------------------〈7〉 13、质量事故报告制度--------------------------------------------------------------------------------〈8〉 14、施工测量双检制度--------------------------------------------------------------------------------〈8〉 15、开工报告审批制度--------------------------------------------------------------------------------〈8〉 16、技术交底制度--------------------------------------------------------------------------------------〈9〉 17、工程试验检测制度--------------------------------------------------------------------------------〈9〉 18、质量教育制度--------------------------------------------------------------------------------------〈9〉 19、附则--------------------------------------------------------------------------------------------------〈10〉

项目质量管理制度

项目质量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本工程的工程质量,使其达到预期的质量目标,采用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健立全面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配以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与程序化的管理方法,使工程质量完全受控。 (1)质量责任制 明确项目经理部成员的责任,确定每个部门的职责,最后落实到项目每个管理人员,并签定相应的质量岗位责任状,与个人收入挂钩,形成一个以项目经理为主负责,项目技术负责人与项目副经理领导监控,项目部及工区各职能部门执行监督,施工班组严格实施的网络化项目组织体系。 (2)技术责任制 正确划分各级技术管理工作的权限,使每位工程技术人员各有专职、各司其事,有职、有权、有责。贯彻执行现行国家、省、市的各项技术政策,科学地组织开展各项技术工作,把技术管理工作的重点集中为实现工程质量与工期目标上。 (3)图纸会审、图纸交底制度 在正式施工前,项目经理部组织人员核对图纸,与设计单位积极沟通,进一步了解业主要求与设计意图,参加施工图会审,接受各部门提出建议,完善设计内容。在施工前,对全体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图纸交底。 (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编制及审批制度 实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编制及审批制度。开工前,根据工程特点,制定需编制的施工方案的清单,明确时间与责任人。每个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实施均要通过提出→讨论→编制→审核→修改→定稿→交底→实施几个步骤进行。 (5)技术复核与技术交底制度 建立健全技术复核与技术交底制度,施工前应认真组织进行图纸初审与会审,

编制施工方案,在做好技术交底工作的基础上,强化对关键部位与影响工程全局的技术复核工作,以减少与避免施工中的误差。 (6)工程质量检验验收制度 建立严格的工程质量检验验收制度。每一项分项工程或检验批施工完,特别就是钢筋、防水等涉及隐蔽工程的分项,首先由施工班组自检、再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施工员、质检员、班组长进行互检与交接检,最后由项目部与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同时,公司、项目经理部、班组对工程项目实施三级检查,对质量进行层层把关。 (7)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建立严格的工程质量奖罚制度,项目经理以各施工班组现场施工质量及质量管理状况为依据,根据规定负责签发“工程质量问题奖罚通知单”;并相应建立质量专用台帐,建立质量基金,实行专款专用。 (8)工程样板引路制度 建立严格的工程样板引路制度,在装修、机电安装分项工程中推行样板制,经监理、设计、业主验收确认后再全面推开。样板工序、样板间尽量选择有代表性,功能设施尽量齐全,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期分阶段进行样板的施工验收。 1)在施工过程中验收的质量标准只能高于样板,样板未经质量部检查、验收,该分项工程不得进行大面积施工。 ①凡涉及建筑结构安全、建筑使用功能以及装饰装修分部分项工程都应设置工程样板。 ②施工样板的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设置应具有代表性,一般设置在户内;不能设置在户内的,应选择在工程合理的位置。 ③同一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不同的施工班组应各自单独做工程施工样板。 2)样板内容要求

地质勘查项目管理办法

地质勘查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地质立局、地质强队”发展战略,提高地质工作质量,规范全局地质勘查项目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局各地勘单位承担的国家地质勘查项目(国土资源调查、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国家财政补贴项目等)、省地质勘查项目(省公益性地质工作项目和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局地勘费项目和市场地勘类项目(含水工环、矿山环境治理、地灾治理、物探、测试等项目)。 第三条根据“局为单元,队为基础”的管理模式,实行地质勘查项目分类管理。局参与国家和省重公益性地质调查项目和矿产勘查项目的组织协调,参与国家和省地质勘查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对局地勘费项目实行全程监督管理,对市场类地勘项目局抽检,队进行全程监督管理。 局(所属地勘单位)投资入股勘查的国家和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参照局地勘费项目管理。 第二章项目的立项和确认 第四条项目的立项 国家和省地质勘查项目的立项要围绕国家和省公益性地质工作需要和重要矿产勘查目标,按项目主管部门指南和要求进行。 局矿产勘查项目的立项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围绕矿业权的经营进行,主要安排具有较好找矿前景和能开发利用的项目,对能争取国家地质勘查项目的前期工作给予支持,适当安排基础地质研究,矿产地质研究,找矿新技术、新方法研究和拓展服务领域的地质环境类研究项目。 第五条项目的申报 申报国家和省级地质勘查项目,须先报局总工办。由局组织专家进行项目可行性论证,对重复项目进行协调后方可上报。国家或省自上而下部署的项目除外。 局地勘费项目的立项由局统一部署。局根据财政项目预算时间要求,下达立项指南或通知,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经局组织专家论证后批准立项,列入下年度地质工作计划。 第六条项目的确认 地勘单位根据国家和省地质勘查项目任务书组织编写设计,并组织专家进行设计初审。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和国土资源调查项目按要求报各主管部门审查;省地质勘查项目设计须经局组织专家初审后,再按要求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查。设计审批后均需报局一份备案。 局地勘费项目任务书下达后,各申报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编写设计报局总工办,局组织专家进行审查,经局批准后实施。 除局地勘费项目以外,其他所有项目合同签订后,应报局相关处室备案。 第三章项目的实施和监督 第七条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严格按批准的项目设计组织实施,完成设计的任务和工作量,并保证工作质量和进度;如有工作变动,需上报各项目主管部门审批同意。 第八条局地勘费项目承担单位应向局上报半年报和年报。国家和省地质勘查项目承担单位除按项目主管部门要求上报工作报告外,同时向局上报半年报和年报。 第九条局对国家及省地质勘查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对局地勘费项目进行全程监督管理。 第十条局参与国家和省级地质勘查项目的野外验收,组织局地勘费项目的野外验收。 第十一条国家和省地质勘查项目成果报告完成后报局总工办,经局组织专家初审后报有关主管部门评审验收。 局地勘费项目成果报告完成后先由地勘单位进行验收,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局总工办,局组织专家对成果报告进行评审验收。

项目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奖励制度-da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奖罚制度 质量管理是企业管理水平的综合反映,是施工企业从开始施工准备到工程交付使用的全程中,为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所进行的各项组织管理工作。其目的在于以最低的成本和最快的工期生产用户满意的建筑产品。为了更有效的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成本,提高企业的信誉,增强企业的竟争力,特制定如下制度: —、总则。 1、施工队必须健全质量管理体制。建立以队长为领导、技术员中间控制、专职质量检 查员基层检查的三级管理体制。 2、施工队专职质量检查员(施工人员、班组长)应工作认真、负责、努力学习有关业 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管理素质,从而提高自已的工作质量。对工作成绩好的专职质量检查员(施工人员、班组长)年终时给予个人500~5000元奖励;对工作成绩差的,年终时给予施工队质检员(施工人员、班组长)500~5000元的罚款。项目部有权撤换不称职的施工队专职质量检查员(施工人员、班组长)。 3、各作业班组必须严格按项目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交底组织施工,若发现作业班 组不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交底施工的,每项或每处将处以罚款1000~5000元;对执行好的,给予200~1000元的奖励。 4、严格履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施工中必须坚持隐蔽工程不经检查验收就不准隐 蔽的原则。每一项工程施工完成后,先经过班组自检、队质量员(施工人员、班组长)复检,在确认均符合要求后,方可报监理验收。在每次隐蔽验收时,工长、质检员及各工种至少两名工人必须到场,会同监理公司、建设单位共同检查验收。对监理公司、建

设单位检查验收发现的问题,作业班组必须及时彻底地整改,不得推诿、敷衍、蒙混过 关。对实施自检和履行隐蔽验收手续好的,每次给予班组或个人200~500元的奖励。对不认真进行自检和履行隐蔽验收手续的,每次给予班组200~1000元的罚款,给予质检员或工长(施工人员、班组长)200~500元的罚款。 5、在施工过程中,各工种工长、质检员必须跟踪预检,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对不重视预检,造成隐蔽验收时出现较大错误的,给予责任工长(施工人员、班组长)200~500元的罚款。 6、注意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在施工过程中往往会形成许多中间产品,如某些分项工程已经完成,而其它分项工程正在施工,或某一分项工程一部分已完工,而别一部分正在施工,如果对已完成品不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则其成品就可能造成操作,以致影响质量。因此,各工种、各班组之间必须相互注意成品保护。对不注意成品、半成品保护, 造成影响工程质量的,给予班组200~5000元的罚款,给予责任工长(施工人员、班组长)100~500元的罚款。 7、做好原材料、半成品的检测和验收。加强试验和计量工作,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充分保证工程的内在质量。若将不合格的原材料或半成品用到工程上的,除必须返工外,给予责任人(施工人员、班组长)500~2000元的罚款。 8重视事后的评比、总结和经验积累。对质量好的、要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对质量 差的,要认真总结分析,查出根源,在以后施工中一定要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2016地质勘查项目管理办法课件

xx省地矿局xxx地质大队 地质勘查项目管理办法 (试行) 1、总则 1.1. 为适应现代地质勘查发展的要求,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明确大队与项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促进勘查开发一体化,实现大队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以大队资质承接的所有勘查项目,包括固体矿产勘查、水资源及地热勘查、工程施工等项目。 1.3. 勘查项目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和责任工程师制,项目经理在大队或二级部门授权范围内行使管理权限,责任工程师由大队统一进行资格认证。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大队的各项规章制度。 1.4. 对项目采用项目全权管理,分块成本控制的模式。 1.5. 项目定岗定员,实行目标考核;设备管理、合同管理等按大队相关办法执行。 1.6. 项目管理构架 1.6.1. 大队直管项目的管理构架,见表1 大队直管项目的管理构架表1

1.6. 2. 二级部门组织实施项目的管理构架,见表2 二级部门组织实施项目的管理构架表2 2、项目规模的界定、项目的取得和大队管理费的提取 2.1. 本办法项目规模界定如下: 特大型项目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大型项目合同金额在200至500万元以下(含200万元); 中型项目合同金额在50万至200万元之间的项目(含50万元); 小型项目合同金额在小于50万元的项目。 2.2. 项目取得 大队总工办、勘查院、水工环院、地质工程施工公司等二级部门在大队的指导和统一协调下,有责任、有义务,利用大队拥有的资质,广泛联系地质勘查业务或参与相关业务的投标,为鼓励队属二级部门尽可能多承接业务,大队规定中型及以下的市场项目原则上谁中标谁组织施工。大型及以上市场项目由于其影响和责任大,必须由大队统一组织管理。 2.3. 大队管理费的提取 2.3.1. 国家、省和局级安排或中标的项目、大队矿业权合作项目、以大队形式承担的大型以上的市场项目、涉及省外中型以上项目、涉及境外的所有项目,在确保项目能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大队按项目结算总经额的10%至30%提取管理费后(具体比例根据项目经费情况专题会议研究确定),由大队成立的项目部组织实施。 协作单位的分块费用和项目部办公费用,由经济管理办公室牵头,相关队领导参加,在征求协作单位和项目部意见的基础上统一分解,协商确定,并根据本办法,由项目部代表大队与协作单位签订分块承担任务的责任书,按责任书的约定开展工作。项目部综合费用主要用于项目办公室人员工资、与项目所在地县、乡和业主的协调费用、通讯、用车等。 2.3.2. 所有以大队承接的合同,按合同审查程序办理,盖大队合同专用印章,大队所属的独立法人单位,参考大队的合同审查程序办理,报经济管理办公室备案。 2.3.3. 各二级部门自行联系以大队资质承接的中型及以下市场项目,按表3提

四、工程地质勘察监理管理办法

工程地质勘察监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指挥部管辖工程地质勘察质量,规范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满足设计需要,依据《关于开展铁路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的通知》(铁建设[2002]434号)和《铁道部关于加强铁路工程地质勘察工作的通知》(铁建设[2004]644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指挥部管辖工程在定测阶段和补充定测阶段实行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单位由指挥部通过招标确定,并签订《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合同》。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指挥部职责 1.负责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的管理和协调; 2.监督检查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单位合同履行情况; 3.负责对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单位的考核工作。 第四条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单位职责 1.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单位是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实行总监负责制; 2.审查勘察单位提交的《工程地质勘察大纲》,审查意见上报指挥部; 3.根据批复的《工程地质勘察大纲》编写《地质勘察监理规划》和《地质勘察监理实施细则》,报指挥部审批后实施; 4.对工程地质勘察工作进行全过程现场监督,对勘察单位完成的地质勘察报告进行验收,并对其完整性、准确性、可靠性提出评价意见; 5.承担国家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责任并履行相应义务。 第三章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依据及内容 第五条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依据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 2.铁道部《关于开展铁路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的通知》(铁建设[2002]434

号)。 3.铁道部《关于部分铁路建设项目实施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的通知》(铁建设[2004]39号)。 4.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铁道部令第26号发布)。 5.国家和铁道部制定的工程地质勘察、勘探、测试、试验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 6.项目建议书、已完成的研究报告或设计文件及相应的审查、鉴定批复意见。 7.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合同。 第六条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内容 1.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包括野外勘察及室内资料整理的全过程;监理人员应对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物探、钻探、原位测试、室内试验等专业的工作过程,及其完成的原始资料、报告、图件等进行监理。 2.监理人员应根据相关规范和合同要求对以下方面进行审查,并提出书面意见 ①勘察任务书或技术要求。 ②勘察计划。 ③人员配备及上岗人员资格;投入勘察机具设备的数量、质量,相关仪器、设备的标定情况;勘探或试验现场工作环境条件等。 ④勘察分包单位的相关资质、业绩等资料。 3.监理人员应具体审核以下地质工作内容是否满足勘察阶段的要求和相关规范的要求,且真实、可靠 ①调查测绘的范围、内容和精度。 ②钻探、试坑及原位测试等勘探点的数量、深度及勘察工艺,现场记录和鉴定成果。 ③水、土、石试样的数量和质量,取样、运输和保管方法,试验项目、试验方法和成果资料。 ④勘察手段、方法和程序。 ⑤原位测试和水文地质试验的内容、数量和方法。

工程项目部质量管理制度.doc

工程项目部质量管理制度4 工程项目部质量管理制度 1.技术交底制度 1.1.工程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针对工程特点和施工技术标准,组织有关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质量计划,并负责报送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1.2.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基坑支护、桩基础、基坑降排水、脚手架等应制定专项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和作业指导书。 1.3.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变更等情况,技术措施作更改、补充、完善时,也应做好审批手续。 1.4.在施工前,对质量计划中的关键工序控制标准和要求、特殊过程作业指导书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向参加施工的有关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进行技术交底,并做好书面记录。 1.5.其他方面的技术交底工作由项目部施工人员负责分级进行。 1.6.对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和施工中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应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内容应齐全详尽,并能结合工程实际。 1.7.技术交底不论采用口头方式、还是采用样板引路或示范操作等何种方式,均要用文字记录并存档。 2.三检(自检、互检、专职检)制度

为了保证每一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能得到有效控制,特制定本制度,以建立健全施工中的“三检”制度。 通过加强对操作者的技术交底和技术考核,使施工人员明确各自操作手段的检验项目、检验标准、试验方案和检测的方法等内容及项目部提供必需的检测工具与手段以保证三检制度的顺利实施。 2.1.自检 2.1.1.操作者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自检,经自检达到质量标准和质量控制设计目标后报班组长检验。 2.1.2.班组长对所施工的分项工程,必须按相应的质量验评表中的检查内容,在施工过程中逐项地检查班组每个成员的操作质量。 2.1. 3.在完成后,会同施工员逐项地进行自检,并认真填写自检记录,经自检达标后由施工员组织质量验收。 2.1.4.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认真组织有关施工人员、班组长进行分部工程质量自检,专职质量员在检验时,要查阅自检记录,无自检记录时,不予进行质量核验评定。 2.2.互检 2.2.1.班组成员相互之间应密切配合,相互监督,在施工过

项目质量管理措施方案

1、质量管理体系 1.1、项目质量目标概述 我公司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确保施工全过程始终处于受控状态,质量活动规范有序,保证工程施工质量。 (1)质量方针 规范受控,贯彻始终,质量第一,确保履约。 (2)质量目标 ①保持按GB/T19001-2000idtISO9001-2000建立的质量保证体系持续有效的运行。 ②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率100%。 ③杜绝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1.2、项目质量管理原则 (1)、以顾客为关注焦点:项目组织依存于其顾客的需求。因此,项目组应理解顾客当前的和未来的需求,满足顾客要求并争取超越顾客期望领导作用。 (2)、领导作用:在这里要突出项目经理的作用,以项目经理为组织核心并协调各个部门来开展工作。 (3)、全员参与:产品质量是企业活动的各个环节、各个部门全部工作的综合反映。企业中任何一个环节、任何一个人的工作质量都会不同程度地、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产品质量。因此必须把企业所有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不断提高人员的素质,上自厂长、下至工人人人关心质量问题,人人做好本职工作,才能生产出用户满意的产品。 (4)、过程方法:过程方法实际上是对过程网络的一种管理办法,它要求组织系统地识别并管理所采用的过程以及过程的相互作用。 (5)、管理的系统方法:在质量管理中采用系统方法,就是要把质量管理体系作为一个大系统,对组成质量管理体系的各个过程加以识别、理解和管理,以达到实现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6)、持续改进:制定改进目标和寻求改进机会的过程是一个持续过程,该过程使用审核发现和审核结论、数据分析、管理评审或其他方法,其结果通常导致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 (7)、以事实为决策基础:基于事实的决策方法指有效的决策是建立在对数据和信息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它要求尊重客观事实,尽量用数据说话。 1.3、项目质量管理原理: (1)系统原理; 项目是由不同的环节、不同的阶段、不同的要素所组成的,项目的各环节、各阶段、各要素之间存在着相互矛盾又相互统一的关系。因此在项目质量管理过程中,应运用系统原理进行系统分析,用统筹的观念和系统个的方法对项目质量进行系统的管理,使得项目总体达到最优。 (2)PDCA循环管理; PDCA循环可分为四个阶段 图

地质勘查工作质量检查制度

地质勘查工作质量检查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地质工作质量直接关系到地质工作找矿成果。必须从思想认识、管理制度、实际行动上切实加强质量管理工作,把质量管理工作放到第一位,把质量当成单位生存发展的命脉。 第二条贯彻执行以地质找矿为中心主导思想,合理部署各项地质工作。勘查方法技术须以提高地质研究程度、取得地质成果为目的。 第三条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检查验收制度是提高地质勘查工作重要措施。必须做到岗位职责明确,项目负责人对所承担地质工作质量负全责,公司总公办对项目质量进行监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总经理、总工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四条公司各级领导要重视质量管理工作,把质量管理工作放在工作首位。要严格执行各项质量标准,切实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对工作质量管理。 第五条公司地质工作质量检查验收技术标准,以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批准的施工设计为依据。 第二章制度和要求 第六条质量检查验收工作要坚持经常性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室内资料检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由总工办负责组织、指导。项目负责人要切实抓好经常性检查工作。

第七条要充分发挥技术管理部门的作用,公司总工办负责管理和督促检查日常地质勘查工作的质量,及时提出意见和办法,协助总经理和总工程师抓好质量管理工作。 第八条建立健全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各级领导必须重视地质工作质量,做到层层把关,坚持执行公司级、项目负责人、作业组组长三级质量检查制度。 第九条公司每年要开展以质量为主题的活动,公司重点检查所属单位的设计执行情况、工作布署、各项工作质量、地质成果等方面。 第十条地勘院、项目部、机台、班组要坚持开展一月一次的“质量日”活动,检查、讨论分析一个月以来地质工作质量情况、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每月地质月报重点汇报地质工作质量情况。 第十一条未经审定的原始资料,不能作为编制综合图件的依据,未经审定的图件,不能作为正式资料利用。未经审查批准的地质报告,不能正式复制和提交使用。 第十二条地质勘查项目野外工作结束前必须组织野外检查验收,公司级验收由总工办组织,最终验收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 第十三条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物化探、勘查工程、测量、岩矿鉴定等专业的检查验收,除参照本管理办法外,还应按照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执行。

工程地质勘察旁站监理论文

关于工程地质勘察旁站监理的探讨摘要:旁站监理工作是以动态控制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化的监理工作程序,先进的工作手段,良好的企业信誉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督促和证实勘察单位是否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实施合同工程,对项目进行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文明勘察以及安全生产的管理。本文以南宁市的一个市政工程为例,谈谈如何加强工程地质勘察的旁站监理。 关键词:工程地质勘察旁站监理 abstract: the whole dynamic control of the supervision work is running mechanism, establish a sound management organization and personnel, perfect management system, standardization of the supervision work procedure, advanced work means, good corporate reputation and strict working style, supervise and survey confirmed is unit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ntract strictly implement the contract project, project to project quality, progress, investment, civilization and the management of production safety survey. in this paper the nanning municipal a project for example, talk about how to strengthen the supervision of the whole engineering geology exploration. keywords: engineering geology survey supervision of the whole

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完整版

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规 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2013年版)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的《建筑法》和《产品质量法》及有关政策、法规,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把我项目部质量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争创优质样板工程,结合我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贯彻实施ISO9000系列标准,不断提高我项目部适应国家工程质量全过程受控。 第三条质量责任制。项目经理对所承担的项目工程质量负总责。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各部门及各管区有关人员,按各自的职责对其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任。 第二章质量管理目标 第四条根据上级要求和有关规定,我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目标为: 1、分项分部工程一次检查合格率100%,优良率95%以上;单位工程竣工交验合格率100%,优良率100%。 2、钢筋、水泥、砂浆、砼试件及土石方碾压合格率100%. 3、集团公司优秀QC小组1个,分公司优秀QC小组2个以上。 4、消灭重大、大质量事故,减少一般质量事故和返工损失。 5、创华电怒江“标准化工地”,争创“泰山杯奖”。 第三章质量管理机构 第五条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主管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各部室主管参加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日常办公设在质检部。任命代景明同志担任质检部部长,负责处理日常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六条施工管区是项目部管理制度的执行代表机构,各管区设质检工程师,任命孔为宪、高源、赵平、常成分别担任特大桥及T梁管区、其他大中桥管区、大峡谷隧道管区、路基及附属管区现场质检工程师。 第七条各施工作业队也要相应地成立以队长为组长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选配责任心强、坚持原则并有一定施工经验、技术水平的技术人员担任质检员。

项目质量和安全管理措施方案

1.1质量和安全管理措施方案 1.1.1项目安全施工管理保障 1 完善的项目管理组织结构 我司制定了专门的项目知识体系,培养专业项目经理人,指导项目实施,协调项目资源,监控和评估项目阶段成果的公司级项目管理部;各部门设有辅导项目管理,跟踪项目实施过程,提供项目支持的项目执行部,在每个项目执行部还配备项目信息收集、数据统计、协调配合的专职项目管理接口人员。我司经过多年项目实施的经验积累,并在实施工程中总结规范,已经形成了一个完善的项目组织管理机制,该机制为有效管理和实施项目提供了有力保障。 2 切实可行的项目管理知识体系 我司项目管理部参照PMBOK,结合行业项目特点,制定了一整套切实可行的项目管理知识体系,其中包括《项目管理实施制度》、《项目管理和实施流程》、《项目管理和实施规范》、《项目管理和实施模板》、《项目绩效评估办法》、《项目经理队伍建设规划》等。通过项目管理知识体系的有效运用,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了指导性的方法论,同时通过规范化管理项目的实施,有效保证了本项目在预算范围内按时保质实现建设目标。 3 专业化项目经理队伍 我司从引进项目管理开始,就注重对项目经理资质的培养。目前我司有多名通过国际项目管理专业PMP资格认证的专业项目经理或IPMP项目经理,多名通过信产部项目经理认证资质的人员。 4 先进的项目管理信息平台 在项目管理流程化、模板化、规范化的基础上,自行开发并投入使用了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为项目资源的高效调度,项目信息的及时沟通反馈,项目进度的定期监督控制,项目风险的预防应对,项目问题的把握解决,项目质量的保证和项目总结、评估等提供了信息化解决手段和平台,逐步实现项目的体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

地质勘查项目质量管理办法(规范稿)

地质勘查项目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规范、有效地开展地质勘查项目质量管理工作,保证地质勘查项目的优质、高效实施,根据我公司地质勘查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组织实施的地质勘查项目。 第三条地质勘查项目实施单位为公司勘查院、相关部室。 第四条地质勘查项目管理原则 1、地质勘查项目质量管理以公司质量管理体系为主,各项规章制度为补充,不断提高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质量; 2、地质勘查项目实行实施单位负责制; 3、地质勘查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分类指导。 第五条地质勘查项目质量管理贯穿实施方案的审批、工作质量检查、野外原始资料检查验收、成果报告的评审、地质勘查成果资料汇交等地质勘查项目工作全过程。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公司主要管理职责 1、负责组织地质勘查项目立项建议书编制和初审; 2、负责组织地质勘查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报)批; 3、负责组织专家对地质勘查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和监控,查处重大质量事故; 4、负责组织地质勘查项目野外原始资料验收工作;

5、负责组织地质勘查项目成果报告的评审; 6、按规定接收地质勘查项目原始资料和成果资料。 7、公司总工办为职责履行的职能部门。 第七条实施单位主要职责 1、协助总工办编制地质勘查项目立项建议书; 2、组织编写地质勘查项目实施方案; 3、组织地质勘查项目具体实施和日常质量管理工作; 4、组织编写地质勘查项目成果报告; 5、协助地质勘查项目成果报告的初审、终审; 6、保管地质勘查项目的原始资料和实物资料,汇交地质勘查项目成果资料及规定的原始资料。 第三章实施方案审批 第八条审批工作分级实施 勘查项目预算投资大于20万元的,由公司总工办统一组织审查;小于20万元的勘查项目由勘查院组织审查,将审查记录报公司总工办核准。 第九条审查依据 1、设计审查依据的有关标准必须是现行的国家标准,有关部门颁布的行业标准以及项目委托单位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2、项目任务书(或合同)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第十条审查程序及要求

地质勘察管理考核办法

地质勘察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优质高效地完成成绵乐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地质勘察工作,为设计提供全面、详实、完整的地勘资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成绵乐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项目勘察设计单位地质勘察工作的管理与考核。 第三条工程地质勘察考核的依据 1.《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铁道部令第 26 号)、《关于加强铁路工程地质勘察工作的通知》(铁建设函〔2004〕644 号)、《铁路勘察设计专题会议纪要》(铁建设函〔2006〕252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客运专线工程地质勘察工作的通知》(铁建设函〔2006〕624 号)等文件。 2.铁道部铁建设函〔2007〕169 号文颁布的《铁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等技术规范及规程。 3.《项目工程地质勘察大纲》、《项目勘察设计合同》等相关合同文件。 4.公司《项目地质勘察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 第四条工程地质勘察考核的程序及方法

1.公司工程管理部具体负责组织对勘察设计单位地质勘察工作的考核。 2.地勘监理单位协助公司做好对地质勘察单位的考核工作,将地质勘察实施情况汇报材料报送公司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部。 3.公司每月对勘察设计单位地质勘察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并结合上月考评后的整改情况。 4.勘察设计单位根据考核标准进行月度自检自评。 5.公司依据日常检查、现场监理情况汇报和上级部门的检查结果,结合勘察设计单位的月度自查自评报告和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程进行月度考核,考核工作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 第五条项目地质勘察工作考核的内容 1.地勘工作准备情况 包括现场勘察机构的设置,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项目经理及进场人员素质、数量,仪器设备数量、性能、完好程度和对实际勘察工作的适应度等。 2.贯彻执行国家、铁道部有关地勘方针、政策和要求,执行《工程地质勘察大纲》情况,贯彻执行公司及监理单位有关地勘文件要求及会议精神等。

项目部安装施工质量管理及考核办法

天宏钢结构有限公司 项目部安装施工质量管理及考核办法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明确项目管理职责,完善项目管理工作流程,提高项目管理效率,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望遵照执行! 一、基本要求 1、项目部应建立现场质量管理体系,配备有任职资格的专职质量监督检查人员,建立 健全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分工明确。 2、项目部应制定完善的安装质量控制计划和目标,制定完善的具有指导性的安装施工 组织文件,并经过公司技术部门审批。 3、项目部应使用经计量鉴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和测量工具,并配备专人使用和保管。专人负责测量放线、基础尺寸复核技术管理工作。 4、项目部应配备专人负责现场进出场地的主材料、辅材及构配件的清点、堆放和短期防护工作。 5、项目部应配备专人负责技术文件的传达、整理、收集及归档工作,并整理工程管理和技术资料,负责工程进度分项分部工程报验工作。 6、项目部应负责工程完工或竣工初验报检验收工作,参与组织竣工初验,并负责初验后整改复验工作。 二、具体措施 (一)坚持施工班组自检、互检、工序交接检的“三检制度”。施工班组自检合格后报请专业工长。由专业工长会同下道工序专业工长,施工班组进行互检及工序交接检。互检及工序交接检必须有书面的记录并签字齐全。交接检完成后由专业工长提出书面申请通知项目专职质量员或技术员进行分项质量检查。分项质量检查必须有记录并签字齐全。 1、各班组在完成施工任务时,自己要先认真对所施工内容的质量进行检查; 2、班组在自检合格后报送专业工长进行专业检查,专业工长检查时,班组长必须陪同; 3、专业工长检查评定合格后,报项目部专职质量和技术部门,对已完成的工作量进行质量等全方面检查; 4、每次检查必须要检查人和被检查人签字; 5、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质量等问题要在限期内整改完成,并通过复检后方为合格; 6、前面工序完成后,在进行后一工序施工前,两施工班组必须进行交接检查,并有书面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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