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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合同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

监理合同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

监理合同管理的容是建立合同实施保证体系;建立合同实施的监督机构合同争执的解决;合同变更管理;索赔或所索赔的报告。其要求,无论是承包人还是业主,应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工程师提出争端事宜,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一切活动也是按照合同的规定进行活动,均受到合同的保护、制约和调整。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争议通知后,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完成对争议事件的全面调查与取证。同时对争议进行判断和决定,并将决定书面通知业主和承包人。

1 监理合同管理的作用

1.监理合同的管理,有利于加强双方的合作,并在实际执行中能够对合同做出正确的解释;可能减少和防止合同纠纷;通过合同执行情况,有利于合同的检查跟踪,制订解决合同执行中的对策。

2.不但是信息系统监理的重要容,并且合同管理贯穿于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信息系统建设以合同签订开始,并以合同的完全履行结束,将合同管理称为信息系统监理过程的生命线毫不为过。在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工程的各方都按照合同的容各司其职,严格履行合同。因此,不管是建设单位,还是承建单位或者是监理单位,都需要树立强烈的合同管理意识,做好合同管理。而合同管理对于监理单位来说,不仅是履行监理义务的重要一环,而且是做好监理工作,处

理监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的主要依据。

3.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在监理合同中已经予以明确。由于监理工程师的独立地位,就决定了监理工程师在合同管理中,能够督促合同双方全面履行合同,公正的解决诸如违约、索赔等合同纠纷,协调双方的合同关系。合同管理不但是信息系统监理的重要容,并且合同管理贯穿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信息系统建设以合同签订开始,并以合同完全履行结束。因此,合同管理对于监理单位来说,不仅是履行监理义务的重要一环,而且是做好监理工作,处理好监理全过程的主要依据。

4.同是委托方与受委托方签订监理业务的协议,是由建设单位与取得了监理资质证书的监理公司、监理事务所等监理单位为完成商定的监理业务,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它是进行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控制和工程投资控制的重要依据。实际上,它是由监理单位利用经济、技术知识协助项目法人对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合同进行的管理,对承包合同实施进行监督、控制、协调、服务以实现承包合同目标的一种新的合同类型,是经济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

2 监理合同管理的主要容

在合同管理的容方面,很多的监理工程师存在着误解,以为合同管理就是对合同进行存档管理。存档管理属于合同管理,但是不是合同管理的全部,合同管理总体上可以分为合同的签订管理、合同的履行管理和合同的存档管理。

1.信息系统监理的合同管理制度,该制度应该包括信息系统合同的拟定、协商、会签、保管等工作的具体工作流程和制度。如合同会签前,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对合同的各项容进行审核,确保合同容没有不利于建设方利益的不合理条款。具体的合同管理详细制度因公司的管理方式而不同,可以根据监理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在实施的时候也可以根据监理项目部的情况进行适当裁剪,但是制度本身必须完整,不能有漏洞,具体细节可以简化,而且需要在监理项目开始前固定好,不能随意改变管理制度。

2.监理单位拟定信息系统设计、施工或者设备供应等各类合同的具体条款,参与各方订立合同时候的谈判工作。目前的各类合同都有合同本,因此不需每签一份合同都重新起草,但是审核合同条款的时候需要特别仔细,在众多条款中找出不合理的条款需要相当的细心与耐心,一旦这种不合理的条款签订了后,将可能给建设单位带来很大的利益损害。在招投标过程或者是合同签订的过程中,由于建设单位不是信息系统领域的专家,因此无法在合同谈判过程中取得主动地位,为了签订一个利于建设单位的合同,就需要监理工程师发挥业务专家的优势,代

表建设单位进行合同签订过程中的谈判工作,为建设单位在合同签订的时候争取主动权。

3.掌握合同执行情况,及时纠偏。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也就是信息系统合同的执行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需要不断的将实施情况与施工合同进行对比,观察目前的实施是否偏离合同的要求,如果偏离合同要求,则需要对偏离进行纠正,确保合同执行的正确性和实时性。对于合同规定要现的功能没有实现,则需要监督承建单位实现该功能,如果做了合同中没有要求的多余的事情,也要及时地阻止承建单位,以免浪费投资、延误进度。

4.研究合同条款,公平、公正的处理索赔和合同纠纷。整个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不一定都是风平浪静,有时候也有大风大浪,如果合同的执行方没有按照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则可能造成另一方的损失,这个时候索赔就出现了。有争议的合同条款也可能在所难免出现在合同中,或者发生了合同条款中没有规定的事件等等,都可能导致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的纠纷。监理工程师对待这种纠纷就需要秉公处理,切不可一头偏向建设单位,否则会自扫监理身为“独立第三方”的形象。要公平、公正的处理索赔和合同纠纷就需要对合同条款有很深的研究,在监理方自身对合同理解不够的时候,切忌不要随意进行判断处理。

5.对建设过程中的所有合同进行存档管理。合同作为重要的工程文档资料,需要妥善保管,不管是监理工作过程中,还是监理工作完成后,合同都应该作为工程资料永久的保存下来。在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很多工作都需要查阅合同,众多监理人员频繁的查阅合同资料,很容易造成合同的遗失,如果合同丢失了将导致后面的监理工作无常开展。因此,必须在监理项目部建立严格的合同存档管理制度。工程竣工后,合同随同其他的监理资料必须上交一份给上级主管部门存档管理。

3 监理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1 合同签订前提欠缺公正

当前,由于国建筑市场不尽规,市场机制不够完善,使得在工程招投标中的行政干预、地方保护、部门分割和行业垄断情况严重,明招暗投、暗箱操作、阴阳合同、幕后交易等违纪现象累见不鲜。监理企业的不均衡发展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例的失调,形成了僧多粥少的供需关系,导致恶性无序的竞争局面。监理企业往往为了生存只能是饥不择食、违心签订阴阳合同来取得工程项目,给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监理对合同管理无所适从,不知按那个合同来执行,建设主管部门更是无法监管。

3.2 合同签订的条款欠缺公平

因建设单位的过分强势,合同大多条款强调的是建设单位的权利和监理方的义务,对建设单位的制约条款较少,对监理单位的制约条款较多;对建设单位的违约、赔偿方面的约定抽象、笼统,对监理单位的违约条款苛刻细微,有些不属于监理单位履行的义务也强加给监理。这些都不利于监理合同的严肃性和公平,其结果只能导致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引发争议。

3.3 合同履行过程中欠缺诚信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建设单位的自身要求增加工作量但不增加监理服务费用的情况比比皆是,监理的额外工作和附加工作也不另计费用。非监理原因导致工期延长按规定应收取延期费用,但建设单位总是以总价包干或免费服务为借口而拒绝支付,监理单位为总体成本考虑不得不降低服务质量,如减少现场监理人员数量、招聘一些较低层次的监理工程师,从而不利于整体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3.4 合同履行过程中欠缺动态管理

多数监理企业管理者存在着合同管理认识上的偏差,他们在企业管理中往往忽视合同的动态管理,合同的履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包括签约、交货、验收、结算等等环节,对方履约情况能力如何,只有通过这些不同的环节才能体现出来的。作为企业的管理者,即使在合同签订前已经对对方的资信、注册资本、信誉、生产经营规模等进行了各方面的调查,但应当注意到的是,通过考察得到的这些信息,只能说明对方过去的情况,随着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推进对方履约能力可能发生变化,对方履约能力如何只能通过对合同的动态管理才能得到客观的评价,因此,纠正自己认识上的偏差,加强合同的动态管理,可以有效地避免合同履行可能造成的各类经济损失。

3.5 合同管理人员欠缺法律意识

合同管理即使不需要专人负责,也应当分工明确。因授权不明而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比比皆是。在实际工作中常常发现授权委托不明、委托期限没有或者不详以及合同专用章到处乱放的现象,这是法律意识淡薄造成的。盲目亲信“口头承诺”的协议,一旦一方失去信誉便纠缠不清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在合同的签订时,一定要明确地确定合同的名称,以防纠纷发生时不知道如何适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企业为了避免纠纷、防止约定不明确,常常使用格式化的合同,因为这样的合同条款相对而言条款比较全面。

4 做好监理合同管理的对策

4.1 选对总监理工程师是关键

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单位派往建设单位履行监理合同的全权负责人。可见,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项目监理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承担着工程监理的最终责任,因此,其必须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知识与丰富的管理经验及很强的领导艺术和组织协调能力,并取得总监理工程师和注册证书等条件,才能较好的按公平、公正、守法、信用的原则执行合同。因此,项目法人在审查总监理工程的相关资料及工作业绩时,有必要向其担任过项目总监的相关业主单位考查了解,只有做到全面考查,才能选择出好的总监理工程师,以确保达到工程建设监理的目的。

4.2 合同签订要严格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监理合同示文本并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签订完备的监理合同,来约束合同双方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签订的及时性和合同条款的合理性,为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减少和杜绝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必要的纠纷奠定基础。从工程实践中看,要想在建设过程中把握监理工作的主动权,必须了解合同签订的整个过程,并在不同的时期制定相应的合同管理计划,帮助业主对工程的质量、进度、费用目标进行控制。

4.3 合同责任、义务要明确

为确保双方的利益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约束,合同中一定要明确双方责任,尤其是监理单位的责任。因监理工程师在执行监理任务的过程中,由于受自身因素或外界因素影响,难免会出错,因此,要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由于哪些失误造成的重大损失应由哪方承担。只有这样,才能促使监理工程师对自己的工作承担技术、法律和经济责任。

4.4 授权要有保证

项目管理的成功是以充分的授权为基础的,因此,项目法人应给予监理工程师充分的授权,不应过多干涉监理工程师的工作,以保证监理工程师充分发挥他们的智慧更好地为自己服务。而监理工程师在为项目法人进行建设项目管理时,应在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即设计好施工阶段的管理目标及出发点,并与设计或施工单位的管理目标区分开来,按合同要求进行工程建设投资、质量、进度控制。

4.5 过程管理要加强

在合同具体实施过程中,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监理合同条款的规定执行监理工作,无论是对工程质量、投资、进度目标的有效控制,还是对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安全管理以及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的编制,对施工单位申报材料的审查审批、工程量的计量与核实、工程价款结算到业资料的整理操作程序等方面均按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保证监理合同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工程项目从招标、投标、施工到

竣工交付使用,涉及到业主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材料供应单位等,怎样才能使各参建单位建立有机的联系,相互协调,默契配合,共同实现质量、进度、费用的三大目标,一个重要的措施就是利用合同手段,通过经济与法律相结合的方法,将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各个单位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建立起多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以保证工程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

4.6 档案管理要强化

无论是项目法人还是监理工程师都要做好监理合同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工程竣工后,要将全部的监理合同文件进行收集整理,建档保管。在合同施工过程中,对合同文件,包括工程变更、工程延期、费用赔偿、争端与仲裁、违约、工程分包、工程保险等方面的资料都要做好系统分类,认真管理。并确保合同资料准确、全面、真实无误,能全面反映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为今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合同管理提供宝贵经验。

5 结语

监理合同管理是工程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理工程师要严格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监理工作,准确掌握监理信息,对于完成质量监理、进度监理和费用监理具有重要的作用。通过加强监理合同管理,使工程建设监理体制逐步走向正规化、规化和法制化,促使工程建设市场体制更加完善合同管理贯穿着整个信息系统工程的各生命阶段,做好了信息系统监理的合同管理就等于抓住了信息系统监理工程的“生命线”。做好合同管理,不仅要做好合同的存档管理,而且要从合同的拟定、谈判、签订和执行等环节做好管理。签订一份有利的合同是成功的开始,也是好的合同管理的开始。

监理规划合同管理管理办法

监理规划合同管理管理办法 在学习合同、熟悉合同、准确理解合同的前提下,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做到两个“一”,即“一切按程序办事、一切凭数据说话”,以计划与进度控制为基础,抓住计量与支付这一核心,认真解决好分包、工程变更、延期和费用索赔这一难点,充分利用工地会议这一必要手段,对工程合同进行管理。 1 变更的监理工作方法 监理工程师通过严格掌握变更工程的单价原则,公平合理地确定变更单价,保证发包人的利益。变更审查原则: 1.1变更后不降低工程的质量标准,也不影响工程完建后的运行与管理; 1.2工程变更设计技术可行,安全可靠; 1.3工程变更有利于施工实施,不至于因施工工艺或施工方案的变更,导致合同价格的大幅度增加; 1.4工程变更的费用及工期是经济合理的,不至于导致合同价格的大幅度增加; 1.5工程变更尽可能不对后续施工产生不良影响,不至于因此而导致合同控制性工期目标的推迟; 1.6工程变更对施工工期及工程费用有较大影响,但有利于提高工程效益时,现场监理机构将做出分析和评价,供

发包人决策。 不同意 同意 不 同意 同意 设计人、监理人、承包人、发包人单独或共同提出工程变更建议书 监理人审核建议书 按原计划施工 发包人审批 设计人进行设计变更 监理人核查签发变更设计图 承包人施工 监理人通知承包人就工程变更报价 承包人报价 监理人审核承包人报价,报发包人

否 是 是 否 变更处理程序图 2 违约事件的监理工作方法 发包人、承包人 是否接受 承包人、发包人 协商价格 进行变更支付 进入争议解决程序 监理人暂定合适价格 违约事件的发生 一致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规模:;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包括: 1. 监理酬金:。 2. 相关服务酬金:。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年月日。 2. 订立地点:。 3.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监理合同管理

监理工程.合同管理 一、合同分析要点 进行建设工程监理,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和责任都来自于合同,所以监理单位应全力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合同管理的工作内容,合同要点分析是进行合同管理的关键性工作。 合同要点分析如下: 1、工程变更 1)工程变更无论由谁提出和批准,均须按工程变更的基本程序进行处理; 2)(工程变更记录)必须经监理单位签认后,施工单位方可执行; 3)(工程变更记录)的内容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 4)(工程变更记录)填写的内容必须表述准确、图示规范; 5)工程变更的内容及时反映在施工图纸上; 6)分包工程的工程变更通过总施工单位办理; 7)工程变更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报项目监理部,由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后,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8)工程变更的工程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按正常的支付程序办理变更工程费用的支付手续。 2、工程暂停及复工 1)在出现以下5种情况时总监理工程师可以签发《工程暂停令》: ①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②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 ③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 ④发生了必须暂停施工的紧急事件; ⑤施工单位未经许可擅自开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同时,

应根据停工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确定工程项目停工范围。 2)在监理合同有约定或必要时,签发《工程暂停令》前,征得建设单位的同意。 3)在施工暂停原因消失、且具备复工条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施工单位继续施工。 4)由于非施工单位且非上述②、③、④、⑤条原因时,总监应在签发工程暂停令之前,应就有关工期和费用等事宜与施工单位进行协商。 5)签发工程暂停指令后,监理工程师协同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处理好因工程暂停所诱发的各类问题。 3、工程延期 1)项目监理部对符合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的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事件给予受理。 2)项目监理部在工程延期事件发生后,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和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提交工程延期申请和延期事件的详细资料及《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的情况下,受理施工单位提出的延期申请。由总监签署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并通报建设单位。当施工单位提交最终的工程延期申请表后,项目监理部应复查工程延期及临时延期情况,并由总监签署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 3)项目监理部在做出临时工程延期批准或最终的工程延期批准之前,均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协商。 4)项目监理部应依据: ①施工合同中有关工程延期的约定:②工期拖延和影响工期事件的事实和程度;③影响工期事件对工期影响的量化程度。确定批准工程延期的时间。

监理考试模拟题-合同管理1

一、单选题(10题/10分) 1、某承诺文件超过要约规定时间1天到达要约人。按照邮寄文件收函邮局戳记标明的时间,受要约人是在要求的时间内投邮,由于邮局错投而延误了到达时间。对此情况,该承诺文件应( C ) A.因迟到而自然失效 B.必须经要约人发出接受通知后才有效 C.必须经要约人发出拒绝通知后才无效 D.因非受要约人原因的迟到,要约人必须接受该承诺 2、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规定的缺陷通知期,是指( D )的期限 A.合同签字日至承包人提交结清单日 B.开工日至工程师颁发移交证书日 C.开工日至工程师颁发履约证书日 D.移交证书确认的竣工日至办理履约证书日 3、工程师对已经同意承包人隐蔽的工程部位施工质量产生怀疑后,要求承包人进行剥露后的重新检验。检验结果表明施工质量存在缺陷,承包人按工程师的指示修复后再次覆盖。此项事件按照施工合同的规定,对增加的施工成本和延误的工期处理应是( B ) A.工期顺延,施工成本的增加由承包人承担 B.工期不予顺延,施工成本的增加由承包人承担

C.顺延工期,补偿剥露和重新覆盖的成本,修复缺陷成本由承包人承担 D.工期不予顺延,补偿剥露和重新覆盖的成本,修复缺陷成本由承包人承担 4、某项目设计合同的价格为500万元,设计单位已接受委托方支付的定金,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合同义务,则委托方有权要求设计单位返还( C )万元 A.100 B.150 C.200 D.250 5、我国对经济合同争议的处理实行( B ) A.一裁两审制 B.或裁或审制 C.只许仲裁 D.只许诉讼 6、监理单位出现失职行为,按照监理合同规定,业主可( D ) A.发出中止合同通知,令监理合同即行停止 B.发出未履行业务通知后在第21天单方面终止合同 C.发出未履行业务通知后21天内未得到满意答复,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通知,在该终止合同通知发出后的第35天,监理合同即行终止

合同管理监理细则

重庆轨道交通环线一期工程 合同管理 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咨监理·重庆赛迪联合体

重庆轨道交通环线一期工程监理总部 2014/04/30

目录 一、工程概况 (3) 二、编制依据 (3) 三、合同管理目标 (3) 四、开工和竣工 (3) 五、工程延期及工期延误 (4) 六、暂停施工及复工 (4) 七、工程变更 (5) 八、单项预算 (10) 九、价格调整 (10) 十、索赔 (10) 十一、合同争议 (12) 十二、变更流程图和合同管理用表 (12)

一、工程概况 重庆轨道环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约32.548km;线路起于重庆西站,沿凤中路向北接入沙坪坝与一号线和九号线形成换乘,通过高家花园大桥跨嘉陵江接入江北区;线路继续向东接入重庆北站,与三号线和十号线形成换乘,通过朝天门大桥接入南岸区,沿涂山路到达上浩车站至海棠溪区间敞开段(不包括高架段)。 环线一期工程设站22座,均为地下车站,平均站间距1.55km。线路敷设方式基本以地下线路为主,除利用高家花园大桥及朝天门大桥下层轨道交通专用层上跨嘉陵江及长江外,其余均为地下线路,地下线路长约30.190km,高架线路(含过江大桥)长约2.381km,敞开段及路基段长约0.299km。 环线一期工程规划设一段一场,即涂山车辆段以及马家岩停车场;全线在重庆北站附近011地块设周家院子主变电所1座(与4、10号线共享);在大竹林设控制中心(环线、4、5、 9、10号线共享)。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和施工承包合同 3、施工招标文件 4、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版) 5、重庆轨道交通环线一期工程监理工作制度、规定及办法汇编 三、合同管理目标 强化合同管理,兑现合同承诺,自觉履行与业主签订的《监理委托合同》,监督承包人全面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根据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合同条款,公平、公正处理合同问题,使工程项目在合同的约束下实现进度、投资、质量、安全目标的要求。 四、开工和竣工 (一)、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时开工,发包人不负责赔偿承包人延期开工损失费,但工期可顺延。 (二)、未经工程师批准,不得有工程临时延期或最终延期,否则承包人将承担违约责任。 (三)、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发包人不负责赔偿承包人工期延误的损失费用,但工期可顺延。

工程项目监理工作方法--合同管理的方法与措施

工程项目监理工作方法--合同管理的方法与 措施 工程项目监理工作方法--合同管理的方法与措施提要:合同跟踪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将时刻关注合同履行情况,将实际情况与合同规定的内容相对照 工程项目监理工作方法--合同管理的方法与措施 1、合同分析 监理工程师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合同及施工单位提供的分包合同,对每个合同的条款内容进行分析。掌握合同履行的要点、难点,考察合同实现的可能性、可能发生纠纷的地方。做到事事在先、胸有成竹。 2、合同跟踪 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将时刻关注合同履行情况,将实际情况与合同规定的内容相对照,找出偏差并采取纠正措施。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实现项目的总目标服务。 (1)在工程工期方面:按合同规定,要求承包方在开工前提出包括分月、分段进度计划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并加以审核;并照分月、分段进度计划进行实际检查,对影响进度计划的因素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及时主动解决,监理工

程师报建设单位同意修改进度计划时,审批承包方修收的进度计划,确认竣工日期的延误。 (2)在工程质量管理方面:检验工程使用材料、设备质量;检验工程使用的半成品及构件质量;按合同规定的规范、规程,监督检验施工质量;按合同规定程序,验收隐蔽工程中需要的中间验收工程的质量,验收单项竣工工程和全部竣工工程的质量等。 (3)在工程费用管理方面,严格进行合同约定的价款管理;当出现合同约定的情况时,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对预付工程款进行管理,包括批准和扣还;对工程量进行核实确认,进行工程款的结算和支付;对变更价款进行确定;对施工中涉及的其他费用,如安全施工方面的费用,专利技术等涉及的费用,根据合同条款及有关规定处理;办理竣工结算;对保修金进行管理等。 (4)变更处理 a)承包单位提出工程变更的处理 承包单位提出工程变更的处理流程,如附图所示。 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监控框图 b)建设单位提出工程变更的处理 由建设单位原因提出的工程变更的处理流程,如附图所示。 建设单位提出工程变更框图

施工监理工作中的合同管理对策

施工监理工作中的合同管理对策 发表时间:2018-08-07T10:16:13.620Z 来源:《基层建设》2018年第19期作者:丁光雷 [导读] 摘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主要是指监理方受业主委托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监理工程师以业主和承包方双方依法签订的合同为依据,以保证工程质量,按施工合同价格控制工程成本,按期完成工程项目为目的,以公平合理地处理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为准则,本文从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措施、合同管理措施、工程变更、索赔管理等方面阐述了合同管理工作的内容,提出做好合同管理,才能提高管理水平,增强竞争力。 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深圳 518002 摘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主要是指监理方受业主委托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监理工程师以业主和承包方双方依法签订的合同为依据,以保证工程质量,按施工合同价格控制工程成本,按期完成工程项目为目的,以公平合理地处理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为准则,本文从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措施、合同管理措施、工程变更、索赔管理等方面阐述了合同管理工作的内容,提出做好合同管理,才能提高管理水平,增强竞争力。 关键词:施工监理;合同管理;对策 监理方与业主的关系是被委托和委托的合同关系,监理方受业主的委托,依据监理合同对工程项目实施监理,这种关系是通过合同来确定,因此双方都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虽然说监理工程师是接受委托后开始对项目实施进行管理,但监理方的有关行为是以其自己的名义独立进行的,只对业主负责。从法律意义上来理解业主与监理工程师的关系,是经济法律关系中的委托协作关系,而不是某种从属关系。 1.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目前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工程项目的实施中,由于业主对监理缺乏理解,存在着下述几种情况: (1)将业主与监理单位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误解为雇佣关系。 (2)业主对承包方的各种具体要求并非都经过监理方这个统一的出口,降低了监理方应有的作用,而且使承包方在执行过程中受到多头管理,反面影响了工作的正常进行。 (3)业主虽然也授予了监理方必要的权力,但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往往不能很好地支持和信任监理工作,结果监理方在对业主向承包方的付款方面无制约力,使监理方处于被动状态。 1.2监理工程师对存在问题的处理措施 监理工程师应主动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监理方的工作应向业主负责,定期向业主报告工程施工情况,未经业主授权监理工程师无权变更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由于不可预见、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需要变更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时,监理工程师可以向业主提供建议,积极协助业主与承包方协商合同变更事宜。对业主提出的要求以及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监理人员也要随时做好记录,及时改进和解决。当监理工程师正确的建议被业主否决时,应阐明自己的观点,书面通知业主,说明可能给业主带来的不良后果。 业主应大力支持监理工作,尊重监理独立公正的第三者立场,授予监理方必要的权力,如工程质量的评定权、进度与工期的确认权、工程款支付与结算上的确认权与否决权、组织协调上的主持权,将付款签发权交给监理方等。业主与监理方还必须默契配合,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工程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 2.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 (1)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通过严把承包商资质管理关,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2)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 (3)借鉴国际经验,推行适用于市场经济的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管理方面,要不断鉴国际先进经验,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很大程度地参考了FIDIC文本格式,较以往合同文本有较大借的改进,有利于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应该严格执行。 (4)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严格按合同管理,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 (5)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减少合同纠纷产生。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合同中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6)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合理履行合同,减少索赔。 3.工程索赔的管理 妥善处理索赔事件是反映监理工程师执业能力的重要标志。 (1)监理工程师要树立正确的索赔观念,承包人提出的合理索赔要求,是规避风险的措施,监理工程师应当受理而不能拒绝。(2)加强学习和实践,努力掌握索赔的原则、方法、技巧,学习先进的管理方法。 (3)认真阅读合同文件,了解本合同履行风险。在索赔要求提出时,能够知道该要求与合同约定的差异,迅速判别索赔是否成立。(4)注意搜集积累原始资料、凭证及验收记录。证据是索赔的关键,证据不足或没有证据的索赔就不能受理。监理工程师从一进入现场开始,就要有目的地安排专人从事信息资料管理工作。 (5)认真履行工程师职责,规范化程序化地展开工作,减少和防止因工作失误、疏忽而发生的索赔机会。 4.工程变更管理中注意的事项 (1)任何工程变更都会引起工程费用的变更 某一工程局部或工程材料变更单项虽少,但也可能使工程费用大幅度增加,甚至使工程费用失控,总投资突破工程概算。如变更结构物台背回填料,虽然单项费用变化不大,但全部工程构造物数量很多,工程量很大,单项累计费用总额就会很大。 (2)防止非指令性变更发生。如在没有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下达变更指令的情况下,而业主某些人员提出变更工程标准、技术规范、

完整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

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 一、合同管理目标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阶段实施合同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约束合同各方共同遵守合同规则,避免各方因责任的分歧、不严格执行合同而出现的合同纠纷以及违约现象的发生,保证工程建设项目质量、进度、投资三大目标的实现。 二、合同管理内容 1.监理工程师按工程变更、洽商流程对工程变更、洽商进行管理。 2.定期按合同协议书及投标书中承诺的要求,对承包人的人员、机具设备的投入进行检查、管理。 3.按工程变更、洽商基本流程对因设计变更、洽商等原因造成的费用变更进行管理。 4.对工程停工及复工的管理。 5.对工程工程索赔(工期、费用)的管理。 6.对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争议进行调解。 7.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违约事件进行处理。 8.违约事件的预控,及时提醒合同双方认真履约,避免不必要的合同纠纷发生。 三、合同管理方法 合同管理的基本方法采用协助建设单位订立施工合同、进行合同分析、合同履行跟踪与合同文档管理。监理中标后,将协助建设单位准备或审查施工合同的各项内容,力求使合同全面、完整,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防止或因合同条款的含糊不清或内容欠缺而带来的履行困难及索赔、延期的发生,充分理解合同内容,以便在履行中做出正确的解释。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施工合同与委托监理合同内容相互交叉,合同本身条款繁多,条款关系复杂,合同语言可能有歧义等特点,监理工程师在合同管理中对某些条款就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风险。合同分析通过对比分析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清晰地确定监理单位的服务范围、监理目标、监理单位与业主的义务权利、施工单位与业主的义务权利,分析各项工程活动的合同后果,并将其贯彻到各监理部和每个成员,依据合同开展监理工作。. 合同分析着重明晰以下问题: (1)工程概况以及工程范围;在各主要的合同事件中,监理、施工单位及业主之间的义务及责任,各主要合同事件之间的关系; (2)监理的工期控制目标,工程进度计划及各主要工程设备材料的进场计划;(3)监理的质量控制目标和所执行的规范标准、试验规程、验收流程。 (4)监理的投资控制目标,分析施工合同价格的种类、适用的范围、调整的条件、方式和流程; 监理如何处理业主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执问题,包括索赔与反索赔问题;在施工过程中还会遇到许多无法预见的干扰,所以必须对合同加强跟踪管理。在合同分析、履行跟踪的基础上,高度重视合同的文档管理,对涉及合同变更的各种文件,

监理合同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

监理合同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 本文刊载于《建设监理》2014年4月刊。 监理合同管理的内容是建立合同实施保证体系;建立合同实施的监督机构合同争执的解决;合同变更管理;索赔或所索赔的报告。其要求,无论是承包人还是业主,应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工程师提出争端事宜,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一切活动也是按照合同的规定进行活动,均受到合同的保护、制约和调整。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争议通知后,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完成对争议事件的全面调查与取证。同时对争议进行判断和决定,并将决定书面通知业主和承包人。

1 监理合同管理的作用 1.监理合同的管理,有利于加强双方的合作,并在实际执行中能够对合同做出正确的解释;可能减少和防止合同纠纷;通过合同执行情况,有利于合同的检查跟踪,制订解决合同执行中的对策。 2.不但是信息系统监理的重要内容,并且合同管理贯穿于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信息系统建设以合同签订开始,并以合同的完全履行结束,将合同管理称为信息系统监理过程的生命线毫不为过。在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工程的各方都按照合同的内容各司其职,严格履行合同。因此,不管是建设单位,还是承建单位或者是监理单位,都需要树立强烈的合同管理意识,做好合同管理。而合同管理对于监理单位来说,不仅是履行监理义务的重要一环,而且是做好监理工作,处理监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的主要依据。 3.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在监理合同中已经予以明确。由于监理工程师的独立地位,就决定了监理工程师在合同管理中,能够督促合同双方全面履行合同,公正的解决诸如违约、索赔等合同纠纷,协调双方的合同关系。合同管理不但是信息系统监理的重要内容,并且合同管理贯穿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信息系统建设以合同签订开始,并以合同完全履行结束。因此,合同管理对于监理单位来说,不仅是履行监理义务的重要一环,而且是做好监理工作,处理好监理全过程的主要依据。 4.同是委托方与受委托方签订监理业务的协议,是由建设单位与取得了监理资质证书的监理公司、监理事务所等监理单位为完成商定的监理业务,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它是进行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控制和工程投资控制的重要依据。实际上,它是由监理单位利用经济、技术知识协助项目法人对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合同进行的管理,对承包合同实施进行监督、控制、协调、服务以实现承包合同目标的一种新的合同类型,是经济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 2 监理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在合同管理的内容方面,很多的监理工程师存在着误解,以为合同管理就是对合同进行存档管理。存档管理属于合同管理,但是不是合同管理的全部,合同管理总体上可以分为合同的签订管理、合同的履行管理和合同的存档管理。 1.信息系统监理的合同管理制度,该制度应该包括信息系统合同的拟定、协商、

2019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试题及答案

2019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试题及答案 一、单选题(4个选项中,只有1个正确答案) 1、根据《民法通则》,自然人作为合同法律关系主体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 A、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B、有依法成立的公司 C、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D、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参考答案:D 2、市场经济主要是依据( )规范当事人的交易行为。 A、行政手段 B、合同 C、诚信 D、道德 参考答案:B 3、下列合同中,合同法律关系客体属于物的是( )。 A、借款合同 B、勘察合同 C、施工合同 D、技术转让合同 参考答案:A 4、下列引起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灭的法律事实仲裁,属于“行为”的 是( )。 A、因国际禁运解除进口设备运输合同 B、因战争导致在建工程合同工期延长 C、因建设意图改变,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变更工程承包范围 D、因工程所在地山体滑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解除合同 参考答案:C 5、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项目经理进行工程项目投标,中标后形成的合同义务由( )承担。 A、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 B、拟派项目经理 C、施工项目部 D、施工企业 参考答案:D 6、公司甲以其自有办公楼作为抵押物为公司乙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并在登记机关办理了抵押登记,该担保法律关系中,抵押人为( )。 A、公司甲 B、公司乙 C、银行 D、登记机关 参考答案:A 7、某施工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为4月30日,评标时间为5个工作日,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时间为5月15日,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时间为6月14日,则该项目施工投标保证的有效期截止时间为( )。

A、4月30日 B、5月5日 C、5月15日 D、6月14日 参考答案:D(正常是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期限) 8、某工程投标了建设工程一切险,在施工期间现场发生下列事件造成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的事件是( )。 A、大雨造成现场档案资料损毁 B、雷电击毁现场施工用配电柜 C、设计错误导致部分工程拆除重建 D、施工机械过度磨损需要停工检修 参考答案:B 9、编制施工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时,必须不加修改地引用《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 )。 A、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B、资格审查办法 C、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D、资格预审公告 参考答案:B 10、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人可以采用两阶段招标的项目是( )。 A、建设规模100万m2以上,建设周期3年以上的项目 B、项目初步设计已完成且施工图设计尚未完成的项目 C、技术复杂或者无法精确拟定技术规范的项目 D、构成内容多且专业性强的大型项目 参考答案:C 11、招标项目设有标底的,标底应当在( )时公布。 A、公布招标公告 B、发售招标文件 C、开标 D、评标 参考答案:C 12、某招标项目,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截止之日前10天发出最后一份书面答疑文件,则此时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延长( )天。 A、5 B、10 C、15 D、20 参考答案:A(至少15天) 13、关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说法,错误的是( )。 A、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时,招标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B、投标人统一延长投标有效期,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相应延长 C、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但会失去参与投标竞争的资格 D、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无权收回投标保证金 参考答案:D 14、根据《招标投标法》,投标人可以在( )期间撤回标书并收回投标保证金。

监理工程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监理工程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第一节、合同管理 一、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主要是通过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投资的有效控制,以达到工程建设项目按施工合同规定的约束条件,优质、按期、高效益的建成投产。从而有效地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督促承包商认真地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管理是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全过程、全方位管理中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工作。本施工项目,涉及的合同较多,监理、管理和协调如此多的工程合同需要采用严密的计划和管理技术,及依靠从类似规模和性质的项目获得的来之不易的经验。我公司将认真贯彻施工承包合同和施工监理合同,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充分发挥监理的控制作用与第三方的特殊地位,注意协调好业主、承包商及各协作部门的关系。 1、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和监理职责 (1)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①协助业主进行施工招标工作; ②协助业主监督施工单位全面履行施工承包合同; ③协助业主制定实施各项工程管理制度; ④协助业主处理与工程有关的索赔和合同纠纷事宜; ⑤分析合同执行情况和跟踪管理; ⑥处理工程变更、分包管理、工程延期事宜; ⑦争端与仲裁。 (2)合同管理监理职责 ①监理工程师从项目建设目标出发,根据《合同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章制度、工程技术标准、材料、工程招投标文件和各种合同条款,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行为,从合同的角度进行管理,处理合同问题。 ②监理工程师熟悉各类合同,包括设计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施工合同等应该包括的内容条款,尤其是建设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对主要合同条件:如施工组织设计及工期、工期延误、质量与检验、安全施工、合同价款与支付、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变更、工程分包、索赔、违约和争议、工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的内容及措施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的内容及措施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合同管理,处理工程暂停及复工、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解除等事宜。 施工合同终止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协助建设单位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施工合同终止的有关事宜。 一、工程变更 1、项目监理机构处理工程变更应取得建设单位的授权。 2、项目监理机构可按下列程序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 (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申请,提出审查意见。对涉及工程设计文件修改的工程变更,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修改工程设计文件。必要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建议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召开论证工程设计文件的修改方案的专题会议。 (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影响作出评估。 (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共同协商确定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变化,会签工程变更单。 (4)、项目监理机构根据批准的工程变更文件监督施工单位实施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单应按本标准表C2的要求填写。

3、发生工程变更,应经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的签认,并通过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变更指令后,施工单位方可进行施工。 工程变更需要修改工程设计文件,涉及消防、人防、环保、节能、结构等内容的,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重新审查。 4、当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费用达成一致的,项目监理机构可提出一个暂定的价格,并经过建设单位同意,作为临时支付工程款的依据。工程变更款项最终结算时,应以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达成的协议为依据。 5、项目监理机构可对建设单位要求的工程变更提出评估意见,并应督促施工单位按会签后的工程变更单组织施工。 6、经批准的工程变更,其变更内容应由监理人员及时在图纸中进行登记和标识。 二、费用索赔 1、项目监理机构处理费用索赔的主要依据应包括下列内容: (1)、有关的法律、法规; (2)、勘察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 (3)、工程建设标准; (4)、索赔事件的证据。 2、项目监理机构处理费用索赔的主要任务应包括下列

合同管理的监理工作任务和方法

合同管理的监理工作任务和方法 合同管理的监理工作任务和方法 (一)合同管理的主要任务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对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各类合同,从拟定、协商、签署、履行情况的检查和分析等环节进行的科学管理工作,以期通过合同管理实现工程项目"三大控制"的任务,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合同管理的方法 1、在建设单位的领导下,积极参与施工合同、供货合同及其他合同的商谈工作,并提出自己的意见,供业主参考; 2、监督合同签订的程序,并进行当事人合法资格的审查; 3、在施工过程中安排专人负责合同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工程监理记录,按照合同管理办法分类、整理、保管好各种合同文件以及有关工程变更文件,为日后正确处理工程索赔提供依据; 4、积极参与施工合同的修改补充工作,并着重考虑它对投资控制的影响,通过合同管理,使工程各方处于受控状态,敦促合同各方认真履行合同,避免合同纠纷; 5、做好合同纠纷的调解工作 (1)及时了解合同纠纷的详细情况,并进行调查和取证; (2)及时与合同纠纷的双方进行协商、沟通; (3)在项目监理部提出调解方案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调解;

(4)在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时,总监理工程师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处理该合同纠纷的意见; (5)在纠纷调解过程中,除已达到了合同规定的暂停履行合同的条件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 (三)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索赔的反驳 能否有力地反驳索赔是衡量监理工程师工作成效的重要尺度,对承包商的索赔进行反驳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索赔事项不属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责任,而是其它第三方的责任; 2、业主和承包商共同负有责任,承包商必须划分和证明双方责任大小; 3、事实依据不足; 4、合同依据不足; 5、承包商未遵守意向通知要求; 6、合同中的开脱责任已经免除了业主的补偿责任; 7、承包商以前已经放弃(明示或暗示)了索赔要求; 8、承包商没有采取适当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 9、承包商必须提供进一步的证据; 10、损失计算夸大等等。 (四)监理工程师对索赔的工作内容 为协助业主处理好索赔事宜,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研究合同文件,正确理解合同规定; 2、对承包商施工材料和设备到货情况进行检查记录,包括材料质量、

监理合同、信息管理的措施和方法

监理合同、信息管理的措施和方法 1.1 合同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和方法 1.1.1 合同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 1、合同管理主要是落实合同目标的实现,达到预期目的。合同管理是一个动态管理的过程,是监理人员为了达到合同目标的实现,对合同的订立及履行行为实施管理的过程。其内容包括签订前、签订时、履行中、纠纷时的各项管理。 2、签订前:做好市场调查及充分掌握国家规定等准备工作,最后结合项目情况作出决策。 3、签订中:合同签订表示双方已经充分理解、协商一致,从而建立起合同法律关系,是一种法律行为,做到合法、公平、有效。 4、履行中:监理工程师按工程变更基本程序对工程变更、洽商的管理。工程变更、洽商的工程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按正常的程序办理变更工程手续。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暂停及复工的管理。 监理工程师按有关程序对工程延期进行管理 监理工程师对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费用索赔的管理 监理工程师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争议的调解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根据事实对违约事件进行处理。 发生纠纷时:监理工程师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从整体利益出发,把握全局目标,以利问题解决。所以在合同管理中各方对合同的执行、目标分析、动态管理、实施计划及监督检查是非常必要的。 1.1.2 合同管理的监理工作方法 1、工程暂停及复工 在建设单位要求由于工程质量问题必须进行停工处理时;发生必须暂停施工的紧急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可以签发《工程暂停令》;

签发《工程暂停令》前,征求建设单位的意见; 在工程暂停处理达到可以继续施工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复工令,承包单位可继续施工; 签发工程暂停指令后,监理工程师协同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处理好因工程暂停所诱发的各种问题。 2、工程延期 项目监理部对合同规定的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事件给予受理; 项目监理部在工程延期事件发生后,承包前段时间按合同约定和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提交工程延期申请和延期事件的详细资料及《工程延期申请表》的情况下,受理承包单位提出的延期申请; 监理工程师根据评估延期的原则,审查承包单位的《工程延期申请表》; 最终评估出的延期天数,在与建设单位协调一致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延期审批表》; 监理工程师按施工合同中对处理工程延期的各种时限要求处理。 3、合同争议的调解 合同争议发生后,争议一方书面通知项目监理部,请求予以调解; 项目监理部收到争议通知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调查和取证,与双方协商后做出决定;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通知单》后,如果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示对项目监理部做出的决定提出异议,则此决定为最后决定,双方必须认真执行; 不同意项目监理部的决定时,按合同约定办理; 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项目监理部公正地向仲裁机关(或法院)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

合同管理监理措施

合同管理监理措施 1-1合同管理的任务 根据业主与承包人所签定的施工合同,采取预先分析、调查的方法经常跟踪合同执行情况和施工中的问题,及时通过书面通知的形式督促和纠正合同双方不符合合格约定的行为,及提前向合同双方预示,防止偏离合同约定事件的发生。 1-2合同管理的措施 1-2-1工程变更处理的措施 1-2-1-1在授权范围内发出的工程变更令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进行评估,测算变更工程量的比率和价格,提出方案的取舍意见,力争做到工程数量的改变应保持工程总量的平衡或减少。 1-2-1-2监理工程师应发布工程变更令而引起的费用增减超过授权范围时,协助总监或总监代表与业主和承包人进行协高,确定变更费用。 1-2-2工程延期处理的措施

1-2-2-1监理工程师在确认下述条件满足时,向业主申报并提出建议的意见。 1-2-2-1-1工程延期必须符合业主与承包人的合同条款。 1-2-2-1-2延期情况发生后,承包人在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工作延期意见。 1-2-2-1-3承包人承诺继续按合同规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有关延期的详细资料,并根据监理工程师需求随时提交有关证明。 1-2-2-1-4监理工程师在延期时间终止后的28天内,收到承包人正式提交的延期申报报告。 1-2-2-2延期评估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定 1-2-2-2-1承包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满足评审需要。 1-2-2-2-2申请延期的合同依据必须准确。 1-2-2-2-3申请延期的理由必须充分与正确 1-2-2-2-4申请延期天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应恰当。

1-2-3费用索赔处理的措施 1-2-3-1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查承包人每项索赔,并以适当的形式,在合同范围内,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变更作出修正安排,估算承包人报酬并证明原因,同时证实和修改承包人的支付需求。 1-2-3-2监理工程师在确认下述满足时,受理费用索赔,向业主提交建议和意见,并将承包人有关材料报送业主。 1-2-3-2-1承包人必须是依据合同有关规定索取额处的费用。 1-2-3-2-2承包人在出现索赔事件后,在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意向,并同时抄送业主。 1-2-3-2-3承包人承诺继续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说明索赔数额和索赔依据的详细材料,并根据监理工程师需求随时提供有关证明。 1-2-3-2-4监理工程师确认是否于索赔时间终止后的28天内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正式索赔申请,否则不予签认。 1-2-3-3监理工程师从以下方面审查承包人的索赔申请

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体系的协调

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体系的协调 目前在我国各种大工程越来越多,业主为了成功的实现工程目标,必须签订许多主合同;承包商为了完成他的承包责任也必须订立许多分合同。这些合同从宏观上构成项目的合同体系,从微观上每个合同都定义并安排了一些工程活动,共同构成项目的实施过程。 在这个合同体系中,相关的同级合同之间,以及主合同和分合同之间存在着复杂的关系,在国外人们又把这个合同体系称为合同网络。在工程项目中这个合同网络的建立和协调是十分重要的,要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就必须对此做出周密的计划和安排。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这几方面的不协调而造成的工程失误是很多的。合同之间关系的安排及协调通常包含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工程和工作内容的完整性 业主的所有合同确定的工程或工作范围应能涵盖项目的所有工作,即只要完成各个合同,就可实现项目的总目标;承包商的各个分包合同与拟由自己完成的工程(或工作)一齐应能涵盖总承包责任。在工作内容上不应有缺陷或遗漏。在实际工程中,这种缺陷会带来设计的修改、新的附加工程、计划的修改、施工现场的停工,导致双方的争执。&考试大&为避免这种现象业主应做好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1)在招标前认真的进行总项目的系统分析,确定总项目的系统范围。

(2)系统地进行项目的结构分解,在详细项目结构分解的基础上列出合同的工程量表。实质上,将整个项目任务分解成几个独立的合同,每个合同中有完整的工程量表,这都是项目结构分解的结果。 (3)进行项目任务(各个合同或各个承包单位,或项目单元)之间的界面分析。确定各个界面上的工作责任、成本、工期、质量的定义。工程实践证明,许多遗漏和缺陷常常都发生在界面上。 2、技术上的协调 通常技术上的协调包括很复杂的内容,一般有以下几方面。 (1)几个主合同之间设计标准的一致性,如土建、设备、材料、安装等应有统一的质量、技术标准和要求。各专业工程之间,如建筑、结构、水、电、通讯之间应有很好的协调。在建设项目中建筑师常常作为技术协调的中心。 (2)分包合同必须按照总承包合同的条件订立,全面反映总合同的相关内容。采购合同的技术要求必须符合承包合同中的技术规范。总包合同风险要反映在分包合同中,由相关的分包商承担。为了保证总承包合同圆满的完成分包合同一般比总承包合同条款更为严格、周密和具体,对分包单位提出更为严格的要求,所以对分包商的风险更大。 (3)各合同所定义的专业工程之间应有明确的界面与合理的搭接。如供应合同与运输合同,土建合同和安装合同,安装合同和设备供应合同之间存在责任界面和搭接。界面上的工作容易遗漏,而

09第四章建设工程监理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第四章建设工程监理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第一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程序和评标方法 知识点一、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方式和程序 (一)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方式 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可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 1.公开招标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等依法必须进行监理招标的项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委托监理任务。 公开招标为非限制性招标: 优点:能够充分体现招标信息公开性、招标程序规范性、投标竞争公平性,有助于打破垄断,实现公平竞争。 缺点:准备招标、资格预审和评标的工作量大,因此,招标时间长,招标费用较高。 2.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属于有限竞争性招标,也称为选择性招标。

优点:不需要发布招标公告,也不进行资格预审(但可组织必要的资格审查),招标程序得到简化。既可节约招标费用,又可缩短招标时间。 缺点:选择投标人的范围和投标人竞争的空间有限,可能会失去技术和报价方面有竞争力的投标者,失去理想中标人。 (二)建设工程监理招标程序 建设工程监理招标一般包括:招标准备;发出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组织资格审查;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组织现场踏勘;召开投标预备会;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开标、评标和定标;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等程序。 1.招标准备 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准备工作包括:确定招标组织,明确招标范围和内容,编制招标方案等内容。 (1)确定招标组织。 建设单位自身具有组织招标的能力时,可自行组织监理招标,否则,应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 (2)明确招标范围和内容。 综合考虑工程特点、建设规模、复杂程度、建设单位自身管理水平等因素,明确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范围和内容。 (3)编制招标方案。

包括:划分监理标段、选择招标方式、选定合同类型及计价方式、确定投标人资格条件、安排招标工作进度等。 2.发出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建设单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必须通过一定的媒介进行发布。 投标邀请书是指建设单位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工程监理单位发出的参加投标的邀请。 招标公告与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建设单位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实施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内容。 3.组织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两种。 (1)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申请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进行资质条件、业绩、信誉、技术、资金等多方面情况的审查。目的是为了排除不合格的投标人,降低招标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2)资格后审。 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审查因素、方法和标准,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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