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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2-2020)(文本)

上海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2-2020)(文本)
上海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2-2020)(文本)

前言

绿化是衡量城市文明程度、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水平的重要标志,是现代城市进步的象征。

绿化系统是城市中唯一有生命的基础设施,是城市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国内外的实践和经验表明,使城市贴近自然,融入自然,日益成为未来城市绿化发展的主旋律。

一、总则

第一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城市绿化条例》以及《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2、《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1999-202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1/5/11批准)

第二条规划指导思想

1、体现可持续发展的思想,规划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环境。

2、体现大都市圈发展的思想,规划城乡一体、具有特大型城市特点的绿化体系。

3、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满足市民居住、生活、休憩功能。

第三条规划原则

1、生态性原则:以生态效应为核心,完善绿化生态功能。

2、系统性原则:增强绿化系统功能,完善绿地类型和布局。

3、多样性原则:体现生物多样性,丰富植物群落层次、种类。

4、地带性原则:强化地域特点,品种选择、栽植因地制宜。

第四条规划期限

远期到2020年,近期到2005年。

第五条规划范围

为市域6340平方公里

二、现状分析

第六条对城市绿化发展的总体认识和分析

适应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上海的绿化建设经历了由慢到快,由小到大、由量变逐步到质变的发展阶段,形成今天的格局和特点。

1、1949~1978年,缓慢发展阶段。

解放前,上海的绿化建设缓慢、无序,分布不均。1949年前的百年间,全市平均每年仅开辟绿地0.6公顷,各种公园绿地约为89ha。这些绿地绝大部分集中于租界和上层人士聚居的住宅区,市民群众居住集中的南市、普陀、杨浦等地区没有一块公共绿地。

解放以后,上海的绿地建设随着城市发展逐步展开。特别是结合旧城改造,相继建成第一条外滩滨江绿带、肇嘉浜林荫道、人民公园、杨浦公园、长风公园、

西郊公园等。到1978年,市区绿化总面积达到76lha,市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已由解放初的0.13平方米增加到0.47平方米。29年间绿地年均增长约23ha。

2、1986~1998年,稳定增长阶段。

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上海城市绿化建设进入了相对稳定发展的阶段。特别是土地有偿使用、引进外资参与城市建设等政策推行以来,结合城市道路交通、市政基础设施以及城市居住区的规划建设,绿化建设成效显著,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城市外环绿带的启动建设、陆家嘴中心绿地、滨江大道、上海大观园、植物园、共青森林公园、东平国家森林公园、佘山国家森林公园等。到1998年底,市区绿化总面积达到8278ha,其中公共绿地面积2777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2.96平方米/人,绿化覆盖率为19.1%,郊区各区县基本实现每个郊县县城一个公园的目标。20年间绿地年均增长413公顷。

3、1998年以来--快速发展阶段。

98年以来,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建设的指示精神,特别是黄菊书记提出的"形成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的社会发展体系和人与自然较为和谐的生态环境"的要求,坚持"建管并举"、"重在有质",上海积极探索具有时代特征、上海特色的绿化发展之路。紧紧围绕改善上海生态环境这个目标,遵循科学合理,因地制宜的原则,改以住"见缝插绿"为"规划建绿",结合大市政建设,旧城改造、污染工厂搬迁等,辟出成片土地建设绿地。按照生态学理论,城乡一体,平面绿化与空间绿化相结合,形成具有特大城市特点的绿化发展之路,城市绿化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得到较大改善。

(1)98年起,实施每个街道至少建设一块5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绿地,经过近2年努力,全市共建了140块。

(2)99年起,实施每个街道至少建设一块3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绿地,经过努力建成了120块。

(3)2000年起,实施中心城每个区至少建设一块4ha以上的大型公共绿地,目前已建成了约20块。郊区开展了"一镇一园"的建设和营建大面积人造森林的活动。

(4)2000年起,组织实施《生物多样性计划》。在三年内,城市绿化常用植物将从目前的500种增加到800种。

2001年底,上海市区绿地总面积达到13319公顷,公共绿地总面积达到5730公顷。人均公共绿地已从1998年的2.96平方米提高到5.5平方米,绿化覆盖率从19.1%提高到23.5%。四年间绿地年均增长1260公顷,四年所建的公共绿地总面积超过了过去49年的总和(98-2001年共建公共绿地3247公顷,过去49年共建公共绿地2483公顷)。这些绿地建设对提升上海的生态环境质量,缓解市中心热岛效应、改善人民生活环境等起到到重要作用。

4、全市林业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十年来,上海郊区的林业建设得到逐年完善和加强。从1989年到2001年,森林覆盖率从5.46%提高到10.4%,郊区林地面积从146.4平方公里增加到373.3平方公里。上海林业发展初步形成了以沿海防护林、河道水源涵养林、道路景观林等生态公益林为屏障,桃、梨、柑桔、葡萄、竹等经济林为主体,大型苗木基地为基础的林业发展格局。

5、上海绿化建设任重道远

实践证明,98年以来,在城市快速发展时期,通过超常规的投入和集中力量进行绿化建设,改善生态环境的作法是可行的、必需的!这是一条在新形势下体现时代特点、上海特色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上海的绿化建设近期虽然取得突破性发展,但与国内外绿化先进城市相比,在人均公共绿地、绿地率以及森林覆盖率等方面仍存在不小差距,特别是与上海建

设国际经济中心城市的目标要求相比,与上海市民迫切希望提高居住环境质量的渴望心情相比,仍有距离。从上海全市看,中心城特别是内环线以内的绿化建设仍处于还历史旧帐阶段,郊区城镇的绿化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因此,从未来上海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要求出发,从全面构筑上海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环境出发,上海的绿化建设才刚刚开始,必须统一思想,集中力量,紧紧抓住能迅速改善城市生态的重大环境工程和措施,特别是加大绿化建设投入,加快绿化建设步伐,十五期间要继续保持98年以来超常规发展的势头,尽快形成全社会建绿、抓绿、护绿等齐抓共建、共管的局面,塑造新世纪上海以环境建设为主的城市新形象。

第七条现状主要问题

1、市域绿化网络体系不够完善,绿化布局不尽合理,各类公园、绿地、林地分布不均匀。绿化水平有待提高,绿化的生态效应和生物多样性有待改善。

2、城市化地区的绿化指标仍然较低,2000年园林绿化指标低于1999年全国城市的平均值和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其中中心区绿化指标更低。全市森林覆盖率仅及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市郊缺乏大型生态林地。

3、绿化建设平均投入不足,绿化建设的持续投入有待进一步加强。

第八条对策

基于上海绿化现状建设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城市长远发展要求,进一步加强绿化建设是城市环境建设发展的关键。目前,要大幅度增加绿化,除了在中心城特别是内环线以内地区挖潜增绿外,还要抓住新世纪上海城乡发展的新形势、新机遇,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大幅度增加上海的绿化规模和效应,从根本上改善上海的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人民的居住生活质量。

据此规划明确,在以绿化生态效应为核心、各级绿地协调发展的前提下,根据以下八个结合,切实推进绿化规划的实施建设:

1、结合中心城旧区改造,特别是黄浦江、苏州河沿岸地区开发,加快公共绿地建设。

2、结合城镇体系规划和小城镇建设,以生态城镇发展为核心,提高郊区城镇绿化水平。

3、结合市域产业布局调整,特别是市级大型产业基地的建设,形成具有鲜明产业特点的绿化格局。

4、结合郊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退耕造林计划。

5、结合重大工程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配套绿化建设步伐。

6、结合郊区"三个集中"政策,将归并、置换出的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用地以及散、乱工业点用地等,集中造林。

7、结合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的保护,有计划地造林增绿。

8、结合滩涂资源的开发、利用,大面积造地增绿

三、绿化系统规划

第九条规划目标

根据上海城市总体规划,按照人与自然和谐的原则,规划上海城乡一体、各种绿化衔接合理、生态功能完善稳定的市域绿化系统。

2O2O年:

1、全市

(1).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

(2).全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

城市化地区

(1).人均公共绿地10平方米以上。

(2).绿地率为30%以上。

(3).绿化覆盖率35%以上。

2、调整绿地布局,完善绿地类型,科学配置绿地植物群落,提高绿地植物养护水平,丰富各级绿地的生物多样性和历史文化内涵,提升绿化质量,塑造城市特色。

3、林业建设以培育、发挥林地生态功能为核心,植物群落的设计和造林树种的选择等体现林地生态系统的层次性、整体性和稳定性,以亚热带长绿阔叶树种和乡土树种为主,促进森林的健康生长、群落发育和自我维持、更新能力。

第十条总体布局

根据绿化生态效应最优以及与城市主导风向频率的关系,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规划集中城市化地区以各级公共绿地为核心,郊区以大型生态林地为主体,以沿"江、河、湖、海、路、岛、城"地区的绿化为网络和连接,形成"主体"通过"网络"与"核心"相互作用的市域绿化大循环,市域绿化总体布局为"环、楔、廊、园、林"。使城在林中,人在绿中,为林中上海、绿色上海奠定基础。

第十一条环--环形绿化

指市域范围内呈环状布置的城市功能性绿带。包括中心城环城绿化和郊区环线绿带。总面积约242平方公里。

1、郊区环

郊区环线长180公里,规划两侧各约500米的森林带,面积约180平方公里。

(1)以生态林和经济林为主,采用"长藤结瓜"的方式,局部林地适当扩大。

(2)结合沿线的人文景观、历史文化、旅游资源、观光农业、别墅区开发等,考虑旅游功能。

(3)如沿线经过城镇,可根据具体规划适当减小林带宽度。

2、外环

外环线线全长98.9公里。沿外环线外侧建设500米环城林带,外环线内侧建设25宽绿带。环城林带规划总用地面积约62平方公里。

(1)环城林带以500米为基本宽度,局部地区可以扩大规模,建设大型公园、苗圃、观光农业、休疗养院等及各具特色的主题公园。

(2)环城林带的主要功能是限制中心城向外无序扩展蔓延。规划大量绿地、林地可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并为市民提供节假日休闲游憩场所。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第一章城市绿地与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绿地:配合环境创造自然条件,适合植种植物而形成一定范围的绿化地面或区域:凡是生长植物的土地,均可称为绿地 :泛指所有被植物覆盖的种植地 ·城市绿地:城市中专门用以改善生态、保护环境、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和美化景观的绿化用地 ·城市绿地系统:是由一定质与量的各类绿地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绿色有机整体,也就是城市中不同类型、不同性质和规模的各种绿地,共同组合构建而成的一个稳定持久的城市绿色环境体系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对各种城市绿地进行定性、定位、定量的统筹安排,形成具有合理结构的绿地空间系统,以实现绿地所具有的生态保护、游憩休闲和社会文化等功能的活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特点:为城市绿地系统未来的发展提供指引,侧重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临界值,侧重于引导和控制,依托于理性的分析而不是感性的直觉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主要任务: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城市性质、发展目标、用地布局等规定,科学制定各类城市绿地的发展指标,合理安排城市各类园林绿地建设和市域大环境绿化的空间布局,达到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优化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目的: 1.明确城市绿地建设的任务和要求,为城市绿地系统管理提供依据 2.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3.塑造富有特色的城市形象 4.协调城市绿地多种功能,控制或引导城市绿地规划设计 最终目的:创造优美自然、清洁卫生、安全舒适、科学文明的现代城市的最佳环境系统·覆盖率:城市一定范围内绿化覆盖率面积占区域总面积的百分比 (绿化覆盖率:在范围内所有用于绿化的乔灌木地被草本植物的垂直投影面积)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性质:政府管理和调控土地利用的途径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与其他相关规划的关系 1.与城市总体规划:是其一个组成部分,是深化细化,两者互相协调与尊重 2.与土地利用规划:内容相互交叉,土对绿有决定性作用,反之有积极反作用 3.与景观规划:是其规划设计的重要对象 ·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的原则: 1.从实际出发,综合规划 2.远近结合,创造特色 3.功能多样,力求高效 4.网络分隔 5.均匀分布,比例合理 第二章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生产与发展 ·古代城市绿地规划

安宁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文本教学文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绿地系统划是安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之一,凡在规划区内有关绿地的一切生产与建设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划。 第二条城市性质:森林式、环保型、园林化的现代绿色工业强市和休闲养生名城,现代新昆明的西部新城,中国西部重要的工业基地。 第三条规划范围: 规划总体规划用地面积 14519.14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5014.60公顷,城市发展备用地面积1010.35公顷,昆钢生产用地面积500.25公顷,特殊用地(军事用地)面积194.12公顷,水域及其他用地7799.82公顷(其中:水域及其他用地354.98公顷,耕地3273.65公顷,林地4000.57公顷,村镇建设用地170.62公顷)。 第四条城市发展规模: 据《安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22),人口规模与建设用地规模为: 一、人口规模 近期:2012年至2017年,城区城镇人口达36万人。 远期:2018年至2022年,城区城镇人口达39.8万人。 二、建设用地规模 近期:2012年至2017年,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建设用地约 5.015km2。 远期:2018年至2022年,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建设用地约 6.056km2。 第五条规划依据: 本规划以国家和云南省、安宁市有关城市规划、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为基本依据。重要依据还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年颁布,1998年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5、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 第六条技术标准、规范 1、建设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2002.10.16) 2、建设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暂行) )》(2007) 3、国务院:《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 4、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1991年) 5、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年) 6、建设部:《城市绿地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1993年) 7、建设部:《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 8、建设部:《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定》(CJJ 75—97) 9、建设部:《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LY/T5132—95) 10、建设部:《国家园林城市标准》(2002年) 11、建设部:《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 12、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02年) 第七条其它有关文件 1、《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 2、《国家园林县城标准》 3、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城市容貌标准》 4、《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5、《园林基本术语标准》 6、《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7、《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 8、《云南省城市园林绿地专业规划技术要求暂行规定》 9、《昆明城市总体规划调整(2002—2020)》 10、《昆明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6) 11、《现代新昆明地区网络城市规划》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笔记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笔记 Part1 绿地:配合环境创造自然条件,适合种植乔木、灌木和草本植物而形成一定范围的绿化地面或区域。 城市绿地:城市中专门用以改善生态、保护环境、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和美化景观的绿化用地。 城市绿地系统:是由一定质与量的各种绿地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绿色有机整体,也就是城市中不同类型、不同性质和规模的各种绿地,共同组合构建而成的一个稳定持久的城市绿色环境体系。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进行定性、定位、定量。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在规划方法上采用的是一种规则营造的规划方法,其特点是为城市绿地系统未来的发展提供指引,侧重于引导和控制,规划依托于理性的分析。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主要任务(P3)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目的: (1)明确城市绿地建设的任务和要求,为城市绿地管理提供依据 (2)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3)塑造富有特色的城市形象 (4)协调城市绿地多种功能,控制或引导城市绿地规划设计 规划层次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一般有两种编制形式: 第一种是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一个组成部分 第二种是单独进行的专项规划

城市规划的五个阶段: 1.城市规划纲要——定向示意性图纸 2.城市总体规划——定性1:5000~1:25000 3.分区规划——定量1:5000 4.控制性详细规划——定位1:1000~1:2000 5.修建性详细规划——定形1:500~1:2000 中国的城市规划体系: 区域城镇体系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总体规划 分区(期)规划 城市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 修建性详细规划 现代城市的5个基本因素: 人口规模、人口密集、行政地位和行政区域、产业结构、城市设施Part2 著名的规划思想和理论: 以城市结构优化为导向的理想绿地模式 以环境与生物保护为导向的生态绿地模式 以人类利用和功能区分为导向的功能绿地模式 伯肯海德公园标志着第一个城市公园的建立 19世纪下半叶,欧洲、北美掀起了城市公园建设的第一次高潮,称之为“公园运动”。 公共卫生运动、环境保护运动、城市美化运动这三者贯穿西方城市化的全过程,深刻地影响了近代城市规划的起源。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重点归纳汇编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重 点归纳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重点归纳 一、基本概念 A绿地 城市绿地:以植物为主要存在形态,用于改善城市形态,保护环境,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和美化城市的一种城市用地。 城市绿地系统:由城市中各种类型和规模的绿化用地组成的整体。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对各种城市绿地进行定位、定性、定量的统筹安排,形成具有合理结构的绿色空间系统,以实现绿地所具有的生态保护,游憩休闲和社会化等功能的活动。 B城市绿地的类型 按在城市中的位置:城市绿地;郊区绿地 按规模:大型绿地;中型绿地;小型绿地 按服务对象:公共绿地;私用绿地;专用绿地 按功能系统:生活绿地系统;游憩绿地系统;交通绿地系统 按服务范围:全市性绿地;地区性绿地;局部性绿地 C各类绿地的用地选择 公园绿地 1市区级综合公园:综合性公园要求有风景优美的自然条件,丰富的植物种类,有开阔的草地与浓郁的林地,四季景观变化多样。 2儿童公园:位置应接近居民区,并避免穿越交通频繁的干道。 3动物园:应与居民密集地区有一定距离,与屠宰场、动物毛皮加工厂、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等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设防护林带,并注意防止污染城市水体。附设在综合公园中,应在下风、下游地带,一般应布置在独立地段,以便采用安全隔离措施。 4植物园: (1)因用地较大,其位置常离居住区较远,但要尽可能设在近郊,有较方便的交通条件,便于广大群众使用。 (2)不要在有污染工业的下风下游地区,以免妨碍植物的正常生长,要有适宜的土壤水文条件。应尽量避免建在原垃圾堆场、远郊土壤贫瘠的生荒地或地下水位过高或缺乏水源的地方。 5体育公园:体育公园用地较大(一般不小于10公顷),建设投资大、管理养护费工,在一般城市中设置一到三处。其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由各级体育部门负责,或与园林部门共同管理养护。因为有大量的人流集散,要求与城市居住区有方便的交通联系。 6纪念性园林:市区以外的纪念性园林不计在公园绿地面积中。 生产绿地 包括苗圃、花圃,果园、林场,科研植物园,卫生防护林、风砂防护林,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等,是郊区用地的一部分(也有苗圃、花圃在市区内的情况)。 防护用地 防护绿地的主要功能是改善城市的自然条件和卫生条件, 某些夏季炎热的城市,应考虑设置通风绿带,与夏季盛行风向平行(可结合水系),形成透风走廊,使季风吹到建成区内部。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A卷答案版

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12 —— 2013 学年第一学期开卷考试(A) 课程名称: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班级学号姓名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46分) 1.为达到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和氧气的平衡,理论上每人所需要面积为 平方米的树林或面积为平方米的草坪绿地。(10/25) 2.研究证实乔、灌、草结构的绿地空气湿度可以增加,一般森林的湿度比城市高,公园的湿度比城市其他地区 高。(10-20%/36%/27%) 3.武昌江滩公园属于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中的类绿地,代码是;黄鹤楼公园属于类绿地,代码是;东湖风景名胜区属于类绿地,代码是。 (带状公园、G14;历史名园,G134;其他绿地,G5) 4.一般而言,城市的园林绿地资料向政府的获取;土地利用现状及相关规划资料向政府的获取;林业普查资料向政府的获取。(园林局/国土局/林业局) 5.依据《国家园林城市标准(2010年版)》,在人均建设用地小于80平方米的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要达到以上,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为以上。 (7.5/5平方米) 6.某市级综合性公园的面积为24公顷,其合理的游人容量为人。(4000) 7.110KV高压线走廊的绿带宽度为米;防风林每条林带宽度不应小于米,林带与林带间距离为米。 (15-25/10/300-600) 8.国家二级古树指树龄年的树木。 (300-499) 9.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主要方式有和。(就地保护/迁地保护)二、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1.请分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布局四种主要模式的优缺点。 答:以块状绿地为主的布局、以带状绿地为主的布局、以楔形绿地为主的布局、混合式绿地布局。 答全以上4种绿地的优点给1分,缺点给1分,答对一部分则给0.5分。 2.请对比分析新、旧城市用地分类标准在城市绿地方面的差异,并阐述 其改进理由。 答:生产绿地G2在新版中没有了(2分);增加广场绿地G3(2分) 以上2点分别阐述理由较好2分,一般1分,无理由0分。 3.道路绿带的主要形式有哪些?各有什么优缺点? 一板二带式——1条车行道,2条绿带(2分) 这是一种最常见的绿化形式,中间是车行道,在车行道两侧的人行道上种植行道树。其优点是简单整齐,用地比较经济,管理方便。但在车行道过宽时行道树的遮荫效果较差,同时机动车辆与非机动车辆混合行驶,不利于组织交通,易出车祸。 二板三带式——即分成单向行驶的2条车行道和两条行道树,中间以1条绿带分隔开。(2分) 此种形式对城市面貌有较好的效果,同时车辆分为上、下行,减少了行车事故发生。但由于不同车辆,不能分开行驶,还不能完全解决互相干扰的矛盾。这种形式多用于高速公路和入城道路。 三板四带式——用两条分隔带把车行道分成3块,中间为机动车道,两侧为非机动车道,连同车道两侧的行道树共为4条绿带,故称为三板四带式(2分) 用地面积较大,但组织交通方便、安全,解决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混合行驶的矛盾,尤其在非机动车辆多的情况下是较适合的。 四板五带式——利用3条分隔带将车道分成4条(2分) 这种道路分割可以使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均分成上下行,互不干扰,保证了行车速度和行车安全。但用地面积较大,其中绿带可考虑用栏杆代替,以节约城市用地,此种还是可行的。

(完整版)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复习大纲及答案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复习大纲 1、开放空间(open space) 指“一部分或者全部作为庭园或者休憩活动场所、建筑物覆盖率不超过1/20的土地,和没有建筑物的未利用土地”。(1906《开放空间法》) 开放空间的特性: ?使用目的为娱乐休息的空地 ?使用者为公众,即具有公众性 ?由自治体或国家进行管理,对开放空间的设施维护也由自治体或者国家保证其财政来源。 2、美国城市公园运动的背景和代表作品 背景: ?环境和社会问题越来越突出 ?知识分子团体宣扬公园对于城市的意义 ?公园墓地运动提升了人们对公园的兴趣; ?政府领导人认识到必须通过城市公园的建设来推动纽约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明城市。 ?19世纪后半叶成为美国历史上城市公园绿地系统发展最迅速的时期 ?1851第一部《公园法》通过(美国) 代表作品: 纽约中央公园(Central Park in New York ) ?弗雷德里奇﹒劳﹒奥姆斯特德(Frederick Law Olmsted)与沃克斯(Vaux) ?第33号方案——“绿色草原(Greensward Plan)” ?特点: 1、公园绿地的建设走上了法律的轨道。 2、通过政府发行“公园债券”筹集建设资金。 3、公园建设与城市化同步进行。 布鲁克林市的希望公园(1876) 波士顿富兰克林公园(1886) 3、公园系统及代表作品 美国的公园系统(Park System)指公园(包括公园以外的开放绿地)和公园路(Parkway)所组成的系统。 公园路的思想源于奥姆斯特德等先驱设计的林荫道或有公园状人行道的车道,作为公园系统各单元之间的连接公园路(Parkway)的特征: ?有两个地方车道绕山分成了不同的高度,这一做法后来成了技术标准。 ?尽量加大公园路的宽度,以防止两侧出现广告牌。 ?公园路延伸到人口稀少的地区,则在道路两侧采用大量乡土植物材料间或夹杂着成片的野生花卉,整体效 果就是要尽量减少任何公园路与周围地形的可见边界,从视觉上让人感到公园路就是乡村景观本身的一个组成部分。 ?成为公园系统各单元之间的连接点。 ?拥有不同宽度的中央分隔带,采用纵向上的视觉阻挡来有效地防眩。 ?由多家工程公司通力合作。 代表作品: 芝加哥公园系统 意义: ?芝加哥公园系统由于被分割成三个独立的公园区分别进行建设,管理主体分散而且协调不够,没有能够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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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郑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一、生态建设 1、生态环境建设目标 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妥善处理好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把郑州市建设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2、生态网络

包括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湿地保护区、生态农业区、河湖水系等。结合郑州的自然生态环境,构建“四带七廊多核”的市域生态网络体系。 四带:北部沿黄生态带、中部山林生态带、南部生态带、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生态带。加强绿化,恢复自然植被,减轻水土流失、泥沙淤积及风沙的影响,建设城市生态屏障。 七廊:建设七条南北向生态廊道。沿南北向组团隔离带、高速公路、主要城市道路布置绿色廊道,连接东西向生态带,保证绿色空间渗透到城市内部。 多核:由风景名胜区、旅游区、水源保护地、森林公园等构成市域生态核心。 3、森林公园 完善以河南嵩山国家森林公园、郑州国家森林公园、新郑始祖山森林公园、河南嵩北森林公园、巩义青龙山森林公园、中牟森林公园为重点的生态森林公园建设。 4、风景名胜区 依托各地特色风景资源,设立风景名胜区,包括河南嵩山风景名胜区、河南郑州黄河风景名胜区、浮戏山—雪花洞风景名胜区、环翠峪风景名胜区、新密黄帝宫风景名胜区等。 5、湿地保护区 在黄河沿线划定黄河湿地保护区、雁鸣湖湿地保护区范围,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全面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的基本功能和生物多样性。 6、生态农业区 加强以市域中、东部平原地区为主的生态农业区的保护,保护生物多样性。全面推进生态村建设,加强农村污染控制,合理施用化肥农药,控制禽畜养殖污染。 7、河湖水系 按照建设生态型城市的要求,结合防洪除涝,构建六横六纵河渠、七中五小水库、两湖泊两湿地的生态水系格局。保护常庄、尖岗、坞罗、纸坊水库等水源地,治理伊洛河、贾

民权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文本

民权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规划文本

12) 关于加强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通知》 13)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14) 公园设计规范》 15)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16)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17)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第1条 编制目的 为适应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要求, 创造优美宜人的人居环境, 促 进民权县绿化建设水平和管理水平的进一步巩固和提高, 达到国家 园林城市标准,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 要(试行)的通知 >》,规范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充分发挥城市 绿地系统的生态环境效益、 社会经济效益,尤其突出景观、文化功 能,特编制《民权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2016-2030)》,以下简称规 划。 第2条 规划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及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城市绿化条例》 10)《关于印发 <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方法 >、<国家园林城 市标准 >的通知》 关于印发 <城市湿地公园规划设计导则(试行)的通知 >》 第一章 总则 5) 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 6) 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 7) 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8)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9)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 11)

18)《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2、地方法规与行政规章 河南省城市规划指引: 《区域绿地规划指引》 河南省城市规划指引: 《环城绿带规划指引》 商丘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3、相关城市规划文件 商丘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2005- 2030)》 商丘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0-2025)》 商丘市民权县分区规划( 2002-2030)》 商丘市主城区近期建设规划( 2006-2010)》 民权志》 10)民权县政府相关构想 第3条 规划范围 第4条 规划期限 近期: 2016-2030 年 中期: 2021-2025 1) 河南省城市绿化条例》 5) 商丘市公园管理办法》 6) 商丘市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7) 商丘市森林公园管理办法》 8) 商丘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4) 5) 商丘市绿地系统规划( 2006-2030)》 6) 商丘市林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7) 民权县“十一五”规划》 9) 民权县已编控制性详细规划 民权县绿地系统规划范围为民权县行政区划范围,包括 个社区, 总面积为 平方公里,现状建成区为 平方公里, 2030 年规 划建成区为 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为 2016-2030年

杭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杭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的 为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整合、优化杭州新市区绿地系统布局和结构,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切实可行地指导城市绿地建设,特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是对《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补充和深化,经批准后的《杭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2——2020年)》,是杭州市城市园林绿地详细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定性文件。 第三条规划范围 本次绿地系统规划范围为杭州市区,总面积为3068平方千米,主要包括上城、下城、拱墅、西湖、江干、滨江、余杭、萧山八区,与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基本一致。 第四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年通过,1998年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2年); 6、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2001年); 7、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9月); 8、建设部:《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 9、建设部:《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2000年); 10、建设部:《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85—2002);

11、建设部:《城市古树名木保护方法》(2000年,192号文); 12、建设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2002年城建240号文); 13、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通知》(2002年城建249号文); 14、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02年第112号) 15、《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 16、《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 17、《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等相关规范; 18、省政府:《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1995年) 19、《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1997年) 20、《杭州市生态公益林建设总体规划》(2000年); 21、《杭州市城市道路及公共绿地树种规划》(2000年); 22、《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及各专项规划(报批稿)等 第五条规划期限 与城市总体规划期限基本一致,即: 近期:2002—2005年; 中期:2006—2010年; 远期:2011—2020年; 远景:2020年以后,展望到2050年左右。 第六条规划指导思想 1、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努力建成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城市绿地系统。 2、大地绿化与城市绿化相结合,风景绿地与园林绿地相结合,自然资源与人文资源相结合,精心构筑具有杭州特色的地域景观风貌的绿地系统。

武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武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报批稿) 一、总则 1、规划背景 在1999年2月5日国务院批复的《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中提出了“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生态环境良好、社会高度文明,并具有滨江、滨湖城市特色的现代化城市”的城市发展目标。1998年武汉市进一步提出了建设山水园林城市的目标。经过近五年的建设,武汉市城市环境和景观面貌取得了很大改善,滨江滨湖的城市园林绿化特色初步形成。 为进一步适应武汉市城市功能提升,提高城市亲合力和个性魅力,继续实施以生态绿化景观为主体的城市人居环境创新,明确城市绿化建设的目标和方向,根据国务院和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决策要求,特制定《武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3-2020年)》。 《武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3-2020年)》是以《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为基础、依托城市空间总体布局的一项专项系统性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及其它相关规划中有关绿化体系规划的进一步深化和细化。 2、指导思想和原则 武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本着建立良好的城市绿化生态和人居生活环境,突出战略性和超前性,构筑适应城市未来发展要求的绿地系统格局的指导思想,在规划中主要遵循如下原则: (1)实现城乡绿化一体化 通过城乡绿化空间的均衡、协调和互联布局,树立大绿化观和系统观,确保在武汉市域城乡范围内建立完善的绿化生态体系,形成城市良好的生态背景和基础。 (2)体现自然山水和地域特色

充分保护和合理利用武汉市丰富的山水空间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建立地域特色鲜明、文化内涵丰富的城市绿地分布格局。 (3)突出生态优先和生态安全 重视城市绿地的生态功能,以生态学的原理进行城市生态框架的布局和园林植物的配植,确保武汉市的物种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4)强调因地制宜和可操作性 结合武汉市实际,利用各种立地条件,采取多种方式,建立多种绿地类型;并通过划定各类绿线,实行“绿线管制”制度,促进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实施。 3、规划依据 (1)《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国务院100号令) (2)《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号) (3)《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1993年建设部784号) (4)《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建城[2000]106号) (5)《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 (6)《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建城[2002]240号) (7)《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2002年) (8)《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 (9)《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2010年)》 (10)《武汉市创建山水园林城市综合规划(1998-2002年)》 (11)《武汉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998-2010年)》 (12)武汉市相关专业部门(园林、林业、水务等)规划或计划 4、规划范围 武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以主城区为重点,结合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主城区功能布局,按市域、城市规划区和主城区三个层次进行城市绿地系统的规划布局安排。 市域即武汉市的行政管辖范围,包括主城区和东西湖、汉南、蔡甸、江夏、黄陂、新洲等六个远城区。在市域范围内结合市郊风景区、森林公园、林业用地、农田林网以及农业结构调整,进行大环境绿化。市域总面积为8494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包括主城区、外围城关镇、重点镇(新城)、风景区及其间的农业和生态用地。主要规划范围是城镇地区,即在主城区外围、主城区和重点镇(新城)之间,控制绿化和生态空间,以确保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绿地生态系统框架和城市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其他绿地”规划的探讨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其他绿地”规划的探讨 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 J/T 85- 2002)(以下简称《标准》)提出了“其他绿地”(Other Green Space)的概念[1],同年10月16日颁布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则明确规定必须进行“市域绿地系统规划”,即“阐明市域绿地系统规划结构与布局和分类发展规划,构筑以中心城区为核心,覆盖整个市域,城乡一体化的绿地系统[2]”。而市域绿地系统中的绝大多数绿地,在《标准》中都属于“其他绿地”,相应的,在《纲要》中专列了“其他绿地”一节。“其他绿地”概念的提出,将过去城市绿地的概念从仅限于城市建设用地拓展到按当时《城市规划法》划定的城市规划区;而《纲要》所作的规划要求,则将城市绿地系统的规划范围进一步拓展到市域。这无疑对我国城市“能够在一个良好的生态、景观基础上进行可持续发展”起到重大的作用,是构建我国城乡一体化的完整的生态系统路程上的一步重大推进。然而,由于对“其他绿地”概念理解得不够透彻、规划的目的任务不甚明确等原因,目前“其他绿地”的规划往往只停留在分述城市周边的生态景观绿地的阶段,没有明确的规划范围,也没有从宏观上把握“其他绿地”在构建城市绿地系统中的作用。针对这种情况,本文试图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界定的概念出发,剖析“其他绿地”的概念,分析现行相关规划中“其他绿地”规划的状况,探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其他绿地”的规划编制问题。 1“其他绿地”概念的剖析 从我国相关的行业标准对绿地的定义看,不同学科对绿地相关概念的界定略有差别;不同专业人士对绿地相关概念的表述也不尽相同;再加上人们长期以来形成的对绿地约定俗成的理解的影响,使得绿地相关概念的表述错综复杂。正确理解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其他绿地”概念的外延与内涵,是做好整个城市绿地系统大环境规划的前提。而要正确理解“其他绿地”的概念,必须首先弄清“城市绿地”和“市域绿地”概念以及它们的相互关系。 1.1“城市绿地”的定义 按约定俗成理解,“城市绿地”指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地(不妨称“市区绿地”)。而《园林基本术语标准》(CJ J/T91- 2002)将其表述为:“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用于改善城市生态、保护环境,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和美化城市的一种城市用地。”它包括

武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分析与介绍

武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分析及介绍 1、绿地规划背景 在1999年2月5日国务院批复的《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中提出了“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生态环境良好、社会高度文明,并具有滨江、滨湖城市特色的现代化城市”的城市发展目标。1998年武汉市进一步提出了建设山水园林城市的目标。经过近五年的建设,武汉市城市环境和景观面貌取得了很大改善,滨江滨湖的城市园林绿化特色初步形成。 为进一步适应武汉市城市功能提升,提高城市亲合力和个性魅力,继续实施以生态绿化景观为主体的城市人居环境创新,明确城市绿化建设的目标和方向,根据国务院和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决策要求,特制定《武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3-2020年)》。 《武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3-2020年)》是以《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为基础、依托城市空间总体布局的一项专项系统性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及其它相关规划中有关绿化体系规划的进一步深化和细化。 2、规划策略和原则 武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本着建立良好的城市绿化生态和人居生活环境,突出战略性和超前性,构筑适应城市未来发展要求的绿地系统格局的指导思想,在规划中主要遵循如下原则: (1)实现城乡绿化一体化 通过城乡绿化空间的均衡、协调和互联布局,树立大绿化观和系统观,确保在武汉市域城乡范围内建立完善的绿化生态体系,形成城市良好的生态背景和基础。 (2)体现自然山水和地域特色 充分保护和合理利用武汉市丰富的山水空间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建立地域特色鲜明、文化内涵丰富的城市绿地分布格局。 (3)突出生态优先和生态安全 重视城市绿地的生态功能,以生态学的原理进行城市生态框架的布局和园林植物的配植,确保武汉市的物种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4)强调因地制宜和可操作性 结合武汉市实际,利用各种立地条件,采取多种方式,建立多种绿地类型;并通过划定各类绿线,实行“绿线管制”制度,促进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实施。 3、规划范围 武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以主城区为重点,结合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主城区功能布局,按市域、城市规划区和主城区三个

莱芜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文本

莱芜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适应莱芜市城市绿地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的需要,根据国家、山东省和莱芜市颁布的有关法规和政策,特编制本规划。 第2条本规划是指导莱芜市城市绿地建设的法律性文件,规划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切相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划。 第3条规划指导思想 1 、城乡一体化、大地园林化。从维持规划范围内区域生态平衡的功能要求出发,确立市域大环境概念,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绿化格局。 2 、与城市的职能特性相结合。使城市绿地系统的空间定位与城市功能组团的建设相呼应,与城市产业结构布局相配合。 3 、因地制宜、发挥特色。整体协调、统筹兼顾城市各发展片区,探索适合以工业生产为主的两中心、多组团的中小山水城市的生态绿地体系。 第4条规划原则 1、持续原则:从城市的发展需求出发,科学制定分期规划,兼顾规划的超前性和弹性,保证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2、人本原则:从市民的实际生活、健康、审美等需求出发,探索适合城市特点的绿地体系,真正服务于民。 3、多元原则:完善城市绿地类型,形成科学合理的绿地体系,充分发挥绿地的生态效益、景观效益和社会效益。 4、绿量原则:生态优先、绿地优先,追求城市与自然共荣,挖掘潜力,增加城市绿量,为城市发展提供具有生命力的绿色保障。 5、特色原则:尊重城市结构,强化“一城、两区、多组团”的城市形态,挖掘区域文化特征,形成具有特色及文化内涵的城市绿地体系。 第5条规划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 将“鲁中山水园林城市”和“绿色钢城”作为城市长期发展的目标,把莱芜市逐步建设成为:山水优美、城乡一体、生态环境良好、各种绿化衔接合理,各项绿地指标一流、居民生活品质高尚的城市。 2、近期目标: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题目及答案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函授试卷 一. 选择题(每题1分,共15分) 1.下列不属于一般公路绿化的是 (D ) A.边坡两侧绿化 B.边坡绿化 C.中央分隔带 D. 小区绿化 2.在公园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 ( B ) A.出入口区 B.观赏游览区 C.服务设施 D.文 化娱乐区 3.通常情况下,绿地系统布局有(A )种基本模式 A.8 B.5 C.6 D.9 4.以下为城市绿地系统布局的基本原则是 (D ) A.以人为本原则 B.均衡性原则 C.系统性原则

5.下列哪项是城市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内容(A) A.古树名木保护规划 B.绿地维护 C.地区森林公园的保护 D.以上都不对 6.行道树的分支点应选择(A)m以上、根系发达的树种。 A.3.5 B.2 C.2.5 D.4 7.停车场的绿地种植分为树木式和(C )两种 A.树带式 B.居中式 C .周边式 D.零星式 8.下列属于风景名胜区功能分区的是(D) A.核心保护区 B.游览区 C.野营区 9.以下不属于冷季型草坪草种的是(B) A.黑麦草 B.结缕草 C.高羊茅 D.早熟禾 10.花境指绿地中树坛、草坪、道路、建筑等边缘花卉带状布置

形式,其中采用的花卉主要是(C) A.多肉植物 B.一、二年生花卉 C.宿根花卉 D.木本花卉 11.植物配置时,如环境是纯红色的,可选用(B)的植物 A.调和色 B.对比色 C.中和色 D.鲜艳 12.吊盆植物以(C)的花卉为主,吊盆中央可以用少量直立性的花卉增强立体生长的景色。 A总状花序 B.花色鲜艳 C.枝条蔓性 D.密集花朵 13.属于防护绿地的类型有(D) A.卫生隔离带 B.防风林 C.道路防护绿地 D.滨水防护绿地 14.植物在生长过程中生长缓慢、叶小而薄、下部叶子变黄,表示可能缺少(B)。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在(C)颁布实施。 A.2008年1月3日 B.2007年1月1日 C.2008年1月1

上海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2-2020)(文本)

前言 绿化是衡量城市文明程度、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水平的重要标志,是现代城市进步的象征。 绿化系统是城市中唯一有生命的基础设施,是城市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国内外的实践和经验表明,使城市贴近自然,融入自然,日益成为未来城市绿化发展的主旋律。 一、总则 第一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城市绿化条例》以及《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2、《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1999-202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1/5/11批准) 第二条规划指导思想 1、体现可持续发展的思想,规划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环境。 2、体现大都市圈发展的思想,规划城乡一体、具有特大型城市特点的绿化体系。 3、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满足市民居住、生活、休憩功能。 第三条规划原则 1、生态性原则:以生态效应为核心,完善绿化生态功能。 2、系统性原则:增强绿化系统功能,完善绿地类型和布局。 3、多样性原则:体现生物多样性,丰富植物群落层次、种类。

4、地带性原则:强化地域特点,品种选择、栽植因地制宜。 第四条规划期限 远期到2020年,近期到2005年。 第五条规划范围 为市域6340平方公里 二、现状分析 第六条对城市绿化发展的总体认识和分析 适应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上海的绿化建设经历了由慢到快,由小到大、由量变逐步到质变的发展阶段,形成今天的格局和特点。 1、1949~1978年,缓慢发展阶段。 解放前,上海的绿化建设缓慢、无序,分布不均。1949年前的百年间,全市平均每年仅开辟绿地0.6公顷,各种公园绿地约为89ha。这些绿地绝大部分集中于租界和上层人士聚居的住宅区,市民群众居住集中的南市、普陀、杨浦等地区没有一块公共绿地。 解放以后,上海的绿地建设随着城市发展逐步展开。特别是结合旧城改造,相继建成第一条外滩滨江绿带、肇嘉浜林荫道、人民公园、杨浦公园、长风公园、西郊公园等。到1978年,市区绿化总面积达到76lha,市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已由解放初的0.13平方米增加到0.47平方米。29年间绿地年均增长约23ha。 2、1986~1998年,稳定增长阶段。 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上海城市绿化建设进入了相对稳定发展的阶段。特别是土地有偿使用、引进外资参与城市建设等政策推行以来,结合城市道路交通、市政基础设施以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与布局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与布局 一、基本概念 1、城市绿地 城市是人类社会活动和经济活动高度集中的地区,是市民生活的环境载体。绿地一词的定义和范围,各国的法律规范和学术研究对它的解释也不尽相同,在西方城市规划概念中一般不提“城市绿地”,而是称为开敞空间。城市中的绿地对于城市的形态、功能具有很大的影响,它是城市的有几座城部分。 我国现行标准城市绿地是:城市建成区或规划区内覆有人工(或自然)植被的用地,指以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的城市用地。它包含两个层次的内容:一是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用于绿化的土地;二是城市建设用地之外,对城市生态、景观和居民休闲生活具有积极作用、绿化环境较好的区域。 2、绿地系统的定义及特征 所谓绿地系统,是由一定质和量的各类绿地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而形成的具有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绿色有机整体。 城市绿地系统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整体性特征城市绿地系统中,不同的绿地类型既相对独立又有机联系,发挥各自不同的作用;绿地类型的有机结合使得整个绿地系统发挥更多的综合功效。 (2)层次性特征现代城市绿地系统都具有一定完的内部也随着时间、季节的更替转换,发生着变化,导致整个城市绿地系统整的层次结构体系,按照规模及精细程度可以 从大到小分为宏观层次、中观层次和微观层次。 (3)互动性特征包括绿地系统各层次、要素内部的互动和绿地系统与城市其他系统间的互动。 (4)时间性特征绿地系统是一种有生命的系统。根据植物生长和植物群落演替的规律,植物景观会随时间、季节、年龄逐渐产生周期性的变化,绿地系统的时间性演变特 征。 (5)开放性特征城市绿地是城市环境中唯一有生命的面向每一个居民的市政基础服务设施,是向公众开放的开敞空间。 二、城市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1、提供生态产品城市绿地系统作为自然生态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城市重要的 生态产品生产者。 (1)城市绿地中的绿色植物通过光合作用降低环境中二氧化碳的浓度,在城市低空范围内调节和改善城区的碳氧平衡,缓解和消除局部缺氧,以改善局部地区的空气 质量。 (2)长沙市绿地具有提供清洁水源和保持水土的作用。 (3)城市绿地具有明显改善城市小气候,提高生活环境质量的作用。 (4)城市绿地可以结合观赏种植一些有经济价值的植物,既可以售出又可以丰富人们生活。 2、保护生物多样性城市中不同群落类型配植的绿地可以为不同的野生动物提供相应的 生活空间,另外与城市绿地系统的建设对于保护和维持生物多样性具有决定性作用。3、防灾减灾合理布置尘世绿地可以增强城市防灾减灾的能力,维持城市生态系统的平 衡。 (1)植物群落通过降低风速二起到减尘作用,并可有效地减少地面尘土进入空气。(2)植物可以降低沙尘暴对城市的影响。

柳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文本

柳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文本 (2005——2020年) 目录 第一章总则 (7) 第二章规划目标与指标 (14) 第三章市域绿地系统规划控制 (17) 第四章主城区绿地系统结构布局规划控制 (24) 第五章城市绿地分类规划控制 (29) 第六章树种规划控制 (49) 第七章古树名木保护规划要求 (53) 第八章生物(植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规划控制 (55) 第九章分期建设规划 (62) 第十章规划实施措施 (72) 第十一章附则 (7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柳州市的城市生态环境,发展城市园林绿化事业,优化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本市实际,特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是《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柳州市城市园林绿地系统建设的指导性文件,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规划说明书三部分

组成,批准后的规划文本与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城市规划范围内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开发与建设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划。本规划需要进行修编时,必须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三条本规划所界定规划范围与《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相一致。规划范围分为市域、城市规划区、主城区三个层次。 市域:总面积18707.25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总面积882.2平方公里; 主城区:总面积168平方公里。 市域范围包括:三江、融水、融安、鹿寨、柳城、柳江六个县和市区。 规划区范围包括柳州市市区及市区外围紧密相连的邻县、镇的部分区域,具体为:拉堡镇、进德镇的部分用地;雒容镇的部分用地和古亭山开发区。 主城区范围:为城市的整体布局结构,即中心城区+外围组团的结构格局。 中心城区由若干城市片区组成,城市片区、组团间有风景区、山体、河流等绿色空间自然契入、渗透。 中心城区为相对集中紧凑的布局形式,形成相对完整的五大片城市分区,即城中、柳东、柳西、柳南、柳北五个城市片区,各片区由城市快速环路贯穿、连接。 北部的沙塘和东南部的阳和为城市的两个外围组团,结合城市东部的三门江森林公园,和城市南部的龙潭——都乐岩风景区,规划两片风景区。 第四条主要规划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环境保护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水法》、《文物保护法》等国家法律; 二、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规条例; 三、建设部《城市绿地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

新都绿地系统规划说明书

新都绿地系统规划说明书

新都绿地系统规划文本 第一章总则 一、规划依据 为有利园林绿地的保护和建设,国家和省、市政府先后发布了一系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标准,从指标要求和保护措施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是制定本市园林绿化系统的主要依据。 从指标要求和保护措施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是制定本市园林绿化系统的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年颁布,1998年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 4、1992年6月22日国务院100号令《城市绿化条例》 5、建设部1993年784号文件《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 7、《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号文件 8、《新都区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二、规划指导思想 1、根据新都特定的地理位置、环境条件及其在四川省成都平原的地位与作用,力求充分利用当地有利条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遵循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发展规律,以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为中心,争取以较快的速度建成一个有特色的园林城市。 2、保护和建设好城市赖以依托的现有山体(五龙山)、水体(毗河、饮马河等)、地形、地貌等自然资源,尽可能地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本市的地域、人文资源优势,培育新都区的城市特色。 3、科学安排各类城市绿化空间,构成开放型的城市绿地系统,合理确定各项绿地指标,努力为新都市民创造安全、舒适、优美的户外活动环境。 4、立足于新都现有城市绿地基础,充分借助城市得天独厚的自然绿地骨架的生态优势和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步骤,规划本着近、远期结合,宏观控制与微观建设结合的原则,以宏观控制为前提,严格依据规划分期建设,营造与城区风貌相协调的各类绿地,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为中心,以现有城市绿化为基础,科学合理地规划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形成地域性特色与时代气息相融合的城市绿地景观。 三、规划原则 1、因地制宜:要结合城市的自然地理特征,充分利用五龙山、泥巴沱、桂湖、毗河、饮马河等自然资源,合理引导城市功能空间与自然生态系统的发展;城市绿地布局要作到“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地面绿化与空间绿化相结合”,在重点发展各类公共绿地的基础上,加强居住小区与道路绿化,城市组团隔离绿地和近郊生态景观绿地的建设,构筑多层次、多功能、多类型的生态绿地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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