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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券及期货市场的架构与监管

香港证券及期货市场的架构与监管
香港证券及期货市场的架构与监管

香港证券及期货市场的架构与监管

(a)香港的监管架构

(i)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香港证券及期货市场的主要监管者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

员会(证监会)。证监会是1989年根据《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

员会条例》(《证监会条例》)成立的独立法定监管机关。《证

监会条例》及另外九条与证券及期货业相关的条例已经整合为

《证券及期货条例》,并于2003年4月1日生效。

证监会的职能是执行规管证券及期货市场的条例及促进与鼓

励证券期货市场的发展。按《证券及期货条例》订明,证监会

的规管目标为:

?维持和促进证券期货业的公帄性、效率、竞争力、透明度及秩序;

?提高公众对证券期货业的运作及功能的了解;

?为投资于或持有金融产品的公众提供保障;

?尽量减少在证券期货业内的犯罪行为及失当行为;

?减低在证券期货业内的系统风险;

?采取与证券期货业有关的适当步骤,以协助财政司司长维持香港在金融方面稳定性。

证监会分为四个营运部门:

?企业融资部,负责涉及与上市事宜有关的双重存档职能,监管公众公司的收购及合并和股份购回活动,监督联交所在上

市事宜方面的职能,及执行与上市及非上市公司有关的证券

及公司法例;

?中介团体及投资产品部,负责制订及执行证券、期货和摃捍式外 买卖中介人的发牌规定,监察中介人的操守及财政资

源,以及监管向公众销售投资产品的活动;

?法规执行部,负责市场监控以确定须作进一步调查的市场失当行为,处理涉嫌触犯有关法例及守则的个案,包括涉及内

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等罪行的个案,及向违规的持牌中介团体

执行纪律程序。

?市场监察部,负责监察两家交易所及有关结算所的运作、促进证券及期货市场的发展,以及推动及发展市场团体的自律

监管。

(i i)香港交易所

香港交易所属《证券及期货条例》所指的认可控制人。香港交

易所拥有并营运香港唯一的股票交易所及期货交易所以及相

关的结算所(三家结算所分别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香港结

算)、香港期货结算有限公司(期货结算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

期权结算所有限公司(联交所期权结算所))。

(i i i)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

香港交易所旗下全资附属公司联交所属《证券及期货条例》所

指的认可交易所。联交所营运及维持香港股票市场,是监管联

交所参与者交易事宜的主要监管机构,亦是于联交所主板及创

业板上市的公司的主要监管机构。

(i v)香港期货交易所有限公司(期交所)

香港交易所旗下全资附属公司期交所属《证券及期货条例》所

指的认可交易所。期交所营运及维持香港期货市场,是监管期

交所参与者交易事宜的主要监管机构。

(v)结算所

香港交易所旗下全资附属公司香港结算、联交所期权结算所及

期货结算公司均属《证券及期货条例》所指的认可结算所。香

港结算及联交所期权结算所分别提供证券及股票期权交易的

结算及交收服务,包括在联交所进行或须受联交所的规则规限

的买卖及交易;期货结算公司则提供于期交所进行的交易的结

算及交收服务。

(b)市场监管

(i)立法架构

目前,香港的证券及期货业由《证券及期货条例》监管。《证

券及期货条例》整合及革新了10条规管证券及期货业的条例,

其主要及附属条例均已于2003年4月1日生效。

(i i)交易权

根据法例,任何人士于香港经营证券买卖业务,或经营期货合

约买卖业务,均须获证监会发牌又或符合其中一项发牌豁免规

定。

除此以外,据联交所及期交所颁布的规则规定,任何人士如欲

于此二家交易所或透过其设施进行买卖,必须持有有关交易

权。交易权赋予持有人可于有关交易所或透过其设施进行买卖

的权利。然而,单单持有交易权本身并不代表持有人获准于有

关交易所或透过其设施实际买卖。要进行此等买卖,有关人士

必须根据有关交易所的规则(包括须遵守一切有关法例及监管

规定的规则)注册为其参与者。

联交所交易权及期交所交易权分别由联交所及期交所按各自

不时订定的程序有偿发出。此外,有意人士亦可在联交所及期

交所的规则规限下,向现有的交易权持有人购入有关交易所的

交易权。

(c)香港交易所集团业务的制衡架构

基于香港交易所身为香港以交易所为主的股票及期货市场的

唯一经营者,以及有需要确保其履行本身职责,维护市场持正操作,再加上其对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起着重要的策略作用,香港交易所设有全面的制衡架构:

?企业管治-本所实行的企业管治架构旨在让香港交易所能够在公共职能与商业牟利两个宗旨之间取得帄衡。

?作为香港以交易所为主的股票及期货市场的唯一经营者-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交易所身为认可控制人所征收的费用、联交所及期交所身为认可交易所所征收的费用,以及其相关的结算所作为认可结算所所征收的费用,均须于各自的规则中订明并经证监会批准。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及期交所以及相关结算所制订及更改规则亦须经证监会批准。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证监会在决定是否批准征收有关费用或修订有关费用时,须考虑以下事项:

?拟征收费用的事宜在香港的竞争情况(如有);及

?另一家认可控制人、认可交易所或认可结算所又或香港以外地区任何类似机构就相同或类似事宜征收的费用水帄

(如有)。

?风险管理-如《证券及期货条例》所规定,香港交易所设有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有关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及期交所以及相关结算所活动的风险管理事宜的政策,再将有关政策提交香港交易所考虑。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由香港交易所主席出任。

?对控制权的限制-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除证监会与财政司司长协商后书面批准外,任何人士均不得成为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及期交所以及相关结算所的次要控制人;「次要控制人」指任何单独或联同任何一名或多于一名的相联者有权在任何此等公司任何股东大会上行使或控制行使5%或以上投票权的人士。证监会除非信纳作出上述批准是符合公众投资者的利益或公众利益,否则不得作出有关批准。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任何人士不得成为或继续成为联交所、期交所或其任何相关结算所的控制人,除非该人士是认可控制人又或获财政司司长豁免上述禁制,则作别论。香港交易所是至今唯一获认可作为联交所、期交所及相关结算所的控制人的人士。至于香港交易所集团其他有关成员,即联交所、期交所、H K E C N o m i n e es L i m i t e d及T h e S t o c k Ex c h a n g e N o m i n e e L i m i t e d,均已获财政司司长豁免,不会被禁止控制集团内的其他成员公司。

?香港交易所的上市公司地位-香港交易所作为在本身证券市场上市的上市公司,须由证监会监管,以免出现任何利益

冲突,并确保香港交易所与受其主板及创业板的《上市规则》监管的其他上市公司均拥有帄等的市场机会。证监会的监管乃透过两套条文实施:(1)《主板上市规则》第38章及《创业板上市规则》第36章与其他若干条文特别载有关于香港交易所上市的部份,并订明香港交易所证券于联交所上市须符合的规定,以及在有利益冲突时证监会的权力及职能;(2)由证监会、香港交易所及联交所在2001年8月22日订立的谅解备忘录,载列有关订约方彼此之间在下列事宜上的关系:

?香港交易所以及其他申请人及发行人遵守《上市规则》的情况;

?联交所就香港交易所的证券以及其他申请人及发行人的证券执行规则的情况;

?证监会对作为上市公司的香港交易所以及(倘出现利益冲突)其他申请人及发行人的监察及规管;

?香港交易所(作为上市公司)及由香港交易所作为控制人的公司的利益,与该等公司恰当地履行监管职能的利益之间,可能出现的利益冲突;及

?市场持正操作。

《主板上市规则》第38章及《创业板上市规则》第36章以及上述谅解备忘录的内容可于本网页浏览。

香港证券与期货从业员资格考试简介

香港证券及期货从业员资格考试简介 一、香港证券及期货业有以下9类受规管活动: 1.证券交易。 2.期货合约交易。 3.杠杆式外汇交易。 4.就证券提供意见。 5.就期货合约提供意见。 6.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 7.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 8.提供证券保证金融资。(只颁发给机构) 9.提供资产管理。 个人及机构要进行以上任意一类受规管活动都要获取相应的牌照。 二、第四类牌照(就证券提供意见)定义(详细定义请看附录一) “就证券提供意见”指: 1.就以下各项提供意见– (1)应否取得或处置证券; (2)应取得或处置哪些证券; (3)应于何时取得或处置证券;或 (4)应按哪些条款或条件取得或处置证券;或 2.发出分析或报告,而目的是为利便该等分析或报告的受众就以下各项 作出决定: (1)是否取得或处置证券; (2)须取得或处置哪些证券; (3)于何时取得或处置证券;或 (4)按哪些条款或条件取得或处置证券。

三、牌照申请条件 申请者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能申请相关牌照: 1.学历方面,要求香港中学会考英文或中文科及数学科合格或同等学历。 2.通过其中一个有关本地监管架构的认可考试。(规例考试) 3.通过其中一个认可行业资格考试。(应用考试) 其中1、3两项条件在满足以下条件情况下可豁免: 1.取得会计、工商管理、经济、金融财务或法律学位,或其他学位(但 须在以上学科至少两个课程取得合格成绩);法律、会计或金融财务方面的国际认可专业资格。可豁免两项条件。 2.拥有两年以上相关行业工作经验,可豁免两项条件中任何一条;拥有 五年以上相关行业工作经验,可豁免两项条件。 3.拥有A股执业资格,申请相对应的牌照时可豁免两项条件。 即是说满足豁免条件的情况下,申请者只需要通过相应的规例考试即可,而第四类牌照(就证券提供意见)的规例考试便是“卷一(基本证券及期货规例)”。 附带豁免: 1.就第1 类受规管活动获发牌而进行若干其他受规管活动 如果你已就第1 类受规管活动(证券交易)获发牌,并进行的第4 类完全附带于你的证券交易业务,你便无须就这类受规管活动领牌。这项豁免通常适用于股票经纪为其本身的证券客户提供投资意见或管理委托账户。 2.为集团成员公司提供意见的豁免 假如你纯粹向你的全资附属公司、持有你全部已发行股份的控股公司或该控股公司的其他全资附属公司提供有关的投资意见或服务,你便无须就第4 类受规管活动(就证券提供意见)、第5 类受规管活动(就期货合约提供意见)、第6 类受规管活动(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或第9 类受规管活动(提供资产管理)领牌。

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现状及其未来发展趋势

第18期2011年9月 企业研究 Business research总第384期 由于先天的制度性缺陷和监管部门监管能力的不足,中国证券市场仍远没有达到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的要求,证券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仍然十分普遍,并带来了大量的系统风险。而且,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还面临两个大背景:一是面对金融市场发展的一体化趋势,我们面临的竞争压力加大;二是我国进入国民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时期,对证券市场的功能发挥提出新的要求,市场的变化对监管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可见,我国今后证券市场监管工作不仅要考虑中国的实际,同时要兼顾国际证券市场监管发展的趋势。如何加强对中国证券市场的监管,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市场的公平和效率,是摆在中国证券监管部门面前的重要问题。因此本文选择中国证券市场的监管来研究具有现实意义,而证券市场监管模式对于一国证券市场的规范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证券市场监管的概念及意义 所谓证券市场监管,是指证券管理机关运用法律的、经济的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对证券的募集、发行、交易等行为以及证券投资中介机构的行为进行监督与管理。证券市场监管是一国宏观经济监督体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意义重大:一是加强证券市场监管是保障广大投资者权益的需要。二是加强证券市场监管是维护市场良好秩序的需要。三是加强证券市场监管是发展和完善证券市场体系的需要。四是准确和全面的信息是证券市场参与者进行发行和交易决策的重要依据。 二、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20年来,证券市场作为重要的融资渠道,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了巨大支持。截至目前,在上海市场上市的公司已达892家。目前最新数据显示,沪深两市证交所今年上半年总共有175家公司实现IPO(首次公开募股),平均一天1.5个,融资总额超过3238亿元。截至2010年12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市值达到18.4万亿元,当日成交额达到1099.06亿元,是20年前的2.2万倍还多。在证券市场快速发展过程中,上市公司、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曾暴露出很多问题,如“银广夏事件”、“中天勤事件”、“基金老鼠仓”、以及普遍存在“庄家”等。但是,在众多相关利益团体的作用下,以及中国特殊国情的影响。证券市场越来越多地暴露出多年积累的问题,许多问题未能从根本上得到及时、彻底的解决,因而延长了证券市场规范的过程。 中国证券市场从无到有,发展到现在的规模,成绩斐然。然而,由于市场发展迅猛,且证券市场上新生事物多,法律规范和制度建设跟不上。政府监管部门既要培育、扶持和发展这个市场,又要进行法制监管,规范市场。这就形成一个矛盾,扶持和监管之间的矛盾。而且监管部门为了解决一些短期凸显的问题,往往采取急救办法,甚至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强行调控市场,虽然暂时缓和了事态,但是很可能为日后的市场发展和监管工作带来了意想不到的隐患。监管存在滞后性和弱效性。尽管我国证券监管机构近年来加大了对欺诈与操纵的打击力度,但行政监管往往是事后监管,监管存在显著的滞后性和弱效性。从违规行为的发生到监管机构做出处罚,往往历时弥久,监管行为存在明显的滞后性。另一方面,监管力量相对有限,调查费用不菲,一些市场欺诈行为未被处理,成为漏网之鱼,使违法者产生侥幸心理,铤而走险。实际上,对上市公司违规行为的处罚却转嫁到公司股东身上,并无过错的中小股东往往受害最深。对应承担直接责任的违规公司的高管人员处罚过轻,弱化了监管效果。 证券监管决策缺乏科学性。目前我国的证券监管体制决定了中国证监会是证券市场的唯一监管机构,一方面提高了证券监管决策实施的权威性,但另一方面却可能有损决策的科学性。我国的证券监管机构作为政府代表,除了承担监管职责以外,还担负着培育和完善证券市场的职能,而当前经济体制改革中的焦点问题—— —金融体系的创新与改革—— —是一项牵涉到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这些背景决定了不同领域的金融法规政策之间存在高度的相关性和制约性。比如,证监会的某项措施可能符合单一证券监管目标的最优化,但由于与其他金融管理机构处于分割状态,其监管决策未必能达到国家整体金融及经济发展的最佳效果,因此证券监管决策缺乏科学性在所难免。对投资者的保护机制不够完善。海外成熟的证券市场对投资者的保护主要有以下几个途径: (一)投资者教育机制。对投资者在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证券法律法规等方面加强教育,尤其是加强市场风险教育,有利于投资者熟悉市场、认识市场运作的客观规律,就像对适龄儿童进行系统的免疫接种一样,打预防针对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大有好处。 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现状及其未来发展趋势 叶艳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北京100872) 摘要:证券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证券市场又是一个风险高度 集中的市场,具有风险来源广、传导性强和社会危害巨大等特点。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现状与飞速发展的现实要求还存 在很大的差距。实践表明,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管可以提高运行效率,防范和化解风险,使证券市场更好地为国民经济服务。 关键词:证券市场监管现状发展趋势 125 ··

C14078 沪港通与香港证券市场制度介绍-课后答案100分

C14078 沪港通与香港证券市场制度介绍 一、单项选择题 1. 在开市前竞价时段,港股通的投资者下单 后还可以对订单进行取消的时间段是()。 A. 9:00—9:15 B. 9:15—9:20 C. 9:20—9:28 D. 9:28—9:30 您的答案:A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2. 对参与港股通的内地投资者征收的费用 中,不属于交易税费的是()。 A. 印花税 B. 交易费 C. 交易系统使用费 D. 证券组合费 您的答案:D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3. 香港天文台发出8号或以上台风讯号或 黑雨讯号,一般办公室都会停止上班或实时 下班,香港交易所也会因天文台所发出的警 告讯号作出相应的交易和交收调整。具体对 交易的影响下列叙述中不正确的是()。 A. 早于开市前时段发出警报, 7:00-9:00 解除,开市前时段将被取消,警 报解除两小时后的整点或30分钟开始交易 B. 早于开市前时段发出警报, 9:00-11:00解除,上午交易取消,13:00开 始交易 C. 早于开市前时段发出警报, 11:00-11:30解除,上午交易取消,13:00开 始交易 D. 早于开市前时段发出警报, 12:00以后解除,全天停止交易 您的答案:C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二、多项选择题 4. 下列关于沪港通额度的叙述中正确的有

()。 A. 沪股通的总额度是人民币 3,000亿元 B. 沪股通的每日额度是人民币130亿元 C. 港股通的总额度是人民币2,500亿元 D. 港股通的每日额度是人民币105亿元 您的答案:C,A,B,D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5. 下列关于港股通的清算交收制度的叙述中正确的有()。(本题假设买卖的股票的价格是1元) A. 投资者T-1日持有1000股,在T日按1.00元的价格又买入了800股,则该投资者T日的账户持有数量为1800股 B. 投资者T-1日持有1000股,在T日按1.00元的价格又买入了800股,则该投资者T日的可交易港股数量为1800股

2017年香港证券从业资格卷一试卷(共7套)-ok

香港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模拟试卷 1. 香港各金融监管机构致力防止: I. 洗黑钱活动 II. 市场失当行为 III.资金随便进出香港市场 IV. 基金经理将资金在股票及外汇等投资之间转换。 A. II、III。 B. I、II。 C. I、II、IV。 D. I、III、IV。 2. 以下哪些描述可反映以监管机构评审结果为本制度的理念﹖ I. 该制度关注于最高披露限制及提供有关公开发售的资料。 II. 由监管机构筛选出不受欢迎参与者及不受欢迎发售。 III. 股份发售须确保发起人与投资之间存在公平均势,或投资公众拥有风险与回报之间的公平均势。 IV. 本地监管机构的规管及评审标准较外地严格得多。 A. I、III。 B. II、III。 C. I、II、IV。 D. II、III、IV。 3. 以下各项中,哪些是正确的﹖ I. 由金银业贸的成员发起的「纸黄金计划」由证监会负责授权。 II. 强积金管理局负责审批核准注册计划的受托人的事务。 III. 强积金管理局处理与强积金产品及核准受托人有关的投诉,必要时提交予证监会或其它监管机构以采取行动。 IV. 与投资有关的人寿保险由保险业监督认可。 A. I、III。 B. II、III。 C. I、II、III。 D. II、III、IV。 4. 《证券及期货条例》规定,就证券及期货合约而言,在任何情况下,如某人 蓄意或罔顾后果地制造下述何种情况,则虚假交易即告发生﹖ I. 设定非真实的价格。 II. 稳定价格。

III. 维持非真实的价格水平。 IV. 进行并无实益拥有权转变的虚售交易。 A. I、II、III。 B. II、III、IV。 C. I、III、IV。 D. I、II、III、IV。 5. 以下哪些与证监会有关的委员会的描述是正确的﹖ I. 单位信委员会核准单位信托、互惠基金。 II. 股份登记机构纪律委员会初步聆讯及确定股份登记机构有关的纪律事项。 III. 投资者教育咨询委员会就设定投资者教育目标向证监会提供意见或支持。 IV. 咨询委员会负责就有关证监会目标及职能的政策事宜向证监会提供意见,并有执行权力。 A. I、II。 B. II、III。 C. I、II、III。 D. I、II、III、IV。 6. 证监会企业融资部负责: I. 监管公众公司的收购及合并以及股份回购事宜。 II. 监察持牌法团维持最低的资金水平 III. 监察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以确保其行作为上市公司须承担的持续责任。 IV. 确保上市公司的财务结构保持适当的水平。 A. I、IV。 B. II、IV C. I、III D. III、IV。 7. 证监会在符合公众利益的前提下,在何种条件下可披露机密资料﹖ I. 有关机构全面遵守保密条文。 II. 已与证监会签订谅解备忘录的金融监管机构。 III. 任何人向证监会以个人名义提出查询申请。 IV. 涉及认可财务机构。 A. I、II。 B. I、II、III。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15部分权益披露概要-Cn-Part XV Outline Chinese fair 05.08.2014

1 《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71章) 第XV 部的概要 – 披露權益 目錄 條次 頁次 1. 引言 1.1 概覽 3 1.2 我可以在何處取得披露權益表格,及須將表格送交到哪裏存檔? 4 1.3 我可以在何處閱覽已根據第XV 部送交聯交所存檔的資料? 5 1.4 界定用語 5 2. 大股東的責任 2.1 何謂股份“權益"? 5 2.2 何謂當作持有的權益? 7 2.3 何謂衍生權益及“相關股份"? 8 2.4 何謂“好倉"及“淡倉"? 10 2.5 假如我持有股本衍生工具,我會被視為持有多少股股份的權益? 11 2.6 我應如何及於何時計算我的權益的百分率數字? 12 2.7 我須於何時作出通知? 15 2.8 [因已喪失時效而刪除] 2.9 何謂“你的股份權益的性質有所改變"? 17 2.10 我須披露甚麼價格╱代價,及應如何計算? 21 2.11 何謂我持有股份的“身分"? 22 2.12 豁免及無須理會的權益 23 2.13 證券借貸 37 2.14 受控法團 44 2.15 法團所送交存檔的通知的特色 45 3. 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員的責任 3.1 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員須披露哪些權益? 46 3.2 何謂“相聯法團"? 47 3.3 何謂股份“權益"? 48 3.4 何謂“債權證"? 49 3.5 何謂當作持有的權益? 49 3.6 何謂衍生權益及“相關股份"? 49 3.7 何謂“好倉"及“淡倉"? 49 3.8 假如我持有衍生工具,我會被視為持有多少股股份的權益? 49

2 3.9 我須於何時作出通知? 50 3.10 [因已喪失時效而刪除] 3.11 何謂“你的股份權益的性質有所改變"? 53 3.12 我應如何及於何時計算我的權益的百分率數字? 54 3.13 我須披露甚麼價格╱代價,及應如何計算? 55 3.14 何謂我持有股份的“身分"? 56 3.15 豁免及無須理會的權益 57 3.16 證券借貸 58 4. 送交通知存檔的期限及須使用的表格 4.1 作出具報的時間 58 4.2 須使用的表格 59 4.3 修改或改編有關表格 – 註腳及不同表格的用途 60 4.4 表格內所使用的代號 60 4.5 身為董事的大股東必須使用表格3A 61 4.6 送交通知存檔的途徑 61 4.7 有關填寫訂明表格的常見提問 63 5. 雜項 5.1 域外的法律效力 66 5.2 罪行 66 5.3 一致行動人士協議 67 5.4 由法團對股東進行調查 70 5.5 大股東權益及淡倉登記冊 71 5.6 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員權益及淡倉登記冊 72 5.7 將披露資料公開 73 5.8 調查及對股份施加限制的命令等 73 5.9 庫存股份 74 概要於2014年8月5日版本修訂的段落一覽表 75

中国证券市场如何进行有效监管

中国证券市场如何进行有效监管? 经历了多年的发展,我国证券公司己成为证券市场上最重要的参与者之一,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产业。证券业在推动我国证券市场发展、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和推动产业集中等各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本文论述了如何对证券市场进行适度监管,以保证我国证券业的健康发展。 证券市场高风险、高回报的特征及市场失灵的问题决定了在缺乏有效监督机制的情况下,证券公司容易出现经营者利用自身了解证券市场行情的优势和代理客户的便利,挪用客户资金、操纵市场、违规谋利,损害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危险。加之金融系统风险传递性的存在,这些风险一旦得不到有效控制,很容易引起连锁反应,引发全局性、系统性的金融危机,殃及整个经济生活,甚至导致整个国家经济秩序混乱与政治危机。因而,对证券业进行适度监管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 1、证券业行业组织自律监管职能缺位。证券业协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是中国主要的证券行业组织,是最值得重视的证券市场监管层面。然而,多年来行业组织的自律监管作用的发挥不尽如人意。 第一,证券业协会的行政色彩浓厚。这表现在其主要职位一般都由证监会官员兼任,缺乏应有的独立性。中国的证券业协会通常被看作是政府性机构,实行的自律管理也经常被理解成行政监管的延伸。而且证券业协会的权限不够明晰,尤其是在与证监会的监管分上不明确,这种监管权力边界不够清晰的情形,容易造成监管的缺位或越位。 第二,证券业协会的组织体系缺乏统一性、协调性。各地方证券业协会从机构设

置、人员组成到内部管理各有差异,不利于集中、统一的证券市场自律管理,这大大增加了上市公司和证券经营机构的经营成本。 第三,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主体作用未得到足够重视。证券交易所作为证券行业的自律性监管组织,同中国证监会和地方证券监管部门一起,构成了中国的证券监管体系。证券交易所处于证券监管的第一线,承担着不可替代的监管责任,是证券监管的基础。但证券交易所作为自律监管主体的作用没有得到足够重视。 2、监管机构对市场的直接控制较多。中国证监会是法定的证券监管机构,经历了从地方到中央,从分散到集中的过程。政府集中监管具有体现监管权威、防止相互扯皮的作用。但是,由于在证券市场创设之初就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政府集中监管往往体现为监管机构对市场进行全面而直接的控制。关于证券发行与上市的联动机制就是一个例证。事实上,证券市场确实存在政府监管所不能够及的“死角”,政府监管不能解决所有的市场问题。自律组织及市场参与主体始终置身于市场之中,在监管者监督下的行业自律往往更具有效率。另外,在证券发行中,实质审核、证券承销的通道制度等方面都还存在证券监管机构对证券市场的过度干预。审批制转变为核准制之后,同样执行实质性审查,监管机构“内部掌握”的发行标准仍然存在。这些都是政府对市场的直接控制。 二、如何完善我国证券市场适度监管 目前在中国,由于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转变中的行政权力惯性的存在,提倡“适度”的监管是必要的。所谓“适度”,即指对证券的监管执法不是也不应是管制。适度监管原则要求证券监管者应当遵循证券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其监管行为不能干涉市场主体的自主权,而要通过制度和规则使证券业稳健经营。只有当出现严重问题时,才对其采取某些强制措施。应从以下几方面考虑证券市场的适度

关于香港证券及期货从业员资格考试综述(HKSI)

香港证券及期货从业员资格考试综述 资格考试通过后三年有效。可以申请从业资格,若香港证监会认可胜任能力即可获批从业资格。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卷一必考。负责人(RO Responsible Officer)需要在卷一基础上通过卷三考试(2号和5号牌业务)。 一、香港证券及期货从业员资格考试简介 证券及期货从业员资格考试(资格考试)为一着重实际应用及针对市场需要的考试,由金融业的监管机构、学术机构及市场从业员协助而制定。 二、考试通过后的资格有效时间 完成第一门考试开始后三年时间有效。须报香港证监会进行胜任能力审核。在申请代表人或持牌资格后离职需在六个月后有新雇主申请资格。 三、资格考试分类 资格考试共有十四张试卷,针对规例、应用及保荐人方面的知识。资格考试的试卷设有两种模式,即电脑应考模式(CBE)及笔试模式(PBE)。 所有试卷均为中、英文对照,而试题会以多项选择题形式设定,合格分数为70%。 学会于每个月举办资格考试(卷四、卷十及卷十五除外) 。 资格考试卷四及卷十于每三个月举行一次(通常于三月、六月、九

月及十二月)。 资格考试卷十五于每两个月举行一次(通常于一月、三月、五月、七月、九月及十一月)。 然而,考试的节数会于必要时有所增加,以符合需求。 四、参考方式 资格考试不设报考资格限制,有两种参考方式: (一)直接在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HKSI)的官网利用护照号 码注册报名参加考试,需要本人去香港本地,携带港澳通 行证及护照参考。 (二)可在内地参考,符合报考资格的内地证券期货基金专业 人员可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https://www.docsj.com/doc/3b12023425.html,)进行网 上报名,并按指定的方式及时间缴纳报名费用。

证券市场监管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论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体制的现状、问题及应采取的对策 内容摘要:建立和完善与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市场监管体系尤为重要。证券市场能否有效运行则是证券市场监管能否发挥其重要作用的鉴证。因此,针对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应力求突破现行体制,完善主体结构,健全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监管效能,保障市场安全有效运行,从而进一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面建设与发展。 关键词:证券市场市场监管有效运行 一、引言 我国证券市场走过了二十多年的历程,有过不少经验与教训,与此相伴的,是不断完善的证券市场法治。一般来讲,事物越新、变化越快,所面临的法律约束越多,但突破瓶颈后的跳跃式发展力量极大。证券市场是发行和交易的场所,是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传统市场相比,证券市场面临更大的风险因素和不确定性,一旦失控后果极其严重。因此,证券市场监管极为重要。 二、证券市场现状分析 我国证券市场自上世纪90年代初证券市场初步建立时起,经过近20年的发展,基本形成了以上海、深圳为主的两大证券交易市场,并且以创业板、中小板以及主板为主的多层次、立体化的证券发行与交易体系。此外,新三板市场和即将建成的国际板市场将成为我国证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国的其他省市还存在着场外交易市场。 与证券市场的产生与发展相适应,信息披露制度也在不断的发展。证券市场成立初期,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包括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及其执行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证券委员会于1993年4月22日发布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该条例第六章专门就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进行了规定,并要求上市公司及时披露对股票的市场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人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中国证监会于1993年6月10日颁布了《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规定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标准,对持续信息披露做出了更为细致的要求。此外,中国证监会还对上市公司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及其他要求进行了规范。 三、证券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监管制度缺乏长远规划 中国证券市场从无到有,发展到现在的规模,成绩斐然。然而,由于市场发展迅猛,政府监管部门疲于应付大量繁杂的日常事务性工作,不经意忽略了对市场发展急待解决的根本的监管制度建设。 (二)缺乏一个有效的监管体制 这样容易产生外部的运营成本,也会诱发监管机关内部的道德风险,即监管机关不顾其行为引起的社会成本和收益,而只关心本部门的成本和收益。另外,监管者也有宽容监管的道德风险,放松对证券公司的要求和对风险能力的限制,隐瞒证券公司的不良状况。 (三)监管存在滞后性 从违规行为的发生到监管机构做出处罚,往往历时弥久,监管行为存在明显的滞后性。另一方面,监管力量相对有限,调查费用较大,一些市场欺诈行为未被处理,成为漏网之鱼,使违法者产生侥幸心理,铤而走险。 (四)监管存在弱效性 实际上,对上市公司违规行为的处罚却转嫁到公司股东身上,并无过错的中

香港证券及期货从业员资格测验考试卷八题库及答案一

1. 以下哪一項最貼切地描述恒生中國企業指數的成份股﹖ A. 由恒生綜合指數中的所有H 股組成。 B. 由恒生綜合指數中銷售額的50%或以上來自中國內地的股份組成。 C. 由恒生中國內地綜合指數中的非H 股公司組成。 D. 由銷售收入主要來自香港或中國內地以外地區的股份組成。 2. 為何基金經理多採用基本分析作投資決定﹖ A 技術分析較適合於大額投資。 B. 基本分析可細緻地考慮經濟因素。 C. 基本分析涉及的成本較技術分析為低。 D. 基本分析所需的時間較短。 3. 2000年3月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成立,參與合併的包括: A. 香港聯合交易所、金銀貿易場、香港期貨交易所 B. 香港聯合交易所、香港期貨交易所、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 C. 香港聯合交易所、香港金銀貿場、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 D. 香港期貨交易所、香港期貨結算所、香港聯合交易所 4. -150 -100-50050100 以上之收益圖顯示: A. 以50點子買入行使價為6,100的認購期權。 B. 以50點子賣出行使價為6,100的認購期權。 C. 以50點子買入行使價為6,100的認沽期權。 D. 以50點子賣出行使價為6,100的認沽期權。 5.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並不保證: A. 監管證券市場失當行為。 B. 執行與證券及期貨市場有關法律。 C. 對犯罪行為作出調查。 D. 對投資者依照經紀的投資建議而招致的損失負責。

6. 某投資者於星期二下午三時三十分通過經紀在聯交所購入香港股票,他須何 時交收付款﹖ A. 星期三 B. 星期四 C. 星期五 D. 下星期一 7. 以下哪一個財務比率最能分映一間公司的短期償債能力﹖ A. 流動比率 B. 毛利率 C. 盈利與利息倍數 D. 資產負債比率 8. 以下哪種圖形將選定時段內的最高、最低、開市價及收市價畫成垂直條形﹖ A. 線形圖 B. 棒形圖 C. 陰陽燭圖 D. 點數圖 9. 散戶投資者最不可能使用下列哪類市場參與者的服務﹖ A. 證券交易商 B. 證券保證金融資商 C. 槓桿式外匯交易 D. 坐盤交易員 10. 以下哪種估值模式是將股本證券的價值相等於預期未來股息的現值﹖ A. 股息折讓模式 B. 固定股息模式 C. 股息增長模式 D. 資本資產定價模式 11. 以下哪一項並非股份過戶登記處的職能﹖ A. 派發股息及紅股。 B. 股份轉讓。 C. 為客戶保管股票。 D. 存置上市公司股東名冊。

2020年4月香港证券及期货从业员资格考试注意事项

2020年4月香港证券及期货从业员资格考试注意 事项 【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卷一、二、六、十六):2016年4月9日; 考试地点:北京、上海、深圳、西安、武汉。 【考试形式及合格线】 考试形式为闭卷机考。 卷一考试时间90分钟,共60道单项选择题,每道题目分数相同,合格分数为70%。 卷二、卷六、卷十六考试每卷时间60分钟,共40道单项选择题,每道题目分数相同,合格分数为70%。 香港证券及期货从业员资格考试(资格考试)成绩可用于申请香港证监会的牌照,有效期为3年。即考生须在通过卷一考试后的3年 内向香港证监会申请相关受规管活动的代表牌照;或在3年内通过卷 一+卷二/卷六/卷十六,并向香港证监会申请相关受规管活动的负责 人员牌照。 所有资格考试的考卷(包括卷一、二、六及十六)没有通过考试的次序,考生可按自己的需要报考不同的考卷,即卷二、六及十六的 考试可在未通过卷一的情况下直接报考。 *申请为保荐人(代表)除须通过相关考卷外,申请人还须维持作 为香港证监会第6类受规管活动的持牌人士。 有关申请香港证监会牌照的详情可浏览香港证监会网址 (http://www.sfc.hk)。 【考试规则】

考生于应考资格考试前应小心阅读以下“一般规则”、“身份证明文件”及“不当行为”中的所有规则。考生如未能遵守及/或违反任何考试规则,除非另行指明,否则可能被取消资格考试之考试资格。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学会)并会向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证监会)报告任何违反考试规则的考生的资料。 时刻遵守考试规则,绝对是考生的个人责任。学会概不会接受违反任何考试规则的考生,以被他人(包括监考人员)误导为辩解,提出免受纪律处分的要求。 一般规则 1.考生必须于指定时间前往指定考场应考资格考试。学会建议考生于资格考试开始前至少三十分钟抵达指定资格考试考场,进行现场照相,验对准考证和中国公民身份证原件。迟到考生不会获额外考试时间作补偿。 2.考试会尽量按照已公布的考试时间开考。若出现任何因操作问题、系统故障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延误,学会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3.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主考员或监考员均无权给予任何考生额外时间作答。 4.考生如因任何原因未能应考资格考试、或未能前往准考证上所列明的正确考场应考,其考试成绩将被评为缺考。任何考生于原定开考时间十五分钟后概不会获准进入考场,而该考生之成绩亦将被评为缺考。原定开考十五分钟内未能在考场内之指定计算机上登录并确认的,视为缺考。

证券市场监管概述

证券市场监管概述 1.证券市场监管的意义 证券市场监管是指证券管理机关运用法律的、经济的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对证券的募集、发行、交易等行为以及证券投资中介机构的行为进行监督与管理。证券市场监管是一国宏观经济监管体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1)加强证券市场监管是保障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需要。 (2)加强证券市场监管是维护市场良好秩序的需要。 (3)加强证券市场监管是发展和完善证券市场体系的需要。 (4)准确和全面的信息是证券市场参与者进行发行和交易决策的重要依据。 2.证券市场监管的原则 要点:依法监管原则 内容:依法监管原则依法监管首先要求“有法可依”,其次,还要做到“有法必依”。 要点:保护投资者利益原则 内容:从资本市场的发展历程来看,保护投资者利益,让投资者树立信心,是培育和发展市场的重要环节,是证券监管机构的首要任务和宗旨。国际研究表明,一国或地区投资者保护得越好,资本市场就越发达,抵抗金融风险的能力就越强,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也就越大要点:“三公”原则。 内容:“三公”原则即公开原则、公平原则、公正原则。

要点:监督与自律相结合的原则。 内容:这一原则是指在加强政府、证券监管机构对证券市场监管的同时,也要加强从业者的自我约束、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它是世界各国共同奉行的原则 3.证券市场监管的手段 要点:法律手段。 内容:这一手段是通过建立完善的证券法律、法规体系和严格执法来实现的。这是证券市场监管部门的主要手段,具有较强的威慑力和约束力。 要点:经济手段。 内容:这一手段是通过运用利率政策、公开市场业务、信贷政策、税收政策等经济手段,对证券市场进行干预。这种手段相对比较灵活,但调节过程可能较慢,存在时滞。 要点:行政手段。 内容:这一手段是通过制订计划、政策等对证券市场进行行政性的干预。这种手段比较直接,但运用不当可能违背市场规律,无法发挥作用甚至遭到惩罚。 4.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组成 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机构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证券市场实行监督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

香港证券市场相关问题研究

一、香港证券市场产品介绍 香港证券市场主要由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组成,其中现货市场包括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主板和创业板上市的所有证券,包括股票、认股权证、衍生权证、牛熊证、信托基金和债券。 数据来源:香港联交所网站 香港市场的股票分类方式有多种,最主要的分类方式是蓝筹股、国企股(H股)及红筹股。蓝筹股是指恒生指数成份股。这类股份的普遍特性是具有行业代表性、流通量高、财务状况良好、盈利稳定及派息固定。由于这类个股的盈利能力强,大多属于基金偏爱个股,因此较少人为因素(如庄家活动)影响,股价相对稳定,适合作中长线投资。红筹股是指具有中资背景(最大控股权直接或间接隶属于中国内地有关部门或企业),一般注册地在香港及海外,但是其主要收入和利润来自于中国大陆市场的上市公司。最早粤海集团和越秀集团收购香港的上市公司而成为红筹股。国企股是指国企股是指那些获中国证监会批核到香港上市的中国大陆的国有企业。它亦可称为 H 股,意指在香港(Hong Kong)上市的国企股。一般而言, H股的上市企业规模相当大,大多属于基础产业且为该行业的领导地位。 权证主要可分为两大类:股本认股权证和衍生权证。股本权证由上市公司发行,赋予持有人认购该公司股份的权利,衍生权证由独立第三者发行,包括认购和认沽两类。在香港证券市场,衍生权证又被俗称为“窝轮”。衍生权证可与单一股票、一篮子股票、某股票指数或特定商品挂钩。 牛熊证是牛证和熊证的统称,与衍生权证相似,牛熊证给予持有者一个权力,于到期日

以行驶价买入/卖出相关产品。牛熊证跟衍生权证的差别在于牛熊证发行时有附带条件,在有效期内,相关资产价格触及上市文件内指定的水平,发行商会实时收回有关牛熊证。牛熊证由第三方发行,发行商通常是与香港交易所没有任何关联的投资银行。 二、香港证券市场主要指数介绍 恒生指数:由香港恒生银行全资附属的恒生指数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于1969年l1月首次公布。1985年开始公布四个分类指数,把33种成份股分别纳入工商业、金融、地产和公共事业四个分类指数中。恒生指数成份股以在联交所主板作第一上市的公司为选取目标,中国内地国企H股如符合以下其中一种情况,亦合资格获考虑纳入恒生指数:该H股公司的股本以全H股形式于联交所上市;该H股公司已完成整个股权分置改革,且没有非上市股本;新上市的H股公司没有非上市股本。联想控股(03396)预计会纳入恒生指数成分股选股范畴。 恒生综合指数:恒生综合指数涵盖在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总市值约95%,提供了一项全面的香港市场指标。恒生综合指数采用流通市值加权法计算,可以用作发行指数基金、互惠基金及表现量度基准。恒生综合指数的选股范畴包含所有于香港交易所作第一上市的股份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但并不包含第二上市的证券、外国公司、优先股、债务证券、互惠基金及其他衍生产品。联想控股(03396)预计会纳入恒生综合指数成分股选股范畴。 恒生国企指数:恒生国企指数与1994年8月推出,以反映所有在香港上市的H股表现,基准值为1000点。H股指数的选股范畴包含所有在联交所主板作第一上市的H股公司。联想控股(03396)预计会纳入恒生国企指数成分股选股范畴。 恒生中资企业指数:恒生中资企业指数(红筹指数)在1997年推出。即对具有中资背景并于海外注册及在香港上市的公司做出界定。红筹指数的选股范畴包含所有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作第一上市的红筹证券。 三、股票交易规则简介

香港证券从业资格卷一试卷(共7套) ok

(18/1) 1. 香港各金融监管机构致力防止: I. 洗黑钱活动 II. 市场失当行为 III.资金随便进出香港市场 IV. 基金经理将资金在股票及外汇等投资之间转换。 A. II、III。 B. I、II。 C. I、II、IV。 D. I、III、IV。 2. 以下哪些描述可反映以监管机构评审结果为本制度的理念﹖ I. 该制度关注于最高披露限制及提供有关公开发售的资料。 II. 由监管机构筛选出不受欢迎参与者及不受欢迎发售。 III. 股份发售须确保发起人与投资之间存在公平均势,或投资公众拥有风险与回报之间的公平均势。 IV. 本地监管机构的规管及评审标准较外地严格得多。 A. I、III。 B. II、III。 C. I、II、IV。 D. II、III、IV。 3. 以下各项中,哪些是正确的﹖ I. 由金银业贸的成员发起的「纸黄金计划」由证监会负责授权。 II. 强积金管理局负责审批核准注册计划的受托人的事务。 III. 强积金管理局处理与强积金产品及核准受托人有关的投诉,必要时提交予证监会或其它监管机构以采取行动。 IV. 与投资有关的人寿保险由保险业监督认可。 A. I、III。 B. II、III。 C. I、II、III。 D. II、III、IV。 4. 《证券及期货条例》规定,就证券及期货合约而言,在任何情况下,如某人 蓄意或罔顾后果地制造下述何种情况,则虚假交易即告发生﹖ I. 设定非真实的价格。 II. 稳定价格。

III. 维持非真实的价格水平。 IV. 进行并无实益拥有权转变的虚售交易。 A. I、II、III。 B. II、III、IV。 C. I、III、IV。 D. I、II、III、IV。 5. 以下哪些与证监会有关的委员会的描述是正确的﹖ I. 单位信委员会核准单位信托、互惠基金。 II. 股份登记机构纪律委员会初步聆讯及确定股份登记机构有关的纪律事项。 III. 投资者教育咨询委员会就设定投资者教育目标向证监会提供意见或支持。 IV. 咨询委员会负责就有关证监会目标及职能的政策事宜向证监会提供意见,并有执行权力。 A. I、II。 B. II、III。 C. I、II、III。 D. I、II、III、IV。 6. 证监会企业融资部负责: I. 监管公众公司的收购及合并以及股份回购事宜。 II. 监察持牌法团维持最低的资金水平 III. 监察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以确保其行作为上市公司须承担的持续责任。 IV. 确保上市公司的财务结构保持适当的水平。 A. I、IV。 B. II、IV C. I、III D. III、IV。 7. 证监会在符合公众利益的前提下,在何种条件下可披露机密资料﹖ I. 有关机构全面遵守保密条文。 II. 已与证监会签订谅解备忘录的金融监管机构。 III. 任何人向证监会以个人名义提出查询申请。 IV. 涉及认可财务机构。 A. I、II。 B. I、II、III。

港交所上市公司监管与信息披露规定整理

香港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及信息披露整理 一、发行人的主要披露责任 1.《上市规则》第条及第条:一般披露责任 《上市规则》第条: 1)如交易所认为发行人的证券出现或可能出现虚假市场,发行人经咨询本交易所后,须在合理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公布避免其证券出现虚假市场所需的资料 2)如发行人须根据内幕消息条文,即《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是由香 港证监会规管。有关条文下的披露责任,亦可参考由香港证监会发出的《内幕消息披露指 引》披露内幕消息,亦须同时公布有关资料。如发行人未能及时履行以上披露责任,就需短暂停牌。《上市规则》第条: 就发行人证券的价格或成交量的异常波动,或其证券可能出现虚假市场(如市场出现关于发行人的失实报导),交易所可向发行人查询。发行人须及时回应交易所的查询。如交易所要求,发行人须刊发《标准公告》或《附带意见公告》,为市场提供信息或澄清情况,并 在公告内确认: a任何与其上市证券价格或成交量出现异常的波动有关或可能有关的事宜或发展; b为避免虚假市场所必须公布的资料; c根据《内幕消息条文》须予披露的任何内幕消息。 2.再融资父易 主要规定载于《上市规则》第7、11、12及13章 1)监管目的: a发行新股须事先获得股东批准:避免股东股益被摊薄 b股东均受到公平及平等对待 c让股东掌握充分资料作投资或投票决定 2)再融资交易可涉及以下证券类别: a普通股; b优先股; c可转换股本证券的期权、认股权证或类似权利; d可转换股债券。 3)常见再融资方式: a配售(《上市规则》第条至第条),即向由发行人或中介机构挑选的人士,发售证券;

b先旧后新配售(《上市规则》第(4)条),即由现有股东(一般为关连人士)先将其持有的股份向独立第三方配售,然后再向发行人认购同等数量的新股份;如符合特定条件(配售对象、 新发行证券的数目、新证券的发行价,完成发行新证券时间),可获豁免遵守关连交易规则;c供股(《上市规则》第条至第条) 向现有股东作出供股要约,让他们可按持股比例认购证券;或股东可于指定期间内在交易所 买卖未缴股款之供股股份; d公开发售(《上市规则》第条至第条) 向现有股东作出要约,让他们可认购证券(一般是按持股比例认购证券)或并无未缴股款之 供股股份安排。 4)披露责任 发行人须刊发以下文件,通知股东及公众人士有关融资安排: a公告-披露融资交易条款(《上市规则》第条) 披露资料包括: -拟发行股份类别及数量; -发行价、与市埸价之比较; -集资用途; -获配售人资料; -(如适用)包销商/配售代理的名称及包销/配售安排的主要条款; -协议的其它重要条款; -12个月内任何股本证券发行的集资额及实际用途。 b股东通函及股东大会通知(见《上市规则》第条、第条) -只适用于发行证券需取得股东批准的情况: 以特定授权方式发行证券(根据《上市规则》第条,发行人发行新证券须事先在股东大 会上取得股东的同意(按持股比例向现有股东发行新证券则除外),可按以下方式进行:特 定授权或一般授权(不得超过发行人已发行的同类股本20%该授权一般直至下一届股东周 年大会之前有效); 大规模供股或公开发售。 -让股东掌握充分资料作投票决定 c上市文件 -适用于供股/公开发售或发行新上市类别的证券 -披露规定载于《上市规则》第11章 d公告-公布配售(只适用于创业板发行人(《创业板规则》第(4)条))/供股/公开发售结果(《上市规则》第条、第条、第条)

证券市场监管制度

二、我国证券市场现在的监管现状怎样?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解决? (一)目前世界上存在的三种证券监管体制: 就世界范围而言目前主要有三种不同的监管模式即: 以美国为代表的集中型监管模式、以英国为代表的自律型监管模式和以德国、法国为代表的中间型监管模式。 集中型监管模式是指政府通过设立专门的全国性证券监管机构,制定和实施专门的证券市场管理法规来实现对全国证券市场的统一管理。其优点在于政府监管机构超脱于市场参与者之外,能更为公平、公正、客观、有效地发挥监管职能,监管力度比自律监管强。其缺点是效率较低、风险较大等。 自律型监管模式是指政府较少对证券市场进行集中统一的干预,而更注重证券自律机构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其优点是自律机构比较灵活,能够做出迅速而有效的反应,监管效率比较高,也比较切合实际。其缺点是监管权威性合力度不够,协调性较差,公正性不够,缺乏对投资者利益的有效保障。 中间型监管模式是介于集中型监管模式和自律型监管模式之间的一种监管模式,也是这两种监管模式相融合的产物。它既有政府监管的成分,又有自律管制的因素。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实行集中型或自律型管理的国家已逐渐向中间型过渡。 (二)中国证券市场的监管体制的现状: 1、政府监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是我国证券主管机构,负责对证券业、证券市场实行全过程和全方位的监管。 其法定职能主要是:起草证券法规;监督管理有价证券发行、上市、交易;对证券经营机构和证券清算、保管、过户登记公司及投资基金经营机构与证券从业人员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管;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审定从事证券业的律师、会计师事务所,颁布证券从业许可证;监管上市公司;对境内企业直接或间接向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行为进行监管;监管证券交易所的业务活动;等等。 自2004年起,中国证监会进一步打造综合证券监管体系,加强证监会机关与派出机构之间、派出机构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2、自律监管。目前,我国有许多证券机构被称为自律性管理组织,如深、沪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等,但实际上没有一个可以有效履行自律管理职能。 以中国证券协会为例,它是受证券主管机关领导和指导的由证券经营机构组成的全国性会员组织。证券经营机构必须加入证券业协会,否则不得营业。证券业协会的设立主要是为了保证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公正进行,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证券业的健康发展。但在成立之初,其组织领导体系是半官半民的。其存在的问题是:证券业协会的权力和职责没有真正到位,难以依法实现自律;证券业协会体制不顺,证券交易所作为证券业协会的会员,导致自律组织重叠;未能较好地处理证券经营机构与证券业协会的关系,证券业协会不能反映会员的利益和要求,不能对违法违规券商给予必要的惩戒;证券市场的政府监管过于刚性,使得证券经营机构的自律管理较难实现。 (三)中国证券市场的监管存在的问题: (1)政府监管职能错位,各金融监管机构分工协作存在问题 这是目前证券市场监管中存在的最大问题。政府对证券市场监管的着力点应在规范市场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上,而我国的证券市场萌芽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时期,证券市场肩负着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重任。因此,对证券市场的监管也是遵循为经济体制改革服务的路径而进行的。上世纪90年代,国有企业改革的任务日趋繁重,证券市场由此变成了国有企业改革脱困的平台,证券市场的监管理念随之也转移到为国企脱困开路上来,监管机构甚至把审批上市公司数量和帮助企业实现融资规模视为评定监管业绩的标准。这种状况一直延续至今。所以,在监管中缺乏中长期的战略规划,在监管手段上重行政手段轻经济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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