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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期末复习资料

刑法期末复习资料
刑法期末复习资料

刑法期末复习资料

一.刑法的渊源

1.刑法典(刑法修正案)

2.单行刑法:国家以决定、规定、补充规定、条例等名称颁布的,规定某一类犯罪及其刑事责任或者刑法的某一事项的法律。如1998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3.附属刑法:指在非刑事法律中规定的有关刑事责任的法律条款。

4.民族自治地方的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和刑法典的基本原则所制定的变通与补充规定。

5.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适用的刑法

二.我国刑法的任务包括惩罚和保护两个方面:惩罚犯罪是手段,保护人民是目的。三.刑法的体系

我国刑法的体系包括总则、分则、附则三个组成部分,以编、章、节、条、款、项依次表述具体规范。

四.刑法的解释

1.扩大解释

2.扩张解释与类推解释

3.历史解释

4.体系解释

五.刑法三个基本原则

1.罪刑法定原则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罪刑法定原则的实质侧面

1.刑罚法规的明确性原则

“因不明确而无效”

2.刑罚法规的正当性原则

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

禁止残酷的、不均衡的刑罚

2.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3.和罪刑相适应原则

第五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六.犯罪的基本特征

1.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法谚:无危害无犯罪

☆社会危害性:反道德行为

一般违法行为

犯罪行为

☆衡量社会危害性大小的因素:一是行为侵犯的客体;二是行为的手段、后果、时间、地点;三是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四是行为人的情况及主观因素。

☆刑法之社会危害性

主客观相统一:主观恶性+ 客观损害;

质与量的统一:立法定性+司法定量

与其他部门法之区别

2. 刑事违法性(法律属性)

刑事违法性与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之关系:互为表里

社会危害性是第一性的,刑事违法性是第二性的;社会危害性是刑事违法性的前提和基础,

刑事违法性是社会危害性的法律表现形式

刑事违法性和犯罪构成之间的关系(我国语境下):

行为人的行为符合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一犯罪的具体犯罪构成即具备刑事违法性,宣告犯罪成立

3. 应受刑罚惩罚性

七.犯罪构成(犯罪成立条件)→客观(违法)构成要件(客观构成要件与违法性概述、客观构成要件符合性、违法性阻却事由)→主观(责任)构成要件(主观构成要件与有责性概述、主观构成要件符合性、有责性阻却事由)。

八.犯罪构成的分类

1.基本的犯罪构成与修正的犯罪构成

2.叙述的犯罪构成与空白的犯罪构成

3.简单的犯罪构成与复杂的犯罪构成

4.普通的犯罪构成、加重的犯罪构成和减轻的犯罪构成

九.危害行为通说:是指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行为,即由行为人的意识、意志支配的违反刑法规定的危害社会的身体动静。

31. 危害行为的特征

(1)有体性

(2)有意性

(3)有害性

(4)刑事违法性

根据危害行为的基本特征,下列行为不属于犯罪客观方面的危害行为:

(一)欠缺有意性的行为

1.反射动作,是指人在受到外界刺激时,瞬间作出的身体本能反应

2.睡梦中或精神错误状态下的举动

3.身体受暴力强制情况下的行为

4.不可抗力引起的行为

(二)欠缺有害性的行为

(三)欠缺刑事违法性的行为

二、危害行为的基本分类:

1. 作为——不当为而为

2. 不作为——当为而不为

相同点:均系在意思支配下实施的破坏法益或者违反义务的行为;

不同点:(1)作为违反禁止性规范,不作为违反命令性规范;

(2)客观上作为表现为行动,不作为表现为不行动;

(3)主观上作为是意欲有所为,不作为是有所不欲;

3.不作为的成立要件

1)行为人负有刑法意义的作为义务

A. 法律规定的义务

a. 刑法明定之义务:偷税罪、遗弃罪

b. 其他法律明定、刑法认可之义务:夫妻间的扶养义务、救生员等

B. 特定职业或业务要求的义务:企业主管的安全监管义务、医生的救死扶伤义务、警察阻止犯罪的义务、消防员等

C. 特定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合同、契约行为等

十.刑法因果关系:哲学因果关系切换到刑法界域的产物,研究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

关联

类型(国内传统学说):

1. 必然因果关系

2. 偶然因果关系

十一.刑事责任年龄

概念:刑法规定的自然人对实施的危害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亦称“犯罪年龄”。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若其他影响责任能力的要素皆正常,则推定行为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具有:包括部分具有或全部具有

刑事责任年龄的法律规定

一、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

第十七条第一款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解析

二、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

第十七条第二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三、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

第十七条第四款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解析:

1. 因不满十六周岁

2. 不予刑事处罚

四、减轻刑事责任的年龄

第十七条第三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 年龄的计算

标准:危害行为实施时的实足年龄

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薄、出生证明、接生医生证言

2. 跨年龄阶段问题

A. 行为与结果出现于不同年龄阶段

标准:以行为实施时的实际年龄计算

B. 行为开始与结束出现于不同年龄阶段(即危害行为呈现持续状态)

标准:以行为结束时的实际年龄计算

3. 不同年龄阶段分别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行为

认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十一单位犯罪要素

1. 一般要素

1) 具有相对独立的社会功能,能以自己名义对外独立开展社会活动

独立人格:非法组织、地下工厂、黑窝点具备吗

2)有相对独立的财产:能以自己名义进行相对独立的管理和处置

3)单位犯罪具体由单位的决策机构按照单位的决策程序决定,由有资格代表单位的人员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实施

4)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

5)单位犯罪限于刑法的明文规定

盗窃罪诈骗罪

识别:刑法规定的标志

2. 特殊要素

1) 所有制属性

私分国有资产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2) 职能

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生产企业、销售企业)3)特定身份

逃税罪(具有纳税人身份)

十二.故意与过失合称罪过,乃必备要素,目的与动机乃选择要素

1.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直接故意:明知+希望

◆间接故意:明知+放任

2.第十五条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3.过失犯的基本构造

客观构成要件:没有履行结果回避义务;

责任要件:对结果具有预见可能性;

十三.1.认识错误的概念:认识错误——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的刑法性质、后果和有关的事实情况不正确的认识。

法律认识错误

1、假想的犯罪

2、假想的不犯罪

3、对行为的罪名和罪刑轻重的误解

三、法律认识错误的处理

(1)法律认识错误,原则上不影响犯罪故意的成立,也不影响定罪。

(2)但某些特殊情况下,行为人因为不知法而导致没有认识到行为的违法性时,则不成立故意犯罪。

(3)在因违法性错误而阻却故意的情况下,还要进一步判断行为人有无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如果有,则可能构成过失犯罪。

四、事实认识错误

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同一犯罪构成内的错误

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

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不同犯罪构成间的错误

抽象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

(一)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

1、客体的错误——影响定罪

2、对象的错误——具体分析

⑴具体的犯罪对象不存在,误以为存在——误以兽为人而实施杀伤行为——未遂

⑵具体的犯罪对象存在,误以为不存在——误以人为兽而实施杀伤行为——过失犯罪或意外事件

(3)误把甲对象当做乙对象加以侵害,而甲对象和乙对象处于同一构成要件之内——故意犯罪既遂

3、打击错误/方法错误

4、因果关系认识错误

因果关系的实际发展过程与行为人所预想的发展过程不一致,以致危害结果延迟或提前发生的情况⑴狭义的因果关系错误

⑵事前的故意

⑶构成要件结果的提前发生

(二)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

1.对象错误

例:甲出于盗窃财物的故意盗窃了一个皮包,结果包里装着一把手枪;

2.打击错误

例:甲以杀人故意向乙开枪,但由于没有瞄准,将乙的价值万元的宠物打死;

例:甲以故意毁坏财物的故意朝乙价值万元的宠物开枪,但由于没有瞄准,将乙打死了;犯罪未遂

一、概念

第23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特征

1.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1)着手:预备阶段与实行阶段的分水岭,意指正式实施犯罪,着手标志犯罪实行阶段之肇启

几种类型的犯罪的着手:危险结果发生时

(1)隔离犯(邮寄毒药与爆炸物的区别)

(2)间接正犯和原因自由行为

(3)不真正不作为犯

犯罪中止

一、概念

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二、理论基石

1. 刑事政策理论:金桥理论

2. 刑罚目的理论

三、特征

1. 自动性:行为人在自认为能够完成犯罪的情况下,停止实施犯罪或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1)基于意志以内因素

2)不必从道德角度苛求

真诚悔悟良心发现争取宽大处理

害怕惩罚担心报复

3)意志内、外因素混同时如何处理

4)因欠缺犯罪的期待利益而不再继续实施行为

5)犯罪时遇到熟人的

6)基于嫌恶之情而放弃犯行的

弗兰克公式:能达目的而不欲

“能”与“不能”应当以行为人的认识为判准;当主观说得出的结论不妥当时,采取客观说

进行判断。

共同犯罪的成立要件

一、主体要件:两人以上(包括两人)

1. 纯自然人犯罪

2. 纯正的单位犯罪

3. 不纯正的单位犯罪

二、主观要件:共同故意

含义:各共犯人不仅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明知自己是与他人在共同实施危害行为

1. 共同认识因素

1)各共犯都独立认识到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

2)各共犯对危害行为之共同性有明确认知

注意:

片面共犯:参与同一犯罪的人中,一方认识到自己是在和他人共同犯罪,而另一方没有认识到有他人和自己共同犯罪。

处理原则:片面共犯仅对知情的一方适用共犯的处罚原则,对不知情的一方不适用共犯的处罚原则。

十四:减刑:对被判处自由刑的犯罪人,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因其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而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一项刑罚执行制度

假释: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十五:时效

一、概念:经过一定时间,对犯罪不再追诉,或者对所判刑罚不再执行

刑法时效= 追诉时效+ 行刑时效

二、追诉时效对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期限,超过期限,不得再提起诉讼

十六;

累犯:因犯罪受到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在法定期限内再次犯罪的犯罪分子和犯罪现象

自首

第67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一般自首

一、自动投案:犯罪人在案发以后,主动、自愿将自己置于有关机关或人员控制之下,等候交待犯罪事实

特别自首(余罪自首)

一、主体:已被司法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或者正在服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

二、如实供述自己还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其他罪行

备注:其他罪行应属异种罪行,否则属于补充交待,但也应当酌情考虑

处罚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立功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

立功表现的……

1. 主体: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如果是正在服刑的罪犯,则属于减刑的立功,而非量刑情节的立功

2. 时间:生效判决或者裁定作出之前;是否必须“到案后”?

数罪并罚

同一个犯罪人,在判决宣告前犯数罪;或者刑罚执行中发现漏罪;或者刑罚执行中犯新罪;或者在缓刑、假释考验期内发现漏罪或者犯新罪的,将数罪分别量刑,再合并处理的量刑制度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四、数罪并罚特殊情形

1. 判决宣告前就犯有(异种)数罪且均被发现的,先分别裁量,再并罚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所犯同种数罪的如何处理?

2. 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发现法院判决宣告前还有漏罪的,先并罚,再减去已经执行的刑期,即“先并后减”

☆“判决宣告后”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无论漏罪与已经判决的犯罪是否属于同种罪,均应当数罪并罚。

3. 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的,先对新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并罚,即“先减后并”

“先并后减”与“先减后并”差别及原因

4. 在缓刑、假释考验期内发现漏罪或者犯新罪的

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漏罪或者犯新罪的,数罪并罚,无方法差别,经过的考验期不能扣减

假释考验期内发现漏罪或者犯新罪的,“先并后减”或“先减后并”处理

5.行为人在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既发现判决宣告前的漏罪,又在刑罚执行期间犯新罪,如何处理:先并后减再并

缓刑

一、概念: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延伸刑罚犹豫源起英美法系“缓宣告”

二、条件

对象条件: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社会危害性不大),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符合缓刑条件的,应当宣告缓刑

实质条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限制条件: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1]

它应该符合四个条件:

一. 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二. 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三. 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四. 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紧急避险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伤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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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 刑法学复习资料 一.名词解释: 1.罪刑法定原则 2.单位犯罪 3.犯罪既遂 4.数罪并罚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下列情节法定“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是:( ) A .从犯 B .胁从犯 C.教唆未遂的教唆犯 D .中止犯 2. 对下列哪种情形应当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刑?( ) A .甲犯爆炸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 B .甲犯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 C.甲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 D .甲犯抢劫罪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 3. 张某因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三年,缓刑期满后三年张某又犯间谍罪,则张某: () A .构成一般累犯 B .构成特别累犯 C.不构成累犯,因为后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罪 D .不构成累犯,因为缓刑执行期满后不符合累犯构成条件 4. 在以下所列情形中,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是( ) A .甲在其16周岁生日当天,盗窃某银行并窃得人民币20万元

B .乙(15周岁)在南方某市打工。为向吴某索要欠他的到期债务1万元,乙将吴某三岁 的儿子劫持。为防止吴某的儿子吵闹,乙用桌布将其嘴堵住,致其窒息死亡 C .丙(15周岁)和父亲一起经营一家超市。一次,在工商行政管理人员依法查处假冒、 伪劣产品的行动中,丙以暴力抗拒执法,将一名执法人员打成重伤 D .丁在15周岁时加入了某黑社会性质组织。不久,在该组织实施的一次聚众“打砸抢”犯罪中,丁参与抢走了某私营企业的一辆进口轿 5. 行为人进行了犯罪的准备行为,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能够着手实行犯罪的,属于: ()A .预备犯 B .未遂犯 C.预备阶段的中止D ?实行阶段的中止犯 6. 犯罪既遂取决于t( ) A .是否达到犯罪的目的 B .是否实际发生了犯罪的结果 C.实行行为是否完全实现基本犯罪构成的全部事实 D .实行行为是否实行完毕 7. 甲、乙二人勾搭成奸,预谋杀死乙的丈夫丙某后两人结婚。甲买来毒药交给乙,乙将毒 药投入丙的酒中,并为丙炒了菜,让丙喝酒。丙将酒喝了后,安然无恙。后得知毒药存放时间太长,已经失效。乙对甲说,丙如此命大,不能再害他了,甲也表示同意。但是二人继续保持通奸关系。甲、乙二人行为属于故意杀人罪:( ) A .手段不能犯的未遂 B .能犯的未遂 C.对象不能犯的未遂 D .中止 8. 甲某遭到乙某等三人的无端殴打,并被乙某用刮刀刺伤。甲某急忙夺路跑走,此时,乙某等人 高呼:“抓小偷!”。路人丙某不明真相,上前抓住甲某。甲某一时难以挣脱,不得已刺伤丙某,得以脱身。事后查明,甲某被乙谋刺成重伤,甲某给丙某造成轻伤害。甲某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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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1期末考试复习题(带答案)

刑法学1期末考试复习题(带答案)

一、名词解释 1、刑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2、犯罪:一切危害刑法所保护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3、刑事责任:刑事法律规定的,因实施犯罪行为而产生的,由司法机关强制犯罪者承受的刑事惩罚或单纯否定性法律评价的负担。 4、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5、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6、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7、刑罚: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人适用的限制或剥夺其某种权益的最严厉的强制性制裁方法。 8、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9、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10、普通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 二、论述题 1、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 (1)危险来源不同。紧急避险的危险来源广于正当防卫的危险来源。 (2)损害对象不同。紧急避险损害的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正当防卫只能损害不法侵害者的利益。 (3)实施条件不同。紧急避险只能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能实施;正当防卫并非是制止不法侵害的最后手段(4)限度标准不同。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只能小于所避免的侵害;正当防卫需要整体判断,有时即使造成的损害大于所避免的损害仍具有正当性。 2、死刑适用的限制条件 (1)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2)犯罪时不满18周岁、审判时怀孕以及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不适用死刑 (3)死刑判决必须经死刑复核程序核准后才能执行 (4)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3、我国数罪并罚原则的适用 (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 (2)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3)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4、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 (1)行为人为二人以上。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或单位。 (2)共同的犯罪行为。共同的犯罪行为指各行为人的行为都指向同一犯罪,互相联系,互相配合,形成一个统一的犯罪活动整体。 (3)共同的犯罪故意。共同的犯罪故意指各共同犯罪人认识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和行为会发生的危害结果,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三、其他的复习范围将以选择题的形式考查。 1、乙于某日晚在一条僻静胡同里抢夺了一名妇女的黑色挎包,内有2000元人民币。在此案件的案情事实中,对犯罪构成没有意义的是? A.实施了抢夺他人较大数额财物的行为 B.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C.行为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D.行为人选择了晚上在僻静胡同里作案 2、我国刑法分则将犯罪划分为10类,其划分的根据是? A.同类客体 B.犯罪对象 C.直接客体 D.一般客体 3、甲患有抑郁症欲自杀,但无自杀勇气。某晚,甲用事前准备的刀猛刺路人乙胸部,致乙当场死亡。随后,甲向司法机关自首,要求司法机关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没责任能力,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刑法总则复习要点 (1)

第一章刑法概说 刑法的渊源:①,刑法典,即国家以刑法名称颁布的、系统规定 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 ②,单行刑法,即国家以决定、规定、补充规定、 条例等名称颁布的,规定某一类犯罪及其法律 后果或者刑法的某一事项的法律。 ③,附属刑法,即附带规定于民法、经济法、行政 法等非刑事法律中的罪刑规范。 刑法的分类: A,按形式分类 广义刑法:包括单行刑法、刑法典与附属刑法。是关 于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狭义刑法:指刑法典。 普通刑法:具有普遍适用的性质和效力;﹝刑法典﹞ 特别刑法:仅适用于特别人、特别时、特别地或特别 事项。﹝单行刑法与附属刑法﹞ 形式刑法:又称纯粹刑法,从名称上便知其为刑法的 法律。 实质刑法:又称不纯粹刑法,外形或名称不属于刑法, 但内容规定了犯罪与刑法的法律或条款, 如附属刑法。 固有刑法:规定既侵害法益又违反伦理道德的犯罪及其

法律后果的刑法。 行政刑法:行政法律中的罪刑条款的总称。 B,按性质分类。 权威刑法:以保护国家权威为侧重点,过于限制公民自 由。 自由刑法:以保护公民自由为侧重点,重在限制国家刑 罚权的发动。 侵害刑法:将刑法或刑罚对象侧重于客观行为及其法益 侵害结果。 意志刑法:将刑法或刑罚对象侧重于犯罪人的危险恶 意。 行为刑法:以客观的违法行为及结果作为刑罚的根据。 行为人刑法:直接以犯罪人的危险性格作为刑罚的根 据。 国内刑法:是适用于一国领域内的刑法。 国际刑法:规定违反国际公法原则的犯罪及制裁的法 律。﹝我国﹞ 刑法的解释:是指对刑法规定意义的说明。 解释效力A ,正式的刑法解释主要指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 B,立法解释:指由立法机关所作的解释,即在刑法施

刑法分论各章练习题

刑法分论各章练习题 [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我国刑法对犯罪进行分类的主要依据是。 A.犯罪的直接客体B.犯罪对象 C.犯罪的同类客体D.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 2.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大多数罪状是。 A.简单罪状B.空白罪状C.叙明罪状D.引证罪状 3.下列属于绝对确定的法定刑的是A)。 A.处死刑B.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C.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D.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4.我国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绝大多数法定刑属于C)。 A.绝对确定的法定刑B.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 C.相对确定的法定刑 D.宣告刑 5.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规定的罪状属于。 A.引证罪状B.空白罪状C.简单罪状D.叙明罪状 6.刑法第151条第4款规定:“犯第1款、第2款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本规定的罪状属于。

A.简单罪状B.叙明罪状C.引证罪状D.空白罪状 7.在条文中不直接说明某种犯罪的构成特征,而只是指出该罪违反的有关法规的,属于。 A.引证罪状B.空白罪状 C.简单罪状 D.叙明罪状多项选择题 二、多项选择题 1.刑法理论将法定刑分为。 A.相对确定的法定刑 B.绝对确定的法定C.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 D.绝对不定期刑 2.下列属于相对确定的法定刑的是。 A.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 B.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C.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D.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填空题 1.我国刑法典主要由和组成。 2.我国刑法分则的绝大多数条文由和组成。 3.我国刑法对犯罪进行分类的主要依据是;对犯罪进行排列的主要依据是。 4.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法定刑主要是。 5.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罪状主要是。 四、名词解释

2016年春季《刑法学》期末考核(附答案)

期末作业考核 《刑法学》 满分100分 一、简述题(每题8分,共40分) 1、简述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基本含义。 2、简述过于自信的过失心理与间接故意的区别。 3、简述防卫挑拨的概念及处理原则。 4、交通肇事罪有哪些特征? 5、什么是寻衅滋事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 二、论述题(共20分) 1.论共同犯罪成立的条件。 三、案例题(每题20分,共40分) 1.杜某,1985年生。韩某,1985年生。周某,1985年生。2000年4月8日深夜11点半,杜某、韩某、周某三人趁着酒劲儿翻墙进入某市职业中学校内,持刀闯入女生宿舍303室,先对陈某等5名高一女生进行亵渎,后又轮奸了女生于某。女生张某在反抗时被周某用缝衣针猛刺75针。此后,三名罪犯又闯入301室,对其中的4名女生施以暴行。此外,三人在实施上述犯罪行为的同时,还从被害女生处抢劫120余元钱。直到次日凌晨3点多钟,因为学校教职工被女生宿舍传出的叫声惊醒,闻声赶来查看,三人才翻墙而去。 问:对本案三名行为人能否适用死刑?为什么? 2. 2000年5月至2003年10月,保险业务员刘某利用作废保险单、收据及印章,伪造险种,引诱王某等人投保,骗取保费10万余元不入账。后刘某携款潜逃。 问:对刘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答案 一、简述题 1、答: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基本含义是:对任何人犯罪,不论犯罪人的家庭出身、社会地位、职业性质、财产状况、政治面貌、才能、业绩等情况如何,都一律平等地适用刑法,依法定罪、量刑和行刑。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当然,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并不否定因犯罪人或被害人特定的个人情况而在立法上、司法上允许定罪量刑有其符合刑法公正性的区别。例如,依照法律规定,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对未成年人犯罪、中止犯、自首犯、立功的犯罪分子应当从宽处罚,对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要按照强奸从重处罚等等;在司法上,犯罪分子的主体情况以及被害人的个人情况,如果是对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或犯罪人的主观恶性大小有影响的,也允许乃至要求在适用刑法上有所区别和体现。其关键,在于犯罪人、被害人的身份等个人情况对犯罪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有无影响,有影响的在定罪量刑上应有所区别,无影响的则不应有所区别。所以,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不是孤立地、机械地调节刑法适用的,它要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等相互配合来合理地调节刑法的用。 2、答: (1)根据刑法学相关理论。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间接故意是预见到危害结果可能会发生,也可能不发生,对结果的发生持放任的态度。(2)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有相似之处,二者都认识到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都不是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但二者却是有区别的。从本质上说,间接故意所反映的是对社会关系的积极蔑视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所反映的是对社会关系消极不保护的态度。这种本质上的差别,又是通过各自的

刑法学复习题及参考答案完整版

刑法学复习题及参考答 案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中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课程考试(专科)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刑法学 一、选择题: 1. 下列表述中符合我国刑法理论的是 () A. 没有行为就没有犯罪 B. 犯罪目的是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 C. 犯罪手段是犯罪成立的必备要件 D. 犯罪客体属于犯罪客观方面的内容 2.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参加劳动的 () A. 按劳取酬 B. 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C. 不发报酬 D. 根据劳动表现发给报酬 3. 某甲将某乙打昏在地,路过此地的某丙见乙昏迷,趁机将乙装有5000元现金的提包拿走。甲和丙的行为属于 () A. 共同犯罪 B. 非共同犯罪 C. 事先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D. 任意共同犯罪 4. 某甲在1997年9月盗窃巨款后外逃,于1999年4月归案。对某甲适用刑法应采用的原则是 () A. 从新原则 B. 从新兼从轻原则 C. 从旧原则 D. 从旧兼从轻原则 5. 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区别的关键是 () A. 行为人的预见程度不同 B. 行为人的预见内容不同 C. 行为人对结果是否发生的意志内容不同 D. 行为人对行为是否实施的意志内容不同 6. 下列人员中,因为精神因素而不负刑事责任的是 () A. 没有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B. 间歇性精神病人 C. 又聋又哑的人 D. 完全丧失辨认能力的病理性醉酒的人 7. 减刑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 () A. 管制的犯罪分子 B. 拘役的犯罪分子 C.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D.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 8. 下列情形中可以实行正当防卫的对象是 () A. 杀人后,正要逃离现场的行为人 B. 欲实施强奸而尾随、跟踪妇女的行为人 C. 驱使训练有素的动物侵害他人的行为人

南开大学国际刑法期末复习总结

一、国际刑法的基本原则 1、尊重国家主权原则: 概念:主权,就是国家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对内、对外事务的最高权力。完全独立,不受他国的侵害、干涉。尊重国家主权,即一国要尊重和承认他国存在和发展 的独立,任何国家一律平等,互不干涉。 发展变化:(1)主权弱化,国际性组织出现。例如:国际刑事法院。 (2)主权的共享和让路。例如,欧洲国家主权共享与让与,使欧盟与其他国 家形成有力的竞衡。 2、合法性原则: 概念: 内容:(1)实体合法。即罪刑法定原则,在认定国际犯罪的时候,必须要有法律依据。 (2)程序合法。必须遵守国际司法准则、相应的国际公约和双边约定。 3、普遍管辖原则: 概念:即犯罪所在地法院和罪犯逮捕地法院均有权对罪犯进行审判,而不论犯罪是什么人,也不论其罪行发生于何地。 特点:(1)针对某些特定的犯罪,即国际公约所明确规定的可予以普遍管辖并在世界上得到公认的危害国际社会的罪行。例如,海盗罪,贩毒罪。 (2)无任何功利目的,主要就是为了维护国际社会秩序。 (3)要行使普遍管辖权,必须逮捕或控制了犯罪嫌疑人。 (4)适用管辖的非属地因素。犯罪行为不在追诉国的属地范围内发生,而是在其 他国家的领域内发生 (5)适用管辖的非属人因素。犯罪人不具有追诉国的国籍。 (6)适用普遍管辖原则进行追诉的犯罪原则上不应受到双重审判。国家承认对某 种罪行进行普遍管辖,就意味着其承认其他享有事实上优先权的国家对该罪行 进行审判和处罚。 4、个人刑事责任原则: 概念及内容:(1)任何人凡是从事构成国际法上的犯罪行为者,应当对此行为负责并受到处罚。 (2)国内法对构成国际法上犯罪的行为不处以刑罚,也不能免除从事该行

(完整word版)刑法分论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 分,共15 分) 1.某甲与某乙投宿同一旅馆同一房间,某甲得知乙是一家大公司的采购员,携带一笔巨款,准备进货。于是晚上某甲便机请乙喝听装饮料(内掺有安眠药),乙服后很快就错昏睡不醒,某甲便乘机将某乙携带现金的皮包扭开,拿走定货现金15000 元。甲的行为构成(D )。 A.盗窃罪 B.诈骗罪 C.抢夺罪 D.抢劫罪 2.甲、乙二人某天晚上携带凶器潜入商店准备进行抢劫,但在进店后发现值班人员睡着了,两人就在没有使用凶器的情况下取得大量商品。甲乙的行为构成(A )。 A.盗窃罪 B.抢劫罪 C.抢劫罪预备和盗窃罪 D.抢夺罪 3.甲偷乙的自行车被乙当场抓住,甲为挣脱逃跑而将乙打成重伤。甲的行为构成(A )。

A.抢劫罪 B.故意伤害罪 C.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 D.抢夺罪和故意伤害罪 4.甲自己饮酒过量醉倒在路旁,乙从此经过,见有机可乘,就将甲身上的钱掏走,钱包内有现金850 元。甲的行为构成(C )。 A.抢劫罪 B.抢夺罪 C.盗窃罪 D.抢劫罪和盗窃罪 5.甲系某宾馆服务员,在上班期间,经常乘客人不在房间之机,窜入房内以旅客的名义偷打国内、国际长途电话。甲的行为构成( B ) 。 A.贪污罪 B.盗窃罪 C.侵占罪 D.不构成犯罪 6.王某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话线数额不大,但造成了严重后果。王

某的行为构成(B ) 。 A.盗窃罪 B.破坏公用电讯设施罪 C.盗窃罪和破坏公用电讯设施罪 D.危害公共安全罪 7.盗窃由单位已盖好印章的空白转帐支票,并冒充签发支票单位的人员向商店骗购大量货物的,应定(A )。 A.盗窃罪 B.票据诈骗罪 C.盗窃罪和票据诈骗罪 D.诈骗罪 8.甲盗窃了某单位印鉴齐全的空白转帐支票,自己不到商店使用。于是甲找到邻居乙,对乙说:捡到一张支票,请乙帮忙去商店买些高级音响,并许诺给乙一台录象机。乙跑到商场签发单位的人员骗购了大量高档音响。乙的行为属于(C )。 A.盗窃罪 B.盗窃共犯 C.票据诈骗罪 D.票据诈骗罪的共犯

【期末复习】西政期末考试刑法分论题库试卷试题及答案

西政期末考试刑法分论题库试卷4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5分) 1.某甲与某乙投宿同一旅馆同一房间,某甲得知乙是一家大公司的采购员,携带一笔巨款,准备进货。于是晚上某甲便机请乙喝听装饮料(内掺有安眠药),乙服后很快就错昏睡不醒,某甲便乘机将某乙携带现金的皮包扭开,拿走定货现金15000元。甲的行为构成( D )。 A.盗窃罪 B.诈骗罪 C.抢夺罪 D.抢劫罪 2.甲、乙二人某天晚上携带凶器潜入商店准备进行抢劫,但在进店后发现值班人员睡着了,两人就在没有使用凶器的情况下取得大量商品。甲乙的行为构成( A )。 A.盗窃罪 B.抢劫罪 C.抢劫罪预备和盗窃罪 D.抢夺罪 3.甲偷乙的自行车被乙当场抓住,甲为挣脱逃跑而将乙打成重伤。甲的行为构成( A )。 A.抢劫罪 B.故意伤害罪 C.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 D.抢夺罪和故意伤害罪 4.甲自己饮酒过量醉倒在路旁,乙从此经过,见有机可乘,就将甲身上的钱掏走,钱包内有现金850元。甲的行为构成(C )。 A.抢劫罪 B.抢夺罪 C.盗窃罪 D.抢劫罪和盗窃罪 5.甲系某宾馆服务员,在上班期间,经常乘客人不在房间之机,窜入房内以旅客的名义偷打国内、国际长途电话。甲的行为构成( B )。 A.贪污罪 B.盗窃罪 C.侵占罪 D.不构成犯罪 6.王某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话线数额不大,但造成了严重后果。王某的行为构成( B )。 A.盗窃罪 B.破坏公用电讯设施罪 C.盗窃罪和破坏公用电讯设施罪 D.危害公共安全罪 7.盗窃由单位已盖好印章的空白转帐支票,并冒充签发支票单位的人员向商店骗购大量货物的,应定(A )。 A.盗窃罪 B.票据诈骗罪

刑法学复习资料(1)

刑法学复习资料 一.名词解释: 1.罪刑法定原则 2.单位犯罪 3.犯罪既遂 4.数罪并罚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下列情节法定“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是:( ) A.从犯 B.胁从犯 C.教唆未遂的教唆犯 D.中止犯 2.对下列哪种情形应当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刑?( ) A.甲犯爆炸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 B.甲犯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 C.甲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 D.甲犯抢劫罪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 3.张某因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三年,缓刑期满后三年张某又犯间谍罪,则张某:() A.构成一般累犯 B.构成特别累犯 C.不构成累犯,因为后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罪 D.不构成累犯,因为缓刑执行期满后不符合累犯构成条件 4.在以下所列情形中,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是() A.甲在其16周岁生日当天,盗窃某银行并窃得人民币20万元

B.乙(15周岁)在南方某市打工。为向吴某索要欠他的到期债务1万元,乙将吴某三岁的儿子劫持。为防止吴某的儿子吵闹,乙用桌布将其嘴堵住,致其窒息死亡 C.丙(15周岁)和父亲一起经营一家超市。一次,在工商行政管理人员依法查处假冒、伪劣产品的行动中,丙以暴力抗拒执法,将一名执法人员打成重伤D.丁在15周岁时加入了某黑社会性质组织。不久,在该组织实施的一次聚众“打砸抢”犯罪中,丁参与抢走了某私营企业的一辆进口轿 5.行为人进行了犯罪的准备行为,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能够着手实行犯罪的,属于:( ) A.预备犯 B.未遂犯 C.预备阶段的中止D.实行阶段的中止犯 6.犯罪既遂取决于t( ) A.是否达到犯罪的目的 B.是否实际发生了犯罪的结果 C.实行行为是否完全实现基本犯罪构成的全部事实 D.实行行为是否实行完毕 7.甲、乙二人勾搭成奸,预谋杀死乙的丈夫丙某后两人结婚。甲买来毒药交给乙,乙将毒 药投入丙的酒中,并为丙炒了菜,让丙喝酒。丙将酒喝了后,安然无恙。后得知毒药存 放时间太长,已经失效。乙对甲说,丙如此命大,不能再害他了,甲也表示同意。但是 二人继续保持通奸关系。甲、乙二人行为属于故意杀人罪:( ) A.手段不能犯的未遂 B.能犯的未遂 C.对象不能犯的未遂 D.中止

刑法学期末复习题.docx

一?填空题 1.刑法学是研究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龜,刑炉责任和刑罚科学. 2?刑法学的研究对彖是刑法? 3?刑法的两个显著特点是阶级性和法律性? 4.我国刑法的任务就是运用刑罚打击犯菲,保护国家和人民. 5?刑法的体系是指刑法的组成与结构 6?刑法条文中用转折词〃但是〃所引的内容在学理上称为但书,它表示对前段情况的补充,对前段情况的例外或者是前段情况的限制? 7.根据解释的效力不同,刑法解释可以分为立法解释,司法瑶稈和学理解釋 8 ?根据解释的方法不同,刑法解释可以分为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 9.立法解释是指由立法机关对刑法规范含义所作的解释. 10.在我国有权进行司法解释的机关是最高人民法院和瑕离人民检察陝? 1L我国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有罪刑法定,罷贲刑相适应和适用刑法人人平等 12.按照罪行法定原则的要求,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不得定罪处刑. 13.按照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要求,对任何人犯菲,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趙越法诈的特权. 14.按照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非分子所犯罷刑和 /担的刑爭责任相适应? 15?刑法的空间效力就是指刑法对地域和对人的效力,亦即解决刑爭管辖权的范围问题. 16.世界各国立法关于解决刑事管辖权范圉问题的主要原则有属地原则,厲人原则,保护原则和昔遍原则等几种?17?我国刑法解决空间效力即刑事管辖权范|丰|问题的原则是以届地原则为主,兼采属人原则,保护原则和普遍脈则. 18.根据属地原则,凡在屮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菲的,除法律有特别的以外,都适用我国刑法?凡在我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的犯菲的,也适用我国刑法. 19.根据属地原则,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即受我国刑法管辖. 20.根据属人原则,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我国刑法,但是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的,可以不予追究. 21.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我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不论我国刑法规定该邪的最心j刑是否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均适用我国刑法. 22.根据保护原则,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中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按我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徙刑,可以适川我国刑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23 ?根据普通管辖权原则,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刑,中华人民国和国在所/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 刑爭管辖权的,适用我国刑法. 24?宇右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问题,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25?《中华人民国和国刑法 >> 经过修订后于1997 年10 月1日起施行. 26.我国刑法解决溯及力问题的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27 ?根据我国刑法解决溯及力的问题从旧兼从轻原则,对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1997年10月1 口刑法施行前的这段时间内的行为如果 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噩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雜的,依照刑法规立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刑法不认为是犯罷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刑法.在刑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 效 28.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具有严範的社会危窖性,刑爭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三个基本特征. 29.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最基本的特征. 30.犯菲概念是区分死与非死界限的总标准. 31.犯罪构成,就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冉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 的总合. 32.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包括犯龜客体,犯龜主体,犯龜主观方而和犯噩客观方面 33.犯罪客体就是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危害的社会关系. 34.按照犯菲所侵犯的社会关系的范围大小不同,犯菲客体可以分为一般客体,同类客体和宜接客体 35-按照犯菲行为所直接侵犯的具体社会关系多少,犯菲客体可以分为单一客体和复杂客体? 36?犯菲的一般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制度下的社会关系的魅体? 37?犯罪的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行为所共同危害的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某一部分或某一方而? 3&某一犯罪行为所直接危害的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即我国刑法所保护的某种具体的社会关系就是犯罪的克接客体? 39-简单客体又称单-?客体,是指一种犯罪行为只直接侵犯到一种具体社会关系. 40?复杂客体是指犯罪行为所直接侵犯的客体包括两种以上的具体社会关系. 41?犯菲客观方面就是指犯菲活动的客观外在农现? 42.犯罪客观方面的事实特征很多,包括危害行为,危害后果以及犯菲的时间,地点和方法等?其中危害行为是-?切犯罪构成的客观方而 的必备条件. 43.刑法中的危害行为是指表现人的意志或您识,并对社会有窖的行为. 44.犯罪行为的两种基木表现形式是作为和不作为 . 45?构成不作为犯罪前提的特定义务來源于三个方而,即法律明文规定的特定义务,职务上或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和由行为人先行的行为而使法律?所保护的某种利益处于危险状态所产生的义务

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分论试题及答案

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分论试题及答案

西南政法大学试卷(卷4) 2014—2015年第 1学期 课程刑法分论专业经济、行政法学院年级 2013 级 题号一二三四五六七 总 分 核分 人 题 满 分 20 20 20 20 20 得 分 本试卷共页,满分100 分;考试时间:180 分钟;考试方式:闭卷 得 分 评卷人 10小题,每题2分,共20分) 1.甲以强奸为目的劫持乙至家中地洞中,对其多次强奸,后因无钱支付儿子学费将乙出卖。甲某的行为构成( C ) A.拐卖妇女罪的情节加重犯(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B.非法拘禁罪、强奸罪、拐卖妇女罪三罪,要并罚 C.非法拘禁罪、强奸罪、拐卖妇女罪,其中非法拘禁罪与强奸罪系牵连犯,从一重定处定强奸罪,对甲以强奸罪与拐卖妇女罪并罚 D.非法拘禁罪与拐卖妇女罪的情节加重犯(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应并罚。 2、甲某先后拐卖妇女10人,在拐卖妇女过程中,奸淫2名被拐卖的妇女,强迫2名被拐卖的妇女卖淫。甲某的行为构成( A )

A.拐卖妇女罪(情节加重犯) B.按牵连犯从一重罪定处原则定强奸罪 C.按牵连犯从一重处原则定强迫卖淫罪 D.拐卖妇女罪、强奸罪、强迫卖淫罪三罪并罚 3、按刑法理论通说,以下构成侮辱罪( D ) A为取乐用刀片将女性的裤子划破 B甲男在公共场所强行与年轻美丽妇女接吻 C同性恋乙女强行猥亵女同事 D甲男为泄愤当众将乙女衣服脱光 4 以下应数罪并罚( B )。 A勒索财物后又杀死被绑架人的 B醉酒驾车撞死一人在逃跑过程中拒不停车又撞死撞伤多人的 C因车速过快将被害人撞成重伤后怕承担药费等责任将被害人扔到河中致死被害人的 D用暴力非法拘禁被害人,致被害人死亡的 5.以下不属于刑讯逼供罪的对象有( D )。 A、犯罪嫌疑人 B、刑事被告人 C、因受贿被逮捕的人 D、被双规的大贪官 6.铁路附近的农民李某为走近道,将牛赶过铁路时正遇一火车驶来,牛受惊李某怎么赶也不动,致火车发生脱轨事故,有二节车箱翻车,直接经济损失三百多万元。李某构成( A )。 A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B交通肇事罪 C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D过失毁坏交通设施罪 7.关于故意伤害罪与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D )? A.为自己或亲人使用为目的寻找人体器官出售者的,不构成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B.医生明知是未成年人,虽征得其同意而摘取其器官的,成立故意伤害罪 C.某医生为甲作手术时,偷摘甲一个肾脏出售给需要肾移植的病人,构成故意伤害罪 D.23岁的甲为救母急需钱,听说乙有门路寻找到买家,要求乙给三万元就可出售自己一个肾脏,乙联系了医生和买家,作了移植手术后,乙获利5万元,因系甲主动自愿要求出售器官,乙不构成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8 强奸罪(未遂)与强制猥亵妇女罪的本质区别是( C )。 A.犯罪主体不同 B.客观行为特征不同 C.主观是否有发生正常性行为的故意不同 D.犯罪对象不同 9、李某上亍时发现与父母走失的儿童(五岁)在独自哭泣,李某将该儿童带到自己家,问了幼儿家电话号码后,打电话给其父母,称其子自己检到了,但想让自己送其子回家需给自己一万元,否则自己不会交出其子。幼儿父母要其减少钱,李某不愿,对方报警后抓获李某。李某构成( B ) A绑架罪 B敲诈勒索罪 C无罪 D拐骗儿童罪 10.以下构成强奸罪的是:( B ) A、15岁的男中学生与13岁的女同学谈恋爱发生了性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

刑法学复习题集与答案解析

一、选择题 : 1. 下列表述中符合我国刑法理论的是 A. 刑法修正案的法律效力低于刑法 C. 刑法体系是指刑法的组成与结构 2. 下列表述不符合我国刑法理论的是 A. 刑法的立法解释的效力低于刑法的效力 B. 刑法的学理解释没有法律约束力 C. 扩张解释对刑法条文的解释超过了字面的意思 D. 我国有权对刑法进行司法解释的机关是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 3. 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是 A. 罪刑法定原则 B. D. 犯罪目的是故意犯罪的必要条件 所有的犯罪均有犯罪对象 4. 5. B. C. 限制加重原则 D. 面那些不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体现 A. 刑法设立了轻重不同的量刑幅度 C.量刑时应当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 下列犯罪告诉的才处理的为 正确进行司法解释原则 反对株连原则 B. 将量刑与定罪置于同等重要的地位 D. 刑法不能溯及既往原则 ( 6. 中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课程考试(专科)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刑法学》 A. 抢夺罪 B. 盗窃罪 C. 强奸罪 D. 侵占罪 楚某 1997年 3月5日犯甲罪,追诉期限应为 10年, 2002年 3月 5日又犯乙罪,乙罪的 追诉期限也是 10 年。这时甲罪的追诉期限应: ( A. 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共计 20 年,即以甲罪的追诉期限 10 年加乙罪的追诉期限 10 年 B .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共计 15 年,即以甲罪追诉期限剩余的 5 年加乙罪的追诉期 限 10 年 C .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还有 5 年 D .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还有 10 年 7. 不论犯罪的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凡在本国领域内犯罪的一律适用本国刑法,被称为 () A. 属地原则 B. 属人原则 C. 保护原则 D. 普遍原则 8. 不论犯罪的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也不论犯罪地在国内还是在国外,凡是侵害本国国家 利益或公民利益的, 都适用本国刑法被称为 ( ) A. 属地原则 B. 属人原则 C. 保护原则 D. 普遍原则 9. 下列表述中符合我国刑法理论及刑法规定的是 ( ) A. 所有不作为均是过失犯罪 B. 有因果关系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C. 对单位犯罪一律采用双罚制处罚 D. 对想像竞合犯按一重罪处罚 10. 犯罪发生在我国境内是指 ( ) A. 犯罪行为发生在我国境内 B. 犯罪结果发生在我国境内 C. 犯罪行为与犯罪结果均发生在我境内

刑法期末考试复习资料整理

刑法期末考试复习资料整理 一、单项选择题 1、犯罪概念是 A、定罪量刑的具体标准 B、划分罪与非罪的总标准 C、划分此罪与彼罪的具体标准 D、犯罪成立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2、犯罪客体是 A、犯罪行为侵犯的物 B、犯罪行为侵犯的人 C、犯罪行为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D、犯罪行为所违反的法律法规 3、李四带邻居家七岁小孩去河里游泳,因没看管好小孩致其在河里溺水死亡。李四应负不作为犯罪的刑事责任,其不作为的义务是 A、法律规定的义务 B、法律行为所产生的义务 C、职务、职责所产生的义务 D、先行行为所产生的义务 4、对单位犯罪 A、以单罚制为原则,以双罚制为例外 B、以双罚制为原则,以单罚制为例外 C、一律实行双罚制 D、一律实行单罚制 5、王五欲毒死妻子,便在妻子的饭碗中放置剧毒药物。不料妻子在吃饭时,突然其三岁幼子抢着要母亲饭吃,王五害怕事情败露没有阻止,致其幼子与妻子一起死亡。王五对其子的死亡,主观方面属于 A、间接故意 B、直接故意 C、疏忽大意的过失 D、过于自信的过失

6、无认识的罪过形式是 A、间接故意 B、直接故意 C、疏忽大意的过失 D、过于自信的过失 7、张三持刀追杀李四,王五路过见状举棒打伤了张三。王五的行为属于 A、紧急避险 B、正当防卫 C、故意伤害罪 D、防卫过当 8、任何犯罪成立都必须具备的客观要件是 A、刑法因果关系 B、危害结果 C、犯罪目的 D、危害行为 9、甲男欲强奸乙女,先将乙女禁闭于室内数十日,待乙女无力反抗时对其实施奸淫。甲男的行为属于 A、结合犯 B、连续犯 C、牵连犯 D、想象竞合犯 10、不满十四周岁的人实施故意杀人行为的 A、构成故意杀人罪,但不负刑事责任 B、构成故意杀人罪,且应负刑事责任,但免予刑事处罚 C、不构成犯罪,所以不负刑事责任 D、待其满十四周岁后,应追究刑事责任,但应从宽处理 11、有权对刑法进行司法解释的是 A、各级人民法院 B、各级人民检察院 C、各级司法行政机关 D、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12、———— A、 B、 C、 D、 13、我国刑法规定在我国领域内的犯罪是指 A、受害人居住地在我国领域内 B、犯罪人居住在我国领域内

刑法分论习题集

刑法分论 单选题 邱某对洪某的一块高级手表垂涎已久。一日,邱某骗洪某说要给其介绍对象, 让洪某请自己喝酒,趁机将洪某灌醉,然后将洪某搀扶到一僻静胡同,将其手 表捋下拿走。邱某的行为构成( C )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犯罪客体是(A ) 甲、乙、丙、丁4青年,晚上去邻村看电影,路过一片稻田,见田坎上堆着几 堆稻草,由于雨后不久,稻草表面很湿,甲说,这草垛湿呼呼的,能点得着么?乙说,试试看。丙掏出火柴,将草垛点着,然后边走边聊去邻村看电影。看电 影回来时发现草垛已烧成灰烬,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甲乙丙丁的行为构成 (D )

下列自然人中,可以成为叛逃罪的主体的是(B )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一种?(B ) 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构成( B ) 张某在火车站候车室窃得某人一提包,到僻静处打开一看,里面没有钱财,却有手枪一支,子弹若干发,张某便将枪支、子弹放回包内,然后藏于家中。张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A )

王某系出租车司机,为发泄对其单位领导的不满,驾驶一辆轿车从天安门广场西侧故意向北高速行驶,冲向密集人群,轧死5人,撞伤19人。王某的行为构成( C )。 招摇撞骗罪的假冒对象是( C )。 我国《刑法》第 119条第 2款规定:"过失犯前款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属于( C ) 甲见固定在河道中放置航标灯的小船适宜做猪食槽,就砍断锚链,将小船拖回 家。所幸航标灯灭失的情况被及时发现,才避免了船毁人亡的结果。甲的行 为构成( B )

保险受益人甲故意杀害被保险人乙,造成乙死亡,骗取了20万元保险金。对甲应当(D) 以下只处罚首要犯罪分子的是( C ) 我国刑法分则规范对犯罪进行分类的依据,主要是犯罪行为所侵害的( B) 我国《刑法》第120条规定:"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恐怖组织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条所采用的法定刑属于( C )

大学考试刑法分论名词解释

刑法分论名词解释 1.罪状:指刑法分则条文对具体犯罪的基本构成特征的描述。 2.罪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罪名包括类罪名,狭义的罪名仅指具体罪名。狭义的罪名,是犯罪的名称或者称谓,是对犯罪本质特征或者主要特征的高度概括。 3.叙明罪状:指条文对具体犯罪的基本构成特征作了详细的描述。 4.选择罪名:指因罪状所包含的犯罪构成的具体内容比较复杂,罪名刑事上表现为并列特点的罪名。选择罪名可以统一使用,也可以根据具体的犯罪行为分解使用。 5.法定刑:指刑法分则条文对具体犯罪所确定的适用刑法的种类和刑法幅度。 6.背叛国家罪:指勾结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 7.分裂国家罪:指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8.颠覆国家政权罪:指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9.投敌叛变罪:指中国公民投奔敌人营垒,或者被捕、被俘后投降敌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10.资敌罪:指战时供给敌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资敌的行为。 11.叛逃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12.间谍罪:指参加间谍组织,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13.投放危险物质罪:指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14.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指使用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15.破坏交通工具罪:是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16.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指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17.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指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18.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指违法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行为。 21.丢失枪支不报罪: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22.重大飞行事故罪:指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23.交通肇事罪: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体化刑法学复习资料解析

浙工大一体化2011/2012年刑法学复习资料 姓名班级学号成绩--------------任课教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刑法与其他部门法相比较,除了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最为广泛外,另外—个特点是() A、处罚方法最多 B、强制性最为严厉 C、具有阶级性 D、可以剥夺人身自由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A、5年 B、10年 C、3年 D、1年 3、我国刑法对于空间效力的规定,采取的是() A、属地原则 B、属人原则 C、保护原则 D、以属地原则为主,兼采其他原则 4、犯罪最基本的特征是() A、刑事违法性 B、应受刑罚惩罚性 C、社会危害性 D、阶级性 5、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承担刑事责任的最低年龄是() A、12周岁 B、14周岁 C、16周岁 D、18周岁 6、主刑的特点是() A、对同一犯罪可以适用两个主刑 B、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 C、对同一行为人可以适用两个以上主刑 D、可以附加适用 7、下列可行使特殊防卫权的情形是( ) A、正在实施赌博罪 B、正在实施抢夺罪 C、正在盗窃小额财产 D、正在进行暴力绑架 8、具有犯罪目的的犯罪是() A、直接故意犯罪 B、间接故意犯罪 C、过于自信过失犯罪 D、疏忽大意过失犯罪 9、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的,采取的并罚方法是() A、先减后并 B、先并后减 C、限制加重 D、并科 10、在我国刑法中,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其处罚原则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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